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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分析;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1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有着在社会中收集资金,然后用信贷的方式向社会提供资金的经营模式,使其具有一定的金融风险。因此为了防止出现金融风险,确保安全的商业银行,成为了商业银行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
1.在资产负债方面来看,商业银行中的金融风险主要可分为证券方面的风险、贷款方面的风险、信托方面的风险。其中贷款方面的风险又为经营风险、信贷风险两种类型。
2.从商业银行的状况和实力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在商业银行还存在着其他方面的风险,如资本方面的风险、汇率方面的风险、流动性方面的风险。
3.从产生银行风险的主要来源分析,其主要分为市场方面的风险、经营方面的风险、规则方面的风险、国家方面的风险。
商业银行的风险虽然有很多种类,但是其主要的表显现形式分为两个方面:(1)资不抵债风险。由于银行的贷款风险很高,就很可能形成很大比重的坏账,这样就使得商业银行的支付能力以及流动性能被削弱,导致资产和负债不相匹配。(2)信贷风险。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形成了资金的状况、银行的信用保证、银行的经营能力和经济效益等。
二、对商业银行中的风险进行防范的主要措施
1.要完善和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形成一个可行、有效的防范体系和内控机制,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进行有效规避。不断完善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机制,对商业银行的贷款、投资、担保业务进行定期的检查,并对贷款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时及时的跟踪。在那些经常有问题的部门中,要进行随时的岗位检查,加大检查的力度。确保能够把商业银行的问题扼杀最初阶段,在一些重要的岗位,如结算、出纳、存款等应实行岗位轮换的制度,这样才能达到相互制约的目的,并且对其进行全程的监督和管理。
2.加大中央银行在监管方面的力度,以中央银行的监督为主导,商业银行也应进行一定的自行管理以配合中央银行的监管。(1)对于中央银行的决定要严格执行。严格考核商业银行中的备付金、存款准备金、资本充足率等情况,找出其中的问题并及时地提出科学的解决方案,在必要的情况下还要对贷款业务进行停止,建立其一个高度独立和权威的体制。(2)在监查方面应加大力度,实现集中管理、权责明确、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已进行风险的有效控制。应加快非现场监管的电子化速度,使得数据处理的时效性不断得到提高,并且能够分析数量庞大的监管信息。在现场中进行稽核的主要内容是对银行的数据和报告进行检查,以确定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从严处理那些违反商业银行规则的行为。
3.在政策上要争取国家的支持。(1)进行贷款的科学分类,将商业银行的风险划分为损失方面的贷款、次级方面的贷款、标准方面的贷款、可疑方面的贷款。(2)如果没有明确的贷款分类,就应该及时取消对贷款损失准备金所设定的限制。(3)要按照国际银行的做法,凡是贷款超过九十天的就应该停止统计收取利息。
4.在风险方面应加大预防的力度,及时进行查处,避免出现大案要案。这要求金融干部必须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能,同时还要对银行的职工进行相关的基本素质培养,使得职工能够不断提高其道德规范水平,确保金融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5.防范商业银行风险的机制应不断进行完善。当前商业银行中的信贷风险表现为存在数额巨大的不良贷款,贷款所占的比重非常大、企业存在众多的欠息情况,这都导致了商业银行的经营困难。因此商业银行应对面临的风险和困难进行深入的分析,在经营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将经济作为取舍的根本点。应在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1)把好信贷资产发放关。(2)要严格地评定企业的信用等级。(3)提高银行贷款坏站以及呆账的准备金比重,增加商业银行的承担风险能力。
三、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也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增强商业银行承担风险以及相关的防范准备,建立健全银行内部控制体制,加大银行内部检查力度,加强对贷款企业的监管力度,保证商业银行快速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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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传统业务
1.互联网金融概述
1.1互联网金融含义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型的金融服务模式,利用互联网及移动设备等网上平台进行处理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以其“开放、平等、协作”独特的概念影响着传统的金融行业,但互联网金融也是从传统的金融行业衍生出来的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其技术的要求较高,依托于移动设备、社交网络等高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及高度普及的互联网。同时它是虚拟化的,存在于电子空间中,通过网络的方式运行。
1.2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
(1)互联网金融发展基于对大数据的运用。金融业的发展依赖大数据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同时又是数据的生产者。互联网金融对数据进行处理加以应用,指导生产及销售。例如,阿里巴巴对淘宝、天猫客户进行分析购买情况,可以分析出购买者的消费能力及存在的潜在消费需求,可以针对此种人群制定相应的销售服务模式。同时还可以通过其通信地址来判断是否具备稳定的住址及周围房价等多维度判断信用及消费能力,互联网金融与客户资产信用相联系。例如:阿里巴巴集团下有许多子公司,各个子公司与总部之间相互协作,完成资本的运作;这样的网络图极大地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
(2)金融服务趋向平民化
在传统的商业银行服务中有条著名金律为 “二八定律”,即抓住最主要的20%客户。与此不同的是,互联网金融的大部分客户是小型企业,这些客户的需求与传统的商业银行服务理念不符。但互联网金融服务小型企业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1.3互联网金融崛起的意义
(1)互联网金融可以帮助小型企业解决资金问题,合理的配置社会资源。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通过大数据、微贷技术等对小型企业进行分析评价其信用程度。根据信用情况, 投资人对小型企业进行投资。若是信用良好的,小型企业一半很快就可以得到融资;相反若是络上相关信息出现该企业法人违反约定,信用程度较差,相应的会增加违反约定的成本。这种的资源配置方式相对于传统商业银行对小型企业进行融资是十分方便的,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2)价格发现功能,推动利率市场化。在利率市场化的现在,互联网金融模式可以将双方的价格进行有效的反映,双方进行自由交易,有利于商业银行的发展。贷款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等多因素选择贷款对象,在双方协商基础上完成交易。现在利率已经市场化,传统的金融行业依然按照央行的相关政策运行,这就导致了交易情况落后于市场变化情况,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2.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2.1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是指有经济独立能力和保障的网上交易平台。在此平台上,买方将购买商品的资金暂付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由其保管,待买方收货签字确认后,第三方支付平台方才付款给卖方。我国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主要有支付宝、财付通、银商等构成。由艾瑞咨询统计数据显示,从2010年到2015年,我国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金额总数逐年递增,同时每年的增长率保持在30%以上。随着第三方支付市场的扩大,第三方支付逐渐向着移动支付市场前进。目前人们主要在网购、转账汇款等消费模式上选择移动支付,大大地节省了时间,提高了人们的办事效率,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例如,阿里巴巴名下的天猫,2014 年销售额超过 570 亿元,其中将近有一半的资金来源于是移动支付客户端。
2.2 P2P网贷
P2P(peer to peer lending)意思为“人人贷”,其含义为: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将有闲置资金以信用贷款的方式将资金贷给第三方企业或个人。在中国,资金借贷的平台主要有2种:众筹模式和网贷模式。众筹看重其产品及创意,而网贷只是服务投资人。近几年,中国的P2P公司呈现指数增长,仅仅2013年到2014年一年时间,P2P公司数量增加了1500家。P2P 公司的迅速发展也促进了小微金融的目标客户群的发展。
P2P的快速发展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也存在着弊端。据FICO研究显示,现行的P2P行业面临着诸多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欺诈风险和操作风险。这就要求我们需要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提高P2P行业的从业水平和自律水平。
3.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3.1中国工商银行等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
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基于这基本国情,商业银行在我国的金融界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较,商业银行在运营成本、信息来源等方面一直处于领先地位,一直享受着中国改革开放政策带来的红利。而且商业银行还有资金清算、信息中介的功能,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好、成本更低的金融服务。正是因为这样,商业银行对客户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尤为重要,建立强大的数据库。因此在中国的金融市场里,商业银行处于主导地位。
随着互联网的出现,金融领域与互联网领域结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在金融业蓬勃发展,对商业银行的主导地位造成了一定冲击。一方面,支付宝、财付通、银商的快速发展,其便捷的支付模式、操作过程,成为PC和移动终端消费的主流,逐渐取代了商业银行自有的支付业务;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具有信息资源广、交易成本较低等优势,逐渐撼动了商业银行金融中介的地位。更为重要的是政府以及监管部门认为互联网金融业务是金融创新模式,可以极大的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于我国对金融服务业的改革开放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应在政策上给予支持与鼓励。从2013年各电商交易总额的对比数据可以看出,淘宝网2013年的电商交易总额远远超过其他电商,达到了15000亿元之多;15000亿元的总额对传统商业银行的交易产生很大的影响,降低了传统商业银行的交易额度。
3.2中国工商银行等商业银行面临的机遇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金融市场逐渐开放,与西方国家的金融市场相比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受央行的限制,我国资本市场的流动还未完全打开,市场利率还受到中央银行的限制。互联网金融给客户提供服务带来了便利,同时也拓宽了客户的资金融通渠道。根据有关专家的预判,中国的资本市场将会发展为活力开放的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利率将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也极大地刺激了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金融界的鲶鱼效应逼迫商业银行做出有利于提升市场竞争能力的措施,如利率市场化等措施。
4.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影响的对策
为积极应对金融市场的变化,中国工商银行等商业银行采取诸多措施提升自身市场核心竞争能力,如:树立合理的经营理念、实现实体与虚拟渠道建设两重选择、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及信息技术支持等措施。
4.1树立合理的经营理念
转变其发展观念是改革商业银行如今的现状的第一步。其经营理念要顺应市场的变化,从一个半开放的市场逐渐转向完全开放的市场。改革的阻力在银行的高层,因此首先要做的就是商业银行的高管层要转变观念,认清当前的形势,保持客观态度,正视互联网金融,把握发展的机遇,将传统的商业银行优势与互联网结合,增强自身竞争力。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做客户想要的服务,这样的商业银行才能可持续发展。
4.2实现实体与虚拟渠道建设两重选择
商业银行改革的重点为渠道的建设。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网络渠道成为获得信息的主流。因此渠道的建设尤为重要,目前商业银行对渠道建设可以分为实体渠道建设与虚拟渠道建设。实体渠道建设主要就是建设实体网点,与互联网金融相比,商业银行在这方面有很大的优势。虚拟渠道建设包括网上支付、移动支付、银行业务平台等业务,随着现在互联网发展,许多实体交易逐渐转向互联网络,虚拟渠道逐渐成为市场主流。现在已有多家商业银行具有属于自己银行的移动客户端,像中国工商银行推出客户一站式的移动服务。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坚持线上线下协调发展,建造完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结束语
本文简述了互联网金融在国内的发展情况并对其做出分析,通过分析传统商业银行遇到的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挑战、机遇,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产生的影响。商业银行需进行转型才能适应当今金融界的发展,采取配套的措施才能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完成战略转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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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本充足率;商业银行;新巴塞尔协议
1、引入银行资本充足率及简述新巴塞尔协议
1.1引入银行资本充足率概念
银行资本可以简单的从公认会计原则上定义为: 累计计算的银行总资产与银行总负债的账面价值之差,即银行的净值。根据《巴塞尔协议》所提出的概念,银行总资本由两大部分组成,即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其中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股本,公开储备;附属资本包括非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储备、一般储备金、一般呆帐储备金、混合资本工具、次级长期债务等。
银行资本的用途直接影响银行资本的数量及其充足度。一般认为银行资本有以下四方面的基本用途:
(1)当银行破产时,银行资本首先被用于赔偿费保险性存款。因此,银行资本金起到了增强公众信心、防治银行倒闭的作用。
(2)当银行出现非预期性或意外损失时,银行资本可用于消化这些亏损,从而恢复公众信心,使银行得以继续正常经营。
(3)银行资本还用于购置日常金融服务所需的各种装备与设施。
(4)在当局关于最低资本限额规定下,银行资本构成对银行资产无节制膨胀的内在限制。
银行与公众之间长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对银行而言则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掩盖银行储备不足和资产质量低下的窘迫,也可能因公信力的丧失而破产倒闭。银行困境的解脱取决于清偿能力尤其是流动性的大小。解决这一问题的传统做法一是资产变现,二是市场介入,但是这两种做法的劣势非常明显。除了要损失大量的交易费用之外,还要受到市场资金可供量的严格制约,从而产生巨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各国中央银行一方面充当最终贷款人,在商业银行面临流动性危机时对其施以援手,另一方面则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对受损公众进行补偿。这类亡羊补牢式的举措都是立足于银行的,没有对银行的经营过程提出根本性要求,因而不仅未能有效地遏止银行的倒闭,反而可能增大了银行破产的风险,故而遭到经济学家的批评。由于最终贷款人的存在以及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商业银行一方面有通过增加高风险投资转嫁保险成本、获取高额利润的欲望。另一方面也有扩大债务依存度的冲动和便利,破产风险因此不断累积。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达国家以及由发达国家组成的巴塞尔委员会逐步将银行的监管从修补转到内部调控,即银行资本金充足率的设定呼之欲出。
由于银行资本在银行经营管理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因此,有必要确定银行进本金充足率的警戒线。
1.2简述新巴塞尔协议
199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了以三大支柱――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为主要特点的新资本监管框架草案第一稿,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新巴塞尔协议》希望资本充足率标准维持在8% 的水平上,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但对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做了重大调整,尤其是给出了两种计量信用风险的方法,即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计算方法的改变无疑将在事实上调整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标准,并很可能相对提高发展中国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标准。
2、资本充足率管理重点
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规定和我国银监会颁发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可以看出,资本充足率作为银行监管和商业银行经营中的核心指标,对其的管理应注重三个重要的方面。
2.1风险覆盖面管理
1988 年的巴塞尔协议涵盖了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此基础上将操作风险涵盖其中,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为抵御操作风险造成的损失安排资本,并要求银行从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中选择一种方法计量操作风险。巴塞尔委员会认为,将操作风险纳入第一支柱有助于确保银行有足够的积极性开发计量操作风险的各类手段,体现资本必须覆盖风险的基本原理。所以资本充足率管理的一个趋势就是风险覆盖面会随着风险衡量技术的提高越来越广。
2.2指标的重要性和综合性
国际银行界已经将资本充足率作为一个核心指标来看待,比如,香港金融监管局将最低资本充足率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标准。新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获得国际银行界的认可,到2006 年底十国集团成员国、25 个欧盟成员国以及其他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将采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作为监管标准,资本充足率指标的重要性得到加强。新资本协议对于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做了详细规定,使得新的资本充足率指标和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密切相关,可以综合衡量商业银行可以识别的总体风险水平、资产规模和资本的关系更加具有综合性。
2.3弹性化的指标管理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一个特色是对于资本充足率的管理更加弹性化。这主要体现在对于信用风险的处理方法上。除了标准法以外,商业银行可以选择内部评级法来计算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以商业银行内部的评级为基础,利用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和期限来计算风险加权资产。内部评级法的采用说明了资本充足率管理的弹性化和灵活性趋势,使得各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各自情况更加准确地衡量其面临的风险,以及要覆盖这些风险所需要的资本,使得资产配置好、风险管理水平高的商业银行可以以同样的资本推动更大规模的资产,获取更多的收益,以此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积极性。
3、资本充足率管理的核心问题
资本充足率管理的核心问题是在盈利性和安全性之间进行权衡。这个矛盾在现实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监管要求安全稳定与股东要求高回报之间的矛盾;规模扩张与资本金不足之间的矛盾。这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中面临的两个主要矛盾。
3.1监管要求安全稳定与股东要求高回报之间的矛盾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由三大支柱组成,一是最低资本要求,二是监管当局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三是信息披露。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非常重视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的作用,监督检查可以大大提高银行和监管当局的风险评估能力,信息披露可以强化市场纪律,帮助银行和监管当局管理风险,提高稳定性。我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于资本不足或资本严重不足的商业银行,银监会将会对商业银行采取限制资产增长速度、限制开办新业务和设立新机构、要求调整高级管理人员乃至重组等措施进行纠正。
我国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中,政府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有股权占绝大部分,为了改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和经营绩效,我国正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进行剥离,并利用外汇储备为两家具备条件的国有商业银行注资,以提高资本充足率,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创造条件。这个矛盾在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并不明显。但是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市和规模的进一步扩张,这个矛盾会逐步显现。这个矛盾在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体现的较为明显。一方面,作为大股东的地方政府或其控股的国有企业没有足够的动机来补充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另一方面,非国有股东出于发展主业的需要或其他需要,没有足够的财力来补充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同时为了避免其权益的稀释和投资回报的下降,对于资本金的补充并不积极。所以监管与市场的要求和股东对回报的要求之间存在着矛盾。
3.2规模扩张与资本金不足之间的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9。5%左右。高速的经济增长,带来了金融资产结构的巨大变化,储蓄主体由政府变为居民,居民储蓄成为金融资产来源的主要成分。在企业融资方面,尽管建立了资本市场,但是由于制度和体制的原因,发展一直比较滞后,在企业的融资结构中不占主导地位。同时在经济的转轨过程中,货币化程度会日益提高,若以M2 /GDP 表示货币化程度,我国远高于发达国家和同等发展水平的发展中国家。
一方面,随着经济高速增长和货币化程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快速增长,而投资渠道狭窄,储蓄存款成为居民保有金融资产的主要形式;另一方面,由于资本市场发展严重滞后,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方式依然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方式。资金供给和需求都向银行集中,就造成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资产和负债的急剧扩大。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体系是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资产、存款等各方面均具有绝对的优势,比例高达60%以上。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虽然市场份额在上升,但是依然不占主导地位。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因为体制原因,曾经产生了大量的不良资产,但是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机制逐步转变,以及不良资产的剥离和数次的注资,不良资产的比例和总额是在不断下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虽然资产质量较好,但出于竞争的原因和机制优势,资产和负债规模扩张较快,资产和负债的快速增长导致资本金不足问题很突出。
按照我国经济每年8%的增长速度,每年的GDP净增大约7000 亿元左右,按照2007年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与GDP的比例175%计算,我国商业银行每年资产大约增加1.2 万亿元左右。按照8%的最低要求,假设资产风险度为60%,则要求有576 亿元的资本金补充。按照10%的稳健水平,每年需要720 亿元的资本金补充。所以,除去以上计算的我国商业银行体系为了达到监管要求而需要补充的2 万亿元存量资本金外,由于资产规模的扩大,每年还必须补充720 亿元的流量资本金。
由此可见,我国银行体系的资产规模膨胀较快,一方面商业银行提高了收益,投资者提高了回报率,另一方面也必然造成资本充足率下降,商业银行经营风险提高,所以,商业银行经营者必须在资产规模扩张和资本充足率下降之间进行权衡。资本金的补充在未来将是我国商业银行一项至关重要的战略任务。
4、资本金补充的方法
我国商业银行体系在2009 年前面临2 万亿元的存量资本金的补充,此外每年还要面临大量流量资本金补充,结合资本充足率管理的三大趋势,我国商业银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补充资本金。
4.1资本金内部补充渠道
根据Bernon的银行持续增长模型有:
SG1=ROA(1-DR)/[(EC1/TA)-ROA(1-DR)]
其中,ROA=资产收益率,DR=以百分比表示的银行纳税后净收入中的红利部分,SG=银行资产的增长率,TA=银行总资产,EC=银行总股本。
将EC1/TA放到等式左边,有:
EC1/TA= ROA(1-DR)/SG1+ROA(1-DR)=ROA(1-DR)*(1+1/SG1)
如果将风险权重都假设为100%,则左边为资本充足率,可见资本充足率与资产收益率和留存收益率成正比,和资产增长率成反比。提高资产收益率和留存收益率是内源资本金补充的关键。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都不强。例如,2007 年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收益率平均为0.2%,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收益率平均为0.49%,而国际大银行的资产收益率一般在1%~1.5%之间。所以提高收益率是内源资本金补充的根本,只有收益率提高了,资本积累才会增加,会相应提高资本金。同时,为了长期、稳健的发展,在资产扩张阶段,商业银行可以降低股利支付率,提高留存收益率,在2009 年之前,应说服股东放弃或降低分红要求,用短期的股利损失来换取长期的资本收益,以此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金比例,使得银行可以长期稳健发展。同时应建立动态的内源资本金补充制度,如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当资本充足率低于9%时,停止发放股利。并建立将对管理层的激励与资本充足率指标挂钩的制度,这使得管理层一方面受经营和盈利指标的激励,另一方面也会受到资本充足率的约束,避免管理层单纯通过扩张规模来提高银行当期利润,从而获得更高的个人薪酬。
4.2资本金外部补充渠道
内源融资对资本金是长期的动态补充,而外源融资是短期内迅速提高资本金的主要途径。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可转债、优先股、次级债等证券或者引入战略投资者来提高资本金。但是我国证券市场由于体制原因,未能有效发挥其金融资源配置的作用,并且由于市场容量有限,使得我国股票市场融资的可能性较小。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和较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来说,到海外市场上市是直接而又迅速的补充资本金的渠道,既补充了资本金,又增加了外部约束,改善了公司治理,这会在长期内提高收益率
4.3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调整资产结构
通过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调整资产结构来降低资产的风险度,也是降低风险资产的重要措施。商业银行应该降低对一般企业的贷款和担保贷款等高风险资产比例,提高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公用企业贷款等低风险资产比例,积极发展中间业务。确保在资产总量一定的情况下降低风险资产水平,从而提高资本充足率,起到资本金补充的作用。
4.4发展资产证券化等创新工具,降低资产规模
压缩资产规模,可以提高资本充足率,起到补充资本金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扩大,直接压缩资产规模可能性不大,而利用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工具可以将大量资产转出资产负债表,提高商业银行资产流动性。资产规模的下降将会提高资本充足率。在日常的资本金管理中,商业银行应做好资本规划,在资产扩张、风险控制和资本金补充之间进行权衡,避免资产的过快扩张。并利用压力测试来评估经济或行业衰退、市场风险事件和流动性变化对银行风险暴露的不利影响,在此基础上将资本充足率保持在稳健水平。同时建立监控和预警机制,设立预警点和触发点指标,当资本充足率低于预警点时就采取停止发放股利、降低资产规模扩张速度等温和手段来补充资本金,当低于触发点指标时,采取其他严厉措施来补充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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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主办银行 资产业务模式 启示
日本的主办银行业务模式简述
日本主办银行业务模式的运作方式
战后日本的银企关系是以主办银行为中心的模式。所谓主办银行,指的是与公司长期密切联系往来的一两家主要商业银行。主办银行关系只是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一种默契关系,并不受法律约束。这种体制通常有以下特征:主办银行是企业最大的贷款银行,长期以来,银行贷款是日本企业最重要的外部资金来源,同时贷款是日本商业银行最重要的收入来源,而且贷款数量的稳定增长会扩大银行收益,而且主办银行通常更倾向于提供短期贷款,从而加强对企业日常财务工作的监督;主办银行大都向企业派遣董事等经理人员,与英美模式中由外部董事代表股东不同,日本的银行董事多为由公司支薪的内部董事,这一作法源于战后日本企业财务人员极度不足,政府鼓励银行人员参与企业管理,当然,银行也可借此准确把握企业的经营状况;主办银行与企业有综合业务往来,除贷款外,还提供清算汇兑、咨询等服务。此外自1993年起,主办银行可以承销企业债券,同时它也是债券的主要持有者之一。在企业财务危机时,主办银行往往会单方面放弃偿付权利,以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日本主办银行业务模式的功能分析
实现稳定(风险防范)的功能 收集和处理风险信息以及防范不稳定性所带来的回报,一直是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发展的主要动力。日本主办银行业务模式化解风险的功能主要体现在:
作为主办银行对企业的贷款更为理性。一旦对企业注入资金,双方即成为利益共同体,双方就会合力促使资金的效率最大化,降低了出现坏帐的风险。即使企业的投资暂时陷入了困境,作为主办银行还有可能通过继续对企业追加贷款帮助其度过难关,使其重新具有还贷能力。不过这种追加贷款并没有法律或合同的基础,而是取决于银行对利益得失的考虑,一旦主办银行对企业失去信心,或认为不值得花费如此巨资,就可能会袖手旁观。从债转股的实施过程看,居于主导地位的应当是债权人或是金融监管当局,日本商业银行在企业发生财务危机时,往往会主动提出将债权转为股权,既保障了企业生存,又使银行扩大了对企业的控制权。日本的主办银行制度使各大银行的客户相对稳定,企业同主办银行之间的资金流转通常会有事前的通知和协商,基本上避免了恶意的挤兑和拖欠情况。主办银行作为债权人和股东的双重身份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在以直接金融为主的社会里,企业的经营状况受资本市场监督,如果经营不善,随时随地都有被敌方收购的可能,因此资本市场作为外在压力迫使企业竭尽全力提高资产运用效率,而在日本这样以间接金融为主的格局下,主办银行代替资本市场的外在压力,发挥监督作用。
实现发展的功能 日本的商业银行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促进经济发展:经营支援功能,即主办银行通过资金援助派遣经营管理人员等方式支持企业发展。同时,在必要时主办银行向企业派遣经营干部,加强企业的管理水平。信息生产和传递功能,即主办银行通过企业经营者的日常接触,取得内部信息。特别是日本的企业缺少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往往无法通过公开途径获取信息,只有具备长期稳定交易关系的主办银行,才会积累起完整的信息,从而起到公共信息中介的作用。据调查,日本大多数企业倒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背后缺少一个有实力的主办银行,主办银行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企业不会因暂时的困难陷于破产。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模式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模式的运作方式
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在商业银行中占绝对优势,资产业务模式的运作方式表现为“国企―国有银行”模式。我国的银企关系有一个根本特点,即银行的主要贷款对象是国有企业。尽管国企占GDP的比重不到40%,但它们获取了超过80%的贷款,其中四大国有银行90%以上的贷款在国企,从而使银企关系呈现出以国企与国有银行博弈为主的格局。
对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模式的评价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模式源于计划经济,一方面,这一模式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对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逐步实现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向纯粹商业银行的过渡,极大提高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入世后金融服务业的逐步对外开放,这一模式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形成了巨额的不良资产。我国的银行坏帐主要源自三个方面:一是政策性贷款,大多回报率低,周期长,管理不善,资金使用随意性大,因此偿还率极低,据估计,上世纪90年代以来,政策性贷款占国有银行贷款的35%以上,其中很大一部分积淀为不良贷款。二是企业的倒逼机制,由于企业的自有资本率低,资产市场不发达,主要以银行贷款为主,一旦银行减少信贷,就会使企业陷入困难,从而影响社会稳定,引来政府干预,结果银行几乎不可能以外部力量促使企业还贷,其抵押担保的处置权往往得不到地方法院的支持,这导致银企之间形成一个完全信息的不均衡动态搏弈。三是自身利益的驱动,自上世纪80年代起,央行采取利润留成制度,给每一家专业银行和分支行下达利润指标,并按规定比例分成,在这种情况下,投放基础货币越多,收取利息越多,利润越大,而政策性贷款的扩张正是实现其目标的最好途径。在这种机制下,甚至有银行向企业“送”贷的现象,直到1995年利润留成制度取消后,这种情况才有所缓解。而此前正是不良贷款积淀最多的时期。1999年通过政府向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了1.4万亿不良资产后,官方公布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为22%,而根据国外机构的评估值还有50%。由于国家的“剥离”政策导致国有银行在信贷过程中不按市场规律办事,总认为只要把资金贷给国有企业,即使出现信用危机,国家也会搞“剥离”,最终的风险依然是政府,从最新统计数据看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与1999年剥离后相比,不仅没有下降,反而又有了新的上升。
债转股在运作上只是一个形式。我国目前的债转股方式都是由地方政府申报,国家经贸委审批,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对此均无决定权,而债转股对象条件是“产品适销对路,有市场竞争力,工艺设备先进,债务债权关系清楚,企业领导班子强”等,事实上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没有理由造成不良债权。相反它应当是银行盈利的主要来源,而如果这些企业债转股,银行从吃利息变成分红利,对照我国的股市就可以看出,不论企业是否绩优,恐怕没有哪家公司支付的现金会超过其股价对应的贷款利息收入,也就是说,银行的现金收入只会因债转股而减少,同时,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银行很难将转化而来的企业股权转让,流动性鲜有改进。
自身的流动性风险日益增加。我国银行维持流动性的条件是长期的高储蓄率,加之债券、股票市场不发达,金融资产集中于银行存款。同时公众对银行的流动性情况缺乏了解,把国有银行视同国家,从而对银行高度信任。但是,伴随着金融国际化和自由化的发展,商业银行的流动风险日益增大。
日本模式对我国的借鉴
商业银行在一国的经济中主要要实现两大功能,即经济发展和经济稳定(风险防范),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制度也应考虑这两方面的功能。日本的主办银行模式对我国的商业银行的启示可以从这两个方面来分析:
经济发展功能的借鉴
日本主办银行模式下,主要通过对企业的经营支援和信息生产和传递功能实现经济的发展,这两大功能是商业银行的自发行为,这是由日本商业银行的私有化产权制度所决定的。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中占绝对优势的是国有商业银行,短期内要做到国有商业银行的私有化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我国的国企――国有商业银行模式把绝大部分的贷款贷给了国有企业,而大部分国企的效率都很低。显然,这种贷款没有达到资源配置的最大效率,要改变这种现状,可以从下面两个方面来着手:
改变目前的不良资产剥离政策 不良资产剥离政策在降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同时,也传给商业银行一个错误的信号,即只要是向国企发放的贷款,一旦出现坏帐,政府就会承担责任。因此,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宁可选择效率低的国有企业,也不会把资金投到效率相对较高的民营企业,这也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而这种现状显然降低了资金的效率。不仅不利于商业银行的成长,也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因此,政府应充分利用信号效应,对于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不良资产,应果断的承担责任,迅速实现剥离。同时明确规定今后不会再用类似的“剥离”政策,新形成的不良资产概由商业银行自己消化。
改变目前债转股的运作方式 国际上债转股制度通常可以借助银行的力量加强企业管理,增加信息公开程度。但由于我国法律限制银行对企业持股,故而以挂靠银行的资产管理公司负责股本运作,因而实际上银行并不直接成为企业的股东,从而也就不可能使债转股后的银行起到日本主办银行那样的经营支援功能。可以说我国的债转股方式实际上只是利用银行的资金降低国有企业的负担,而不能真正提高企业的获利能力和还贷能力。因此,国家应允许银行对企业持股,并允许股权流通。而且,债转股的实行不应由地方政府申报,而应直接由银行来确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银行对企业的经营支援,同时改善银企关系,促进经济发展。
经济稳定(风险防范)功能的借鉴
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功能是相对的。日本的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资产,也就是说存在着很大的系统性风险,这一点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中日本的金融业遭到重创可得到说明。但这一点并不能否定日本商业银行的抗风险能力,从日本商业银行在东南亚金融危机后迅速恢复,以及在日本没有一家外资银行可跟日本的几大商业银行相抗衡中可充分体现其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事实上,我国的商业银行在改变不良资产剥离政策及改变债转股的运作方式的影响下,将会改变我国目前“国企――国有银行”的银企关系模式,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也会大大的地提高。
要加强银行的抗风险能力,针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应注意两个方面的工作:
政策性贷款的政府担保制 对于一些政策性业务,国家尽管已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但由于资产规模有限,很多政策性业务无法由这三家政策性银行来承担,从而被迫转移到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身上。这也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造成了一定的负担。对于这类贷款,可采取政府担保制,由此出现的不良贷款由政府承担。
加强对商业银行的审计力度 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制改革时间还不长,内部管理还不完善,经常可以看到违规作业的情况。因此,中央银行应定期不定期地对商业银行进行审计,以减少杜绝违规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指出,小微企业是个体工商户、家庭作坊式企业、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的总称。小微企业对我国经济发展、解决居民就业、技术创新方面有重大作用,国家发改委及财政部也制订相关政策,例如免征小微企业3年的行政性收费,以鼓励小微企业的大力发展。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市场主体数量约6062.38万,小微企业占90%以上。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也取得了明显的进步,截止2013年,小微企业贷款近13万亿元,占总体企业贷款的28%左右,但由于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较大,现阶段获得银行信贷仍较困难。本文结合笔者工作中的实践,根据信贷理论、融资理论、风险管理理论,结合笔者所在银行对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现状和特点,找出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其中深入探讨信用评价体系的弊端与漏洞,并探索一系列解决方案,让小微企业在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活跃市场等方面发挥其巨大优势。
二、信贷风险简述
信贷风险,是指银行在信贷管理过程中,因为借款企业经营、宏观市场受到冲击、财务情况恶化以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导致银行可能产生损失的可能性。信贷风险的出现并非突发事件,而是一个从萌芽、发生、发展的渐变过程,由于企业无法按时按量偿还贷款,银行或存款人的预期利润和实际收益将产生较大程度的背离,使得银行蒙受损失。一般来说,信贷风险可分为市场性风险、非市场风险。市场性风险是由于市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或劳动力、生产技术、资源、原材料等因素发生变化,导致借款人亏损或财务状况恶化,从而导致银行产生损失;非市场性风险包含自然风险及社会风险,自然风险即不可抗力的地震、台风、暴雨等因素引起的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信贷本息的风险。社会风险即由于个人或团体的行为导致借款人经济状况滑坡,从而产生巨大经济损失,以至于无法偿还信贷本息的风险。在防范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时,应主要防范不良信贷。中国工商银行(ICBC)的信贷手册中曾写道“即使我们收取的利息再高,也无法弥补信贷本金的损失”,可见,不良信贷对商业银行将会造成巨大损失,根据风险的等级,一般将银行信贷分为五类,即Pass、Specealmention、Substandardloans、Doubtfulloans、Lossloans,不良信贷一般集中在后两类,即损失性贷款和可疑性贷款。经过多年发展,中国商业银行的规模在不断扩大,在信贷风险管理方面也取得了重大的进步,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方违约所产生的风险,目前信用风险已成为银行总体风险中最为主要的部分,在国际银行业,信用风险占银行总风险的60%,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分别约占20%,现阶段信用信贷管理模式已从个人审批向集体审批过渡,已由主观经验式的风险评估向现代信用风险评价方式转变。但由于小微企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其信贷风险的特殊性,就目前整体来讲,小微企业的信贷融资仍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合理规避信贷风险的基础上服务好小微企业融资,将是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
三、小微企业信贷特点
在分析小微企业信贷特点之前,笔者首先简析小微企业的特点。
1.特殊的地域和行业特征
由于小微企业难以形成产业集群,其主要作用是补充大行业研究中型企业的空白市场或为其他企业提供初级产品,因此,其发展受到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现阶段,小微企业主要存在于我国经济发达地区,这些地区能为小微企业的存在和成长提供肥沃的土壤。此外,小微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行业,附加值不高,在发展过程中波动性较大,极易受到市场波动、其他企业的冲击。
2.组织及管理特征
小微企业多为家族企业,多为个体经营或合伙,由于初始资本较少,绝大多数所有权和经营权相统一。因此,大多数管理较为混乱,缺乏科学管理制度和相应的人才,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小微企业的信贷信用评价,同时也给商业银行信贷产生了一定的压力。
3.文化特征
小微企业的领导一般追求工作效率,工作积极性较高,对员工的管理缺乏人性化,因此,对优秀人员的吸引力较小,所雇用员工素质普遍较低,一般没有成型的企业文化。结合本文研究重点,笔者结合自己工作经验,总结出以下几点小微企业信贷特征:1.小微企业信贷规模不断扩大近年来,小微企业信贷额度呈逐年递增趋势。2013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8.3万亿元,同比增长26.3%,比大型企业贷款增速多13个百分点。2.小微企业信贷收益率较高一般情况下,相比较于商业银行的大型优质客户,小微企业贷款普遍具有较高的收益率。商业银行对大型企业的贷款利率一般是基准利率,但对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要上浮15%-30%。
3.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较高
相对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的信贷风险较高。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较少,融资成本高;小微企业的个人资产和企业资产界限模糊,难以辨认;小微企业经营模式、财务报告不够规范;抵押物品价值不高,难以变现。因此,小微企业的信贷管理是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现状及问题
现阶段,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虽取得较大进步,但仍具有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未形成针对小微企业的风险评价体系
现阶段,我国多数商业银行制订了面向大中型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但并未制订面向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由于小微企业缺乏专业人才和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状况较差,很难满足银行制订的针对大中型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多数商业银行带着“有色眼镜”看待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认识停留在其财务状况上,由此,银行等金融机构不会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或信用担保,所以看似公平的信用评价体系其实门槛甚高,甚至直接在审批阶段将小微企业拒之门外。
2.重偿债能力,轻现金流的分析
现行的商业银行信用等级评定指标多是以企业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企业的资产负债和利润表,判断企业的偿还能力、资产运营能力、盈利能力等,而基本忽视企业的现金流状况。但银行判断企业是否按时偿还贷款,主要根据企业未来的预期收入,而决定未来预期收入的正是企业的现金流量。因此,用盈利状况衡量企业的财务状况具有极大的局限性。所以,在判断企业偿还能力时,不仅需要考虑企业现阶段的盈利能力,还需要考虑企业的现金流状况。
3.照搬国外评价模型,适用度有限
国外信贷的发展早于中国,其商业银行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信用评价模型,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但我们仍然不能忽视一个重要的因素,即国情,这些模型建立在相当发达或较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已建立了信用档案记录,而我国的信用记录几乎处于空白,没有专业的信用数据库,难以查到企业的历史信用记录。另外,我国市场经济环境还不完善,诸多法律政策和法规仍在制订过程之中。因此,完全照搬国外的信用评价模型,适用度有限。
4.忽略外表因素,不能反映企业的综合实力
我国商业银行现有信用评价体系中,一般主要衡量企业的偿债能力、资产运营能力等财务指标,而忽略企业的外表因素,例如:小微企业的领导素质、人力资源状况、研发能力、产品技术含量等。另外,由于行业和地域的差异,各项财务指标的权重也有所不同。因此,只有完善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方能准确地反映出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整体发展水平。
五、结论
20世纪70年代,各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针对利率市场化的研究逐步增多。Peter.S.Rose(1993)对利率市场化下贷款的成本加成定价、价格领导定价、客户盈利分析定价进行了研究,强调了各自的优缺点以及实现条件。AronA.Gottesman和GordonS.Roberts(2004)检验了利率市场化中银行的长期贷款是否取得了相应的利差补偿,和控制自身风险是否迫使借款人借入短期贷款。BerlinM和MesterLJ.按照贷款方式将商业银行贷款划分为市场交易型贷款和关系型贷款,并将关系借贷定义为“建立全面、细致的银企关系,利用银行和小企业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最大程度地减少小企业借贷风险的一种借贷协议。楠斯.波特(2005)等运用模型模拟利率市场化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表明利率市场化会导致利率上升,改进金融中介结构和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促使银行对服务不够的部门(中小企业和家庭)增加金融支持。Murray(2011)认为贷款利率的确定需要考虑到交易双方的搜寻成本,无风险利率视银行议价能力而不同,以此得出银行贷款利率的确定在相同的政策背景下可能会有不同的结论。
从国内研究来看,上世纪九十年代掀起了研究利率市场化的热潮。在对贷款影响的研究方面,毛仲玖(2003)着重介绍了国外银行的客户盈利分析模型,该模型考虑了企业与银行各种业务往来的成本与收益,并将其称为“以银行整体关系为基础的贷款定价模型”。曹青山等(2005)从贷款定价理论入手,分析了我国商业贷款定价现状,提出在利率市场化下要综合考虑客户的信用风险、综合收益、综合成本、信贷市场变化等因素,建立价格领导定价测算模型和以客户盈利能力为参数的贷款定价机制。陆岷峰等(2009)着眼于从小企业贷款的价值基础来寻找其贷款产品定价的方案,结合小企业贷款产品的价值与特征,运用基准利率加风险溢价的模型对小企业贷款产品定价和分析,表明适度提高现行小企业贷款产品价格是解决小企业贷款难的关键所在。邓超等(2012)分析了大银行与小银行的共生关系,认为关系型贷款是大银行和小企业的最佳结合路径,用实证测算了银企合作给银行带来的潜在收益——关系租金。巴曙松等(2013)研究了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提出了中小银行应提高自身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利用中小银行在信息收集、贷款谈判、监督成本等方面优势,积极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较为笼统,银行贷款策略较为“同质化”,缺乏对特殊领域贷款的指导思想和指导方针,不能较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本文旨在研究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商业银行如何改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策略,对中小企业贷款合理定价,有效地控制贷款风险,拓宽贷款业务。
二、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贷款定价与管理的冲击
(一)利率市场化改革导致银行存贷利差缩小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对贷款定价的实际操作中没有严格的约束机制,主观随意性较大。由于目前存款利率上限尚未放开,盈利空间较大,所以银行往往会简单地以客户的信用等级来划分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商业银行对贷款定价有了更多的自主性,同时也给商业银行带了更大的挑战。如何在减少风险、较低损失的同时,保持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商业银行需要重新审视贷款定价方式,提高定价能力。
(二)利率市场化改革促使商业银行转变授信对象在授信对象方面,存贷利差的收窄使得商业银行仅依靠现有贷款对象(多为大型优质企业)不能再获得理想的收益。为了在存贷款方面保持一定的盈利水平,这就需要商业银行扩大贷款范围,涉足新的贷款领域。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于中小型企业一直持“惜贷”的态度,主要原因是中小型企业由于自身的管理不合理、运作效率低下、财务账目不规范等原因,决定了商业银行给这些企业的贷款管理成本高、风险大。当利率逐步放开后,银行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资金分配和资金定价,对风险覆盖能力提高,因此银行有必要重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
(三)利率市场化改革使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增加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将主要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在这一进程中,利率变化的特征是显著升高或者变动不定,若利率敏感资产与利率敏感负债不匹配,利率的变动会对银行的存贷业务净收入差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银行不具备利率市场化随机波动带来到风险,银行就可能遭遇巨大的损失。
三、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定价模式转型策略
(一)建立以客户为导向的贷款定价策略借鉴西方客户盈利能力分析定价模型,商业银行在给中小企业贷款过程中不能仅从借贷资金这一角度考虑定价问题,应从整体考虑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关系,全面衡量成本与收益,实质是根据客户对收益的贡献度不同实行差异化定价。转变定价模式则要求商业银行主动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对收益的贡献度。该定价模型简略表示为:银行总体税前收益=提供贷款和其他服务产生的总收入—提供贷款和其他服务产生的总成本(1)把税后收益与银行的目标利润相比较来订立贷款价格。银行提供贷款和其他服务的总收入包括贷款利息、补偿存款利息、管理费用和结算费用等其他中间业务收入;贷款和其他服务成本包括可贷资金成本、分摊的经营成本、风险溢价等。因此,商业银行在和中小型客户签订贷款合约时,可以附加提供中间业务的条款,从中收取中间业务费用。这一操作方式具有一定可行性:一方面,参考其他已经实现利率市场化国家的银行经验,利率市场化会使商业银行的重心转移到中间业务发展,我国银行中间业务的范围必将扩大,服务程度必将走向成熟,以至将来可以参与到中小企业经营决策、内部风险评价等管理服务。结合静态与动态评价体系,有效了解资金的使用,进行贷款决策,也降低了信贷调查管理成本,确定适合的风险溢价;另一方面,中小企业一般处于发展中的企业,股权结构简单,资金链条较清晰,商业银行不需要太复杂的技术就能对其加以管理,且这些企业内部可能由于技术人员较少,管理水平不高,确实需要外部提供管理技术。这样能够与贷款银行建立长期借贷关系,获得优惠的技术支持,有利于企业的成长。
(二)重塑风险管理理念,转变风险管理模式目前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惜贷的主要原因是贷款风险大,因此需要在健全信用评级体系和内部管理体制基础上,重审风险管理理念。从RAROC对待风险的态度可知,风险可划分为预期风险(EL)和非预期风险(UL)。预期风险可通过风险暴露、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来计算,但是这种计算模型需要大量的数据为支撑,不适合对我国中小企业预期风险的衡量。在发展初期,对中小企业贷款审批应该在定性分析基础上,结合定量分析,根据财务状况评估其风险等级,后续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以此来核算预期损失。预期损失可计入当期成本。由于贷款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中小企业的经济周期难以把握,应变能力较低,外在经济市场变化对中小企业的影响较大,可能会对银行造成非预期损失,即不可预期的波动性造成实际损失偏离预测损失均值的潜在损失。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可以为每一笔贷款配置合适比例的资本金,以缓冲非预期损失,这部分资金成本可以在平均期望回报率上加上商业银行期望的回报率。另外,由于小企业客户分布广泛,风险集中度低,小企业单个客户风险敞口在银行整个资产组合中占比较小,符合组合管理上的风险分散原则。因此,小企业信贷业务作为一个整体是高预期损失,低非预期损失的业务经济资本占用相对较少(刘元庆,2006)。根据Markowitz的资产组合管理理论,由于多样化的作用,一般贷款组合的非预期损失会小于单笔贷款非预期损失之和,用公式表示。一般情况下违约相关系数ρij<1,即表示贷款组合占用的经济资本也小于单笔贷款占用的经济资本之和,所以这项成本不会给中小企业融资带来较大的成本压力。综上,利率市场化条件下,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定价模型应为:银行的税前总体收益=贷款利息+补偿存款利息+管理费用等中间业务收入-可贷资金成本-分摊经营成本-预期损失-非预期损失准备资金成本(3)式(3)中,预期损失准备和非预期损失准备资金在当期未发生违约可以转入到下期的贷款风险准备,使银行与企业之间建立稳定长久的关系,降低贷款成本。银行自身应注重中间业务的发展,给中小企业提供优良的服务。在定价方面,把根据模型计算出的总体收益除去税费,经过权衡其他因素与目标收益相比较,如果符合银行预期的收益,且风险可控,则可决定批准该笔贷款。
四、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管理模式转型策略
(一)成立中小企业贷款事业部银行内部除风控部门等基础部门外,专门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事业部门负责对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管理,提高中小企业的内部管理质量,提高贷款的安全性,有利于双方建立稳定的关系。该机构的会计财务部门要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业务,管理业务等进行独立核算。通过相关数据的独立核算,能够提高成本核算精确度,有利于贷款合理定价。该机构的决策、制定、执行等相关部门,应该密切协作,避免定价与成本、风险脱节。
(二)建立中小企业信息数据库,健全信贷风险评估体系这不仅要求在银行内部有完善的中小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也要求有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各银行信贷人员在多方面收集客户信息后,应将数据呈报至银行数据部门,通过数据分析计算相关风险指标,或给出企业的信用评级。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可以由某一地区的银行联合申请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在该地区设立分部,通过建立一套专门评价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的流程体系,结合该地区银行呈报的数据和自身收集的数据,客观给出中小企业信用等级。同时,由于中小企业发展较不稳定的特点,应注重中小企业贷后监测,利用动态数据进行信用、风险评价,以便银行及时作出决策,减小信贷风险损失。
(三)积极申请中小企业贷款保险目前社会上存在一些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但是中小企业在向这些担保机构寻求合作时,往往需要相当数量的抵押品或者缴纳一定的会费,这与大多中小企业本身资金缺乏的事实相矛盾,并且现存的大多数担保机构规模小,担保能力有限,银行并不承认这种间接的保险,所以中小企业取得贷款的资金成本依旧较高,且成功率较低。用保险来规避贷款风险目前在金融领域广泛运用,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商业银行贷款,大多是通过不同形式取得保险。借鉴日本信用保险协会和信用保险公库,由政府出资、金融机构捐助、公共资金等导入组建,银行在签订贷款协定时,可向保险机构为该笔申请贷款保险,缓解按期按质按量收回贷款的压力,使信贷资金的安全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且可以减少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的经济资本,提高银行贷款的积极性。加强银保合作,为贷款提供保险,可以成为贷款管理的一个新切入点。
五、结语
关键词:经济资本;配置流程;商业银行
中图分类号:F830.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08)01-0052-03收稿日期:2007-12-05
一、经济资本概述
(一)经济资本的概念
经济资本的概念与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密切相关,根据巴塞尔协议,商业银行的风险可以划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因承担上述风险所带来的潜在损失可以分解为预期损失、非预期损失和异常损失。
预期损失是在一般正常情况下,银行在一定时期可预见到的平均损失。这类损失要通过调整业务定价和提取相应的准备金,从业务的收益中作为成本来扣减掉。非预计损失是超出预期平均水平的损失,银行必须有充足的资本金,保证银行在不利的情况下也能正常经营。非预期损失是真正的风险,它需由银行的资本来消化,这是由资本的功能和非预期损失的波动性所决定的。异常损失是指超出银行正常承受能力的损失,通常有发生概率极小但一旦发生损失巨大的特点。这是由不可抗力引发的,银行一般无法做出更有效的准备。
经济资本就是信用风险的非预期损失、市场风险的非预期损失和操作风险的非预期损失之和,实际上是非预期损失的另一种名称。与账面资本和监管资本不同[1],经济资本不是真实的资本,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一种工具。经济资本与实际资本的比较,是银行确定风险边界的基础。经济资本,即非预期损失的计量需要较高的风险管理水平和完善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支持。实务工作中可以结合商业银行信息基础和管理现状,采用内部系数法等方法计算经济资本配置方案。
(二)经济资本的应用
由于经济资本反映了分支机构和业务品种的非预期损失程度,因此,根据计量的非预期损失数额在分支机构和业务品种之间分配经济资本,既补偿了业务风险(即非预期损失),也可以在此基础上考核分支机构和业务品种,对分支机构和业务品种的业绩进行客观评价。在经济资本的基础上形成的考核评价指标主要有经济增加值和风险调整资本收益率。计算公式为:
经济资本成本=经济资本实际占用额×基础回报率
经济增加值(EVA)=净利润-经济资本成本
风险调整资本收益率(RAROC)[2]=净利润/经济资本实际占用额×100%
与剩余利润和权益回报率(ROE)[3]相比较,经济增加值和风险调整资本收益率反映了分支机构和业务品种承担风险后的盈利能力,有助于引导分支机构树立资本约束观念。例如,某项业务的风险较大,则该项业务非预期损失较高,其占用的经济资本相应较多,即使该项业务能带来较大的利润,与其所占用的经济资本相比,其风险调整资本收益率不一定很高。
实务中,通过对比分析不同分支机构和业务品种的经济增加值与经济资本回报率,可以减少对低收益区域、项目的投入,将有限的资本投入到具有更具发展前景的区域和项目中,提高资本的整体收益水平并有效防范风险。对需要占用同样经济资本的业务,优先选择RAROC相对较高的业务。
二、经济资本需求及配置
(一)经济资本总量需求计划编制流程
在实际工作中,经济资本总量需求计划需要以业务发展计划等为基础编制,同时与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指标的账面资本管理紧密结合。业务发展计划、财务收支计划、风险控制计划及资本补充渠道等,均对资本充足率及经济资本总量需求产生影响。主要包括:
1.业务发展计划中的资产业务,在产生收益的同时增加了风险加权资产和经济资本占用。中间业务,通常不增加风险加权资产和经济资本占用,但可以通过增加收益的方式提高资本数额,进而提高资本充足率和RAROC。
2.财务收支计划中净利润将直接影响资本数额进而影响资本充足率,同时净利润与EVA和RAROC呈正相关。
3.风险控制计划中如预计不良资产增加,则将增加拨备提取数额,减少利润进而减少资本数额,降低资本充足率、EVA和RAROC。
4.如果资本补充渠道顺畅、来源较多,则可相对调低资本充足率目标水平,经济资本具备更大的扩充边界。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如果资本充足率或经济资本占用需要控制在某一水平,将对业务发展计划产生引导和制约作用(即业务种类、规模将受到资本充足率计划和经济资本占用计划的影响),对财务收支计划和风险控制计划提出目标要求(如净利润需完成某一目标值,中间业务收入占比需达到一定比例,不良资产率需控制在某一水平)。
(二)经济资本配置计划
经济资本在分支机构和业务品种间的配置方式有以下几种:
1.以业务发展计划为基础配置经济资本。直接根据分支机构、业务品种、业务发展计划数,计量出需分配给分支机构和业务品种的经济资本。该模式下,可以通过对比分析机构、业务品种所对应的经济资本、EVA和RAROC水平,验证资源配置(如贷款投放的区域策略)是否符合商业银行整体经营发展战略要求。
2.、以业务发展、财务收支等计划为基础计算出的分支机构和业务品种EVA或RAROC需达到某一目标要求,如低于该要求,则对业务发展、财务收支等计划进行调整修正。
3.对分支机构和业务品种的RAROC进行排序,优先选择RAROC相对较高的分支机构和业务品种配置经济资本,直至经济资本占用达到整体目标限额。实际上,经济资本和经济资本回报率确定后,对分支机构的净利润也会随之确定。
三、经济资本配置中的有关问题
(一)经济资本计量问题
经济资本体现了风险占用,需要计量模型定量化。基于信息基础和管理现状,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主要采用内部系数法等方法计算经济资本,会导致风险程度不同的资产经济资本系数相同。从实用性和准确性看,经济资本计量是一个难点。
(二)经济资本配置计划定位问题
1.分支机构是否可以合理配置业务资源。从科学性与合理性角度看,经济资本、EVA和RAROC适合作为衡量分支机构综合经营成果的指标。当分支机构业务发展、成本控制、风险控制执行情况与总行设定的目标产生偏差时,能够在分支机构内部形成一个自我调整的机制,确保能够完成目标值。例如,分支机构可以在经济资本、EVA和RAROC的约束下对业务发展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不良资产率超过目标值时通过降低成本收入比或提高中间业务收入予以弥补。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要求分支机构必须完成总行下达的各项指标,实际工作中既缺乏弹性,也容易造成为了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而实际结果与商业银行价值最大化的经营管理目标相悖。比如为了完成贷款任务而发放贷款,忽视风险控制,造成不良资产率上升,资产损失增大,利润下降等一系列不良后果。因此,如果假定分支机构可以合理配置业务资源,则下达经济资本配置总量、EVA和RAROC指标即可。
2.商业银行总机构业务布局对经济资本配置的影响。如果假定商业银行总机构对宏观布局有比较长远和深刻的认识,需要干预分支机构业务布局,那么,经济资本配置计划将无法成为主导计划,因为总机构保留了部分业务资源配置权利。问题的实质是,总机构、分支机构到底哪个层面更适合拥有配置业务资源的权利,或者是哪个层面更具备洞察力。从实务中看,总机构往往保留了更多的业务资源配置权利。因此,目前仅仅下达经济资本配置计划还不能完全满足经营管理的需要,必须要与业务发展等计划结合起来一并下达管理。
(三)经济资本与资源配置
经济资本实质上是经营风险的一种综合反映,更重要的是,经济资本与各种业务资源的配置权限紧密相联。在以机构管理为主的模式下,虽然机构对资源配置结果(如净利润、EVA等)承担责任,但并未拥有完全自主的配置权限,上级管理机构仍保留了审批、指导的权限。如实行事业部制,业务管理部门成为业务资源配置的主角,拥有配置权限,亦承担配置后的责任,符合权责对等原则,利于考核。对事业部而言,经济资本配置可以成为一项核心的、主导性的计划。但在事业部内部仍存在机构层级和资源配置权限划分的问题。
总的看,管理过程中需要借助指标,也应善于运用指标,但不能迷信指标,没有哪个指标是万能的。在侧重使用一个指标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指标背后的东西。管理不能简单化、完全指标化。净利润、权益回报率、剩余利润、经济资本、经济增加值、风险调整资本收益率的管理与考核,有其科学与合理的一面,但以哪个指标为核心,其背后都隐含着“谁最终拥有资源配置权限”这一问题,这与管理体制相关,也提醒我们需要客观、清醒地看待这些指标的用处。
注释:
[1] 帐面资本,是根据会计准则在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出来的资本。监管资本,是商业银行根据当地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所拥有和发行的有合格的资本工具。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Ⅲ 商业银行 流动性风险
1、前言
2008年金融危机虽已过去五年但其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仍在持续,尤其是金融业。通过反思,巴塞尔委员会意识到此次危机爆发的主要原因是各国的流动性管理存在不足,并相继颁布了《稳健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的原则》以及《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监测的国际框架》。在2010年12月出台的《巴塞尔协议Ⅲ》中确定增加了对动态流动性监管的要求。
在我国,无论是人民银行从2011年11月到2012年5月连续三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还是2013年六月份爆发的钱荒均体现出流动性紧张信号与我国一向“标榜”的流动性充足并不相符。同时,随着我国银行业的对外开放和市场化的加速,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越加复杂,对其流动性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本文主要通过搜集和分析我国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的财务数据,结合在新巴塞尔协议下,我国现行的流动性管理要求和监管指标,分析近两年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的变动情况及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针对我国流动性风险监管提出相关建议。
2、巴塞尔协议Ⅲ有关流动性的规定
在颁布巴塞尔协议Ⅲ前,巴塞尔委员会针对流动性风险管理于2008年9月颁布了《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的原则》。该文从五个方面:管理和监督流动性风险的基本原则、流动性风险的管理方法、流动性风险的测量和管理、信息公开披露和监管者的作用,提出了流动性风险监管的原则。并在2010年颁布的巴塞尔协议Ⅲ中,提高了流动性管理的地位。
2.1、流动性风险管理
巴塞尔协议Ⅲ中指出,要对流动性进行有效监管,以确保银行系统有充足的流动性,提高其应对高压力环境能力的前提是,必须建立一个完整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即要求银行必须在经营策略、内部治理、业务风险三个角度分别确立详细的流动性管理实践方法;要求银行必须建立一套可供识别、计量、监测、控制流动性的稳健的风险测量和管理程序;要求银行多样化资金来源和筹资策略。
为遵循巴塞尔协议Ⅲ中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新规定,我国银监会在2011年根据国际流动性监管的新形势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进行补充和完善,起草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预期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办法》又被称为中国版的“巴Ⅲ”。而我国在2013年6月份发生了银行间阶段性流动性紧张的现象,引起了国内外的关注,暴露了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不足的问题。银监会对有关情况进行研究后,于2013年10月份,再次起草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在该《办法》中具体的流动性管理要求主要可总结为以下四点:1、健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2、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3、有效的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4、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
2.2、流动性风险监管
在流动性监管方面,巴塞尔协议Ⅲ主要规定了两个新的流动性动态监管指标:流动性覆盖率(LCR)和净稳定资金比例(NSFR)。其中流动性覆盖率主要用于衡量在设定的严重流动性压力情景下,商业银行通过变现其所保持的无变现障碍的优质流动性资产,以满足未来30日的流动性需求的能力。其计算公式为:
净稳定资金比例则主要用于衡量银行的长期流动性水平,其引入旨在引导商业银行减少资金运用与资金来源的期限错配,增加长期稳定资金来源,满足各类表内外业务对稳定资金的需求。其计算公式为:
我国结合巴塞尔协议Ⅲ的要求,根据国内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以及所习惯使用的流动性监管指标,规定了新的监管指标体系: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存贷比和流动性比例。相关的规定主要出自我国银监会最新颁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计划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但考虑到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的计量较为复杂,我国银行需要一段时间调整。因而规定了一定的过渡期,即这两个指标应当于2014年底、2015年底、2016年底、2017年底及2018年底前分别达到60%、70%、80%、90%、100%。因而虽然旧的流动性监管指标存在一定的缺陷,但仍为我国现行的主要监管指标,并能较为准确的反映出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水平。
3、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分析
我国根据新颁布的巴塞尔协议Ⅲ,制定了新的流动性管理和监管办法。本文以样本银行2012年和2013年的流动性比例、存贷款依存比例、核心负债以及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为样本数据,通过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对我国商业银行总体的流动性状况进行评价,并比较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在流动性方面的差异。在样本银行的选取方面,本文选择了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五家较有竞争力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五家规模较大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广州银行、北京银行、盛京银行、九江银行、南充市银行。但由于地方性商业银行的数据较为缺乏,不将其纳入到商业银行总体流动性分析中,以免影响到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1、我国商业银行总体流动性水平
通过分析全国商业银行流动性监管指标的平均值和增长率,本文认为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状况不容乐观,存在一定的风险,且该风险有增大的趋势。
首先,从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比率的增长率看,由于受到人民银行在2012年5月下调法定准备金率的影响和2012年末的世界末日谣言所引发的提现需求激增的影响,流动性比率在2012年中和年末,出现较大幅度的变动。而且,从流动性比率的整体状况看,与2012年相比2013年的整体的流动性比率是呈下降趋势的。其次,由全国商业银行的核心负债依存度的平均水平仅在2013年的第三季度达到规定的60%,可见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核心负债比率过低,负债比例不协调的问题。并且从变动幅度看,虽自2013年第一季度起,核心负债依存度的平均水平平稳上升,但与2012年相比,2013年的增长速度却有明显的下降。再次,我国商业银行在2012年和2013年的绝大多数时期,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均没有达到3%的要求,即商业银行存在超额准备金不足的问题。且由增长率可见,2013年全国商业银行的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总体水平呈下降趋势。超额准备金是银行流动性管理的主要对象,其数额在存款中的比例呈下降趋势,意味着我国商业银行在流动性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的问题通过分析,本文发现现行的流动性监管指标中,全国商业银行的平均水平有50%不符合规定,同时,绝大多数监管指标的变化趋势均显示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状况呈恶化趋势。但由于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其经营状况,资产负债状况等均存在较大差别,总体均值并不能完全准确的反映出各类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状况,因此应就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分别进行分析。
3.2、流动性比例比较分析
从均值上看,三种类型的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比例在2012年和2013年均远大于25%的规定,表明这三种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资产均较为充足。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平均流动性水平在40%左右,而地方性商业银行高达63%,这主要是由于其规模小,在金融市场上融资能力较差,为了规避流动性风险而不得不持有大量流动性资产。
从波动幅度和趋势看,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比例均有下降趋势,且前者的趋势更为明显,即仅从流动性比例看,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状况均有恶化趋势,且前者的趋势更为明显。
3.3、存款比例比较分析
从均值可得,三种类型的商业银行在2012年和2013年的存贷款比例均符合小于75%的规定,且在这两年期间,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均值均最高,即其所面临的由贷款数额过大所引发的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但从增长率看股份制商业银行存贷款比例是呈下降趋势的,这意味着其贷款数额日趋合理,相应的流动性状况不断得以改善。而国有商业银行的存贷款比例是呈上升趋势的,表明其贷款数额增速过快,流动性风险增大。
3.4、核心负债依存度比较分析
从均值看,自2012年第四季度起,国有商业银行的核心负债依存度均符合大于60%的规定;然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核心负债依存度均没有达到规定标准;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平均水平仅为40%。由此可得,在我国,规模越小的银行,其核心负债占比过小的问题越突出,负债结构不合理的情况越为严重,银行潜在的无法满足由负债产生的流动性需求的可能性越大。从增长率看,与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国有商业银行的核心负债依存度上升趋势更为明显,因而,可得,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国有商业银行负债结构更为合理,稳定性更好,且其优化趋势更强,相应潜在的流动性风险较低。
3.5、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比较分析
从均值看,国有商业银行的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在观察期内均符合大于3%的规定,而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地方性商业银行均远达不到3%的标准。但从增长率可看出,国有商业银行的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呈下降趋势,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却呈上升趋势,且变动幅度较大。由此可得,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相对不足,但该问题正在逐渐得以改善,而国有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的状况却呈现出恶化趋势。
通过对比分析可得,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的规模较大,经营时间较长,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较多等优势,除了流动性比率外,国有商业银行的其他三个指标在2012年第一季的平均水平均优于股份制商业银行。但从变动趋势看,除了核心负债依存度外,剩下的三个流动性指标均表明国有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状况均呈恶化趋势。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其目前平均的流动性管理整体水平低于国有商业银行,但其经营方式较为灵活,风险意识较为强烈,因而其流动性状况改善的趋势强于国有商业银行。而地方性商业银行除了流动性比率和存贷款比例符合国家流动性监管的标准,其余两个流动性指标远达不到要求,这表明地方性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
4、对策建议
4.1、增加动态监管指标
我国现行的流动性监管指标为:流行比率、核心负债依存度、流动性缺口、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存贷比例,在这五个指标中仅有流动性缺口为动态指标。虽静态指标具有计算简便,操作简单的优势,但同时其具有滞后性的不足,不能及时反映企业当下的流动性水平;且其计算过程多采用平均法,虽能提高数据的准确度,但同时会削弱相关指标的波动性。由于现行的指标体系主要为静态监管指标,因而其并不能及时的、真实的反映出我国银行流动性的状况。为此我国在2013年10月份起草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优化了流动性监管指,其包括了巴塞尔协议Ⅲ中新增的全球统一的监管指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并保留了两个静态指标:存贷比和流动性比例,但该指标体系的合理性受到较大的争议。首先,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主要是根据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的特点确定的动态指标,其在我国的适用性遭到部分研究人员的质疑。其次,存贷款比例是最基本、最简单直观、使用最普遍的流动性度量指标,但其去留问题在近年来备受争议。部分专家认为应借鉴美国在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取消存贷款比例的要求,给予银行更大的盈利空间。而部分专家、学者则认为,随着我国的货币市场、资本市场日益完善,银行通过发债等方式筹集资金在总负债中的比例也日益上升,但其程度远不及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不应盲目照搬别国的做法,而且存款仍是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的负债来源,因而应保留存贷款比例,以保证银行的流动性。虽然争议仍在持续,但新的监管指标体系提高了流动性指标的比例,能有效的提高流动性监管的及时性,有其先进之处。本文建议,在不断完善流动性指标时,应以尽可能真实的反映银行流动性状况为前提,同时必须结合我国国情,不应盲从国际做法,保留具有代表性的静态指标,引入具有合理性的动态指标,以切实增强监管力度。
4.2、加强流动性指标披露的监管
在银行的定期报告以及中国银行业运行报告中有关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状况的数据、文字描述都较为缺乏,或者根本没有,这表明我国的商业银行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关注程度并不高,同时,相应的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也不够。流动性风险是银行风险中最致命、最具破坏力的,虽然我国现在仍处于大政府小市场的经济状态,人民银行受命于国务院,为了保持市场稳定,当大型银行出现流动性风险时人民银行“出手”干预的可能性很大,但2013年年与金融市场相关几大重要事件如:六月份“钱荒”中人民银行的态度,2013年7月份颁布的“金十条”中关于加快金融领域市场化的计划,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有关提高市场地位的政策方针,均可看出这种可能性在不断减小。因而,商业银行若不尽快意识到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性,提高流动性管理水平,将难以抵御我国金融业的不断开放和金融市场化的不断推进所带来的风险。银行作为经济运行的枢纽,其在国民经济中拥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其流动性风险增大,相应的倒闭也会几率增大,这会给经济带来沉重的打击。因此,监管部门应要求商业银行将其流动性状况准确、充分、及时的披露。
4.3、对银行的流动性监管应实行差别化管理
我国目前对银行业的流动性监管仍采用统一的监管标准。但国内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在资产规模,业务范围,服务地区的金融发展程度,经营模式,盈利目标等均存在较大差异,因而其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的具体情况和程度也并不相同。因而本文认为我国可以借鉴英国的流动管理方法,实行银行间的差别化监管,即针对不同类别的商业银行的特点实行有针对性的监管,能更有效的控制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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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这一概念最早来源于德国的社会学家费迪南德.腾尼斯,提出后主要运用于社会学的研究,主要指“由那些具有相同的习俗以及具有类似的价值观念的人口所构成的,关系紧密的社会相关团体或者共同体”,由此看来社区的概念指的是某一区域中的具有相似的价值观念和世界观所组成的人群。
(一)国外对社区银行的定义及相关理论
根据不同的研究标准所定义的社区银行是不同的,其中最经常用到的区分方法就是按照资产的规模来划分。Scott E.Hein把资产规模的大小作为区别社区银行的唯一判断标准,认为社区银行指的是那些资产规模在10亿美元以下,经营范围相对集中,规模较小的小银行。
综合来看美国对于社区银行的定位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一、资产规模较小,即那些资产规模在10亿美元以下的区域商业银行;二、对服务对象的定位主要是针对区域范围内的家庭和中小企业;三、由服务过程中获得的私有的“软信息”以此来为不同的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二)国内对社区银行的定义及相关理论
我国对于社区银行的认识最早来源于巴曙松,巴曙松认为社区银行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特定的客户和中小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并且按照市场化原则独立运行的小型银行。
二、美国社区银行简述
美国社区银行发展较早,初步形成的时间为美国的殖民时期,由那些中小型的金融机构发展变化而来,以此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对资金的需求。在南北战争到1929年期间,由于中西部开发热潮的影响,社区银行得到了飞跃式的发展,不仅社区银行数目不断壮大,由原来的几千家发展到了三万家,截止2014年,美国社区银行与美国银行机构的占比已经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而且资产总额、存款总额也在不断扩大,拥有将近1.72万亿美元的资产总额,以及1.24万亿美元的存款,由此可看出社区银行在美国银行体系中表现出来了强大的竞争优势。
(一)美国社区银行的发展历史
美国社区银行总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
1.1937年到1929年的自由发展阶段。那一时期的银行进入壁垒较为宽松,获得银行执照的条件也较为简单,对于最低资本额的限制没有那么严格,履行法定义务以及充足的资本就足够获得银行的执照,这样宽松的环境使得银行的数量急剧上升。联邦政府于1963年颁布了《国民银行法》,其中规定2.5万美元为银行的最低资本限额,国民银行与州银行都不能跨州设立分行,并规定施行单一银行制,这为社区银行的提供了自由发展的空间。
2.1930年到1980年的严格管制阶段。在1929年到1933年爆发的经济危机中许多银行倒闭,美国国会颁布《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美国银行业开始施行严格的分业经营,由于社区银行自身资金有限,并没有对它产生较大影响,反而推动其发展。市场利率的变化超过了Q条例的上限,市场上出现“脱媒”,货币市场互助基金的出现吸走了社区银行的存款,随后由于技术的进步,ATM等的出现对社区银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3.1980年至今的放松管制阶段。由于受Q条例的影响,美国的商业银行出现了经营困境,其中也包括社区银行。对Q条例《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的废除和后来的允许商业银行开立货币市场存款账户,以及颁布《高恩.圣洁曼法》使得社区银行的经营状况得到改善。
(二)美国社区银行的发展环境
第一,在美国联邦政府以及州政府都可以颁布银行执照,相应的管理机制也不同,但由于州政府相对于联邦政府而言管理更加宽松,银行业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因此州立银行相对较多,多是资产规模较小的社区银行。
第二,作为最早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美国同时还成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并且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协会也成立了针对社区银行的存款保险公司,以此来保障居民的存款安全。
第三,在美国社会信用体系非常的发达,违背了这样的信用体系你将寸步难行。这样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以及严格的处罚机制保障了社区银行的经营与运行。
第四,美国强大的法律体系也是社区银行快速发展的不可或缺的一个因素,这样健全的法律体系不仅仅是对社区银行的有效监管,同时也规范着社区银行客户的行为。
(三)美国社区银行的经营特点
与其他商业银行不同的,社区银行尤其独特的经营模式。
1.独特的市场定位。社区银行经营的核心特点是社区银行的客户群主要是中小型企业及周边家庭,对于经营模式的认知越清晰越能更好的把握市场。与大型银行不同的是,社区银行将市场定位在了中小企业,以此来与自己的资产规模相适应,更有利于在市场中竞争。
2.关系型信贷。贷款的方式分为交易型信贷和关系型信贷。交易型信贷主要针对那些大型企业,大型企业的内部控制和财务制度较为完善。而关系型贷款主要针对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相对来说财务制度不那么健全,抵押品也不充足。社区银行在对自己范围内的中小企业充分的了解的基础上,可以获得更多的“软信息”,可以有效地控制风险,在关系型贷款方面,社区银行比其他银行更有优势。也可以获得更高的净利差。
3.灵活的经营方式。社区银行的资产规模在10亿美元以下,资产规模较小,组织结构单一,经营方式灵活,信息的传递较为迅速,更为高效快捷,这对于决策更加有利,可以较大型银行更为迅速有效的为客户服务,大大缩短了信贷过程的时间,这对于那些需要短期融资的中小企业是很有吸引力的。
三、对我国社区银行的启示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还存在一定的困难,这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并且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完善,居民对于有针对性的带个人特色的银行服务的需求不断扩大。我国社区银行的发展有其必然性,美国社区银行的经营模式对我国的社区银行发展具有一定的启示。
1.结合本国金融现状发展社区银行。我国社区银行的发展不能生搬硬套美国的发展模式,需要结合本国的特色因地制宜的发展。美国及日本的社区银行发展一开始具有相似的时代背景和国家政策,随着金融自由化,两国的社区银行的发展开始各有特色。我国发展社区银行需要结合本国的国情及政策导向、法律法规,使得社区银行的发展按照市场化机制和相应的金融现状运行。结合现行社会热点问题,例如智慧社区,以此推动社区银行的发展。
2.找准市场定位。目前我国的社区银行发展还不够成熟,资产规模较小,组织结构较为单一,如果盲目采用跟随型的市场定位,跟随大型银行的市场定位来发展,对社区银行是不利的,必将陷入财务困境。社区银行应该坚持与大型银行的市场定位,与大型银行形成互补的关系,构建自己的经营特色,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分得一杯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