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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天然气管道 工程建设 安全 措施
中图分类号:TU3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0-0102-01
【正文】: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天然气对人民的生活产生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民对天然气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加,为了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需要建设更多的天然气管道工程。然而,对于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仍然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工作至关重要,这关乎国家的公共财产以及人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另外,为了促进天然气更好更快地发展,需要高度重视天然气管道的施工建设,全方位地研究在管道工程建设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一、 然气管道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重要性
对于天然气管道的建设施工,安全问题是我们无比高度关注的问题。在施工期间,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施工成本他们之间有着特别密切的联系,因此,一但施工的安全没有好好的落实,将对工程的整体影响特别大。最关键的是,施工安全和人的生命紧密相连,和施工人员及其家庭、社会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对于天然气工程,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要把做好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放到第一位。只有落实好工程的安全工作,才可以确保工程的施工在一定的时间内按期限交付,确保工程的质量,以及确保工程项目的投资成本。
二、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施工中常见的安全问题
对于管道工程建设,由于建设方、监理方和施工方对施工安全的不够重视,不具备安全监督意识,因此导致施工期间,存在不根据有关的规章制度来对施工安全控制、安全控制措施不完善、安全管理责任模糊不清以及只讲表面文章等等,造成工程建设施工中常常出现安全风险问题,这些安全风险非常容易造成安全事故,进而影响到相关工作人员和施工工程。
三、 天然气工程常见的施工事故
1管沟开挖无防护措施,易发生伤亡事故
当进行埋地天然气管道沟槽开挖时,因为施工部门对安全工作没有高度重视,具有较低的安全意识,在沟槽开挖期间不设置隔离带、防护栏和警示灯等这些类似的保护措施,进而不难造成行人或车辆的跌落事故,对于人工开挖沟槽,不增加支撑防护或边坡,一旦出现塌方的,将对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胁。
2 材料运输过程的交通事故
由于一些天然气工程比较分散,并且单项的工程量较小,所需要用到得施工材料也不多,一些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便使用不合格的运输工具进行施工材料的运输,这样的话,就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3 管理不当造成的触电事故
在天然气管道的施工中,电力供应是重要的辅助条件。但是由于受到四个场地自身条件的限制,一些施工单位经常使用发电机发电的形式,或者是从邻近单位引线,而没有装漏电保护器,更没有采取专业的防范措施,这就为施工人员埋下了安全隐患。
4 清管、吹扫时的事故
在对管道进行清管或者是吹扫时,如果在管道内部留有焊渣、石子等杂物,在压力较高的条件下,从管道的放压口瞬间废除,如果没有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在杂物飞出去的过程中极易对周边人员造成伤害。
5 架空管线施工造成的事故
对于天然气管道敷设,很多时候是需要架空敷设操作,如此便需要较高的专业的施工技术。一旦部分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或者水平很低、技术达不到要求,又由于防护设备简单,将会让作业缺少一定的劳动保护,促使事故发生的频率大大提升。
6 供气状态下管道施工造成的事故
有时,因为工程建设的需求,一些工程将在供气运行的情况下来施工。一旦之前不具有完善的施工方案,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将导致天然气的泄露,出现事故。
四 、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施工中安全问题的有关措施
1 严格控制工程施工各个环节的质量措施
对于现场施工作业,最好控制与识别施工过程,进而实现事故的消除与预防的目的。在安全管理方面,生产过程的控制自始至终为一个特别显著的内容。所以,在实际生产期间,要做好不利于安全的行为以及状态的控制工作,将其列为工程控制管理的重要节点。经由大量的事实不难了解,加大对施工过程的控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小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实现安全控制的目的。
2 促进施工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
对于天然气管道的施工,好好落实好安全工作也是一个特别关键的方面,所以,就需要更好的落实施工安全责任制。另外要通过建立相关的奖惩机制,让全体的员工都参加到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来。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就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落实:
①把管理技术和管理体系有效地结合在一起,让科学的、完善的管理技术为施工管理奠定基础;②好好调节项目的发展过程与安全管理,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项目的任意一个阶段,还要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作出相关的完善;③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将安全理念深入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心中,从而在施工过程中落实。
3 加强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力度,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是一个重要的杜绝安全隐患的方法。对于天然气工程的施工,建设部门的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和施工管理员务必严格排查安全隐患,采取立体的、全面的拉网式排查来杜绝安全隐患。如果发现问题,务必要求施工单位作相关的整改,若因为特殊原因不能整改的,务必出具一份完整的、有效的方案,做好防护措施,进而确保施工的安全。严格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杜绝不同类别的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的安全。
4 采用完整性管理模式
目前,世界各国对天然气的管道施工安全管理,完整性管理模式是最优良最有效的一种管理模式。这里的完整性模式,便为经由收集天然气管道的所有数据,并作出相关分析,再采取对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如此一来,当安全事故出现时,快速的做出反应,另外还能够对尚未出现的安全事故防范于未然。纵观我国的天然气管道工程,完整性管理模式是不可缺少的管理模式,采用这种方式,不但可以保证天然气的安全,还可以降低在施工成本。
和一般的安全管理模式相比,完整性的管理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施工安全,还可以通过预测,对施工期间的不安全事故做相关预防。所以,对于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应该大力推广完整性管理模式的运用,进而进一步提升我国天然气管道施工的安全管理水准,进一步推进我国天然气事业的发展。
5.加强作业风险识别和过程控制措施
尚未施工作业时,从人员、设备、工作环境等方面主动作出对作业风险与岗位危害因素识别,已经被发现的危险源,务必要让现场所有的相关工作人员都知晓,并设置相关警示牌,作业期间,务必要按照作业方案与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主动管理风险,尽最大努力地杜绝不安全、不规范的方式,高度关注作业区域的安全动态,一旦有违章行为应马上制止,如果危险源出现变化当立刻调整控制方案,对于作业中具有出现高度风险或者可能出意外事故隐患的地方,结合实际情况,务必做好详细的事故应急方案。
结语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务必对于天然气管道运输安全隐患高度关注,需尽最大能力地挖掘自身潜力做好管道的检查检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方针,确保施工的正常进行。
参考文献
[1] 柏正帅,赵嵘.浅析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施工安全[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电子版),2013.
[2] 于起伟.天然气管道施工存在的问题研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 , 04:223.
为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促进石油天然气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号)以及《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石油天然气行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通过推行HSE管理体系和实施安全生产审核、评价、许可等工作,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石油天然气行业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点多面广等特点,一旦发生井喷失控等事故,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管理任务艰巨,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我国石油天然气行业已建立了较好的安全管理基础,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由于高含硫天然气、深水和边际油气田的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化,用工结构多元化,以及国际市场的开拓等诸多因素的变化,安全基础管理出现与之不相适应的状况,与国际石油大公司存在一定的差距,安全基础管理亟待加强。主要表现在:安全责任制在基层落实不够到位;“三违”现象仍有发生;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有待加强;安全投入相对不足和安全培训不够到位,不能完全满足石油天然气生产快速发展的需要等。因此,应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抓住关键问题,促进石油天然气企业(以下简称为企业)安全发展。
二、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3.指导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始终把从业人员生命和健康作为企业最宝贵的财富;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坚持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原则,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工作目标:全面实施HSE管理体系,减少一般事故,遏止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在*-年后安全生产管理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
5.主要任务: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强化现场规范操作和技术管理,加强隐患排查与治理,加大安全投入,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加强应急管理,全面实施HSE管理体系。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完善HSE管理体系
6.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各级生产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委员会(领导小组)主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企业各级生产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宜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1%;中央企业所属二级单位和中央企业之外的企业应积极推行安全总监制,安全总监进同级领导班子;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按上述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取得安全资格证,工作岗位保持相对稳定。
7.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重点健全和完善14项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安全例会制度;(4)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设备管理制度;(7)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8)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及工作许可制度;(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1)应急管理制度;(12)事故管理制度;(13)安全奖惩制度;(14)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等。
8.完善HSE管理体系。企业应进一步完善HSE技术标准,加强HSE管理、监督和审核队伍建设,健全HSE信息系统,完善体系运行的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审核工作,切实做到可持续改进。
四、明确安全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9.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以主要负责人为中枢的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岗位和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0.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在组织生产和经营时,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并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生产、安全、设备、计划、财务、人事等部门在招投标、采购、生产组织、安全监督、安全投入、安全培训、人员聘用等方面的安全职责。
12.明确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能制止他人违章行为,主动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主要有:(1)掌握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2)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工作纪律;(3)正确维护和保养岗位安全防护装置及设施,保持其完好、齐全、灵敏、有效,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4)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故障排除方法,按规定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不能消除的应立即向上级如实汇报;(5)有权制止、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权拒绝执行违章作业的指令并可越级汇报;(6)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协同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13.明确承包项目和承包方安全职责。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企业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4.加大考核、奖励与处罚力度。企业应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及考核办法,严格奖惩,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级安全生产奖励资金在年度工资总额中列支。对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安全技术管理
15.加强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要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加强钻井现场(平台)、关键生产装置、要害部位及油气站库等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技术管理,重点突出“三高”(高压、高含硫、高产)气井、“两浅井”(浅井、浅层气)的井控技术管理和防硫化氢技术管理。完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审批制度。严格安全技术资料审查和管理,健全安全技术资料档案。
16.加强井控技术管理。全面落实井控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将井控技术管理贯穿于钻井、地质、测井、录井、试油(气)、修井、采油(气)等作业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配置足够的井控设施、设备和人员防护器材;落实井控设施、设备质量控制程序;完善井控技术管理制度;落实上述作业的施工设计、技术措施的技术论证和审批程序。
17.加强防硫化氢技术管理。全面落实防硫化氢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对重点装置、关键部位设置防硫化氢泄漏安全控制系统;配置足够的防硫化氢中毒的气防设备、设施和人员防护器材,落实防硫化氢设施、设备质量控制程序;完善防硫化氢技术管理制度。
18.“三高”气田技术管理。高含硫气井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套管、井口的腐蚀问题。钻开气层前必须加装剪切闸板防喷器和钻具内防喷工具,井下、井口应安装安全阀,集气管线应安装关断阀。集气管线、站场和净化厂应在现有通用气田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加强井场硫化氢的监测,以及气质组份的动态监测。
19.制定修订安全生产标准。根据生产实际,定期对企业有关安全、钻井、采油采气、储运等专业标准进行清理和制定修订工作,突出含硫油气井钻井、井控、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提高标准的有效性,增强标准的现场适应性。
20.采用成熟、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企业应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力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对重大事故隐患或技术难题进行分析论证。重点推广应用高压高硫化氢油气田综合防治、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长输管道不开挖检验、在役特种设备长周期运行等安全生产工程技术。
21.大力研发和引进安全生产技术。根据生产需要,积极开展安全科技攻关,保证必要的安全科研经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先进安全生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步伐。
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22.严格安全“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编制《安全专篇》,并按照审查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试生产前,应制订并落实试生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3.加强基层岗位风险管理。组织基层从业人员开展岗位作业危害和不安全行为辨识活动,对基层关键岗位人员、工艺、设备变更及时开展风险识别、评价,将危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及控制与日常生产运行和现场活动紧密结合,合理确定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的频次和时机,建立动态、有效的风险识别评估机制。
24.强化生产现场安全检查。根据实际,可按专业设置物探、钻井、井下作业、海上作业、建筑施工、生产装置检维修等安全检查站(所),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综合安全检查,其所属二级生产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基层单位要切实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干部值班制度。
25.加强现场高风险作业管理。对动火、动土、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吊装作业、高空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
26.加强施工作业管理。对油气田重点施工井施工、生产装置检维修及开工、管道施工,严格施工单位准入审查,严把施工资质关、安全业绩关、队伍素质关、施工监督关和现场管理关。打开油气层前、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和开工前、管道打开等关键施工环节,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进行严格的现场监督检查。
27.加强特种设备管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依法进行登记注册,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做好维护、保养、检查和监控。
28.加强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企业对承包单位实行准入制度,进行资质审查;要将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HSE管理体系,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对其安全表现和业绩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现场检查。
29.加强作业现场劳动纪律管理。所有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责任,遵守劳动纪律,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要制定违章处罚规定,加大教育、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
30.加强放射源、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实行许可证制度。加强对放射源使用、储存、运输和废物处置等环节的管理与防护,设置明显的放射性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监测与检查,防止丢失或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购买、运输、使用和清理、销毁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油(气)库和长输管道等场所进行重点整治。
31.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企业应配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防护设备与装置,落实现场防治高低温、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危害的措施,切实改善作业环境;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情况。
七、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32.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企业应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设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分级,并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与事故隐患排查相结合,实现了事前管理和源头控制。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隐患管理台账、档案。
33.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报送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工作,建立重大隐患信息报送制度,按规定向地方政府及集团总公司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危险程度及整改情况,特别是由于外部因素导致的事故隐患,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尽快予以消除。
34.规范隐患治理工作。企业应明确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资金渠道、进度安排和质量要求,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在隐患治理期间,要落实监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5.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并设立专用帐户,专项用于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和隐患治理。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八、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
36.严格劳动定员管理。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定员组织生产,要层层建立劳动定员考核办法。生产设备发生重大改变、生产工艺和技术操作方法发生重大改进,以及发现劳动定员存在较大问题时,劳动定员标准应及时予以修订。严禁违反劳动定员标准组织生产,科学安排作业班次,保障从业人员必要的休息和休假时间。
37.严格从业人员劳动管理。对录用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劳务工),企业应按照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8.强化全员安全技术培训。企业要制定全员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强化操作人员,尤其是班组长、新上岗和转岗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落实井控培训和防硫化氢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以及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39.加强安全培训机构建设。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合理布局,建设专业培训基地,配备能够满足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等硬件设施,加强培训大纲、考核标准、教材和考试题库建设,健全培训档案,提高培训水平。
40.加强先进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增强安全措施的执行力。积极借鉴吸收国际石油大公司的安全文化理念,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创新和发展,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九、加强应急管理,严肃事故调查处理
41.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制定应急预案。企业应成立应急领导机构、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机构。依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各生产单位应分别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各生产单位的应急预案应逐级上报,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报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备案。
42.规范应急演练工作。企业下属单位事故应急演练的频次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其中中央企业所属地区公司和中央企业之外的企业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及时组织对演练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针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43.加强应急资源管理。按照专业救援和职工参与相结合、险时救援和平时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建设专业队伍为骨干、兼职队伍为辅助、职工队伍为基础的企业应急队伍,并与有关专业应急队伍建立合作、联动机制。加强企业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以及通讯与信息系统建设;加大对应急物资的投入,保障防护用品、救援装备、救援器材的物资储备;加快应急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44.严格事故报告制度。企业及下属生产单位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于发生的伤亡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涉险达50人以上以及媒体披露的特大伤害未遂事故,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等要求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严禁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45.认真组织和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企业要树立井喷失控就是责任事故、事故是可防可控的观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分析未遂事故、轻伤事故和重伤事故,查找设备设施、工艺技术、规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预防和控制对策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对于由有关政府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企业应做好配合工作,并全面落实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
十、支持和推进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46.发展中介机构服务。积极引导安全监管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类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培育和发展石油天然气安全基础管理的技术服务体系,促进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47.加强政府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水平,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投产等环节依法强化源头管理,依法加大日常安全监管力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对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48.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强化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监督;做好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油气田周边群众的安全意识;要公开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和事故调查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
(2020年8月16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城镇燃气行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会,主要任务是通过开展城镇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结合城乡燃气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不断加强我县城镇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我县燃气行业安全有序运营。下面,我就如何全面落实城乡燃气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我县城镇燃气行业安全运营,减少和杜绝气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三点意见:
一、 提高认识,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思维
随着我县城镇燃气的推广普及,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安全管理工作与企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关联度愈加紧密,因此,我们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高度,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树立城镇燃气安全运营“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深刻理解把握《城乡燃气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利城管委办﹝2020﹞9号)文件精神,不断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扎实推进城乡燃气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落地。做到 “三个一刻也不能”,即认识一刻也不能忽视,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措施一刻也不能疏漏。
各乡镇、各燃气企业、各液化气经营门点要深刻吸取燃爆事故教训,以案为鉴、对标查本。各成员单位要彻底治理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燃气门点,避免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竭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本次检查治理重点范围及对象:(一)对居民住宅、学校、敬老院、宾馆、饭店、食堂、商店等使用管道燃气的供气用气单位开展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
(二)规范使用瓶装液化气作为主要气源的餐饮、商业场所的用气行为,提升其安全使用燃气意识。
本次对全县城乡燃气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强化防范整改措施。通过加大督查检查、监管执法和执纪问责力度,抓实抓细抓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本次检查对查出问题较多、性质严重的企业,除要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外,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屡教不改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二、强化严管严治,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城镇燃气属于易燃易爆品,做好城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与管理工作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城乡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没有捷径可走,只有落实落细安全监管举措,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失职追责和推动长效机制建立结合起来,彻底排查整治城乡燃气在储存、灌装、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上存在的安全问题。切实提升我县城乡燃气安全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城乡燃气用户安全使用能力和事故防范能力,确保城乡燃气用户安全使用,力争不发生、最大限度减少燃气供应和使用环节的伤亡事故,坚决杜绝餐饮服务、商业企业等公共场所燃气爆燃事故和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内容及标准:
(一) 依法取缔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商业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2)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3)必须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4)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三)城乡居民家庭使用瓶装液化气必须达到以下要求方可使用:
(1) 用气房间要随时保持通风,严禁紧闭门窗。使用然气时要有人看守,不用燃气时关闭室内燃气、灶具阀门。
(2)必须使用合格的金属软管连接燃气器具,软管两端必须连接牢固,防止漏气,软管应经常检查,并定期更换。
(3)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燃气器具。
(4)必须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5)居民应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
(6)打开燃气阀门必须打开全部,防止经常部分打开造成燃气泄露。
(7)严禁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液化气。
(8)若有燃气泄漏请立即打开门、窗,将泄漏气体排出室外,并立即关闭气阀,截断气源,不要使用火(电)源,及时到安全地带拨打抢修热线或服务热线报修。
三、坚持预防为先,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燃气设备安全运行
现在正处于高温季节,高温、大风及强降雨等恶劣天气时常出现,各燃气企业及燃气经营门点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落实好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除严格开展日常设备维保外,还要加强现场管理力度,力争把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零事故运营。同时我局燃气办也会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各燃气企业及经营门点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定会一盯到底,做到闭环管理。各燃气企业对于检查后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举一反三,同时建立健全三个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及责任清单),我们城市管理局有彻底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决心、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的信心以及坚决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燃气门点的恒心,通过以上措施可以避免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竭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我局燃气办会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城镇燃气行业调研检查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研究解决。各乡镇分管安全的领导要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重点问题必须亲自检查、亲自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抓落实。各乡镇也可利用“村村通广播”进行宣传,重点宣传:1、居民用气房间要随时保持通风,严禁紧闭门窗。使用然气时要有人看守,不用燃气时关闭室内燃气、灶具阀门;2、使用不合格的燃气器具的危害;3、必须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4、发生燃气泄漏时的应急处理方法等。
背景资料: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石油天然气需求急剧上升。管道运输作为石油天然气主要输送方式,承担了浙江省60%的石油和99%的天然气的运输,且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省管道建设起步较晚,目前已建石油天然气管道2814公里,预计到2020年将达7100公里,届时平均每平方公里土地上将建有70米管道(不含城市燃气)。
随着管道建设的快速推进,新建和已建管道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管道建设及其安全保护已成为关系到人民正常生产、生活的重大经济、社会和民生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能源安全, 2014年7月31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条例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安全第一的理念贯穿始终,同时突出了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权利人利益的保护。
把好建设“源头关”
近年来,管道安全事故屡屡发生,其中影响较大的有以下两起:2013年11月22日,青岛市黄岛区一处中石化输油管线破裂,原油泄漏,并在8个多小时后发生爆燃,造成62人遇难,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2014年6月30日,大连市金州新区一条中石油输油主管线因第三方施工造成爆裂,原油大面积泄漏,引起至少3处大火,并伴随着爆炸。
这些惨痛的事故引发了国人的强烈关注,在痛心背后,是人们对管道安全的担忧。国务院对青岛11.・22事故的调查报告指出,除现场处置人员违规操作直接导致爆炸发生外,规划建设混乱、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应急处置不力等都是重要原因。也就是说,这起看似偶然的事故其实从规划建设,到日常维护、隐患排查,直至应急处置各个环节都蕴藏着必然。这些管道事故对浙江管道建设和保护发出了警告,促使我们以更为积极、审慎的态度对待管道建设和保护问题,防止此类悲剧发生。本条例在各管道建设和保护各环节充分吸取了相关事故教训。
凡事预则立。在规划环节,条例对管道发展和布局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管道企业管道建设选线方案的编制、审核备案等作了具体规定,最大限度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安全性,避免在规划阶段埋下安全隐患。
而在建设环节,条例始终遵循“绷紧安全之弦,排除安全隐患”的立法思路。据悉,条例对管道建设工程质量、管道安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管道建设使用产品的质量等作了规定,对管道保护专项验收的主体和内容进行了明确,并规定管道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正式交付使用;同时,条例还对特殊情况下管道建设的防护改线及其方案评审论证、管道需要设置警示牌的特殊区域等作了规定,力争在建设阶段保障施工质量,排除安全隐患。
套上监管“紧箍咒”
从各类安全事故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安全监督的漏洞和运行保护的松动往往是“第一事故原因”。对此,条例将管道企业规定为管道保护第一责任人,对其管道保护人员和技术装配配备、岗位安全责任制、经费投入、巡线制度、重点监测区域等作了明确,对其排除或报告外部安全隐患的义务、其与乡镇街道的信息沟通机制作了规定,确保管道企业履行好管道保护的主体责任。同时,对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作了详尽的规定,明确了相关主管部门对危害管道安全或者建设行为负有的查处职责,对外部安全隐患的及时协调排除或报请政府排除的职责,对相关可能危及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的组织协调、批准等职责。
此外,条例对其他主体影响管道安全的行为也作了限制:对其他施工单位进行可能危及管道安全施工的,要求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对危害管道安全或者建设的禁止作了较为详尽的列举。同时,条例鼓励社会主体对危害管道安全或者建设的违法行为举报,并规定相关部门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事故应对方面,条例吸取历次管道事故教训,注重未雨绸缪,在专门设置的“应急预案”一章中,对管道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以及应急救援演练作了强调;同时,对管道事故发生后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采取的封闭、隔离、疏散、撤离和环境治理等措施作出规定,并对单位和个人的报警义务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协助、配合义务作出规定。
确保用地补偿合理到位
管道建设中,埋设管道对土地用途有一定限制和影响,管道埋设后的土地复垦质量也直接关系到土地使用效益。调研中,各地各方面普遍反映,管道建设在用地补偿、土地复垦等方面问题较为突出,如,临时用地合同签订主体、签订内容不规范,用地补偿内容不全面,补偿标准较低,权利人知情权得不到保障,补偿款遭截留或者挪用现象较为突出,管道建设完成后管道企业复垦义务履行不到位、复垦质量不合格等。为切实保护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条例作了一系列规定。
关于临时用地的补偿问题,条例予以了明确,规定临时用地合同应当对临时占用土地补偿,拆除、搬迁建筑物造成损失的补偿,采伐、迁移地上种植物、养殖物造成损失的补偿,改变种植、养殖方式造成损失的补偿以及临时用地期限、土地复垦质量要求等事项作出约定。
在临时用地合同订立过程中,为保障土地权利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对此,条例要求管道企业在签订临时用地合同前,将合同内容向土地使用权人、物的所有权人公示,并将管道埋设对权利行使产生的影响或者限制书面告知权利人。
关键词:天然气; 管道保护; 违章占压; 第三方施工Abstract:The speed of local construction in Zhejiang area, the third party construction of frequent, high degree of mechanization construction, with sudden and uncertainty, difficulty in collecting information, greatly on pipeline security threat; within the scope of protection control construction pipeline construction by conflicts with the pipeline is completed, illegal Zhanya work difficult; pipeline along the high speed local road network, laying, green construction of pipeline coating, cable injury risk. In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natural gas pipeline protection treatment process, from the aspects of information collection, alarm processing for illegal Zhanya, third party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nalysis and discussion.
Keywords: natural gas; pipeline protection; illegal Zhanya third party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TU996.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天然气管网具有管线长、所处环境复杂、输送气体压力大、易燃易爆等特点,一旦发生事故不但可能对影响到下游城市居民、工业用气,更可能对管道周围人员造成生命伤害,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十分可观。随着地方经济的突飞猛进发展,各种涉及管道的工程频发,各种工程的地质勘探、施工都会可能对天然气管道、光缆运行安全造成一定影响。加强对这些可能对管道运行安全产生影响的因素的监管,及时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联系将隐患整改由事后治理改为事前规划,对确保管网的安全运行有极其重大的积极意义。本文将结合浙江省特点对当前形势下的管道保护问题进行分析。
1目前管道保护处理中的问题
1.1 信息收集困难,危机管道安全的活动难以全部及时发现
信息收集是管道保护工作的基础,目前国内管道附近第三方活动的信息收集主要有两种:主动收集和被动收集。主动收集指管道公司巡线人员对管道沿线进行巡视,收集管道沿线可能对管道及其附属设施造成破坏的第三方活动;被动收集主要是依靠在管道上方后管道附近设置警示标志,将管道公司的联系方式、禁止作业内容喷涂在这些标志上,第三活动者发现这些标志后,及时与管道公司联系。这两种方式也是国内各大管道企业主要采用的信息收集方法。
第一种方法主动性较强,但受工作时间及巡线段长度所致,在每个巡线周期内会产生时间黑段,而浙江地区机械化较高的地质勘探、钻孔、机械挖掘等活动往往在2小时左右即可施工完成,易发生管道事故;第二种方式首先需要管道企业投入大笔的管道标识桩牌的安装、维护费用,其次对第三方作业者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有一定要求,目前国内的第三方业者,特别是小型施工业者,管道保护意识淡薄,多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理,避开管道公司巡线工巡线时间段施工的现象多发。
表1 浙江天然气2011-2012年管道报警统计
1.2 管道报警处理制约较多,不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管道保护工作受外部因素制约较大,管道公司又不具有执法能力,必须依靠管道途径地政府,而地方政府往往考虑地方利益,特别是目前管道借地通行的方式,对管道保护工作开展更为不利。
1.2.1 土地所有权矛盾。管道必须依附于土地,管道设施的存在必然会影响到对土地的利用。从管道运营与土地利用的关系来看,一是发生在管道建设过程中,管道建设需要利用土地,目前主要为“借地”方式;二是设施建成后运营期间需长期依附于土地,但管道保护工作对土地的使用做了约束。管道运营企业为了确保管道安全,会要求土地所有者严格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使用土地,不得在管道保护范围内建房、种植深根植物等,但没有土地所有权;另一方面土地所有人需对土地进行最大利益化利用,要求改造土地。形成了管道保护和土地利用的矛盾。
1.2.2 乡镇级基层保护机制不健全。管道保护的两个重点工作,违章占压处理和第三方施工管理。违章占压处理的黄金时间是在发现初期,在管道企业无法有效制止的情况下,乡镇级政府能否有效协调是违章是否形成的关键,因《保护法》未明确乡镇级管理部门,管道企业请求协调处理时,推脱情况较为多见。第三方施工方面,较大型的第三方施工一般有正规施工单位,基本能按管道单位要求落实保护措施。但村级施工,往往由于业主、施工单位安全意识都不强,不愿意或无能力制定保护措施。且施工具有临时性、突发性等特点,易发生不安全事件,乡镇级政府的组织协调能力在此时就尤为重要。
1.3宣传难度较大,效果不明显。
目前宣传形式主要有政府组织的广场宣传和管道公司现场发放宣传品两种,都存在明显的不足,广场宣传面对对象为市民,而管道途经地区主要为乡镇、村,宣传对象错位现象严重;管道公司现场发放宣传品仅针对已发生的事件业主,难以覆盖管道全线。
2对目前形势下管道安全保护问题的思考和探讨
针对管道安全保护中出现的新老问题,浙江浙能天气气运行公司(下简称天然气公司)进行了广泛的思考和深入的思考,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办法,在处理管道安全保护的问题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面就管道安全保护问题的具体办法与广大专家、读者共同探讨:
2.1加强技术支持,对已有的违章占压进行科学评估、分级处理。
《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 对于维护输气管道的安全运行, 积极推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的进程, 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了《保护法》操作细则不足的现实。为此,浙江天然气委托第三方,对近年出现的违章占压进行了评估,按风险等级分为高中低三类,制定不同的处理措施,保障管道安全的同时也降低了与周围群众的冲突风险几率。
2.2提高安全意识,转换思想观念,变事后治理为事前控制。
以往违章占压处理表明,在违章占压出现初期治理的难度要远远小于占压形成后的治理难度。而通过加强与管道所经地政府规划、发改委等部门加强联系,对地方经济规划、河流道路治理改造、民房建设互相通报协商,地方经济建设施工尽可能规避对管道可能形成安全隐患的地段,大幅度降低安全隐患形成几率。
2.3开展专业工程安全咨询,制定、落实保护措施
对于已经确定不能避免的与管道有交叉的后建工程施工,对安全可控的施工,由第三方施工单位提供方案,管道公司批准后实施。安全风险较大和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的第三方施工,就施工可能对天然气管道造成的影响做工程安全咨询,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排查,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管道公司派员监督指导,确保安全措施逐条落实。
2.4组建一支专业素质的巡线队伍、加强标识的管理
建立一支专业素质的巡线队伍是发现、制止违章占压的先决条件。成立专业的巡线队伍,对管线进行巡查,并对重点管段加强监护,确保在事故隐患、违章占压初期形成初期发现并及时处理。加强巡线管理后,浙江天然气管道光缆中断数从2009年的20余起降低至2013年上半年2次。同时,应用管道安全巡检跟随技术, 最大限度保障管道的巡查到位。
管线沿线“三桩”可以指示管线位置、走向、里程等因素,是巡线工作的指路灯,也是第三方作业者发现管道的主要手段。
2.5明确政府主管部门,建立乡镇级保护基层组织
由于企业没有执法权,在处理管道占压时只能采取劝阻、发文、宣传等手段,对涉管道违法行为无法采取直接、有效的强制手段,有时不能及时、有效地制止不安全行为。《保护法》赋予了县级以上主管管道安全的政府部门该项职责,但未明确由何部门承担。乡镇级管道保护组织建设更加滞后,推诿现象时有发生。明确县级主管部门、建立乡镇级基层组织,可以形成立体、快速反应的管道保护机制,最大限度的减少管道事故的发生。
3 对管道保护的一些建议
3.1 加大力量配置,做好信息收集工作。鉴于目前第三方活动业主的管道保护意识和尚未形成的管道安全保护社会氛围,管道安全信息收集应以管道企业为主,加大巡线人员和设备力量投入,缩小巡线员单元巡线公里数,增加巡线频次,减少漏巡。
3.2 取得管道通过合法手续,违章处理有理有据,灵活处理管道违章。各地根据各地实际,在保障管道日常、维护安全的前提下,出台保护实施细则,制定不同的处理措施,达到管道安全和周边群众利益双赢。
3.3 尽快建立乡镇级管道保护平台。乡镇级政府具有到达现场时间短、相关部门工作关联多、地方权威性强等特点,能够在管道隐患出现初期解决大部分的管道安全问题。
3.4 开展多种形式的管道保护宣传,提高管道沿线政府和群众的管道保护意识,形成浓厚的管道保护社会氛围。可借助电视广告、小区短信、村民大会、第三方现场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天然气能源的情节性和高效性以及管道事故的严重性,形成全面宣传无死角、人人知管护管的社会氛围。
四 参考文献
[1] 王利明:物权法论[M],北京;北京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481
[2] 王世声,王振明.关于石油天然气保护法的几个问题.国际石油经济,2007.6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为确保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目标管理,确定了专门的联络员,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总结、汇报等材料,并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做到了工作到位、目标到位、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有效保证了我局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按照区目督办、区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和相关部署,我局切实结合工作职能,对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推进措施,确立了以污水截流整治工程、雨污水排放整治工程、管网及河渠清淤工程、市政施工工地及管网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程、燃煤整治工程为重点的“六大工程”,确保我局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污水截流整治工程
按照我区排水总体规划,加大全区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完成了七里桥处、杨柳河上电站处、德通桥处和凤溪河延线污水截流整治工程,将污水排入新建的黄金路南延线等污水管网内,确保了全区污水收集率达到95%以上。
(二)规范雨污水排放,市污水处理厂cod含量
对进入污水处理厂的万春镇、老城区、光华片区等污水管网进行了拉网式逐一排查和污水管网cod值监测分析工作,共排查出地下水渗到污水管网、工地降水直排污水管网等导致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量过大、cod值偏低的问题,我局及时采取维护、改造污水管网及加强工地降水管理等措施整改,污水处理厂处理量由原来的每天5万吨降为3万吨,cod值明显提高,污水管网排查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1、大道与大道交汇处直径300毫米的供水管网破裂漏水,每天有1万余吨的自来水流入污水管网,我局已及时修复破裂的供水管网2米,恢复路面12平方米,投入资金2万元,解决了该处供水管网漏水流入污水管网的问题。
2、对道交汇处1个污水井盖低于路面的现象进行了整改,解决了该处明沟河水每天近1万吨渗入污水管网的问题。
3、我局已与区交通局衔接,由原施工单位负责实施1.5公里长的污水管网改造工程,解决地下水渗到物流大道污水管网的问题。
4、会同区环保局对长安路108号工地、工地、城勘院门口3处工地、处工地、园门口1处工地、1处工地、公园大道1处工地、公园壹号工地等降水直接排入污水管网现象进行了整改。
(三)管网及河渠清淤
对城区排水管网299公里、检查井7664座、雨水口8487个和河道5公里以及城区内其它板涵、沟渠、排污沟进行了雨污清掏,市今年安全渡汛,投资50万元。
(四)市政施工工地及管网建设
1、市政设施改造工程,全长591米、宽25米,包括道路建设、雨污水管网敷设、路灯安装等,投资652万元。现正进行黄金路南延线段路基施工,计划年月底全面完成。
2、和平路、南林路总长500市政设施改造工程,包括雨污水管网、道路、人行道等配套设施建设,投资394万元。已完成和平路、雨污水管铺设,正在实施道路路面沥青摊铺,计划年月底全面完成。
(五)扬尘治理工作
10月22日,市政施工企业传达了《关于启动全区大气环境整治ⅱ级应急预案的紧急通知》精神,市政建筑工地、维修维护工地进行了监督检查,规范人行道开挖10件,市政建筑工地派驻专人实施监控,对存在扬尘污染和污染隐患的工地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施工企业都按要求制定了《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每天严格按照该方案进行施工:对施工工地进行全封闭施工;在施工现场设置施工公告、交通导向标识等;对工程出入车辆进行清洗;对工程开挖采用湿法作业;对工程场地进行洒水,在工程场地出入口加设湿草垫;对裸土进行覆盖;对车辆运载的材料、渣土进行覆盖,禁止车辆超载、沿街洒漏。市政施工工地都严格按照扬尘整治工作要求进行文明施工,月底前标准化示范工地个数已达到工地总数的50%以上,避免了扬尘现象,市环境干净清洁,有效提升了城区空气质量。
(2019年3月)
一、季度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公司始终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坚持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明确目标任务,狠抓责任落实,以春运安全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关键,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全力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谋好局、开好篇奠定坚实基础。一季度,公司安全生产持续保持平稳态势。
(一)控制指标
一季度,公司辖区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包括同责以上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职业卫生健康事件。
(二)事故情况
1-3月,公司辖内共发生各类事故7起,其中交通事故4起,摔伤事故2起,烫伤事故1起。事故造成xx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0万余元。3月份,发生2起事故。
(1)保洁员烫伤事故
2019年3月24日18时08分左右,xx服务区开水间,保洁卢xx(女、58岁)在擦拭开水器顶盖时,因用力不当使开水器倾斜,开水溢流,造成卢xx左腿部轻度烫伤。
(2)员工摔伤
2019年3月26日12时40分左右,xx服务区北区二楼宿舍区淋浴房,xx店长唐xx(女,55岁),用脸盆接取热水出来时,不慎台阶踩空摔倒,造成头部枕骨右侧骨折。
从一季度事故情况来看,交通事故是xx事故的重要部分,占事故总数的50%以上。从事故后果看,交通事故造成的事故后果较为严重,非死即伤。与此同时,xx区内台阶引起的摔伤事故时有发生,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一)总体情况
1-3月,公司上下共排查出各类隐患863项,已整改816项,整改率为94.55%。公司层级排查出安全隐患163项,下发整改通知单12份。从隐患的分类看,问题和隐患主要集中消防设施、电气设备、危化品、厨房用油用气、施工安全管理等方面。
(二)3月份重大(风险)隐患情况
当前,xx区还存在一些重大风险和隐患,需要公司和相关业务部门引起重视,及早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风险隐患发展成为事故,从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1)xx区危化品车辆夜间停车问题。自2019年1月25日,江x省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施“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在高速公路通行”以来,xx区东区危化品车辆夜间停驻数量明显增多,远远超过了危化品专用停车位数量,导致危化品车辆挤占货车、大客车等车位,造成危化品车和其他车辆交叉混停,且影响应急疏散通道,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会形起连环效应,十分危险。
目前,在做好危化品车辆现场引导、登记、巡检、劝离等工作基础上,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和xx交警、路政单位做好发放《关于规范危化品运输车停放的公告》等宣传资料、参加联合整治行动,按要求向xx中心报告相关情况等。
(2)施工现场安全监管薄弱。检查发现,xx卫生间改造项目施工单位存在无安全制度、无操作规程、无安全技术交底,以及三级安全教育作假、危险性作业未批先施工等问题。xxx区污水处理项目存在施工现场围挡不封闭、深基坑安全防护不到位等问题。
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和安全专项方案审批把关不严,方案中内容不齐、措施不当;总监一直未到施工现场监理,总监审批都是由专监代签。
(3)液化气瓶使用安全问题依然突出。个别xx经营场所存在违禁使用液化气瓶;气瓶库房存在通风不良,日常防泄漏检查记录不规范,压力表、泄漏报警器等安全仪器仪表未按规定校验检测等问题。目前,还有17对xx区存在使用液化石油气情况,其中xx区采用管道天然气,其他服务区都采用气瓶供气。
(三)1-2月份重大风险(隐患)整治情况
(1)加油站输油管线局部渗漏。加强实时观测,计划在双层罐改造期间,对原有管线注水,测爆后进行管沟开挖,挖除原有渗漏管线,并更换双层管。整改期限为2019年5月31日,现因招标审批原因,整改期限调整为2019年9月30日。
(2)xxx区加油站罐区沉降积水。加强实时观测,计划在双层罐改造期间,从源头设计、施工方案制定、后续施工,确保抬高油罐埋设深度。整改期限为2019年9月30日。
(3)xxx快餐店使用醇基燃料。整改期限为2019年3月30日。截止目前,相关醇基燃料等物料和设备已清场,改用柴油灶。
(4)xxx区加xx站罐车卸气作业安全隐患。整改期限为2019年5月30日。目前,xx公司已与高速交警、路政及管理处进行了沟通协调,3月26日,已制定了隐患整改方案,计划本周三进行方案评审,会后将按计划整改。
(5)光伏停车棚被大货车剐蹭问题。整改期限为2019年4月30日。目前,已对撞坏设施进行了修复,计划4月20日前完成车道渠化、安全警示、隔离、防撞等整改项目。
(6)收费站顶棚媒体广告牌问题。整改期间为2019年9月30日。目前,东阳站已经检测,并已出加固方案,加固施工单位正在招标审批中;金华站本周三开始检测;蔡宅站计划拆除。
(7)xxx区室外交通图立柱腐蚀严重,有倒塌危险。整改期限为2019年2月28日。目前已完成整改。
一、工作目标
全系统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和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搞好自查、排查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和本质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最大限度的消除一切事故隐患和苗头,最大限度的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督查主要内容
(一)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落实情况;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交通工具等安全生产装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安全文化建设情况;行业管理中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年审、年检、培训、考试、发证和质量信誉考核情况;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
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承运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剧毒溶剂和强腐蚀性化学品等重点品种的运输企业和单位)。
一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装备配备及使用、奖惩兑现情况;取得合法证照情况;公司化改造和公车公营情况;质量信誉考核情况等。
二是驾驶员管理情况。驾驶员聘用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驾驶员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对驾驶员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行为的处理情况;对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的管理情况;对长途客运、危险品运输驾驶员的重点监管和按规定在途中休息情况;对近三年来发生的责任事故(一次死亡一人以上),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等。
三是运输车辆管理情况。车辆技术等级情况;安全检验和例行保养制度落实情况;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安装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情况,对其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安装的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载现象;车辆年审情况。
(三)水路运输安全生产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装备配备及使用、奖惩兑现情况;取得合法证照情况;企业年度核查情况等。
二是船员管理情况。按最低标准配备船员情况;聘用船员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船员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等。
三是内陆水域安全管理情况。旅游船、渡口、渡船的管理情况;黄河浮桥的日常管理情况;客运车辆单车、单向行驶黄河浮桥规定落实情况。
(四)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生产
一是在建的公路水运工程:基本建设程序、项目管理、工程实体质量、工程原材料、施工工艺,易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在建的国省干线公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检验检测、安全评价等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从业单位执行法规、标准、管理制度等情况。
二是已投入使用的桥梁:明确桥梁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情况;对桥梁定期进行技术检测,并建立完整的管理档案资料情况;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并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桥梁养护维修情况;对行驶桥梁的双超车辆、超过桥梁设计承载能力的车辆实施超限超载监控和治理情况;对已确认的危桥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建立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情况。
三是对已确认的危险路段整改情况。
四是安保工程建设情况。
五是易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在用的国省干线公路隐患整改情况。
(五)安全工作规范化建设“回头看”
一是行业规范化建设标准执行情况。
二是企业规范化建设标准执行情况。
三、督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和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采取企业自查、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及系统各管理机构按照职责组织检查、市局不定期组织抽查的方式进行。企业自查每旬不得少于1次,各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及系统管理机构每月督查不得少于1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交通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和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全系统各级各单位要把督查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确实抓紧抓好。要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和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级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和规范化“回头看”活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和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管理机构隐患排查治理督查责任,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和“回头看”活动顺利开展。各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在建及在用农村公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身带队,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管理人员深入安全生产第一线,督促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规范化建设“回头看”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掌握情况,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督查不认真导致疏漏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的,将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并严肃处理有关人员的责任。
自5月12日国务院决定在全国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电〔*〕16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发现和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
一个多月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截止6月30日,全国已有45.4万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共查出各类事故隐患72万余条,已整改60.4万条,整改率为83.6%;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94万条,已整改1.19万条,整改率为61.2%。共掌握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生产经营单位29392个,已取缔16574个,正在打击5763个。从前一阶段专项行动工作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十分重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时转发了《国办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4个《指导意见》,通过多种形式研究和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北京市、黑龙江省、山东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针对专项行动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市(区)、县(市)和相关部门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上海市召开了安全监管、公安、旅游、质检等19个部门参加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建设部、民航总局、电监会等部门也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周密的安排和部署。神华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宝钢集团公司等中央企业也都做了专门部署,并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小组。
(二)加大宣传力度,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查找整改隐患的舆论氛围。河南省政府有关领导在《河南日报》上发表了署名文章,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山东、河北、内蒙古等地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为“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具体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向基层政府和企业进行了宣传。北京市、天津市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文件汇编成册,发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和重要意义。公安部、交通部教育部等部门也结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宣传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的知识。国家电网公司结合专项行动在全系统开展了“安全生产百问百答活动”。
(三)明确职责,合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安全监管监察、公安、交通、建设、铁路、民航、电力、煤炭、国土资源、国防科工、农业、教育、质检等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山东省、重庆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监督、多方参与联动”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隐患排查中的职责。上海市、天津市、湖南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明确地方政府负总责、各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部门之间建立联动机制。同时,依靠各街镇、工业区、居委会的力量,全面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四)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针对实际情况,确定了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福建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将河道采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路面设施及路面监控等隐患的排查治理纳入到了专项行动之中。北京市将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和人员密集场所作为重点行业,将矿山企业集中的房山区、门头沟区作为重点地区,将即将搬迁的首钢等企业作为重点企业,将第一季度排查出的286项隐患作为重点隐患。公安部将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作为重点,开展了10个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交通部部署开展了以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铁道部围绕第六次大提速,深化了沿线和道口专项整治,加强了提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民航总局抓住事故征兆,开展机坪运行秩序专项整治和对航空公司、机场空管单位的安全审计。水利部开展了打击非法违法违规采砂专项行动。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与电网迎峰度夏相结合。
(五)强化监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加强了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检查和指导。上海市闵行区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发出法律文书,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辽宁省共邀请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和专业人员1365人,深入企业排查治理隐患。甘肃省组织专家对兰州石油化工公司等14家非煤矿山、化工、机械、电力等行业的重点企业进行了以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等方面为主的专项检查,共查出问题和事故隐患940条。中国核工业集团由集团公司领导带队分5个组对10家重点单位开展检查。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成立了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由集团公司领导和安全生产专家组成,选择重点单位进行检查。
二、存在问题
从总体情况看,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展是顺利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少数地区和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视不够,进度较慢。有的地方和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没有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仅把文件进行了转发,没有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有的地方和单位至今没有将任务落实到基层,还存有许多死角。
(二)一些地方“打非”工作不力,瞒报事故时有发生。有的地区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工作不力,专项行动进度较慢,非法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引发的事故接连发生。有的地区接连发生事故瞒报、矿主逃匿等问题,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三)一些地方和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近期事故依然多发。有的地区没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不深入,造成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如有的地区接连发生校车相撞事故,造成多名学生和儿童死伤,有的地区一周内发生5起较大交通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
(四)有的地方和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信息报送不及时。32个统计单位中,北京、河北等26个省(区、市)和*生产建设兵团都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要求,报送了报表和文字说明,有5个省(区)仅报送了报表,没有按时报送文字说明。确定参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60家中央企业中,部分企业仅报送了报表,没有送文字说明,有4户中央企业既没有报送报表,也没有报送文字说明。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按照专项行动总体部署,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继续积极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对少数思想认识不到位、隐患严重、事故多发、专项行动进展迟缓的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检查监督指导,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各个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可能酿成事故的重大隐患。
(二)认真组织引导地方政府开展自查工作。各地安委会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要从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落实治本之策,推进煤矿“两个攻坚战”等方面,检查下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否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是否将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到了实处。
(三)加强调研和督促检查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尤其要加大对事故多发、隐患严重、专项行动进展缓慢的地区和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出的整改文书和指令,要跟踪督办。
(四)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办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积极支持和配合他们搞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在行动中搞好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