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企业会计法律与准则范文

企业会计法律与准则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企业会计法律与准则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企业会计法律与准则

第1篇:企业会计法律与准则范文

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善会计监督体系、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明晰会计法律责任等方面有了历史性的进步,标志着我国会计法制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然而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复杂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特别是资本市场对会计信息要求的加强、会计处理技术飞速发展对传统会计的冲击以及新兴金融工具的不断涌现,现行的会计法规渐显不足。因此,我们应当研究和思考如何建立以《会计法》为核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会计法规体系,理顺《会计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这是当前会计理论研究的_个重要课题。它对进一步发挥会计法规及相关法律在打击会计造假、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维护经济秩序等方面的作用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对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基本评价

从整体上看,会计工作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在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中都有涉及。在会计核算方面,已形成“《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的﹁整套会计法规体系;在会计监督方面也形成了以《会计法》、《审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为统帅,包括各种行政法规在内的共同指导会计监督和审计执业的法规体系;在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人员管理等方面也有不少的规章制度,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既体现了中国特色,又借鉴了国际惯例。尽管我国的会计法规建设在各方面取得了重大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仍需不断完善。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的一些内容已经不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具体会计准则绝大部分只适用于上市公司,也远远不能够满足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2.从预算会计体系上看,虽然在1997年已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处于基本准则的地位),但政府会计准则尚未制定。因此,从完善会计准则体系角度看,客观上要求加紧制定行政单位会计准则、总预算会计准则、事业单位的具体会计准则,同时更有必要建立一个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来指导预算会计准则的制定。

3.从我国会计法规的规范程序上看,政出多门的现象仍然存在。如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并行,财政部与证监会都出台法规对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进行规范等。

4.会计法律与其他相关法律存在协调问题,如修订的《会计法》加大了对违法的会计行为的惩罚力度,而对这些会计违法行为的惩罚则有赖于《民法》、《刑法》等法规内容的配套与完善。

三、从《会计法》修订看会计立法与相关经济因素的关系

1.历史表明,会计立法要与经济体制相适应。1985年的《会计法》强调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保护公共财产;1993年修订的《会计法》强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上把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放在首位。

2.会计立法要与经济组织形式的发展相适应。1985年《会计法》的适用范围除了社会团体外,全部为国家单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逐步发展,各种经济形式不断涌现,因而1993年修订时在适用范围上加入了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在社会经济结构中日益占主导地位,因而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在适用范围上特别增加了“公司组织”这一特定主体。

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责任主体必须与其存在的环境即法人制度相适应,会计责任主体必须与法人责任主体相一致。

4.国家管理职能的转变与会计管理体制存在重大关系。

5.会计监督体系要与经济体制的要求相适应。

6.健全会计法规体系是“法制经济”对会计行为的要求。

四、市场经济中的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问题

1.明确我国会计法规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会计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是由若干利益鲜明的主体和游戏规则构成的权责系统。会计法制通过对会计行为人权利和义务的设定,实现对会计关系的调整,从而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有序发展发挥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中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我国经历着一个由传统社会步入现代社会的巨大转变和过渡。在这一过程中,我国社会经济的法律制度以及法律运转机制都将发生重大的质的变化,其主要标志是:国家立法更加适应发展和变化了的各种社会实践的需要,并且能够充分体现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种价值目标和需求。

2.创立实现会计法治化的基本条件。会计法治的目标是要实现会计法律运转机制的现代化,最终达到一种理想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社会状态。在会计领域内严格贯彻法治原则,最基本的要求就是用法律的手段来管理和协调会计事务,使国家在宏观上管理和监督会计工作步入法制轨道。

实现会计法治化应当具备四个前提条件:①要有较为完备、严密、统一的会计法律体系;②要有完善的会计行为规则和办事理念;③要有严格。公正的执法制度;④要有普遍有效的会计法律规则。

会计法治化的实现要从会计法规的完善。会计制度的改革以及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三方面着手。要在实践中遵循会计法律至上、会计法律统一,会计法治国际化的原则。这样才能够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确立会计法律的权威性,才能保证经济行为有序化。

五、如何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会计法规体系

建立适应我国市场经济条件的会计法规体系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要完善我国现行法律对会计违法行为处罚的规定。诸如改变重视行政及刑事责任的法律处罚、轻视民事责任的法律处罚的现象,完善对虚假会计信息具体认定的法律规定,对虚假会计信息行为是因故意还是过失造成做出具体的处理规定等,特别是对民事责任承担以及会计法律责任分担问题要做出详细规定。二是要正视和处理好我国现行的会计法规体系所面临的问题。如司法部门应完善对会计违法行为执法的具体司法解释,财政部门应尽快制定《会计法》实施细则和对违法会计行为的处理办法,要处理好《企业会计制度》在会计法规体系中的地位,在制定会计业务处理规范方面要加强与税法规定的协调。同时,要注意解决好会计改革的科学性与现实性问题,坚决不能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改革。

完善我国会计法规体系,应该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在确立我国的会计立法模式要综合考虑与企业相关的各利益集团的需求。在制定会计法规时。要综合考虑《公司法》、《证券法》、《民法》和税法等法律要求,并与这些法律协调一致,更好地满足各利益集团的要求。

2.要坚持《会计法》在我国会计法规体系中的母法地位。制定单独的《会计法》并将其置于整个会计法规体系的母法地位,有利于综合考虑各利益集团的要求。从我国修订的《会计法》来看,其立法宗旨就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表现为真实、可靠、相关和及时,因此,按照这一宗旨所建立的会计法规体系,一定能够很好地满足投资者、债权人、企业和政府等利益集团的信息需求。当然,从发展的角度看,制定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法规还要从满足国际投资者等的需要来考虑。

第2篇:企业会计法律与准则范文

关键词 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选择遵循原则

一、会计准则质量的提高

会计准则要想得到包括法律界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发挥其应有的法律效力,首先必须提高自身的质量。因为,提高会计准则的制定质量亦是提升会计准则的法律效力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提升其法律效力的必由之路。

第一,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会计准则制定及实施的质量监督。通过成立这样的机构,以达到对会计准则制定过程及其完成情况的监督,从而切实提高会计准则的质量。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要在会计准则的具体制定机构之外建立一个专职的机构,即由国家证券委员会和财政部协同组成,担负起会计准则实施前的质量监督任务,并分别就证券公开上市企业、非上市企业以及非盈利单位所适用的会计准则进行事前的监督。

第二,建立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看,会计司在力量上将难以很好地兼顾到经济活动所具有的广泛性、多样性和复杂性。而国家证券委员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学会等都有可能对会计准则的制定产生影响。为此,在我国,应成立由会计及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注册会计师、会计师等组成的会计准则委员会,专司会计准则制定之职,以发挥其专业、知识、人力优势,并且在会计准则委员会之下,设立特殊行业会计准则委员会和新问题会计准则委员会,以对一些特殊行业的特殊业务及经济事项进行研究规范。财政部会计司保留对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监督权和否决权,不再承担会计准则的具体制定工作。

第三,加强会计职业培训,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正确地解释、有效地执行会计准则。我国会计人员素质偏低是一个严峻的现实,在如此基础上,纵然会计准则完美无缺,其实施效果即会计准则执行质量也是令人忧虑的。解决的办法就是切实加强会计职业培训,在办好正规会计教育的同时,尤其要加强在职人员的培训工作。进行全面的法制及道德教育也是不可缺少的。

第四,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重要作用,对会计准则的执行质量进行监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会计人员回归于企业,以会计准则规范企业会计实务和行为,除了会计人员素质低会导致会计准则执行质量下降外,出于各种考虑,一些企业会计人员可能会违背会计准则的规定,人为地歪曲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此,必须借助注册会计师的功能,对会计准则的执行进行社会监督,借以进一步约束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准则的执行质量。

二、立法以及司法解释对会计准则的认同

我国的经济立法采用的是部门立法的方式,由财政部门为主起草的会计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它发挥作用的范围,再加上人们对会计专业的缺乏了解,甚至存在某些偏见,必然反映到《会计法》及其统领下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认同上来。以至使《会计法》在法学界长期得不到重视,认为“《会计法》无非是追究责任的法律机制在会计,这一特定部门中运作的表现形式而已,其统领下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也仅仅是由财政部门负责实施、针对会计人员、组织单位会计工作的一套技术规范,与其他经济法律制度相对脱节。”这样就会使会计人员在涉及诉讼中出现困难。他们在业务处理中所直接遵循的会计准则、制度等会计法规常常不能作为申辩的理由和判决的主要法律依据。若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就连会计界本身也对会计准则失去了信心,产生了怀疑。

因此,要使会计法律规范体系融入到主流经济法律规范体系中去,增强其稳定性和权威性,重新树立会计的职业形象,必须建立会计界与法律界,尤其是与人大常委会等立法机构的沟通和联系机制以及会计信任危机的解决机制。目前,关键是要在抓紧会计法律规范体系自身建设与完善的同时,还应努力去影响其它相关法律的修改或制定,使会计准则的技术规范性上升为法律规范。

三、会计准则与相关法律体系的融合

从实际来看,由于会计事务的特殊性,需要有会计准则和一般法律来对其共同规范。首先,从会计准则本身的内容结构来看,它并不构成有关法律的附属,它有着自身的独立性。其次,会计准则对《公司法》、《税法》、《证券交易法》及有关法令的制定与修订有积极的参考意义或促进作用,能够防止《公司法》等一般法律有关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规定的膨胀化。

虽然在有些法律中对会计活动的规范已经相当详尽,但总体上来看,法律条款毕竟只能是对那些比较重大的会计实务处理原则和对会计报表在合法性、真实性等方面提出基本要求。它们作为会计实务的规范还是比较粗放的,它们既没有,也不可能明确规定具体的会计方法与程序。

因此,作为从技术层面上对会计实务处理作出科学、完整、详细的规定的会计准则,尽管其作用的领域和使用者主要是会计信息的生产者和提供者。但是,当以财务报表为主要载体的会计信息反映的经济利益关系引起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争端时,为了对财务报表的真伪作出判断,除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之外,其生产过程的直接依据会计准则显然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样会计准则也就自然应上升为法律规范。

参考文献:

[1]刘峰.会计准则研究.长春: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

[2]刘峰.会计准则变迁.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

第3篇:企业会计法律与准则范文

关键词:会计监管;企业监管;政府监管;社会监管美国安然事件以及我国的银广夏、东方电子、蓝田股份等事件曝光之后,加强企业会计监管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焦点。目前,我国会计类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数专业素质还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大步伐,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十分普遍,会计监管是有名无实,这已经成为会计实务工作中较为普遍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由于会计造假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损失估计每年在9785亿到12570亿人民币之间,约占我国GDP的13.6%~16.8%左右,并且每年呈递增趋势。因此,论述企业会计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企业会计监管职能,切实做好会计监管工作已经非常当务之急。

一、会计监管工作的基本概况

会计监管是会计监督管理的简称。在我国,会计监管分为三种:企业监管、政府监管、社会监管。我国会计监管工作的基本概况如下:一是会计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相关的法律建设没有到位。比如对相关责任人只有行政处罚,无民事责任赔偿制度标准,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会计信息造假的行为;二是社会监督乏力。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最后发表审计意见,作为非政府的会计监管机构,注册会计师没有行政处罚权利,只能间接监管;三是企业的内部环境比较混乱。有些公司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管理层逼迫会计人员采用编造、变造、伪造等手法粉饰财务会计报表,装饰企业真实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情况。

二、对会计监管影响因素的分析

2.1、会计法律法规

我国已经颁布的会计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会计准则》、《总会计师条例》等,会计法律法规指导和约束会计行为。近年来,我国的会计监督的立法工作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当前会计监管的法制环境,有相当部分的法律法规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可以用“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来形容,甚至出现了所谓的“立法如林,执法如零”的现象。

2.2、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执行。由于会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导致会计核算存在着众多不合理之处,比如上市公司粉饰财务报表的行为,就给我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对高素质的会计人员需求越来越多,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把会计人员知识更新、知识结构完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3、会计监管体制

会计监管体制的标准是实现监管的手段,目前我国的会计监管标准主要有《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注册会计师法》等。从总体上看,我国会计监管标准的监管是有效的,但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的会计法律法规对会计监管的规定非常原则,操作性不强,对经济业务活动只有定性的要求,还缺乏定量的要求;二是有些会计法律法规是很早制定的,但现在已经跟不上目前经济形势的发展需要,急需修改完善;三是我国还未出台一部有关会计方面的民事责任赔偿法,监管部门很少把会计信息的编制者、管理者和监督者纳入刑事责任的范畴中,民事赔偿更是微乎其微。

三、我国当前会计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虽然我国已经形成了企业监管、政府监管、社会监管的会计监督体系。但在利益多元化、经济一体化的市场经济形势下,现行的会计监管工作存在着许多问题,监管效果表现不理想,主要表现为:

3.1、会计监督的基本职责划分不清

在市场经济下的今天,我国通过修改了《会计法》,完善了会计监督体系,但这会计监督体系之间的职责和承担的责任监管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一方面,对会计监管的职能部门众多,职责上存在着交叉,并且采用的标准又有差异,从而没有产生有效的监管;虽然多部门的监管可以提高会计信息失真的造假成本,但是监管部门为了自己部门的利益,纷纷出台自己的规章制度。

3.2、监管手段缺乏效率和科学系

虽然我国已出台了比较完善的有关会计法律法规,但从实际的监管效果来看,却不尽如人意。近年来,大量上市公司发生财务会计报表舞弊事件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而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这些现象都暴露出了我国在会计监管手段的薄弱和低效。但这种监管模式往往政出多门,最终形成了政府监管分散、社会监管乏力、内部监管薄弱的局面。

3.3、内部监管环境薄弱

良好的内部控制意识直接关系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完善和有效运行。由于对本企业的经营环境更了解,按道理内部监管的效果应该不错,但现实并非如此。有的企业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完善的内控制度,但未能严格执行,管理层凌驾于监管制度上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些内部监管人员由于其受制于本单位、职业道德素质较低等原因,丧失应有的独立性,最后与其所在的单位管理当局共同作弊,成为虚假会计信息的制造者,致使内部监管形同虚设。

3.4、违法成本较低从我国目前对会计监管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来看,主要是以行政处罚为主,处罚力度基本体现在追究主要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上,在财产责任方面一般表现为国家罚没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但没有完善地对受害者进行民事赔偿。这说明惩罚力度不够,违规成本远远低于所获得的利益,不足以对违法人员产生足够的威慑力。比如:根据《刑法》第161条:“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证券法》第177条则规定,个人处罚最多罚20万元,公司最多罚款200万元。(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王岩,对当前现代企业会计监管工作的思考[J].财会通讯2011(08)

[2]吴作章,我国会计政府监管研究[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12)

第4篇:企业会计法律与准则范文

2006年是我国会计改革和会计管理取得一系列重大突破的一年,其主要突破,一是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这两大会计、审计准则体系,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二是我国在欧洲首次进行了中国高级会计师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设考,表明中国高层次会计人才的选拔已走向世界。可以说,2006年是我国会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为了推进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2006年9月,中国保监会了《关于保险业实施新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保险业自2007年1月1日起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报表;11月27日,中国证监会了《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6]22号),《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6]23号),《关于期货经纪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6]24号),要求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经纪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国家国资委也作出了类似的部署,要求中央企业在2008年底前全面执行新准则,其中,24家中央企业于2007年1月1日率先执行。2006年12月31日,财政部了《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6]22号),特别强调各部门应协调一致,注意做好《企业会计准则》与政府审计、证券、银行、保险监管和税收政策的协调与衔接,使政府监管资源互补,形成合力,创造良好的监管环境,确保两大准则体系的平稳过渡和全面实施。2006年3月,浙江省财政厅发出了《浙江省做好〈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大新准则宣传培训的力度,做好新准则的模拟测试、新准则实施准备和实施协调。目前,总的来说,新准则实施四个多月来,各方反映良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了平稳、顺利实施。

一、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问题

(一)《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法》中的法律地位有待明确

《会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现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会计法》应明确指出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地位,制定、修订程序和要求等内容,明确企业会计准则的法律渊源及地位。

(二)企业会计准则与《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

会计准则体系作为一个会计法规部门规章,对企业有一个约束力。与此同时,《公司法》中有一章规定财务报告要按国家规定的有关会计制度执行,并进行分配;按新《企业会计准则》,有一部分会计计量要采用公允价值计价,虽然净资产有增减,但无实质的现金流入(或流出)。在此,企业利润如何分配有待进一步明确。

(三)《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关系的协调问题

我国早期会计利润基本等于税务利润,现在新《企业会计准则》采取了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的原则,与我国原相关税实施细则计算的税务利润的差距越来越大。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是为报表使用者决策服务的,这与税收强制性的特点及保证国家政权建设、公共服务需要的目标不同。但会计利润与税务利润两者如何减少差异、减少会计与税收的协调成本值得研究。

二、与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协调问题

我国的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等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除此以外的大多数企业执行原有的《企业会计制度》。从企业方面来讲,目前还有执行财政部的、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的13个分行业会计制度,2000年的《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同企业会计制度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两者怎样才具有可比性以及如何协调的问题值得研究。

三、会计职业判断与会计人才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新事物、新业务层出不穷,经济业务越来越复杂。新《企业会计准则》在坚持历史成本为基础的前提下,价值量的认定较多地运用了公允价值和现值,在会计政策的选择上,赋予企业会计更大的活动空间,这就需要更多的职业判断。而且,有些职业判断往往是可操作利润或最有可能引发争议的地方,这进一步加大了职业判断的难度,提升会计人员素质、提高会计职业判断能力日益成为突出问题。目前,全国会计从业人员有1200多万人,截至2006年底,浙江省持证人员有64.7万人,在岗人员有59.8万人。其中,无技术资格者361749人,初级资格182486人,中级资格73163人,高级资格4816人,会计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财政部近期的十年规划拟打造全国领军人才1000名,浙江省也在2006年开始启动了浙江省地方高级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工程。目前,浙江省地方领军人才培养已29名,各级地方财政部门也在加紧对当地骨干会计人才的发掘、培养工作,全省呈现出会计人才(特别中青年会计人才)队伍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与此同时,浙江省不断完善高层次会计人才的评价标准,高层次会计应用人才资格进一步向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会计工作第一线人员的倾斜,鼓励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申报实务型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所有这些,都将有利于推进会计实务型应用人才的发掘、培养和其整体素质的提高。

四、会计监管问题

会计监督包括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从企业内部来说,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基本建成了对外财务报告主体的会计核算体系,但原来政府财政部门对单位会计核算过程中的基础监督(如账簿设置、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电算化等方面的监督)逐步“内化”到了企业中。从前一段时间的情况来看,有些公司由于内部监督控制机制不健全,不能发挥对经理人的有效制约作用,导致管理当局“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在会计政策选择上存在严重的机会主义倾向。因此,从政府部门的角度来说,如何做好会计监督工作、为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成为新形势下急需解决的新问题。而加快建设和实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恰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和必要手段。因此,在企业内部迅速强化内部控制更为必要,要及时建立和完善与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相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如公允价值如何判断?减值准备如何计提?新企业会计准则情况下会计原始凭证有什么要求,凭证何时具备?有什么要件等?要从政府层面推进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包括内部会计基础工作的重整)和引导、实施。财政部王军副部长在2007年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会议上指出:经过3-5年的不懈努力,会计管理工作还将再上一个大发展台阶,一个外有准则,里有内控,中间有信息系统,手中有会计数据,基础有人才,眼中有世界,脑里有国际战略,根本保障有完善的法规体系的美丽蓝图将呈现在人们面前。对此,我们充满信心。财政部早在2006年就开始加快了内控建设的步伐。2006年7月,财政部成立了内部会计控制委员会,专门对此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制订咨询意见。目前,又了内部控制建设大纲,制订工作计划,组织研究了一批内部控制课题,建立了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共同参与的内控联席会议制度。财政部牵头起草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指引框架,加强与国外内控标准制定机构的经常性联系,争取用3-5年的时间,基本建成既融合国际先进经验,又体现中国特色的企业内控标准体系。此外,还要采取多种政策和措施,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当前,先以上市公司、金融企业和国有大型企业为重点,结合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探索建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强制披露机制和注册会计师专项审计制度,硬化制度要求,强化监管服务,既要发挥政府部门的组织协调和政策引导作用,又要尊重和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注意发挥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和积极作用;引导有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逐步开展内部控制咨询业务,促进会计师事务所由传统审计业务向高端性、高附加值业务转轨,从而为贯彻执行新准则、提升中国公司治理水平、加强企业风险防范和内部管理水平提供内在机制的保障。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外部监督,建构一个完整的监管体系,当前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一是要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扩大非审计类业务的开拓;二是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努力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经济鉴证和企业服务中的作用。

第5篇:企业会计法律与准则范文

1.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企业的会计监督与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程度密切相关,有效的内控制度可以确保会计监督工作的贯彻落实,相反地,不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就很难使会计监督发挥其实效。在现代企业的制度下,为了保障企业资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企业管理者需要加强对企业资产的有效的会计监督。因此,要实现企业的经济目标,就需要不断强化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构建完善科学的内控制度。但是目前,我国部分企业的内控的有关规章制度尚不健全,一方面是缺乏科学健全的监督体制以及内部牵制机制,另一方面是由于会计使用领域的不断扩大,计算机也不断推广,对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以及计算机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的内控制度不健全,许多内控措施没有及时地贯彻落实,导致经常出现违法乱纪的行为,极大地提高了企业会计监督工作的难度。

2.政府监督不力。政府监督不力主要体现在会计监督的立法规章上,我国政府是会计监督在某些方面严重缺乏相关会计法规的支持,在实施会计监督时,没有相关的会计法律作为依据。制定会计监督立法时,主要强调对违反会计法律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或者实施刑事处罚,忽视对其进行民事责任的追究与处罚,甚至在现阶段依据的法律体系中依旧找不到有关这方面规定的条款,导致会计监督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持,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可依,严重缺乏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

3.企业管理者不重视。企业会计监督实施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企业管理者缺乏对会计监督的重视。企业领导者的约束机制不够健全,严重阻碍了企业会计监督实际效果的有效发挥。一直以来,人们普遍对会计工作的实质存在错误的认识,简单地认为会计工作主要就是记账,工作比较简单、单一,任何人都很容易胜任会计工作。有的企业的管理者对会计知识缺乏相应的了解和掌握,没有充分认识到会计自身的发展规律,忽视会计工作对企业经济活动发展的重要性。有的企业管理者为了掩盖企业的财务状况,甚至指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帐表,所制造的会计项目严重违法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了企业短期的利益而损害了国家经济的有效发展。比如,“宏观实业”上市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虚假账目,最终损害了大批股民的经济利益,造成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就是企业管理者的约束机制不够健全,严重阻碍了企业会计监督的执行,最终致使会计信息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4.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我国部分企业的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会计人员的会计监督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和责任感不高。许多会计人员缺乏对相关会计法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存在许多制造假账的情况,致使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同时,会计监督的责任感不强,有时无法及时有效地完成上级所交代的会计监督任务,其次,会计人员的职业风险意识与职业判断能力有所欠缺。有的企业的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监督时,只是按照上级的指示开展监督工作,没有对实际事项进行详细地分析,缺乏自己独立的观点,缺乏对监督事项的判断能力,对潜藏的风险没法及时进行有效的防范。

二、提高企业会计监督的对策

1.加强企业会计内部监督。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监督其他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实施内部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对企业环境以及工作程序的有效监督和控制,并且监控企业的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否有效的得到贯彻落实,监督企业内控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促使企业管理尽早达到其制定的预期经济目标。同时,企业在实施内部审计的过程中,可以有效地推动企业建立环境控制制度,从未为完善控制制度提供实用的建议,从而不断提高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目前,我国的电力行业正在试图建设一套完善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全面开展资产负债表审计、损益表审计等财务审计活动,将提高经济效益设置为企业的主要的经营审计目标,及时发现并解决审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强化企业控制管理,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最大化。另外,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制,使企业的所有职工参与到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中来,并将这一活动落实到企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中,以内部控制为核心,不断推动企业会计监督的贯彻落实,使内部控制形成一个严密的网络体系。在实施内部控制的过程中,加强对企业货币资金的控制,坚持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健全企业的资金使用授权机制,强化对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实施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不断提高对成本费用的管理与控制机制,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从而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

2.加强社会和政府监督。社会监督与政府监督也是提高企业会计监督的重要的两个方面。依靠社会与国家的会计监督,有助于企业会计监督的水平的提高以及会计监督质量的提高。首先,加强社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科学的分析,充分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为企业潜在的投资者以及相关的利益人提供真实的投资依据。同时,所有的单位以及个人都有权利对企业的财务进行会计监督,依法构建一个交流畅通、严格保密的社会监督机构,鼓励企业职工或者其他个人及时反映自己知道的会计信息状况,从而推动社会监督的有效发展。所以,应该发挥社会监督的实效将社会监督与内部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提高企业的会计监督的作用的发挥。其次,加强政府监督。政府监督主要包括国家审计机关在内的国家监督机制以及相关的国家会计监督部门。有效的国家监督有助于维护社会以及经济发展秩序,是其他监督机制无法替代的,可以促进会计监督的持续发展。

3.加强法制建设。健全会计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首先,制定相关的会计准则,建立完善的会计内控制度,规范会计行为。严格规范原始凭证的取得、记账凭证的制作、科目的设立、账目的建立,保证明细科目的建立和涉及的内容具有一致性。同时,建立国家级会计信息中心,统一制定会计报表格式,规范会计报表的填制、审批程序,提高会计信息处理的效率。其次,完善企业内部有关的会计法律法规,使会计监督有法可依。制定会计信息披露的统一标准。国家需要在现行的会计制度的基础上,以所有者的身份制定相关的会计制度,建立科学系统且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会计体系,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会计准则或者企业会计制度,建立健全统一的企业会计信息报告体系。最后,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企业财务人员与会计人员实施明确分工,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明确规定,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企业资金的收支分配、速动资产的保管、筹措与投放资金的管理,严格规定会计部门主要负责根据会计准则记录企业的相关经济业务、提供真实的财务会计信息、通过科学记录与报告对经营部门进行有效的控制。另外,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在会计核算上实施会计电算化管理,从而有效地节约会计工作时间,减少人为因素对内部控制效果的影响,逐步建立起高质量的企业信息系统。

4.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会计人员的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会计监督是否落实到实处。因此,企业需要不断提高企业的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首先,强化企业会计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意识与责任意识,加强对其进行会计知识培训,提高其会计管理水平。加强其法律意识,使其意识到违反会计法规的严重性,对于指示会计人员制造假账的管理者实施严厉的惩罚,加强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的地位,为企业会计人员实施会计监督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其次,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推进会计队伍的建设,严格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促使企业会计人员不断提高其自身的业务操作能力。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调培养会计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的良好职业道德。

第6篇:企业会计法律与准则范文

关键词:企业 会计信息失真 防范与治理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0-142-02

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公众利益与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有着比以往更加紧密的联系,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着更加强烈的需求。然而近年来,我国很多企业会计秩序出现紊乱,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严重偏离企业会计法规,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种现象就是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息失真给会计信息使用者造成损失,给国家经济发展造成危害。因此,分析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与治理的措施就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内部原因

1.会计人员追求私利,不守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一样,集经济人和理性人于一身,他们本身就具有对利益的追求。当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不一致或产生冲突时,部分会计人员由于职业道德水平低下,对会计法规意识淡薄,当会计信息失真带来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时,他们在利益驱动下而心态失衡,为谋求个人私利,借工作之便或弄虚作假挪用公款,或伙同他人侵吞国家资产,给企业带来直接经济损失。

2.单位领导好大喜功,缺乏诚信。尽管我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走过30余年的历程,思想观念亦经历了深刻的变化,但历史形成的官本位思想在某种程度上依然存在。有的企业领导者为了迎合上级要求,为了保住和提升自己的职位、追求政治上的发展前途,用行政命令强行要求会计人员更改会计信息,“官出数字”和“数字出官”的腐败现象屡禁不止;有的企业领导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为争取投资、申请贷款、评优争先、提升形象,要求会计人员在会计报表上做文章来粉饰经营业绩,虚报产值、产量、投资、效益等数据;还有的企业领导为逃避税赋、少缴社会保险金,要求会计人员瞒报销售收入、利润、工资总额等数据。“长官意志”造成的弄虚作假的现象比比皆是。

3.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还不够完善。国有企业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国有企业改革后,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形式,但这只是形式上的改变,董事会、经理会、监事会并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公司重大决策没有做到科学化、民主化,经营管理者的权力缺乏应有的约束,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普遍存在。为了实现管理层特定的目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制约作用。因此,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就更为严重了。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外部原因

1.会计制度和准则存在缺陷。会计信息的生产依赖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如果会计制度和准则不能满足经济活动反映的需要,会计信息就难以真实、可靠地记录、披露企业的经济活动。当前社会经济飞速变化,而我们会计制度的变化却未跟得上经济发展变化,还在用原有的会计方法核算新经济环境下的企业经济活动。具体情况包括两种:一是有些经济内容在传统的会计看来,不是会计应该反映的内容,但这些活动却深刻影响着企业的经营和收益情况,甚至还可能带来巨大的风险,但这部分经济活动无法进行会计核算和在报表中反映。例如,会计准则规定“投资公司在占有被投资公司50%以上股份时才要求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美国安然公司利用这一会计规则,利用投资股份50%以下的子公司隐藏利润和负债。二是按照会计制度和准则,有些会计信息即使在会计报表中有所反映,也不能保证真实、可靠。比如,根据历史成本原则,土地价值在会计报表中所反映的信息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着巨大的差距。这样的会计信息实质上就失真。

2.会计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健全的财务、会计、审计法律法规体系。到目前为止,我国许多会计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已建立的又不严密,法律法规之间有许多矛盾。尽管我国人大已经颁布了许多关于经济犯罪的相关法律,但却没有一个专门针对会计故意性信息失真的法律。目前规范我国会计人员的最高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但由于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加之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及时配套,所以其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在该法的第六章――法律责任部分,虽然也规定了会计人员违反本法要承担的一些后果,但它主要是从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角度来规定的,对涉及刑事责任的,则按刑法进行处理。??而当前我国的刑法对会计信息失真虽已作出了相应规定,但还不够完善。所以,就带来了在处理会计信息失真时常出现的有法难依、执法难严、违法难究的现象,造假的成本远小于获得的利益。

3.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严重。地方保护主义也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个别政府官员为显示政绩或谋求升迁,“发展”地方经济,不顾现实条件和长远利益,竭力扶持“典型”企业,默许会计造假存在,甚至授意企业玩弄数字游戏。尤其在监管不严、惩处不力的情况下,这些行为还具有一种示范效应,使得会计弄虚作假有扩大之势。企业上市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种政府行为,上市指标这种“稀缺资源”不是配置在最有效率的企业,而是常被用作国有企业的解困。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联合进行资产剥离、置换等包装或直接进行报表粉饰,以争取符合上市标准、配股资格,募集更多的资金,或保住“壳资源”。

4.政府和社会监督不力。《会计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督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这一规定事实上确立了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地位。政府通过社会审计对企业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是有效防范会计造假现象,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手段。然而由于政府审计部门力量有限,且多侧重于强调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对真实性的监督不够重视,因此常常让一些会计违法犯罪者钻了空子。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则主要是指以注册会计师为主的社会经济监督力量。当前我国的社会监督主要是由注册会计师来完成的。近些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发展迅速,但注册会计师队伍良莠不齐,很多人员执业水平和职业素质不高,职业道德意识淡薄,缺乏起码的职业道德水准。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在利益驱使下,在恶性竞争局面下,迁就客户、纵容客户,接受客户贿赂,执业质量屈从于委托单位的要求,甚至与企业进行“合谋”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丧失了审计工作的独立公正性,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泛滥。

5.会计的隶属主体错位。我国的《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依法享有对企业生产、经营、销售及其利润分配情况全方位反映和监督的权利。充分地执行该权利的必要条件是,会计人员必须独立于企业外,不与企业发生任何经济利益关系。而我国传统的做法是会计由企业聘任,这就决定了会计人员和所在的企业有着紧密的利害关系。在这样的情形下,要求会计人员对其所在的单位进行监督,其效果就可想而知。??尽管新老《会计法》都赋予会计人员依法监督本单位领导的权利,但真正勇于行使监督权的人并不多,甚至会计人员为了职位升迁或迫于领导的压力,充当领导犯罪的帮手。

三、会计信息失真防范及治理措施

针对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内外原因,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会计人员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针对会计人员由于利益驱动和职业道德缺乏而形成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财政、税务、审计等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开展和加强单位会计人员的法制教育,组织学习相关财经法规,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使会计人员树立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诚信意识,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格按照财经法规、会计制度的工作规范要求开展财会工作。与此同时,政府部门还要加强对全社会的宣传,让全社会的人们都认识到会计诚信的重要性,形成“对不诚信者人人喊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社会氛围,增加会计人员违背道德的成本,利用社会道德意识对会计行为产生约束作用。

2.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有效手段。内部控制能抑制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它从过程中严格杜绝会计造假。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首先要制定合理的会计处理程序、会计稽核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使会计信息在生成过程中程序化、科学化,形成会计信息生成过程中自我约束、相互牵制的防范性措施。其次,从生产、经营与销售的各个环节入手,加强对购销业务的监管、资产账实的核对,形成会计信息生成的控制环境。需要强调的是,在健全内部控制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对董事会、经营者的经济行为的牵制和约束,建立企业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防止领导意志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

3.完善会计制度和准则。我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的某些内容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对影响着企业的经营和收益的会计事项,如一些重要的表外信息、无形资产,某些重要的间接经济信息等会计准则应做进一步的明确规定予以反映,使得不论是表内信息还是表外信息,财务信息还是非财务信息,定量还是定性信息,过去信息还是未来信息,都得以公开和披露,使会计信息使用者能够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了解到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对于能够反映和披露的会计信息,会计制度和准则应尽量细化,尽可能将核算中的水分“挤干”,真实反映实际情况。

4.完善刑法中会计犯罪的有关条款。思想道德教育对会计人员的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但它是一种软约束,是不具有强制力的,会计失真的有效防治还需要法律的硬约束。目前针对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对相关人员的责任界定还比较模糊,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打击力度明显不够。这些处罚与造假者获取的暴利相比,高悬在头顶的法律之剑,看起来并不那么可怕。所以建议有关部门在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处理问题上,将会计信息失真犯罪列入我国的刑法中,并制定具体的条款来惩治会计造假犯罪。如:在刑法和有关补充规定中明确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在会计信息违法性失真中的刑事责任,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信息违法性失真负首要责任”,扩大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信息违法性失真承担责任的范围,直至对所有会计信息违法性失真都负有首要责任,同时追究对此负责的政府部门的责任。通过刑法制裁使造假的成本远远大于造假的预期收益,以此防治会计信息失真行为发生。

5.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加强政府监督,体现在各级财政、税务、审计机关要依法对企业加强会计信息真实性检查,检查内容进一步深入细化,不仅对报表进行检查,还要加强对会计凭证真实性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除了予以行政处分,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建立政府有关部门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再监督机制,对已审计过的企业会计报表进行抽查复审,如发现违规问题,对有关企业和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属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严厉处罚,并强制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承担无限责任,进行民事赔偿,以此提高注册会计师造假成本,促使其提高执业水平,增强审计责任意识。加强社会监督,可以从建立社会检举制度入手。改变目前会计信息失真检举制度只限于会计人员的状况,检举面扩展到全社会公众。设立接受检举的责任部门并明确其责任,对检举人进行保护与奖励,通过社会公众的集体力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6.政企分开,规范企业治理结构。企业摆脱政府对会计信息的直接干涉的根本办法是实现政企分开,建立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市场竞争主体。企业在独立经营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企业治理结构,对企业经营者进行明确而科学的授权,规定经营者“有权为”及“无权为”、“应为”及“不为”的具体行为;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处罚条款的内容应能保证使经营者违规行为的预期成本远高于违规行为的预期收益。企业对经营者的激励从短期工薪支付转变为长期绩效补偿远期化或非货币化,如延期支付奖金及利润分成、以认股权证和赠股代替现金支付等,以防止经营者为追求短期利益和个体利益人为造成会计信息失真。此外,企业还应构造多元化的企业股权结构,加强董事会的决策与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企业治理权限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合理配置,明确各自职责,建立起对企业经营管理层有效的监督和制衡机制,从而有效地控制会计信息失真的发生。

7.推行会计委派制。我国现行的会计管理体制存在着“两重性结构”特征。会计人员既受聘于企业,必须维护本单位的利益;同时又要站在国家利益的立场上,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在国家利益与单位利益相冲突的情况下,会计人员的立场势必会出现摇摆移位。尽管《会计法》赋予了会计人员依法行使监督的权利,但真正敢于监督的人并不多。要改变这种现状,最好的办法就是营造会计独立的格局,将会计人员的利益从其所在单位利益的纽带中切割出去,会计人员由国有企业的主管单位委派,会计人员的工资收入与业绩考核由主管单位负责而与所在单位无关,这样会计人员才能无所顾忌地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真实地反映和监督所委派单位的生产、经营、销售及其利润分配情况。

注释:

陈正云.经济欺诈犯罪的界限与认定处理[M].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

吴联生.企业会计信息违法性失真的责任合约安排[J],经济研究,2001(5):33-37

编写组.会计信息质量与会计监督检查[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第7篇:企业会计法律与准则范文

一、企业会计监督重要性

1.市场经济发展

企业会计监督是在相关经济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下,对企业的经济项目和活动进行的会计监督行为,从而协调和监督企业经济活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在企业发展中,企业会计监督的内容和方面比较广泛。现阶段,各企业纷纷进行了企业改革,不断进入到市场经济发展中来,这就要求企业建立起政权分离、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因此,在企业会计信息方面,对企业提供的各种会计信息进行必要监督,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无误,对维持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2.规范现代企业发展

目前,各企业之间经济活动和项目竞争激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想夺得发展先机,取得有利地位,就需要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循环良性发展制度。在现代企业制度中,企业的管理不再是传统的出资人和股东,企业法人机构对企业进行科学、系统管理是新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这就需要对企业会计信息进行必要监督,而企业财务安全对保证企业顺利开展各项经济活动和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建立企业会计监督制度,是确保企业财务安全的重要举措。

3.确保企业财务安全

企业资金是企业开展各项经济活动的基础,没有资金企业将无法进行经营活动,因此,确保企业资金安全是企业生存的关键。为了保证企业资金安全,对企业财务会计进行监督,防止企业会计信息出现不准确现象,影响企业领导决策,造成企业重大经济失误,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因此,对企业会计行为进行必要监督,建立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对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和会计事物进行监督,控制和仔细查看企业所产生的各种经济费用和支出,确保企业各项收支稳定与正确,是促进企业资金安全的重要保障。

二、企业会计监督存在问题

1.会计监督体系不完善

企业的会计监督体系主要包括两方面,企业内部监督和企业外部监督。在企业内部监督中,主要是由企业负责人安排相关会计人员对企业会计行为进行监督,而会计人员往往错误理解会计监督,放纵企业负责人的会计失职行为,导致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无效。另外,政府以及社会公民等对企业的外部会计监督不力,会计监督只是成为一种形式而存在,企业外部会计监督同样无法发挥实际作用。

2.法律对会计监督约束不足

会计监督是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展开的,因此法律约束是会计有效监督的基础。当前,我国已经建立的会计监督的法律约束机制,在某种程度上控制了企业的会计行为,保证了企业会计安全。但是,目前企业会计监督的法律机制仍然不完善,企业《会计法》修改了很多次,而相关的法律约束机制却并没有随之变动,另外法律对企业的会计监督失职行为并没有建立相关的法律追究责任。

3.会计监督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为了确保企业对会计信息的监督,企业普遍安排了专门的会计监督人员,对企业的会计行为进行了一定的控制,在不同程度上控制了企业的会计行为。然而,在不少企业中,相当部分会计监督人员素质偏低,对企业出现的不准确会计行为视而不见,欺上瞒下,对企业会计监督不负责任,导致企业会计监督并不能发挥真正作用。

三、企业会计监督创新策略

1.提升会计人员素质,完善规章制度

会计人员是企业会计监督的关键与重点,毕竟主要的会计监督管理工作是由会计人员来执行与参与的,会计人员素质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会计监督水平与质量,直接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因此,提高企业会计监督水平,提升企业会计人员素质,是首要的环节,也是必要的步骤。首先,进一步企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通过职业道德对于会计人员进行约束与管理,形成会计人员自我约束力,从而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其次,提升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健全的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是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与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无论是企业会计还是事业会计,都必须要在一定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下才可以,否则就是违纪违法,对于会计人员来讲亦是如此。提升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其对于财务犯罪的认知,也是提高企业财务会计管理水平的重要步骤。最后,提升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与综合能力。会计人员在实际的财务会计监督过程中,需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运用科学的方式与方法,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完善企业会计管理规章制度与职业道德,强化会计人员综合素质建设,是提高企业财务会计监督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2.健全企业会计监督法律约束体制

缺乏必要的会计监督法律约束体制,这是企业会计逐渐弱化的重要原因。要想提升企业会计管理与监督水平,进行必要的会计监督法律约束体制建设至关重要。国家有关部门必须要以《会计法》为基础与核心,为企业会计监督营造良好的监督管理环境,从而提高企业的会计监督效益。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国《会计法》越来越完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会计法》还是存在着很多的漏洞,需要进一步进行完善,为企业会计监督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笔者认为,健全企业会计监督法律约束体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完善《会计法》配套法律,适应新时期企业经济发展需要,注意各项法律之间的协调性,形成一整套完整的会计监督管理法律体系。第二,在实际的企业会计监督法律约束体制制定过程中,有关部门还需要对于各种利益关系部门与人员进行沟通,分析清楚责任人,尤其是对于会计监督管理不力的人员和部门,必须要制定出严厉的措施进行制裁,从根源上对于企业会计违法犯罪问题进行解决。第三,尽快对于《会计法》的一些细则进行完善,尤其是对于会计监督准则,还需要进一步进行完善,提高企业会计准则的可操作性与实用性。总之建立多元化的会计管理监督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这是企业进行会计监督与管理的根本性前提与基础。

3.加强企业会计监督主体建设

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认为加强企业会计监督主体建设,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注意加强内部会计监督。企业会计监督工作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对于企业内部进行会计监督制度建设,通过内部审计、会计等,对于本企业会计资料与会计工作内容进行审核,从而更加有效的开展会计监督工作。同时,企业还需要进一步明确会计控制人员职责,明确会计人员职责权限,从而使得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更加有效。第二,加强外部会计监督。在会计监督中必须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即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由于政府监督涉及到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多个部门,为了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应当明确各部门在企业会计监督中的具体职责权限,并加强各监督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社会监督是一种中介监督,主要是会计师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进行审计监督。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会计监督,还需要进一步改革注册会计师模式,改革会计事务所模式,不仅仅需要进一步提高会计师的独立性,而且还需要加强对于会计师的管理与监督。

4.完善会计理论体系,改革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会计监督管理实践是与会计监督理论紧密相连的,只有在正确的会计监督理论引导与支持下,企业会计监督管理实践才可以更加正确。因此,完善会计理论体系,在现阶段的企业会计监督管理过程中,显得越来越重要。关于会计监督理论的完善,我国企业不仅仅需要参考有关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理念,而且还需要在他们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摸索出一整套完整的科学监督理论体系,从而更好的满足企业会计监督管理实践需要。

第8篇:企业会计法律与准则范文

关键词:会计;规范

一、会计行为规范的概念与意义

(一)会计行为规范的概念

会计规范是会计人员正确处理工作所要遵循的行为标准,是指导和约束会计管理行为朝着合法化、合理化、有效化方面发展的路标。

上述分析,会计规范的实质就是会计行为规范,二者无论是内涵还是外延都基本相同,都是对会计活动中的各种行为起导引作用的准绳。会计行为规范的建立与调整将直接影响会计行为的质量,进而影响会计行为目标的实现。

(二)会计行为规范的意义

关于会计行为规范的意义,笔者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会计行为规范对会计实施活动起着指导和约束作用。会计行为规范来源于会计实践,是对会计实践活动的普遍经验和基本原理所做的归纳和总结,但会计行为规范又高于会计实践,它能指导和约束会计实践活动。

二是会计行为规范是会计理论的重要组成内容。会计理论体系由会计基础理论、会计规范理论和会计行为理论三部分组成,其中会计规范理论在会计理论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应用性理论通常由一系列的会计方法所构成,基础理论一般由相互联系、逻辑严密的假设、原则及概念体系所构成。

三是会计行为规范的形成和发展是客观要求与主观需要的统一。所谓客观要求,是指会计行为规范与特定的社会经济环境密切相关并受社会经济环境的决定。所谓主观需要,是指会计行为规范与会计自身的发展规律密切相关并受会计理论和实践水平的制约。

二、我国会计行为规范的表现形式及特点

会计行为规范的表现形式各种各样,就国家会计行为规范而言,在我国至少表现为如下一些形式:一是法律。如《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二是准则。如《企业会计准则》等。三是规定。如《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四是通知。如《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补充通知》。五是解答。如《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等。

通过上述描述可以看出,我国会计行为规范具有如下一些特点:

(一)会计行为规范存在国家和地区差异性。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会计行为规范体系。会计准则在英国出自民间,在中国出自政府,在美国则出自民间决定于政府,在形式、内容和构成体系上每个国家存在很大差异。

(二)会计行为规范存在的分散性。在法律这个层次会计行为规范除了会计法以外,还涉及各种公司法、税法、金融法等;在较低层面的会计行为规范中,既有财务会计方面的各种规范、制度等,又有税务方面的条例等,还有各种金融管理办法等。

(三)会计法规在经济法中的地位悬而未决。《会计法》与其他经济法中涉及会计方面的条款是否以《会计法》为最高法律,需要进一步明确;《会计法》作为经济法的一部分,把它单列出来形成一个专门的门类,从会计的角度考虑其必要,但从立法的角度考虑是否合理,需要进行研究。

(四)会计规范缺乏系统性和稳定性。除了会计条款被规范在各种法律之中且没有规律可循之外,财务会计的专门法规也显得分散而杂乱。不仅破坏了原有会计规范的统一性和稳定性,而且破坏了原有会计规范的系统性,会计行为规范有时还存在冲突。

(五)会计行为规范的随意性太大。强制性不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时有存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往往只是追求形式上的合法而不是业务的真实状况,审计准则异化为会计师事务所追逐经济利益之后的第二项原则等等。

三、提高我国会计行为规范标准化水平的思路

(一)实现与国际会计行为规范对接

在经济全球化和会计国际化的大趋势下,国家会计行为规范与国际会计行为规范接轨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包括:一是国家会计行为规范应符合国际会计行为规范的要求。二是在所有国际会计行为规范中,国家会计行为规范应当符合国际会计组织中具有影响力和具有权威性的组织的要求,与主流的国际会计行为规范接轨。三是在国际会计行为规范与国家会计行为规范出现冲突时,在不损坏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应尽快适应国际会计行为规范的要求。四是为了与国际会计接轨而需要改变国家会计行为规范并且需要付出代价时,应当着眼于长远利益。

(二)实现与国内相关法规对接

国家会计行为规范在目前的情况下是分散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现在我们所说的国家会计行为规范是指包括在各种法律法规中的会计行为规范和各种专门的会计行为规范,这当中也有衔接的问题,。为了学习和理解上的方便,面对会计实务和基层会计工作者的会计制度应汇总反映各种法规对会计行为的要求。

(三)实现与地方和行业会计法规对接

由于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也享有一定的会计行为规范的制定权。出于地方利益和政策制定者个人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地方和行业会计行为规范一般会破坏国家会计行为规范的统一性,形成行业分割和地区分割,降低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应加以严格限制。因此国家会计行为规范与地方和行业会计行为规范的对接实质上就是要限制地方和行业会计行为规范,保证国家会计行为规范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四)实现与企业会计行为规范对接

企业会计行为规范是在国家会计行为规范和会计理论的指导下形成的指导企业会计工作的规范。由于企业生产工艺、组织结构、经营规模和管理要求的不同,国家统一的会计行为规范对每一个具体企业缺乏针对性,企业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选择和补充。

第9篇:企业会计法律与准则范文

一、会计管理模式的基本概述

现阶段,就会计管理模式而言,很多专家学者都倾向于:会计管理模式为国家或者是相关地区对具体化会计活动每个方面实施组织、管理以及约束的总和,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的内容,也就是会计工作的专业化领导模式、工作人员管理模式以及会计制度(会计准则)。还有一些持有不同意见的专家学者认为,主要是指对会计事务进行组织以及管理的多种方式与形式的总和,同时也是在规定范围之内开展会计事务组织以及管理的相关方式方法[2]。具体来说,会计管理模式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主要包括国家宏观层面的会计管理模式,企业微观层面的相关会计管理模式;第二,会计管理模式应用下所能够解决的专业化核心问题主要是指相关组织体系以及对企业会计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第三,会计管理模式可以作为制度化安排,有着相对较强的动态性,也就是说会计管理模式能够在社会经济环境不断变化的基础上实施及时调整以及改革。基于上述不同表述,会计管理模式本质上是指我国国家对于相关会计活动的专业化管理模式。目前,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逐渐形成多样化格局发展,因此,会计管理模式也已经从直接管理逐渐向着间接管理转变[3]。

二、会计管理模式的创新策略分析

(一)健全相关的会计法律法规

从专业化角度出发,对我国会计管理模式具有约束作用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国家会计准则以及审计准则及其法律法规,同时也是国家宏观管理工作的核心组成部分,属于对我国会计信息化管理工作实施有效规范的关键性内容。在实际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应进一步强化会计法规建设,并有必要针对规范化的《会计法》实施有效修改,完善以会计法作为主要指导,并以会计职业道德作为重要保证,能够实现相互之间紧密联系以及相互支持的会计法律体系,从根本上确保我国会计管理工作不仅可以与国际上的相关会计接轨,而且还可以有效符合中国实情,更好地适应现代化市场经济实际发展需求[4]。此外,相关工作人员应健全会计核算体系,现阶段,我国已经逐步推行了标准化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指出了我国会计管理模式层面的根本性变革,该准则将会保证会计制度更好地适应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需求,从根本上提升会计核算实际质量水平与实际效率。作为企业,在会计管理模式构建工作中应该依法遵照专业化的会计准则要求,进一步建立起科学化的会计核算体系。并根据会计准则依法办事,然后在行业会计制度基础上构建规范化的会计核算体系。在会计应用工作、凭证填制以及审核、报账、财产清等整个过程中,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办事。开展资本投入工作的时候,应结合相应准则实施衡量以及确认,并在应用各种资产的时候,遵循一定的投资本保全原则。正确选用准则规定的,并有利于企业利益获得的方法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制止一切滥用会计核算行为,避免会计核算信息严重失真。

(二)设立科学化的会计管理组织机构

现阶段,现代化企业以及传统企业之间存在着较大区别,具体来说,现代化企业相对来说规模更为庞大,能够有效做到集团化管理,进而对区域发展具体特点进行真实呈现,所以,相关企业应构建与现代化企业发展情况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建立科学化的下属机构,妥善处理好相关财务总机构以及下属分属机构之间的财管管理问题,促进两者的协调发展。企业会计管理工作过程中,应就财会统一管理以及各机构层面的自主化管理关系进行有效协调,做到科学化的财务集权与财务分权,使其在重点工作中,相对灵活集中地处理好企业财力工作[5]。与此同时,在会计管理组织机构构建方面,应该借助分权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充分调动下属会计管理相关分属机构层面的管理积极性,保证企业各项工作都可以在财务管理总体结构的统一领导之下,结合分机构的科学配合,从根本上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会计监督体系建设

为了促进会计管理模式的有效运用,应该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并大力构建科学化的会计控制体系,高度重视国家监督,针对相应的会计违法行为应该进行及时处理,在执行力度上给予高度关注,不断增强会计法规在实际运行上的严肃性。此外,会计监督工作中应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有效突出内部控制以及内部约束机制的有效性,加强自我管理。社会监督也是会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有效维护各方面利益相关者的实际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