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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异同
中图分类号:[F235.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1
1.二者制定的目的都是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二者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都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3.二者都是以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为前提,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按照借贷记账法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4.二者都要遵循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和及时性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不同
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三条、第四条规定, 符合该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该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该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该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该准则;执行该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计量属性不同
1.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2.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3.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4.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5.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时,应当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即按照实际发生时的金额确认会计要素。
《企业会计准则》更注重谨慎性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并未强调谨慎性问题。因此,采用《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企业应当根据其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而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企业在资产损失发生时才确认其损失。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是从保护投资者利益出发,对报表编制主体即经营者会计行为的规范,其目的是约束报表编制主体向报表使用者说实话,使报表使用者根据财务报告的分析作出正确的经济决策;《企业所得税法》是从国家利益出发,是对纳税主体涉税行为的规范,其目的是保证国家税源安全、完整、及时。
由于会计与税法的基本出发点不同,由此决定了对具体经济事项的确认与计量不同,由此可能存在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企业,只对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准备或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问题,与税法规定基本一致,差异较小。因此,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企业,没有暂时性差异,不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只会对出现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进行纳税调整即可。而采用《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企业,根据规定可能选用历史成本外的其它会计计量属性,会计与税法的差异较大。因此,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暂时性差异进行调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要求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十九条规定,小企业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报表附注。
我国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小企业的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相对较低,不能较好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小企业的经济业务比较简单,根据重要性原则,小企业可以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既考虑了小企业的具体困难,又考虑了会计政策执行的有效性,是科学发展观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支持小企业发展的重大举措。
参考文献: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核算 比较
一、“固定资产”科目会计核算的比较
(一)自营建造固定资产停止资本化的时点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自营建造固定资产停止资本化的时点与固定资产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有关。只要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管是否办理竣工决算,发生的费用均应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费用只能费用化,即记入“财务费用”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自营建造固定资产资本化的时点与固定资产是否办理竣工结算有关,即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只要没办理竣工结算其发生的费用仍然资本化,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只有办理峻工结算手续后发生的费用方可费用化,记入“财务费用”科目。
(二)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分别规定了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是全部专门借款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取得投资收益后的金额,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形成固定资产成本;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要与资产支出挂钩,用于固定资产购建活动的利息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形成固定资产成本。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为购建固定资产发生借款利息,不论是专门借款还是一般借款,只要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在借款费用发生至固定资产办理竣工结算期间,均按借款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全部资本化,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形成固定资产成本,并且该利息资本化金额与固定资产支出多少无关。
例:冰城啤酒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3月1日为建造一生产车间,取得利率9%、期限三年的专门借款500万元,并于当日购入建筑材料一批价款400万元,建造活动也于当日开始。2012年6月1日又从银行取得一般借款600万元,期限5年利率10%,其款项也用于车间工程建设。2012年7月1日支付工程款400万元(其中100万元为专门借款),2012年8月1日支付工程款300元。2012年暂时未动用的专门借款暂时投资取得投资收益0.5万元。假定该车间的建造活动于2013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3年7月31日办理峻工结算手续。则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如下: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其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及账务处理。
2012年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2012年专门借款利息费用-专门借款尚未动用部分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500×9%×10/12-0.5=37(万元)
2012年一般借款利息金额=600×10%×7/12=35(万元)
2012年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300×6/12+300×5/12)×10%=27.5(万元)
2013年借款利息资本化的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645 000
应收利息 5 000
财务费用 75 000
贷:应付利息 725 000
2013年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2013年6月30日。
2013年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500×9%×6/12=22.5(万元)
2013年一般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600×10%×6/12=30(万元)
2013年借款利息资本化的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525 000
贷:应付利息 525 000
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其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及账务处理。
2012年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500×9%×10/12=37.5(万元)
2012年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600×10%×7/12=35(万元)
2012年借款利息资本化的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725 000
贷:应付利息 725 000
同时,
借:应收利息 5 000
贷:财务费用 5 000
2013年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为办理峻工结算手续的2014年7月31日。
2013年专门借款的利息资体化金额=500×9%×7/12=26.25(万元)
2013年一般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600×10%×7/12=35(万元)
2013年借款利息资本化的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612 500
贷:应付利息 612 500
(三)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低者与初始直接费用的和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支付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较简单,无未确认融资费用。按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总和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固定资产修理的会计处理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修理支出,除销售部门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借记“销售费用”科目外,其余一律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修理支出数额较小的,按其受益对象,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对于修理费用数额较大的,先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然后分摊计入各受益对象,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五)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固定资产的盘盈,按重大会计差错处理。首先按重置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其次按所得税率计算应缴纳的所得税,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最后根据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市价或同类、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该项固定资产按新旧程度估计后的余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六)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固定资产的减值采用的是备抵法,即按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数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固定资产的减值采用的是直接转销法,即对于持有期间发生的减值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直至资产处置时一并考虑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二、“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会计核算的比较
(一)初始计量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将长期股权投资分为合并(同一控制下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合并以外其他方式(支付现金、发行权益证券、投资者投入)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因长期股权投资形成的方式不同其初始计量不同。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的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银行存款”、“存货”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科目,或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投资,按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或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或发行权益性证券的账面价值及合并发生的相关的费用,贷记“有关资产”或“有关负债”或“股本”等科目,其差额借记“有关损益类”科目或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如购买方付出的是无形资产,则其差额可能是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合并以外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手续费,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其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合并以外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其账面价值贷记“股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等科目,或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因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方式单一,其初始计量比较简单。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业务处理同《企业会计准则》合并以外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二)后续计量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比例及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影响,其后续计量分别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长期股权投资一律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会计处理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不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应当于减值损失发生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四)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会计处理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即按收取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长期股权投资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或其他权益变动”科目,按应收未收的股利贷记“应收股利”科目。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还要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一并转出,即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因只采用成本法核算,其处置的核算也比较简单,按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无形资产”科目会计核算的比较
(一)使用寿命无法估计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使用寿命无法估计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但在会计期末必须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测试结果表明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期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使用寿命无法估计的无形资产,按照不低于10年的期限进行摊销。
(二)无形资产减值会计处理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发生减值时要计提减值准备,按其减值数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平时不考虑无形资产的减值问题,在处置时按其差额直接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J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2.
2.小企业会计准则编审委员会.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2.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 亮点 会计人员 执行对策
2011年10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2011)17号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相关小企业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财政部在2004年的《小企业会制度》财会(2004)2号也会随之而废止。《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从某种程度上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体系的更加完善,对于小企业而言,更加具有针对性。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利于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加强小企业税收管理,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有利于加强小企业贷款管理,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
一、《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亮点
1.账务处理简便、务实。根据我国小企业的特点,《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小企业交易或事项的账务处理力求简便、务实。例如:在会计计量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等会计计量属性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仅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
2.加强了小企业的内部管理活动。我国大多数小企业在管理过程中都存在内部控制的问题,会计机构不够健全,会计核算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有些企业会计部门形同虚设,不能真实客观的反应出企业的真实运营状况,不能为企业的经营者提供相关的决策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建起了小企业账务处理的整个规范体系,来指导小企业进行会计的确认、计量与报告行为,促进其完善相关的建账建制过程,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小企业会计准则》为小企业的内部,建立起清晰的会计业务流程,将预算落实到位,实施有效的财产保护控制,展开及时有效的经济分析活动。《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推动小企业会计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小企业会计准则》通过促进企业财务报告及相关的信息的真实完整性,提高经营效率和成效。
3.与我国税法保持协调。税务部门是小企业最主要的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税务部门主要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作出税收决策,包括是否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何种税收征管方式、应征税额等,他们更多希望减少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为满足这些税收征管信息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大大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差异。
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需要小企业进行纳税调整的交易或事项较少,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增加纳税调整的说明,披露“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项目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
4.降低企业的贷款风险。我国很多小企业的所有者又同时是经营者,他们对于小企业财务、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都非常清楚,所以,小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应该更为强调外部使用者的真实需求,主要应该包括银行的信息需求,由于银行主要根据小企业的会计信息做出相关的信贷决策、信贷额度、信贷条件等。只有当小企业能够提供高质量的财务报告与会计信息的时候,银行的决策才会更加符合小企业的相关利益。《小企业会计准则》为银行信贷决策提供了非常有效的制度性基础,对于打破信贷博弈迷雾,降低和防范小企业的贷款风险都非常有利。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对策
财政部提出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要求所属各部门应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更好的为我国小企业健康发展服务。《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对策有以下几点:
1.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实施环境。我国小企业较多,我们可以通过宣传培训对《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学习。
在对外宣传上,可以利用新闻媒体,来介绍《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以及相关的配套性措施。比如:每年会计人员要进行24小时的继续教育,财政部门可以通过这次培训,对小企业的会计人员进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讲解,让他们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要切实加强宣传培训,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推行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营造出一种崇尚诚实守信、规范会计核算,强化内部管理小企业会计文化,执行好《小企业会计准则》。
2.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序衔接。《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虽适用范围不同,但适应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又要相互衔接,从而发挥会计准则在企业发展中的政策效应。为此,《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小企业不经常发生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未作规范,这些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小企业今后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或者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自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加强监督、形成良好的监管保障。在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时,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税务部门等相关行政部门应该对小企业是否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这项内容,作为一个重点项目来抓,对于一些严格按照政策来执行的企业,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加大对他们的财税和信贷的扶持力度,促进他们又好又快的发展。对于不按照政策来执行的企业,要加大惩罚力度,让他们严格按照准则执行。通过各部门的严格监督,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顺利执行做好良好的监督保障。
综上所述,《小企业会计准则》是一部为我国小企业“量身定做”的企业会计准则。它的贯彻实施,将有效地促进我国小企业可持续健康的发展,也可以充分发挥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分析调查问卷内容,其中没听说《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占12.23%,知道但没执行的占39.89%,已经执行的有47.88%。通过调查研究,我们总结了在执行新准则的过程中,小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针对这些情况提出了改进建议,以便促进新准则的顺利推行。
二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一)企业自身的因素
1.小企业对新准则的重视度有待提高。《小企业会计准则》从2011年颁布起,就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然而在新准则推行一年之后,调查结果表明,只有不足50%的小企业开始执行,这说明小企业自身并没有积极主动地实施新准则。在对“目前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困难”的调查结果显示,46.57%的小企业认为实施新准则的困难主要在于企业的重视度太低。由于小企业大多数是私营企业,这些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并没有分离,私营企业主的态度、素质、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新准则的执行和效果。同时我们还对“单位领导对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态度”这一问题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只有58.41%的小企业领导比较重视其实施,26.65%的小企业领导不重视该准则的实施,高达14.94%的小企业领导一点也不关心其实施。调查结果表明,小企业领导对新准则的认可度有待提高。2.财会人员素质较低。根据样本问卷,50%以上的小企业未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被调查的75家小企业中有31家独立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了专职会计人员,约占样本问卷的41.33%;这些未独立设置会计机构的小企业,大部分采用聘用兼职会计人员,或委托中介机构记账。以上情况,充分说明小企业考虑到成本、费用等问题,缺乏足够的专职会计人员。同时,在小企业工作的会计人员,学历、职称普遍不高,大专学历及以下学历约占调查人数的79.26%,无任何会计职称的人数占24.18%,初级会计职称占52.11%。总之,小企业存在会计人员数量不多、文化水平较低、专业素质不高的现象,这给新准则的顺利实施带来障碍。3.小企业会计基础薄弱,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很多小企业在实际核算工作中,不能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经常出现一些不规范行为,比如不按要求建账,设立内、外两套账,利用发票应付报税等。这些不规范的行为,使得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也使得新准则执行效果大打折扣。同时,在小企业中的会计人员,多为企业主的亲属,或者一人兼任几种工作,缺乏内控意识,形成内部管理混乱,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上述的原因,使得新准则缺少良好的实施环境,这必然阻碍新准则的推行。
(二)企业外部的环境
1.政府部门宣传力度不够。在被调查的小企业中,将近90%的企业都表示知道《小企业会计准则》,但是80%以上的调查者对《小企业会计准则》只是一般了解或者不太了解,比较了解只有14.38%。这些调查结果表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普及程度不高,小企业会计人员没有通过有效途径,获取相关新准则的信息,政府相关部门对新准则的推行,很明显没有做好组织宣传工作。2.税务部门和利益相关者推动力不足。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小企业主要采用核定征收或定额征税的办法,税务部门关注的重点是小企业能否足额缴纳税款,一般不关心小企业实施什么会计准则、会计核算是否健全,这样就使得新准则的实施缺乏推动力。小企业融资的主要途径是向业主的亲友和企业员工借入,而银行等金融机构缺乏必要的会计信息,往往认定小企业经济实力薄弱、信用等级不高,这些使得金融机构很难给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因此更不关心小企业采用什么会计准则。这些利益相关者们,对小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关注度低,小企业必然缺乏执行新准则的动力,形成了融资的恶性循环。3.新准则自身的缺陷。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小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本准则未做明确规定的,应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在这种两者制度的交叉并用的情况下,小企业的会计人员会增加工作难度,甚至出现无法胜任会计工作的现象。新准则实施初期,由于小企业会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不高、职业判断能力较差,他们对新准则的衔接工作,执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这也必将产生工作的畏难情绪,缺乏执行新准则的积极性。
三推动《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的对策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制度 资产业务核算 比较
为规范小企业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财政部于2011年10月18日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于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执行。财政部2004年4月27日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对资产业务的规范在许多地方有不小的变动。本文对《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关于资产核算在科目设置、账务处理、核算内容等方面的差异进行对比分析,以期对更好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有所裨益。
一、科目设置的差异对比(表1所示)
二、 账务处理的差异对比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关于资产的账务处理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产减值的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条规定: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实际发生损失时本准则第十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第三十四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资产于实际发生损失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相应的资产。
《小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小企业应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进行检查,如发现市价(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下面以应收款项为例进行说明:
例:甲小企业于9月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货款30 000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600元,已办理托收手续。12月得知乙公司财务困难,货款可能收不回来。第二年3月乙公司破产,甲小企业将上述的应收账款全额确认为坏账损失。(表2所示)
(二)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小企业出现资产盘盈盘亏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进行反映,然后再根据盘盈盘亏的原因转入相关的账户。而在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出现盘盈盘亏,一般是将盘盈盘亏的净收益(或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账户。
下面以库存现金为例进行说明。
例:5月6日小企业甲的出纳人员结算完当日的现金收支后,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清查,发现短缺现金200元,其中150元应由出纳员自己赔偿,50元短缺原因不明。10月8日,出纳人员结算完当日的现金收支后,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清查,发现溢余现金500元,其中300元是应支付给职工张平但未支付的款项,200元溢余原因不明。(表3所示)
三、增加了生物资产的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增加了生物资产的核算。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二者最大的不同在于:生产性生物资产具有能够在生产经营中反复、长期使用,从而不断产出农产品的特征,具有固定资产的性质,因此归为非流动资产核算。消耗性生物资产具有流动资产的性质,因此归入存货核算。
(一)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计量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条规定:小企业取得的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直接相关性原则,表现为成本的构成内容
成本的构成内容按照自行繁殖或营造(即培育)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相关的支出确定,既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用等直接费用,也包括应分摊的间接费用。其中,直接人工,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在生产过程中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工人和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
(2)时间性原则,表现为成本发生的截止时点
针对不同的存货生长的特点,主要包括这些时点:在收获前、在郁闭前、在出售前、在入库前。也就是说,在这些时点之前发生的支出可以计入存货的成本,否则,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2、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账务处理
(1)在收获、郁闭、出售、入库前发生支出
借:消耗性生物资产
贷:银行存款……
(2)消耗性生物资产收获为农产品时
借:农产品
贷:消耗性生物资产
(3)在收获、郁闭、出售、入库后发生支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
1、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计量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 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确定。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2.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前款所称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是指生产性生物资产进入正常生产期,可以多年连续稳定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
2、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务处理
(1)外购生产性生物资产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自行营造、繁殖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必要支出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利息……
(3)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按照其账面余额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4)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折旧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小企业按月计提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 :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5)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生产性生物资产
借:银行存款……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
[2]财政部会计司. 小企业会计准则释义2011.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问题;对策
一、中小企业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其中环境对其的影响如下
1.会计基础薄弱
会计的基础工作主要是会计核算,最主要包括,原始凭证的取得,记帐凭证的填制与审核;设置、登记以及核对会计账簿;设置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明确编制和审核的要求,确定报送期限;档案的保管和归档程序,以及会计人员的交接。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省去这个环节,会计工作将很难开展,但从目前看,我们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基础普遍薄弱,从原始凭证的取得,到记账凭证编制,从账簿的设置,到会计档案的保管,诸多方面都比较薄弱。这就很难保证会计核算在收集和处理环节的准确性,也就很能准确提供和利用会计信息,会计工作水平也就无法提高。诸如这些因素会制约小企业执行《准则》的可行性,导致会计信息资料的获取或者是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存在问题的话,那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2.《准则》规定了废止日,实践中并没有采取强制措施
财政部要求小企业在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准则》。然而,记者在采访时发现,不少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并未按时执行《准则》,部分小企业对《准则》不是积极执行,反倒是继续实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虽然《小企业会计制度》已经废止,但是目前仍有小企业因为细节繁琐,而不执行。小企业的这些反应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原有财务会计软件还没有升级到位,致使小企业在执行《准则》时,软件环境缺失;二是我国的会计准则改动周期较短,长此以往财务人员不好接受, 怀有一定的抵触情绪; 三是国家并未强制要求小企业执行《准则》。《准则》执行范围要求小微企业选择执行,而不是必须执行,这也体现了《准则》实质上是过渡性的制度措施,一旦中小企业均达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标准,那么《准则》也就失去了意义;四是针对执行《准则》方面处罚不多见,表明针对执行《准则》的处罚手段缺失,而这也是一些小企业拒不执行《准则》的一个原因。
3.小企业主对《准则》认识不足
中小企业主和管理人员对待新会计准则的态度也是中小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重要影响因素,虽然经过各相关部门的大力宣传,人们对新会计准则有了一些认识,但是仍然有些中小企业主和管理人员在对待新会计准则的认识上还有一些偏差。有部分中小企业主和管理人员本身就不重视会计工作,认为收款、付款、发放工资就是会计工作的全部,并没有意识到会计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是紧密联系的,导致中小企业会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执行《准则》上出现了问题。还有部分中小企业主和管理人员认为原有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就已经很完善了,没有必要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而且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还可能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这些认识上的偏差都有可能使中小企业不会认真贯彻执行新会计准则。
经过各相关部门的大力宣传,小企业主们对《准则》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整体尚有一段差距。一些小企业主盲目迷信原有的会计制度,对新准则不理不睬,认为改为新的会计准则只会增加成本,就故意敷衍或者抵制执行。这些不正确的认识,会在贯彻执行《准则》时产生消极的影响,使《准则》在执行过程中的积极性大大降低。
4.对《准则》的培训力度不够,财会人员缺乏胜任能力
财务会计工作人员是新会计准则的直接执行者,因此,具备胜任能力的财务会计工作人员是中小企业能否顺利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关键,财会人员缺乏胜任能力将会在很大程度制约中小企业执行新会 计准则的效果。
首先,我国的小企业由于自身的限制,在资金、投入的规模、组织机构的结构等方面还有诸多的限制,客观上很难有足够的能力去培养财会人员的素质提高,导致财会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学习,很难把《准则》与实际相结合,缺乏规范的执行《准则》的能力。其次,原来执行的小企业制度与《准则》,无论在范围还是内容上都存有大的差异,《准则》中的很多规定是原则导向性的,并且比较复杂,不太容易理解。财会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往往是根据《准则》的原则进行专业判断。如在计量摊余成本时计算实际利率的取得,未来现金流量的测算和公允价值的估值等,这些都要求财会人员要具备更高的业务素养和专业判断。因此,即使原来胜任的财会人员也需要更新知识,学习《准则》的会计核算与处理方法,才具备执行《准则》的能力。
二、中小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对策
1.强化《准则》执行的制度环境建设
对小企业内部制度环境的建设,首先是要加强小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当前,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已纳入国家的规划,其原因不仅仅是其对企业很重要,更重要的是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有效实施,是保证会计准则顺利执行的关键基础。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准则是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建立有效地内部制度环境,为有效执行《准则》提供良好的制度基础。其次,小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在内部成立《准则》实施的专门小组,让财务会计、财务主管、小企业主、E R P系统管理员等相关人员参与,制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和权责明细,完善监督机制,将《准则》的实施步骤具体化,明细到各实施小组,分配到组员,期间明确,责任明确。
对小企业外部制度环境的建设,首先财政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业务合作。第一,先划定企业的类型,如财政和工商部门结合起来,在企业申请营业资格时,就根据标准为企业明确定位,符合小企业规定的,就要在营业执照上明确标示,做好第一步的界定工作;第二,一旦确定为小企业的,就要联合相关部门,要求企业必须按《准则》的要求去执行。其次,建立国家税银会计信息甄别系统。至少把税务和银监两家的储存系统联系起来,将所有小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数据都输入该系统,根据银行和税务部门的比对结果,去判断小企业是否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达到对小企业会计信息的监督的目的。
2.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
由于健全的会计基础工作是执行新会计准则的重要保障,所以中小企业加强 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对企业日常会计行为进行规范,为 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例如,在填制 记账凭证时,应强调规范使用原始凭证,它是保证会计资料 真实完整的原始依据。为了确保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企业应严格原始凭证的审核程序以及报批制度,报批时应在 凭证上注明使用依据及用途,经办人、证明人、审批签字手 续要齐全。在登记账簿时,要做到字迹清晰,登记及时。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同时,中小企业要在在科目结转、报表 编制、业务流程改造等方面提前部署,统一规划,确保按时 高质量地执行新会计准则。
3.转变中小企业主的财务管理理念
新会计准则的出现,中小企业主应从思想上去接受,进而才可能对其消化吸收,促进企业会计工作的发展。在中小企业内部,普遍存在着对会计工作和新会计准则的认识偏差,认为会计工作不能直接影响到单位的经营成果,就忽视其存在,会计工作所反映的真实信息,可以供管理者发现问题、改进经营管理,为投资人、利益相关者提供真实的财务信息,助其进行科学的投资决策。更重要的是,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的变化,一些新业务也要求小企业要遵循《准则》的和核算和处理办法,诸如债务重组的业务处理,政府补助的核算方法,以及外汇交易和金融工具的使用等,从而引导小企业更规范的去做好财务工作。
4.提高财会人员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能力
高素质的财会人员是中小企业顺利执行新会计制度的关键。他们可以使中小企业迅速地执行新会计准则,并且在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过程中提高财务会计管理水平。中小企业提高财会人员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能力,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加强单位内部现有财务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理解《准则》的原则,掌握新准则下具体的核算方法,彻底抛弃旧有的观念,完善理论和操作体系,建立新形势下的财务管理体系,以适应新准则的要求;二是要注重人才的引进培养,建立符合小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的财会队伍,而小企业整体规模较小,企业可以考虑聘请兼职能胜任的财会人员,从而最大限度的优化小企业财务会计的管理机制, 确保《准则》的执行,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实现企业、利益相关者、社会多方共赢的发展局面。
5.强化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准则》执行力
为推进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工作,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前提依据账套征收,所有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是不能享受到税收优惠的。《准则》的实施,可以督促小企业积极建账,让小企业从核定征收模式转为以账套征收模式,税务机关根据根据小企业的账套征税,是从实际出发,从而促进小企业实现税负公平,而这个正是《准则》实施的重要意义所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小微企业满足《通知》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的,所免征的营业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小微企业对本规定施行前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这一做法将会使小企业主真正意识到,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益处,这将进一步提高《准则》的执行力。
三、总结
综上所述,《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效果,受诸多环境的影响,期中一部分是由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决定的,诸如会计基础薄弱,会计人员专业素质整体较低,管理不太规范等自身环境因素,也有一部分是国家管理对其要求不严,如对小企业界定的标准模糊,强制执行的力度不够,或对其执行《准则》的效果缺乏准确的评价,奖惩机制不明显等。针对这些情况,应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准则》宣传,让小企业主认识到《准则》的重要性,并注重对《准则》执行的培训,让会计基础薄弱的小企业可以在客观上更好的去执行。同时,国家也应根据小企业的反馈,进一步完善《准则》的细节,让小企业更主动的去执行《准则》。
参考文献:
[1]汪玲玲.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可持续全面国际趋同问题探讨[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
【关键词】 小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所得税法 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已于2011年10月18日,并将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的小企业施行。由于税务部门是小企业最主要的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作出税收决策,包括是否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何种税收征管方式、应征税额等,为满足这些税收征管信息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尽可能协调一致,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但由于税法与会计核算目标的不一致性,两者之间仍然存在一些无法消除的差异。
一、免税收入
小企业购买国债产生的利息收入和对外股权投资,取得超过一年的股息、红利权益性所
得,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入投资收益,增加利润总额。
会计处理
借: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等
贷:投资收益
但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属于免税收入,应从收入总额中剔除,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二、长期债券投资利息收入
长期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发生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利息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计入投资收益。
会计处理
借: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或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或借方)
即使利息收入确认的时点二者相同,但企业所得税法利息收入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使得最终计入利润总额的投资收益与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利息收入之间产生差异,需要纳税调整。
三、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产品、副产品或试车
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
银行存款等
贷:在建工程
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将其界定为销售行为,在建工程试运转中形成的产品、副产品的收入和成本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如此二者形成差异,需对产品销售损益进行纳税调整。
四、政府补助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政府补助,是指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
产,但不含政府作为小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发生亏损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
会计处理 取得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分配或补偿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而企业所得税税法要求在收到政府补助时一次性计入当期收入或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
下作为不征税收入,导致小企业会计与企业所得税法存在差异。
五、小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
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不确认收入,捐赠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
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但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将其视同销售,应计算缴纳应纳税所得额。二者产生差异,需要纳税调整。
六、应付职工薪酬
小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等,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借:生产成本(劳务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研发支出
在建工程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小企业发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税前扣除条件或扣除标准限额以及残疾人员工资薪金的加计扣除,不符合扣除规定或超过标准限额的部分以及允许加计扣除的残疾人员的职工薪酬,应纳税调整。
七、借款费用
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借款费用,是指小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小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借款利息)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予以费用化,计入财务费用等。
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
制造费用
研发支出
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小企业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损失计入财务费用;形成汇兑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
而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规定扣除。
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税前扣除条件或扣除标准限额,对发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由此可见:借款费用(借款利息、汇兑损失等)小企业会计按实际发生额列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税前扣除条件或扣除标准限额,二者可能产生差异,不符合扣除规定或超过标准限额的部分,应纳税调增。
八、管理费用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在筹建期内发生的开办费、业务招待费等,按其发生额计入管理费用,减少利润总额。
按企业所得税法相关政策规定,开办费可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与会计无差异;也可以按照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使得二者产生差异。
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限额标准,超过限额标准的,纳税调整。
九、销售费用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按其发生额计入销售费用,减少利润总额。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限额标准,产生差异,需要纳税调整。
十、营业外支出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发生的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按其发生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减少利润总额。
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赞助支出等不得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可见: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得税前扣除的或超过限额标准的支出,小企业会计与税法产生差异,需纳税调增。
十一、固定资产折旧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不得计提折旧。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和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由此二者产生差异。
综上所述,虽然小企业会计准则以满足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为税务部门)的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基本消除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提高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比的前提下降低了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的工作量,但是我们仍然不能忽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之间存在的不可消除的差异。对于这些有差异的地方,小企业需要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项目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应在附注中按规定进行披露。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文件
[2]罗妙成,郑开焰,袁玲 论《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协调
2010 年第4 期 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总第117 期)
[关键词] 小企业;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01. 003
[中图分类号] F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01- 0006- 02
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了小企业(含微型企业,下同)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
《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在遵循基本准则的大前提下,在借鉴《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化处理的核心理念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我国小企业规模较小、业务较为简单、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相对单一等实际情况,对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了简化处理,减少了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内容与空间,形成了以《企业会计准则》为核心和基础的、完善的企业会计规范体系。
1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对小企业的合理界定是《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研究的基础。《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排除法界定明确了小企业的标准:即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除了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金融机构、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或主体)、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均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外,其余符合国务院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规定的小企业或微型企业,均可以按照本准则进行会计处理。这一规定扩大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覆盖面,同时小企业选择会计准则也更为灵活,既可以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但不可同时执行两个会计准则,只能选择其一。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为适应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又要相互衔接,对于小企业非经常性发生的,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对于小企业今后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或者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不符合小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这一规定有利于企业根据自身的经营规模选择执行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分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财务报表、附则共10章90条。没有具体准则。同时配套了附录: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
2 小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环节的简化
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
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应收账款期末不计提坏账准备,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长期债权投资应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成本进行计量。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长期债券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债券投资账面余额。
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只规定了两种情况,即: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一律采用成本法核算。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小企业应当按照年限平均法(即直线法,下同)计提折旧。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负债的入账价值和利息计算利率,负债要以实际发生额入账,利息计算统一采用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未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付债券、预计负债、或有负债等。
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仅为资本溢价部分。
收入方面,采用发出货物和收取款项作为标准,减少关于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同时就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时点。其中,销售商品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与《企业会计准则》不同,与所得税法一致。
销售商品收入的特殊销售业务未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现金折扣销售、售后回购、售后租回、销售折让、委托代销中的视同买断方式等。
在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标准上减少了关于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否可靠估计的职业判断,规定: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提供劳务交易完成且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期间的,可以按照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未涉及的收入交易和事项包括: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建造合同收入等。
小企业的费用包括: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
《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将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所得税费用,这大大简化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大大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需要小企业进行纳税调整的交易或事项较少,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增加纳税调整的说明,披露“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项目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
3 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的简化
由于采用单一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涉及交易事项的简化、处理方法的简化和披露内容的简化,使得“小企业会计准则”使用的会计科目大为简化。分为五大类,列示66个会计科目,许多《企业会计准则》科目都被删除。
4 简化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
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4个组成部分,小企业不必编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利润分配以附注中“利润分配表”的形式披露。
资产负债表项目做了简化,与企业会计准则不同的项目主要有:短期投资、存货项目下列示了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固定资产原价、减:累计折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清理、长期债券投资。与会计科目协调,部分项目取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付债券、递延所得税负债等。
利润表项目更加细化,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列示了税种,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项目列示了主要费用项目。营业外支出列示了支出的具体项目,包括坏账损失等。
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对现金流量表也进行了适当简化,无需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等信息。删除了附注的3项内容: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的变动情况。
此外,小企业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大为减少,披露要求也有所降低,只列示了3类内容:遵循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对已在资产负债表日和利润表中列示的项目与税法规定存在的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其他需要在附注中说明的事项。
5 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会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均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这大大简化了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方法。
总之,《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国际趋同为努力方向,更立足于我国小企业发展的实际,在简化核算要求、与我国税法保持协调、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序衔接等方面体现了极其鲜明的特色。它的贯彻实施,将有效地促进我国小企业可持续健康地发展,也可以充分发挥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S].2006.
关键词:国际会计准则;中小型企业
[中图分类号]F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11)07-0024-02
中小型企业自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社会和经济活动中有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资料显示,全国工商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占全部注册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分别占总量的60%、57%和40%。中小型企业在确保国民经济适度增长、缓解就业压力、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扮演者不可替代的角色。而在中国会计准则逐步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今天,探讨中小型企业在国际会计准则中的会计处理具有深远的意义。本文在此展开分析。
在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下,处理与中小型企业相关的会计事项是一件略显复杂的事情。这是因为国际上暂不存在统一的关于中小型企业的定义。没有一个单独的定义可以概括不同国家下的中小型企业的发展程度。总体说来,各国一般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对中小企业进行定义,质的指标主要包括企业的组织形式、融资方式等,量的指标则主要包括雇员人数、实收资本等。不同国家对中小型企业的定义存在差异。例如,美国规定雇佣人员不超过500人为中小型企业。而英国对中小型企业的定义则更加复杂,对公司的管理经营制度,市场份额,销售收入等都有要求。定义尚未统一,无疑增加了跨国中小型企业的财务的对比难度。此外,中小型企业还存在这会计准则的使用不具备连续性的问题,一旦中小型企业想上市,需要从自身使用的会计准则转换到IFRS体系下的会计准则,同时要修订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这无疑是一项艰巨的工程。
中小型企业与上市公司在经营特点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区别。IFRS FOR SMEs(IFRS体系下关于中小型企业会计准则)与FULL IFRS(完整的IFRS体系,主要与上市公司会计准则有关)之间存在着什么异同呢?这要从IFRS FOR SMEs的构建方法来谈。IFRS在发展关于中小型企业的会计处理准则时,主要采取了一下四种方法:第一,采用GAAP FOR SMEs的会计准则,在国家与国家之间逐步发展趋同。IFRS则专注于对上市公司会计准则的研究与发展。第二,主流IFRS的准则中,列出所有中小型企业不要遵守的准则并归纳成为目录;第三,重新引进一套体系,里面包括所有FULL IFRS中关于中小型企业会计处理准则;第四,由于IFRS FOR SMEs是建立在FULL IFRS之上,是FULL IFRS体系的一个简化。所以可选取在FULL IFRS体系下,中小型企业报表使用者关心的话题,以话题为指引来构建IFRS FOR SMEs的体系。除了框架体系外,IFRS FOR SMEs中具体会计事项的处理存在着以下与FULL IFRS不同之处。
1.相较于FULL IFRS,IFRS FOR SMEs对其报表事项披露的要求减少。由于中小型企业报表使用者往往不要求过细的财务分析。同时,中小型企业的战略目标也与上市公司有区别。它们偏向于是自己的公司能够存活和稳定发展下去,而不是上市公司偏向的追逐股东财富最大化。再者,因为中小型企业不是现代管理理论下的公司,一些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理论”问题在中小型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不明显。这系列原因也是导致下面我将分析到的中小型企业的准则差异。
2.金融工具的确认与处理差异。IFRS FOR SMEs准则取消了FULL IFRS准则中关于持有到期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除不可转化的投资与在公开市场交易的不可回收的普通股和优先股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且公允价值能够可能计量的金融资产之外,其余的金融工具一律用实际利率法按其摊余成本入账,并且定期测试此类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变动损失。
3.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确定。IFPS FOR SMEs规定,一旦商誉和其它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不能可靠计量,统一假设为十年期的使用期限。这一点与FULL IFRS的处理存在着区别。
4.其余的一些差异,如IFRS FOR SMEs不要求中小型企业对EPS进行披露,不要求中小型企业中期财务报表与业务细分报告。总体说来,中小型企业可以不遵守90%以上的上市公司必须遵守的IFRS准则,减轻了中小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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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会计负担。但是同时要注意,如果任何一个中小型公司选择了IFRS FOR SMEs与FULL IFRS其中的任意一个,那么整个公司的所有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这个准则框架下的会计方法进行处理,不能任意在其中转换。
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中对中小型企业的会计准则发展是为了应对来自新兴经济体的呼声,它们急需一个更加严格和统一的会计准则来应用于具有自身经营特点的中小型企业。从未来发展要求来看,IFRS FOR SMEs不仅要提高报表使用者对不同中小型企业报表的可比性,还要增强报表的可靠性,提高报表使用者的信心。同时也要降低报表准备的各项成本,达到其自身发展与生存的目的。
[1]龚丽华.基于国际比较视角探析《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J].黑龙江对外贸易,201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