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固定资产投资考核管理办法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新的更高要求,深入研究审计机关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对于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的现状
回顾过去的二十多载风雨历程,我国年轻的投资审计事业快速成长,但与飞速前进的社会发展进程相比,投资审计现状还呈现一些不足:第一审计内容仍以查错防弊为主,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是重点。第二审计方式多是事后审计,投资审计未能真正渗入建设全过程。第三审计仍主要着眼于微观建设项目,就项目审项目,在宏观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作用不够。第四审计手段落后,仍以手工审计为主,投资领域的计算机辅助审计处于滞后状态。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法律法规不健全,近几年,审计署颁布了《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等法规,各地方审计机关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等多种形式,出台了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但是从全国范围看,依然缺乏统一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规定,对多元化投资主体的监督管理、国家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审计控制,依然没有统一明确的法规规定。第二投资审计不完全适应新形式发展要求,这些年,各地审计机关广泛开展了建设项目审计,主要从工程合同管理、财务核算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了大量的多计工程价款、挪用建设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目前工作中,多数审计机关、尤其是地方审计机关,还是停留于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微观问题,对国家能源资源、环境保护等政策落实方面涉及较少,对投资宏观调控政策、管理体制机制等研究不够,还不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第三投资审计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投资审计计划管理、审计质量管理、效益审计指导和考核体系等方面都还不够完善,随意性还比较突出。第四现有人力资源、素质与投资审计需求相比较有较大差距,投资审计队伍中精通宏观管理、工程建设、绩效评价等方面的人员不多,具备各方面知识的综合性人才更少,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投资审计工作开展和审计成果的提升。
二、改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的对策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已成为国家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为了改进审计机关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
1、各级政府应重视审计机关在固定资产投资监管体系中的主导地位,通过法规、政策来保证审计机关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享有足够的权威,要求审计机关对于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全面审计监督,即对于投资额大、关系国计民生项目实施各环节的全面审计,对于其他项目则实施项目竣工决算必审制,并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有选择地实施项目前期审计和项目预算执行审计;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审计单独做出规定,为全面推行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在加强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率、促进科学决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建立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员派驻制度,实现对于重点投资项目的全过程审计,只有将审计延伸到项目决策、论证、实施、评估、验收的全过程,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机关监督公共资金真实、合法、有效使用的职能。然而,实施这种全过程审计面临着诸多困难,很难有效协调审计机关的审计活动和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大量相关单位的工作。目前,已有一些审计机关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探索实施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员派驻制度。其基本做法是:由地方政府出台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派驻审计员的专门规定,审计机关按照规定派出审计员进驻重点建设项目的工作现场,对建设项目实施从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实践证明,审计员派驻制度有助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值得推广。
3、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配备充足、合格的审计人员,是审计机关有效开展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的基本条件。为了缓解目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人才短缺的不利局面,审计机关可以采取如下途径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第一,人才的外部引进,即适当增加编制,用于引进审计机关所亟须的工程技术人才,尤其是既懂工程技术又懂财务审计的复合型人才;第二,人才的内部培养,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培训,使审计人员能够更新观念、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审计人员自学专业知识,获取专业资格证书;第三,系统内部的人才整合,即上级审计机关对于享有审计权限而又人手不够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可以委托或者授权下级审计机关来办理;第四,建立外部人才网络,即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其他中介、咨询机构中的技术专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必要时可以聘请他们参与对于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
中航工业沈阳发动机设计研究所沈阳110015
摘要 固定资产是科研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资产,其占单位资产总额的比重较高,是科研事业单位完成科研试验任务和开展日常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不断的推进,对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因此,加强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对保障科研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科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更好的服务国防科技事业都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对科研事业单位现阶段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针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对策,希望能够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提升有所帮助。
关键词 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信息化
1 固定资产管理现状
1.1 固定资产概念
军工科研单位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1000 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然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1.2 固定资产特点
1.2.1 产权特点
科研事业单位为国家投资形成的事业型科研单位,是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非营利性实体。所以,由国家作为所有者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科研事业单位只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资产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
1.2.2 管理关系特点
科研事业单位资产的产权特点,决定了资产的管理关系为委托关系。国家委托财政部代为管理资产,财政部委托军工集团公司代为管理资产,这种从上到下的职能分解,实质上是一种依赖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委托过程,归纳起来就是委托关系。
1.2.3 资产管理特点
资产产权和管理关系的特征,决定了资产管理的全过程,包括资产配置、使用、出售、转让、出让、变卖、报废等过程都要在财政部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实施。
1.2.4 固定资产特点
由于科研事业单位性质以及自身承担国家科研研究任务的特点,决定了固定资产大多数由国家投资建设形成,增加速度快,单位价值高,构成复杂,建设期长,建设与投入使用交叉等特点。
2 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账实不符,存量不清
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长期存在着账实不符、存量不清的问题,该问题已经成为各家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顽疾。很多单位财务部门固定资产台账明细与单位实际拥有的固定资产数量相差巨大,业务部门台账与财务部门台账长期不一致。单位到底拥有多少价值的固定资产,拥有的固定资产都是什么,拥有多少数量的固定资产,现阶段很多单位都还是无法准确的理清。
2.2 固定资产采购资金来源复杂追溯困难
由于很多科研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繁多,每个项目组都有一定利用科研经费采购固定资产的权利,导致单位的固定资产采购部门繁多,很多部门可以通过正常渠道或自己部门的科研经费渠道采购固定资产。这样就导致固定资产的采购资金来源多样复杂,有些不是通过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基金采购的固定资产也进入到单位部门。并且业务主管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登记信息不全,固定资产的来源信息都比较模糊,多数主管部门只了解固定资产的现状,却无法追溯固定资产的来源。
2.3 验收制度执行不力,缺乏有效的验收流程
虽然在制度上很多单位都已经规定了如何进行固定资产验收,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往往流于形式。
很多的固定资产已经交付使用单位,但是在财务报销时才后补验收交接单。并且在制度上也没有明确规定固定资产验收流程,验收各方应该履行哪些职责。
2.4 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不高缺乏流动性
很多科研事业单位都是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不高而且流动性较低,有些单位的固定资产采购后不长时间就开始闲置,而且固定资产在部门之间调拨次数很少,很多固定资产的采购有可能是相对重复的,当某个部门有固定资产需求时,更多时候想到的是去外购买,而很少想到向其他部门调拨。固定资产仍然封闭在部门内部使用,这样就降低了资产的使用效率,没有发挥固定资产的最大使用价值。
2.5 固定资产处置收入较低,存在资产流失风险
每年科研事业单位都处置大量的报废淘汰的固定资产,而且固定资产的处置原值总额都较大,但是每年固定资产处置的收入却并不高。固定资产在处置环节往往流于形式,有的资产已经报废了再后补报废申请单;报废技术鉴定小组只给出同意意见,却没有相关的技术鉴定材料;报废过程中缺少资产评估环节;处置部门的资产处置过程缺乏一定的监督。这就导致很多固定资产依然有使用价值却被当做废铁进行处置,有些固定资产被低于市场价处置。
2.6 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缺乏论证和集体决策
很多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缺乏科学合理的论证,有的单位领导“拍脑袋”决策,尤其对较大投资规模的固定资产采购不论证不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导致有些固定资产采购后就处于闲置状态,固定资产利用率较低,固定资产投资低效。
3 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3.1 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
长期以来,很多科研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一直存在重购买、轻管理的现象。对购买固定资产的流程和审批把关、控制严格,整个流程设有专人进行业务处理,但是固定资产采购入所后,就缺乏有效的监督与控制手段,没有专门主管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实时的监控与统计,缺乏足够的人员深入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状况进行全面了解。
3.2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机制不健全
很多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还并不健全。有的单位仅有一部制度来管理全部的固定资产。但由于固定资产种类繁多,专业性强,一个管理办法无法满足所有主管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每类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办法,需要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布相应的管理制度来规范。在固定资产管理机制方面,缺乏一个从固定资产形成、使用到处置的全过程的有效管理机制,虽然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管理办法,但各环节的衔接机制并不完善,导致各环节运行相对封闭,信息无法有效传递。
3.3 固定资产管理职责不明确
很多科研事业单位中,看似主管固定资产部门较多,但各部门多数各自为战,缺乏交流,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协调组织各主管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很难,而且各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仍有漏洞,出现对某些固定资产主管单位不明确的现象。大多数主管部门只管实物,对固定资产的来源价值缺乏了解,也说不清楚;财务部门主管价值,对实物的管理和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缺乏了解。在固定资产采购、验收、调拨、处置的各环节各部门职责也非常不明确,看似各部门都监管都在审批表上签字,但却都不明确各自监管范围和职责,发生问题都互相推诿。
3.4 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程度较低
整体来说大多数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整体信息化程度仍然不高,而且应用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五花八门。近些年财政部推行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仍然没有完全推广,各家单位应用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都各不相同,而且一个单位内部也没有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固定资产价值由财务部门主管,数量由业务部门主管,各主管部门的应用软件都是“信息孤岛”无法联网,并且各软件的信息标准不一致,导致各系统的数据信息无法有效的进行交换传递,信息无法共享,使得没有一个信息系统能够提供非常全面的固定资产信息来支持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3.5 固定资产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财务会计信息核算不及时,无法真实反映和有效控制固定资产实物状况。有的固定资产已经采购使用一年多,但报销手续还没有及时办理,导致财务信息无法及时反映该项固定资产。
二是固定资产建设工程结算决算不及时,有的固定资产已经交付使用但在财务上仍显示为在建工程。
三是通过非固定资产购置流程采购的固定资产较多,导致固定资产已经交付使用方使用,但在财务方面却通过经费类或其他方式报销,没有相应增加固定资产。
四是捐赠和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由于各种原因滞留账外不入账,导致形成账外资产。
4 固定资产管理提升工作对策
深入分析以上原因的背后,固定资产管理问题深层次的原因是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代管机制削弱了各单位管理固定资产的主观能动性。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的投资需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这就造成各单位不管需不需要的固定资产,只要能够审批通过就购买;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收入都要上缴国库,这就造成各单位固定资产能不报废就不报废,出现大量闲置或利用率极低的固定资产;这种代管机制造成了很多单位重视固定资产的申请,而轻视对固定资产使用的管理,重视固定资产合规的管理,而轻视了固定资产对单位创造价值的管理,进而出现了很多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局面。
针对以上原因分析,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提升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4.1 引入资产创造价值相关指标对科研事业单位进行考核
长期以来,对很多科研事业单位的考核主要局限在科研任务完成情况、科研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科研收入情况、事业基金结余情况等范围,而较少有对资产利用率以及资产创造价值情况的考核。建议应效仿企业对经济增加值(EVA)、净资产收益率等考虑资产占用成本及资产创造价值指标的引入,针对科研事业单位的自身特点,设计诸如资产周转率、净资产结余率等适合科研事业单位考核资产利用率及创造收入和价值的财务指标,将指标纳入对当年科研事业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中。这样科研事业单位就有主观动力来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以期能够降低固定资产规模,提升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以最小的资产规模获得最大的收益。
4.2 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及机制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一是设立归口管理固定资产部门;
二是按照资产专业类别,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设定专业主管部门;
三是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职能,对固定资产预算、档案管理、采购管理、处置管理等进行职责划分,设定职能主管部门。
明确各主管部门在固定资产采购、验收、调拨、维修、盘点和处置各环节的管理职责,规避内控缺陷。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归口管理部门统领全单位的固定资产一级管理办法,各专业主管部门以及职能主管部门针对各自所管理职责建立所主管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终形成一套涵盖固定资产管理各环节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4.3 搭建固定资产信息化共享管理平台,实现账物相符的目标建立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平台,打破各主管部门的“信息孤岛”,打通固定资产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建立统一台账、统一数据中心,集成计划、财务、合同及采购等系统,形成建设、购置、安装、使用、维修、调动、改造、报废、处置一体化全程动态管理,实现固定资产全寿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确保固定资产账物相符。
4.4 规范固定资产财务管理,抓好评审论证管理
确保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加强固定资产盘点力度,对已交付未办理交付手续的固定资产要及时核算。建立大额固定资产论证评审制度,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可行性进行全面的分析论证评审,确保固定资产的购置都符合单位的发展需要。
4.5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考核评价机制
将固定资产管理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体系中,应设置如资产使用天数、资产维修次数、资产报废数量等反映资产使用情况的指标进行指标考核。制定可操作性的考核评价办法,促进各单位全员参与到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中。建立固定资产后评价制度,对规模较大的固定资产投资,在交付使用后应进行固定资产后评价,从资产经济价值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价。
综上所述,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国家国防建设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科研试验任务和开展日常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虽然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仍存在诸如账实不符、存量不清、资产使用效率低下、投资决策论证不充分等一系列问题,但通过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建立管理制度体系、提升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动态管理,规范各环节管理流程,一定能够促进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提升,对保障科研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好的服务国防科技事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财政部科教文司.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暂行办法问题[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一、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
按照烟台市住宅产业化发展规划,2006年重点推进16项工作,其中《烟台市住宅建设节约用地管理规定》、《烟台市关于住宅建设领域推广使用太阳能成套技术的实施意见》、《烟台市新建住宅小区中水、雨水搜集利用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广建筑业十项新技术的意见》、《烟台市推广使用“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建筑材料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措施意见将陆续出台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核制度
烟台市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建设局联合制定下发了《烟台市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合理用能审核暂行办法》。规定:烟台市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包括合理用能篇章;年综合用能20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200万千瓦时以上的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市级和市级以上节能监测咨询机构对合理用能篇章进行节能评估。合理用能篇章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按规定进行节能评估的投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予办理申报、备案、核准、批复立项手续。经贸、建设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项目节能评估和项目建设过程中节能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管,对违反节能标准和规范的项目,不予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责令其限期改正,依法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真正做到从源头抓起,杜绝高耗能项目建设。
三、开展创建“节约型学校”活动
一、优惠范围
凡在市区、区行政区域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新上项目(房地产开发性质的项目除外),经批准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享受本《意见》规定的优惠政策:
(一)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项目开工后一年内完成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工业项目(包括农产品加工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项目开工后一年内完成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扩建和技改工业项目;
(二)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项目开工后一年内完成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旅游、生产业项目;
住宿餐饮、商贸流通等其他服务业项目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包括土地出让金)在1亿元以上、项目开工后一年内完成投资5000万元以上;农业龙头流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项目开工后一年内完成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
文化、信息、研发(包括农业研发项目和种植、养殖等农业开发项目)等服务业项目,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能够形成产业化发展,且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
(三)列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高新技术项目。
二、优惠内容
(一)政府扶持奖励。市政府对重点工业、农业企业项目单位实行投资扶持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财政、国土资源部门另行制定(工业项目建设单位平均每亩投资不得低于160万元,不得改变生产用地使用用途,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抵押权实现时,应缴回扶持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由受益财政按分成比例承担。
市政府对重点服务业项目单位实行的扶持奖励,具体条件、办法和程序,按《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泰政办发〔2007〕63号)执行。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在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包括供水、供气、供热专项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工程定额测定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
(三)经营服务性收费。在办理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工程咨询收费、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防雷图纸审查费、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土地价格评估费、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环境影响评价收费、安全生产评价收费等所有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要按照自愿委托、合理收费的原则,由项目建设单位与服务单位或中介组织自愿协商签订委托合同,按不超过国家规定最低收费标准的40%收取。
(四)对全市经济影响重大的投资项目、高科技项目,市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可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
三、批准程序
重点建设项目享受优惠政策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项目建设单位向所在地的区、区人民政府或市高新区管委会确定的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的要当场受理,区、区人民政府或市高新区管委会审核后报市发展改革委,市直的项目建设单位直接报市发展改革委;
(二)市发展改革委接到报件后,会同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和项目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联合审查;
联合审查由市发展改革委直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方式,可以联席会议形式进行审查,也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审查,项目建设单位不再另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联合审查应在接到报件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对重大项目要随时组织完成审查;
(三)市发展改革委应将联合审查的意见报市政府研究决定,项目建设单位凭市政府的意见直接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享受优惠政策。
经批准享受优惠政策的重点建设项目,应该享受的优惠政策当时不能兑现的,在项目落地和建设过程中,可由项目建设单位与主管部门签订缓交协议,到期后,根据市发展改革委的书面认定意见书再享受本《意见》规定的优惠或按原规定缴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在项目落地和建设过程中,可直接按本《意见》的优惠规定办理。
重点建设项目涉及在区、区、市高新区收费的,其收费优惠依照本《意见》执行。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在落实重点项目建设优惠政策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公开、合理的原则,积极搞好服务,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严格落实好优惠政策。
(一)实行并联审批制度,对重点建设项目涉及的企业设立和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全部实行并联办理,由首办窗口录入基本信息,并发送到其他联办窗口,实行信息共享,要最大限度地压缩办理时限,将办结时间压缩到法定时限的50%以内。
(二)对于减免收费的建设项目,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决不能因减免收费放松审批管理、降低工作要求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办理。不得对应减免的收费项目搞变相收费,或利用行政权力强制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依附行政强制管理搭车收费。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对收费和减免情况进行监督。
(三)重点建设项目属于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等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规模标准的,依法实行招标投标;不在上述范围的项目,由项目单位自主决定是否招投标,任何单位不得强制实行招标投标。
(四)实行特事特办制度,对具有重大影响的重点建设项目,可实行市领导现场办公、包保责任制等形式,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氛围
为确保行风建设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切实取得实效,我局重点抓好了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对行风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工作方案,与其他职能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同时成立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行风建设的组织指导。二是规范制度,增强约束力。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完善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习制度、会议制度、日常管理等内容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强化了责任分工,责任追究。同时,深入贯彻《市机关工作人员损害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针对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行为“十个方面的不准”和违规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定并执行了《机关内部纪律考核办法》,加大了对科室和个人的工作纪律、作风考核力度。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年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通过研讨交流、自我剖析、警示教育和政策、条例学习培训等形式抓班子、带队伍。领导班子成员能够相互交流,相互沟通,形成了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坦诚相待、齐心协力干事业的良好氛围;凡遇重大问题按规定程序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各项决策、决定落实到位。认真执行上级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提高了我局的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提速许可过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强化效能建设,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一是进一步充实和完善规范了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的“五公开”服务制度,强化首问首办负责制、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全面强化行政权力内部制约机制。二是依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和《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对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合并,并严把项目审批入口关,认真落实年内对“两高“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批准、备案,一律不予审批环评,一律不批准开工建设措施。三是对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无偿实行VIP保姆式优质高效服务,实现了“一个窗口办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今年以来,我局共审批、备案各类事项145个,没有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上报审批合格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三、尽职尽责,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服务实效。一是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为项目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在项目审批、土地使用、工程建设等方面创造方便条件,帮助项目单位完成土地、环保、建设等手续,缩短项目的前期准备时间。并主动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协调好项目建设与农民之间的各种矛盾,解决好遗留问题,努力为重点项目推进营造良好氛围。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项目个数位居县市区之首。二是为促进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见效,加强协调和服务,对全市项目工作实行月总结,季通报,全力开展重点项目攻坚年活动,固定资产投资和新开工项目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在建项目的总体规模和质量明显提高。三是全力抓好争引国债资金及项目建设工作。我局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市增加投资、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要求,全力抓好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现11条农村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竣工;总投资1480万元的市供水改扩建工程、市10万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进展顺利。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会同有关单位认真做好了项目的建设监管,确保了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四是对于列入我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的天然气进城工程,我们积极协调,全力督导,预计年底可建设完工。五是积极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围绕建设“民富、市强、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在规划的编制上广泛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提高社会的参与度,并力求在研判经济形势、掌握市情实际的基础上,从空间布局、主攻方向、发展重点等方面提出战略性构想,全面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努力使全市“十二五”规划真正成为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水泥熟料、钢铁、玻璃、印染、电力、造纸、化工、电镀、有色金属冶炼项目、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或年电耗3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耗水15万吨以上的各行业、以及其它需要联合审查的工业投资项目(含内外资,以下简称项目)。
第三条建立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合理用能与排污总量控制联审协调工作小组,联审协调工作小组由市政府、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环保局和各县区政府的分管领导组成,下设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合理用能与排污总量控制联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联审办),办公室设在市经委。
市联审办由与工业投资项目密切相关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负责日常具体事务,联审工作协调小组负责重大项目的决策。
第四条符合审查范围内的项目,业主在申请项目报批、核准或备案时,应提交合理用能与排污总量控制专篇。合理用能与排污总量控制专篇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
(三)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
(四)能耗指标主要包括年综合能耗、单位产品(产值)综合能耗、分品种实物能耗总量、按单一能源品种考核的实物单耗、主要工序(工艺)单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主要工序(工艺)单耗指标与国际、国内对比分析等;
(五)排污指标主要包括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防治措施和总量控制方案等;
(六)项目主要工艺设备的能效指标,主要工艺流程采取的节能减排先进工艺、技术及效果分析。
第五条项目合理用能与排污总量控制联审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及排污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及标准,用能总量、能源结构是否合理;项目能效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是否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有无采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项目采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等情况。
第六条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耗水在15万吨及以上的项目,应当对项目合理用能和排污总量控制专篇进行评估。
评估意见应对合理用能与排污总量控制专篇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能耗指标和排污总量控制水平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包含采用的标准和数据是否正确、主要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比较等内容。
第七条各级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应认真甄别项目,对需要提交节能减排专篇的项目,应在受理项目的同时,将项目资料转报市联审办。市联审办在接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项目材料进行联审,出具联审意见;对需要评估的项目,市联审办应在接到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委托有关机构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如需要进一步论证的项目,市联审办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专家论证时间不计入上述时限内;对意见分歧较大的项目,提交市联审协调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市联审办不向项目业主收取项目评估和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各级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对未按规定取得市联审办出具的合理用能与排污总量控制专篇审查批准意见的项目,不予报批、核准或备案。对擅自投资建设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经批准(备案)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确需变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节能技术方案、污染物排放总量等重大内容的,项目业主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在办理有关变更报批核准备案时,提交变更后的合理用能与排污总量控制专篇,通过合理用能与排污总量控制审查。
第十条项目业主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合理用能和污染防治及排污总量控制专篇所提出的合理用能和污染防治措施,委托有工程设计资质单位进行工程设计。
项目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合理用能和排污总量控制专篇要求进行设计。
项目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合理用能和污染防治设计文件,降低节能减排污染防治标准;项目建成后,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节能设计规范和排污总量控制要求的,不予验收;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包括合理用能和环保竣工验收等专项记录。
第十一条各级节能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对项目的节能措施、能耗指标、污染防治及总量控制等落实情况进行监察。对未按节能减排标准和规范建设、设计的项目,有权责令项目业主、设计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追究项目业主或设计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承担合理用能和排污总量控制评估的机构,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致使合理用能和排污总量控制评估意见失实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联审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对在审查过程中、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国家、省合理用能和排污总量控制新规定出台后,按新规定执行。
一、强化固定资产管理中的责任意识
在市场经济中, 企业的固定资产同流动资产一样重要, 要扭转重流动资产管理、轻固定资产管理的倾向, 应将固定资产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承包考核体系中, 健全资严保全机制, 奖惩分明, 督促企业按国布资产管理要求, 管好用好固定资产, 以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建立科学的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程序
国有企业要改变设备落后的局面,应有计划地更新现有设备,加快技术改造步伐。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之前,应充分了解国家、主管部门、金融部门的政策,找准适合企业运作的切入点,以节省资金和时间。
在投资决策方面应确定合理的投资规模和方向。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应从技术先进性、经济可行性出发, 认真做好市场调研,以市场为导向足,慎重决策。
建立投资管理责任制度, 强化投资风险的约束机制,明确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全过程负责,承担风险。对造成决策失误的领导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从而促使企业决策深入调研, 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避免由于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
加强固定资产购置的管理,严格按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根据设备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更新设备,设备的购置应有专业人员参与意见,做到货比三家,质优价廉。各二级单位用自有资金购置设备,也要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由企业统一购置。将这部分资产纳入企业正常的管理范围。
三、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的作用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应建立国有企业二级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制。国有企业三级单位是固定资产的使用者,固定资产管理好坏与二级单位的管理关系密切,必须有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对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转移、报废、闲置等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有固定资产无故损毁、丢失现象,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企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对外出租资产,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签订对外出租协议,收取租金,不允许二级单位私自出租资产。
另外, 企业还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各生产使用单位应建立在用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记录,对在用设备按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进行定期保养检修,使设各处于良好状态。对于闲置的设备应集中统一管理,定期检查保养以保证固定资产不损失、损坏, 良好完整。
四、严格区分固定资产改良和维修的界限
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严格区分固定资产改良和维修的界限,使固定资产的价值得以体现,经营成果更加真实。在核算上,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中大修、维修保养记录。
五、加强在建工程的监管
明确各个部门的管理职能,各工程所在单位在工程开工后,应派专人负责现场监督,财务人员也应经常深入工程现场,加大财务监督的力度。财务人员对工程预决算的审核是企业内部依法对工程预决算管理及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的再监督。为了胜任这项工作,财务人员应努力学习有关的专业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对工程项目的管理, 应由工程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工程所属部门三方共同参与管理,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对于大的工程项目,审计部门应参与审计,以确保项目质量,使有限的资金得到合理的运用。
六、利用闲置资产,搞好资本运营
对现有闲置的资产和利用率很低的资产,应充分利用这部分资产搞好资本运营,有些设备可以对外出租、出售、盘活部分资金;有些生产线,应采取联营、合资或者整体出租等形式利用其使用价值,盘活存量资产,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资本的良性循环。
七、加强固定资产核算的管理
加强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中有关固定资产的核算办法去做,具体工作中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 及时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卡片,以便于账务核对。
2. 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 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并认真查找原因, 采取有效措施, 堵塞管理漏洞。
3. 对固定资产的购建、转移、闲置、报废等,应如实进行处理,不得弄虚作假。
八、探索固定资产考核管理的新途径
一、对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的认识
(一)全面预算管理作为对现代企业成熟与发展起过重大推动作用的管理系统,是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一种重要方法。全面预算管理起源于上个世纪20年代,最初在美国的通用电气、杜邦等公司应用,很快就成了大型工商企业的标准作业程序。从最初的计划、协调,发展到现在的兼具控制、激励、评价等诸多功能的一种综合贯彻企业经营战略的管理工具,全面预算管理在企业内部控制中日益发挥核心作用。
(二)医院是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首要目标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但是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医疗市场逐渐开放,医院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公立医院尤其是地市级以下医院从财政渠道获取的补偿资金远远满足不了医院发展的需要,医院往往需要通过一定程度的自负盈亏来保证医院的生存与发展。医院在执行国家医疗收费政策的前提下如何降低整体运行成本、降低病人医药费用负担就日益显得重要起来,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就成为医院管理的一个选择和借鉴。
全面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业务预算、资本预算(投资性预算)、筹资预算和财务预算,医院在对自身业务情况进行充分调查与评估的基础上编列业务预算,以业务预算为起点,编列相应的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并最终形成财务预算,用以指导医院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这样就把医院自身的发展战略目标和规划予以量化,将医院有限的资源围绕医院业务发展这条主线有目的、有计划的进行投放,从而避免以往盲目追求高、新、尖,盲目扩大建设规模的错误倾向,提高医院资源利用率。
(三)预算管理是经营管理的一种方法和工具,预算管理不是万能药。预算管理必须与其他管理方法和手段相结合,同时对预算工作中出现的偏差与疏漏要及时予以纠正,这样才有利于预算管理发挥出更好的作用。
二、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一)必须明确医院发展目标,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
预算管理是在医院发展目标和中长期规划的指导下,将年度计划和业务指标进行量化分解,据以执行、考核的管理方法,在没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规划下去执行预算管理,其效果如何是可想而知的。因此医院应当在对内外部医疗市场环境进行充分的调查分析后,确定医院发展目标,这些目标包括业务发展、研究发展、医院形象等。明确医院发展目标后,医院应当制订切实可行的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通常是三年、五年规划),通过中长期规划来逐步实现医院的发展目标。
(二)要有完善高效的预算管理组织体系
医院开展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离不开制度保障,而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更需要一套完整的、高效的自上而下的组织架构。预算工作组织通常由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执行与控制部门和各责任中心构成。医院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管理、协调全面预算工作。预算管理委员会对院长负责。由于全面预算管理是以财务预算为核心,因此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财务部(科),负责预算管理的具体事宜。医院各相关职能部门对预算实行归口管理,各责任中心负责预算的实施。组织体系是否健全、在医院管理中是否具有实质性作用对医院全面预算管理能否成功具有高度的相关性。
(三)应当建立一套完整的预算制度
为保证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医院在广泛听取院内各部门意见和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订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及相关细则,将其作为指导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制度中详细规定了全面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基本原则、组织体系、编制流程与方法、预算内容与编制依据、预算的执行与控制、预算的调整、预算执行的分析考核和激励等方面的内容,从而使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四)编制预算要保证较高的准确性
预算的准确性(相对准确)是预算管理中的关键问题。预算在管理中的主要职能有四个方面:优化资源配置、协调整体行动、控制医院经营、考核部门业绩,准确的预算为完成这些任务提供了参照尺度,一旦丧失准确性,上述职能的发挥都将受到极大的限制。出现偏差的原因主要有市场因素的不确定性、管理者的素质、预算组织和方法、激励方案等。
提高预算准确性应从多方面入手:
1.要保证业务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年度内医院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现行医院会计核算制度没有现金流量的概念,可参照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规定)的经营活动的预算,一般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材料采购预算、人工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业务预算是全面预算管理的起点和基石,其准确性直接关系预算管理的效果,因此编制较为准确的业务预算必须对医院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医院内外的相关信息,把握市场动态和内部技术进步等因素,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编制出既符合实际又易于实行的业务预算。
2.加强预算管理分析。要根据年度预算计划,分解编制月度预算,建立月度分析制度,定期召开预算执行情况讨论会,总结预算执行过程出现的问题,对偏差的预算进行修正。对预算修正的动因主要是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从而使预算编制的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预算修正应当经过必要的批准程序,对年度预算的修正次数不宜过多,否则预算就会失去管理意义。
(五)预算管理要以现金流管理为核心
现金流是企业的“血液”,一旦现金流出现问题,企业立刻就会陷入经营困境,严重的甚至会倒闭和清算,相关的实例并不少见。医院方方面面的经济活动如设备物资药品的采购、职工报酬的发放、后勤服务支持等都离不开现金,因此现金流同样也是医院的“血液”,现金流管理对医院预算管理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现金流管理不是简单的让院长在每张报销单据上签字,然后医院财务部门再报销支付现金。现金流管理的内容包括现金预算管理、现金的流入与流出的管理、现金使用效率管理和现金结算管理等,比日常现金管理的范围要大。现金预算是按照现金流量表(未编报现金流量表的医院应当参照企业会计规定增加本表)主要项目内容编制的反映预算期内一切现金收支结果的预算,要根据经营性活动净现金流量的要求并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筹资预算为基础,来组织有关现金收支的汇总。各预算责任单位应当强化现金流量的预算管理,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特别是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调节资金收支平衡,切实防范和有效化解财务风险。
(六)严格控制资本预算
资本预算是在预算年度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金融投资预算,医院通常是指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资本性投资的特点是投资额大、项目建设期长、占压资金多、资金使用成本高、回报不确定性大,常因建设资金不足而挤占医院正常的经营流动资金,为医院日常运营埋下隐患。近年来有不少医院因为扩张过快造成资金严重短缺,不得已只好举借大量的信贷资金,支付巨额利息,加剧了日常负担;大量拖欠供应商药品、卫生材料等货款,损害了医院信用,增大了诉讼风险;拖欠职工工资,挫伤了职工的积极性,使医院失去凝聚力等。这些现象在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大量存在,直接威胁医院的正常运营。
为了严格控制资本预算,在编制资本预算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医院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的需要,必须进行全面的科学论证,并根据自身实力量入为出,对投资项目不得留有资金缺口。预算年度内资本性项目借款的还贷额,应当作为资本支出纳入预算;预算年度内的固定资产折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投资来源纳入预算。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应当根据有关投资决策资料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
(七)预算的考核与激励
对预算执行效果进行评价是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这其中涉及到的利益关系直接影响到预算管理的效果,因此设计一套科学的考核方法与激励措施对构建一个科学有效的预算管理体系来讲至关重要。
1.考核指标的选择
由于全面预算管理的内容较多,难以全面考核,考核指标过多容易使考核效率低下,因此应当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标来考核预算执行效果,应同时兼顾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财务指标主要有业务收入完成情况、利润完成情况、药品收入比例、资产负债率、收入利润率等,非财务指标有门诊人次增长率、住院病人增长率、床位周转率、平均住院天数、门诊平均收费水平、出院病人平均医药费等。
2.激励机制
全面预算管理要依据预算考核结果建立相应的预算激励制度,明确的预算激励机制可以有效的发挥预算执行者的积极性激励他们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完成预算指标。如果激励制度不完善,往往会使预算指标丧失约束作用,甚至会使整个预算工作失去应有的功效。当然,医院在制订激励制度时,应当在国家有关薪酬规定的框架内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
三、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效果
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全面预算管理在医院的应用,确实收到成效:
(一)资金安排更加合理,真正做到了以收定支。医院根据收入预算的要求积极组织收入,然后根据总量控制的原则,按照支出预算有计划、有步骤的支付各种款项,使资金收付逐渐形成规律,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的控制了医院成本费用的快速上涨。
关键词:独立学院 成本 分类 控制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2-108-02
一、独立学院的基本特征以及必备的办学条件
独立学院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拥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的办学设施,实施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性质上是一所完全独立的院校。其经费由举办方通过各种方式筹集得到。
教育部“26号令”中明确规定,申请筹设独立学院,必须提交不少于500亩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材料;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总资产不少于3亿元,净资产不少于1.2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60%;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总资产不低于3亿元,其中货币资金不少于1.2亿元。
二、独立学院成本核算的必要性
教育部“26号令”强调指出:普通高等学校对独立学院投入的学校名称、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以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从独立学院的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独立学院使用普通高等学校的管理资源和师资、课程等教学资源,其相关费用也要按照双方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列入独立学院的办学成本。独立学院出资人依法可以从独立学院的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因此独立学院必须立足自身特点,探索一套科学的管理体制,加强生均培养成本的核算,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效益,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快速稳步发展。
三、独立学院成本的分类
独立学院的办学成本,指在培养学生知识、技能和各项综合素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耗费。具体包括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固定资产购建使用费等内容。
在进行成本核算前,必须对成本进行适当的分类,一方面可为成本核算提供具体的指标,另一方面也对成本控制提供相关的信息。成本的分类,一般有以下几种:
1.按计入成本的方式,可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指在培养学生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计入成本计算对象的那部分费用。如直接从事教学、科研、教辅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等,直接用于教学、实验、实习的各种耗材及设备使用、维修、检测费,直接用于学生的奖助学金、学生活动费以及其他可以直接计入成本的各项支出。
间接成本指在培养学生过程中发生的须采用适当方法分配计入生均成本的公共事业性支出。如行政管理费、后勤服务费、固定资产使用费、修缮费,以及其他间接用于教学和科研的各项支出。
2.按成本归属的范围,可分为办学总成本和生均培养成本。办学总成本指在一定时期内培养学生所发生的各种资源耗费的总和。独立学院在培养学生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除了一些应跨期摊配和购建长期资产的开支,都应计入办学总成本。总成本包括学年度总成本、各专业学年度总成本和各专业学制总成本。
生均培养成本指每培养一个学生所应分摊的成本。即使是同一学校由于专业不同其生均成本也不尽相同;相同专业不同学年度其培养成本也会存在差异,根据成本核算要求,必须把不能直接计入成本计算对象的间接成本分离出来分配计入生均成本。
3.按成本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分为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和固定资产使用费。人员经费指支付给教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费以及按国家政策要求支付的各项费用,如住房补贴、工会费、社会保障费等。
公务费指用于行政管理方面的日常支出,包括行政、后勤以及各系部的办公费、差旅费、通讯费、水电、卫生、绿化费等。
业务费指在完成教学计划过程中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教学组织、教材编审、教改、课程建设和科研所需费用,教学、实验、实习所需耗材,学生奖助学金、活动费等开支以及招生就业等各项费用。
修缮费指校园校舍及仪器设备日常维护所需要的费用,以及教学、实验、实习所需设备的日常维修等费用。
固定资产使用费是使用固定资产所应承担的费用,包括折旧费以及购建固定资产的资金占用费,如贷款利息、投资利润等。独立学院的固定资产主要有土地、房屋、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
4.按成本习性,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变动成本指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减变动而发生相应增减变动的成本,如工资、水电费、办公费、实验实习材料费以及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而支付的各项日常开支。变动成本总额与学生人数成正比例关系,学生人数增加变动成本总额也随之增加。
固定成本指学生数量在一定范围内增减变动时,是一个相对不变的常量,如固定资产使用费、修缮费、行政管理费。生均固定成本与学生人数成反比例关系,学生人数增加则生均固定成本减少。把办学成本按其习性分类,有利于对办学规模和成本进行预测,是加强成本核算,提高资金利用率的重要指标。
四、独立学院成本核算体系
独立学院具有企业和高校双重性质,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制度,结合高校的具体情况进行成本核算。核算体系的具体内容包括:
1.确立成本计算对象。以各系、部、处、室来归集办学费用,以各系各届各专业毕业生为成本计算对象,以专业年级开设成本明细账,归集各专业各学年的办学费用,公共性费用分配计入成本计算对象,学生毕业时将其4年的办学费用汇总计算出生均单位培养成本。
2.确立成本计算期。根据学校的特点,以每年8月1日到次年7月31日作为成本计算期,有利于各系各届各专业学生成本的归集,也便于各项工作的安排布置。
3.以成本所反映的经济内容设置成本核算明细账,如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以各专业、年级设立辅助账,按月编制经费支出明细表,年末据以编制会计报表,每年7月底核算办学成本,根据办学总成本计算生均成本,编制成本报表,便于成本的分析和控制。
4.正确处理好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关系。独立学院实际上就是投资者投资办教育,具有企业和高校双重性质,需参照企业会计制度,结合高校特点建立一套科学的成本核算体系,以权责发生制原则作为成本确认的基本准则,设置待摊费用和固定资产折旧科目。
五、独立学院成本控制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1.编好预算,制定成本定额。在已形成的办学规模和收入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编好财务计划,制定科学的成本定额,是有效控制成本的重要内容。财务预算包括综合预算、部门预算和分项预算;预算的编制可采用零基预算法;支出定额的确定,可参考上年的数据;取消简单的“基数加增长”的编制方法,根据预算年度所有因素的预测情况以及轻重缓急程度来测算各项目的支出需求,预算和定额一旦确定,原则上不能轻易变更。对于计划外项目,须经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批准后方能列支。根据预算及成本定额,对每月经费开支的情况实行跟踪,一方面可以检查、分析和评价各部门预算定额的执行情况;另一方面还可以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增强各部门的成本管理控制理念;同时对日常经费开支所出现的偏差及时予以调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经费支出结构。
2.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开支。人员经费是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日常经费支出的半数以上,加强对人员经费的控制,需从人员的调入、使用和工资分配制度等方面入手。独立学院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都是在市场机制下运行的,具有相当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首先,人员调入必须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申报,由院领导集体研究,引进既符合要求又能胜任岗位的优秀人才。
其次,人员经费的控制,要求机构设置精简高效,长期聘用人员以不少于岗位所需人员的60%为宜,其余40%可外聘相关高校优秀的在职或退休教工兼任,这是节约人员经费的重要途径。同时还要完善考评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资成本。
此外,工资分配制度是人员经费控制的重要内容。应采取总量控制与机构设置、人才结构体系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形成人员经费控制的系统工程。
3.公务费、业务费按部门、分项目落实到人。每月各部门责任人要将费用开支明细表逐项对比分析,把成本控制在办学的全过程,要充分利用网络通信,尽量做到无纸化办公,在节约办公经费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将公务费、业务费与目标管理、年度考核挂钩,形成人人讲节约、事事求效益的良好氛围。
4.严格控制修缮费和固定资产使用费。影响修缮费和固定资产使用费的最主要因素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规模越大所需要的费用就越高,加强控制的基本方法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从学院的发展与实际需要出发,在满足办学条件的情况下,从严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只有这样,修缮费及固定资产使用费才能得到更好的控制。
第二,提高教室和仪器设备利用率。为使固定资产得到充分利用,需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1)购建固定资产时必须经过多方论证,对可行性方案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避免重复低效。(2)对已购建的固定资产,要做到合理使用,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资源利用率。(3)对使用率不高或闲置的固定资产,应采用租、并、转的办法,减少资金压力。
第三,要加强资金成本控制。由于独立学院完全依靠社会力量投资办学,投资金额巨大,回收年限较长,需要向银行贷款,为了减少利息开支,必须严格控制贷款规模,将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0%以内。
总之,为保证独立学院健康有序的发展,实行办学成本核算,注重办学资源合理利用,加强办学成本的有效控制十分必要,对独立学院的长期稳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3.企业会计制度(2011版)
4.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