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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保护区条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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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保护区条例

第1篇:水库保护区条例范文

关键词:生态文明 水库水资源 保护

一、基本情况

浏阳市株树桥水库发源于浏阳市大围山北麓,截浏阳河主要支流小溪河形成。1986年10月动工,1990年11月11日下闸蓄水,1991年7月15日第一台机组发电;2001年3月10日由湖南省水利厅批准为长沙市第二水源,2005年动工,2010年8月29日正式向长沙市供水。

(一)地理位置

株树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位于浏阳市东部,距浏阳市30公里,长沙市80公里。水库面积16050亩,总库容2.78亿立方米,年径流量5.55亿立方米,是长沙市最大的水库。水源地控制流域面积564平方公里,全部在浏阳市境内,涉及5个乡镇,辖27个行政村,总人口5万8千多人,林地面积72万亩,水田4万7千亩,森林覆盖率为87%,天然资源好。

(二)水文特征

株树桥水库流域处于我省三大暴雨区中的湘东暴雨区,出现暴雨的概率高,强度大,暴雨持续时间一般为1-3天,多年平均降雨量1601mm,最大年降雨量达2165 mm,坝址多年平均径流量为5.55亿m3,多年平均流量17.8 m3/s。受季风环流影响,株树桥水库流域降雨量年内分配很不均匀,全流域2-8月一般占全年的77%左右,连续最大3个月降雨量一般出现在4-6月,占全年44%。

(三)水资源概况

株树桥水库是一座大Ⅱ型水库,坝址控制流域面积564km2,占小溪河流域面积的75.30%,坝址多年平均径流量为5.55亿m3,多年平均流量17.8 m3/s,水库总库容2.78亿m3。流域内各个乡镇的水资源分布,如表1所示。

表1 株树桥水库流域内各个乡镇水资源概况

乡镇名称 多年平均降雨量(mm) 地表水资源量(亿m3) 地下水资源量(亿m3) 地下水与地表水重复计算量(亿m3) 水资源总量 (亿m3)

张坊镇 1601 2.81 0.22 0.22 2.81

小河乡 1601 1.12 0.09 0.09 1.12

七宝山乡 1601 1.42 0.11 0.11 1.42

中和镇 1601 0.11 0.01 0.01 0.11

高坪镇 1601 0.30 0.02 0.02 0.30

合计 5.77 0.45 0.45 5.77

(四)水源保护区划分

2005年12月颁布2006年5月1日实施的《长沙市株树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中将株树桥水库集水区域划分为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其中包括自然保护区和一级保护区;在一级保护区内划定核心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为小溪河源头(上洪七星岭)到张坊镇小河河口。一级保护区为张坊小河口至株树桥大坝的水域及两岸水平外延500米以内的株树桥水库集水区域,核心保护区为丁家湾水电站大坝至株树桥水库大坝水域及两岸至第一层山脊线以内的株树桥水库集水区域。

二、污染源调查分析及水源地水质状况评价

(一)污染源概况

株树桥水库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主要有工业污染(化工、木材加工、食品业)、农业污染(种植污染,主要使用农药化肥产生的污染,养殖业污染)、乡镇生活污染(生活污水排放污染、生活垃圾和粪便)及三产污染(餐馆、修理店、医疗卫生)。

(二)水质评价

根据采用长沙水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株树桥水库流域株树桥、蒋埠江、丁家湾三个监测断面2011年监测数据。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结果如下:

株树桥水库大坝取水口断面:汛期、非汛期、全年各项目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不存在监测指标超标的情况,水质状况良好。

蒋埠江断面:汛期、非汛期、全年各监测指标按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粪大肠菌群全年平均值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此外,总磷指标总体上能达到Ⅱ类标准,但全年出现个别月份超标的情况,其余监测指标达到Ⅱ类标准。

丁家湾断面:汛期、非汛期、全年各监测指标除粪大肠菌群指标之外,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其中粪大肠菌群在汛期和非汛期均有个别月份有超过Ⅱ类标准情况。

(三)流域水污染问题分析

从株树桥水库水质现状监测来看,水库的三个监测点株树桥、蒋埠江和丁家湾总体上水质较好,蒋埠江和丁家湾存在个别月份时段粪大肠菌群、总磷超标的现象。根据对株树桥水库污染源调查和有关资料的分析,目前水库的水质环境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文面:

工业上污染虽然得到有效控制,但还需继续加强整治。自《长沙市株树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株树桥水库的保护方面的投入,特别是对周边工矿企业实施整治,关停了流域内的多家污染企业,并整顿了一些排污大户,经过一系统的整治,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基本搬迁,水库周边的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但来自食品厂和覆膜纸厂的年废水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量还占有一定比例,需要有关部门引进重视。

农业污染严重、禽畜、水产养殖业在水库周边分布较广,加上周边居民的主要农副业,呈现分散广的特点,对于污染的治理产生了很大的困难。另外,农田径流污染较难控制,由于农药的使用,化肥的流失,氮素和磷素等营养物质、农药以及其他有机或无机污染物质通过农田的地表径流和渗漏形成水环境污染,大量的氮和磷营养元素随农田排水或雨水进入库区,导致水体的营养化,污染水质。农业面源没有得到全面控制,水体中氮磷指标和粪大肠菌群指标一直是影响水质达Ⅱ类的主要因素。

生活污染逐渐扩大,随着城乡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成了新的污染源。由于没有排水措施,生活污水直接或间接排放入库,污染着水库水体,生活垃圾由于缺乏经常性的管理资金,大部分直接堆放在库区周边,在雨水淋溶和冲刷下,绝大部分则通过坡面汇流入河后流入水库,造成水库形成了明显的岸边污染带,特别是白色垃圾,对水库水质造成的影响周期比较长久,处理起来比较困难。

污染治理缺少宏观控制和整体规划,乡镇行政区之间缺少协调、合作和沟通。对于株树桥水库污染源的治理方面,没有对株树桥水库进行过水环境保护、水污染控制的总体规划,没有明确的保护目标和任务分解,各乡镇行政区之间的污染治理比较分散,没有形成统一的协调机制,缺少有效的合作和沟通。

另外,水源保护投入没有有效的资金保障,对于库区的水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三、实施保障措施

株树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投入大,任务重,需要各级和各部门通力合作,才能实现。为保证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政府在认真对待,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各部门要统筹规划,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层层抓落实,处处有保障。

(一)建立管理长效机制

法律法制保障。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长沙市株树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这些现有的法律法规是实施的重要依据。有了《条例》,株树桥水源保护工作有了专门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武器。浏阳市人民政府了《关于加强株树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通告》,水政、渔政部门按《条例》规定委托授权水库管理局对核心保护区内的水政、渔政进行执法,株树桥水源地保护有较完备的法制保障。

技术保障体系。从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角度出发,制定出具体定量的适用标准体系,如水质安全标准、水量安全标准、监测数据统计报表制度、储备标准、应急分类、卫生防护带设计标准以各供水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等。

监测与应急体系。建立并落实株树桥水库饮用水源地监测预报体系;加强株树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水资源战略储备体系,建立特枯或干旱年以及水质受到污染情况下的供水安全储备,建设水质预报和突发水污染事故的预警预报系统,加强株树桥饮用水水源地监管能力建设。

社会参与体系。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激励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通过信息制度、奖惩办法、培训和宣传制度等,针对不同层面的人群,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讲座等各种宣传形式,积极宣传水资源的开发、保护与城市的生存发展的辩证关系,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饮水安全的大趋势。彻底克服错误观念,牢固树立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法制意识,促进水库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

(二)组织管理保障

2009年浏阳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为组长的株树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水源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对16个成员单位和5个相关乡镇的年度绩效考核。保护区5个乡镇相应成立了由书记或乡镇长任组长的保护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副职任水源保护办公室主任。在保护区27个村设立33人的护水员队伍,建立了市、乡(镇)、村三级保护网络。水库管理局成立3个水源保护专业机构,配备近70人专职从事水源保护工作。构建了较强的水源保护组织机构和齐抓共管的联动体系。

(三)经费保障

第2篇:水库保护区条例范文

论文摘要:保护好庵里水库水源地,保证城区供水及下游农业、渔业用水安全及城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尤为重要。

1基本情况

1.1庵里水库

1.1.1流域概况。庵里水库位于泾河一级支流四郎河上游的西坡乡庵里村。四郎河发源于本县东部子午岭山麓的宫河寺,由东向西汇入泾河,全长88km,水库上游为子午岭林区,流域面积150km2,河道长16km,河床平均比降17.98‰。

1.1.2工程现状。庵里水库枢纽主要由土坝、泄洪洞和输水涵管三大部分构成,土坝于1958年开始兴建,1960年建成蓄水,坝顶高程1 210m,坝高22m,为壤土均质坝。后经1972、1979年两次加高,坝高31.50m,坝顶长420m,水库总库容538.39万m3。现已发展成为集防洪、灌溉、城区供水、水产养殖于一体的综合性水库,控制农田灌溉面积1.50万亩,保灌0.70万亩,养鱼532亩,解决县城3.50万人的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有效地促进了正宁县工农业生产及城区建设和经济的发展。

2004至2005年对庵里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水库总库容833万m3,死库容175万m3,兴利库容291万m3,防洪库容408万m3(其中公用库容41万m3),有效地保护了水库下游近2.50万人口,2万亩耕地,国道211线罗川段,省道303线秦家店子段,红丰渠、石家湾子,自流灌区,沿川输电及通讯线路,设施农业等安全,同时为县城3.50万人提供了生活水源,并为下游1.50万亩农田节灌提供了充足的水源,为缓解城区供需水矛盾,增加保灌面积,减轻下游洪水威胁及区域经济发展起着巨大作用。

1.2正宁县城区供水工程

1.2.1供水工程概况。正宁县城区供水工程是省计委2003年立项,西北市政设计院设计,国家投资的国债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 349.82万元,其中国投600万元,省投以工代赈资金50万元,地方配套699.82万元,工程于2004年3月开工建设,2006年5月全面竣工并交付使用。共安装庵里水库取水口至原泵站重力输水管道6.95km,秦家店子一级泵站至后庄子净水厂压力输水管道5.60km,城区配水主管网9km,新建各类闸阀井、消防井144座,容积为100m3蓄水池1座,完成取水口闸室土建28m2,二级泵站机房167m2,净水厂855m2,机加池1座,架设10kV输电线路0.80km,安装配、变电设备29台,水泵11台,启闭机2台,流量计3台,工程投入使用后,日供水8 000m3,解决了县城3.50万人的生产生活用水问题。

1.2.2水源情况。正宁县原城区供水工程,从设置在四郎河庵里水库下游6.70km处,秦家店子村河道旁的取水口井进行提水,近几年由于水库上游子午岭林区退耕还林和禁牧,上游农户均迁移至下游河道两岸,人畜活动使河道水严重污染,水质变差,致使城区居民发病率较高,严重威胁到城区人民的身体健康。为了让正宁人民真正吃上安全、干净、卫生的放心水,在正宁县城区供水工程中改用庵里水库作为城区供水水源。

2水源保护区划情况

四郎河供水水源地保护范围西起张坪,南北以四郎河两侧分水岭为界,即南沿南邑、五顷塬、高风坡、八只窑,北沿宋家畔、南桥、石坡子、艾蒿店,东至子午岭,全长21km,总面积214.90km2。一级保护区范围以秦家店子取水口处向四郎河下游100m,上游至庵里水库以上2km,河道两侧分别外延2km,全长8.70km的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总面积41.50km2。二级保护区范围在一级保护区外向四郎河上游至子午岭,下游至张坪,南北以四郎河两侧分水岭为界,即南沿南邑、五顷塬、高风坡、八只窑,北沿宋家畔、南桥、石坡子、艾蒿店,长21km,宽9.00~13.50km,总面积173.40km2。

关于水源地保护。水域的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的恶化是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和生存的大事,强化水库一级饮用水水源管理显的尤为重要。首先要禁渔,禁渔是一项阶段性工作,管理却是一项常规性的工作。只禁不管,等于不禁。再次,杜绝投饵垂钩,庵里水库承雨面积大,上游为子午岭林区,营养丰富,是非投饵鲢鱼、鳙鱼等环保型鱼的好场所。然而,前些年一些企业单位,不惜以牺牲环保为代价,片面追求政绩和利润,在水库上游建投饵养殖基地,养殖基地建成后,每年总投放饵料高达数十吨,直接对水体造成污染。同时,要取缔水上游乐经营项目,严禁人为造成水体污染。

3存在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3.1有关部门对庵里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五倾塬铅锌冶炼厂进行了强制停产,目前该厂有自私投产的迹象,一旦恢复生产,必将对县城供水水源地--庵里水库造成极大污染,对县城区居民及少数民族聚居区人民群众身体建康构成极大威胁,应采取切实措施对铅锌冶炼厂进行搬迁。同时,采取措施,鼓励该企业转产(发展无污染的环保型企业),利用铅锌厂的泵站扬水工程及地形高差大的优势进行技术改造,为五顷塬乡直机关及附近群众解决饮用水问题。

3.2虽然在划定的水源保护区入口设立了保护牌和标志,但是由于资金缺乏,管理人员不到位,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建议加强管理人员力量,增设水质检测仪器及设备,定期对水源水质进行检测化验。

3.3正宁县城区供水工程取水口在利用原庵里水库输水洞在库内取水,由于输水洞进水口位于迎水面坝坡接近右坝肩处,右坝肩山坡雨水冲刷或库内水面漂浮物经常集中在进水口处,影响供水工程质量。建议在原来Φ600输水洞进水口再安装180mΦ100混凝土管道至库内现有的东边小岛,避免飘浮物进入及右肩坝山坡雨水冲刷水土流失淤堵进水口,保证水源清洁。

3.4庵里水库上游为子午岭次生林区,植被较好,但靠近库区出口处,由于人为因素,放牧及农作物耕种,水土流失严重。建议充分利用国家退耕还林及天保工程等优惠政策,在坝址处南北岸山坡(约4 000亩)彻底退耕封山禁牧,植树种草,自然恢复植被,根据库区天然林生长情况,北山坡宜种植刺槐、椿树、楸树、松柏、落叶松、杏树、文冠果等树种,南山宜种植松柏,杨树等,林下可间作柴胡,防风,芍药等多年生中药材,保持生态多样性,绿化美化水源地环境。

3.5实施皮丰店石洼村移民搬迁工程,改善林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可减少或避免林区群众生产、生活垃圾及施用农药、化肥等对水源的污染。

3.6在苇店子一带种植芦苇等水生植物扩大生物防污治污能力。

第3篇:水库保护区条例范文

关键词: 水库;环境;依法治理;生态;保护

Abstract: Tianjin Luan-channeling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project is mainly composed of three parts due to water conservation project, new city of culvert engineering and existing dedicated channel regulation, the project is a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of pollution control and ecological restoration. This paper attempts to analyzed reservoir main environmental problem to undertake preliminary, to solving method are discussed, emphasizing the lawfully water pollution, according to law, according to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management, to ensure our city drinking water quality, to realize water ecosystem benign loop, to ensure the safety of water supply.

Key words: reservoir; environment; law; ecological 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S27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引言

水资源是人类和所有生物不可缺少的一种特殊的自然资源,维持着经济生产能力、人类生活和全球生态系统的平衡与完整。人类修建水库将这宝贵的自然资源储存起来,为附近的地区提供自来水及灌溉用水,利用水坝上的水力发电机来产生电力,进行径流调节,蓄洪补枯,使天然来水能在时间上和空间上较好地满足用水部门的要求。水库是人类在山沟或河流的狭口处建造拦河拦河坝形成的人工湖泊,水库环境问题直接影响着人民的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和城市的经济发展。

2 水库主要环境生态问题

于桥水库向天津市供水10亿立方米左右,它已成为天津市的一个重要水源。引滦入津工程25年来,通过加强引滦规范化管理、实施引滦水源保护工程、开展引滦输水设施维护改造等,确保了全市安全供水,为经济社会发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支撑和保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但是随着引滦沿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手段的不完善和引滦水源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日趋突出。由于引滦上游地区污水处理设施滞后,未经处理的污水和选矿厂尾矿沙直接排放,污染物入河入库总量不断增加;潘家口、大黑汀水库网箱养鱼无序扩张,水体水质不断下降;于桥水库移民返迁重回水库周边居住,生产生活垃圾无序堆放,水库非法捕鱼及周边养鱼、采砂等活动突出,造成水体富营养化程度不断加剧,水体水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等。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一方面将使我市面临着城市供水安全的巨大隐患,给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威胁,另一方面将严重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影响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因此,加强引滦水源保护工作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2.1 水质逐渐恶化

于桥水库汇流流域是引滦输水过程的一个重要区域,贯穿该流域主要有三条较大的河流:淋河、沙河、黎河,其中淋河是3条入库河流中流域面积较小的一条,流域面积252km2,河长仅47km,年均入库水量0.28×108m3。沙河流域面积887km2,河长70km,多年平均入库水量为1.355×108m3。黎河流域面积488km2,河长55.5km。流域的中南部是人口密集的遵化市,该地区有许多工厂企业,是向下游排放污染物较严重的地区。遵化市城区坐落在沙河流域,该流域面积850平方公里,城区的生活污水排放通过管道向沙河直接排放。

污染源是影响水质的重要因素。通过对污染源的调查,可确定水体的主要污染物质包括库区的工业废水、农田排水、城镇污水、大气降落物以及养殖水体的过量施肥投饵。由于进入水体的污染物类型和特性不同,因此造成的水污染形式也各异。按污染的属性进行分类,可分为物理性污染、化学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水库兼有河流和湖泊两者的特征,其自净能力比湖泊大、比河流小,另外,由于水库的修建改变了水体的水温结构,从而导致其在物理、化学及生物特性方面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排入的污染物若超过了水体自净能力,就会使水质恶化,扰乱水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及正常功能。水体中氮、磷等营养元素增多会引起富营养化现象。水体呈富营养化状态时,藻类大量繁殖,并成片成团地覆盖水体表面,水体透明度明显下降,溶解氧降低。被淹没的植被和腐烂的有机物会大量消耗水中的氧气,并释放沼气和大量二氧化碳,同样导致温室效应;悬移质沉积于库底,长期累积不易迁移,若含有有毒物质或难降解的重金属,可形成次生污染源。水库修建后改变了下游河道的流量过程,从而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水库不仅存蓄了汛期洪水,而且还截流了非汛期的基流,往往会使下游河道水位大幅度下降甚至断流,并引起周围地下水位下降,从而带来一系列的环境生态问题:下游天然湖泊或池塘断绝水的来源而干涸;下游地区的地下水位下降;因河流流量减少,使得河流自净能力降低;以发电为主的水库,多在电力系统中担任峰荷,下泄流量的日变化幅度较大,致使下游河道水位变化较大,对航运、灌溉引水位和养鱼等均有较大影响;当水库下游河道水位大幅度下降以至断流时,势必造成水质的恶化。

2.2 对鱼类和生物物种的影响

当前社会上极为关注的是大坝建设对洄游鱼类造成的影响。事实上,洄游鱼类由于种类不同,其生存的环境也各不相同

(1) 对陆生植物和动物的影响: ①永久性及直接的影响,库区淹没和永久性的工程建筑物对陆生植物和动物都会造成直接破坏; ②间接的影响,指局部气候,土壤沼泽化、盐碱化等所造成的对动植物的种类、结构及生活环境等的影响。

(2) 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主要指对水生藻类植物的影响。水库淹没区和浸没区原有植被的死亡,以及土壤可溶盐都会增加水体中氮磷的含量,库区周围农田、森林和草原的营养物质随降雨径流进入水体,从而形成富营养化的有利条件。

(3) 对鱼类的影响:切断了洄游性鱼类的洄游通道;水库深孔下泄的水温较低,影响下游鱼类的生长和繁殖;下泄清水,影响了下游鱼类的饵料,影响鱼类的产量;高坝溢流泄洪时,高速水流造成水中氮氧含量过于饱和,致使鱼类产生气泡病。如,长江葛洲坝,下泄流量为41 300~77 500 m3/ s ,氧饱和度为112 %~127 %,氮饱和度为125 %~135 %,致使幼鱼死亡率达32. 24 %。

2.3 对水资源影响

由于兴建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改变了水资源形成和转化关系,对下游水资源系统造成负面影响。又由于人类生活生产的需要,人工引水增加水循环的复杂性,改变了自然水循环,加剧水资源消耗和供需矛盾;改变了该区域的气候,由于水的热容量大,使得水库和陆地上空的大气压力发生改变而形成风。在水库影响区域内,有风天数明显增加。此外,水库附近上空的湿度增加,由于水库和陆地的温度存在差异,冬季可能使降水有所增加,而夏季可能会使降水减少。还有,水库对当地气温起着明显的调节作用,能缩小最高气温和最低气温的温差。

3 水库主要环境生态问题解决方法

加强引滦水源保护,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污染物减排为核心,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重点,严格按照国家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有关要求,正确处理水源保护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通过采取保护、修复等工程措施和经济、法律、行政、科技等非工程措施,建设生态修复体系和完善的水源保护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引滦水源保护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3.1 加强流域水源保护

引滦水环境管理、治理是一个跨流域治理管理问题,各个行政内受到人文地理区域利益限制管理存在极大差异。在不同的政区、河段对水环境的污染程度不同,要做到科学地控制引滦水质污染必须建立一个引滦全线统一的执法保护机构,并建立建全引滦水源保护法。依法治水,依法治污。地处河北省遵化市涉及到工厂向下游饮水河道排污得不到控制,造成饮水水源的严重污染。因此,依据法律和水质标准作为非常状态下污水排放决策依据,以引滦水源保护法为依据,理顺水源所有权,监督到位,实施运行有效的统一管理体制,才能节遏制乱排、乱放现象。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经济与社会发展合作备忘录》,我市在2009年至2012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集中用于河北省境内滦河上游地区污染源治理、削减污染负荷等水资源保护工作。加强应急处置。水利部门要建立于桥水库、尔王庄水库的水体富营养化(水华)预警系统。加强对水草、蓝藻和其他应急突发事件的预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一旦菹草、水草爆发,及时采取打捞、拦截、调水稀释等综合措施,确保安全供水。

3.2 依法清除污染源

水污染灾害形成的主要原因首先是经济结构不合理,生产模式粗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关系处理失当。为此,水污染防治工作应从战略上作出调整: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控制,从单纯的工业源污染治理转向面源污染和内源污染的统一综合治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实行废水资源化利用等。在引滦输水的天然河道和水库汇流流域内,除存在多种相交的排污口、渠造成水源污染外,由于汇流流域城市化发展,和库区周边农业的多种经营方式规模的扩大,所产生的废弃物大多随处弃置,污物垃圾、人畜粪便堆在河边,出现的是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现象。推进污染源综合治理。蓟县人民政府以于桥水库库区周边的点面污染源治理为重点,尽快实现水库周边村落垃圾污水污物统一管理与处置。农业、交通部门和蓟县人民政府加强于桥水库周边畜禽养殖的监管,做好库区机动船只管理,加快水库周边鱼池的清理。水利、公安、工商、卫生、国土房管、旅游等部门和蓟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取缔非法旅游,拆除库区农家院、餐馆饭店等非法旅游设施;坚决禁止非法采砂。对污染严重的重点企业进行治理,特别是硫酸厂、啤酒厂、化肥厂和糠醛厂,它排放的废水是向一类引用水水源地,排放必须达到向一类保护区的排放标准,不能达标的企业要砍掉,坚决按国家的环境保护法、水污染法、水法执行,维护地区和流域的水环境不受侵害。

3.3 实施工程保护措施

划定保护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和保留区,并在各区域周围设定明显的保护标志,提醒进入该区域的人注意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保护对象,预防人为因素对保护区的破坏,禁止在径流区滥挖滥采。《天津市引滦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引滦水源保护区内禁止采石、放牧、乱砍滥伐树木、破坏植被,禁止未经批准擅自采砂、取土等行为。第十八条规定:禁止破坏引滦水源保护区的防护设施和保护标志。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引滦水源保护区内采石、放牧、乱砍滥伐树木、破坏植被,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砂、取土的,由环境保护、水利、林业、土地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建立一个前置净化缓冲区,对输水的前期和第一场降雨的入流进行净化调节,滞留在该区域一段时间,使后期水进入水库,可达到水处理目的。

3.4 限制污染物总量排放

对水库上游和周边污水的排入进行控制,减少营养物质的排入,在河口区域或库湾区适当培植水生高等植物,通过水生高等植物吸收水体中的氮碳等营养物质,降低水体中营养盐类的含量,借以降低浮游生物的数量,提高水体的透明度。

3.5 利用生态学原理和系统科学方法防治水库环境污染

现代生态学研究的基本单元是生态系统,但大多数研究是单纯针对水生态系统或陆地生态系统的。然而,水生态系统有其脆弱性:易受岸上周边地区影响,包括生命活动和自然过程。与此同时,水始终是陆地生态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生态因子,对陆地生态系统的研究从来不能离开有关水的研究而进行。所以,将流域视为一复合生态系统,将水生态系统和陆地生态系统的研究结合起来,开展流域生态学的研究在理论及实践上都是十分必要的。

3.5.1 流域生态学技术

流域生态学技术是以流域为研究单元,应用现代生态学理论和系统科学方法,研究流域内高地、沿岸带、水体等各子系统间的物质、能量、信息流动规律。因流域有着明确的地理学上的边界,流域生态学在实际应用上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地制宜的选择符合库区特点的生态工程,采用源头控制和径流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能有效的治理水库污染。

3.5.2 生态河堤技术

生态河堤技术是一种新型的护岸技术,其在充分考虑生态效果,保护生物生存环境和自然景观的基础上,建设合适生物生长的仿自然状态的护堤。生态河堤的优点是适合生物的栖息与繁衍,能够净化水体,调节水量、滞洪补枯,保持河流和生物的多样性。

3.6 加强宣传,增强居民的水患意识

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活动。在电视、广播等各大媒体大力宣传和推广科学用水、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好方法、好典型,对浪费水源和破坏水质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对人进行有关水的教育是一个很有希望的起点。非常有必要在学校中(也可以在公众中)开展一些有意识的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达到教育年轻人的目的。通过宣传,使广大的干部群众掌握科学用水知识,树立正确的用水观念,增强全民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合理用水、节约用水的自觉性,把建设节水型城市目标变成自觉行为。

4 遵循依法治水,依法治污,依法管理的基本原则,保证城市饮用水水质优良

严格遵守《水法》、《防治水污染法》条例规定,坚持治污为本,源头控制。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限制排污总量,建立排污总量及浓度双重控制机制。依法管理,创新机制。着力推进引滦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创新引滦水源保护流域层面的管理机制。完善监测和执法体系,根据《天津市引滦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和《天津市渔业管理条例》,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引滦水污染防治责任的落实和追究。

5 结束语

我国水库一般都肩负着防洪、发电、灌溉、航运及水产等多种功能和任务,利用上述方法尽快解决水库的环境生态问题意识刻不容缓。生态技术是治理水库非点源污染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它立足于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自身的平衡,不会给生态环境带来负面影响。除此之外,人们的自觉性也很重要。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一种宝贵资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目前我国水资源的特点是水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占有量少,时空分布不均匀。所以,在这样一个情况下,我们更应该建立科学用水、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尽量完善保护水源生态环境,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教育等综合手段,减少破坏环境的行为,使水库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能真正地协调发展,确保人们用水安全。

参考文献

[1] 天津市人民政府文件,2009

第4篇:水库保护区条例范文

关键词 广西;临海工业园;水源地保护;必要性和效益

中图分类号X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82-0078-02

1 水资源概况

广西大型临海工业(钦州)园区的周边主要有大风江、金鼓江、金窝江等独流入海的小河流。金窝江流域内的金窝水库是工业园区的主要水源地,集雨面积24.6km2,总库容7 900万m3;有效库容5 373万m3;金鼓江上建有小(一)型水库——企山水库,总库容314万m3,有效库容212万m3,集雨面积2.18 k㎡,作为金窝水库向钦州港工业园区供水的输水走廊,另外还有乌石江水库集雨面积8k㎡,总库容780万m3;有效库容624万m3、对坎龙、湴龙江等小(一)型水库作为备用水源地;大风江作为郁江调水工程水源地。

2 水质状况

2003年金窝水库、企山水库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水库水受到工业污染的影响较小,水质状况良好; 2006年为国家Ⅲ类水质标准;2012年第二季度广西没海水环境监测报告显示,临海工业园区水源水质均为Ⅲ类水质,水质尚好,水库富营养状态评价为中养,水质大不如从前,随着工业园区的不断发展壮大,人口城镇化的迅猛发展,水源受污染呈恶劣态势,对水源地水质的保护已是刻不容缓。

3 水质污染源现状

水源地污染现状调查发现,金窝水库和企山水库相对高程较高,没有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水体,但两水库及其流域沿岸的山岭上种植有甘蔗和速生桉树,蔗地和林地距离水库面仅几米,遇雨季雨水将蔗地农药和腐殖质带入水体,速生桉附近的水域变黑,对水质造成一定的污染;两水库中均有网箱养殖情况,饲料的投放对水质造成污染;区内土壤呈酸性,属沿海咸酸地带,降雨及周边汇水通过土壤有渗透进入水库可能使水库水质pH值下降;水源林被毁600亩,植被受损,水土流失严重,严重影响水份的涵养和水质保护;乌石江水库库区内有几个村庄,生活污染水排入水体,对农村人饮安全造成一定的威胁。

4 保护措施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方面人们对水质、水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另一方面排放到水体的污染物也不可避免的增多,规划的供水水源地水质均有被污染的威胁,为保护好这些水源水质,需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和采取有效的措施。

为保护水源水质,需对供水水源地划定保护区。根据钦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划定金窝、企山、对坎龙、湴龙江、乌石江等水库为水源保护区,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水库沿岸500m内属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并设置警示牌,不得建设任何产生水污染的企业,禁止一切废水和生活污染水排入水库。

切实控制农业污染,使用农药应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的规定和标准,不得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严格控制农药的使用品种和数量,增加有机肥使用比例,控制使用化肥,推广农业高新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肥料流失,加强农业环保宣传,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禁止使用电、撒网、炸药、等捕杀保护区水域内的鱼类及其它水生生物,禁止在水源地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如游泳、旅游等。

严格控制采沙,取土活动,禁止新建、扩建与取水设施、水利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洼地和坡岸堆置存放工业废物、生活垃圾和取土弃物。

水库中禁止养殖活动,协同环保、水政执法等部门把4736m2的网箱、围网养鱼取消,拆除两座新建的围堰,拦网抓鱼设施取缔,拆迁养鸡场3个。

F、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宜林山地设立水源林、护岸林保护区,25°以上坡地行进退耕还林,大力进行植树造林。防止水土流失。金窝水库属钦州市“园林生活十年计划”的生态绿化工程,每年坚持投入对库区水源林的保护和更新,做到有序地规划开发,加强管理。禁止开矿、洗矿、淘矿,周围山岭林地实行封山管理,禁止毁林开荒、乱砍滥伐。管理单位要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将保护区内的甘蔗退耕还林,不种植速生桉,尽早把被毁的水源林恢复。以确保水库水质安全。

5 监督管理措施

加强对区域水环境的监督管理,用行政、法律、技术、经济等非工程性措施,管理好水源,既要发展经济,又要建造好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使水资源千秋万代地为人类永续利用。

加强水环境监测和管理,定期对水库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污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饮用水源的卫生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水污染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流域内的污染源要求由浓度达标转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推行排污许可制度。保护水源地的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实行取水许可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制订和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调度计划,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和监督管理,加强取水许可的水质监督管理,对主要水源地制定专门的保护条例;提高公众觉悟,选择正的水资源消费模式,推动公众参与保护水资活动和树立节约用水的观念,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的科学研究,包括开发和完善供水水源管理信息系统等,为饮水水源的保护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第5篇:水库保护区条例范文

第一条官厅水系的洋河、桑干河、妫水河及其支流,是官厅流域工农业用水和生活用水的重要水源;河水汇入官厅水库,流经永定河引水渠,是首都市区工业用水、河湖、地下水和部分饮用水的重要补给水源。为了保护官厅水系水源,防治水污染,确保首都用水安全和流域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官厅水系水体进行环境规划、管理、评价时,执行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3)。官厅水库、永定河引水渠、桑干河的神头泉、妫水河的香村营河段的水质执行第二级标准;响水铺河段、册田水库的水质执行第三级标准。

第三条官厅水系流域划分为三级保护区,其区划如下:

一级保护区:官厅水库最高水位线(四百七十九米高程)以内范围,永定河的官厅大坝至三家店闸山峡河道和永定河引水渠两侧各一百米范围。

二级保护区:官厅水库最高水位线以外五公里范围。

三级保护区:上述地区以外的官厅水系流域范围。

第四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官厅水系水源,有权对污染和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第二章保护要求

第五条在一级保护区内,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新建排污口;

二、不得向水体排放污水和有毒有害液体,倾倒工业废渣、垃圾和其他固体废弃物;

三、不得在水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农药或有毒物质的车辆和容器,以及向水体排放残油、废油;

四、不得在滩地和岸坡及引水渠沿岸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可能导致水体污染的物质;

五、不得使用炸药、、电流捕杀鱼类;

六、不得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

第六条在二级保护区内,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新建、扩建、改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工程项目。

二、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原有的企业事业单位,其排放的污水超过国家《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8I4-73)和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的,由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对其限期治理;对污染严重又难于治理的,得责令其停业或者关闭。

三、不得使用有机氯农药。

第七条在三级保护区内,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新建、扩建、改建的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办理。

二、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原有的企业事业单位,其排放的污水应符合国家《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淮》(G8J4-73)和有关排放标准的规定。对污染严重的,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对其限期治理;对污染严重又难于治理的,按有关规定责令其关、停、并、转、迁。

三、地处第三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延庆县、怀来县境内,不准建设电镀、制革、造纸制浆、土炼焦、漂染、炼油、有色金属冶炼,土磷肥和染料等污染水源的企业。

第八条凡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都要大搞综合利用和回收利用,努力改革工艺、设备和流程,减少废水和毒物排放量,加强管理,搞好设备维修,严格防止跑、冒、滴、漏;实行清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尽可能把有害废水消灭在生产过程中,化害为利,消除污染,促进生产。

第九条凡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凡发生事故性污染的单位,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消除危害,防止扩大污染,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第十条在官厅水系水源保护区域内,要大力植树造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严禁乱砍乱伐树木,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禁止捕杀珍贵、有益的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官厅水系水源保护工作由官厅水系水源保护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官厅水系水源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官厅水系水源保护区域内的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水源保护的领导,把防治流域水污染列入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制定区域经济建设规划的时候,要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水源保护的要求,统筹安排经济结构,合理布局,使保护水源和发展经济相协调,要切实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治水污染。

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要切实行使对本地区水系水源保护统一监督管理的职权。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在执行本办法第六、七条如不能保证达到第二条所规定的水质要求时,应制订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采取其他措施保证达到规定的水质要求。

第十四条加强水质监测。官厅水库管理处监测站,张家口地区、张家口市、雁北地区、大同市、丰镇县、兴和县、延庆县等七个地方环境保护监测部门组成官厅水系水源保护监测协作组,与地、市、县卫生防疫站和水文站、厂矿化验室密切配合,形成监测网,在官厅水系水源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省、地、市、县环境保护部门领导下,进行水质监测工作。

水质监测工作按《官厅水系水源保护监测工作条例》执行。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

第十五条凡认真执行本办法,在保护官厅水系水源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者,除责令该建设项目立即停止建设或使用外,由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处建设单位和责任者以罚款。

第6篇:水库保护区条例范文

【关键词】引滦水源;生态环境;问题;措施;于桥水库

一、引滦水源现状

引滦入津工程1983年建成通水,至今已整整32年,国家环保部历次在引滦宜兴埠泵站后池监测的水质结果,均符合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据了解,天津市各自来水厂的出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为99.86%,高于95%的国家标准。引滦的水质虽然一直保持地表水Ⅲ类水平,但总氮、总磷总体呈上升趋势。总氮、总磷上升,将会加重水体的富营养化,导致藻类大量繁殖,暴发蓝藻的风险加大,这将严重影响天津城市的供水安全。造成引滦水质氮、磷营养物质上升的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来自潘家口、大黑汀水库及其上游的污染

潘家口和大黑汀水库内养鱼网箱总数近70000箱,每年投放饵料140 多万t,饵料的沉淀腐蚀和死鱼等造成了水体水质的严重污染;潘、大水库上游有排污企业近千家,连同生活污水年排放量近7000万t;两座水库周边及上游地区有近800家矿选厂,年排入河道尾矿砂300多万t、污水4000多万t;库区周边的旅游、宾馆饭店和村落污染物直接入库。据了解,潘家口水库总氮、总磷自2000年以来上升趋势明显。

2.来自潘家口、大黑汀水库以下、于桥水库以上河北境内的污染

于桥水库上游有沙河、黎河、淋河等3条主要入库河流,沿河共有铁选厂200多家,年排入河道污水近2 000万t;沙河河道内存在近千个养鱼网箱;黎河是引滦输水借用的天然河道,沿岸分布7个乡镇79个自然村,共6万余人,生活垃圾未经收集转运,这些面源污染随着汛期降雨直接排入河道,进而汇入于桥水库;在3条主要入库河流上还分布着很多支流,支流汇集的污染物随雨水冲入主河道。

3.天津市境内的污染

于桥水库周边有耕地近13万亩(15 亩=1 hm2,下同)、果园3万多亩,尤其是22 m以下警戒区内有4万多亩耕地仍施用化肥农药,有1万多亩鱼池;保护区内有百余家餐馆、农家院,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库区周边有197个村约15万人,其中86个村生活垃圾未经处理,有35万m2 的畜禽养殖粪便未经处理;于桥水库以下为封闭式管理,直接的污染并不存在,但输水沿线周边生活垃圾未完全实现收集转运,从水环境管理与保护的角度讲,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二、所采取的保护措施

1.加强水源保护立法,为城市供水管理保驾护航

1998年出台了《天津市引滦工程管理办法》,2002年出台了《天津市引滦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这两部地方性法规,划定了引滦水源地保护区以及引滦明渠保护范围和管理范围,规定了禁止行为,为保护水源工作提供了依据。成立了引滦水政支队,同武警、公安、渔政和管理人员一起建立了“五位一体”的巡护机制,并实施常态化管理,为城市供水安全保驾护航。

2.采取工程措施,治理引滦水源污染

2002―2007年投资24 亿元实施了引滦入津水源保护工程,新建34.14 km输水暗渠,解决了利用天然河道州河输水带来的排沥矛盾和水污染问题;对64.2 km的引滦明渠进行了全断面衬砌、堤岸绿化,安装隔离护网,实现了封闭式管理。2009―2012年投资3亿元完成了于桥水库周边水污染源近期治理工程,实施了水体生态修复、村落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处理、沼气池建设、沟道坑塘支流治理、湖滨带生态防护、库区周边鱼池清除和黎河支流口治理示范工程等项目。安排大修和专项维修资金开展水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在平交口门建设截污墙工程,在重点部位设置警告警示标识牌,对黎河西铺、龙湾、马各庄和庄沟等沿河区域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等。

3.加强日常管理,预防水源污染

建立了跨省界水文水质监测断面,引滦沿线共设水质监测断面54个,还就外来水以及交叉河流水源等实施监测监控,及时掌握水源地水质、汛期沥水、周边外水水质和供水水质变化。增添了藻类、藻毒素等检测设备,于桥实验室已开展34项地表水监测项目,且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对沿线及周边区域开展污染源调查,编制污染源调查报告,明确污染源位置,绘制污染源示意图,积极采取工程和非工程措施进行治理和预防。

三、做好引滦水源保护工作的思考

2013年为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天津市水务局进一步编制实施了《关于加强引滦水源保护的工作方案》,全力构建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引滦水源保护机制,努力实现工程管理、资源管理和环境管理全覆盖,保证引滦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Ⅲ类标准,水体富营养化得到有效改善,并力求在此基础上不断改善引滦水质。

1.率先做好天津境内的引滦水源保护工作

努力实现引滦入津工程全封闭管理,果河两侧设立护栏网,环于桥水库警戒区建设湖滨带、截污沟、护栏网、巡视路,对引滦输水明渠、尔王庄水库周边封闭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完善引滦入津水源保护警示标志标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完善监控监测设施,建设果河沿线、于桥水库警戒线视频监控系统,完善引滦输水明渠视频监控系统,增加水质水量在线监测断面;理顺于桥水库渔政管理体制,将于桥水库渔政管理和执法权委托水库管理部门,延长休渔禁渔期,严厉打击机动船捕鱼和毒、电、炸、钓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建立环保、水务、规划、水产、公安等部门常态化执法机制,并与沿线地方政府定期开展水污染联合执法活动;对北辰区和蓟县段暗渠保护范围内违章占压设施彻底清理。

2.全面加强于桥水库周边水污染防治

按照《蓟县新城规划》,加快工程建设步伐,早日实现“南迁北管”的建设目标;调整于桥水库周边种养殖业结构,水库警戒区内农耕地及鱼池实施“退耕还库”“退渔还库”。保护区内养殖业实行生态养殖,实现无污染零排放;加快文明生态村建设,于桥水库周边和引滦明渠、尔王庄水库保护区范围内村落全部建成文明生态村,率先实现道路硬化、街道亮化、能源清洁化、垃圾污水处理无害化、村庄绿化美化;完成于桥水库周边剩余86 个村落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实现天津市境内于桥水库汇水流域村落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全覆盖。落实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系统运行管理费、垃圾处理费和设备维护更新费;建设于桥水库保护区内医院、宾馆、餐馆、农家院和村落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水库周边剩余84 km2 汇水山地小流域综合治理、封山育林和生态林、经济林建设,完成时临河、关东河等沟道的治理。

第7篇:水库保护区条例范文

【关键词】引滦水源;保护;现状;问题;建议

引滦入津工程是天津的生命线,自1983年9月11日建成通水以来,已累计供水超过二百亿m3,为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水源保障。位于上游河北省境内的潘家口水库、大黑汀水库(以下简称潘、大水库)则是滦河水聚宝盆,是天津市饮用水源之源。近年来引滦水源污染日益加重,严重威胁天津市城市饮用水供水安全。基于此,本文就引滦水源保护的现状问题与建议进行了探讨分析。

一、引滦水源保护现状

1、上下游都积极治理对引滦水源进行保护。(1)海委以潘、大水库水源地保护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库区网箱养鱼清理和建立跨省市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这“两项工作、一个机制”为突破口,加快推进潘、大水库水源地保护,牵头组织,在津冀两省市提出的方案基础上,提出落实“两项工作、一个机制”的总体方案。编制了水源地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了潘、大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与津冀两省市开展引滦水资源保护联防联查工作;提出恢复引滦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意见;编制了“引滦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组织推动实施全国重要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等。(2)河北省滦河上游地区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政策机制、构建治理项目支撑体系、严格环境准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河北省政府批复了河北省水利厅编制的《滦河水源保护工作方案》,明确了制定滦河流域水源保护规划和编制潘、大水库网箱养鱼清理方案等内容。(3)天津市首先治理好下游的水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确保城市供水安全。一是实施了引滦水源保护工程。2002―2007年,投资24亿元实施引滦水源保护工程,新建34.14km州河暗渠工程,对于桥水库以下实施了封闭管理。安排了水库周边水土保护工程;彻底清除了库区网箱养鱼。二是实施了于桥水库周边污染源治理工程。先后实施了库区水体生态恢复工程、村落治理工程、污水多级沟塘处理工程、黎河治理示范工程、库区周边鱼池清除工程、水质监测设施完善工程、科学研究、湖滨带生态防护林工程、垃圾处理场工程、黎河支流治理工程等,明显改善了于桥水库周边水生态环境,有效降低了入库污染物,水库水质得到有力保护。三是标本兼治,六大举措全面保护水源地。

2、区域加强合作进行引滦水源保护。依托津冀备忘录和框架协议,天津市政府自2009年起,每年安排2000万元,2011年调整为3000万元重点支持河北省承德市和唐山市引滦水源保护项目建设,至今总共投入了1.3亿元。共支持河北省水源地63个项目,带动当地投资9亿多元,针对引滦水源污染现状,重点支持取缔网箱养鱼、消除面源污染等方面的项目。

3、二、引滦水源保护存在的问题

1、划定潘、大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无法落实的问题。2011年2月国务院批复的《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区划》,公布潘、大水库为第一批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明确规定,国家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地必须划定保护区。由于潘、大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后,当地要依法承担相应水源保护责任,水库周边产业发展将受到限制,因此地方政府态度坚决,不同意划定保护区。致使取缔水库中网箱养鱼、清理水库周边宾馆饭店、限制新建污染项目等水源保护工作无法得到现有法律支持。

2、取缔潘、大水库网箱养鱼的问题。潘、大水库网箱养鱼已形成规模,并被农业部确定为北方淡水鱼养殖基地。养鱼网箱总数由2003年的2万箱,增加到了目前的6.95万箱(河北省称已达12.86万箱)。潘、大水库网箱养鱼已形成集饲料鱼苗供应、养殖、销售于一体的产业链,具有规模大、投入多、产值大、涉及村镇人口多等特点,取缔网箱养鱼涉及库区周边群众和后靠移民生计,且多年来一直存在潘、大水库移民上访情况,取缔网箱养鱼问题十分复杂,难度很大。

3、建立跨省生态补偿机制的问题。建立跨省生态补偿机制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牵头,列入国家级生态补偿范畴,且存在着资金缺口大、考核指标水量、水质达标难等诸多问题。尽管环保部、水利部多次协调,天津市环保局也按要求编制了引滦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方案并上报环保部,但至今没有结果,致使引滦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仍未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不建立,上游地区对引滦水源保护缺乏积极性,引滦水源保护等措施难以组织实施。

三、引滦水源保护的建议

1、开展水源保护区共建。推进京津冀水源涵养区建设,协调北京市、河北省完善燕山山地丘陵水源涵养生态维护区建设,在天津市境内的蓟北山地丘陵区保护与建设水源涵养林,建设清洁型小流域,加强采矿迹地生态和景观恢复,综合治理荒山荒坡及沟壑。开展于桥水库主要入库河流沙河、黎河、淋河汇流区域的污染治理。

2、推进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治。以水功能区规划、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海河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等为依据,明确京津冀区域内水质及生态水量目标,合理制定河流纳污总量控制方案、生态流量控制方案、水生态修复治理方案,提出分年度实施计划,协同治理,建立河流生态廊道。构建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海河流域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

3、强化流域综合管理能力,尽早对流域综合管理立法,从全流域角度统一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

4、推动建立高层次跨界水源保护协调机制。建立国家发展改革、水利、环境保护等有关部委和两市一省政府参加的省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京津冀水源协调保护有关规划编制,将划定潘、大水库水源地保护区、清理养鱼网箱、建立跨境生态补偿一揽子解决方案纳入规划;制订跨界水质标准;协调解决跨界水资源重大问题和跨省市重大水纠纷,促进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结束语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背景下以强化流域综合管理为抓手,建立有效协调工作机制和跨境生态补偿机制,区域联动、共建共享,实现京津冀地区水源真正有效保护。应逐步建立流域水源地综合治理模式,强化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能力建设,切实提高饮用水源地风险防控能力。

参考文献:

[1]李继明.引滦入津工程水源保护问题的分析与思考[J].中国水利,2014(7)

[2]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于桥水库周边水污染源近期治理工程环境效益评估报告[R].天津:2014.

[3]环保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R].北京:2012.

第8篇:水库保护区条例范文

关键词 流域 生态环境 补偿机制

一、生态补偿机制及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内涵

生态补偿是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而采取的措施。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是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调整各相关方的利益关系而采取的措施。

(一)生态补偿和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的概念十分宽泛,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理解,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三种认识:

(1)自然生态补偿。生态补偿最初源于自然生态补偿,《环境科学大辞典》将自然生态补偿定义为“生物有机体、种群、部落或者生态系统受到干扰时,所表现出来的缓和干扰、调节自身状态使生存得以维持的能力,或者可以看作生态负荷的还原能力”。自然生态补偿强调的是生态系统内部补偿。

(2)生态系统补偿。是对生态环境本身、生态环境价值或生态服务功能的补偿,侧重于从生态学角度对生态补偿的一种直观解释,它考虑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通过人工治理措施恢复自然界的生态能力;强调的是对生态系统的补偿,不包括对环境资源保护作出贡献者的经济补偿。

(3)生态保护的经济手段。生态补偿是将生态保护行为外部性内部化,是对行为或利益主体的补偿。侧重于从经济学的角度对生态补偿更深层次的认识,它重点考虑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对提供生态服务、保护生态环境的人给予补偿。它是实践工作中制定生态补偿政策的重点。

国内学者在研究生态补偿时习惯将其译成英文“Ecological Compensation”,而国外学者常使用“Payment for Ecological Services”或者“Payment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即生态服务付费或环境服务付费。从术语的使用就可以看出国内外学者对生态补偿的认识和侧重点的不同。补偿(Compensation)强调的是受益方从道义上对付出方的回报。付费(Payment)则强调双方地位平等,通过契约或市场交换,一方获得生态产品,另一方则获得了相应的报酬。

综合国内学者的研究,我们认为:生态补偿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通过调整保护或损害生态环境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将生态保护中的外部性成本内部化,从而调动保护者的积极性。根据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和所提供生态服务价值,由受益主体向生态保护者进行补偿。一般而言,生态补偿是对生态保护和建设的补偿,不包括环境保护补偿。

生态补偿机制是指调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相关方利益关系的一系列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的总和,主要是对生态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内容、补偿标准等作出制度性安排。其实质是利益调整,通过对生态建设和保护中各种利益关系进行协调,达到既保护好生态环境、又协调好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二)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是指以保护流域水资源和水环境、促进人与水生态和谐为目的,通过调整流域水生态受益者与保护者、破坏者与受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将流域水生态保护中的外部性成本内部化,从而调动保护者的积极性,约束破坏者的行为。流域生态环境补偿包括生态和环境服务受益者向保护者的补偿,也包括破坏者向受害者的补偿。流域生态环境补偿包括流域生态补偿和流域水环境保护补偿。

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是指为维护和改善流域水生态服务功能,根据流域生态保护和恢复成本、发展机会成本、水生态服务价值,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调整水生态受益者同保护者、破坏者同受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其本质是调整流域相关主体水生态利益及其经济利益的关系,激励对水生态保护,约束对水生态破坏和过度利用水资源的行为。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包括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和流域环境补偿机制。

二、建立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依据

(一)理论依据

研究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需要从理论上厘清为什么要进行补偿、如何进行补偿和如何确定补偿标准等问题。建立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理论基础主要有:公共产品理论、外部性理论和生态资本理论。

1、公共产品理论

按照微观经济学,社会产品分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水资源及其所提供的水生态服务属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其使用具有非竞争性,往往导致过度使用,最终导致水资源短缺,水生态破坏,出现全体用水户利益受损的“公地悲剧”。建立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就是通过支付补偿金的方式,利用制度设计来激励公共产品的足额提供,从而避免水资源和水环境利用中“公地的悲剧”,减少“搭便车”现象的发生。因此,公共产品理论解决了为什么要进行流域生态环境补偿的问题。

2、外部性理论

环境资源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外部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源开发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所形成的外部成本,二是生态环境保护所产生的外部效益。前者导致因资源开发产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但这部分成本没有纳入经营者的生产成本;后者所产生的生态效益被其他个体无偿享用。古典经济学家庇古认为,当社会边际成本收益与私人资本边际成本收益背离时,难以靠合约规定的补偿办法解决,表现为市场失灵,必须依靠外部力量,即通过政府干预加以解决。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与补贴等经济手段使边际税率(边际补贴)等于外部成本(边际外部收益),使外部性“内部化”。罗纳斯・科斯的产权交易理论则认为,外部性问题的实质在于双方产权界定不清,在产权明晰和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外部性问题可以通过市场解决。由于水的流动性,使得上下游水事活动具有高度关联性,对水资源的不同利用方式都会产生外部效应。不论是正的外部效益还是负外部效应,都会导致私人边际效应成本和社会边际效应成本发生偏离,进而导致资源配置扭曲。既然水资源利用存在外部效应,就需要建立补偿机制来消除外部效应的影响。

3、生态资本理论

根据环境经济学理论,整个环境都是资源,都具有价值,其价值大小受稀缺程度和开发利用条件的影响。同其他生产要素一样,自然资源和环境也是资产,作为自然资本向社会提供其独特的生态服务,这种生态服务的提供也应得到相应的资本权益。因此,利用生态环境资源也应支付相应的费用,从经济上建立保护生态环境的机制。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是资源和环境有

偿使用制度的重要内容,它的建立要求生产者、开发者、经营者改变水资源及水生态是公共物品无需付费的观念,要求全社会认同水生态功能的价值。

(二)法规和政策依据

我国资源与环境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均有涉及生态补偿的内容。

1、已有法律法规中有关生态环境补偿的规定

现行的《环境保护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森林法》,以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退耕还林条例》、《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均从不同的角度对水资源有偿使用、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收费、水环境保护补偿和生态建设补偿等制度作出了规定,为我国建立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奠定了法律基础。如2008年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第七条规定:“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第二十四条规定:“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费”。《森林法》第八条规定:“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水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2、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

中央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增加对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用于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逐步使当地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各地区要切实承担对所辖地区环境质量的责任,建立跨省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制度,运用经济手段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提出,“落实流域治理目标责任制和省界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要明确生态补偿责任主体,确定生态补偿的对象、范围。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者要承担环境外部成本,履行生态环境恢复责任,赔偿相关损失,支付占用环境容量的费用;生态保护的受益者有责任向生态保护者支付适当的补偿费用”。

此外,部分省区的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生态补偿的相关政策。如浙江作为全国第一个全面推进生态补偿实践的省份,在2005年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在省域范围内实施生态补偿的框架和思路。辽宁制定了《跨行政区域河流出市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及补偿办法》,探索了流域上下游间水环境污染的赔偿标准。山东、河北、江苏、福建等地也出台了流域水环境补偿的有关法规和规定。

三、京冀间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框架

海河流域总面积31.8万平方公里,包括海河、滦河和徒骇马颊河三大水系、七大河系、10条骨干河流,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内蒙古和辽宁8省(区)。区内经济发达,大中城市众多,包括北京、天津等26个地级以上城市。流域人口和GDP分别占全国的10%和15%,但水资源量只占全国的1.3%。水资源过度开发,水生态环境呈持续恶化趋势,省际间因争水、水污染引发的冲突时有发生。

(一)京冀间水缘关系及面临的主要水生态问题

1、跨京冀河流概况

北京从东到西分布有蓟运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和大清河五大水系,除北运河上游的温榆河发源于北京市的军都山外,其他四大水系均自河北流入。官厅水库和密云水库是北京市的重要水源地,官厅水库位于永定河上,密云水库位于潮白河上,两库上游流域面积的42%和75%在河北境内。

2、面临的水生态问题

河北省的张家口、承德两市是北京市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地。自1999年华北地区进入连续干旱枯水年以来,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恶化等问题日趋明显。主要表现在:上下游用水矛盾突出,官厅、密云入库水量明显减少;官厅水库入库水质下降;水源区生态保护与地区发展矛盾突出。

(二)京冀间生态补偿实践情况

近10年来,为了补偿河北省相关地区因保护水源经济发展受限的损失,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对官厅、密云水库上游地区的生态建设、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等给予了大力支持。北京市也通过省际间的合作,对张承两市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给予补偿,增强水源区生态保护力度和发展能力。

1、以国家财政转移支付为主的生态补偿

国家在水源区实施了《21世纪初期(2001-2005年)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规划》等工程。此外,还有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国家支持项目。

2、京冀间合作共建的生态环境补偿

北京市围绕农业节水、水环境治理、水源涵养林建设等,与张家口和承德两市进行合作共建和实施生态环境补偿。2005年,北京市与张家口市、承德市分别组建了水资源环境治理合作协调小组,制定了《北京市与周边地区水资源环境治理合作资金管理办法》,确定从2005年到2009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支持张承两地相关区县水资源保护。2006年10月,北京市与河北省政府签署了《加强经济与社会发展合作备忘录》,确立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九个方面的合作项目。2006年开始在潮白河流域实施“稻改旱”工程,在张家口市赤城县实施“稻改旱”1.74万亩,北京市按照每年每亩450元标准,补偿“稻改旱”农民收益损失。2007-2008年,连续在张家口市的赤城县和承德市的丰宁、滦平县实施“稻改旱”10.3万亩,2008年的补偿标准由每亩450元提高到每亩550元,并增加每亩10元的管理费用。

3、生态环境补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论是以国家财政转移支付为主的生态补偿,还是京冀间合作共建的生态环境补偿,都存在一些需要深入研究解决的问题。一是流域生态环境补偿缺少法律支撑。有些重要法律法规对生态环境补偿的规定不到位或过于原则,如《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但至今也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二是国家投资的生态建设项目,缺乏部门协调和长效机制。国家对官厅、密云水库上游区实施的生态补偿,主要通过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实施,不能构成相互协调、相互支撑的补偿体系。三是京冀间的合作机制有待完善。由于京冀间生态环境补偿还没有建立责权利统一的长效补偿机制,实施的水资源和水环境补偿项目达不到预期目标时,难以追究相关者的责任。四是补偿方式较为单一。在官厅、密云水库上游实施的生态补偿,主要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北京市有部分财政支持。这种完全依靠财政补偿的方式,没有全面体现“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

(三)京冀间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框架

针对京冀间存在的水资源和水环境问题,海河流域京冀间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框架包括: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省际间水资源利用补偿、省际间水环境保护补偿(图1)。

(四)京冀间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分析

根据永定河和潮白河流域的特点,在京冀间应重点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水资源利用补偿机制和水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具体分析如下:

1、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

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是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由国家和北京市政府向密云、官厅水库水源保护区提供水源涵养、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成本和管护费用补偿的制度安排。

(1)补偿主体与补偿对象。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补偿的责任主体,主要是各级政府。考虑历史上的多种因素,对官厅、密云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的生态补偿主体是国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北京市政府也应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由于水源保护区的各项保护措施主要由地方政府组织实施,保护区内各级地方政府应是主要补偿对象。

(2)补偿内容和补偿标准。①对实施生态工程和水资源保护工程的投入和管护费用的补偿。补偿标准按生态保护和建设投入成本和管护费用确定。②对由于水源保护的要求,保护区内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补偿标准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至第五十九条限制产业发展规定,给保护区所造成的机会成本损失。

(3)补偿资金筹集。①通过税收政策改革筹集补偿资金。国家开征水源生态补偿附加税,征收办法可在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基础上增加水源生态补偿附加税,建议税率为5‰,在国家公共支出中专用于生态补偿。②用水企业和个人承担。在水费中增加水源生态保护费项目,建议每立方米征收0.1元。

(4)建立水源保护区补偿机制的必要条件,按《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

2、京冀间水资源利用补偿机制

北京、河北山水相连,水缘关系极为密切。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水资源利用补偿机制。

(1)补偿主体和补偿对象。情况一:当河北省通过各项节约用水措施,将节约的水量供给北京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参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行有偿转让,北京市按供水数量对河北省相关地区支付补偿费用。补偿主体是北京市政府,补偿对象是上游转让节约水量的河北省相关地方政府。补偿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情况二:当河北省未按国务院有关水量分配文件中规定的出境水量向下游地区供水时,河北省相关地区应向北京市补偿由于减少了供水量造成的经济损失。补偿主体是河北省政府或上游地区相关地方政府,补偿对象为北京市政府。具体补偿标准可由相关地方政府协商确定。

(2)补偿方式和补偿资金筹措。京冀间水资源利用补偿,主要通过省、市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也可以由用水户承担。

(3)建立水资源利用补偿机制的必要条件。省际间建立水资源利用补偿机制前提是以有法律效力的水量分配方案作为依据,2007年国务院批准的《永定河干流水量分配方案》(国函[2007]135号)和国务院批复实施的《21世纪初期(2001-2005年)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中潮白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应是建立京冀间水资源利用补偿机制的依据。

3、京冀间水环境保护补偿机制

京冀间水环境保护补偿机制,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由京冀间政府就水环境保护作出的制度安排。

(1)补偿主体和补偿对象。由于上游水质不达标或水污染事故给下游地区造成经济损失时,河北省相关地区对下游北京市予以必要的经济补偿。如有明确的污染主体,由污染责任主体负责支付经济补偿;如难以区分责任主体时,则由河北省有关地方政府作为补偿主体承担补偿责任。补偿对象是北京市有关地方政府、企业或个人。省界断面污染物超标,补偿标准可参照“河北子牙河流域水环境污染补偿”测算;当上游发生水污染事故给下游地区造成经济损失时,有关责任主体应根据经济损失评估报告,与补偿对象协商补偿额。

(2)补偿方式和补偿资金筹集。当上游地区补偿主体和下游地区补偿对象都是地方政府时,通过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方式进行补偿;当上游地区补偿主体是企业或个人,下游地区受偿对象是地方政府、企业或个人时,按双方协商的补偿数额,直接向补偿对象支付补偿金。

(3)建立跨省区水环境保护补偿机制的必要条件。一是要明晰省界断面水体质量标准和保护的法律责任。二是要建立健全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管制度。明确海委水资源保护局在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能,建立河流跨界断面水量、水质监测、监管制度,定期省界断面水量、水质信息,为跨界河流水环境保护补偿提供依据。

四、建立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政策建议

我国流域生态环境补偿尚处于探索阶段,建议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制定有针对性的生态补偿政策,具体建议如下:

(一)加快生态环境补偿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建立和有关生态环境补偿政策的实施都需要国家或地方立法的刚性约束。虽然我国资源、环境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在一些法律和政策文件中对生态保护和建设补偿有所涉及,但多数为原则性规定,难以具体指导实践。生态环境补偿立法已成为当务之急,需要以法律形式明确生态环境补偿的原则、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范围、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等,以利于消除生态环境补偿中存在的主观性和随意性的弊端。考虑到生态环境补偿工作的急切性和法律出台需要一定的程序,建议先以国务院名义下发关于开展生态环境补偿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明确生态环境补偿对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地区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及需要加快开展生态环境补偿的领域和地区。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实践经验总结,力争早日出台《生态环境补偿管理条例》。就流域而言,在《流域法》出台之前,先制定《流域生态环境补偿办法》。与此同时,抓紧研究制定在产权明晰的前提下如何进行排污权和水资源使用权交

易的法律规定,促进生态环境补偿市场化。

(二)完善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财政政策

在现阶段,应发挥财政政策在生态环境补偿中的重要作用。

(1)将生态保护的发展机会成本作为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的因素。在中央和省级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中,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大江大河源头因保护生态环境而造成的财政减收,作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一个因素考虑。

(2)建立不同层次的生态环境补偿专项资金。政府是生态环境补偿的重要主体,对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建立负主要责任,但政府可使用的资金有限,而生态环境补偿对资金的需求量又很大。因此,需要建立不同层次的生态环境补偿专项资金,保证生态环境补偿工作的正常进行。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国家、省、地、县分别从各自财政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以及从征收的水资源费、排污费和水费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生态环境补偿专项资金,由本级财政设立专户管理。国家生态环境补偿专项资金,用于跨省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江大河源头区、国家级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建设补偿。省级生态环境补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所辖区内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省级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建设补偿,以及对上游地区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补偿。地市级生态环境补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所辖区内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市级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建设的补偿,以及对市域上游地区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补偿。县级生态环境补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所辖区内跨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补偿,以及对县域上游地区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补偿。逐步建立生态环境补偿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审计和相应的奖惩制度,使其更好地发挥激励和引导作用。

(三)构建流域生态环境补偿协商合作机制

建立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不仅是一种利益协调机制,更需要一个利益协调平台,让利益相关者平等协商。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等七大流域均有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机构,可以作为建立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协调机构,组织流域内水资源补偿、水环境补偿等事宜的协商和谈判。加强流域上下游区域经济合作,扶持上中游地区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鼓励下游受益区企业到上游区发展环保事业等。

(四)积极推进市场化流域生态环境补偿

在保护方和受益方明确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流域生态环境补偿中的重要作用。水资源使用权转让和排污权交易是流域生态环境补偿市场化的重要手段。在水量分配明晰、排污权初次分配有偿使用的基础上,加快建立流域水资源使用权转让和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制度,逐步形成上下游间水资源有偿使用市场转换和排污权交易机制,通过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使水资源合理配置、水环境有效保护。

参考文献:

①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课题组:《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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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王伟中:《我国全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建议》,《经济观察》200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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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王青云:《关于我国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思考》,《宏观经济研究》2008年第7期。

(12)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建立张承地区水资源与生态补偿机制问题的汇报提纲》,2008年9月。

(13)周大杰等:《流域水资源管理中的生态补偿问题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

(14)李克国:《对生态补偿政策的几点思考》,《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15)李磊:《我国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探讨》,《软科学》2007年第3期。

(16)杨道波:《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法律问题研究》,《环境科学与技术》2006年第9期。

第9篇:水库保护区条例范文

关键词:水利;资源

一、概况

朱庄水库位于海河流域子牙河系汾阳滏阳河支流沙河上的一座以防洪、农业灌溉、城市供水、发电、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控制流域面积1220km2,总库容4.162亿m3工程等级为大II级,为河北省七大水库之一,是邢台市最大的水库,坝总长544m,坝高95m,其中河床以上高65m,是华北第一高坝。大坝有六孔泄洪洞,每孔泄洪洞有一座高14m、宽12m的重达24t的钢制闸门,汛期可泄洪1800个流量。水库整个水面长达20km,宽1000~3000m,水深10~50m,湖水常年清澈,水质优于国家II类标准,是邢台市生活用水备用水源保护区。

二、丰富的资源优势

(一)水资源

朱庄水库水源丰富:水库控制流域面积1220km2,总库容4.162亿m2;水质优良:水库管理处2006年至今关闭了上游流域内所有的采矿业,养殖业,有污染水源的相关工厂,取缔了一切非法取土采沙活动,目前水质达国家2级饮用水标准;储水量大:水库每年除满足邢台市工农业供水需求外,正常蓄水在1.5~2.0亿m2。

(二)鱼资源

朱庄水库有水面24000亩,水最深达50米。水质良好,非常适应各种鱼类生长。水产品年产量都在30万kg以上。鱼种类以花白鲢、鲤、鲫、草、鲶、虾、池沼公、银鱼等几十个品种。水库中的鱼类生长全部在原生态环境下依靠天然食物,不投放任何饲料。因此,各种鱼类色泽鲜艳,肉质细嫩,口感滑嫩,营养丰富,尤其是水库产的池沼公、银鱼,更是远近知名,远销京、津、鲁地区。

(三)土地资源

朱庄水库征地高程为255.0m,淹没耕地6001亩,移民高程为261.5m,迁移人口6327人。在高程为262m淹没线以下,经过水库管理处的多年植树、养护,库区内的土地土质肥沃,青草遍地,无污染、无噪音、无闲杂建筑,交通便利。这些土地位置优越,环境适宜,有非常大的开发利用价值。

三、主要做法

(一)立足水资源优势,开发生态旅游资源

朱庄水库作为邢台市城市供水的备用水源地,关系到工农业和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所以必须做好,一要供好水:加强水库水资源统一管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切实保障邢台市工业发展、农业灌溉、居民用水需求。二要保好水:朱庄水库作为二级饮用水保护区,要严格按照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加强对水源地环境安全的防控。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水源地保护的认识和法律意识,坚持对库区及库面环境的巡查,加强对水源水质进行监测,加大水源地保护工作力度。三用好水:牢固树立水资源是生活资源、命脉资源、稀缺资源、战略资源的观念,发挥水利效益,搞好综合利用。

朱庄水库距邢台市区35km,这里远离市区,无污染,空气新鲜,自然旅游和人文旅游资源兼备,山、水、林、农、古迹传说等一应俱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质的提高,都市人向往自然,向往空气清新、环境幽雅的心情日趋迫切,对旅游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回归自然是现代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朱庄水库休闲旅游正好适应人们的这种心理需求。凭借区位优势,以秀丽的自然山水生态景观为依托、水源保护地生态旅游为主题、休闲观光为突破口、政府主导和市场动作为原则,对朱庄水库水利风景区生态旅游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期建设、滚动发展,加快景区资源的开发和景区建设,使本风景区发展成为以生态旅游、休闲旅游为主要功能的水利风景区,实现风景区生态旅游带动经济,生态旅游促进生态保护和库区发展目标。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水利风景区的社会认可,扩大影响,给水库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利用宜养优势,发展渔业资源

朱庄水库是邢台市饮用水备用水源地,水库依据国家水产养殖政策,依靠国家支持,每年向水库投放一定比例种类鱼苗,用于水生态平衡保护,鱼类生长依靠的是自然生长,是纯天然水产品,是无公害农产品。朱庄水库鱼作为纯天然水产品,在周边地区已有一定的知名度,可以实施品牌战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市场经济,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水产品属于鲜活产品,不易长距离运输,可探索水产品深加工,实行产业化经营,实行产、供、销一条龙服务。设立专卖店,挂牌销售,不断提升朱庄水库鱼的品牌效应。作为水产品养殖基地,只有靠优良鱼种、大规模投入鱼苗,实现产量化、名优化、特色化,从而增强品牌效益,提高经济效益。

(三)利用土地资源,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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