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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小企业会计准则 国际趋同 税法导向
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加强小企业管理,促进小企业发展,经过广泛调研征求意见,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相关小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鼓励提前执行,2004年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新出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准则部分,包括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财务报表等9章内容;二是《小企业会计准则科目及账务处理》,相当于会计准则的应用指南,包括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及财务报表。解读《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有利于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理解与执行。
一、适用范围明确具体,行业覆盖面宽
与2004年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更加具体,覆盖行业更加宽广。
1、明确了具体的适用范围。2011年6月18日,国家统计局等四部委联合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与此相对应,《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一是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二是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三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同时第八十九条还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参照执行本准则”。这些规定不仅十分具体地明确了适用范围,也为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会计规范提供了法律依据。
2、解决了原制度标准模糊的问题。《小企业会计准则》结合新企业划型标准,解决了原制度标准中几个模糊的问题。一是解决个体工商户的适用问题。原制度下,个体工商户适用的是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这使规模相似但性质不同的企业不具有信息的可比性,而目前按照四部委企业划型标准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参照小企业进行,那么,作为规范小企业制度标准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无疑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二是解决了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的会计准则适用问题。原小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适用范围中不包括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使这两种企业一度陷入比个体工商户更尴尬的境地。《小企业会计准则》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不仅使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有了规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遵循,也进一步完善了企业间的信息可比性问题。
3、扩大了行业覆盖面。《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基本涵盖了国民经济的主要行业,相比原制度的覆盖面有显著扩大。
二、有利于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序衔接
我国于2006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我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有效实施,得到了国内、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但《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范围不包括小企业。为适应小企业发展壮大和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准则设计上与《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有序衔接,在准则实施上采取了积极稳妥的制度安排。
1、会计科目名称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一致,使有序衔接具有可操作性。一是取消了部分会计科目。与原有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存货跌价准备、待摊费用、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交款、预提费用、待转资产价值等一级科目。二是增设了相关会计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增设了预付账款、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递延收益、研发支出、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等一级科目。三是变化了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如现金、材料、应交税金、其他业务支出、所得税等,与《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科目基本一致。这就意味着,当以后小企业发展变化不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范时,则能够顺利地衔接到《企业会计准则》,从而有利于降低小企业会计规范的转换成本。
2、允许小企业采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有序衔接提供了操作指南。《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符合该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该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该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该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该准则;执行该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上述规定为本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序衔接提供了操作指南。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一)小企业的概念 我国有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之区别,有的还把小型企业区分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何谓小企业呢?小企业一般是指规模较小或处于创业和成长阶段的企业,包括规模在规定标准以下的法人企业和自然人企业。中国小企业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一是规模小,投资少,投资与见效的周期相对较短,同样投资使用劳动力更多;二是对市场反应灵敏,具有以新取胜的内在动力和保持市场活力的能力;三是小企业环境适应能力强,对资源获取的要求不高,能广泛地分布于各种环境条件中;四是在获取资本、信息、技术等服务方面处于劣势,管理水平较低,死亡率较高。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如何界定小企业成为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必须首要解决的问题。那应该选择何种标准呢?目前财会界的小企业划分标准主要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所界定的标准。定性上来看,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其中不对外筹集资金是指不在公开市场上发行股票和债券,企业信息不存在外界的公众需求。定性的标准只能提供一个参考的依据,在实际运用时,还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定量上来看,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小企业的具体划分标准如下:工业类中小企业指职工人数2000 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 万元以下;建筑业类中小型企业指职工人数3000 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 万元以下;批发和零售业类中小型企业指职工人500 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 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类中小型企业指职工人数3000 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 万元以下;住宿和餐饮业类中小型企业指职工人数800 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 万元以下。
二、小企业的会计信息需求
(一)小企业会计报表的报送范围 征求意见稿把小企业应提供的会计报表规定为简要的资产负债表、应税所得表、现金流量表和留存利润表。这样规定是否合适,应当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来进行分析。我国小企业数量众多,且多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企业资金主要来源于自身,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二为一,与公众利益关系不密切,因而会计信息的外部使用者相对较少,主要是满足纳税的需要。对税务机关而言,企业提供的资料中,纳税申报表是主要的报表,而企业财务报表是辅助报表。据有关调查表明,税务机关对小企业纳税采取了一套特殊的管理方法,所以税务机关认为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适当简化不但不会造成税款流失,而且有利于提高征管效率。可见,提供简化的资产负债表、应税所得表和留存利润表,能够满足税务部门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至于是否需要提供现金流量表,英国的经验很值得我国借鉴。《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中规定,现金流量信息的披露是非强制性的,并且也不形成标准实务的一部分,但鼓励小型报告主体自愿披露这一信息。这样做的原因主要是考虑到现金流量表编制比较复杂,硬性要求小企业编制该表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参照英国的做法,结合我国小企业会计水平普遍较低这一现实,笔者认为没有必要强制规定小企业编制此表,而改为由各小企业根据管理上是否需要自行作出决定。
此外,小企业由于业务规范与业务素质各不相同,社会影响范围较小,其报表附注内容可较为简略。需要注意的是,对一些需要借债的小企业来说,由于其不具有法人地位,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实际上是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者的责任连为一体。小企业的偿债能力只是债权人要了解的一部分,其投资人的偿债能力对于债权人来讲也很重要,这一信息应以旁注方式予以揭示。
(二)小企业的会计信息需求 一是税务机关。小企业必须定期向税务部门申报与缴纳各种税款。税务部门历来是企业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主要关心的是小企业的账簿记录是否真实,是否能够提供有关的纳税信息,是否按税法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因此税务部门必须通过会计报表进行税收收入监控。二是以贷款银行和担保机构为主的债权人。银行贷款是小企业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故银行等金融机构是小企业的又一主要会计信息使用者。但由于小企业本身就具有规模小,应变能力差,风险大的特点,银行在做出贷款决策时是慎之又慎,贷款满足率较低,小企业取得的银行贷款很大部分是以房屋等不动产作抵押或有信誉好的其他企业的信用担保。银行在做小企业业务时,主要还是关注企业的非财务信息,即法人的素质。在财务上,它更关注的是企业的现金流情况,因为现金流是还款的保障。对财务报表体系而言,应把现金流量表拿进来。目前对银行来说,最大的问题就是企业提供的报表是否真实,能否客观地反映一个企业的实际情况。一些金融机构不愿意给中小企业贷款,主要原因是中小企业的会计信息不可靠。对小企业来讲,满足银行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要求可能也不很现实,银行通常都是核对小企业的银行对账单。担保机构对小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上,同样地主要侧重于借款原因、现金流量、还款能力和经营者个人信用情况等方面。
三是工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同时又作为一个主要会计信息使用者,它承担着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在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是要加强消费纠纷调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监管执法中对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有效的保护。对小企业来讲,工商部门要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要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要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等等。这些作为工商部门的职责,它需要在很好的掌握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这样一个基础上来完成。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问题
(一)统一性原则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是无法避免的,但如果制定税法时完全不考虑会计处理方法,将会无端产生许多不必要的差异。本人认为制定税法时应当尽量参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毕竟计算税款的基础数据是以会计为基础的。
(二)独立性原则 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保持各自的独立性,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应纳税额的准确性。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有企业都必须严格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在完成纳税义务时,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税额,及时申报缴纳。反对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完全一致,同时也反对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绝对分离的观点,主张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保持协调即适当分离,需要统一的则保持一致。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一些具体的方法来进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是十分重要的,它直接影响税收的征管,从而引发向国家的财政收入。因此,我国不仅要借鉴其他国家规范的做法,还要结合我国的国情选择合理的协调方法,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我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减少税源流失。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协调问题
(一)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小企业具体会计准则的数量 做到满足需要,少而精,简而不乱。《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是适用于所有企业的会计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也不例外,没有必要再重新制定一个适用于小企业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二)相同类型的具体会计准则合并成一个简单的小企业具体会计准则 如《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等会计准则,可以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合并成一个会计准则。《会计准则(2006)》中能够合并为一个具体会计准则的例子很多,像会计报表类准则、收入准则等。
(三)特殊行业的相关规定 特殊行业的特定会计准则仍然要求这些企业采用《企业会计准则(2006)》,无需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提高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制定并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严格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是深化会计改革并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是加强宏观调控,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需要,是市场经济和新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实施对于中国的企业、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经济越发展,制度越重要。
参考文献: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主要差异
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规定,《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2011年11月15-17日财政部会计司、干部教育中心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行了《小企业会计准则》会暨《小企业会计准则全国师资培训班》,财政部副部长李勇作重要讲话,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银监会等有关同志发言,财政部会计司杨敏司长亲自授课。
一、适用范围要求上的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下列三类小企业不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另外,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二、会计科目设置上的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包装物、抵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存货跌价准备、待摊费用、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交款、预提费用、待转资产价值等一级科目,增设了预付账款、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递延收益、研发支出、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等一级科目。另外,诸如现金、材料、应交税金、所得税等科目在名称上有变化,基本与《企业会计准则》一致。
三、销售收入确认上的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具体地讲,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销售商品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安装程序比较简单的,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四、账务处理方法上的差异
第一,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包括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发生毁损,处置收入、可收回的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存货发生的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长期债券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债券投资账面余额。
第二,以“累计摊销”科目核算小企业对无形资产各期计提的摊销额。小企业按月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无形资产的摊销时,按照无形资产的受益对象,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借记管理费用、贷记无形资产);处置无形资产应同时结转累计摊销,借记本科目。
第三,以“研发支出”科目核算小企业研发无形资产过程中的各项支出。小企业自行研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反之,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借记无形资产,贷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月末,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
第四,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小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本科目按照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利、辞退福利等进行明细核算。显然,本科目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交款合并了。
第五,“应交税费”科目的核算范围扩大了。“应交税费”科目除了核算小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外,还核算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和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内容。
第六,以“递延收益”科目核算小企业已经收到、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递延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五、财务报表项目上的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它们均以月、年为编报期,并取消了《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要单列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二级项目。《利润表》“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要单列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二级项目;“销售费用”项目要单列商品维修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二级项目;“管理费用”项目要单列开办费、业务招待费、研究费用二级项目;“财务费用”项目要单列利息费用二级项目;“营业外收入”项目要单列政府补助二级项目;“营业外支出”项目要单列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二级项目。《现金流量表》不但主表项目简化了,而且取消了补充资料的编制。《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附注,主要以附录形式体现。
六、小企业划型标准上的差异
2011年6月18日,国家统计局等四部委印发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本规定自2011年6月18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等四部委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七、突出与税法的协调一致
《小企业会计准则》在许多方面都尽量与企业所得税法协调一致,例如,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条件的支出;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的商品作为商品销售处理,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的收入,在分得产品之日按照产品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作为销售商品处理等等。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Z].2011-10-18.
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Z].2011-06-18.
关键词:所得税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用状况;问卷调查;
作者:卢迪
一、引言
会计准则的制定与执行应当并举,因为一个制定得再完美、再标准、再与国际接轨的会计准则,如果得不到有效执行,准则的效力也将无法充分发挥。大量理论研究也证明了会计准则的深入实施和应用更为重要(郭道扬,2002;刘玉廷,2004、2010;姜英兵,2004、2012)。
所得税会计准则一直被认为是会计准则制定理念中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取向的一个显著例证。此前,根据我国财政部1994年颁布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可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但是大多数企业普遍采用的还是应付税款法,即使是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的上市公司,也只有极少数公司明确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刘运国和曾富全,2007;刘斌、孙回回和李珍珍,2005)。
在这种会计环境下,新准则颠覆性地规定了一种在我国从未使用过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时至今日,新准则实施了七年之久,早已经历过渡、转型阶段,进入了平稳实施阶段。那么,所得税会计准则具体实施的情况究竟如何,在会计实务操作中的认可度、遵循度、应用前景如何等等?对这些问题有必要进行大范围的调查,以便了解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应用现状。
目前,有关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执行调查报告较为权威的是,财政部会计司于2011年的《我国上市公司2010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分析报告》。此报告采用逐日盯市、逐户分析的方法,是在监控了2129家上市公司2010年的年报基础上完成的,以评价各项会计准则过渡的“平稳性”为调查目的。然而该报告对准则执行结果的细节描述过于简单,对“平稳性”的调查没有进行前后对比,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对新准则的态度没有深入调查,对影响准则实施因素的分析以及执行准则后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变化没有进行分析。特别对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调查更为粗略,仅对各大上市公司发生永久性差异的数量及相关项目进行了简单统计,没有更深入和更实质的调查内容。
基于此,本文采用问卷调查方法,对我国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关于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基本看法、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应用现状、所得税会计准则实务操作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以及未来所得税会计准则应用前景等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二、研究设计
(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多类型、多数量企业问卷调查的方式,本文欲了解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应用状况,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对该项准则的基本观点,以及被调查者对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应用前景的态度。从实务视角了解所得税会计准则执行现状,试图以该项调查结果为基础,为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进一步完善提供现实依据。
(二)调查对象
以陕西省省市两级地税、国税分管企业,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客户,及西北大学mba班部分学员作为本项研究的调查对象;调查范围涉及制造业、服务业、金融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餐饮业、农林牧副渔业等多个行业;调查对象主要为各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主要考虑这些人员在企业中主要从事会计核算工作,他们的会计专业知识大多比较扎实,且对所得税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所得税会计核算知识比较掌握。
(三)样本特征
1、问卷设计
问卷内容分为四大部分:一是被调查者及其所在公司的基本情况;二是被调查者对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基本看法;三是被调查者所在单位应用所得税会计准则的现状;四是被调查者对未来应用所得税会计准则的看法。问卷四大部分共设计了26个问题,题型有封闭式单选题、多选题,其中表明被调查者态度的题项均采用里克特五分量表进行设计,按照对题项的赞成程度由强至弱,以5至1分予以赋值。
2、问卷回收情况
问卷的发放形式有三种:一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二是通过信函发送,三是直接发放。问卷设计从2012年10月开始,实际发放从企业完成所得税纳税申报的2013年2月开始,历时2个月的时间,共发出650份调查问卷1,收回487份,其中92份内容填写不完整。剔除无效问卷,本次调查共收回395份有效问卷,符合社会调查技术方法的规范要求。
3、信度分析
对问卷中被调查者对所得税会计准则基本看法的内容,进行了信度分析,以测量问卷是否具有稳定性,及结果是否具有区别力。本文采用了内部一致性信度(InternalConsistency)检验法,按照α=[1-∑Si2/Sx2]/(n-1)(n为题目数,Si2为所有被调查者第i个问题答案的方差,Sx2为所有问题答案的方差)的公式计算,本文问卷调查的克朗巴哈α系数为0.698,处于信度较好的区间。表明本文调查研究的可靠性能够保证,问卷在该层面的内部一致性较高。2
4、被调查企业的基本情况
从被调查者的单位职务特征来看,属于总账会计有267人,占67.59%;其次是财务部门主管为46人,占11.65%;一般核算会计有54人,占13.67%;属于审计部门和公司管理层人员较少,分别为11人和9人,占2.78%和2.28%;出纳人员有8人,占2.03%。由此可以看出,绝大部分被调查对象都是该企业的总账会计人员,负责该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从被调查者的工作年限来看3,32.2%的被调查者工作年限为3至8年,30.6%的被调查者在目前的企业工作1至3年,工作年限在8年以上的被调查者有19%,而1年以内的被调查者只有18.2%,这些结果均表明本次被调查者从事财务会计核算的工作年限都比较长,对所在企业的会计准则与制度比较熟悉,实践经验丰富。
从被调查企业信息来看,按所有制性质进行分类,国有企业有92家,占总样本的23.3%;民营企业有139家,占总样本的35.2%;外资企业和合资企业分别有39家和51家,占总样本的9.9%和12.9%;其他有74家,占总样本的18.7%。按所属行业进行分类,工业企业(含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所占比重为13.9%(55家),其余按所占比重排序依次为金融业24.1%(95家)、其他16.5%(65家)、建筑业13.9%(55家)、批发零售业11.1%(44家)、计算机服务及信息业10.1%(40家)、餐饮业7.1%(28家)、农林牧渔业3.3%(13家)。按资产规模进行分类,本次被调查企业总资产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占37.2%(147家),总资产在5000万至1000万的企业,占22.8%(90家),总资产1亿元以上的企业占20.8%(82家),总资产处于5000万至1亿元的企业最少,占19.2%(76家)。可见,被调查企业资产规模跨度大,行业涉及面广,会计核算规范性较强,会计管理人员素质较高,且样本有一定的差异性。另外,按是否为上市公司进行分类,上市公司有37家4,非上市公司有358家。因此,从所有制性质、行业、资产规模和上市情况等来看,本次问卷涉及样本比较广泛,调查结论应该具备较好的代表性。
三、调查结果及分析
除第一部分有关企业基本情况的问题外,调查问卷主体有三部分内容,分别为“被调查者对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基本看法”、“被调查者所在单位应用所得税会计准则的现状”和“被调查者对未来应用所得税会计准则的看法”。下面分析具体调研结果。
(一)被调查者对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基本看法
为了了解被调查者对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基本看法,本文设计了“被调查者对所得税会计准则总体了解情况”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掌握程度”两大类问题,每一个问题都有具体的题目与之对应。
1、被调查者对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总体了解情况
从图1可以看出,有关所得税会计准则总体认知度,62.3%的被调查者选择“不太了解”,有14.7%和3.5%的被调查分别选择“没关注过”和“完全不了解”,仅有19.5%的被调查者选择“比较了解”和“非常了解”,因此从所占百分比结果可看出,绝大多数的被调查者对该项准则的认知程度较低,其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所得税会计准则会计核算方法较为复杂、难懂,另一方面说明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普及教育程度有待提高。
就被调查者对所得税会计准则改革结果满意度来看(图2),超过六成的被调查者选择“不太满意”,有20.8%的被调查者选择“无所谓”,而“比较满意”和“非常满意”选择者可谓寥寥,这表明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改革结果,并非如预期一般被广大企业会计人员所接受,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对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满意度较低,具体原因和影响因素将会在后文详细解析。
2、被调查者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掌握程度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作为所得税会计准则中规定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被调查者是否如预计一般能够熟练掌握呢?调查结果(图4)显示,66.3%的被调查者选择“不太理解”,16.2%的被调查者选择“不清楚”,而选择“基本掌握理解”和“熟练掌握理解”的调查者只占13.9%和1.3%,这再次表明尽管此项准则已实行了七年之久,但是广大企业应用者对这种方法并不是很认可,且不能熟练掌握。这种方法执行力度与预期相去甚远,其深层次原因一方面在于该种方法比较晦涩、不易操作与理解;另一方面在于资产负债表法与之前的应付税款法差异太大,即会计准则设计理念发生了重大变化;还有一种可能性在于我国这片独特的会计土壤并不适于该方法的应用。
为了进一步验证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我国是否具备相应的环境和条件,本文设计了两个对应题目,据图5的统计结果可知,绝大多数的被调查者认为,我国并不具备使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环境和条件。此外,图6报告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我国在执行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时存在差距的原因,被调查者认为“财务人员素质”是造成差距的首要原因,“所得税会计理论发展程度”与“市场的完善和活跃度”次之,分别占有19.4%和19.0%的比例,同时“相关监管环境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也是我国执行所得税会计准则与国际环境相比的差距原因,占有17.6%,“税法等相关法律的完善程度”和“企业组织结构和制度的规范化”的选项结果分布较低,分别占有12.5%与11.4%。由此可见,执行所得税会计准则,并使之被企业会计从业人员认可和广泛使用,需要一定环境条件作为保证,只有对基础的环境设施条件进行改善,才能使准则的执行发挥其应有的效果。
(二)被调查企业执行所得税会计准则的现状
自“安然事件”爆发之后,SEC在其公布的针对性报告中指出:“资产负债观为经济实质提供了最有力的描述,从而成为准则制定过程中最合适的基础。”就美国和国际会计准则发展现状来看,FASB和IASB正在不遗余力地推广和在准则制定中贯彻资产负债观。我国也紧随国际会计准则变革的步伐,在新准则制定中同样采用了资产负债观,并以所得税会计准则作为其中的典型和范例。但是该项准则在实务操作中运用情况怎样呢?对此本文有必要仔细了解其在企业中具体的应用状况。
1、被调查者对所得税会计准则易用性的认知度
正如罗伯特·卡普兰教授所持观点一样,“会计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虽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但完全颠覆之前的核算方法,缺乏企业实践,难逃“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境地。调查结果(图7)也恰恰印证了上述观点,有60.3%和15.2%的被调查者分别认为,在其所在的企业中“不太容易”和“非常不容易”理解与执行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换言之即有接近七成的被调查者认为,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在实务操作中不易理解与执行。只有不到10%的被调查者认为新所得税会计准则“非常容易”和“比较容易”理解与执行,所得税会计准则在实务操作中的易用性受到质疑。
2、被调查者对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
对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差异处理所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将直观地体现会计准则制定理念。如图8所示,若只能采用一种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有27.8%的被调查者选择“利润表债务法”,27.3%的被调查者选择“资产负债表债务法”,25.6%的被调查者选择“应付税款法”。如果把除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外的其他所有方法归为收入费用观的应用,可知有64.3%的被调查者依旧倾向于收入费用观,这与新准则制定所依据的资产负债观相悖。
为了进一步了解企业资产规模、上市与否两项因素,是否影响企业对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选择的偏好程度,本文在此对其做深入分析。
如图9所示,公司上市与否与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有很大的关系。虽整体被调查者倾向于选择“利润表债务法”,但如若把公司上市与否作为一个影响因素进一步剖析,可知12家上市公司选择“资产负债表法”,101家非上市公司选择“利润表债务法”,这与2006年2月15日的新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不无关系。由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明确规定了公司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的核算,而新准则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因此大多数的上市公司倾向于“资产负债表法”,而非上市公司则选择“利润表债务法”;然而,由于截止到2013年陕西省内一共有39家上市公司,而本文的调查对象中有37家上市公司,也就是说仅有32.4%的上市公司倾向选择“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即大多数的上市公司虽依照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但是公司的会计核算人员却更倾向于选择其他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的资产规模也与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显著相关,按照资产规模大小,可将被调查企业划为大企业和中小企业5两档。根据统计结果(图10),30.4%的大企业选择“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而29.1%的中小企业则选择了更简单明了的“应付税款法”,表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使用具有极强的限制性,只有大企业才可为其提供必备的条件与环境。
3、被调查企业执行所得税会计准则所遇障碍
如图11所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在执行所得税会计准则中均遇到了障碍,其中大企业所遇障碍主要为“运用现行所得税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的簿记成本大于收益”,其次为“对所得税会计准则本身不理解”与“财务人员素质难以满足要求”,最后为“相关软硬件设施不配套”;而中小企业在执行所得税会计准则时,遇到最多的障碍为“对所得税会计准则本身不理解”,其次为“财务人员素质难以满足要求”。统计结果表明,新所得税会计准则较之旧准则,显然无论核算方法还是制定理念均有很大的跨越,从而对准则理解的准确度和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成为大小企业执行准则中所共同遇到的较大障碍。
4、被调查企业中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差异事项
据调查结果显示,395家公司中有364家公司存在永久性差异,占比为92.2%,还有31家企业表示对此没有关注过。基本上所有被调查企业均存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这说明被调查企业大多都执行了所得税会计准则,即采用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因而也间接佐证了本文研究的可信性与代表性,然前文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者实际上对所得税会计准则仍处于大多不了解的情况,这两者相矛盾的结果令人深思,所得税会计准则虽得到广泛执行,但准则使用者对其中原理的理解和对准则本身的认可度却无法与使用情况相匹配。
根据调查结果,递延所得税资产包括的项目为:税前弥补亏损(39.2%)、资产减值准备(29.4%)、预计负债(25.7%)、其他(5.7%);递延所得税负债包括的项目有: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2.9%)、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大于计税基础(20.2%)、交易性金融资产等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14.7%)、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评估增值(14.7%)、其他(12.3%)、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3%)、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5%)。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从资产负债观出发,仅规定了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和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于永久性差异却只字未提,然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第33号《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与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第11号意见书(APBNo.11)均对“永久性差异”作出了解释和说明。显然根据调查结果,绝大多数企业存在的是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只占很小的比例,然而准则却花费大量的笔墨用较为复杂的会计核算方法处理实务中占企业内部很小比例的差异,这样不符合成本收益原则;此外,在会计实务的操作方面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长期挂账的现象,尤其是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大多产生于资产减值准备,若资产不出售,递延所得税资产便无法转回。
5、所得税会计准则应用产生的经济后果
财政部会计司的2008年、2009年、2010年我国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分析报告中均指出,这三年来企业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得到了持续平稳有效实施。然而实际调查结果却显示(图12),就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企业盈利结果的影响度而言,50.4%的被调查者认为其所在企业盈利有所提高,39.5%的被调查者认为所在企业的盈利结果有所降低,约有8.4%的被调查者认为没什么变化,这说明实施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后,可能加大了盈余管理的空间,此观点需要实证研究进一步的检验与证实。
同时,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体系原有的运作方式所带来的冲击和影响也是本次调点之一。其中,有67.1%的被调查者认为,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增加了财务工作的复杂程度,仅有3.8%的被调查者认为,新所得税会计准则降低了财务工作的复杂程度(图13)。此外,从图14可以看出,47.6%的被调查者觉得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施,加大了会计与税法之间的核算差异,这为企业提供了操纵盈余、节约税收成本的可能性,从而有可能带来会计信息的扭曲和会计舞弊事件的频发。
(三)被调查者对未来应用所得税会计准则的看法
分析了我国企业应用所得税会计准则方面的情况之后,有必要进一步了解实务界对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应用前景的看法。总体来看,50.6%的被调查者认为所得税会计准则会一直被采用,但具体的核算方法会改革,26.1%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说不准”。这个数据表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已得到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的一定认可,然而在具体的实务操作中,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应用却遇见一些困难。所得税会计准则未来发展方向将会有怎样的变化?分别有64.6%和17.2%的被调查者认为,我国现行所得税会计准则“较为有必要”和“非常有必要”进行修改,仅有6.3%的被调查者觉得并无修改需要。由此可看出,所得税会计准则在我国未来的应用中,应不断修改、完善,以提高其对实务工作指引与规范的效用。
四、研究结论与建议
基于以上调查问卷研究,本文初步得出以下结论及建议:
(一)有关所得税会计准则应用总体认识方面
1、会计准则制定理念与现实不符
目前,世界存在两种会计准则制定理念: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选择依据前者制定,即基于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来计量收益,突出资产负债表的基础性地位。然而现实是大多数的被调查者认为,在企业中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处于核心地位,且各利益主体均十分重视利润指标。从监管方来看,公司上市、停、退市等市场监管行为,均以盈利为主要指标;从投资方来看,对一个公司投资的意愿也仅停留在盈利考察为主;从管理层来看,其业绩评价与激励机制设计,均建立在公司盈利增长的前提下。这些实务结果与准则制定的理念相悖,如何协调该矛盾将是未来所得税会计准则改革的应有之义。
2、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执行力度应加强
我国金融市场已全面开放,并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且于2010年4月2日,我国财政部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以及自2010年起香港市场直接接受H股公司采用内地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财政部这些举措无不加强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的趋同,但是这种一味的“走出去”、“趋同”与我国现实之间却存在着巨大矛盾。上述反馈结果,均凸显了目前所得税会计准则在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大多数被调查者对所得税会计准则并不了解,对准则的改革结果也不甚满意,且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该项准则不易执行,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增加了财务工作的复杂程度,对企业财务体系原有的运作方式带来了冲击。因而,未来则应加强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执行力度与普及度。
(二)有关所得税会计准则应用的具体认识方面
1、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应用逻辑需反思
自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CAP)第43号会计研究公报,将企业所得税分摊付诸于实施以来,有关所得税分摊及其余额的讨论不绝于耳。尤其是现今我国会计准则中回避了永久性差异,提出了暂时性差异,从操作层面如何执行暂时性差异跨期摊配的问题成为本次研究的重要对象。
通过调研,可知资产减值准备是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最主要来源,由于受制于资产减值准备准则中“已计提的绝大部分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等规定,导致很多资产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借方余额发生,而只有资产处置时才会从贷方转出,这些均使得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可能长期挂账、抵消无望。此外,包括本文在内的大量经验证据也表明了递延税款科目确实随时间的推移而增加(Poterba、Rao和Seidman,2011;Laux,2013)。具体举例如下,通过查阅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度报告,可知该公司在2010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为543591.58元,完全由资产减值准备组成;2011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为873841.42元,同样也是由资产减值准备构成;2012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023468.77元,也由资产减值准备形成。以上数据表明,该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逐年呈递增态势,由于资产存在的周期过长,只能在资产处置时才能完全转出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递延所得税原有摊配暂时性差异的初衷得到质疑。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据调查结果显示,造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项目为资产减值损失,而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中所占比例较大的为坏账准备、存货减值准备,这两个项目分别为应收账款与存货的备抵账户,在资产负债表中它们属于流动性资产,然而递延所得税资产在我国资产负债表中被划分为非流动性资产,两者的不一致发人深省,如何对递延所得税的披露与列报也应成为未来改革的重要内容。
2、我国尚不具备大范围使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条件
从理论角度,IAS12与SFAS19均规定只能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旨在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资产和负债未来将为企业带来的实际现金流。可是这种将经济学收益概念引入会计准则的做法,增加了对未来不确定性的估计,彻底颠覆了传统会计对历史、确定性计量的行为,能否真实反映企业实际经营状况有待商榷;同时这种国际前沿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本身也存在一些理论缺陷,比如ASB(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就不认同暂时性差异的前提假设,即资产的账面价值表示了资产将产生的最少的现金流量。此外,一些暂时性差异往往在旧差异转回时又产生新的差异,两者抵消的结果使得差异的转回遥遥无期,并且把所有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确认为资产和负债也不是很合理。
从应用角度,据调查结果可知,大多数的被调查者并不理解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且被调查的绝大部分企业存在永久性差异,然而所得税会计准则对其却置若罔闻,事实上永久性差异仍是造成税会差异的主要因素,不能因其没有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而简单地认为它不存在,所以现如今所得税会计准则对它的处理很值得深思;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我国执行所得税会计准则在环境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在对准则的理解程度、财务人员素质两个方面比较欠缺。这说明为了使所得税会计准则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宏观层面(如准则的理论发展、市场发育)和微观层面(如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素质提升、企业组织结构规范化)均应着重关注,并不断修正、完善、提高。
(三)探索未来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改革方向
目前,我国是“税会分离”的模式,其执行成本远远大于可能带来的效益,而本次调查结果也同样证明了该观点。本文认为,正是这种税法与企业所得税会计准则规定的不一致,使得企业会计人员增加了纳税申报工作的成本,同时也使得企业的管理者有极强的动机粉饰报表,扩大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少列报甚至不列报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
关键词:企业产品成本核算 新旧对比
2013年8月财政部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该制度的企业不再执行《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以下简称新制度)与《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旧办法)相比,在制度层面设计、成本核算方法、成本管理手段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体现了会计基本准则对成本核算的统驭作用;突出了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对成本核算的重要影响;明确了可以采用作业成本法等;新制度适应了现代企业产品成本管理的发展和要求。
一、新制度的适用范围
新制度第二条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包括制造业、农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业以及其他行业的企业。其他未明确规定的行业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不适用于金融保险业的企业。而旧办法颁布时间为1986年,当时我国尚未对会计制度进行改革。旧办法只针对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主体单一,带有计划经济时期的色彩和烙印。
新制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成本核算做了全新的诠释。新制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打破了旧办法按所有制、分部门分别制定财务会计制度的做法,实现了所有制之间、部门之间制度的统一。从行业看,适用于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企业。从企业规模上看,新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小企业参照执行。
二、新制度与旧办法的对比
(一)相同点
1、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原则和方法相同
新制度与旧办法都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生产过程的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的类型、产品种类的繁简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产品成本核算的对象,归集成本费用,计算产品的生产成本。
2、产品成本归集、分配的方法相同
新制度与旧办法都规定,直接费用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间接费用按照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企业制造费用的分配标准相同,企业可以采取的分配标准包括机器工时、人工工时、计划分配率等。
(二)不同点
1、产品成本核算项目不同
新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制造企业一般设置直接材料、燃料和动力、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成本项目。旧办法设置原材料、燃料和动力、工资及福利费、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五个成本项目。旧办法是基于采用完全成本法的历史条件下制定的。1992年会计制度改革,我国将成本核算方法由完全成本法改为国际上通行的制造成本法。制造成本法能够更好地贯彻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更加符合配比性原则。
2、企业发生的修理费处理方法不同
旧办法对企业发生的修理费,按受益原则分别计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的有关项目。新制度虽未对修理费进行专项规定,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即企业发生的修理费由期间费用列支。
三、新制度提出多维度、多层次、多元化的“三多”概念
新制度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内部管理有相关要求的,还可以按照现代企业多维度、多层次的管理需要,确定多元化的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对多维度、多层次进行了解释。多维度,是指以产品的最小生产步骤或作业为基础,按照企业有关部门的生产流程及其相应的成本管理要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组合出产品维度、工序维度、车间班组维度、生产设备维度、客户订单维度、变动成本维度和固定成本维度等不同的成本核算对象。多层次,是指根据企业成本管理需要,划分为企业管理部门、工厂、车间和班组等成本管控层次。
新制度根据现代企业信息技术广泛运用的现状,提出多维度、多层次、多元化的“三多”概念,切合当代企业成本管理的特点,指明了企业成本管理的发展方向。当前,以ERP管理系统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在企业成本管理中被普遍运用,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为企业实现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可能和技术保证。
四、新制度对企业成本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一)加强产品成本核算与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各项经济业务原始凭证的记录、审核、保管工作。加强计量验收工作,制定各项作业的消耗定额,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补充、修订、完善,夯实管理基础。
(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企业
计算机运用正成为现代管理的重要手段,管理软件的开发及运用为企业实现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技术保证。现代企业多数采用ERP系统,即企业资源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
(三)培养复合型成本管理人员
现代企业对成本管理人员的定位,已从传统的核算型转为经营管理、经营决策型。企业需要即精通成本管理又熟悉本企业产品生产流程,并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的复合型成本管理人才。企业应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和选聘优秀的成本管理人才,不断提高企业的成本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关键词】 营业税 增值税 改革 影响
面对2008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我国政府果断地实施一系列涉及范围广、针对性强且实施力度大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在欧债和美债危机逐步蔓延给我国中小企业带来了不小冲击的形势下,为帮助我国中小企业尽快摆脱困境,促进经济机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我国政府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小袋服务业“营改增”扩大到全国。那么,这一政策的推开到底影响几何?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概述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相关概念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通俗来讲,就是把产品和服务一并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再对“服务”征收营业税,并且降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与营业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营业税是以纳税人收入作为计税基础再乘以适应的税率。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流转税。它们是平行税种,一般不会交叉。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国内外的研究进展
增值税自1954 年在法国开征以来,因其有效地解决了传统销售税的重复征税问题,迅速被世界其他国家采用。目前,已有170 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增值税,征税范围大多覆盖所有货物和劳务。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国内的研究进展。我国1979年引入增值税,1994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草案)》规定,对所有货物销售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于2009年1月1日施行,增值税由原来的生产型改为消费型,机器设备可以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主要对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行为征收营业税。营业税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娱乐业9大税目。其中,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邮电通信业适用税率3%,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适用税率5%,娱乐业适用税率5%(杭州地区)。这次税改,对这9大税目除娱乐业的其他8个税目都有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17%和13%两档,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这次税改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国外的研究进展。在国外,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大都采取消费型增值税制度,征税范围广泛。按实施增值税的范围可以将其划分为全面实行的增值税和非全面实行的增值税,目前,在实施增值税的国家和地区,其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基本上都是税法导向的“财税合一”模式。英国增值税会计准则(SSAP5)是世界上惟一的增值税会计准则。在其第一部分“解释性注释”中,明确“作为一般原则,在交易商账户中对增值税的处理,应反映他作为这一税金纳税者的作用,并且,增值税不应包含在所得收入中,也不包含在无论是资本性还是营业收入性的支出中”。可见,其会计处理也体现了经营者是增值税的纳税人而非负税人。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背景及其必然性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背景
1994年的税制安排适应了当时我国的经济体制和税收征管能力,对促进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划分行业分别适用不同税制的做法,日渐显现出其内在的不合理性和重大缺陷,对经济运行造成扭曲,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首先,不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由于货物生产需要消耗劳务和其他货物,劳务提供也需要消耗货物和其他劳务,因此货物销售和劳务提供实际都存在重复征税。其次,不利于服务业发展,不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不利于我国经济方式的转变。对服务业原则上按营业额全额征收,使服务业税负过重,而且重复征税的弊端容易阻碍新兴服务业的发展。最后,不利于货物和劳务的出口退税,制约了我国产品和劳务参与国际公平竞争,从而削弱了我国产品和劳务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必然性
增值税是我国的第一大税种,而营业税是我国地方的第一大税种,长期以来,我国的营业税与增值税是并行征收的,工业和商业企业主要征收增值税,服务业、不动产、无形资产等主要征收营业税。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两税并存的弊端日益显现。一是营业税重复征税的弊端。中国的增值税营业税并行体制下,营业税按照企业的销售额或营业额征收,无法抵扣,这就造成了重复征税。对一些中间环节偏多的行业,因每一道环节都征收营业税,会增加企业的税负,企业为减免税负,偏向大而全的企业发展方向,这也阻碍了社会专业化分工的发展进程。二是增值税链条不完整的弊端。理想的增值税是建立在普遍征收基础上的,征收抵扣各环节紧密相连、相互制约,形成一条完整的增值链条,任何一个环节的中断都会对增值税的运行产生不良影响。我国现行的税制下,增值税主要对货物征收,营业税主要对劳务征收,增值税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不配比,从而导致重复征税。三是第三产业国际竞争力不足的弊端。我国的第三产业主要征收营业税,在出口环节无法如征收增值税的第二产业进行出口退税,增加了劳务产品出口的难度,降低了第三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国际上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及部分发展中国家对三大产业均普遍征收增值税,如欧洲、美洲、大洋洲,亚洲的韩国、印尼、土耳其、台湾等。因此,可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一改革顺应了当前的经济形势和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国际经验也表明,绝大多数实行增值税的国家,都是对商品和服务共同征收增值税。在新形势下,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符合国际惯例,同时也是深化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影响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
(1)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从整个社会全行业的角度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消除重复征税的现象,从而减轻社会整体的税负压力。但是针对个体企业而言,由于目前增值税并非全行业、全国性征收,不同行业之间的税率也不同,因而增值税的进项税抵扣也不相同,从而对不同企业的税负变化造成了不同的影响。对小规模纳税企业来说,原来的营业税率是5%现改为3%,税负下降明显,税负下降达40%。交通运输业税率为11%,税负降低多少呢?例如:X运输企业提供运输劳务取得收入100万元,其中采购车辆设备相关成本60万元。增值税改革前X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按照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缴纳100?鄢3%=3万元。增值税改革后X公司应缴增值100?鄢11%-60?鄢11%=4400元。再例如:Y 运输公司提供运输劳务取得收入100万元,其中采购车辆设备相关成本10万元。增值税改革前Y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为按照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缴纳100?鄢3%=3万元。增值税改革后Y公司应缴增值税为100?鄢11%-10?鄢11%=9.9万元。营业税向增值税改革对X和Y企业产生了不同的影响。与纯生产制造业相比,生产业的增值额可能更高,因此可能缴纳比原先缴纳营业税更多的税款,最后导致税负反而更高。对此,此次改革明确提出对税负增加较多的部分行业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
(2)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在实行营业税征收时,对企业的会计核算要求比较简单,营业税基本是按照营业的毛收入征税,不涉及进项扣除,使用普通发票即可满足需求。改征增值税后除了销项税和进项税的计算之外,还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范使用。现今有部分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不够正规,在改征增值税后,对这批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同时增加了税务部门征管的难度。除此之外,现行的增值税会计处理不能将增值税作为费用核算,会计信息无法充分披露,报表使用人无法确知增值税对本期损益的影响程度。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这一缺陷将表现得更加突出。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社会的影响
(1)消除重复征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完善增值税链条,消除重复征税现象,从而降低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的税负压力。税负的下降会带来企业成本的降低,有利于降低物价,减轻通胀压力。此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还能促进我国产业专业化的发展,从而提高生产效率。
(2)提高第三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全面征收增值税,取消营业税,会减轻第三产业的税负压力,同时第三产业的劳务产品出口时可以实行增值税的出口退税,使我国劳务产品在税负这个方面站在和欧盟等国家同一水平上,增强我国第三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3)政府税收收入减少。企业的税负减少意味着政府的税收收入同样减少。据测算,营改增如在全国范围内铺开,我国年税收收入预计净减少1000亿以上。这给我国财政带来了不小的压力。此外,营业税是我国地方第一大税种,2008 年营业税收入占地方税收收入的31.8%,部分省市的营业税收入甚至达到了增值税收入的2倍以上。为了迅速推广营改增税制改革,此次在上海的试点改征增值税的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暂时搁置了在收入分配上的争议。但当改革全面铺开或对增值税重新立法时,这部分增值税收入是否仍划归地方尚未可知。即使按照现行政策不变,地方税收收入仍将出现小幅度的缩水。
从理论上来说,增值税属于中性税,原则是道道征税、税不重征、环环紧扣、税负公平。我国目前营改增的改革是在解决道道征税、税不重征的问题,却无法完全解决税负公平的问题。从微观来看,“营改增”使企业税负减了,企业税收成本降低了,特别是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有利于开拓服务业市场,促进了社会专业化分工的发展和产业链条的完善,尤其对于运输业、信息服务业、创意产业等行业。此外,“营改增”能有效避免原营业税体制下的重复征税,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从宏观来看,“营改增”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强服务业竞争能力,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带来经济社会的整体繁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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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实施条例
所谓税收筹划,又称纳税筹划,是指在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的前期筹划,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以获取税收利益。因此,税收筹划就是在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的基础上,在诸多选择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对企业来说,它具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现在我就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作一探讨。
一、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概述
1、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销售收入额扣除成本、费用和缴纳流转税金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它与企业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如何在合法的前提下,充分享受现有税收优惠照顾,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加企业收益,成为每一个企业经营者慎重考虑的问题。这就是通常所指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2、税收筹划的特征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逐步形成了税收筹划的规范化定义,即“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TaxSavings)的经济利益。”这一定义表明税收筹划具有三个明显的特征,即合法性、筹划性和目的性。
①合法性。
表示税收筹划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税收义务,属偷逃税行为。征纳关系是税收的基本关系,税收法律是处理征纳关系的共同准绳。纳税义务人要依法缴税,负责征税的税务机关也要依法征税。
②筹划性。
表示事先的规划、设计、安排。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是多方面的,税收规定则是有针对性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税收待遇也往往不同,这就向纳税人表明可选择较低的税负决策。如果经营活动已经发生,应纳税额已经确定再去偷逃税收或欠缴税收,都不是税收筹划。
③目的性。
表示要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有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选择低税负。低税负意味着低税收成本,意味着高资本回收率。另一层意思是滞延纳税时间(显然不是指违反税法规定的欠税行为)。纳税期限的推后,也许可以减轻税收负担(如避免高边际税率),也许可以降低资本成本(如减少利息支出)。不管是哪一种,其结果都是税收支付的节约,即节税(TaxSavings)。
3、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意义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工具,税收的本质特点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决定了税收是财产所有权的单方向转移,税收单向性的特质使得税收支出没有任何的直接回报,是企业的一种沉没成本,税款一旦交出去就不再回来,对一个企业来说,税款的支付是企业资金的流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节约税收支出等于增加企业的净收入。从纳税人角度出发,积极的进行纳税筹划,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获得节税利益,这是与税法的立法宗旨相符的,因此减少税款支出是合理的,税务筹划是一种合理的避税行为。税收同时又是政府调节宏观经济的杠杆。税收通过税种的设置、税率的确定、课税对象的选择和课税环节的规定体现着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在税法规定的前提条件下,纳税人面对不同的纳税方案,税负的轻重程度往往不同。而税负的轻重对投资决策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可以说纳税人通过税务筹划,选择不同的纳税方案,是实现国家税收调控职能的必要环节。政府为了达到一定的经济、社会的目标,需要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这样才能使政府的投资导向发挥职能作用。
二、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1.从企业角度看,税收筹划的重要性。首先,企业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能力。随着我国加入WTO,关税逐步下调,国内企业要和许多跨国企业竞争,而跨国企业经过多年的磨炼,尤其是税收筹划方面已经领先,这就要求国内企业要尽快掌握税收筹划方面的技能,以达到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自身竞争能力的目的。其次,企业发展需要加深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并提升它的重要性。这就需要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把税收放到一个不能忽视的地位。
2.从国家、政府角度看,税收筹划更有发展的必要。首先,税收筹划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税收筹划就意味着纳税人对国家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的全面理解和运用,并且做到对国家税收政策意图的准确把握。其次,鼓励进行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最后,如果从长远角度看,企业税收筹划有利于纳税人涵养税源,促进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所以企业应加深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将企业税收筹划提升到重要地位。
三、我国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主要方式
(一)企业收人的税收筹划
1.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一致)。这就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在权责发生制下,销售方式不同,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也相应不同。因此,出版企业要根据具体经济业务发生的情况进行税收筹划。
2.不征税收入的确认
新《企业所得税法》引入了“不征税收入”这一概念。其中一层含义指,对于一些国家重点支持的政策性补贴以及税收返还等,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需要有可能给予不征税收入的待遇,但这种待遇应由国务院和国家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来明确。
3.免税收入的确认
新《企业所得税法》还引入了“免税收入”概念,可从两方面解读。首先,将国债利息收入、权益性投资收益和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作为“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其次,权益性投资收益包括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收入。但出版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时间少于12个月的股息、红利收入是不能免税的。
(二)企业费用的税收筹划
1.限额范围内充分列支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2.招聘人员的税收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另按100%加计扣除。”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可结合实际,选择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就业人员,既为社会作贡献,又使企业受益。
3.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
对于企业而言,由于固定资产在其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大,而且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还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建议选择直线折旧法。
四、现阶段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企业收入能准确核算,但是成本费用不能核算的企业
案例:某公司2000年出资修建俱乐部,2001年11月份正式投入使用,供本公司职工使用的同时也对外营业。经统计,当月收入数为8.9万元。而公司当月的增值税应税数额经计算为78.3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如果纳税人从事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那末应分别核算并计算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如不分别核算,应一并缴纳增值税。公司在是否花费成本对俱乐部的经营进行独立核算时产生疑问。我们来计算一下。如果独立核算,公司应交纳增值税13.311(78.3×17%)万元,应纳营业税为:8.9×10%=0.89万元,因此企业共应纳税额为:13.311+0.89=14.201万元。如果营业收入不分别核算,假定俱乐部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0,那末本公司本月应纳增值税为:(78.3+8.9)×17%=14.824万元。企业如果可以以低于6230(14.824-14.201)元的成本花费人力物力核算营业收入,那末就可以取得节税的效果。
2、企业收入不能准确核算,但是成本费用能核算的企业
案例:如某建筑业企业2000年施工一项工程,总造价1000万元,年底未完工,预收工程款开出建筑安装专用发票金额800万元,工程完工进度50%。若按开出发票总金额确认收入应交纳营业税800×5%=40万元,若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应交纳营业税1000×50%×5%=25万元。虽然从长期意义看税款不会减少,但选择有利的确认收入方式可以使税款后置,从而减小企业经营中流动资金的压力
3、企业收入和成本费用都不能准确核算
案例:2000年,某公司自己组装一辆自用的汽车,专门在本企业内部行驶,会计上作固定资产处理。在组装过程中,自用了本公司的产成品5.75万元(成本价),计税价为6.2万元。会计上所做的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6.804
贷:产成品5.7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54
如果做一下变动,把产成品的减少作为应税收入处理,另一方面结转成本,上一个分录可以改为以下的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7.254
贷:主营业务收入6.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54
从上述案例看出,在建工程的价值增大,转入固定资产的数额增加,计提的折旧增加,企业的成本费用增加,利润额较少,可以起到抵税的作用。也就是说,在该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内,折旧额又要的抵减了所得税。但应该注意的是,企业记作收入并结转成本,中间有利润差额,按会计准则要求计入利润表并计算缴纳所得税。
五、现阶段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企业收入能准确核算,但是成本费用不能核算的企业的原因
①纳税人自身的原因,不愿意纳税,纳税意识比较淡漠,②认为只要是企业开支就一定是能税前扣除的,③会计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四是工作人员混事的多,老板们也只喜欢听好话,在企业内部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加上国家目前就业形势也严峻,你么样说就么样做。还有国家税务工作者们也不象过去年代那么敬业,专管员过去是到所辖的区域转,邦助企业解决问题,现在的专管员与过去不一样,官不大,权蛮大,动不动就是罚款,马天民太少,企业不太好做,另外由于商户现在也多,一个专管员管好多户,每户查帐征收从专管员个体来讲也查不过来,各种原因促成采取定额定率和查帐征收方式并存的方式。
2、企业收入不能准确核算,但是成本费用能核算的企业的原因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和定额征收两种办法。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由主管地税机关按本意见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定额征收是指主管地税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
纳税人具有下外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1、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准确反映生产经营成果,不能向主管地税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2、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帐簿的;
3、帐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帐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4、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和定额加发票开票额征收营业税的。
对须采用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的,主管地税分局审核后报经市局征管科会税政科批准,可采用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3、企业收入和成本费用都不能准确核算的原因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一直是税务机关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国税,税务机关一直在加强所得税的征收力度,提高所得税的收入,提高所得税的有税面。
这样一来,原来是对不能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的企业实行核定征收,现在在一些地方的税务机关有扩大化的倾向,有些地方甚至出台文件,要求对所有长期亏损而不倒闭、微利的企业实行核定征收,对企业所得税的有税面进行考核。
从来没有规定说一般纳税人就是查账征收企业,一般纳税人的基本条件是帐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核算进、销项,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呢,1、企业收入能准确核算,但是成本费用不能核算的企业,2、企业收入不能准确核算,但是成本费用能核算的企业,3、企业收入和成本费用都不能准确核算,等等。增值税的核算健全和所得税的核算健全是两回事情。
你们亏损,税务机关就对你们进行核定征收所得税,多省事呀,收入上去了,亏损面下去了,有税面上去了,考核分也上去了。说明他们可能无能、也有可能是懒。正常的做法应该是把你们做为纳税评估的重点,看看你们的核算是否真的没问题。
所以你们如果核算真的没有什么问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不服复议,可以行政诉讼。
工会经费?那是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税务总局下的文件呀,没办法的。
你可以不填这个表,也可以不交这个表,不过这样解决不了问题吧。
六、强化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策略
1、企业收入能准确核算,但是成本费用不能核算的企业的策略
1、设立规范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会计人员;2、按规定设置会计凭证和会计核算账簿,且保管完整;3、按规定的核算内容设置会计科目,按规定登记会计凭证,会计账簿;4、按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能准确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完整的纳税资料;5、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并预缴或缴纳税款。
二是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小企业,应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1、能设立收入明细账,并正确核算收入项目,或能通过实地盘点及其他方法评测出其收入总额,但不能核算出成本费用的;2、能设立成本、费用明细账,并正确核算成本、费用项目,或通过实地调查及其他方法评测出其成本、费用发生额,但不能核算出收入总额的。
三是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中小企业实行定额征收方式:1、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2、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3、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4、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主管国税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案例:张女士2008年1月份从单位获得工资类收入1500元,由于单位工资比较低,张女士同时在甲企业找了一份兼职工作,收入为每月2500元。
方案一:分开纳税。如果张女士与甲企业没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按照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分开计算征收。这时,工资、薪金所得没有超过基本扣除限额2000元不用纳税,而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为(2500-800)元×20%=340元,因而张女士1月份应纳税额为340元。
方案二:合并纳税。如果张女士与甲企业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由甲企业支付的2500元作为工资薪金收入应和单位支付的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1500+2500-2000)元×10%-25元=175元,因而张女士1月份应纳税额为175元。
分析:在本例中,采用方案二合并纳税则每月可以节税165元(340元-175元),一年则可节税1980元。一般来说,在计税收入较低的时候,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合并有利于节税,因为此时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较低,即使将一部分劳务报酬所得合并进来仍然不会提高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当然,劳务报酬所得要转化为工资、薪金,关键在于取得的收入必须属于工资、薪金收入,也就是个人和单位之间要有稳定的雇佣关系,并已签订有劳动合同。本案例中的纳税主体在收入较低的情况下采用了合并纳税方式就可以节约税收。那么,当收入较高时,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如何处理又更利于节税呢?下面再来看看分开纳税是如何节约税收。
2、企业收入不能准确核算,但是成本费用能核算的企业的策略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业务,由于对政策理解的深度和广度不同,同一企业的经济业务,百个人申报就会有百样的结果。因此,确定专人负责纳税申报显得尤为重要。由于财务全部集中到二级分行统一核算管理,全行费用全部都经过二级分行审核,因此,纳税申报工作宜由二级分行费用审核人员兼任,具体由其统一掌握费用发票的合法性审核,总结费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费用使用行为。由其通过建立所得税纳税申报台账,对调整项目进行全面的登记,从而达到提高纳税申报质量。
案例:陈先生2008年1月从单位获得工资、薪金收入共15000元。另外,该月陈先生还为某高新技术公司提供技术服务,获得收入20000元。
方案一:分开纳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不同类型的所得分类计算应纳税额,因此计算如下:工资、薪金收入应纳税额为(15000-2000)元×20%-375元=2225元,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为20000元×(1-20%)×20%=3200元,该月陈先生共应纳税5425元(2225元+3200元)。
方案二:合并纳税。如果陈先生与该高新技术公司签订了雇佣合同,则不对这两项所得分开缴税,而是合并纳入他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陈先生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15000+20000-2000)元×25%-1375元=6875元。
分析:在本例中,采用方案一分开纳税则每月可以节省税收1450元(6875元-5425元),一年则可节税17400元。一般来说,在应纳税所得额较高的时候,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高,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分开有利于节税。另外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法实行分项目计税,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分别可减扣一定的免征额,因此把收入项目分开申报纳税将会有利于节约税收。
3、企业收入和成本费用都不能准确核算
企业所得税申报质量的高低和筹划效果的大小,都取决于具体经办人员素质的水平,要开展企业所得税筹划工作,必须有准确、全面掌握企业所得税法有关政策规定的专业人才。而现阶段企业所得税申报工作均由支行的财务部经理、市分行财务部的一般人员担任,由于缺乏系统全面的学习培训,尤其是如何开展筹划、筹划的方式、方法,票据的审核使用,向税务部门申报的范围和内容等实务方面专门知识,从上至下均没有开展过针对性的培训学习,与财务精细化管理存在着极大的差距。针对目前的现状,迫切需要上级行组织聘请师资,对纳税申报人员进行金融业税务知识培训学习,从而提高申报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
例.A公司1996年1月1日购买B公司股票500000元,取得该公司表决权股份的30%。这一年B公司报告净收益为160000元,B公司所在地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A公司若采取成本法核算股票长期投资,则会计分录如下:
1.长期投资入账:
借:长期投资50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
2.B公司将A公司应得股利48000元于1996年底分给A公司:
借:银行存款48000
贷:投资收益48000
3.若B公司将A公司应得股利48000元保留在B公司之内,即A公司于1996年末未实际收到应得股利,则A公司不作任何帐务处理。
A公司若采取权益法核算股票长期投资,则会计分录如下:
1.长期投资人账:
借:长期投资50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
2.B公司1996年底实现净收益160000元,A公司应得股利48000元(160000×30%),则应相应调整长期投资账户:
借:长期投资48000
贷:投资收益48000
3.A公司收到股利48000元:
借:银行存款48000
贷:长期投资48000
综观成本法和权益法,成本法在其投资收益已实现但未分回投资之前,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账户并不反映其已实现的投资收益,而权益法无论投资收益是否分回,均在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账户反映。这样,采用成本法的企业就可以将应由被投资企业支付的投资收益长期滞留在被投资企业账上作为资本积累,也可挪作他用,以长期规避部分投资收益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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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商业银行如何进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风险控制为立足点,在研究中小企业特点以及信贷风险特点的基础上,剖析了制约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融资的障碍所在,指出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关键原因在于中小企业信用缺失以及银行缺乏对企业信用状况的有效评定。
本文试图以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机制为突破口,为解决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融资难问题提供技术支持。通过分析研究银行现行信用评级机制对中小企业进行评级的缺陷,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借鉴目前国际、国内信用评级的先进理论和实践经验,对现行信用评级机制进行了修正和完善,建立了一套适用于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的指标机制。
关键词: 风险控制 、中小企业、 信贷 、信用机制
ABSTRACT
Small & medium-sized enterprise (SMSE), as the most energetic and vigorous economic corpus in the market economy,have been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motivations for the growth of economy in China. SMSE have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duct technology innovation, industry structure readjustment, regional economy rise and especially in releasing working Pressure and transferring country working force,which makes SMSE the leading entities and factors in driving the constant and rapid growth of economy in China. To maintain rapid growth it is far from enough for SMSE to raise money only depending on self accumulation. They have to take advantage of outside finance channels among which bank loans are the main sources. But it is a common phenomenon existing throughout the world with different distant, that most of SMSE are quite difficult to get loans from banks.
This paper takes risk control of credit business of SMSE for commercial banks as foothold,on the basis of studying SMSE’5 characters and credit risk characters, analyzing the obstacle for SMSE to get loan from commercial bank, pointing out SMSE’s lack of credit and banks’ insufficiency in effectively evaluating the SMSE’s credit status as the key reasons of SMSE’s difficulty in getting bank loans .
This paper attempts to establish SMSE credit rating mechanism for breach, providing technical support for SMES to solve the difficulty in financing bank loans. Through the analysis and research on the bank’s credit rating mechanism of SMSE rated defects,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SMSE, referring the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credit rating of advanced theories and practice experience, revised and perfected the current credit rating mechanism, established a set of applicable credit rating index system for SMSE.
KEYWORDS:risk control, SMSE, credit loan, credit rating system
正文目录
第一章 绪论 1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1
二、本文的研究思路 2
三、本文的研究方法 2
第二章 信贷风险相关理论 3
第一节 信贷风险概述 3
一、信贷风险的含义 3
二、信贷风险的经济学分析 3
第二节 信贷风险控制概念及基本思路 5
一、信贷风险控制的概念 5
二、信贷风险控制的基本思路 6
第三章 中小企业信贷概述 7
第一节 中小企业的界定及特点 7
一、中小企业的界定与特征 7
二、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特点 9
第二节 中小企业信贷分析 10
一、中小企业信贷需求分析 10
二、中小企业信贷难的原因分析 11
第三节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机制 13
一、商业银行信用评价应用分析 13
二、现行评价机制存在的问题 14
第四章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机制的建立 15
第一节 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定量模型 15
一、Altman的Z计分模型的介绍 15
二、对Z计分模型的进一步探讨 15
三、对Z计分模型的调整 15
三、初步信用级别的判定 16
第二节 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定性指标体系 16
一、宏观层面分析 16
二、中观层面分析 17
三、微观层面分析 17
四、构造新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定性指标体系 19
五、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定性指标体系的使用 20
第五章 总结 21
参考文献 22
第一章 绪论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小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最具有生机与活力的群体,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之一。在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以及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吸收的就业人数占全国就业人数的比重高达55%—78%,所创造的GDP占一国GDP的比重达50%以上 。中小企业作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主体,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和经济活力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各国政府纷纷出台各种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市场机制也在不断的调整,积极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了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
在我国特有的政治和经济体制下,中小企业群体往往还有另一层含义——“民营”企业。我国民营中小企业在经历了80年代初的起步探索阶段,调整发展阶段、二次创业持续发展阶段、全面发展阶段,直到近年来民营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迅速发展。它们在产品技术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崛起,尤其在缓解就业压力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诸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我国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增长的主体。
从中小企业层面出发,要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中小企业无法仅依靠自身的积累,必须依赖外部融资的支持,而在中国融资渠道相对缺乏的情况下,商业银行贷款成为其融资的主要渠道。但实际上,中小企业贷款难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其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 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在我国,这个问题相对来说比较突出。产生的根源主要在于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济秩序比较混乱,法律法规相对缺乏,银行内部管理、风险控制能力低下,因此造成了大量中小企业贷款坏帐,以至于一些银行现在对中小企业贷款产生“惜贷”情绪。
从商业银行层面出发,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利润普遍增长乏力,其原因在于其绝大部分贷款集中于大企业,而直接融资方式的拓宽使大企业不再依赖于银行,再上长期以来各家银行争相给大企业提供服务,激烈的竞争造成信贷成本上升、利润贡献率降低 。在这种情况下,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信贷对银行转变盈利方式、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以上两点分析,中小企业信贷成为促进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共同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怎样能够既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又最大程度保证信贷资产安全,这就要求商业银行研究中小企业信贷业务风险控制,建立起一套以风险控制为目标的信用评价机制,以保证这项业务的正常开展,从而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也为商业银行分散资金风险,提高竞争能力提供有益的帮助。
二、本文的研究思路
本文以商业银行如何进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风险控制为立足点,在研究中小企业特点、财务特征和信贷风险特点的基础上,剖析了制约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结症在于中小企业信用缺失以及银行缺乏对企业信用状况的有效评价。现行银行信贷信用评价机制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存在评价机制不适用及评价指标不合理的情况,导致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被低估,进而加剧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本文通过分析研究银行现行信用评级机制对中小企业进行评级的缺陷,结合我国中小企业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借鉴目前国际、国内信用评级的先进理论和实践经验,对现行信用评级机制进行了修正和完善,构建一套适用于现阶段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的指标机制,以求全面反映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解决中小企业在融资时遇到的信用评级不公正的问题。该体系将信用评价指标分成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两个部分,强调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进行调整,力求全面、真实的评价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
三、本文的研究方法
本文通过对各种信用评级方法的比较,并根据我国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其信用进行研究,主要采用以下研究方法:
(一)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的结合。影响信用风险的因素比较繁杂,中小企业信贷既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涉及到社会经济及环境变化等诸多方面。精确测算信用风险在现阶段还有较多困难;但若单单采用定性的分析方法,不能说明信用风险的主要问题,且容易引起误判信用风险。因此,在本文所涉及到的信贷风险控制和信用评价机制的事前定量评价方法中,在运用定量方法的基础上,采用定性的方法,以求能够更加科学、准确地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进行评价。
(二)历史的经验教训与现阶段的新要求紧密结合。通过认真的总结以往业务发展中所获取的中小企业信贷信用评价机制,为新阶段的研究提供宝贵的经验。更有助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也使得本篇论文更具有研究价值。
(三)比较分析法。对现有的信用评级模型进行描述比较,归纳总结,然后选择己有的适当的评级模型作为本文提出的评级模型的基础,尝试构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模型。
第二章 信贷风险相关理论
第一节 信贷风险概述
一、信贷风险的含义
风险是市场经济中被广泛使用的名词,它包含了两个重要内容,即:利益的不确定性和损失的不确定性。因此,不确定性是风险的最大特征。如果某种行为具有不确定性时,其行为就反映了风险的负担,也正是由于无法确定潜在的损失或收益,才构成了风险。在经济生活中,无论何种决策,都是在承担了一定的风险的条件下,为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而做出的。
巴塞尔委员会在2004年颁布的巴塞尔协议II中,根据银行风险产生的原因将银行业风险分为三大类: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贷风险即信用风险,是指银行总是面临交易对象无法履约而损失贷款的风险;市场风险是由于市场价格的变动,银行的表内和表外头寸都会面临遭受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是一种内部风险,由治理机制的失效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其中信用风险主要集中在公司业务、机构业务、零售业务中,主要体现为信贷风险。
表1-1银行业务风险矩阵
项目 公司业务 机构业务 零售业务 投行、交易业务 支付清算 、信托、资产管理
信用风险 高 高 高 中 低 低
市场风险 低 低 低 高 低 低
操作风险 低 低 高 中 高 高
资料来源:巴塞尔协议II
对中小企业而言,由于其自身资本积累的严重不足,只能对外进行外源性融资。但是我国直接融资的资本市场仍不成熟,发展相对不完善,导致民营中小企业很难通过股票上市或发行债券进行直接融资,大多借助于信贷资本的支持。对商业银行而言,其主要收入仍为借贷的利息差,约占其总营业收入的80%以上。因此,信贷风险是商业银行现在业务中所面临的最大风险。本文中的信贷风险,是指借款人(中小企业)违约不偿还债务,造成金融机构资产损失和利息收入损失的不确定性。
二、信贷风险的经济学分析
信贷风险的存在有各种原因,从企业方面看,主要是企业管理制度的缺陷,企业经营能力的缺失,或是企业基本信用道德感的缺乏等。但以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这些主观原因较为浅薄,只有对信贷风险的根本来源进行分析,才能准确把握信贷风险的特征,明确信贷风险控制的理念,从而有针对性地在现有信用评价体系的基础上有所改进,完善工具和方法 。针对信贷风险的深层次理论,主要有不对称信息说、不完全契约说和及信用主体行为说等。
(一)不对称信息说
在信用活动中,不确定性来源于信息部对称。信用风险的发生可以看作是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间的博弈结果。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商业银行无法完全排除信用风险。这主要是因为中小企业拥有银行所无法掌握的大量私有信息,尤其相对大企业而言,中小企业的信息更具有私有性,不公开性的特征。因此,银行为掌握这些私有信息,必然需要花费更多的成本。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银行无法掌握中小企业从申请信用、接受信用到最终决定是否履行偿还义务整个动态过程中的全部行动和认知,是不知情者。因此,中小企业会有设法夸大项目可行性及其经营能 力,隐瞒其经营风险的动机。由于中小企业的私人信息决定了信用关系是否完成,所以银行不得不为对方的行为承担风险。而且从市场整体看,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越高,发生信贷风险的可能性越大。
(二)不完全契约说
制度经济学认为,信用契约的不完全性是现代经济生活中信用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根源。由于在契约期内,契约双方无法完全预见可能发生的所有事件,因此,权责的划分必然存在缺口,因此,往往存在模糊的权责划分。企业信贷可视为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一种市场信用契约行为。信用契约是信用关系中连接双方信用主体的关键环节,规定了银行和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理论上,只要双方主体都履行契约规定,就不会有信用风险发生。但事实上,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贷契约的不完全性确实存在,主要有三个原因:
1.信贷市场上的信息结构不对称及由此产生的高识别成本。由于企业与银行之间的有限理性,无法消除别此间的信息不对称。银行自身的业务特性、银行人员的素质以及其机制的局限性,使其很难对未来进行完全预测,不可能将所有可能发生的未来事件都写入条款,更不可能对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的预期事件协商出好的解决办法。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往往较为迫切,加上由于其管理方式相对落后,企业制度较为不完善,往往会以各种手段隐瞒企业真实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很难在贷款前对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以信用契约从订立之初就是不完全的,任何偶然因素都可能引起信用风险。因此,银行天生就是高风险行业,不可能追求信贷零风险,银行的核心管理能力就是风险的掌控能力。
2.契约的签订和执行都会发生成本。从信息搜寻成本、谈判成本、监督履约成本以及处理违约行为的成本,金额可能相当庞大,而信息成本和契约钱的准备成本都是先于交易决策,可视为“沉没”成本。所以,交易成本的存在客观上也使缔约各方倾向于在契约条款中故意遗漏部分内容,比如不去考虑各方都不认为会发生的事件。
3.道德风险,也可能出现人为因素造成的契约不完全性。契约条款的不规范性是客观存在的,虽然可以功过不断的修正和完善,但由于受到交易成本的限制,总会存在部分契约无法得到执行。现实中,经常出现契约双方利用契约中的特别规定进行要挟,导致纠纷不断、重新谈判成本过高等。
(三)信用主体行为说
不对称信息说和不完全契约说分别强调了信息结构和契约条款对于信用关
系缔结和完成的重要性,但同时也提到了信息和契约对信用关系行为主体行为的影响。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全之所以会与信用风险发生联系,是因为它们激发了信用主体固有的机会主义倾向,并为之提供了实现的可能性。一旦机会主义冲动(比如违约动机)变成了实际违约行动,信用风险就真实发生。这样看来,信息问题与契约问题应当是激励或约束信用主体经济行为的外部条件,正如信用风险涵义所暗示的,真正决定信用风险是否发生的应当是信用主体自身的行为。
借款人的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是信用关系完成阶段能否最终实现的关键。所以不难理解,借款人在信用关系缔结之后的行为,与信用风险的发生直接相关。具体的,只要他们决定不履行偿还承诺,就可以利用契约的不完全性和信息的不对称性随时把信用风险转化为银行的现实损失;或者,即便借款人愿意履行信用契约,但如果由于履约能力不足仍然实施了违约行动,信用风险随机发生。相反,即使是信息是不对称的,契约是不完全的,只要他们有意愿也有能力履行偿还承诺,信用关系就可以圆满地实现。由此可见,信用关系缔结后的借款人行为是发生信用风险的充分必要条件。
第二节 信贷风险控制概念及基本思路
一、信贷风险控制的概念
信贷风险对于任何一家商业银行而言都是客观存在的,然而,由于国内商业银行的盈利方式,它们绝不会因为信贷风险而放弃对企业进行放贷。由于风险和收益的相关性,商业银行必然得对信贷全过程实施风险控制,通过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其盈利能力。
信贷风险的全过程控制可概括为对信贷风险的防范、化解和相应的管理,主要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商业银行通过对信贷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评估,预防、回避、排除或转移经营中的风险,从而以最低的成本将信贷风险导致的后果减少到最低限度,以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实现经营目标。
二、信贷风险控制的基本思路
客观上讲,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风险是与业务本身风险分不开的,但是银行业务操作不当、风险控制机制不足是造成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的最主要原因。针对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特点和目前业务操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商业银行加强中小企业信贷业务风险控制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贷前调查,从信贷业务源头开始控制风险
贷前调查是风险防范的第一关,商业银行应该研究中小企业信贷业务贷前调查技术,找出一套合适的贷前调查方法,在业务的开始阶段就规范操作从而为整体业务风险防范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准确把握企业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分析技术是信贷业务技术的难点,在银行业发展过程中,借款人财务风险分析技术也在不停的发展提高。中小企业财务风险分析应该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在定性分析基础上,以企业现金流量分析为主,将企业借款原因和还款能力进行量化分析,从而为信贷业务准确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适合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信用评级系统
目前,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只有一种评级系统,将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同一标准进行信用评级,这是不合理的,也不利于中小企业信贷业务风险控制。对于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来说,信用评级应该包括企业信用评级和将要办理的具体业务评级。在贷款决策和管理上以业务评级为主,企业信用评级为辅。
(四)建立健全贷后监控体系
完善的贷后监控可以及时掌握企业的变化情况,可以随时矫正评级结构和信贷安排,在企业发生不利变化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从而消除风险因素或把损失减少到最少程度。
第三章 中小企业信贷概述
第一节 中小企业的界定及特点
一、中小企业的界定与特征
中小企业的界定有一个从生产要素到生产水平的演化过程。2003 年4 月,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了《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这也 是本文所引用的中小企业标准。
表3-1我国中小企业界定表
中型企业标准(上限) 小型企业标准(上限)
职工人数(人) 年销售额(万元) 资产总额(万元) 职工人数(人) 年销售额(万元) 资产总额(万元)
工业 2 000 30 000 40 000 300 3 000 4 000
建筑业 3 000 30 000 40 000 600 3 000 4 000
交通运输业 3 000 30 000 - 500 3 000 -
邮政业 1 000 30 000 - 400 3 000 -
批发业 200 30 000 - 100 3 000 -
零售业 500 15 000 - 100 1 000 -
住宿和餐饮业 800 15 000 - 400 3 000 -
资料来源:《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
根据《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小企业标准为:
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其他行业中小企业界定参见表3-1.
目前多数中小企业的业绩和信用不太理想,并且我国的信用成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普遍较低。银行现有的对企业的信用评估系统对中小企业相当不利,因为在评定标准中,“经营规模”或“经营实力”占的比重较大,而这一项恰恰是中小企业的弱项。我国的中小企业存在以下明显特征:
(一)自有资本不足
我国中小企业生存并发展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但随着市场的转变,劳动密集型已成为中小企业的劣势。我国的中小企业自有资本水平普遍较少,且缺乏足够的资本积累。
(二)可抵押的合格资产较少,抵押和担保难以有效落实
鉴于中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低,可信度不佳这一现状,商业银行在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时,为降低风险,一般要求企业提供资产作抵押,而中小企业绝大多数属于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普遍具有固定资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不明确,或是固定资产积累较少的问题。对银行而言担保价值较低,很难符合银行抵押贷款的条件,银行的债权难以得到保障。
至于担保,中小企业所在地一般经济组织有限,难以找到符合银行要求的贷款担保人,中小企业也无法相互担保,难以寻求大企业的担保,降低了贷款的评级。另外,由于抵押拍卖市场不发达,银行在获得抵押资产后难以迅速变现,容易给银行带来严重损失。
(三)市场竞争力较弱
一般来说,中小企业所需的资金额和技术力量门槛较低,其产品和技术大多属于模仿性质,很难与拥有充足资金和成熟技术的大企业抗衡。另外,由于中小企业市场开发能力较弱,加上规模普遍偏小,达不到规模经济效益,因而对销售商和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相对较差,上述因素都会大大降低其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同时大部分中小企业设备陈旧、信息与技术来源渠道不畅、技术创新能不强。因此,对单个中小企业而言,其市场竞争力是较弱的。
(四)企业的组织程度差、寿命短
我国的中小企业一开始并不是按照某种战略性规划发展起来的,其中有很强的自发性、自主性,缺少组织性。在我国早期并没有组建中小企业协会、中小企业司之类的专门机构来组织和引导中小企业,所以在生产领域专业化方面协作程度较差,在产品的销售方面缺乏固定渠道。高出生率和死亡率可以说是中小企业的一个基本特征,它的平均寿命比较短,在中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仅五、六年。这除了中小企业自身的一些原因之外,还有就是中小企业的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也较差,如融资的困难性,国家的政策偏向大企业,金融体制的不完善等等
(五)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内部机制不健全
中小企业管理基础薄弱,普遍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由于缺乏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使得企业自身管理不规范,财务信息透明度低,影响银行融资决策。大多数民营企业素质都不高,根本难以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内部治理结构不清晰,基本是家族式管理,经营都是业主个人说了算,内部制约和激励靠人情关系维持,处于一种粗放经营状态,在经营上常会出现漏洞和失误,导致企业本身抗风险应变能力差。
许多中小企业在经营决策中缺乏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后续资金无着落,项目投资估算脱离实际。许多项目在缺乏充分可行性研究的情况下盲目仓促上马,决策质量太差,由于产品质量不符合市场需求以及没有配套流动资金,使这部分先期投入无效益,造成大量资金沉淀,有效的资源得不到充分合理的利用
二、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特点
商业银行在业务发展中的首要任务就是控制风险。商业银行的风险主要来自于其信贷业务风险。从总体上来说,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信贷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行业风险较大
由于中小企业的资金和技术上的限制,其所处的行业往往具有进入门槛较低的特性,在竞争上就异常的激烈,行业内的进出较为频繁。因而,一旦企业因利润难以为继,或难以得到较好的利润积累来维持其自身的发展,往往会过快地遭到淘汰,退出市场,由此带来巨大的信贷风险。
(二)经营风险较高
1.中小企业由于规模上的有限性,其管理模式往往较为粗放。企业的管理、经营、决策通常集中在一个或几个人的手中,缺少科学的管理过程。同时,由于缺少健全的管理制度,较容易在重大决策上出现致命的错误,从而导致较高的信贷风险。
2.中小企业往往存在人才缺乏的状况。人才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其缺乏会导致企业发展的持久力不够。同时,在管理上没有人才的支持,会使企业陷入持续的粗放管理中,缺少科学的管理,企业难以达到质的飞跃。
3.中小企业在各个经营环节上容易出现问题。中小企业在较容易受到外界市场的影响,无论是原料供应商或是产品所在市场的供求波动 都会给中小企业带来很大的影响,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和持久力相对偏弱,一旦难以得到资金上的支持,就会出现巨大的信贷风险。
(三)道德风险较大
由于中小企业的发展主要依赖于企业主的个人素质,因此存在较高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存在虚假欺骗。中小企业为获得融资支持,会通过隐瞒企业真实经营情况,编造虚假的报表来欺骗商业银行;
2.还款意志较弱。由于中小企业竞争较为激烈,其利润往往较低,从而导致其积累不足,因此对于到期应归还的贷款往往会拖欠或延期;
3.民营中小企业普遍存在法人资产与自然人资产没有严格区分的现象,当企业经营发生困难时,抽逃企业资产时常发生而且很难控制;
4. 经营的合法意识较弱,会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5. 存在偷、逃税等违法经营行为;
第二节 中小企业信贷分析
一、中小企业信贷需求分析
随着中小企业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会不断增加。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伴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中小企业为了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改变经济效益低下的局面,对产品的升级和技术的革新事在必行。中小企业纷纷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密集型产业转移,新技术的引进,固定资产的再投入,使得对资金的需求日益上升。另外,许多中小企业也开始涉足资本市场,向集团化的方向运作。这一趋势对资金支持的数量、方式和创新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中小企业信贷需求特征
以上的这些潜在信贷资金需求都是建立在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上,但从现阶段整体上来看,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有一下几个主要特征:
1.资金需求上呈现“急、少、频”的特征。中小企业通常资金需求的时效性极强,单位资金需求量不是很大,而且在维持再生产中,因生产与资金回笼在时间、空间上的不一致,加上季节性、临时性因素的影响,资金需求较为频繁。
2.用途上以临时周转为主。中小企业自身实力弱,自有资金少,固定资产少,负债率高,存货多的财务特点决定了流动资金对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更为重要,因而在其从外部筹措的资金中,大部分是迫于临时周转的压力而产生的借款。
3.期限结构上以短期资金为主。中小企业由十经营不够稳定,受市场波动
的影响较大,很多业主无法对企业做长远的规划,故在其借入资金中,多为短
期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外部资金在负债中所占比重较低。
(二)中小企业信贷需求分类
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根据其特性,在一般情况下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临时性贷款需求。临时性贷款需求是指中小企业突发性、一次性的贷款需求。这往往有由于中小企业销售回款临时有变而急需对外支付,或是由于突发性的的业务机会,需要资金扩张。临时性贷款往往时效性较强,需要商业银行贷款发放效率高,而借款期限短,
2. 季节性销售增长借款需求。季节性销售增长贷款需求是指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有明显的季节性,在业务季节性高峰期前需要备货等造成资金周转困难,而向银行申请借款,在渡过高峰期销售资金回流后,偿还贷款,具有明显的时间规律性。
3. 长期销售增长借款需求。长期销售增长贷款需求是指中小企业市场分额增长,或需要生产新的产品,占领新的市场等原因而导致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张,但是自身资金积累或业务内源性融资不能满足企业流动资金需要时产生的贷款需求。在长期销售增长贷款需求下,企业需要的资金一般期限较长。
4.营运周转效率降低贷款需求。营运周转效率降低贷款需求是指中小企业因为销售政策变化、业务规模扩大造成营运能力下降、竞争加剧或管理水平降低等原因而造成应收帐款增多、存货量加大、应付帐款减少,从而导致营运周转效率降低,需要增加营运资金,因此需要向银行借款。在这种情况下,贷款金额和期限一般较难把握,并且贷款风险也较大。
5.固定资产支出贷款需求。固定资产支出贷款需求是指中小企业在业务发展过程中,现有的生产经营设施无法满足发展需要,需要购置或建设新的生产经营设施,而企业自身资金实力难以保障发展需要,因此而产生的向银行借款的需求。由于中小企业发展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固定资产贷款风险较大。
二、中小企业信贷难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自身的原因
我国中小企业群体先天存在的诚信观念淡薄、财务管理不规范,缺乏可信度、经营管理混乱、内控制度欠缺、治理结构单一、家族现象普遍、逃废债务严重等等,必然使银行在选择客户时,采取慎重放款态度。
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是银行经营的基本要求,然而中小企业由于抗风险能力差、市场前景不明朗往往具有极高的经营风险,这成为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天然障碍。随着现在各银行逐步进行的市场化改革以及风险管理的加强,中小企业将面临着更加苛刻的贷款审核,加之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相对较高,在盈利最大化的经营目标下其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必然大打折扣。
(二)商业银行层面的原因
从银行自身的原因上看,不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他们一方面作为国家金融政策的实现载体,会受到国家各级金融主管部门的约束;另一方面,他们作为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对资金的风险控制也自然成为其首要任务。
1、资本充足率约束
就目前而言,虽然企业经营风险与其组织规模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大企业的风险系数仍明显低于中小企业。在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提出资本充足率达标要求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在进行资产配置时必然将风险系数考虑在内。因此,在开展授信业务时选择风险系数低的大企业,放弃风险系数相对较高的中小企业,事实上也是一种理性的选择。
2、利率与风险考核约束
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另一核心指标要求是要求金融机构将不良贷款率控制在一定的比例之内。在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一方面,对中小企业放贷所获得的利润有可能不足以抵扣加权风险系数上升所带来的损失;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情况所导致的其抗风险能力不强,极有可能造成商业银行的风险损失。在这样的情况下,风险一收益的不平衡必然使银行在中小企业授信业务上相对谨慎。
3、激励机制缺失约束
在当前风险控制要求较严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往往以强化监管剥夺放权与授权,以强化责任追究而抛弃正向激励,以强化风险控制而放弃收益机会。特别是在大企业信货市场没有充分饱和之前,商业银行没有必要采取更多的激励政策鼓励基层机构拓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
4、虚假信息交易约束
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环境下,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交易关系多依靠担保、抵押等方式来维系。由于与声誉机制交易不关联,使得双方无法进行重复博弈,这就使银行最终选择在较低的均衡水平上发放贷款,从而影响到对中小企业的授信业务量。
5、坏账处置差异性约束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一直以来,在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中,政府一直存在“重大轻小、重国有轻民营”的情况。这种差异性的制度安排,也激励着银行不断向大企业集中信贷,降低了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优先级别。这种理念在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更是根深蒂固。
6、业务创新滞后约 束
由于法律法规、激励机制等的缺失,商业银行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而开发的新产品或衍生工具不仅品种少,而且也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很多是打政策的擦边球,因而,是很难彻底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三)政策环境层面的原因
首先,金融体制的不健全影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在各银行的实际操作中,受新增贷款计划、既定的经营战略目标以及项目贷款发放连续性等诸多因素的约束,他们会在无形中压缩中小企业贷款存量、提高新增贷款条件、上收基层机构的信贷审批权限等,从而人为制约了中小企业贷款的增加。
其次,中小中介金融机构的缺失也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行为产生抑制作用。由于我国在征信系统和中介服务机构方面的基础建设尚不成熟,使得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顽症还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总之,中小企业贷款难这一结果的产生既有中小企业自身无法克服的先天原因,又有银行体制本身内在原因;既有社会信用机制的原因,又有银行运作和企业经营方面的原因。
第三节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机制
一、商业银行信用评价应用分析
随着近年来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深化发展及企业信用制度的完善,各商业银行纷纷采取行动,扩大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并推出各种信用评价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放贷的科学性,解决了部分中小企业贷信贷融资困难的问题。本文通过文献调查对现行各商业银行客户信用评价进行了一定的了解。
(一)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所有银行都有自己独有的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一般情况下,银行首先都会把客户等级分为按风险逐级递增的九个或十个等级,然后根据行业类别和风险特征进行划分,每个类别都有其特定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根据该指标体系来对特定的客户进行信用等级的评定 。如甲类银行根据行业类别及风险特征将客户分为农业、工业、商贸、外贸、外商投资、房地产、建筑安装、事业法人、银行、证券、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除外)、新建企业、项目公司、综合、小企业等15个类型,将客户信用等级分为AAA+、AAA、AA+、AA、A+、A、B、D、免评级等九个等级,客户信用指标体系包括客户风险评价、行业风险评价及区域风险评价等三个部分,在评定客户信用等级时,将财务信息及相关评级信息录入系统,得出客户风险评价值。
(二)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由于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的风险过高,就调查而言,大多数的银行不愿意涉足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这一领域,但是银行一般都有自己的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如乙类银行将中小企业信用等级分为最优级、优秀级、良好级、标准级、谨慎交易级、风险级六个等级,并且为每一等级划定对应的评定分值,然后根据不同行业及银行需求,把客户分为几个大类如工业类、批发类、零售贸易类、交通运输类、建筑施工类等,根据不同的类别制订不同的信用等级评定模板,在授信时根据企业的主营业务,选取对应的评分表测定。
(三)信用评级指标体系。
大多数银行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都是按照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标准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确定信用等级,采用的是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评价的核心一般为企业的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对于客户信用评级,多数银行都有自己的指导性指标来约束客户的信用等级,如丙类银行对于AAA级客户,即信用等级最高的客户,若客户为制造业企业,其资产负债率不应超过60%,若为贸易类企业,则不应超过70%,其余情形不应超过65%。
二、现行评价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普遍将企业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销售收入净额等规模变量作为主要的评级参考指标,对企业的规模因素赋予较大的权重及分值,如乙银行在对中小企业进行评级时首先会看中小企业的净资产如何。中小企业在资产规模上肯定无法与大企业相提并论,致使一些运营状况较好的中小企业,由于受到资产绝对规模的限制,信用评级结果反而不如运营状况相对不好的大企业。
(二)中小企业缺乏信用记录。在商业银行信用评级制度中,中小企业遭遇不公平待遇,其中原因之一是中小企业缺乏信用记录并且国内还没有建立企业的信用监督制度。由于存在对企业的信用状况不了解的这种信息不对称,银行自有的评级机构在为中小企业评级时缺少征信数据。为防止金融风险,银行在审查贷款时只看有无不动产可以抵押,而无法调查是否有按期还债的信用记录。
(三)缺乏对现金流量指标的考察。充分的现金流量是被评估企业偿还到期债务的根本保证,是分析企业未来偿付能力的核心要素。中小企业由于经营灵活,管理机制富于弹性,即便是在固定资产等绝对规模小的情况下也可能保持充沛的现金流量。目前,商业银行的评级制度主要是以企业法的财务报表为基础,而财务报表都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的,在物价变动较大的情况下会对分析数据的准确性产生不利的影响,甚至产生歪曲,从而导致分析结果的错误。商业银行的评级方法中基本上没有对现金流量的预测,因而难以反映企业未来真实的偿债能力。
第四章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机制的建立
第一节 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定量模型
一、Altman的Z计分模型的介绍
Altman于1968、1977和1995年分别提出了Z-score 、Zeta、Z-score模型:计分模型是用来预测企业是否面临破产的模型,模型中的Z得分是通过几个财务比率计算出来的,财务比率从不同角度反映了企业财务的健康程度。而计算财务比率用到的基础数据可以从企业的公开报告中获得。
构建Z计分模型的第一步是选择能把正常企业与破产企业区分开来的关键指标,第二步是通过对样本企业的财务指标进行回归分析,计算出每一指标的系数。如果Z得分较高,那么企业就比较健康,如果Z得分较低,则企业潜在的破产可能性就较大。
二、对Z计分模型的进一步探讨
(一)Z模型对现金回收能力及现金偿债能力考虑较少。
近财学的一个重要结论是:资产的内在价值是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但是,传统会计不提供历史的现金流量信息,更不提供未来现金流量信息,越来越不能满足投资人的信息需求。为改变这种局面,从1987年开始美国率先规定现金流量表为必须编制的报表,此后其他国家纷纷效仿,1994年国际会计准则的《现金流量表准则》生效。1998年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生效,可见,现金流量信息的重要程度。
真正用于偿还债务的是现金 流量,获取现金的能力大小可以更好地反映偿还债务的能力,是企业信用程度的重要体现,也是企业风险程度的重要标志。而“Z计分模型”并没有考虑企业获取现金能力大小的指标。
(二)X4指标(权益市场(帐面)价值/总资产)的适用性不够。
X4指标反映的是普通股和优先股市价或企业的账面价值与负债的账面价值的比值,此项指标在现阶段不管对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都有其不适应性。对上市公司来讲,由于我国股市运行时间较短,存在着许多不规范之处,股票市价并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市场价值;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讲,该项指标也只能反映公司的财务结构,即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这与X1, X2指标有重复之嫌,其应用价值大打折扣。尤其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该指际也不适用,因为中小企业有自由资本较少的特点,该X4指标并不能正确反映中小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
三、对Z计分模型的调整
由于Z模型对现金回收能力及现金偿债能力考虑较少以及X4指标(权益市场(帐面)价值/总资产)的适用性不够。需要对该模型进行必要的调整。
将Z计分模型中的X4修改为总资产现金回收率,计算公式为:营业现金净流量/总资产。原因:
(一)修改后模型中的四个指标充分考虑了企业的盈利能力、资产管理水平、成长能力及企业获取现金的能力等方面,增强其判别函数的适用性,更好地为企业发挥预警作用。
(二)中小企业虽然自有资本偏少,但是其有较好的成长性,成长性越高的带来的现金流越是充沛,调整该指标后能够较好的考察中小企业的现金流量,也就是使得该模型更加全面。
新Z模型:Z=6.5 6X 1 +3 .26X2+6.72X3+ 1.0 S X4+3 .25
其中:x1=运营资本/总资产,X2二留存收益/总资产,X3=息税前收益/总资产,X4=营业现金净流量/总资产。
若Z计分小于1.10,借款人将出现信贷违约现象,借款人属于破产组,银行应拒绝对其贷款;若Z计分大于2.60,借款人属于非破产组,借款人将能够正常偿还贷款,银行可以对其贷款;若Z计分在1.10到2.60之间,该区域为灰色区域,借款人一年内的破产可能性为95,两年内破产的可能性为70 %。
三、初步信用级别的判定
表5-1 信用级别判定表
信用级别 Z值范围
AAA Z≥5.5
AA 4.5≤Z<5.5
A 3.5≤Z<4.5
BBB 2.6≤Z<3.5
BB 1.8≤Z<2.6
B 1.1≤Z<1.8
CCC 0.8≤Z<1.1
CC 0.5≤Z<0.8
C 0≤Z<0.5
D Z<0
资料来源:王胜.中小企业授信中的信用评价研究.2009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对于CCC级以下的企业属于破产组,商业银行应将其划入谨慎进入或坚决退出行业。
第二节 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定性指标体系
由于定量指标对中小企业的财务数据准确度依赖较高,因此,在对中小企业信用评级过程中,应建立适当的定性评价体系予以综合的补充。本文借鉴王珍(2009)对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中的定性分析,就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进行构建和论述。
一、宏观层面分析
由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和独立性受外界的影响较大,每个企业都处于宏观经济环境中,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速度和稳定性,及企业适用的法律法规,对特定行业和企业将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宏观层面的分析具有重要意义。宏观层面主要包括企业的外部环境中的经济风险和地区风险两个层次。宏观经济的景气度对中小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付能力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在考察中小企业的信用时,必须将结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尤其处于经济衰退期时应格外谨慎。而地区风险因素在考量企业偿债能力时,有必要将该地区的平均贷款还款率纳入考量范围,同时也要将该地区内的经济发展事态作为参考。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考量。
(一)经济环境。
对企业所处地区的经济环境,考量所在环境的发展程度。
(二)政策环境。
出于对企业所在地区的政治因素的考量,考察其是否受到到底政策的支持。
(三)信用环境。
主要评估企业所在地的信用习惯,根据当地金融机构的贷款平均不良率而定。
二、中观层面分析
中观层面的分析主要是对中小企业所处的行业进行评价。各个企业所处的行业不同,必然有各行业固有的行业风险。在同行业内,各个企业无论在生产经营还是管理方式上都会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其最终产品也具有一定的相互替代性。因此,同行业内的各个中小企业在共同的经济环境下,彼此间具有较强的联系,面对共同的行业风险。在对中小企业进行中观层面的分析时,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
(一)中小企业的行业运营环境;
(二)行业竞争结构;
(三)行业运行表现;
(四)行业对宏观经济的敏感性;
三、微观层面分析
微观层面的分析主要具体落实到企业的基本面,也是信用评价体系中定性分析的重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一)企业的综合素质
企业的综合素质是通过企业的有效管理方式实现的。企业通过建立合理的内外部沟通机制,协调与企业利益相关的各个层面。同时,有科学的管理方式保证企业的决策合理有效,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企业的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领导管理层的素质
企业领导者对中小企业而言有决定性的意义。由于中小企业的规模和发展限制,领导层掌控着企业管理和发展的方方面面。对企业的各项决定负有直接责任。领导层的道德品行、知识水平与专业背景、从业经验以及管理能力对一个企业的信用产生影响。另外,管理层整体的稳定性也是考量的重要面。
2.企业的管理水平
管理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存续基础,没有正常的经营管理,企业难以存续发展。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式能为企业带来良好的效益,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市场地位和企业形象。企业的管理水平可以通过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来衡量。
3.企业员工的素质
员工是企业的主体,其自身的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以及对企业的忠诚度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战略计划的实施、领导层决策的正确执行和企业文化的良好形成。因此,员工的素质也会直接影响企业的信用
(二)企业的发展前景
企业的发展前景是考量的是中小企业是否具有成长性。主要从以下几点判断
1.产品(服务)的供求情况
通过对企业的供求进行调查,对已有订单的统计和未来销售情况的预估可为信用评价提供一定的依据。
2.产品(服务)的技术含量
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技术含量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以此在市场上与同类型的企业竞争,这也是考量的重要方面。
3.产品( 服务)的销售渠道
通过何种渠道进行销售,以及与各渠道的互动情况反映了企业的盈利保障是否可靠。
4.产品(服务)的客户情况
对企业的产品(服务)的客户进行研究,有利于掌握产品的被消费能力和需求弹性,有助于从长远的视角对企业的信用做出评估。
5.产品(服务)的盈利点
企业的产品(服务)的盈利点评估是考量企业区分于竞争企业的重要因素。
(三)企业的担保方式
企业的担保方式是商业银行对企业信贷的保证方式的考量。
(四)信贷记录
主要指企业在过去一段时间内与银行的合作情况
四、构造新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定性指标体系
根据以上分析,可构建出以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定性指标体系
表5-2 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定性指标体系
指标 评级调整
宏观分析 经济环境 所处经济发展水平发达地区 评级上调一级
所处经济发展水平一般地区 评级无影响
所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区 评级下调一级
政策环境 政府支持力度较大地区 评级上调一级
政府支持力度较一般地区 评级无影响
政府支持力度小地区 评级下调一级
信用环境 当地平均贷款不良率不大于10% 评级无影响
当地平均贷款不良率大于10%,不大于20% 评级下调一级
当地平均贷款不良率大于20% 评级下调二级
中观分析 行业运营环境 处于朝阳行业 评级上调一级
处于成熟行业 评级无影响
处于夕阳 评级下调一级
行业竞争结构 竞争结构整合较完善升级 评级上调一级
竞争结构中规中矩 评级无影响
竞争结构较混乱 评级下调一级
行业运行表现 运行较有序,良性竞争 评级上调一级
运行较一般 评级无影响
运行较混乱,恶性竞争 评级下调一级
行业对宏观经济的敏感性 敏感性较强,适时调整升级 评级上调一级
敏感性一般,平稳运行 评级无影响
敏感性较弱,对变化无举措 评级下调一级
微观分析 企业综合素质
领导管理层素质
道德品行 诚实信用,艰苦勤奋,形象良好 评级上调一级
一般 评级无影响
背景复杂,信用有问题 评级下调一级
知识水平与专业背景 有较好的教育背景,水平良好 评级上调一级
水平较差 评级下调一级
从业经验 三年以上 评级上调一级
三年以下 评级无影响
从业期间曾使企业有过不良记录 评级下调一级
企业管理水平 运营管理 建立科学有序的管理模式 评级上调一级
传统的管理模式 评级无影响
管理模式较混乱 评级下调一级
财务管理 财务机制良好,财务信用真实 评级上调一级
财务机制一般 评级无影响
财务机制差,有假账 评级下调一级
企业员工素质 技术水平 技术水平较高,经验丰富 评级上调一级
技术水平一般 评级无影响
业务能力 业务能力强 评级上调一级
业务能力一般 评级无影响
忠诚度 忠诚度高,在该企业超过3年 评级上调一级
忠诚度一般,在该企业1至3年 评级无影响
忠诚度差,频繁换工作 评级下调一级
企业的发展前景 产品(服务)的供求情况 产品供求旺盛 评级上调一级
产品供求一般 评级无影响
产品滞销 评级下调一级
产品(服务)的技术含量 科技含量较高,有专利等 评级上调一级
技术含量一般,传统工艺 评级无影响
技术含量较低 评级下调一级
产品(服务)的销售渠道 销售渠道丰富 评级上调一级
传统销售渠道 评级无影响
销售渠道沟通较差 评级下调一级
产品(服务)的客户情况 客户数量广泛,层次较高 评级上调一级
客户数量一般,层次中等 评级无影响
客户数量较少,层次较低 评级下调一级
产品(服务)的盈利点 有区分于同行企业的盈利点 评级上调一级
无区分于同行企业的赢利点 评级下调一级
担保方式 保证 保证人评级高于借款人 评级上调一级
保证人评级不高于,或无保证人 评级无影响
有效现金或等同于现金的抵押物 评级上调一级
其他抵押或无抵押 评级无影响
信贷记录 信贷记录良好,与银行关系融洽 评级上调一级
无信贷记录 评级无影响
有不良记录 评级下调一级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王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信用评价研究2009 归纳改编
五、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定性指标体系的使用
第一步,根据定量模型的计算结果,查找表5-1所对应的信用级别。
第二步,通过搜集到的中小企业的定性数据,按表5-2的指标一一评级。以宏观分析中的经济环境指标为例:若中小企业所处经济发展水平较发达地区,则对其评级上调一级;若所处经济发展水平一般地区,则对评级无形象;若所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区,则对评级下调一级。
第三步,根据表5-2中的所有指标,获得所有评级信息,一一累加,得到最后的评级结果,即为该企业的信用等级。
第五章 总结
本文试图以建立信用评级为中小企业信贷及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控制作出一点探索。通过分析中小企业特点、财务特征和信贷风险特点的基础上,探讨了目前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信用评价的不足。介绍了日本多家重要机构的对中小企业信用评价的模型。最后引用了Altman的Z计分模型及国内学者王胜对其的改进作为本文的定量评价模型,借鉴了国内学者王珍对中小企业信用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进行分析,建立了信用评价定性指标体系。
本文未也存在不足之处,如未能建立自己的定量评价模型,未对引用的模型进行实证分析。今后还需要进一步的努力和积累,主要通过以下几点的努力:
一、积累更多的中小企业资料,包括财务数据和非财务的公司信息,并将这些中小企业进行分组,分成破产组和非破产组。
二、对上述得到的中小企业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得出适合我国的Z计分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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