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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3-0162-02
1 从概念层面上对比分析两者异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分别对两者的概念做了定义和说明: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
通过对比,我们可以将两者的异同归结为“四同三异”。下面分别就此作出说明。
“四同”即:
(1)非货币资产性。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拥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除此之外,其他资产都归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由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将来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不固定性或不确定性,因此同归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2)来源多样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来源途径广泛,包括外部购入、自行建造(研发)、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融资租赁等。来源方式的多样性以及涵盖内容的宽泛性也就决定了两者在企业经济资源中的重要地位。
(3)动态性。无论是固定资产还是无形资产,在企业持有期间,其价值都伴随着企业外部环境而处于一个动态变化之中,例如机械设备的生产磨损和产品技术的更新换代都会导致其本身价值的变化,其中由于无形资产通常表现为一项专利技术,伴随着产业结构的升级以及产品、技术的更新换代,其价值变化程度相对于固定资产颇大。
(4)持有目的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都是为了企业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的经营活动而持有的经济资源,其持有的目的都在于为企业创造经济价值,促进企业的资金循环,从而更好地实现企业目标。
“三异”即:
(1)是否具有实物形态。这是两者最本质的差异所在。固定资产为有形资产,而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通常表现为一种权利,依附于其他产品来实现自身价值。
(2)价值确定是否复杂。固定资产有明显的实物形态,其价值通常可以根据市场上相关产品的价值来确定,价值确定相对简单;而无形资产通常表现为一项权利或者技术,其价值是通过该项无形资产将来能够为企业所带来的经济利润大小来衡量的,不同技术之间无论是在价值方面还是在价值实现方式上都有很大差异,在市场上没有类似产品为参照,因此企业在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时,应当对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因素做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的证据支持,相比复杂了许多。
(3)利润或价值实现方式不同。固定资产是通过实物价值的磨损或转移来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无论利润的增加还是支出的减少);而无形资产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自身所具有的技术等优势来为企业谋取利益的。
2 几种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
2.1 以矿井为例分析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的账务处理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弃置费用,是指固定资产在未来丧失使用价值而将其弃置时必须支付的费用。通常是根据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必须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将来要发生的支出,是一种现时义务。我发现很多会计著作都没有涉及到矿井业务的处理,下面以实例做一下分析说明。
例一,2011年7月1日,某企业经前期勘探,于兴华市发现矿址,并于15日向当地市政府进行申请开矿。7月16日,兴华市市政府批准其申请,当日该企业动工。计划工期5年。期间投入各项资金、材料共计3亿元,预计企业应当承担的环境保护费用500万元,植被恢复费用800万元,煤矸石处理费用1000万元,低洼填埋费用800万元(注:以上弃置费用金额都为折现后金额)。弃置费用所产生的利息费用400万元。依据以上业务做账务处理。
(1)五年工期内的3亿元投入,先确认为“在建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
(2)与此同时,由于弃置费用的金额通常较大,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因素,企业应按照其现值计入相关固定资产的成本,并确认为预计负债。
借:固定资产
3100万
贷:预计负债
3100万
(3)对于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
400万
贷:预计负债
400万
(4)弃置费用实际发生时,会计分录为
借:预计负债
3500万
贷:银行存款
3500万
2.2 以奶业生产厂家为例分析无形资产侵权案的账务处理
2011年7月16日,某奶业生产厂家金华奶业集团非法窃取了兴华奶业集团的有益菌发酵技术,非法营利2000万元。2011年12月28日,兴华奶业集团以侵权为由将金华奶业集团告上法庭,法庭发来传票,将于5日开庭,金华奶业集团预计会赔偿兴华奶业集团的诉讼费用等共计约4000-5000万元,其中诉讼费用3万元。2012年1月2日,判决金华奶业集团赔偿兴华奶业集团4800万元,金华奶业集团决定不再上诉。
(1)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定义,或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需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
2011年12月31日,需确认预计负债,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诉讼费
3万
营业外支出
4497万
贷:预计负债
4500万(注:1/2*[4000+5000])
(2)2012年1月2日,将实际发生金额与先前确认金额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会计分录为
借:预计负债
4500万
营业外支出
300万
贷:银行存款
4800万
2.3 以土地使用权为例分析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相互转化
土地使用权有多种处理方式,有时归入固定资产,有时归入无形资产,还可能做投资性房地产处理。会计人员应根据经济实质作出判断。
(1)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建筑物――固定资产;
(2)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实际支付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则应当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如公允价值比例)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如果确实无法进行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算作固定资产;
(3)房地产开发商取得的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记入健在的房屋建筑物的成本――存货;
(4)构建并用于出租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
3 结语
资产是企业重要的资源,代表企业的生产能力,其核算是否正确,关系着企业经营价值的实现,关系着企业利益相关者的经营决策,因此每一个会计人员都应当弄清两者的内在联系,更好地抓住会计核算本质,更好地为经济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服务。
论文摘要: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允许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增设备的进项税额,对于固定资产较多的物流企业,这样不但降低了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还改变了通常采用的固定资产核算方法。针对这种变化,通过研究全面转型后的增值税,深入探讨此次变革对福建物流企业在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上的变化,并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行探讨。
0引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物流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越来越多,其现代化程度也越来越高,性能也越来越先进,固定资产占企业的比重相当大,投资也相当大。在我国加入WTO后,物流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企业面临着更为复杂的理财环节。正确地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增强物流企业的经济实力,提高其参与市场的竞争能力,是物流企业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增值税改革的核心是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这一变革必然导致物流企业固定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发生根本性变化。
1转型后增值税的科目设置
2009年1月1日开始推行的消费型增值税,是一次彻底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国家要求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为预防出现税收漏洞,将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排除在上述设备范围之外。同时,作为转型改革的配套措施,将相应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调整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
根据这次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福建省物流企业固定资产购进环节的增值税就像购进原材料、存货等涉及增值税的物品一样,增值税进项税额直接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增值税进项税额直接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很多文章提到“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明细科目,这种设置方法是2004年7月1日起,我国东北老工业基地等试点地区在增值税转型试点时期所采用的科目,从2009年1月1日起,这个明细科目已不再使用,而福建省不属于试点范围,故本文对这个明细科目不做任何介绍。
2福建物流企业对消费型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2.1外购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2.1.1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物流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如果购进固定资产涉及运输费用时,运输费按照7%的扣除率计算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例1】福建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购入不需安装的货车两辆,买价为280 000元,增值税47 600元,支付运输费5 000元。已取得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应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计算如下:
47 600+5 000×7%= 47 950
借:固定资产 284 650=280 000+5 000×9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7950
贷:银行存款332600
2.1.2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物流企业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发生的安装费用等,借记“在建工程”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安装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实际成本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账户,贷记“在建工程”账户。
【例2】福建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购入需要安装才能使用的车辆检测线一条,买价8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 600元,支付包装及运输费2 000元。设备由供货商安装,支付安装费2 000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1)支付设备价款、税金、包装及运输费
借:在建工程8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 600
贷:银行存款95 600
(2)支付安装费
借:在建工程2 000
贷:银行存款 2 000
(3)安装完成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84 000
贷:在建工程84 000
2.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是指物流企业为了新建、改建、扩建固定资产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而由物流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其建造实施方式的不同,可分为自营工程和出包工程两种。由于本次增值税转型只对自营工程的账务处理有影响,出包工程的账务处理并无变化,故本文只对自营工程的账务进行阐述。
自营工程,是指物流企业自行组织工程物资采购、自行组织施工人员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
【例3】福建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自行建造一大型器械,为工程购入各种专用物资200 000元,支付增值税34 000元,专用物资与当期全部用于机器设备类工程建设,工程已竣工交付使用。
(1)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 000
贷:银行存款234 000
(2)领用工程物资和原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200 000
贷:工程物资 200 000
(3)工程完工时
借:固定资产 200 000
贷:在建工程200 000
2.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借记“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与固定资产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2.4捐赠转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捐赠转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已扣除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科目;如果捐出方代为支付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则按照增值税进项税额与固定资产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例4】福建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接受捐赠新固定资产一台,发票价格为200 000元,增值税34 000元,支付运输费1 000元。增值税由A企业支付,各项合法凭证均已取得,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借:固定资产200 9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 070
贷:营业外收入234 000
银行存款1 000
2.5视同销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纳税人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固定资产:
(1)将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应税项目;
(2)将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专用于免税项目;
(3)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4)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5)将自制、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专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无偿赠送他人。
纳税人有上述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未作销售的,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相关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例5】福建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1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1月11日,该企业将一套自制的价值1 000 000元大型设备用于该企业内部生产,设备成本为700 000元。
借:固定资产870 000
贷:库存商品7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 000
(2)1月17日,该企业将交付使用的大型设备作为股利分配给某股东。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1 170 000
贷:固定资产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 000
(3)1月25日,该企业向当地红十字会捐赠一台价值50 000元的生产用固定资产。
借:营业外支出58 500
贷:固定资产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 500
2.6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已按规定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如果相关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允许抵扣的不动产项目,专用于免税项目、专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以及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应将原已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金额予以转出,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例6】福建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将购入的固定资产50 000元(已取得专用发票),其中50%用于本企业的厂房改扩建工程,另外50%发生非正常损失,增值税税率为17%,则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29 250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29 250
贷:固定资产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 500
借:营业外支出29 25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29 250
2.7销售本企业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例7】福建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出售一台使用过的设备,原价为234 000元(含增值税),购入时间为2009年2月,假定2012年2月出售(该设备恰好使用3年),折旧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折旧,不考虑残值。若2012年的售价为210 600元(含增值税),该设备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由于设备购入时间为2009年2月,则购入的增值税已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故在2012年3月出售时会计处理如下:
(1)固定资产清理时
固定资产原价=234 000/1+17%=200 000(元)
3年累积计提折旧=200 000/10×3=60 000(元)
2012年出售时应缴纳增值税=210 600/1+17%×17%=30 6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140 000
累计折旧 60 000
贷:固定资产 200 000
(2)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210 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 600
借:固定资产清理40 000
贷:营业外收入40 000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该设备购入时间为2008年10月1日,则固定资产的原值为234 000元(购入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设备成本),设备出售之日为2009年1月1日之后,则设备出售视为旧货销售,按照不含税销售额与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相关增值税计算及会计处理如下:
(1)固定资产清理时
3年累积计提折旧=234 000/10×3=70 200(元)
2012年出售时应缴纳增值税=210 600/1+4%×4%×50%=4 05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163 800
累计折旧 70 200
贷:固定资产 234 000
(2)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210 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206 5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 050
借:固定资产清理42 750
贷:营业外收入42 750
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会计[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111-127.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企业一般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保证了企业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近年来, 关于对事业单位资产减值的话题也多了起来,许多人建议参考企业会计制度的办法,通过资产减值准备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核算和监督, 以保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为领导决策提供正确依据。
为客观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进一步完善我国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基于谨慎性原则,建议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在会计报表中反映资产减值的相关信息。
一、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核算现行办法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实际成本进行计量。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会计核算办法相对简单,容易操作,按要求对部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但实际上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账实不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事业单位的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市场价值差别越来越大,甚至严重偏离,形成虚增资产现象, 又造成该报废或更新的固定资产因消耗殆尽或不能再用却长期挂账,固定资产的价值的不到应有的补偿,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不能真实反映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状况,不利于作出科学决策,同时也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为客观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进一步完善我国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基于谨慎性原则,建议在对部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基础上,再对事业单位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在会计报表中反映资产减值的相关信息。
二、对事业单位进行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核算的现实意义
1.《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要求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企业会计中关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核算的实践经验表明,对事业单位进行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核算具有可行性。资产减值准备不仅说明了谨慎性原则的重要性,也是为了避免资产的虚增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同时保证事业单位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可比性。
三、对事业单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及思路
1.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设置“资产减值准备”会计科目。资产负债表应该单独列示”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以便准确地反映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净值。根据固定资产的单价、预计净残值、未来使用年限以及减值风险大小等因素进行重新分类,分别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总额、折旧年限和选择适当的折旧方法,按月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年末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减值评估测试。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但冲减仅限于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最多只能将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降至为零。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冲减已提的减值准备。已确认并转销的资产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应当相应调整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2.建设资产减值测试制度,合理确定资产价值,提高资产减值准备的准确性。为防止利用资产减值准备人为地操纵和随意调整资产价值,如果滥用会计估计,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按照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关键词】企业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
企业资产管理是面向资产密集型企业的信息化,制造业信息化,企业信息化解决方案的总称(简称EAM:Enterprise Asset Management)。显然EAM以提高资产可利用率、降低企业运行维护成本为目标。因而企业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若干问题也值得我们去探讨和研究。
一、目前企业资产管理的现状
在现代企业资产管理过程中,企业资产管理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固定资产的管理,二是无形资产的管理。目前企业资产管理的现状就是对这两个方面,即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认识不到位,方法不到位,管理不到位。
(一)企业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管理程度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一般来说,对于企业而言,起着重要的作用,其因为固定资产是企业发展的基本保障,是企业从事生产的直接工具,是生产力水平的直接体现,也直接决定企业的生产规模以及生产水平。固定资产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能有效左右企业的发展方向。一些大中型以及私营企业中,固定资产所占的比例很大,要实现企业整体利益,必须加强固定资产安全有效的管理。目前很多企业对固定资产管理缺乏必要的认识,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
(二)无形资产
顾名思义,无形资产是企业所拥有的,但是其不具备实际形体的、能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为企业提供特定经济效益以及权利的资产。因而无形资产具备以下一些性质:无实性、价值不稳定性、长期性以及特定性。实际上在目前企业无形资产的分类中,就其表现形式来看,有技术类无形资产、标识类无形资产、作品类无形资产等,这些资产简单地说,即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权等。从形式上而言,无形资产作为企业资产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是保证企业安全稳定发展的武器,是竞争力的体现之一。而目前我们很多公司对无形资产的管理,缺乏应有的重视,缺乏应有的方法,甚至成为管理的盲区。
二、企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资产管理制度问题
目前,大多数企业的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因而在实际工作中资产管理出现脱节,造成财务部门、物资管理和使用部门之间的制约关系和相互衔接不清楚。如购置资产时会出现财会部门入了账而资产管理部门未入账,而有些物资使用部门在不通知财务部门的情况下擅自报废固定资产,致使财务部门未作相应账户处理和还有些企业各关联单位设备调拨频繁,造成固定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时常脱节等现象。这些问题,因没有制定相应完善的,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而成为资产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二)企业预算管理的问题
企业预算问题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一个企业在没有企业战略的环境下做预算管理,不可避免地会重视短期行为,忽视长期目标,使短期的预算指标与长期的企业发展战略难以融合适应,各期编制的预算衔接性差,各年度、季度和月份预算的推行无助于企业长期发展目标的实现,这样的预算管理难以取得预算效果。长期以来,很多企业的预算目标与企业经营者的任期考核目标相一致,不可避免地出现经营者在任期内为实现利润而采取一些手段来增加利润的现象等。因而预算管理在资产管理中至关重要。
(三)无形资产管理缺失问题。
目前,主要现象是我国企业无形资产的核算范围过于狭窄,企业对无形资产的拥有程度说明过少。很多企业纳入现行核算体系的无形资产只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和商誉等,而商誉只承认产权变动的商誉,对自创商誉不予确认;而在国外,很多公司的会计报表中所揭示的无形资产范围还包括诸如因特网域名、契约性的客户关系、制造合同等等。其外,很多企业对无形资产的说明过少,很多上市公司只是简要说明了无形资产的所含项目、计价、摊销的方法及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没有给出更详细的信息。非上市公司的说明的就更简单了,完全不符合为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有用和相关信息的要求。因而无形资产管理缺失。
三、加强企业资产管理的对策
(一)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化、监督体系建设
资产管理首先要有制度保障和在制度保障下的监督体系。企业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在具体实际情况下,应不断制定符合企业实际需要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化是保障资产管理正常运行的基本保障,监督体系是保障管理运行的基本策略。监督是一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评估制度执行质量的过程。企业应做到两个加强:一是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的内部控制监督,建立企业重大决策集体审批等制度,以杜绝厂长、经理独断专行,盲目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二是加强对企业部门管理的控制监督,建立部门之间相互牵制的制度,以杜绝部门权力过大或集体。
(二)预算管理的战略性、有效性、可行性
企业应确立“以企业战略为基础”的理念,使日常的预算管理成为实现长期发展战略的基石。企业在实施预算管理之前,应该认真进行市场调研和企业资源分析,明确自己的长期发展目标,从而制定有效性、可行性的预算方案。以此为基础编制各期的预算,使企业各期的预算前后衔接起来,避免预算的盲目性。预算编制要以企业战略为基础,长短期结合。
(三)无形资产的有型管理
企业应在现行企业会计报告的基础上,对无形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加之改进,用丰富多样的信息披露形式,定量地、定性地披露无形资产会计信息,以充分地、及时地满足用户决策的多种需求。其一,在资产负债表中,除了披露无形资产的投资成本、无形资产的摊销价值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外,还可以比照现行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信息披露项目还要对企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具有可计量性的无形资产进行分类的定量信息披露。其二,增加反映无形资产动态变化的明细表。明细附表可定为年报或季度报表,主要提供无形资产的类别、种类、来源渠道、增减金额、结余金额、摊销金额等;分别说明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情况以及分段处理的不同方法等。这样就可以对于无形资产加强有型化管理了。
参考文献:
[1]叶月红,陈爱国.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金融,2008(7):1314
[2]魏志成.浅议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弊端和对策[J].现代商业,2011(08)
【关键词】资产管理 企业成本
加强各项资产管理,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能,有利于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促进企业发展战略的实现。企业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流动资产管理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或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等资产。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存货等。流动资产获利能力较弱,过多地持有会降低资产的获利能力。其中存货在资产管理的中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存货积压或短缺,造成流动资金占用过量、存货贬损或生产中断。存货是一项重要的流动资产,一般情况下。存货占企业总资产的30%左右,其管理、利用情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资金占用水平以及资产的运作效率。在不同的存货管理水平下,企业的平均资金占用水平差别是很大的。正确的存货管理方法可以通过降低企业的平均资金占用水平,提高存货的流转速度和总资产周转率,最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另外,从市场营销的角度来看。存货作为企业物流的重要成份,其成本降低的潜力比任何其它市场的营销环节要大得多,存货资产管理应针对性的提出如下应对措施:
(1)要求企业采用先进的存货管理技术和方法,规范存货管理流程,明确存货的取得、验收入库、原料加工、仓储保管、领用发出、盘点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强化会计、出入库等相关记录,确保存货管理全过程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要求企业根据各种存货采购间隔期和当前库存,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市场供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存货采购日期和数量,确保存货处于最佳库存状态。
加强企业存货管理对企业存货管理的全过程进行优化组合和合理配置,使存货管理活动中的订单流、物流和资金流处于最佳状态,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这是现代企业存货管理的趋势和重点。我们的大多数企业都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提高销售和扩充规模上,相比之下,对存货管理则有所忽视,为了降低企业的存货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企业必须将加强存货管理提到日程上来。企业要根据自己的需要,建立适用的存货管理系统,以便可以实时、动态了解企业的存货信息,提高存货运营效率。按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存货的核算应及时、准确和完整。
二、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它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生产设备、试验设备及仪器、土地等。为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管理固定资产:
(1)要求企业加强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的维
护、清查、处置管理,重视固定资产的技术升级和更新改造,不断提升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确保固定资产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要求企业强化对生产线等关键设备运转的监控,严格
操作流程,实行岗前培训和岗位许可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3)在固定资产发生报废、毁损或遗失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公司财务部,查明发生报废、毁损及遗失的原因,对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的核心,是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行的物质基础,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其价值是逐渐转化到企业的产品成本中去的,所以其使用寿命的长短,直接影响企业的产品成本,进而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固定资产管理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将固定资产规范化管理贯穿于日常工作,使之经常化、制度化。每年至少要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理,对需要修理的要及时进行修理,达到报废年限的,或者虽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实际上已损坏无法修复的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及时消账。做到账实、账卡完全相符。使资产管理趋于完善,从而达到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向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迈进。固定资产是企业竞争力的储备。完善固定资产的管理不仅是为了企业的生产,更是为了满足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的需要。市场竞争瞬息万变,也要求我们义无返顾地去创新实践,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三、无形资产管理
无形资产是企业长期投资积累的技术知识、顾客的认知和信任程度,包括商标、专利权、非专利权、商誉、商业秘密、优惠合同、特许经营权、营销网络、良好的公共关系等。由于o形资产是集经济、技术、法律为一体的重要资源,因而其具有以下特征:首先是法律上或契约赋予企业、或由企业创造并拥有的一种权利;其次具有价值,能给企业带来长期收益,即企业超额获得能力的资本化价值;再者它是一种特殊的资产形态,是一种具有资产特征与功能,但又不具有实体形态的资产。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打破了传统的范畴,形式愈来愈趋多样化,如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人力资源、注册的域名、企业形象、企业精神等,使无形资产的内容变得日益丰富,已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无形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无形资产管理意识薄弱。第二无形资产评估缺乏真实性。第三无形资产缺乏价值量化标准。第四忽视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利用。无形资产的当前的市场经济中已经越来越显现出其重要性,企业应从以下几方面来强化无形资产管理:
(1)加强无形资产营运管理,实现企业低成本扩张。无形资产的有效营运,是无形资产管理的根本目标。企业通过对所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运筹和谋划,可使其价值实现最大增值。
(2)加强无形资产权益管理,防止无形资产侵权行为。
(3)加强无形资产创新与拓展,增强企业自主生产能力。
在我国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取得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成本价值入账,日后只核算历史成本,同时仅提取一定比例的固定资产修购基金用以维持日后的更新和维修,但固定资产在后续使用或转移时则没有核算磨损价值、转移价值,也没有计提折旧,使得固定资产账面值和净值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变化,从而虚增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总额。由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成本费用里并没有包含其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因此这种针对于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方式不能够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中完整的成本信息结构,以致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净资产不透明、不真实,没有体现资产的实际价值。在我国目前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中,无形资产的核算问题并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无形资产往往处于无关紧要的存在状态。
不健全的无形资产核算体系,不合理的无形资产会计管理制度,导致无形资产的价值往往得不到合理评估。如对建立和登记无形资产台账的忽视,导致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及未来收益没有准确的估价,无形资产后续产生的使用成本及费用无没有合理的评估依据。而事实上,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无形资产往往发挥着巨大的社会价值和生产价值,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对无形资产的忽视,往往造成其价值的白白流失,不仅降低了行政事业单位的效益绩效,也造成了社会资源的缺失和浪费。我国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要求,资产负债表应依据“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等式编制,与企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单独列示相比,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将“收入”和“支出”纳入资产负债表,将反映静态要素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三项指标与反映动态要素的“收入”与“支出”两项指标集中在一张资产负债表中予以反映,使得这张资产负债表实质上变成了一张科目余额表,这样既丧失了资产负债表所体现的反映“财务状况”的意义,也不符合国际上的统一惯例。
我国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规定,针对经营性活动,单位有权选择运用权责发生制或收付实现制作为记账基础。目前,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对其经营活动项目选择采用权责发生制,而在权责发生制下,收支表中的“收入”和“支出”两个项目无法完整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现金及等价物的变动情况,与此同时,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活动产生的收支结余也无法准确地反映其经营现金净流量。3.表外信息披露不充足我国目前行政事业单位表外披露的方式主要包含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这两种。但从目前情况着眼,我国大部分事业单位表外披露所包含的信息量严重不足,与企业单位相比,现行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中附注的内容几乎完全没有,对财务情况说明书的运用也远不及企业单位那么详实充分。
目前,权责发生制作为我国新公共管理体制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方向,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应选择性地、渐进式地将其引入,逐步实现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的“双轨制”。在原有的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全新的经济活动以及那些迫切需要权责发生制解决的业务种类,首先采用权责发生制,同时做好全方位的调整准备工作,为进一步推行完全的权责发生制奠定基础。
针对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方式的改进,我们可以借鉴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方法,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取消“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提,将折旧费用作为固定资产原值的减项列入资产负债表中,充分体现固定资产净值、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在计提折旧过程中,需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内,将固定资产原值扣除其预计净残值的余额,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算出折旧额进行摊销,同时计入有关的成本或支出中。与此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可以考虑增加“在建工程”科目,当采购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或需建造工程辅助的固定资产时,先在“在建工程”中归集相应的成本和支出项目,待安装完毕或工程完成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再仿照企业单位的会计处理,将其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到“固定资产”账户。
关键词: 地方院校; 国有资产; 无形资产; 动态管理
中图分类号: F406.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2)03-0065-01
地方院校办学经费来源相对单一,长期以来经费投入不足。在现行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普遍是重购置轻管理,出现重复购置重复建设现象,浪费了宝贵的办学经费。而通过转变国有资产管理观念,加强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共享,提高资产管理综合效益,有助于节约办学经费,对于提高地方院校综合实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1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分析
1.1国有资产概念模糊,资产管理观念落后
国有资产不仅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有形资产,也包括无形资产。高校国有资产是指由学校占有和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主要来源于国家拨款,包括各类专项资金、各类科研课题资金以及学费,也有学校自筹资金及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捐款等[1]。
在实际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高校普遍没有树立使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意识,在使用中既不算折旧,也不计算盈亏。注重于购置资产,不重视管理与使用资产,注重有形资产的管理,忽视对无形资产(如科研技术、成果、专利等)的开发、利用,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与浪费,也使得高校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造成较大的漏洞。
1.2学校内部部门条块分割,职能重叠,管理有“死角”
“大国有资产”概念中,高校资产包括了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国内高校基本没有集中、统一的资产管理归口部门。大部分高校根据资产类别的不同分类归口管理模式,设立不同的机构来管理。流动资产由财务处管理,房屋资产由后勤处、资产管理处、各校区等不同部门管理,物资设备资产由资产管理处、实验设备管理处负责管理,对外投资、校办产业由资产经营公司牵头管理,无形资产由科研处等部门管理等等。这样一种分块管理的体制,一方面容易造成同一块资产分属不同管理部门管理经营;另一方面,也容易造成管理上存在“死角”,某块资产权属不清,无人明确负责,学校的资产无法得到有效配置和使用。
1.3管理手段不够先进,数据一致性差
目前高校普遍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和财务管理信息平台,但在实际管理中重视购置建账,轻视资产清查审计,造成高校固定资产普遍账实不符,致使两套信息系统实物资产账务和财务会计账务数据一致性差。高校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未实行完全成本核算,从账面上看十几年前购买的设备竟然仍是原值。学校长期不清查审计、不核对实物资产,实际占有和使用固定资产的单位,在固定资产发生增值或减值时,因对实际使用未造成大的影响,所以不及时到实物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也造成了账实不符。对于因年久损坏无修复价值、技术淘汰、丢失等原因造成的报废报失固定资产,由于责任难以划分、历史遗留问题、申报手续繁琐等,多数高校都因缺乏相应处置规范制度,无法下账,造成账实不符。
1.4无形资产管理流于无形
高校无形资产可分为: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包括高校各种技术专利、著作权等;标识类无形资产,包括学校校名、校徽、域名、各种注册标示等;以及学校的整体形象产生的声誉类无形资产。
地方院校普遍对无形资产价值认识不足,仅仅注意到知识产权转让时的价值,忽视了整个无形资产的权益。在高校无形资产管理中不注重无形资产核算,无形资产核算制度不规范。多数地方院校没有无形资产台账,仅仅依托科研处登记技术专利明细,对于在科研活动中自行开发或购入无形资产进行记录时不规范。
2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方法和对策
2.1明确高校国有资产内涵,强化管理意识
明确国有资产概念的内涵,提高认识,不仅注重实物管理,也应加强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应被高校视作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计划和目标,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责任机制,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成立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在该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实施资产管理责任机制和部门目标考核机制。
2.2调整部门分工,明确职能,扫除管理死角
对于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在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应突出财务部门的管理地位,对国有资产分类归口管理,减少管理部门,对产权、管理权、使用权界定清晰。高校财务部门负责财务核算、财务监督;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资产经营公司负责高校对外投资和经营;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高校无形资产管理;学校其他部门只拥有使用权。在日常管理中需要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和相互配合,才能做好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等工作。
2.3加强国有资产动态化管理
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设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对国有资产配置、购置、建账、使用、处置全过程跟踪管理与监控。在固定资产发生增值或减值时,使用部门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调整账面价值使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对于报废报失固定资产应积极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做销账处理实行固定资产清查审计工作常态化,逐步,做到账实相符。借助信息平台,实现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统一,降低资产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在管理中,逐步做到增强预算管理合理配置、加强资产共享管理,逐步将资产日常使用和管理维护数据纳入信息平台中管理,实现资产管理的透明化,对资产使用状况进行数据分析挖掘,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2.4规范无形资产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地方高校应提高无形资产的管理保护意识,规范无形资产的登记、评估、开发及使用行为,明确资产产权界限。加强高校无形资产的价值量化管理,对自创或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在使用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或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时,通过评估确认无形资产价值。利用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清算价格法和现行市价法等四种评估方法,结合学校自身发展规划,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建立适应高校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在进行无形资产的转让或投资时,应通过正规资产评估机构,依法对其进行评定和估算,使用法律的手段加强保护知识产权。
2.5用绩效考评促进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
对国有资产绩效考评应着眼与资产使用对教学和科研的贡献、科研成果及社会经济效益分析、资产的利用率、维护保养等方面。加强对学校内部资源的整合,对于大型仪器设备、房产等资源纳入统一协调管理,在保证正常教学、科研工作的前提下,提倡资产在校内外的开放共享,同时加强内部经济核算与管理,弥补共享设备的维护保养成本,最大限度地提升设备使用效益,实现资产使用效益的最大化,避免资源浪费。
3 结束语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从固定资产管理向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转变,从重视账物一致管理向资产增值保值、使用效益管理转变是一个不断规范逐步完善的过程。从资产的配置、购置、使用、处置都需要制度保障,将国有资产管理纳入部门责任考评中,才能确保高校国有资产安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1] 王晓华.关于规范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考[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1.8.
[2] 曲艳梅,李冬,刘晓东.高校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及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J].绿色财会,2009(8).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自1998年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已经10年。10年以来高校会计核算新生业务不断增多,现有的会计核算模式已明显滞后于新形势的需要。高校会计核算应转变观念,拓宽视野,合理创新。
一、会计核算基础应引入权责发生制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十六条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第一部分第五条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
随着高校新业务的增多,收付实现制作为高校会计核算的基础已明显凸现出许多局限性。收付实现制对收入和费用的确定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基准,但对于高校工程款、设备款等大额款项采用分期付款,或按合同规定在采购完成后要保留一部分余款(如质保金)留待以后支付,以及会计期末应付未付的款项如必须在当年决算中列支,但由于拨款时间太晚而不能及时支付的款项等。运用收付实现制根本无法对复杂多样的新业务进行客观恰当的处理,而引入权责发生制,此类问题便会迎刃而解。权责发生制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是以权利和义务(责任)是否在本期实际发生为标准,而不管其款项是否在本期收到或支付。运用权责发生制,可对上述业务作如下处理:业务在发生时按总金额借记支出类科目,将应付金额贷记“应付及暂存款”,在实际支付款项时借记“应付及暂存款”,贷记“银行存款”。
二、重视无形资产的核算
高校的无形资产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高校开展正常的教学、科研购入的无形资产,其价值比较高,如:数据库使用费、数字资源、数字图书馆、应用软件、教学软件等;二是高校的科研成果,其中有许多科研成果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三是高校的“商誉”,校名特别是那些百年名校,由于文化历史沉淀丰厚,其学术水平、师资队伍、学生素质以及管理水平等因素都集中体现在校名上。
高等学校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在财务管理与实务中一直处于薄弱环节甚至许多高校都未设置“无形资产”科目。对于第一类无形资产,有些高校将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显然有悖于无形资产的特征与核算原则;对于第二、第三类无形资产,无论在管理上还是会计核算上几乎是一片空白。随着高校无形资产的日益增多,高校应充分重视无形资产的核算,合理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比例,客观公正地核算无形资产,使无形资产核算走到正常有序的轨道上。
三、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长期以来,高校固定资产的核算固有着一种模式,在发生时借记支出类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与减值准备。.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
采用上述固定资产核算方法,固然简便易行,容易操作,但随着高校的蓬勃发展及迅速扩张,高校固定资产成倍增长,现有模式存在明显的缺陷:1.固定资产在形成时一次计入支出科目,从账面上体现不出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2.高校的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存在有形损耗(如自然磨损、损坏等)和无形损耗(如技术陈旧)以及其它经济原因,发生资产价值的减值是必然的。这种减值如果不予以确认,必将导致虚增资产的价值。
建议高校固定资产核算增加“累计折旧”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科目。“累计折旧”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高校应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计提时折旧借记“固定基金”,贷记“累计折旧”;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进行逐项检查,对存在发生减值迹像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减值”。
对高校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可能会使会计核算工作量加大,实际操作比较繁琐。但是采用这种核算方法可保证高校净资产的真实性。
四、“结转自筹基建”科目的困惑
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结转自筹基建”为支出类科目,核算高等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基本建设的支出。但在实际工作中会遇到很多困惑:1.核算内容与科目性质不符。既然此科目为支出类科目,那么基建工程的每一笔支出都应该在该科目反映,但是实际操作中其实往往是以分期拨付工程款的形式转给基建。2.未真实反映工程的完工程度。高校的大多数基建支出都是陆续投入,不可能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特别是对于那些工期较长的工程项目,如果只有等到基建项目完工、资产交付使用时,才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就不能真实反映此项工程的完工程度。3.不便于固定资产价值结转。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年终将其余额结转至“事业结余”科目,本科目无余额。对于跨年度的工程项目,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由于 “结转自筹基建”已在年终结转,势必会影响固定资产价值结转。
因此建议增加“在建工程”科目。在拨付每一笔工程款时首先借记“结转自筹基建”,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固定基金”;在工程完工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即便工程项目跨年度完成,即便“结转自筹基建”在年终结转,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累计发生额或期末余额便可确定固定资产价值,不会影响到固定资产价值的结转。
五、增设“以前年度结余调整”会计科目
高校年终决算后,往往会发现有调整事项及涉及结余的会计差错。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年终结账后,如发生以前年度会计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涉及到以前年度结余,凡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应直接通过“事业基金”科目进行调整,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上加以说明。
1.高等学校会计基础选择问题
会计核算首先要明确会计基础。关于高等学校的会计基础,新制度规定:“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高等学校会计核算应该以收付实现制为主,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的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这就存在一个问题:到底哪些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会计核算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呢?新制度中对此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然而,从目前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来看,高等学校有关财政资金收支的经济业务会计核算应当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而非财政资金收支经济业务会计核算则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2010年12月财政部修订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中就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但财政资金收支业务仍然采用收付实现制。本文认为,财政部有必要效仿《医院会计制度》的做法,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对这一问题加以明确。同时,要求高等学校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非财政资金收支业务或事项核算具体采用的会计基础,即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
2.高等学校会计科目设置问题
新制度中设置了“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以及“预收账款”等资产负债类科目,这些科目均为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下的产物。本文认为,如果高等学校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就无需设置以上会计科目。例如,采用收付实现制,高等学校购买存货支付的价款,就应该计入“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等支出类科目,而不应该计入“存货”科目。但新制度中对购入存货却作出了这样的会计处理:借记“存货”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如前所述,高等学校财政资金收支业务会计核算应当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由于“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核算的是财政资金收支业务,新制度中对于存货的会计处理容易让人误解为:“存货”科目核算也可以体现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的要求。我们知道,如果“存货”科目核算能够体现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的要求,那么“存货”科目期末余额需要在资产负债表日结转入相关支出类科目,但新制度并未对“存货”科目作出这样的会计处理规定。新制度中“应收账款”科目的核算也体现了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的要求。根据新制度,高等学校发生应收账款时,应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科目。由于收付实现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实现和费用发生的,因此在收付实现制下,高等学校只有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才能确认收入的实现,没有收到款项就不应该确认收入。由此可见,新制度中“应收账款”核算体现的是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同理,“预付账款”、“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也体现的是权责发生制的要求。然而,新制度有关这两个科目的会计处理却让人难以理解。例如,新制度规定高等学校发生预付款时,应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这样的会计处理意味着需要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进行核算的财政资金收支业务也可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来核算,而“预付账款”科目核算却并不符合收付实现制的要求。
3.高等学校会计业务核算问题
3.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核算问题
(1)不同会计基础选择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核算问题
为兼顾高等学校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需求,新制度将权责发生制引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核算,创新性地引入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制度,这无疑有利于更真实地反映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符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原则。但新制度同时规定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核算采用“虚提”折旧和摊销的模式(即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冲减净资产“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当期支出),这实质上体现的是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的核算要求。如果高等学校选择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经营业务,那么用经营收入资金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价款,应直接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而非计入当期支出,但计提的折旧或摊销则要计入当期支出。所做账务处理应为:按照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支付的价款,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计提的折旧或摊销金额,借记“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问题
新制度虽然创新性地引入了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折旧制度,但仅仅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进行了界定,而并未对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这就意味着在省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未对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作出统一规定的情况下,各高校可自行决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高校会计信息不可比。需要看到的是,虽然新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3]29号)中也没有明确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但该制度实施后财政部和教育部曾单独发文对其进行了统一规定。例如,对于家具、用具,医院规定折旧年限为5年,而科学事业单位规定折旧年限却为10~15年,不同行业同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相差较大。因此,为提高高校会计信息可比性,加强高校固定资产价值管理,财政部和教育部应尽快明确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3.2不同会计基础选择下“在建工程”核算问题
新制度规定,“在建工程”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高等学校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实务操作中,高等学校在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还需要扣留施工单位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因此,如果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进行核算,那么“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并非确认的工程成本,而是高校实际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价款。这样一来,尚未支付的那部分工程价款也就无法体现为“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与新制度中“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相关规定明显不符。
二、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会计核算制度的相关建议
1.对明确高等学校会计基础的建议
会计基础选择直接影响到会计核算,因此新制度中有必要对会计基础加以明确。建议新制度明确规定,财政资金收支业务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而非财政资金收支业务会计核算既可采用收付实现制,也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在新制度无法具体规定哪些业务或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情况下,建议规定高等学校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2.对明确高等学校会计科目设置的建议
会计基础决定会计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行为。为便于高校会计核算,建议新制度具体明确规定到底哪些科目是专门适用于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的,同时规定为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设置的会计科目不能用于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的有关经济业务或事项。
3.对解决高等学校会计核算问题的建议
3.1对解决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核算问题的建议
新制度中有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科目的会计处理体现的是收付实现制的核算要求。由于新制度引入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制度,即将权责发生制引入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核算中。建议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科目分别作出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和权责发生制基础的不同会计处理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应在资产取得时,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时,借记“教育事业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后勤保障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3.2对解决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问题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