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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防治规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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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防治规划

第1篇: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范文

2013年10月22日,职业危害防治考核试点工作总结会在北京召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听取了关于职业病危害防治考核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对职业病危害防治考核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研究决定下一步以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的形式正式实施。

当前,我国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形势异常严峻,严重威胁劳动者身体健康。为了扭转被动局面,有必要通过评估各级政府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形式,促进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为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2年5月就研究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指标作出批示,随后,由统计司牵头,会同职业健康司和中国安科院成立研究小组,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工作,形成了初步的评估指标和评估办法。

2013年2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在北京市、山东省、黑龙江省和重庆市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试点工作,检验和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治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取得经验后再逐步实施。经过系统、细致的试点研究工作,研究小组最终形成包含评估指标、评估方法、评估程序、评估标准等内容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方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在会上强调,职业危害防治评估工作意义重大,是安全监管系统履行职业危害防治监管职责,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十二五”规划,推进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引导各级政府和广大用人单位加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促进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和控制,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第2篇: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范文

一、活动主题:“突出预防、关爱健康”。

二、活动对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活动时间:年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

四、活动内容:

(一)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下乡

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发放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举办现场咨询活动或专题讲座,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3号令)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号令)等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健康管理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权益,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维护职工健康权益。

(二)职业健康科技下乡

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宣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优先采用有利于预防和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保护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和材料。加快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机械化水平,推进清洁生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逐步淘汰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设备和材料,有效预防和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三)职业健康文化下乡

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发放《职业健康知识图册》,悬挂“职业危害警示告知挂图”,举办现场咨询活动或知识讲座,管饭宣传职业危害防护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和能力。同时,告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承担哪些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建立哪些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采取哪些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告知从业人员应承担哪些职业健康义务,依法享有哪些职业健康权利。

五、活动形式

(一)县安监局组织“三下乡”活动宣教组,由局领导带队,深深入重点乡(镇、场),联合乡镇安监所,对职业危害严重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线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形式为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和专题讲座、发放宣传图册等资料。

(二)《职业健康只是图册》和“职业危害警示告知挂图”由省安监局统一组织制作,活动期间由各“三下乡”活动宣教组深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悬挂和发放,将《图册》发放到广大从业人员手中,普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将“挂图”悬挂到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警示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做好职业健康工作,预防和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活动宣教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把开展“三下乡”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搞好“三下乡”活动。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围绕这次活动主题和内容,结合本地实际,针对辖区内接触职业危害的重点人群(农民工)和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重点企业,深入开展职业健康“三下乡”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3篇: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范文

一、目的意义

职业卫生工作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更是一项民心工程。职业卫生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和社会的和谐。要站在以人为本的高度,切实增强职业卫生管理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强化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力争在今年年底,对全县职业危害严重或者较重的生产经营企业实现监管全覆盖,打造安全健康工作环境,实现从业人员体面而有尊严地工作。

二、指导思想

抓基础,强根本,树典型,齐推进。

三、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通知》要求,2015年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必须基本达到基础建设要求;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力争实现全覆盖;从业人员岗前、离岗前、在岗体检达到100%,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复诊率100%;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应报尽报。实现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100%;力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100%;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现状评价达到80%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机构建设,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工作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2.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出资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责任。

3.健全职业卫生的各项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落实经费保障职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4.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护意识

5.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结合职业健康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等活动,力争普及到所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

6.通过不同途径,强化对各行业职业病知识的宣讲,使从业人员知晓职业危害产生的原因,防范要领、严重后果全面了解,提高从业人员自觉遵守相关职卫规定的自觉性。

(1)督促企业完成职工培训1500人次。

(2)深入企业,现场指导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1500人以上。

(三)加强机制建设,确保职卫工作制度化。

7.收集、调研、总结职业卫生工作现状,为修订《县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做好准备,列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

8.认真执行职业卫生局际联系制度,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对发生的职业病案件或者对过去遗留问题进行局际联合调查,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9.督促企业在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时,要明确职业卫生工作的相关条款,实现集体告知;与职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载入职业卫生相关条款,明确职业危害程度,签发个人职业危害告知书。

10.做好职业病的现状调查,摸清底数,确定重点行业、区域,重点人群,有步骤地做好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做好职业危害种类、危害程度及涉害人员的统计。

11.对确认为职业病的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核实,掌握基本情况,包括对已经倒闭企业的职业病患者的现状的掌握。

(四)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确保监督到位。

12.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巡查,对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检查不少于1次,对职业危害较重、一般的企业每年进行抽查,力争实现全覆盖。

13.全面规范告知。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规范职业危害告知牌规格、内容。统一制作警示牌、标识、公告和告知卡。

14.规范职业卫生档案建设,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规范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职卫档案。

15.建设项目“三同时”备案达到100%。按规定做好审查、审核、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16.继续做好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上岗前、在岗、离岗均要按规定进行体检。

17.职业危害申报、检测和现状评价。职业危害申报应报尽报;对职业危害严重、较重的企业,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达到100%,现状评价达80%以上(主要放在沙厂、石料场、砖厂)。

18.对涉粉尘爆炸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按照《严防粉尘五条规定》和安监总厅管四〔2015〕12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检查。

第4篇: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范文

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及毒源普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的方针,通过卫生、安监、环保、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的通力合作,依法行政,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开展上岗前及在岗期间定期的职业卫生培训,建立健全危害告知制度,组织劳动者在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二、建立组织

镇成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及毒源普查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副镇长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卫生办。

三、工作重点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对全镇所有存在有毒化学品(包括剧毒物品目录、高毒物品目录及危险化学品目录中所列的物质)、粉尘、物理因素的化工、冶金、建材、制药行业、农药生产企业等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及毒源普查。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情况调查及毒源普查工作

按照《职业病危害分类目录》、《剧毒化学品目录》、《高毒物品目录》、《危险化学品的名录》、《植物毒素目录》、《动物毒素目录》及作业场所的有关情况,对全镇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普查,摸清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底数及毒源分布情况,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及毒源数据库。

(二)重点抓好源头管理

新、改、扩建及技术引进、改造等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报告审查制度,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安全卫生的规范、标准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三)依法落实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

1、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是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用人单位必须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及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主要包括: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的设立与日常管理;

(2)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

(3)职业病危害管理责任制及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5)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等从业人员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与教育;

(6)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与从业人员的管理;

(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核;

(8)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评价;

(9)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10)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和消除;

(1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演练;

(12)设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做好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13)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资金投入;

(14)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相关台帐资料。

(四)明确职责,全力搞好整治和普查工作

1、卫生部门职责:

(1)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2)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

(3)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负责粉尘、化学品毒性及其他作业场所危害鉴定工作;

(4)负责有毒化学品(包括剧毒物品目录、高毒物品目录及危险化学品目录中所列的物质)、粉尘、物理因素生产及使用企业的调查工作,完成动植物毒素中毒的调查工作,收集汇总有关部门的调查资料,完成毒源数据库的建立。

2、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违规行为处罚的法规、标准,并监督实施;

(2)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负责职业危害申报,依照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情况;

(3)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4)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5)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的调查工作。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职责:

(1)负责对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未成年工和女职工以及使用童工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负责对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以及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工会职责:

(1)依据《工会法》,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2)依法监督用人单位建立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职业病防治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3)参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4)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提出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环保部门职责:

(1)环保部门应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2)对违反《环境保护法》等法规的用人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五、工作步骤

1、排查自查阶段

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及毒源普查领导小组组织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整治普查工作的要求进行认真地排查自查,认真填写好《市生产工业企业职业病防治信息化情况调查表》。

2、整改提高阶段

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及毒源普查领导小组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规的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场所整治情况及毒源普查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核,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检查结论,督促用人单位整改达标。

3、考核迎检阶段

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及毒源普查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我镇专项整治达标及毒源普查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为此,要精心准备,切实做好迎检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企业和职能部门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此专项整治及毒源普查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第5篇: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范文

【关键词】结核病;痰涂片阳性率;结果分析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2-0892-02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病之一,是传染病中的头号杀手,是我国重点防治的重大传染性疾病之一。现已公认痰涂片阳性的患者是主要的传染源,是造成结核病及其流行的关键因素[1]。结核病人的涂阳率高低直接影响结核病的预防控制成效。实验室细菌学检查是诊断传染性肺结核的关键。当前痰涂片显微镜检验仍然是我国结核病诊断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对发现传染源、确定诊断、制定化疗方案、考核疗效、评价防治效果都具有重要意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实验室操作在痰涂片镜检工作中十分重要。我们对2009——2011年麻栗坡县CDC结核病实验室所有的初诊病人和随访病人的痰涂片结果进行分析,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1 资料来源和方法

资料来源于麻栗坡县CDC结核病防治科的初诊病人登记本和实验室登记本。初诊病人为可疑病人,经X线或CT摄片诊断为肺结核病人。初诊病人咳3份痰标本,即时痰(就诊时深呼吸后咳出的痰)、夜间痰(当天晚上睡觉时咳出的2、3口痰)、晨痰为早上起床时咳出的2、3口痰,随访病人均咳夜间痰和晨痰,痰量均为3-5ml。所有的痰标本均采用直接涂片法,采用萋-尼氏抗酸染色,染色液均采用云南省CDC提供的抗酸染液,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和《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痰涂片镜检质量保证手册》的要求进行染色涂片、镜检和结果判断。

2 结 果

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共查痰1066人,初诊病人查痰731人,其中阳性病人252人,阳性检出率为34.47%;随访病人查痰335人,其中阳性病人39人,阳性检出率为11.64%,见表1。共涂片镜检4143份,阳性片为549份,涂阳片率为13.26%,阳性片分级计数及2月、3月、5月、6月末仍然阳性的情况,见表2和表3。

3 讨 论

3.1 抗酸菌涂片染色镜检,其方法简便、快速,故一直是检查结核分枝杆菌的首选方法[2],尤其在实验室条件差的基层医疗单位,痰结核菌检查对于发现传染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实验室操作技术对于痰涂片镜检质量十分重要。

3.2 从表2可看出,不同时间、不同性质的痰标本会影响痰涂片镜检结果,干酪痰中找到抗酸杆菌占阳性片的48.6%;血痰占10.2%;脓性粘液痰占39.7%;水样痰占1.5%。干酪痰是肺深处咳出的痰,故检出率最高。即时痰为患者就诊时咳出的痰,检出率不高。清晨起床时咳出的痰液检出率最高,其次是夜间痰。

3.3 痰标本采集质量对镜检结果十分重要,痰标本的质量高低不仅直接影响检验结果,而且还影响制片和染色的质量。合格的痰标本一般为干酪痰、脓性黏液痰,其次是含少量新鲜血液的血痰。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按要求接收标本,对于不合格的标本一定要向病人耐心讲解,要求病人重新采集送检。同时应加强门诊医生的培训,指导病人咳出合格的痰标本,以提高病人的阳性检出率。

3.4 实验室人员应加强痰涂片镜检技术的质量控制。在挑取标本可疑部分涂片、染色操作及镜检的全过程,都要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注意技术操作的每一个环节,加强质量控制,最大限度地发现肺结核涂阳病人。

3.5 随访病人的查痰质量对疗效的判定及治疗方案制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痰标本的采集、涂片镜检的各个环节,都要按照初诊病人的要求一样严格认真。本实验室对2月、3月、5月、6月末的随访病人进行痰涂片镜检,结果阳性检出率分别为6.3%、2%、1.6%、0.8%,说明部份病人有耐药情况。随访查痰在预防耐药方面十分重要,因为一旦随访查痰阴性,其用药方案就会发生改变。

参考文献

第6篇: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范文

[关键词] 肺结核; 复治; 提高治疗管理质量

[中图分类号] R52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5-0515(2012)-01-286-01

随着治疗结核病的化学药物的不合理应用和其他人为因素,耐药结核病患者日益增多,对结核病的控制造成了严重威胁。近年来博州复治肺结核患者比例逐渐在提高,复治涂阳肺结核数量的增加一直是结核病控制的主要内容之一,复治涂阳肺结核患者可能已经耐药或耐多药,通过对复治肺结核病人进行归因统计分析,以便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提高病人服药治疗的依从性,降低博州肺结核耐药性患者的比例,为制定结核病控制对策提供参考。

1 资料和方法

1.1 资料来源 资料来源于2006年至2010年博州结核病防治项目上报的各类报表报告的复治涂阳结核病患者。

1.2 病人分类 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标准执行。复治:因结核病不合理或不规律用抗结核药物治疗≥1个月的患者;初治失败和复发患者。拒治:指病人确诊后,拒绝服用抗结核药物的病人。只要病人接受过一次抗结核药物治疗,该病人即为接受治疗的病人。接受治疗后停药为中断治疗[1]。

1.3 方法 查阅2006年-2010年间登记管理的复治涂阳肺结核患者治疗档案,对其初治时的治疗方案、连续用药情况、经济状况、治疗效果等方面进行调查。

2 结果

2.1 调查对象 2006年-2010年登记患者情况:共就诊10055人,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644例,初治涂阳768例,复治涂阳189例,涂阴610例,拒治44例,详见表1。

表1

2.2 诊疗情况 通过对189例复治涂阳肺结核病人的调查了解,189例复治涂阳肺结核病人中有136例病人接受过项目初治涂阳方案化疗,136例复治患者中56例病人在初治涂阳化疗过程中有不规则治疗,占复治涂阳病人的41%。不能严格按照要求服药,存在中断治疗、间歇用药、服药时间不固定、分次服药等现象;189例复治涂阳肺结核患者中44例因副反应严重拒绝服药;189例复治涂阳肺结核病人中伴有糖尿病、慢支等合并症的有57例,占复治病人的30%,由于存在以上合并症,用抗结核药物受到一定影响,导致治疗效果不佳。

3 讨论 肺结核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之一,每个结核病人接受全面、规则的督导化疗,采用正确短程化疗方案,大部分患者是可以治愈的。病人一旦复发不但增加痛苦,加重经济负担,福建游泳宜报道复治涂阳患者中无职业、工人、农民占78.3%[2],而且给临床治疗带来困难。而复治涂阳肺结核是结核病流行的重要传染源之一,具有治愈率低、耐药率高、易造成难治及部分病人易转成慢性传染源等特点。不坚持规则、规律用药是复治肺结核最普遍的因素,主要是患者防痨知识缺乏,对国家免费政策不了解,主观不重视、过早放弃治疗造成的。因药物副作用而未能规律用药、耐药菌珠、年龄偏大体质较弱、艾滋病合并结核病、结核病合并糖尿病、结核病合并肺癌、家庭收入低等原因的存在也是复治肺结核的不可忽视的因素,综合以上原因我们应认识到,首先加强健康教育:单靠要求更有效抗结核药物或制定更好的化疗方案是不够的。关键是医护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初治肺结核病人的宣传和管理,使病人在思想上得到了正确的认识,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宣传坚持长期规则服药,合理选择化疗方案,给病人综合治疗、避免耐药病例发生;针对据治的患者的具体情况,动员患者所在的村、乡级政府,医疗卫生单位,家属、亲朋好友等可调动的社会力量说服其服药。动员全社会力量,最好将结核病治疗纳入职工医疗保险和合作医疗范畴;规范肺结核的治疗,让每一个肺结核病人都到政府指定的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治疗,在推行DOTS策略100%覆盖的同时,提高DOTS管理水平,切实保证初治病人服下每一粒药,减少和杜绝不规则、不规律治疗,从而降低复治病例的发生。

参考文献

第7篇: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范文

集思广益 各有妙招

2010年以来,各地区在按照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精神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积极做好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各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据统计,目前全国除浙江、福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外,已有29个省(区、市)完成了职能划转,其中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湖北、海南、重庆、、陕西、甘肃、新疆等13个地区省、市、县三级全部完成了划转,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各地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拓宽监督执法覆盖面,河北省对箱包制鞋企业开展了许可证专项执法,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件或已经对劳动者造成职业损伤的(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开展了专门执法;广东省组织全省开展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联合行动,在2013年6月底至7月初联合行动期间,各地共检查企业9250家次,发现问题或隐患1万9120项。

河北、山西、江苏、山东、广东、陕西、青海等地安全监管部门用新思路、新办法,推动基层基础建设。江苏省制定了《江苏省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选择在石英砂制品、石棉制品、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水泥生产和铅酸蓄电池生产等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的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山西省制订了《山西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工作方案》,对职责分工、活动内容和年度工作目标进行了明确。结合山西省职业病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排查摸底。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湖北、宁夏积极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安徽省针对石英砂加工、木质家具制造、涉铅生产、金矿采选、制鞋、箱包加工6个职业病危害治理重点行业企业,提出了“八个必须”(必须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必须按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和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必须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岗位、设备、设施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必须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必须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和现状评价;必须按规定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要求,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

各地区采取措施,严格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山东省建立了安全监管局内部处(科)室间项目审查信息互通机制,对建设项目实施同步受理、分别按规定形成审查意见,既发挥了局机关的综合职能,又减轻了企业负担,推动了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开展。黑龙江省印发了《关于规范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通知》,对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人员资质管理和规范现场采样检测数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重庆市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平稳过渡、有序衔接、注重规范”的要求,完成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换证工作,建立完善了职业卫生专家库,将专家库分类为职业卫生专家、检测检验专家、放射防护专家、工程防护专家4个小组,改变了原来专家库结构单一、数量不足的矛盾。

同时,北京、山西、四川、贵州、云南等地加强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建设,出台了一批地方性法规、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职业卫生法律标准体系。广东、江苏、山东、河北、湖北5个省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企业超过3万家。江西、河南、湖南、重庆、广西、四川等地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等活动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对增强全民职业健康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北京、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安全监管局积极推动职业卫生培训,使职业卫生执法人员熟悉和掌握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做到依法行政,使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劳动者知法、守法、知防、会防,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交流探讨 找出问题

在交流经验的同时,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的负责人也反映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一是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部分市、县(区)安全监管局虽然已经进行了职业卫生工作的职能划转,但机构依然不健全、人员还没有到位,且大部分人员为兼职。

二是多数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基础薄弱,没有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大部分中小微型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简陋,生产工艺、技术落后,防护用品配备不到位。

三是部分地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体系不健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开展。

第8篇: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促进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落实党和国家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保护从业人员健康权益,实现全县职业危害防治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治理范围与内容

(一)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为工矿商贸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矿山开采、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冶炼、箱包加工、玩具制造、皮革加工、制鞋、家具制造、五金电镀、电子制造、装饰材料加工等生产企业,特别是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

(二)治理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1.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2.职业健康(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

.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4.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卫生)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教育;

6.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7.及时、如实申报存在的职业危害;

8.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和评价以及结果公布情况;

9.告知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危害后果,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10.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情况;

11.淘汰落后技术,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情况;

.职业健康防护用品配备与从业人员的管理;

1.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情况;

1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的其他法定义务。

三、组织机制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

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县卫生局: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卫生)监督检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县安监局:协同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安全监督检查,协助调查处理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县人劳社保局: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总工会:负责群众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

开发区、新城区、磐安工业园区以及各镇乡人民政府:配合做好辖区内工矿商贸领域的生产经营有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月底前)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措施和要求,认真进行部署。县安监局、卫生局、人劳社保局、总工会于月上旬组织召开协调会,对专项行动做进一步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年月-年月)

各部门和各镇乡组织、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一律停业整改。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和要求,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整改到位。

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会同各镇乡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城区、磐安工业园区组织治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教育。卫生、安监、人劳社保、总工会等单位要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责任书,落实企业在职业病危害防治中的责任主体地位。

(三)检查复查阶段(年-月)

各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复查,对其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同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依法停产整顿或者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尤其是对非法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和异地转移违法生产企业以及擅自恢复生产的有毒有害加工企业,要认真履行职责,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予以取缔和关闭。

(四)检查总结阶段(年-月)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督查和总结。对督查中发现的组织领导不力、专项行动走过场的予以批评;对工作不认真,因治理不到位而发生群发性职业危害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予通报。各单位专项行动总结于年月日前报县卫生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职业危害防治事关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建立和落实职业危害治理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职业危害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积极组织开展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明确治理责任,制定治理措施,落实治理资金,确保治理效果。

(二)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在全面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要结合我县实际,突出职业危害严重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依法进行治理。要把治理工作与促进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结合起来,推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和各镇乡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同时,要加强专项行动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和信息沟通制度。要加强专项行动工作机构之间的联系,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治理局面。

第9篇: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范文

关键字: 恶性肿瘤

提要 恶性肿瘤发病概况;恶性肿瘤的地区分布和人群分布等流行特点;恶性肿瘤的主要危害因素;第一级和第二级预防和监测;我国癌症防治规划的主要任务和指标。

案例 氯乙烯(vinyl chloride’CH-CHC1)是塑料工业中聚氯乙烯的单体,占塑料总产量的1/5。聚氯乙烯刚问世时,被认为是相对无毒的。人们只注意到氯乙烯易燃,易爆和高浓度下能引起急性麻醉作用,故订出卫生标准为500PPm。当时曾做大鼠吸入致癌实验,得阴性结果。1963年动物实验报告当氯乙烯浓度为100PPm时可致肝损害。以后于1970~1971年间的动物实验,发现氯乙烯可以引起动物发生多脏器肿瘤,遂引起学术界极大的关注和争议。到1974年美国一家化学公司向美国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NIOSH)报告,在500名接触氯乙烯工人中发生4例肝血管肉瘤,至1977年NIOSH共收集了64个病例,包括英国、加拿大、联邦德国、法国、瑞典等国家,均为男性,诊断时平均年龄为49.7岁,接触工龄为4~32年,平均为17.8年。大多数病例为接触高浓度氯乙烯的清釜工。1974年同一研究者又重复了大鼠实验,吸入浓度为250PPm,接触时间为1年,结果动物产生了肝血管肉瘤(第一次实验浓度为500ppm,接触时间为4.5个月,结果未引发肿瘤)。美国于1973年对几家聚氯乙烯合成厂工人进行了回顾性队列的死亡率调查,获得流行病学证据。1974年美国将氯乙烯的作业环境卫生标准下降到50ppm,次年又降至1ppm,1984年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宣布氯乙烯为“确认致癌物”。

目前,恶性肿瘤已成为威胁人类健康的最严重疾病之一。世界卫生组织根据世界各地区癌症发病率、死亡率和世界人口资料估计,近年来全世界每年死于恶性肿瘤者为690万人,新发病例为870万,现患病例为3710万,发达国家每年新发病例为330万,发展中国家为540万。不论在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5岁以上人口中恶性肿瘤都是前三位死因之一。恶性肿瘤造成大量劳动力的损失,社会资源的大量消耗。美国仅1990年癌症治疗花费即达1040亿美元,还给患者和家庭带来不可估量的精神损失。因此,恶性肿瘤已成为全人类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

从70年代前期到80年代末期的有关资料统计分析,看出我国恶性肿瘤年发病人数年为160万,死亡人数130万,已占总死亡率的18.63%,在各类死因中的位次已由第3位(城市)和第4位(农村)上升到第1位和第2位。城市和农村的肺癌、肝癌、胃癌、肠癌均呈上升趋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各种致癌因素不断增多,预计到2000年全国每年死于癌症的人数将上升到150万人,以与癌症有关的吸烟为例,目前我国烟民已近3亿。据预测到2025年将有200万人死于吸烟有关的疾病,其中癌症将占50%。国内外的经验表明,恶性肿瘤的防治必须采取重视高危人群,积极控制危险因素等预防策略才是有效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