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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基本原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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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基本原则

第1篇:水污染防治基本原则范文

关键词 农村水污染 法律体系

中图分类号:X52 文献标识码:A

一、健全我国农村水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

我国农村水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是:以提高农村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环境质量为目的,使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环境保护并重,结合农村的资源优势,地理特点和经济发展状况,加强水的高效利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动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实施农村废物的资源化和能源化,实现农村社会和经济在21世纪的可持续发展。农村水污染防治的立法应该体现以下基本原则。(1)坚持污染防治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2)坚持公众参与原则。因此,我们应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鼓励农民积极参与水资源的管理,有效监督行政部门及企业的各种行为,增强农村水污染治理的科学性、民主性。为此,我国现阶段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建立一个关于农村水污染防治的完善的法律体系,为一切行为设立法律依据,切实保护农村水环境。

二、提升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执行能力

一方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教育的手段,对水资源、水生态环境加强保护和对各类资源开发建设活动进行生态环境监督,防止造成新的生态破坏。落实“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方针,明确开发建设单位保护生态的责任。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城市的发展规模不断壮大,农村城镇化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2011年,我国城镇人口达到6.9亿,占总人口比重的51.27%,城镇人口首超农村。湖北省城镇化率达51.8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56个百分点,138万农民变市民。在此过程中,我国的各级政府要十分重视农村城镇化的发展趋势,使其在政府的有效规划中稳步前进。必须对小城镇加速发展的趋势以及加速发展对农村水环境可能要造成的冲击有充分的认识,应当立即着手加强小城镇环境保护及其规划工作,制定各种有效的环境管理政策及措施。如建立简易集中处理污水设施,加强乡镇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逐步完善下水道系统等。

三、坚定不移地发展节水型生态农业

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加强建设节水型灌区,提高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发展节水型农业,这不仅可以减少农业用水量和对水资源的使用,同时可以减少化肥和农药随排灌水的流失,从而减少其对水环境的污染,少用1立方米水,可减少0.7立方米污水排放,少污染28立方米的河(湖)水资源。第一,开发、推广和应用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减少有机农药的使用量,发展低毒、高效、低残留量新农药,提高施药技术,合理施用农药。少施1吨氮肥,可减少0.048吨氮进入河湖水体,少施1吨磷肥,可减少进入河湖水体的磷0.006吨,少用1两农药,可减少10吨稀释用的水体。第二,尽快调整化肥品种结构,尽量采用高效、复合、缓效新化肥品种,同时增加有机复合肥的施用,大力推广生物肥料,加强造林、植树、种草,增加地表覆盖,避免水土流失及肥料流入水体或渗入地下水。第三,对畜禽养殖业进行合理布局,合理规划养殖业规模,建立生态型养殖场,解决养殖业污染的问题,积极提倡各业主改进粪尿清除方式,并且加强畜禽粪尿的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加大对畜禽养殖场进行管理力度,推广较为成功的畜禽养殖场示范工程。如:湖北仙洪试验区域总结出的农村环保“两清”(清洁种植、清洁养殖)、“两减”(农药减量化、化肥减量化)、“两治”(村庄环境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两创”(生态村创建、生态乡镇创建)为特色的“农村环保模式”,已向全国推广。在“十二五”期间,湖北省持续削减氨氮排放总量由13.29万吨到12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由万吨63.1到58.6万吨,农药施用强度由19.7kg/ha到15.7kg/ha,农用化肥施用强度由484.2kg/ha到338.9kg/ha。

四、大力提高乡镇企业污水处理技术

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但由于乡镇企业布局分散、规模小和经营粗放等,因此其任意排放非达标水的情况十分严重,对周边地区的水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因此,应当对农村乡镇企业的污水排放情况进行严密监管,制定乡镇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规划,并逐步提高各企业的污水治理技术,减少污水对农村水环境的直接污染。完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城镇污水处理、拉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特别要重点保护水源,尤其是地下水水源,对危害、威胁城乡水源地的乡镇企业,严格限期实行关、停、并、转、迁。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实力及技术手段的欠缺,一味地采用城市污水的处理体系显然是不现实的,必须因地制宜,针对农村地区的资源与环境条件,开发推广切实可行、成本较低的污水处理技术。在我国农村地区有不少坑塘,且农村生活污染物相对比较简单,因此,可以因地制宜地开发各种高效低耗的新型废水处理与回用技术。例如,采用厌氧生物处理技术、生物膜法、天然净化系统等建立人工湿地、稳定塘、芦苇塘、氧化塘以及其他一些处理设施,尽可能地降低基建投资,节省运行费用,以更快地提高农村污水的处理率,有力地控制水污染。此外,根据南方和北方水资源量的差异、经济发展的不同程度、以及不同的水环境状况,结合农村地区居住分散和相对集中(小城镇)的特点,采用不同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来加强农村地区的水环境保护与治理。

五、正确处理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

第2篇:水污染防治基本原则范文

水资源的保护措施主要是对水源地的保护、上游的水土保持、中下游水体质量的保护。

1.工程措施

(1)水土保持工程

水土流失破坏生态平衡,导致自然灾害,同时,流失的泥沙携带大量污染物进行河湖水体,污染水质。

针对坡面水土流失,主要是岸边和汇水区植被的保护,采取坡改梯、配套坡面工程(蓄水池窖、沉沙池、排灌沟渠、田间道路、等高植物篱),配合营造水土保持林草措施(水土保持林、经济林果、种草);针对沟道水土流失采取拦沙坝、支沟整治和塘堰整治等措施。

河流上游特别是在人口较稀少地区,实行封山禁牧,设置必要的网围栏和封禁标牌,对于疏幼林采取补植措施;开展舍饲养畜,减少对林草植被的破坏,依靠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减少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

加强天然林、水土保持林建设,对区内退田还林区、水土流失区进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以达涵养水源,控制水土流失,减少面污染排放的目的。通过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控制河湖集水区内的水土流失,不仅可以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洪水等自然灾害,同时查以减少集水区内污染物的入河、入湖量,改善水质,而且,良好的植被还可以对污染物起到吸收、分解的作用。

(2)河道清淤工程

沿河两岸是集水区内居民居住、农作物与经济类作物种植比较集中的区域,向河内倾倒生活垃圾、搭建违章建筑的现象普遍存在,生活污水和面源污染污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致使河道淤积严重。如不清淤,会出现被污染淤泥反向污染河水的问题。通过河道清淤和整治工程,不仅有利于防洪,而且,河道内被污染的淤泥清除后,可减轻河道底泥对水体的污染,同时河道清淤工程还可以改善河道水力条件,有利于污染物在水中稀释扩散,加速降解。

(3)污染源治理工程

水资源保护工作既要治理原有污染源,又要严格管理和控制新的污染源排放。对人体有害的污染物质的排放要严格禁止,引导公众参与和监督,使污染源排放受到严格限制,并增加透明度。

(4)实施水源区综合整治工程

加强水源地和上游水资源保护,严禁在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规范保护区内的责任制度管理,保证水源安全。限制在市场利益驱动下的其它无序开发,禁止建办污染重、原材料耗损大的企业,退田还林,防止植被退化和森林破坏。适度发展旅游业,并加强监督管理,减少人为的负面影响。

2.非工程措施

(1)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2)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3)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区,必须进入者应事先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并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4)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捕杀鱼类。

3.具体非工程措施如下:

(1)实行水体纳污总量控制

在保证进入河湖水质不变坏的要求下,通过对河湖的水资源特性和水污染特点的分析,据提出的污染物控制排放量,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并按水源区管理办法,加强水污染监测。

(2)节约用水

在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中大力推广节水农业、减少面源污染排放量;鼓励区内居民节约生活用水,减少生活污水排放量;河湖内禁止开发高耗水的旅游项目,有条件的开发水生态、水景观旅游;提高公民节水意识,科学制定用水定额,树立节水也是治污的理念。(3)加强水资源保护宣传

采取各种手段,向公众宣传保护水源地的重要性,树立全民环保意识,引民公众参与和监督河湖水资源保护工作。

二、水污染防治

1.污染治理方法

水污的核心,江河水源的污染防治、生态恢复和建设、应急能力建设、预警监控体系建设、管理能力建设等具体工程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加强污染源控制、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环境监督管理能力,是污染防治的重要方法。

(1)点污染防治工程

点源污染防治工程的目的,是为了有效防止江河流域内的点源污染,及时控制现有的污染源,保障水质。

对各流域的点源污染,尤其是重污染源的厂矿企业、违规建筑物和建设项目,制定清拆、整治和总量控制方案,分析方案的技术可行性、所需投资及环境效益,进行优化。

(2)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的目的为了有效减少和防止流域内的面源污染,尤其是农业面源污染,保障饮用水源水质。

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的基本原则包括:坚持系统、循环、平衡的生态学原则;与生态修复工程相结合。

2.建立污染防治预警监控

(1)建立预警监控机制

为了实时监测、控制江河流域的水质、水量安全状况,提高预警预报能力,适应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的管理需求,开展防染防治预警监控体系建设工作。对江河流域水质和大气环境进行时空变化动态的坚持,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提高信息采集能力和信息管理应用水平为主旨,注重采用“先进、快速、可靠”的新技术,全方位主体化的对江河流域的污染防治的监控。

(2)严格执行污染责任追究制

为了严防水资源的污染,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的责任,确保水资源的安全。

参考文献:

[1]任树梅主编中国水电出版社《水资源保护》2003.7

[2]吴季松著北京出版社《中国可以不缺水》2005.1

第3篇:水污染防治基本原则范文

【关键词】环境侵权;制度分析评价;制度改善与建议

一、环境侵权

环境侵权从广义上讲是指因生产和生活行为侵害环境并因而对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环境权等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它也是通过环境媒介产生侵权后果的行为,具有“准行为”特征。1从狭义上讲,环境侵权则指的是对权利主体的环境权及其行使所构成的侵害与破坏。因为环境权本身也可说是一种准民事权利。既涉及人身权与财产权,又超脱于二者之外自存空间。环境侵权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海洋污染、环境噪音污染、能量污染、有害有毒物质污染、破坏自然资源等侵权行为。

二、环境侵权民事责任

(一)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内涵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实质上也是一种侵权的民事责任。它是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保护环境义务,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系统侵犯他人环境民事权益而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后果。2它是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其以行为人污染或破坏环境,且造成环境损害或他人人身、财产方面的损害为前提条件。我国《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也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队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故保护环境是民事主体的法定义务,其造成环境的污染或损害均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即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其主要是指涉及环境污染侵害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而不是人类意义上的环境权利所指向的责任。

三、关于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制度的分析与评价

(一)积极意义的方面

从宏观上看,现有的民事基本法、环境基本法、环境单行法和民事程序法等有关法律对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均作了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规定,民法通则确立了我国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的制度。此后的有关环境立法,包括《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均对环境污染损害民事责任进行了规定。因此,可以说,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制度体系已经随之基本形成,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已经比较严密了。

较为彻底的是我国对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在这一领域的贯彻。因为不论是作为民事基本法的《民法通则》,还是作为环境基本法的《环境保护法》,亦或各环境单行法,都贯穿着无过错责任的立法原则,并且,该原则不仅适用于生命、身体、健康遭受损害的场合,也适用于财产损害场合。

(二)尚不完善的方面

首先,立法思想被限制。我国目前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注重各项经济指标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等权力主体往往只考虑现阶段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忽略了长远的社会利益,仅从发展本地区经济出发,对各种环境侵权行为采取姑息、包庇、纵容的态度,进而影响到环境侵权在司法领域救济乏力,无法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其次,法律体系的不完整。环境法律体系尚待完善。长期以来,我国民法领域不得不面临着这样的尴尬局面:一、未编订统一的民法典;二、尚未将环境权写入宪法;三、仍未颁布独立的侵权行为法;四、现行立法上的矛盾冲突大量存在;五、之前出台的许多环境法律都过于原则化,缺乏相应法规、规章和实施细则的配套,结果导致法律的可操作性差,执法随意和执法标准不一致。

再次,基本原则的不确定。关于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的举证责任转移问题,只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至于因果关系推定规则,则既无法律规定,也无司法解释。也就是说,对这些重要的基本原则法条上均没有做出明确而详尽的规定与阐释。

最后,救济的途径和保障方面明显不足。损害赔偿责任的保障制度尚未建立,我国环境法中,无论是基本法还是各单行法皆未明确规定仲裁制度,而其相对诉讼,更具有迅速、便利等优势。二是环境侵权的知情权和请求鉴定权尚属空白,这对弱势地位的被侵权人进行举证及请求救济十分困难。三是尚没独立的对环境侵权因果关系进行认定的机构等。

四、对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一)坚持全部赔偿与限制赔偿相结合的原则。让企业承担无过错责任在有些合法化的情况下会导致企业的破产并不利于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而不全部赔偿受害人,则又显示公正公平。所以,就要坚持此原则,对于二者之间的差价,可以通过另外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或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等社会性救济来弥补。

(二)有限度且适时地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在加害者主观上具有恶意的情况下,甚至经过加害者深思熟虑后实施的环境侵权,除了要以行政手段,刑事制裁等途径进行管理和惩罚,还应当适时适用惩罚性赔偿,如我国的《产品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三)具体明确侵权责任主体。环境法同我国各种各样的法律制度一样,对环境侵权责任承担者常笼统地定义为“有关责任人员”、“有关单位”,而造成环境污染的原因也较为复杂,涉及的有关人员也形形。因此,在制订相关法律条文时如能将责任落实到人,视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规定,则更能够达到法律所追求的弥补损失和惩戒侵害的目的。

(四)保障受害人合法咨询和鉴定责任的请求权利。环境侵权很多时候涉及高科技以及专业性极强的业务理论,有关机器设备、使用原料、排放废弃物的种类、数量、迁移转化规律及可能的危害后果、产生侵权的原因、程度,侵害的等级等等都是一般公众所不熟悉和难以理解的。因此,立法应当明确授予受害人对相关问题的咨询权,以及向当地有关环境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责任鉴定的请求权。

(五)确立环境侵权仲裁制度。环境侵权纠纷一般都关涉财产权益,而我国仲裁法就可以对其加以调整。而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环境侵权纠纷不仅能大大节约国家的诉讼资源,提高纠纷解决效率,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调和社会矛盾,立法理应在条件具备时加以明定。

【参考文献】

第4篇:水污染防治基本原则范文

关键词:生态保护;水资源;生态补偿

一、太湖作用、所面临的问题及原因

(一)太湖的地位及作用

太湖流域地处长三角核心区,经济发达、工业密集、城镇众多,是我国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正因为如此太湖对于这个地方的经济快速发展、人民安居乐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太湖面临的环境问题及原因

一是,太湖流域人口、工业高度密集,水质型缺水、水量型缺水现象并存,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突出;二是太湖流域水污染形势严峻,直接影响到流域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采取比其他流域更严格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流域排污总量控制;三是太湖流域不同行政区域间水资源开发利用矛盾突出。破坏太湖岸线、占用太湖水域等现象比较突出,湖区淤积严重,需要通过立法建立有效的流域管理协调机制,强化对太湖水域、水资源的保护;四是各部门、各地方在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

二、太湖的生态安全保护制度及评议

我国还没有规定专门的流域生态安全法律制度,关于流域生态安全的法律制度。有关规定散见于《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等中。因此,在中小流域开展生态安全法律制度的研究,为今后流域法制建设提供可供参考的实践经验。

(一)关于饮用水安全的规定及评价

饮用水水源包括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此次《太湖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划定引用水的保护区,并且对其进行明确的管理,确定了一系列应急的方案。

首先,这一系列的规定加强了生活饮用水源的保护,较之以前分散的规定有较强的针对性、提出了一系列可操作的方案、每个制度间相互有一定的联系。强化了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明确太湖流域管理局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应急管理职责,防止发生供水安全事故后的缺水危机。

其次,笔者认为这其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禁止性规定较多,鼓励性措施较少

这些禁止性规定极不利于调动人们保护饮用水源的积极性,如果禁止、限制性规定和鼓励性规定结合起来,对积极主动进行饮用水源保护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将极大地提高饮用水源保护的成效。这样的话也能普及群众引导群众参与。

2、应急预案的综合性不够

规定了每个县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措施,国务院及两省一市制定了紧急预案,但是在实际的积极情况发生时候缺乏跨行政区域的协调,有可能使各部门的行政区域管理出现重叠交叉的现象。

(二)关于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的规定及评价

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规范水功能区划制度,针对太湖流域具体情况开展流域整治,严格限制开采制度。这一部分当然是对调度的统一性做了一定的规定,并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分具体情况做出了不同的策略,但是笔者认为这一部分应该更加着重的突出水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

首先是水资源合理配置原则。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政策,以社区需要和优先次序为基础,可持续地开发与管理水资源,是我国利用于水资源管理必须确立地首要原则。

其次流域管理效益原则。在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中应充分认识“同一专门化才能增长效率”的意义,赋予流域水资源管理机构以决策权、监督权、协调权和执行权,使其真正但负起统一管理的责任,从而保障管理的效率,避免流域管理体制因权力过于分散而导致效率低的问题。

再次是流域与区域协调原则。在建立强大的、处于流域管理体制核心地位的流域管理机构的同时,还实行行政区域管理,协调处理好与地方各部门、各集团的依存关系,建立国家和地方行政相协调的管理体制。此外,该原则还包括:①区域的水资源管理服从流域的水资源管理,即在水资源管理体系中,流域水资源管理高于流域内行政区划的水管理,行政区划的水管理应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管理的统一协调;②部门的专业性水管理要服从流域水资源综合管理,各行业的水管理应当纳入流域水资源管理的体系中,尊重和服从流域水资源管理。

(三)关于水污染防治的规定及评价

水污染物浓度控制的核心内容为国家水污染物。自2001年起,太湖开始年年出现大面积蓝藻,对人民群众的健康构成了威胁。所以《太湖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在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条中提出了排污总量的控制、检查,其他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特别排放限值的规定;以及第三十六条基于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排污权交易机制,这也是迫切的需要出台的一项措施,因为在太湖流域之前进行的试点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有较大的意义。政府方面的职能在条例的规定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挥。水污染权交易机制的本质是一种总量控制机制,将水污染权总量在太湖流域内部的各个区域和子区域之间进行有效的分配,而且各不同区域和子区域之间的水污染权总量相对比较协调。

(四)关于防汛抗旱和水域、岸线保护的规定及评价

明确太湖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应急工作,强化太湖流域湖泊、河道水域岸线管理,范太湖流域圩区建设和治理。

为了适应新的防汛抗旱形势要求,条例的这一部分的规定体现了防洪工作实行的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五十一条规定了不同的调度的方式,能比较好的实现湖泊管理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防护,确保畅通。在湖泊管理范围内,禁止影响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的行为。

澳大利亚在防汛方面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应用于防汛抗旱。由于热带气旋风带来的大雨,常常引起澳大利亚局部地区洪水泛滥,仅新南威尔士州每年平均洪灾损失就达1.5亿澳元因此,近年来,澳联邦政府,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洪泛区的管理。目前提出的对洪泛区管理的策略是把优先权放在保护生命和重要财产的非工程措施上,严格清障,使洪泛区达到防百年一遇洪水的标准。条例第五十四至第五十八条也规定了一系列的清障条款、保护水域岸线条款,但没有明确所要达到的标准,同时也缺乏相应的工程措施条款,关于汛、旱规定的预防性措施不够完善。

(五)关于保障措施和监测监督规定及评价

1、对于生态补偿制度的设置较为规范,比较有发展前景

饮用水水源地补偿制度中的水源地,是指由于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生产生活受到影响的地区。太湖流域是我国经济社会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其自身生态受到了来自各个方面的限制:首先是地区间的排污协调处理,《太湖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六十二条通过政府间小流域补偿。但是应该更明确的规定补偿的程序、补偿的标准等这些实质性的问题。其次饮用水水源地相应产业发展的限制,主要是对那些对饮用水可能造成影响的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作出相应的限制,条例第六十六条和第六十七条提出了对企业和转业农民相应的扶持,尤其是第六十六条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使市场机制的优越性得到一定的发挥,让生态环境补偿制度不是简单的当地环保部门以政府强制主导的方式进行交易,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出市场机制在资源高效率配置方面的优势。

2、对公众参与制度作了一定的规定,但未建立公众参与的制度

公众参与对于法律的施行和贯彻有着不言自明的作用。条例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相关保护流域环境的法律和规定的行为进行控告监督、检举和控告。国内的很多环境法律的规定关于公众参与的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缺乏一可实施性。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需要有良好的条件,而这些条件并非环境立法本身能够解决的,但我国目前整个法律制度中关于公众参与的规定都十分缺乏,公众参与民主决策、参与国家管理的机制尚未建立。《太湖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七十四条也提出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的条款。将民众参与置于末端控制,即保障措施中。但是此项条例能够公开的向社会征求意见也不失为一种前端控制的方式,将条例的内容进行公开的公布使信息能够公开,让普通民众也能积极主动的参与进来,充分利用媒体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提高民众的关注度和支持度,利用舆论监督流域管理机构的依法行政,提高政策制定的开放度和信息透明度。

第5篇:水污染防治基本原则范文

为防治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快生态X县、美丽X县建设,根据《X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畜禽养殖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X.《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X.《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X.《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X.《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X.《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X.《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X.《X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X.《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X〕X号);

X.《X省落实实施方案》(X政发〔X〕X

号);

X.《X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实施方案》(X政办字〔X〕X

号);

X.《X省环境保护厅、X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的通知》(X环发〔X〕X

号);

X.X省环境保护厅、X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X牧畜科发〔X〕X号);

X.X省环境保护厅、X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畜禽养殖专业户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X牧畜科发〔X〕X)号;

X.《X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综合治理推进绿色畜牧业发展的通知》(X牧生字[X]X号);

X.《X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X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分的通知》(X政发〔X〕X号);

X.其他涉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总体思路

以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适当补偿、应关尽关”的总要求,完成X年依法关闭或搬迁目标任务,从而进一步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和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加快全县畜牧业转型升级。从养殖场户实际出发,通过思想动员,争取自愿限期关闭或搬迁;经反复做工作,在限定时间内仍不能关闭或搬迁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属地乡镇办事处结合农业、环保等执法部门,依法强制关闭或搬迁。

三、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部门配合

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或搬迁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主动配合乡镇办事处做好辖区内禁养区养殖场 (户)关闭或搬迁工作。

(二)依法依规、强制关闭或搬迁

乡镇办事处对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工作既要依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关闭或搬迁任务,又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关闭或搬迁具体办法。

(三)突出禁养、尊重实际

对禁养区的养殖场 (户)的建筑物,只要养殖场

(户)不再饲养畜禽,不破坏环境,不作强制拆除。

(四)深入发动、平稳关停

深入细致地做好养殖场 (户)的宣传发动工作,认真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关停政策,引导养殖场

(户)主动积极配合做好关停工作,确保关停工作平稳顺利的进行。

四、工作目标

至X年底,完成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和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

五、实施范围和对象

(一)实施范围

禁养区内应当关闭搬迁的畜禽养殖场 (户)规模标准为:

依据《环保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X〕X号)精神,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含部分来水河道)、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省控重点河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为重点区域,按照X县人民政府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专业户。

(二)实施对象

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专业户。

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生猪年出栏量X头以上;奶牛存栏量X头以上;肉鸡/肉鸭年出栏量XX只以上;蛋鸡/蛋鸭存栏量XX只以上;肉牛年出栏量X头以上;羊年出栏量X只以上;兔存栏量X只以上。

畜禽养殖专业户养殖标准:X头

六、具体措施

(一)调查摸底(X年X月-X月)

依据“三区”划定方案,县畜牧部门会同乡镇办事处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确定禁养区内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场、专业户清单,清单内容要包括养殖场和专业户名称、地址、畜种、存出栏信息等。

(二)动员部署(X年X月-X月)

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户)关停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乡镇办事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措施。

(三)宣传发动(X年X月-X月)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平台,大力宣传《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定期举办培训班,开展相关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动员广泛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同时,要按照养殖类别抓好示范点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四)集中整治(X年X月-X月)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办事处要切实做好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改扩建畜禽畜禽养殖场(户)。

(五)长效管理(X年X月)

集中整治结束后,各乡镇办事处要做好集中整治的后续工作,巩固治理效果,防止出现反弹;建立长效机制,实施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禁养区养殖场 (户)关闭或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牵涉面广,各乡镇办事处要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关闭或搬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X县农村面源污染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XX任组长,农业、环保、畜牧、水利、国土、发改、财政、城管、公安、工商、宣传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属地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禁养区划定与关停相结合、属地责任与主体责任相结合的基本要求,畜牧、环保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同时压实各养殖场(户)的主体责任,确保关闭或搬迁工作扎实顺利推进。各乡镇办事处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妥善处理好关闭或搬迁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保证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关闭或搬迁面积弄虚作假,在限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进行全县通报,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6篇:水污染防治基本原则范文

关键字:地表水水质;现状分析;原因;对策研究

1、地表水概念与我国地表水分布

水是生命的源泉,也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之一。地表水是人类生活用水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水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地表水,是指存在于地壳表面,暴露于大气的水,是河流、冰川、湖泊、沼泽四种水体的总称,也称陆地水。地表水被人们用于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因此地表水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们生活水平的高低和社会发展的快慢。

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因此对地表水资源的需求相对较高。我国的地表水资源丰富:冰川年融水量为504.6亿立方米,多分布于江河源头,冰川融水是我国河流水量的重要补给来源;我国的湖泊总面积为8万平方公里,多分布于青藏高原和长江中下游平原地区,其中淡水湖泊的面积为3.6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5%左右,另外我国还有各种类型的水库8.6万座,储存着大量的地表水资源。

2、地表水水质现状分析

虽然我国的地表水水资源分布广泛且含量丰富,但是随着人类活动的日益加剧,目前,我国多数地区的地表水水资源污染严重水质现状令人堪忧。近几年,通过对河流水质监测和评价发现,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等七大水系总体为轻度污染,10%左右的河流属于轻度中度污染水质,5%左右的河流水质处于重度污染状态。据报道称中国仅有49.3%的地表水可以安全饮用。

目前,数千“定时炸弹”潜伏于中国河流中,如病原体细菌、原生动物和寄生虫;好氧性有机物COD和BOD;特别是有机化学物污染和重金属污染已经成为我国河流的新型污染。例如吉林一化工厂的爆炸,一时间漂浮的蓝色化工物料桶成了松花江的一道“风景线”,而这道“风景线”多少让居民有些心惊;由于重金属难降解,重金属在河流中的逐渐累积,将会使污染的风险日益加大,即使减少排放,但过去累积的风险也会对人们的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由于我国部分地区的大气污染严重,使得原本清洁的冰川融水也或多或少的受到影响,水质下降。

3、地表水水质污染的原因

3.1工业污染和城镇污染

地表水水质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工业污水随处排放和城镇生活垃圾的无规则的排放。虽然各地政府已经开始重视污水的合理处置,但是仍有部分企业为节省企业生产成本,闲置公司的污水处理设备,偷偷排放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从而导致周围环境和附近河流的水质受到严重的污染。另外随着我国人口数量的激增和城镇化的日益推进,城镇生活污染物的产出量越来越高,生活废品和污水的不恰当处理便造成了严重的污染。目前我国部分城镇地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比较滞后,已成为制约城镇地表水水资源改善的因素之一。

3.2 水产养殖业污染

我国淡水资源和海水资源丰富,带动了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海南等省市的居民主要以水产品养殖业为生。沿海和沿湖城市养殖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有效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但是另一方面多数地方的养殖场滞后的管理,养殖场无治理设施,养殖废水直接排放至河流和海洋中,严重污染了周边的河流和海水的水质。

3.3 生态环境的破坏严重

目前有关我国各大淡水河流湖泊和海水流域水质污染,富营养化的报道屡见不鲜,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江河湖海流域植被破坏程度加大,从而使河流的生态功能日益退化,如河流和海水的自净能力下降。

3.4 农业发展加剧了水质的污染

我国农业迅猛发展,化肥的过量使用使得大量的氮和磷营养元素随农田排水或雨水流入湖泊,引起了附近水体的富营养化。另外农药的施用尤其是不易降解的农药的残留,汇流到水体后,都造成了水质的污染。

3.5市镇暴雨径流

日常降雨时,雨水径流会冲刷屋顶,街道和沟渠等,将原先附着的污泥与有机物等冲入水体从而造成地表水的水质污染。

4、提高地表水水质的对策

地表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因此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面对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地表水污染严重,水质下降的现状,可以采取以下几个对策予以改善。

4.1加大宣传,增强全民的水资源保护意识

水务和环保部门应相互合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加大地表水重要性和水质保护、水污染防治宣传的力度,从而增强全民的水资源保护意识,使人人都参与到地表水的水质保护工作中来。

4.2工业和生活污染源的治理

改善地表水水质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工业和生活污染源的合理排放和治理,因此各地政府部门必须加强工业污染源处理的资金投入,从而削减工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污染源。对于已经引起地表水污染的企业,政府和环保部门应当勒令该企业进行限期整治,若经过整治仍然不能达标,应当坚决实行“关、停、并、转”,对企业进行惩治。另外,还需要加强对企业领导阶层的教育,加强他们的水资源保护意识。对于生活污染源的治理,政府部门应当加大投资加快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制定政策禁止居民向河道乱扔垃圾、排放废水,从而提高水质质量。

4.3 发展生态农业和养殖业

各地政府部门应当鼓励当地生态农业的发展,以降低农业污染为基本原则,合理的控制农药和化肥的使用,从而逐渐的降低农田地下水和周边河流的水污染。鼓励规模化规范化的水产养殖业发展,加强养殖场的废水处理,从而实现生态农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地表水水质改善。

4.4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众监督制度

水务和环保部门应当重视地表水水污染防治和改善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完善工作,从而为地表水水质提高监管和执法工作奠定法律基础。加大从严对造成地表水污染行为的惩罚和治理力度,对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处理等甚至追究法律责任。另外,地表水污染问题解决的动力不应该仅仅来自于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法院的判罚,还需要社会公众的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力度是解决地表水水质污染问题的一条极其有效的途径。

5、结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的不断推进,我国地表水资源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地表水成为了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加强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水和垃圾的处理,提高地表水水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从而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夏南,杨奕,薛桂澄,何玉生,刘华.海南岛地表水水质评价及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2009(25):68-69.

[2]刘志伟,周鑫,李培同,吴春峰.周口市农村水质现状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水文水资源,2011(6):6,14.

第7篇:水污染防治基本原则范文

[关键词]农村环境污染 污水无害化 资源化 生态处理

当前,我国环境污染出现了一个新趋势:环境污染正从城市迅速扩散到农村。农村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广大农民的生存环境和身体健康、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正在遭受着严重的影响。

1 农村生产和生存环境恶化的典型表现和成因

1.1 水土流失严重

数据显示,90年代末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约为356万平方公里。其中水蚀165万平方公里,风蚀191万平方公里。在水蚀和风蚀面积中,水蚀风蚀交错区土壤侵蚀面积为26万平方公里。按流失强度分,全国轻度水土流失面积为162万平方公里,中度为80万平方公里,强度为43万平方公里,极强度为33万平方公里,剧烈为38万平方公里。

经过治理,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已由20世纪80年代末的367万平方公里减少到90年代末的356万平方公里。10年间水土流失总面积减少了11万平方公里,其中水蚀减少了14万平方公里,但风蚀增加了3万平方公里。从数据可看到,我们依旧面临着巨大的环境挑战和压力。特别是在农村,水土流失问题日益严重:全国约1/ 3 的农田存在明显的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相当严重,由此造成农村河道淤积,水体自净能力下降。

1.2 水生态环境恶化,点源、面源污染严重

农村水生态环境破坏,加重了农村水环境的恶化。造成农村水环境问题恶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2.1 农村乡镇企业污水。现在一些污染严重的小企业,在城里不准生产了,就转移到农村来。厂里排出的污水、废气,常把农民的鱼给毒死,把果树熏死。由于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用于农田灌溉,水质超标、灌溉面积盲目发展,已经造成土壤、作物及地下水的严重污染,直接危害着污灌区的饮水及食物安全。“九五”期间 ,全国受城乡工业三废危害的农田达667万hm2,不适当污灌已使66万hm2耕地受到污染。

1.2.2 化肥、农药不合理使用所导致的水污染。由于化肥、农药的大量施用和不合理施用,使化肥和农药残留物被雨水淋溶后随径流进入水环境,而造成水体污染。

首先,滥用化肥对农村环境造成的污染,主要是因大量施肥而引起N , P 等营养物的流失所致。据统计,在美国进入地表水体46 %的沉积物、52 %的TN、47 %的TP来自农田径流,美国河川污染中将近65 %的河川污染是由农业和非生产活动造成的;在欧洲,一些乡村农业活动造成的N、P污染分别占全部污染的70 %~80 %和30 %以上。我国是农业大国,化肥施用量已达每年1 亿t ,其中50 %~70 %的化肥通过各种途径流失。按平均计算, 我国农村化肥施用量为20815 kg/ hm2 ,超出世界平均水平1 倍多。化肥的大量施用,造成水体富营养化,使农村饮用水源受到污染,8200多万人饮水困难。多年来,由于农业上化肥用量的不断增加,化肥已成为农村环境中一种主要污染物质。施入土壤中的各种化肥,只有一部分为作物所吸收。大量的营养物质,有的从土壤中流失,有的长期残留在土壤中,有的则在化学反应过程中挥发到大气中去了。对农作物不合理的大量施用化肥,不仅导致营养物质的损失,降低肥料中营养元素的利用率,而且还造成对农业环境的污染。大量盲目施用化肥已成为农业生产中一种掠夺性的开发。这不仅难以推动农作物增产、增收,反而破坏了土壤的内在结构,造成土壤板结,地力下降,同时也给农业的持续发展造成了巨大的障碍。

其次,滥施农药对农村环境造成污染。近年来,许多农民为了追求农作物的高产和防治病虫害,大量地滥用高毒农药。滥施农药首先是造成大气的污染:喷洒农药时,雾状或粉剂的微粒漂浮在大气中,造成对大气的污染;其次是造成水体的污染:农药对水体的污染主要通过施药时散落在田间的农药,随灌溉水或雨水的冲刷,流入河道、湖泊和海洋;再次是造成对土壤的污染:农药对土壤的污染:主要是施药时,大部分农药降落于地表,附着在作物体表的农药,也会因风吹雨打降落于地表。另外,药剂浸种、拌种等施药方式,则使农药直接进入土壤中。大气中的农药,也会随雨水降落而污染土壤。种种原因最后只能是造成农作物产品的污染以及对其周围生态环境的不可逆破坏。

1.2.3 集约化养殖场的污染。一直以来,我国农业有机肥的利用率一直不高,大量畜禽粪便未被利用,堆放在户外、路边或粪池内。粪尿产生的恶臭性气体,释放于空气中。粪尿中的部分水自然流到低凹处,形成臭水塘,或经雨水冲刷排入河流。污水中含大量腐败性有机物,在细菌作用下,大量消耗水中的氧,水体变成厌氧分解,使水体变黑变臭。自然堆放的畜禽粪便除使堆放场所空气恶臭以外,并招致蚊蝇的孳生。特别是建设“菜篮子工程”以来,城乡畜牧业规模发展迅速,各地在城镇郊区附近建立了一大批养殖厂,由原来农村的分散养殖变成了集中养殖,由此而带来了畜禽粪便废弃物的排放处理和污染问题。

1.2.4 农用塑料地膜残留对农村环境造成污染。由于农用塑料地膜强度低,易损、易破,在农田里使用非常不容易回收。同时,农用塑料地膜又是高分子的碳氢化合物,在自然条件下又非常难以降解。所以,也随着农用塑料地膜覆盖栽培面积的扩大,使用年份增加,农田土壤中的农用塑料残膜量不断的在增加。这必然给农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2水污染特征分析

农村生产、生活污水所引起的水环境污染已不容忽视。虽然农村人口分散,但由于人口数量多,相应配套的生产、生活污水的收集和处理措施严重滞后,使农村生产、生活污染源成为影响水环境的重要因素,且随着农村生活方式的改变而加剧。

农村水污染治理与城市相比,无论在技术上还是经济上都具有较大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污染物控制、收集困难。农村面源污染如 N 、P 污染,农药的污染,农业水产养殖污染,地表径流污染等受到的影响因素多,难以控制。农村点源污染表现在乡镇企业环保意识差,技术落后,污染源分散,涉及面广,污染物质浓度高,难以治理,尤其是一些大城市不准建的排污量大的工厂,在农村有广泛市场,如小造纸、小制革等企业。农村生活污染源分散,难以集中处理,先进的治污技术难以应用。现行的污水处理技术虽然可能降解任何污废水,但投资高,运行费用大,管理技术要求高,因而在农村难以推广使用。

3 农村水污染治理对策

农村水污染治理应采用全过程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源头污染,减少污染发生量,采用适合农村特点的污水治理技术,走污水处理与污水资源化相结合的道路。结合农村生态农业建设,根据不同区域农村气候地理特征,建设不同的生态农业模式,确保农业水肥的良性循环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1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高消耗和高污染的落后工业向农村,尤其是环境薄弱农村地区转移。加强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引导乡镇企业适当集中,建立乡镇工业园区,实行乡镇工业污染的集中控制。促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开展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活动。建设农村小环境。

3.2 发展污水无害化、资源化技术。污水无害化、资源化技术是有效地将污水处理和利用相结合,适合我国国情的污水处理技术,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显得更加重要。污水生态处理技术是利用生态学原理和工程学方法形成的生态工程技术,其生态学原理具体体现为对现代生态学的三项基本原则,即整体优化、循环和区域分异的充分运用。污水生态处理技术包括污水土地处理技术和污水稳定塘系统。污水自然生态处理技术是农村乡镇污水治理的有效手段。

3.3 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农村污水生态处理技术要充分体现在生态农业过程之中。如何充分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持续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同时又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维护农业生态平衡,已成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生态农业系统就是以生态学理论为依据,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建立起来的农业生产系统,不仅包括生物组成和环境条件组成,还包括人类生产活动和社会经济条件,它是这些复杂因素的统一体。目前,我国农业生态建设可分为两类:一是面上生态农业,包括农田改造、滩涂开发、土地合理利用、增施有机肥、生物防治、合理安排植物布局、立体种植;二是点上生态农业,农牧林结合的生态农业等。实践证明,只有生态农业,只有符合生态农业系统要求的乡村建设才是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生态农业已成为世界农业发展的总趋势,并且对减少农业污染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必须树立农业发展的科学生态观。必须高度重视农业生态,并以新的全面、协调、和谐、可持续的农业生态观为指导,促进农业生态建设。农业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是整个生态观的基础。只有合理、科学、有序的开发和利用农业资源,才能实现农业生态的协调、平衡。

第8篇:水污染防治基本原则范文

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饮用水安全已经成为当今时代十分重要的话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饮用水的匮乏以及污染严重成为当今时代影响人们身体健康的主要因素,进而阻碍了我国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进程,必须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本文主要讲述了我国饮用水安全现状,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完善和解决措施。

关键词:

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

正文:

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不仅需要保障用水的基本要求,还必须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用水的安全,才能够进一步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才能够承担起党和国家所赋予水利工程的重要责任和历史义务,所以,必须要提高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的质量,真正的惠及百万民众。

1.我国饮用水安全现状

1.1水量不足。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进一步促进了我国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发展,对于水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为了能够获得丰富的水资源,往往会自身通过河道以及浅水井等渠道获得水源,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我国供水设施比较落后,一部分偏远地区会出现干旱以及季节性缺水等现象,最终导致地下水水位的下降,加剧了我国饮用水缺乏的情况出现。1.2饮用水污染严重。我国饮用水目前主要受到了生活污水、农药残留以及工业废水等诸多污染源的污染,进而导致我国水质质量日益下降,大部分地区甚至已经出现了饮用水源因为过度污染而无法饮用。一部分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系统由于缺乏专业人员的检测、消毒以及水质监测设备,并不能保障饮用水符合安全标准。

2.饮用水安全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较差。目前,我国一部分饮用水安全工程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较差,缺乏相关专业的知识,进而导致饮用水安全工程的相关设备无法得到科学、合理的检查和正常维护,最终会出现一些基础性的问题,并不能自行解决,往往需要向厂家求助,从而会直接影响到饮用水安全工程的正常运行,最终会影响到正常供水。2.2工程管理资金不足。我国供水单位的利润比较薄弱,其主要工作原则就是服务人们,并且在此基础上进行水价的定制,导致我国水价格比较低廉,仅仅能够保障供水单位的基本开支。一旦相关设备出现比较大的故障或者需要进行更新换代的时候,就会出现资金不足等问题,造成设备不能及时的进行更新维护,直接影响到我国饮用水安全工程的运行。2.3法律体制不健全。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就是监管工业而制定的,对于饮用水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尤其是对饮用水水源和环境的保护更是几乎没有,缺乏相应的监管工作。进而导致饮用水安全工程的监管力度比较薄弱,导致诸多违法违纪的行为出现,无法保障我国饮用水安全工程的正常开展。2.4水质监测力度不足。我国目前对于各个重点流域的水质检测要求比较严格,但是对于农村的饮用水水质监测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农村水源分布比较分散,并且规模比较小,导致水质监测工作并不能非常顺利的开展。2.5科技储备相对薄弱。我国对于饮用水安全工程的研究依然处于初始阶段,并且没有针对性的科研工作,相关设备的科技含量比较低,在水质监测过程中也仅仅是监测水质内磷素以及氮素等富营养素含量的控制,并没有进一步全面的调查。

3.加强饮用水安全工程管理的措施

3.1选择适宜的管理模式。必须要重视饮用水安全工程管理工作中所出现的诸多问题,并且在实践中不断的探索,目前比较常见的管理模式包括了水利部门直管模式、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模式以及村集体管理模式等。其中村集体管理模式主要就是指由村集体管理饮用水安全工程,并且由村民代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严格的根据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基本原则进行经营管理,水利部门监管水质以及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此种模式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3.2完善饮用水安全检测体系。必须要真正的掌握地区内还没有达到饮水卫生标准的实际情况,往往会结合人口情况、饮用水水质状况以及地区分布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饮用水源的环境管理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当地的饮用水安全工程重点实施和建设方案,从根本上促进我国饮水工程的建设,严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检测水源。3.3加强法律法规的监管力度。必须要不断的完善和创新饮用水安全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水务主管部门必须要严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监管各级地方部门贯彻执行的实际情况,落实相关责任,从根本上保障我国饮用水的安全。3.4严格控制污染源。必须要改变我国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才能够从根本上保障我国饮用水水源的安全,严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控制污染源,实现全面治理,坚持生态发展的道路。大力的发展绿色行业,积极的引用洁净、高科技的技术,推广无污染、可再生能源,才能够实现我国资源的重复循环高效利用,降低污染源对饮用水水源的污染。为了能够保障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必须要重视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做好其管理工作,从根本上解决饮用水污染问题,才能够保障饮用水安全,进一步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

参考文献

[1]赵万陵.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的探讨[J].科技致富向导,2014.(03).

[2]赵兴权,崔海龙.浅谈农村饮水安全措施与饮水工程管理[J].商品质量:学术观察,2011.(08).

第9篇:水污染防治基本原则范文

(一)原有水利与生态水利对接不协调

生态水利工程的建设大多数都是在原有水利工程设施的基础上建立的,所以它的设计也应该针对原有的水利工程基础来进行,在后期设计中要科学地合理地配置,对水工程和各用水区域需要做到明确的水流分配计划这样才能确保生态水利工程正常运行。但是,有时候生态水利工程会对原有工程设施的服务对象以及所具备的功能产生较大的影响,使现有生态水利工程与传统原有水利工程在运行上不协调。原有能正常运行的排水防洪标准、发电和灌溉功能都要进行一些改变,严重的甚至会产生安全运行风险。相较于传统水利工程而言,生态水利工程更加重视服务与功能的实现,因此是否能够协调运行是生态水利工程设计规划必须考虑的问题。

(二)缺乏生态水文检测资料等

作为理论指导,生态水文测验资料对生态水利工程设计有重要的理论依据和参考价值。设计者能够从水文测验站的资料中进行水文过程的分析并评价水文过程对生态过程产生的影响。目前,我国水文资料的缺乏使得我们生态水利工程的设计工作很难在考虑保护生态系统的前提下去设计或者开展,水文测验资料相对缺乏是导致生态水利工程设计不能很好开展的原因之一。

二、生态水利工程设计应遵循的原则

随着现代环境保护日渐得到重视,生态水利工程也逐渐受到了重视。我们在开发水利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也需要尽可能的去保护好生态环境,这就使生态水利工程的开发过程中会面临着诸多问题。所以,以生态水利工程设计的这几项基本原则为前提是必要的,能有效的保证水利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和谐相处,实现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

(一)坚持经济性、安全性、实践性原则

相较于其它工程施工来说,生态水利工程施工具有综合性的特点。从某种程度上而言,生态水利工程设计难度更大。在生态水利工程设计中,不仅要满足实际水利工程的建设需求,还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所以,在生态水利工程设计中,必须展开统一安排规划,坚持经济性、安全性、实践性原则,实现水利工程建设的和谐发展。

(二)具备水体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恢复原则

在生态水利工程设计、建设中,必须做到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水文环境与条件展开针对性的工作。因为不同的地质、地形、水文情况会形成不同的河槽断面,所以,需要明确各地的水利特征后去采取有计划的针对性措施,做到量体裁衣。只有在彻底的了解地域性的河流形态以及周围生态环境系统的特点后,有分寸的去采集,研究讨论,才能真正的实现水体生态环境系统自我的修复和恢复。传统的工程设计工作只是对自然河流的特征进行了实施控制,生态水利工程需要工程设计师具有科学理念,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条件下,对水质生态环境系统进行更全面的了解,要求人们必须遵循和掌握自然发展规律,有效利用规律,实现自然规律与人文科技的有机巧妙结合,真正的实现经济效益和水利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三)遵循整体性原则

在生态水利工程设计中,必须遵循整体性原则。针对整体性原则而言,主要就是在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基础上,详细了解生态系统与各个生态因素的关系,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有效的修复河流生态系统的方案,在此过程中,不仅是对水文生态系统修复情况的考虑,也是对生态水域系统在降雨、降雪还有其他自然规律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考虑,这是一个动态的系统。如果我们只单一的考虑修复问题,不考虑这一大环境,那么就不会彻底的解决问题,所以我们需要考虑生态系统这一大环境,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采取措施去解决水利工程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生态问题。

(四)生态水利工程的设计要遵循和环境工程设计有效结合原则

例如尽量将水污染的防治工程和生态水利工程相结合。根据具体的实施区域的水量变化进行实验设计,还要结合水量季节性的变化做实施方案。实现生态水利工程和水污染的控制工程辅助运行这一目的。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