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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节能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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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节能报告

第1篇:固定资产投资节能报告范文

一、充分认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是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我区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和能耗总量的过快增长,以及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都具有重要意义,是实施节能降耗源头调控的第一关。2011—2012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新增能源消费总量为208.6万吨标准煤,到2012年底含齐鲁石化和华能电厂在内全区耗能总量不能超过1634.47万吨标准煤。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区新增能耗量就达93.8万吨标准煤,下半年新增能耗空间非常小,不利于“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就当前形势分析,“十二五”期间国家将继续实行区域能源消费总量收紧政策,新增能源消费的空间越来越小。因此,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从源头上严格控制能耗总量和高耗能行业的过快增长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二、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程序

(一)建立能耗预审制度

从2012年下半年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首先执行能耗状况预审查程序。企业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能耗状况核查申请(各一式三份)等书面材料报区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将联合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节能专项审查组,对项目的能源利用状况及能耗指标进行预审核查,经核实能耗符合要求后,报请区政府批准再进行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的其它程序。

(二)节能评估和审查的一般程序

经区政府预审批准后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规定,及时办理节能评估和审查手续。对“双高”行业、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或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由区节能主管部门进行节能评估初审后报市节能主管部门,其他项目由区节能主管部门负责节能评估审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进行节能预审和审批后,再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核准和备案。

三、严格明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范围和工作重点

根据《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规定,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固定资产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在节能预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律不得进行项目的节能审批和经投资主管部门进行的审批:

(一)项目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最高能耗限额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单位产值能耗指标大于上年度全区万元产值能耗指标90%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能耗总量超出区域能源消费容量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采用的工艺技术落后和设备用能水平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被实施节能降耗调控预警的企业项目;

(六)其它情况。

2012年底前,对高耗能项目一律不再进行审批。未按照要求办理节能评估手续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进行审批,企业不得开工建设。

第2篇:固定资产投资节能报告范文

关键词:节能评估;节能审查;节能主管部门

中图分类号:TE08文献标识码: A

0 引言

2010年9月,国家发改委以2010年6号令正式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全国各大省市相继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批制度,深入开展节能评估工作。在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中,节能主管部门作为此项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对项目审批起到重大决策作用。因此,加强节能主管部门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1 完善节能主管部门的管理体系

1.1 健全节能验收体系

从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全过程来看,现有的评估及审查制度不够健全,只有主干部分,缺乏相应的管理和监督环节,也没有涉及到项目的验收方面。发改委6号令强调“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这就需要从节能评估工作开始,并继续延伸下去。因此,为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必须在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完成后建立起相应的节能评估验收体系,以促进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发展与完善。

节能评估验收和监督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后,节能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依据检测、计量等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项目是否达到节能的要求。而目前,尚无完善的节能评估验收规范等。因此,节能主管部门必须先制定、完善节能评估验收规范,并逐步实施,以健全节能验收体系。

1.2 深入把控节能审查工作

面对能源短缺和紧张的现状,国家对能源使用的控制越来越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作用也就越显突出。因此节能评估报告的内容和要求也应逐步加深。随着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的逐步细化,节能管理部门对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也应该逐步细化和深入,具体可从以下方面进行:

(1)介入时间

节能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的特性,确定不同的介入时间。比如针对耗能量较大的项目,应在编制节能评估报告前介入,做到节能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节能评估机构的充分交流与沟通,以便节能评估机构提前了解区域要求以及节能主管部门能提前了解项目建设内容,进而根据区域要求和项目耗能性质,提前对节能评估机构提出明确要求和指示。

(2)能效水平、能源消耗总量把控

节能主管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应对项目的能效水平、能源消耗总量进行严格把控,对于能效水平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能源消耗总量不利于区域能源发展规划的项目应不予审批。

1.3 完善节能评估信息管理系统

为了确保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良好运行,对于新建项目相关信息的录入、整理以及公示对于节能审查是至关重要的。目前部分省市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已纳合审批系统,将建设项目节能审批的批复文件作为投资项目施工许可的前置要件。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细化项目节能评估工作的实施和执行情况的信息管理,包括投资备案阶段、节能评估阶段、工程施工与竣工验收阶段和日常运行阶段等以上各个阶段实施情况及效果反馈等各个方面的信息。及时有效的掌握项目节能的整个过程及发展趋势,真正实现节能的全部领域和全部过程协调发展。

2 健全能耗限额标准体系

能耗限额标准体系是节能评估工作的标杆,只有完善了各个行业相关领域的标准和能耗限额,才能对各行各业节能措施先进与否、能效水平高低等方面进行公正、统一的评估。目前对于工业企业的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及不同类型的民用建筑类项目的能耗定额均不是很完善,这就导致节能评估时参照的基准线不同,计算的能耗及节能量结果偏差较大,为主管部门统计年耗能量及节能量带来不便。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各个行业、各个领域的用能标准,将其作为限值产品能耗过大以及衡量项目节能效果的标尺,以推动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进一步提高。

3 建立和完善节能评估机构的市场体系

由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是建设单位委托给节能评估机构,因而节能评估机构对节能评估报告的质量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配套的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相关章程进行评估,而节能主管部门有权利也有责任强化对于节能评估机构的选择和管理。

节能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制定节能评估机构管理办法,对评估机构人员的专业素质进行摸底,并对节能评估机构的信用与信誉一一记录备案,逐步积累,并纳入节能信用管理制度之中,为促进节能评估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提供有效数据。这样一来,可以促使节能评估机构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加强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和信用管理,以保持良好的信誉,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的项目。而对于建设单位而言,对节能设计负有管理责任,为了避免被处罚,促使其在选择项目的节能评估机构时,严格筛选,有利于技术水平和信用良好的评估机构中标,而不是单纯以费用作为选择机构的条件。

第3篇:固定资产投资节能报告范文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及监管情况

(1)严格项目程序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投资程序,我公司明确了省工业公司作为全省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主体,公司综合计划部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具体责任部门。公司所属各企业基建、技改部门受企业和工业公司综合计划部双重领导,业务主要以工业公司综合计划部垂直管理为主,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必须在综合计划部的具体管理和指导下进行。

所属企业上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需要进行企业论证,并经企业投资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以文件的形式上报省工业公司。工业公司按照国家局批准的权限和要求,对于重大投资项目申请,组织专家论证后上报国家局,一般项目需要组织技术论证,经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做好项目审批备案

根据我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权限范围内的投资项目,公司要求所属企业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在企业进行备案,由省公司负责进行抽查。对于省公司批准的项目,由省公司进行档案管理。同时,为了进一步强化我省的投资项目档案管理,我们和北京五洲工程设计院联合开发了“*中烟工业公司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具体的监管工作。有关建设项目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号)、《*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政发[*]38号)以及地方政府关于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要求,做好了地方政府备案工作。

(3)执行项目的审计和监督制度

在《*中烟工业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实施办法》中,首先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分级管理、合理授权,明确实施项目权限。第二,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全过程管理,合理控制造价,明确了跟踪审计和决算审计的内容,将合同条款和工程进度、工程量、工程质量考核相结合,严格控制付款进度。第三,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的管理,建立了相应的考核制度,有效保证保证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管理。这样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就形成了企业的审计部门、第三方审计、地方政府的纪律监督部门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有效的内部监督制度体系。

2、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工业公司成立于*年9月。根据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烟草行业重大投资管理要求,我公司于当年9月,成立了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烟工〔*〕87号),主要负责公司所属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议和决定,并相继制定了《江苏*工业公司投资委员会工作职责》(*烟工〔*〕159号)。*年7月,为了加强烟草制品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及非烟草制品投资项目管理,按照国家局有关规范要求,制定下发了《*中烟工业公司关于烟草制品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办法》(*烟工〔*〕185号)、《*中烟工业公司关于非烟草制品投资项目内部审批管理规定》(*烟工〔*〕186号)。

*年12月,*中烟工业公司完成合并重组后,为进一步加强投资管理体制建设,规范投资决策程序,强化监管机制,先后制定下发了《*中烟工业公司对外事务印章使用规定(暂行)》(*烟工〔*〕344号)、《*中烟工业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暂行)》、《*中烟工业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暂行)》(*烟工〔*〕194号)、《关于加强基建技改投资项目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烟工〔*〕216号)和《*中烟工业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实施办法》(*烟工[*]361号),进一步明确了工业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投资管理的权限、程序、操作过程以及必备的文件附件等。同时,所属企业按照省公司的要求,相应制订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详见企业附件)。

二、我省固定资产投资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国家局*年全国烟草行业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和全国烟草行业发展计划会议有关规范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专项规定,我公司按照国烟办〔*〕135号文件中对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专项检查的要求,于*年5月份组织了全省所属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专项检查活动。7月份,结合国家局下发324号文件《关于*年加强工程投资项目管理监督的实施方案》,制定了我省有关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贯彻文件,并按照要求进行了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年8月底,我省所属企业均基本完成了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自查工作。

1、投资项目自查的过程和方法

*年9月下旬,根据国家局全国烟草系统固定资产投资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和《关于烟草系统固定资产投资专项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烟办综〔*〕372号)要求,我公司组织了认真的传达和学习,并按照电视电话会议和文件要求,在工业公司所属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由公司牵头再次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全国烟草行业整顿规范工作会议的要求,工业公司制定了《*中烟工业公司关于贯彻落实整顿规范工作六个实施方案的工作意见》(*烟工〔*〕268号文件),明确了各个方案的责任部门、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其中《关于*年加强工程投资项目管理监督的实施方案》由综合计划部牵头组织,审计部、财务管理部、监察部配合实施。各所属单位根据《工作意见》的总体安排,制定了各自工作安排,并上报了工业公司。

*年5月上中旬,工业公司组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检查组,对全省公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方式主要是按照国家局、省公司近几年审批的固定资产台帐,查阅相关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各类项目的合同、标书、批复文件等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实地检查。通过检查摸清了公司所属各单位近几年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基本情况。

2、加快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工作

为了适应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集中管理要求,我公司组织开发了“江苏中烟工业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管理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今后凡属于国家局(总公司)、工业公司批准的基建、技改项目从投资项目立项开始,必须将各类原始资料录入“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便于国家局(总公司)和工业公司技术查询和控制,对于没有录入系统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复和实施。二是对于江苏中烟工业公司成立以来(*年9月)所有已完成的基建、技改项目,按照项目的实施顺序,补充录入,便于跟踪项目实施,指导和协调项目的管理。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之中。

三、我省工业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自查情况

1、全省工业系统累计完成投资自查情况

*年1月1日至*年6月3*日,全省工业系统经批准的项目总投资金额*2169.*万元,实际发生的投资金额16**.6万元。

2、全省工业系统完成投资项目分类统计

*年1月1日至*年6月3*日,全省累计完成投资项目

299个。其中烟机设备购置项目113个,基本建设项目23个,技术改造项目186个。

3、国家局批准的重点投资项目概况

(1)*卷烟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执行情况

*卷烟厂本期基建技改项目主要包括“十五”后期技术改造项目、制丝配套设备和物流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南厂区新建生产辅助综合楼项目、烟草专用机械购置、澄城分厂烟草专用机械购置、澄城分厂制丝线技术改造项目等,上述项目分别由国烟计[*]562号、[*]874号、[*]631号、[*]876号、[*]3*号和苏烟工[*]3*2号文件批复。“十五”后期技术改造项目批复建筑面积393*㎡,批复投资186*万元;制丝配套设备和物流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批复投资19*万元;南厂区生产辅助综合楼项目批复建筑面积21*㎡,批复投资1868*万元(待建)。

(2)*卷烟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执行情况

*卷烟厂本期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十五”后期规划调整项目、62亩土地搬迁工程、烟叶仓库建设项目和其他相关配套工程,上述项目分别由国烟计[*]183号文件、国烟计[*]814号文件、国烟计[*]178号文件和江苏中烟工业公司相关文件批复。“十五”后期规划调整项目批复建筑面积65*㎡,批复投资175*万元。烟叶仓库建设项目批复建筑面积5114*㎡,批复投资77*万元。

(3)南京卷烟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情况

南京卷烟厂现有制丝及卷接包车间受原设计限制,不能适应制丝生产分组加工的需要。为进一步打造中式卷烟特色工艺,继续保持“南京”品牌良好的发展态势,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年第15号),南京市政府提供3*亩土地用于南京卷烟厂的技术改造工程。由于土地拆迁难度大、耗费时间长,经南京市人民政府协调,需要按照拆迁进度支付3*亩土地出让金。如不及时按照拆迁进度缴纳土地出让金,南京卷烟厂将失去进行技术改造的空间。江苏中烟工业公司根据拆迁进度分别批准南京卷烟厂支付土地出让金987.84万元、919.24万元、823.2万元。目前,土地拆迁事宜已接近尾声,项目进入供地阶段。

(4)格瑞公司投资项目情况

格瑞公司本期基建项目主要包括仓库楼和浴室综合楼项目,分别由苏烟工[*]165号(改工业备字[*]*8号)和改投资备字[*]*2号文件批复。仓库楼批复建筑面积8*㎡,批复投资98*万元。浴室综合楼项目批复建筑面积13*㎡,批复投资298万元。项目实施过程规范,均已经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批、备案。

(5)南通烟滤嘴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项目情况

江苏中烟工业公司以苏烟工[*]85号文批准南通烟滤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改造项目,批准投资5*万元;后南通烟滤嘴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南通市环保局和南通市规划局意见分别于*年11月*日和*年3月28日对初步设计进行了变更,申请增补费用48*万元,江苏中烟工业公司论证后以苏烟工[*]235号予以批准。该项目于*年1月开工,目前主体结构已封顶,正在进行公用工程设备安装工作,预计11月份投入使用。

四、我省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及情况说明

按照国家局、省工业公司有关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在工业公司组织的检查和企业自查中,主要发现了以下投资过程中的问题:

1、项目招标超前的问题

淮阴卷烟厂在国家局批准“十五”后期规划项目后,因地方政府征用土地拆迁时间影响了总体规划的实施,后根据拆迁后的情况结合企业的总体规划要求,省公司以苏烟工[*]*号文件,上报了《关于上报江苏中烟工业公司所属淮阴卷烟厂“十一五”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由于企业考虑到实施期间正值企业所在地淮安的雨季,以及部分项目整体性、连续性和相关性等方面的问题。先期对部分项目进行了招投标工作,并签定了相关合同。在省公司5月份组织的专项自查中,及时发现并制止了该问题。省公司要求淮阴卷烟厂全面停止合同执行,以国烟计[*]183号文批复的175*万元投资金额为准,不得再进行施工,等待国家局的批准文件。目前该项目投资全部停止,投资金额控制在国家局批准的175*万元以内。

2、存在项目先期运作的问题。

*年国家局以国烟计[*]562号《关于徐州卷烟厂“十五”后期技术改造项目的批复》,批复了徐州卷烟厂“十五”后期技术改造工程。徐州卷烟厂在总体规划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因考虑实施项目施工的优化和项目报批时间,在实际施工中对高架库物流系统、锅炉房、部分附属工程等部分建设内容在没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先期进行了项目的招标和部分的实施,涉及的先期投入金额8*万元。为此,我公司向国家烟草专卖局转报了徐州卷烟厂的检讨,得到了国家局领导的谅解,对配套项目及时给予了批复。

3、部分项目超支问题

徐州卷烟厂在实施国烟计[*]562号《关于徐州卷烟厂“十五”后期技术改造项目的批复》项目中,由于先期对项目设计要求不高,后考虑到地质条件复杂,防火、环保、节能要求提高,原材料价格上涨和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了工程实际发生费用超出了预算批复投资额约35*万元。虽然在在批复总投资15%以内,但是在项目的报告中未做具体的汇报。

五、相关建议

1、加快出台相应的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国家局组织进行的实施六个方案中,关于*年加强工程投资项目管理监督的实施方案,提出的《烟草行业投资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目前尚未出台,使得在对照检查、制度修改等方面缺乏明确的执行标准。

2、有关投资项目的建设标准不应一刀切

对技改投资的建设标准方面,以企业年实际产量(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等因素,划定投资总额范围,生产用房、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筑面积以及单位面积的施工标准,应修改后出台。但是应考虑到各省的发展情况不一,地方建设相应的要求不一,以及各省的发展要求等方面的问题,不宜规定过细、限制过死,具有一定的弹性,便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实际操作。

3、建议国家局组织开发统一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为规范烟草系统的固定资产投资的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管理透明度,建议国家局组织开发统一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内容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管理、投资项目的合同管理、投资项目的资金给付管理、投资项目的统计管理等。同时适当增加系统管理及数据录入人员的数量。

4、建议在技改项目中对节能减排给予倾斜。

第4篇:固定资产投资节能报告范文

一、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

按照烟台市住宅产业化发展规划,2006年重点推进16项工作,其中《烟台市住宅建设节约用地管理规定》、《烟台市关于住宅建设领域推广使用太阳能成套技术的实施意见》、《烟台市新建住宅小区中水、雨水搜集利用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广建筑业十项新技术的意见》、《烟台市推广使用“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建筑材料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措施意见将陆续出台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核制度

烟台市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建设局联合制定下发了《烟台市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合理用能审核暂行办法》。规定:烟台市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包括合理用能篇章;年综合用能20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200万千瓦时以上的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市级和市级以上节能监测咨询机构对合理用能篇章进行节能评估。合理用能篇章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按规定进行节能评估的投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予办理申报、备案、核准、批复立项手续。经贸、建设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项目节能评估和项目建设过程中节能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管,对违反节能标准和规范的项目,不予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责令其限期改正,依法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真正做到从源头抓起,杜绝高耗能项目建设。

三、开展创建“节约型学校”活动

第5篇:固定资产投资节能报告范文

    近年来,随着以汽车及工程机械为代表的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大幅度拉动以及持续的技术升级改造,智能输送装备行业得到了长足发展。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从传统的机械运输功能发展到自动化智能输送的水平,智能输送成套设备主要应用于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行业的焊装、涂装、组装和总装全自动生产线,并可广泛农业机械、家电、烟草、仓储物流、机场物流、摩托车、食品、医药、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

    由于智能输送成套设备主要服务于工厂的自动化生产流水线,其市场供求情况与下游主要应用行业的产品供求及投资额等有密切联系。目前,智能输送成套设备在汽车、工程机械两大行业应用最为普遍,其销售收入占智能输送装备行业市场总规模约为40%。据统计,智能输送装备行业在2009年的市场需求量为132.19亿元,在“十二五规划”的推动下,预计到2015年智能输送装备行业市场需求量将达到479.13亿元,市场前景非常广阔(见表1)。

    除汽车、工程机械行业外,智能输送成套设备还被大量适用于农业机械、家电、化工、烟草等行业。根据智能输送装备行业市场销售数据统计整理,截至2009年,该行业市场需求结构如下图1所示。

    一、智能输送装备在汽车行业中的应用

    2010年,我国的汽车产销量已达1800万辆,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认为,预计,“十二五”期间中国汽车产销量仍将保持高速增长。“十二五”末,全球汽车年产量将达8300万辆,保有量达到11.7亿辆;中国汽车产量保守估计,将达到2500万辆,其中乘用车比重约为81%,商用车比重约19%,出口400万~500万辆,约占世界总产量的30%。据《2010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报告》预测:中国乘用车2010-2020年年均增长率接近10%,2020年年度需求量2583万辆、保有量22627万辆。长期预测2025年中国乘用车年度需求量将达2924.5万辆,2030年将达3523.3万辆。

    虽然我国汽车产销保持全球第一,但我国汽车的保有量仍然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公安部交管局所统计截至2010年9月底,我国民用汽车保有量约有7000万辆,低于日本的7500万辆汽车保有量,约相当于美国2.85亿辆汽车保有量的四分之一。从全世界范围来看,千人汽车保有量为128辆。而中国目前千人汽车保有量只有52辆,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如果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中国汽车保有量约是1.56亿辆。

    另外,新能源电动汽车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也将实现规模化应用。根据工信部牵头制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1—2020)》的2011年1月征求意见稿的规划,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和市场规模达到世界第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500万辆。以混合动力汽车为代表的节能汽车销量达到世界第一,年产销量达到1500万辆以上。产业化方面,中/重度混合动力乘用车占乘用车年产销量的50%以上,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位居世界前列。

第6篇:固定资产投资节能报告范文

【关键词】公共建筑;节能评估;工作指南

引言

随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10年6号令)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作为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避免用能不合理项目的审批,提高项目能源利用效率,从而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这将对国家“十二五”期间乃至今后的节能减排工作起到强有力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加强对建筑业的节能审查和管理能够从源头上实现节能降耗,并且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将建筑划分为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民用建筑又包括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种类繁多,其能耗情况复杂多样,目前尚未有专门针对公共建筑的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致使社会上的公共建筑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水平参差不齐,不能很好地起到作用。针对公共建筑的节能评估报告,笔者结合该类报告编制的工作程序,谈谈在报告编制过程中的一些经验积累和思考。

一、公共建筑节能评估报告编制

公共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与国家节能中心联合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2014年本)(以下简称“工作指南”)为纲进行编制,工作指南中针对各类型项目能耗特点的不同,分项目类型列出了4大类编写指南,公共建筑项目应以编写指南(总纲・2014年本)为依据,进行编制。

(1)评估内容及依据

以项目投资建设内容为依据明确评估范围和用能系统边界,据此对项目能源消费情况、建设方案、主要用能系统、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水平、节能措施等方面开展评估工作,并确定评估重点、评估原则、评估方法等。

公共建筑节能评估报告的评估依据既包含政策性依据,如与建筑节能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划、行业准入条件、产业政策,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等目录;也包括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如国家及项目所在省(市或自治区)建筑节能标准、绿色建筑标准、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标准等,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等相关专业设计规范,电气、暖通、给排水等相关建筑耗能设备的能效标准、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等技术标准;同时,项目支撑性文件也是必不可少的依据,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能源供应等相关文件或协议。

(2)项目概况

在项目概况章节中,既要全面概括介绍,把项目的整体情况加以详细说明,如项目建设单位概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背景、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总投资、资金来源、总体经济技术指标及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工作进度计划等,改扩建项目还应介绍既有项目的相关情况;又要突出能源消费这个侧重点,强调说明项目能源消费方面的情况,如项目用能情况及能源使用分布情况,叙述项目能源供应条件。

(3)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

公共建筑项目建设方案的节能评估,要有别于一般工业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的步骤和思路,在工作指南总纲中,只针对一般工业项目,给出了评估步骤和评估侧重点,其并不能很好的反映出公共建筑项目的能耗特点。所以,在此章,要针对项目自身特点,做出相应的调整。笔者建议此章分为建筑、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4个专业,分专业对建设方案进行评估。针对每一个专业,分别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有层次、有逻辑的论证:首先,将能评前已有的设计方案进行叙述;其次,对前述设计方案从节能角度进行评估论证,并给出评估结论;再次,对项目设计方案提出优化建议,说明项目采纳了哪些建议并分析其节能效果。

列出项目采用的暖通设备表、给排水设备表、电气设备表,并对设备的能效水平进行对标分析,评估其能效水平,提出评估结论和建议。

(4)节能措施评估

节能措施评估分为能评前节能措施和能评阶段节能措施,从建筑、暖通、给排水、电气等4个专业角度,将能评前已经采取的节能措施进行一个全面细致的梳理,对各条节能措施的节能效果进行评估,计算节能量。能评阶段结合项目设计方案在节能方面存在的问题,说明节能评估提出且项目采纳了的建筑、暖通、给排水、电气方面的节能措施;对各条节能措施的节能效果进行评估,测算节能量并折标煤,对各条节能措施进行经济性评估。

(5)项目综合能耗及节能水平评估

根据项目节能评估后最终采取的设计方案、节能措施、设备的能效,进行供暖、空调、通风系统,给水、排水、生活热水、饮水系统,供配电系统能耗计算,并附具体计算过程。对于暖通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之外的其他用能,如餐饮用气用电、数据机房设备耗电、医疗设备耗能、试验工艺耗能、科研设备耗能等,根据项目节能评估后最终采取的设计方案、节能措施、设备的能效,单独进行能耗计算。

根据项目所有用能系统的能耗计算,合计得出项目年综合能耗量,并计算出项目单位面积综合能耗指标。

结合项目节能评估后最终采取的设计方案、节能措施、设备能效,根据国家现行《节能建筑评价标准》(GB/T50668)规定的节能 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来确定项目所能达到的节能等级目标(A、AA、AAA级);根据国家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来确定项目所能达到的绿色建筑星级目标(、、级),并结合项目达到的节能等级目标或绿色建筑星级目标,对项目总体节能水平进行评估。

(6)项目能源消费对所在地影响评估

介绍项目所在地的电力、热力、天然气、水等供应及消费需求情况。根据项目所在地节能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地区生产总值、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等资料,测算项目所在地省、市两级能源消费增量。计算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占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的比重,分析判断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对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的影响。

(7)结论与建议

根据对项目的节能评估情况,说明项目评估后在节能方面还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二、报告编制注意事项

公共建筑节能评估报告内容相对比较复杂,在评估时需要逻辑思路清晰,下面就该类项目节能评估报告需要注意的方面说明如下:

(1)资料内容一致性

在编制节能评估报告时需要参考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各项前期资料,在这些文件中可能存在数据前后不一致,内容不齐全,数据随时更新等诸多问题,这就需要和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确保报告内容在最大程度上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

(2)计算项目能耗时不重复计算,并分项说明

在计算具有不同功能的建筑能耗时要分别加以说明,不能笼统地全部归纳在一起,要将不同功能用途的能耗数据分别列表,做到一目了然,因为不同功能用途对应的是不同的参考标准。

(3)说明节能措施和效果的明确性

在说明项目所采取的节能措施和取得的节能效果时要清晰明确,不能只作原则性和大致性的描述,尽量做到量化说明,另外要根据项目特点提出科学合理的节能措施和技术方案,该措施和方案要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参考文献

[1]佟立志.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一)[J]. 中国工程咨询,2011,(1):75- 76

第7篇:固定资产投资节能报告范文

今年以来,县经济运行基本平稳,发展趋势总体呈向好态势。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居民消费价格持续上涨18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4.98%高出全年调控目标0.9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到位资金趋紧,截止8月底,全县固定资产完成投资36亿元,与目标任务尚差27亿元,今后3个月完成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受农副产品价格下跌、农资成本大幅增加、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任务难度增大。另外,部分指标没有完成进度要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节能降耗等指标完成任务还有一定难度。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全年各项经济发展任务的全面完成产生一定的影响。各乡镇、各部门在今后四个月既要消化前八个月的欠账,又要完成当期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切实强化经济运行调控,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二、突出经济调控重点,保障经济平稳运行

一)强化预警监控,坚决遏制市场价格过快上涨。

市政府就稳控物价建立了价格预警监控机制,要求9月、10月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CPI数据每月较上月下降10%以上,并按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种实行逐月预警警示,加强督查考核,实施分类惩处措施。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预警监控工作,县物价局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的职能职责,认真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清理规范涉及主要副食品和蔬菜批发、零售的各类收费行为。加强对粮食收购、加工企业资质、融资、粮食和蔬菜市场交易行为监管。物价局要加强价格走势监测分析,研究完善价格应急预案,强化价格监督检查,以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粮油和肉、菜、蛋等主要副食品为重点,坚决打击串通涨价、恶意囤积、市场垄断等违法行为,确保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强化对食品价格的调控监管。商务、粮食等部门要增加蔬菜等市场销售网点,积极开展推广优惠面粉直销和蔬菜直销活动,向市民提供平价“面粉”蔬菜”和“猪肉”县财政通过价格调节基金给予适当补助。农牧局要稳定并扩展蔬菜生产面积加强日光温室蔬菜大棚生产,扩大设施蔬菜生产规模,切实提高自给能力,保证蔬菜供应充分。交通部门要全面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适当放宽对运输车辆的通行限制。市场管理部门要减免集贸市场场地租赁费、摊位费等。财政、畜牧等部门要及时拨付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资金和国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补贴资金,加大对生猪生产骨干企业和养殖户扶持力度,确保猪肉价格稳定。落实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制定完善粮油、肉类应急供应方案,认真落实省、市、县三级储备任务,扶持和引导企业增加商品库存,县粮食局、供销社要认真做好粮食、化肥储备工作,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发改等相关部门要协调做好煤电油气运、天然气价格核定和冬季取暖保障工作。落实对低收入群体的救助措施。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城乡优抚对象、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体的价格补贴力度。制定《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并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广电局、信息中心等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切实稳定市场涨价预期。

二)加强节能减排,全面完成节能减排双控目标。

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工信局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的职能职责,切实加强节能减排目标的督查落实。抓好污染减排预警监控重点。城建等部门要强力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9月底通过环保专项验收。加强对重点工业减排项目的环境监管。县环保局要督促晓闻麦芽厂投入生产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加快实施畜禽养殖业减排,环保、畜牧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纳入年全市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范围内2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减排项目建设,并达到国家减排核查要求。抓好重点行业节能工作,突出抓好工业、建筑、矿产资源开采、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节能工作。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鼓励发展循环经济项目,重点抓好废旧塑料回收再利用中天养殖场粪污资源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项目。完成重点污染源单位在线监控安装任务,提升重点耗能和排污企业计量的监测能力,建立和完善减排项目和数据库档案,加大处理污染源巡检力度,提高稳定达标率,确保实现万元GDP能耗降低3.3%目标。

三)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切实发挥投资对经济发展拉动作用。

以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为重点,采取措施,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千方百计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切实提升发展后劲,发改局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的职能职责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强化县级领导联系和重点部门包抓项目工作机制,项目主管部门对重点项目要提出具体目标要求和进度计划,督促项目单位强化责任,细化任务,倒排工期,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抢时间,赶进度,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任务。对虽开工,但进度缓慢的项目,要查找原因,及时协调解决,全力推进。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通报告诫制度,每月通报一次固定资产投资分项目完成情况,发送告诫通知书,责令建设单位拿出推进计划,并签订进度完成承诺书,限期完成建设任务。抓好计划开工项目,要认真落实项目的跟踪服务机制,对上报的项目要指定专人、落实责任,争取尽快获批。对已获批的重大项目,要协调做好开工准备,全力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水、电、路、地等困难和问题,抓紧实施。对投资较大的重点项目,如紫轩5万吨葡萄酒生产线等项目,要提前纳入重点关注和帮助范围,跟踪服务项目立项报批,千方百计解决项目建设难题,确保尽快启动建设。加强固定资产统计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报送制度,对投资规模小于500万元的项目,同类项目打捆后纳入统计范围。对农村固定资产目标任务,各乡镇要将目标责任靠实到具体责任人,认真落实报送,统计部门要加强统计管理,为年终农村固定资产评估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发改和统计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切实做好项目固定资产完成情况的核对工作,确保63亿元的固定资产目标任务预期实现。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督促各部门抓紧对接今明年计划建设的重点项目,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计划和备选项目库。特别要抓好生态主体功能区、西部地区农民创业试点县、生态文明示范区等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的对接和争取工作,力争我县列入政策扶持范围,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确保今年争取下达国家资金7.5亿元以上。

四)强化经济运行管理,确保各项主要调控指标实现预期目标。

各乡镇、部门要针对目前我县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对照年初责任书计划指标,来一次回头看,认真自查,算账对比,对目标差距做到心中有数,要查漏补缺,及时补救。特别是后4个月对生产总值、农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地方财政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现金收入等9项经济运行调控指标,发改部门要倒排工期,进行进度分解,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各责任部门要认真谋划赶超进位的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各项责任指标和重点工作落实。发改局要强化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落实,督促在建项目按计划完成投资任务。要加强全县经济运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年度经济计划指标顺利完成。统计局要及时汇总各项统计数据,按时上报市统计部门核定,确保我县统计数据不缩水。要按月监测分析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适时提出预警,积极为政府科学指导经济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工信局要进一步细化“工业强县”年度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企业扶持内容,加快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进度,切实提高项目的开工率、履约率、竣工率和投运率,促使红沙岗一矿等重点企业尽快投产达标,重点项目竣工投产,力争完成工业固定资产目标任务27亿元。认真落实“一对一”企业帮扶制度,增强工业综合经济效益,确保工业各项调控指标顺利实现。财政局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和税收稽查,确保税收收入及时均衡入库,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力争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实现预期目标。农牧、林业、畜牧等部门要认真落实“2311农业结构调整计划,全力抓好日光温室、养殖暖棚和特色林果业基地建设,认真做好棉花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工作,着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益,力争全县农业增加值有新突破。商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农机直补、家电汽车下乡等惠农政策,全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城乡消费环境,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确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重点指标顺利完成。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抓主抓重,推动各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责任目标按计划完成。

三、强化组织保障措施,全面完成经济发展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经济运行调控工作,主要领导切实负起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服务意识,简化行政审批,提高行政效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调控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任务分解,强化对经济运行的监测调控,把调控指标落到实处,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谁承担目标、谁确保完成”要求,严格落实“人盯人、人盯事”和“一事一人”责任机制,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细化工作任务。对一、二季度没有完成目标均衡进度任务指标的乡镇、部门,三季度要采取有力措施,尽快补上欠账。对后四个月的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分解细化,做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度保全年,确保按时完成进度任务。

第8篇:固定资产投资节能报告范文

1、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3、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4、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

5、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其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可适当简化,重点论述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资金申请报告的架构

1、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

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产业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

2、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

3、项目的技术基础

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以及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项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4、建设方案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建设规模、采用的工艺路线与技术特点、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国家投资补助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产品市场预测、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建设期管理等;

5、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包括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措施、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其中节能分析章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XX]2787号)要求进行编写。

6、投资估算及筹措

项目总投资规模,投资使用方案、资金筹措方案以及贷款偿还计划等;

7、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主要指标

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项目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8、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1)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省级分行以上)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

(2)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3)自有资金证明及企业经营状况相关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4)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

(5)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6)节能、土地、规划等必要文件;

(7)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已开工项目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以及生产情况证明材料;

第9篇:固定资产投资节能报告范文

一、税费优惠政策

1、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在本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的工业企业,均可依据《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全市工业发展的30条意见》(合国税函〔〕34号)之条款,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免收、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凡在我县投资并注册的工业企业,在约定建设期内,按照市政府《关于免收开发园区工业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合政办〔〕8号)和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县工业投资项目免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政办〔〕43号)文件规定,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4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取消和停止征收省财政厅、物价局等部门联合公布的12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鼓励投资工业项目

3、凡在县域内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在项目建设期内,按申报期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范围为生产厂房、设备和辅助设施。对列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对投资总额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补助期最长不超过1年;3000万元-1亿元(含3000万元)的项目,补助期最长不超过1年零6个月;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项目,补助期最长不超过2年。

对投资总量大、产业关联度高、牵动性强的重大工业项目,可采取“一企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政策支持。不再重复享受上述扶持政策。

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由市县财政按1:1共同承担。

4、列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的项目,均可申请项目前期费用补助,每个项目前期费用补助最多不超过200万元。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项目,按实际支付的项目前期费用给予全额补助;投资额在3000万元-1亿元(含3000万元)的项目,按实际支付的项目前期费用70%给予补助;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实际支付的项目前期费用50%给予补助。

项目前期费用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评价报告费用。

5、凡在县域内投资新建工业项目,当年开工建设并竣工投产,总投资3000-5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奖励企业负责人5000元;5000万元-1亿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企业负责人8000元;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奖励企业负责人10000元。投资额超2亿元或总量特别巨大的,可采取“一企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以协定当年完成项目建设进度比例给予企业负责人奖励。

三、鼓励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

6、鼓励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对列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除按本政策第3条规定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5%补助外,项目投产达标后另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一次性奖励。

7、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产品推广应用。对列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的节能产品推广应用项目和节能技改项目,除按本政策第3条规定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5%补助外,另对项目节能量给予奖励。年节能量达到1000吨标煤或节电300万千瓦时奖励10万元,同一项目每增加节能量1000吨标煤或节电300万千瓦时增加奖励10万元,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的重大节能改造项目,采取“一企一议”、“一事一议”办法给予政策支持。

8、鼓励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对列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的节能环保产业项目,除按本政策第3条规定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5%补助外,项目竣工投产后另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一次性奖励。

9、鼓励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凡通过市级以上清洁生产认定的企业,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0、鼓励推广应用节能、轻质、高强、利废、环保新型墙材。凡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财综〔〕77号)的企业或利用新型墙材兴建工程,按规定预缴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建设单位,经有关机构认定后,按照《关于继续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奖补和返退工作的通知》(政办〔〕4号)之规定,县财政从征收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中给予奖补或办理预缴基金返退。

四、鼓励工业企业加快发展

11、鼓励企业多产多销。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含垄断性行业企业)当年工业总产值和主营业务收入超出上年的部分,扣除基准增幅部分后的增量给予奖励。以企业当年工业总产值和主营业务收入两项指标各按50%加权作为计算奖励的依据,并将企业划分为若干类,各类企业基准增幅和增量奖励比例每年核定一次。

对当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个企业奖励10万元。并对其全年考核指标超过上年(不足500万元的按500万元计算)的增量,不分企业类别,统一再按0.6%比例给予奖励。

对当年执行“一企一议”、“一事一议”政策的企业,其全年超过基准增幅部分的增量,统一按0.6%比例给予奖励。

对同一投资主体在全市投资设有多家企业的,合并为一个考核单位计算奖励。每个考核单位全年奖励额最多不超过5000万元。

奖励资金由市县财政按1:1共同承担。

12、鼓励工业企业从县外引进或在本地培育新办配套企业。配套企业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每年新增的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70%奖励给主导企业,30%奖励给配套企业。

13、新办或从外地(市辖区外)整体搬迁至县内的中小工业企业,竣工投产后,在3年内实现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时,按其当年实际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的1%一次性奖励给企业法定代表人,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14、鼓励优先购买本地产品,支持本地企业生产和销售。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等,优先购买使用本地产品;政府性投资的建设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使用本地企业生产的材料、设备。集中采购机构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时,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可以采取有利于本县企业发展的灵活采购方式,优先采购本地产品。

15、鼓励企业争先进位。对年度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纳税100万元以上(剔除退税)的工业企业,以年度工业销售收入、入库税金、利润额、利税率及上述四项指标的增幅等8个指标综合评分,位居前二十名的由县政府授予“工业二十强企业”称号,并奖励1-5名各1万元,6-10名各0.8万元,11-15名各0.6万元,16-20名各0.4万元。奖励资金由县、乡镇(区)财政按受益比例承担。

设立工业上台阶奖,对当年新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当年销售收入首超亿元的,县财政分别奖励0.1万元、0.5万元;企业年销售收入达亿元后,每新增1亿元,加奖0.5万元。上述资金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值为准。

16、按照税收贡献大小奖励纳税大户。对当年净入库税金县地方所得300-500万元,且较上年有所增长的工业企业,县政府授予“先进企业”称号,并按当年净入库税金县地方所得增量部分的3%奖励企业负责人。对当年净入库税金县地方所得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就业人数达800人以上,且较上年有所增长的工业企业,县政府授予“突出贡献企业”称号,并按当年净入库税金县地方所得增量部分的3%奖励企业负责人。

政策性专营企业,当年净入库税金县地方所得300-500万元,且较上年有所增长的,授予“先进企业”称号,奖励企业负责人2000元;500万元以上的,且较上年有所增长的,奖励企业负责人4000元,之后,每增加200万元,加奖1000元。

五、鼓励自主创新

17、对符合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支持和鼓励产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市政府《关于印发市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合政〔〕29号)相关政策。

18、列为国家级新产品的,奖励管理团队20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为40%;列为省级新产品的,奖励管理团队10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为40%。

19、支持工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对列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并经国家、省、市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项目,其新增研发试验设施、仪器设备等给予投资额10%的补助。

20、支持“两化融合”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工业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对列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的“两化融合”示范项目,给予设备投资额10%的补助。

21、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级科技创新项目资金支持。对申报、获得国家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支撑计划、重大专项、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国家工信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项目;国家财政部成果转化资金计划项目和省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省科技厅火炬计划项目资金支持100万元以上,并在本地产业化的企业,县财政配套奖励10万元。

22、支持企业创立名牌和技术标准。对产品获得国家、省、市名牌或驰名、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复审通过的企业减半奖励;获得国家、省、市质量奖分别给予10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个人获得国家、省、市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分别给予5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市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当年主持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注、省级地方标准并获得认可和实施的企业,每项分别奖励标准主要起草单位3万元、2万元、1万元。新通过ISO9001等行业先进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每个单项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0.3万元,新获得上述“三合一”标准认证的企业,再加奖1万元。对确认为“4A级、3A级、2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2万元、1万元、0.5万元的奖励;对通过计量体系确认和计量保证能力评价(C标志)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的奖励。设立县长质量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两家企业,每家企业奖励20万元。

企业创立名牌和技术标准奖励由县财政全额承担。

六、鼓励加快工业园区建设

23、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县内产业园区可享受市财政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贴息实行市总额控制。

24、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补助。开发区、产业园区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产权单位可按当年实际建成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资金的30%申请市财政补助。

七、鼓励企业上市

25、支持企业上市。对有上市意愿、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利润水平较高、成长性较好的企业,经专家审查上市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可依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发〔〕46号)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的通知》(长政〔〕33号)规定之条款,享受优惠政策。上市企业不重复享受省、市、县优惠政策,对同一事项不重复奖励。如企业上市不成功,县政府收回全部政策性奖励资金。

八、支持企业融资

26、鼓励金融机构增加贷款投放。严格执行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政办〔〕61号)规定,县内外金融机构对县政府年度重大产业项目及城镇、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中小企业新增信贷投入达10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贷款的0.5‰给予奖励。同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优先安排政府性资源,包括财政资金开户与存储,项目推荐等。

27、放宽土地使用权证办理规定。企业取得用地批复并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即可申请用地登记,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以便于企业及时进行他项权利登记,为企业融资提供方便。

28、对在县域内注册、纳税的信用担保机构和工业小企业(即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下、资产4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企业),给予融资支持。

鼓励担保机构积极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对担保机构为推介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月均担保责任余额超过其实收资本5倍以上的,给予奖励。其中,月均担保责任余额达到实收资本5-8倍(含8倍)的,按月均担保责任余额的0.3%给予奖励;月均担保责任余额超过实收资本8倍以上的,按月均担保责任余额的0.5%给予奖励。

对担保机构为推介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出现代偿损失的,按下列规定给予补偿:

损账比例S=(损账金额÷核算年度新增担保贷款金额)×100%。该比例超过10%时,按10%计算。

贷款比例D=(核算年度新增担保贷款金额÷资本金总额)

补偿比例=(财政补偿金额÷损账金额)×100%。

对单家担保机构的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200万。

对政府推介企业实行贷款贴息政策。凡企业当年上缴各项税收比上年同期增长10%(含10%)以上的,其新发生贷款部分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财政贴息。最高贴息单笔不超过30万元,对已经获得上级财政部门贷款贴息的企业,不予重复贴息。贴息资金实行总量控制。

对企业贷款担保费用给予优惠。政府出资设立的信用担保机构及享受本政策的商业信用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担保费率不高于2%的,可享受1:1担保贴费补贴,补贴资金直接由县财政拨付到担保机构。

九、其他

29、上述条款中所指的企业均为在本县区域内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的工业企业,不分所有制及隶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