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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重点推进5,000万元以上项目42个,总投资21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增长15%以上。其中,续建项目26个,拟建项目16个;税源类项目21个。
一季度,矿泉水、高速和2000万袋食用菌加工等3个项目实现开复工,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5亿元,同比增长16%,4月底前开复工率可分别达到44%和77%,上半年开复工率预计分别达到75%和88%。
二、保障措施
一是疫情防控以来,我局印发《关于应对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的相关意见》,积极应对疫情发展变化,主动作为、靠前服务,采取精准有效措施,积极帮助全县项目企业树立投资信心、营造健康的投资环境,切实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二是为全面促进项目建设扩量提质增效,印发《2020年投资和项目建设攻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7位县级领导包保抓总、12个责任部门牵头落实、15位项目秘书跟踪服务的“7+12+15”的项目服务推进组,确保县域经济实现新突破、各项攻坚任务取得新成绩;三是聚焦“十四五”发展规划,紧扣项目谋划攻坚重点,印发《县2020年项目谋划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启动“十四五”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成立领导小组,下设服务专班,定期会商、调度指导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确保谋划项目质量和数量实现“双提升”;四是为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充分激发企业振兴主体作用,依托全县“服务企业周”活动,县项目中心牵头开展项目促进主体服务活动,全方位面向企业服务,助力企业战疫情、渡难关。
深圳力促循环经济将建GDP能耗指标公制度
深圳将建立全市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并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从今年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都要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该公报制度将每半年向社会公布各区GDP能耗、电耗和工业增加值能耗以及各重点耗能企业电耗等指标。《办法》提出,深圳将在“十一五”期间,选择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建设等重点领域,选择清洁生产、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环保、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新型建筑材料开发和应用等重点内容开展示范试点工作;选择开展循环经济活动条件较好企事业单位、园区、社区、政府机关等重点单位进行示范试点工作。深圳循环经济示范项目一旦入选,则可享受政府资金扶持。
《办法》还分别对节水型、节能型、建筑类、资源综合利用型、清洁生产型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和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循环经济示范社区的标准和条件作了具体规定。
“十一五”期间福建省投资339亿实施环保与生态建设
日前,福建省确定了《福建省“十一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规划》明确了福建省“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确定了“十一五”工作的重点任务,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到2010年,福建省生态建设全面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工业污染防治水平继续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城市污染扰民问题切实解决,农村面源污染有效整治。城乡饮水安全得到保障。重点流域水质基本达到功能分区标准,近岸海域水质明显改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基本稳定。生态环境统一监管能力明显增强,现代化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建成,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初步建成人居环境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生态支撑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规划》确定了7项重点任务,把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切实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是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二是强化工业污染防治,确保实现总量削减目标;三是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四是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五是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优化增长;六是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七是强化管理能力建设,提高执法监督水平。
一、强化节能目标责任
1、强化节能指标约束力。将全县2021年节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重点用能企业,对责任单位的目标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跟踪、严格考核。
2、强化节能监测预警调控。加强全社会能源消费量和用电量监测,完善节能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科学量化工作目标;开展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商业等重点领域能源统计,通报各乡镇半年、全年的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启动分级预警调控响应。
3、健全节能目标监督管理。将日常节能检查监察与专项检查督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市有关单位落实国家和省节能政策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对未按进度完成任务的县区和重点用能单位,由县领导约谈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或重点用能单位负责人;对检查中发现违反节能法律、法规、政策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依法严肃查处,严格追究责任。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加大落后产能关停并转力度。公布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2、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围绕橡胶、电力、化工、建材、纺织等传统产业的节能技术需求,加快节能新技术与关键设备的开发和应用,提高传统产业的能源利用效率。
3、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从全社会来看,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全社会GDP中的比重。
4、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领军企业为主体,以核心重大项目为抓手,着力完善产业链和壮大产业集群。现阶段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现代物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1、实施节能重点改造工程。围绕热电联产、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锅炉改造、建筑节能、交通节能、绿色照明等,谋划重大项目。
2、实施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大力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举办一场较大规模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接会,鼓励重点用能企业成立专业性的节能服务公司。
3、实施节能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立和完善节能监察手段,加强节能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节能动态实时监测;建立全社会节能统计信息平台,完善重点行业能耗统计制度;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水平对标活动。
四、加强节能管理
1、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程序,明确办理时限,完善节能评估机构备案制度和节能专家库建设,把节能评估和审查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从源头上遏制能源消费的过快增长。
2、强化工业企业用能管理。强化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重点加强对列入全国万家和全市千家节能低碳行动的企业用能管理,强化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和调度。
3、强化节能执法监督和监察。充分发挥我县节能监察中心的作用。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察力度。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和淘汰用能设备的节能监察执法力度。开展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商业旅游等领域的节能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提高节能执法效果。
5、健全节能投融资服务。加大节能财政投入,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节能改造;落实支持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的绿色信贷政策,鼓励商业银行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鼓励企业通过银行信贷、发行企业债券、上市等方式进行多元化融资。
五、完善节能保障措施
2.发挥统计监测预警作用。 进一步发挥统计监测预警职能,提高统计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时效性,为科学决策赢得主动权。一是强化苗头性问题分析研判。侧重加强对主要指标数据变动趋势的分析,及时发现新情况、新亮点、新问题、新规律,注重把握苗头性、拐点性和趋势性问题,提升统计监测预警能力。尤其要加大对主要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的监控,综合分析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趋势,积极提供咨询建议,始终把握经济工作的主动权。二是强化异常波动指标跟踪监控。侧重加强对企业发展情况的跟踪分析,特别是规模工业、市场贸易、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要认真摸排,加强对这些领域企业的监控监测,对月度之间异常波动尤其是下降幅度较大的企业,要逐一梳理过滤采取措施,确保要素指标应统尽统、应统必统。三是强化联网直报在线审核把关。 加强联网直报企业产值、产量、价格等重要指标的在线监控和审核验收,通过各种方法比对,加大指标之间匹配审核和异常变动审核,做到"即报即审",及时标记审核和反馈修改意见。同时,进一步加强用电量、纳税额、货运周转量等相关指标的关联性审核,每月测算并公布相关指标协调性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质量的重要依据。
3.继续强化服务型统计建设。 以"加快建设面向统计用户、面向统计基层、面向调查对象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等"三个面向"为目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服务型统计建设。一是夯实科学决策基础。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以GDP 为龙头, 进一步夯实GDP 及相关指标的源头数据质量 ,及时、便捷、准确提供各种统计数据,夯实科学决策基础。二是提升建言献策水平。围绕中心,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撰写统计分析报告与专题调研信息,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科学总结分析"十二五"发展成效与问题,提出加快"十三五"发展建议等,为漳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参谋。三是加快统计成果转换。以面向全社会服务对象为目标,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集成化水平,进一步改版完善统计月报、统计摘要、统计年鉴,做好经济普查公报、系列分析、研究课题、普查年鉴等开发应用工作。
4.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继续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提升队伍素质。一 要加大业务学习培训力度。 除按照 全省 "全员素质工程建设"的要求, 积极组织参加 领导干部素质提高培训班、业务干部培训班、网络统计业务培训班外, 举办"建言献策"、"专报信息"和"调研信息"等若干专题培训班,组织召开全市第二十三次统计科学讨论会,并邀请知名教授专家举办热点问题学术讲座,继续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要加大乡镇统计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下发《 福建省乡镇统计工作规范》, 督促各地抓紧制定本地实施细则, 对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设置、统计工作职责、统计业务工作、保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做出明确的规定,争取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对乡镇统计机构、编制、经费的支持 ,设立实体性统计站。
5.做好各项统计改革工作。 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双轨制改革工作;落实重点服务业部分行业规模标准的调整,建立部分企业财务月报制度;扩大贸易统计财务季报填报范围,建立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年报;精心组织企业创新专项调查 , 认真实施 能源产品购销存、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和小型企业生产经营及景气状况调查等统计制度改革。
6.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用法治的精神、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法开展统计工作,严格 依法统计,通过完善巡查办法、规范工作程序,并对2-3 个县乡开展巡查,以进一步推动各地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和统计数据质量。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计工作规范"和考评内容的要求,强化各县(市、区)统计工作规范意识,规范统计工作行为,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邯郸市节约能源条例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本条例所称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本条例所称重点用能单位,是指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节能管理、能源使用和节能技术开发、推广利用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节能应当坚持依法管理、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节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以结构节能为根本,以技术节能为支撑,以管理节能为保障。
第五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第六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支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七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能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节能监察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日常节能监察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商务、机关事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指导。
市、县级人民政府统计、财政、科技、质监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节能工作。
第八条 节能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节能宣传教育,普及节能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
学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宣传普及节能知识,倡导节能环保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宣传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和节能知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九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推进方案。
市、县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商务、机关事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推进方案,编制相关领域的节能实施方案。
第十条 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奖励惩罚制度。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节能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下一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并将节能目标完成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结果纳入其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
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节能工作第一责任人。县级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节能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
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节能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对未完成节能目标责任的部门和单位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负责人员进行行政问责。
第十一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节能工作联合分析会商制度,会同统计、工业和信息化、电力等相关部门定期召开会商会议,通报节能工作情况,研究分析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将研究分析情况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十二条 实行节能降耗预警调控制度。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统计等部门根据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制定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
超出节能降耗预警控制线时,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统计等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对超过节能降耗
指标的高耗能单位采取应急调控措施。
第十三条 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并将节能评估文件报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节能审查。
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者节能审查未获得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应当健全能源统计和监测工作体系,完善能源统计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能源消费和能源利用状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统计情况,同时向同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节能统计资料。
第十五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工业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用能单位对耗能高的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实施技术改造,推进有利于节能的结构调整,落实省和本市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目标。
第十六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建设部门负责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全面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标准,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发展绿色建筑等工作。
第十七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运输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高运输车辆的运输效率,对重点交通运输耗能企业实施监测和考核,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运输设备。
第十八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负责农业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推进节能型农村新民居建设,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机设施,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
第十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共机构节能规定和标准,组织实施能源消费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节能示范单位创建等工作。
第二十条 建立和完善节能服务体系。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节能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等活动,鼓励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和节能技术培训,提供节能信息、节能示范和其他公益性节能服务。
节能服务机构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监测、审计等服务时,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报告。
第三章 合理使用和节约能源
第二十一条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鼓励、支持用能单位与节能服务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与用能单位分享节能效益。
第二十二条 用能单位应当与同行业的能源效率先进水平进行对比,加强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立健全以下节能制度和措施:
(一)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奖惩制度;
(二)节能实施方案和节能技术措施;
(三)能源消费统计台账、原始资料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
(四)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制度;
(五)其他有利于节能的制度和措施。
第二十三条 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检测管理,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定期对本单位的主要用能设备、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并准确记录和汇总能源计量原始数据。
第二十四条 对能源消耗实行限额管理,用能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或者省规定的单位能耗限额标准。
第二十五条 电网企业应当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降低网损,提高输供电效率。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优先安排符合资源综合利用规定的发电机组与电网并网运行,提高吸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
第二十六条 新建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节能标准。
民用建筑应当依法采用可再生能源。采用集中供热的新建民用建筑和进行节能改造的既有民用建筑,应当设计、安装具有分户计量和室温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
公共建筑应当加强用能系统节能管理,完善能源统计,提高用能效率。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应当优化空调运行管理,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并按照
国家规定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
第二十七条 营运机动车辆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能耗标准,对能耗高的车辆按照规定予以改造或者更新,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和新能源车辆。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公共交通网络和服务体系,降低公共交通能源消耗,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和使用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第二十八条 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完善节能管理机制,制定节能改造措施,使用节能产品和设备,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能耗统计,建立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推进节能型农村新民居建设,鼓励和支持在农村开发利用沼气、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推广使用成熟节能技术。
第三十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鼓励非重点用能单位聘任能源管理人员。
第三十一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定期进行电平衡和热效率测试,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分析能耗情况,挖掘节能潜力。
鼓励非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工作。
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和保障措施
第三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节能资金,节能资金专项用于:
(一)节能技术应用研究,开发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
(二)节能技术改造工程;
(三)节能技术、产品的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
(四)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
(五)节能宣传、培训和信息服务;
(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
(七)本级人民政府确定支持的其他节能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节能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支持项目的执行情况,依法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三十三条 鼓励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和个人研究开发节能新技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支持开展国内外节能信息、技术交流与合作,引进节能新技术、新工艺。
鼓励和支持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钢铁、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传统高耗能产业,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降低能耗。
第三十四条 支持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方式,为节能项目提供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根据节能服务机构的融资需求特点,为节能服务机构提供项目融资、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审批、核准、备案未经节能评估和审查或者节能评估和审查未获得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
(二)节能监察机构提供虚假监察报告的;
(三)节能监察机构向被监察单位收取监察费用的;
(四)不依法履行节能监督检查职责或者非法干涉节能监督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或者对应当责令改正和查处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开工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者节能审查未获得通过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已经建成的,责令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项目,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第三十七条 节能服务机构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等活动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报告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人员,或者不将设立、聘任情况报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节约能源的措施1夏季空调的温度不要与外面的温度相差超过5℃,比如外面是32℃,空调最好调在28℃。温度上升1℃,耗电可以减少10%。
2将工作模式设定为自动风,自动风耗电较少,从而使空调高效率的运转。
3与电风扇并用,将空调冷气向上吹可以提高降温的效率。当冷气开始运行时,用电风扇将冷气向上吹,可以使床、沙发等聚集处的冷气得以循环。短时间就可以提高降温效率,使制冷效果上升。并且制冷时将空调的风向向上调节器节。
2012年10月15日,我省召了开全省新建项目现场观摩活动总结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提出,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3341"项目工程,即打造三大战略平台、实施三大基础建设、瞄准四大产业方向,确保到2016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超过1万亿元。"3341"项目工程的实施在全省引起了强烈反响。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强调,今后五年,我省要实现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三翻番、六提升、两接近、一缩小"的奋斗目标,必须把项目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突出主攻方向,聚焦着力重点,以项目拉动投资、以项目调优结构、以项目改善民生,为推动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生态绿色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引擎和动力。
"3341"项目工程切中了我省发展的脉搏,是项目带动行动的具体内容和抓手,是全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工程的延伸和拓展,涵盖了工业、农业、服务业和基础设施、民生建设等方方面面内容的系统工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经济工作的着力重点,也是全省项目建设的行动指南。全省上下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都要紧紧围绕这个总体框架来确定,通过这项工程的实施,为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新**打下决定性的基础。
[关键词] 城乡收入差距;城镇化;主成分分析;影响;建议
[中图分类号] F470 [文献标识码] B
引言
1978年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卓越的成就,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引起大量人口由农村向城镇转移,一方面促进城镇建设、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另一方面也带来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等问题。在1980年至2014年间,城乡收入差距比由1.8上升至2.97,并于2009年达到历史最高水平3.33。尽管最近几年随着国家对农村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该比率出现下降。但中科院报告显示,中国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总体上仍在继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虽有减小却存在反弹的风险。
经济理论学界普遍认为,城镇化演进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如刘易斯用发展经济学理论证明城镇化发展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有显著影响[1]。但由于中国经济发展情况较为复杂,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论证中国城镇化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陆铭[2]、许秀川[3]、杨志海[4]、杨国安[5]、姚耀军[6]等认为城镇化能够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同时,还有部分学者认为伴随城镇化发展引起的经济结构问题导致城镇化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并不是确定的,如吴先华[7],梁文凤[8],周少甫[9]等。上述研究对探讨城镇化演进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关系极具参考价值,但大多数文献均将人口城镇化率衡量城镇化水平,实际上城镇化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不单单表现为人口城镇化率的上升,还表现为产业结构、金融发展、社会经济、人民生活等的转变,因此该指标只能作为一个衡量因素,并不能全面的反映。鉴于此,文章采用多个经济指标衡量城镇化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边际影响,通过实证分析为控制城乡收入差距的政策制定提供借鉴。
一、指标选择、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一)指标选择
不考虑收入水平层次的影响,采用通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值来衡量城乡收入差距(Y)作为被解释变量,比值越大,说明城乡收入差距越大。
城镇化进程导致经济社会发生各个方面的变化,例如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政府制定的经济政策与民生保障措施、经济市场的要素流动等都有可能对城乡收入差距产生影响。因此解释变量包括,以非农人口占总全国总人口的比重表示人口城镇化率(U);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R);由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生产总值与GDP之比表示产业结构水平(S1、S2、S3);用外商直接投资与GDP的比重表示外商投资水平(F);用外贸进口额与GDP之比表示外贸进口依存度(IM),用外贸出口额与GDP之比表示外贸出口依存度(EX);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表示城镇投资水平(I);用政府支农支出与当年财政支出的比表示政府支农水平(A);用当年金融存贷款之和与GDP之比表示金融发展规模(FS),用金融存款额与金融贷款额表示金融发展效率(FE);用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之比表示城乡教育水平的差距(E)[10]。
(二)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由于解释变量众多,且可能存在相关性,因此采用主成分分析找出上述解释变量的几个主成分,并将其因子得分作为新的解释变量运用普通最小二乘法拟合回归方程,通过主成分与解释变量之间的代换分析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具体影响程度。模型中数据均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1991-2015)。
二、实证分析过程
(一)城乡收入差距影响因子的主成分分析
将中国1990-2014年整理后的人口城镇化率,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第一、二、三产业结构水平,外商投资水平,外贸进口、出口依存度,城镇投资水平,政府支农水平,金融发展规模,金融发展效率,城乡教育水平进行主成分分析,其中,除金融发展规模与城乡教育水平以外,其余数据皆以百分数表示。
公因子方差表结果显示除人均GDP增长率与外商投资水平损失较大以外,提取的主成分包含了其余11个解释变量均在75%以上的信息。在默认保留特征根大于1的情况下,分析结果最终提取了2个主成分,集中了原始13个解释变量83.811%的信息。对提取的两个主成份进行成分旋转,可知第一个主要因子主要由人口城镇化率U,第一产业结构水平S1,第三产业结构水平S3,外商投资水平F,城镇投资水平I,政府支农水平A,金融发展规模FS,金融发展效率FE,城乡教育水平E决定;第二个主成分主要由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R,第二产业结构水平S2,外贸进口依存度IM,外贸出口依存度EX决定。由此,结合主成份分析解释的总方差,可写出用原始解释变量表示的主成分的线性表达式,即:
F1=■・(0.985U-0.399R-0.906S1+0.041S2+0.976S3-0.703F+0.557IM+0.602EX+0.906I-0.935A+0.975FS+0.884FE+0.894E) (1)
F2=■・(0.126U+0.559R-0.368S1+0.889S2+0.069S3+0.436F+0.691IM+0.648EX+0.090I-0.083A+0.052FS+0.418FE-0.242E) (2)
(二)城乡收入差距与综合变量的最小二乘分析
将城乡收入差距作为被解释变量,上述得到的2个主成分的综合变量作为新的解释变量,进行最小二乘分析,结果如式(3)所示:
Y=2.914+0.245F1+0.197F2 (3)
t值 (118.980) (9.807) (7.888)
模型校正的判定系数为0.867,表明该模型可拟合86.7%的数据,效果较好,F值为79.201,模型F检验与参数的t检验均通过,整体显著。
将式(1)、式(2)代入式(3),整理如下:
Y=2.914+0.735U-0.104R-0.756S1+0.312S2+0.711S3-0.358F+0.613M+0.631EX+0.668I-0.686A+0.705FS+0.757FE+0.554E (4)
回归方程表明,依据中国1990-2014年经济数据,在城镇化演进对城乡收入差距产生影响的13个因素中,U、S2、S3、IM、EX、I、FS、FE和E的回归系数都为正,表明它们对城乡收入差距有扩大效应;R、S1、F和A的回归系数都为负,表明它们对城乡收入差距有缩小效应。
尽管人口城镇化率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系数符号为正,但并不能简单地认为这种结论与刘易斯等经济学家的理论观点相反。城镇化发展是一个全面综合的现象,人口城镇化率只是一方面的表现。而且数据选用的时间年限较短,因此该结果只能反映人口城镇化率在这短时间内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此外,根据库兹涅茨的观点,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因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转移,会首先表现为城乡收入差距扩大,随之缩小。
人均GDP增长率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弹性系数为负,经济的发展能够在全社会平衡要素分配,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但其影响系数仅为0.104,在全部13个因素中作用力最小。
从产业结构来看,第一产业的结构比重上升有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第二、三产业的结构上升则可能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扩大。这与一般的经济理论或结论是相符的。农业发展直接提高农村人均纯收入,而在工业化道路和技术进步等过程总城镇居民则具有更多优势以获得更高的收入。
从投资和经济开放的角度分析,尽管出于国际分工角度外商投资给更多的农村居民提供了就业机会,但外商投资的影响因子明显小于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水平,而且由于固定资产投资较强的城镇偏向,使得城镇经济的繁荣速度远远快于农村经济,另外,外贸依存度与城乡收入差距呈正相关,表明经济开放主要对城镇经济发展起作用,以至于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
财政支农政策明显有利于提高农村收入水平,且其影响力系数较大,表明城乡支农政策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作用较为显著。
与社会投资效果相似,金融发展规模与金融发展效率也具有城镇偏向,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幅度大于农村居民,这种金融发展的二元性就会从一定程度上引起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
城乡教育水平差异也是引起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之一,表现为农村居民的人均工资水平远远落后于城镇居民的工资水平,致使收入差距有扩大趋势。
三、结论与建议
(一)主要结论
通过多个城镇化影响因素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分析,人口城镇化率、第二产业发展、第三产业发展、外贸依存度、金融发展、城乡教育水平差距均会扩大城乡收入差距,而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主要得益于农业经济的发展与国家财政支农。因此,在制定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相关政策时,不能片面考虑某一影响因素,以至于以偏概全、顾此失彼,而应当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综合发展。
(二)政策建议
第一,加强农村教育建设。解决三农问题,教育是根本,加强农村教育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具有可持续发展观的战略性任务。第二,以发展理念扶持现代农业。农业是农村居民收入的最主要来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由于城镇化演进过程中,农业基础薄弱、质量效益低、竞争力差等问题日益突出,使得农业发展明显滞后于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第三,摒弃城镇偏向政策体系。在重点发展城镇的同时兼顾农村发展,将发展重点逐渐转移到农村上来,建立城乡兼顾的包容性政策,改善城乡二元格局,加大对农村的发展建设投资,保障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收益,渐进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第四,稳定城镇化建设。不以人口城镇化率单一指标衡量城镇化发展水平,注重城镇化建设的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从实际意义缩减城乡收入差距。
[参 考 文 献]
[1]谭崇台.发展经济学[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2001
[2]陆铭,陈钊.城市化、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与城乡收入差距[J].经济研究,2004(6):50-58
[3]许秀川,王钊.城市化、工业化与城乡收入差距互动关系的实证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07(7):116-125
[4]杨志海,刘雪芬,王雅鹏.县域城镇化能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吗?――基于1523个县(市)面板数据的实证检验[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42-48
[5]杨国安,徐勇.中国西部城乡收入差距与城镇化的关系检验――以青海省为例[J].地理科学发展,2010(8):961-967
[6]姚耀军.金融发展、城市化与城乡收入差距――协整分析及其Granger因果检验[J].中国农村观察,2005(2):34-39
[7]吴先华.城镇化、市民化与城乡收入差距关系的实证研究――基于山东省时间序列数据及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地理科学,2011(1):68-73
[8]梁文凤,施南迪.城镇化、财政支农与城乡收入差距的相关性研究――基于VAR模型的分析[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3(4):111-115
总论
1、申报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开业时间、人员总数、注册资金、主管单位名称。
2、企业法人简况(包括学历情况、工作简历、民营企业创立情况)。
3、简述项目的社会经济意义、目前的进展情况、申报专项资金的必要性。
4、技术开发概述;本单位实施项目的优势和风险。
5、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依据和范围。
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对比(项目实施前后的比较)。
7、可行性研究结论。
一、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人员及开发能力论述
企业负责人的基本情况、技术专长、创新意识、开拓能力及主要工作业绩。
企业管理层知识结构、企业人员总数、平均年龄;管理、技术开发、生产、销售人员比例;新产品开况、技术开发投入额、其中研究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是否设有研究机构。
2、企业财务经济状况
年末企业总资产、总负债、固定资产总额、总收入、产品销售收入、净利润、上交税费、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本权益报酬率。
3、企业管理情况
企业管理制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情况;产权明晰情况;经营网络建设、企业信用等级、企业商誉、企业获奖情况。
二、技术可行性分析
1、产品和技术开发论述
研究开发的目的、意义,本产品知识产权的情况介绍,关键技术及创新点新颖程度和难易程度的论述,研究(制)内容和方法、技术路线(工艺、流程),产品的技术性能水平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较,包括技术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的研究开发论述。
2、技术成熟性论述和产品可行性论述(此内容仅限于产业化项目填写)
技术成熟阶段的论述、有关部门对本项目技术成果的技术鉴定情况;该技术进行生产条件下小批量、小规模试生产的情况;本项目产品的技术检测、分析化验的情况;小批量试生产质量的稳定性、成品率;本产品在实际使用条件下的可靠性、耐久性、安全性的考核情况等。
3、本产品对国家现有规范、标准的符合程度。
三、产品市场调查和需求预测(应说明调查数据及选用的预测方法)
1、国内外市场调查和预测
本产品的主要用途,目前主要使用行业的需求量,未来市场预测;产品经济寿命期,目前处于寿命期的阶段,开发新用途的可能性。
本产品国内及本地区的主要生产厂家、生产能力、开工率;在建设项目和已批拟开工建设项目的生产能力,预计投产时间。
对本产品质量、技术、性能、价格、配件、维修等方面,对预测产品替代进口量或出口量的可能性,分析本产品的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国家产品出口及进口国对进口的政策、规定(限制或鼓励)。
分析本产品市场风险的主要因素及防范的主要措施。
2、产品销售预测
本产品推销方式和保障措施,相应预测营销费用。
3、产品方案、建设规模
产品选择规格、标准及其选择依据。
生产产品的主要设备装置,设备来源,年生产能力;本产品不同规模的效益分析,说明本项目确定的建设规模的合理性。
四、原辅材料
能源供应
论述本项目所需重点资源、原辅材料、能源用量的来源、供应情况等。
五、项目实施方案
1、技术方案
根据确定的建设规模,产品的标准等,进行生产技术、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装置的方案比较;从产品质量、原材料要求与单耗,主要技术参数、单位能耗与综合能耗、投资、技术先进性可行性等方面评述。
2、项目准备
本单位已具备的条件,需要增加的生产条件,包括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目前已进行的研发、技术、生产准备情况。
3、经营管理及生产人员状况
4、特殊行业许可证报批情况
如国家专卖、专控产品、交通安全产品、压力容器产品、能源产品许可报批情况说明。
5、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资金筹集,工艺设计和设备定货,施工和生产准备,试产和正式投产等阶段。
六、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
1、环境保护
简述生产过程“三废”处理的措施和方案。
2、劳动保护和安全
生产过程职业危害因素分析及采取的保护措施。
七、新增投资估算、资金筹措
1、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估算
应逐项计算,包括新增设备、引进设备、
电力增容、环保设备等,特别是其它费用和备用费用类不应有缺项。根据计算结果,编制固定资产估算表。
2、流动资金估算
项目实施后所需流动资金的数量和计算依据,流动资金估算应包括单位管理费、人员培训费、创新活动所需经费等。根据计算要求,编制流动资金估算表。
3、资金筹措
按资金来源渠道,分别说明各项资金来源、使用条件。对创新基金部分,需详细说明其用途和数量。利用贷款的,要说明贷款条件、利率、偿还方式和时间。单位自有资金部分应说明筹集计划和可能。
4、投资使用计划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筹资方式,编制投资使用计划。对专项资金部分,需单独开列出明细表说明。
八、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1、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估算
按财务制度的规定、估算生产成本和总成本,并分别列出计划结果。按预测产品销售和生产能力,逐年计算销售收入。
2、财务分析
以动态分析为主,对项目的获利能力、债务偿还能力进行分析,以财务内部收益率、贷款偿还期、投资回收期,投资利润率和得税率、投资净现值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并编制财务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基本报表。应有与行业基准内部收益率、平均投产利润率等进行比较分析。
3、项目的风险性及不确定性分析
对项目的风险性与不确定因素进行识别,包括技术风险、人员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进行盈亏平衡分析及第三性分析,以分析不确定因素对项目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分析项目抗风险能力。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大百亿工程攻坚突破年”活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项目推进力度,拉动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平稳较快增长,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2012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六大百亿工程”四项竞赛活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总基调,按照全市“稳增长、调结构、重投入、兴实体、优环境、惠民生”的要求,以“六大百亿工程”四项竞赛活动为载体,着力做到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全面掀起新一轮重大项目建设,为“十二五”时期投资平稳较快增长、促进开发区整合提升、赶超跨越夯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着力抓好列入全市“六大百亿工程”的共六大类、总投资222.95亿元的23项重大项目,通过深入开展“六大百亿工程”四项竞赛活动,力争2012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2亿元。具体如下:
(一)产业升级百亿工程。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实施总投资103.85亿元的模具城三期区块拆迁工程、香港华信集团浙商Ⅰ号创意2.5产业园项目、模具标准件市场等16项重大项目,年度计划投资26.9亿元。
(二)民生改善百亿工程。切实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实施城西工业园安置房一期新建工程,总投资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6亿元。
(三)平台构建百亿工程。打造大平台,培育大产业,实施滨海新城产业园和城西工业园两大平台构建项目,总投资90亿元,确保实现年度投资10.7亿元。
(四)功能提升百亿工程。通过城市功能提升、环境营造,着力打造高品质城区,实施北环东路东江桥及接坡工程、城东城市综合体项目等两项建设项目,总投资10.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05亿元。
(五)小城镇培育百亿工程。牢牢把握建设区域与乡镇、街道关系,通过重大设施建设,提高小城镇培育发展水平,实施肖朗路城西段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3.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0.5亿元。
(六)重大储备百亿工程。深化项目前期,积聚发展潜力,增强经济持续发展后劲,启动兰周公路至兰曹大道连接线工程(北环西路至食禄桥江)前期项目,总投资6.7亿元。
三、工作任务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本次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发扬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无私奉献的精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主动靠前的意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合力攻坚的能力,切实把“六大百亿工程”项目建设抓实抓好。着重将开展以下四项竞赛:
(一)开展产业项目落地及开工提速提效竞赛。把握优环境、解难题、促落地这一主题,以项目落地开工为切入点,在全面梳理“六大百亿工程”产业项目的基础上,逐个进行分类排摸。对现有在谈项目,积极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尽快促成签约;对已签约项目,抓紧资金到位和项目开工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早开工建设;对已开工项目,及时督促投资商按进度要求和时间节点抢工期,按时竣工投产。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协商,梳理投资者的要求,研究提出项目落地措施,全力破解项目落地及开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力促一批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竣工、早达效。
(二)开展政府项目建设及拆迁提速提效竞赛。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持续推进的原则,认真抓好“六大百亿工程”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工作。对续建重点项目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在年内建成;对年度新建重点项目要全面完成前期工作转入开工建设,加快主体工程进度,争取部分项目在年内建成竣工。要重点查找分析影响项目进度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倒排进度计划,全力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同时,要结合房屋拆迁征收“清零”专项行动,以城西工业园、模具城三期、子陵路北侧等拆迁区块为重点,走进矛盾,全面排摸,依法依规,破解难题。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动用各方力量,做细思想工作,加大拆迁力度,确保按时高效完成拆迁任务。
(三)开展资源要素保障及瓶颈破解提速提效竞赛。在土地方面,要通过优化调整、深挖潜能、集约节约等途径,多动脑筋、多下功夫,加大对土地“供而未用”、“用而不快”等现象的整治力度,并积极争取增量、盘活存量、补充总量,切实缓解土地资源紧缺、供需矛盾紧张的问题。同时要在滨海新城施行“建设用海”方式解决用地难题,确保土地有效供给。在资金方面,通过向上争取、银行信贷、盘活资产等方式,并充分发挥开发区、滨海等两大投资公司的作用,全方位拓展融资渠道,积极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准备,切实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为加快项目建设提供有效保障。同时,要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采取BOT、BT、TOT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外资、民资和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开发建设。
(四)开展行政审批及服务提速提效竞赛。围绕勤政廉洁、创新创优、提升服务为重点,全体干部职工要做到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干净干事,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严格按照党风和廉政责任制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努力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树立服务项目的意识,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创新管理方式及运行机制,进一步探索并联审批和模拟审批制度,做到既遵守项目建设有关程序,又特事特办、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四、实施步骤
“六大百亿工程”四项竞赛活动主要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2月)
1、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定2012年项目重点突破的各项任务,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领导联系项目制度,明确选定项目的分管领导、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出台推进“六大百亿工程”四项竞赛活动文件以及保障措施,促进四项竞赛活动有序展开。
2、全面动员,统一思想。通过印发活动文件,加大宣传力度,把全区上下的思想统一到开展“六大百亿工程”四项竞赛活动上来,形成上下一心、合力推进的强大动力。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3-12月)
1、细化分解,抓落实。两指挥部和相关部门要根据“六大百亿工程”四项竞赛确定的目标任务,摸清项目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针对具体情况,对工作任务作进一步细化,对推进措施和时间节点安排作进一步强化,对责任分工作进一步明确落实,切实做到项目任务明、实施方案细、推进措施实、完成时限清,确保各项目标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强化措施,破难题。两指挥部和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全力以赴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3、争先创优,掀。两指挥部和相关部门要通过深入开展重点工程立功竞赛等活动,切实增强竞争意识,着力加快项目建设进程,同心合力共掀会战攻坚建设。
(三)考核评比阶段(2012年12月)
进一步健全完善“六大百亿工程”四项竞赛考核机制,强化考核检查工作,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根据“六大百亿工程”四项竞赛活动的具体要求和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查找工作薄弱环节,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整体推进项目建设。同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研究建立加快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六大百亿工程”四项竞赛活动的实效。
五、保障机制
为扎实推进“六大百亿工程”四项竞赛活动,着力强化加快重大项目前期推进和开工建设的保障机制。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六大百亿工程”四项竞赛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四项竞赛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实施委领导联系项目制度。制定领导联系重大项目方案,“一个项目,一位领导联系协调”。联系重点项目的委领导要经常深入项目建设一线督促检查,召开协调会,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项目进展过程中的资金、审批事项及建设环境等问题。
(三)制定项目推进工作计划。围绕“六大百亿工程”四项竞赛项目年度计划要求,两指挥部和相关部门要逐个制定详细的项目推进工作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倒排关键节点和完成时限要求,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四)全力以赴促进项目新开工。要研究排摸新开工项目情况,制定上半年和下半年重大项目新开工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障按计划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