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文物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范文

文物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文物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文物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1篇:文物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范文

关键词:文物;保护与管理;改进

对文物实施保护与管理是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文物管理部门要恪尽职守,制止和防止人为的与自然力对文物的破坏与损害,确保管辖区域内文物遗存的保护、管理、考古、发掘和馆藏文物的安全保卫、陈列研究及宣传的顺利开展。但是,也要看到,近年来文物保护与经建设的矛盾逐渐显现,文物保护与管理面临考验,因此,文物管理部门必须予以正视,采取针对性举措确保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1 制约文管工作的瓶颈因素

制约文物管理与保护工作的瓶颈因素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1 专业素养不厚实

文物保护与管理需要专业素养厚实的专业化队伍。事实是,不少基层文管部门人员结构复杂,专业程度不一,致使对文管工作使命认识不足,完成工作能力不足。同时由于长期缺乏文物专业知识培训、学习,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素质提升缺少自觉性,难以适应文管工作新形势。

1.2 体制不健全

需要强调的是,文管部门工作任务繁重,担负着区域内文物调查、资料整理、文物保护法规执行、田野文物安全保护、地下文物钻探、建设工程中文物遗址抢救性发掘、馆(库)藏文物安全保卫等众多职能,工作庞杂,人员紧张。加之,文物保管工作大部分在野外,依靠交通后勤支持,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事实上,地方政府在经费投入、人员编制等方面并未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文物工作受到一定影响和制约。

1.3 经费短缺

受制约管理体制,文物管理经费由地方政府财政投入,而政府大多注重经济建设,对文物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下拨的文物保护经费仅满足人员工资支付,可以说,经费短缺一直困扰基层文物管理保护工作。情况也表明,经费短缺致使许多文物不能进行有效的管理、保护措施不能落实,有的只能任其损坏;经费短缺致使许多业余保护人员经费难以落实,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不利于文物的有效保护;经费短缺使民间流散的文物不能及时回收,许多有价值的文物不能及时调查上报或保护,造成文物流失;没有必要的经费保证,缺少畅通的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没有相对安全的库藏条件和安全预防设施,导致文物安全隐患无法及时排除,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1.4 宣传不力

地方政府投入不足、重视不够致使基层文物管理部门工作难以全面展开,特别是宣传工作不足。在《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方面力度不够,难以得到人民群众的重视,难以形成群防群治网络;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一些单位不经过文物保护和勘探调查就擅自开工建设,文物保护范围被侵占破坏,司法部门难以有效配合打击文物犯罪行为。

1.5 开发与保护失调

文物开发利用是体现文物价值的重要内容,部分地方政府热衷于文物场所的开发旅游,这也给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造成新问题。而地方政府对文物管理部门的工作往往行政干预,致使文物保护为开发和经济建设让道,文物法规难以有效实施,文物保护难以有效落实,管理工作造成失控。

2 科学加强文物保护管理

基于以上所述,文物管理部门要正视文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文物保护与管理。

2.1 强化领导,提高认识

提高领导者对文物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是搞好基层文物管理工作的关键;要想方设法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加大对《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文物及重要性认识,切实夯实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基础;文物工作者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对自身业务水平和素质的提高,增强责任感,培养敬业精神。同时,要面对新形势将文物保护管理与经济建设的合理开发利用更好地结合起来,使之能互相促进,和谐发展。

2.2 强化管理职能

文物管理部门要强化执法管理职能建设,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以《文物保护法》为依据,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采取相应的措施,树立《文物保护法》的权威性,加强业务管理,加大监管力度,认真履行保护职责及有关管理措施。真正把文物保护纳入科学、正规的管理体系中,使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2.3 协调好开发与保护关系

对文物保护管理要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文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协调好开发与保护关系,二者兼得,走出适合当地发展与文物管理相结合的新路子。工作中要贯彻“重点开发,全面保护”的原则,先以一个或几个点为突破口,不断探索经验,循序渐进,以点带面,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科学开展。

2.4 厘清管理体制

业界早有建议,基于基层文物工作现状差异,应对文物工作实行垂直管理,进行上划管理,这是科学合理的认识。上划管理集中了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权物管理,有利于推行统一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管理,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统一调配,免受地方政令干扰;使基层文物工作放开手脚,统一思想,发展有序,有利于文物事业整体健康发展。

总之,基层文物部门要正视文物保护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认识,强化管理,协调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不断探索、总结,确保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健康可持续性发展。

第2篇:文物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范文

[关键词]中小博物馆;文化;藏品;管理

目前从文物部门统计的数据来看,在全国2200多家博物馆中,共有馆藏文物1236万余件套。在这2200多家博物馆中,有三分之二以上是中小博物馆,有公立博物馆也有私立博物馆。那么,博物馆发挥社会功能的关键依托是藏品,它是国家宝贵的科学、文化财富,是博物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它也是博物馆存在的价值所在,是博物馆的生命线。而作为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小型博物馆,藏品的保护管理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有不可取代的作用,加强中小博物馆的藏品保护管理工作意义重大。

作为一个博物馆,藏品的数量少者几千件,多者几万件、几十万件。如果没有一套科学的管理方法,就不能便捷地提供研究、利用,也无法保证藏品的安全。博物馆保管藏品的目的,最基本的就是保护藏品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再者是方便研究、利用,使藏品的内涵价值转化为社会价值;另外,也能提高博物馆的教育功能及知名度。然而在实际藏品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如何科学的进行藏品管理是我们各方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以下从藏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应对措施两个方面全面阐述中小型博物馆的藏品管理。特别指出了很多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而又常被忽视的一些问题,以供各位借鉴。

一、中小博物馆藏品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因诸多方面的原因,我国的中小博物馆馆藏文物得不到有效的保护管理,许多情况令人深思和担忧。主要问题有以下几方面:问题一:藏品保护基础设施差。文物的保护受环境影响很大,而大部分中小博物馆的藏品保护管理条件较差。很多中小博物馆没有像样的库房,仓库潮湿漏雨,面积缺少,藏品拥挤等,很大程度上无法满足藏品保护的的环境要求。另外,保护藏品的设备设施老化。库房建设或改造未考虑文物防震、防雷、防虫、防潮、防干、防光和防尘等方面的因素,导致文物自然损坏严重,在藏品的保护设施方面也缺乏条件,有些藏品简单的用包装纸包裹;库藏品或陈列品仅有几个框子,几个柜子,再加点防虫、防潮剂等。此外,在防火、防盗方面也欠缺必要的考虑。问题二:目前自然环境的劣化对藏品造成严重的损坏。如空气中二氧化硫的增加,藏品的光照等。问题三:藏品保护投入资金严重缺少。文物保护经费不足导致馆藏文物的保护保管问题无法解决,更谈不上花更多的资金来投入文物的征集。问题四:藏品保护技术手段落后。由诸多因素导致的馆藏文物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严重,加之博物馆的现代化保护技术水平差,对馆藏文物的保护仅停留在查查数量、看看温度等肤浅层面,对馆藏文物中遇到的特殊问题没有设备和技术来解决。问题五:藏品保护意识淡薄。有些部门、单位,领导分工不明确,缺乏对文物保护的责任意识,过分的关注其经济价值,而忽略文物本身的价值,导致人为损坏现象严重,也有一些职工,对藏品的保护更是抱着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认为只要“守好房子、收好票子、管好章子”,就可以了,不能正确认识藏品的存在价值及意义。问题六:藏品保护缺乏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的藏品保护管理制度是博物馆藏品科学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准则。

二、面对中小博物馆藏品保护管理问题的应对措施

如前所述,藏品是博物馆发挥社会功能的关键依托,是博物馆存在的价值所在,是博物馆的生命线。加强中小博物馆的藏品保护管理工作意义重大深远。面对中小博物馆藏品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应对措施。措施一:加强库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硬件保护水平。博物馆最首要和最根本的功能就是对文物的保护与保管,《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藏品应有固定、专用的库房;要有专人管理;库房建筑及保管设备要求安全、坚固、适用、经济。因此博物馆藏品库房是关系到藏品是否安全和有效保护的重要条件。其选址、结构、布局、设施等是否考虑了地方的一些不可抗拒因素,是否合理妥当等,将直接影响到藏品的寿命和安全。同时,要严格按照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的具体要求。特别是一些新的文物库房的建设要特别考虑到这些方面的因素,严格按照“十防(防震、防雷、防虫、防潮、防干、防光、防尘、防火、防盗和防污染)”的要求进行设计。此外,在设备方面,要加快对文物保护设备设施的更新或添置,有条件的博物馆,要在现代化保护设备,例如恒温恒湿机等加大投入。措施二:对抗自然环境的劣化。在空气质量的控制方面也要有所考虑,对藏品的保护和管理要对库房的空气进行粗过滤。同时,对藏品照明设施的使用和控制方面也不可忽视,特别是陈列室内的藏品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潜在的危害。其次,要提供文物修复的基本设备和物资,有条件的博物馆可以经批准自行进行一般文物的简单修复。措施三:各方争取,缓解资金压力。怎样解决资金缺少的重大压力?博物馆事业作为公益事业,目前实现“以文养文”的博物馆并不多。首先需要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文物保护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发展文物保护事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另外,要保证专款专用。目前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未专款专用的现象很多,资金都用于提高职工待遇等方面。此外要借各方力量,加大对文物保护的投入。国家要制定优惠的政策予以支持社会各界对文物事业的扶持,可以收取资源税,适当减免相关税种。要广泛争取国际组织、友好国家政府及团体,特别是海外华人、港澳台同胞对我国博物馆事业的关注和支持,设立“保护基金”。同时,中小博物馆也要积极利用自身的优势,努力把博物馆推向市场,吸引观众,或多方面的加大产业的开发,获取经济收入,缓解资金压力。措施四: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提高藏品保护科学技术水平。随着科学技术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文物保护问题可以借现代科学和传统工艺来解决。新时期,我们要积极的开展馆藏文物的保护研究工作,针对不同类别的文物展开技术性保护,以不断的实践促进技术的提高。但如何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关键在于人,因为技术和设备都需要人这个主体来进行使用和操作。首先要善于开发现有的人才资源。要提高保管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培养树立热爱博物馆的职业道德情感,对现有岗位人员积极组织参加各项专业技能的培训,加强岗位的继续教育。其次,要留住现有的人才。博物馆的成长离不开专业人才,我们要尽可能的创造条件,留住一些热爱博物馆工作,致力于博物馆事业的从业人员。要为藏品保护专业人才的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为其在学习教育、工资福利等方面要创造便利,改革其工资制度,可以建立博物馆专项津贴。再次是,要吸引外来的技术和人才。文物保护管理研究技术是一个区域化、国际化的技术,我们也可以借鉴国内、国外的许多同行的技术。可以考虑从外单位聘用一些专家、学者担任顾问,走出去学,请进来学,借他人之学,为我所用。措施五:明确责任,提高保护意识。首先,保护第一,领导要有高度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别是法定代表人要对馆藏文物的安全负责,建立文物保护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藏品的保护保管情况,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到自身担负的历史责任,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对待文物保护工作。其次,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身积极参与到文物的保护队伍中来,要积极宣传藏品保护的意义,鼓励和培养一批热爱文博事业的从业人员。其三,转变传统观念,提升思路,要利用文物的本身价值,提高博物馆门票的附加价值,发挥藏品的社会功能,让博物馆走向学校、走向社区、走向社会。其四,要积极检查督促藏品保护保管工作,赏罚分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措施六:健全规章制度,实行科学管理。《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保管工作要做到制度健全、账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要实现藏品的科学化管理,就必须要加强藏品科学管理理论和方法的研究。首先要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科学管理步骤。藏品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接收、鉴定、登帐、分类、编目、定级、建档、入库、排架、提用、注销和统计,每一个藏品管理工作者要严格按照这些规定进行藏品的科学管理。那么,藏品的科学管理其实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科学管理的步骤和方法,主要是:编目(鉴定、定级、分类)、登记、入库、排架、建档统计、检查和清点,以保护藏品安全,防止丢失损坏。第二个层次是健全的规章制度,以保证藏品的研究利用。藏品管理必须做到:制度健全,帐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二是要有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只有制度健全,程序合理、才有可能有条不紊的开展藏品保护工作。这些制度应包括基本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要求和每项具体保护保管的操作规程,例如藏品征集、鉴定、分类、消毒、修复、复制制度和出入库管理规定、安全管理守则、设备设施的检修制度等。同时保管部门要明确自身的责任,责任落实,分工明确,要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完善保管制度的建设,不断整改提高。三是要提高全员的法律意识,以法律法规来指导自己的业务工作,对文物、博物馆的法律法规要熟悉掌握和运用,例如《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省、市、自治区博物馆工作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等。四是要积极借鉴现代化的管理经验,例如运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将藏品保护管理作为一种“产品”进行严格的监控,逐渐形成文件化、程序化、标准化的管理体系。其五,要充分发挥藏品管理信息化系统的作用,利用电脑科学的管理藏品,通过普查来摸清自己“家底”,利用馆藏文物信息管理系统来建立健全馆藏文物台帐。

三、结语

博物馆藏品管理工作是一项严谨的、科学的工作,其水映出对藏品认知层次的深浅,是博物馆发展是否成熟的标志之一。博物馆藏品具有厚重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是一切博物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藏品的数量和质量决定博物馆的地位,如果不加强对中小博物馆藏品的保护管理,我想我们损失的不仅仅是文物,更多的是缺失了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1]文化部――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2]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博物馆――1993-1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第3篇:文物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范文

关键词:文物保护;博物馆;社会价值;文物保护;规划

作为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国具有较为丰富的文化遗产。文物作为文化遗产的主要构成部分,其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更能充分展现中华民族的创造力与活力。对文物加以合理利用及保护,对民族优秀文化的继承与发扬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与《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文物保护中必须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策略,对不同文物,选用与之相适应的保护措施,进行科学规划,对文物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妥善处理,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1 博物馆文物社会价值的实现

实现文物社会价值,与实现商品价值具有统一性,必须进行交换,但不同点在于文物价值交换属于非物质交换,也就是归纳到精神范围,从本质上讲也就是说文物社会价值是文化交换。文物社会价值具有较为丰富的文化基础,其文化底蕴将以精神的形式向主体思想进行转变,这种情况下在文物客体以外文物社会价值量将随着增长,并对社会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在实现文物社会价值中一般可分为三个不同阶段,第一,以专业人员作为价值主体研究文物价值,为实现主客体之间价值交换提供可靠的依据;第二,博物馆保护及管理文物活动的开展,将提升与展现文物的社会价值,吸引更多观众参与到文物社会价值交换中;第三,将参观者等文化受众作为价值主体通过导游的讲解或自身主动对文物社会价值进行认知,从文物参观具体活动中,得到相应的精神价值,进而对我国传统文化增加认知水平。

作为博物馆的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社会教育可以将文物的社会价值充分展现出来。作为博物馆文化最主要的精神产品,文物具有教育作用,为此,必须对社会形势与发展进行分析,提升创新能力,确保文物展览具有更高层次的艺术性、观赏性及教育性,通过各种活动的开展,可以提升人们对文物价值的认知,更能对博物馆教育内容进行延伸,充分体现出博物馆的文物底蕴。

2 文物保护规划的研究

(1)文物作为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及科学价值,属于不可再生资源。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文物保护也越来越受重视。一般分6步进行文物古迹保护工作,包括:文物调查、评估、确定各级保护单位、制订保护规划、实施保护规划及定期检查规划。文物保护单位必须进行总体保护规划的合理制定,才能确保文物不受损坏。现阶段,中国文物保护单位级别主要分为6个级别,包括:文物保护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是一个动态研究过程,因时间的转变,文物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规划结果应对全部因素进行充分反映,如考古学、历史学、建筑学、工艺学等。在文物保护规划中应高度总结与概况本领域的科学研究内容,深入挖掘文物价值,促使文物保护工作顺利开展。通过研究确定文物的历史、艺术及科学价值。

(2)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离不开科学管理,在对博物馆文物保护规划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循文物特性分库分级进行管理,以此明确账目、确定鉴定结果及确保文物保护的科学性。博物馆馆藏数量较多,因多种因素的制约,往往会出现损坏文物等情况,因此建立与健全文物保护管理体系至关重要。目前在文物保护管理中遵循的程序一般为文物接收、鉴定、登录、分类等,这样才能确保文化保护工作的顺序进行。

将计算机技术作为文物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载体,要求文物保护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在其熟练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应具有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与信息加工处理能力。在进行文物保护管理信息化队伍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博物馆的实际情况进行方案、计划的制定,通过在职培训、业余进修等多种方式进行文物管理人员专业素质的培养,以此对文物保护管理人员的信息技术水平进行有效提升。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完善组织内部结构,确保现代信息技术功能的充分发挥。

(3)作为文物保护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管理人员文物保护的意识,对文物管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社会人员文物保护的意识还比较薄弱,尤其在在城市基础建设中,很多建设工程未走法律审批程序,也没有制定完善的文物保护措施,导致文物损坏的情况时有出现,这不仅会延缓工程建设进程,还对文物造成了破坏。基于此,在博物馆努力保护和管理藏品的同时,政府还应给予相应的支持,针对文物保护现状尽快出台相关管理条例,处理好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关系,使博物馆的文物保护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使历史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得以永久传承。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我国社会经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文物保护在博物馆单位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实现其社会价值及确保文物保护规划工作的合理性,是继承与发扬我国优秀文化的重要条件。

第4篇:文物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范文

1 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的管理体系建设中的问题分析

1.1管理机构

经济建设是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中心,国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重视旅游业带动其他产业,很好的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世界文化遗产具有保护的一面,也要有开发的一面。但是,有些政府和社会公众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观念比较淡薄,受到利益的驱使,打着开发经济的名号,一心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了资源的长期效益。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不能充分发挥文化遗产的管理资金的作用,导致世界文化遗产的管理体制建设很难得到保障。

1.2立法问题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作为全世界的财富的世界文化遗产,其法制建设也已经提上日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法制现行。我国现有的法律《文物保护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颁布实施的年限比较长,许多方面已经与现实不太适应,还有一些方面没有涉及到,在操作起来会有一定的难度。而且这个法律也相对比较笼统,没有具体针对某个特殊情况的规定。

1.3经费管理

经费是管理体制实施的基础,如果没有经费作为保障,就很难进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世界文化遗产开发和经营带来的收入应该属于特种收入,但是,有些世界文化遗产单位的收入不能保证自给自足,在进行管理维护文物的时候,管理经费受到限制,从而影响了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有些地方由于上述提及的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力度不够,对于世界文化遗产的经费投入力度不大。

1.4过度问题

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属于国家所有,也是全民的共同财富。理想的管理体制模式应该是国家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进行世界文化遗产的统一管理,根据国家法律实行事业单位编制、企业单位管理,对于相关人员实施聘任制度,并且进行定期考核,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世界文化遗产的全方位管理。但是,我国现在世界文化遗产单位的具体状况存在一定的差异,个别单位在管理体制过度过程中出现问题。对于国家接受的遗产部门的遗产保护和科研经费也没有相应的保障措施,科研人才缺乏,成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的障碍。

2 完善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的管理体系建设的举措

2.1理顺管理机构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要做好世界文化遗产管理体制建设工作,就要与时俱进,不断进行开拓创新,对于现行的与发展不相适应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打破传统观念,建立新的管理体制。随着旅游业等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遗产管理无难题与旅游开发问题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这就要重视世界文化遗产分级多头管理问题。为了使世界文化遗产管理体制建设有较强的组织保障,在设置相关机构的时候,可以适当的提高世界文化管理机构的级别,可以由国家文物局以及建设部直接管辖,也可以由这两个部门委托下级文物部门或者园林部门进行管辖。

2.2加大立法建设

对于世界文化遗产管理的法律建设方面,可以设置一部专门的法律进行管理和保护。颁布专门的《世界遗产保护法》,为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工作增添筹码。这部法律可以作为我国进行世界文化遗产方面的专门法律,在法律中明确世界文化遗产的地位和作用,确立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和责任。从而促使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公众转变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观念,造就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社会氛围。

2.3完善经费管理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世界文化遗产单位需要建立独立的内部核算机构,实施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主管部门监督。对于世界文化遗产开发和经营的收入要用到遗产地本身的建设和维护上来。加大文化遗产经费投入。对于那些不能给给自足的世界文化遗产单位,当地的政府以及文物局等要给予一定的扶持。国家文物局和建设部可以向国务院申请建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项基金,来扶持一些收不抵支的遗产单位。在对遗产进行有效管理的前提下,实施开源节流,不断改善世界文化遗产单位的管理水平。

2.4逐步过渡管理体制

在世界文化遗产管理体制过度过程中,要分时期、分门类的进行,制定有力的过渡原则,对于那些有条件的遗产单位先行过渡到国家文物部门或者建设部门,也可以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还要保障当地政府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害,对于那些收入大于支出的遗产单位,可以采取按照比例增量的办法,尽可能的补贴当地财政损失,从而调和遗产单位与当地政府之间的关系。

综上所述,进行世界文化遗产管理体系建设,能够更好的保护与开发这些文化遗产,让其发挥应有的价值。我们期待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管理的步伐更快、更稳。参考文献;

[1]叶琼秀,覃建雄,旅游资源特色与开发探讨——以威远县为例[J],资源与人居环境2009(14)

第5篇:文物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范文

关键词:水利工程;生态环境;环境监测;保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B8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5-0147-02

我国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不仅在防洪、发电、灌溉、航运等方面对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巨大,而且在促进资源合理利用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搞好水利水电工程对于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都有重要意义。中国是一个经济迅速崛起的国家,目前正面临着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重任务。但是随着建设投入的不断加大,过多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相当大的影响,尤其是在水利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它往往破坏大量的生态环境导致生态环境失衡。因此,在流域的开发,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调度及水库运行中,应充分考虑生态与环境的要求,使工程在造福人类的同时,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衡量一个水利工程的成败不仅要看它的工程技术解决的如何合理,还要看它在建设中对环境的影响是否有具体的、完善的解决措施。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生态环境监测和管理,在生态保护方面探索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方法和技术是至关重要的,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时并重,才能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地统一起来。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措施,狠抓管理,才能实现工程建设、生态环境及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1 水利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评估

1.1 正面效益

水利工程在防洪、灌溉、供水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不仅有着巨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时也有着巨大的环境效益,有效减轻和防止了生态环境灾难的发生。水利工程能有效的控制河流洪水的主要要来源,减少因防洪、分洪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某些水利工程能改善局部小气候和生态环境,改变当地环境和景观。通过库区综合的开发计划,能够改善水生环境和促进渔业、栽培业,改善当地人民的生活条件。成功例子可在葛洲坝、丹江口、东江库区发现。

1.2 负面影响

水利工程的环境影响区域一般可分为库区、大坝施工区、坝下游区。库区的环境影响主要源于水库淹没和移民安置、水库水文情势的变化,受影响最大和最为重要的通常是生物多样性、水质、水温、环境地质、景观、人群健康、土壤侵蚀、土地利用、社会经济等因子。而在河流上建坝,阻断了天然河道,导致河流态发生变化,进而引发整条河流上下游和河口的水文特征发生改变,这是修坝带来的最大生态问题。水库蓄水后,随着水面的扩大,蒸发量的增加,水汽就会增多等等,容易发生水污染。一些水利工程建设造成河流形态的均一化和不连续化,造成河流形态多样性的降低,进而使生物群落的多样性降低。需要强调的是,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地河流上修建水利工程影响是不同的,要对具体的河流进行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影响的性质有利有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短期和长期的,在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影响中,有些是不可避免的,有些则可以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减免。流域和区域原来的生态系统平衡被打破后,需要经过一定时间才能达到新的平衡状态。因此,制订水利工程的生态环境监测和保护计划是水利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

2 水利工程环境监测中应重视的问题

为了掌握水库建库后流域生态系统的时空变化,对水利工程兴建前后库区及

大坝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实行全过程系统的跟踪监测,预测不良趋势并及时警报,发现问题并提出减免不利影响的措施,及时为水库影响区域生态环境建设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等,建立水利工程生态环境监测系统都是十分必要的,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监测系统是一个具有多因子、多层次监测功能的统一管理系统,应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并分期实施,以保障监测系统高效率正常开展监测工作。水利工程涉及因素众多,相关关系复杂。监测规划应以库区为重点,兼顾下游及河口地区,实现以较少的监测站点获取较完整的有代表性的生态与环境监测资料。水利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系统是一个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区的系统工程,根据监测需要,应将现有机构优化组合,以获得最大效益。此外,设置的监测系统、监测站点应具有代表性,监测系统运作形式灵活,系统分级合理,具有较现实的可操作性等。环境监测对象主要包括对水质、水文、局部气候、山地灾害、水生物、陆生动植物、人群健康、大坝区域环境、农业生态环境等内容。监测的具体项目、位置、频率,应根据影响预测结果实际确定,按影响范围、程度、性质确定重点监测项目和一般监测项目。

3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对黄河小浪底工程环境保护实践情况进行分析,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水质、固体废弃物、大气污染、噪声、生态环境、水土流失、文物保护等方面,同时,它们也是生态环境监测的重点对象。

3.1 空气污染

开挖产生的粉尘采用湿法作业减少降尘,爆破粉尘一般采用湿法作业、爆破前后洒水减少降尘。洒水设备可以购买也可以租用,但要进行经济比较。施工区设置锅炉的,烟气排放应满足有关规定和要求。施工现场及溶洞群内以改进施工方法为主,采用湿钻等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粉尘污染,同时,对现场施工人员加强劳动保护。粉体物料要尽量采用管道输送,并对输送管道采取防泄漏措施。

3.2 水质污染

砂石料加工废水需进行沉淀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并将废水回用至生产加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基坑废水在沉降处理过程中,应加强水质监测,延长静置时间。混凝土拌合废水可在废水排放量相对集中的施工点,设置沉淀净化池,将pH值值调至中性,出水通过水质监测,达标后才能排放。含油废水应集中修配保养场,经沉淀、除油处理,含量小于5 mg/L时,排入附近荒地。营地必须设置生活污水收集池,污水经过化粪池发酵杀菌后由地下管网输送到无危害水域,有条件的可输送到当地污水处理厂。

3.3 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弃物由于其来源和种类多样性和复杂性,对它的处理方法应根据各自的特性和组成进行优化选择。对于有毒有害废物应尽量通过焚烧或化学处理方法转化为无害后再处。对一般废物的填埋处置必须保持周围环境的一致性,废物顶部必须覆盖植被、保持长期稳定,能防止风化侵蚀、洪水和扬尘。

3.4 水土流失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水土流失的预防,应从设计、施工过程甚至工程竣工后都给予充分的重视,设计时应尽量使挖填方平衡,提高土、砂、石料的利用率,减少废渣量等。施工中应尽量减少对地貌及植被的破坏,工程竣工后应搞好护坡造林和种草。根据工程情况采取必要的开挖面防护措施,取土场、弃渣场防护措施,以及临时工程防护措施等。

3.5 生态保护

水利工程要尽最大可能保护和恢复河流形态的多样性,而保持河流的蜿蜒性是保护河流形态多样性的重点之一。同时,保持河流断面形状的多样性,尊重河流原有的自然断面形态。除此之外,河道防护工程的岸坡要采用有利植物生长的透水材料,水利工程设计应为植物生长和动物栖息创造条件。开展生态监测和管理,对工程建设中形成的次生裸地要及时复土、还林。加强库区生物群落调查,处理好生物多样性与安全防疫的关系。

3.6 噪声防护

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在同一集中地点集中使用大量机动设备,施工单位应首选符合噪声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对敏感目标,可采取可采取限制施工时段、设置隔声屏障等工程措施。对高噪声作业场施工人员,应加强劳动保护,可配发耳塞、耳罩或头盔等防噪工具。

3.7 文物保护

建立文物保护评价制度,健全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按照“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基本建设”的原则,力争民生工程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达到“双赢”。构建前期工作协调机制,搜索建立“基本建设文物保护经费基金”,使“文物保护先行”制度化、具体化。建立实施与验收协调机制,优化、处理好文物保护与投资计划的关系。还要注重后期管理,强化文物适度利用和展示。以三峡工程为例,国家建立了三峡博物馆,延伸了水电文化内涵,丰富了物质载体,挖掘了文化资源的经济潜力。

3.8 环境监测

根据水利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特点,建立一个以人类生态环境为中心,以库区为重点,延及库区下游与河口相关地区所组成的跨地区、跨部门、多学科、多层次的监测网络。建立一套完整的监测指标体系,完整的监测管理体系,保证水利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网的正常运行。对所有大规模项目都需要在运行阶段进行定期监测,监测对象包括大气、水、噪声、土壤及自然生态的其他要素,优先污染物优先监测,要全面规划、合理安排。

4 结 语

水利水电工程的兴建和运用,对周围环境必然产生各种有利或不利的影响,同时也会对区域生态与环境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把加强环境管理与监测作为水利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研究提出生态保护要求及采取的对策和措施等,使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配置与生态环境相互协调,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解新芳.黄河小浪底工程环境保护实践[M].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0.

第6篇:文物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范文

关键词:已搬迁文物建筑;法兴寺;问题:建议及借鉴意义

中图分类号:TU-8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12)02-0073-03

1、概述

已搬迁文物建筑主要指当文物建筑受到所处环境的严重威胁。或在重大国家、国际利益需要的时候,总之在非常特殊的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为避免其遭受无可挽回的破坏,为更有利于保护它而将其搬迁到更合适环境中去的一类建筑。

2、国内外已搬迁文物建筑典型实例

搬迁文物建筑这种保护方法可以说弊多利少,但就当今国际社会来说,这也是我们面对残酷的、不可挽回的客观现实,为保护文物建筑迫不得已而做出的选择。毕竟这种保护方法,能让我们为子孙后代保留更多的文物建筑,以及在延续历史方面做出一些贡献。现今国内外,已经有很多成功的实例说明选择这一方法的重要性(表1)。

3、以法兴寺为例,探讨现今已搬迁文物建筑保护应注意的若干问题及建议

3.1 法兴寺的历史沿革、布局形态与价值判断

1)历史沿革

法兴寺始建于北魏神鼎元年,初名“慈林寺”,历经齐、周、隋,延续不废。至唐发展到鼎盛时期,五代麻衣道者特建山门。宋治平年间改寺名为“法兴寺”。元、清也均有修葺。民国元年,山门拆大改小。圆觉殴因屋檐残破,由单檐歇山顶改为悬山顶,前后檐斗拱截取。1973年三掌殿倾塌,改建成碑亭。1984年3月至1993年春,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拆迁,法兴寺由慈林山搬迁至翠云山。

2)布局形态

搬迁后的法兴寺,由于资金的不足,将原本的三进院落,搬迁后只复原了两进院落。

除后殿续建外,其余照原样复建。现存建筑八座,坐北朝南,中轴线上由南向北依次建有山门、石舍利塔、长明灯、圆觉殿、毗卢殿。一进院落东西两侧为关帝殿和伽兰殿、二进院落东西两侧为东配殿和西配殿。

3)价值判断

长子县法兴寺1988年1月1日被国务院颁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法兴寺建筑群规模较大,依山而建,布局紧凑,蕴藏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其中圆觉殿、石舍利塔、长明灯是寺院最重要的标志性建筑,被称为法兴寺‘三绝’,为研究唐、宋地方建筑物资料。总而言之。法兴寺古建筑群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文化价值。

3.2 已搬迁文物建筑保护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及建议

众所周知,文物建筑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建筑圆满搬迂复建,并不代表我们可以一劳永逸,不必再为其的处境担忧。后期的保护管理工作亦是一个不容我们忽视的重点问题,如果相关管理部门不重视这一方面,可能会导致文物建筑再次遭到破坏。本文主要以山西省长子县法兴寺为例,探讨文物建筑搬迁后保护应着重注意的几个方面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1)真实性方面问题

文物建筑的珍贵价值主要取决于它的真实性,这也是文物建筑搬迁保护的前提。然而文物建筑搬迁不可避免会造成建筑本体与历史环境脱离,进而丧失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在一定程度上也会遭到破坏。因而保证文物建筑本体及附属文物的真实性成为决定搬迂文物建筑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

法兴寺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进行了整体的搬迁,原寺座北向南。三进院落,由南向北,依次有山门、舍利塔、长明灯、圆觉殿、三掌殿、阿弥陀佛殿。中后两院配以廊庑配殿。搬迁前仅存舍利塔、长明灯、圆觉殿、其余殿宇均已残毁。在《奈良真实性文件》中曾指出,“真实性不应被理解为文化遗产的价值本身,而是我们对文化遗产价值的理解取决于有关信息来源是否确凿有效”。此后,2007年在北京通过的《北京文件》中也进一步对《奈良真实性文件》中“真实性”的定义做出了肯定和补充。搬迁后的法兴寺,根据可靠的信息来源仍复原貌,除后殿续建外,其余照原样复建,且充分考虑到周边环境的再现,进而最大限度的保证了文物建筑的真实性,完整性。由此我们可以认为法兴寺搬迁后的这种复原也具有很高的真实性,这也是法兴寺搬迁成功的标志之一。

2)历史环境方面问题

历史环境保护不仅包括对文物建筑周边自然环境的保护,还包括对伴随文物建筑存在的富有生命力的民俗文化环境的保护。古今中外,任何一个优秀的建筑设计作品都与其所在的环境相互依存。密不可分,都是独一无二的。建筑离开了原环境,就可能失去其存在的价值。文物建筑历史环境的保护往往会直接影响到保护对象的历史价值,影响到人们对保护对象的认知程度。因此对于文物建筑的保护而言,需要保护的不仅是建筑本身,还应包括对其所处历史环境的保护。搬迁文物建筑已不可避免的失去了“历史环境真实性”,因此搬迁后文物建筑环境的成功塑造则更具意义。著名实例山西永乐宫的搬迁工程,由于当时人们对文物建筑搬迁保护的经验还较为欠缺,受到“欧洲博物馆式保护方式”的影响,并没有充分考虑新环境与原有环境的关系问题,显然这种方法可能会造成相关文物建筑历史、文化等价值的缺失。而在山西省长子县法兴寺的搬迁保护中,外部环境塑造,地势选择,人文环境现状都尽量保持与原法兴寺的一致性,坚持遵守法兴寺历史的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的原则,更好的保护了文物建筑历史价值。这也标志着我国在文物建筑保护认识方面的不断进步。

值得注意的是,法兴寺原址并不像永乐宫等搬迁建筑,因原址地处三峡水库建设形成的淹没区。不复存在,法兴寺原址仅是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不再利于文物建筑保存,但其现仍存在。威尼斯第六项曾指出“保护一座文物建筑,意味着要适当地保护一个环境。任何地方,凡传统的环境还存在,就必须保护。”,以及第十五项也曾提到“遗址必须保存,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永久地保存建筑面貌和所发现的文物。进一步,必须采取一切方法从速理解文物的意义,揭示它而决不可歪曲它。”

在法兴寺环境保护工作中,除加强搬迁后新环境的保护外,还应对法兴寺原址进行一定的保护。法兴寺建筑群原址背靠慈林山,山脚下流淌着丹河水,丘壑幽遮,诸峰罗列,‘慈林晚照’为该县古‘八景之最’,这样的选址完全符合我们通常意义上理解的古代寺院选址方式――负阴抱阳,背山面水。另因慈林山地处人们常说的煞口,部分人们认为在这样的地理位置建寺庙是为了阻挡煞气,以庇佑一方水土。无论上述观点正确与否,都不难看出古人对于寺庙建筑选址的重视性。

总而言之,法兴寺原址的存在为我们研究

北魏乃至唐、宋等时代晋东南地区寺庙的建筑布局、选址方法等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也是中华名族历史文化长河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对法兴寺原址采取适当保护措施,它的存在既有利于加深人们对法兴寺历史连续性的认识,完善法兴寺历史进程的各个环节,也有助于加强法兴寺自身的完整性及提升法兴寺的历史价值。

3)保护和利用方面问题

因文物建筑的不可再生性,有效保护则成为文物建筑搬迁的首要目的。因此在保护与利用两者之间,保护应是处于第一位的。只有当文物建筑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才可以考虑利用问题。保护与利用两者相辅相成,唯有当文物建筑找到能够充分发挥它们文化和物质价值的再利用途径,才能为文物建筑创造更好的保护条件,进而使文物建筑得到更好的保护。

法兴寺搬迁后,由于管理人员有限,建筑自然老化,后期的维护不足,现少部分建筑受到了损害,因此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法兴寺的日常维护管理,针对文物遗存现状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包括重点修复、现状整修及日常保养。制定更加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以防止文物建筑的二次破坏。

《世界文化遗产公约・实施守则》(草案)中曾指出:“与艺术品相反,文物建筑保护的最好办法是继续使用它们”。法兴寺主要考虑采取保护与旅游展示相结合的方式。当然像法兴寺这种国宝级文物单位,保护文物本体才为重中之重。但合理的展示利用,不但使法兴寺的价值得到更好的利用,而且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地方经济文化的发展。目前法兴寺展示现状一方面欠缺宣传,对于法兴寺建筑公众缺少相关的了解。另一方面法兴寺建筑群的保护和展示条件落后,有待完善。

建议在展示方面,法兴寺可以借鉴芮城永乐宫的成功经验,拓宽领域。搞好服务。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①通过展示法兴寺的总体布局、空间组织和建筑规模关系,以及建筑类型及结构方式等。结合法兴寺的特殊地位和意义,展示与此相关的历史沿革、佛教故事、人文风情等实物、文字、图片和资料等,让人们了解法兴寺文物的历史地位与文化价值。例如每年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参观法兴寺,接受传统文化熏陶,弘扬民族文化。②通过展示文物建筑保护的方式、方法、技术和过程,宣传和普及文物保护知识,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和水平,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③在坚持以不破坏文物遗存本体及环境,防止建设性破坏、旅游开发性破坏等原则下,通过建设完善的基础服务设施,延长展示路线,以法兴寺建筑群为中心,结合周边的文物旅游景点,使其整体更具吸引力,进而得到更合理的展示利用,使其各方面价值得到提升,并且带动地方政治、文化、经济等方面的发展。

4)管理及档案资料方面问题

严谨合理的管理制度,是保证文物建筑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和保护的先决条件。文物建筑搬迁后,要制定科学的管理体系,不但包括管理措施的制定,相关管理人员的确立,还包括相应的保护管理设施的完善与建设。只有当其各方面得到落实,文物建筑才能得到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法兴寺当然也不例外,要想使其得到更为有效的保护,相关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搬迁后法兴寺的管理,完善管理体系。

现今法兴寺记录档案虽然已经建立,但现有资料内容较少。不是很齐全,还有待完善。《威尼斯》第十六项中指出“一切保护、修复和发掘工作部要有准确的记录,作有分析有讨论的报告,要有插图和照片。清理、加固、调整和重新组合成整体的每个步骤,以及工作进行过程中的技术和外形的鉴定,都要写在记录和报告里。记录和报告应当存在一个公共机构的档案里,使研究者都可以读到,最好是公开出版。”

法兴寺这类文物建筑群,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为更好的保护其真实性、完整性,应尽快完善其档案资料。相关部门应对法兴寺内建筑及其院落现状应进行全面、详尽的考察与记录,建立完整的文物档案。一方面可以通过建筑测绘全面、科学、准确对所有建筑进行测量并绘制图纸,建立技术资料档案并绘制施工图纸,编纂成册。另一方面运用照相、录相、制作模型等手段,准确、全面地记录建筑的形式、结构以及装饰、色彩等情况,同时对法兴寺内的附属文物如彩塑、长明灯等进行测绘、拍照、记录、并将这些资料予以妥善保管。也可将资料整理汇编公开发表,使其永久流传干世,也便于人们了解学习法兴寺这个建筑群体。

第7篇:文物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范文

关键词 博物馆 文物保管 文物保管员素质

博物馆的任何一件藏品都能体现国家、民族的文化魅力,是先人们智慧的结晶,但同时文物也很脆弱,非常容易损坏。如果我们看到文物损坏一定是非常痛心的,每一件文物都是不可再生的,这就意味着和文物直接接触的保管员的责任是非常重大的。文物所具有的特性使得从事保管工作的人员要有很高的素质,主要包括:专业素质方面,熟悉文物管理的基本程序;了解有关文物的政策法规;具有熟练的文物保护、保养的专业技能;深厚的文物修复与复制等专业知识与操作能力。人格品质方面,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对工作高度的事业心与责任感;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廉洁奉公,不谋私利的负责精神,以及能够实现本岗位职责的健康的身体素质。而如何保管好馆藏文物,需要专业人员的努力与支撑,从博物馆的人员管理角度而言,文物保管员的岗位要有相对的稳定性,保管员不能轻易流动,除了某些特殊情况。[1]一旦文物保管员稳定下来,对博物馆的管理工作是非常有利的,不仅可以使藏品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还能使文物得到较好的保护和保养,尤其是在藏品保护和保养上,由于保管员在稳定工作的基础上,对各类文物的管理工作相对熟悉,同时又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进而保管工作可以做得比较好。简而言之,保管员的素质关系着博物馆文物是否能够完好长存。

一、保管工作的现状

第一,从当前我国博物馆的文物保管工作现状看,部分中小型博物馆只是重视少数陈列展出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对大部分存放在文物库房内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此外,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如由于资金问题导致部分中小型博物馆无恒温恒湿设备、消毒设备等文物保护设施设备,导致存放在库房内的文物,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导致文物受损,加之部分博物馆保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高度的责任心与文物的管理工作不相适应,在保管工作当中就造成一些工作上的失误。

第二,博物馆文物保管员的专业技能有待提高。保管工作是一项专业的技术工作,在博物馆事业蓬勃发展的当今社会,保管工作也逐渐从以前的把文物看管不丢,发展为对文物的科学管理工作。但由于部分保管员缺乏相应的专业技能,也没有适当地进行专业培训,使得保管员在具体的保管工作当中面临一些困难,最后呈现的结果是保管员的工作不能很好地进行,进而制约了博物馆的整体管理工作,这些情况都是博物馆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博物馆保管员的工作素质的几点要求

(一)做好文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博物馆并不是每天都有文物藏品要入库,保管员在没有任务的时候,不能忽视对文物的保护管理,否则就不能及时地知道文物的具体情况,文物何时需要养护等。然而,这些都是保管员应当认识到的问题,保管员要坚持做到对文物的日常管理,对不同质地的文物进行科学分类和保养,坚持填写库房日志,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进而减少文物所产生的不良变化,如发霉、干裂、褪色等。[2]

(二)做好文物的保密工作

博物馆是向公众开放的,开放的目的是让参观者对某一文化进行学习和受到教育,但这并不意味着文物藏品可以任意向公众开放,某部分文物在某些方面需要保管员进行保密工作。例如,藏品库房的位置、库房中有什么藏品、文物藏品存放的具置等事项,都不能随意告诉他人。保管员进行保密工作的原因在于对文物藏品进行保护,确保文物的安全,使得文物能够长久地保存下去。

(三)做好文物信息的了解工作,掌握文物情况

博物馆保管员应该了解每一件所保管文物的基本信息,掌握文物完残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为文物的提供、利用及研究工作做准备。

(四)做好文物藏品出入库各项手续登记工作

在文物保管工作中,各项手续完善有利于文物的保护管理,同时在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因此,在涉及提取、利用文物时,保管员的工作就要确保文物在被提取、利用时候的安全。一旦涉及提用文物,必须要依据相关法规,经领导批准同意,各项手续完备后,做好文物的提取、退回、查阅、拍摄、修复、复制等工作,并做好文物提用前后的拍照、登记工作。坚持实行出入库人员登记手续,认真填写库房日志,填写藏品入库登记表,对新征集文物及时整理、入库,对出库文物每次都做到手续完备,认真检查、核对。在保护管理好文物的同时,保护好保管员自身。

(五)做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工作

博物馆文物保管员一定要熟知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的文物提用和修复,一定要坚持原则,坚决予以制止。

以上是对博物馆保管员的工作素质的几点具体的要求。

三、博物馆文物保管员对保管工作的影响

(一)博物馆文物保管员的素质对保管工作起着技术支持的作用

在博物馆文物保管中,起着技术支持作用的关键,在于保管员具有丰富而又专业的文物保护和管理的专业知识。例如,在我国抗美援朝时期的兵器类文物保管当中,保管员要涉及知识层面非常多。首先,保管员要全面了解抗美援朝战争史,进而明白对抗美援朝时期的兵器陈列展示和保管的意义所在。抗美援朝时期文物的地位是不可取代的,馆藏手枪、步枪、冲锋枪等,可以在一定层面上反映出抗美援朝战争时期某些战役的战况。其次,是保管员对兵器类文物保管的注意事项和保管知识的实际应用,如保管员要对兵器性能进行全面了解。此外,还要考虑到兵器类文物的质地和兵器类文物所适应的温度、湿度以及光照等问题,在不影响文物的前提下进行科学合理的保管。

在对兵器类文物的实际保护管理工作中,在平时,枪支应统一存放在枪架上,处于保管状态,做到勤擦拭上油、勤检查;做到不碰摔、不锈蚀、不损坏。

总之,在对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中,保管员要做到对各类文物进行科学保养,及时维护,全面了解各类文物的保护管理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延长文物的使用寿命,从而更好地发挥文物的作用。

(二)复合型文物保管员是博物馆发展的主推力

当前大大小小的博物馆分布在全国各地,细心观察可以发现许多博物馆建得非常有特色,但是博物馆的真正内涵是体现在馆藏文物上面的。而馆藏文物的长存与完好,则要依靠文物保管员较高的整体素质,如果没有一批优秀的文物保管员,博物馆的存在就会逊色很多。从文物保管员的工作内容看,涉及到的细节非常多,工作甚至是比较复杂繁琐的。例如,从藏品的接收入库、整理、分类、排架、利用、库房的调整、藏品的装箱、运输、日常的养护和管理等都离不开保管员的亲自动手参加。[3]因此,博物馆的保管工作并非易事,保管员的素质显得十分重要,这直接会影响到博物馆的整个管理工作,要保证博物馆正常和顺利地运行,培养一批专业有素的保管员队伍是势在必行的。

如今,科学技术与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博物馆的文物保管也已经在逐渐利用先进的科学信息技术。先进的科技与文物保管技术相结合,使得保管员的工作更加安全便利,当然前提是保管员能够熟练的应用科学技术,实现对文物的有效保管。复合型文物保管员就是能够将当代的信息技术与文物保管的相关知识技能等相结合,对文物进行有效的保管和保护。目前,国家正在进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对全部馆藏文物信息进行信息化管理,保管员应合理地运用信息库,对馆藏文物的使用及保管状况进行及时录入,对文物进行科学管理,做到查用方便,并确保文物安全。

另外,文物保管员也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其中包括工作的责任感与认真的态度等,因为保管员的工作态度也是素质组成部分之一,对文物的保管工作也有影响。在具体的保管工作当中,每个流程都需要小心谨慎。例如,在瓷器等易碎品文物的保管工作中,需要保管人员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及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在操作中细致认真,轻拿轻放。

文物保管员还应具备相应的鉴定知识、考古知识、文物保护知识等,这是保管人员在职业素质中,需要具有的一部分。保管人员需要了解各类文物的历史及相关情况,了解文物保护的方式方法,并把所掌握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当中。而当文物保管员具备以上所提到的素质条件和要求时,将会成为博物馆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四、保证文物保管员素质的措施

上述的博物馆保管员的素质对文物的保管工作有着非常大的影响,保管员要做的事情非常多,也比较繁琐,对保管员的要求可能也比较苛刻,但是作为文物保管员,也知道文物损失一件就无法找回的道理。同时,保管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对文物进行保管和保护,是非常值得赞扬的。由此,为建立一批优秀的保管员团队,博物馆需要采取一些措施:

(一)严格把关文物保管人员的聘用

文物保管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文物的安全。因此,博物馆需要制定严格的文物保管员聘用条件,制定文物保管员岗位职责,并严格按照聘用条件及岗位职责要求聘用保管员,确保文物保管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保管员的稳定性。

(二)加强文物保管人员的知识技能培训

知识技能的培训学习内容要广泛。例如,学习如何对文物进行鉴定、管理、保护、保养等,或者安排保管员到其他的博物馆交流学习。实践证明,任何单位要做好工作都需要一支优秀精锐的团队,博物馆的工作也同样需要一批优秀的工作团队。博物馆可以提供非常好、非常先进的硬件设施设备,但是没有专业的工作团队,一样会使得博物馆文物的保管工作难以进行,可见文物保管员的专业素质是极为重要的。同时,博物馆要做好保管员素质培养工作,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不能流于形式,并且让文物保管员能在工作实践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逐步提升文物保管员工作所需要的素质。

五、结语

博物馆的工作看似简单安静,实际上,博物馆的管理工作对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非常高。文物保管员需要专业的技能、渊博的学识、先进的思想等,如果文物保管员都不能满足这些要求,就意味着博物馆未来的发展和管理工作会受到限制,影响到博物馆的其他各项工作的质量。同时,由于各种类型的博物馆性质不同,需要的文物保管员就更需要相对的稳定性,需要保管员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但文物保管员自身也应当对自己有严格的要求,确立自己事业的目标,充分发挥作为文物保管员的作用。

(作者单位为抗美援朝纪念馆保管科)

[作者简介:齐红(1968―),女,辽宁丹东人,大学学历,文博馆员,研究方向:博物馆文物保管。]

参考文献

[1] 陈娟.博物馆文物保管员的素质对保管工作的影响[A].博物馆藏品保管学术论文集[C]. 2004:7.

第8篇:文物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范文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一)实施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巩固完善文化活动阵地

1.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数字资源建设为核心,以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为重点,运用多种传播方式,加快推进我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图书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要发挥自身优势,充实完善设备配置,成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分中心、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加强数字资源库内容建设,不断丰富电子图书、舞台艺术、知识讲座和影视节目等数字资源。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建设要与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和村村通电话工程相结合,以共建方式发展基层服务点。到20*年要基本实现“县县有分中心、乡乡建有基层服务点、50%的行政村建有基层服务网点”的目标。

2.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工程。组建集书报刊阅读、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普教育、广播电视、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乡镇综合文化站,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和相应的设施设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就近便捷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坚持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认真履行社会服务、指导基层、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的职能,其业务由县(市、区)文化部门指导,日常工作由乡镇管理。全市乡镇、村(社区)要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建设一批文化设施。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在每个乡镇建一个综合性文化广场,一个多功能影剧院,一个老年活动中心,一个文化宣传画廊,一个儿童文化园;每个村(社区)建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图书(电子)阅览室,一个阅报栏(宣传橱窗),一个多功能综合活动室,一个符合演出和放映条件的小型广场。到20*年基本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动室,社区有文化中心。

3.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按照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农民受惠的原则,推进农村公益性电影放映服务体制的改革。深入开展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全面实施农村电影数字化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利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强化放映队伍培训,建立流动影院,确保农村电影“2131”工程顺利实施,到20*年,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电影。

4.农家书屋建设工程。按照政府资助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我管理的要求,与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等相结合,稳步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投入,借助书屋和农民自助读书组织,净化农村出版物市场,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文化生活质量和农村文明程度。每个书屋要拥有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和适合农民阅读的经济、科技、法律、卫生、文化类图书、期刊和音像制品,做到内容丰富、服务规范、农民满意。在全市农村逐步建立起“供书、读书、管书、用书”长效机制,达到书屋阅读条件完备、体制机制相对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加强、农村出版物市场初步形成的目标,争取到20*年在全市建设近120家农家书屋,覆盖全市三分之一以上行政村。

5.职工书屋建设工程。按照政府资助建设、吸纳社会捐助、工会组织管理的要求,建设一批职工书屋。

(二)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在中心城区建设具有时代性和地方特色的标志性文化设施,立项启动鹰潭市文化艺术中心(含鹰潭市群艺馆、美术馆、群众文化骨干培训基地、会展中心等)的建设,按标准新建、改造一批县(市、区)图书馆、文化中心、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完成对农村危旧公共文化设施和城市职工文化设施的改造。多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文化馆(站)、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艺术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优化社区和乡村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要把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市规划,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加大投入,促进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同时注意合理布局、综合利用。要在城镇主要街道、大专院校、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规划建立党报阅报栏、售报亭。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和宾馆、火车站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要摆放一定种类和数量的党报党刊供读者阅读。要统筹文化、教育、科技、广电、体育和青少年、老年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实现相关设施的综合利用、共建共享。

二、加快文化艺术创新,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一)充分发挥现有文化设施的作用。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要进一步明确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方式,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普遍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县级文化馆(站)、图书馆要发挥综合功能,辐射和带动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要尽可能做到免费或优惠向社会开放。鼓励和支持国家投资建设的影剧院每年安排一定场次,为低收入居民、农民工及其他特殊群体免费或低价演出。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公示制度,在窗口接待、场所引导、资料提供以及内容讲解等方面,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增强吸引力。政府投资的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人文化宫等要坚持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不得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不得以拍卖、租赁等形式改变其文化设施用途,已挪作他用的要限期收回。

(二)繁荣艺术创作和演出,增强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公益性文化单位要充分发挥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骨干作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着力提高生产能力和服务水平,提供适应人民群众需要的公共文化服务。努力创作具有时代精神和民族气派,体现鹰潭特色的优秀作品,力争推出一批艺术精品,在“五个一工程”、“国家舞台艺术精品”评选中获得好成绩。市艺术团每年推出2—3台、各县(市、区)每年推出1—2台在市内外有影响的优秀剧(节)目。在重点抓好歌曲、歌舞、创作生产的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美术、书法、摄影等艺术门类的创作生产,力争不断有精品推出。加大对市、县剧团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市、县艺术团体多创作“三贴近”的作品,多深入农村基层乡村和厂矿企业演出。建立和完善艺术团体想下去、能下去的工作机制,使“三下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三)积极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在社区、乡村、企业、校园和军营搭建公益性文化活动平台。

1.继续实施“新农村文化下乡工程”,做到农村文化“三项活动”下乡、科普书籍下乡、戏剧下乡、电影下乡、书画下乡,建立长效机制,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着力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开展文化活动难的问题,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文化享有度和满意度。

2.培育和打造文化品牌活动。以品牌的影响力、辐射力和凝聚力带动和促进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继续积极打造社区艺术节、农民艺术节、“欢乐舞台”等品牌文化活动,进一步形成规模,办出特色和影响。精心安排适合广大群众需要的广场文化,组织实施送书、送戏、送电影到工厂工地、田间等。与此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好公益性文化活动。

3.不断创新群众文化内容。依托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组织开展群众乐于参加、便于参与的歌咏、读书、朗诵、文艺演出、陈列展览、书画摄影比赛等文化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办文化的积极性,推动全市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机关文化、军营文化、老年文化、少儿文化的蓬勃开展。

(四)加强文化知识普及工作。以普及人文社科、文艺欣赏、法制、科技卫生等基础知识为重点,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文化知识普及教育。继续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全力推进城镇新增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转业转岗人员、创业人员和农民的培训,提高其科技素质、文化素质、经营素质、健康素质、道德素质等。同时加大对农村基层文化干部队伍的培训,扶持农家书屋、农村文化户、农村民间文艺表演队伍和民间艺人,从而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促进文博事业发展

(一)加强文物保护。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发展旅游的关系,切实加强对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进一步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配合新修订的《江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和省政府公布的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物宣传。组织在全市开展“国际博物馆日暨文物保护宣传周”活动与“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加强文物安全、文物维修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龙虎山仙水岩崖墓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继续创造条件,做好角山文化遗存申报国家文物保护单位工作,形成道教文化、战国崖墓文化、角山文化三足鼎立的古色文化格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和馆藏文物的保管、修复工作。

(二)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初步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建立健全保护机构,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制定保护规划。市、县(市、区)均应建立保护中心。要建立起比较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同时积极创建全国和省民间艺术之乡、特色文化之乡。

四、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文化产业

(一)做强歌舞娱乐市场。逐步提高娱乐业的整体层次,大力倡导特色经营,发展一批具有企业特色、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娱乐场所。进一步规范已设立的歌舞娱乐场所。各县(市、区)要逐步将歌舞娱乐场所集中经营,做到规模化、特色化、超市化、综合化。

(二)做优网络文化市场。调整产业结构,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三)做大音像市场。改变音像小企业规模状况,大力发展连锁、超市、电子商务等现代经营方式,不断提高正版音像制品的市场占有率。

(四)做新电影市场。转换经营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在城市,要加速影院升级换代改造,以影院多厅化、经营多元化、设施现代化方向改造现有影院,逐步从单一经营电影向复合型多功能文化娱乐场所转变。在农村,推动数字电影改革,不断满足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五)做活演出市场。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演出团体和举办演出活动,加快营业性演出的市场化进程,大力倡导和扶持高雅艺术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优秀艺术演出,活跃群众的文化生活。

(六)做好艺术培训市场。以群艺馆及各级文化馆、剧团等文化单位为骨干,由城市和县城,向乡镇、社区和学校延伸的文化艺术培训规模基地,构建全市城乡文化艺术培训平台。

(七)做特古玩艺术品市场。一要注重发挥民间资本在古玩艺术品市场的投资主体作用,积极推动一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群体;二要坚持保护与利用并举,努力把我市做成文物强市,充分发挥文物资源在旅游业发展中的独特优势。

五、加强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需要一个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坚持管理和繁荣并重,着力构建文化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公平竞争的文化市场机制和坚强有力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继续开展“文化市场诚信工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管理者文明执法,经营者守法诚信的素质,与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联合举办“诚信工程看网吧”和评选“三优”(优良设施、优雅环境、优质服务)文化经营单位等活动,面向社会评选文化市场诚信单位,使文化市场的管理者、经营者、消费者互信互动,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深入开展文化市场的专项整治。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版权保护,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活动,取缔无证经营。重点解决好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娱乐场所噪声扰民、音像市场侵权盗版、演出市场的问题。统筹发展,不断繁荣文化市场。通过结构调整,控制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的总量,提升质量和品位,使之朝着品牌化、连锁化方向发展。

(三)规范农村文化市场。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杜绝各种格调低下、内容不健康的文化演出和文化娱乐活动,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社会环境。加强和充实县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监管作用,健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体系,确保农村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要求,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和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建立健全竞争、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要继续加大对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投入,制定文化单位改革配套政策,建立健全文化单位职工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搞好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改革,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加活力,提高文化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质量。

(二)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引入竞争机制,对重要公共文化产品、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动,要实行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效益。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图书馆采用通借通还等现代服务方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和农村延伸。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简化审批登记程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兴办实体、赞助活动、免费提供设施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发展,鼓励民间开办博物馆、图书馆等,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多元化、社会化。

(三)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水平。加快现代科技应用步伐,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水平。以积极的态度、创新的精神,大力加强互联网建设,提供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文化产品,发展和传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使之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途径、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空间。加快各县(市、区)公共图书馆的联网步伐。

七、加大投入,加强领导

(一)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发展改革、财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分工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人民团体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要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公共文化服务职责,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明确责任、提高效能,重点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标准的制度,加强对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根据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特点,分类制定建设标准和服务标准,加强绩效评估。要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支持各级各类文化单位开展文化法制政策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和维护文化权益的自觉性。

第9篇:文物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范文

[关键词]公民社会,英国立法,文物古迹保护,文化生态环境

[中图分类号]K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7-6241(2013)06-0058-06

英格兰人对其文物古迹的探索可以追溯至都铎王朝时期(The Tudor dynasty);并由此激发了知识群体对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兴趣与责任感。1545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六世的宫廷史官、文物收藏家利兰(John Leland)写道:“珍藏一定数量的优秀历史文物就是为了让世界知道英格兰有如此鲜明的高雅与美德。”①然而,自工业革命以来,英国的文化遗迹与历史建筑屡遭损坏,故曾使其社会文化及生态环境面临着威胁。这一时期的英国民众尤其是知识群体,积极推动了对文化遗产及环境的保护。英国环境史学者克拉普(B. W. Clapp)在其《英国环境史》一书中指出:“英国公民社会不仅推动了全国范围的历史文物保护运动,特别是在完善英国文物遗产保护的发展规划方面尤为突出。”②那么,英国公民社会又是如何保护其历史文化遗产呢?

本文从公民社会的视角探究英国对历史文物的保护与立法管理过程。拟将以工业革命对英国社会、尤其是对环境的影响为背景,论述在拯救濒危的历史文化遗产中,公民社会作出的巨大努力远比单纯使用经济手段有效得多。为此,文章首先对公民社会的含义进行理论梳理,继而讨论了它在保护英国历史文化遗产中所起的作用。毫无疑问,英国的经验与教训不只属其独有,它是整个国际社会在致力改善全球文化生态环境和保护人类历史遗产探索中的有益镜鉴。本着这一宗旨,文章在结语中归纳出,英国的经验与治理能否被称为英国模式并非重要,关键是,作为工业革命先行者英国所进行的探索,对今天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将带来何种启迪。

学术界对“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产生与作用一直存有不同的解释。究其理念根源,当然可追述至希腊、罗马时期的古典思想家的论述。但就其理论体系而言,只有在西欧资本主义发展的前提下,“特别是在法律与社会制度上保障了工商业活动的自由发展和私人领域的独立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够促进公民社会的实质性发展”。③近代英国不仅是工业革命的发源地,同时也较早地提出了公民社会的思想学说。17世纪英国政治思想家洛克(John Locke)提出的“契约”论,成为现代公民社会的理论基石之一。虽然洛克没有明确界定公民社会这一概念,但他关于“有限政府”(limited government)、公民权利(rights of citizen)的学说则是后来公民社会的核心理念。①此外,有中国学者认为,公民社会出现在17世纪的英国是因为“英国文艺复兴的突出特征,在于人文主义观念最早落实到法律制度建设过程中,而社会整合在法律制度建设和宗教改革的双重作用下自然而渐进地走向深入,由此奠定了法治社会的基础”。②当时英国的社会等级依然森严,知识群体与市民之间常有摩擦、甚至冲突;但是,他们对社会问题的关注与参与,以及他们与王室和议会的关系逐渐]变为后来公民社会的特征:即服务于社会、自由平等的理念以及公正和法治精神。③结果是英国国家权力在法治社会形成的过程中确立起来,并经常受到各种社会力量的制约与改良。近代英国社会改良主义坚持对现实社会的批判以及对未来社会的设想,从而促进了英国民族精神的重塑和公民理性的建设。最终为英国公民社会的形成起到了建设性作用。④无疑,近代公民社会为日后文化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体制支撑。

严格地讲,现代公民社会的理论体系则是由20世纪30年代的意大利学者安东尼奥·葛兰西(Antonio Gramsci)与后来的德国学者尤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为代表而进一步发展起来的。他们在强调意识形态与文化领域重要性的同时,倾向于公民社会为一种独立于国家的“公共领域”;即由追求自由与理性的各社会阶层渴望参与公共领域的管理,并以谋求公众利益为基点。⑤

具体地讲,首先,公民社会能够提供一种组织化的利益表述与合法的维护权利的渠道。通过参加立法或行政决策听证会、向决策当局提供较为可靠的咨询信息等,以推动决策者的决策行为合法性。其次,公民社会在扩大公民政治参与以及社会与政府之间的联系中,促使政府尽可能公开政务信息以提高政治的透明度。再则,公民社会为了促进善治的目的,其核心理念要求政府与社会合作以实现对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简言之,公民社会的宗旨就是维护公共利益、投身公益事业,并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依靠道义力量来整合社会资源,从而能够有效地缓解社会矛盾、改善公民与政府间的关系。⑥有鉴于此,近代英国的公民社会可以说是容许或鼓励其民众对时政的批判以及对社会弊端的改革诉求。

18—19世纪之际,英国率先在世界上开展工业革命。之后纵观其百余年的工业化历程,英伦三岛不仅实现了雄踞世界霸主地位的强国之梦,同时亦深陷“要环境还是要发展”的两难抉择。在工业化进行的初中期,工业发展严重地威胁着英国的生态环境、并对其历史文化遗产造成了难以估量的破坏。面对这一威胁,英国民众主动而缓进地推动了整个社会环境的保护。他们表现出来的社会责任,或者说“社会意识”尤为值得当今人们探究。⑦显然,历史责任感并不是激励英国人保护历史文物与文化遗产的唯一原因,同样也是出于对自然环境的关注以及对其弥足珍贵的人文历史的认同及归属感。1862年,英国工艺美术家莫利斯(William Morris)写道:“那些历史文化遗产应该成为铸造一个民族进步与希望的神圣纪念碑。”⑧当时推动历史文物保护的人士中还包括学者及社会活动家,如狄更斯、麦考莱、贝克特(Edmund Beckett)等。显然,英国民众正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养成了一种社会意识,即人类不仅被赋予对大自然的使用权利,同时也负有保护自然环境与文化遗产的历史责任。⑨实际上,人类生存的真正意义最终还得体现在其对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双重追求之上。

诚然,与其他欧陆国家如古典文明发源地希腊、罗马相比,直至15世纪,英格兰编年史的成就依然乏善可陈。在此之前,英格兰尚未确立对文物古迹的系统研究、甚至没有做过规范的整理工作。①虽然有过一些早期历史爱好者或文物收藏家的文物整理,不过,在那些留传下来的研究成果中或是支离片碎;或是充满着荒谬之说。只是到了16世纪,英格兰历史学家及其史学编撰才进入一个初具规范的发展时期。②追求客观的史学编纂,并非推动英格兰史学发展的唯一动力。1545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的宫廷史官和文物收藏家利兰开始了其英格兰与威尔士之游;他计划要为国王收藏征集到更多、更广的图书资料,并记录了旅途中的所见所闻的人文资源。③到了1525年,历史文物(ancient monuments)这一概念才出现,虽然当时所指的范围并不明确。但正是这些构成了一个民族文明的历史传承与内涵。

与历经宗教改革、政治纷争与经济动荡的欧洲大陆相比,中世纪近代之交的英国也绝非文雅之地。其民众拆除教堂之风一度盛行,并造成全国许多珍贵的建筑群的损失。当这些破坏行为还没有被制止时,狂热的新教徒又继续破坏其他古老宗教文物。例如,廷腾修道院(Tintern Abbey)、格拉斯顿伯瑞修道院(Glastonbury Abbey)和方腾(Fountains Abbey)等地的遗迹都让人联想到那些被毁坏教堂的昔日辉煌。④不可否认的是,伊丽莎白女王(1533—1603年)和她的国务大臣塞西尔(William Cecil)意欲阻止进一步的浩劫。但是由于他们的铁腕治理不久随其相继去世而告终结,因而他们的成就并不显赫。⑤直至18世纪末,英国仍在发生这类对宗教及历史文物损坏的事件。最早发起社会民间组织来推动英国保护历史文物古迹的代表人物是上文提及的莫利斯,此时他已成为一名反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激进的改革者。在文物古迹保护问题上,他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环境保护主义分子。1877年,他写信给“艺术之家”(The Athenaeum)抗议修缮文物古迹中的一些错误做法并倡议成立一个民间性质的文物保护机构。他写道:

我希望的就是建立一个民间文物保护组织去关注那些历史文化遗产,反对任何形式的人为“修复”,因为“修复”不仅是修补其风化和腐蚀,而是竭尽全力去唤醒一种激情,那就是我们的古老建筑不能落俗于教会摆弄的东西,更应该是一个民族进步与希望的神圣纪念碑。⑥

恰在同年(1877年),当温布尔敦广场附近的建于恺撒时期的罗马军营遗址遭到破坏时,文物古迹爱好者和周围的民众表现出强烈的愤怒。不久前,他们曾抵制了当地政府计划在16世纪英格兰内战的战场——纳斯比战役(Naseby)遗址旁修建一条公路。此外,当时的植物学家柯瑞克衫科(William Cruickshank)只身保护伦敦郊外的一片森林以及当地的稀有野生植被。这些行动反映出英国知识群体带有的历史责任感以及科学工作者的职业精神。他们呼吁保护的那些历史遗留的人文与自然资源的确具有普世价值。

莫利斯等人的执著最终催生了第一个英国古建筑保护学会的出现,俗称“反对毁坏古建筑组织”(anti-scrape)。这是一个早期的英国民间组织,其首要任务是尽可能地保护历史文物古迹的原貌。为此,他们主张在修复中注意做到“修旧如旧”,即保护故有建筑的“原创性和悲壮的感染力”两种古典风范与特质。何谓建筑的“原创性和悲壮的感染力”的古典风范与特质?其一,盖因建筑本身反映着某种文化的传承和风格;其二,虽然某些建筑遭受了破坏,但仍然表现出一种悲壮的感染力。莫利斯反对任何把修复工作看做是为了清洁或者表面装饰为目的。他认为这种修复工作实际上是虚假的,因为它用现代的手法扭曲了古典艺术的神韵。由此,他担心由于现代建筑工人对中世纪工匠的技艺与理念缺乏把握,他们的修复工作往往是呆板的模式化。实际上,艺术需要真实,但不应该夹杂人为的修复与变动。值得庆幸的是,维多利亚时期(1837—1901年)的英国不仅拥有强盛的国力,而且具备修复古建筑所需要的技术与财力。特别是对广大民众而言,保护历史文物古迹已被视为英国公民的社会责任。⑦这正是本文意在强调我们当代人应该汲取的价值。

由此可见,公民大众对历史文物古迹的关心促进了整个社会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在古建筑保护学会成立的第一年(1877年),只注册了40余座受到破坏的古建筑;但50年后,在英国登记的濒危建筑增加至10倍。这并不能完全归因于是多数的建筑处于濒危,而更反映的是英国社会对历史文物古迹的关心与保护意识。诸如此类的现象也可见于此后其他自然资源保护组织的兴起。1894年建立了全国信托组织、1937年成立了保护乔治时期建筑组织、1957年成立的民用信托和转年组建的保护维多利亚时期的建筑学会。这些民间团体与学术组织的成立,推动了英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对历史文物的保护与研究,包括把传统的风力和水磨机械列入保护项目。二战后的英国民间组织进一步兴起。它们与其他古建筑保护协会和全国性文物古迹保护组织一起,在保护古建筑文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从1947年开始,由于政府的直接支持和社会上的积极参与,古建筑保护学会等社会民间机构拥有了更具体的职权。其中包括可能会被损害的历史文物、古建筑的“道路拓展规划”,并制定了具体保护自然资源等措施。这说明在拯救濒危的英国历史文物古迹的活动中,具有公民意识与职业精神的本国知识群体实际上是历史文物古迹保护的中坚力量。①

不言而喻,只有当社会对历史文物古迹保护的关注形成一定的规模时才能]变成必要的政治议题。英国也不例外。英国的保护历史文物古迹的志愿者协会做了很多事情,但是他们意识到最有效的工作还是去游说议会立法,并通过立法来保护那些受到侵蚀或是受“发展至上”理念所威胁的历史文物,特别是无人居住的非宗教建筑和教堂遗址。公民社会的作用之一就是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1876年,鲁勃克(John Lubbock)起草了第一个古代历史文物法案(Ancient Monuments Bill);但是直到1882年,才正式出现了历史文物保护法令(Ancient Monuments Protection Act)。根据这一法令,英国政府的相关部门,如国家资产服务管理局被赋予古建筑或历史文物的法人资格,并可使用国家资金修缮受损的文物。这一法令同时包括鉴定、收购历史文物的有关规定。最初,拥有历史文物的私人没有义务将其财产必须转卖给国家或同意由国家监护,而他们自己也没有责任一定要保管好这些古建筑与历史文化遗产。然而,1900年城镇地方政府被授予了相关的职权,其中包括规定由政府监管的历史文物古迹随时对社会公众开放。仅两年的时间,就有30多处重点保护的历史文物古迹、其中包括著名的伦敦塔与爱丁堡城堡开始向社会开放。②

1913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一个新法令。它规定政府部门有权制定相关的保护条令,以保护那些已受危害的历史文物古迹。为了有效保护国家文化遗产,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对他们的确定与分类。因此,要求专业人员对古文物管理署的各类文物古迹进行整理并列入清单。1931年通过的修正案进一步要求任何被列入文物清单的业主,不得改动或拆除这些遗产,除非他们已经提前三个月就通知了政府相关部门。③除了立法外,20世纪初的英国还建立了一个常设的历史文物管理委员会,目的就是整理记录1700年之前的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以及建筑物。随着这一时间期限被取消,历史文物的定义也变得宽松多了。但它们必须与当时的英国文化、文明以及人民的生活状况有联系或者能够说明其联系。即使没有专门机构负责文物保护,也有必要鉴定哪些文物最具保留价值,以区分他们为“特殊”还是“一般”的保存等级。1941年,面临战争的英国国家建筑注册署仍坚持如期开始编辑一部综合的古建筑图片总集,以防备它们可能被战火毁掉。这项浩繁但系统的计划就是把全国有价值的建筑都详细地记录下来。

二战后,英国在此基础上整合了1947年的城镇发展计划法案,它把主要建筑列入一级;其他的则被分为二级和三级。1950年,该委员会再度编辑了一部多达40卷的英国地方概览,其中调查了9个英格兰城镇,13个苏格兰城镇和8个威尔士城镇。虽然内容有些枯燥,但是记录较为准确翔实,整部书无异于是对当地建筑构造、城市布局的全面整理。不足之处则是论述呆板。例如,翻阅有关南白金汉郡的阿莫沙姆(Amersham)等68座建筑被记载入册,但却没人注明它是整个英格兰保护得最好和最吸引人的历史文化小镇之一。④幸运的是,不久一部更为人知的英格兰历史建筑概览问世,这就是历史学家佩夫斯纳(Nikolaus Pevsner)编纂的46卷《英格兰建筑史话》。自二战以来,他曾出版了多卷本并受大众读者所喜爱。虽然佩夫斯纳与上院文物委员会的工作风格和理念迥然不同,但他们却从不同的侧面证实了英国社会对历史建筑与文化遗产的关注。①

当然,英国的文物保护工作也非一帆风顺。最初被列入分类保护只是以1840年为界,或更早的一些建筑。例如,工业革命时期的工业建筑以及能够反映当时建筑技术特色的建筑。随着时间的推移,后来建造的著名建筑也被列入。目前已被列入保护名录的著名建筑数量庞大,仅1990年就超过了40余万栋。显然,无论是哪里,仅凭几栋特别有价值的建筑是难以成气候的。它通常要求保护综合的社会环境与文化元素,这包括布局简朴、整体性强或是浓厚的建筑风格。他们具备更强的吸引力以及保存价值。在英国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巴斯古城。该城市区存在的乔治时期留下的历史文物。40年代中期,由于多年的大气污染和管理上的问题,其中一些建筑亟待修缮。令人愤慨的是在70年代,许多乔治时期的建筑因市政重建计划被列为拆除对象。几经周折,多数的历史建筑还是保留原貌。正因为保留了不少古代的建筑群能够让今天的巴斯仍不失为最具乔治时代建筑特点的城市——既有历史的辉煌也不乏现代之繁荣。②巴斯是一个保护历史文物成功的案例,因为在修复工作中实用与审美相得益彰。巴斯成功的案例让后来的其他历史城市纷纷仿效巴斯模式,其中尤以约克、彻克腾汉姆、斯坦福德为典型代表。截至1972年,共起草了31个保护历史名城的计划,而同年批准的修正案对上述修缮工作拨了专款。这些实例表明,在英国对历史文物的保护一直有着公民社会的鼎力支持。③

1977年以来,英国文物管理工作继续向着系统化、正规化的目标迈进,而1982年成立了英国文化遗产机构(English Heritage)。这个从事文物保护的政府职能部门是一个官方批准、民众熟知的组织,其正式名称为英格兰历史建筑与名胜古迹管理委员会(Historic Buildings and Monuments Commission for England)。它是把从前三个不同的工作——鉴定历史文化名胜古迹、预算具体项目的拨款、实施对历史文物的监督保护——集于一个更加商业文化运作的管理体系。在其运行的5年里,历史建筑学会共拨了400多项专款来修缮英国的著名建筑。在英国历史上,900万英镑的专款拨给教会修缮之事并不为奇,但它反映的并非完全是媒体披露的所谓“保守派的阴谋”,它实质是对英国教堂建筑修缮的一次大规模捐赠。上述例证说明,纵观英国文物保护的历史,公民社会与立法积极、有效地推动了英国民众强烈的归属感。④

今天,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反思过去。为此,它首先需要回答“发展是什么”和“发展到底是为什么”。整个社会应达成这样的共识,即经济发展不能以GDP为本;当然,发展也不是一味好大喜功,以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为归宿;更不能变为生态、摧残历史文物遗产的理由。为此,历史责任感不仅是积极保护历史文物的唯一动因。追求个人审美层面的心理诉求也是明显的动机,就像英国历史上民众保护历史文物古迹的态度一样。在公民社会的语境下,那些试图保护历史文物乃至古建筑的人们一直努力并且通过融入美好的主流文化来推动公众事业。因此,公民社会不仅给民众提供了一种组织化的利益表达方式和维权意识,而且公民有组织化、团体化的表达利益势必对政府产生更大的责任感,令其做出更加迅速、公正的回应,从而减少了公民采取暴力等非制度化参与方式的可能性。追溯英国对历史文物保护的进程,不难发现其特有的“英国模式”,换言之,即构建公民社会的必要性。这一工作的基础则来自全体国民的素质教育和公益精神培育。文明的社会风气是由公众参与、公正法规造就的。公民社会理应树立一个长远的目标:即尊重历史与自然的。倘若我们具备这样的社会文化环境,积极在全体民众中培育公民意识,曾毕生献身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梁思成与林徽因先生的北京故居也许会免于被毁坏的厄运。⑤

【作者简介】李冈原,女,1961年生,浙江杭州人,杭州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主要从事英国史研究。

王黎,男,1957年生,河北保定人,南开大学世界近现代史研究中心、世界史学系副教授,主要从事欧美近代史研究

British Civil Society and the Preservation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Legac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