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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会计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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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集体企业会计制度范文

关键词:现代企业制度 会计问题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也不断加快,再加上我国的经济体制是市场经济,既有开放向和自主性,还有很强的包容性。作为市场经济主要参与者的企业,要是想更好的发展下去,就需要适应经济的发展趋势,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且企业的财务和会计是企业的命脉,是非常重要的,必须适应企业的管理制度才能更好的为企业服务。所谓企业会计制度,就是对企业的商业交易和财务往来在账簿中进行分类、登录、归总,并进行分析、核实和上报结果的制度,是进行会计工作所应遵循的规则、方法、程序的总称。而且企业的日常花销和核算都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规范,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可以在国家统一的会计规范下制定一些适合自身的会计规则和方法程序,形成企业内部会计制度。

一、会计改革的基本要求

会计工作能够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必要的经济信息,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必要的支撑和保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给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会计制度要与现代企业制度协调一致,充分发挥企业的自主性,把改革的目的明确,明确真实规范的方向。其中会计制度是企业制度的一部分,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所以会计制度必须与企业制度保持一致,才能为企业服务,促进企业发展。首先会计制度得明确企业产权,保证投资者地位平等,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对投资者进行有效监督。其次要改变传统的会计理念,适应市场变化,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改革要优化财务报表的功能,转化并体现出会计的社会服务职能。最后改革要本着真实、有效、规范的原则进行,因为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会涉及到商业机密和经济的发展,如有掺假会严重影响经济的发展,不利于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现代企业制度下会计改革路径

(一)建立一支经过正规培训的高素质的会计队伍

要适应经济的发展,要进行企业的改革,执行者肯定是工作人员。而要在现代企业制度下进行会计改革,与之密切相关的肯定是会计人员,所以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是相当重要的。所以要重视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建立一支经过正规培训的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来适应会计改革之路。实际上会计资格证书的准入标准比较宽松,使得会计队伍存在着参差不齐的现象,再加上深受传统会计观念的影响,要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进行正规培训,组织会计人员进行学习,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从而更好地进行会计改革。

(二)内部牵制制度

会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经济走向和经济机密,所以需要建立内部牵制制度,从而优化会计制度,促进企业的发展。内部牵制制度应该以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财分离、账务分离为原则,权责明确、落实到每个人。对于统计、出纳等岗位的具体职责进行明确规定,进行轮岗制度或者定期检查长期监督。

(三)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特征同时也要求会计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明确,利于企业内部管理和监督,能够更好地促进会计工作的良好_展。而且可以根据不同会计岗位的职责和工作量以及工作繁简程度不同,同时考虑会计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高低不同,针对不同的个人情况安排不同的岗位,还可以进行轮岗,提高会计人员的工作水平,对会计人员的工作也要进行考核,保证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

(四)完善内部审计与财务管理部门

随着企业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进程加快,审计和财务管理部门也需进入规范化轨道,加强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受管理层的约束,能够根据客观事实进行工作,加强工作效率,维护企业利益。并且要提高审计人员的思想和职业素质,制定监督评估体制进行长期监督定期评估,鼓励审计和财务人员认真工作,努力提高自身水平。还可以经常进行开会交流,使得审计和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意识到自身和企业是利益共同体,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促进企业发展为宗旨,劲往一处使,力往一处用,营造一个和谐企业人文环境。所以要逐步完善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部门,促进企业发展。

(五)承担社会责任

会计,从社会的角度对受托经济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计量与报告,以增强受托经济主体的社会责任观念,不断提高社会性效益。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多关注职工的工资待遇和同工同酬情况;维护消费者权益,对企业的经济严格把关;维护政府的利益,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积极向国家纳税,为国家的发展和民生事业做出贡献;积极支持公益事业,多多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和民生问题,为老百姓做实事,为企业塑造一个良好的公众形象,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结束语

会计与企业制度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一方面,一种新的企业制度的建立,必然会要求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会计体系。另一方面,会计理论自身的发展也会有助于新的企业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二者之间相互促进发展。所以在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发展的情况下,需要改革会计制度,完善会计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柳.现代企业制度下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J].经营管理者,2012,14:238.

[2]刘珊珊.制度演化视角下的会计稳健性问题研究[D].南京大学,2013.

第2篇:集体企业会计制度范文

[关键词] 企业 行业协会 行政公益诉讼

一、行政公益诉讼与行业协会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指社会成员,包括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违法行为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的可能性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共利益,依据法律规定向特定机关提出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制度。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可以是与违法的行政行为或不行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团体或组织,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企业间的行业自治逐渐形成,由于他们自身行业性、自愿性、自律性和非营利性等特点,因而能够独立于政府和企业,更好地维护行业成员的利益和社会公益。行业协会在行政诉讼中可以充当行政诉讼人、支持人以及为维护成员利益或公共利益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行业协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当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害该行业协会成员利益或本行业的公共利益时,可以以原告身份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本行业公共利益或者其成员的利益。根据诉讼信托,非直接利害关系人可以基于实体权利人的信托享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讼并承担程序意义上的诉讼结果。因此,行业协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对企业利益有效的救济手段。

二、行业协会代表企业提起行政诉讼的必要性

我国正处在政治经济体制转型时期,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也随之突现。随着企业维权意识的提高和行业协会的发展,作为同行业企业的代表,行业协会越来越强要求运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行政机关对行业公益的侵害。

行业协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有其现实必要性:

1.维护行业公共利益的需要。随着行业协会的发展壮大,这些存在于政府与市场之外的行业协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中介作用。它不仅要提供相关的行业服务,维护行业成员的合法权益,而且必须接受政府监督和管理,获得合法性和有序性,以利于促进行业发展。

2.企业需要行业组织的保护。与个人相比,行业协会对于与行业有关的企业公共事务更为熟悉,因而在行使原告权利或承担义务方面更为方便,而且更能产生强大的效应。

3.行政诉讼高效化的需要。行业协会具有组织性、协调性、自律性,可以避免单个企业的盲目滥诉,通过完善相关制度规定,集中企业在本行业领域的共同问题,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行业协会拥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可以促进行政主体与市场之间的良性互动。

三、行业协会作为行政公益诉讼主体的构想

1.行政公益诉讼的合法性是行业协会代表企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前提。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讼的,属于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这实际上拓展了《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受案范围,赋予了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于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以诉权,符合了行政法治的基本精神。而公民自发、自愿,以公民社员权为基础,为了维护某一行业共同利益而结成的行业协会,理应充分表达公民意志,维护行业利益。

2.行业协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必须基于企业利益或行业公共利益。行业协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由于国家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使行业利益受损,是为了维护全行业成员的集体利益。行业协会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以行业利益为界,具有“行业公益”性质。虽然作为原告的行业协会与本案可能具有间接的利害关系,但原告并非本案的直接利害关系人,而是行业成员利益或行业公共利益的代表。行业协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一个利益整和的过程,受害人利益最终抽象为行业的整体利益。

3.行业协会直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对象既包括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抽象行政行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要求造成损害的事实,由于具体行政行为多针对个人,因此抽象行政行为也应是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对象。抽象行政行为成为诉讼对象是行政诉讼法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要远比具体行政行为范围广、影响大,有必要赋予行业协会直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权利;另一方面,抽象行政行为较具体行政行为更为复杂,操作起来更难以把握,由行业协会提讼更为现实可行。

4.行业协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费用问题。行业协会提讼的费用如何负担是行业协会一旦介入行政公益诉讼很现实的问题。由于行政公益诉讼牵涉面广,取证调查困难,持续时间长,诉讼费用昂贵,因此,作为行政公益诉讼原告的行业协会应该得到经济保障。有必要在行业协会内设立特定的专项基金,由会员分摊,具体使用规则由会员协商制定。同时,由于行业协会保护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可以设立特定对行业协会的胜诉奖励制度,对原告方进行适当的弥补,激发对行业协会的公益诉讼主动性,使行业协会更好地维护企业共同利益,促进和谐社会下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黎 军:行业组织的行政法问题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2]周 勇:依托行业协会实现行业有效治理的研究.武汉:中南大学,2004

[3]齐树洁 苏婷婷:公益诉讼与当事人适格之扩张.现代法学,2005(5)

第3篇:集体企业会计制度范文

为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企业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强化财务会计报告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会计报表数据信息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统[20**]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20**年度境外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统[20**]3号)、《财政部关于加强20**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的通知》(财统[20**]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20**年度企业(含集体企业、境外企业,下同)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对20**年会计决算设立的总体原则

20**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在保持上年度报表体系基本稳定的基础上,适应和满足财政改革和国家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继续完善报表指标设立,规范数据控制方法,根据相关的法规、制度变化和各项财政管理工作的需要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完善。

(一)此次的修改实现了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衔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打破了所有制和行业界线,不仅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更有利于满足财政部门公共财政体制下加强财政职能的需要,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是修改企业会计报表的主要依据。

(二)结合财政管理工作需要,调整增加了部分报表内容,以更好地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服务。为充分体现财政的监管职能,对部分报表内容进行适当修改。

(三)为满足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在会计决算附表部分,增加了国有资产资管理的相关内容,主要是切实减轻基层企业负担,实现财政部一表多用、资源共享的原则,这样一套报表即减轻了基层的负担,又满足了各方面的需要。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相关法规和制度,严格规范报表的编制工作

市属各企业在20**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等相关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和规定,统一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统[20**]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20**年度境外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统[20**]3号)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全面、高质量完成20**年会计决算报表的各项工作。

(一)对企业集团所属的财务公司、独立核算的国有建设单位、控股的境外企业,20**年度决算要注意以下问题:

1.企业集团(总公司)应将所属财务公司编报的金融企业会计报表转换为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后,纳入集团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

2.企业集团(总公司)应将所属建设单位决算报表转换为企业会计报表后,纳入集团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

3.企业集团(总公司)所属的控股境外企业,应按要求单独编报20**年度境外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同时,附送企业集团(总公司)境内外合并会计报表。

(二)做好决算前的基础工作

1.做好资产核查;

2.核实债务和权益;

3.正确结转损益;

4.账实账表一致;

(三)国资委决算报表不要求城镇集体企业填报,因此,城镇集团企业按要求的填报级次,逐级直接输入财政决算软件中。

(四)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境外企业的会计报表虽然可以从国资委决算软件中生成与财政相同的报表,要由基层企业转换生成,层层汇总,不能用总公司汇总数据直接生成财政决算上报。

(五)财政企业会计决算不含企业集团(公司)所属事业单位。

三、加强企业会计决算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及审计备案工作

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企业集团总公司委托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若干问题的通知》(财企[2000]905号)和《关于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l]707号)的要求,国有企业会计报表,除特殊规定的行业外,应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境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审计。鉴于我市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市属各有关主管局、企业集团(总公司)在报送年度报表的同时(20**年3月10日以前),市财政局一并提交年度审计备案报告、整改意见并附送《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备案表》,(报送3.5寸盘及加盖公章的打印资料一份)。

四、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年度会计决算报表不仅是各企业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部门进行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应高度重视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周密安排,在人员和物质上给予充分保障,将会计决算报表的布置、培训、填报、审核、汇总和上报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由于机构调整,各单位汇总上报决算的任务要面对两个单位,各区县财政局要做好协调工作。为此,要求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强对会计决算工作的领导,各区县财政局要及时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尽快落实牵头单位。市属各主管局总公司财务有关部门、各区县财政局要做好所属企业的培训、汇审、上报工作,严格把好培训关、审核关、汇总上报关,这是整个决算工作的三个环节,确保各个环节工作质量,尽职尽责,树立全局意识,做好组织、协调配合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避免在工作落实过程中出现脱节现象,且做到不重不漏,使**市20**年企业会计决算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据实填报,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工作质量

要高度重视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质量问题,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编报口径填列决算的有关数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

1.要及时对所属企业上报的会计决算报表数据进行验审,除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及文件要求进行审核外,要充分采取人工与计算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利用计算机设置的参数、过录表查询、有效性审核等功能,严格控制数据质量。对在汇审过程中发现所属企业的问题,要及时要求相关企业进行核实修改,严禁擅自越级调整基层企业报表数据。

2.严格按照企业填报级次填报,大型企业编报到三级企业,三级以下的并入第三级;中小型企业编报到二级,二级以下的并入二级;境外企业决算报表基本填报单位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一级境外企业,所属的二级以下(含二级)境外企业的数据并入一级企业数据中填报。国有境外企业集团要求填报至集团子公司,子公司以下的数据应并入子公司数据中填报,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缩减填报级次。

3.各单位必须按照编制说明的要求,准确、完整填报封面中各项文字信息的代码信息,不得任意更改或漏填。

(三)重视和加强年度报表分析报告的质量,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提高决算报表分析水平

目前,我国会计改革正处于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具体会计准则相继修订出台,为此,对于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加强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分析就是急需提高的素质之一。财务报表是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反映,决算报告结果涉及到出资人、债权人、经营者、政府管理部门等各方面的权责关系,因此,做好财务报表分析至关重要。要把洞悉报表上有关数据所揭示的内涵作为重点,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切莫敷衍了事,20**年的决算报表分析也将是决算评比工作中一项重要的评比内容。各部门要全面、准确、客观、及时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对企业的经营优劣作出准确的分析,为企业领导和政府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决策依据。

市属各企业、各区县财政局要按照市财政局统一下发的软件、参数、报表格式、决算编报说明及本通知要求,及时报送**市财政局企业处。

(一)企业、集体企业会计决算:

市属各主管局、企业集团(总公司)于20**年3月1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企业处。

各区县财政局于20**年3月20日前,上报**市财政局企业处。

(二)境外企业会计决算:

市属企业于20**年5月31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企业处;

各区县财政局于20**年6月30日前,上报**市财政局企业处。

企业、集体企业决算汇审时间初步定于20**年3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境外企业决算汇审时间另行通知。

第4篇:集体企业会计制度范文

关键词:两型社会;企业激励机制;非对称交易

所谓“两型社会”下企业激励机制是以调动企业对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目标,达到企业自身利益与“两型社会”发展目标相结合的综合性运行模式。根据经济学上的惯例非对称交易中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人另一方为委托人。政府是委托人,企业是人。

模型中遵循以下假设条件:委托人是风险中性的,人是风险规避的。

下面定义模型中要用到的一些变量和公式。假定a为企业的一个一维努力变量;θ是一个均值为零、方差等于σ2的正态分布随机变量;m与努力变量a有关的直接企业效益产出因子,主要包括企业开展逆向物流活动的努力给企业所带来的成本、价格和销售量等直接影响收益的因子,m∈R,m≥0;n为变量a有关的环境效益产出因子,主要包括企业开展逆向物流活动的努力给公共环境带来的改善因子,n∈R,n≥0;πm为经济效益产出函数,πn为环境效益产出函数;显然:

πm=ma+θπn=na+θ

所以,企业的期望产出为E(πm)=ma,Var(πm)=σ2,政府的期望产出为E(πn)=na,Var(πn)=σ2。由于委托人政府是风险中性的,人是风险规避的。委托人在订立激励合同时只关心环境产出水平,一般做法是首先订立一个某企业的污染物回产出恰好达到环境标准α,此时企业应该享受正常的环境补贴,假设补贴因子为λ∈R且0≤λ≤1,反映了政府对环境的重视程度,则环境补贴项为λα;另一部分为企业的努力水平α产生的超出(低于)环境标准α得到的超额奖励(惩罚),假设奖惩因子为β∈R且0≤β≤1,反映了委托关系中风险的分担,则超额奖励(惩罚)项为β(πn-α);所以激励合同S(πn)为:S(πn)=β(na+θ)+(λ-β)α(1)

政府的期望效用等于期望收入:

E(v(πn-S(πn)))=(1-β)na+(β-λ)α(2)

设企业的努力成本函数是C(a)=1/2ba2为等价的货币成本,b>0是成本系数,b越大,同样的努力a带来的负效用越大。所以企业的实际货币收入是:w=πm+S(πn)-C(a)=ma+θ+β(na+θ)+(λ-β)α-1/2ba2(3)

由于企业的效用函数具有不变绝对风险规避特征,即μ=-exp(-ρw),其中p>0是绝对风险规避度量,w是实际货币收入。则企业的确定性等价收入为:

Ew-1/2ρβ2σ2=(m+βn)a+(λ-β)α-1/2ba2-1/2ρβ2σ2(4)

其中,Ew为企业的期望收入,1/2ρβ2σ2是企业的风险成本。

用w表示企业的保留效用,即花费成本C(a)带来的最高机会收益,由于最高机会收益很难确定,实际计算时可以用行业平均利润来确定。显然,如果企业的确定性等价收入小于w,企业将不接受激励合同,将努力去获得保留效用因此企业的参与约束(IR)可以表示为:(m+βn)a+(λ-β)α-1/2ba2-1/2ρβ2σ2≥。w(5)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政府不能观察到企业的努力水平,所以企业将选择a,最大化自己的确定性等价收入(IC)有:a=(k+βl)/b企业的努力水平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企业出于本身的经济效益而进行的努力m/b;第二部分是企业出于获得环境奖励而进行的努力βn/b。当β=0时,则a=b(m),企业的努力完全为了获得经济效益。所以,企业的激励约束为a=(m+βn)/b,政府的最优化问题为:

mavEv==(n-β)na+(β-λ)α

s。t。(IR)(m+βn)a+(λ-β)α-1/2ba2-1/2ρβ2σ2≥w

(IC)a=(m+βn)/b(7)

将参与约束和激励约束代入目标函数,一阶条件得到:β=n2/(n2+bρβ2σ2)>0显然,企业承担的风险随参数变大而变小,随n增大而增大。从经济意义上来看,当企业能够控制自己在逆向物流活动中的努力水平在企业效益m和环境效益n之间的分配时,根据企业的风险偏好,会努力改变环境效益n的水平,寻找自身可以接受的风险承担。很显然,政府的规定的最优风险承担为β=n2/(n2+bρβ2σ2)>0。此时企业的努力(mbρσ2+l2(m+n))/b(n2+bρσ2)

结论

1.当政府不能观测到企业的努力水平时,最优激励机制要求企业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即β>0。因为在对称信息的情况下,企业所选取的行动依赖于政府所提供的补贴合同,若β=0意味着企业不承担任何风险,这样补贴合同中就没有激励因素,企业的决策就将不受补贴合同的诱导,则企业没有从发展两型社会得到最大效用的动力。

2.如果增加企业分享的综合效用份额β,当企业的风险厌恶和(或)环境风险都足够地小,以至bρβ2σ2/n21时,政府应增加给企业的固定补贴α。

参考文献:

[1]基于两型经济模式的政府激励与监督问题.张保银,汪波,吴煜。

第5篇:集体企业会计制度范文

一、财务、会计、税收:处理企业、国家以及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切合点

要说明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税法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作出回答。

财务、会计和税务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察。从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出发,他们可视为处理企业、国家和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三个切合点。改革开放之前是这样,改革开放以来,乃至于将来建立起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以后,这个结论也同样是成立的。区别只在于,不同的所有制结构,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这三是也就有不同的结合方式。

改革开放以前,基本经济成份是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方式是通过指令性实现资源的配置和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以集体企业为主体的非国有企业也采取和类似于国有企业的经济运行方式。就分配制来说,国家作为社会总产品分配主体,按照经典作者所阐述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实行对社会总产品的统一分配,形成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基金,从而实现社会再生。其中,财务制度通过规定资金投入、资产计价、成本补偿、收益确定、利润分配、基金形成等标准,成为三大基金分割的直接依据。财务制度也是国家税收的基础,财务制度所划定的补偿标准和收益确认标准,是确定税基的依据。而会计制度则是按照复式记账要求,根据财务制度和税法所规定的分配标准规范企业的会计科目、报告格式以及反映和核算内容。这时的会计制度本质上是薄记制度。

实践证明,以上分配制度以及与其相适应的财务制度、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定位,弊病甚多。主要表现在:第一,分配权力高度集中。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以及发展基金的分配比例都集中在国家手中。企业没有自,大到基建项目,小到更新改造,乃至职工福利设施,都是政府部门决定的。第二,分配过程缺乏制约。社会总产品有多少用于补偿基金,有多少用于消费基金,又有多少用于发展基金,服务于国家计划和预算,而没有考虑经济生活自身的规律。根据国家计划和平衡预算的需要,可以调整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可以推迟确认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计划决定财政,财政决定财务,财务决定会计"的运行机制。在这种体制中,只有纵向决定与被决定关系,看不到相互制衡。

由于分配权力集中,又缺乏内部制衡,导致分配比例失调,突出表现是补偿和消费大量欠账,如,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欠账职工福利欠账,环境治理欠账,等等。这些隐患现在已经充分暴露出来,成为当前改革和发展道路上的严重障碍。

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社会总产品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展基金之间进行分配。这一结论适应于各种社会和各种体制。问题在于如何进行分配,由哪个主体进行分配,在哪些层次进行分配,根据什么进行分配。计划经济体制的突出问题在于,社会总产品是在国家层次进行分配的,企业并不是分配主体。换句话说,社会资金实行的是宏观循五,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是根据国家计划进而通过财务制度进行分配的。改革的方面是,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承认企业是商品经济的细胞,在企业层次上进行分配,按照资本运动规律组织企业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

企业资本运动,首先表现为资本的投入,形成资本存量,然后经过生产经营过程实现资本的增值,对资本僧值进行分配,形成新的存量,进而实现新的循环。从资本的运动过程中,我们就很容易地找到界定财务、会计和税收的各自作用空间,并且能够找到计划经济体制下分配问题的症结。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是投资本运行规律组织社会再生产,社会部产品价值和新增价值界定取决于财务制度,服务于国家计划和年度预算,最终表现为存量与增量界限的混淆,导致分配关系和分配比例的扭曲,这是我国国有企业当前普遍面临生存危机的深刻背景。

一般认为,会计通过价值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这个结论基本上是正确的。但会计的深刻意义还在于,通过资产、负债、权益和收入、费用、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它划定了资本存量和增值量的界限,其中资产、负债和权益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存量的界限,而收入、费用和利润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增量的界限,这六个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贯串于会计循环的全过程,是会计职业的崇高追求所在,也是企业的得以持续经营的基础。包括国家在内的投资者所执行的财务活动,实际上是基于存量和增量的分割所进行的资源的配置,包括资本(即存量)的投放和利润(即增量)的分配。税收也是在合理划分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对增值的分配,尽管参与分配的法量依据完全不同于财务活动。

二、会计准则与财务制度

前面已经说到,传统分配制下,财务制度直接地执行统收统支的职能。是国家实现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工具。由于分配权力高度集中且缺乏制衡,导致分配结构失调,弊病甚多。为此,我们建议全合认训并重新界定会计准则的性质和功能,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转交由会计准则来执行,建立起体现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约束机制健全的社会总产品分配体制。

问题是,为什么会计准则能够执行这些职能,并且能够避免传统财务制度的弊端呢。这是由会计准则的内在机理决定的。

第一,会计准则是市场经济实践和人类智慧的结晶。经过近百年市场经济催化,会计准则已经成为有一套逻辑严密的概念体系支撑的规范系统。象真实与公允、权责发生制、可比性、谨慎等概念和原则,已经成为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因有观念,规范着会计实务,不仅支撑着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在市场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样也使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分割建立在合理基础之上。

第二,在由投资者、债权人、管理者、政府部门、企业职工和会计职业等所级成的多角关系中,会计准则已经成为处理和协调经济利益关系在内的稳定器。企业是各种经济利益关系的联络点。这里所讲的经济利益,既可能表现为直接经济利益,也可能表来为经经济信息形式存在的间接利益,因为谁拥有更多的信息,谁就有更多的决策能力和影响能力,并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其中,对我们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有意义的,是其直接经济利益方面。会计除了其固有信息功能外,另一个重要功能是资本存量与增量这间的分割功能。对于股权投资者来说,存量是其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保证,一般情况下,会倾向于多确认存量(当然,例外的情况也是有的。比如,对于短线投资者来说,只在意企业的短期价值,可能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而这本身就说明了多元利益的存在);对于债权人来说,他们一般也倾向于多确认认存量,因为,存量充分意味着债权的安全系数更大一些;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其直接利益是税收利益,多确认增量,意味着更大税基;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其报酬往往是与企业的当期利润相联系的,他们也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当然,基于长期雇用、追求长期利益的情形也是有的)。类似于这样的利益主体及其利益倾向,还可以

举出一些。为了协调各种利益矛盾,会计职业最早以中间人的面貌出现,主持会计准则的制定。

后来的实践证明,会计职业也是有自己独立的利益的,即,以最小的风险,获取最大的收益。其中,收益表现为市场份额、审计取费,风险则表现为可能的审计失误以及由此引起各种利益主体的诉求。所以它在行使其职能时,就会考虑特定利益关系中的力量对比,并以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进行政策选择和设计。这正是为什么美国、英国等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权限先后从会计职业转移到独立的会计准则制定团体手中的真实背景。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有理由将现行财务制度执行的制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的职能分解出来,使其成为会计准则的职能,建立比较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准则形成机制,有效地负担起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割职能。将财务分配和税收分配以及其他分配形式建立在合理划定资本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

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取能改造为会计准则的职能以后,相应的问题是,是否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笔者认为,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改造为会计准则职能,并不意味着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相反,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改善和加强国家作为所有者对企业财务的管理。

所谓财务活动、财务管理,都是围绕资源的配置和分配进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和分配基本上是由所有者在国家法律约束和计划指导下实现的。资金投资到哪里,投资多少,从哪里筹资,怎样安排资金结构,利润应当怎样进行分配,多少分配给投资者,多少用于后备和发展,基本上是所有者决定的,或者由管理部门在投资者的指导下进行。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至多是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小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作出必要的制度规范。可能的领域有,利润分配顺序,社会保障基金的提取,后备基金的建立,等等。现行公司法律对这类问题已经作出规定。

而国有企业的情况就大大不同了。国家是国有企业所有者,或者通过法人行使所有者职能。国家必须对国有企业财务进行管理。理由是:

第一,所有者对其资本的管理和控制,是市场经济赖以正常运行的保证。而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对于国有资本的投放和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以对经营者的考核,必须由国家来执行。

第二,国有企业是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目的的重要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是一个重要而特殊的经济成份。国有企业固然要以盈利为目的,但其所担负的经济社会目标也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的职能,平抑物价的职能、解决就业的职能等等。这都要通过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来实现。

第三,相对于非国有企业来说,国有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要弱得多,随的经营失败风险比非国有企业也要大得多。在任何一种经济体制中,都表现为一系列的授权过程。于对非国有企业来说,有的是由所有者本人直接经营,自己授权自己,其责任心和风险意识都是很强的。有的则是由私人投资的股份公司,也具有极强的风险意识。当然,由于掌握企业命运的大股东,对小股东潜在的损害,保留必要的后备。公司法律有关条款起的就是这样的作用。而在国有企业,授权层次大大增加,有时甚至不能直接确指是谁授权的。这就大大增加了授权风险。注重眼前利润而忽视长期利润,剥夺性经营而不注意资本维护和技术开发,冒险而不顾忌后果,等等。这就是产权经济学一再提醒的道德风险现象。可以说,国有企业的道德风险比非国有企业要大得多。这就有必要改善和加强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和监督,比如规定和监控负债比率、流动性比率指标等等。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

在传统体制下,税法和会计制度都是以财务制度为依据的。会计制度根据财务制度规定的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规范账务处理方法和程序,而税法则根据财务制度确定税基。随着会计制度改革和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职能将由会计准则来承担。

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如何处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关系,是将税基完全建立在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还是另行制定一套扣税办法。或者将税法与会计准则统一起来。最近几年,不少同志倡导建立一门独立的税收会计学,并发表了一些研究成果。总的来说,有两种意见,一种观点是,税收会计学是财务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它集中研究和处理企业与税收有关的会计业务,比如,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以及纳税申报。还有一种观点是,鉴于财务会计与税收的目标不同以及会计准则与现实分配,即所得税会计。更有人建议,不但要确认所得税的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并进行跨期分推,在此基础上建立税收会计学。

关于第二种观点,笔者认为,从会计的角度看,企业的纳税业务,与企业其他各类经营活动并没有什么两样,交纳各种税收,所导致的企业纳税久务形成的负债以及多交税收而应当退回税款所形成的资产,与企业对存货、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经济业务的核算原则是一样的,都要遵循有关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标准。单独建立一门纳税会计学,就象要建立应收账款会计学、存货会计学、固定资产会计学一样说不过去。

关于第二种观点,涉及到要不要保持财务会计与税法在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上的一致。就成本和效益方面考虑,会计准则与税法如果能够协调好乃至统一起来,当然是一件好事。因为那样既有助于简化企业会计核算,又便于税收征管。然而,会计准则与税法在立法宗旨、服务对象和约束因素诸方面都是有区别的。就当前实务来说,税法与会计准则在诸多项目的处理上已经出现了一些差异。绝对地讲会计准则与税法保持一致,已经行不通了。但是,赞成会计准则与税法分离,并不意味着不顾成本与效益原则,盲目地追求两者的差异,甚至人为地夸大两者的差异,而不应当尽量保持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一致,不要夸大纳税扣除政策的作用。实际上,某些税收政策的奖励或抑制作用是有限的,特别是在我国目前经营环境和企业机制下,更是这样。对于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某些项目的确认标准上的差异的处理,笔者赞同我国现任会计制度有关所得税核算的规定,即,企业可以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

有同志建议,不但要跨期分配所得税,还要确认增值税时间性差异,并进行跨期分配,进而建立起税收会计学。笔者认为,借鉴所得税跨期分配原理进行流转税的跨期分期,不失为一种尝试,但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任何一种会计方法的采用,都要符合中国现实和特定环境,符合成本与效益原则,不能为会计而会计,为研究而研究;第二,流转税跨期分配与所得税跨期分配一样,都是会计原理和会计原则的具体运用,属于某一类会计业务,指望因此形成一门税收会计学,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不能成立的。

四、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所要解决的实际上是会计规范本身的结构问题。广义上讲,会计准则是会计制度的一种形式,就象会计制度以外,还有会计规章、会计规则、会计规定、会计处理办法等多种法规体例一样。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搞会计改革,乃至于系统研究会计制度改革,开始用

会计准则这个称谓,很大程序上受到西方会计实务的影响。因为美国、英国、加拿大以及国际会计准则都称accountingstandards或accountingprinciples,分别译为会计准则(或会计标准)和会计原则,当时国内大量介绍和译述西方国家会计文献,使得会计准则这个词成为市场经济制度下会计规范的象征。记得当时还曾就会计准则、会计标准或会计原则的区别或联系以及我们该选用哪一个名称进行过多次讨论和论证,后来在1988年义召开的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本理论和会计准则研究组的的研究会主达成一致意见,今天统一用"会计准则"一词,不再在名词上争论了。

现在我们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已经不再是名词本身的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现在都以其现实存在,直接影响着会计实务和会计理论。当然,由于已经的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际会计经验,会计准则几乎成为新的会计规范的代名词,因而影响更大一些。我们现在要讨论的会计准则,基本上是指已经或即将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而会计制度所涵盖的内容要广泛得多,且复杂得多。其中有代表性的是"两则两制"中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和后来陆续的其他行业会计制度,象公路经营企业制度,还有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制度两个会计制度。从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看,表现形式、体例结构、详略程度、政策选择方面存在一定区别,但所涉及的内容基本上是相同的,相互之间的关系确定需要理顺,从而形成有分工又有协调、结构严密的中国会计规范体系。

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财政部着手研究和草拟会计改革发展规划时,就提出了会计准则体系这一动议。1991年的《会计改革纲要(试行)》以及先后提出的《关于拟定我国会计准则的初步设想》等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包括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在内的会计准则体系的设想。当时,按行为和所有制制定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国营商业企业会计制度等基本上是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格式为框架的,这就是本文前面所说的,执行的是薄记职能。也有一些例外,1985年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会计制度以及1992年年初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除了传统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方面的内容处,也独立地规定了一些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政策。实施"两则两制"时,由于当时《企业会计准则》只有一个基本准则,尚不能满足具体指导企业会计实务的需要,所以根据基本准则按行业制定了13种会计制度。这些行业会计制度也相应地充实一些会计政策的内容,即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方面的内容。这就是为什么随着具体准则制定工作取得进展,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重叠之处越来越多、我们越来越关注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问题的根本原因。

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会计准则时,还主要是直观地借鉴西方国家会计准则这名称和形式,那么经过10年来制定会计准则的长期实践,我们切实感到,分要素、分经济事项制定会计准则这个形式,有显著的优越性。一是分会计要素、分经济业务制定会计准则,有可能将某个要素或业务所涉及的定义、特征、确认、计量和披露要求阐述得比较全面且清楚,逻辑严密;而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其核心是账户设置、记录内容和借贷规则,不可能象会计准则那样根据特定要素或业务的需要灵活组织其结构和内容。二是会计准则这种形式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规范形式,已经为国际社会所认同,象法国、德国等国家也开始采用会计准则这种形式。

曾经普遍认为,会计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应当用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现在看来,评价会计制度,应当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辩证地看。就内容来说,通过会计制度规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等会计政策,并不是绝对不可行。有人说会计制度规定过死,不利于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实际上,并不是会计制度规定过死,而是财务制度规定过死,不能把财务制度的问题算到会计的头上;就现行会计制度来说,除了仍然过多受到财务制度制约之外,很难说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会计政策过死。再说,就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而言,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余地将越来越小。会计制度的问题出在它的形式上,即如前面提到的,由于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因此,无法对特定会计要素和会计业务的确认、计量作充分交代,也就限制了它的作用范围,这也是形式决定内容的一个例子。

第6篇:集体企业会计制度范文

一、企业职工患病和非因工负伤,在指定的医院(包括分设的和独立的门诊部,下同)或本单位附设的医院医疗时,其所需的挂号费和出诊费,均由职工个人负担。在本单位附设的医务室(所)、保健室(站)看病时,一般可以不收挂号费,医务人员巡回到车间巡回到职工宿舍看病时,不收挂号费。

企业附设的医院收取挂号费的标准,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研究决定。

二、企业职工患病和非因工负伤,在指定的医院或本单位附设的医院、医务室(所)、保健室(站)医疗时,所需的贵重药费,由企业行政方面负担。但服用营养滋补药品(包括药用食品)的费用,应由职工个人负担。营养滋补药品的收费办法,均按当地公费医疗制度的规定办理。

三、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住院医疗期间的膳费,由本人负担三分之一,企业行政方面负担三分之二。

四、按照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医疗待遇的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患病医疗时,除了手术费和药费仍然执行半费外,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等均由个人负担。

第7篇:集体企业会计制度范文

[关键词] 中小企业 成本核算 现状 对策

我国私营企业的蓬勃发展,为国民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小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成为必然,然而,有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的财务核算水平并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尤其在成本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

一、中小企业成本核算的现状

1.中小企业成本核算账册设置不全。企业的成本核算,是根据企业的生产特点、管理要求、工艺流程而确定的,分别设置原材料、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库存商品等会计科目,按照原材料的购进、生产的组织、产品的销售,以及相关费用的摊销或预提等分别进行核算,根据权责发生制和成本与收入相配比的原则正确归集产品成本、确定期间成本、结转当期销售成本,等等。目前,我国有的中小企业只设置总账,不设置明细账;又有的中小企业在核算时只反映数量,不反映金额或只反映金额,不反映数量,成本核算较为混乱,甚至无成本核算资料,情况不容乐观。为了达到少缴所得税之目的,对尚未完工的产品成本进行提前结转,或对产品已发出但未开票的产品成本也进行提前结转,中小企业采用该法作为计缴所得税的“调节器”。

2.中小企业采用综合成本法结转产品成本。这类中小企业一般没有在产品,采用综合成本法结转产品成本,年末库存商品的余额较小,本期完工产品成本通过估算得出,依据不可靠,理由不充分,随意性也很大,即使本期完工产品的成本根据账面记录得到,而中小企业往往将在产品的成本挤占到本期完工产品成本中去,导致本期结转的完工产品成本增大。在成本结转的计算过程中,有时还会出现只反映金额,不反映数量或只反映数量,不反映金额的现象,到了年末,中小企业根据当期开票数量及库存实际数量进行倒轧账,来调整当年库存商品的余额和结转的商品销售成本,这种做法不仅掩盖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非常损耗,而且将成本进行提前结转,直接减少了当期的会计利润。

3.在同一会计年度内随意选择、变更会计处理方法。这类中小企业一般设置了原材料与库存商品明细账。原材料的购进、领用均根据详细的原始资料进行核算,月末编制盘存表,但在结转生产成本、商品销售成本时,在同一个会计年度内,中小企业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上,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与不固定性,导致产品期末库存数与实际盘存数严重不符,这样做有利于中小企业的考虑,减少了会计利润,从而达到少缴所得税之目的。

4.中小企业成本核算混乱。中小企业财务核算是进行税收日常管理与税务稽查的基础。混乱的成本核算,使税务机关无法了解中小企业真实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很难觉察到中小企业的账外销售行为。中小企业成本构成的相关数据难以在同行业之间进行对比分析,使一些税收违法行为更具隐蔽性,税务机关无法对所得税实施有效监管;税务稽查时,数据无从查证,难以对成本资料实施查验,甚至出现尽量回避检查成本核算资料的现象,影响了税务机关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中小企业成本核算不实的动因

中小企业成本核算失真现象普遍存在,既不符合经济发展的要求,也不符合税收管理的规定。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方面的表现。

1.中小企业管理当局不重视成本核算。中小企业管理当局一般不精通或不懂财务核算,全部由会计人员负责。为了体现效益大于成本的原则,中小企业会计机构设置简单,配置的财务人员较少,一般只有1~2名会计,而对于成本核算相当重要的生产车间、仓库不配备会计人员,或由会计人员同时兼任。会计人员因忙于记账、算账、报账,根本无暇顾及成本控制,导致成本核算资料混乱,错误不堪,严重缺失。此外,兼职会计现象也普遍存在,到了月底,为了应付纳税申报和账务处理,会计工作从简,不按规定进行成本核算,而是根据主观意愿进行成本结转。

2.财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受到限制,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其业务较为简单,因此,在财务核算的要求上相对宽松,成本核算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大部分中小企业是由原来的集体企业、国有企业转制而来,一些会计人员是原来企业的会计,虽然经验丰富,资历较深,熟悉业务,但是会计理念和会计知识的更新无法跟上时代的节拍,对新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处理方法不甚了解,沿用过去的综合成本结转法进行核算,忽视对原始资料的收集、记录、整理,再加上成本核算的随意性,造成成本核算数据的不真实;而新会计人员较为年轻,往往只有理论知识,缺乏实际操作经验,不能将理论自如地运用到实践中去,在缺乏指导的情况下,无法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成本核算,直接导致成本核算数据严重失真。

3.利用混乱的成本核算达到偷税的目的。中小企业利用混乱的成本核算随意调节支出,达到少缴所得税的目的。近年来,一些中小企业不仅通过隐匿收入以达到偷税的目的,而且通过多列支出、虚增成本进行偷税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偷税数额呈逐年上升趋势。有的中小企业甚至将隐匿收入的相应产品成本也在当期结转,严重违反了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原则,混乱的成本核算为实现偷税之目的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4.税务机关缺乏对中小企业成本核算督促的有力措施。近年来,税务征管部门服务水平逐步提高,税法宣传力度也在在不断加大。宣传的内容主要是税收法规、税收政策及税收实务,一般不涉及企业的账务处理,尤其是成本核算方面的内容更少,没有引起中小企业足够的重视。在税务部门日常审核和征税过程中,只是对中小企业是否存在多结转成本提出质疑,而然,通过中小企业自查来补缴税款,并未对中小企业混乱的成本核算提出过多的整改要求。在税务稽查时,对于成本核算确实混乱的,只是通过改变征收方式来核定其应缴纳的所得税,并按照有关规定加以处罚,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规范中小企业成本核算的对策

针对中小企业成本核算普遍存在混乱的现行状况,必须引起税务机关足够的重视,应采取有力措施,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理财水平,督促中小企业加强成本核算,客观反映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税收征管奠定良好的基础。

1.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通过税法宣传,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的纳税意识,牢固树立依法纳税、诚信纳税和偷税违法的观念,使中小企业经营者、财务人员明白“不做假账”、“诚信纳税”的严肃性,认识到成本核算的重要性,打消浑水摸鱼、偷工减料、蒙蔽过关的念头,积极主动建立、健全成本核算规范机制,严格按照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加强成本核算。

2.加强成本核算考核。针对目前中小企业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税务机关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中小企业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他们学习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熟悉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利用税收通报会、咨询会、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定期为纳税人进行成本核算方面的指导,结合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情况的实际,要求中小企业逐步完善总账、明细账的设置,尽可能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当期的销售成本。

3.实行记账核算。对于一部分中小企业无法按规定进行成本核算,而又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或经屡次督促整改仍未整改的,责令其通过会计事务所或记账公司实行记账。中小企业在日常核算时,按规定做好原始数据的记录、归纳和收集、整理,会计事务所或记账公司根据中小企业提供的会计资料,依照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成本核算,帮助中小企业提高成本核算能力,逐步规范成本核算行为。

4.强化成本核算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税务机关备案。税收征管部门应结合日常纳税和评税工作,及时了解中小企业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在核算过程中是否符合备案的要求,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中小企业限期改正,并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在税务稽查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首先,提出稽查建议,编制调账分录;其次,延伸稽查服务,对中小企业进行必要的财务辅导,帮助中小企业加以改正,从而规范会计核算;再次,及时与征管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进行必要的衔接,双管齐下,督促中小企业整改到位。

总之,加强中小企业的成本核算十分重要,必须从源头上实施税收征纳的管理和控制。通过中小企业自身的努力和税务机关有力的监管,中小企业成本核算混乱的状况将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改善,我国的税收征纳工作一定会取得明显成效。

参考文献:

[1]周 君:我国中小企业成本控制现状及治理[J].科技咨询,2007,(04)

[2]关 键:搞活中小企业的十大对策[J].苏南科技开发,2000.(09)

[3]郝春元:搞好成本控制.提高企业效益[J].苏南科技开发与经济,2005.(05)

第8篇:集体企业会计制度范文

关键词:高职;会计专业;培养目标;调查

近年来,高职教育发展很快,招生规模已占高等教育的50%左右。高职会计专业因其前期投入较低和总体效益较高而受到各高职院校的青睐,据不完全统计,1/2以上的高职院校都开设有会计专业。

由于会计专业本科层次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已较成熟,所以大多数高职院校在开设时采用本科的“压缩饼干”形式,没有根据高职会计就业的岗位层次来重新进行有效的整合。所以到学生就业的时候,这个矛盾就显示出来了,学生在理论上比不过本科学生,在技能上比不过中职的学生,就业难度自然较大。

近几年,高职会计专业一般将培养的人才定位在面向工商企业、商贸机构,培养具有必备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扎实的专业技能,能从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经济决策,能熟练地操作和应用会计电算化软件,能从事网上财会活动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

以上表述中,“必备”到底是多少?“扎实”又到底指何种程度?这两个问题非常关键,需要从市场的调查中寻找答案。

调查方式和调查表的设计

我们组织了会计专业建设委员会的主要成员以及会计专业教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决定分成几个方面来进行调查:

对毕业生的回访和调查我们设计了一个比较详尽的调查表寄给已毕业的学生,并打电话给毕业生要求他们如实填写并寄回。同时我们选择有代表性的学生进行回访,主要是以从事的行业来划分,在每个行业都选择部分毕业生来进行回访。

对企业的调查对企业的调查我们分成两种方式,即主动走访和寄发调查表两种类型。主动走访也是按照行业和企业规模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企业来进行,事先要进行充分的准备。通过海量寄发调查表的方式,请企业里的财务人员填写调查表,并在寄去的信封里放好信封和邮票,便于企业寄回调查表。要求实习的学生带去调查表对所在实习单位进行调查,详细填写并寄回调查表。

走访兄弟院校调查会计专业办学现状走访兄弟院校调查会计专业办学现状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每个学校的培养方案都有其客观必然性,都有可学习和借鉴的地方。我们计划走访省内或省外在会计办学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高职学校,通过比较,将别人的优点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利用。

走访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为各种各样的企业服务,对企业里财务人员的专业要求比较了解,事务所的审计人员本身也是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所以用走访的方式比较合适。

会计专业培养方向调查的内容及分析

在此次调查中,我们共收回调查表227份。收回的答卷涉及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金融业等行业,单位性质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民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种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各类经济成分。

现将主要调查数据及分项统计分析结果报告如下:

“毕业生去向及工作的企业情况”的调查根据此次调查显示,占40%毕业生在工业企业从事会计工作,占30%毕业生在商品流通企业从事会计工作,占20%毕业生在其他企业或单位里从事会计工作,占10%毕业生在企业里从事其他与会计相近的工作。这说明毕业生毕业后大部分到工业企业和商品流通企业从事会计或与会计相近的工作。在所有企业中涉及外贸业务的占60%,这说明外贸业务在企业中占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企业资产规模在500万以下的占80%,企业资产规模在500~1000万的占13%,企业资产规模在1000万~3000万的占5%、企业资产规模在3000万以上的占2%。这说明毕业生大多在毕业后到中小企业就业。在所有企业里,会计人员数量达到3人以上的占80%左右。这说明在当前社会经济形势下,企业对会计人员的需求量还是非常巨大的。

“财会人员学历层次”的调查表1显示:67.8%的单位对财会人员要求专科文凭,13.7%的单位对财会人员要求本科文凭,16.7%的单位对财会人员要求中专文凭。这说明一般企业对财会人员学历要求以专科为主。专科层次的财会人员既有较扎实的财会技能,又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又对企业具有较高的忠诚度,所以受到中小企业的欢迎。

“会计人员的岗位设置”的调查由2表可知:设置了主办会计和现金出纳岗位的企业最多,分别占了78.9%和76.2%,其次是税务会计,占73.1%。而在进一步的调查中,我们发现:具体分工中往往实行兼职的形式,特别是税务会计与主办会计同人的形式非常普遍。可见在企业是非常需要那些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人才。

“专业知识的运用情况”的调查在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中,哪些专业知识是经常用到”的选择上,选“报表编制”有100%,选“会计凭证编制”有93%,选“账簿登记”有73%,选“各会计要素的核算”、“外币业务核算”、“租赁的核算”、“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合并会计报表”均有40%左右。有70%以上的人认为成本会计的相关知识对会计工作非常重要或重要,有80%的人认为税务知识对于会计人员而言非常重要或比较重要。有67%的人财务管理知识应用的多或较多。在对会计电算化实行与否的调查中,有40%选择完全实行,有30%选择部分实行,有20%选择将来打算实行。在实行会计电算化的企业中有60%选择运用用友软件。在珠算使用上,有47%的单位认为较少使用,有30%完全使用,可见珠算的使用虽然呈下降趋势,但并没有完全抛弃。

“大中专毕业生哪些知识学习不够深入”的调查我们发现:认为税务岗位知识不够深入的占90%,其次是成本岗,占72%,再次是报表岗、电算会计岗和审计岗,占38%。显然,学校教学中的税务知识与实际工作的税务知识脱节较为严重。

“大专学生最应学习的课程”的调查在从10名毕业生收回的资料(表3)显示:选择“《企业纳税会计》是最应学习的课程”的人最多,有90%,其次是《税法》和《工业会计》两门课程,各占了80%。可见,税务方面的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应掌握的其他相关知识”的调查在对毕业生还应掌握哪些相关知识的选择中,80%的人认为应掌握企业管理,73%的人认为应掌握经济法律法规,67%的人认为就掌握社会交际能力,53%的人认为应掌握财经应用文写作,47%的人认为应掌握统计学,27%的人认为应掌握专业英语、国际贸易,20%的人认为应掌握市场营销。

调查的结论以及对高职会计专业教育的启示

通过调查,我们得出一些结论并从结论中衍生出对我校会计专业教学的一些启示:

强劲的区域经济发展带动会计专业人员需求中国经济已进入一个持续健康发展的增长周期,每年的经济增长率都在8%以上。浙江经济更是走在全国的前列,近几年的每年经济增长率都在13%左右。绍兴市近五年来,年均增长达到15.7%。目前,浙江省的民营经济、个体经济发展相当迅猛,在整个浙江省的经济总量中占较大比重。这些民营企业、个私企业大多属于小企业,都迫切需要高职院校毕业的会计专业毕业生。

毕业生去向以民营企业、个体企业为主从会计专业几届毕业生的去向中可以很清晰地看出,绝大部分毕业生的去向是民营企业和个体企业。所以会计教学要针对民营企业和个体企业的特点来进行,如把小企业会计制度选为重点教学内容,对企业会计制度则有所取舍。

企业要求会计专业毕业生基本功扎实、上手快在调查中,很多企业反映,会计专业的毕业生往往都是理论功底比较扎实,而实践能力较弱,到了企业以后适应起来比较慢,不能马上顶岗作业。这是长期以来会计教育中存在的一个问题,即对会计教育一味重视会计学科的体系和理论教育,而轻视会计的实习实训教育。虽然近年来高职会计教育试图走出这个圈子,想在高级技能型和应用型方面有所突破,但由于师资、实习实训设备、教材以及长期以来传统会计教育形成的惯性思维,往往想得较多,而真正实施并取得较好效果的较少。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往往在动手能力上就显得比较差一些。

企业要求毕业生能掌握一定的外贸业务知识胜任外贸会计工作从调查中可知60%以上的企业都涉及外贸业务,所以企业希望毕业生能在外贸业务这一块上能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外贸会计这项工作。所以会计教学就要以外贸会计专业作为一个重要发展方向来教学,把国际贸易专业作为一门比较重要的课程来教学。

企业需要具有综合素质的人才经过调查我们发现,企业主喜欢那些具有较多综合素质的人才,而并非单一的只具备会计技能知识的人才。事实上很多会计专业毕业生出去后并没有从事单一的会计工作,有的还要兼做秘书工作、收发工作、日常管理工作、销售工作等,所以具有较多综合素质的会计人员受到企业主的格外欢迎,事实上这些具有综合素质的人才或复合型人才在企业里格外受到企业主的器重。但在我们的毕业生的回访中发现会计专业毕业生往往喜欢能从事单一的会计工作,他们认为从事单一会计工作既能较快掌握会计的技能,在企业里具有较高的地位,同时又可以避开从事其他非会计工作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因此,我们一方面要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放弃“非会计工作不做”的错误观念,同时要着力加强学生全面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加强选修课程教学。

企业要求会计专业毕业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般企业都要求会计专业毕业生能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往往把会计人员视为企业的“内部人员”,考察的周期比较长,对到企业实习的学生往往并不安排重要的岗位。在与企业主的多次交谈中我们发现他们非常希望毕业生能认同企业的文化和发展前景,能和企业共生共荣,毕竟要培养一名合乎企业主意愿的会计人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部分毕业生眼高手低、纸上谈兵、志大才疏,不能安心工作,跳槽情况比较严重;有些毕业生心理素质差,经不起批评和挫折;还有一部分毕业生安于现状、不求进取。为此,在学校教育里,我们必须认识到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以各种方式和适量课时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学生生存竞争意识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全面综合素质,特别是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增强学生的社会竞争力,使学生真正能够爱岗敬业,成为合格的会计人才。

企业青睐具有各种专业技能等级证件的毕业生在企业与学校的供需见面会上,我们发现企业对拥有多种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学生非常感兴趣。高职学生在理论水平比不上本科学生,因而,要有立足之地,必须体现出实际动手操作能力,而证书是最好的说明,如会计证、助理会计师证、办税员证、会计电算化操作证、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珠算等级证等。我校长期坚持多证书制度,毕业生也因为持有多种证书而在就业市场上受到欢迎。

企业要求会计专业毕业学生具备良好就业观念和较好的沟通能力根据调查我们知道高职会计专业毕业生往往在中小企业里工作,而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条件所限,往往不能给毕业生提供较好的工作环境,这就要求毕业生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吃苦耐劳的品性。学校要让毕业生多了解现实社会,要有多种思想准备,调整自己的就业心态,放弃“工作是享受”的错误观念。学校要加强学生寒、暑假期间社会实践,要让学生了解毕业以后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以使学生在毕业后能尽快调整心态,适应岗位的需要。调查中,很多用人单位都纷纷表示,加强学生沟通能力方面的教育及培训是一个重要课题。因为会计专业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必须与外界沟通,要与银行、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沟通能力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与许多相关的课程知识都有关系,我们应该多开设这方面的选修课程,以便于学生选择学习。同时,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应想尽一切办法增加学生在本班或发言或发表见解的机会。比如召开班会时,就如何搞好班集体的工作征求学生的意见,让学生上讲台作“自我总结”;任课教师上课时,经常提出些问题请学生回答。另外学校也应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让更多的学生有充分展

示自己的机会,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第9篇:集体企业会计制度范文

一、企业主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规避行政处罚风险

1999年4月3日,国务院颁布施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修订。《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企业职工的权利,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条例》规定对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进行行政执法。随着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加大,职工维护自身权益意识不断加强,各类私营企业主动按《条例》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避免被行政执法和处罚的风险,同时对企业来说也是规范管理、长远发展的需要,可以稳定员工队伍,树立职工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为职工积累购建房资金、增加收入同时也可以利用住房公积金税收相关规定享受政策优惠。

二、利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所得税策划

策划思路:一是通过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增加费用支出总额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降低企业所得税额。二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交金额、比例,最大限度减少纳税额。

案例:某私营企业从业职工30人,实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010年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得额为35万元,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35×25%=8.75(万元)。

策划方案一: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增加员工收入同时减少当年企业应纳所得税。

政策依据:一是《条例》第十六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条例》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成本中列支,《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适当提高。二是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三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假设2010年该企业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假设为1000元)、按政策最低的缴交比例5%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可以增加扣除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1.8万元(1000元×12%×30人×12月,人均50元/月),应纳所得额为33.2(35-1.8)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8.3万元(33.2×0.25),减少企业所得税0.45(8.75-8.3)万元。企业通过增加1.8万元的支出费用为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0.45万元,同时平均每位职工每月增加了50元的住房公积金收入。实际上也可以说是企业只花了1.35(1.8-0.45)万元就可以实现依法保障职工权益,为职工增加住房保障收入。私营企业可以根据政策规定最低标准以较少的支出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少交企业所得税的效果,同时还可增加职工的住房收入。如果企业职工普遍持有企业股份,更可以通过缴存住房公积金,增加职工收入同时减少企业所得税支出。

策划方案二:通过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减少应纳所得额申报小型微利企业减少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如上例,该企业可以通过增加住房公积金月缴交金额(不能超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缴存上限,工资基数一般是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最高为12%)。假设该企业将职工平均工资定为3000元,按12%标准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可以增加扣除为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12.96万元(3000元×12%×30人×12月,人均360元/月),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为22.04万元(35-12.96),按小型微利企业申报应纳所得税额为4.408(22.04×20%)万元,与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相比减少4.342(8.75-4.408)万元,减少了49.62%;与按最低工资及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相比减少3.892(8.3-4.408)万元,减少46.89%。如果企业原应纳所得额大于30万元、企业职工较多、未缴或缴存住房公积金不高的企业利用此方案进行策划效果明显。当然月缴存额调整方案要结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要求进行。

三、利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个人所得税策划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策划思路:一是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增加职工收入,减少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通过合理确定职工缴存金额将职工收入调减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以下或较低档次的应纳所得额,达到不交或少交个个所得税。

方案一:假设上述企业员工月工资收入3000元,暂按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3000元/月来计算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现企业增加员工收入500元,则企业员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500×5%=25(元),如果增加的500元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形式给职工则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方案二:假设上述企业某高级管理人员月工资收入6000元,暂按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3000元/月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3000)×10%-75=225(元),该员工实际收入为6000-225=5775(元)。如果员工月缴存住房公积金2000元(假设未超当地住房公积金规定标准),单位和个人各1000元,此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6000-1000-3000)×10%-75=125(元),比没交住房积金可减少个人所得税225-125=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