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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传承发展”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围绕传承人及其传习活动建立起来的传承保护体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同时,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特征对其进行活态保护也是保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因此,建立传承保护机制与活态保护原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至关重要的一步。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传承保护机制;活态保护原则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归根结底是“传承发展”,而传承发展的核心是围绕传承人及其传习活动建立起来的传承保护体系。可以说,没有传承人及传承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必将灭亡,只有保护好了传承人及传承体系,才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良好的延续与发展。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特征对其进行活态保护也是保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因此,建立传承保护机制与活态保护原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
一、非遗保护的核心是对“传承”及“传承人”的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他文化遗产比较而言有着自己独特的特点,这些特征主要体现为:
(一)持有与传承主体的多元性。各种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有与传承是通过一定的群体、团体以及个人来实现的,这些群体、团体以及个人共同构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持有与传承的主体。
(二)传承的口传心授性。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多表现为口头传说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手工技能、知识实践等,这些表现形式的传承不能单纯依赖正规教育制度的施行,而必须靠遗产持有者这种活态载体的口传心授来实现。
(三)存在形式的活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别于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显著特点,便是其存在形式的活态性,它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得以创新。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这些特征决定了对非遗的保护工作重在“传承”。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文件中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概念,指明“保护”的根本目的就是让有价值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持久地延续下去。
“传承”是人的“传承”归根结底是“传承人”的传承,因此,对非遗传承的保护也是对非遗“传承人”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称为“非物资”,但与“物”又关系密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不在于“物”与“非物”,而在于文化的“传承”,其核心是传承文化的人。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差异在于,前者传承过程不存在“传承人”,而后者的存在与传承离不开传承人。也就是说,传承人消失,原生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就不复存在。因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是传承人。
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传承机制
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可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 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 进行传习活动。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 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的传承机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提高对民族文化的文化自觉。高度的文化自觉是文化持续发展的前提,只有在对自身文化的价值充分肯定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发展文化。各级政府也应在观念上对本土文化、民族文化有一个客观的充分的认识,积极地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中去,而不是一个文化的看客与旁观者,出台相关的奖励政策,通过媒体的宣传形成全社会的价值认知。从而带领广大的人民群众参与到肯定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动中来。
(二)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社会地位及待遇。主要策略是:给传承人应有的社会地位、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并分级评定相应职务职称,享受相应的政府特殊津贴;对研究人才而言,参照国际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制度,以项目带动研究人才培养,设立专项资金,以重大课题招标和年度课题招标等方式,鼓励研究人才涌现。同时,政府还应鼓励并帮助传承人以师带徒等传统的方式进行传承,为他们的传艺提供帮助。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许多是民俗活动,这些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俗节日本身可以作为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平台,由政府给予一定得经费鼓励扶持,尊重地方文化的自身规律,办好各种节日民俗,使其得以健康的发展。
三、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保护的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千百年来活在民众生活中的历史文化传承物,其最根本的特性在于遗产的“无形化”和“活态化”。所有遗产均通过口、肢体、行为和技能来表达。由于它的完成过程和传承系统完全依赖于人,这就决定了人在艺在,人亡艺绝的“活态化”性质。正是这一性质使得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受阻,走向濒危甚至消亡。因此,我们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的同时一定要遵循非遗的“活态性”,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保护的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活态的民间传统工艺和民间艺术。民间传统工艺和民间艺术由于家族人员或社会发展等诸多不确定因素,使之在传承中极不稳定,往往会由于家族或社会的某些因素而断裂消亡。
2.活态的民间民间民俗文化。我国的少数民族多有不同形式的祭祀仪式,这些祭祀仪式的过程中包含着本民族的情感、文化及对自然的认识。如苗族的鼓藏节、祭树、祭桥、祭铜鼓。人们通过多种类型的祭祀活动来达到民族力量与文化的凝聚和历史的传承。这些有着固定程式和细致的仪式,兼有与祖宗对话、祈祷、表现某种信念和追求等功能的民俗活动,都不断地丰富了祭祀文化的内容,成为民族文化与历史传承的一种表现。
3.活态的传统礼俗。“礼”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是文化发达的一种象征。然而相对汉文化中的“礼”,少数民族亦有与自己民族文化相适应的“礼”文化。民间用“礼”来确定人际关系的亲疏,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疑难之事。各个部落村寨都有自己的村规民约,世世代代用约定俗成的“礼”来规范自身行为,保持风俗淳厚的民风民俗。
从这些遗产的这种传承状态中,充分反映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特性。其传承发展的模式从上古到今天,不管是内容还是形式都处于活态的变异和发展之中,为适应社会需求而不断丰富发展着。民间艺术植根于民间生活,社会生活的改变决定民间艺术在表现方式、表现风格上的改变。这种改变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特性,这种特性决定我们对遗产的保护也应是发展的、活态的。这种活态的保护就包含着两个原则:一是非静止原则。就是说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针策略不能是一层不变的,应该做好跟踪记录的工作根据社会环境等客观因素的改变而随时做出调整。二是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存活于社会生活中。正是因为非遗的活态性特点,它必须是“活”的文化,这种“活”的文化不能离开产生它的文化土壤――社会生活。如果非物质文化遗产脱离了社会生活的环境必然会成为一件“死”的物品而失去它的意义与价值。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要遵循“无形的手”的原则,切不可盲目干预。
参考文献:
[1] 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北京:文化艺术出版,2006年10月。
[2] 季羡林:《中国地域文化大系》,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年12月第一版。
[3] 向云驹:《人类口头非物质遗产》,银川,宁夏人民出版,2004年11月。
一、切实加强文物的有效保护。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物工作方针,按照“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切实抓好文物保护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区域内文物的抢救维修计划,本着“先救命、后治病”的原则,争取在至年内把濒临损毁的珍贵文物古迹抢救过来。要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消防设施建设,市、县区文物仓库及展厅要达到有关技术防范级别的规定,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市文物保护单位都要建立安全消防设施,确保文物安全。
二、要把文物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各地在编制和调整城乡建设规划时,要吸收文物管理部门参加,并充分考虑文物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殊要求,将文物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做到建设规划与文物保护相衔接,建筑风格与文物及其环境风貌相协调。要切实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等历史古城区,要根据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传统特点,确定城区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注意保护古城区原有总体格局和传统风貌。要选择一批有典型意义的地段、街道和建筑物,定为重点保护区或重点保护单位,并划出建设控制地带和禁建地区。要切实加强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大型基本建设项目要避开重要遗址保护区,在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古迹保护点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选址,须预先征得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建设工程须按《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进行文物调查和勘控;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工程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三、要增加对文物保护的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和“逐级配套”的原则,把文物保护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确保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博物馆、革命历史纪念馆(地)人员经费和必要的办公经费;要安排必要的专项资金用于文物保护、文物征集和基础设施建设。对文物保护单位的门票收入,各县区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定比例,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用于文物保护。在确保国家权益和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广泛吸引外资和社会资金进行文物保护和开发。同时,要制订相应的政策,积极募集文物保护经费,加快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
四、建立健全文物保护体制。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理顺文物保护管理体制。要建立健全各级文物管理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协调作用。公安、工商、内贸、建设、国土、财政、物价、税务等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有关部门依法没收的文物必须无偿移交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损坏、丢失或出售。要加强和充实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合理解决文物保护人员的报酬。
黑河地处边陲,本级财政收入较少,几年来虽然增加了对文博图事业发展资金投入,但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二是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由于缺少安防、技防设备,国保单位未得到妥善保护,“二战”遗址、爱辉海关旧址等建筑已部分损坏,亟待全面修缮。三是专业技术人才匮乏。黑河市辖区面积较大,文物点数量较多、分布较广,人员相对不足,文博图专业技术人才更是严重匮乏。
二、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措施
针对黑河市不可移动文物分布情况及文物保护工作实际,今后,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不断加强全市文物保护工作。一是通过文物普查和实地调查的方法,对全市范围内尚存的乡土建筑文物遗产进行普查,对其历史文化价值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评估认定和分类,并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收集、保存有关资料,一经发现有较高价值的古村落、古建筑等要及时确定公布一批保护名录,将优秀悠久的乡土建筑文物遗产纳入法治保护的轨道。二是加强文物保护领域的研究和技术人员的培养,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对文物进行科学化保养,充分发挥基层文化站和业余文保员作用,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其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网络队伍。三是加大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文物的保护、管理,多方位筹集文物保护工作经费,不断拓宽经费来源。四是通过理顺管理体制和创新机制,探索多层面和多元化的运行机制和投资方式,动员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向全社会征集文物保护工作建议,建立文物保护咨询制度,践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
三、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思考
一、保护文物古迹与促进文化兴市
文物古迹是历史沿革的印证,是历史文化衍续的载体。我市之所以能被誉为“历史文化名城”,其根本在于三千年来形成的传统文化,存留保护下来的名胜古迹;园林古建、诗词文章、名士贤哲等等文化遗产。文物古迹是城市发展中的宝贵资源与财富。充分保护利用文物能起到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和城市知名度,拓宽旅游渠道,增加经济效益,增强社会效益的重要作用,又是弘扬民族精神、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必不可少的教材资料。文物是文化的根基,是追溯历史的依据,是城市文明的佐证,是我市的珍宝,文化建设应注重文物的保护、开发、利用。
经济建设和文物建设是互为表里,相辅相成的,它们一枯共枯,一荣共荣,文化事业的滞后,会使经济建设缺少原动力。一个城市实现现代化的标志,不仅在于具备繁荣的经济和发达的科技,而且还必须具备优良的人文环境和高度的文化品位。经济要振兴,文化更要振兴。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安阳,文化建设的发展更应该优于经济发展。
爱护文物古迹,首先要了解文物古迹的价值。安阳是有文字和文物可考的中国第一古都,也是中华民族文字的发祥地。数千年来,我们的祖先在这块美丽富饶的土地上,留下了众多的名胜古迹和丰富的文化遗产,现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8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30余处。文化遗产、文物古迹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宝贵的文化财富,对国内外旅游者有着强大的吸引力。但在文物古迹的爱护方面我们做的还远远不够。
文物古迹是祖先给我们留下的宝贵遗产,也是我们生存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文物古迹的保护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现在每年都有大量的文物古迹被破坏或走私出境,文物古迹保护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文物古迹保护和整个环境保护工作一样,都离不开公众的参与。
目前,国家对文物保护的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原则是“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对风景名胜区的方针是“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都把保护放在了第一位。其原因主要是由文物古迹本身的特点所决定,文物古迹是历史上造就的,一经破坏就不可能再得。有些东西虽然可以再造,但已经成了复制品,价值就不大了;有些东西由于技术、工艺、材料失传或其他种种原因,不可能再造了。就是那些风景名胜、古树名木、山石景观等,一经破坏也无法挽回。名胜古迹失去魅力之日,也就是旅游业衰败之时。这里还必须强调的是文物古迹、风景名胜除了它们本身的价值不能破坏之外,它们的环境也十分重要,如果把它们的环境破坏了,同样难以挽回。环境包括它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
二、正确认识发展旅游产业与重视文物保护的关系
古迹要在保护的基础上开发利用,因为古迹的保护是为了展示。只有这样,才能使更多人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因此,我们坚持古迹的开发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政府的行为必须置于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这样才能真正起到保护作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义对世界遗产的四项主要威胁,第四项就是旅游。旅游是发挥文物古迹作用的一个非常重要、非常关键的途径和一个非常好的形式。两者如果处理得好可以达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双赢目的,如果处理不好,也可能两败俱伤。
旅游产业的发展和文物保护之间存在的矛盾日益突现。各地区发展旅游产业,越来越注重文化旅游和旅游文化的概念,注重发挥地区优势,通过对文物古迹的开发,打造旅游文化品牌。但是,人们在挖掘旅游文化潜力的时候,过于追求经济利益,对文化遗产和文物古迹过度开发,加之保护的意识和力度不够,使它们承受了严重的破坏。盲目过度的开发文物古迹,以牺牲文物古迹内在价值为代价,一味追求所谓的经济效益和旅游发展,无异于杀鸡取卵。例如,将世界遗产和文物保护单位作为旅游项目捆绑上市或租赁使用,进行商业性开发;无处不在的索道严重破坏了自然景观;一窝蜂的修建新造景点,却忽视了对文物本身的保护和利用;弃真求假,随意修造假古董和臆造景观等等不一而足。安阳既有丰富的人文旅游资源,又有奇特的自然旅游景观。以殷墟博物苑、里城为主线的殷商文化游和以岳飞庙、红旗渠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为主线的传统教育旅游构成了安阳特色文化旅游。此外,天宁寺塔(文峰塔)、二帝陵、灵泉寺石窟(万佛沟)、袁林、明福寺塔、修定寺塔等也以其独特的文化内涵吸引了众多游客。安阳自然风光秀丽多姿,小南海风景区、珍珠泉风景区和旖旎的太行大峡谷、林虑山自然风光,令中外旅客流连忘返。独具特色的航空运动基地,因其鬼斧神工的天然地势而深得跳伞、滑翔运动爱好者的青睐。被称为世界“第奇迹”的人工天河红旗渠,也成为不可多得的旅游景观。殷墟、岳飞庙、瓦岗寨、红旗渠、百里太行大峡谷,当这些历史集中在一个城市,带来的除了久远的盛名,还有无限的责任。
发展旅游产业与重视文物保护是相辅相成的:
一方面,发展旅游产业可以促进文物保护。文物古迹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对推动旅游产业发展,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文物古迹等旅游资源可以为旅游部门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为保证其能够长期利用,能够吸引更多旅游者,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旅游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加大对景区内文物保护的力度,使其最小程度的遭受到破坏,相应地也会从获得的经济效益中提取一部分用于文物保护,实现文物古迹的可持续利用。另外,通过观览文物古迹,不仅可以满足人们探古求知的渴望,还可以弘扬中国的传统文化,使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得到传承,所产生的这种社会效益是不言而喻的。它可以使人们认识到文物保护对社会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关注文物保护的意识,更加有利于文物的保护。
另一方面,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可以推动旅游产业的发展。文物古迹是旅游资源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文物古迹为旅游者带来了接触历史、了解历史最为直观的感受,使人们能够在旅游中体会人类历史博大精深的文化。我国历史悠久、民族众多,辽阔的地域蕴藏着丰富的文物资源,随着旅游产业的发展和对外交流的进一步扩大,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带着探求东方文化神秘感的好奇心到中国来旅游,这不仅拉动了地区经济的增长,也推动了与旅游相关的其他产业的发展。保护文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它,在保护文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文物的优势,以文物古迹为主题对其进行适度的开发、合理的利用,最大限度延长它的寿命,使之能够充分发挥自身蕴含的价值,推动我市旅游事业的发展。
发展旅游产业与重视文物保护可以相互促进,所以只有平衡协调好发展旅游和文物保护之间的关系,重视文
物保护,才可能实现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文物保护,促进文化兴市
为加强文物保护,促进文化兴市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文物的作用。文物古迹固然重在保护文物的价值,通常理解文物价值就是历史价值,文物工作者的任务和职责就是保护好它。其实不仅如此,保护的意义在于使之能够发挥其社会价值作用,即潜在的研究、教育、商业、旅游、文化、经济等价值作用。在新时期,文物保护的观念也要有创新,认真总结借鉴国际上文物保护和建设共同发展的先进经验,解放思想,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才能更好地贯彻文物保护法确立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逐步实现文物从单纯保护到保用结合这一发展方向的转变。也就是说保护措施的确定首先要明确保护的目的,不仅要考虑到如何保护好文物价值,同时也要考虑到发挥文物古迹的价值作用。如能在文物保护工程中正确把握价值取向的合理性,在文物保护的措施上也就能做到既保护文物的文化价值,又有助于发掘丰富文化资源的优势,才能正确掌握文物保护的修缮原则。保护文物建筑的文化价值,使之世代相传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二)狠抓文物法规宣传。加强文物法的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本来有法可依,但目前肆无忌惮的破坏却又无法控制,究其原因,文物法宣传力度不够,执法不严、有法不依,对破坏者的惩处差,这方面有待进一步强化。群众的文物意识相对较弱,为了广泛宣传文物法规、政策,文物工作者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利用下乡的机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以各种形式宣传《文物保护法》,在社会形成“保护文物光荣,破坏文物可耻”的风尚。同时,通过在各文物点、寺院现场讲解的形式,让广大群众和僧尼充分理解文物的涵义,认识文物工作的重要性。每年定期举办“文物宣传月”、“文物宣传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特别是利用“国家文化遗产日”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三)在文物普查的基础上进行专项保护。成立普查队,深入到乡镇和重点文物普查点现场进行文物普查。通过普查,进一步掌握文物资源的数量、分布和保存的基本情况,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预见性、规划性。我市的文物古迹历史年代久远,涉及门类广,应分类做好保护,在保留原物的基础上作好录像、文字记录,以便长期档案留存,为修复提供依据。
近年来,无棣县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始终遵循国家“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文物保护、利用、管理水平,使无棣县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步入了有序的发展轨道。
一、文物古迹是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
由于寻古探胜、求知求新是人们共同的心理需要,而作为人类文化载体,凸显人类发展历程的文物遗迹则能给人以直观、形象、生动的感受。观赏文物古迹,使人们在游中品味,激发活力,同时,那些人类遗存,能不同程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因而成为旅游资源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无棣县这些丰富的文物资源,既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生动教材,也是发展无棣县大文化产业的物质载体。
二、发展旅游可以促进文物保护
1.为吸引游客,注意文物保护。文物古迹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充分利用它,可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旅游管理部门认识到文物古迹在旅游中的这一重要作用后,为了吸引旅游者,必然会注意保护文物,以便使其尽量完好地展现在旅游者面前,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为使文物长期为旅游所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文物保护。文物是不可再生性旅游资源,一旦受损,很难恢复原样。文物被破坏后,必然降低文物所在旅游点的吸引力,影响其效益。为了使文物能永久保存下来,长期为旅游所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管辖范围内的文物保护。
3.发展旅游可以解决部分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无棣县文物古迹众多,而县财力有限,每年用于文物保护的费用相对众多的文物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发展旅游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省级文保单位大觉寺保护经费的一部份来自接待游客的收入。
4.通过旅游可增强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旅游的发展,使大量的文物古迹直接面对旅游者,使人们获得丰富的知识,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既弘扬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又可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文物的这些社会效益可使人们懂得文物的重要价值,认识到文物对社会的重要意义,增强文物意识,使全社会都重视文物保护工作。
三、发展旅游对文物保护有一定的负作用
1.短视行为导致文物被破坏的恶果。某些旅游部门目光短浅,只顾眼前刮益,为了在短期内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对文物古迹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利用,超负荷地接待旅游者,结果加快了文物古迹的老化、破坏乃至毁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2、旅游业对环境的污染,使文物遭到破坏。交通工具排出大量的废气,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空气。旅游基础设施中排出的废水、废渣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水源。这些被严重污染的水和空气对文物古迹有着强烈的腐蚀作用。
3.任意改造文物,造成文物被破坏的悲剧。某些部门为了提高文物古迹对旅游者的吸引力,在发展旅游的同时.确实对文物采取了一系列维修与保护措施。但由于有关人员文物专业素质差,不懂得文物的维修与保护应尽量使其维持原样、符合其历史时代特点,而是对文物古迹进行随心所欲的“改造”,将其弄成一个大怪物,名为保护,实为破坏。
4.游客对文物的破坏,众多的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呼出的二氧化碳气体中含有大量的水份,使文物古迹受到浸蚀,旅游者的踩踏、攀登、抚摸等行为可严重损坏文物,凡游客所到之处,都存在着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涂的现象,更有甚者,竟然用敲砸等手段盗取文物古迹的部件,此等野蛮行径,严重地危害着文物古迹的保护。
四、文物保护与发展旅游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保护文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文物,发挥其作用,实现其价值。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利用的过程中加强保护,是我们应坚持的原则。文物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既可吸引游客,获得经济社会效益,又可通过旅游活动起到对人们的宣传,教育作用,弘扬传统文化,并可使文物本身得到一定的保护,这样,既保护了文物,发挥了文物的作用,又达到了发展旅游的目的,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可谓是相互促进的。
旅游的发展,对文物保护有一定的负作用,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将文物保护与发展旅游截然对立起来,任何极端的观点和行为都是极为有害的。忽视负作用,对文物只用不保,既不利于文物保护,又会损害旅游景观,从而降低经济效益。一味地夸大负作用,只保不用,既违背了我们保护文物的根本目的、又无视人民群众的普遍心理需求。正确的策略应是: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地利用文物为旅游服务,边用边保,采取各种政策和措施,尽量消除对文物保护的负面影响,使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的结合达到和谐、完美的境界。
1.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区旅游事业的长远规划。各地政府部门和各旅游主管部门应认识到文物对发展旅游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到保护文物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在土地开发、市政建设中始终把文物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遇到有文物的情况,都要进行反复论证,制定好保护措施,严格审批,坚持做到有文物的土地不开发。同时,把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并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和督查。县文物管理部门切实承担起责任,依法做好文物保护的经常性工作。在制定本地区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时,应对旅游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有明确的规划,以指导旅游区内文物保护工作的进行。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文物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文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等国家、省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近两年来,无棣县多方筹集资金用于各项文物保护事业,累计投入资金700多万元,县财政投入100余万元,其中恢复重建大觉寺通过社会捐资筹集资金达500万元。
2、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在文物保护方面,始终坚持保护与开发利用并举,根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修复后的文物保护单位作了布置陈列,辟为旅游景点对外开放,合理利用。各景点在不断补充自身文化内涵的同时,增加了必要的服务项目,使游客在欣赏无棣县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得到更全面的服务。目前,大觉寺作为无棣县重点旅游景点,每年接待游客数万人,吴式芬纪念馆、冯安邦纪念馆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年都吸引了大量的未成年人及其他游客参观学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我市历史悠久,文化灿烂,两千多年的历史积淀留下了众多文物古迹。保护和利用好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对于弘扬历史文化,建设文化名市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市政府在1986年核定并公布了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今年,市政府根据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实地调查情况,核定了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文物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提高文物保护意识。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为保护文物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文物保护方面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等遭到破坏,文物损毁事件时有发生等。因此,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文物保护意识,显得尤为迫切。各级各部门要从对国家、历史、人民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文物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承担起法律赋予的保护文物的责任,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重点,增强文物保护的针对性。对各级政府普查登记并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批准不得拆改、损坏、乱占、乱用、乱挖文物;不得在文物保护范围内搞农田开发、平整土地、挖沟修渠、修路、取土、采砂、滥砍乱伐等危害文物安全和环境的行为等;不得拆掉建筑构件倒卖、涂改(抹)雕刻、彩绘图案等;使用不可移动文物,不得改变文物原状。同时,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切实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开展工程项目建设,要坚持尽可能避开文物保护区、先行文物调查和文物勘探的原则;工程项目立项选址前,应事先征求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论证意见;凡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单位应事先确定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对文物本体不造成损坏的,应当事先征得市政府同意。
关键词:基础文物;守护;问题;措施
前言:我国历史悠久,在中国上千年的历史中,留存下众多的历史文物,其中包括地上和地下多种艺术和时代价值较高的基础文物。这些文物不断的向人们传递重要的民族、历史和文化等信息。在这种情况下,积极加强基础文物守护工作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对加强基础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展开了研究,并针对基础文物保护意识薄弱等不足提出了相关解决意见,希望对加大基础文物守护力度起到促进作用。
一、加强基础文物保护的重要性
(一)促进我国教育与旅游业的发展
基础文物指的是经过长时间的洗礼,留存下来的具有一定艺术和文化价值的物质,我国历史悠久,古人的智慧更是博大精深,因此留存至今的基础文物众多,这些文物能够有效传扬我国传统文化,现代人也可以通过对基础文物的了解增加对不同历史时期精神的掌握,从而从心理、素养等多方面得到提升,在旅游业越来越受欢迎的今天,加强对基础文物的保护,能够帮助人们在旅游过程中学习到更多的知识和古人积极向上的精神和智慧。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人们因为崇拜我国历史文化而前往全国各地,在旅游的过程中受到更多的教育。因此做好基础文物守护工作对于促进我国教育与旅游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化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础
在我国上千年的历史文化当中,对人类精神和财富最好的见证就是基础文物,基础文物在应用过程中也能够成为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重要媒介,成为人们不断向前发展的基础。人类出现文字以前,对历史记载最有效的工具就是文物。文字产生以后,对历史、工艺的记录更加便捷,然而失去了基础文物的见证,人们根本无法体会历史的本来面目[1]。例如,研究古代建筑工艺的过程中,相关建筑特点虽然能够在历史书籍中寻找出来,然而在没有看见实物的基础上,这一工艺和技术特点及精华将无法被更加精确的传承,现代人们也无法从中获取灵感,提升现代建筑的功能和技术水平,由此可见,基础文物保护是文化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础。
二、现阶段基础文物守护工作中的不足
(一)基础文物守护意识薄弱
在加强基础文物守护工作的过程中,不可以将这一责任完全推脱给某一个机构或某一个人,而是应当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承担起保护基础文物这一责任。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在积极加强基础文物保护的过程中,尽管积极发动的群众,然而群众却没有能够及时提升基础文物保护的意识,我国还存在大部分地区,人们基本没有保护基础文物的概念和意识,甚至还有部分群众任务政府是实施这项工作的主要人选,而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拥有机会,就会独自占有或盗取文物。
(二)基础文物守护力度较低
在科学和技术不断进步的背景下,我国相关基础文物守护部门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能够运用相对成熟的技术提高文物保护能力,然而同世界上科技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的基础文物守护部门和技术建设都呈现出较强的滞后性,因此无法高效率和高质量的保护基础文物,这些历史的精华在日常受保护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受潮现象,同时也没有及时的进行防震和防火等保护,导致其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2]。同时,在对基础文物进行修复时,由于缺乏先进的技术,工作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基础文物损害现象也时常发生;同时,就目前状况来看,我国拥有大量的基础文物守护工作,这些文物在守护过程中,对技术要求较高,而我国拥有这方面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相对较少,人才相对匮乏。
三、做好基础文物守护工作的途径
(一)完善基础文物保护制度
新时期,在积极加强基础文物守护工作的过程中,必须做到有据可依。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在充分了解基础文物保护需求的基础上,对相关法律体系和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其中包括《文物保护法》,例如,可以将基础文物包含的范围进一步进行扩大,对相关执法体系进行完善,并在财政预算中增加基础文物保护的资金,并将其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当中[3]。这样一来,就能够提升基础文物的资金保护;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强基础文物守护工作的监督,对实施守护工作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能进行充分的设定,提升行政机关办事能力,发现基础文物损害现象应依法严格处理。
(二)加强基础文物守护技术
基础文物由于历史悠久,具有脆弱的特点,因此在日常进行守护的过程中,必须应用相对专业而成熟的技术,提高修复和保护能力,在维护基础文物原有特征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保护,这应当成为基础文物守护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基本原则[4]。我国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积极将基础文物和现代技术进行结合,如现阶段广泛应用的数字化技术等,运用该技术可以进行复原古建筑的工作。这样一来,相关工作人员既要能够对技术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还应当积极学习国外先进的基础文物守护工作经验,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加大保护力度。
结论:综上所述,基础文物保护过程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和系统性,在积极进行我国传统文化传扬的过程中,加强基础文物保护工作研究势在必行。其中最关键的就是提高民众的基础文物保护意识,并坚持维护国家相关法规和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实践过程中,逐渐总结经验,完善基础文物守护措施,从而促进我国基础文物保护工作的进步。
参考文献
[1]孙秉明,宫德杰. 浅谈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临朐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与管理[A]. 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第三次学术年会论文集[C].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2004:5.
[2]余亚男,孙向鹏. 浅谈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文物保护工作[J].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2,07:37-38.
一、江苏文物事业的崭新定位
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的结晶,是记录、储藏和传承时代信息与社会信息的重要载体,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保护好文化遗产、发展好文博事业是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准确认识江苏文物事业发展形势及文物工作的地位作用。目前,江苏正处在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各级党委、政府普遍更加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文物事业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文物事业发展的客观环境日益改善,文物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有一个大幅度的提升。
抓好江苏文物保护“十二五”规划的贯彻落实。2011年,省发改委和省文物局联合印发了《江苏省文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这是江苏文物行政部门第一次和发展改革部门联合编制印发文物事业发展五年规划。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及文博机构要结合地方实际,认真谋划、扎实推进本地区今后几年文物事业发展。
做好文物保护成果促进发展服务民生这篇文章。一是在提升文物保护单位完好率的基础上,提高文物保护单位的开放利用率并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文物保护的社会价值。二是大力推进县级博物馆建设,主动提前介入新建、扩建博物馆的规划、方案、建设、验收等全过程,注重博物馆品质的提升,更好地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功能。三是有序实施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重在保护规划、发展规划和建设质量。建成后的考古遗址公园应当成为展示地域文明特色及其个性、包含较高文化品位的地域新地标,成为深受广大公众喜爱的公共文化空间,成为助推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性资源。
打牢基础工作,创新江苏特色。按照《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要求:将文物保护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规划、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建设,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线”)划定,文物保护规划编制,文博数据库建设,考古发掘管理,文物保护工程规范化管理等各项基础工作;积极牵头做好大运河保护与申遗、明清城墙保护与申遗、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等相关工作,探索多省市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新模式;加快推进全省馆藏文物调查和数据库系统建设,建立比较完备的现代化馆藏文物资源档案数据库,建成管理有序、品位高尚、藏品丰富、服务到位的博物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文物保护指标体系,制订完善实施细则,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江苏提升文物保护现代化的六大目标
近年来,江苏文物保护工作目标从传统的重保护、轻利用向服务社会、惠及民生方向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因此,在现代化的发展目标下,江苏文物工作要着力实现以下六大目标:
提升文物事业服务和谐社会的能力。加大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对公众开放的力度,使广大群众更好地享受文物保护成果。不断推进文物事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文物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提振文物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健全科学完备、保障有力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完善责权明晰、效能统一的文物管理体系,健全结构优化、素质过硬的文博人才队伍体系。
提高保护文物的能力。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物保护体系,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使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得到提高,保护文物的观念深入人心。
强化博物馆服务社会的能力。健全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博物馆、纪念馆体系,充分发挥博物馆公益性文化服务功能,实现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加强保障文物安全的能力。加强联动响应、监管到位的文物安全体系建设,使文物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能力不断提升,确保文物安全。
增强文物保护科技创新能力。完善文物保护科技发展组织和制度建设,加强文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提升文物保护工程科学化和标准化水平。
为实现以上发展目标,我们要特别注重新形势下保护工作的新理念和新思路。在城市文化的公共性、公益性日益加强的今天,仅仅把文化遗产当作珍稀物品“保留下来”是不够的。应深入发掘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将其转化为服务于人类现代和未来生活的文化资源,将文化遗产进一步融入经济发展、社区生活、城市建设,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进一步诠释和丰富它们的综合价值。我们应注重民众分享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权利,重建民众与文化遗产之间的情感联系,缩小民众与文化遗产之间的距离;坚持把发展文化遗产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推动文化遗产事业的持久健康发展。
三、江苏文物保护现代化的未来展望
按照国际上的一般规律,当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均GDP达3000~8000美元时,文物保护将进入一个既有保护愿望又相对欠缺保护能力的时期;而人均GDP达到8000美元以上时,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将十分重视对文物的保护。2012年,江苏人均GDP超过10000美元,全省总体进入了经济发展的黄金期、文化需求的旺盛期,进入了普遍意义上的重视文物保护时期。
加大对文物保护利用的力度。经济实力的增强为江苏文博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使大规模地修缮文物保护单位、有计划地建设高质量的博物馆成为可能。但随之而来的建设性、保护性破坏,成为了新时期超越自然与人为地破坏文物的主要因素。修大、修美、修新文物建筑成为有些地方的普遍追求,很难遵循“保留尽可能多的历史信息”的原则;历史街区在短时间、大规模的“改造”后,往往成为没有多样性文化内涵的仿古街区;不考虑文物的历史审美观,大广场、大绿地式的环境成了有些地方引领文物保护的时尚。在博物馆建设领域,存在着数量、规模快速增长与质量提高、服务提升脱节的问题。因此,新形势下要本着四个“有利于”的原则,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即有利于传统文明、地域文明的传承,有利于城市形象、城市品位的提升,有利于百姓的文化享受、社区居民的民生需求,有利于后人对我们今天的行为作出较好的评价。
注重文物保护中的整体意识。在注重文物的法律保护、行政保护与规划保护的前提下,确立文物概念、内涵、空间和环境背景的整体性,确立在保护过程中地域特色、时间延续、使用性质和反映一定社会生活的整体要求,确立“文物保护,规划先行”的管理理念。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我们一要注重城市、地区文明特色的整体形象,将文物保护与环境改善相结合,与老百姓的教育、休闲相结合,与民生改善相结合;二要注重文物保护单位的整体保护,让文物周边的环境价值与文物点本身的价值同等重要;三要注重与文化景观相结合,注意空间比例和视觉效果,体现保护后成为文化景观和地域文明片区的良好整体效果。
推进博物馆的有序发展和优质服务。当前,江苏博物馆在数量、面积、设施和提升服务上都有了较大的提高。我们必须在有需要、有能力、有规划、有秩序的基础之上,走场所的高品位和展览的精品化之路。坚持政府宏观主导、服务群众精神生活的原则,密切结合社会发展需求和百姓生活需求;坚持发展地域文化的个性特点,反映当地百姓引以自豪的祖先过去的生活;坚持博物馆作为文化场所的高品位,力求弘扬个性、做精尚美,让公众感受博物馆的魅力;加强博物馆服务方法、服务手段的提升,积极创造优质的展览和优美的环境;加强博物馆馆际之间的交流合作,包括藏品(产品)、展览、人才、技术、服务成果的交流。一座好的博物馆必须有好的文化产品、好的文化环境和好的文化服务。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重在历史街区。随着城市的快速扩张,老城区改造和历史街区保护的矛盾十分突出。我们认识到,历史街区不仅是一个建筑概念、空间概念,而且是过去城市生活状态的综合反映,是人们享受优秀传统文化的场所。那些旧时的澡堂、茶馆、祠堂、井台、戏楼、药店承载着一个时期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喜怒哀乐,承载着互助友爱的邻里关系和口口相传的社会道德。历史街区是一个整体、一种形态、一种格局和一种优质的文化传统,应该具备几个要素:一是街区两侧的建筑应基本为历史上遗留下的原物,其高度、体量、外在形态等均为原生状态;二是街区内应有一定数量的原住民,他们所传承、展示的是过去人们的生活方式;三是街区内应保留居民相应的公共活动空间,人们以此为相互交流的平台,维持共同的生活形态。因此,在历史街区保护实践中,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将历史街区的保护规划制订好,将街区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好。在此基础上,鼓励街区居民出谋划策,与政府共同完成街区的保护、整治、修缮,美化自己的家园,更好地传承街区的脉络和肌理,更多地保留街区的传统和特色,真正实现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博物馆;文物保护;措施
文物之所以被称为文物就是因为它是祖先留给我们后人的一笔宝贵的遗迹,它具有极强的历史,艺术遗迹科学价值,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有相当大的研究价值。为我们再现当时社会的生活状态具有极大的作用。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使我们全社会全人类共同关注的问题。个人觉得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出发:
一、政府出面支持,加强文物保护资金的投入
由于文物具有珍贵且不可再现的特性,也就是一旦损毁就无法修复,这样就加大了文物保护工作的难度,需要人为地投入大量的资金来作为保障。但是大量的资金量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光凭个人的一几之力是无法做好该项工作的。所以政府就不仅仅要在政策层面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在资金链上米娜更要给与一定的支持。同时还要参数文物保护的个汇总活动中来做好榜样作用。但是现在又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认识到文物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看不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他们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看不到现时的利益,因此很多不愿意投入大量的资金到文物保护工作中。这样一来是,当地的文物保护工作就很难开展。所以现在一个该赶紧解决的问题就是让政府能够大力的参与。现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很多城市旅游业给一个城市带来的经济收入可以说是一笔很大的财富,如果做好文物的保护工作的话这样也可以给地方带来经济效益,也可以满足人们的精神层面的需求。实在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二、要做到以人为本,提高文物的科学保护水平。
现在科学技术的发展可谓是飞速的,在文物保护方面现在也可以借助现代化得科学技术然后结合传统工艺来解决。现代社会我们要积极开展馆藏文物的保护研究工作,针对不同类别的文物开展不同的技术性保护,以提高馆藏文物的保护水平。在使用科学技术的同时也要提高相关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因为即使有先进的技术没有相关的会运用该技术的人也是不行的。因为技术和设备都是需要人来操作才可以的。所以我们要善于发现和开发人才资源。要定期地组织各种学习和专业的技术培训来强化技术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对文物保护工作的热情。并且,要提倡以事业留人的方式。博物馆的发展是离不开具有专业素质的人才的。一定要为博物馆藏品保护专业人才提供一个长远的可持续的发展空间,最好能够吸引外来的技术和人才。在藏品的保护方面一定要博采众长,积极借鉴国外的先进技术并应用到现在的藏品保护中,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
三、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实行科学化管理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藏品的保护工作一定确保制度健全、鉴定确切、账目清晰、编目详细明确、保管妥善、查用方便等原则。所以,如果想要实现藏品的科学化管理机制,首先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健全的科学的管理套路。严格按照藏品接收、鉴定、登帐、分类、编目、定级、建档、入库、排架、提用、注销和统计等程序进行管理。其次,要拥有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只有在完善的制度下才能够按部就班的开展藏品的一系列的保护工作。在这些制度中一定要包括藏品的征集鉴定、分类、消毒、修复、复制制度和出入库管理规定、安全管理守则、设备设施的检修制度等。并且,要根据实际工作的中经验和具体情况不断地完善这一套制度。并且一定要确保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藏品文物的保护工作设计到国家的财产安全的一项工作,所以工作人员一定要用法律来指导自己的行为,万不可作出有违法律的事情。再次,要积极的应用现代化的管理经验。最后,充分发挥藏品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作用,将计算机技术运用到文物藏品的保护工作中去,一点点提高博物馆的信息化管理程度。
四、做好基础件和文物保护之间的协调工作
我国现在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非常快,但是当前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识不足,很多地方在尝城市的建设过程中,破坏了很多的有价值的文物。文物的保护措施没有得到一个有力度的落实,常常导致很多有价值的文物受到了不必要的损坏。这不仅不利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也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政府应该在加强基础建设的同时制定相关的文物管理规则,来解决接触建设和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建设工程要在相关部门设审批结束以后,严格按照当地的文物保护管理规定进行。博物馆的管理人员应该积极的和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联系,来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政府部门也要积极参数与进来监督和指导,保证文物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
五、鼓励全民参与到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中去
在博物馆内部首先应该向全体工作人员灌输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并且政府一定要帮助当地博物馆进行工作的具体安排,合理地分配文物的保护工作。保证保护工作可以落实到个人,实行一定的奖惩制度,对于工作优秀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落实文物保护工作。在社会上也要积极地通过各种能够利用得到的途径来向民众来宣扬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六、结束语
文物是我们的祖先为我们留下的一笔宝贵的财富,具有不可再生性,所以博物馆的管理人员,应该在政府的协助下积极地加强文物的保护工作,向全社会积极宣扬文物保护的重大意义。同时将文物作为一种旅游资源,向全世界开放,这样在去得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能够加大宣扬我国悠久历史文化的作用,宣扬我国的文明大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