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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的会计原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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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企业会计的会计原则范文

关键词:配比原则;会计要素让渡资产使用权;成本匹配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企业会计事务中的配比原则应用

收录日期:2012年3月21日

配比原则是将某个会计期间或某个生产经营活动的会计对象所取得的利润及其他收益与为取得该利润及其他收益所发生的人、财、物等费用支出相匹配,以便用来正确计算在该生产经营活动会计期间所获得的净损益。

配比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含义:首先是经营活动收入必须与该经营活动的耗费相匹配;其次是某会计期间的收入必须与该期间的耗费相匹配;再者是生产单位的收入必须与该单位的损耗相当。

配比主要方式:一是因果配比(或对象配比)。生产企业进行各项经济经营活动取得的收益,应该和开展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费用进行相应的配比。这样可以方便精确地对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润进行计算。而取得的收益是生产单位先行支付各项活动费用,使用了部分人力、财力及物资成本为前提的,然后呈现出投资消耗支出与活动收益的因果关系。生产单位通过使用因果配比可以对各项经济会计要素进行单体及综合利润率计算与评估;二是时间配比(或期间配比)。即同一期间内的收入与相应的成本、费用的配合对比。它要求同一个会计期间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同一个会计期间内进行确认计量。

目前,配比原则在会计主体经济活动中得到了广泛应用。而受益原则是配比原则应用的最主要的依据,即受益方与付出的费用权责统一性。笔者从企业会计事务中配比原则的具体应用情况,对其应用优势及局限性进行探讨。

一、企业在销售产品业务中有关配比原则的应用

企业在销售商品的业务中根据收入确认的条件来加以确认收入的金额。同时,根据已销商品归集的相关费用结转成本。以达到收入与成本费用相配比,这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首先针对不同交易的特点,分析交易的实质,严格遵循收入确认的原则。有些企业中存在不规范的操作:销售商品的成本不能可靠计量,却将收到的相关价款确认为收入。在这笔会计处理业务中,只确认了收入的金额,相应的成本没能准确计量,无法体现收入与成本相配比的原则,此时计算出的利润没有扣减该商品所花费的成本,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此时,这笔业务不涉及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因而不会影响当期利润核算的准确性。

二、企业在涉及让渡资产使用权业务中配比原则的运用

涉及让渡资产使用权业务的企业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以金融企业为例,在资产负债表El取得的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金额。此时,发放的贷款在这一会计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应当与同一期间吸收存款的利息费用支出相配比以计算本期利润。即:收取贷款利息时,借记“××存“利息收入”科目。支付存款利息费用时: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XX存款――××户”科目。一般企业在发生让渡资产使用权时,使用费收入的确认应当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归属于让渡使用权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应当根据收入的确认原则来结转。与本期收入有关的未来费用,应在本期内预提;对于一切预支款项的成本费用,要递延到有关的收入取得时才能记录列示,以达到配比的目的。以采用成本模式进行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为例,一次性收取的租金收入应按期分摊到各个受益期间内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本期计提的折旧或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成本”,使之与收入对应配比。

三、企业在涉及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配比原则的运用

生产单位在最初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核算时将其划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生产经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二是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不动产。在资产负债表Et,企业应按以上各项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在实务处理中,许多企业将本科目运用到了配比原则中。笔者认为这样处理不妥,可以分两种情况:一是在拥有该项资产当年出售处置的,要将本账户的余额结转到投资收益账户。因此,本账户体现的是企业的潜在收益。该资产价值属于一种暂时的、过渡性的价值,不是企业客观实际的收入,不应当将其运用到企业的配比核算中;二是跨年才将该项资产处置的,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账务处理。贷记时,应当将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再按本年利润结转到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利润分配账户,年终将本年利润账户收支相抵后结出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损失,体现出了收入与成本费用的配比,反映了企业当期的经营成果。在这种情况下,该账户运用到了配比原则。

主要参考文献:

[1]黄予,万志坚.施工企业收入与成本配比的应用分析.现代商业,2010.7.

第2篇:企业会计的会计原则范文

【关键词】谨慎性原则,会计,应用

一、准则、制度对谨慎性原则的规定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和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这是《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中贯彻谨慎性原则的一般要求。谨慎性原则是企业会计核算中运用的一条重要原则,体现了会计原则修订性惯例的要求。依据企业具体会计准则,谨慎性原则贯穿运用于目前的会计实践。具体包括存货发出计价的后进先出法、存货期末计提跌价准备(依据存货计价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应收帐款提取坏帐准备(应用备抵法)、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短期投资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依据期末计价的成本与市价孰低)、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等。从谨慎性原则的应用来看,可促进会计实务核算经营风险,提供反映经济活动风险的信息,有利于企业作出正确的经营决策,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并且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会计核算中的运用与体现

(一)资产计价方法选择中谨慎性原则的运用。首先,选择存货计价方法。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时,存货计价可以选择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采用后进先出法,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期,本期发出存货按照最近收货的单位成本计算,从而使当期成本升高,利润降低,可以减少通过膨胀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这是会计实务中对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其次,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折旧法和加速折旧法两大类。采用加速折旧法,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早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其递减的速度逐年加快,能够使固定资产成本在估计耐用年限内加快得到补偿,使投入的资金尽早收回,这也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

(二)运用谨慎性原则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

1、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包括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跌价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企业会计准则—短期投资》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即短期投资的期末市价低于成本时,按_?__,妠市价计价;当市价高于成本时,按成本计价。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这种方法只确认市价下跌损失,不确认市价上涨收益,能确保企业的财务状况稳健。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准则规定按照账龄分析计提坏帐准备,企业可以自行确定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这给企业增加了可选择空间,有利于企业预计坏账风险。对于存货,准则要求企业按照历史成本计价,存货的市价下跌、毁损等原因,会导致减少存货价值。

2、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或每年年度终了对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资产负债表各资产的余额,反映为扣减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对于在建工程,准则规定,企业在预计工程发生减值时,如工程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三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三)其他项目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准则和制度规定,债务重组、非货币易的核算中,只确认发生的损失,不确认收益。《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确认为当期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债权人应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由此看来,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时,只能确认重组发生的损失,不得确认重组发生的收益,不预计未来的或有收益,但预计未来的或有支出,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内涵。《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易》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易,除补价部分外,均不确认收益,这些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三、加强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应用的建议

(一)相关准则和制度规定应更具可操作性。我国现有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部分规定能够在具体操作方法上体现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如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方法等。但规定中关于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判断标准不够明确,使企业的自主选择空间较大,如期末判断可变现金额时,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难以准确判断资产的变现金额,这些规定对企业利用谨慎性原则的操作指导性较弱。因此,相关准则和制度应制定更为明确的判断标准,以利于企业更好的运用谨慎性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和核算。

(二)提高职业判断能力,正确运用谨慎性原则。会计人员是贯彻实施准则和制度的行为主体,因此,要正确运用准则和制度,首先必须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为实务工作的有效进行打好基础。为谨慎性原则的运用考虑,具体会计准则规定某些项目的会计核算和处理方法具有一定的可选择性,这就为实践工作预留了较大空间。因此,要在会计实务

工作中,既贯彻落实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要求,又正确、充分体现其中的谨慎性原则,就必须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和判断能力,能够准确把握谨慎性原则的实质,客观、公正的对不确定性的事项进行估计和判断,避免主观随意性,使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践工作中得到真正体现。

参考文献:

第3篇:企业会计的会计原则范文

我国电力行业发展迅速,竞争激烈,电力企业的发展伴随着风险,如何有效的规避风险实现电力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十分重要,当前的会计工作中不确定因素较多,外界的经济环境,企业自身的发展现状都会对会计工作增加不确定性因素,从而导致风险出现,会计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能够帮助电力企业针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做出合理的判断和准确的决策,是电力企业日常会计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原则。

一、会计谨慎性原则的合理性探析

(一)什么是会计谨慎性原则

在电力企业的正常运行过程中,经常会有多种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会计人员选择,在这种时候,会计人员应遵循“宁可预计可能的损失,不可预计可能的收益”原则,在不影响正常选择的基础上,尽量选择对电力企业产生影响最小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进行核算,这样可以使企业有效的规避风险,减少负债和费用,这就是会计谨慎性原则。

(二)会计谨慎性原则的局限性

企业在利用会计谨慎性原则的时候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可选择性太大:会计人员在选择会计处理方法,做出具体会计决策时可选择的方面比较多,这就造成了会计人员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主观随意性与倾向性,容易导致其不针对实际情况滥用谨慎性原则,针对这样的局限应当加强审计部门的监督力度,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使其在选择会计处理方法时做到客观、公正、合理、准确;②对关联方交易制约性不足:当前相关会计制度只有“不得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这一项对关联方交易应收账款的规定;③会计信息公开性不足:会计谨慎性原则充分确认了企业的损失及负债,而对收益持谨慎态度,针对一些重要的有关企业未来收益的信息不予公布,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使企业没有抓住提高效益的机会[1]。

(三)会计谨慎性原则的作用

①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合理的选择分析信息,针对一些不对称信息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能够有效避免不对称信息对企业领导者的干扰,使其做出正确合理的决策;②谨慎性原则能够低估企业的收益和利润,我国税收和会计政策相一致,这就会使企业的税收顺延,降低税收压力;③谨慎性原则对企业的资产估计保守,通过降低企业的资产基准有效避免了企业决策者的激进性投资行为;④谨慎性原则能够使公司的对外信息保守化,这在企业的合作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有效的降低了合作风险。

二、电力企业中会计谨慎性原则的适用范围

我国电力企业资产优良、资金密集,会计谨慎性原则应用广泛,其主要适用范围有:①在处理会计业务过程中对未来的事件或风险有着较大的不确定性时应当利用会计谨慎性原则;②对于电力企业未来经济业务的发生额度、资金使用额度不确定时应当利用会计谨慎性原则;③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需求会随着市场变化、企业发展出现变动,在不确定会计信息使用者信息需求的时候应当利用会计谨慎性原则[2]。

三、会计谨慎性原则在电力企业中的应用

(一)坏账准备的计提

(1)计提范围

坏账准备计提是电力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工作中的重点内容,国家对电力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有着明确的范围规定:电力企业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应收款项;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应在预付账款转到其他应收款后再进行;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应在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后进行,在确定计提范围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①在一般情况下,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不全额计提;②电力企业代征的财政性资金,回收的企业员工代垫款项以及分公司之间、分公司与总部之间的应收款不属于计提范围内。

(2)计提方法

电力企业计提方法一般有两种:①个别认定法:对于一些基本确定造成事实损失不能回收的款项运用个别认定法;②账龄分析法:其他的可以回收的款项运用账龄分析法。

(3)坏账准备计提的步骤

①会计人员对应收款项进行定性分析,判断款项是否可以进行回收,是否为关联方的回收款项,根据应收款项的基本情况详细调查了解,分析可计提范围;②应收款项的计提:根据电力企业的特殊性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分析得出,电力企业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应选用账龄分析法,对应收款项的账龄和回收的可能性进行合理分析,结合企业内部情况以及营销人员的专业性意见,按照其账龄计提坏账准备;③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由于电力企业的特殊性,有一些是企业多年的挂账,是一些关联企业非正常经营、不可回收的应收款项,要进行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关联企业正常经营,没有造成事实损失,可以进行回收的应收款项,进行不超10%的计提坏账准备[3]。总结电力企业坏账准备计提列表如下:

电力企业坏账准备计提

坏账准备计提分类计提方法计提额度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账龄分析法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不可回收其他应收款项坏账计提准备个别认定法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可回收其他应收款项坏账计提准备账龄分析法≤10%计提坏账准备

(二)其他减值准备的计提

在电力企业日常的财务管理中,其资产管理水平较高,在资产清理结果出来之后,会计人员要根据具体的资产清理结果合理的对其减值准备计提。

(三)资产减值损失转回

电力企业是我国支柱型企业,其具有资金密集、资产优良等特点,所以会计谨慎性原则在电力企业中的应用十分普遍,基于此,会计人员在处理价值减损的资产时,要进行减值准备计提,如果资产价值回升,要对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进行转回处理,以此来避免不正确的估计现象,保证正确利用会计谨慎性原则。

第4篇:企业会计的会计原则范文

关键词:高职教育;小企业会计准则;专业课程体系;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2

自2013年开始正式实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适用于小企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共同构成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已基本建成。同时《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对符合准则规定的小型企业的会计核算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也为广大小型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纳税工作提供了便利。我国小企业的财务人员主要来源于我国广大高职院校,其在校期间所学习的会计专业知识是否能对接小企业的职业岗位需求,值得我们认真去思考,同时高职会计教学活动组织得科学、合理与否,将会直接影响到未来小企业会计人才素质的高低。然而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却未随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及时进行调整,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需要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相衔接,这样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需要的、满足小企业会计岗位需求的会计人员。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

(一)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减少设置了25个一级科目。原因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因此可将《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部分科目进行归并,如“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合为“应收股息”科目,“原材料”和“包装物”归并为“材料”科目等。第二,小企业会计核算简化或者没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从而可少设。如资产科目少设了“自制半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各项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未确认融资费用”和“待处理财产损溢”;负债科目少设了“应付股利”、“预计负债”、“应付债券”;所有者权益科目少设了“已归还投资”;损益类科目少设了“补贴收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

(二)简化了会计核算过程

由于我国大多数小企业经营规模较小,经营管理模式较为简单,在经营方式上也较为灵活,对所披露的企业会计信息要求远没有大中型企业那么高,因此对账务处理过程进行了大量的简化。比如会计计量方面只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计量,财务报告方面只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将简化企业会计人员会计核算过程,同时也降低了企业的管理成本。

(三)减少了会计与税收的差异,为小企业的纳税工作提供了便利

原《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采用的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企业人员进行纳税申报时,需要比较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必须进行大量的纳税调整。这对于小企业会计人员而言,计算复杂而且难度较大。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处理上减少了与税法规定的差异。比如对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也与税法规定相一致。这样就减少了企业纳税调整事项,同时也便于税收征管部门进行管理。

(四)能够与《企业会计准则》有效协调

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后,我国基本会计准则框架下形成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两个子系统,分别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这两个准则虽然适用范围不同,但是两者之间却能有效协调、相互衔接。比如小企业对于非日常发生的业务,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小企业发展成为大中型企业后,就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课程体系衔接的必要性

2014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一份名为《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报告》称,小微企业解决了中国1.5亿就业人口,已成为吸纳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截至2014年3月底,全国各类企业总数为1527.84万户,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重达94.15%,创造了全国50%的财政税收、60%的工业总产值、70%的新增就业岗位以及80%的创新成果,占据我国经济版图半壁江山。以上海为例,目前,小微企业已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2.66%。作为中国经济的命脉所在,全力推动小微企业的成长与壮大,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这为高职会计专业毕业生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上海地区的小企业迫切需要大量熟练小企业会计规范的会计人才。对此,将《小企业会计准则》定位为高职会计教学的基本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在目前我国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尚未引入《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教学。为了提升高职会计专业学生未来的就业适应能力及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水平,亟需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积极与会计专业课程体系进行有效地衔接。

(一)目前课程体系理论知识较难,学生难以掌握

对目前我国高职会计专业的课程体系而言,特别是理论教学部分和本科院校没有太大的差异。高职学校会计专业课程基本都是使用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而编写的教材,此类教材多数以大中型企业的会计业务为主,账务处理相关的理论及实践课程也均是以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基准,让高职学生普遍觉得经济业务处理太难,学习兴趣不断下降。

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综合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另外该准则与税法中的相关规定差异进一步扩大,企业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纳税调整事项。这导致了在高职会计专业的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学生不仅学起来较为困难,而且很多知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用得非常少。

(二)满足小企业对于会计人员的需求,促进学生的职业发展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是我国小企业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的改革创新,对于规范我国小企业会计核算,促进我国小企业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我国法人经营单位中,小企业数量占据九成以上,小企业从业人员占从业总人员一半以上,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具有广泛的实施空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未来我国广大小企业需要大量熟悉《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人员。因此,高职院校需要积极调整会计专业课程体系,更多地融入《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的教学,这样才能满足小企业对于会计人员的需求。

高职院校的学生毕业后最初的就业主要是面向小企业。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相衔接,不仅仅可以满足社会对于掌握小企业会计实务人才的需求,也可以为学生的职业生涯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随着《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不断深入,在未来各类会计职称考试关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考点也会越来越多。因此在校期间就对学生进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知识的讲授,不仅可以有效地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同时也可以满足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需要。

(三)适应会计从业资格考证改革,为就业择业奠定基础

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相关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以及外籍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高职学校会计专业的教学目标是让更多的学生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培养会计专业的初级人才,为学生将来的就业奠定基础。从目前情况看,大多数的高职生都选择在校期间或毕业之际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同时财政部印发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财会便【2010】65号)中,各方建议将《小企业会计准则》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体系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内容中。这意味着高职会计教学有必要将《小企业会计准则》纳入课程内容中。

三、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下,高职会计专业教学改革对策

(一)简化原有的教学内容

目前我国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中,《财务会计》的教学内容一般都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另外一些实训课程比如《会计电算化》、《会计综合实训》等课程也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所规定的账务处理过程进行实际操作。然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账务处理过程,理论难度大,知识点繁多,业务处理复杂,而且很多与学生未来实际工作情况相脱节。比如目前财务会计教学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所得税会计、非货币换、融资租赁等多个知识点对于学生而言比较抽象,学习难度相对较大,课时也比较多,但是学习效果却不是太理想。因为学生未来参加职称考试还会遇到相关知识点的考察,所以对于这些难度较大的知识点,可以适当减少一些课时。只需要给学生做简单的讲解,从账务处理的基本原理角度告知其基本思路。

(二)合理开设小企业会计实务相关的课程

由于目前的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不可能完全离开《企业会计准则》,但是也不宜在讲授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财务会计》的同时就讲授《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知识。因为这样很容易让学生将两者发生混淆。目前在我国高职教育普遍采取的“2+1”的教学模式,一些教学工作可以在大二下学期进行。开设小企业会计实务相关课程,可以从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方面进行。

理论教学方面可以从《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处理过程的区别展开。虽然是两个不同的准则,但是账务处理的基本原理是一样的。学生在经过财务会计的学习后,再学习《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知识就要简单很多。学生不仅易于掌握,而且教师教学过程也相对轻松很多。在实践教学方面,可以将《会计电算化》、《会计综合实训》、《纳税实务》等实训课程转变成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教学内容。因为学生马上就要进行校外顶岗实习,通过这一系列的实训课程可以让学生较好地适应会计工作岗位。

(三)开展技能比赛,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高职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所强调的学科性不同,它主要是根据一定职业相关的实际业务活动范围的要求,培养社会生产服务第一线的专业技术应用性人才。因此,可以积极开展各类与小企业会计实务相关的技能比赛,让学生进行动手实践。竞赛的目的是检验和展示高职学生的会计基本操作技能,引领和促进高职学校财会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并提升高职学校财会职业人才的培养水平。从以赛促教的角度来看,将高职会计教学主导方向由《企业会计准则》向《小企业会计准则》转变。这样不仅仅可以让学生巩固课堂所学知识,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也符合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特点。

(四)校企合作,共同完善会计专业课程体系

高职会计专业的教师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的知识内容较为熟悉。但是随着我国近年来财税制度改革地不断深化,小企业的实际账务处理过程与教材内容存在着很大的区别。首先,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师要积极学习《小企业会计准则》,熟悉其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高职教师可通过多参加相关培训班的方式快速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适用范围、会计科目设置、账务处理、财务报告等方面的异同,积极做好高职会计教学的知识衔接。其次,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师还需要深入企业调研,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小企业的实际应用情况。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建设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使教学内容符合企业实际应用情况。

(五)高职生的职业生涯规划

加强学生小企业就业观的教育。开设“职业生涯与就业指导”课程,举行职业生涯规划专题讲座,邀请若干名在小企业会计岗位工作出色、职业生涯发展良好的毕业生现身说法,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为学生将要从事的小企业会计岗位工作奠定思想基础。另外,强化与小企业的校企合作。使学生分期分批赴企业实习或顶岗工作,帮助学生实践小企业的会计核算、税务处理等工作,为学生从事小企业会计岗位的工作奠定实务技能基础。

四、小结

把高等教育古老而传统的会计专业,搭建成有角度、有高度、有深度,重点为小企业培养一人多能、多岗兼顾的财会复合型人才是我校会计专业的建设路径。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刚刚实施不久,尚未融入我国广大高职院校会计课程体系。《小企业会计准则》与高职会计课程体系相互衔接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这需要我们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探索,结合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学生的特点,结合小企业实际情况,选取合理的教学内容,优化课程体系。通过《小企业会计准则》与高职会计课程体系有效衔接,保证了既适应学生未来就业岗位的需求,又为我国广大小企业培养可以熟练运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工作的会计人员。

参考文献

第5篇:企业会计的会计原则范文

一、审慎性原则在资产减值准备中的运用

新会计制度在旧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新增了4项准备,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新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可收回的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按可收回的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例如:2003年末宏远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发现由于技术陈旧,生产设备A预计可收回金额为8万元,而此时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0万元,所以该公司应确认固定资产减值。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0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0,000

这样固定资产减值大于固定资产折旧而在会计报表中未反映的减值额在新企业会计制度给予了充分的考虑,同时将该部分减值额计入营业外支出,使得虚增的资产和损益都得到了真实的反映。新会计制度同时规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按单项资产计提以及应当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形,特别是按单项计提防止了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走形式,缩小了企业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来调节利润的空间。

2、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是会计核算制度根据会计形势的需要,特别是在近期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关联方无形资产交易来达到转移资产或增加收益等情形下,该项规定的出台相当必要。新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规定了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形: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预期不会恢复;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发生了减值的情形。例如:2003年末宏远公司发现其拥有的账面价值为40万元的无形资产B发生了减值损失,此时估计无形资产B可收回金额为30万元。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0,00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00,000

由于无形资产较大一部分系新技术、新发明等更新周期较快的技术产品,其更新周期相对其他实物资产来说更短一些,无形资产入账时估计的摊销年限较难准确,因此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就显得尤为必要。同时无形资产计提时计入营业外支出不仅夯实了资产,而且也防止了利润的虚增。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与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会计核算除委托贷款减值准备运用“投资收益—计提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科目核算外,其他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都较为相似,不再赘述。

二、审慎性原则在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确认中的运用

新会计制度对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给予了严格的界定。新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当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时,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开始资本化:(1)为购建固定资产的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可见长期以来不少企业把以购建固定资产的名义借入的款项不进行固定资产购建,而将发生的利息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情形将会得到控制,同时将这部分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对真实反映企业当期会计利润起到一定的作用。

例如:宏远公司于2003年1月1日为建造固定资产从银行专门借入款项1000万元,当日开始计息,这样在2003年1月1日,即应当认为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同时新会计制度规定:如果某项建造的固定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指每一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下同),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并且为使该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则这部分资产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不再计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如果某项固定资产的购建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含3个月),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其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不计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将其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直至购建重新开始。部分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即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防止了不少企业账面上的在建工程长期不结转而往里面塞入各类费用的现象。为了避免企业在借款费用的处理上调节利润,新会计制度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开始时间、资本化率、资本化的期间等各方面都给予了严格的界定。

三、审慎性原则在债务重组中的运用

新制度较之旧会计制度在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上变动较大,最主要体现在对债务重组损益的处理。旧会计制度规定,债务重组收益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计入当期损益;而新会计制度规定,债务重组收益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如果是债务重组损失,则通过“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科目计入当期损益。为了防止企业通过债务重组来获取利润,新企业会计制度基本是按照“债务重组无收益”的原则来核算债务重组的。

同时新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将债务划转出去或者确实无法偿付债务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而在旧会计制度下通过“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由此可见,无论是债务重组收益还是确实无法支付的债务在新会计制度下都计入“资本公积”,不再计入企业的损益,使企业的会计利润更接近真实,利润时谨慎性更强。

四、审慎性原则在或有事项确认中的运用

新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不应当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同时对或有事项确认为负债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应当将其作为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或有负债的会计处理主要运用“预计负债”科目。

对处理或有事项发生的费用主要是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来核算;对或有事项的赔偿金额主要是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来核算。可见新会计制度对或有事项的确认非常谨慎,即使确认也将其合理的计量后计入损益。

对或有资产的披露新会计制度就更是如此,新会计制度规定:或有资产一般不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但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形成的原因;如果能够预计其产生的财务,还应当作相应披露。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或有资产披露时,企业应当特别谨慎,不能让会计信息使用者以为所披露的或有资产肯定会实现。

例如:宏远公司欠新星公司货款100万元。按合同规定宏远公司应于2003年10月10日前付清货款,但是宏远公司未按期付款。为此,新星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2003年12月10日,一审判决宏远公司应向新星公司全额支付货款,并支付利息3万元;此外,还应承担诉讼费1万元。宏远公司不服,提起反诉。截止2003年12月31日该诉讼尚在审理中。宏远公司应作以下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诉讼费

10,000

第6篇:企业会计的会计原则范文

摘 要 当前时期,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我国的各大企业目前所面临的市场都是一个风险市场,在经营中存在了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在处理经济事项时必须坚持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该遵循参照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可以多收益、不能人为虚拟入帐以及不得设置秘密设备。各企业会计人员要不断加强会计的理论学习还要重视会计的实践活动,从而在业务上不断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职业判断力。

关键词 企业会计核算 谨慎性原则 现实意义 应用

在企业会计核算中,谨慎性原则如果运用的非常恰当,可以收到增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客观性的效果。所谓谨慎性原则指的就是企业在处理未来不确定的经济事项时必须持谨慎态度。凡是没有绝对把握实现的收入,不能人为虚拟入帐;所有真正的企业,面对的都是一个有风险的市场,在经营中存在了大量的不确定因素,所以在处理未来不确定的经济事项时,必须时刻保持谨慎的态度,

一、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现实意义

1.防止企业的短期行为

以往考核经营者的能力主要是看所在企业单位的经济效益,使得部分企业经营者只在乎眼前的效益而忽略了长远的经济效益,对该出的费用不出等一系列情况,导致了对帐面资本价值的虚假记录和本期利润的虚假增加,造成了不良资产的加大,按照谨慎性原则不得多记资产以及不得少记负债,提足必要的准备资金,从而可以防止企业收入的超分配额,使其有效的控制这种短期行为现象。

2.实现市场经济对劳动资料的更新要求

国家在一定的时期内,对各个不同的产业部门的固定资产制定折旧率的指导原则,各个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政策、报废标准以及净残值都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并不是按社会市场经济要求,而是根据各大企业的自身生产的经营特征与资产的损耗程度等具体情况对其进行确定,资产补偿不足,一些设备逐渐变坏。为了能够避免这一现象的发生,我们需采用谨慎性原则对其加速提取折旧。

3.各企业需要如实的反映资产价值

目前各企业与外面的债权债务关系越来越复杂,各企业很多债权无法实现,造成了实际上的损失。还有,企业的商品由于长期不作处理造成了大量的积存,随着时间的推移使其原有的价值大幅度的下降,更有甚者会造成损坏和之前的大不相同。若是按照谨慎性原则来办的话,需要预先安排资金作准备从而消除坏帐以及对降低成本部分做一个稳健的处理准备,这样就能反映各企业真实的资产价值。

二、谨慎性原则在各企业会计核算中的运用

1.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包括两种,平速折旧法与加速折旧法;我们选择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这种方法可以让各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前几年多提折旧,使其利润大大的减少,对国家征收的税务也可以少交一些,可以说就是取得了一笔没有利息的贷款,同时又可以尽早的收回之前所投入的资金,从而提高资金的额外业务收入,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2.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

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所存的商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有很多。在物价上涨时,各企业发出存货的计价需采用后进先出法,把收进的存货先发出,按最近收进存货的单位成本计算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这样会使最近的成本与当期水平接近,使其减少了利润不切实及虚夸的成分,月末的存货价值比较低,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如果选择了先进先出法,根据先入库先发出的原则,这样的方法会使本期的成本降低,加大了利润中不切实及虚夸的成分,使月末的存货价值提高了,实现不了企业会计核算中运用的原则,就是稳健性。

3.待处理的财产增减及盈亏要当年处理完毕

对存货以及固定资产应该定期的进行清查清点,至少每年得清查清点一次。在清查清点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与记录的账面数据不符合,需在月末前查明原因,并且还要在月末结账前对这一问题处理完毕。这样,企业对长期没有处理而积存的贬值、变线能力差、账面成本高于市场价格的存货及财产清查中多余的财产物品、清查出比实际少的财产物品以及损坏的固定资产处理有了足够的自,对这两项资产的变线能力有了确保。

三、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会计核算中的运用

目前,我国的财务会计改革,在一定的程度上给予了企业的选择权和决策权,使企业会计核算有一定的弹性,来减少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的风险。可是,自采用谨慎性原则以来,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主观随意性,对政策的稳定性带来了影响。我国是以资本市场为中心的资源配置市场化机制,随着社会的发展,正在一步步的建立与完善,企业的财务会计目标满足了企业多元投资主体需要。提供客观、真实以及公平恰当的财务会计信息是各企业应对谨慎性原则的主要目的。只有鉴于谨慎性原则引导下编制的财务报表,才能更准确的反映企业经济信息。

四、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各企业怎样选择适合自己的谨慎性会计政策,使企业资产能够真实有效的产生利润,这就需要会计人员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谨慎性原则在实际运用中具有一定的倾向性以及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随意性,谨慎性原则的具体应用应该注意把握好一个“度”只有适度的应用谨慎性原则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及有用性。

参考文献:

[1]柴金龙,蒋伟.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科技资讯.2006(24).

第7篇:企业会计的会计原则范文

(南京师范大学,江苏 南京 210046)

摘 要:将经济学资源有效配置引入会计研究,以资源优化配置论为目标,分析社会责任会计功能,从而引导资源的有效配置,是现代会计发展的必然趋势。

关键词 :社会责任会计;资源有效配置;会计功能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2-0057-01

随着中国逐步成为全球资本流向的热点地区,中国会计也在世界浪潮中飞速追赶着世界会计文明的足音。但我国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环境污染、资源枯竭、人员下岗失业等。作为当代社会的细胞,企业并非存在于真空中,它与社会各方面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所以必须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

一、社会责任会计的会计目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提出了本质要求,即企业在追逐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应注重社会效益,使两者辩证统一。在一个健全的市场制度下,企业追求利润和承担社会责任之间,不是相互矛盾的,而是基本一致的,社会责任会计应运而生。从整个社会利益的角度,在传统会计的基础上,更侧重以资源配置优化论为会计目标,对企业外部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进行深入核算,为有效实现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同提高而提供充分、有效的信息。对此经济学和会计界有着十分宽厚的理论研究基础。

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存在辩证关系:从短期看,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时存在矛盾性,即为了提供社会效益,不得不放弃短期的企业效益;如企业必须严格自律遵守政府出台的废气污水排放指标,这可能使企业的短期效益受损。但是从长期看,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存在协调统一性,具体表现在:企业效益的提高有利于企业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也有利于解决就业问题等,从而促进社会效益的提高;同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增加职工文化教育方面的投入等也会提高社会效益,社会效益的提高反过来又会促进企业效益。社会责任会计的最终目标正是引导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社会效益,实现社会净贡献最大化。由此可见,社会责任会计以资源配置优化论为目标具有宽厚的理论基础。

二、社会责任会计的功能

社会责任会计是对企业行为所引起的社会和经济后果进行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和分析,着重揭示企业的社会责任,即企业对社会所造成的外部经济或者外部不经济,并且对外披露相关会计信息在经济市场中流通,引导资金的流向,从而对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发挥作用。

1.基于自然资源配置角度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功能

自然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从外部性角度看,企业的社会责任会计是为了解决企业行为的外部性问题。早在1912年,庇古发表的《财富与福利》中曾提出“外部效应”一词,外部效应会使资源配置偏离帕累托最优点,从而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为此,美国经济学家科斯提出社会成本理论,即“假定市场交易为零,则只要初始权利界定清晰,资源配置即可通过市场交易达到最优”。

为有效解决自然环境的外部性问题,需要把斯科定理的产权界定引入制度改良的范畴,即在纯经济理论的基础上把握人类社会经济制度的安排、运作及重新安排的内在逻辑,从而实现有效配置资源,提高社会整体福利水平的目标,这就需要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从社会的角度发挥会计功能,从宏观的角度计量和反映企业目标的执行情况,使企业在客观上解释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为社会制度的改良提供依据。

2.基于社会资源配置角度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功能

社会资源配置机制一个鲜明的特征是资本市场在此机制中起到核心的作用。社会责任会计对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促进功能可以从两方面考虑:第一,促进社会资源的第一层优化配置:在一个社会经济运行的机制中,社会责任会计是联结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和企业的关节点,是在宏观经济的调控下引导资金流向的广告,即以会计信息为载体,通过资本市场促进社会资源在微观单位的优化配置。第二,促进社会资源的第二层优化配置:从企业管理当局的角度看,可以根据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调整企业的经营战略,提高企业的整体绩效。例如企业高管通过会计信息分析提品或劳务的盈利,兼顾企业内部和社会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原则来确定生产。

综上,可以看到社会责任会计更宏观的蓝图:在一个健全的市场制度、社会责任会计核算体系下,社会责任更具可核性,企业行为与社会价值协调统一,市场机制和利润机制引导资源的有效配置。为更好实现这一蓝图,一方面,需要不断探索社会责任会计的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构建完善的社会责任会计体系;另一方面,在企业责任会计的基础上,需要搞对价格制度,搞活激励机制。

三、结语

社会责任会计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会计,成功地将会计的作用从微观过渡到宏观,以资源优化配置论为目标,对资源的优化配置起促进功能,为制度设计奠定基础,从而引导资源的有效配置,是现代会计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有效解决我国近年来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社会经济问题,会计界需要将经济学资源有效配置引入会计研究,推行社会责任会计。通过对社会责任会计的经济学研究,搭起宏观和微观间的桥梁,对社会责任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起很好的指导作用,使社会制度得以不断的完善,从而资源的优化配置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第8篇:企业会计的会计原则范文

关键词:会计政策;会计政策选择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32(C)-0288-01

一、会计政策选择的基础

(一)会计政策的内涵

关于会计政策,美国强调“特定会计原则以及为遵循这些原则而采用的方法”,英国则直接以“会计基础”代替会计政策,并将会计基础解释为“出于财务报表的目的,为将基本会计概念应用于财务交易和事项所采用的方法”。澳大利亚、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的定义也基本与英国类似,都使用“会计基础”一词。而“基本会计概念”则指“作为企业期间财务报表基础的主要基本假设”,并列举了主要的“基本概念”:持续经营、权责发生制、一致性和谨慎。可见,所谓“会计基础”即体现“基本会计概念”的会计方法。因此,无论是美国会计准则中强调的会计原则、方法,还是英国会计准则中强调的会计基础,其内容基本相同,只不过措辞不同而己国际会计准则对为兼顾各国会计准则制定体制以及用语习惯方面的差异,对会计政策做了最为宽泛的定义,包括了特定会计原则、会计基础、会计惯例、会计规则和会计方法等,但它们并非指不同的对象,如美国倾向于使用会计原则、会计方法等词描述会计政策,英国使用会计基础一词,而会计准则由政府部门制定的一些国家,如法国、德国,通常体现为会计制度或会计法规等。不管措辞如何,会计政策既包括总的、指导性的会计原则,也包括相对具体的、体现会计原则的会计方法。会计原则决定了会计方法,会计方法体现着会计原则,二者共同构成了会计政策的基本内容。通过以上比较,我们可以给出会计政策的初步定义:会计政策是企业管理当局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过程中所选用的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

(二)会计政策的分类及具体内容

在学术界,有宏观会计政策与微观会计政策之说。前者指一国或某一地区的会计实务规范的可选择空间,通常体现为有关法规和会计准则。本文所讨论的会计政策选择,是与宏观会计政策相对应的,由企业在有关法规和会计准则范围内制定或选择的会计政策,即企业会计政策,它是企业在其可选择域内,根据其目标、有关人员的偏好,对可供选用的会计原则、方法、程序进行定性的比较分析,从而拟定会计政策的过程。

在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企业会计政策及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中规定了会计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披露:企业选用会计政策,主要涉及下列具体内容:①综合性会计政策;②资产项目;③负债项目;④损益项目;⑤其他。我们认为,研究与开发、衍生金融工具、费用分配方法、成本计算方法等也是构成企业会计政策的重要方面。当然,以上所列示的并非全部,亦非适用于任何企业。企业很可能仅有几项会计政策与以上项目有关,但如果相关的会计政策并非重大,也可以不予揭示。

关于会计政策的披露,具体准则中有以下规定:企业采用的全部重大会计政策,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集中说明;特殊行业还应当说明该行业特有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政策变更也应揭示;会计政策的披露,不得用于纠正会计报表本身的错误。我们认为,企业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披露会计政策,将是更有效的方法,因为它能克服会计报表附注零乱分散、拘于篇幅的缺陷,能够集中、系统、详细地揭示本企业的会计政策及其变更,便于增进对会计报表信息的理解和利用。

二、会计政策产生的原因及客观必然

(一)会计政策产生的原因。1、利益的共享性。企业的财务会计应向其相关的利益各方(包括政府、现有的股东、潜在的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顾客等)充分披露其会计信息。而这些利益相关方与企业彼此之间都有其各自独立的利益,且利益不完全一致,尤其是政府与企业的利益相关性更低。政府为了平衡各相关方的利益并使其制定的准则、制度能使各利益方早日顺利接受,从而使制定后的执行成本降低,因此政府就会放宽准则中对一些经济业务事项的会计处理限定,以提供一些可供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

2、企业会计实务的多样性与复杂性。由于企业所处的环境千差万别,企业的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各不相同,为了使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能够从其所处的特定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出发,最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情况,准则、制度就有必要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即在统一性的同时还需要一定的灵活性,允许企业在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处理时在不同的具体原则、多样的会计处理之间进行选择,从而也留给会计人员越来越多地进行职业判断的余地。

3、会计计量与报告中的主观性。会计计量与报告过程是人们主观地期望以货币计量为手段,采用一些特定的专门方法,对会计对象加以反映以提供相关可靠的会计信息的过程。因此,会计核算过程中一定程度上掺杂了人的主观判断,这表现为人们可能对同一经济业务事项会有不同的看法,从而产生不同的会计观点,并提出不同的处理意见,也由此就产生了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产生的客观必然

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既包括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初次发生时的初始选择,也包括由于客观环境的变化而变更原会计政策,转而选择采用新的会计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改变了国家与企业的关系,扩大了企业的自。同时宏观经济环境复杂多变,这些均对企业的会计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从而形成了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依据。

作者单位:曹力群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李穆 湖南理工学院

第9篇:企业会计的会计原则范文

日本会计的国际化发展迅速,反观其演进历程,其实际是在保持原有经济社会连惯性的基础上有步骤地趋同国际会计准则,同时,日本会计准则也经历了一系列的演进与发展。

(一)日本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及其内容 日本的企业会计准则是由大藏大臣的咨询机关企业会计审议会制定的。企业会计审议会是以大藏省组织令第87条的内容为基础,企业会计审议会在1964年证券局创设的同时,被称为证券局的主管。企业会计审议会作为日本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企业会计制度发展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C)的全面改组,2000年3月,日本设立新的会计准则制定主体代替企业会计审议会。日本的公认会计师协会将新的会计准则制定主体的存在方式阐述为:第一层次为财团参与的会计准则运营委员会,作为准则制定的主体;第二层次为会计准则委员会,负责会计准则的讨论与制定,经过主题的事先调查、讨论,将有关问题交由第三层次的专门委员会,专职委员20~30名,非专职若干名,来自各界中对会计理解较深的人,他们共同负责对新会计史台、实务的调查,同各国会计准则制定主体(包括IASC)进行交流。

(二)日本会计准则的修订 日本会计准则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日本的企业会计原则(相当于我国的会计准则)自1949年7月制定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共进行了5次大规模的修订。第一次是在1954年,该次修订主要是对《企业会计原则》增加了《企业会计原则注释》;第二次修订是1963年;第三次修订是1974年,这两次修订主要是围绕着商法计算规定相协调进行的,增加了对资产评估、递延资产和特种基金的规定;第四次修订是在1982年,明确了计算的公开原则,规定了会计方针、会计方针变更、后发事件、偶发事件公开的规定;第五次大规模的修订是在1998年前后,先后出台了税收效果会计准则、金融商品会计准则、研究开发费会计等。但经过五次修改。企业会计原则中的七项一般原则一直未变,基本上保持了会计原则的相对稳定性,有效地指导了会计理论和实务。

二、日本会计准则的最新进展及问题

为推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日本的采用,日本金融服务局(日本的证券监管机构)于2009年2月13日正式了一份咨询文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日本的采用》,向公众征询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6日。该咨询文件回顾了日本公认会计原则国际趋同与等效及其他国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进程,全面分析了日本公认会计原则国际趋同的必要性和趋同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从2010年开始允许符合条件的日本公司自愿选择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在2012年前后决定是否强制所有公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路线图。

(一)日本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与等效的进程 作为制定日本公认会计准则的法定机构,日本会计准则理事会(ASBJ),在2004年7月公布的文件――《会计准则理事会中期运营方针》中,明确了日本会计准则国际化的方针。2004年10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主席戴维・泰迪向ASBJ提出了双方共同努力减少国际报告财务准则与日本会计准则之间差异的议案。2004年10月12日,ASBJ和IASB就以上议案举行了非正式会谈。2005年7月,欧洲证券监管委员会(CESR)在对第三国(日本、美国、加拿大)会计准则的等效性问题进行研究后,发表了相关技术性建议。其中,CESR认为日本现有会计准则体系中的26个项目有必要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修改,具体是:企业合并(权益结合法)、合并范围(含特殊目的主体)、境外子公司会计政策的一致性、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费用确认)、企业合并(交易日)、企业合并(研究和开发费用的资本化)、企业合并(负商誉)、存货会计(后进先出法和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关联公司会计政策的一致性、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开发费用的资本化处理、农业、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企业合并(少数股东权益的处理)、企业合并(分阶段实现的合并)、保险合同(或有事项准备)、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法)、不良债权、废弃费用、养老金及退休福利、企业合并(使用外币进行的商誉计算)、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披露、资产减值、资产退废义务(ARO)、投资性房地产、金融工具。

从2005年开始,日本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与等效工作即围绕这26个项目展开。2006~z7月,日本金融服务局计划和协调委员会了一份标题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报告,旨在鼓励各利益相关方推进日本会计准则国际趋同。2007年8月,ASBJ与IASB联合签署了“东京协议”,旨在加快日本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步伐,并密切关注欧盟对第三国公认会计原则的等效评估。在东京协议中,双方达成的协议包括:正常情况下,欧盟等效评估(26个项目)中确认的主要差异将在2008年底前消除;除上述主要差异之外的留存差异到2011年6月30前消除;目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正在制定的会计准则预计在201 1年6月30生效,当这些新准则生效时,有关机构将推动这些准则在日本的采用。在ASBJ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积极努力下,日本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工作进展顺利,按东京协议预定的项目时间表,欧盟委员会于2008年12月了最终决议,宣布日本公认会计原则与欧盟采纳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等效。至此,日本公认会计原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的主要差异已经被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