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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与证券投资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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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与证券投资

第1篇:金融与证券投资范文

一、行为金融理论与投资决策模型

大量的事实证明,投资者的行为方式及其深层次的心理特征对投资活动的结果具有直接的、重要的影响,在研究复杂的金融市场时,我们必须考虑人类自身行为所具有的复杂多变性特点。在借鉴行为科学、心理学以及社会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以投资活动当事人的心理因素为基础的行为金融理论体系。对应于现资理论的假设,行为金融理论给出自己的理论假设:(1)人是有限理性的;(2)非完全市场的存在;(3)投资者的投资具有群体行为特征。行为金融理论基础主要有:(1)期望理论(ProspectTheory1979);(2)行为资产定价模型(BAPM);(3)行为金融资产组合理论(BehavioralPortfolioTheory1999)。在此基础之上构造的行为金融投资决策模型有:(1)BSV模型与DHS模型;(2)统一理论模型(UnifiedTheoryModel);(3)羊群效应模型。

二、行为金融对投资者行为的实证研究结论

1.过度自信。人的心理中往往有过分高估自己能力和知识的倾向,表现为投资决策中过分相信自身的判断和决策,而忽视了客观情况变化造成决策失误的可能性。由上交所组织完成的《中国证券投资者行为研究》指出,我国股市6500万投资者中无业者占较大比例,有理由相信这些无业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人,由于无事可做,也不考虑自己的能力,就想到股市赚钱,由此可见我国投资者过度自信之严重程度。

2.抛锚性错误。人们在对某件商品的价值进行判断时,通常需要一定的信息锚作为判断的参照标准。同样,投资者对于证券价格的变动预测也需要一定信息作为参照的锚。抛锚性往往导致投资者对新的、正面的信息反应不足。我国投资者往往是利用类似行业、板块、股本大小、经营业绩等的股票价格来衡量其投资股票的价格的。但是锚并不能长时间一直保持准确性和有效性,即锚会使投资者判断出错。

3.羊群行为。股市中的“羊群行为”是指投资者由于受其他投资者投资策略的影响而采取相同的投资策略。其关键是其他投资者的行为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并对他的决策结果造成影响。我国股市中存在的大量“跟风”、“跟庄”、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类同等都是典型的“羊群行为”。孙培源(2002)通过构造股票收益率的横截面绝对偏离和市场收益率的非线性检验,实证了中国股市羊群效应的存在。

4.噪声交易。非理性投资者把与价值无关的信息认为是与价值有关,或者某些投资者人为地制造虚假信息,而其他投资者无法识别其真伪,这两种信息被认为是噪声,相应产生的交易称为噪声交易。我国股市近400%的年换手率中至少300%可以归因于噪声交易。施东晖(2001)实证研究表明,由于技术分析方法在上海股票市场被广泛使用,当某此技术信号显示“上升”或“下跌”趋势时,将引发大量的买卖行为,从而强化现有的股价趋势。

5.过度反应与反应不足。过度反应是由DeBondt和Thaler(1985)最早发现的,他们发现投资者对于近期的好消息不是做出正确的贝叶斯反应,而是过度反应致使股票价格超过其内在价值。我国王永宏(2001)运用DT的方法研究了中国股票市场的过度反应现象证实了中国股市存在着明显的过度反应现象。反应不足是指投资者对自身的判断过度自信,或是一味依赖过去的历史经验作为判断的参照标准(犯抛锚性错误),对市场中出现的新趋势和新变化反应迟钝,丧失了获利的良好时机。我国股市中存在的“轮涨效应”就是一种“反应不足”。

6.处置效应。“处置效应”是指投资者长时期持有套牢的股票而过早抛出赢利的股票的现象。这意味着当投资者处于盈利状态时是风险回避者,而处于亏损状态时是风险偏好者。赵学军(2001)等人的研究结论是:与国外相比,我国投资者更加倾向于卖出盈利股票,继续持有亏损股票。我国股市的处置效应在年末相对增强,个人投资者的处置效应强于机构投资者。

7.动量效应。在一定持有期内,平均而言,如果某只股票或某些股票组合在前一段时期内涨幅较好,那么,下一段时期内,该股票或股票组合仍将有良好表现。通过对我国股市历年大盘及个股的统计分析,我们认为无论是在大盘还是在个股上,我国股市都存在动量效应。大盘的动量效应以日为时间单位比较明显,而一些典型个股无论是以日、周还是以月为时间单位都非常显著。

8.过度恐惧与政策依赖性心理。当股市虚假消息满天飞、股市暴跌时,投资者不计成本的大量抛出股票,表现出十足的恐惧。在股市暴跌时,我国投资者往往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政府的救市政策上,这种对政策的依赖超过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

9.遗憾。遗憾理论认为投资者为了回避曾经做出的错误决策的遗憾和报告损失带来的尴尬,可能避免卖掉价格已下跌的股票。还有,即使决策结果相同,如果某种决策方式能减少投资者的后悔心理,对投资者而言,这种决策方式就优于其它决策方式。因此,投资者有从众心理,倾向于购买本周热门或受大家追涨的股票,因为当考虑到大量投资者也在同一投资上遭受损失时,投资者可能降低其情绪反应或感觉。

10.暴富心理与赌博心理。中小投资者短线频繁操作,其目的是为了快速致富。面值1元的股票炒到100多元还有人敢去追涨;公司亏损了几亿元,已经资不抵债还有人敢去接盘;ST现象是指那些被冠以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其股价在特别处理消息公布后不跌反升的现象。明知上市公司巨额弄虚作假还有人敢去炒底,这些都充分暴露了我国投资者实足的赌性。

11.轮涨轮跃效应(补涨补跌效应)。在一次行情中,如果某些股票没有上涨(下跌),那么它们就具有补涨(补跌)的潜力。没涨的要无条件补涨,没跌要五条件补跌。长期以来我国股市个股轮番炒作就是一例。

12.小盘股、新股效应。我国股市对小盘股、新股独有情忠,逢小必炒、逢新必炒已是我国股市的惯例。我们统计分析发现在过去的十年中,我国小盘股、新股的收益率显著高于大盘股和老股。但自2001年6月中国股市长期下跌及证券投资基金大量发行以来,这一状况有所改变。

三、行为金融理论指导下的证券投资策略

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意义在于确立了市场参与者的心理因素在投资决策行为以及市场定价中的作用和地位,否定了传统金融理论关于理性投资者的简单假设,更加符合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行为金融学的实践指导意义在于投资者可以采取针对非理性市场行为的投资策略来实现投资赢利目标。在美国证券市场上,目前有数家资产管理公司在实践着行为金融学的理论,其中有的基于行为金融的共同基金取得了复合年收益率25%的良好投资业绩。考察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行为特点,我们总结出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策略:

1.针对过度反应的反向投资策略。反向投资策略就是买进过去表现差的股票而卖出过去表现好的股票来进行套利的投资方法。行为金融理论认为,由于投资者在实际投资决策中,往往过分注重上市公司的近期表现,从而导致对公司近期业绩情况做出持续过度反应,形成对绩差公司股价的过分低估,最终为反向投资策略提供了套利的机会。

2.动量交易策略。即预先对股票收益和交易量设定过滤准则,当股票收益或股票收益和交易量同时满足过滤准则就买入或卖出股票的投资策略。行为金融意义上的动量交易策略的提出,源于对股市中股票价格中间收益延续性的研究。

3.成本平均策略。指投资者在将现金投资为股票时,通常总是按照预定的计划根据不同的价格分批地进行,以备不测时摊低成本,从而规避一次性投入可能带来的较大风险的策略。

4.时间分散化策略。指根据投资股票的风险将随着投资期限的延长而降低的信念,建议投资者在年轻时将其资产组合中的较大比重投资于股票,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将此比例逐步减少的投资策略。

5.小公司效应策略。小公司效应是指小盘股比大盘股的收益率高。Banz(1981)发现股票市值随着公司规模的增大而减少的趋势。Siegl(1998)研究发现,平均而言小盘股比大盘股的年收益率高出4.7%,而且小公司效应大部分集中在1月份。根据小公司效应而采用的投资策略称为小公司效应策略。

6.组合投资策略。行为金融学认为,证券市场并不是有效的(一般指半强式有效,semlstrongefficient)。这就意味着传统的证券组合投资理论中,“在有效市场中,投资者不可能获得与其所承担风险不对称的额外收益”的提法在实践中是不成立的。也就是说,通过选择合适的组合投资策略,投资者将可能获得额外收益。

7.针对羊群行为的相反策略。由于市场中广泛存在的羊群行为,证券价格的过度反应将是不可避免的,以致出现“涨过了头”或者“跌过了头”。投资者可以利用可以预期的股市价格反转,采取相反投资策略(contrarianstrategy)来进行套利交易。中国的股票市场素有“政策市”之称。考察中国证券市场的历史走势,我们会发现在重要的顶部或底部区域,在消息面上总是伴随着一些重要的股市政策的出台。不同的投资者对政策的反应是不一的。针对个人投资者的行为反应模式,投资基金可以制定相应的行为投资策略——相反投资策略,进行积极的波段操作。

8.购买并持有策略。个人和机构投资于股票应执行几种能帮助控制认识错误和心理障碍的安全措施。控制这些心理障碍的关键方法是所有类型的投资者都要实施一种严格的交易策略——“购买并持有”策略。投资者在为组合购进一只股票时,应详细地记录购买理由,而且要制订一定的标准以利于进行投资决策。长期采取“购买并持有”策略,通常业绩将超过高周转率的短期交易策略。

9.利用行为偏差。心理学和决策科学提出,在某种情形下,投资者并不是尽力使财富最大化,并且在某些情形下投资者还会在智力方面犯系统性判断错误,这些行为偏差将导致证券定价的错误,合理利用这些偏差将给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行为型投资人则尽力寻找由于行为因素而被市场错误定价的证券从而获取超额利润。可见,对人类行为偏差的正确把握是获取市场超额利润的来源之一。

10.ST投资策略。上市公司被宣布为特别处理,意味着公司陷入严重困境。但同时,ST公司也成为潜在的并购目标。考虑到壳资源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稀缺性,ST公司的价值无疑是巨大的。作为一种投资策略,ST公司是可以被纳入证券投资组合之中的。

总之,行为金融理论寻求并确定投资者可能对新信息产生反应过度或反应迟钝而导致证券定价错误的市场情形。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的目标就是在大多数投资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前,投资那些定价错误的股票,并在股票价格正确定位之后抛出获利。

四、应用行为金融理论指导证券投资要注意的问题

行为金融学的科学性在于它始于公理并寻求建立在公理上的理论能解释金融市场的行为。它试图理解和预测心理决策过程的系统的金融市场意义。如上所说,中国股票市场中存在着普遍的运用传统金融理论无法解释的金融现象,而用行为金融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之,并由此导致了许多有价值的行为投资策略,但在具体运用这些投资策略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1.行为金融理论本身也是处于不断发展之中。行为金融理论的投资策略是:在大多数投资者尚未意识到错误时投资于某些证券,随后当大多数投资者意识到错误并投资于这些证券时卖出这些证券。一旦证券市场的绝对多数投资者认识到这一问题并采取相同的策略,那么结果又会怎样?我们相信随着行为科学的深入研究、证券市场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会进一步发现更多的行为金融问题,并且一些已有的行为金融现象可能会淡化甚至消失。因此在应用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时,要防止教条化。

2.要切忌对国外现有行为投资策略的简单模仿。现有的行为金融理论主要是在发达的金融市场产生的。我国证券市场同成熟的证券市场比较,还是一个新兴的证券市场——历史短、不规范。中国金融市场与发达的金融市场的共性与特殊性决定了我们在运用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时,不是对国外现有行为投资策略的简单模仿,而应当掌握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方法,对中国证券市场的行为特点进行深入研究,探索适应我国证券市场运行特点的我们自己的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

3.行为投资策略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监管的深入及投资者结构的改善,我国金融市场行为金融现象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例如小公司效应现象就不如过去明显、庄股由于监管的加强从而动量效应也明显减弱。我们预言随着管理层对股市认识的转变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我国的ST现象迟早会消失。

4.不同投资者需要有不同的投资策略。将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成果运用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实践中,可以合理引导投资者的行为。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要通过教育来使其趋于理性化,提高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能力和市场的运作效率。对于机构投资者,要提高其投资管理水平。投资者决策中的心理偏差是与生俱来,而这些认知偏差可以通过学习、训练等手段得到有效缓解,因此,不同投资者应该采用不同的投资策略,只有呼吁所有各层次的投资者共同参与探讨我国行为金融问题,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才能在我国有用武之地。

[参考文献]

[1]阳建伟。蒋馥。行为金融:理论、模型与实践[J].上海经济研究,2001,(4)。

[2]杨胜刚。金融噪声交易理论对传统金融理论的挑战[J].经济学动态,2001,(5)。

[3]孙培源。基于CAPM的中国股市羊群行为研究[J].经济研究,2002,(2)。

[4]王永宏。中国股市“惯性策略”和“反转策略”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2001,(6)。

[5]施东晖。中国股市微观行为:理论与实证[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2.

第2篇:金融与证券投资范文

2010年3月31日我国酝酿已久的融资融券交易试点正式启动。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借入证券卖出的交易活动,称作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交易是证券信用交易,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不仅是委托与受托关系,同时增加了证券借贷关系。与证券现货交易相比,证券信用交易的投资者,在资金不足时,可以只支付一定比例的现金或者证券作为保证金,其金额不足部分通过向证券公司借入来完成交易。根据投资者借贷对象的不同,证券信用交易主要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融资交易是指投资者以存入抵押保证金的形式从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券,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融券交易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标的证券归还或以原有标的证券直接归还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

融资融券交易不仅具有证券现货交易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和系统风险之外,还存在其特有的亏损放大的风险和违约风险。保证金制度设计是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目前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都十分重视保证金制度设计,以保证金比例的高低作为对融资融券业务风险调控的砝码。保证金制度设计主要包括初始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根据当地资本市场发展的现状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的能力强弱,相关国家和地区对保证金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制定的T规则,规定每一账户最大放款额度为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有价证券总市值的50%,对于维持保证金的比例,并未作具体规定,由各交易所自行制定;日本在1975-1988年对初始保证比例调整达47次,1990年将其固定为30%,维持保证金比例最低是20%;中国台湾地区对初始保证金比例的规定是逐级调整的,融资保证金比例随股价指数的上升而上升,融券保证金比例随股价指数的上扬而下降,最低维持保证金比例要求为120%。

相比证券现货交易模式而言,我国当前推出的融资融券交易试点是一种新型的证券交易模式,其交易复杂程度高,保证金交易规则繁琐,保证金余额计算难度较大,保证金比例的高低决定融资融券交易能否继续,与投资者的收益与风险关系密切。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者需要对保证金问题特别关注,以规避非系统风险的发生。

二、保证金制度

目前我国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试点,保证金制度设计贯穿在其全过程中。保证金制度设计主要包括初始保证金要求、维持担保比例、强制平仓和保证金的提取等内容。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从保证金的存入到保证金的提取流程如图1所示:

(一)制度介绍具体包括:

(1)初始保证金。为了控制信用交易风险,投资者开始从事融资、融券交易之前,必须事先向证券公司存入一定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以证券充抵。投资者以现金作为保证金时,可以全额计入保证金金额;以证券充抵保证金时,必须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交易所规定的折算率进行折算。具体的折算比例为: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投资者提交的保证金以及投资者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全部价款,整体作为投资者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

保证金比例是投资者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具体可分为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融资融券试点交易实施细则》规定,投资者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 ×100%

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

(2)保证金可用余额。投资者的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以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用保证金以及相关利息、费用后的余额。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过程中,保证金可用余额是不断变化的,随融资融券交易金额和标的证券价格的波动而变化。当投资者信用账户的保证金可用余额为负值时,投资者不再有融资融券交易的授信额度可用。投资者保证金可用余额由五部分构成:作为保证金的现金。投资者信用资金账户内的现金由作为保证金的现金和融券卖出所得现金两部分组成,其中融券卖出所得现金只能用于买券还券,不能作为保证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内的证券由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和融资买入的证券两部分组成,其中,充抵保证金的证券部分经计算后直接计入保证金余额;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需要经过折算后可计入保证金总额,如融资融券交易形成浮亏的,浮亏金额需全额从保证金可用余额中扣减;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利息及费用已占用的保证金。具体计算公式为:

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

(3)维持担保比例。维持担保比例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30%时,投资者可以继续持有其融资交易的标的证券和融券交易的现金。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后,其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会随着标的证券价格的波动而波动。一是维持担保比例上升。一方面,当投资者融资买券后,标的证券的价格上涨,投资者融资买券的总市值上升,投资者产生浮动盈利,其维持担保比例随之上升;另一方面,当投资者融券卖出后,标的证券的价格下跌,投资者可以较低的价格买券还券,融券的卖价大于买价,投资者产生浮动盈利,其维持担保比例随之上升。二是维持担保比例下降。一方面,当投资者融资买券后,标的证券的价格下降,融资买券总市值下跌,投资者产生浮亏,维持担保比例下降;另一方面,当投资者融券卖出后,标的证券的价格上升,投资者若买券还券,其买券的价格上升,买价大于卖价,投资者产生浮亏,维持担保比例下降。

(4)追加保证金。沪深交易所《融资融券试点交易实施细则》规定: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当投资者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证券公司将通知投资者在不超过2个交易日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投资者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

(5)强制平仓。当投资者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及时、足额追加保证金时,证券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对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资产予以平仓,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平仓停止条件。强制平仓发生后,投资者的账面亏损变为实际亏损。具体表现为: 一是买券平仓。对融券卖出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可以使用其信用账户内融券卖出金额购买标的证券偿还其融券数量。当投资者融券卖出金额不足以买入等量融券证券的,证券公司可卖出投资者担保物后买入融券证券或者直接用投资者信用资金账户内的现金买入融券证券偿还债务。 二是卖券平仓。对融资买券的投资者, 证券公司可部分或全部卖出其信用证券账户内的证券,偿还投资者融资债务,以使投资者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满足150%的要求。

(6)保证金的提取。根据沪深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规则》规定,投资者只有在维持担保比例高于300%时,才可以从信用资金账户中提取现金或证券。投资者提取保证金后,其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的比例。

(二)案例分析 甲投资者向乙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交易,其信用账户内已存入现金50万元,国债市值100万元,A公司股票10万股,每股市价20元。证券公司规定国债的折算率为90%,股票的折算率为70%。甲投资者预测B股票的价格将上涨,C股票的价格将下降,融资买入B股票20万股,每股10元,融券C股票10万股,每股35元。60天后,国债市值100万元,A股票每股价格降至15元,B股票每股价格降至5元,C股票每股价格升至38元,已发生的利息及费用共计10万元。甲投资者没有及时追加保证金。

解析:(1)甲投资者的初始保证金的余额为280(50+100×90%+10×20×70%)万元。按照50%的保证金比例计算,甲投资者可以向乙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的最高市值为560(280/50%)万元。甲投资者实际融资融券共计550(20×10+10×35)万元。

(2)60天后,甲投资者的保证金余额计算如表1所示:

此时甲投资者的保证金可用余额为-170万元

(3)假定证券公司采用买券方式平仓,假设买入C股票的数量为Y,则Y的最低数值需要满足下式要求:[50+(350-38Y)+100+

150+100]/[200+(10-Y)×38+10]≥150%。Y最低为7.1053万股,投资者剩余的融券C股票数量为2.8947万股。甲投资者强制平仓的实际发生亏损为21.3159[(35-38)×7.1053]万元。

(4)假定证券公司采用卖券方式平仓,假设卖出B股票的数量为Y,则Y的最低数值需要满足下式要求:[400+100+150+(100-5Y)]/[200-5Y+10×38+10]≥150%。Y最低为54万股,大于投资者融资买券的数量20万股,证券公司需要将投资者融资买入的B股票20万股全部卖出,仍不能满足维持保证金150%的比例。此时证券公司还需要将甲投资者的部分融券C股票买入平仓。假定买入平仓的C股票为数量Z,则Z的最低数值需要满足下式要求:[50+(350-38Z)+100+150]/[(200-100)+(10-Z)×38+10] ≥150%。Z最低为4.4737万股,投资者剩余的融券C股票的数量为5.5263万股。甲投资者强制平仓损失为融资交易损失100(100-200)万元,融券交易损失13.4211[(35-38)×44737] 万元。

此时,甲投资者的维持保证金比例为150%,满足停止平仓条件。甲投资者可以继续持有融券卖出C股票的数量5.5263万股。

三、与保证金相关的风险分析

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除了需要应对证券现货交易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系统风险、融资融券所特有的亏损放大风险之外,还要应对与保证金制度相关的风险。

(一)保证金提取风险 一方面,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要承受担保品证券价格波动风险。在担保品证券价格急剧下跌的时,投资者只有在融资卖出证券、买券归还证券或直接归还证券平仓后,或追加其他担保品,维持保证金比例达到300%时,才可以提出担保品证券止损。否则,投资者无权处置担保品证券,只能承受担保品价格急剧下跌的风险。另一方面,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获利后,其盈利的提取受到严格的比例限制。只有在投资者账户内维持担保比例高于300%的部分才可以提取。投资者若急需资金时,只能全部平仓后才可以足额提取其保证金。

(二)保证金比例变动风险 一方面,我国目前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只是试点,保证金比例的相关规定也只是试点。因此,当交易所调整相关指标时,投资者面临保证金比例变化的风险。另一方面,充当保证金的证券担保品,在计算其充当的保证金数值时,折算比率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任何一种折算比率的调整都影响到保证金可用余额的数值。

(三)强制平仓风险首先,当投资者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在证券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投资者若没有及时、足额追加担保物,就要承受证券公司强制平仓风险。其次,投资者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担保物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措施,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资产都可能被证券公司执行强制平仓、提前了结融资融券债务。强制平仓可能导致投资者保证金部分或全部损失,而无法在以后标的证券价格回调中收回投资。

(四)投资者自身风险融资融券是一项全新的证券信用交易,其交易复杂程度较高,保证金可用余额及维持担保比例计算繁琐,既不同于证券现货交易,也不同于普通的银行信贷和抵押担保贷款等信用业务,对投资者的知识水平和判断能力要求较高。如果投资者对交易规则不熟悉,不能正确的理解《融资融券合同》条款,可能会因认知不清而造成判断失误或操作不当,其损失比在证券现货交易方式下更为严重,其存入的保证金可能会全部化为乌有。

四、相关建议

为应对与保证金制度相关的风险,投资者需要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风险意识 投资者从事证券现货交易时,应强化风险意识,不仅需要关注标的证券价格波动风险、融资融券交易特有的风险,而且需要及时关注与保证金相关的各项风险。

(二)进行必要的知识积累 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之前,需要认真学习和理解融资融券交易的规则,仔细研究融资融券交易的保证金制度安排、维持担保比例要求、保证金可用余额的计算、保证金不足时的处理及强制平仓的风险等内容,熟悉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融资融券合同》条款,避免不当操作而带来的风险。

(三)及时关注通知内容投资者应及时关注证券公司的通知内容,及时关注自身信用账户内保证金可用余额变化、维持保证金比例变化,并在规定期限内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因信息遗漏未能及时注意到保证金不足而产生的风险。

参考文献:

[1]陈红:《我国证券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控制及完善策略》,《投资研究》2008年第10期。

[2]简军:《融资融券》,中国发展出版社2008年版。

第3篇:金融与证券投资范文

一、对证券投资绩效进行评估的重要意义

(一)有助于我们认识到证券投资的特殊性

对于普通证券投资者来说,关于证券投资绩效评估可能更加关注的是资产值的增长率,更加关注的是证券投资短期的市场价格表现,而很少关注证券投资的长期趋势,这是非常不利于证券投资长远发展的;另外,证券投资收益是与其风险水平成正比的,风险越高越有可能超额收益,这也是证券投资的特殊性所在。

(二)有助于我们理性认识与评价证券投资

评估证券投资的绩效,对于建立、健全证券投资评价体系,进而理性认识与科学评价证券投资,以及保证证券投资在我国金融投资与资本市场中的健康发展等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如果没有一套科学、合理的证券投资绩效评价体系,我们就很难科学认识、评价与选择证券投资机构开展证券投资。

(三)有助于保障证券投资者的根本利益

当前,我国证券投资市场相关监管机制还不是很健全,加之证券投资机构的收益除了业绩回报外,还有一部分是管理费用,简言之就是说证券投资机构的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不完全一致,证券投资机构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投资者利益;对证券投资绩效进行有效评估,有助于保障投资者的根本利益。

二、我国证券投资绩效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相对客观、公正的第三方评估主体

可靠、有效的证券投资评估,应该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个条件是评估人员要有专业的知识,从事证券投资绩效评估的工作人员应该熟练掌握该行业最前沿的技术工具、方法;而第二个条件就是,要有独立存在的第三方评估主体,只有保证证券投资绩效评估主体的第三方存在,才能保证评估主体对证券投资绩效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在两个基本条件中,后者恰恰是我国证券投资绩效评估中所缺少的。

(二)缺乏相对有效的证券投资绩效评估标准

当前,国际上关于证券投资绩效基准指数的编制、公布已经很是成熟和完善,如标准普尔指数、道琼斯指数等等;这些基准指数经受住了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得到了国我广大证券投资者的认同;而我国所采用的证券投资基准指数还不够科学,由于没有充分考虑我国证券投资市场的实际运作情况,很多做法导致绩效评估结论的偏差,导致对证券投资绩效不能做出有效、科学的评估;简言之,就是缺乏相对有效的证券投资绩效评估标准。

(三)缺乏科学的评估方法,数据收集欠完备

数据收集是证券投资绩效评估的重要和基础一步,数据收集同时也是当前我国证券投资绩效评估的薄弱环节之一,这也导致当前我国经证券投资绩效评估无法做到科学、全面、有效;笔者认为,一方面固然有证券投资绩效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的原因,但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科学证券投资绩效评估方法的缺乏,评估方法上的不够科学,导致数据收集上的不完备,进而无法保证证券投资绩效评估工作的科学、全面、有效。

三、我国证券投资绩效评估问题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证券投资绩效评估机构

证券投资机构业绩的评价离不开专业的、公平、公正的评估机构,该机构应该是独立于证券投资机构和投资者之餐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国际上证券投资业的快速发展,与第三方证券投资绩效评估机构的存在和大力发展是分不开的,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发展经验,证券投资机构、投资者和第三方评估机构一同构成证券投资市场发展的三个重要主体,三个重要主体的存在催生证券投资市场基本的信用体系;证券投资机构和第三方评估主体同时接受投资者委托,在投资者委托、监管下各自开展工作,并直接对投资者负责。

(二)科学制定能反映证券投资绩效的评估标准

一般来说,指数基金需要与所跟踪的指数进行比较,行业基金需要与能够代表该行业整体状况的行业指数进行比较,这样才能准确反映基金的发展状况;证券投资整全上亦是如此。然而,我国深沪两市都使用各自的综合指数、分成指数和分类指数,每个交易所要求编制的证券投资绩效标准也是各不相同,这就导致对证券投资绩效的评估、评价缺乏一个统一的、可参考的标准,在对证券投资绩效进行具体的评估时在指标与标准选择上就很容易发生混乱,有必要先从评估标准制定上规范证券投资绩效评估工作。

第4篇:金融与证券投资范文

进行市场投资不但给资金持有者提供一个增加收入的渠道,同时给资金需求者提供筹集资金的渠道,解决其资金不足的问题。伴随着金融市场进一入开放,市场金融证券投资活动逐渐发展起来,助推了金融产品收益空间不断扩大。因为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市场环境较为复杂,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投资交易活动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如果不能有效预测证券投资风险,那么将带给资金持有者重大的损失。本文主要介绍了在新的背景下证券投资风险的突出特征,科学评估了其存在的隐藏的市场风险,从而探索出具有现实指导性的风险控制管理策略。

证券投资特点风险性管理措施

一、证券投资的主要风险形式

证券投资是金融产业的核心构成之一,成为推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不但给投资者创造了更大的收益空间,也拓展了集资者更宽的筹资渠道。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环境还在改革关键时期,各种矛盾日益激化,使证券投资活动风险系数增加,所有的证券投资都伴随着一定程度的风险。证券投资项目执行时期,它的风险一般体现为系统、非系统两类风险,其都在一定程度上关乎着全行业领域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系统性风险

系统性风险是指因为整体性大环境选择的投资收益的不可预测性。系统风险全方面影响着与证券投资相关的所有主体,所以利用多样化投资方式是无法面对这类风险,因此也叫做不可分散风险。举个例子来讲,国家经济政策进行调整对金融产业进行有效控制,这种影响波及到金融产业的各个主体,对整个金融体系也产生冲击作用,风险呈现出系统、全面的突出特征。

(二)非系统风险

非系统风险指不是因为整体性事件导致的投资收益的不可预测性。事实上,每个公司的经济发展实际有着很大差异性,这都是企业本身的原因,出现投资风险,只会对这家公司a生影响。证券投资主体限定在一家公司,这只是企业本身的活动,站在主体角度来阐述风险性,其通常是因为某个环节导致的,这个风险波及范围仅限于该投资主体,具有非系统性。

二、证券投资前期市场风险特点评估

证券投资风险特征主要有:

(1)客观性。因为证券市场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体现出客观性特征,其不以人的主观意识而改变。具体而言,证券投资受到客观环境影响十分大,特别是市场环境变化而导致的价格波动,投资者买入价格远远高于卖出价格,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

(2)未知性。风险是不可预测的,所有企业都一样,不能预测到风险何时产生。证券投资由主观决策者决定,投资收益预期无法预测,对风险更无从判断,以上风险最根本的原因是决策者无法预料和外界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

(3)破坏性。证券投资固有的风险,造成损失是必然的。通常小范围波及某个企业,大范围将触动整个金融体系。虽然证券金融风险能够控制在一定范围,但破坏性是不可避免的。这也成为投资者最为关心的一点。

三、从投资准则优化风险控制体系

金融体系进入改革的深化阶段,证券投资风险问题也为社会的焦点问题,投资者们在风险评估上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为有效控制因投资决策者决策失误产生的不好结果,投资时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将风险损失降到最低:

(一)统筹原则

根据统筹兼顾原则可以保证产业效益的最高,让证券投资者获取更多的收益。社会主义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证券投资风险的存在。针对这一点,证券投资者要实行统筹兼顾的原则,确保对市场进行整体性研究,充分了解如何预测风险及对风险的应急处置。如果出现风险。对收益和损失进行同时调整,确保可以实现合理的收益目标。

(二)分散原则

证券是多种多样的,构建合理的证券组合。进行证券投资方式与种类的对比,选择合适的投资类型与组合。市场经济呈现出多元化的突出特征,经济投资多元化成为一种必然选择,这样可以确保资金收益更加平稳。针对证券投资来说,资金持有者进行分散性投资,避免因一个方向投资提高风险发生的概率,进行分散风险,确保实现多渠道收益。

(三)投资程序

投资程序是固定的,方案的制定、证券商的明确、办理等。要严格按照这个程序进行投资,首先进行详细的设计与规划,根据规定的流程进行证券交易方案的制定,可以有效保证收益的稳定性。证券投资初期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对于市场环境进行全面分析,对风险做出证券的评估,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四、科学应用证券投资方式防范风险

现阶段,金融行业调控体系逐渐健全与完善,在坚持市场经济前提下,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营运方案。证券投资呈现高风险特征,如果风险认识不足,将会产生巨大损失。合理使用证券投资方式可以将风险程度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是应对证券风险的有效途径。

(一)证券套利

通过证券现货与期货价格的差额来交易,获得的差额收益的行为。通常来讲,现货与期货价格差异达到某个阶段时,投资者应该按照收益的多少进行交易,否则会产生证券囤积时间长错过收益最好的阶段,其也成为降低风险的重要途径。证券套利方式最大影响因素是周期,同时注意价格的变化,在最佳阶段进行买卖。

(二)证券包销

针对新发行的证券,根据特定价格进行全部购买,也就是证券在正式发行之前以价销售给发行者,然后通过银行进行市场销售;发行者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包销费。这种模式可以减少成本,提高在市场上的占有份额,通过分销,最大限度降低投资者风险程度,同时减少经济损失。

(三)发行

银行借助于它机构网点与人员的有力资源,发生证券的银行可以进行代售,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的活动。这种投资的风险不高,即使市场出现较大波动,那也有金融体系来抵御,投资者的收益通常处于保护的状态下,损失可能性较小。

五、结束语

证券投资为金融业盈利的重要途径,也是总业务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近年来市场投资的最佳选择。

针对投资者而言,证券交易要实现将风险控制到最低,收益保证最大的原则。因此,正确分析投资风险是必要工作,投资者要根据本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投资方案,同时严格按照投资流程进行。

参考文献:

[1]戚逸康,徐晓宁,张蕊.我国股市震荡与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研究[J].华北金融,2015(10).

第5篇:金融与证券投资范文

    一、《证券投资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证券投资学》课程的特殊性在于内容的综合性和现实性。一般来说,《证券投资学》的授课对象是大学三年级的学生,他们是在完成高等数学、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务管理,以及财政、会计等课程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各种学科知识,进行《证券投资学》的学习,进而培养证券投资价值的分析、判断和决策能力。这样一个课程设计顺序是符合逻辑要求的。而对非金融专业来说,由于证券投资学教学内容的特殊性,加上先导课程学习不足,可能会造成逻辑链条的缺失,导致学生理解知识难度加大。

    (一)存在的问题第一,缺乏适用的教材。教材的质量对教学质量的提高、培养目标的实现有着关键意义。对教师而言,教材是授课的依据;对非金融专业学生而言,一本符合其专业知识结构,能看得懂、喜欢看、看得进去的《证券投资学》教材,既能拓宽视野,又能激发求知欲、提升学习兴趣。当前,以《证券投资学》或《证券投资分析》等为名称的教材琳琅满目,从教育部重点教材到一般高校自编教材,版本繁多。据统计,在亚马逊网站上“大学教材教辅及参考书”中搜索,《证券投资学》有127种,在当当网的“财经类教材”中有204种。但是,这些教材几乎都是国外投资理论的翻版,大多数重理论、轻实践,重公式推导、轻案例探讨,相互传抄现象严重,而对我国证券市场快速发展中出现的新事物未能给予足够重视。学生们使用这些教材学习后,仍然停留于对经典理论的理解层面,无法与我国证券市场日新月异的变化联系起来,理论与实践存在较严重的脱节现象。第二,课程设置不科学。《证券投资学》课程的综合性、实践性很强,这就要求教师能够及时发现并迅速有效地把新内容整合到教学中去,同时又需要多门先修课程做支撑,如证券投资价值分析对数理统计知识的要求较高,需要综合运用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济学、金融学、财务管理等多学科的知识为之提供支持。但不同专业对这些先修课程的开设与要求各不相同,有的作为必修课,有的作为专业选修或任选课,有的甚至不安排开课。学生普遍缺乏数理基础,数据处理技术薄弱,相关软件应用能力不高,从而制约了学生灵活运用基本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再有,投资课设置存在“多而全”的问题,内容重复严重,如《证券投资学》、《投资银行学》与《投资学》部分内容重复,由于课时有限,课程多必然会导致每门课程课时量的减少。第三,实践教学环节薄弱。《证券投资学》的实践性和创新性决定了必须要选择合适的教学方式。目前《证券投资学》课程教学大多以课堂教学为主,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一直沿用的“粉笔+黑板”的模式在教学中有很大局限,如在处理证券投资技术分析涉及的大量图表时就很难操作,而目前大量采用的多媒体教学虽然部分解决了这一问题,但画面包含的大量信息也加大了学生短时间内理解的困难。金融实验室是重要的手段,但目前普遍重视不够,专业教师缺失,课时受限,没有纳入专业教学体系,实验操作、模拟交易多流于形式,学生听课效率低。对非金融专业学生来说,特别需要证券投资的亲身体验和实地观摩。第四,考核方式单一。目前,《证券投资学》课程考试方式以闭卷为主。闭卷考试很容易导致学生养成死记硬背、应付考试的习惯,学生只要能够背出基本原理、经典理论即能够通过考试,却忽略了对知识的综合应用。而综合知识的运用和实践能力的提高恰恰是《证券投资学》的教学目的所在。因此,闭卷考试的考核方式与教学目的存在本质上的冲突。

    (二)面临的挑战目前,《证券投资学》课程主要面临两个方面的挑战:第一,金融研究的微观化趋势。[1]最近几十年来,金融学在微观层面上取得了长足进展,微观金融学已经成为金融学的两大分支之一,解决个人、企业、经济组织在资源配置和价格发现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动态问题,和几乎所有金融实践工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大量成果直接应用到市场第一线。随着中国资本市场规范化进程的加快,直接融资带动“微观金融”渗透到了证券投资的方方面面,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越来越取决于微观主体的行为。《证券投资学》在教学过程中还没有体现出这种趋势。第二,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挑战同样紧迫。我国金融市场上的金融创新涉及金融制度创新、组织创新、金融市场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金融工具创新等方方面面,金融衍生产品不断推陈出新,股指期货、融资融券、各种含权的公司金融工具已经成为现实经济的组成部分。《证券投资学》课程设置和教学还没有充分体现这种趋势和内容要求,公司金融、金融工程、行为金融学等没有纳入课程体系,或仅仅作前沿理论介绍,这就造成课程教学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现实困难。因此,《证券投资学》的教材和内容迫切需要更新,应适当增加微观金融内容,加大衍生产品内容所占比重,从而使教学内容更贴近现实。

    二、《证券投资学》教学改革的几点建议

    为适应非金融专业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习需要,达到学生对综合性知识能贯通理解和提高应用能力的教学目标,需要对《证券投资学》的教学进行深入改革,至少应在如下三个方面首先进行改进:

    (一)优化课程设置,选用恰当的教材课程设置是专业建设的核心,恰当的教材是实现教学目标的关键。第一,课程设置需要考虑每个专业的特点而有所侧重。适当删减一些不太重要的选修课,增加基础课(如统计学、金融学)的课时量,适当增加对公司金融、金融组织学、资产定价、家庭理财等选修课程的开设,有条件的还需加强金融计量学方面的课程,如金融时间序列分析、随机过程、金融工程学、行为金融学等,作为任选课程开设。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对基础性知识掌握的基础上,加强对相关知识的深入了解,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和视野。第二,恰当教材的选择,需要考虑三个方面:教材是否能够反映行业发展的最新动态;是否体现本学科的国际前沿;是否与学生的兴趣、专业知识背景、学习规律相一致。内容必须与学生培养目标一致,内容设计由浅入深,有利于学生的课外自学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建议选用国外成熟的教科书,辅之以生动案例尤其是国内的案例分析教材,充实案例分析和实践模拟课的内容,注重理论与实践相合,使学生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真正提高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

第6篇:金融与证券投资范文

(一)优化管理

资金链收支是企业经营的主要活动之一,关系着固有资金额度的调配情况,并且对资金收支具有宏观性的影响作用。借助证券投资扩大了资金链的收支范围,同时为企业管理给予了优化性的指导,帮助经营者解决实际营运中的决策性困境。企业可以建立现代化管理模式,利用市场交易方式解决内控管理问题,并且引导资金链收支的均衡性。对于管理局势落后的企业,也可利用证券交易活动锻炼市场营运能力。

(二)辅助调控

国家在发挥经济调控职能阶段,利用证券交易搭建金融产业调控平台,服务于广大投资者的交易活动,这些都是颇具经济意义的交易行为。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国家干预金融产业发展的力度越来越大,这是宏观干预经济事业的有效方式,降低了传统证券经济体制的风险系数。而证券投资能够反映金融市场的变化趋势,为国家参与调控给予了先进的指导,广泛收集与金融相关的市场资料,全面提升了国家调控金融经济的政策性作用。

二、证券投资的主要风险形式

作为金融产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证券投资在市场经济发展历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对投资者提供了广阔的收益平台,也为集资者们创造了更多的资金储备方式。因社会主义市场环境尚处于改革阶段,证券投资活动还处于风险期,任何一项证券投资都有可能带来不同的风险问题。证券投资项目执行阶段,其风险形式主要包括: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等两种,这些都关系着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情况。

(一)系统性风险

是指由于全局性事件引起的投资收益变动的不确定性。系统风险对所有公司、企业、证券投资者和证券种类均产生影响,因而通过多样化投资不能抵消这样的风险,所以又成为不可分散风险或不可多样化风险。例如,国家经济政策变动限制了金融业的发展空间,对金融产业、证券市场、经营企业、投资个人等造成全面性的影响,这种风险是对金融体系的市场冲击,风险具有系统性、全面性等特点。

(二)非系统风险

是指由非全局性事件引起的投资收益率变动的不确定性。在现实生活中,各个公司的经营状况会受其自身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跟其他企业没有什么关系,只会造成该家公司证券收益率的变动。把证券投资主体范围缩小,其是企业或个人投资的一种行为,从主体角度分析投资的风险性,往往是由某一个局限性因素造成的,这类风险不是系统性的,仅仅是对投资主体造成的风险损失。

三、证券投资前期市场风险特点评估

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证券投资市场运筹范围不断扩大,为各类投资者们提供了市场交易活动空间,带动了金融产业链的稳步运转。证券投资前期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投资者不仅要纵观整个市场行情的变化,还要对各类项目收益额度进行全面性的分析,找出一套适合本项目投资的运作方案。针对上述两种风险形式,证券投资前期要做好风险特点的评估工作,再提出切实可行的资金调配方式。证券投资风险特点评估结果:

(1)客观性。

由于证券市场的风险现象是不可避免的,其具有客观性特点,这是不受主观意识变动的风险问题。详细来说,证券投资风险受到外界条件的影响甚大,尤其是市场环境变动会带来价格变动,投资者买入与卖出价格差额超标,直接导致了投资者盈利水平的降低。

(2)未知性。

风险是未知的,固然具有未知性特点,任何一个企业或个人都无法预知风险发生的时间。证券投资受到主客观因素的作用,对于投资收益预期水平无法感应,同时也难以判断风险对行业造成的具体损失,这些都来源于投资决策的不可预知,以及外界环境变动对投资造成的风险影响。(3)破坏性。证券投资风险问题形成,必然会导致一系列的不良后果,或是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作用,或是对金融体系营运产生危害,这些都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尽管证券投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但其造成的破坏性具有不利作用,投资者往往会蒙受惨重的损失,这也是所有证券投资者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四、从投资准则优化风险控制体系

基于金融产业体系优化调整背景下,证券投资前期市场风险问题受到了普遍关注,投资者们对风险评估与控制方式更加重视。为了避免证券投资决策失效造成的不利影响,投资方应坚持良好的投资准则,严格规范证券交易活动流程,才能把风险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一)统筹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原则能够实现产业效益的最大化,帮助证券投资者带来预定的收益额度。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的不稳定性,证券投资在创造收益过程中,也面临着不同程度的风险。投资者要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额,对证券投资进行全面性的分析,掌握投资风险以提前做好应急处理对策。当遇到市场风险时期,要从收益与损失两个方面给予调控,保障投资项目收益达到理想状态。

(二)分散原则

证券的多样化,建立科学的有效证券组合;证券投资在分析、比较后审慎地投资。市场经济开始走向多元化发展趋势,经济投资活动也应朝着多样性方向发展,从而保障了资金投入的收益性。对于证券投资而言,资金持有者要选择不同的投资方向,减小资金的集中密度。例如,购买股票时,可根据市场行情选择几种股票进行投资,一方面分散了风险损失,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收益来源的途径。(三)投资程序确定投资方案、选择证券经纪商、办理证券交割、办理证券过户。投资程序执行情况对最终收益也有影响,必须要做好详细的投资操作规划,按照特定流程执行证券交易方案,进而实现市场投资收益的最大化。证券投资前期要做好准备工作,对投资交易活动实施全面性的分析,探讨市场交易秩序的具体方案,对证券交易潜在风险执行综合判断,尽可能减小风险投资失效带来的资金损失。

五、科学应用证券投资方式防范风险

经过较长时间的编制与规划,金融行业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调控体系,以市场经济为导向执行了一系列的营运决策。证券投资前期市场风险具有广泛的危害性,处理不当则会导致投放资金的完全流失,并且对金融体系稳定性造成多方面的危害。科学利用证券投资方式是很有效的对策,根据实际情况执行投资方案,降低了证券投资的风险系数。

(一)证券套利

利用证券的现货和期货价格的差价进行套买套卖,从中获取差额收益的活动。一般情况下,当现货和期货价格差异到一定程度,投资者可根据收益额度大小及时买卖交易,避免证券囤积过久而耽误了最佳收益,这也是减小长期投资风险的可行性办法。证券套利交易方式要考虑投资周期,并且对证券产品价格波动时刻关注,选择最佳时机完成交易。

(二)证券包销

对于新发行的证券,按一定的价格全部予以承购,即在证券发行前线按全价给发行者,再由银行向市场公开发售;发行者按规定付给银行一定的包销费用。“包销”投资可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投入,扩大投资方在证券市场的占有率,经过分销之后,可大大减小投资者的风险承当范围,并且降低了经济损失额度。

(三)发行

第7篇:金融与证券投资范文

关键词:证券投资学;金融人才;教学改革

近年来,我国证券业发展迅猛,行业的快速发展对高校人才培养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证券投资学在金融人才培养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其主要内容包括证券发行和交易、证券定价、基本面分析和股票技术分析等。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满足行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是教学的最终目的,这要求教师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已有学者对该课程提出过一些深刻的见解,比如,梁朝晖[1]将证券投资学的教学内容和组织方式分为理论性和应用性两类,并提出了改进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的建议。卢雯君[2]提出了个性化与差异化相结合的教学方法。陈亚男[3]认为应更多注重应用能力培养,关注社会实践等。尽管上述学者在不同背景下从不同侧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已成为共识。本文将结合笔者教学实践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谈几点改革建议。

一、学习证券投资学的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理财观念也悄悄发生变化,单一的储蓄已经不能满足大众的需求。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通过投资进行保值增值的重要性。因此,要求学生掌握证券投资学知识对培养金融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对学生日后生活和工作也大有裨益。众所周知,证券市场与国家的经济有着密切联系,股市是经济的晴雨表,是实体经济的重要融资渠道。然而,最近几年我国股市经历了较大的波动,许多投资者在股市中并没有获得预期收益,亏损较大。要想在证券市场上长久生存下来,必须灵活掌握投资技巧。理论知识固不可少,但单纯的理论知识并不是获胜的法宝,必须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结合实践操作,逐步探索投资规律,才能从容应对股市风险。因此,如何让学生们学好这门课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证券投资学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证券投资学这门课程来说,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二者互为补充,缺一不可。如何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做好证券投资学教学工作,各位学者看法各有不同,各个高校培养计划也有所差别。总体来看,证券投资学教学中普遍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重理论轻实践

开设证券投资学的基本任务是为了让学生学会投资,然而在实际授课过程中却变成了让学生学会证券投资学,一字之差却有本质不同。教师在授课时通常花很大的篇幅来讲述相关的投资理论、基本原理及概念,而对具体的证券投资实践。比如,如何操盘、盯盘及操作分析规则讲解较少,这样的教学效果远不如直接通过交易软件进行演示形象生动。同时,授课老师缺乏一定的实践经验,真正精通证券投资实务的教师少之又少。授课时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技能,重模拟轻实盘的状况非常普遍。这就导致学生仅能获得理论知识,而实践操作能力明显不足,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也就成了纸上谈兵。

(二)教学内容陈旧

目前,证券投资学主流教材的某些内容过于陈旧,明显落后于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该课程教学目的是要教会学生掌握相关投资工具、研判市场趋势、识别和把握交易机会、控制交易风险等。然而,目前大部分证券投资学的教材在这些方面比较欠缺,多数教材照搬国外已有理论,对市场变化的时效性把握不够,内容更新的速度远不及市场变化,特别缺乏关注中国特殊国情下的证券市场特性的教材。新知识、新理论的不断涌现要求我们必须动态更新证券投资学的教学内容。

(三)教学条件落后

证券投资相关技能的学习需要大量实践,因此需要相关软件和硬件设备的支持。然而,我国目前很多高校金融专业实验室建设相对落后,学生使用最新软件的机会相对较少,软硬件设施亟待更新,这给实践教学带来了技术层面上的困难,而这种现象在非重点大学表现得更为明显。

三、证券投资学课程教学改革策略

搞好实践教学必须要有科学的体系和一整套系统的方法,证券投资学课程实践教学可以由多方面组成,主要包括校内金融实验室实践教学;校外实习基地实验教学;邀请校外实践专家来校内作讲座,合作编纂教材;创新筹资渠道,提高教改保障能力等。证券投资学课程教学改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增加实验课时,强化基地建设

当前不少高校已经在专业培养方案中将证券投资学的授课分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个部分,在实践教学环节安排了一定学时的实战模拟操作。但据笔者了解,受办学条件限制,大部分高校仍以理论授课为主,实践教学课时偏少。鉴于该课程实践性强的特征,应适当加大实践教学课时。在校内,教师可指导学生利用最新的金融软件模拟开户,根据实时行情模拟交易。授课教师可以给每个学生设立一个虚拟的初始资金,让学生进行自主交易,一段时间后按照虚拟投资收益对学生进行考核。将学生模拟交易的成绩与学生的平时成绩挂钩,排名靠前的学生将获得更高的总评成绩。模拟交易在规避了风险的同时也增强了学生的操作能力,能够让学生对课本理论知识的理解更为深刻。在校外,高校应当发挥其自身影响力,与所在地的券商、私募等单位达成实习协议,有计划地将学生输送到相关单位实习,实习时间可安排在寒暑假或者学生毕业实习之际。与实验室模拟操作不同,在实习的过程中,学生能够接触了解相关公司的具体运作过程,熟悉掌握相关部门的业务要点,从而加深对证券行业的全方位认识。同时,应当派遣校内教师驻点指导,既便于管理学生,也有助于提高教师自身实践能力。

(二)重视校外力量引入,拓展学生视野

要想培养出真正满足社会需求的高素质金融人才,培养单位还应当重视校外专家的重要作用。一方面,校外专家在实践经验方面更具优势,可以为学生开阔视野;另一方面,校外专家的纽带作用有助于加强校企合作,扩大学校的影响力和增强学生的核心竞争力。专家讲座是校外引智的重要形式,也是传播知识文化的重要渠道。通过面对面的交流,专家学者可以将最新的理论研究成果带进高校;业界精英可以与学生一起探讨证券市场热点问题,展望未来证券市场的发展方向。丰富多彩的讲座可以满足学生浓厚的求知兴趣,引导学生全面认识证券行业,也有利于繁荣校园文化,活跃学术气氛。另外,有条件的高校还可以聘请校外兼职教师,定期为学生开设实践课程,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

(三)关注业界动态,更新教学内容

证券投资学的诸多理论方法是对过去历史经验的总结,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实践性。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必然要求教学内容同步更新。要想培养出适应市场需求的金融人才,就必须与时俱进,高度关注业界动态,将理论教学与金融实践结合起来。教材是教学内容的主要载体,在课堂教学中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必须充分重视教材建设。尽管目前证券投资学教材众多,但是既有理论深度又能贴近真实证券市场的教材极为匮乏。笔者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优化当前的教材和教学内容。首先,可以考虑校内学者和业界资深人士合作编纂教材。校内学者在金融理论方面有很深的造诣,并且积累了多年的人才培养经验,掌握了教育规律。而业界资深人士拥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对中国国情下的证券市场有深刻的把握,熟悉市场对人才的要求,对高校金融人才的培养方向可提供重要建议。校内校外人员取长补短,合作编写教材非常有利于质量的提升。其次,应根据市场发展及时更新教学内容。针对目前市场发展现状,亟待补充或深化的教学内容包括融资融券、股指期货、个股期权、FOF、新三板市场等内容。另外,近两年来推出的一些金融改革举措也应当反映在教材中,比如沪港通、北向通、沪港基金互认、股指熔断、注册制改革等。教师也可以安排金融热点专题讨论,让学生们在课前搜集资料准备讲稿,课上分组讨论,以弥补现有教材在时效性方面的不足。

(四)多方筹措资金,支持教学改革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不论教改设想如何完备,最终都需要资金保障。包括新教材的编纂修订和出版、实验室硬件及软件更新、聘请校外导师、实习基地建设等。笔者建议除了政府常规拨款以外,还需要转变思路,从如下几个方面拓宽筹资渠道,为教改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首先,积极申报各类项目,争取额外资金投入。笔者所在单位的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始建于1995年,2008年入选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点,获得了重点资助。2015年金融类专业入选江苏省品牌专业一期A类建设项目,争取到省财政经费900余万元,为教改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目前政府正在全面推动“双一流”建设,各培养单位应认此为契机积极争取资金改善教学条件。其次,争取业界及社会各界赞助。比如,争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或设备赞助。同时,高校也可以为这些金融机构冠名授牌,优先输送金融人才,形成良性互动。另外,一些办学历史较长的院校不乏优秀校友,有些已成长为业界精英,早有反馈母校之愿,校友资源也应获得重视。以上所述的证券投资学传统教学模式的不足之处,以及对未来教学改革的期望,均是从教学实践中摸索反思得来,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和参考意义。首先,要向学生解释证券投资学课程在培养体系和课程中的重要地位,介绍其在证券市场具体业务中的某些应用,让学生理解认同该课程的重要性,端正学习态度。其次,反思了传统教学方式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对不能紧跟时代的发展变化,落后金融实践的内容必须及时改进、更新。最后,通过三个方面介绍了对当下证券投资学教学改革的看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把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不仅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掌握了证券投资常识,提高学习效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有效提升了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1]梁朝晖.关于《证券投资学》教学方法改革的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10(23):261-262.

[2]卢雯君.《证券投资学》课程教学改革探索[J].考试周刊,2014(1):11-12.

第8篇:金融与证券投资范文

【关键词】证券投资收益 价值相关性 盈余管理

我国证券市场经历了二十余年的发展,上市公司的质量和数量都有了明显的提高,上市公司作为证券投资市场的基础,也是证券投资市场的参与者和主体。除了具有战略目的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上市公司大多数都是以获取短期收益为目的的参与证券市场的投资。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参与证券投资的上市企业已经有上千家,占据上市企业总数的55%。由此可见,我国投资环境活跃,投资者可以根据现有行情选择性的投资,实现证券投资的经济效益。

一、基于理论的分析

通过会计理论,可以将企业盈余分为两部分:其一,暂时性盈余;其二,永久性盈余,永久性盈余有可持续性的特点。企业盈余以会计理论为基础可以分为永久性盈余和暂时性盈余两部分,永久性盈余具有持续性。在估值方面,永久性盈余和暂时性盈余相比有着较高的地位,并且永久性盈余的估值在理性市场中也非常高。一般营业利润就是永久性盈余,但是证券投资收益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和不持续新,所以证券投资收益盈余属于暂时性盈余。

从理论层次来说,比起营业利润,证券收益的价值相关性是较低的,也就是说在估值模型中,证券收益的价值乘数是较低的。有研究学者表示,股票价格是永久性盈利和资金成本的成绩,要想将会计盈余乘数作为股票价格,那么就可以通过市盈率估值法,将会计盈余的乘数作为永久性盈余的价值乘数。还有研究学者表示,只有在目前会计年度中才能体现暂时性盈余的连续性,也就是说只能一次性的影响股价,如果增加一元的暂时性盈余,那么股价中也会增加一元,一元就是价值成熟。在完美资本市场基础上进行假定,才能够分析以上所述内容,完美资本主义市场的理论估值,盈余的反映系数在现实资本市场中是有一定区别的,但是它的盈余可以被我们预期出来,营业利润盈余系数与证券投资收益价值乘数相比,前者要更大。

二、假设理论研究

(1)证券投资公允价值损益的变化使会计盈余信息相关性得到了增加,已实现证券投资收益和没有实现两者相比,后者更具增量价值相关性。

自我新会计准则之后,其中具有全新的公允价值计量的属性,并且使投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更加明确,能够有效提高会计信息决策的实用性。和其他金融工具相比,因为证券投资使用的是盯市会计,也就是将现行市价看做计量属性,市价在确定公允价值中优先考虑,那么证券投资公允价值是较为可靠的。通过实验表示,虽然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中的价值问题在研究中互相冲突,但是证券公允价值在研究中对历史成本的增值都有增量价值相关性。基于新会计准则要求基础上,具有交易性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可以当做损益算到利润表中,那么证券收益就包括了已经实现的收益部分和没有实现的收益部分。

(2)证券投资收益信息没有及时性,和年报信息区间中的股价变化没有关系。

在如今的金融市场背景下,我国上市公司投资人可以以每年的年度报告为基础,结合其他相关信息中证券投资市场中的实际估值,以此估算证券收益的状况。基于此,公司每年年度报告中的证券收益投资收益已经了解市场,那么年报中的证券收益信息已经在股价中体现出来,这样就不能实时掌握证券投资收益信息,年度报告中的信息也不会造成股市的变化。

(3)已实现证券投资收益内有盈余管理,证券投资公允价值的变动损益无盈余管理。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具有多种手段,包括应计利润和真实业务。应计利润对企业中的现金流量是没有任何影响的,但是真实业务对其会有影响。自从2007年我国实施新会计准则之后,上市公司可以以此为基础,将证券投资分为交易性的金融资产和可出售的金融资产,交易性的金融资产能够影响应计利润总额。上市公司会将公司的资产划分为可出售的金融资产,通过对出售时机的选择,对已实现证券投资收益实施盈余管理。但是不能够使用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公允损益改变利润总额,因为上市公司在年初进化金融资产的使用的使用,并不确定金融资产能对企业带来损失,或者是为企业带来收益,也不了解企业这一年的业务利润。这就导致上市公司通过将金融资产的分类,以此实施盈余管理。如果上市公司把证券投资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话,那么损失或者收益的释放时机就控制不了了。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自从2007我国实施全新的会计准则之后,影响了整个证券市场,要求证券市场根据公正允许的价格进行计量,并且要求上市公司结合自家公司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将证券投资收益分为三种,交易性的金融资产直接出售收益、可出售性金融资产直接出售收益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收益。前两种数据是研究上市公司年度总结投资收益中直接出售损失和收益相加得出,后者是根据年度报表中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收益得出。

(二)模型设计

对于上述的三个假设,在研究的过程中可以建立相应的模型,第二个建设使用的是报酬率模型,第三个假设使用的是盈余管理模型。

根据上市公司中的证券投资利润和证券投资收益建立相应的模型,然后进行相关的检验,模型为:

P/BV=α0+α1EB/BV+α2RSGL/BV+£

此模型在完美资本市场中,α表示上市公司资本的倒数,但是对于RSGL来说,α表示的是暂时性的盈余,所以,上市公司在计算证券投资收益的时候都是一次性的。其中BV表示净资产,它是一个加项,并不是除项。EB表示变量,以上市公司的营业利润进行计算。

校验假设1的时候,要修改以上模型中的变量值,表示为:

Pi=α0+α1EBi+α2RSGLit+α3USGLi+α4BVEi+£io

校验假设2的时候,使用的是报酬率模型,表示为:

BHRi=α0+α1EBi/Pi-1+α2RSGLi/Pi-1+α3USGLi/Pi-1+£io

经过模型计算之后得出,营业利润EBi和累计报酬有着正相关关系,并且系数α2和α3值都不是0。

(三)结论

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其一,我国证券市场能够区分证券投资收益和营业利润,并且还能够估值它们的重要性;其二,虽然不能确定证券投资收益,但是它具有一定的价值相关性;其三,上市公司要选择出售时机,通过盈余管理管理已实现证券投资的收益;其四,使用公允价值确认是否亏损和收益,证券投资不仅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相关性,还能够有效防止盈余管理,所以证券投资属于具有交大价值的收益确认模式。

四、结束语

本文对证券投资收益的价值相关性和盈余管理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且做了3个相关假设,以此算出了研究结果。目前,我国全新的会计准则使用的公允价值计量证券投资,与历史成本计量模式相比,其是较大的突破。希望此文能够为我国证券收益相关的研究做出一些贡献,促进证券收益研究的不断深入,并且推动我国证券投资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玉梅.证券投资收益的价值相关性与盈余管理探究[J].经济, 2016,(8).

第9篇:金融与证券投资范文

[关键词] 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职能完善; 非诉解决机制

[基金项目] 本文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研究》的阶段性成果,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课题编号:13GWCXXM-24。

【中图分类号】 D9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11-080-2

一、前言

证券投资者在证券市场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证券投资者是证券市场上最广泛的资金供给者。在证券市场上,由于证券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的主要活动就是进行证券买卖并接受金融中介机构提供的各项服务,其经济活动的实质与一般消费者购买产品和服务并无差异。因而立法可以确定证券投资者与金融中介机构之间以“消费”为基础的法律关系,从而将证券投资者视为证券市场上的消费者,因此,也有很多学者将其聚合性权利视为“金融消费者权利”。但是,随着证券市场的日益发展,证券市场信息的不对等性,与我国对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的不完善,使得证券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

随着经济的发展,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问题日益突出,为此必须建立起有效地保护机制,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于是应运而生。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或被证监会采取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政策对债权人予以偿付。基金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并依法从事政策性经营,在经营中承担一定的府或公共管理职能,属于特殊企业。

公司的成立对证券投资者一定程度的保护作用。但是,我国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的缺陷和问题一时之间仍无法解决,诸如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功能定位和职权分工方面、基金的组成和适用范围方面、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运营方面等。本文将立足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展开研究,在现有的制度架构上进行职能完善,构建非诉解决机制,以达到完善我国投资者保护制度的目的,真正实现对证券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二、证券投资者保护机监督制度的完善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存在诸多差异,对基金的监管机构和方式也有所不同,有些国家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由证券监管当局进行监管,如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监管本国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英国则由金融管理局负责监管工作;有的国家保护基金由自律组织行业协会进行监管,如日本就由证券经纪商协会负责监管工作,同时内阁总理大臣及财务大臣也可以对基金进行监管;另有一部分国家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监管职责由证券交易所承担。这种单一机构监管的模式对于监管责任的明确和监管的效果都具有积极的作用,避免出现因多机构监管带来的相互推诿和监管不力的情况,更好地实现投资者保护的目的。在现有条件无法实现一个机构专门监管的情况下,明确各外部监督机构的职责,并且做好监督机构之间的利益协调和工作互助,实现多方位监管的合理分工与互助协作,避免多头监管带来的弊端,真正达到监管的效果。

三、证券公司市场退出制度的构建

证券公司破产制度的缺失使得证券投资者和证券市场面临很大的风险,美国国会对1898 年的《破产法》进行了修正,对证券公司破产时客户的清偿顺序做出了规定:第一,当证券公司破产时,客户首先收回能具体确定为其财产的现金或证券。第二,一般情况下,证券公司的账户是与其客户一一对应的,但是也会存在不能确定具体客户的现金和证券,这部分资金就构成了所谓的“独立基金”。当证券公司的客户未能通过上述第一种情况获得清偿的时候,就可以优先于普通债权人从“独立基金”中获得清偿,清偿的额度以客户自身在破产证券公司账户的“净权益”比例为限。第三,在上述两种情况下都未能获得足额清偿时,其未获清偿的余额部分,按照普通破产债权分配程序进行,此时证券客户的地位与普通的破产债权人没有两样。

考虑到我国目前证券投资者保护的现状,我国应当尽早出台金融机构破产的专门法律法规。在证券公司的破产程序中应当设计一些特殊的制度安排,美国实行的客户保护令制度就值得借鉴,而且,我国目前的破产程序中有相关的制度,但是由于启动主体的局限性(只能由证监会提起),并且程序繁琐,在证券公司破产的制度设计中,可以将其改为直接由监管机构、投资者保护机构等向法院提起申请,法院立即发出冻结令的方式,这样就更加有利于风险的防范。其次,在债权清偿顺序方面的制度安排,因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的存在,在证券投资者赔偿方面,投资者的债权有一部分可以从该公司获得优先清偿,这为证券公司特殊破产程序中清偿的顺序问题提供了一定的现实和制度基础,但是对于具体何种债权具有优先受偿权,在我国今后的证券公司破产特殊制度中应当有所体现。

四、证券投资保护中救济制度的完善

证券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对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具有重大意义,包括仲裁在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正在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借鉴美国的证券投资仲裁制度,构建起我国的证券仲裁制度是未来证券投资者保护的新的发展方向。首先,证监会和证券业自律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广以仲裁方式解决证券投资纠纷,使投资者逐渐熟悉并运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次,设立证券仲裁机构,实现证券仲裁的专业化和便民性;再次,制定配套的证券投资仲裁法律法规,可以在原有仲裁法的基础上,加列证券仲裁的专门章节进行规制,也可以制定证券仲裁的专门法律法规;最后,拓展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证券仲裁职能,以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优先目的。

为了使保障调解更加具有权威性和有效性,基金公司在履行纠纷调解职能时,也可以考虑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另外,对于证券纠纷调解制度的具体规范还应当依靠专门的法律规定,包括调解的申请条件、前置程序、调解流程、调解效力等程序性规范的内容。

五、结语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立,给广大证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个人投资者带来了福音,自此,当他们面临证券公司破产而遭受损失的时候,能够从该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中获得优先的赔偿和保障,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制度本身的不足和缺陷,加上配套机制的缺乏,这一制度的实际操作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对证券投资者的保护程度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国外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的成功经验给我们提供了参考、印证、指引与学习的材料,且《证券法》明确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法律地位,并授予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的改善,应当立足于现实,放眼于未来,充分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结合本国的特色实际,建立起符合中国发展现状与趋势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争取为证券市场的稳定、长远、健康发展,本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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