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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耕地保护条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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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耕地保护条例

第1篇:基本耕地保护条例范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的工作方针,实行全面动员,全面部署,目标到位,责任到人,保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顺利通过国家三部局的检查验收。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做好迎检组织工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各相关局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迎检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集中精力,确保圆满完成迎检工作。

(二)做好宣传工作,形成迎检氛围

此次迎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引起全区上下高度重视。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各种宣传手段,大张旗鼓地开展舆论宣传工作,主要宣传新的“土地法”以及国家三部局检查的意义、作用,通过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和工作要求,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

(三)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此次检查涉及很多职能部门,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分工负责,打总体战”的原则,围绕检查内容及标准,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配合和协调,确保顺利通过国家三部局的检查验收。

(四)实施目标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

本次国家三部局是代表国务院对各地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将实行分项打分、排序制,考核名次的先后将直接影响本地区的用地指标的分配数量。为此,此次迎检工作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将迎检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职能部门,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迎检的内容和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52号)、《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国土资发〔〕55号)、《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检查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我区应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

根据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检查各镇办年耕地面积变化情况,重点检查自然灾害损毁、非农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情况。各镇办要对耕地保有量净增减情况及原因作出分析和说明。

(二)基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

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检查年基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重点检查年度非农建设占用(包括国务院批准非农建设占用、省级以下政府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际占用、未经依法批准占用情况)、生态退耕、绿色通道建设、农业结构调整或其他原因减少基本农田情况(包括补划的地类、面积和质量情况)。各镇办要对基本农田增减情况和原因作出分析和说明。

(三)检查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计划执行情况

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重点检查年依法审批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和实际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实际建设占用耕地包括当年审批当年占用、往年审批当年占用,以及违法占用等情况。各镇办、区国土局等部门要对当年超计划批地和用地情况及原因作出分析和说明。

(四)检查补充耕地计划完成情况

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补充计划指标,重点核实年实际补充耕地情况,包括使用新增费、开垦费、复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以及社会资金补充耕地情况。区财政、国土等部门要对未完成补充计划的情况和原因作出分析和说明。

(五)检查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

依据耕地占补平衡有关规定,重点检查年度法定占补平衡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建设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挂钩、先补后占,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情况,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情况。区国土等部门要对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对未完成的情况和原因作出分析和说明。

(六)检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郑州市政府与我区签订责任目标、分解指标的落实情况以及各项目标责任制度、实施考核、奖惩等情况。

(七)检查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2篇:基本耕地保护条例范文

二、农业、统计等有关部门,根据《纲要》确定的相关指标和生态退耕、自然灾害等实际情况,并依据国务院批准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对各县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提出考核指标建议,报经省政府批准后下达,作为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三、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从**年起,每五年为一个规划期,在每个规划期的期中和期末,各考核一次。考核的标准是:

(一)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考核指标。

(二)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省政府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考核指标。

(三)行政区域内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后,补充的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和质量不得低于已占用的面积与质量。

经检查,同时符合上述三项要求的,考核认定为合格;否则,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52号),建立市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五、各级人民政府对《xx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负责,县区长为第一责任人。

六、考核采取自查、抽查与核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每年组织自查,并向省政府报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履行情况。

(二)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农业、统计等部门,每年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抽查,作出预警分析,并向省政府报告。

(三)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年,国土资源等部门,对各县(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结果报省政府。

七、全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提供的各地区耕地面积、生态退耕面积、基本农田面积以及农用地分等定级的数据,将作为考核参照依据。

八、市政府对各县区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认真履行责任目标且成效突出的给予表扬;对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责令整改,限期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和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

第3篇:基本耕地保护条例范文

为切实保护耕地,控制耕地抛荒,稳定耕地面积,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全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区委、区政府把治理耕地抛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制止耕地抛荒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湖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双清区关于制止耕地抛荒的若干规定》。严肃耕地抛荒责任追究制:由区人民政府与乡政府签定耕地抛荒责任书,其工作成效纳入全区年度文明目标考核,对辖区内出现连片抛荒3亩以上的乡镇,给予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党纪、政纪处分;乡镇人民政府则根据制止耕地抛荒责任书的要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签定制止耕地抛荒责任书,并定期组织乡镇干部深入村组,逐村逐户摸清抛荒耕地底子,登记抛荒情况,逐丘逐块提出解决办法;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制止耕地抛荒管理,加强耕地地力建设、生态建设和地力监测,并实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我们把治理耕地抛荒纳入村规民约的内容,作为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的重要评比条件,村规民约中制止耕地抛荒的专门条款,规定农户不准在农保区内抛荒、闲置良田;不准在农保区内随意取土、建房、办厂、葬坟、挖鱼池等,在这“六不准”中,农户如违反其中任何一项,一律不得评为文明户或五好家庭。我们制止耕地抛荒的做法得到了省农业厅的肯定,并在全省予以推广。**年,区纪委、区委政府督查室对全区六个乡镇耕地抛荒情况进行了两次督查,渡头桥镇新民村11组共有八块耕地抛荒,由南朝北呈带状分布,总面积为3.85亩。针对这一现象,及时向区委常委会汇报,常委会根据**市农字[**]71号文件给予镇长、分管副镇长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我区注重采取多种方法、方式开展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是通过机关学习日、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公务员、部门工作人员、乡村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严格制止耕地抛荒的一系列文件、法规;二是通过各级信息员例会、乡村干部培训班等形式强化耕地保护教育;三是结合“六五”普法,广泛进行耕地法律法规宣传;四是利用6.25土地日宣传,通过张贴标语、广播讲座、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等途径,大张旗鼓地宣讲制止耕地抛荒的内容、范围、要求,从而有效保护耕地,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并在全区上下逐步形成了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大打耕地保护战的共识。

三、明查暗访,动态管理,确保监督督查到位

在农事季节对抛荒地进行明查暗访,加强监督,督促及早复耕。**年7月,农林局组织专门调查组对全区6个乡镇抛荒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抛荒重点地块及其抛荒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努力减少抛荒面积。同时采取专项督查,督查通报的办法,并设立了抛荒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农民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的抛荒耕地进行明查暗访,查实后责令限期整改。

四、落实政策,建立机制,确保制度管控到位

第4篇:基本耕地保护条例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黑龙江省地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为重点,以市201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自查为基础,进行复核检查,整改补充完善,全力做好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的迎检工作。

二、复核检查依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07〕17号)。

三、复核检查内容

重点对2011年度耕地保护情况进行复核检查。具体内容:

(一)复核检查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2011年耕地面积变化情况,重点复核检查建设占用、灾害损毁、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情况,并对耕地净增减情况及原因作出分析说明。

(二)复核检查基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复核检查基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重点复核非农业建设占用、生态退耕、绿色通道建设、农业结构调整或其它原因减少基本农田情况;非农业建设占用包括国务院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市级以下政府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际占用、未经批准占用情况;复核检查补划基本农田,包括补划的面积、区位、质量情况;复核检查基本农田日常台帐管理、信息化建设、保护标志的设立等。对基本农田净增减情况及原因作出分析说明。

(三)复核检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重点复核检查我市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情况,特别是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包括规划调整的次数、批准机关、项目性质、涉及的土地面积、地类、区位。对调整原因及情况做出说明。

(四)复核检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依据土地利用年度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重点复核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执行情况,包括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计划指标安排和实际使用情况,实际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并对超计划用地要做出说明。

(五)复核检查补充耕地计划执行情况。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补充计划指标,复核检查2011年实际补充耕地情况,包括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以及社会资金用于补充耕地的情况,并对未完成补充耕地计划的情况和原因作出说明。

(六)复核检查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依据耕地占补平衡有关规定,复核检查2011年度完成法定占补平衡任务(城市、集镇、乡村和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占补)情况,包括建设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挂钩、先补后占,谁占谁补、补充耕地数量质量、项目后期管理等情况。

(七)复核检查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情况。重点复核检查现有耕地、基本农田建设情况,包括开展耕地及基本农田整理的规模及比例;耕地质量建设和监管的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八)复核检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复核检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实施考核、落实奖惩等情况,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建立、经费保障情况,以及在市政府与乡镇政府分解指标、签订责任书等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2011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的工作,成立2011年度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纪庆利副市长,副组长为政府办主任胡警钟,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统计局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市国土资源局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材料组织、数据统计、接待联络等。

五、工作分工

市政府组织国土资源和农业管理等有关部门补充完善各项检查内容,准确填写附表1、2、3、4、5、6、7、8,待市政府审核签章后于2月18日将附表1、2、3、4、5、6报国土资源局分管室审核,附表7、8报省农委分管部门审核。

六、有关要求

(一)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迎检工作,配合牵头单位积极参加迎检,做好汇报准备,及时提交汇报及被检材料。

第5篇:基本耕地保护条例范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省、市考核检点,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方针,全面开展自检自查活动,查遗补漏,整改完善,全力做好省、地市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迎检工作。

二、自查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20*]52号)。

(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17号)。

三、自查内容

(一)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20*年度批次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占用耕地面积情况,非农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情况,并对净增减情况及原因作出分析说明。

(二)基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检查全县20*年基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重点检查20*年度非农建设占用、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或其他原因减少基本农田情况,复核检查补划基本农田,包括补划的地类、面积和质量情况,对基本农田净增减情况和原因作出分析说明。

(三)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计划执行情况。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20*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重点核查20*年依法审批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和实际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实际建设占用耕地包括当年审批当年占用、往年审批当年占用,以及违法占用等情况。对当年超计划批地和用地情况及原因作出分析说明。

(四)补充耕地计划完成情况。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补充计划指标,重点核实20*年实际补充耕地情况,包括使用新增费、开垦费、复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以及社会资金补充耕地情况,并对未完成补充计划情况和原因作出说明。

(五)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依据耕地占补平衡有关规定,重点检查20*年度完成法定占补平衡任务情况,包括建设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挂钩、先补后占,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情况,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情况。

(六)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与市政府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落实情况以及各项目标责任制、实施考核、落实奖惩等情况。

(七)检查20*年土地利用计划台帐、补充耕地台帐、基本农田保护台帐和档案资料、耕地占补平衡台帐及2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20*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工作,迎接国家三部局联合检查,成立*县20*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主任)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王凤有(县农委主任)

*(县统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联络员:*。办公室主要负责自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材料组织、数据统计及接待联络等工作。

主任:*(兼)

副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县农委副主任)

*(县统计局副局长)

成员:*(县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县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队长)

*(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耕保股股长)

*(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县国土资源局计财股股长)

*(县国土资源局规划股股长)

*(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股长)

*(县国土资源局利用股股长)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集中精力,全面做好自检自查各项工作,为迎接国家三部局检查奠定基础。

(二)做好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各种宣传手段,大张旗鼓地开展舆论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土地法》,以及国家三部局检查的意义、作用,通过宣传统一思想认识,营造浓厚迎检氛围。

第6篇:基本耕地保护条例范文

关键词:耕地保护;政策;完善

一、问题提出――现行耕地保护政策及其效果

1986年,《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实施与国家土地管理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耕地保护正式制度的初步建立。随后耕地保护制度又经过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4)、土地用途管制(1997)、《土地管理法》的修订(1998)以及国家土地督察局的成立(2006)等几次重大的改革和完善。

当前我国耕地保护制度框架以1998年《土地管理法》为核心,主要包括土地用途管制、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基本农田保护、土地税费等制度安排。在具体执行这些制度的时候,各行政主管部门又陆续出台了农地转用审批(上收农地转用以及征用权和审批权)、土地利用规划管制、耕地占补平衡(将耕地保护的责任落实到省一级人民政府,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开发复垦整理、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用税条例等一系列具体措施。这些制度对耕地保护的行为主体及其责任进行了较为明确的界定,使其成为世界上现行的最为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之一。

虽然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抑制耕地减少的作用,但是耕地总量持续快速减少的趋势并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根据国土资源公报数据,1999-2007年间我国耕地总量减少1亿亩以上,年均减少1400多万亩,国土资源部公布的《2008年国土资源公报》表明,到2008年底中国耕地资源仅剩18.2547亿亩,日益逼近18亿亩耕地红线。现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并没有取得预期的管理效果,耕地数量依然在快速减少,“圈地运动”屡禁不止,耕地保护形势仍然非常严峻。

二、问题原因分析――耕地保护中的行为博弈分析及外部性

(一)耕地保护的行为博弈分析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土地使用者――农户三者作为耕地保护行为的现实参与主体,在现行的耕地保护政策及执行环境中进行各自利益最大化的行动博弈。但在现行的产权制度安排下,农民对耕地保护的实际参与非常有限,因此可以将监督行为与执行行为的互动分析简化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耕地保护行动博弈。

假定土地产权制度、耕地保护制度(政策)是外生的,耕地保护效果是不同主体在制度约束下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结果。中央政府基于保障粮食安全及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力图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同时为实现这一目标对地方政府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而地方政府则基于经济发展和政绩的需要在保护耕地和发展经济中权衡取舍,则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形成以下博弈模型(见图1)。

假设在中央政府不予以查处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获得收益R1;如果地方政府的欺骗行为被查处,那么地方政府将会有一个被处罚的损失成本G*P(G表示处罚标准,P代表查处发生的概率);地方政府选择“执行”,则获得的收益为R0(R0小于R1)。对中央政府而言,如果地方政府实施欺骗行为,而中央政府又没有查处,则中央政府的收益为0;如果地方政府在没有中央政府监督的情况下执行政策,则中央政府的收益为V,在监督查处的情况下执行,则中央政府的收益为V-C,假定查处成本为C。

通过以上博弈模型,不难看出,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有关耕地保护政策的贯彻执行力度受到中央政府的查处力度(查处概率P)以及惩处力度的直接影响。

(二)耕地保护效益的外部性分析

庇古认为,外部性就是“由于存在着未获补偿的服务或未予赔偿的损失所造成的私人与社会净产量之间的偏差”。

耕地作为一种重要的不可再生性资源(土地非农化后,利用方式的不可逆转性),一方面能够为人类提供生产和生活资料,产生经济效益;另一方面还具有调节气候和保护环境的生态效益以及保障粮食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社会效益。而从整个社会福利的角度来看,其带来的社会、生态效益为整个社会所享用,但体现不到耕地保护者身上,保护者难以在经济上享受到耕地保护所带来的效益,因为耕地与非农用地的收益相差很大,耕地相对于其他各种土地利用方式的比较经济利益是最低的。

从区域之间来看,在过去的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梯度发展战略制度安排下,东部沿海地区在获得了较多耕地非农化指标的前提下,率先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但是随着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的越来越大,国家相继出台了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中西部地区政府出于迅速发展经济的需要,也尽可能多的索取耕地非农化的指标以完成自己的原始资本积累。东部发达地区按照土地利用比较优势理论,把耕地保护的责任和义务推给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而在当前以GDP为核心的地区发展与领导者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下,中西部地区又以发展经济为由不愿承担过多的耕地保护任务。因此,各区域都倾向于享受耕地保护所产生的正的外部性(粮食安全和环境保护),耕地成为一块“公地”。同时,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出于迅速发展经济的需要,以地方政府主导的耕地占用现象也是频频发生。

从区域内部来看,根据现行的土地管理法,一旦被划定耕地保护区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后永久不得占用。由此,耕地所有者、承包农户和地方政府能享有耕地农用的经济效益,而不能享有耕地非农转用的经济效益,并且承担了全部的耕地保护成本。在我国目前的农产品定价体系以及农业支持体系下,土地的利用方式直接决定了土地使用者及地方政府的收益的高低,这直接导致了以行政命令下达的耕地保护指标被落实在质量低下的偏远地区,甚至是山区,而把平原、城市近郊的优质农田迅速非农化现象的出现。

三、问题对策――完善当前耕地保护制度的建议

(一)建立耕地保护补偿运行机制

政府作为一种实现帕累托最优资源配置的机构,其存在会减少人数众多时获取个人关于公共物品和外部性的偏好的信息所需的交易成本和谈判成本。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对耕地保护的承担者进行必要的补偿,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或减免等措施修正耕地保护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分配扭曲,完善当前单纯以行政手段维持的耕地保护制度,促进我国耕地保护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激励耕地保护区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1、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运行框架。在目前以省级行政区为耕地保护责任单位的运行机制下,以省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耕地保护区域补偿,并最终落实到耕地保护地区;根据全国耕地资源需求量及各省区气候条件、耕地质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确定各省区耕地资源最低保护数量,以该数量为基数对各省区进行耕地保护的补偿。在各省区内部,各地市县之间实行有偿代保、土地开发权转让等方式,建立土地开发的利益调整机制,盘活耕地保护指标。

2、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的标准。从耕地的作用来分析,我们可以把耕地的价值分为三大部分:即商品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环境价值。其中社会价值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耕地粮食战略安全价值、耕地社会保障价值和耕地的发展权价值。耕地的价值用公式可以表示为:V=VC+VE+(VSB+VSF+VSS)

式中:V――耕地价值;VC――耕地商品经济价值;VE――耕地生态环境价值;VSB――耕地社会就业保障价值;VSF――耕地发展权价值;VSS――耕地的国家粮食战略安全价值。

以上各项价值标准根据不同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同时对V的取值应定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频率可参照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进行。

3、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的来源。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的来源可以通过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基金的形式从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及国有土地收益金中归集。

4、耕地数量的核定。为平衡各区域之间的耕地质量之间的差异,避免地方政府“占优补劣”现象的发生,引入耕地产能核算机制,保证所保耕地的生产力。产能核算是实现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缴折算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应立足于“占一补一”,提高补充耕地等级,克服在实践中补偿的耕地数量容易判定,而质量的测算比较繁琐的困境。

(二)构建区域耕地保护补偿体系

建立耕地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推动建立中央、省、地市三级耕地保护补偿基金,“补偿的接受主体”主要是农民,即对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民进行直接补贴。还应对农村基层组织进行补偿。补偿标准还要考虑耕地资源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同时,还应重视对延长农产品产业链的研究,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

建立耕地保护的工程补偿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支农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的同时,加大对耕地资源养护的投入,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建设好永久性基本农田,强化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

建立耕地保护的区域补偿机制。按照区域间耕地保护责任和义务对等原则,由部分经济发达、人多地少地区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对承担了较多耕地保护任务的地区,进行经济补偿,以协调不同区域在耕地保护上的利益关系。对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任务重的地区实施保护和奖励制度。

(三)加大政府耕地保护执行监督与处罚力度

上述耕地保护的行为博弈分析显示,中央政府查处会使地方政府的收益受到影响,决定着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政策决策的执行效果。因此,从惩罚力度与惩处发生的概率方面着手依法对违法用地严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耕地保护的实施。在当前耕地保护目标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前提下,影响地方政府行为的核心在于对违法用地行为的监管,即对违法行为的惩处概率。因此,加强土地利用行为的监督检查,可以促进耕地保护效果的改善。

此外,在现行分税体制和政绩考核指标约束下,地方政府的保护耕地任务与发展经济的目标存在冲突。面对政绩考核硬指标和耕地保护软指标,地方政府规避耕地保护政策便成为“两利相权取其重”的“明智之举”。因此,应改变单一的以GDP为中心的政绩考核体系,提高耕地保护在政绩考核中的地位,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马驰.构建我国区域间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探讨[D].河南大学,2009.

2、谭荣,曲福田.中国农地非农化与农地资源保护:从两难到双赢[J].管理世界,2006(12).

3、唐健.我国耕地保护制度与政策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4、王志凌,谢宝剑,谢万贞.构建我国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探讨[J].学术论坛,2007(3).

第7篇:基本耕地保护条例范文

关于创建服务型机关的思考

为强化“三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本科室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局党组开展创建服务型机关的要求,我们紧密结合本科室用地预审、土地开发整理等实际工作,对工作中如何做好服务型科室进行了深刻分析,查找了主要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查找出的主要问题

1、政策学习不到位。对新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学习不够,主动学习意识不够政策掌握不扎实,对政策的研究不到位。

2、办事效率有待提高。由于日常工作繁忙,经常是几件事挤到一起,应接不暇。有的时候有些能缓的事情就往后放,没有一种挤时间的观念,从而出现了工作效率不够高的现象。

3、主动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对主动服务意识的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中有时对办事群众和用地单位态度不够主动热情,不够耐心细致。

二、整改措施

1、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做为负责我区耕地保护的职能科室,我们在工作中要摆正位置,牢固树立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的意识,正确行使本科室的工作职责,在工作中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作到以最快速度为基层提供服务。对办事的群众做到笑脸相迎、耐心接待、认真解答,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2、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正确履行职责

坚持依法行政,在耕地保护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和项目验收以后的监督检查,确保通过验收的土地开发整理地块连续耕种,质量逐年提高,严禁撂荒、闲置、挖损及改变用途。对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基本农田“五不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挖鱼塘、种树和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活动,禁止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或者“设施农业”等任何名义,占用基本农田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

二是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通过验收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后期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基本农田的质量、利用状况以及基本农田“五不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是加大耕地开垦费收缴力度,对欠缴的耕地开垦费及时足额进行追缴,对违反规定拒不缴纳的,采取必要处罚措施。对今后应缴纳耕地开垦费而未及时足额缴纳的建设单位,不予办理用地手续。

3、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创建服务型机关”活动深入开展

随着土地管理的政策法规的不断修改、健全、完善,我们要不断加强各项制度建设,调整相关业务内容及工作程序,以方便服务群众。在公开政务的同时,我们要建立承诺制度,凡我局受理的建设项目,2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预审事项的审核工作;用地单位所需报送材料齐全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一书四方案”的填写,涉及占用耕地的项目,在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补偿费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确定补充地块、起草并签订补充耕地协议、标注补充耕地位置图工作。

第8篇:基本耕地保护条例范文

关键词:生态补偿;激励机制;生态环境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5-000-02

一、引言

在近期工作会议中一再强调环境保护的严峻性和重要性,提出重视环境问题,对保护生态环境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要清醒的认识环境污染的危害性和治理的必然性,要有真正的治理环境问题的决心,为我们自己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资源的需求大大提升,如何合理有效的利用资源,适当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一直是政府、相关业界人士和百姓们关注的焦点。

大庆作为资源型城市,石油的开采和石化生产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加重。草原的退化,动物的绝迹,水面积的日益减少等问题逐渐出现,而且部分水资源还被用作纳污泡,土地的沙化、盐碱化也日趋严重。大庆的生态环境的恶化原因,不仅仅是因为气候本身问题和土地自身盐碱化等自然因素,更是因为油田和城市的建设过程中人为因素造成的。为了大庆更好的发展和经济的持续增长,保护并改善大庆的生态环境问题迫在眉睫,对大庆这座油城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也是十分必要的。

二、大庆生态环境现状及存在问题

1.大庆市生态环境现状

(1)石油生态环境现状。大庆的石油勘探范围很广,包括黑龙江省全部以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面积达72万平方公里。在石油经济发展的同时,石油开采的负面影响也日渐突出,如土地沙化、盐渍化、沼泽化问题不断加重;乱占耕地、水污染等严重制约了农、林、牧、副、渔各业的可持续发展,对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首先油田开采区植被的破坏,土地在外,日积月累,使周边植被减少;其次注剂注水采油造成的水污染严重;据悉,目前油田区的草原“三化”面积达到84%以上,油田生产过程中的原油的泄露也对周边的植被、土壤、水体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

(2)耕地生态环境现状。根据大庆市2010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统计数据可知,目前全市的土地总面积为212.19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63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9.7l%,耕地面积所占比率较高,垦殖率高,这就保障了大庆市粮食的供应。大庆的沙化土地主要集中在杜蒙自治县和肇源县的嫩江沿岸耕地,面积达到了70多万公顷,占大庆市土地总面积的33%。该部分地区的土壤性质为风沙土,较为松散,一到春天,受风力的影响,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全市盐碱化土地主要位于林甸县南部及大庆市大同区的部分耕地,面积达到33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土壤盐碱化现象较为严重,部分土地寸草不生。大部分土地的涂层厚度不断降低,垦前约为40厘米,垦后仅为15―20厘米,已经非常不利于植物的生长。有机质的含量也不断降低,垦前平均为2.6%,垦后40年有机质平均降为1.5―2.0%,且以每年0.01%―0.05%的速度递减。

(3)湿地生态环境现状。大庆市境内湖泊星罗棋布,有各类湖泊、泡沼284个,天然湿地总面积约3700km2,其面积较大的46个,有“天然百湖”之称。全市湿地总面积为124万hm2,占大庆土地总面积的58.29%,是中国重要的湿地区域之一。但由于城市建设的湿地分割、工业生活垃圾的倾倒及自然气候等原因,使得大庆的湿地面积近年来不断减少,而人为因素还是主要的破坏因素。

2.大庆市生态环境存在问题及影响分析

(1)石油资源开发对大庆市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①水资源破坏严重。油田的开发对水资源的需求量巨大,形成了大面积的漏斗区,含油污水的回灌使得附近的水文环境遭到了破坏。高能耗使得水资源的严重浪费,同时废水、废气大量排放,生活、生产污水使得大庆市的水体含有害化学物质较多。大庆市一共有208个天然湖泊,但已经有55个纳入污染湖泊,其中以赵家屯南泡、青肯泡最为严重。大庆市湖泊中部分湖泊已经严重被污染,导致湖泊的湿地生态功能严重退化。

②植被率减少。油田的开发以及各种管线、水渠等设备的建设占据了大面积的草原、耕地,使得草原被分离的支离破碎,大部分面积。油田开发对水资源的影响间接的影响了植被的生存环境,使得植被大部分被破坏。植被的减少,使得土壤沙化、盐碱化的程度加重,水土流失严重。全市的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减少速度约为0.5%,全市水土流失率为32.7%,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3.2%。

③影响空气质量。油田开发对大气的污染涉及多个环节和过程,在每一个环节中都涉及对大气的污染,导致污染的持续性。另外,由于大庆市的油田开采的面积大,开采过程和后续加工的各个阶段都会排放废气。大庆人均废气排放量3.5亿标立方米,是全省平均水平的3.1倍,废气处理率为78.3%,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0.4%;二氧化硫排放量4.33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71.3万吨,污染仍较严重。

(2)耕地资源破坏对大庆市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①生态系统的失衡。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的污染和工业生产中化工原料的污染使得生态系统中植被等各种生物的原有格局被打破,将不利于生态系统的自我循环。生态系统中平衡的链条无法更好的连接将导致生态系统失衡,会对生态循环产生极为恶劣的影响。

②土地沙化和盐碱化加重。由于湿地的破坏,湿地的调节功能降低,使得大庆耕地整体的沙化、盐碱化、草原退化严重。土壤上植被的减少,无法发挥其涵养水源的功能,这就增加了水分蒸发的速度,加快了盐碱化的速度。这主要是由于人们还没有认清楚耕地的作用,认为耕地的唯一作用就是种庄稼,忽视了其在生态系统平衡中的作用。

(3)湿地资源破坏对大庆市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①物质生产功能下降。大庆湿地植物种类较多,共有469种,以沼生和湿生植物为主,他们具有很高的经济和生态价值,药用植物60多种。除了植物,还有很多鱼类、两栖类、爬行类动物。鸟类在大庆湿地上也有很多,其中有珍惜鸟类20多种,6种鹤类。但是近年来由于人为的破坏,像鱼类的过度捕捞、鸟类的过度猎杀,导致很多稀有物种濒临灭绝,生物种类的多样性遭到破坏,使得湿地的物质生产功能逐步下降。

②大气调节功能减弱。湿地在水循环系统中起着重要作用,通过蒸腾作用,可以提高空气湿度,减少土壤中水分的流失,这可以诱发降雨,增加空气的湿度,据调查,湿地周围的空气比远离湿地地区的湿度要高5%-20%,,降水量也较多。所以,湿地有利于调节地区气候,从而优化自然环境,可以减少风沙干旱等自然灾害。随着城市的发展,大庆的湿地大量的被占用,从而使大庆更加干旱,土地的沙化面积不断加大,人们的生产生活受到威胁。湿地面积的减少也使得大气污染更加严重。

③防洪蓄水功能的影响。湿地有着强大的蓄水、调节径流、补给地下水、维持水平衡的功能,就像是海绵一样,可以蓄水防洪。大庆地区降水分配不均匀,湿地可以调节降水在时间上的分配,从而有效的减少洪涝灾害,减少带来的经济损失。

3.大庆市现行生态补偿机制及存在的问题

(1)大庆市现有补偿手段

①石油开发补偿政策

《黑龙江省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规定:油气勘探开发单位制定的油田开发方案,应当明确生态保护、地质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油气勘探开发单位应当依法对油田勘探开发以来造成的生态破坏逐年进行生态恢复。从条例中可以看出,政府将石油开采后进行恢复的义务赋予在石油开采企业的身上,这对大庆的环境起到了很大的保护作用。

②耕地资源破坏补偿政策

《黑龙江土地管理条例》对耕地的占用有了具体的规定,该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耕地保护,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个别市、县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针对这一条例,大庆市人民政府深入开展对耕地的保护,使耕地的数量不在减少。

③对湿地破坏现有的补偿政策

《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规定,不得改变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不得超出资源的再生能力或者给野生植物物种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该条例只是规定了利用湿地的审批手续,对湿地已经造成破坏没有给出补偿的主体和补偿标准,未提出明确的原则。

尽管大庆目前已经出台了相应生态保护相关规定及政策,但对生态补偿机制还存在很多问题。

(2)大庆市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生态补偿认知不够

通过对生态补偿的认知情况的调查,人们对政府是否实施了有关生态补偿的法律法规也并不清楚,不知道的人群比例高达97.3%,政府对这一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太少,这样会导致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②补偿途径的单一性

目前的石油资源、耕地资源、湿地资源的生态补偿方式只有现金,石油矿区生态环境的恢复,直接关系着国家和当地民众的利益,国家补偿对生态环境的恢复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仅靠国家补偿是不够的,其补偿途径过于单一。

③补偿标准过低

合理的补偿标准对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至关重要,但目前我国的补偿标准普遍比较低,国家在补偿上不分具体情况,基本上统一制定,平均分配,也就是“一刀切”。再次,只有数量补偿,没有质量补偿。

三、建立健全大庆市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建议

1.完善生态补偿法律法规

首先,要加强有关耕地生态补偿的立法建设,加强制度建设,通过立法方式来确定补偿的主客体、补偿的标准以及补偿的方式等等内容,将这些内容具体化,防止在实施过程中有责任混淆问题的出现,这样可以具体到每一个人,每一个部门,不会出现补偿主体不明确,补偿方式不合理等问题。其次,在对生态补偿法律完善的同时,还要督促下一级政府积极配合上面的规定,在总的法律法规的指导下,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使每一个地方都能更好地对生态环境进行改善。最后,在完善立法的基础上,还要对立法的执行进行监督,保证立法有效的执行。不仅要做到事中监督,还要进行事前监督以及事后监督,使监督体制渗透到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2.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激励方式

生态补偿的主要方式之一为资金补偿,资金补偿可以平衡保护者的成本,防止各地保护者只是投入而没有补偿,这会大大降低保护者的积极性。对于资金补偿的多少,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实施“多投多补,少投少补”政策,弥补破坏生态环境的损失。除了资金补偿外,我们应该给更多的物质补偿、技术支持等等,通过多种方式对其进行补偿,这样可以降低资金的浪费,防止资金的不合理利用。通过对生产技术的支持,可以让农民学到更先进的耕种方法和管理农田的方法,不仅可以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率,还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从而提供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另外对执行好的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人员进行惩罚,这样才能建立高效的生态补偿机制,才能有效的实施生态补偿机制,改善生态环境。

3.提高公民主体的参与程度

要实现生态补偿的目标,就要加大公民的参与程度,这是实现目标的重要保证之一。大庆市在完善生态补偿的规划与执行的同时,还要加大对其的宣传,使生态补偿意识深入人心。随着越来越多的群众参与到其中来,生态补偿制度就要构建“谁保护谁受益”原则,这样可以使每个付出努力的的人都获得相应的收益。这样不仅可以解决生态补偿问题,还可以吸引到更多的群众来参加生态保护,使每个人都了解并且建立生态补偿意识,有利于环境的恢复。同时,要提高对农民耕地的培训,培训农民科学合理的耕作方式,避免耕地质量下降,使耕地可以得到长期的保护。

4.加强湿地生态补偿监督管理机制

要进行监督,就要将责任具体到每个部门以及每个人,实现生态补偿官员责任问责制,能够有效的实现大庆市政府的管理。面对生态补偿,不仅要监督保护政策的执行,还要监督恢复及改善的执行,通过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以及事后监督来保护生态环境的完整。

第9篇:基本耕地保护条例范文

地貌。人均耕地较少,耕地中有相当一部分为中低产田。本文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在对喀左县土地利用现状进行简要分析的基础上,给出了可持续开发德辅道策略。

关键词:喀左县;土地资源;问题;可持续开发

中图分类号:D651.1 文献标识码:A

前言:喀左县位于辽宁朝阳西南部,东西最宽47公里,南北最长86公里。土地总面积 223208.6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63611.83公顷,占总面积的 28.4% ,人均耕地面积2.06亩。自然概况为四周群山环绕,中部丘陵平原起伏,沟壑纵横,山谷交错,植被稀疏,每年暴雨集中,水土流失严重。全县现有人口 42.3万,乡镇共有农业人口8.9 万。生产条件,生态环境较差,经济尚不发达。

喀左县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1.1喀左县有耕地 63611.83公顷,园地面积为9135.25公顷,林业面积为68830.27公顷。草地面积60838.93公顷,城镇及工矿用地为12614.1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为12614.1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3651.34公顷,其他土地395.39公顷。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保护耕地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耕地是粮食的来源,是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大量耕地被征用,此外,在现代高科技农业及生态建设也需要一定数量的耕地,由此导致资源逐渐减少,生态环境保护任务重,后备资源开发难度较大。

1.2土地利用特点

土地利用类型多,以区域为主要区分点,耕地主要分布在大凌河及其主要支流两岸的平原地带,地势平坦,土层深厚,土质肥沃,灌溉条件较好,是全县的主要产粮区,也是经济作物种植集中的地区。从土地利用角度来说,该类耕地全部或大部应作为集约化、产业化、商品化的经济作为基地和外汇农业基地。

坡耕地主要分布在农村,面积34亩。该类耕地土质瘠薄,土层薄,是水土流失严重的地类,粮食产量低而不稳,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素之一。这类耕地要集中规划整治,进行土地整理,变低产田为高产田。

土地后备资源相对充足,但是开发难度较大,根据不完全统计资料显示,土地后备资源相对充足,在地形、水资源等自然因素和技术等社会因素的制约下,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难度较大。

建设用地管理不够细化,存在土地浪费现象。县城里建设用地规划尚有部分用地闲置或批而未开发的用地,土地利用较为粗放,利用效率较低。

2.土地利用可持续发展策略分析

以邓丅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协调、合理安排规划期间各项土地利用活动,提高土地对科学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喀左县域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1严格遵循土地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原则

①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②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③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合理安排各业各类各区域用地;④加强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⑤强化规划实施保障,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2.2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规划内容

落实市级规划大纲下达的规划任务;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划定土地用途区,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对耕地保有量特别是基本农田面积、建设用地规模进行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城镇村建设用地,保障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分解下达乡(镇、场)土地利用调控指标,控制和引导城乡土地利用。

2.3以国家相关法律为可持续发展的规划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②《辽宁省实施办法》;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④《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土办发[2005]32号);⑤《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⑥《朝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⑦《喀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⑧《喀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及远景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4统筹各类土地利用,协调生态建设

生态文明是社会进步的一大标志,是社会发展的需求。土地利用过程中,要统筹规划,均衡各区域、各用地需求,合理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注意人与自然的和谐,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和谐,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确保社会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尤其是要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结束语

土地利用现状表明,土地利用过程中存在很多不合理现象,针对问题本文进行了简要总结,并给出了土地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对策,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只要各部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保护、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就能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促进全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参考文献:

[1]阿布都沙塔尔·买买提明.瓦哈甫·哈力克.阿不都克依木·阿布力孜.马燕.张春轶.策勒县水土资源高效利用模式探讨[J].新疆农业科学.2008年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