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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企业会计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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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企业会计制度

第1篇:交通企业会计制度范文

(一)小企业的特性 

小企业规模小、数量多,是最具创新活力和变化特性的群体,往往不断出现而又不断 被淘汰。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并未完全分离,而且往往由所有者以人格化的方式直接管 理,这就使得小企业的利益与所有者个人的利益高度相关;小企业在产权制度上,权益 资本构成单一,创业者大多掌握了企业绝对控制权;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合一,使得小企 业在决策方式上高度集权,企业的战略计划和目标的制定往往带有很明显的随意性和非 科学性。在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小企业在数量上都占有绝对的优势,为社会提供了较 多的就业机会和税收收入。在我国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工业企业法人中,按新的中小 企业标准,小企业占工业企业法人总数近95%,小企业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全国国 内生产总值的近50%,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相当部分小企业会 计机构不健全,会计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各项管理制度不够规范。因此《小企业会计制 度》的颁布和执行是及时的、必要的。 

(二)小企业的界定 

从各国实践来看,对小企业的界定大多有定性与定量两种方法,在我国,小企业被规 定为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这里的不对外筹集 资金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经营规模小是采用了原国家经贸委等四部门于2003年 2月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该标准主要是从资产总额、营业额和雇员人数 三个方面对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等行业中小企 业的划分做出规定。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范围 

(一)静态的实施范围 

“不对外筹集资金”是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实行会计豁免的小企业的必备条件 ,它是指企业成立之后不再通过发行股票、吸收股本或者通过企业改组形式增加企业的 注册资本,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不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但不应包括企业经营过程 中自然发生的负债行为或者向银行取得借款的行为。 

《小企业会计制度》第三条规定,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 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它是指对不在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范围但符合小 企业条件也尚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可在两者之间选择使用;对其中已经执 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可不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鼓励其继续使用《企业会 计制度》;但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符合小企业条件的小企业 如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正在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小企业,以及不 符合小企业标准的企业就无选择的余地,必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此外,鉴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已于2004年5月1日公布了《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 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工作 的全面展开,对准备上市的小企业来说,为使上市前后会计核算口径一致和会计信息资 料的相互可比,为上市提供全面准确的会计信息,建议也采用《企业会计制度》。对目 前符合小企业的条件,但根据市场调研、预测和企业的规划,在近期即将改变经营战略 如大量筹措资金、大量拓展业务,预计会使企业资产总额、营业额发生质的变化的企业 ,为了减少将来调整账务的工作,使企业及早跻入大中型企业行列,建议采用《企业会 计制度》。这是因为《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在遵循一般会计原则并以《企业会计制度》 为基础制定的,而且后者在核算上要更为严密和规范。 

(二)动态的实施范围 

由于企业的发展以及中小企业经营上的灵活性,据以判断企业规模大小的职工人数、 销售额以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值在不同时期会发生变化。因此,在《企业会计制度》与《 小企业会计制度》之间进行转化以及如何转化的问题上,应一方面遵循会计实务中的一 贯性、可比性、重要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另一方面坚持鼓励企业执行《企业会计 制度》。这是因为一般说来,企业大多是由小做大做强,另外《企业会计制度》核算上 的更严密和规范性,也有利于企业内部控制的加强和完善。比如已在执行《企业会计制 度》的企业无论其执行后规模发生如何变化,即使实际经营过程中“不再对外筹集资金 ”,也不能以“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为由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应仍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若原先是小企业并且执行的也是《小企业会计制度》, 但至年末已达到大中型企业标准,为了核算上的简化起见,当年末不需要按《企业会计 制度》进行变更调整,但次年必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也就是说鼓励执行《小企业 会计制度》的企业向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转化,但不允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 业随意向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转化。另外,企业集团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若母子公 司均执行同一会计制度,则不存在变更调整的问题,因为所执行的会计政策一致;若母 子公司执行的是不同的会计制度,则宜将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的会计信息资料 调整为按《企业会计制度》反映的资料,而不管调整对象是母公司还是子公司。 

三、《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   

《小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较,为适应小企业经 济业务较为单一、资金规模不大、企业组织结构简单等特点,切实简化了会计核算,如 取消和合并了一些会计科目,简化了一些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方 面:  

(一)长期投资项目  

1.长期股权投资。考虑到小企业对外投资的情况一般较少,完全采用《企业会计制度 》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规定可能存在困难,本制度要求小企业一般采用成本法进 行核算。若小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存在重大影响、确有必要按权益法核算的则可采用简 化法来处理,即不要求核算股权投资差额以及除年度净损益以外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 益的变动,也就不需设置“股权投资差额”、“股权投资准备”等明细科目。原采用成 本法核算后改为权益法核算时,本制度为简化起见,规定直接将其原账面价值与享有被 投资单位的股权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处理。  

2.长期债权投资。本制度规定长期债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不包括取得投资时发生的相关 费用,发生的相关费用不管金额大小,一律作为当期费用处理,从而就取消了“长期债 权投资——债券投资(债券费用)”科目;债券的溢价与折价摊销为简化起见规定只采用 直线摊销;无论长期债权投资、还是长期股权投资,本制度均未要求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这也就取消了“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3.委托贷款。如果小企业发生类似业务,本制度规定视期限长短,分别在“短期投资 ——其他投资”科目或“长期债权投资——其他长期投资”科目中进行核算,不需计提 减值准备。  

(二)固定资产项目  

1.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1)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由于考虑到在计 算最低租赁付款额过程中涉及的职业判断及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等困难,本制度要求按 照租赁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其他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其他有关必要支出来确定其入账价值,从而取消了“未确认融资费 用”科目。(2)本制度对于借款费用的核算,规定将小企业在固定资产开始建造至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而不必与各期的实际资产支出数相挂钩。(3)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本制度要求在“固 定资产”的借方以及“待转资产价值”的贷方核算。  

2.固定资产的期末计价。本制度不要求计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也就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科目。  

(三)资本公积  

本制度只为其保留了“资本溢价”、“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外币资本折算 差额”、“其他资本公积”四个明细科目。取消了“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 ”、“拨款转入”等明细科目。  

(四)所得税  

本制度要求小企业只能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取消了“递延税款”科目。  

(五)会计报表  

第2篇:交通企业会计制度范文

    【论文摘要】 从公路经营企业如何把公路及构筑物作为资产管理、如何计提折旧、选择何种会计制度进行介绍并提出一些办法,旨在引起从事公路经营企业的投资决策者和财务人员的重视,使企业的管理更加适应市场经挤的要求。

    1  国内外经济组 织设立的公路经营企业对会计制度的选择 

    1.1 公路经营企业类型 

    ① 国内经济组织设立的公路 经营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② 国外经济组织设立的公路经营企业包括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1.2 会计制度的选择 

    ① 中国境内设立 的所有从事公路经营 的国有企业应执行财政部 、交通部 1 998年颁布的《公 路经营企监会计制度》。 

    ② 从事公路经营的股份制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但可以比照《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设置有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 

    ③ 从事公路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执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但可以比照《公路经营企 业会计制度》 殳置有关会计科 目进行核算。 

    2 公路经营企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选择 

    2.1 平均年限法 

    采用平均年限法撮关键的是如何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固定资产的净残值。 

    — —公路及构筑物的使用年限,一般采用省【自治区】级以上人 民政府“收费批文上批复的收费年限,而非公路的实际使用年限或其寿命 。 

    — —公路及构筑物净残值比例的确定,其他部门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净残值比例为 3%~5  ;外商投资企业的净残值率为 10;《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台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有鉴于此,考虑公路经营企业对公路及构筑物只有在进行收费活动时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且在收费期限月;满后将无偿移交交通部门。因此.净残值比例应按考惠否则,公路及构筑物价值就不能彻底补偿。

    2.2 工作量法 

    公路及构筑物计提折旧最关键的一点是如何准确预计收费年限内的交通量,此时的交通量应以标准车交通量(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为小客车,二级公路为中型载货汽车)为准,且预计的交通量应和使用年限法相一致。 下面举例说明公 路经营企业 如何计提折旧:如 A 公 路经营企业“固定资产——公路及构筑 物”原值为27 000万元 ,规定收费年限 27 a,收费期间预计标准车交通量5 400万辆,第一年通过收费站的标准车交通量平均为 I 2.5万辆/月,第二年通过收费站的标准车交通量平均为 I3万辆/月,第三年通过收费站的标 准车交通量平均为 I3.5万辆/月(假设仅设一个收费站)。 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计算: 

    年折 旧额一公 路及 构 筑物 原 值 ÷收费年 限一27 000万元 ÷27— 1 000万元 

    每月提取折旧额=1 000万元÷1 2—83万元 

    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计算 : 

    每标准车应提折旧一公路及构筑物原值÷收费期

    间预计标准车交通量=27 000万元÷5 400万元=5元/标准车 

    公路及构筑物第一年应提折 旧颧 一1 25 000×1 2×5=750万元 ; 

    公路及构筑物第二年应提折 旧额 =130 000×12×5—780万元 ; 

    公路及构筑物第三年应提折 旧额 =135 000×12×5—810万 元 。 

    另外,对通讯、收费、监控设施等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加速折旧法时,也存在一个折旧选择问题 。从企业理财角度看 ,因公路经营企业运 营初期收费额较 中后期少,再加上初期享受国家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二免三减半”、1 5税率等),因而其折旧计提应前期少,后期多。在 固定资产原值相同情况下,平均年限法较加速折旧法符台上述趋势.而加速折旧法中的年数总和法叉较双倍余额递减法符合上述趋势,因而公路经营企业应作出正确的选择 。 

    如 :某一监控系统原值 500万元 ,预计使用 5 a,残值 20万元,刚采用平均年限法时: 

    每年提取折 旧额一(原值 残值)÷使用年限一80万元 ÷5—96万元 。 

    采用年数总和法时: 

    年折 旧率一尚可使用的年限 (折 旧年限  已使用午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折旧年限X(折 旧年限+1)÷2] 

    圭三折旧额=(原筐一预计净残值)×年折 旧率各年计算列于表 1。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 :

    年折旧率 =2/折旧年限X 100

    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备年计算列于表 2。

    各种折旧方法在同一年累计差额计算 比较如表3所列。

    3 资产管理方式的选择 

    如上所述 ,公路经营企业取得公路收费经营权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投资方 式即“BOT”方式,另 一种是受让公路经营权。因此,相应的资产管理方式也有所不同 。 

    在直接投资方式下,困涉及建设 、经营、移交3个期问,公路及构筑物等资产的入账价值属于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故需按公路工程 预算及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公路及构筑物的入账价值 。因此,在建设期间发生的基建支出,要分两种情况才能形成公路经营企业的经营用固定资产。 

    一根据交 付使用财产 明细表,从“基建 工程 支出 中转入形成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经营用 固定资产——公路及构筑 物、安全设施 通 讯设施 监 控设施、收 费设施、房屋及建筑物 

    贷 :基建工程支出一根据项目概算内容购入的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经营准备的工具,直接形成固定资产和周转材料。 {酱:固定资产——经营用 固定资产—— 机械设备(摊铺机、压路机等)、车辆 (巡逻车、工程抢险车等)、其他(复印机 、打字机等) 

    周转材料

    贷 :银行存款等结算科日

    工程物资——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 

    ② 在间接投资方式下,公路经营企业直接出资购买 已建成的公路,困不存 在建设期间 ,只涉及经营、移交 2个阶段,其形成公路经营企业的经营用固定资产比较简单 除需支付公路及构筑物等建造成本外,还要支付受让公路收费经营权的购置成本——无形资产。

    此时将购买价大于公路建设成本的部分作为“无形资产——公路经营权”来核算。 

    借 :固定资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公路及构筑物、安全设施、通讯设施 、监控设施 、收费设施、房屋及建筑物

    无形资产——公路经营权 

第3篇:交通企业会计制度范文

关键词:我国保险;保险会计制度;改革;会计准则

Inwantstheabstract:Ourcountryinsuredtheaccountingsystemtopassthroughinthepast''''stwoseveralyearsfromtheseriestotheminute,fromtheminutetotheseriesprocess,hasexperienced"People''''sInsuranceCompanyAccountingsystem","InsuranceBusinessaccountingSystem","InsurancecompanyAccountingsystem"and"FinanceBusinessaccountingSystem"4times.Eachtime''''saccountingsystemhasitsuniqueindividualityandconsummatesdaybyday.Now,insurestheaccountingsystemreformtheinevitabletrendistheestablishmentinsurestheaccountingstandards.

keyword:Ourcountryinsurance;Insurestheaccountingsystem;Reform;Accountingstandards

前言

2001年11月27日,财政部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于2002年1月1日起在股份制上市企业施行。2003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顺利地拉开了在海外股份上市的序幕,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正式开始实行。本文通过不同时期的不同会计制度的比较与分析,以求对我国的保险会计制度研究有所启示,进而为建立保险会计准则提供参考。

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时期(1982~1993)

1978年以前,我国的金融体系基本上是中国人民银行一统天下的格局,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立出来,相继在1984年2月颁布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由于当时我国的经济体制还是计划体制,而且保险公司发展还处于“拓荒”阶段,许多保险企业独有的特性尚未发挥出来,财会制度上缺乏相应细化的规定。因此,1989年12月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对此制度进行了修订,重新颁布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并于1990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会计制度,其实用性和规范性均增强了。从总的来看,这个时期的会计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

1财务管理实行计划管理原则。由于计划经济的影响,保险公司在财务会计制度上实行统一计划、分户经营、以收抵支、按盈提奖的财务管理体制。突出财务计划的作用,利用定额进行财务计划的编制,用以评价企业财务活动;公司收人大部分上交国家财政,成本开支范围由国家规定,盈利全部上交国家,亏损由国家弥补;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制度,将资金划分为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和专项资金。资金主要由国家有计划地划拨,仅以专用基金形式给予企业一点财务权力。

2会计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为了保证会计制度的统一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会计制度由总公司统一制定,各级保险公司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各级公司不得自行变更或修订制度,但可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给总公司,由总公司负责修订。

3在核算体制上按照不同性质的保险业务,分别确定会计核算体制,如按国内财产险、涉外财产险、出口信用险和人寿保险业务分别单独核算。其中国内财产险业务、人寿保险业务一般由各级公司独立建帐、独立核算、分级管理、自计盈亏或自负盈亏;涉外财产险与出口信用险一般由总、分公司以下单独建帐、分级管理,总公司统一核算盈亏,分公司自计盈亏。

4会计恒等式采用“资金平衡理论”,即“资金占用总额=资金来源总额”。保险企业的资金,从占用的角度看可分为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固定资金是指占用在企业固定资产上的资金,它包括办公用房、职工宿舍、机具设备、交通工具等,流动资金是指占用在流动资产上的资金,它包括货币资金、结算资金(如应收及暂付款、预付赔款等)、各项支出(如赔款支出、手续费支出、业务费等)。保险企业的资金来源,按不同渠道分为自有及内部形成的资金(比如国家拨给的资本金、固定基金、内部形成且有专门用途的准备金、专用基金)、借入资金、结算资金(如应付及暂收款、应付手续费等)、业务经营收入(如保费收入、利息收入、迫偿款收入及投资收入等)。

5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资产负债共同类和损益类。另外,鉴于当时的核算体制是按四大险种分别核算,因此,设置国内、涉外、信用、寿险四套会计科目,分别核算不同险种的业务。由于四类业务的财务活动有很多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因此四套科目中大部分科目是四类业务通用的,少部分是专用的。

6记帐方法允许从资金收付记帐法、借贷记帐法中任选一种。

7在货币计价上国内业务(包括财产险与寿险业务)以人民币为记帐符号;涉外财产险、信用险业务则采用外币分帐制,直接以原币入帐,年终时将外币业务损益按决算日牌价折算为人民币核算。

二、《保险企业会计制度》时期(1993~1998)

随着党的“十四大”召开,以上这种计划体制下会计制度已不能适应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新要求。因此,1993年,财政部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要求,对我国所有的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而彻底的改革,财务会计改革进行了模式性的转换。1993年2月24日,财政部结合保险行业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在《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颁布了《保险企业会计制度》,于1993年7月1日起施行。这次改革是一项重大的举措,其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首次确立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会计要素体系,并对会计要素的记录和报告作出了基本规定,规范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基本原则,实行了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原则,提高了企业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在核算体制上将非人身险业务与人身险业务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即分别建帐、分别核算损益。非人身险业务可分为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险业务分为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

企业经营的再保险业务,可区别为分入业务与分出业务进行核算,也可将分出业务并入直接业务核算。信用险业务可实行三年结算损益的核算办法。

3建立了资本金核算体系。制度抛弃了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资金来源总额=资金占用总额”的平衡公式,采用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恒等式,明确了产权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套资本金核算体系。

4建立了资本金制度,实行资本保全原则。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企业经营期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按照资本保全原则,企业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转让、报废、毁损发生的净损益以及计提折旧不再增减资本金,而是直接计人当期损益。这与以前企业收入中大部分上交国家财政、资金随意增减相比有利于企业的自我积累和发展壮大。另外,改革了资金管理办法,取消了专款专用制度。实行企业资金统一管理和统筹运用,以促进企业提高资金运用效益。

5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和损益类,并分别对保险企业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作出了明确规定,规范了各类科目的设计,并从保险企业“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角度出发,细化了资产流动程度、风险程度和财务损益的科目。

6扩大了保险企业使用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自。制度规定“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合并某些会计科目”。“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决定”。

7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借贷记帐法和国际通行的会计报表体系。制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规定保险企业对外报表为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利润分配表,并对这些报表的作用、报表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作了具体说明,使财务信息成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

8规范了保险企业基本业务的会计核算标准和损益的计算。制度对资金的筹集与积累、非人身险业务、人身险业务、再保险业务、拆借、贷款和投资业务、固定资产、货币资金及结算款项、费用、营业外收支、利润及利润分配等业务的会计核算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9体现了一定程度的会计稳健原则。制度规定保险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计提坏帐准备、贷款呆账准备、投资风险准备,允许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

10对有外汇业务的企业规定即可采用外汇分帐制,也可采用外汇统帐制。采用外汇分帐制的企业,应设置“外币兑换”科目。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及帐务间的联系均通过“外币兑换”科目。

三、《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时期(1998~2001)

1993年制定的《保险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了6年,它对于促进保险企业的发展,促进企业间有序竞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内保险市场不断发展和壮大,保险行业发生了许多新变化,特别是1995年10月,我国颁布实施了《保险法》,国家加大了对保险行业的监管力度,并于1998年成立了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此后,保险监管部门出台了《保险管理暂行规定》等配套的政策法规,保险公司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由多业经营转向分业经营;另外,保险公司保险资金运用发生了重大转变,改变了过去放开经营的做法。这些新变化和新情况客观上要求会计制度与之相适应,作出新的规范。因此,1998年12月8日,财政部对原制度进行了修改,颁布了《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有:

1改变了会计制度名称。制度考虑到当时保险企业都已是公司制企业,因此将《保险企业会计制度》改名为《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这样更加符合我国保险公司实际情况。

2完善了保险业务损益结算办法。制度规定除长期工程险、再保险业务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外,其他各类保险应按会计年度结算损益。与原制度比较,本制度作了如下调整:(1)原制度只明确了信用险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本制度明确了长期工程险等长期性财产保险业务以及再保险业务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2)前者规定业务年度为三年,后者没有规定业务年度的具体年限,其具体年限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业务性质确定。

3重新确定了保险业务的分类,并实行按险种分类核算。制度根据保险分业经营的原则,对保险业务的分类进行了调整,将保险业务分为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和再保险公司的业务三大类。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等;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普通人寿保险、年金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等;再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分入保险业务和分出保险业务。在具体业务分类上,修改了原制度在具体业务划分上存在的交叉情况,明确规定财产保险公司不得再经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划入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另外,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对保险业务进一步分类核算。

4增加了确认保费收入的原则。关于保费收入的确认,我国原制度规定,非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业务和分保业务规定保费的收入入帐时点,确认原则不统一,也不尽合理。本制度对保险业务规定了统一的保费收入确认原则,明确规定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第二,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第三,与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5调整了贷款和股权投资业务的会计处理。按照《保险法》及其他有关保险监管法规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从事除保户质押贷款以外的其他贷款业务,不得买卖股票和进行股权投资。根据上述规定,新会计制度相应取消了除保户质押贷款以外的其他各类贷款业务的会计处理,取消了股票投资及其他股权投资业务的会计处理。

6增加了存出资本保证金和提取保险保障基金的会计处理。按《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后,应按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根据该规定,本制度相应增加了存出资本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另外,《保险法》规定,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支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保险公司应当对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按当年自留保费的1%提取保险保障基金。根据该规定,本制度相应增加了提存保险保障基金的会计处理。

7增加了抵债物资的会计处理,修改了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处理。制度将原“递延资产”科目改为“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这是因为“递延资产”实际上是不能全部计人当期损益而在以后会计年度分期摊销的待摊费用。它并不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不能作为一项资产。

8规范了会计报表体系。本制度将原“损益表”名称改为“利润表”,将原按保险业务设置的损益表改为按保险公司设置利润表,并对各报表的指标项目作了相应调整;用现金流量表取代财务状况变动表,确立了现金流量表在保险财务报表中至尊的地位。

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时期(2001至今)

2001年,继新《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颁布实施之后,财政部又了《企业会计制度》,保险公司又面临一次重大变革。因此,2001年11月27日,财政部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该制度以《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借鉴国际会计惯例,充分考虑了股份制改革的必然趋势特别是上市企业的基本要求,集银行、证券、保险等会计制度于一体,分别对6个会计要素以及有关金融业务和财务会计报告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这次改革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又一重大举措,其主要内容有:

1实现了会计要素的重新界定以及相关的确认和计量。会计要素是企业对外提供财务信息的基本框架,虽然1993年会计制度改革对会计要素作出了基本规定,但是,仍然只规定会计记录和报告,并没有完全解决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问题,这种会计制度本质上是规范簿记的内容。这次新制度对6个会计要素进行了严格界定,并对其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全过程作出规定,和原制度相比较,更加全面、严谨、规范,使其反映的会计信息更加符合事实。

2在某些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上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随着我国加入WTO,外资保险公司纷纷进入中国保险市场,它要求国内保险公司的会计标准要与国际惯例相协调,采用国际保险业的通行做法。这次新制度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确认、计量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中所规定的基本相同。比如,各项准备金的提取采取了国际通用的办法;短期投资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上,允许企业按照资产的使用情况计提折旧。

3首次将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纳入新制度。实质重于形式是指经济实质重于具体表现形式,它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例如,对于保费收入的确认,强调的是“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这一经济实质,并不以“保险合同成立”这一法律形式作为唯一标准。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体现了对经济实质的尊重,能够保证会计核算信息与客观经济事实相符。

4谨慎性原则体现更充分。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它本身属于一种负债经营,其业务对象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从而也就决定了保险行业在处理会计信息的方法上必须更加稳健保守。这次新制度无论是会计要素的确认,还是会计方法的处理以及会计信息的披露,可以说将谨慎性原则体现得淋漓尽致。比如,新制度将虚拟资产排除在资产负债表之外,明确规定开办费不得列入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在期末结帐前处理完毕;注重资产质量,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它包括坏帐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等八项准备;此外,对利息收入明确规定了严格的确认条件,对于逾期贷款,缩短了应收利息转表外核算的天数,由一年缩短为90天。

5增加了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完善了会计信息披露。新制度在原来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分配表的基础上增加了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投资者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此外。对会计报表附注进行了详细、严密的规范,提高了财务会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和可理解性。

6明确了新业务和疑难问题的处理方法。随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所得税会计的重要性日渐突出,过去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很少涉及,在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上,也只局限于应付税款法。而这次新制度在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上分别确定可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并详细地列示了其计算方法。此外,新制度对于实务工作中新出现、以及在以往会计制度尚未规范的一些疑难业务比如或有事项、会计调整、关联方关系以及交易、证券投资基金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7明确了会计政策的审批权限。新制度规定,在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前提下,保险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财产损失处理的批准权限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会议或类似机构。不再经过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和批准,改变了过去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批准权限混淆不清的现象,赋予了保险公司更大的自。

综上所述,我国的保险会计制度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市场的开放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在不断完善,但是同时也要看到,任何一种建立完备制度的企业都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基础的不严密性,其体系就不可能完备,加之外部环境的变化,会计制度本身当然也是不可能完全没有漏洞。虽然,新制度的颁布和旧制度相比,更加注重了保险企业的风险问题,谨慎性原则得到了较多的运用。但是,新制度只就保险公司财务会计事项做了原则性规定,财会制度相关内容不全并过于宽泛,而且,新制度集银行、证券、保险等会计制度于一体,没有体现保险行业的特色。此外,2002年,为了履行我国入市承诺,加强保险监管,新《保险法》又重新颁布,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保险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组织形式、保险条款费率监管等方面又发生新的变化,比如,在财寿险分业经营上新《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可以同时经营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因而保险会计制度又面临新的调整。笔者认为,保险公司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需要单独有一个统一的、科学合理的会计准则,制定保险会计准则是符合保险会计规范的发展趋势,它不是保险企业会计制度细枝末节的修改,而是在系统地把握保险会计个性、保险会计规范发展与变革趋势以及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因此,当务之急,财政部应在现有的新制度基础上尽快出台保险行业会计准则。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保险企业会计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3.

[2]财政部。保险公司会计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第4篇:交通企业会计制度范文

为做好2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编报工作,根据省财政厅扬州会议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可根据本通知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

一、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一)凡在20*年底前已登记(新办外商投资企业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办理财政登记)独立核算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筹建期企业、已投产(营业)企业以及清算期企业)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7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60、6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15条之规定,编制和向当地财政部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二)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第287号令)、《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财会[20**]25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做好年报编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办理年终结账工作。

(三)外商投资企业应在做好年终结账工作的基础上,真实、完整地编制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从事旅游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填报“旅游类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表式企业可从我局网站下载或向当地财政部门索取)。从事非金融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含旅游企业)填报“非金融类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具体包括:资产负债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分部报表(业务分部)、分部报表(地区分部),现金流量表,财务指标补充资料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告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完整,若有关报表无相应数据,也应以空表的形式上报财政部门。按照我市实际情况,除旅游企业编制旅游类企业报表外,其他企业均应编制非金融类企业报表。

(*)2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编制说明可以到我局网站下载),由财政部和江苏省财政厅统一制发,各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统一的格式、内容、口径进行填报。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并注意报表之间的数据衔接。

(五)为方便外商投资企业填报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我局与上海久其软件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购买了其《企业财务信息填报系统》的正版使用权,并加以苏州个性化修改,形成了《苏州市财政局外经金融处企业填报系统(网络下载版)》链接在苏州市财政局网站上,免费提供给苏州市(大市)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填报年报和季报时使用。已有《企业财务信息填报系统》的企业,也可以直接下载“20*年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参数”安装后使用。具体使用方法请登录苏州市财政局网站“下载中心”查阅说明。企业报表软件参数将在20*年1月中旬链接在我局网站,请各企业和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密切注意我局网站动态情况。

二、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

外商投资企业应就20*年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的全部报表(包括上述主表、附表、财务指标补充资料表、附注)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独立审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上述所列的全部财务报表(包括空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上述所列全部财务报表均应作为审计报告附件内容。企业若聘请外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也必须按此要求执行。

主管财政部门将对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核查,对于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于在上年财政核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应按规定及时进行整改,并提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时予以关注。

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政策的问题

自20*年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25号)以来,财政部陆续下发了“关于印发《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20**]43号),“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20*]18号),“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财会[20**]10号),“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财会[20**]29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对外投资资产评估增减值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会[20**]181号),请企业按规定执行。

此外,外商投资企业在编制20*年度财务报告时,我们强调以下几点:

(一)凡涉及纳税调整事项,外商投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25号)的规定进行日常帐务处理。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外商投资企业提缴使用涉及中方职工权益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外字[19**]73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权益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工[20**]44号)的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权益资金管理的问题作如下明确。

1.中方职工资金的权属。外商投资企业按国家规定计提的:(1)中方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资金;(2)中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和20**年底前在成本中提取的中方职工住房补助基金;(3)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4)企业名义工资与实发工资之间的差额等;均属中方职工权益资金,是企业对国家或职工的负债。

2.中方职工权益资金核算。外商投资企业对涉及中方职工权益的各项资金在分别按有关财务会计规定正确核算外,还要同时设置辅助账簿,全面反映各项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对于原独立建立中方帐的外商投资企业,按《会计法》的要求,应于20**年将中方帐纳入外商投资企业核算范围,至20*年底仍保留中方账户单独核算的企业,必须于年度决算前将中方账户并入企业“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可用于支付为中方职工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可为中方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

3.中方职工住房公积金。外商投资企业应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为中方职工提取缴纳住房公积金。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外商投资企业不再实行原按中方职工工资总额的30%提取住房补助基金的财务制度,企业不得在税前提取该专项资金。企业应按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企业20**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的数额,将中方职工住房补助基金余额全部划入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科目单独反映,且不能以任何名义使用该资金,应留待企业清算时处理。

4.企业提缴的社会保险金。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规定及时足额地为中方职工提取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企业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失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

5.涉及中方职工权益的其他各项资金,对有关内容重申如下:

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探亲假路费、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独生子女费、托儿补贴费、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费、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也可用于支付中方职工的补充养老保险费。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后,不再按14%计提福利费,除按当地政府规定为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外,企业当期发生的福利费,先冲减“应付福利费”科目余额,“应付福利费”不足冲减的,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外商投资企业应以中方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计提1.5%职工教育经费和2%工会经费。

6.中方职工权益资金提交和使用的监督。外商投资企业的主管财政机关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机关负责监督检查企业中方职工权益资金的提缴、使用情况,企业应将涉及中方职工权益各项资金的提取、使用、结余等情况,作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社会审计的内容之一。企业工会依法对涉及中方职工权益的各项资金的提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的报送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于20*年4月30日前将其编制并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市区(不含新区、园区、吴中区、相城区)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室上报上述资料。未按规定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财政部门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相关责任。

今年,仍要求市区外商投资企业除报送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外,同时报送年度财务报告的数据软盘。并请市区各企业在上报联合年检资料前,将数据软盘报我局外经金融处预审(同上年)。报表参数及操作说明见我局网站,或向受托会计师事务所索取。企业在数据录入过程中,请注意参数格式与书面报表格式的差异,并做好相应的调整,请各会计师事务所给予协助。上报的计算机软盘要求无病毒,数据审核正确,软盘数据与审计报告中所附报表数据要一致。各市(县)、区外商投资企业年报报送时间、方法,由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另外,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属于企业向财政部门备案登记事项,从20*年1月1日起,市区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恢复办理。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在20*年联合年检之前补办财政登记,需办理变更或注销的企业,仍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五、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的汇编

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应认真做好2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告的编报工作,财政部门汇总参数将于20*年年初下发。各级财政部门应努力扩大汇编面,提高财务分析质量。我局将按照有关考核办法对我市外商投资企业20*年度财务报告的编报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各市(县)、区财政局应于20*年5月15日前将打印的汇总财务报告、计算机软盘(分户)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报送我局外金处。

第5篇:交通企业会计制度范文

一、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现状及问题

1.财务岗位职责分工不明确

一般企业会计机构主要由会计、出纳、审计组成,主要负责日常的往来业务,出纳主要负责企业现金的流入流出,审计负责审理企业的凭证和账簿。当企业会计业务过多的时候,会计、出纳、审计身兼多职,企业会计、出纳、审计在职务上没有明显的界定,会计人员可以一职多责,能够随时挪用企业库存现金,出纳可以参与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审计可以参与企业会计凭证的编制工作。

2.会计工作流程不规范

企业对数据的发送与接收没有明确要求,屡次出现未达账项,有时候银行已经收到款项,但由于出纳不定期去银行取单据,造成银行已经登记入账然而企业并没有入账,导致账实不符。同时由于出纳在编制企业现金日记账和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时候并没有做到逐日逐笔编制,导致账目混乱。审计在审核凭证和账簿时,看一眼草草了事,没有做到认真负责,有些账目问题也发现不了。会计在编制会计报表时,有时候为徒方便,同时登记会计账簿和总账,没有按照规范编制会计报表。

3.费用报销制度不健全

企业没有规范企业的费用报销流程及费用报销的时间限制,对员工的出行工具和每日补助没有严格的制度要求。员工报销时缺少申请环节,直接在出纳处进行报销,出差人员有时候会为了舒适,对近途、不是特别重要的业务乘坐动车或者硬卧等方便的交通方式,造成出差的报销费用过高。报销时部分员工存在原始凭证丢失、票据不全等情况时,出纳念其人情也会给予报销,报销的原始凭证上缺少会计主管签字或者盖章。

4.会计人员奖励与处罚制度不规范

对于会计人员的奖励与处罚制度并不重视,会计人员迟到早退现象严重。不重视打卡制度,许多家远的员工经常迟到早退,管理者只给予口头警告,缺少实际惩罚措施,许多迟到者往往不以为然,迟到早退现象频频发生。缺少必要的会计处罚制度,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当有些员工对企业有重大贡献的时候,管理者很少给予以表扬,或者只给员工口头表扬,缺少奖励性措施,导致企业员工缺少工作热情,对工作没有积极性,长久下去,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

5.会计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不规范

对会计人员的会计培训并没有做出硬性规范,虽然定期开展培训,但参加培训的人太少,企业不强制每位员工参加会计培训,致使会计培训制度形同虚设。企业对员工的会计培训情况不太重视,部分会计人员缺少专业素质,不能及时了解会计中制度改革的内容,导致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经常发生错误。同时企业没有定期开展对会计人员的会计考核,企业会计人员缺少危机意识,会计出纳审计长期定岗,难以优胜劣汰,选拔更优秀的会计人员。

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问题成因分析

1.企业内部组织结构不合理

一些企业不重视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建设问题,一股独大现象突出,股权结构严重不合理。管理者享有企业大部分权益,企业内部决定大多是由管理者一人决定,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同时企业的管理者没有足够的重视不同部门之间的横向间的协调与合作,企业内不同部门间缺少必要的交流与合作,各部门员工之间经常因为员工彼此不了解在工作问题方面发生冲突,企业管理者经常充当下属各部门之间在发生冲突时的裁判并调解员工之间的问题。

2.企业内部控制不健全

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存在弊端,具有繁琐的财产清查程序,企业内部记载的会计记录与实际资产严重不符,会计制度名存实亡,会计信息失真现象频频发生,会误导给信息的使用者,致使企业管理者不清楚企业的盈余情况。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企业的经营活动比较单一、经营规模小,人员配置少,企业员工一人兼任多职,不能做到员工各司其职,造成岗位设置缺乏牵制性,不相容职务在一起工作,职能分工不清楚,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不能做到不相容职位彻底分离。企业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合理的、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把内部控制制度视作一纸空谈,根本不关心是否存在得力的实际执行情况、是否规范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如同虚设。

3.管理模式僵化

企业管理者理念落后,先进技术和方法在企业中得不到应用。企业的会计基础较弱,企业宁可选择陈旧的财务管理方法也不愿意花费一定的人力、资金和物力去选择先进的适应本企业发展财务管理的技术和方法。企业管理者缺乏专业素质,缺少现代会计管理的知识,对于财务会计方面的理论和实际操作方法缺少必要的认识和研究,导致企业难以在实际中应用先进的财务技术和高效工作方法。

4.企业内部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企业在会计机构的设置上存在管理体制方面的一些的漏洞,企业管理人员具有相对独立性,会计人员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时缺少独立自主性和权威性。当企业管理层的行为与会计监督内容发生冲突时,监督人员很难实行会计监督,会计监督的作用在企业中也不可能完全的实现。管理者独揽大权的现象严重,企业内部缺少专门的监察机构,监督部门没有能力监督企业的管理者,企业员工对管理者的决定十分的服从,盲目的实施管理者下达的各项决定。

三、完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建设的对策

1.树立会计管理制度意识

树立会计工作者的会计管理制度意识,应该组织全体会计员工进行会计专业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和考核的方法让会计人员充分了解本企业建设会计管理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在会计工作包括的具体工作中,按照相应的会计准则办理各项经济业务,对待每位的会计人员都公平公正。同时要求管理者以身作则,公开公正的进行会计执行,加大会计执行的透明度,在会计执行过程中不能带有自己的主观情绪色彩。最后要求企业加大惩罚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会计管理制度的员工给予制度处罚,更好的维护好企业会计管理制度,杜绝任何可能存在违反会计管理制度的行为。

2.健全企业内部组织机构

中小企业在理财方面具有比较弱的经验基础,经营活动单一,在会计数据方面需求不大,对会计数据、财务会计信息的需求比较单一,对数据和信息不需要更深层次的研究和分析。想要完善的会计制度,就应该健全完善本企业的内部组织机构,实行用人唯贤的人力资源政策,协调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做到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使企业内部各机构部门物尽其用。

3.建立健全具体的会计制度

第一、健全岗位分工制度中小企业存在不相容会计岗位,绝对不得由同一人担任,也不能让与企业高层管理者有关系的人担任,会计主管由企业管理者担任违背了会计准则的要求,会计、出纳、审计应该各司其责,一个员工不应该负责多个岗位工作,企业内部会计岗位应该定期轮岗,进行会计培训和考核,实行实行定期考核轮换制度。第二、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中小企业实行监督的其中一种手段是内部审计制度,企业内部推行内部审计可以帮加强内部控制并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内部审计主要由企业管理者负责,企业内部审计缺乏有效的监督实施。要完善企业的会计制度必须健全企业的内部审计制度,内审人员应具备审计资格,具备应有的素质,有过硬的业务水平,在企业中保持相对独立的地位。第三、健全内部稽核制度企业想要开展会计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完善内部稽核制度可以更好的开展会计工作。内部稽核制度的建立,可以保证会计职能的有效发挥,使会计核算更加准确、会计监督更加合法。督促企业的全体员工树立一种互相监督意识。企业对各部门应该定期开展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企业稽核工作,企业的稽核人员必须对自己所稽核的工作承担一定的责任,在稽核之后应该在所核查的账册薄据上盖章。第四、建立财务审批制度在企业发生经济活动时,为了保证经济利益的合理流入、流出,应该建立财务会计批许制度,保证经济业务的有效进行,保证企业使用资金的安全。在审批过程中会计人员应该按规定的顺序进行审批,审批过程必须严格符合企业规范。出纳应该拒绝执行企业员工没有完成审批的的业务支出,对每笔账务做到账实相符。

4.加强会计制度执行

企业只有在一个优秀的内部控制的社会环境中,才能有效的实施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才能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具体来说,提高企业的内部控制应该健全企业组织结构和企业内的责权关系、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并提高职工素质、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的控制氛围。企业管理者应该完善企业组织架构,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建立适当的风险评估程序提高企业的内部控制。基金项目:齐齐哈尔市科技局项目《齐齐哈尔市创新型城市建设进程中金融支持研究》,编号:RKX—201511。

参考文献:

[1]曲远洋.会计制度设计[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3:20-25.

第6篇:交通企业会计制度范文

【关键词】交通行业 信息化 路径

一、财务管理信息化的特征

财务管理信息化是在特定的环境下产生的一种全新的财务管理方式,它具有自己的特点:一是实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同步化。信息化财务管理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采取经济业务事件驱动会计模式,由生产经营活动直接产生财务数据,保证生产经营活动与财务数据相一致,财务部门从系统中及时取得资金信息,通过资金流动状况反映物料流动和企事业生产经营情况,实时分析企事业的成本和利润,提供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从而实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同步产生。二是财务管理集成化。财务管理集成化是指在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对信息采取科学、及时决策和最优控制的原则作为战略资源加以开发和利用,并根据战略的需要把诸多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和手段有机的集成,实现企事业内财务人员、资金、信息等的综合优化管理。三是财务组织弹性化。财务管理组织不再是以前传统的垂直式组织结构,而是根据实际管理的需求,管理中心下移,减少环节,降低成本,建立扁平化、网络化的财务组织,加强组织横向联系,使企事业不仅上下流通无阻,横向交流也顺畅,从而达到及时反馈财务

信息,有利于企事业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分析及财务控制。

二、实现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信息化的路径

当前,面临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中的诸多问题,必须按照国家“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的总体部署,加快交通财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笔者认为当前应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加快对交通行业会计核算办法的研究,提供体现行业特色的财务会计信息

当前,《新企业会计准则》较好地适应了工业行业、商品流通行业和施工行业财务会计核算的特定要求,但就交通行业来说,运输企事业、港口企事业、公路经营企事业等企事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规范财务会计行为的管理要求,决定了专业会计核算办法的出台,不仅必要,而且迫在眉睫。对此,根据交通部“分类指导”的要求,希望针对交通行业内部不同类型的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特点,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和科研优势,对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实施分类指导,并抓紧时间积极制定出台具有交通行业特色的会计核算办法,包括运输企事业会计核算办法、港口企事业会计核算办法、公路经营企事业会计核算办法等,相信对规范交通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健全建立交通财务信息资源安全防范体系

完善的内部控制可有效减轻由于内部人员道德风险、系统资源风险和计算机病毒所造成的危害。应在软硬件管理和维护,组织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和控制,系统环境和操作的管理和控制,文档资料的保护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预防与消除等方面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从根本上保证财务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在技术上对整个财务网络系统的各个层次都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规则,建立综合的、多层次的安全体系,使财务软件得到数据安全保护。

(三)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保证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

交通行业应当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交通部“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发挥财会监督职能、防止资产流失”的要求,加快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交通财会主管部门应当结合交通行业特点,通过制定有关交通行业内部会计控制的规定,对各类企业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进行分类指导。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于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资产安全,防止舞弊行为及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有重要作用。

(四)努力提高交通企业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的财务会计改革在与国际惯例接轨、适应入世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方面又迈出了新的、重要的一步。交通企业财务指标体系的建立应当与我国财务会计的改革与发展相适应。对此,交通行业的广大财会人员、特别是交通主管部门重点联系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应当通过会计继续教育和其他有效手段,加深对企业会计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努力提高其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以保证所提供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

(五)培养适应我国交通财务信息化建设的高端人才,提升信息化系统应用的功能和水平

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的最终目的在于应用,只有不断扩大实际应用范围,才能得到不断的发展、完善。由于财务管理信息化涉及整个企事业经营管理模式的变革,实现财务与业务一体化,通过财务信息化建设及流程改进,财会人员从会计信息日常繁杂处理流程中摆脱出来,起到一个管理员、分析员、控制员而非记录员的作用,这也无疑对财务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提出了较高要求,财务管理人员不仅要懂财务,而且要懂业务。同样,它对非财务人员也提出了较高要求,要掌握一定的财务管理知识,甚至要改变日常工作管理方式。因此,交通行业企事业应在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初期建立人员培训制度,提高企事业员工相关业务素质,提升应用水平。当然企事业在加强对现有财会人员的计算机和商务知识培训的同时,更应培养未来网络时代需要的财务信息化管理的高端人才。

总之,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共同建设全国交通财务信息系统,建立与交通财务信息化发展相配套的法规、标准、安全体系。建立和完善交通财务信息资源管理的运行机制,从而切实提升我国交通财务信息化的质量。

参考文献:

第7篇:交通企业会计制度范文

关键词: 医院; 固定资产; 维修; 会计核算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出台了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提高了我国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就固定资产核算而言,《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与原《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有了一定的变化。

一、医院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与维修成本的构成

(一)医院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目前执行的非营利性医院会计制度中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其核算方法如下:

购买,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入库,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计提,借:支出

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核算时应注意:除非有融资租赁,否则报表上的“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应相等。

(二)医院固定资产维修成本的构成

在细化设备分类的基础上,医院固定资产维修成本包括如下内容:

维修成本=技术维修费+基本成本费

其中:技术维修费=技术服务费+专用维修仪器费(折旧)

基本成本费=零配件费用+耗材费用+交通运输费用。在基本成本费用中,交通运输费用的理解是维修人员外出购买或搬运零配件所花费的费用。

二、传统医院固定资产维修的会计核算方法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修购基金是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的用于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按现行制度规定,修购基金提取时列为“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而单位在购置固定资产时也将购置费列为支出,这将导致支出的严重虚增,使会计信息缺乏客观性。例如,某基层医院购置一台核磁共振仪器,价值480万元,医院“专用基金——一般修购基金”科目有余额200万元,“事业基金”科目有余额160万元,会计处理为:

(1)借:专用基金—一般修购基金200万元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160万元

医疗支出 120万元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480万元

(2)借:固定资产 480万元

贷:固定基金480万元

当年提取修购基金时:

(3)借:医疗支出 480万元

贷:专用基金——一般修购基金 480万元

三、优化医院固定资产维修会计核算的措施

(一)维修资金计提累计折旧

为保证固定资产维修的资金来源和正确体现事业成本,笔者建议医院应改提修购基金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同时,在会计科目设置上取消“固定基金”和“专用基金——修购基金”,增设“累计折旧”,在计提折旧时,借记“事业支出——折旧费”或“经营支出——折旧费”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会计报表中分别列示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及固定资产净值,使资产负债表反映医院实际总资产及净资产,便于报表使用人正确理解有关信息,“累计折旧”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项目列示在固定资产项目的下方,二者相抵后的余额为固定资产净值。

(二)积极复核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准则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因此根据《固定资产》准则,医院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然后按照调整后的净残值在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年限内重新计算折旧金额,即采用未来适用法。

(三)健全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核算制度

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医院的固定资产也应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年度终了,应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清查,发现有由于淘汰、报废,已无法使用的,应及时办理报废核销手续,发生报废和毁损费用的,也可吸收企业会计的做法,通常增设“固定资产清理”账户。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等转入清理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等科目;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贷记有关资产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益可计入当期“其他支出”或“其他收入”。

(四)重复发挥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

在固定资产维修核算中,医院要建立材料管理辅助账。对已维修的固定资产进行二次核算,各服务中提交包括用工单位、工作项目、派工单位、工作内容、维修价格、完成情况、用工单位签字、修理工签名等内容的派工结算单,派工结算单必须经用工科室负责人签名方有效。据此进行辅助账簿的登记核算,每月月末结算出未使用材料结余数,编制成册。

总之,具体的固定资产维修会计核算在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中起到相当大的作用。不仅提高了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热情,更重要的是保证了医院医疗设备较高的利用率,减少损坏、延长寿命,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1] 熊瑛.刍议医院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J].现代医药卫生,2005,21(8):1027-1028.

[2] 何丽英.对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的几点思考[J].卫生经济研究,2008,(7):56.

第8篇:交通企业会计制度范文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核算 亮点

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经济转型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为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2011年10月,财政部正式颁布《小企业会计准则》,这是我国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建设的重大工程。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亮点

(一)统一了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标准

小企业规模小、数量众多、行业分布广、业务相对简单,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存在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多种标准的情况,导致会计信息质量优劣不一、信息可比性差,不能有效满足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正是针对小企业的特点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较为单一的实际情况,对小企业会计核算标准进行统一,有利于提高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可比性。

(二)简化了会计核算要求

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从六个方面简化了会计核算的要求。

1.历史成本计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增强会计核算的可操作性。

2.直线法摊销债券的折价或溢价。《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在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在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3.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以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小企业统一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4.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即对会计与税法形成的暂时性差异计入当期损益,取消了“递延税款”科目,会计处理更为简洁。

5.简化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四个组成部分,不必编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

6.未来适用法。《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调整法或未来适用法;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均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

(三)与企业所得税法协调

为减少小企业纳税调整成本,满足税务部门税收决策需要,《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制定理念、框架结构、计量方法、核算原则等方面充分考虑税务机关的需求,部分会计核算与计价方法完全采用税法规定,与税法高度协调,大大减少纳税调整差异。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无形资产摊销期限、历史成本计量等与税法保持一致,缩小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后,小企业除会计与税法之间永久性差异以外,只存在极少数的暂时性差异,如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确认为递延收益,而税法要求在收到政府补助时一次性计入当期收入或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作为不征税收入。

(四)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序衔接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总体框架,《企业会计准则》是纲,适用于国内设立的所有企业。《小企业会计准则》只对小企业经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规范,对于不经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未作规范,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小企业日后发展为大中型企业或者金融企业,应当自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一)会计科目变化

《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66个会计科目,新增、调整了部分会计科目。主要有:

1.取消减值准备类会计科目。包括短期投资减值准备、坏账准备。资产实际发生损失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已确认的减值损失日后收回时,确认为当期营业外收入。

2.增加生物资产等会计科目。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牲畜等。

3.扩大部分会计科目核算范围。包括营业外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等。“营业外收入”除原来核算的范围外,新增加政府补助、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等;“营业税金及附加”除核算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以外,新增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教育附加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

(二)会计核算变化

1.资产方面。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实际损失的确定执行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认定标准;资产盘盈、盘亏均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无论流动资产还是非流动资产盘盈收益均计入营业外收入;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及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企业所得税法高度一致。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按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2.负债方面。小企业的负债以实际发生额入账,利息计算统一采用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小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小企业应交税费科目新增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以及小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核算内容。

3.所有者权益方面。《小企业会计准则》下,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仅为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部分,不包括其他资本公积。

4.收入方面。采用发出货物和收取款项作为收入实现确定标准,减少关于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同时就托收承付、分期收款等七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收入确认的时点。

5.财务报表方面。考虑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对现金流量表进行适当简化,无需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等信息。在附注中增加纳税调整的说明。Z

参考文献:

1.章雁.《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亮点与执行对策[J].交通财会,2012,(5).

第9篇:交通企业会计制度范文

金融会计是我国会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按照会计学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准确、完整、连续、综合地核算和监督,并对金融机构的财务信息进行衡量、加工和传送的特殊的专业会计。它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在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做出合理和有效的决策。所谓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失真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出现意外情况时,使金融机构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一、金融会计风险的表现形式

(一)会计制度的风险

当前,尚有部分会计核算标准、规定不适应实际工作情况。例如,国内巨额贷款呆账积重难返,金融行业风险高度集中,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在目前国有银行贷款呆账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提取呆账准备金,对已造成的银行贷款损失来讲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

2.已造成实际损失的呆账,却因手续繁琐,条件严格,难以分期摊销。同时,银行在利润指标的压力下普遍对冲销呆账存在顾虑,从而导致呆账日积月累,风险得不到及时化解。日、韩等国银行倒闭的事实充分说明,不良贷款必须及时处理,否则后患无穷。

(二)会计人员风险

会计人员是会计活动的主体,因此,由于会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或在执行会计制度过程中发生人为偏差、违规操作,使金融机构资金财产遭受损失也大有可能。如:会计人员在办理结算业务过程中,由于对票据防伪、防假识别能力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致使银行资金被诈骗、冒领;有的会计人员对支票折角核对存在认识误区,以为开户单位的经办人员都较固定、相互熟识,忽视或省略折角核对印鉴这一程序,致使潜在的会计风险成为现实;还有的会计人员没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贪图安乐享受,利用会计内控中薄弱环节盗窃、挪用单位或客户的资金,致使金融机构的资金资产遭受损失。

(三)会计监督的风险

会计工作另一项重要的职能是实施会计监督。而目前的金融业会计监督职能相对薄弱。比如:商业银行转轨后,效益成本观念得到很大增强,但也有一些金融机构在运营过程中只要求存款规模、讲究信贷管理,却忽视和放松了会计监督。体现在财务管理方面,基本上是行政花钱、会计记账,即事后核算,会计的监督和管理职能消弥于无形。对于某些盲目决策,攀比消费,超计划、超范围开支费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无法起到有力的会计监督作用。

二、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成因

(一)会计制度执行不严格

有的金融机构虽然建立了各项制度,但在业务处理过程中仍然存在有章不循、不按操作规程办事的现象;有的应由会计主管审批的重大事项,主管人员并未对其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而只是在形式上盖章了事;有的虽然建立了事后监督制度,但流于形式,事后监督员只是对传票的要素进行简单地审查,并未真正起到对每笔会计账务处理全过程的事后监督作用,从而导致案件已经发生而很长时间发现不了,给国家资金造成重大损失。

(二)会计监督职能比较弱化

当前大多数金融机构的会计工作还停留在会计核算阶段,热衷于账务处理,对于资金运作过程的监督较为淡化。表现在对现金管理、大额支付凭证的审核、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核缺乏有效地监督。

(三)部分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金融业迅速发展,分支机构和经营网点增长较快,在短时期内吸收了大量的会计工作人员,导致会计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和职业道德思想参差不齐。人员的素质不高很容易发生会计事故和违法乱纪行为。从已发生的金融风险看,人员因素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许多风险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与会计人员本身有关联。

三、完善我国金融会计风险体系的措施

(一)进一步改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按照国际上通行的谨慎会计标准,改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不仅是我国金融业适应国际标准的需要,也是有效防范金融会计风险、提高金融机构竞争力的需要。从目前情况看,改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真实核算资产质量。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从2000年起对贷款质量进行分类。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正式实施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标准,农村信用社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也要进行五级分类的试点。要以推行五级分类为契机,加强检查与监督,使金融机构能真实地反映其信贷质量,对其他资产的核算,按照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进行计量。同时,按照各类资产的实际风险,提高提取呆、坏账准备的比率,适当放宽呆、坏账核销条件,以体现金融企业的高风险性。2.合理确定收入期限,缩短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同时,考虑过去金融机构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长、形成大量表内应收未收利息的实际,对历史应收利息实行逐年税前冲减政策。3.改进固定资产折旧办法。在目前实际分类折旧的基础上,特别对电子机具等技术更新快的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法。4.适当降低金融机构的税负水平。虽然财政部、税务总局对降低金融企业营业税做出规定,即从2001年起,每年下调一个百分点,分9年将营业税率从9%降至8%,但与国内交通运输、邮电通讯行业的营业税率3%相比,同第三产业营业税负担相比,金融业仍是最高的。因此,需进一步降低金融机构的税负水平。5.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应充分考虑金融创新、金融新业务加速发展的趋势,制定规范金融新业务的相关会计标准及规定,使金融会计制度建设具有超前性,防范金融新业务的会计风险。

(二)着力构建全面有效的金融会计风险监督保障系统

金融会计风险的监督保障系统应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三个部分。

1.事前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金融风险预警的指标体系的制定与考核。即:反映流动性风险的指标体系,如备付金比率等;反映资本不足风险的指标体系,如资本充足率等;反映资产风险的指标体系,如逾期贷款率等;反映金融市场风险的指标体系,如利率风险率等;反映损益状况的指标体系,如资产盈利率等;反映贷款对象财务状况的指标体系,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产销率、资产收益率等。

2.事中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银行稳健经营的动态监控。会计部门要与其它职能部门一道建立起对金融风险实施动态监控的机制,随时将来自各方面反映金融风险的各项指标与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警戒值相对比,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反馈信号,敦促并监督各有关部门及时采取修正措施,以确保银行经营始终遵循稳健与安全的原则,尽量避免与减少金融风险所带来的损害。

3.事后监督,主要应通过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和各种报表的检查分析,对银行稳健经营的结果进行全面复审检查,考核各单位有关控制金融风险责任指标的执行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与措施,以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

(三)加强金融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1.提高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精神文明的具体体现。金融会计人员应具有敏锐的政治头脑、新锐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提高文化素质。近几年来,金融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得到了较大提高,基本实现了大专水平或本科学历。现在,学海无涯的学风已成为每个会计人员的自觉行动,也是知识复合和提高素质的重要基础。

3.提高业务素质。一是应具有会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二是应具有会计管理水平,三是应具有会计组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