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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宣传推广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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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宣传推广总结

第1篇:文旅宣传推广总结范文

2019年1-6月以来,XX镇文化站紧紧围绕《广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文旅公【2018】2号)等文件要求和精神,通过不断细化完善镇综合文化站职能属性、功能室场设置、设备设施配备、服务项目、人才队伍等方面内容,全面提升文化站建设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现就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聚焦基础建设,完善配套设备设施。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文化站建设完善,多次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部署文化站治理行动方案和措施,并逐步提高本级财政经费投入,不断改造完善镇级文化站综合大楼。在2018年投入15万对文化大楼全面装修改造整体框架的基础上,2019年,XX镇党委政府继续完善站内服务和办公设备,配置打印设备、资料柜等办公用品,为专职文化人员提供基本办公条件。配备饮水机、书架,升级公共阅览室电脑系统,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文化服务室场。同时,健全镇级文化站管理服务制度,设立进馆签到表和群众意见反馈记录本,对进馆群众数量、意见反馈进行日统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站治理建设。

二、聚焦队伍建设,配强文化专兼职人员。为做好文化站运营和开放使用,镇党委政府进一步配强文化专兼职人员队伍。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分专门指导文化站开展日常各项工作,安排镇年轻干部兼任文化站长,与文化专员负责文化站开放使用和具体工作落实。镇党委政府还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形式,再增一名文化专员,形成镇委书记、镇长牵头抓总、分管班子领导指导协调,文化站长和文化专员抓具体落实的工作架构,协力推进镇级文化站专项治理。

同时,建立村级文体协管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文体协管员作用,指导组织村级规范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今年以来,我镇各村(居)委均已设置至少1名文体协管员,通过文体协管员组织开展村级文化服务近50场(含乡村春晚、春节运动会、广场舞比赛等),举办业务培训班2期,参训人次达40人。

此外,镇党委政府还借助县团委“展翅计划”充实镇级文化服务队伍,在文化站划出2个实习岗位,为新兴籍在校大学生暑期实习提供平台,有效缓解暑假期间文化站人手不足的问题,保证文化服务时长和质量。

三、聚焦功能服务,文化服务全覆盖。我镇文化站对标对表上级文化服务项目要求和标准,创新文化服务活动载体,丰富其内涵,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文化服务活动。一是强化前期宣传推广。经2018年重新装修后,XX镇文化站于今年3月底重新开放使用。为提升文化站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群众前来参观使用,XX镇文化站借助镇微信公众号、县电视台、云浮日报等各方媒体资源力量,进行大力宣传推广。同时,XX镇文化站工作人员还深入各村(居)委、XX镇中小学,以派发宣传单张、现场活动推介等形式,详细介绍文化站功能室场,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健康的文娱活动。二是开放使用定人定岗定时。按照《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指标表》的要求,XX镇党委政府安排2名文化专员,负责文化站日常开放使用,统计文化站使用人流量、借阅册数、接待来访群众和及时向上反馈群众意见建议。三是常态化开展文化服务。我站立足文化站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充分利用节日节点,联合县图书馆、镇妇联、镇中心校等单位,大力开展多样化的文体活动。如在镇级乡村振兴PK赛备赛期间,联合镇振兴办,邀请县职教中心、实验小学等师生,为乡村描绘墙画,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美化村庄环境;在世界读书日当天,组织学生开展“共读半小时”活动,提醒学生要勤阅读多阅读;母亲节前夕,在文化站开展亲子朗诵活动,让孩子学会感恩亲恩……截止2019年3月开馆使用以来,XX镇文化站组织开展文化活动5场,服务群众累计达2000人次。四是做好基层指导服务。镇级文化站定期下乡开展工作指导,围绕《广东省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2016-2020年)》相关文件要求,指导跟进各村(居)委对照建设标准,开展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同时,协助完成村级文化活动如运动会、广场舞比赛等。五是积极送文化下乡。XX镇文化站在巩固现有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同时,组建我镇文化志愿者服务队伍,将镇中小学师生、广场舞队成员、曲艺社成员等,纳入镇级文化志愿服务队。同时充分利用各村(居)委健身广场,迎合农民群众文化生活需求,不定期指导组织开展乡村文化活动。2019年以来,由XX镇文化站指导组织开展的村级文化活动累计达14余场,包括高村春晚、各村(居)春节运动会、广场舞比赛、迎金花回娘家及各类民俗节庆(坝村北帝诞、云礼观音诞)等,文化服务覆盖全镇16个村(社区)。

第2篇:文旅宣传推广总结范文

冯晶晶(1993-),女,海南海口人,本科生,工商管理专业。

魏萱(1994-),女,山西大同人,本科生,旅游规划专业。

摘 要:当今,中国旅游业正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然而旅游业的发展水平和结构并不均衡,其中旅游购物一直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薄弱环节。旅游工艺品作为旅游商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对于增加旅游总收入、提高旅游目的地的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运用PEST嵌入SWOT分析法对江西旅游工艺品的分布和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结合江西省的资源和市场条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提出旅游工艺品整体发展策略和创新措施。本文拟通对江西旅游工艺品的研究,以期为它的深度开发提供切实可行的智力咨询,为江西旅游业及地区经济的发展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江西旅游工艺品;PEST嵌入式SWOT分析;发展策略

江西旅游商品资源丰富,种类多样,空间分布比较合理。江西依山傍水的独特区位优势和人文环境背景为旅游商品开发、设计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不管是在江西旅游商品中,还是在江西艺术品中,工艺品所占比重是相当大的。工艺瓷器、木雕竹编、毛笔砚台等等成为了江西旅游工艺品的代表,特别是景德镇瓷器,更是为江西旅游工艺品创造了品牌效应。本文主要通过文献研究法、观察法和调查法进行论文的研究,通过文献研究法了解目前江西省旅游工艺品的研究现状,通过实地观察的方法得知目前江西省旅游工艺品的分布和大致种类,通过调查法了解消费者关于江西省旅游工艺品的购买偏好,最终为江西省旅游工艺品的发展提出对策。

一、江西旅游工艺品分布

在江西艺术品中,工艺品占据着主导地位,2012年江西工艺品市场成交额为97.33亿元,占全省艺术品市场成交额的90%以上;其中陶瓷艺术品又以60%的比重在工艺美术品市场中占据主要位置。从旅游商品来看,工艺品也具有很大的优势。景德镇以陶瓷工艺品为主,鹰潭市以余江木雕产品为主;竹制工艺品以吉安市井冈山和靖安县居多;漆器宜春和鄱阳的脱胎漆器;文房四宝有进贤文港毛笔、婺源徽墨、婺源龙尾砚、星子金星砚、玉山罗纹砚、石城砚、铅山石塘连四纸和永丰藤田毛边纸等。其他的工艺品则零散分布:如瑞昌剪纸、瑞昌竹编、石钟山瓷盘、南昌徽雕、南昌瓷牌画像、安义帽扇、河口竹艺、会昌藤器、金溪玛瑙、新余丝绒画、萍乡纸掌画、遂川黑折扇、广丰草编、庐山竹丝画帘、德安玉雕、靖安翻簧竹雕、井冈山竹雕及根雕等。

二、江西旅游工艺品现状

接下来我们将通过PEST分析法(宏观环境因素分析)来分析江西旅游工艺品的现状,为了比较深入的对环境因素进行类比分析,我们又在其基础上运用了SWOT分析框架(态势分析法),即PEST嵌入式SWOT分析框架。如此一来能够合理地制定相关发展策略。

(一)优势(Strength)

1.政治法律因素:(1)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江西旅游业得到较快发展,并提出了“旅游大省,旅游强省”的口号。(2)江西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中提出,江西旅游将成立旅发委,全面管理旅游市场。鼓励各种资本投资旅游行业,大力创新营销方式,推出特色鲜明旅游商品,推进旅游商品开发。(3)江西省政府对部分旅游工艺品经营者提供了扶持政策,如免交营业税、提供房租补贴等。(4)为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省有关部门出台了鼓励和促进旅游商品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意见:如《关于鼓励和促进全省旅游商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旨在加快江西旅游商品产业的发展,提高旅游工艺品发展的整体水平。

2.经济因素:(1)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旅游基础设施也在不断完善,特别是交通设施的建设和改善,加强了江西省对外交流和联系,为旅游工艺品市场的开发带来了人气。(2)近年来江西旅博会的举办,促进了各地区旅游文化的交流,进一步推广江西旅游商品市场,也加速了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培育了新的旅游消费增长点,江西旅游工艺品也因此备受瞩目。(3)2014年江西接待游客突破3亿人次,同比增长25%,旅游总收入2650亿元,同比增长39%。旅游消费和综合效益呈现出十分抢镜的增长势头。可见,江西省旅游业发展状况呈上升趋势。(4)近几年,社会上大商场,旅游商品专业店,精品店迅速增加,井冈山、景德镇、南昌滕王阁等旅游城市和景区兴起旅游购物一条街,旅游工艺品销售创汇总收入直线上升。

3.社会文化因素:江西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璀璨的文化,并且民俗资源丰富多彩,而且是佛道两教的源流之地。除此外,江西红色文化唱响全国,南昌、井冈山、瑞金等是全国著名的红色旅游经典区。江西以红色旅游为龙头,给人们传输革命历史和革命精神,充分发挥红色旅游产业的“关联带动”作用。

4.技术因素:江西工艺品制作已有一定的历史积淀,传统工艺品制作技术精湛,传承了江西的文化底蕴,具备独有的制作工艺。

(二)劣势(Weakness)

1.政治法律因素:江西省旅游工艺品生产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经济实力弱的特点。虽然江西省政府提出了大旅游概念,将旅游发展纳入了江西总体发展体系,但是,政府对旅游工艺品市场给予的政策支持力度仍然不足。

2.经济因素:(1)价格定位准确性不够。没有权威性的价格和质量评定体系,顾客购买的可信度低。江西旅游工艺品市场秩序的混乱使旅游者感到缺少安全感,严重影响旅游工艺品市场的经营形象和经营业绩。(2)江西旅游工艺品开发投资不足,增加了新产品开发的难度。一个新的旅游工艺品品种的开发,包括人力、物力等多方面的投入,资金问题得不到解决,企业对旅游工艺品进行深度开发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3.文化因素:(1)江西省在旅游工艺品品牌打造中,适应能力较差,缺乏追求品牌效应的意识。(2)从历年江西旅游博览会上看,旅游工艺品的设计上文化内涵不足,创新性也相对较少,反而更倾向于商业化发展,持续下去可能会影响旅游工艺品的发展。(3)江西工艺品市场缺乏相应的专业开发人才,特别是在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宣传促销方面缺乏“行家”。

4.技术因素:(1)江西旅游工艺品的制作有一定的限制性,缺乏先进技术,应在注重质量的同时,提高效率增加效益。(2)江西旅游工艺品的开发与发展在信息高新技术方面运用不够,导致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准确,抓不住市场先机。(3)江西旅游工艺品大部分是历史悠久的传统工艺品,然而这一方面的继承者却不是很多,研究旅游工艺品的人才也很是缺乏,未来可能会造成传统文化的流失。

(三)机会(Opportunity)

1.政治法律因素:(1)2013年,国家发改委相继出台了《旅游法》、《旅游绿皮书》和《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而2014年新版《旅游法》的出台,更是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对规范市场颇有成效。(2)我国目前政治稳定,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法律体系日趋健全,为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2.经济因素:(1)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日趋繁荣。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重点产业,得到了飞速发展。(2)随着家庭平均收入水平的提高改变了人们的消费观念,确保了旅游工艺品市场稳中有升的发展;加之人们越来越注重精神文化的提高,进而也为旅游工艺品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3)中国廉价的旅游人力资本为旅游工艺品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持续发展保障。

3.社会文化因素:随着红色旅游的快速发展,给旅游业带来了新的商机。从2006年开始已举办多届的中国红博会和红歌会大大宣传了江西的红色旅游文化,使江西红色旅游品牌深入人心。

4.技术因素:最近几年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信息技术改善了对旅游企业的信息管理,更多的是促进了旅游产品的电子化交易。网络宣传、营销预订系统进一步完善和普及。促进了旅游业的网络化经营和智能化管理,全球旅游电子商务网络快速发展,并呈现出强劲的发展态势。

(四)挑战(Threat)

1.政治法律因素:政府提倡的“门票经济”是旅游商品同质化的根源,高价格的门票导致旅游商品价格跟着上涨。“门票经济”使景区无法创造出无可复制的资源基因,打造特色产品,并且抑制了游客的消费能力。

2.经济因素:(1)市场机制不够完善,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和行业等级标准,使许多生产和经营条件较低劣的集体和个体,可较随意地进出旅游工艺品的生产和销售行列,进而导致旅游工艺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现象时常发生。(2)旅游工艺品市场仍在起步阶段,多数从业者都是小企业、小作坊,设备简陋,手工操作比重大,效率低下,且成本也高。加上销售渠道不畅,营销观念相对缺乏,与旅游业的整体迅猛发展相比,旅游工艺品的发展相对落后。(3)目前旅游工艺品市场竞争越来越大,并且工艺品有很多子行业,比如刺绣、琉璃工艺、漆器、瓷器等等,存在着许多潜在竞争者以及各类替代品。

3.社会文化因素:我国旅游商品普遍存在同质化的问题,缺乏创新性,缺少文化和艺术色彩,这也是江西旅游工艺品的缺陷,其文化资源优势没有得到充分挖掘,没有独特的竞争力。

4.技术因素:(1)我国工艺品传统制作工艺没有很好的与现代先进技术相融合,无法既做到传统工艺的精美,又达到现代技术的效率水平。(2)没有有效地对旅游工艺品的网络销售渠道进行开发,没有对电子商务的销售平台进行有效利用,还普遍使用传统的销售渠道。

三、江西旅游工艺品发展策略

(一)宏观

1.加强政府的引导,制定整体发展规划,加大对工艺品行业的扶持力度。江西省政府要联合各相应管理部门对江西工艺品的发展做出政策引导,提出旅游工艺品发展的总体思路,鼓励自主研发,同时注意避免一哄而上、重复生产。对工艺品行业要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如减少税收,简化企业贷款手续等,只有解决了旅游工艺品开发的资金问题,才能将设计与想象运用于现实,为江西旅游工艺品的发展提供可能。

2.政府要为旅游工艺品的宣传铺路,使江西各类旅游工艺品发展齐头并进。针对目前江西旅游工艺品发展不平衡、公众认知度不高的问题,需要加强对旅游工艺品的宣传推广,充分运用网络、报纸等媒介的力量,提高公众对各种特色工艺品的认知度。可通过展示地域文化,创意研发,精湛工艺等方面,让更多的人熟悉了解,从而扩大其品牌影响力,使得各大品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3.政府要成为旅游各行业沟通的桥梁,促进旅游工艺品销售。旅游工艺品除了传统的销售方式,还可以通过联系各行业,如旅行社、酒店、景区等搭建线上与线下的交易展示平台,政府要积极引导,为各行业的互利共赢提供机会。2014年成立的江西旅游业商会可助一臂之力,开展行业交流,协助政府让工艺品的交易更加活跃,市场更加广阔。

4.政府要督促旅游局及相关部门,多进行旅游商品交流展览。定期开展类似旅博会的产品展销活动,保证会展内容与产品质量,可建立旅游工艺品或是其细分产品的展馆。2014年江西旅游博览会向大众展示了包括旅游工艺品在内的江西旅游商品,为各地工艺品起了推广宣传作用,同时向大众展示制造过程,体现精湛工艺,增加旅游者购买欲望。

5.政府要重视人才培养,发挥人才在工艺品创新上的推动作用。政府要重视工艺品人才培养,特别是复合型人才培养。除开设景德镇陶瓷学院这样专门学习陶瓷艺术的学校外,应当增设一些专门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机构,可以利用高校这一平台,开设特色班,选拔优秀学生,进行专门的工艺品开发、设计、销售等多方面的学习。另面向社会也可开设专门的培养机构,为工艺品爱好者提供良好的学习平台,从而获得一批优秀人才。

6.政府要规范旅游工艺品销售市场,保障旅游工艺品购买者的消费权益。加强监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监督工作,完善质量管理机制,减少消费者的后顾之忧。针对有很多工艺品都存在消费者想买却不敢买,买后无保障或商品质价不符合这样的情况,政府要加大管理力度,规范销售市场,制定旅游商品质量管理条例,设立相应机构进行管理,推行明码实价制度。

(二)微观

1.种类功能多元化开发,满足不同消费需求。要针对旅游者的不同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增加旅游工艺品种类,创新旅游工艺品销售方式,将旅游工艺品价格区间化、层次化、合理化,注重旅游工艺品的工艺性、独特性、实用性,争取让顾客都能买到心满意足的旅游工艺品。例如将木雕工艺延伸到家居市场,提供个性化定制。

2.创意化开发,塑造地域特色形象。江西的旅游工艺品应推陈出新,在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中融入现念,创造性地开发旅游工艺品。比如,在景德镇瓷器中融入年轻人喜爱的动漫元素,积极研发高技术陶瓷,创造高技术陶瓷工艺品,而木雕制作可适应电子产品发展,生产含木雕元素的手机周边物件。

3.发挥文化载体功能,抓创新不忘重传统。江西省是汇聚红色文化、瓷文化、宗教文化、客家文化及庐陵文化之地,对江西的旅游工艺品进行创新设计时,必须重视旅游工艺品的文化内涵,通过提升工艺品的艺术品位来体现其文化内涵,突出功能和特色。例如江西省婺源龙尾砚在制作时一定要秉承传统,抓住其特色,在宣传中要突出其造型优美,材质高档。

4.加强旅游工艺品市场营销,拓宽销售渠道。(1)实行线上线下同步销售。江西旅游工艺品应抓住“智慧旅游”时代这一新的机遇,建立江西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实现旅游工艺品线上线下一体化,整合旅游产品和资源。展示江西工艺品,体现江西省的旅游风貌的同时,还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营销,提供一站式旅游服务让自由行的需求得到满足。为鼓励游客线上购物,应多进行网上购买优惠活动。同时积极与阿里巴巴集团等电商合作,利用其旗下的淘宝网、天猫、聚划算等强势资源,共同推广江西旅游工艺品。(2)行业交织,互助共赢。旅游业是一个跨越多个行业的产业类型,旅游工艺品销售过程中,要通过与不同行业之间的沟通,建立合作关系,拓宽销售渠道。例如旅行社和景区合作,帮助营销该景区特有的旅游工艺品,酒店和工艺品制造商合作,通过摆件形式帮助展示推广等。

5.塑造地方品牌,创造品牌效应。进行旅游工艺品形象策划,培育品牌商品,增强品牌意识,加大自主品牌建设是目前的重中之重,必须认真挖掘和提炼品牌精髓,培育企业和产品的个性、特点。加大对庐山、三清山、龙虎山、井冈山等名胜特色的旅游工艺品的宣传,并集中力量开展树立品牌形象活动,致力于打造旅游工艺品品牌。

四、结语

本文通过PEST嵌入式SWOT分析法,具体分析了江西旅游工艺品现状,总结了其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以及大环境下的机遇和挑战,针对其现状提出了旅游工艺品的发展在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的具体发展策略。由于江西旅游工艺品种类繁多,以及时间和地域的局限性,难以对所有的工艺品进行具体分析,因而得出的是概括性的发展策略,文章中的不足与错漏之处,敬请各位专家、学者和朋友予以批评指正。

(作者单位:南昌大学)

参考文献:

[1] 江小浦,徐彬.论我国旅游工艺品的设计与市场开发[A].企业经济,2008,07.

[2] 尹敏.江西旅游商品市场现状及发展对策[A].企业经济,2004.

[3] 程凌云.江西特色旅游工艺品的开发与研究[A].《江西旅游教育学院学报》,2012.

第3篇:文旅宣传推广总结范文

房地产营销合同范文1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其位于********市********区*******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营销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现用名称,如项目名称有变,按新名称执行,以下简称“项

1.2、项目地址:********。

1.3、项目占地面积:净用地约 亩,(项目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

第二条、委托内容、范围、期限

2.1、内容: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的独家营销商,服务内容包括: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广告策划设计(具体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一)。

2.2、范围:甲方“**********”项目开发建设的所有住宅、商铺及车库。

2.3、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认可的项目封盘清算日或者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时。

第三条、乙方的销售方式及佣金标准

3.1、乙方的销售方式

本项目采用保底销售的方式,即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后,方予结算乙方的佣金和加价销售奖励。

3.2、乙方佣金范围

(1)、项目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费用。

(2)、项目广告策划、设计费用。

3.3、保底销售指标及乙方佣金收费标准

(1)、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2)、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3)、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4)、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5)、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收取人民币*****万元(大写:

3.4、加价销售奖励

(1)、住宅:双方约定项目住宅销售均价为*****元/m²,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住宅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2)、商铺:双方约定项目商铺销售均价为:一层*****元/m²、二至四层*****元/m²,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商铺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4.1、乙方销售完成确认

客户签定购房合同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该房的销售,具备计算保底销售指标和计提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

4.2、乙方的佣金支付办法

(1)、预付款:本合同签定后5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人民币伍万元(该定金作为乙方进场前的前期费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甲方再预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上述两笔预付款在结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时扣出。

(2)、项目佣金结算办法

A、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B、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

C、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万元、但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人民币*****万元(大写:*****)整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3%结算佣金;

D、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万元、但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6%结算佣金;

E、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结算佣金。

(3)、项目佣金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4.3、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1)、项目加价销售奖励结算办法

A、甲方按下列计算公式对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进行结算:

B、若因甲方同意,对部分客户进行了特殊的价格优惠,在结算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时,该部分客户按原定的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

(2)、项目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并在审核

4.4、客户违约

若客户签署购房相关协议并付款后悔约,客户已缴付的定金、违约金若作为赔偿甲方之罚金,乙方可获得该罚金的30%作为服务费;该服务费与乙方佣金同期结算。

4.5、项目总结算

在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或甲乙双方同意结束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对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进行总结算,甲方并在结算后10日内将应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万元;若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则超过部分房屋不管销售与否都计入乙方保底销售指标。

第五条、有关费用确认

5.1、乙方项目工作人员费用:

乙方在该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差旅和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广告推广费用:

(1)、项目所有广告的制作、安装、、维护、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2)、项目所有推广活动的组织、实施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5.3、项目售楼处费用:

项目售楼处的设计、建设、装修、家具费用、挂件、摆设、模型、设备(计算机、电话机、传真机、空调、复印机、饮水机等)、水、电安装费用、售楼处保安、保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项目售楼处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电话、传真、复印、上网、饮水、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5.4、除上述已明确的费用外,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6.1、甲方之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日内,提供项目真实、完整的有关资料。

(2)、按照项目开发计划,按时保质保量进行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市政建设、项目环境园林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售楼部建设及装修和样板房建设及装修等。

(3)、审查、督促乙方的营销工作。

(4)、按照项目有关销售的合同、协议约定以及双方审定的销售工作计划,及时审核乙方销售的进程和销售业绩。

(5)、甲方负责对乙方因本项目对外的文书、函件的审查,项目销售的销售合同签章、开票、收款和办理项目销售的银行按揭、产权办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给甲方审查的与项目开发工作有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策划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报告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签署意见,逾期和没有签署意见则视为甲方已审查、认可。

(7)、甲方提供项目真实有效的项目开发五证并提供五证两照复印件在销售场所向客户明示;甲方提供销售项目有效的销售合同及合同有关的附件(包括补充条款、装修标准说明、配套设施说明、物业管理说明、房屋使用说明书、工程进度表等)作为该项目的销售法律文书。

(8)、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务费等。

(9)、甲方为乙方在销售现场免费提供办公场地。

6.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提供乙方项目组主要人员名单(不包括项目销售员名单),并根据项目的开发工作需要,随时进场开展工作。

(2)、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本合同“2.1、工作内容”中约定的乙方工作内容。

(3)、按照项目的开发和营销计划及时推进项目广告设计, 及时协助甲方组织项目推广、促销活动等,提供各阶段与销售工作相关的可执行方案。

(4)、乙方在工作中维护甲方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保证不将项目的各种创意、设计、策划作为案例不经过甲方允许公开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批准,不得超出甲方授权范围向客户许愿、承诺或对销售合同条款擅自修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现金和打白条(甲方委托除外)。

(8)、在销售实施至完成向业主交房的全过程中,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对项目的设计、质量、价格、以及对合同条款、物业管理等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9)、乙方负责销售现场的管理工作(包括对甲方派驻销售现场人员的管理)。

(10)、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授权范围内从事营销。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2)、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付款,除支付乙方应付款项外,并按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赔付超期付款的资金利息。

7.2、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 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

7.3、双方违约

如系双方违约,应根据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免责条款

8.1、若遇不可抗力影响乙方的工作,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顺延或者终止执行。

8.2、若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变更

9.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否则即为违约。

9.2、合同修改:

双方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载明。

9.3、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终止。

(2)、本合同执行完成时自然终止。

(3)、合同终止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付清应付费用的除外。

(4)、合同变更: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责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和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的条款,如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应为无效,但无效部分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1.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关经济利益的事情,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和签收给对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 10 页,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营销合同范文2委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省 县 项目的营销顾问委托工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作内容

1. 本合同的工作内容以《项目营销顾问服务工作》为准。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需变更工作内容,双方另行协商书面确认。

第二条:工作方式

乙方提供营销策划的策略及建议,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委派一名案场常驻代表到现场协助甲方组建销售队伍组建培训、管理工作及营销策略的落实执行。

第三条:服务期限

从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甲方义务与权利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开发、销售等各阶段的相应的审批文件和资料(复印件)。

2. 甲方负责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有关合法文件,保证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包括按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开具正式发票、负责办理银行贷款、办理产权。

3. 乙方常驻代表在甲方公司的身份为销售经理,基本工资为:(注:以

4. 甲方负责乙方顾问到项目地考察、协助工作时的食宿及相关的差旅费用等。

5.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营销顾问费。

6.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供营销顾问文件及其它相关服务。

7. 甲方总经理或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的工作联系事宜。

第五条:乙方义务与权利

1. 乙方按附件中的工作内容要求提供相关的顾问工作。

2. 乙方确定常驻甲方案场代表为建、运营,制定详细的营销顾问工作计划并安排实施。

3.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派现场常驻代表到达项目所在地开展现场服务工作。

4. 乙方常驻代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但离职、婚假、产假等的除外,但如出现以上情况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

5. 乙方常驻代表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

6. 乙方常驻代表主持甲方项目的案场营运销售工作,并将每阶段的工作安排及成果以书面形式及电子文本的形式提交给甲方。

7.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按时得到营销顾问费。

8. 乙方有权建议甲方更换甲方派驻销售队伍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营销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1. 营销顾问费总金额为人民币:

2. 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元)。之后每三个月(90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次营销顾问费,其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以此类推至服务期满。

3. 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款项费用均为税后,乙方无须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4. 项目所产生的一切广告费用、推广费用、销售人员工资等与销售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自负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保密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应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对外或披露、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5天未向乙方支付营销顾问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部分的滞纳金,该滞纳金以延迟部分顾问费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三标准计算。如甲方拖欠或不支付乙方营销顾问费用累计到15日,则视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停止本项目营销顾问工作,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欠的顾问费、乙方常驻代表工资及违约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违约金的额度为本合同营销顾问费总金额的10%(计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常驻代表(乙方常驻代表离职、婚假、产假、病假的除外),但离职、婚假、产假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更换常驻代表但未按规定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未按本合同附件约定的内容提供相关服务,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违约金的额度为本合同营销顾问费总金额的10%(计人民币: 元整)。

第九条:不可抗力

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的影响、迟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7天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

2. 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不承担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 双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方面发生争议或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

2. 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签约地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3. 在发生任何争议和任何争议正在进行裁决时,除了所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一条:附件

本合同中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满自动终止。

2. 本合同终止不影响双方于本合同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其它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如与本合同发生矛盾,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营销合同范文3发展商: (以下简称甲方)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甲方开发建设物业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

甲方开发建设位于德庆 商住小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为实现优势互补,甲方委托乙方独家该项目的销售策划工作,甲方负责策划评估,销售财务管理、合同契约管理,销售组织监督;乙方负责该项目销售策划、组织实施和现场管理 ,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第二条 双方责任及权利

(一)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1、该项目向社会公开发售前,为乙方提供办公地点及销售现场,提供有关物业销售工作的便利,负责协调乙方、承建商、物业管理公司、银行及中介机构等之间的工作关系。

2、负责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按现行国家房地产法律法规所规定对外销售所必需具备的政府批文及相关文件,确保乙方向认购者销售该项目单元物业的合法有效。

3、负责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图纸、面积数据、建材设备和装修标准、《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等合同文本以及销售所需的各种宣传用品。

4、负责对销售现场进行包装(包括售楼部和示范单位的布臵及装饰、广告牌的修建、现场绿化与美观、道路平整等),提供现场售楼部及办公设备给乙方使用,并指派财务、保安、清洁等人员配合销售工作,有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5、负责审核乙方提供该项目销售策划方案,包括:推售套数、售楼价及付款办法、折扣比例等,客户群的甄选及推广工作进行中所制作的楼盘宣传资料,并监督乙方的具体执行工作,甲方对上述事务拥有最终权决定权。

6、负责审核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广告推广计划及协助安排媒介广告、展销会所需宣传资料和物品,并监督乙方具体执行。按经审批同意乙方提供的广告预算范围及标准承担相应的宣传、广告制作费用。

7、负责检查策划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提出调整意见。

8、保证该项目有关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确保乙方向认购者销售行为受合法有效,负责与有关部门办理该项目有关售楼、按揭、办证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

9、负责收取客户定金、房款及相关的房地产税费,负责安排与购房客户签订《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同鉴证手续。负责指定按揭银行,协助购房客户办理按揭手续。甲方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办理上述事项,乙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10、负责监督乙方销售进度,并派员参加乙方定期周会。

11、在乙方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基础上,按期向乙方支付费用。

12、甲方有权随时审核本项目的销售情况,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销售资料,并在甲方监督和指导下统筹该项目的销售工作。

13、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只通过乙方出售该项目之住宅,避免销售程序紊乱及重复。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负责按期完成该项目的包装和推广计划,包括该项目的硬件配套、管理服务、销售计划及技巧、组织管理办法、风险规避建议。每月末第三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销售情况总结及下月销售计划,确保策划方案有效实施和及时调整。

2、负责编制和设计及提交该项目的价格表、装修标准、付款方式、展览板、宣传单张、楼书、服务管理手册及认购书等所有的宣传资料;但必须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3、协助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负责整理和催促购房者提供签约所需的各项资料。

4、乙方销售人员须经培训后上岗,确保对甲方确认的《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内容条款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为客户提供销售物业所需的咨询及答疑;乙方负责项目售后服务跟进工作。

5、在销售过程中,乙方销售人员应注意个人形象,统一着装,维护甲方的市场声誉,坚持文明销售、礼貌待客,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对不符合条件或客户投诉意见较多的销售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6、根据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进行销售,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取得甲方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作个案处理。

7、负责举办定期周会,就销售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及问题及时向甲方汇报,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与监督。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全部完成该项目销售后,乙方不得泄露属于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

9、协调安排印制该项目的宣传资料和其他有关销售所需之资料文件,协调相关公司制作风格突出的高质素楼书、销售价单及其他宣传品,且在经甲方确认的宣传推广资料上印有“总:广州全景地产机构”的企业名称、地址及电话以利于开展该项目的销售工作。

第三条 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的期限:由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20xx年6月1 日止。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前全部完成该项目销售工作,本合同销售工作完毕之日止终止。如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仍未完成该项目物业销售工作,经甲方同意可延长合作期限,双方另行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 销售费标准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同意按成功售出销售总额(不含各项税费、手续费、服务费、杂费),按以下计提比例向乙方支付费,甲方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缴交首期款后,乙方方可就该售出物业要求计提销售费。

1、如已成交的销售总额低于人民币(下同) 1000万 元的,乙方按销售金额的1.5%计提销售费。

2、如已成交的销售总额高于1000万元,低于 20xx万 元的,该部分按

4、如已成交的销售总额高于20xx万元的,超出部份按销售金额2%计提销售费。

备注:费的支付时间以当月实际销售的额度计提,即按月支付。

5、销售佣金提计及奖惩:

根据当前市场状况,每个季度甲乙双方协商设定一个均价 元,当合同到期或者销售完毕时,按实际总销售额均价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7:3 分配,(如实际均价为2200元/方,即超出的100元有30元是给乙方的)。

第五条 销售费结算方式、垫付款及违约罚款的处理

1、签约额以认购书为准,费用结算以购房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交付首期楼款为准,每月的最后一天为结算日,在双方确认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月销售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发票。

2、乙方代甲方垫支的任何费用,须事前获得甲方书面批准,甲方应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垫付费凭证之日起 天内将垫付款返还给乙方;如所需款项较大,经甲方审批同意后可先向乙方拨款,乙方应提交相关的正式付款凭证给甲方。

3、如购房者交纳定金后违约,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没收定金,所没收客户的交定金甲、乙双方各占50%;如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交付首期楼款后违约,按合同规定应收取的违约金及没收的款项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该物业的销售费;如购房者签约后要求转名、更换单位等所收取的手续费,甲、乙双方各占50%。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违约不将该项目交由乙方独家,或中途无故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大写)贰拾万元整(¥100000.00),若乙方中途无故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大写)贰拾万元整(¥100000.00)。

2、如甲方未能在双方约定期限内按本合同约定提交有关资料及履行各项义务,导致乙方推广计划延迟,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项目期顺延。

3、若甲方不按期向乙方支付销售费,每延迟一天,甲方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各项销售方案或履行各项义务,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 300 元/天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销售进程中,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有关规定,随意承诺客户或作出与该项目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陈述等违法行为,导致客户投诉或要求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声誉及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终止双方合作关系。

第七条 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期满,双方决定不再续约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合同终止后的相关工作交接事宜。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有关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该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合同项下纠纷所产生的律师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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