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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建筑施工企业,我项目部容易导致的职业病一般为: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电焊工尘肺病、眼病;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长期超时、超强度工作,精神长期过度紧张造成相应的职业病;高温中暑等。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极其相关权益,促使企业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措施。
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依法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职工获得相应的职业卫生保护,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社会保险。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限制使用或淘汰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艺、技术、材料。公司安全环保部专人负责各在建工程职业卫生、劳动保护情况监督,加强对职工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提高员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各在建工程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要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需算,并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磨切石材的防尘措施,给施工人员发放防尘口罩。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存放处、使用环境的扬尘防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落实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扬尘防护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工人作业场所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个人扬尘防护措施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二、电焊工尘肺、眼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空间。
2、个人防护措施: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毒有害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杜绝违章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项目安全的同时,落实工人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8小时工作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三、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职业病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机械操作工要持证上岗,戴防护手套,采取延长换班休息时间,杜绝作业人员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警示标志的悬挂,工人持证上岗,防震手套佩戴,工作时间不超时等。
四、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对噪音大的机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音污染。
2、个人防护措施: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劳动防护耳塞,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降噪音措施。
五、长期超时、超强度的工作,精神长期过度紧张造成相应职业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减少工人劳动强度,为职工提供良好的生活、休息、娱乐场所,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2、个人防护措施:不盲目抢工期,采取8小时作业换班制度。
3、检查措施工人强度适宜,文明施工,工作时间不超时。
六、高温中暑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高温期间,为作业人员备足饮用水或绿豆汤,藿香正气水等。
一、指导思想
坚持职业病“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1、全区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达到75%以上。
2、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率达到30%,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率达到30%,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40%。
3、职业健康岗前体检率达到100%,在岗体检率达到40%,离岗体检率达到100%。
4、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7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40%。
5、企业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90%。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调整区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规范信息报送。各部门、企业要设置职业病防治机构,落实专人负责。
(二)加大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各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电视公益广告、网站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以行业分类开展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各部门、各镇街要利用的职业病宣传周及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工业园区,设立宣传咨询点,向企业和职工宣传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
(三)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危害专项监督检查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于年10月份前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危害专项监督检查,加强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档案建立和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评价、劳动合同签定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企业,拒不配合检查、拒不整改问题的,按《职业病防治法》给予严肃查处。
(四)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区卫生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于年7月底前完成我区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掌握我区职业病危害现状,为我区制定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加强急性职业中毒事故防控
加强急性职业中毒防控知识培训,开展重大职业中毒防控的应急演练,提高对硫化氢、氯气、重金属等重大职业中毒隐患防范治理,督促有毒化学品生产、销售、使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
稳定与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加强国家、省、设区的市、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的责任;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
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
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
测检验能力。
第三条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遵循“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明确
职责、提高效能,城乡兼顾、健全体系”的原则,坚持基础设施建设
与完善运行管理机制相结合,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建
立稳定的经费保障体系,保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
第四条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规划
与指导,负责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管理,指导各级疾病预防控制
机构的建设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的规划指导,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发挥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作用,提高
辖区疾病预防控制的综合能力。
第五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职能范
围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承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
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承担
相应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第七条城乡基层预防保健组织接受所在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
导,具体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任务。
第八条国家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鼓励、
支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科学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九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为国家级、省级、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四
级。
第十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专业特点与功
能定位,以及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的具体实际,明确职责和任务,合
理设置内设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健全机制,规范管理,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第十一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能是: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
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
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第十二条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职责为:
㈠实施全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开展质量检查和效果评估;
组织实施全国性重大疾病监测、预测、调查、处理,研究全国重大疾
病与公共卫生问题发生发展规律和预防控制策略;
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预警机制,指导和参与地方传染病
疫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参加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的处理工作;
㈢开展免疫规划策略研究和实施效果评价,对预防性生物制品应用
提供技术指导;
㈣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促进全国公共卫生检验工作规范化;负责国
家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网络技术管理和菌毒种保存管理;
㈤建立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平台,管理全国疫情、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和健康危害因素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网络;
㈥建立食品卫生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公共卫生
危险性评价、监测和预警体系,研究和推广安全性评价新技术、新方
法;
㈦组织实施国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项目;
㈧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及技术
仲裁工作,负责指导全国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㈨负责疾病预防控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培训和省级疾病预防控
制机构业务考核;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
防治工作提供规范性指导;
㈩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应用性科学研究,开发和推广先进技术;拟订
国家公共卫生相关标准。
第十三条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职责为:
㈠完成国家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本省疾病
预防控制规划、方案,对重大疾病流行趋势进行监测与预测预警;实
施辖区免疫规划方案与计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使用管理;开展疫
苗使用效果评价,参与重大免疫接种异常反应及事故处置;
㈡组建应急处理队伍,指导和开展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与处
置;
㈢开展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及毒物与污染物的检验鉴定和毒理学检
验,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质量控制;
㈣建设省级网络信息平台,管理全省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网络;
㈤组织开展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开展卫生学评价和干预;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
卫生等领域危险性评价、监测和预警工作;
㈥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及技术
仲裁工作,承担辖区内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㈦指导全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㈧开展对设区的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
训;组织实施设区的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考核;规范指
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㈨参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应用性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参与拟
订国家公共卫生相关标准。
第十四条设区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职责为:
㈠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
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本地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和报告;负责
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㈡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实施控制措施;
㈢开展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
㈣开展疾病监测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领
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辖区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
㈤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㈥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㈦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
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十五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职责为:
㈠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
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
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㈡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
实具体控制措施;
㈢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㈣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㈤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
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
作人员进行培训;
㈥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
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㈦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第三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人员管理
第十六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综合目标管
理责任制和自查、抽查与考核相结合的定期考核制度。
第十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实验室管理
的有关规定,规范实验室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安全。
第十八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使用统一的专用标志,专用标志由卫生
部制定。
第十九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配置,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编
制数执行。严格执行执业资格、岗位准入以及内部考核制度。改革人
事管理制度,实行人员聘用制,逐步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
定酬,合同管理。
第二十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员要以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为宗旨,热
爱疾病预防控制事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尽职守、遵纪守法、
廉洁奉公、依法办事,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十一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配备能够熟练掌握疾病与健康
危害因素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信息管理、消毒和控制病媒生物
危害、实验室检验等相关技能的人员,在疫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发生时,能有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加强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具备
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人员数量的比例在规定编制内为:国家级和省
级20~30%、设区的市级30~40%、县级40~50%。
第二十二条加强队伍建设,调整优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队伍结
构,提高人员素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主要领导应由专业人员担任。
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培训机制。加强对业务技术
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保证业务技术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培训。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四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
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
财社[2000]17号)和《关于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若干意见》(财
社[2003]14号)的规定,由同级政府预算和单位上缴的预算外资金统
筹安排。
第二十五条各级财政、计划等部门要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内
人数和预算定额落实人员经费,保证其履行职责的必要经费,根据实
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业务经费,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重点疫
情监测、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等项工作的合理需要。
第二十六条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涉
及面广危害严重的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地方病和职业病的预防控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重大灾害防疫等项目给予适当补助。
第二十七条在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同时,卫生部配合有
关部门按照完善公共卫生财政经费保障体系的要求,在深入研究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经济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制定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
机构财政补助有关政策和办法。
第五章城乡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城乡基层预
防保健网络的建设,合理安排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经费
和建设资金,保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保
障城市社区、农村基层传染病预防工作的开展。
第二十九条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可由政府举办的卫生机构提供,
并按其服务数量与质量,予以合理经费补助;也可向符合条件的其他
医疗机构或者乡村医生和个体开业医生按照服务的数量与质量购买,
所需经费列入卫生经费预算。
第三十条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上级疾病预
防控制机构的管理指导下,承担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坚持预防为
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以下工作:
㈠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㈡传染病疫情、疾病与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㈢指导有关单位和群众开展消毒、杀虫、灭鼠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㈣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㈤承担乡村(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的具体工作;
㈥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
第三十一条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的预防保
健组织,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按照服务人口、工作项目等因素核定预
防保健人员。业务、机构建设与发展等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根据
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任务与绩效考核结果给予补助。
第三十二条充分发挥村级卫生人员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作用,
村卫生室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预防保健任务,协助开展疾病预防
控制工作。
第三十三条乡村医生和个体开业医生承担预防保健任务的报酬,由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者乡(镇)卫生院等机构根据其承担的工作任务
和绩效考核结果给予补助。
第三十四条提高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素质,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
度,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乡村
医生接受相关学历教育。非卫生技术人员要有计划地清退,对达不到
执业标准的人员要逐步分流。
第三十五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和考
核,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依法承担
职责范围内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传染病隔离治疗、
院内感染控制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任务所需经费,由交办任务
[关键词]职业卫生 个人防护 措施与办法
中图分类号:K8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2-0270-01
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的好坏直接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社会和谐文明程度。职业健康和生产安全是广大劳动者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与建设和谐社会紧密联系。职业安全健康需要建立完整的法治秩序,健全的法律法规;需要保障劳动者安全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只有安全和健康得到保障,才能激发社会活力;只有遏制重特大事故,社会才能安定有序;只有顺应客观规律,讲求科学态度,才能防范事故。加强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
随着社会的进步,企业的发展,预防、控制、消除作业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工作已日益凸显重要。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方针,以职业卫生责任制为主线,规章制度作保障,强化教育培训,落实工作措施,借助职业病危害控制工程控制技术,以科技创新为推手,持续改进,做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工作,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促进企业经济发展。
1、落实法规、源头控制,严格做好职业卫生管理“三同时”工作
无论是在建厂初期还是后期的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和和使用。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其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在其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各项工作都要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相应开展。在建厂初期选型时也要考虑工艺是否对环境影响小,劳动强度低,作业环境优,对人员健康伤害小,从源头做好预防控制工作。
2、做好作业现场危险源辩识,有效控制风险
每年根据标准及法规要求,要制定《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控制程序》,将该文件对全厂进行培训教育,要让作业人员会依据其进行辩识,每年一次或工艺调整了,就要对生产过程各岗位现有的每一步作业活动,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关注重点要是危险源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风险等级、怎么做才能有效控制风险. 将关口前移,变“事后处理”为“事前控制”。通过辩识后,形成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控制表》,对识别出具有一般风险的危险源,显著风险的危险源,极其危险风险的危险源点要分层次建立监控对策措施,存在一般风险的由车间管理,存在显著风险的危险源点建立厂、车间、班组、岗位四级管理网络,使其不同层次受控。每年依据《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控制程序》内容,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有计划的采取消除、替代、工程控制措施、标志、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装备等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控制等措施,达到控制职业危害风险的目的。
3、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
在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中,主要是提高职工职业卫生意识和掌握职业卫生技能。新入厂员工包括实习生,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中必须有职业卫生内容,对职工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入厂员工100%签订《劳动合同书》,在合同书中如实告知劳动者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后果、预防控制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100% 履行企业的告知义务,同时也保证职工的知情权。每年初制定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发挥厂报、橱窗、网络、班组会、周安全活动会和安全月的作用,开展对《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职业卫生类法律法规的健康教育,同时把健康培训和考试、实践有机结合,在企业范围内形成关心职业卫生、预防职业病、重视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对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职业危害告知卡”,要在企业所在岗位设置岗位操作规程,将所在辩识出的《危险与危害因素表》全部制成塑板挂在相应岗位,起到24 小时告知作用,即告知又提醒职工自主加强健康防护,也体现了职工的知情权,加强职工的对职业卫生工作的主动性。
4、保证作业人员劳防用品符合职业卫生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严格采购高质量、高标准的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的具有劳安标志的防护用品,并建立健全防护用品制度和发放记录及相关台帐,同时加强对职工在现场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职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劳防用品。在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上,根据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及《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制定了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劳防用品发放标准,发放标准采取动态管理,在实际发放中,如果不满足现场实际需要,经过核实就及时调整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增加发放种类,满足职工在安全和健康方面的需求,从劳防用品最后一道防护措施上起到预防作用。
5、做好职业卫生监护,及时掌握职工健康状况及现场作业环境
要按规范要求建立职业病防治台帐,完善健康监护档案。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依法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卫生检查。按照《职业卫生监护技术标准》(GB188-2007)规定,按规定年限对接害人员进行岗中职业卫生检查,并将个人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对身体不适应或职业禁忌症作业人员要及时调离原岗位。定期按要求对现场进行监测,将数据在作业现场公告。
6、做好应急措施及应急救援管理
在重点抓好职业病事故预防工作的同时,同步针对可能发生的职业病伤害事故,做好充分的事故应急准备工作。要成立以法人为总指挥的应急组织机构,便于保证预案的有效运转,再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编制相应的预案,可以有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再成立级别不同的应急救援队,针对不同级别的应急情况,启动不同级别的响应,要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可以制定桌面演练和实际演练计划,并要通过演练,对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符合性进行评价,提高了我厂对事故的反应能力和应急能力。
关键词:职业卫生服务;职业有害因素;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健康监护
1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现状令人堪忧,管理不完善
1.1尘肺病发病情况 全市报告的职业病均为尘肺病(以矽肺为主),共累计报告尘肺病1306例,其中壹期尘肺744例,壹期合并结核86例;贰期尘肺252例,贰期合并结核86例;叁期尘肺67例,叁期合并结核71例;全市因尘肺病累计死亡607例,病死率为46.48%;现患尘肺病699例,其中壹期尘肺515例,壹期合并结核36例;贰期尘肺120例,贰期合并结核5例;叁期尘肺18例,叁期合并结核5例。2012年全年新增尘肺病14例,因尘肺新死亡10例。截止2012年底,市辖区有尘肺病报告的企业共有22家,共累计报告尘肺病1213例,有现患病人611例,累计死亡602例,病死率49.63%。年内新增病例8例。全市报告的职业病均为尘肺病,不符合于全国尘肺病新病例占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均在75.11%以上的报告结果,原因为该市生产性毒物及职业性物理因素健康体检工作开展不到位及职业性噪声聋及职业中毒诊断工作未真正开展。尘肺为该市最主要职业病。
2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不到位
2.1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设立情况不达标 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是评价其是否能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重要指标[1]。本次调查426家企业中有88家,仅为20.66%。企业设置或者指定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69家企业配备专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114家企业配备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47家企业既设立了管理机构又配备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共有134名专职和364名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业卫生专业人员数占职工总数的5.42%。
2.2企业职业病危害告知等情况 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率为21.83%;岗前培训告知率为23.71%;公告栏、警示标识设置率分别为16.43%、21.83%。高度物品告知率为5.87%。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股份制经济类型企业在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方面做得比较好,私有企业情况不容乐观[2]。《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职业健康监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企业具有企业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危害警示标示等的主体责任。
2.3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规章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评价和申报情况 本次调查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情况结果显示,河北省某市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规章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评价和申报情况不容乐观,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的企业分别只有28.64%、27.23%,只有10.33%的单位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职业卫生档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企业分别为21.83%、19.25%,只有13.15%职业病危害项目向有关部门进行了申报。明显低于2004年全国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资料,未申报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占专项整治检查总数的28.43%,未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占24.20%,未开展职业卫生培训的占20.95%,未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的占17.63% ,港澳台投资、股份制、外商投资情况稍好,私有企业情况最为严峻。主要原因为执法监管不到位,执法监管人员不足,处罚力度不够,同时,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职业卫生防控知识缺乏、利益驱动、部门推诿、政府重视程度不够等多方面有关。
3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力不足
3.1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该市疾控中心可进行化学毒物、粉尘、物理因素以及放射防护等42类(项)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检验;8个县区疾控中心只有2个疾控中心可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可分别检测28类(项)和19类(项);其余各县区因无资质,故检测项目为零。作为基层卫生部门,财政投入有限,部分县(区)政府对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财政投入仅够人员工资,能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仪器设备的配置上的单位更是很少[3]。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水平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3.2职业健康体检能力及工作开展情况 该市2个县区疾控具备了开展从事接触粉尘、物理、化学等有毒有害物质作业人员的职业性健康检查的能力。2012年,该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7402人,其中市级检查6171人,县级检查1231人;上岗前体检633人,在岗期间体检6080人,离岗检查689人。全年新诊断报告职业病(尘肺)14例;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38家;开展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63家;启动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卫生)工作,进行预评价2家,控制效果评价1家,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83家650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未开展。放射人员、涉及电离辐射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全市尚未开展。体检率28.64%[4]。常规的体检工作基本可以进行,而一些的体检如尿汞、发锰、发铅等项目开展不多,区县级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没有检测条件,受检者就不得不到市级或省级机构检查,不利于职业病的预防以早诊断、早发现和早治疗。
4 结论
该市职业卫生工作现况仍然不容乐观,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职业病危害项目评价和申报情况仍然堪忧。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防治与诊断能力还很欠缺;职业卫生监测与评价、职业健康体检覆盖率明显偏低;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卫生资质能力建设及服务能力亟待提高。
参考文献:
[1]邱曼,我国职业卫生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2008,4(3):102-105.
[2]张海宏.中国职业卫生服务体系研究[D].湖北:华中科技大学,2010.
XXX镇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评估工作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相关权益,促进本镇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XXX镇安办积极开展节后企业职业病防治评估工作,对全镇企业职业病防治,进行日常监管和调查摸底。
一、要求企业明确责任,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在明显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并配备相应的通风设备,同时企业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二、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对企业管理人员制定管理人员多级责任制,分清在职业病防治中的岗位职责。企业要组织半年一次的体检,如发现职业病症状,立即通知本人并调离工作岗位,并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与生产工人鉴订劳动合同,购买工伤医疔保险,确保广大职工身体健康。
三、要求企业防微杜渐,定期开展内部安全检查及培训。除接受镇安办定期组织的检查外,企业需定期做内部安全检查,要求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企业多部门检查相结合。积极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职工参加职业病防治工作培训,在工作中实现边检查、边发现、边整改,将职业防治病工作做在工作一线,将好的防治经验和措施推广至全镇。
【关键词】 煤矿煤工; 尘肺; 发病特征; 防控措施; 探讨
中图分类号 R135.2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6)12-0152-02
doi:10.14033/ki.cfmr.2016.12.083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煤矿企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煤矿企业也带动了其他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更大的就业机会,同时也给大量的煤工身体健康带来了一定的影响[1]。相关资料及报道调查显示,近年来我国煤矿煤工尘肺的发病率较高,甚至呈现逐年升高的趋势,严重危害煤工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煤工尘肺主要是在煤炭生产作业过程中,由于工人长期吸入大量生产性的粉尘,从而引发的尘肺疾病。在煤炭工作中,煤工尘肺的发病人数较高,属于严重的职业病[2]。本研究主要对煤炭煤工尘肺的发病特征进行全面总结,在此基础上提出有效的防控措施,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笔者所在地区煤矿企业2006-2015年累计诊断的
47 309例尘肺患者,经过对其临床资料进行全面分析,将记录项目不全的患者予以剔除,符合规定的有1154例,将1154例患者作为本次试验的研究对象。
1.2 方法
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患者的出生地点、出生日期、姓名、参加工作时间、发病年龄、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情况、初次诊断级别等。将患者工种情况与矿区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主要工种包括五种,即主掘进工、纯掘进工、主采煤工、混合工、纯采煤工。
1.3 诊断标准
在对其进行临床诊断过程中,前提是有确切的接触粉尘职业史,采用高千伏X线后前位胸片,最终诊断主要由具有尘肺病诊断资质的专家组集体进行[3]。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5.0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以P
2 结果
2.1 煤工尘肺诊断情况
初次诊断Ⅰ期患者1062例、Ⅱ期57例、Ⅲ期35例,各分期患者诊断情况详见表1。
2.2 煤工尘肺发病与工种之间的联系
通过调查及对煤工尘肺患者工种情况进行分析,其中占比例最大的是混合工,占44.97%,其次为主采煤工,占19.93%。发病工龄最短的是主掘进工,与其他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2.3 某煤矿公司不同生产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比较
生产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均严重超标,掘进工作面总粉尘平均浓度、呼吸性粉尘的平均浓度均明显高于采煤工作面,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尘肺病(Pneumoconiosis),又称尘肺、砂肺,是一种肺部纤维化疾病。该病患者一般长期处于空气充满尘埃的场所,因吸入大量灰尘、粉尘,在末梢支气管下的肺泡积存,一段时间后肺内形成纤维化灶。尘肺病主要由吸入结晶硅的粉尘引起,患者主要临床表现为呼吸短促、发烧、胸痛、呼吸衰退,严重者可发生死亡[3-4]。尘肺病易引发其他病变,包括肺癌、支气管炎、肺结核,严重可导致肾脏病变。
通过调查显示,70年代以后Ⅰ期尘肺疾病发病率持续升高,自2000年以后,Ⅱ期、Ⅲ期所占比例也有所提高,大量研究报道,自2003-2006年颁布了《职业病防治法》,此法的颁布取消了原企业内部的尘肺病诊断资质,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职业病的诊断,对其工作产生了严重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现了大量患者漏诊的现象[5-6]。面对这样的形势,提示加强尘肺病诊断力度势在必行。对于具有专业技术及工作人员的大型国有煤炭企业而言,要提供完善的职业病诊断资质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改善企业职业病管理工作的质量。
煤工尘肺病的发病与很多因素存在着相关性,包括作业环境、煤田地质条件等,这些因素均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尘肺患病的具体情况。在本研究的1154例尘肺病患者中,Ⅰ期患者最多。统计显示,在工种方面,混合工的患者最多,其他工种依次为主采煤工、主掘进工、纯掘进工、纯采煤工,显然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重点人群是混合工[7]。
尘肺属于一种慢性职业疾病,其具有较长的潜伏期,在长期影响下,粉尘浓度对煤工的影响才会表现出来。在矿工暴露粉尘之后,粉尘会潴留在工人的肺内,而且很难消除,即使矿工今后不从事煤矿方面的工作,其仍存在患尘肺病的可能。随着时间逐步延伸,煤工尘肺病的平均发病工龄呈现从高到低的发展趋势。50年代及以前,煤矿生产的机械技术水平普遍较低,同时具有较低的煤炭粉碎概率,这种情况所产生的粉尘粒子较少,在空气中停留的时间较短,吸入人体的量也较少,其尘肺病的发病年龄及发病工龄普遍较大,粉尘参加物化反应存在一定的难度,减少了对人体的危害[8]。
近年来,煤工尘肺的发病率较高,严重影响煤工的身体健康,为了减少尘肺给广大煤工患者带来身体、精神方面的严重危害,需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具体如下,(1)开展综合防尘降尘措施。在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影响下,粉尘的产生量不断增多,要求全面开展综合防尘降尘措施,以“主动治理、超前预防”为理念,从根本上预防尘肺病。加强对媒体注水的管理,治理采掘主要产尘点,加大对各个生产环节的监督力度,确保基础设备和防尘作业手段的健康运转。(2)做好二级预防工作,加强对尘肺防控过程的监督,强化职业健康监督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建立完善的个人健康监护档案,提高员工职业健康监护率[9-10]。
综上所述,在煤矿中,尘肺发病的根本因素是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严重超标,其中重点人群是掘进工,应当加强治理与监督。
参考文献
[1]张琴,丁羽,闫大培,等.某煤矿煤工尘肺发病特征及防控措施的探讨[J].中国疗养医学,2015,24(1):103-107.
[2]朱丽霞.2006-2010年北碚区尘肺病例分析[J].预防医学情报杂志,2012,28(5):348-350.
[3]郑清花,陈清洪,谢德兴.某煤炭集团公司尘肺病发病情况分析[J].中国城乡企业卫生,2014,37(1):137-139.
[4]吴永兵,黄娜.北碚区2006~2012年尘肺病例分析[J].中华灾害救援医学,2014,2(1):25-28.
[5]郭长轩,蒋文中,丁新平,等.淮北矿区煤矿工尘肺发病及现况的调查[J].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2001,19(1):20-22.
[6]王雪涛,索霞,刘丽华.某煤炭集团公司1957至2007年尘肺病患病调查[J],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2008,26(11):664-666.
[7] Polzik E V,Katsnelson B A,Kochneva M Y,et al.The principles of predicting the individual risk of silicosis and silicotuberculosis[J].La Medicina Del Lavoro,1990,81(2):87-95.
[8]闫进德,曹岩,李翠兰,等.煤矿在职接尘工人煤工尘肺的发病情况[J].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2010,28(10):783-785.
【关键词】职业病 危害因素 分布
中图分类号:R13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0)11-373-02
辽阳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是我们针对一个地区职业病危害状况进行调查研究的成果。我们从2003年上半年开始,策划了辽阳市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与检测这一调研课题,并进行初步规划和论证。主要是从可行性,必要性和对我市开展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理论阐述,受到单位领导和专家们的肯定。一致认为:这是我市职业卫生科研迈出的开拓性的第一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具体采用调查表方法。我们结合职业卫生检测工作实际,在企业中发放调查表,由企业填写后,我们进行统计、整理。
在大量调查数据的基础上,我们又先后聘请了,卫生监督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经委工业运行科等单位的大力协助,尤其是约请了市统计局的参加,使我们的科研数据,更具科学化、规范化,使其研究提升了实用价值,建立在更加科学的基础上。
科研课题在实施过程中是严格按照技术规定程序进行的,研究方案在提交过程中首先进行了,开题论证、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计划任务书》查阅了国内有关此类科研方面的资料,确定了课题主要研究方向和成果目标。
科研课题以辽阳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与检测为主要方向,解决和回答一系列困扰我们的问题。设为子课题研究有:我市竟有多少家企、事业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这些职业病危害因素是什么?那些行业、地区存在职业病危害?我们的检测工作做的怎么样?这些年来我们究竟检测了多少家企业?每年检测多少?复检率、检测率是多少?有多少企、事业没有受到检测?我们的工作差距是什么?影响因素主要有那些等。
通过对上述子课题的研究,关键要解决辽阳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分布以及监督检测工作状况。对辽阳市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现状的研究,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工作、制定辽阳市工作目标计划奠定科学基础。
在资料形成过程中,经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沈阳理工大学博士陈卓君教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张任医师、国家税务学院丁扬教授的指导、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1 辽阳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我市职业危害因素接触人员分布状况是: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和化学纤维制造业是人员比较密集的行业;分别占总人数的13.88%、11.60%和10.50%接触粉尘危害的人数较多,接受化学有害物的人员也较多。下表是企业在行业中的百分比:
根据企业、行业调查、分析认为:我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粉尘作业,存在与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等,其次是化学毒物的危害,存在与化工产品制造和加工过程。
2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特点
首先,搞清楚行业中企业的分布数量和占有总数的百分比。根据,企业在行业中的比例,查证危害因素的种类,从而得出职业危害因素以及在行业的分布状态与特点。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特点:
(1)我市主要企业是集中在黑色金属矿采选次是: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我市主要是以矿山粉尘为主,其次为化学有害物。
(2)由此看来我市主要粉尘危害大部分在;灯塔市、辽阳县和弓长岭区。
(3)我市化学有害物,主要集中在宏伟区和太子河区。
(4)我市主要企业是集中在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依次是: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粉尘、噪声、各种化学毒物几乎是普遍存在。
3 讨论与结语
本文以科研课题为主轴,围绕辽阳市工业企业基本情况的调查,包括;企业数量,职工人数,职业病危害因数的分布,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等,通过对基础数据的摸底调查。分析研究了;辽阳市在职业卫生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对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措施方法,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上给于回答。解决了:辽阳市职业危害的基本情况,强有利的指导当前和今后我市职业卫生工作。
参考文献
[1]《卫生防疫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91年1月)
[中图分类号]R595.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5-0515(2010)-8-194-01
职业性铅中毒,是指在铅接触行业的工作者因铅在体内聚集而导致的急性或亚急性中毒。铅对全身各系统和器官都有毒性作用,主要累及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血系统、心血管系统及肾脏、肝脏等。我国居民血铅水平已经从1988年的60 μg/L逐年上升到1998年的78 μg/L,10年间上升了30%;到1998年,除上海外,其余各市居民血铅水平均大于70 μg/L[1]。本文对江苏某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采取改进工艺流程等措施的前后1年的员工体检结果进行比较分析,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2008年江苏某集团有限公司的937名体检者,年龄22~53岁,平均32.8岁,铅作业工龄最短40 d,最长15年;2009年体检者792人,其中年龄21~50岁,平均30.4岁,铅作业工龄最短44 d,最长13年。所有患者均依据《职业性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进行确诊。2008年和2009年的体检者之间差别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该企业为蓄电池生产企业,员工的主要岗位有制铅粉制作、铸板、和膏、涂板、打磨、称重配组、包片、焊接、合金配置、铅件制作岗位等。
1.2方法
1.2.1加强健康教育:通过加强健康教育,使员工正确认识职业性铅中毒的有害因素,做好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在车间内用餐、吸烟,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1.2.2改进工艺流程:采用工程技术措施,改进工艺流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低毒物质代替高毒物质;(2)对有铅尘、铅烟的操作在密闭情况下进行,可采用局部排气罩或辅以局部吸风等;(3)采取自动化操作或远距离操作以防止直接接触。
1.2.3控制职业性有害因素的作用条件:职业有害因素的作用条件主要的是剂量和接触机会,而接触机会主要是由接触时间来决定。因此,在工作中要考虑到职业性有害因素的作用条件,通过严格执行卫生标准、改善作业环境等方法来控制职业性有害因素。
1.2.4控制人的因素: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职业性铅中毒,要通过加强第一级和第二级预防来早发现,早期脱离工作岗位,早治疗病人。(1)加强健康监护:①健康体检,包括就业前健康体检和定期体检;②健康监护档案,主要包括基础健康资料、职业史、现病史、家族史、接触职业性铅有害因素及水平、其他监护项目(如生活方式和嗜好等)。(2)加强个人防护。员工应根据危害接触情况而选用防尘防毒口罩或面罩、防护服、手套、面盾和鞋等。(3)科学饮食。Fischer等[2]报道VitB1、VitB6和VitC可抑制铅吸收从而降低其毒性;蛋白质可与铅结合成可溶性络合物从尿中排出[3];保持适量乳糖摄入可阻碍铅吸收;钙、硒、铁、锌等对铅的吸收具有拮抗作用,从而可阻碍铅吸收。因此,铅接触人群平时多吃蔬菜和水果。
1.2.5加强生产环境监测和管理:开展生产环境监测,能掌握生产环境中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种类、性质、浓度及其分布状况,是识别、评价职业有害因素的重要依据。在项目研究、设计、施工、投产等各个环节,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可能产生职业性铅中毒的环节,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地控制。
1.3统计分析 采用统计软件SPSS13.0进行统计分析,率的比较用χ2检验,均数的比较用t检验,P
2结果
采取改进工艺流程等预防控制措施前,2008年937名体检者血铅浓度超标者有87人(9.28%);2008年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后,2009年792名体检者血铅浓度超标有33人(4.17%)。两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7.409,P
3讨论
铅中毒主要累及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血系统、心血管系统,引起长期的慢性损伤,表现为四肢麻木、肌肉酸痛、腹绞痛、贫血等症状,严重时还能累及肾脏和肝脏。
作业场铅尘或铅烟超标会导致急、慢性铅中毒,对职工的身体健康构成极大危害。近几年来,随着工业现代化的发展,铅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企业对职业安全危害认识不足,工作者的防护意识却不高,造成铅中毒发病率急剧上升。因此,要通过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员工铅中毒的认识、改进工艺流程、控制职业性有害因素的作用条件、控制人的因素、加强生产环境监测和管理,从而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1] 郑星泉.1981~1998年我国女性成人血中铅镉水平变化.环境与健康杂志,2001,18(6):33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