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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的来源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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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的来源

第1篇:职业危害的来源范文

关键词:工程分析法;职业危害;因素识别

中图分类号:X961 文献标识码:A

铁矿厂劳动强度较大,危害因素较多,工人极易患上职业病,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对职业病的控制和预防有重要的意义。工程分析法是对待识别项目所用的材料、生产流程及可能发生的反应进行分析,探究可能出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该方法分析最大的优点是分析的内容全面仔细,囊括项目的各个方面和细节。现今工程分析法已逐渐投入使用,且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有一定的效果,是职业病控制与防治的前提,笔者以某铁矿为例,利用工程分析法对该厂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探讨和分析。

1.工程概况

本文对某矿厂调查,厂上项目处于起步阶段,矿厂地带无疫病。新进行的项目首先要进行采矿,采矿选用地下开采分阶段填空的方法,采矿后用皮带等工具传输到选矿处,选矿时使用磁选工艺及破碎磨碎工艺相结合,尾矿浆经过浓缩处理后运至用来做地下填充,其他尾矿用来生产铁精粉。

2.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

2.1 系统工程分析法

根据系统工程分析法,将整个矿厂生产流程分为采矿、选矿、尾矿和公用辅助4个方面的内容,分别对4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分析,分析的条目主要有选用的材料、生产工艺、使用设备等,根据4点对矿厂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展开分析。

2.1.1 材料分析

收集矿厂整套生产过程中可能接触到的所有原材料,并探究材料之间可能的化学反应,对原材料、化学反应及得到的化学产物、最终得到的产品等物质的性质都进行探究,主要分析其毒性和对人体的危害,进而得到所有材料可能引发的职业病。

比如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常使用炸药,炸药主要由硝酸铵组成,关键元素为碳和氮,炸药爆炸最终得到的有害气体有一氧化碳与氮氧化合物,其中一氧化碳由于井下空气不足,炸药未充分燃烧产生,浓度过高会使人中毒;氮氧化合物会损伤人体呼吸道,严重时会引发急性中毒。再例如此次工程中常用电焊维修,在电焊过程中由于焊条含多种元素,最终除了产生烟雾灰尘之外,还会有一氧化碳和锰的化合物等产物,锰为重金属,对人体危害较大。

2.1.2 生产工艺分析

系统工程分析法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利用流程图对每个部分进行分析,避免漏掉一些重要细节。在分析生产工艺时,对工艺工程进行梳理,找出其中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因素。比如对井下破碎的流程进行梳理,得到的流程图如图1所示。

由流程图可以很直观地得到,在破碎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仅为矿石,无其他化学物质,整个过程无化学反应,只存在物理做功,在振动、破碎等过程中时有较大的噪音;在对矿石和碎料进行运输传递过程中有较大粉尘,所以这个过程中主要的致病因素为噪音和粉尘。同理可以用流程图梳理其他工艺过程,如磨矿及磁选过程,进而分析其中的致病因素。

2.1.3 工艺设备分析

矿厂工作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多且杂,每个设备在运行时有各自的特点,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设备进行整理,对设备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致病因子进行分析。

例如工程中使用的铲运机,其主要依靠柴油燃烧进行运作,而井下氧气供应不足导致不充分燃烧生成一氧化碳,还有二氧化氮生成,地下通风不足以致有害气体浓度过高,对人体不利。另外在运输过程中由于矿山道路不够平整,易发生颠簸产生极大的噪音,也对人体产生危害。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结果

通过系统工程分析法得出的致病因素主要有噪音粉尘和有毒物质3大类,将3种因素的来源进行总结归纳,得到表1。整理该厂的防护措施以验证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表2。

3.讨论

铁矿厂工作环境恶劣,由于其通风条件较差接触的化学物质及粉尘较多,极易引发职业病,因此对其职业病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分析有利于提出相应的对策,进而降低工人患职业病的概率。系统工程分析法作为一种有效的职业病危险因素分析方法,已被许多工程所运用,能根据项目流程做出全面的分析。其主要优点有:①利用工艺流程分析更加全面详细,能保证检查到项目的每一个过程,比如在对噪音来源进行分析时,铲运机由于路面不平振动发出大的噪音这一点很容易被忽视,但采用流程分析时可以避免这点。②除了能分析单个因素外,还能对多种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行探讨,分析多种因素叠加对职业病的影响程度。例如柴油燃烧时,烟尘中同时含一氧化碳和二氧化氮时,其毒性大于单一的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比两者分开时的危害大得多,因此进行有毒气体的预防时不能仅考虑单一气体,还应该综合考虑,防护措施应全面兼顾。再比如在用电焊进行维修时,会产生粉尘、一氧化碳、锰的化合物等多种有害物质,而防尘口罩只对粉尘起作用,无法抵挡锰的化合物等有害物质入侵,故从整体考虑,目前常用的为供气式防护器。

本文通过对某矿采矿、选矿过程进行分析,利用系统工程法得出该矿厂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音、粉尘和有害化学物质,来源有凿岩、挖矿、运输、爆破等多个方面,并收集该厂的主要防护措施,通过防护措施验证了该厂的主要危害因素。在利用工程分析法得出职业病危害因素时,要注意对得到的结果进行筛选,出于成本的考虑,并不是所有的影响因素都需要进行控制。防护措施的制定应联合工程分析法、类比调查法,侧重对职业病危害程度较大的部分采取措施,例如该矿厂工人普遍患的职业病为耳聋和尘肺,故应重点控制噪音和粉尘。

第2篇:职业危害的来源范文

【关键词】职业卫生检测;初探

引 言

对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测,许多企业的负责人,对此不理解或者理解甚少,在主观态度上是不支持,很难规范该项工作。因此必须下大力量去克服问题,使之依法检测的工作落实到实处。才能真正起到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促进国民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

一、检测项目来源分类: 1.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有毒物质,如铅、汞、氯、一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生产性粉, 如矽尘、石棉尘、煤尘、有机粉尘等。 (2)物理因素: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高气压、低气压等;噪声、振动;射频、微波、红外线、紫外线;X射线、γ射线等。 (3)生物因素:如附着在皮肤上的碳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1.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 劳动组织和劳动制度不合理,如劳动时间过长、休息制度不合理、不健全等。 (2)劳动中的精神过度紧张。 (3)劳动强度过大或劳动安排不当,如安排的作业与劳动者生理状况不相适应、生产额过高、超负荷加班加点等 1.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1)生产场所设计不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如厂房低矮、狭窄,布局不合理,有毒和无毒的工段安排在一起等。 (2)缺乏必要的卫生技术设施,如没有通气换风、照明、防尘、防毒、防噪声、防振动设备,或效果不好。 (3)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装备不全。在实际的生产场所中危害因素往往不是单一存在的,而是多种因素同时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作用,此时危害更大。 职业危害因素所造成的职业性损伤还包括工伤,工伤可由轻微到严重,甚至导致伤残或死亡,所以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及时预防。发生工伤的原因有很多,工人缺乏安全生产知识、不注意防护、存在麻痹侥幸的心理,或饮酒、药物、疲劳和精神心理等因素都有影响。工伤与职业病预防不能截然分开,二者常有内在的联系。

二、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有关数据的修约 在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为了提高结果的准确性,提高报告的可靠性,应规范全过程的数据修约规则。在样品的采集、处理、化学分析等环节中进行规范的数据处理。 1、粉尘测定中的数据修约。在粉尘的测量中,目前所使用测量仪器的误差在±2%左右,当精度为百分数时,一般取2位有效位数。比如:在室温为25℃时,测得该空间粉尘浓度为10.3mg/m3。而修约规则确定取2位有效数字,那么应将结果修约为10mg/m3。在最终的报告中呈现出来的结果应是10mg/m3,而不是10.3mg/m3。 2、毒物测定中的数据修约。在毒物的测定中,一般使用的小流量毒物采样仪流量的误差≤±5%,而电子定时采样仪的误差≤±1%。由于这两种仪器测定出来的毒物浓度结果均为百分之几,因此,一般取2位有效位数。比如说:用气相色谱法测定空气中的苯浓度时,将测定出来的各项数据经过有关有效数字的运算之后得出的结果为:10.0243mg/m3。得出的该结果是非常精确的,但是在报告中呈现出来的结果应是2位有效位数的,也就是10mg/m3。 3、物理因素测定中的数据修约。在测定空气温度、湿度时,一般的温度计和湿度计可以读到小数点后的一位。温度计读出的数值小数点后的一位是估计值,并不是完全精确的数值,因此,一般将测得的温度结果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而湿度值一般修约至百分数位,比如说:84%。 在噪声的测定上,一般用的是精密声级计,其误差为±0.7dB,因此一般将其测定结果修约至一位小数位。

第3篇:职业危害的来源范文

[中图分类号]R13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210(2007)08(b)-083-02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职业病引起的危害也日益凸现,发病率呈上升趋势,为了减少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国内越来越重视职业中毒发病的研究分析。本文通过对某石化企业2000~2006年职业中毒发病情况进行分析,探讨石化企业职业中毒发病的规律及预防措施。

1 资料与方法

1.1 对象

调查某石化企业2000~2006年职业中毒事故。该企业是以加工高含硫原油为主的国有企业,主要产品有汽油、煤油、柴油、液化石油气等。

1.2 资料来源与内容

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和《职业病目录》的要求,资料来源于该企业安全环保部门的职业中毒事故登记,职业病防治部门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医院病案管理。内容包括患者的一般情况、中毒者所在岗位工种、中毒毒物、专业工龄及中毒原因等。

1.3 研究方法

设计统一的调查登记表,填写中毒事故各项参数,采用Excel数据表进行数据分析。

2 结果

2.1 职业中毒事故基本情况

2000~2006年该企业共发生职业中毒25例,急性职业中毒22例(88%),其中3人死亡;慢性职业中毒3例(12%),3人全部死亡。

2.2 导致职业中毒的毒物种类与分布(表1)

2.3 职业中毒的岗位工种分布

职业中毒的岗位工种以司泵、维修、防腐为主,3种行业共21例,占总数的84%。各类职业中毒岗位工种分布情况见表2。

2.4 职业中毒的专业工龄分布

25例中毒工人中,年轻工人职业中毒有16人(64%),发生率较高;专业工龄

2.5 职业中毒事故的主要原因(表3)

3 讨论

3.1 石化企业职业中毒的分析

3.1.1 石化企业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连续作业、点多线长等特点,加工高含硫原油为主的石化企业,其职业中毒事故以急性中毒为主,尤其是硫化氢中毒。

3.1.2 由于石化行业大都是管线输送,密闭性生产,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正常生产情况下接触有毒物质机会少,操作工发生职业中毒的几率低。而在装置开工、停工、检修、临修或生产紧急抢修的情况下,由于管线吹扫不彻底,司泵、维修、防腐人员急赴现场作业,导致职业中毒发生几率增大。

3.1.3 由于年轻工人操作技术不够熟练、工作经验少,缺乏安全和职业防护知识教育,故专业工龄短的工人职业中毒发生率高。

3.1.4 3例慢性职业中毒均是慢性苯中毒,发生在20年以上专业工龄段。因为苯是芳香烃类,人体吸收后在体内有蓄积作用,慢性苯中毒有一定的潜伏期(一般为10年左右),潜伏期内患者无特殊症状,如果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早期很难发现。3例患者发现时已属重度(白血病),现已全部死亡。慢性苯中毒问题不容忽视。

3.2 石化企业职业中毒的对策

3.2.1 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大多数职业中毒事故是由于职工违章作业、安全意识不强造成的,因此必须加强对企业法人和员工(特别是新进厂的年轻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加大对违章作业行为的处罚力度,杜绝违章操作。

3.2.2 加强职工防毒知识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及技能职工缺乏职业卫生知识,职业防护意识淡薄,也是引起职业中毒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对各类人员进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使其明确自己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进行职业危害因素基本知识和防护知识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并定期演练。

3.2.3 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加强设备管理生产中尽量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选择优质的设备及材料,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对于存在职业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

3.2.4 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控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对危害严重的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3.2.5 加强职工的职业健康监护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完善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对有毒有害岗位人员进行脱岗保健疗养。经常接触苯的职工每年应进行针对性的体检,对体检结果定期监控分析,并且建立轮岗调岗制度,减少接触苯的时间,防止职业性慢性苯中毒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M]. 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3.3.

[2]卢世红,周自忠,孙成海,等.中国石油化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M]. 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2004.

[3] 朱燕群.某炼油厂15宗急性硫化氢中毒事故分析[J].中国职业医学,2000,27 (3):56.

第4篇:职业危害的来源范文

【关键词】企业;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关爱职工,最大的关爱就是关爱职工的生命和健康,只有安全和健康得到保障,只有遏制重特大事故,社会才能安定有序才能防范事故。据统计,我国实际发生职业病应在100万例以上,每年因职业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接近1000亿元。通过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一方面保护人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另一方面发挥其“减损功能”和“本质增益功能”,间接地为社会创造财富。《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修订)强调,企业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如何为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做到“工作、健康、和谐”,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宗旨,是职业卫生工作的重点。本文从八个方面对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进行了探讨。

1.档案的监督管理——建立并完事相关档案内容

1.1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企业职业卫生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名称及用量、产品、副产品、中间产品、产量、职业性有害因素动态监测结果及其汇总、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转及维护档案等内容。

1.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含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相关资料。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还应包含个人剂量常规监测的方法、监测结果、应急或事故中受到照射的计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职业照射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资料。

1.3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档案:教育培训档案包括教育培训计划、教育培训组织部门、时间、地点、内容、授课教师、试卷、考核成绩、学员签字等。

1.4个体防护用品发放登记档案:个体防护用品发放登记档案应包括个体防护用品年度配备计划、发放的个体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有效期、领用人签字等。

2.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监测及评价的监督管理

2.1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1)按危害因素来源分类。①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a化学因素;b物理因素;c生物因素;2)按导致职业病危害的直接原因分类。2002年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十大类:粉尘类、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2.2危害因素识别方法:危害因素识别方法包括:类比法、经验法、检查表法、工程分析法和实测法五种。

2.3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的监督管理:1)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评价。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的监测是职业病诊断、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治理和劳动卫生学评价的依据。企业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转状态。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每年至少一次。检测、评价结果需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2)监测结果及时公布。企业应在作业地点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公告牌,噪声作业监测点应根据监测结果注明最长停留时间。各单位应在收到正式监测结果或评价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监测结果在监测结果公告牌上向职工公布。

3.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企业应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卫生设计审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过程监管要求,确保作业场所的环境和劳动条件满足职业卫生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做到三同时,通风、防尘、防毒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是以预防、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影响,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目的的装置。应根据工艺特点、生产条件和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选择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包括:防毒、防尘、防噪、防高温设施。

5.个体防护的监督管理

5.1按标准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企业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企业应根据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对人体的影响途径以及现场生产条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水平以及个人的生理和健康状况等特点,为劳动者配备适宜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5.2建立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制度:单位在发放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时应做相应的记录,包括发放时间,工种,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名称、数量,领用人或代领人签字等内容。

6.警示标识的监督管理

6.1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按要求设置警示标识: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GBZ158)使用指南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 203)设定。警示标识可分为以下四类:1)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2)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3)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4)提示标识:提供相关的安全信息的图形。

6.2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设置在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上,提醒操作者注意安全,避免发生危险。

7.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对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结合实际及时、妥善处理体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人诊断,做好职业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妥善安置,确保职业病人的权益。

8.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新兴产业、新技术、新材料不断引进和广泛应用,强化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现实意义日益提升。职业卫生工作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只有企业站在“以人为本”的高度,全面落实职业卫生的各项工作要求,严格监管,不断完善,把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才能真正实现“企业发展、职工幸福”的最终追求。

参考文献

第5篇:职业危害的来源范文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资料来源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科1996-2005年收集的职业病报告卡,所有职业病例均由上海市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诊断。

1.2 资料分析

依据全国统一的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卡对职业病患者信息进行分类,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1996~2005年,上海市浦东新区职业病共有7大类39种537例,其中职业性皮肤病188例,职业中毒141例,尘肺98例,见表1。

2.2 10年间职业病发病情况

1999年职业病病例最少,仅16例,2004年职业病病例最多,有90例,见图1。

2.3 患者年龄和性别构成

职业病患者发病年龄中位数为38.5岁(18.5~72岁),尘肺病人发病时间较晚,其发病年龄中位数为46.6岁,主要集中在37~56岁,其他职业病的发病年龄主要集中在20~45岁。职业病患者中男性患者为主,434例(80.82%),女性患者103例(19.18%),见表2。

2.4 患者工龄构成

职业病患者发病工龄中位数为8.6年(0.1~22年),职业性皮肤病中位数为6.7年(0.2~20年),职业中毒中位敷为7.1年(0.1~19年),尘肺病人发病工龄较长,其发病工龄中位数为11.3年(2.6~22年),见表3。

2.5 职业病痛种分析

2.5.1 职业性皮肤病 10年间诊断报告职业性皮肤病188例,以化学灼伤为主,见表4。引起化学灼伤的化学物质大约有15种,以硫酸、氢氟酸、氢氧化钠及苯酚为主。

2.5.2 职业中毒 上海市浦东新区1996~2005年共诊断报告职业中毒141例,引起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大约有20种,其中硫化氢居首位,其他依次为苯氨基硝基化合物、铅、苯及其化合物,见表5。

2.5.3 尘肺病 1996-2005年上海市浦东新区共诊断报告尘肺病98例,涉及7种尘肺。以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和矽肺为主,共92例,占尘肺病例总数的93.88%,见表6。

2.5.4 其余职业病 10年间上海市浦东新区共诊断报告化学性眼部烧伤42例,占7.82%,电光性眼炎41例,占7.64%,这些是上海市浦东新区较多见的职业病。职业中暑、金属烟热、铬鼻病、噪声聋也偶有发生。

2.6 职业病的行业分布及死亡情况

职业病发病较多的行业主要分布在化工、电子、建材、机械制造等行业,占职业病发病人数的59.96%,其中化工行业最多,占职业病发病人数的21.79%,见表7。10年间因死亡19例,其中12例为密闭空间作业。

3 讨论

上海市浦东新区依江临海,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业企业有2 000多家,且逐年增加,主要为化工、电子、建材、机械等行业。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烧碱、硫酸、盐酸、粉尘、苯、铅、噪声等。本组资料显示,1996~2005年浦东新区职业病发病情况虽有变动,但总体呈上升降趋势。其原因可能是:①随着浦东的改革发展,企业不断增加,就业人数也不断上升;②浦东新区部分企业存在着工人流动性大、转产快、生产季节强、超负荷工作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不规范;③由于市场经济的冲击,某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职业病防治工作得不到重视。所以,应密切关注职业病发病状况,提高职业卫生监管力度,以职业病多发、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为重点监督对象,实施分级管理,严格执行申报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

通过对10年537例职业病病例分析,浦东新区主要的职业病为职业性皮肤病、职业中毒和尘肺,职业性皮肤病最多,共188例,居第1位,这与部分文献报道分析结果不一致。188例职业性皮肤病病例中化学灼伤有175例,占总病例数的93.09%,这可能与烧碱、硫酸等化学物质在该区广泛使用,且部分操作人员防护意识较差,不佩戴相应个人防护用品等因素有关。应对烧碱、硫酸等化学物品的使用加强管理,建议企业制订相关预案,配备应急冲淋装置。在不影响生产质量的前提下,可考虑用一些对人体损害较小的化学物质替代氢氧化钠、硫酸等易引起化学灼伤的物品。此外,职业中毒也为该区发病较多的一类职业病,其中硫化氢中毒23例,主要集中在下水道清理等密闭空间作业场所,提示我们应加强密闭空间作业管理。本组资料显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矽肺是该区尘肺的主要病种,这可能与20世纪90年代初造船业及其配套产业在浦东新区迅速发展有关。但近年来该区尘肺呈下降趋势,这与《上海市职业病防治条例》、《上海市尘肺病防治实施暂行办法》等颁布实施后,加强了职业卫生管理力度有关。提示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可降低尘肺病发病,实现ILO/WHO提出的在2015年消除矽肺的目标。

本调查显示,职业病患者发病工龄中位数为8.6年,职业性皮肤病发病工龄中位数为6.7年,职业中毒发病工龄中位数为7.1年,尘肺病人发病工龄较长,其工龄中位数为11.3年。职业性皮肤病及职业中毒患者工龄相对较短,可能与发生化学烧伤、急性职业中毒的患者多为流动工,这部分工人上岗前未接受职业卫生安全培训,自我防护意识较差等因素有关。职业病患者发病年龄中位数为38.5岁,职业病患者中男性患者为主,发病高峰年龄为25~45岁,此阶段正是社会的主要劳动力,也是家庭生活的主要力量。因此,这部分人群的健康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应成为职业卫生工作者重点关注的对象,也是职业性健康监护的重点人群。

第6篇:职业危害的来源范文

作者:米娜,李洪艳    作者单位:第三军医大学附属新桥医院肝胆外科,重庆

【关键词】  肝胆疾病;职业暴露;防护

随着现代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对医院感染认识的不断提高,临床护士由于工作的特殊性而暴露于多种职业性危害因素的现状也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12]。肝胆病科的工作环境以及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肝胆病科护士是受到职业危害最高的群体之一。本文就肝胆外科护士职业危险因素与防护报告如下。

    1  肝胆外科常见职业性危害因素

    1.1  生物因素的危害

   

生物因素不仅危害护士健康,也是引起医院感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主要指由细菌、病毒、真菌或寄生虫等引起的感染[2],其中乙肝、丙肝和艾滋病最常见,危害性最大的是乙型病毒性肝炎。生物因素损害的主要来源有:肝胆外科护士频繁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及排泄物,因锐器损伤尤其是因针刺伤而感染经血液传播的疾病为最严重,是主要的感染途径,这些病毒通过血液传播一次即可感染。

    1.2  物理因素的危害

    构成物理因素主要包括:锐器伤、辐射危害、噪声损伤、粉尘等元素。如人的眼睛、皮肤受到紫外线照射会引起灼伤、红斑、眼角膜炎、皮肤过敏。此外,护理人员在配合介入治疗时,放射线对人体能产生负面生物效应,对正常细胞造成损伤,特别对神经、皮肤、造血、生殖等系统,因此导致近期及远期血液疾病及肿痛等已经被证实。

    1.3  化学因素的危害

    化学因素指工作中所接触的化学物质所致的危害,主要来自抗肿瘤药和消毒制剂。化疗药物可以通过皮肤或呼吸道被人体直接吸收,接触化疗药物可能引起细胞突变、癌症及自然流产、宫外孕、子代先天性畸形等后果。常用的消毒剂有甲醛、过氧乙酸、环氧乙烷、戊二醛、含氯消毒液等,可导致气促、头痛、接触性皮炎、鼻炎、关节病、哮喘、记忆障碍、注意力不集中以及生殖系统疾病等。

    2  职业防护

    2.1  生物性危害因素的防护

    2.1.1  乙型肝炎病毒与丙型肝炎病毒的防护    护士要严格遵守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在医院内进行的所有操作都视为可感染性操作。配备隔离防护用品,如一次性手套、护目镜、隔离衣等。在接触每名患者前后都要洗手,包括脱手套后,当预料到要接触患者血液、体液或污染物时,要戴手套进行操作。确保接种乙型肝炎疫苗或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做到早期预防[34]。

    2.1.2  艾滋病的防护    采用预防hbv感染的标准措施足以防止hiv的感染。当预计血液、体液有喷溅至眼、口腔、其他黏膜或身体其他部位的可能应戴护目镜和防渗透性口罩。护理人员有皮肤损伤、皮炎或黏膜损伤(如口腔溃疡)等,不应参加艾滋病患者的直接治疗、护理、检查工作。操作时不慎被污染的锐器损伤时,应立即用流动水冲洗伤口10 min;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出血液,再用流动水和肥皂液冲洗;用0.5%碘伏消毒后包扎伤口。按职业暴露后预防(pep)的程序进行处理。

    2.2  物理性因素的防护

    2.2.1  放射线的防护    人员在辐射场所停留的时间越长所受到的射线辐射剂量越大,因此要尽量缩短暴露时间;在近距离接触患者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要穿铅衣,佩戴眼镜,戴铅脖套及铅帽;孕期或者将要怀孕的护士应调离辐射危害大的工作岗位。在岗人员要定期检查身体,发现异常及时治疗。

    2.2.2  环境因素的防护    对高温、噪音、寒冷、潮湿的环境可采取一些防护措施,如安装降噪设备,冬季洗涤时使用热水,在高温潮湿的环境安装空调、除湿器等。

    2.3  化学性危害因素的防护

    针对挥发性消毒剂可适度扩大消毒间面积,安装排气扇;护士接触消毒剂时,必须戴口罩、帽子、手套,避免直接接触。如溅到眼睛里、皮肤上应反复用水冲洗干净。护士在配制化疗药物时,应戴口罩、帽子、手套,穿围裙,皮肤有破损者戴双层手套。开启安瓿时应防止划伤手,配制药液时防止药物溢出,有条件的可在净化台内加药。操作完毕后用流动水,肥皂彻底清洗双手、前臂并洗脸。

    职业安全正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在工作中,必须认识到职业暴露的危险性,加强护理人员职业安全教育及整体素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规范操作程序,减少和防止职业性损伤的发生,制定合格的防护措施,降低职业危害。

【参考文献】

  [1] 方咏梅.护士职业暴露和职业防护的研究进展[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5,21(8): 65-67.

[2] 张利容,蔡红卫,郑焱玲.护理人员职业性危害的自我防护[j].局解手术学杂志,2008,13(3):206.

[3] 戴 琴,冯正直,谢刚敏.重症监护护士工作压力源与心理健康水平的相关研究[j].中华护理杂志,2002,37(7): 488-490.

第7篇:职业危害的来源范文

【关键词】职业病危害;人体健康;防治措施

2010年国际劳工组织(ILO)修改国际职业病名单,并报告全球处于就业年龄的有32.6亿人,劳动者每天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工作场所度过。与工作有关的有害因素不仅影响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也影响企业的生产和发展。随着经济快速持续发展,职业卫生和安全技术也飞速发展,尽管工作条件不断改善,但与工作有关的有害因素仍广泛存在于所有的职业和工作中,职业病形势十分严峻。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估计,工作场所对劳动者健康有害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约100000种,其中许多是致癌物)、生物因素(约200种)、物理因素(约50种)、不良人类工效学条件(约20种)和致敏原(约3000种)等[1]。1职业病发生的原因

1.1经济快速发展,企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职业病危害防治由于经费不足,设备老化。职业病防治的法律制度尚未得到全面落实,监督执法人员不足,检测执法手段和设备落后,信息渠道还不够畅通。一些基层地方政府片面强调经济发展,对企业监管不到位,甚至引起污染严重的企业、大量未经职业危害评价审查的企业仍在生产,危害源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1.2经济的发展引起劳动用工制度发生相应的改变,劳动用工管理混乱,严重影响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职业病集中的重点人群是农村进城务工的流动劳动者,他们文化水平低,防范职业病的意识薄弱。很多都未经过岗前培训便上岗操作,以至于成为职业病的高危人群。

1.3由于某些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没有职业病史档案等种种原因,致使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尚需要法律的不断健全[2]。2职业病危害的特点

职业病是与生产劳动密切相关的疾病,但它同时与社会因素密切相关,具有社会病的基本特点。

2.1职业病具有公共性职业病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不是因劳动者不良的个人行为或生理心理问题而产生,其发生也不取决于个人的主观愿意。职业病会对劳动者及其家庭产生重大影响,处理不当往往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职业病的危害人数多,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尤其是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吸纳大量劳动力,特别是大量农村劳动力,危害尤为严重。

2.2职业病危害的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新增危害对象主要是农民工。新发职业病中农民工患者占80%以上,由于劳动关系不固定、农民工流动性大,受教育水平较低,缺乏专业知识和劳动技能,对其所从事的职业危害严重的工作没有科学的认识,更谈不上采取科学的个人防护措施,因此,他们是当前新增职业病病人的主要来源。

2.3职业病发生的原因复杂职业病的产生虽然与个人行为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个人的特殊体质,个人是否合理使用防护设施有关,但产生职业病的主要的、决定性的原因是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环境和不合理的作业安排、政府执法部门职业卫生安全监督不到位、职业病健康教育不到位、职业病技术服务提供能力不足、缺乏职业病诊断治疗机构等复杂的社会因素。

2.4职业病对社会具有严重的危害性职业病这种危害性可以表现为伤害劳动者身体健康,降低劳动能力,消耗大量社会资源用于职业病的康复治疗,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等。在农村,特别是在农村贫困地区,有的职业病因为处理不当还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影响到社会稳定,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3职业病防治对策

3.1加强劳动卫生观念和职业卫生与安全的健康教育我国应参照西方发达国家,从法律法规上要求企业用人单位重视职工的劳动卫生观念的培养,使每个从业人员受到足够的与其工作相关的职业卫生安全的培训。一旦发生职业病,应严格执行“无过错补偿”原则,即不管企业方有无过错,均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

3.2做好个人防护正确选择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改变个人不良的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如长期不注意人体工效学的原理,座椅偏高或者弓腰哈背的坐姿极易引起技术人员的颈椎、肩周疾病。另外,吸烟、酗酒等不健康的生活习惯,长此以往会降低人体的免疫功能,使人体更易受职业病的侵害,甚至诱发职业病。

3.3预防职业人群接触有毒有害因素依靠技术进步、工艺改良,利用“物”的因素预防致病因素与人群的接触这需要技术和实践部门精诚合作,努力探索切实可行、经济方便的生产装备和加工手段。比如最典型的尘肺病,为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劳动者和粉尘的接触,从最初级的由干式作业改为湿式作业,到现在用压力铸造代替砂型铸造等综合的防尘除尘措施。

3.4进行劳动卫生的科学管理,通过“人”的因素预防致病因素与人群的接触。真正落实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工作,做好企业内部的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工会的劳动监督作用,可能的情况下,建立行业工会,充分发挥其专业劳动监督作用。

3.5加强职业健康监测重视和加强职业病防治研究,要摸清各种职业病的发病机理、影响因素等,以便探索更有效、更经济的预防方法。在实践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制定职业卫生法规和卫生标准。截至目前,国家制订和公布了一系列劳动保护法规和数百个职业卫生标准,这些法规和标准,是做好劳动卫生预防和控制工作的依据。

对工作环境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评估,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经常和定期检测工作环境中有害因素的浓(强)度,并记录在册。及时了解有害因素产生、扩散、变化规律,鉴定防护设施的效果。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建立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

参考文献

第8篇:职业危害的来源范文

【关键词】不作为犯罪;犯罪构成;义务来源

一、不作为犯罪概述

刑法理论把各种的危害社会行为归纳为两种基本形式, 即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犯罪人采用了积极的行为实施我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在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中,作为是最常见一种形式,绝大多数犯罪是由作为形式构成的,例如抢劫罪、诈骗罪、贪污罪等。不作为在刑法实践中出现的频率相对较低,刑法理论界对不作为的定义观点很多,也存在很大的分歧,主要有以下几种代表观点:高铭暄教授认为,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杨春洗教授认为,不作为是指负有防止某种危害社会结果发生的特定义务人,在能够履行该种义务时,消极地不履行的行为;马克昌教授认为,不作为亦指犯罪的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刑法要求必须履行的某种特定义务,能够履行而没有履行的行为;也有学者认为,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并且能够实行某种积极义务却未实行的消极行为。因此,简单概括不作为犯罪,用六个字表达就是应为、能为、不为。

二、不作为犯罪的构成

不作为犯罪是我国刑法规定一类犯罪的总称,它符合一般犯罪的基本特征,即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法惩罚。这三个基本特征是紧密结合,缺一不可的,只有把三者很好的结合起来才能判断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作为犯罪在具备一般犯罪的基本特征的同时,也有自己独特的构成要件。第一,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行为的义务。特定义务的存在使得作为和不作为得以区别,不履行特定的义务可能将构成不作为犯罪。这种特定作为义务,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和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第二,行为人能够履行该义务,即行为人具有履行法律规定义务的能力。行为人虽有某种特定义务,但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第三,行为人没有履行特定的作为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不作为犯的成立,必须是行为人没有履行应该履行的作为义务,至于在此期间是否实施其他积极的行为,不影响不作为的成立。第四,社会危害性与不作为之间有因果关系。正是由于行为人的不作为才造成了危害结果的发生。

三、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

对于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我国刑法学界存在诸多理论观点。三来源说:法律上的明文规定;职务上或业务上的要求;行为人先前行为。四来源说:法律上的明文规定;职务上或业务上的要求;行为人先行行为;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五来源说:法律上的明文规定;职务上或业务上的要求;行为人的先行行为;自愿承担的某种特定义务;在特定场合下,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要求履行的特定义务。目前,四来源说是我国刑法理论界的通说。(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主要是指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且最终由刑法加以确认,行为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该义务即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义务。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要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必须是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并且刑法将不履行该义务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当然不作为的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不是道德义务。因为把道德义务作为我国刑法中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而且法律的强制性决定了法律只能是最低的道德标准。(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这是指从事某种特定职业或履行某种特定职务的行为主体,其职业或职务本身要求负有某种积极作为的义务。由于这些义务都是以行为人所从事的工作、所负担的职责为前提,所以这种特定的作为义务一般都有职业或职务管理条款或有关的规章制度来加以规定。(3)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是指行为人先前实施的行为使得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合法权益造成危险时,行为人具有排除这种危险的特定作为义务。理论界在先行行为是否限于违法行为方面存在争议。笔者认为,这里的先行行为范围是比较广泛的。它可以是比违法性质更加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以不具备违法性,先行行为只要足以产生某种危险,就可以成为不作为的义务来源。(4)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法律行为是指能够引起某种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意识表示行为。实施某一法律行为既会产生某种法律权利,又能引起某种法律义务。一般来说,合同行为违法一般都只是违反了民法,仅会产生民事法律后果。但是,如果一方不履行将导致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实现,并触犯刑法,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此时合同行为就演变成为了引起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

参 考 文 献

[1]申世涛.论不作为犯罪[J].法制与经济.2008(2)

第9篇:职业危害的来源范文

【摘要】 目的:了解和掌握现代化水泥生产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状况,为采取防治措施提供依据。方法:对某现代化水泥生产企业作业场所粉尘、噪声进行检测、评价。结果:其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均较高,无合格的点;噪声强度较小,作业点噪声强度合格率为50 %。结论:水泥厂的职业病危害不容忽视,应合理改善作用环境,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关键词】 水泥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各种各样的建设也虽着发展起来,建材的需求越来越大,大型现代化水泥生产企业也迅速发展起来,同时其所带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也日益严重。为深入了解水泥生产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状况,笔者对我旗某大型现代化水泥生产企业进行了粉尘、噪声的检测与分析,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调查内容与方法

1.1 一般情况 该企业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某乡镇,始建于2005年,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在职职工277人,生产工人156人,年产水泥量110万吨。主要原料为电石渣、硅石、钢渣、粉煤灰、石膏、燃煤。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混合材料、熟料、石膏、水泥磨、成品水泥。该企业有电石渣、原料、烧成、水泥及包装五个工段,有两条水泥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粉尘(电石渣尘、硅石尘、煤尘)、物理因素(噪声、高温、低温)、有毒物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每日工作时间为8 h。

1.2 卫生防护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该公司在电石渣、原料磨、煤粉制备、水泥磨、石膏破碎等岗位安装了39台除尘设备(28台气箱脉冲收尘器,10台单机袋收尘器,1台电收尘器)和消声器,并定期为工人发放工作服、帽、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1.3 检测内容 粉尘、噪声检测使用仪器及评价方法、采样点、采样时间的选择,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工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5748-85、《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范围》GBT122-88的要求进行,粉尘浓度检测使用IFC-2型防爆粉尘采样器,采用滤膜称重法;噪声强度的检测使用CENT-320型噪声仪,采用等效连续A声级进行评价。检测结果的卫生学评价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进行。

2 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检测结果

2.1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检测结果 在6个工作面选择6个粉尘作业点,在工人呼吸带高度采集18个样品,测定粉尘浓度在14.4~26.0 mg/m3,平均值18.9 mg/m3,标准差4.3 mg/m3,所检测样品均超标。

2.2 作业场所噪声强度检测结果 在作业场所工人作业岗位选择30个噪声作业点进行噪声强度测定,结果噪声强度在66.1~96.8 dB(A),平均值84.7 dB(A),标准差10.7 dB(A),其中15个点合格,合格率50.00 %。

3 讨论

长期以来,粉尘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问题一直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有关这方面的报道已屡见不鲜[1]。水泥制造企业的粉尘污染对个人健康的危害更是不容忽视。长期接触粉尘,不仅导致尘肺病的发生,还可能可影响个人的身心健康。从本次检测结果看,水泥制造企业粉尘污染严重,监测点均不合格,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工作点即检测点为室外,其室外堆有各种各样的粉状原料,检测时的风速是0.07~0.29 m/s,使部分粉尘随风而起;二是系统管理不到位,机器生产时产生的粉尘有“跑、冒、滴、漏”现象,使工作空间粉尘浓度增加。所以说,首先要把产生粉尘的根源控制住,其次在有良好的工程条件,加强对系统的运行管理,以保持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行,给工人创造一个舒适、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水泥企业噪声主要来源于所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如破碎机、球磨机等所发出的机械性噪声。噪声对人体的影响是全身性的,既可以引起听觉系统的变化,也可对非听觉系统产生影响。这些影响的早期主要是生理性改变,长期接触比较强烈的噪声,可以引起病理性变化。作业场所中的噪声还可以干扰语言交流,影响工作效率,甚至引起意外事故。所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控制噪声危害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可减少巡视员出现场的次数和时间,另一方面可为工人配备耳塞、耳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总之,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只有让《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逐步深入人心,让各级领导和作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才能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逐步收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