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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金融衍生工具;确认;计量
金融衍生工具是指以股票、债券及货币等金融资产的交易为基础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它是一种通过预测股价、利率、汇率等未来的行情走势,采用支付少量保证金或权利金签订远期合同或互换不同金融商品的合约。由此可见,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其未来的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给会计的确认和计量带来困难。因此在新准则下如何对其进行确认和计量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确认
(一)会计确认的涵义及标准
会计确认是会计运行的起始阶段,是对企业经济事项或交易的一种认可行为。葛家澍教授指出,所谓确认,是指交易、事项和情况应否、何时以及如何作为一项要素加以记录,并计入报表内容与合计的过程。它应遵循两项基本原则:第一,符合某项要素的定义;第二,能可靠地计量,并认为,会计确认主要解决企业的经济事项或交易是否应该、何时以及以何种要素进入会计系统的问题。
美国FASB在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指出:某个项目在符合以下全部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一是该项目应符合会计报表某要素的定义;二是该项目有相关的属性,足以充分可靠地予以计量;三是有关该项目的信息能够对使用者决策产生差别,即应具有相关性;四是有关该项目的信息是反映真实的、可核实的、无偏向的,要具有可靠性。由此可见,财务报表项目的会计确认应满足四条标准,即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二)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确认对传统财务会计确认的影响
1.不符合传统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条件。按照传统的会计要素定义,资产指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负债指企业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一项资源要被确认为资产或负债,除需要符合定义外,还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与该资源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企业;二是该资源的成本或价值(对资产而言)或未来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对负债而言)能够被可靠地计量。金融衍生工具显然不符合传统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条件。首先,金融衍生工具不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而在于未来合约的履行情况,且这种未来的交易或事项很有可能不发生。其次,金融衍生工具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取决于原生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情况,处于不断的变动中,它能否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在签订合约时难以确定。再次,金融衍生工具不一定是由企业拥有或控制。金融衍生工具是一种合约,它赋予了双方按照合约规定进行交易或放弃交易的权利,或在合约规定范围内处理的权利,因此它不属于某个企业拥有或控制。最后,金融衍生工具未来流入或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不能被可靠地计量。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在不断地变动,流入或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不能被可靠地计量,因此把金融衍生工具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予以核算都是不合适的。
2.不满足传统会计确认的要求。在会计确认环节上,传统会计理论的核心观念是权责发生制,它以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作为核算基础,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不予反映和确认,同时要求被确认的项目要具有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等。金融衍生工具在合约订立时,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虽然基本确定,但交易并未实际发生,而且在合约到期时也可能不发生。也就是说,金融衍生工具的权利与义务并未实际发生,收付尚未实现,其未来的现金流量也无法计量。因此金融衍生工具不满足传统会计确认的要求,即现行会计不能反映未来的财务活动,传统会计报表无法反映未来的财务变动。但是,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预示着未来一系列的财务变动,如果不在表内确认,就不能及时揭示其潜在风险,也不能正确反映其未实现持有损益,这样的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残缺性甚至虚假性,满足不了决策者的需要。
3.不符合传统的会计损益确认原则。传统的财务会计损益确认建立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即在交易发生时,将交易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在当期予以确认。因此,大多数交易的损益在会计上可以肯定或合理地确认或预计,并在利润表上加以反映。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是待执行的合约,从合约签订到执行存在时间差。如果按照权责发生制和实现原则,只有等到合约执行后才能对损益加以确认。在此之前,它仅属于一种潜在的收益或损失,在利润表内不予确认和列报。但在此期间,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随着标的物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收益或损失,如果不能及时地加以确认和反映,势必会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确认
金融衍生工具一方面不符合传统会计要素的定义、确认条件和标准,不能进入传统会计报表进行确认;另一方面它又具有传统交易的某些特征,即能在未来为企业带来现金流入或流出,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审慎合理的会计确认。
1.初始确认。在我国2006年颁布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中,引入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新概念,把金融衍生工具作为一个新的、单独的会计要素纳入会计报表体系。金融衍生工具的初始确认指在合约签订时将其确认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财务报表要素的过程。新准则中规定,金融衍生工具初始确认的标准是: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应当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此时尽管合约所约定的风险和报酬并未实现,但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契约性,使其在签订时就已经拥有了对未来风险和报酬的控制权,符合扩展后的权责发生制原则,达到会计确认的要求,因此可以在合约签订时进行相应的会计确认程序。
2.后续确认。金融衍生工具的后续确认主要反映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与终止确认期间发生的价值变动,它通过收入、费用、损失和利得等要素的确认来反映。由于金融衍生工具标的资产价格变化频繁,因而其潜在风险非常大,必须在期末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再确认,即对其期末盈亏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在会计报表及附注中加以披露。
3.终止确认。金融衍生工具的终止确认是指将财务报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资产负债表中予以消除的过程。当金融衍生工具合约约定的未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合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告消失,企业也就丧失了对与金融衍生工具相关的风险和报酬的控制权,此时就要对其进行终止确认。就金融资产来说,当企业不再拥有构成金融资产的全部或部分合约权利或失去了对构成金融资产的全部或者部分合约权利的控制时,应该将金融资产或其一部分从资产负债表中转出,这就是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计量
(一)会计计量的含义
1.会计计量概念。会计计量主要是解决某一项目以什么金额进入会计系统的问题。IASC概念框架认为:“计量是指为了在资产负债表和收益表中确认和记录财务报表要素而确定其货币金额的过程。”葛家澍教授对认为:“所谓计量,是指对财务报表要素进行量化描述的程序。”两者均强调了量化确定货币金额入账这一要点。因此,会计计量就是为了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财务报表而确定其金额的过程。
2.会计计量属性。会计计量属性是指所予以计量的某一要素的特性或外在表现形式。不同的计量属性,会使相同的会计要素表现为不同的货币数量,从而使会计信息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立在不同的计量基础上。常用的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
(二)金融衍生工具会计计量属性――公允价值
在这五种计量属性中,历史成本反映资产或负债过去的价值,其余四种反映资产或负债的现时成本或价值,是与历史成本相对应的计量属性,可从不同的角度都归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因此,计量属性的选择也就是对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这两种计量属性的选择。历史成本应用得最多最普遍,因为历史成本计量容易取得资产或负债流入或流出的数据,能客观、清晰地反映其实际收付金额。但金融衍生工具在合约订立时的初始净投资为零或很少,几乎没有成本,且在合约持有期间其市场价格在不断地变化,所以对金融衍生工具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显然是不适宜的,只有公允价值才是金融衍生工具的最佳计量属性。公允价值就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衍生工具初始确认时,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的金额相同。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计量
1.初始计量。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发生,对交易形成的金融资产和负债进行初始确认时,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是相同的。初始取得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应当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2.后续计量。对金融衍生工具后续计量时,其公允价值的确定可以分两种情况:一是活跃市场中的报价,金融衍生工具存在活跃市场,其报价可以用来确定其公允价值;二是公允价值估价模型,金融衍生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则需要根据市场环境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矩阵定价模型、现值法等技术方法估计其公允价值。企业应当选择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三、相关建议
(一)重新界定资产或负债会计要素的含义
既然金融衍生工具与传统的会计要素含义不相容,不妨对会计要素的含义重新作出界定,使资产或负债的定义能够包容金融衍生工具。这可从两方面考虑:一是扩充现有会计要素定义的内涵,使之能包容金融衍生工具。即取消传统会计要素含义强调的“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这一限制,使“未来的交易或事项”也可以纳入会计要素的含义。二是扩充现有会计要素定义的外延,即增加要素定义的条件,使之能容纳金融衍生工具。例如可将资产或负债的限制条件“该资源的成本或价值或未来流入和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能够被可靠地计量”放宽,使“价值的变动在后续计量中能被公允、及时地计量”也成为资产或负债要素的条件,从而将金融衍生工具纳入到会计要素的定义中去。
(二)健全和完善金融与资本市场
金融衍生工具计量的关键在于公允价值的取得。但目前我国的金融和资本市场还不够发达和完善,真正公允的市场价格很难形成,因此公允价值很难保证其“公允性”。只有在活跃的市场条件下,各种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市价才能很好地反映出其真实的价值。所以,有必要健全和完善相应的金融和资本市场。
(三)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金融衍生工具会计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和成熟,加上金融衍生工具本身不确定性高、价值波动大等特点,对其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较难。因此,必须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不断加强培训和学习,不仅要注重会计理论知识的学习,还要加强金融衍生工具知识的学习,从而全面提升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处理的业务水平。
(四)加强对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的研究
金融衍生工具不仅种类繁多,而且创新速度较快。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在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用得越来越广泛。因此,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其进行研究,制定出更加完善的会计准则和法规,规范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处理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葛家澍.关于财务会计中确认与披露概念问题[J].当代财经,2008(5):105-109.
[2] FASB Statement Financial Accounting Concepts Con No.5.1984:6-9.
[3] 中注协.会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关键词】 会计准则;会计要素;比较;建议
一、我国新旧准则会计要素比较
(一)资产要素的比较
旧准则的资产定义是:“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新准则把资产定义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新准则强调了资产的三个特征:1.过去的交易和事项形成的。2.必须由企业拥有或控制。3.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旧准则把资产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等六大类,并根据其分类分别定义、解释和说明;新准则删除了资产分类的内容,该内容由各相关的具体会计准则做出规定。
旧准则对如何确认资产没有规范;新准则则作出了明确的资产确认标准,即在满足资产定义的同时应满足: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资源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只有既满足资产定义又同时满足确认标准才可确认为资产,并在资产负债表列示。仅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列入资产负债表,可在附注中做相关披露。
变化后的定义从理论上保持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一致性,高度概括了资产的基本特征。尽管两者都认为资产应为企业所拥有或者控制,但两者阐述的重点却不尽相同,新准则强调了资产的形成和资产应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本质特征;旧准则则强调资产的可计量性。实际上,可计量性并非是资产的本质特征,它只是资产的确认与计量的标准条件,是资产可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基本要求。由此可见,旧准则对资产的定义不够严密、准确;新定义则比较符合资产的逻辑特征。新准则根据资产的本质特征,把不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不良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剔除,如“待处理财产损溢”、“递延资产”等。至于资产定义取消“能以货币计量”,是因为货币计量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因此,凡通过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必须满足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同时也是基于可计量性并非是资产的本质特征的原因。
(二)负债要素的比较
旧准则的负债定义是:“负债是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新准则把负债定义为:“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新准则强调了负债的三个特征:1.过去的交易和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2.义务必须是现时义务;3。义务的履行必然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旧准则把负债划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并根据其分类分别做出详细规定;新准则删除了负债具体分类的内容,该内容由各相关的具体会计准则做出规定。
旧准则对如何确认负债没有做出规范;而新准则规定了确认负债的条件,即在满足负债定义的同时应满足:1.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2.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只有既满足负债定义又同时满足负债确认条件才可确认为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列示。仅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列入资产负债表。
新准则强调负债是企业的现时义务特征,更能体现出负债的本质,跳出了旧准则对负债的逻辑循环解释之嫌;负债的清偿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基本特征是与资产相对应的特征,从这个角度看负债可理解为负资产。旧准则中负债的定义没有包含这两个最基本的特征,显然是不完整的。新准则中取消“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是因为该描述不是负债重要的特征,即使在定义中不专门描述,并不足以否定某一项目构成负债的条件。事实上,偿还债务不限于以资产或劳务偿付方式,还可以用合作条件、人才交换等形式抵债。至于负债定义取消“能以货币计量”,原因同资产相同。
(三)所有者权益会计要素的比较
旧准则对所有者权益的定义是:“指企业投资人对企业资产的所有权”;新准则对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则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投资人对企业的剩余权益享有所有权是所有者权益的本质特征。而旧准则强调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资产拥有权益,没有清晰表达所有者权益是企业剩余权益这一基本特征,显然存在概念含糊不清的不足。新准则所有者权益的定义不但反映了所有者权益的本质特征,还指明了净资产是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新定义反映了变化后的会计基本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更易于学习、理解。
旧准则明确规定所有者权益包括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投入资本以及形成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并根据其分类分别做出详细规定;而新准则对所有者权益如何分类未做出具体规定,但规定了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四)收入要素的比较
旧准则对收入的定义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包括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新准则对收入的定义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可见,新定义变化比较大。1.新的收入定义克服了旧定义中对收入的逻辑循环解释的缺陷。2.扩大了收入的范围,不限于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劳务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租金收入、股利收入等。3.删除了对收入的基本分类。4.强调了收入的三个基本特征: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收入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入,该流入不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收入最终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旧准则没有规定收入的确认条件,新准则则规定了收入确认的三个条件:1.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结果会导致企业资产的增加或者负债的减少;3.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
(五)费用要素的比较
旧准则对费用的定义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新准则费用的定义则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新费用定义的主要变化是:首先,它强调了费用的基本特征,费用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费用的发生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费用最终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其次,体现了费用定义与收入定义的匹配性,收入将引起经济利益流入企业、使所有者权益增加,而费用引起的变化正好相反,真正体现出费用与收入的配比关系;第三,明确了被确认的费用应列入损益,克服了旧准则中对费用表述不清晰的缺陷。
旧准则中将费用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新准则删除了该分类,因为该分类的内容与费用列入当期损益不相称。新准则增加了费用的确认标准: 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确认费用一般采用三种标准:1.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的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2.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定义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3.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能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六)利润要素的比较
新旧基本会计准则对利润的定义基本没有变化,旧准则中利润是指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新准则中利润是指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但利润的构成发生了变化:旧准则规定,利润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新准则规定,利润包括收入减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增添了利得和损失概念,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二、中外会计要素内容的比较及分析
(一)中外会计要素的内容
1.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会计要素: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FASB)在1985年12月发表的第6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 NO.6)中,将会计核算对象要素划分为10个,即资产、负债、权益、业主投资、业主派得、营业收入、费用、利得、损失、综合收益。
2.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会计要素: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1989年的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将会计要素确定为资产、负债、权益、收益和费用。
(二)中外会计要素的差异分析
1.资产负债表要素的差异分析:
FASB将资产负债表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权益、业主投资和业主派得共五项;IASC将资产负债表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权益三项;我国的资产负债表要素也划分成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三项。这里的权益也即所有者权益。可见,我国的资产负债表要素的设置和IASC基本是一致的,而且两者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权益)要素在本质界定和内容规范上基本相同;与FASB有差异,主要是FASB多出两个影响权益的要素: 业主投资和业主派得。这与美国市场经济高度发达、权益业务数量多且复杂相关,增设这两个要素可以提供更为详细的权益信息,满足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我国的资产负债表中有一项子要素――实收资本,其与FASB的业主投资要素内涵是一致的。
2.利润表要素的差异分析:
FASB将利润表要素划分为营业收入、费用、利得、损失、综合收益共五项;IASC将利润表要素划分为收益、费用二项;我国的利润表要素则划分成收入、费用、利润三项。可见,利润表要素差异比较大。
FASB的营业收入和费用要素使用了狭义概念。营业收入依据的是“流转过程收入理论”,仅指正常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收入 ,强调收入实现的完整过程;费用则仅指正常经营费用或支出,依据的是配比性和应计制会计原则,强调费用产生与收入的因果关系和费用责任的合理归属。这与我国收入和费用要素的狭义概念基本是一致的。
对于非正常经营收入和非经常活动的支出, FASB单独设立了利得和损失要素加以反映。虽然我国的新准则也引入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但并没有编为独立的会计要素。而且,FASB和我国新准则对利得和损失的内涵规定有所不同。我国将利得和损失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损失(如固定资产处置的收益或损失),另一种是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损失(如接受赠予或捐赠);而FASB规定利得和损失可直接计入其综合收益要素。
FASB的综合收益是将营业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定期汇总的结果,与我国的利润要素大体一致,而非完全相同。我国的利润要素并不是一个实体概念要素,在利润表中没有独立的“利润”指标,利润主要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三个层次,利润总额才与FASB的综合收益一致。
IASC的收益和费用要素是广义的概念。收益是依据“流入量理论”确立的,包括营业收入和利得。IASC认为利得与营业收入性质相同,都是经济利益的增加,故不必分开设立单独的会计要素。同样,其广义的费用要素既包括在企业日常活动中发生的费用,也包括非日常活动发生经济利益之减少的损失。由此可见, IASC的收益要素涵盖FASB的营业收入和利得要素,涵盖我国的收入要素和直接计入利润的利得;IASC的费用要素涵盖FASB的费用和损失要素,涵盖我国的费用要素和直接计入利润的损失。IASC没有设独立的利润要素,这是因为:IASC认为收入、费用的确认和计量也就是利润确认和计量的过程,所以没有必要单独设立利润会计要素。
三、新准则中会计要素尚存在的局限及改进建议
从上述比较可看出,新准则对原准则的会计要素进行了重构,吸收了IASC和 FASB二者的一些长处,重新规定了各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标准,明确了各会计要素的内涵,强调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素更加趋同。但是在新会计准则中,对有些相关会计要素的界定以及相关运用方面还存在一些局限,笔者在此提出改进建议:
(一)新准则引入了“利得”和“损失”两概念,但又赋予其双重身份,包括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损失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损失,这在使用上容易造成混乱和不适
新准则规定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这样损失就成为了所有者权益的来源,让人费解。因此,有必要对“利得”和“损失”进行重新界定。笔者认为,可把“利得”和“损失”仅定义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即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当期盈利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当期盈利减少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至于原来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由于其发生金额和次数有限,可把其归为一类,权且叫“净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和发生的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和流出。这种设计,“利得”和“损失”的归属明确、意义清晰,也使动态平衡等式“利润=收入
-费用+利得-损失”更为合理准确。
(二)新准则扩大了收入的范围,把股利收益列为收入,笔者认为,这是不符合逻辑的,把股利收益列为利得更为合理
权益投资是投资人把资产委托人经营,该经营过程发生费用并形成收入,收入与其费用比较而形成利润,该利润完税后的净利润归属权益投资者,即形成了权益投资者的股利收益。显然,股利收益的本质是利润而非收入,把股利收益列为收入要素是不符合逻辑的。股利收益具有利得的属性,因此应把其列为利润项目下的利得。
(三)新准则仍然未能解决利润表要素之间的逻辑矛盾关系,“利润=收入-费用”这个公式始终给学习者带来理解上的困惑
因此,有必要对利润表要素进行重构,方法有二:1.扩大收入和费用两要素的内涵,形成广义的收入和费用概念,与IASC一致;2.建议在原有的利润表三个要素的基础上增设“利得”和“损失”两个会计要素,这样可以形成合理的“利润=收入-费用+利得-损失”的动态平衡等量关系。这里的“利得”和“损失”就是新准则所规定的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显然,方法二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思想。
(四)我国会计报表体系的三大主要报表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均有相应的会计要素及其关系作为依据,惟独现金流量表没有设置相应的会计要素
笔者认为,可增设“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和“现金净流量”为现金流量表会计要素,以公式“现金净流量=现金流入-现金流出”作为设置现金流量表的依据。
【主要参考文献】
[1] 于晓雷,徐兴恩.新企业会计准则实务指南与讲解[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7).
[2] 沈俊.中外会计要素体系比较研究[J].科技创业月刊, 2006,(07).
传统会计理论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与该资产或负债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际上已经转移;二是该资产或负债的价值可以可靠地计量。因此,传统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而股指期货在签约时只是一份待执行的合约,未来交易事项发生与否很难确定,并且股票指数的变化频繁,未来期间经济利益的流向在时间和数量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而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就难以确认,对股指期货的确认也就无法沿用传统会计理论的标准。国际上通常依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2条》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80号——期货和余额会计》的规定处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对金融工具的确认标准:当一个企业成为构成金融工具的合约性条款的一个履行方时,就应该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参考传统会计理论对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和IASC对金融工具的确认标准,我们可以把股指期货的初始确认归纳为以下两个条件:其一,由股指期货交易形成的金融资产或负债的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企业;其二,由股指期货交易所获得的资产或承担的金融债务能够可靠地加以计量。因此,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已基本符合“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确认标准,在合约开仓(交易者初次买进或者卖出期货合约)时,应根据合约价值入账,而在合约平仓(交易者买进先前卖出的期货合约或卖出先前买进的期货合约)时,应将合约价值冲销。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看,我国对股指期货的会计规定与国际通用的有关会计惯例应该是一致的。
二、股指期货对会计计量的影响
货币计量是现行会计的一个基本前提。历史成本或实际成本原则是从货币计价这一前提派生出来的。历史成本原则要求一切经济业务和事项在计量时普遍建立在历史成本基础上,要求一切资产的计价、负债的承诺、费用的计量、损益的计算均以交易发生时的原始成本作为会计计量的原则。历史成本是交易时的实际成本,具有客观性、可计量性和可验证性。一旦形成,入账后一般不再变动,一直到相应的资产已销售、耗用或负债已得到清偿为止。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2条》的规定,对股指期货的计量应有以下具体情况:
1.在股指期货的初始确认时,应该以取得合约的历史成本进行计量。一般情况下,历史成本正好是当时的实际成交价格和保证金。2.在初始确认后,应以公允价值对持有股指期货合约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进行计量。由于持有股指期货合约的主要目的是套期保值和投机套利,因而对公允价值变动产生损益的处理也就有所不同。
(1)对用于套期保值的股指期货合约,其意图在于避免或冲销被保值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会计上应重点反映其避险的效果,所以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都应该归入被保值项目,计入当期损益。被保值项目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也应该计入当期损益。这样,用于套期保值的股指期货合约与被保值项目的价值变动就能够相互匹配。
(2)对于用于投机套利的股指期货合约,其目的是获取差价利润,会计上应当重点反映其获利的情况,所以要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益在当期予以确认。
三、股指期货对会计报告的影响
会计确认、计量的最终目的是向外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最新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为使用者决策提供相关的全部信息,但是传统的财务会计报告却存在着以下缺陷:1.传统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固定的格式、固定的填列方式及项目,对股指期货交易的特殊业务往往无法客观反映。2.传统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历史成本为基础提供信息,导致市场价格波动激烈的交易难以准确、及时披露。3.传统的财务会计报告仅记录可以用货币予以量化的信息,股指期货交易由于其本身特征,往往不能准确估计未来金额,故难以在传统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高科技的进步和管理必将促进会计学朝着多元化、综合化的方向发展,财务会计的理论框架是会计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财务会计理论知识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会计要素的科学与否直接关系着会计实践质量的高低。关于对会计理论的探讨将对日后会计的实践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也是会计理论的有机组成,也是会计准则建设的基石。目前,国外会计理论的发展比较迅速,会计理论的相关内容也较为丰富,相比而言,我国会计要素对实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依旧不能完全胜任社会发展的需求。致使这些要素之间的关系含糊不清,很难有效的该概括会计理论的丰富内涵。对此,只有构建与当前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会计理论才能满足当前社会的发展需求。
关键词;
财务会计;会计要素;理论框架
1会计要素的基本框架
会计要素是构成会计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诸多的财务要素组成,其中主要包括财务会计基础理论、财务会计应用理论以及财务会计环境等理论相互融合,这些会计要素为财务会计框架的形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财务会计基础理论是构成财务会计理论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窥视目标理论、会计假设理论、会计原则、会计要素、会计方法、会计检验理论等。财务会计用用理论就是将财务会计的相关理论有效的应用于会计的实践中来,主要包括,财务应用会计实践、指导会计实践理论,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体制理论以及会计准则理论和会计政策理论等。财务会计环境理论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内部管理体制、企业治理结构、企业经营活动及规模、企业管理状况、经营素质才能、企业文化等、企业外部环境主要包括,社会发展与进步、经济体制与经济发展、科学技术与发展水平以及科学哲学和经济学研究的方法理论等。
2财务会计理论框架的分析
财务会计的理论框架是层次分明,机构统一的有机整体,它有效的反映了会计理论系统的基本构成因素和相互之间的关系。
(一)会计目标会计是会计理论研究的对象。所以要研究会计理论,首先要明确会计索要实现的最终目标。所以,这就使会计目标成了会计理论研究的构成要素。财务会计的目标是提供有关生产经验活动的财务会计信息,以此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信息,目前这一观点已经被诸多企业和社会人士所认可。
(二)会计假设假设是科学研究中一种逻辑思维方式,通过建立会计假设,以便舍弃其客观原型的原始形态去除与该研究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以及有干扰的因素,进而有效的促进其形成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最终使我们可能更深入的对其进行研究,使其运动规律在研究中更鲜明,使我们对其有一个全面、清楚地认识。会计主要是为生产经营者提供有效的财务信息,进而是企业经营者的生产更趋于合理。因此,这就需要会计提供信息的时间和空间的范围,并运用计量算法对会计信息进行核算和披露。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业务越来越复杂化,不确定的因素越来越凸显,因此,企业对财务会计信息核算和披露一定要规范化,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的会计研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其次,企业在发展的同时,也会随着诸多的风险和不稳定因素,诸如信用风险,所以若企业不能有效得对会计信息做出科学分析和把控,是很难做出正确的反应。如果企业续存期限没有明确的标准,就很难针对企业的交易及相关的事宜做出最合理的确认和计量。诸如固定资产的折扣、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债权债务的结算、留存收益的处置等。所以,针对上述问题,企业应该以不变应万变,也就是说假定企业的存续期处于一个理想的状态,或者有足够有力的证据证明,否则我们就要认为企业会无限期继续经营下去。
(三)会计要素会计要素主要是指针对会计对象按照经济性质所划分的类别,会计要素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具体对象和内容,它是构成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主要因素。会计要素是一个大体的分类,会计要素细分还有很多的项目。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划分我们称之为会计科目。资产、负债以及所有权益是会计要素的存量。而收入、费用和利润则是会计要素的增量要素。(1)会计要素间的关系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会计对象的核心内容,会计要素主要用来反映企业单位财务状况以及确定经营成果的因素。但是,由于会计对象设计的范围较为广泛以及会计对象自身的特征。以此,我们应该根据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分别进行分类。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对我国会计的6个主要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具体规定了各要素的具体内容。并规定了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我们用下面的等式来具体加以说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利润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会计制度的变革,虽然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中的收入和费用要素的内容不断地被增加,并且投资的收益也囊括到收入的范围中来。但是,营业外收支净额的内容依旧包含在利润要素的行列中。(2)会计要素的确认及特征首先;需要对会计要素进行确定。①资产要素。资产是一个企业在长期的业务经营中形成的,企业当前所形成的有形的资产和无形的资产,都为企业今后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基础。资产确定的条件是与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资产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目前,随着财会的发展和相关的经济变化,一个企业是不是可以直接获得企业的利益具有较多的风险和不稳定性的因素。所以,要明确企业资产的流入,就要首先明确这些不稳定的展因素。②负债要素。负债和资产一样也是企业在长期的发展中,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的结果。而在现实的企业经营中要对资产和负债做出正确的处理时,就要首先明确资产负债背后的相关不稳定因素,并对这些不稳定因素做出相关的评价和评估。③所有者权益。所谓的所有者权益就是指一个企业减去负债资产后,企业所拥有的剩余的资产。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企业发展投入的所有资金、直接所有者的权益利益、损失的利益以及留存的利益。所有者权益是企业剩余的一项基本权益。因此,只有会计要素才可以正确对其进行确认,一般来说,企业通过会计要素和会计核算有效的确定所有者权益金额。例如,企业投资的金额;当企业投资的成本具备一定的确认因素,那么这些投入成本可以被认定是所有者权益的效益,反之就不能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利益范畴。④收入要素。收入是企业通过事物的交易完成的权益的增加值,他与企业所者投入的资本基本没有关系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因素在确认时首先要符合收入的基本含义,其次还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第一,和经济相关的资产是不是会流入企业。第二,这些资产一旦进入企业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正面的影响不还是负面的影响。第三;这些资产进入企业是不是可以进行有效计量核算和评估。⑤费用因素。费用是企业在各项事务和交易中所产生的。费用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会直接影响所有者权益。但是并不影响分配利润之间的关系。因此,费用被认定不仅要符合有关费用的相关界定,还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和经济相关的资产是不是会流入企业。第二,这些资产一旦进入企业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正面的影响不还是负面的影响。第三;这些资产进入企业是不是可以进行有效计量核算和评估。⑥利润因素。利润是企业经常某一段时期所产生的总体的收益。利润是指企业收入减去费用、所得收益减去损失后的净额。所以,利润的确认条件除了要符合其自身的定义外,还要取决于收入、费用、利益的得失、以及损失金额的计量。其次;会计要素的特征①资产的特征。资产是企业过去在经营某种活动中所取得经济效益。因此,资产要素的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首先,资产必须具有一定的现实性,也就是说资产是当前企业所具有的资产而不是未来预计企业所达到的资产。其次,资产必须具是企业当前所拥有的和可控制的资产。②负债的特征。企业的负债是企业过去在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事项,因此,企业负债必须是发生于企业的过去而不是企业未来交易护着企业未来计划的负债。其次,企业债务清偿预期也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这也是负债所具备的基本特征。③所有者权益的特征。所有者权益的特征的主要有;所有者权益主要是投资者对企业所有的净资产的所有权,它随投资者投资的行为产生和消亡。其次,投资者的权益并不一定要归还投资者,除了企业的清算、减资等特殊情况的发生。再次;投资者的潜意识剩余的权益。④收入的特征。收入是企业在日常事物中,长期经营所产生的收入,企业收入一旦增加,企业的债务相对就会减少。以此,企业收入的特征是企业收入的内容只可以包含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能把来自第三方的收益归结到企业的收益中来。⑤费用的特征。费用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种具体的体现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成本预示着企业资源的减少,是企业有效的降低企业资本支出的有效地表现形式。其次;成本的指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公司的股权。再次;企业负债的支出或以资产的减少为表现形式,或以负债的增加为表现形式,或者二者形式兼并。
(四)会计环境会计环境是影响一个会计理论和会计实践的内外部环境。这些外部环境的变化都会对会计信息和会计理论产生重要的影响,这些环境因素主要包括社会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等,同时还包括企业的内部体制改革以及企业文化等内部环境。因此要促进会计的发展,单纯的看到某一个片面环境的影响是不够的,要从全局出发,全面看待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该因素不仅影响会计的因素、会计目的以及会计假设等更会影响会计最终目的的实现。
3总结
会计要素是会计的基本组成形式,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的变化,我国会计要素也要及时摒弃当前发展的落后因素,及时的疏通制约因素,紧跟国际的发展步伐。但是,目前,我国会计要素中存在的问题还有诸多不足之处,我们除了完善会计要素的体系外,还需要国家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为企业会计要素的建设和完善提供一定的法律依据,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财务会计理论使其趋于完善,更好的为企业的发展所服务。
参考文献:
关键词:基本准则公允价值会计信息质量资本市场
会计的国际化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建设,必须在立足于基本国情,在维护利益的基础上,与会计国际趋同的时代趋势相协调。财政部于2006年公开了中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此次会计准则改革,旨在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与国际准则趋同、涵盖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以逐步弱化,并最终取消企业会计制度。新会计准则体系仍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前提,以满足投资者、债权人和利益相关者等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从而规范会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此次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新的会计准则由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构成,基本准则统驭着整个准则体系,主要解决整个准则体系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和基本方向等重大问题。基本准则以部门规章的形式颁布,成为中国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具有指导具体准则的法律效力。基本准则不仅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而且对于今后可能出现的、具体准则未曾涵盖的情况,均可依照基本准则执行。在国际准则中,将基本准则称之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以指导具体准则的制定。通过解读新旧基本准则的重大差异,并就其对经济及相关领域可能产生的影响加以剖析,以期对深刻领会此次变革的主旨,并较为全面地理解与认识此次会计准则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基本准则的重大差异解读
(一)以原则性为导向相对于原来的准则(以下统称为“旧准则”),会计要素部分整体的原则性说明增强。旧准则中对于会计要素的定义有诸多详尽的解释,并就其包含的具体内容进行列举说明。修订后的新准则(以下统称为“新准则”)中进行职业判断的要求增加,仅对企业交易与事项的经济性质加以规范,即主要给出的是经济事项所依据的判断原则,对于包含的具体内容基本不予列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主要采用原则性为基础规范会计业务,新准则的这一特点体现了与国际准则实质性的趋同。
(二)会计目标旧准则指出,制定准则的目标是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新准则中会计目标变更为: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可见,此次的新准则对于会计的确认、计量与报告,将作为会计改革的重点内容。在此基础上,具体准则根据基本准则的要求,分别就具体的会计业务加以规范,最终形成企业的会计报告。因此,内容的规范将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从而影响到会计信息能否满足公共利益,满足投资者、债权人和利益相关者决策的需要。在旧准则统一会计核算的基础上,新准则进一步将规范会计业务作为重要内容,强化了会计信息的高质量与决策有用性的理念,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要求基本一致,并为达到这一目标采取了卓有成效的举措。
(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在旧准则的“一般原则”中,具体规定了12项原则,即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在此基础上,此次修订将“一般原则”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本着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的理念,重新审视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对此原则做了适当完善,并强调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即“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的原则。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曾提及商业实质概念,主要目的在于判断企业的经济行为是否属于实质易。对于判断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四)会计计量此项内容为准则修订中的新增部分,指出会计计量属性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允许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以及公允价值等其他计量方式。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美国会计准则都推崇公允价值。此次新准则中计量属性的修订是与国际准则趋同的重要体现之一,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一项重大变革。但在实际应用中可能存在诸多难点:准则中规定,采用除历史成本之外的其他计量属性时,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目前可供参考的作法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同时引入公允价值。但是,对于公允价值的采用总体要求应把握的原则:一是要有活跃的市场;二是交易双方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没有第三方干扰。
(五)会计要素的定义新准则对会计要素的定义进行了重大调整,取代了旧准则中关于会计要素定义的规定。此次基本准则的这部分修订是本次基本准则修订的核心部分。新准则在严格界定了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定义的基础上,根据企业交易与事项的经济实质,明确规定了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突出强调了资产负债表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明确规定了各会计要素归属的财务报表;吸收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合理内容,并在“利润”要素中引入“利得”与“损失”概念。
(六)财务会计报告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增加了对财务报告目标的说明,指出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旧准则在“财务报告”中规定,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构成。新准则中规定财务报告不包括财务状况变动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对附注内容进行修订。对需要披露的具体内容不予列举,而是给出了基本的判断原则――“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进行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需要会计人员据此进行职业判断。
(七)准则表达形式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在表达方式上有较大的变化与改进,对于准则的规定清晰明了,较为简洁。具体准则也传承了基本准则的这一基调。关于会计要素部分,新准则基本的体例为两个方面,即要素的定义与确认条件,便于从总体把握准则的主要内容与特点。对于每一项会计要素,旧准则中仅指出需要在会计报表中列示,这里包含的是一个信息,即会计要素是表内项目,具体应该归属于哪个财务报表,则没有明确说明。在新准则中对于会计要素的归属均有明确的规定,如“符合资产定义以及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这里传递出两个信息:其一,资产是表内项目,需要在会计报表中列示;其二,资产应归属于资产负债表。新准则的这一规定更为明确具体和可操作性。
二、新会计准则变革的深远影响: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资本市场影响力的提升各国企业境外融资时,如果采用的会计准则与东道国不同,或者采用的本国会计准则不被认可,
就需要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加以调整。结果可能会引发两个问题:其一,准则的编制成本较高,既需要遵循本国的会计准则,还需要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要求进行调整;其二,依据不同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从而使投资者无法客观地评价公司的经营状况与发展前景。我国此次进行的重大会计变革,对于赢得国际会计界的认可是极为重要的,提升了中国会计准则在国际的影响力。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主席戴维・泰迪指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使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实现了实质性趋同,是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和提升中国在国际资本市场中地位的非常重要的一步(2006)。”这表明,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已经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即使在未来国际市场中出现不同观点或做法,也不能就我国的会计准则加以诟病,这无疑将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采用新的会计准则之后,我国企业在海外上市,即使是根据对方资本市场的要求需要进行会计调整,调整前后的会计信息很大程度上是可比的,会计报表传递出的信息不会存在实质性的差异,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由于会计准则的差异带来的问题。同样,会计准则的差异亦不再成为阻碍海外投资者来我国投资的因素,依据我国会计准则提供的会计信息,将能够提供与国际资本市场可比的、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这将会进一步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繁荣与发展。
(二)企业的平稳过渡任重道远 自2007年起,我国上市公司将全面采用企业会计准则,面对全新的会计准则体系,新旧会计准则的平稳过渡是企业面临的最大挑战。其中新旧会计准则的衔接、会计人员的知识更新与职业培训,以及会计信息系统的配备等是企业管理者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第一,新旧会计准则的衔接。目前正在实施的会计准则,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对会计业务的处理要求上,与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均有较大的差异,因此如何作好新旧准则的衔接,使企业能够平稳过渡,且使企业在采用新旧准则前后提供的会计信息基本可比,都绝非易事。新旧准则在会计要素确认方面的差异较大,企业目前现有的资产、负债等均需要根据新的会计准则进行重新归类、整合。需要时间与人力的投入,尤其是需要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因此,会计人员的知识更新必须较会计业务的重新梳理先行一步,会计人员的再学习亦迫在眉睫。
第二,会计人员的知识更新与职业培训。新颁布的基本准则变化在于原则性的趋势开始加强。在新准则中不再列举详细的解释与说明,只给予原则性的规定,这样就需要企业会计人员需要根据自己的职业知识与执业水准作出判断。毋庸置疑,由于个体所具备的知识结构与执业水准均存在差异,因此会计人员所具备的职业判断能力有所不同,即使是对于同样的会计规范,也会产生不同的理解与判断。对于市场程度发达的国家来讲,进行会计职业判断也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对于我国会计人员水平的整体现状而言,运用原则性的判断的确存在较大难度。因此,可能导致对于同样的经济业务,进行的会计处理会有所不同。我国的会计目标是为投资者、债权人及利益相关者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以供决策之用。此次会计准则的变革意味着一般企业的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以及相关职能岗位工作人员,对其会计知识需要进行一次大的重新梳理与更新,因此,会计人员的后续职业培训与教育也提上日程。加之此次会计改革涉及我国金融、建筑等各个经济领域,其影响范围相当广泛,对于我国的企业会计人员及注册会计师都将是巨大的挑战,并进而给我国的会计职业教育、培训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发展商机。
第三,会计信息系统的配备。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启用,企业的会计信息系统亦需要随之进行全面的改动。目前上市公司都实现了会计无纸化办公,企业内部建立有庞大的会计信息系统,会计信息的生成分别归属于不同的信息模块。每一模块都是基于现有的会计准则设定程序,从而使会计人员只需要进行会计信息的录入,系统就会自动运行产生会计信息,并最终生成会计报表。因此,会计信息系统解决了程序化的会计操作,对于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是不可或缺的。同时,由于会计信息系统涉及采购、生产、销售等诸多的业务模块,而会计准则是众多模块信息生成的依据。因此,一个会计信息系统在企业内部,自推广、测试至顺畅的应用,堪称一项重大的变革,往往历时较长。2007年新会计准则的采用,相当于将会计模块的依据基础进行了较大的变更,重新设置了会计的确认、计量等原则,由此引发整个会计信息系统的重大调整。前端设计的微小错误与疏漏以及数据口径的细微差异,都将引发后续环节的诸多问题。因此,系统的重新设计与配置亦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并审慎地进行。在会计信息系统运行的初期,由于新旧准则的衔接,以及系统功能的调整变化,可能会引发会计信息的混乱,会计人员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进行手工的数据纠错、调整。由于数据生成环节产生的问题,会使后续数据的应用环节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因此对于会计信息就需要反复修订调整,由此产生的工作量与成本都是巨大的。如果系统的变更巨大,则产生的会计数据也会随之有较大的调整,所引发的对财务人员的后续培训成本也将大幅上升。需要指出的是,企业的发展亦需要对业界同行的公司业绩保持持续的关注,因此会计报表就成为重要的信息来源。在新旧准则转换的过渡时期内,企业首先需要确保自身的平稳过渡,在这一过程中,其他企业如何进行新旧准则的衔接、如何进行会计要素的重新确认与调整,不同企业之间信息的可比性究竟如何等,均不得而知。对于企业而言,这一特定时期对行业内部的分析难度增加。
(三)会计信息质量有待考验此次会计改革的目标之一即是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吸收了以往准则制度的合理成份,涵盖了我国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规范了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与报告等。在企业能够顺畅的履行新会计准则之后,企业提供的应该是与国际财务报准则实质趋同的、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但不可否认的是,一项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的顺利实施需要时间,也需要企业逐步的消化吸收并逐步完善。目前距离全面采用会计准则只有很短时间,在有限的时间内企业能否顺利完成如此巨大的转换,会计人员能否完成知识上的更新,都存在一定的难度。可能面临的情况会是,如果企业及其会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的理解与接受程度不同,在全面采用会计准则的初期,会计信息的质量将参差不齐,能否达到提供高质量会计信息的目标还有待考验。
(四)会计计量难度突显 此次会计准则的一个重大修订为,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可以选择公允价值作为计量模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诸多经济领域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如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兴起,带来了高额的市场回报。房价的节节攀升,使得原有的历史成本计量的资产价值已不能反映真实的会计信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就较为客观。换言之,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发展是顺应经济发展的需求。以公允价值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应该可以给投资者提供更为客观、有用的信息,有助于投资者作出较为客观的判断与决策。但这一规定可能会产生的问题是,对公允价值的采用准则规定了具体的条件,但如何取得公允价值,如何合理地保证该公允价值的合理性与准确性,且其准确性与合理性的判断由谁决定,即便是判断方能够找到一个较为合理的公允价值,其他相关的利益主体是否认同,如不认同将如何解决,这其中会计操纵的可能性有多大等,均需要反复斟酌。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体系 内容 理念
一、新会计准则制定的原则导向理念
1.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遵循的理念
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制定遵循了“原则导向理念”,而旧准则遵循的则是“规则导向理念”。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运用“原则导向理念”,将理念基础、指导思想、体系设计、内容安排、技术标准等融为一体,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二部分:一是基本准则。二是具体准则。
2.原则导向理念优势及影响
“原则导向说”是就某一对象或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财务报告提出应遵循的原则。其并不力图回答所有问题或对每种可能情况提供详细的规则,从而避免“规则导向说”的诸多缺陷,给我国的会计工作带来了重大影响。
(1)奠定了我国统一的会计核算平台,用一套公认、一致、科学的会计标准来规范。(2)有利于国际间的会计协调,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我国投资环境,全面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3)在原则导向理念下,每个企业对相同会计事项可能会基于不同的职业判断而选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因此,要求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培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
二、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理念
1.“国际趋同”理念在新准则中的运用
按照国际通行规则,新准则体系严格界定了会计要素的定义,明确规定了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突出强调了资产负债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既坚持了历史成本,又引入了公允价值;新准则中的会计核算原则,保留了重要性原则、明晰性等原则,谨慎性原则作用趋减,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作用趋增,强调了相关性的重要,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因此,会计核算原则的变化与国际准则是趋同的。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已签署了“联合声明”,对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事实给予了确认和肯定。在会计核算原则、会计计量属性和会计政策选择等方面,新会计准则体系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但是,趋同不等于等同,在关联方交易的披露、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部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上,新会计准则保持了“中国特色”。
2.趋同理念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里程碑。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促进了我国经济发展,也实现了我国会计国际化由被动接轨转向主动趋同、相互影响、共同促进、共同提高的新局面,体现了趋同既是方向、又是互动的基本思想,打通了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与有关国际组织之间平等对话、交流磋商的渠道。使投资者更加信任中国的资本市场和财务报告,将吸引越来越广泛的投资者投资中国企业。提高我国经济国际影响力,有助于我国企业的海外上市。扩大我国企业的国际经济贸易活动。
三、资产负债观理念
1.“资产负债观理念”及其在新准则中的应用
新会计准则体系在对收益的确定、会计要素的定义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重要性的认识上采用“资产负债观”:即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准则时,首先规范由此类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有关资产和负债的确认、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资产负债表重于收益表。我国新会计准则在会计要素的定义等方面已由旧准则下的“收入费用观”转变为“资产负债观”。《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4条规定,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当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正是资产负债观的体现。
2.资产负债观理念的优势及影响
(1)会计信息更能满足相关决策者的需要,更具有相关性
新会计准则体系比以往更加关注企业资产的质量,更加强调资产负债表对财务状况的真实公允地反映,更强调企业的盈利模式和资产营运效率,而不仅是经营结果。资产负债观理念的确立有助于企业管理层对企业未来的发展,企业将对面临的机会和风险做出正确判断,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资产质量和营运效率。企业所提供的信息更能满足相关决策者的需要,更具有相关性。
(2)提高企业决策水平、减少企业利润操纵行为、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新会计准则在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结构方面,确立了资产负债表观的核心地位,提升资产负债信息质量,及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限制企业的短期行为,突破了传统的单纯的利润考核概念,避免了一些企业侧重于利润表,只追逐短期利益。要求企业只有在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增加的情况下,才表明企业价值增加了。
四、公允价值计量理念
1.公允价值计量的实质及其在新准则中的运用
在新准则的基本准则中,特别增加并强调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公允价值指的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相比以初始成本来计量的成本计量法来说,公允价值计量强调的是对资产的计价要坚持客观的计量,以反映资产的真正价值。资产的实际价值总是随着时间等因素而变动,相比成本计价的静态性,公允价值坚持动态的价值反映,这是新准则的一大突破和亮点。“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主要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股份支付》、《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具体准则中得到了运用。
2.公允价值理念的优势及影响
会计学中一个最基本的概念是“会计主体”,它是指企业会汁确认、计算和报告的空间范围。从事企业会计工作是以企业为会计主体,站在企业的角度进行会计核算的,核算的对象是企业本身所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反映企业本身所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而不是其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在会计实务中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是要将企业和企业的投资者(所有者)财产分开,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财产,就是企业的资产,企业享有独立的财产权;投资者不再拥有这些资产的所有权,而是拥有该企业相应的股权。有些投资者认为企业的资产就是其所属资产,可以随时将企业资产拿走;有的会计人员将投资者个人的财产也当作企业资产核算;实际上模糊了“会计主体”的概念。会计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收入”,它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非会计人员一般会认为收入是指现金(本文中的现金即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收到多少现金,就说是多少收入,没有收到现金,就认为是没有收入。但是会计人思维方式中的收入,是根据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确定的收入;收到现金,不一定是收入,可能是收回上期的应收款,也可能是预收账款,需要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来确定收入;没有收到现金,如果符合收入确定条件的,也需要确认收入;而且即使收到的现金确实是本期的收入,如果是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现金,需要扣除增值税后才能确认为收入,而不是把收到的现金全部确认为收入。会计上的收入概念和税法上的收入概念也不同。例如企业将自产的商品发给职工、赠送给客户或者分配给股东等,在会计上是属于费用或者利润分配,但是税法上规定是视同销售,应该缴纳增值税或者营业税,还应该核算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等;销售商品收取的款项包括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在会计上一般不确认为收入,但是在税法上规定要与收入一样缴纳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有的会计人员把本来应该确认为收入的交易或事项作冲销费用处理,有的会计人员把政府补贴确认为资本公积或者盈余公积,认为这样可以避税,是混淆了会计上的收入和税法上的收入两个概念;有的会计人员以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例如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的会计人员就将这些支出作为利润分配处理,也是属于思维方式的错误。
会计人总维方式的独立判断
会计法规(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弹性决定了会计处理不是机械操作,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业务过程中需要作出大量的职业判断。首先,会计四个基本假设中,会计人员需要运用职业判断来确定“持续经营”会计假设;企业是否持续经营,在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的选择上有很大的差别;正确判断企业是否能够持续经营,是个很重要的前提。其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采用重要性、谨慎性等原则,但是何谓重要、何为谨慎没有一个客观标准,它因时间、环境和业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也因人的不同认识而异,取决于会计人员考虑项目性质和金额的大小作出的职业判断。再次,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定义均包含“很可能”这一模糊的词语,如“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等,确定“很可能”本身是一种职业判断;最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及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更加需要职业判断,如公允价值的采用和确定,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的确定等等都需要职业判断。不同会计人员面对同一经济业务可能作出不同职业判断,就会出现会计信息和财务报表的差异。
一、股指期货对会计要素的影响
传统会计理论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与该资产或负债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际上已经转移;二是该资产或负债的价值可以可靠地计量。因此,传统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而股指期货在签约时只是一份待执行的合约,未来交易事项发生与否很难确定,并且股票指数的变化频繁,未来期间经济利益的流向在时间和数量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而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就难以确认,对股指期货的确认也就无法沿用传统会计理论的标准。国际上通常依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2条》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80号——期货和余额会计》的规定处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对金融工具的确认标准:当一个企业成为构成金融工具的合约性条款的一个履行方时,就应该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参考传统会计理论对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和IASC对金融工具的确认标准,我们可以把股指期货的初始确认归纳为以下两个条件:其一,由股指期货交易形成的金融资产或负债的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企业;其二,由股指期货交易所获得的资产或承担的金融债务能够可靠地加以计量。因此,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已基本符合“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确认标准,在合约开仓(交易者初次买进或者卖出期货合约)时,应根据合约价值入账,而在合约平仓(交易者买进先前卖出的期货合约或卖出先前买进的期货合约)时,应将合约价值冲销。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看,我国对股指期货的会计规定与国际通用的有关会计惯例应该是一致的。
二、股指期货对会计计量的影响
货币计量是现行会计的一个基本前提。历史成本或实际成本原则是从货币计价这一前提派生出来的。历史成本原则要求一切经济业务和事项在计量时普遍建立在历史成本基础上,要求一切资产的计价、负债的承诺、费用的计量、损益的计算均以交易发生时的原始成本作为会计计量的原则。历史成本是交易时的实际成本,具有客观性、可计量性和可验证性。一旦形成,入账后一般不再变动,一直到相应的资产已销售、耗用或负债已得到清偿为止。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2条》的规定,对股指期货的计量应有以下具体情况:
1.在股指期货的初始确认时,应该以取得合约的历史成本进行计量。一般情况下,历史成本正好是当时的实际成交价格和保证金。
2.在初始确认后,应以公允价值对持有股指期货合约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进行计量。由于持有股指期货合约的主要目的是套期保值和投机套利,因而对公允价值变动产生损益的处理也就有所不同。
(1)对用于套期保值的股指期货合约,其意图在于避免或冲销被保值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会计上应重点反映其避险的效果,所以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都应该归入被保值项目,计入当期损益。被保值项目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也应该计入当期损益。这样,用于套期保值的股指期货合约与被保值项目的价值变动就能够相互匹配。
(2)对于用于投机套利的股指期货合约,其目的是获取差价利润,会计上应当重点反映其获利的情况,所以要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益在当期予以确认。
三、股指期货对会计报告的影响
会计确认、计量的最终目的是向外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最新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为使用者决策提供相关的全部信息,但是传统的财务会计报告却存在着以下缺陷:1.传统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固定的格式、固定的填列方式及项目,对股指期货交易的特殊业务往往无法客观反映。2.传统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历史成本为基础提供信息,导致市场价格波动激烈的交易难以准确、及时披露。3.传统的财务会计报告仅记录可以用货币予以量化的信息,股指期货交易由于其本身特征,往往不能准确估计未来金额,故难以在传统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
一、股指期货对会计要素的影响
传统会计理论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与该资产或负债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际上已经转移;二是该资产或负债的价值可以可靠地计量。因此,传统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而股指期货在签约时只是一份待执行的合约,未来交易事项发生与否很难确定,并且股票指数的变化频繁,未来期间经济利益的流向在时间和数量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而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就难以确认,对股指期货的确认也就无法沿用传统会计理论的标准。国际上通常依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2条》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80号——期货和余额会计》的规定处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对金融工具的确认标准:当一个企业成为构成金融工具的合约性条款的一个履行方时,就应该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参考传统会计理论对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和IASC对金融工具的确认标准,我们可以把股指期货的初始确认归纳为以下两个条件:其一,由股指期货交易形成的金融资产或负债的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企业;其二,由股指期货交易所获得的资产或承担的金融债务能够可靠地加以计量。因此,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已基本符合“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确认标准,在合约开仓(交易者初次买进或者卖出期货合约)时,应根据合约价值入账,而在合约平仓(交易者买进先前卖出的期货合约或卖出先前买进的期货合约)时,应将合约价值冲销。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看,我国对股指期货的会计规定与国际通用的有关会计惯例应该是一致的。
二、股指期货对会计计量的影响
货币计量是现行会计的一个基本前提。历史成本或实际成本原则是从货币计价这一前提派生出来的。历史成本原则要求一切经济业务和事项在计量时普遍建立在历史成本基础上,要求一切资产的计价、负债的承诺、费用的计量、损益的计算均以交易发生时的原始成本作为会计计量的原则。历史成本是交易时的实际成本,具有客观性、可计量性和可验证性。一旦形成,入账后一般不再变动,一直到相应的资产已销售、耗用或负债已得到清偿为止。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2条》的规定,对股指期货的计量应有以下具体情况:
1.在股指期货的初始确认时,应该以取得合约的历史成本进行计量。一般情况下,历史成本正好是当时的实际成交价格和保证金。2.在初始确认后,应以公允价值对持有股指期货合约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进行计量。由于持有股指期货合约的主要目的是套期保值和投机套利,因而对公允价值变动产生损益的处理也就有所不同。
(1)对用于套期保值的股指期货合约,其意图在于避免或冲销被保值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会计上应重点反映其避险的效果,所以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都应该归入被保值项目,计入当期损益。被保值项目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也应该计入当期损益。这样,用于套期保值的股指期货合约与被保值项目的价值变动就能够相互匹配。
(2)对于用于投机套利的股指期货合约,其目的是获取差价利润,会计上应当重点反映其获利的情况,所以要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益在当期予以确认。
三、股指期货对会计报告的影响
会计确认、计量的最终目的是向外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最新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为使用者决策提供相关的全部信息,但是传统的财务会计报告却存在着以下缺陷:1.传统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固定的格式、固定的填列方式及项目,对股指期货交易的特殊业务往往无法客观反映。2.传统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历史成本为基础提供信息,导致市场价格波动激烈的交易难以准确、及时披露。3.传统的财务会计报告仅记录可以用货币予以量化的信息,股指期货交易由于其本身特征,往往不能准确估计未来金额,故难以在传统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