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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权益保护条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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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权益保护条例

第1篇:女职工权益保护条例范文

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问题是林区发展稳定很现实也很重要的一个问题,随着林区体制的不断转变,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林区用工制度的改革,劳动力就业竞争越来越激烈,整个林区的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和女职工的劳动就业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女职工权益问题处理的是否得当、是否科学,它不仅关系到女职工自身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林区的稳定和谐。

一、当前林区女职工权益保障中的问题

(一)工作岗位的单一性,受用工制度的限制,使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危害。林区大部分单位是以木材生产和管护、防火为主的森林资源管护型企业,随着木材采伐量的减少,林业生产用工量也会受到相应的影响。防火条例又注明女同志不能从事防火等管护工作,所以采伐局、管护局女职工下岗、无岗位、多编情况严重。加上男女责权利不一致,有些企业歧视女职工现象仍然严重,招聘女职工的条件也十分苛刻,基本上都要求年轻,并且要求避开孕、产和哺乳期,未达到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保护。

(二)承受能力的脆弱性,使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危害。由于性格上的差异,女性比男性的心理承受能力更加脆弱。林区体制职能转换后,其工作节奏加强,工作质量要求大幅度提高,特别是近年林业局对职工实行绩效考核,竞争态势日益激烈,部分女职工已感到徨徨不安。她们中有的通过内退,已彻底退出了竞争舞台;有的怨天尤人,自叹生不逢时;有的忧心忡忡,在高度紧张和恐慌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

(三)思想观念的保守性,使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危害。尽管人类已进入高度文明的二十一世纪,但封建思想的残余和旧的伦理道德仍极大地影响和束缚着女职工的思想。加之部分单位在用人和选人上“重男轻女”现象,导致很多女职工自卑自弱,不敢或不愿在政治、经济等社会大舞台上显身手、展风采,缺乏进取精神和竞争意识。这种现象在林区基层部分女职工中也有所体现:一是在政治上没有过高的目标,胸无大志,随波逐流;二是在工作上没有过大的追求,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三是在行为上没有过强的表现欲望,禁锢思维,墨守成规;四是在素质上没有过人的本领,不思学习,甘于平庸。

(四)法律知识的匮乏性,使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危害。

当前,在国家大力推行法制建设,经常进行普法宣传的形势下,女职工大部分都知道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但是,具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体运用哪一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不是很清楚,这也彰显了女职工自身素质的欠缺。法律知识的缺失,使女职工失去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就不可能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途径

一是建立女职工源头参与机制。要全面提高对女职工政治权利和民利的认识和尊重,通过多种途径畅通女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渠道,重视女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提高女职工参与政务、管理行务的能力。

二是建立女职工推荐使用机制。要重视女职工的培养使用和提拔,以制度形式规定各级党政班子和中层干部中的女性比例,把德才兼备、有发展潜质的女职工及时提拨到领导岗位上来,使女职工有为有位。

三是建立女职工先进典型的激励机制。要加大对女职工先进典型的弘扬和奖励,大力宣传女职工建功立业的模范事迹,发挥优秀女职工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女职工中营造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良好氛围。

四是建立女职工合法利益的维护机制。全面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真心实意地多为女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着力解决女职工的实际困难,着力解除女职工的后顾之忧,使女职工以健康的体魄,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入林区的各项事业之中。

三、强化机制,着力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一)加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维权工作

女职工委员会是工会领导下的女职工组织,是联系女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女职工的代言人。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上,女职工组织责无旁贷,负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工会女工委员会的干部更要有一颗赤诚之心,只有在思想上与女职工融为一体,打成一片,才会真正站在女职工利益的基点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充满了感情,对女职工的关心就回自觉,由衷的产生责任感、使命感,就会时刻把女职工的冷暖挂在心上,倾全力解决她们的困难,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二)提高女职工的法律素质

工会作为职工的代言人,要加强法制宣传,并且要加强对女职工的普法教育,尤其是针对女职工的特有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使得广大女职工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的保护的。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知道运用那些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在企业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后,女职工应大胆的、合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正当的权益。要合理运用《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在企业管理中还可以运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

推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第2篇:女职工权益保护条例范文

一、加大组建力度,提高工作水平。

按照“三同时”要求,在组建工会时,同步建立女职委组织。上半年,女职委组建工作在20*年的基础上,采取了挖潜组建、排查组建、跟踪组建的方法,建立女职委组织100个,会员达2000余人,组建率达100%,确保规模企业女职委建会不留空白,会员数有新的增长。已建的工会女职工组织,做到组织规范、制度规范、工作规范。

在加大女职委组建力度的基础上,我们对女职工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制定出相应的标准和要求,定期进行考核验收。在*新颖铜业制造公司、浙江隆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几家规模企业进行试点基础上,收到较好的效果。全县有40多家企业做好落实规范化建设的各项工作,通过考核验收,全县有20家企业女职工组织被评为县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先进企业。

二、开展“一学二争三创”活动,展现女职工精神风貌。

根据省总“双创双建”的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一学二争三创”活动。我们组织、引导和动员全县各系统女职工参与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参与建功立业示范岗评比的单位,从而培养一大批“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如工商银行女职工多人被评为省分行百名优质服务标兵、防案先进个人;*大酒店出现一批优秀服务能手;县二医涌现出一批护理新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工会女职工组建“中华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客运服务百日赛活动,推行服务“三标准”。并开展学习型示范岗创建活动,向社会公开推出承诺服务,接受广大旅客和社会的监督;浙江隆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陈素萍更是以一丝不苟、严于律己的态度和敬岗爱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多年来兢兢业业地工作着,被评为“质量标兵”、“先进工作者”、“市劳模”、“全国劳模”,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所有这些,充分展示了广大女职工建功立业的精神风貌,为推进我县的现代化建设创业建功。

实施“六百工程”,加强女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女职工发扬“四有”、“四自”精神,推动以“平等、和睦、文明、和谐”为主要内容的家庭道德建设。开展争创“五好家庭”活动,弘扬健康向上、和谐融洽的家庭风尚。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建立完善女职工终身学习的学习制度和良好的学习氛围。经常性地对非公企业和县级机关部门、事业单位的女干部、女职工进行培训,从而提高女职工思想道德、科技文化、岗位技能等素质,增强她们的市场竞争能力。

三、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帮扶特困女职工

各级工会女职委认真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在稳定职工队伍的同时积极开展对女职工的维护工作。在全县重点企业中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协议》签订试点工作。浙江隆中机械有限公司、浙江新颖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宏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诺贝家具厂五家企业已签订了《专项协议》。同时又对浙江玉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进行调查,着手签订《专项协议》,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从而调动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使女职工在经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各级工会女职委非常重视维护困难女职工群众的利益,尤其是关心单亲特困女职工这一弱势群体,切实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对特困女职工家庭、特困单亲女职工家庭进行帮扶,按月定额发放基本生活费,使她们的生活有保障。并与5户特困女职工子女结对,落实她们的学习费用,为8户特困女职工家庭发放了《特困证》,使她们感受到工会这个大家庭的温暖。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女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为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工会女职委真正成为女职工之家。县总工会女职委在“三八”节期间,推出系列趣味体育竞赛,如找单位、传球接力、击球、投球入筐、倒退走、小白兔、铁人五项等活动,活跃了节日气氛,丰富了女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从而增进女职工之间的沟通与了解,舒缓她们的工作压力。全县机关有200多名女职工参加了这次竞赛活动。

总结半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组织和广大女职工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制定要求还不是十分地完善,维权力度与女职工需求还不能平衡,困难女职工帮扶工还有待加强等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下半年工作:

1、继续以学“争创”活动为载体,开展各项活动。在下半年将评选出若干个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女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女职工学习型组织和10个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2、继续做好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

①我们开展“说法送法”活动。县总工会成立了法制讲师团,做到送法到企业、送法到车间,为企业女职工说法释法,增加女职工的法律知识,提高女职工自我维护意识。

②我们开展“你有困难,我伸援手”帮扶服务月活动,在县五大集镇和外来人口集居地开展帮扶活动。具体时间安排是,城关办事处8月14日,坎门办事处9月11日,陈屿办事处10月11日,楚门镇11月13日,清港镇12月11日。为企业女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进行仲裁申请、特困救助等服务。

第3篇:女职工权益保护条例范文

一、强化政府行为,完善工作机制

坚持以政府行为为主导,市政府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妇女儿童工作力度;坚持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将实施两个规划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实施政府督查;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实施专款专用;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加强对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将两个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成员单位,加强工作统筹,组织召开市妇女儿童工作会,定期督查指导,加强沟通协调。各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意见,及时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今年下半年,市妇儿工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督查。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通过新闻舆论、大众传媒,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常德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010年)》及涉及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举办“五五”普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家庭等各种形式的活动,利用“三八”维权周、“妇女维权岗”、“平安家庭”创建等,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普法宣传的力度,结合两个规划中期评估后续工作的开展,积极宣传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努力优化妇女儿童生存与发展环境,推动全社会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意识的提高。

三、加强监测评估,保证妇女儿童工作质量

把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纳入常规统计,形成制度。开展培训,提高成员单位业务人员的性别统计意识,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提高监测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认真研究监测评估数据和报告,对规划实施情况定期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定期评定、研讨,形成有效的维护机制。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两个规划实施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加快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步伐。对在中期评估中已提前达到纲要(规划)终期目标的静态性指标进行修改和调整;对已达终期目标的动态性指标采取巩固措施,防止反弹。按时完成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工作,并制定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实现进度表,根据进度表的数据提出整改措施,确保两个规划终期目标的完成。

四、强化政府服务,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预防和控制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我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为1.73%,农村婚检率为0.3%,离规划目标城市不低于90%,农村不低于60%有较大差距。20*年要重点开展婚前保健宣传教育、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力争做到人人都在监测中,确保出生缺陷全覆盖监测。

(二)有效遏制艾滋病发生率。报告显示,女性当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数25例,比上年增加7例,上升38.89%。各有关部门要有效提高妇女儿童医疗卫生条件,在妇女儿童中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坚决有效遏制艾滋病的蔓延势头,减轻艾滋病对妇女儿童的危害。

(三)继续妥善解决社区留守妇女儿童及流动人口妇女儿童问题。20*年各成员单位要在已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根据各自职责继续探索新思路,重点围绕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以及单亲、贫困家庭儿童的教育问题开展调查和课题研究,积极构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市教育局、市计生委、市公安局等成员单位要加强流动、留守妇女儿童在我市的分布情况及数据的统计,进一步解决流动、留守妇女儿童在卫生保健、上学、人身安全、劳动安全、工资福利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四)完善对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医疗、住房、教育、司法、就业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一系列专项救助,完善临时救助、社会互助等措施,做好孤、残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依法打击和防止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

(五)帮助妇女充分就业。20*年市妇儿工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宣传力度,探索就业途径,提供就业渠道,帮助更多的妇女充分就业、平等就业。要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和服务,提高妇女自身素质,拓展就业领域,增加就业机会,深入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各项任务和社会保障待遇,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第4篇:女职工权益保护条例范文

         一年来,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局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按照我局及省厅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现将2009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二八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开展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监察活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紧紧围绕“两个确保”这一全局性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大力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执法活动,督促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费XX多万元,督促300多户用人单位参保,为确保全市离退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力度,努力遏制严重劳动违法行为

   (1)2009年为使农民工拿到工资及时返乡,我们开展了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案件的专项监察工作,并实行了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24小时值班和清理拖欠日报告制度。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中,全市受理举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62件,追回被拖欠的工资600余万元,补发经济补偿金3万元,涉及农民工1万余人,补签劳动合同3000份。由于制度健全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在此期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农民工滞留当地或越级上访事件。

   (2)今年6-7月份,根据省9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检查活动。此次大检查涉及面之广,检查内容之全面,工作力度之大,是以前的专项检查无法相比的,取得的成效也是非常显著的。为使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我市从各级公安、工会、建设、工商、监察、安监等部门及各新闻媒体抽调了近100人,成立了专项行动监督检查组、举报案件专查组、新闻舆论宣传报道组等三个专门的工作小组。此次大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600余户,涉及劳动者7000余人。查处非法职介3家,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83份,补签劳动合同3000份,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0.8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3)开展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执法检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我市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400多家,补签劳动合同XX多份,进一步规范了用工行为,和谐了劳动关系。

   (4)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开展了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使用童工行为。全市共清退童工4人。

   (5)切实加强劳动力市场秩序整顿,配合“春风行动”,开展了非法职介活动专项治理,全市共印制发放“春风卡”30000份,查处非法职介机构3家。

   (6)为推动企业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模式,树立企业诚信守信的社会形象,根据省厅《关于开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活动的通知》(豫劳社[XX]16号)和《河南省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建立了**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印发了**市企业劳动保障等级评价实施细则。XX年年建立了**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已经圆满结束,并在**各新闻媒体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公示和连续一个月公告,2009年度等级评价工作也在紧张进行中。

    (三)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案件

    在执法检查活动中,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每到一处,都留下联系电话,发放劳动保障监察联系卡,方便群众举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接待群众来访1万多人次,对前来举报的群众,监察人员热情接待,积极受理,及时立案。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862起,立案853起,结案率99%。

    二、存在问题

   (一)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并举。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故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时有发生情况,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在宣传的方式和效果上下功夫,真正使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企业和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大对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威性。

   (二)建立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评价机制。目前,一些用人单位诚信度较差,也是引发劳动关系纠纷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要推动企业依法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模式,增强企业诚信守法的意识,今后我们要逐步大力推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建立企业守法诚信档案,对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的用人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对用人单位诚信评价制度的施实,使企业达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共2页,当前第1页1

   (三)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源头治理。今年,国家和省先后颁布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规章,我们要抓住国家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这一有利时机,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会同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工资等相关业务职能科室,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督促检查企业建立工资发放制度、缴纳工资保障金等用工源头上入手,完善各种制度,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减少或杜绝违法案件的发生。

   (四)由于建筑行业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起步维艰,此项工作对各县市区还缺乏必要的监督手段,一些地区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没有很好的落实,个别县市区根本没有履行起监督管理的职责,一些用人单位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在着前边存入后边支取的现象,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流于形式,不能发挥保障金应有的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2009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我们要在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主要做好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继续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为重点,开展对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制度的建立,维护进城务工农牧民工及其他劳动者合法权益、社会保险扩面征徼、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权益保护、技术工种持证上岗等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二)继续加大对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业务指导及监督力度,实行工作目标运行情况月报监控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为提高劳动保障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劳动保障系统内部实施工作联运机制,情况通报及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推动劳动保障整体工作的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