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会计准则 差异 趋同
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展和现状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展历程,包括三个阶段,即企业会计准则的建设趋同阶段、企业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阶段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等效认同阶段。
第一阶段是1978年至1997年。1978年我国开始研究西方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1992年第一次《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我国有了一个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的会计准则;1997年财政部正式颁布我国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第二阶段是1997年至2001年。财政部先后颁布债务重组、会计差错更正、非货币易、无形资产、租赁等16项具体会计准则;2002年至2005年,制定渐进式会计准则国际化策略,38项具体准则的征求意见稿;2006年正式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我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
第三阶段是2006年以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进入全面等效趋同的发展阶段。
二、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
(一)基本准则定位的差异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属于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因此,基本准则的定位是部门规章,作为法律规范,保证了指导会计准则制定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而国际会计准则的概念框架,不属于会计准则的组成部分,也没有法律约束力,仅仅起着指导会计准则制定的作用。
(二)会计准则行文和架构模式的差异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作为法律规范体系的组成部分,在保证准则内容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充分协调的同时,行文和构架模式采取“章节”和“条款”式,更符合我国会计法律用语和行文习惯。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由引言、目标、范围、定义、规范的主要内容、披露、过渡性规定和生效日期等部分组成。
(三)具体准则的差异
具体准则的差异主要表现为两种:第一种是准则之间的实质性差异;第二种是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同但不构成差异的条款。
1.CAS与IFRS的实质差异。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目前尚存的实质差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和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两个方面。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方面,两者的差别主要是,国际会计准则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对原来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进行转回,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允许企业转回以前提取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我国采用完全禁止企业转回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做法,主要是由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完善这个客观原因造成的。高估资产价值的现象在我国上市公司很常见,这向投资者传递了并不真实的市场信号,损害了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为促使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禁止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以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为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了更有用的信息。因此,这个政策是在特定的经济环境下产生的,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环境的不断改善,以及对资产转回情况认识的提高,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会逐步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即允许实质存在的长期资产减值损失转回。
例如: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的差异表现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界定表述为一方控制、 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均构成关联方。而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控制另一方或是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被视为关联方。两者对比的实质基本相同,这与国际会计准则总体趋同的大环境是一致的。两者在关联方关系界定方面区别在于我国没有把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纳入关联方,这一点其实更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在我国,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非常多,企业之间的许多交易都是在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之间进行,若按国际会计准则规定,这些企业均构成关联方关系,同时要求对这些企业之间的交易都视同关联方交易并予以披露,将会大大增加企业的披露成本,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另外,鉴于关联交易本身具有复杂性与特殊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定价政策的披露、确认与计量等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一些差异,国际会计准则未对关联方之间交易的确认与计量问题做出明确规定,甚至未要求对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进行披露。而对我国企业而言,对关联交易的确认计量以及定价政策的披露,有利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更清晰地了解关联交易的经济实质及其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2.CAS与IFRS相关规定不同但不构成差异的条款。CAS与IFRS相关规定不同但不构成差异的条款主要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允价值的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设定收益计划和恶性通货膨胀会计等。公允价值的计量方式体现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这一点确实重要。我国适度、谨慎地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但是我国的许多资产还没有活跃市场,如果使用不当,有可能会出现人为操纵利润的现象。我国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等准则规定,在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获得并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才能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这是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一层次;第二层次是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需要参照类似其他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第三层次为不存在活跃市场且不符合第一、二层次计量条件,则采用估值技术等确定公允价值。现阶段投资性房地产绝大多数采用第三个层次的方法来确定其公允价值,采用的评估方法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等,不同的方法估得的公允价值金额差额很大。国际上IASB、FASB和GAAP公允价值计量成熟的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采用,也是根据这三个层次来进行计量,结合市场的实际情况具体选择。这一方面,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上规定略有不同,但不构成实质差异。
三、IFRS和CAS的最新进展
(一)IFRS的最新进展
IFRS的最新进展包括以下几方面:IRFS 2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澄清了“可行权条件”的定义;IRFS 3企业合并对核算企业合并中或有对价详细规定;IRFS 8明确经营分部的加总报告分部资产的总和调节到资产主体的资产额;IRFS 13对短期应收款和应付款的公允价值计量做出规范;IAS 1财务报表的列报对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做出明确规定;IAS 7现金流量表对予以资本化的已付利息明确界定;IAS 12所得税规定未实现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IAS 16不动产、厂房和设备以及IAS 38无形资产对重估方法做出规定;IAS 24关联方披露对关键管理人员的披露做出规范;IAS 36资产减值协调针对使用价值和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余额的披露做出规范。
(二)CAS的最新进展
2014年1月以来,财政部为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最新进展,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一些具体准则做出修订,包括《CAS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CAS第40号――合营安排》、《CAS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CAS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CAS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CAS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和《CAS第9号――职工薪酬》。
四、IFRS变化对我国CAS的影响
从CAS和IFRS最新进展情况看,IFRS改革的主要项目包括对合并财务报表、收入、租赁、金融工具分类与计量、公允价值计量与财务列表列报等六个方面。而我国CAS的修订紧紧跟踪IFRS的进展,主要是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分类与公允价值计量、长期股权投资和财务报表列报这几方面。
(一)对CAS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影响
我国企业合并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企业合并准则存在以下不同之处:企业合并范围、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与合并相关费用的处理、合并成本的确定、合并报表编制。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其合作的第一阶段,2004年出台了《IFRS 3――企业合并》,认可购买法作为企业合并的方法之一;第二阶段的重大变化是两大机构同时认为企业合并时应采用购买法,即在合并日合并方应按照公允价值衡量和确认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这是与我国现实状况的最大区别之一,国际会计准则不包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而我国产权市场还不够成熟,发生的企业合并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我国目前的现实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权益法,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这应该是阶段性的差异,随着市场经济和产权市场不断完善,我国可进一步完善CAS企业合并会计准则。
(二)对CAS金融工具分类与公允价值计量的影响
2011年,鉴于经济环境变化,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IASB――FASB趋同工作进展报告》中思考将金融工具的分类进行新规定:从两分类转向三分类――按计量方式不同,分为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净收益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计量以及摊余成本计量三种金融工具分类方法。
我国财政部也积极跟进,为支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降低金融工具准则复杂性的修改,财政部了《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征求意见稿。与现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相比,有以下重大变革: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从现行的四类简化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两类;取消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类别,并规定具有基本的贷款特征并以合同收益为基础管理的金融工具以摊余成本计量,其他金融工具将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在公允价值计量和摊余成本计量之间的重分类不复存在;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计入综合收益且该金融资产取得的股利及其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均不允许再转入损益(包括处置时)。
(三)CAS财务报表列报变化对我国的影响
财务报表列报方面,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一直致力于研究具有一致性列报的财务报表,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目标是构建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体系;第二阶段目标是报表列报相关问题以及所反映财务报表的信息,如会计要素、会计信息等;第三阶段目标是过渡性财务报表列报。2010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充分体现了决策有用性的目标。如将业务活动与筹资活动相分离,要求企业分别提供营业活动产生价值的信息以及融资活动的信息,两者应当独立列示。将企业的业务活动划分为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按照融资渠道分类列示企业的融资活动;同时会计主体必须将终止经营单独作为一部分进行列示,以区分持续营业活动和融资活动。此外,将综合收益进一步分解为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体系已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列报的实质性趋同,但仍然存在少量差异,主要原因是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尚未发展到成熟阶段,财政部应当积极关注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建设,积极构建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框架体系。Z
参考文献:
1.刘玉廷.关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问题[J].会计研究,2009,(9).
关键词: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经济逻辑;发展历程;实践反馈
1引言
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动,各国之间加强了经济间的交流与合作.会计作为为投资者与利益相关者提供相关信息的商业语言,其作用日渐凸显.但各国因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使得各国制定的会计准则不可能统一,一定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别.为了更好地开展国际贸易活动,加强与他国经济业务进行合作,吸引更多资源,增强自身竞争力,许多国家或者区域机构协调自身会计准则规定,以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会计准则国际化的进程由此提上日程.
2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经济逻辑
2.1全球经济一体化
近年来,随着交通运输等技术的革新,各国之间贸易往来愈发频繁,商品、服务、原材料、劳动力等资源在国际间的流动愈发普遍,国际分工体系愈发完备.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国际分工的进一步发展的一个显著成效便是跨国公司的出现与发展.跨国公司在国外设立子公司,便于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的投资.通过这种方式,加强国际合作,并且当地劳动力、原材料、市场等方面的有利资源被充分利用,使得资源配置的效率大幅度提升,促进了各国之间商品贸易的联系,提高了国际资本流动的速度,进一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从而加快了国际资本一体化进程.另外,国际贸易催生国际会计.正是由于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为充分利用各国资源,衍生出跨国公司.但各国因经济环境、政治体制、思想文化的差异使得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不同,从而导致各国对相同的会计信息披露的程度不尽相同,使得同一家跨国公司在不同地区设立的子公司编制的报表不完全相同,给决策与管理带来不小的困难,从而也给国际贸易进一步发展带来很多困难.因此,跨国公司为增强其对设立在外的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能力,迫切需要相对统一的国际会计准则保障各个子公司编制的报表格式.同时,各跨国公司为实现利润最大化,必然会利用各国会计差异谋取利润,对当事国来说是一种损失.为了尽可能挽回损失,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实现会计准则国际化有利于维护本国合理利润,维护国家利益.
2.2货币、资本市场全球化
在进行国际投资时,投资者为追求最大利益,减少资金融通成本,不可避免地会对自己经营方式进行调整,改变传统的依靠自由资本进行投资扩张的模式,采取适应当下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与融资方式.在现代市场经济下,银行信用体系迅速发展,成为许多大型企业公司融通资金的主要渠道.同时通过银行信用的作用,使得许多跨国公司愈发依赖金融资本进行国际投资,进而促使它们在世界各个证券市场上进行融资活动,达到资本国际流动的目的,以此保证自身资金需求的同时尽可能降低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催生了国际性金融机构的发展与壮大,不仅解决了跨国公司的全球性资金融通问题,进一步促进了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更是推动了货币、资本全球化.不过,因为各国的会计准则存在一定的差异,对报表编制、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的规定不尽相同,使得各国之间的贸易在进一步发展过程中遇到“瓶颈”.有效降低各国企业会计信息双重披露的成本,缩小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距,使得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就显得尤为重要.
2.3信息技术兴起
随着互联网、卫星通讯等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信息的储存与传播的方式更加灵活多样.信息获取量大幅度提高以及知识使用效率的提升,使得信息使用者获取知识、信息的渠道更加丰富多样,操作更加便捷灵活,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会大众的知识储备,有利于会计从业者学习提高自身职业水平.同时,随着交通运输技术的不断更新变革,对于掌握先进技术的专家人才而言,这样便于他们走出国门,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交流合作,使得一些技术含量比较高的会计技能得以推广与传播.而对于需要接受技能培训的人员来说,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技术的革新有利于引入技术性人才以及先进的设施,有利于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进而保障会计信息的质量.同时,社会团体在沟通交流过程中互通有无,相互借鉴与学习,有利于提升整体从业者职业能力,从而保障会计信息质量.扩展到一个国家整体行业领域,在沟通与学习的过程中,各国在制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更加便利地取长补短.
3国际会计准则发展历程
国际会计准则发展到今天,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成立到20世纪末.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具体制定情况,又可以将这一阶段具体划分为3个分阶段:
(1)第一个分阶段是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权威还未树立,此时国际会计准则处于初始制定阶段,没有被欧洲共同体、美国等在国际贸易中占绝对比重的地区或国家的会计权威机构接纳,因此认可度不高,所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也不具备具有法定效力,影响力十分有限.在此期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加强与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合作,共同推动国际会计的发展.
(2)第二个分阶段是八九十年代,国际间的经济业务往来更加频繁.但因各国会计准则差距带来的国际贸易的不便愈发凸显.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抢占国际市场、提升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各国寻求解决方案,积极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进行交流合作,使得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认可度得到大幅度提升,与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合作的机会激增.因此这段时间国际会计准则的主要特征是调整国际会计可比性,发表了《意向说明-----财务报表可比性》.
(3)第三个分阶段是上个世纪末至本世纪初期,此时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与各国的准则制定机构合作愈发密切.此时处于制定核心会计准则阶段.
第二个阶段是从本世纪初期至今.2001年成立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继续协调国际会计准则的工作.设立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保证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的客观性.此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经替代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流程一般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面向会计职业团体、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汇总反馈的信息,再组织研讨小组进行商榷.在此过程中,充分参考在国际上能够发挥举足轻重作用的专业团体或机构的建议,保证制定出的财务报告准则更加合理、有效、客观、具有指导意义.然后需要经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的批准方可生效.同时,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并有权任命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员担任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成员,以便于制定的国际会计具有普适性与客观性.通过这种严谨、有效的制定流程,使得最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具有普遍指导意义与可信度,有利于维护信息使用者的利益,同时也保证了信息的客观性与真实性.除此以外,理事会保留对会计准则的解释权,从而消除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争议.国际会计准则里的内容也在不断更新、与时俱进.近几年,许多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壮大,国际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发展中国家越来越重视在制定国际会计准则的话语权,国际地位不断提高,以此打破发达国家对制定国际规则的垄断地位,谋求自身合法权益.因此,目前在制定国际会计准则的过程中,制定机构在注重与经济发达国家或地区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合作的过程中,增加发展中国家对国际准则制定的参与度,照顾发展中国家的需求,更加注意国际准则相关各方需求的平衡,协和各方合法权益.
正是因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对于各国自身会计准则在制定时更严密、运用时更有效并且有利于保障参与双方实现双赢等优势使得许多国家开始接受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4美、中、澳、欧盟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实践反馈
4.1美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
美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情况主要取决于美国政府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态度.
1996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宣称,将考虑使用国际会计准则,并且愿意帮助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推动会计准则国际化的步伐.在此之前,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并不认可国际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在美国国内的企业一律使用美国会计准则.此次态度的转变也反映出美国为保障自身利益做出的探索与让步.同时美国的表态也反映出当时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而国际会计准则在协调各方经济摩擦的作用已显有成效.2002年9月,在举行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会议.会议上表示,它们应进行合作并咨询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组织,进而推动国际会计趋同.
美国由原先反对国际会计准则到后来慢慢接受并采纳其相关意见到现在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制定的工作.它的态度的大幅度转变一方面经济全球化是大势所趋,明智的做法是及时地适应这种状况,而不是孤注一掷地逆时代潮流行事;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体现了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实现会计国际化有利于保障本国经济利益.同时,美国的表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他国家对待会计国际化的态度.另外,美国会计准则凭借其较为完善的准则体系,对国际会计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此或多或少地影响其他国家.
4.2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
1992年中国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该份会计准则是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做法的基础上颁布的.同时,它的颁布与实施预示着我国彻底结束了计划经济时期.此后,30多条具体会计准则被陆续颁布并执行,进一步完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
近年来,中国国际地位不断提高,中国也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事物,让世界倾听中国的声音,同时提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为了清除对外贸易的障碍,中国一直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完善的过程,主动配合开展一系列活动.中国在公开表明支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相关工作地同时,自身身体力行,主动调整本国会计准则,为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与等效采取相关措施,积极配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分派的相关任务,参加国际相关机构组织的各种活动,为推广会计准则国际化付出自己的努力.2010年,中国财政部再一次以书面的形式明确表示中国会计准则将继续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2014年财政部又一次对现行的具体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较大调整,促进了与国际会计趋同的步伐.
中国虽然因为历史等因素导致入世较晚,但凭借着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在许多领域取得了令人惊叹的成就.而中国会计准则的进步更是可喜.虽然目前中国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一些规定上还有差异,体系还不够完善,但未来可期.在制定完善会计准则的过程中虽然会借鉴国际普遍做法,但绝不照搬照抄.例如,对于可选择的处理方法,财政部在制定的时候会结合本国国情与本国会计行业需求,慎重地挑选最合适的方案.也正是这种谨慎、负责的态度使得中国近年来会计体系进步显著.
4.3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
2004年6月,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正式了趋同于国际会计准则的澳大利亚准则(EEIASB).
为保证本国高质量的财务报告,澳大利亚政府并非全盘接收,澳大利亚会计住呢委员会仍会根据自身的需求,有取舍地调整既定的会计准则使其满足本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些国际会计准则为了方便国际协调,尽可能适用于各种情况,所以在制定时规定的要求比较灵活多样,允许几种方法并存,因此许多可以选择的处理方法并非国际认可的最佳实务.另外,国际会计准则的一些规定仅供参考,许多选项不适合本国企业的发展或者不符合本国会计原则的规定,因此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特意阐述了本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国际会计准则中允许多种处理方法并存的态度.声明中明确表示会充分考虑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时会有选择性地保留原本国会计准则的规定.另外,国际会计准则并非绝对地完整、齐全,对经济业务的规定仍会有缺漏,并且国际会计准则服务于国际会计需求,规定相对笼统、简洁也情有可原.从各个国家角度来看,各国不可避免地会有特殊的经济业务需要处理.因此具体到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会计准则应尽可能地面面俱到,此时国际会计准则就可能不适用了.因此与澳大利亚的环境尤其相关的准则,国际会计准则无对应地规定,但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会予以保留.澳大利亚这种支持会计趋同,但是不盲目跟风的态度是的它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以后,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已较好地实现国际化,国际影响力逐年增强.
4.4欧盟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
欧盟作为世界经济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广国际会计准则的过程中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欧洲会计准则委员会一直以来都认可与支持会计准则国际化.2002年6月,欧盟部长级理事会通过了《欧盟财务报告战略:未来走向》,标志着欧洲委员会规章《关于国际会计准则的运用》正式成为欧洲的法律在成员国中实施,体现了欧盟成员进一步认同国际会计准则,在国际会计发展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此外,欧盟还颁布以下措施促进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1)修订相关指令,认同国际会计准则.欧洲委员会于2002年5月提出了对第4号指令、第7号指令等的修订建议,以便彻底更新会计指令的结构.2003年,欧盟正式认可了在欧洲采用绝大多数现行国际会计准则.
(2)建立有效的准则执行的监督体制.欧洲委员会已对执行的会计标准作了重要分类,欧盟证券监管委员会(CESR)作为咨询委员会提出执行建议.
欧盟在国际事物中拥有很高的话语权.它支持并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国际会计准则的权威性与知名度,进而影响其他国家对待会计国际化的态度.此外,欧盟成员国里有许多发达国家,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经济发展较为完善,本身对会计信息的要求较高,使得欧盟成员国整体会计准则体系的构建比较完善,质量较高.加之许多大型跨国公司的母公司属于欧盟成员国,更增加了欧盟在进行国际会计准则商讨谈判时的筹码.因此,在推动会计准则国际化的进程中,欧盟作为不可忽视的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
本文围绕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这一中心,首先分析了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背景,其次分析了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解决对策,以促进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发展。
关键词: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必要性;问题;对策
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事业也得到了发展与更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强,资本的流通、跨国公司数量的增多、各国贸易往来的频繁等,促使各国的会计准则同国际准则相趋同,以增强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因此,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正是顺应经济全球化的潮流,有助于提高我国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
一、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背景分析
(一)跨国公司经营的需要
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具有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能力和特点。但是由于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具有不同的会计准则,使得跨国公司的各个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进行信息汇总时,所获得的信息因没有统一的标准而无法进行比较,从而影响母公司的战略决策。如果各国采取一致的标准进行会计管理与会计核算,既增强了子母公司之间的联系,又促进母公司做出战略的调整与巩固,使得全球资源实现更有效配置。
(二)外贸活动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出口商品常遭到西方国家的反倾销调查,原因在于西方国家不承认中国的会计成本计算。假使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那么在面对西方国家的反倾销调查时,所出具的成本数据就有了说服力,从而保证我国外贸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国际组织的推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督促各组织、各机构的会计准则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中国作为成员国之一,理应加快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步伐。
二、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经济基础薄弱
一直以来,我国都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经济相结合进行资源配置,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市场化水平低,市场经济基础薄弱。依照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坚实的市场经济基础是推动国际会计准则制定的动力。在我国这种环境下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来修订我国的会计准则,某些规定必定会形同虚设,几乎起不到作用;原因在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尤其是经济转型期,国有企业仍然占有主导地位,毕竟国有企业的会计环境与市场经济的会计环境存在差距,因此,我国应该谨慎地对待趋同这一问题,当前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接轨必定产生很大的阻力。
(二)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必定需要一定的法律基础作为支撑,才能促使趋同的进行。但是,我国的法律法规与西方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差很大,在这样的法律环境里进行趋同,会计准则的改革将没有法律依据的保护。
(三)社会意识差
我国对会计准则的认识较为浅薄,并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会计准则的真正意义。首先,我国会计准则具有强制性的特点。人们只能依靠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在思想、习惯上对会计准则进行被动的接受;而西方国家则是在法律条款内对会计准则进行修订。其次,会计体系不完善。我国缺乏一个完善的会计体系作为指导,特别是在财务会计方面没有统一的概念、标准,甚至会出现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行,造成混乱。最后,执行机制不健全。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不仅包括制定会计的标准国际化,也包括执行机制的国际化,只有有效地执行,才能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但是由于会计改革涉及到的部门较多,影响了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进程。
(四)会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总体来看,会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文化程度较低,大部分为大专学历;而面对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对会计人员又会提出新的要求。鉴于这两个基本情况,要求我国必须加快会计人员的培训步伐,以适应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需要。
三、解决对策
(一)充分考虑国情,循序渐进
我国的市场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国有企业的会计环境又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国际环境,因此,我们必须全面系统地认清我国的国情、我国的会计环境;然后在学习和探索过程中汲取国际会计准则的优点,慢慢地将这些优点应用到我国会计准则制定、完善的过程中,有计划地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
(二)完善法律法规、会计概念框架
依照我国依法治国的要求,必须加强会计、市场经济、跨国公司等方面的法律建设。只有不断规范资本主义市场的发展、规范会计准则的制定等,才能形成坚实的市场经济基础,才能推动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发展。健全法律法规的同时,也应该完善会计概念框架。完善的会计概念框架为会计准则的制定与修订提供正确的指导依据,保证会计准则之间的连贯性。新的会计准则的制定能否承担会计概念框架的作用,还需要时间的检验。
(三)加强会计队伍建设
会计队伍的质量与水平,影响着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趋同的进程,因此,必须加强会计队伍的建设。首先,要有终身学习、创新的意识。会计人员应该紧跟时代的步伐,适应时代的需要。其次,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对已经从事会计行业的人员,单位应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培训,以提高业务水平与能力。最后,完善考核制度。将考核与工资、绩效挂钩,一方面督促他们紧跟时代需要,另一方面要求形成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使会计队伍变强大。
四、小结
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是必然的发展趋势,不仅顺应了跨国公司发展的需要,而且有助于各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制定正是顺应了这一潮流,在基本原则、内容框架、计量要素等方面同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一致。然而,在趋同过程中也有问题的存在,如市场经济基础薄弱、法律法规不完善、会计内容框架不明确、会计人员素质低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任重而道远,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张中奇.浅议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J].东方企业文化,2014(23).
【关键词】国际趋同;等效性评估;会计准则;趋同模式
一、引言
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发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趋同。在欧洲联盟(EU)域内的上市公司2005年起必须根据IFRS编制财务报表。EU域外企业在EU域内上市时,从2009年1月起也需要根据IFRS或与IFRS等效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向EU当局提交。2005年我国和日本、美国的会计准则均被作为EU等效评估的首批被评估对象,日美于2008年4月通过了等效评估,但我国的最终评估被推迟到2011年。在此背景下,文章试图探讨EU等效评估及日美两国的应对策略,及时掌握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动向,以资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参考。
二、EU等效评估的概况及评估方法
(一) EU等效评估概况
早在2004年6月,欧洲委员会(EC)就开始探讨2007年(随后延迟两年至2009年1月)起对在EU公开筹资的非EU企业,要求采用IFRS或与IFRS等效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向EU当局提交。等效评估的决定权在担任EU证券管理的EC。EC将等效评估委托给欧洲证券监督当局委员会(CESR)。2005年7月,IFRS等效评估对象的第三国会计准则是日本、美国和加拿大,后来评估对象范围扩大了,还包括了中国、韩国和印度等国家。
EC在接受了CESR的意见书后于2005年7月6日第一次公布了有关等效性的报告书。根据在该报告书中发表的CESR的调查结果,利用第三国会计准则在EU市场筹资的企业是594家。其中美国233家(102/131①),日本84家(13/71),印度70家(69/1),加拿大45家(13/32),韩国30家(20/10),中国20家(19/1),澳大利亚17家(1/16),俄国14家(3/11)。
(二) 等效评估的方法
2005年7月5日CESR首次就日、美、加的会计准则公布了《有关等效评估的技术性建议》。虽然日本和美国的会计准则被认同为“整体上和IFRS等效”的同时,还分别存在需要调整的26个项目和19个项目。2005年的等效评估强调从投资者的立场出发,不考虑各会计准则的修改过程,如果存在重要差异的就要求修正。结果该评估方法遭到了日本和美国证券当局的反对。因为该方法无视了会计准则的动态变化。实际上,这3年内IFRS和各国准则间的趋同发生了史无前例的加速,各国会计准则制定主体在准则开发过程中相互影响并呈现趋同。
也有日本学者指出,日本当局可以采取两种主要对策。第一,不予理睬。在EU上市的日本企业自己根据IFRS编制财务报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对在EU上市的企业免除根据日本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义务。第二,推进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以使日本的会计准则与IFRS达到等效。当然,还有一个极端的方法就是废除现存所有的日本准则,将IFRS作为日本的会计准则。
原定2007年起对EU域外企业根据《IFRS或被认同为与
IFRS等效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实施规定,被延迟了两年到2009年1月。同时,EC再次探讨了等效性的定义。2007年5月30日CESR再次就会计准则等效评估的决定方法对EC做了提案(2007年6月9日公布)。主要内容如下:
1.各国会计准则制定主体或监督机构判断本国的会计准则大
致与IFRS是否相同。
2.第三国的会计准则与IFRS间不存在重要差异,或经过会计准则趋同计划后不存在重要差异时,该第三国会计准则可以被评估为不需调整披露的同等准则。
3.将调整披露作为审计对象。审计的等效评估也应作为会计准则的等效评估的因素。
4.对有会计准则趋同计划的第三国,趋同工作按计划进行的情况下,还需要认同其经过措施。该期限不应该超过2012年。
最终,2008年CESR的等效评估方法有了较大转变。现在的评估方法是,即使准则间还存在差异,但是如果存在为解除这些差异的趋同项目,并且确实地执行时,就可以评估为完全等效。
三、对日、美会计准则的等效评估
(一)日本
2007年12月18日,CESR发表了《有关日本、美国、中国会计准则等效性建议》,给予了一定的评价。对日本的评价是:“根据上述进度表,日本2007年出台3项会计准则,2008年出台8项会计准则。该计划是否能实现,CESR不能做出评论,但没有理由怀疑该目标无法实现。因此,除非2008年6月为止ASBJ不能达到东京协议中的目标(2008年为止解除26个差异),应该评估日本会计准则与IFRS等效”。
当然,该建议书并不决定日本会计准则与IFRS等效与否。CESR就该建议书于2008年1月21日召开意见听取会,2008年2月25日为止广泛听取意见后,3月底对EC提交最终建议报告书。EC根据该最终建议报告书,于2008年4月作出了等效评估的最终决定,即认可日本的会计准则与IFRS等效,并不需要补充措施。
为得到EU等效评估,日本会计准则委员会(ASBJ)积极地和IASB协调,并启动了一系列制定和修改会计准则的项目。将差异项目分短期项目和长期项目,来修订会计准则以解除与IFAS存在的重要差异,求得趋同,力争通过等效评估。日本就获得CESR评估的会计趋同以及2007年8月缔结东京协议,从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市场利益相关者中并未出现很多反对ASBJ立场的意见。可以看出东京协议受到了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日本注册会计师协会、日本证券评估师协会和金融厅的支持”。以下总结围绕等效评估ASBJ展开的活动。
2003年11月:EC公布了《筹划指令书》,要求EU域外企业根据IFRS或与IFRS②等效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2005年3月:ASBJ和IASB为达到日本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启动联合项目。
2005年7月:CESR认可了日本会计准则基本等效,同时指出26个需要调整的项目。
2006年1月:ASBJ发表《日本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有关CESR等效评估的技术性提议》。
2006年7月:金融厅发表了《会计准则的趋同》意见书。指出为得到EU等效评估,应指示具体对策。
2006年10月:ASBJ发表《有关我国会计准则开发项目计划:着眼于EU等效评估的趋同工作》。对CESR指出的需要调整的项目,制定了具体计划表。
2007年8月:ASBJ和IASB联合发表了《加速会计准则趋同的协议》(通称,东京协议)。在该协议中就CESR提出对需要调整的26个差异项目,在2008年前解除日本准则和IFRS间的重要差异,余下的差异在2011年6月30日前解除。
2007年10月:东京协议后ASBJ和IASB首次召开联合会议。
会议目的:一是探讨计划于2008年前解除差异的短期项目及其他主要项目(分部报告,无形资产,特殊目的的实体及企业合并等)。二是协议将ASBJ的意见纳入IASB现在的作业计划中。
2007年12月:基于东京协议,为达到国际趋同ASBJ公布了《项目计划表》。同期,CESR发表见解:在没有适当的证据证明不可能实施《项目计划表》的情况下,应该认可日本准则与IFRS等效。
2008年4月:EC公布了有关等效评估的欧洲委员会报告书,表明了日本准则和美国准则相同,达到了等效性标准。
(二)美国
2005年7月CESR的建议书除了日本的会计准则,还论及了美国的会计准则,其等效评估也和日本相似。“整体上来说和IFRS等效”,但是和IFRS间还存在需要调整的19个项目。19个项目中有16个项目和日本的会计准则相同。2007年12月18日CESR的建议书中给予了积极的评估:CESR指出,相信为达到IASB和FASB间会计准则的趋同工作以及将来共同开发会计准则的势态一定能持续到美国会计准则与IFRS达到等效为止,故应评估美国会计准则与IFRS等效。2008年4月CESR对美国会计准则做出与日本相同的等效评估的最终决定。
美国具有世界最大规模的资本市场, FASB开发被誉为世界最高水平、最详细的美国会计准则。早在2000年IASB成立之际,美国就极力援助IASB采用与FASB类似的组织结构。FASB为达到会计准则的趋同积极行动,2002年与IASB确定了共同开发会计准则路线。同时,监督机构也积极推动会计准则的趋同。2005年4月21日,SEC以FASB和IASB发起的会计准则趋同为条件,探讨对在美国上市的外国企业根据IFRS编制的财务报表“可以不需要差异调整表”,并将日程表提交EC③。
因此,CESR对美国与日本不同,并未将焦点集中在2005年7月的CESR建议书中指出的需要调整的差异项目,而是开展了会计准则整体的趋同工作。比如,2006年2月27日为确认上述共同开发会计准则路线,FASB和IASB间交换了会计准则趋同的备忘录。备忘录里,为得到等效评估确认了2008年为止完成的短期趋同项目(比如,减值会计、所得税会计等),还整理了企业合并、绩效报告、金融商品等需要中长期审议的11个项目。11个项目中企业合并项目已经完成了准则的确定,并于2008年公布了其余一些项目的讨论资料。
SEC根据上述日程表,2007年7月2日至9月24日就非美国企业根据IFRS编制的财务报表“可以不需要差异调整表”议题征求意见。同年11月15日决定从2007年的年度报表起,外国企业如果完全采用IASB公布的IFRS编制财务报表,可以不附调整表。该规定从2007年12月28日由SEC正式公布。美国在EC的等效评估前,率先表明接受IFRS。根据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统计,2007年底在该交易所上市的非美国企业是421家。其中,利用IFRS的主要国为EU各国132家、加拿大82家、中国39家、巴西37家、日本19、墨西哥18家、智利17家、印度11家、瑞士10家。
另外,SEC为了解除美国和非美国企业间的不公平,讨论对美国企业也认可采用IFRS。2007年8月7日公布了讨论的方向性,11月13日为止广泛征求意见后,12月13日和17日召开学者意见听取会。会上,单一准则(全世界统一为一个会计准则)得到了不少学者的认可,同时达成以下共识:第一,短期内IFRS和美国会计准则共存是不得已的。第二,应明确规定部分或全部美国企业可选择采用IFRS或美国会计准则的过渡期。另外,也有学者提出由于实务界对IFRS的专业知识还不够充分等,应对IFRS的认可持谨慎态度。
四、结语及今后的课题
根据CESR的建议书,2008年4月日本和美国都得到了与IFRS等效的最终评估。两国会计准则制定主体均属民间组织,都积极参与国际趋同,并都得到市场参与者和企业以及监管部门等的有力支持。但是,两国为得到等效评估的趋同模式却有所不同。
首先日本为达到与IFRS的趋同,围绕CESR指出的26个差异项目,分短期和长期项目全力展开会计准则修订、制定工作。目前日本会计准则的修订过程就象某些学者指出的,是已经决定起飞点和着陆点的“自动飞行”,会计学者就准则制定的理论性探讨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为开始本次自动飞行,有必要从应对EU等效评估的对策开始讨论。
与日本ASBJ相比,美国更加主动出击,FASB在2000年IASB成立时就积极支持组建与FASB类似的组织结构;2002年的企业改革法明确规定要尽可能致力于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并与IASB确立会计准则共同开发路线,积极参与IFRS的开发和制定,以期扩大影响掌握主动:一方面和IASB共同推进短期趋同项目,另一方面着力开发中长期项目。另外,SEC还率先提出外国企业根据IFRS编制的财务报表“可以不需要差异调整表”。
美国和日本以外,从2011年起预计有150个左右国家都将或采用IFRS,或将本国会计准则过渡到基本和IFRS相同的体系。美国FASB的哈氏(Bob Herz)议长也指出与其在美国国内让美国会计准则和IFRS并存,还不如取消国内会计准则的开发,采用IFRS。这个提议是否能实现,现阶段还不透明。2008年5月27日ASBJ在日本东京召开的ASBJ和FASB的会议中,哈氏强调国际趋同的最终目标不是所有的国家都根据自己的喜好取舍IFRS,而是完全接受。在会上,哈氏还指出,如有国家先后宣布“我国除IFRS中这两个准则以外采用IFRS”,那么制定“单一会计准则”的初衷将付诸东流。这些动向都表明世界会计准则正向一个体系趋同,中长期目标是统一世界各国会计准则。
目前,除了日本和美国,加拿大、中国和韩国的等效评估的最终决定都被延期。对这些国家CESR将至2011年为止根据会计准则与IFRS的趋同情况以及会计准则的实施情况做出评估。第一,就会计准则的趋同情况来说,我国被指出与IFRS尚存的极少差异: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已经得到IFRS的认同并随着IFRS的修订,该差异将消除;长期资产减值的转回也得到了IFRS的理解。还有些尽管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同,但不构成差异。据此,我国不必要如同日本那样大量修改、制定会计准则。第二,就会计准则的实施情况来看,目前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出台一系列实施指南,但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时有指出。在这种情况下,细化实施指南以提高准则的实施趋同,特别是对于不构成差异但与IFRS存在不同规定的准则,出台具体实施指南以确保财务报表信息的实质性趋同是我国的当务之急。
另外,会计趋同的最终目标不仅需要高质量的统一会计准则,还需要统一的高质量的财务报告制度。这里面还包括了统一的披露制度和审计准则。同时,协调会计准则和本国国内的法律制度以及审计业务等也是采用IFRS面临的课题。
【参考文献】
[1] 藤井秀树.会基のコンバジェンスとわが国の制度的:EUの同等性を中心として[J].日本:国际会计研究学会年报,2006:15-24.
[2] Committee of European Securities Regulators (CESR)2007,CESR’s Advice on the Equivalence of Chinese, Japanese and US GAAP, Ref.CESR/07-761,CESR.
[3] 川本淳.「企合会の直しにする点の整理にする一考察[J].日本:企业会计,2008(Vol.60No.6),18-24.
[4] 野村嘉浩.2008年6月のEC最定に向けた「会基の同等性をめぐって[J].日本:理情,2008.2.10,No.
1173,32-35.
【关键词】会计准则 国际趋同
会计国际化是一个含义比较宽泛的概念,是一个“比较一协调一趋同一统一”的由弱变强的过程,这一顺序客观地描述了会计国际化的发展过程。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是最近几年才被广泛运用的新名词,是对全球会计国际化更深层次的描述。2001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改组成功后,正式提出“趋同”概念。会计的国际趋同意味着各国向单一的会计标准过渡。
一、部分国家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情况
(一) 美国
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IASC) 改组前和改组后,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霸主地位对美国会计理论与实务发展提出了要求,也提供了环境。美国花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所制定的GAAP,得到了包括IASB在内的多方认可,效仿,借鉴和吸收。2011年,美国证监会就此问题工作人员立场报告,建议采用“趋同认可”的策略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入美国会计准则体系,并征求各方意见。具体而言,在5―7年的过渡期间运用“趋同”策略,处理现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之间的差异,而在过渡期结束后,根据美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希望与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取得一致。
(二) 欧盟( EU)
欧盟是世界上最早积极表态支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的一个政府间的国际组织。2001 年, EU 建议所有已在欧盟国家上市的约7000 家公司( 包括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最迟不超过2005 年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并建议要在2007 年之前将这种要求扩展到所有拟在欧洲上市的公司。此外, 还允许欧盟成员国自主决定是否要求本国的非上市公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或单独的财务报表。欧洲议会投票于2003 年通过上述立法草案,因此该草案现已成为欧洲法律, 要求在各成员国中执行。
(三)澳大利亚对采用IFRS的态度非常积极,明确其国际趋同的长期目标为:通过参与IASB的活动,寻求制定一套单一的国际上可接受的会计准则,该准则既能在澳大利亚国内又能在全球其他地方采用,从而使澳大利亚获益。当澳大利亚认定IFRS内容不适,它将作出主动而准确的取舍决定,采纳自己认定的最佳处理方法,并努力影响IASB采纳此法。
(四)俄罗斯
俄罗斯则是一个权力距离较大的民族,比较崇尚集体精神,倾向保密。俄文化具有双重性,表现为彻底的极端性。从俄罗斯会计准则体系的发展历程与其特点上来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其会计准则并不像原来设想的那样与国际会计准则IAS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完全接轨,在许多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可以说,俄罗斯会计准则中大约只有50%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同。
二、我国现阶段会计国际化进程特点
2006 年财政部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京召开联合新闻会, 正式宣布中国会计准则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这就标志着中国会计与国际会计接轨的开始。我国属于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具有特定的法律基础、经济环境和文化特色,这就决定了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必须创新模式,走立足国情的国际趋同之路。笔者以为,我国现阶段会计国际化进程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以国家利益为导向的国际趋同
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趋同并不是一种盲目的、被动跟从的选择,而是以国家利益为导向的主动选择。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国家可以获得国际会计准则所带来的好处和方便,而对于未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国家而言,由于世界上采纳国际会计准则国家的增多而相应地导致需要“翻译”的会计准则的种类减少,从而降低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交流的成本,可以得到有关的好处和方便。
(二)渐进过程中提速的国际趋同
与分阶段逐步完成趋同的欧美国家不同,我国对于会计国际趋同遵循了渐进过程中的提速趋同策略。渐进地导入国际会计准则,对于国家会计制度体系不可避免地会增加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性和降低财务报表清晰度,周密确定渐进趋同的范围和速度至关重要。
三、我国会计国际化进程的建议与启示
(一)理性认识,正确对待各方差异
各国会计体系存在差异,只不过是国家社会多样性的反映,体现了他们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技、法律、企业环境等方面的差异。而且各国政府从税收的角度出发,不愿协调税收制度,这样,会计准则在国际趋同中的税收差异是无法消除的。IASB以及它所制定的IFRS应是全世界各国平等沟通共谋发展的平台,但是目前各国博弈的结果使其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因此,我国应该积极努力地遵循IFRS,从本国实际情况出发,避免盲从。
(二)积极参与制度博弈 ,争取会计国际化的主动性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对于我国特有的一些经济交易事项,在IFRS中并没有规范,我们就应该积极争取国际会计准则理事对我国处理的认可。另一方面,应呼吁IASB在制定IFRS时能够更多地考虑象我国这样一个处于转型经济时期的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特殊会计问题。在当今国际环境下,我们应该立足于自身的会计环境和国家利益进行博弈选择,主动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积极推进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进程。
(三)明确态度,坚持会计国际化的持续性
目前来看,欧盟一刀切地强制在各成员国实施IFRS,进展并不顺利。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与欧盟等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因此更不能全盘照搬基本上是建立在成熟市场经济基础上的IFRS。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应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深入,不能一蹴而就。这既是我国国情的实际需要,也是会计准则国际趋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中国财政部于2010年4月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再次向国际国内社会表达了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的原则立场和明确态度,同时提出了我国下一步企业会计准则建设的方向。
【参考文献】
[1]季晓东,《经济全球化与会计国际化若干问题初步研究》,《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8
[2]张新民,《中国会计的国际化》,中央财经出版社2007
[3]王军. 审时度势 把握机遇,完善中国会计准则[J]. 会计研究 2005
一、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及等效的意义
(一)有利于中国企业“走出去”。随着经济国际化与全球资本市场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企业已不能够仅仅拘泥于国内市场,国际间的经济交流变得越来越迫切。然而,各国之间用来进行沟通的商业语言一一会计核算的方式方法的不一致,使得我国企业与境外企业进行贸易往来的过程中存在许多不便,会计准则的趋同与等效消除了这种不便,使得企业能够顺畅地与境外经济组织进行商业往来,激发了企业向境外发展的积极性,使它们做到真正的“走出去”。
(二)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由于会计准则的趋同与等效为企业“走出去”扫清了障碍,也帮助企业吸收国际市场的资本,企业将面向更加广‘阔的市场,从而获得更多的盈利机会。企业客户的数量以及质量都会有明显的提升,同时国际资本的流入又能够使企业摆脱原有的生产能力束缚,扩大原有的规模,产生更为明显的规模效应,拥有更强的盈利能力。另外,与国外先进企业的交流合作将会使国内企业接触到最前沿的技术和信息,了解经济发展的态势与动向,把握成长的关键因素,吸取失败的教训,分享成功的经验,更有助于国内企业的发展与壮大。
(三)有助于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可持续发展越来越成为企业关注的焦点,对于短期利润的追求而不顾未来的效益所带来的后果很可能是致命的,这也逐渐被当今的企业所重视。会计准则的趋同与等效使得企业能够与境外的先进企业相互进行商业交流。国外的企业对于可持续发展的认识以及经验都比我们要深刻与丰富,商业互动的过程中我们可以运用标杆管理的思想,在对比的过程中深刻剖析自身的不足,学习外国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做得好的地方。同时,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不断增强自身的实力,吸收新鲜的思想与创意,不断开阔自身的眼界,就能够拥有更强的创新能力。创新,对于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流水不腐,户枢不蠹,面对人类越来越丰富的需求,不断的创新才能使保证企业不会因为某一行业的衰退而陷入一蹶不振的境地,企业永远能够找到盈利点才能够一直保持活力,才能够实现可持续的发展。实体经济的繁荣才是中国经济稳健发展最根本也是最有力的动力。
二、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及等效的问题
(一)趋同不应当等同。尽管企业会计准则的趋同与等效会为中国经济注入活力,但同时也会带来相应的问题。趋同不应当等同,趋同还需要互动。会计准则应当适合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实际的发展状况与性质,否则其对于会计信息的质量保证的效果将会受到损害。我国在趋同的过程中引入了“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资产的实际价值随着时间、经济环境等因素而变动,相比采用历史成本计价的静态性,公允价值坚持了动态的价值反映,这是新准则的一大突破和亮点,境外大多数国家也都使用公允价值计量。但是我国资本市场发育还不够完善,市场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还存在许多的漏洞和不足。比如评估机构的数量和质量还远远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允价值的确定相对来说就变得比较困难,往往要依靠会计职业判断,这就很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公允价值是否公允就非常值得商榷。因此,企业会计准则的趋同与等效还应当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发展既与国际接轨又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特征的会计制度。
(二)企业经营风险加大。由于面向国际市场,各种不可控的因素就随之出现。汇率风险,与国外企业进行商业往来时的各种问题如遭遇进入壁垒等等都会让企业处在一个风险更多也更加复杂的环境中。此时,风险的监控以及相应的预警系统的建设及解决措施的及时提出与有效执行对于企业来说就变得相当重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在于国际接轨的同时保证自身信息以及经营的安全。
关键词:公允价值;国际趋同;企业会计准则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6-0153-01
近年来,iasb和fasb加快了对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趋同的速度,主要表现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和运用范围的规范方面。为此,2006年我国财政部颁布了与国际财务会计准则趋同且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状况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与之前的会计准则相比,这套新准则体系的重大变化之一就是适度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主要体现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债务重组等项目上。在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背景下,本人重新审视和理解了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
一、公允价值的再认识
(一)公允价值的内涵
iasb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而在我国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计量”。
通过对比我们可以理解为:对于某一交易或事项,在活跃市场中,独立参与交易的双方在交换资产或者清偿负债的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自己对于市场信息的掌握情况和各自预期的价格,最终在双方能够接受的范围内达成一致的金额
(二)与历史成本的比较
长期以来,历史成本一直作为主要的会计计量属性,即对资产负债进行初始计量之后,不再根据其市值的变化进行后续计量,这无法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性,造成相关性较弱,进而影响到了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实质上历史成本只是对过去交易或事项的真实反映,缺乏预测性,难以准确及时反映企业现在和未来的价值。相比之下,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
(三)优点与局限性
在资本市场金融衍生品不断创新涌现的背景下,公允价值因其真实反映交易实质的优势,在金融工具的核算和金融市场的监管中占据了重要位置。与历史成本相比,公允价值以市价为基础,能够更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进而为投资者、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企业经营能力、偿债能力及所承担的财务风险,做出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公允价值虽然能够提供相对及时、客观的信息,但它却不能确保信息的可靠性,原因在于公允价值是以市价为基础,而活跃市场情况复杂多变,造成公允价值的取得和确定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也会造成估价成本过高、估价出现偏差,因此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在缺少或者不存在相似交易的情况下,通过估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来确定公允价值,为管理当局和利益集团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创造了条件,这也加大了公允价值的监管难度,降低了可操作性。
二、公允价值与中国会计体系的结合
在会计准则中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是我国06年新颁布的准则的一大亮点,其明确地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并在17个具体准则中适度地运用了这一计量属性,改善了我国会计计量主要局限于历史成本的局面,适应了企业经营环境变化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应充分考虑公允价值应用的三个级次:第一,存在活跃市场的,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公允价值;第二,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或参照实质上相同或相似的其他资产或负债等的市场价格确定公允价值;第三,不存在活跃市场,且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等确定公允价值。由于公允价值有时需要估算,这就对会计人员及相关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而我国的国情比较特殊,存在会计信息质量与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生产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尚不完善、资本市场运营不规范、监管体制不健全、公允价值的运用缺乏实践经验和指导等问题,因此还不具备全面采用公允价值会计的条件。所以在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趋同的过程中,要清醒认识到在我国运用公允价值面临的内外部制约因素。
三、公允价值在我国准则中应用前景和几点思考
我国会计准则已经迈出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步伐,今后还会加深趋同的程度,因此国际准则公允价值计量的变化将不可避免得影响我国准则的发展。我国的客观环境要求,在会计准则趋同过程中不能盲目扩大公允价值计量的应用范围,因此新会计准则在实施过程中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具体问题做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中国应主动参与国际准则的制定,使iasb能够顾及到到中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以提高我国准则趋同的契合度。公允价值更多的反映企业现在和未来的价值,具有较高的相关性,符合决策有用观的要求。但是又具有较高的估计性,对此建议在国际趋同的背景下,财政部门和监管部门制定出公允价值计量的标准,并在实施的过程中,提供更多的操作示例和应用性指南,同时加强对公允价值相关指标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和列示的监管力度,以此来提高公允价值的可靠性。
参考文献:
[关键词] 会计准则 IFRS 国际趋同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各国会计准则作为重要的经济活动规则,必须实现国际趋同,以便会计信息能够成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便于国际经济活动的进行,降低国际经济活动的成本,增加人类社会的财富。因此,进入21世纪后,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和共同行动。
一、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存在的问题
为了适应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大趋势,2006年我国以国际会计准则为蓝本颁布了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正式开始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趋同。但是由于实现趋同的时间较短,经验不足,更重要的是我国的综合国力还不强,导致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存在着滞后性和被动性两个问题。
1.滞后性趋同
目前我国会计准则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趋同的过程中,总是以现行的IFRS为蓝本进行趋同,而没有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最新研究成果的征求意见稿为参照系进行趋同,比如,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就没有考虑IASB的IAS37等征求意见稿的有关新内容。这样,一旦IASB在征求意见期满形成新的国际会计准则之后,由于我国会计准则没有充分考虑国际会计准则的新变化,就会出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重大差异。虽然可以根据改变后的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修改,但总会使我国会计准则滞后于IFRS的发展。
2.被动性趋同
造成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滞后的原因,除了在制定会计准则过程中的同步性不够外,更主要的是在趋同过程中存在被动性趋同的现象,即在趋同过程中,都是我国会计准则单方面地向IFRS靠拢,而不是根据我国的利益需要积极参与IFRS的制定或要求IFRS在某些方面的准则规定向我国会计准则靠拢。在2005年之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委员会等机构都没有来自我国的人士,2005年之后随着刘仲藜、王军和张为国分别成为基金受托人、咨询委员和IASB委员,这种状况得到了改善,但与我国的国际地位相比,我们的人数仍然很少,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力度仍不够,被动趋同国际会计准则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的改观。
二、改善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对策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国际地位的上升,我们应当抓住当前世界经济动荡给我们带来的大好机遇,变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滞后、被动为同步、主动,切实保护我国和我国企业的经济利益,促进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早日形成。
首先,要正确认识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方式。建立一套单一的、公开的、可比的、高质量的国际会计准则,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要求,也是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前提条件。但是这样一套国际会计准则不应当是某些国家或国家集团主宰制定的结果。从公平合理的要求出发,它应当是全世界所有国家和地区平等参与,共同研究协商制定出来的。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国际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各国经济的共同发展,才有利于实现世界和平和人类可持续发展。从我国的国际地位出发,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更应当有作为世界主要经济体的中国的参与。因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方式不应当是我国单方面被动地与国际会计准则靠拢,而应当是积极参与到IASB的工作中去,努力扩大我国的发言权,在参与IASB工作中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组织进行友好合作和积极博弈,努力使国际会计准则尽可能公平合理并充分照顾我国的切身利益。
其次,要在国际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中正确维护我国的利益关系。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国及我国企业的利益,并不是要求国际会计准则一味地照顾我国现行的体制、机制、文化等现状。实事求是地讲,我国现行体制、机制和文化确实有许多不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面。对于这些方面,我们在参与国际会计准则制定的过程中,应当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经济全球化的角度进行认真分析和判断。要通过对国际会计准则规定与我国实际不相适应的原因分析,准确地找出存在的问题加以克服和改进,这样才能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否则就可能阻碍我国经济发展,加大与IASB中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的矛盾。当前,应当通过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全面审视我国现行经济体制、市场体系、企业制度、政府监管、财政与税收政策等,通过对照比较,发现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学习别国的先进理念和实践,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中改进、提高我们自己,促进我国经济更好地发展。
最后,要积极培养能够忠实代表我国利益进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高级人才。实现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离不开相关高级会计人才的支撑。这种会计人才虽然数量上不一定要很多,但质量上必须是高标准的。第一,要有忠于祖国的政治素质,否则,就不能切实维护我国及我国企业的利益。第二,要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包括会计、经济、金融、文化、科技等专业知识,对我国和世界主要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法律情况要比较熟悉,对其中的差异及其产生的原因要有比较深入和准确地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合理地维护我国及我国企业的利益。第三,要有很强的沟通、谈判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地维护我国及我国企业的利益,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实现我国企业与外国企业的双赢或多赢。为此,我国应当有计划地培养此类人才,优化组合我国驻IASB的专家组成员,加强对他们的管理、监督、教育,切实提高他们政治和经济待遇。
参考文献: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这一概念最早出现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它是经济全球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形成,跨国公司得到进一步发展,我国海外市场也得到进一步拓展,这样一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会计学者也随之加深了对这一课题的研究,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经过持续不断的努力,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已初步与国际会计准则协同,为我国更顺利地进入国际市场铺平了道路。虽然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国际趋同道路上取得一定可喜的成绩,但从宏观上看,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持续国际趋同的道路上还面临着重重阻碍,这些障碍都严重影响到我国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开展,那么,究竟是什么影响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进程呢?本文将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详细分析影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主要原因。
1.宏观因素
首先,受我国经济发展水平限制的影响。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受历史环境的影响,我国长期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才逐步建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比于国际众多发达国家来说,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起步较晚,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尚不成熟。而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和实施的基础就是依据发展成熟的市场经济,建立完善的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以及外汇市场,这些都有效保障了国际会计准则得以顺利实施。国际会计准则更符合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特点,而我国作为以国有经济占主导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并没有完全市场化,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还存在较大差距,因而也不能照搬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次,我国法律环境不够完善。会计工作是一项严谨性较高的管理工作,作为一个企业来说,会计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整个企业的健康发展,而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则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经济安全。所以,会计准则作为会计工作开展的理论依据,其制定和实施必须依靠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完善的法律环境。国际会计准则以资产负债表为主,而我国法律则规定公司上市、退市,以及增资配股均以利润表为判定依据,一定程度上忽略了资产负债表的质量,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相违背。除此之外,我国新会计准则实行以后,与之相适应的财税政策和法律制度还没有落实到位。所以,我国尚不具备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充满缺陷的法律环境,是影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重要法律因素。最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国际趋同的过程中过于被动。严格来说,各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不应该是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准则单方面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而应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与世界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之间相互借鉴和相互认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国际趋同过程中就犯了这样的大忌,只是单方面地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而不是根据我国的利益需要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或是要求国际会计准则在某些方面的准则规定向我国会计准则靠拢。再者,我国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的意识不强,力度不够。总得来说,这种被动性和盲目性,不仅影响到我国各大企业的经济利益,更严重阻碍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步伐,影响到我国的国际地位。
2.微观因素
从微观上讲,阻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因素主要从企业自身来分析。第一,公司治理机构存在一定的缺陷。就我国上市公司简单来说,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我国公司股权高度集中,致使上市公司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管,妨碍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董事会人员的组成以执行董事和控股股东代表为主,缺少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的监督,使得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呈现出“弱股东,强管理层”现象,“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过多的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财务、资产上没有实现三分开,控股股东以此控制或操纵上市公司,大量侵占上市公司资源等等。这种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得公司利润操纵行为难以根除,势必会影响到会计系统在整个企业中的运行。所以,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性间接地影响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向同一。第二,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目前,由于我国会计教育存在许多不足,国家和企业对会计人才的培养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我国企业的相关会计人员执业素质不高。我国各大企业的会计人员多数是从高校直接引进的年轻的会计人员。他们虽然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却不擅长灵活运用这些知识;他们习惯于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按部就班,却不擅长运用自己的专业判断。而就国际会计准则的未来发展趋势分析,它要求企业会计人员不仅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而且要求其具备专业的判断能力,革除传统会计准则中的弊端和不足,创新思维,不断完善当前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所以,我国的会计人员的素质水平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加快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有效措施
积极探求影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原因,并努力排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道路上的种种障碍,这对于我国企业更进一步打进国际市场,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具有重大意义。因此,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进程已经迫在眉睫。
1.转变我国对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认识
不可否认,加快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步伐,不管是对于企业自身来说,还是对于整个国家、整个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首先我们应该转变对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认识。一是对于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颁布,不能过于强调国家法律的强制性,使人们只能被动地接受,而是要提高人们对制定会计准则的社会意识,并不断优化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使之不断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二是转变我国对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方式的认识,我们既不能以一种被趋同的身份,一味地依照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更不能要求国际会计准则向我国会计准则靠拢,而是要以一种参与者的身份,与之相互沟通,相互借鉴,依据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与之相适应的会计准则。其次,我们要积极参与到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中去。一套完整的、高质量的、具有参考价值的国际会计准则,需要各国平等参与,而不是由某些国家或国家集团主宰制定。因此,我国应该积极参与制定国际会计准则,广泛借鉴世界各国先进的理念和实践,不断完善我国的会计准则,从而更好地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健发展。
2.加强我国法律环境条件的优化
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我国应该加强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建立,使得新的会计准则与法律法规保持口径一致和相互协调,以保证新旧制实现成功过渡和切换。对不适应新会计准则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会计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只有不断优化我国法律环境条件,为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提供一个具有保障性的法律环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才能更好地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也才能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3.不断完善我国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不合理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使得我国企业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也进一步导致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滞后性,严重影响到我国企业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因此,我国各企业应该不断完善其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股权过度集中的现状,尽可能实现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职权的分离,充分发挥董事会对经理行为的监督约束作用,合理分配公司利润。同时要加强公司财务部门的内部管理,严格划分职权,落实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各个财务人员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作用,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进一步促进会计系统在整个企业中的正常运行。
4.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养
首先,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对我国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严重缺乏熟知国际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的高素质人才。加上我国新制定的会计准则中增加了很多新业务,会计人员还没有及时学习和掌握这些新的知识,对新的会计准则在企业中的运用还不是很适应。因而国家应该加强对会计人员培训,使其加深对新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内容的了解,努力培养出具有崇高职业操守和广阔国际视野的高级会计人才,建立高素质的会计队伍,要努力提升国内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能力和国际化水平,提高其独立、客观、公正执业的自觉性,使其尽快向国际水平靠拢。其次,我国驻TASB的专家组成员,不仅要具备忠于祖国的政治素质,具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水平,更需要具备很强的沟通和谈判能力,这对于维护我国经济利益和国际地位具有重大意义。因此,我们国家要积极培养能够忠实代表我国利益进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高级人才。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