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耕地保护实施意见范文

耕地保护实施意见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耕地保护实施意见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耕地保护实施意见

第1篇:耕地保护实施意见范文

关键词:公路建设;最严格;耕地保护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230230

公路建设过程中由于公路的跨区域性建设很强,往往需要经过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地区由于地质环境、水文条件等的差异,会给施工建设带来一定的难度。由于公路建设会不可避免的占用到耕地资源,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就需要考虑这方面内容,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发展态势下,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势在必行。

1 公路建设最严格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分析

1.1 有助于缓解“三农”问题

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国家对于“三农”问题的解决有了更多的关注和支持,耕地资源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是与人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讲的就是耕地资源对农村群众的重要性,要提高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就需要实行最为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耕地管理的各项措施进行强化,对于不合理占地现象要坚决制止,提高耕地资源的利用率,公路建设要尽可能的避开耕地。

1.2 是土地保护政策的关键

对于公路建设负责的交通主管部门来说,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站在长远发展的角度以大局利益为主,来综合考虑建设中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强化保护耕地对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安定的重要性认知,把耕地保护与公路建设两者之间的协调关系进行正确处理和优化,进而从战略性的高度做好公路建设用地的工作[1]。

1.3 是公路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

可持续发展战略强调的是对资源的高效合理开发和利用,在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下,耕地资源作为宝贵的资源之一,必须要得到强有力的保护,而公路建设作为国民经济稳定健康的重要支撑,要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就必须加快建设速度,这必然会占用到耕地资源,因此,耕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就显得十分重要。

2 最严格耕地保护的基本措施

2.1 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

公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应该立足于实际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论证基础上,促进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按照地区的经济发展需要以及交通状况来分析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尽可能的不占用耕地资源。在对项目工程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需要立足于全面调查和论证的基础上来综合确定出合理的线路走向和关键控制点所在,对于公路建设中所经过的耕地区域,要勘察耕地的基本状况并掌握相关资料,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从而把耕地资源的占用状况来作为线路走向方案确定的关键性指标,进而实现公路建设各个功能与减少占用耕地资源两者的有机统一。

2.2 公路工程的设计阶段分析

在当前科学技术普遍应用的前提下,在进行公路工程设计时要结合先进的科学技术,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处理,合理选用具体的技术指标,综合采用各种先进的手法来对建设路线的具体方案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论证对比,从而确定出合理的线路方位方案,在不增加工程量的基础上来最大程度的节约土地和保护耕地,保持耕地最原始的状态。如果公路建设中需要进行土方的开挖,则需要科学分析并认真计算,对土石方进行合理的调配,在最合乎经济性的距离内利用移挖作填,对土石方产生的工程量进行合理控制,对于剩余不用的土石方要尽可能的不占用耕地,如果技术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将其作为路基的填料使用。还要根据道路交通运输量的大小、线路的长度以及社会的服务来合理设置服务区,设置的原则是尽可能的不占用耕地资源,以荒山、废弃土场等为优先考虑。

2.3 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

在合同段进行划分时要始终坚持以土石方的合理调配以及减少取土和弃土数量的用地数量为基本原则,如果需要占用到耕地资源,则要合理利用所占等地地表的耕作层,将其作为重新造地来应用,在这一过程中还要注意取土过程中要合理有度,不能破坏水土植被状况;对于施工单位来说,要做好对于临时性用地的数量控制,对于施工中的便道、材料场以及预制场等要按照实际的施工进度来进行统一考虑,而且在施工过程中也要做好防止耕地资源被污染的措施,按照合同条款做好施工后的恢复工作[2]。

3 总 结

公路建设在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下有了新的要求和标准,由于其建设的特殊性会不可避免的占用到耕地资源,而耕地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资源,是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因此,在公路建设施工过程中,就需要正确处理公路建设和耕地保护两者的关系,提高公路建设的科学性,减少对耕地资源的占用。

参考文献

第2篇:耕地保护实施意见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的通知》(国发[*]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31号)、《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17号)和《关于开展全省基本农田保护“争先达标”活动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6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长效管理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一)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6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体系。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各街道(乡)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地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强化目标考核管理。每年街道(乡)、村逐级签定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明确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护措施、考核办法及奖惩兑现等内容,将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执行情况列为干部任期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基本农田监管制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切实把基本农田落实到图、地块、村组和农户。由村民委员会向承包户送达基本农田保护监管通知书,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发动群众做好基本农田保护的日常工作。

(三)切实做好保护基本农田“五个不准”。即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

(四)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要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和建设用地规划进行总量控制。坚持“三个不报批、一个从严”,即凡是不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类开发区(园区)和城市建设用地,一律不报批;凡是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一律不报批;凡是没有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一律不报批。从严审查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对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的,不予通过。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严禁擅自修改和调整规划,严禁违规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严禁擅自设立各类开发区(园区)和扩大开发区(园区)建设用地规模。

二、认真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切实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一)加大基本农田建设的力度,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国土和财政部门要精打细算,使用好土地开发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专项资金,征收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及耕地开垦费,杜绝挪用、浪费,保证所有资金全部用于耕地开发整理和地力建设,确保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二)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要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严格遵守对非农占地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明确界定政府土地征用权和征用范围。进一步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和补偿机制,妥善安置失地农户,并为他们提供社会保障。今后凡没有征求被征地农民集体组织和农户意见的征地方案,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审核报批。

(三)严禁撂荒耕地。对承包经营的基本农田撂荒一年以上的、一般耕地两年以上的单位或个人,要收回其承包经营权,依法追缴土地闲置费。

(四)实行耕地肥力保养制度。土地管理部门要会同农业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激励耕种基本农田的单位和个人,增加对基本农田质量建设的投入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土地,防止土壤污染,逐步增强地力,提高耕地质量。对因掠夺性经营而造成地力下降者,要责令其限期恢复地力,逾期不恢复的,要收回其承包权,另行发包。

三、严肃执法,进一步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一)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2号)精神,坚决查处各类违法批地、违法管地和非法占地行为。对未批先占、批少占多、占而不建的,要采取强硬措施,该收回的收回、该罚款的罚款、该拆除的拆除,限期恢复耕种条件,并达到原耕地质量。对征收、征用基本农田闲置一年以上、一般耕地两年以上的项目用地,要收回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对擅自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挖沙、取土或堆放固体废弃物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土地管理部门要与纪检、公安、检察、法院等执纪执法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办案,对违法占地和严重浪费耕地的大案、要案,要公开调查,公开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3篇:耕地保护实施意见范文

为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保障全市经济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占补平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实现占补平衡

实行耕地占补平衡是国家确立的一项占用耕地的基本制度。加强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是保障我市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提和基础。当前,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土地后备资源逐渐减少,开发难度越来越大,生态、水土保持等与土地开发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耕地占补平衡的压力不断增大。“十二五”期间,正值我市实现经济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的需求仍然比较旺盛,大批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亟需用地。因此,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既是落实耕地保护国策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我市经济实现跨越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二、合理分解任务指标,建立全市统筹管理机制

根据上年度市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指标和我市的用地需求等情况,每年年初,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综合测算、合理预判当年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数量,结合各镇(街道、园区)的后备资源现状,分别确定出各镇(街道、园区)的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由市政府直接下达。

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经市和省国土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后,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按照“谁开发(复垦、整理),谁使用”的原则,主要用于所在镇(街道、园区)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的耕地补充平衡。部分耕地后备资源少、无法实现耕地自我占补平衡的镇(街道、园区),缺口部分由市统筹调剂解决。

三、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占补平衡工作

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实行“市政府协调推动、市相关部门业务指导、镇(街道、园区)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市政府委托有关镇(街道、园区)进行开垦造地,并签订《委托补充耕地协议》。各镇(街道、园区)是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完成市下达的补充耕地计划任务;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补充耕地计划管理、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统一管理和调剂、制定项目施工及验收标准并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立项及规划设计审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市监察、审计部门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工作;市农业部门负责补充耕地土壤检测、建设指导和质量评定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搞好配合。

市国土、财政、审计、监察、农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各镇(街道、园区)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规划,狠抓落实,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工作顺利开展。

四、严格操作程序,确保占补平衡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一)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在全面调查土地后备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全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项目由各镇(街道、园区)组织申报,经市国土资源部门与市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纳入市级项目储备库管理,入库时间为每年的10月底前。未纳入市项目库备案的项目,不予立项。

(二)立项。根据市政府年初下达的补充耕地计划,市国土资源部门与财政部门对各镇(街道、园区)已上报入库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逐一进行筛选审核,对符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立项条件的报市政府予以立项审批。申请立项时,各镇(街道、园区)负责编制提报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规划设计、预算书等材料。

(三)实施。立项批复后,市政府与有关镇(街道、园区)签订《委托补充耕地协议》。镇(街道、园区)委托具有招投标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工程依法公开自主招标,在市国土、财政、审计、监察等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依法确定出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按照《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委托补充耕地协议》及获批的《初步规划设计报告》等相关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工程施工,竣工时间为当年的5月底前。

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镇(街道、园区)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项目责任制度,签订项目实施管理责任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制和合同制等制度,确保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

(四)验收。项目竣工后,由镇(街道、园区)提出验收申请,市国土部门与财政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各部门要加强占补平衡项目验收工作,严格按国家规程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初验时,要按项目逐个进行外业与内业验收,对资料不齐全,面积不准确,质量不达标的项目,不得通过初验。

项目的内业资料要满足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并符合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字号关于项目管理的要求。各镇(街道、园区)应按三阶段准备相关资料:

一是计划和预算阶段,包括:立项请示、可研报告、论证意见、规划设计、预算书、批复、现状图、勘测定界图、平面布置图、规划图等;

二是工程实施阶段,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委托合同(协议)、招投标资料、施工合同、施工和监理材料、资金拨付及使用等;

三是验收阶段,包括:验收申请、竣工图、审计报告、土地统计台账变更情况说明等。

对经初验合格的项目,市国土部门与财政部门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申请终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将组织审计、监察、农业等部门,对申请终验的项目进行全面验收,验收比率为100%。终验工作在当年6月底前完成。

五、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占补平衡项目资金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行

切实加强占补平衡项目资金管理,落实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确保项目资金及时使用和专款专用。

(一)资金来源。从市财政收取的耕地开垦费中列支。

(二)资金拨付标准。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终验合格后的新增耕地面积,土地开发(复垦)项目6000元/亩,土地整理项目3000元/亩。

第4篇:耕地保护实施意见范文

一、充分认识加强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紧迫性

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是保护耕地和环境、节约能源的迫切需要。长期以来,我市的墙体材料一直以实心粘土砖为主,不仅毁掉了大量耕地,耗费了大量能源,也不利于保护环境。自《国务院批转国家建材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国发[19*]66号)下发后,在有关部门的共同推进下,我市新型墙体材料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产品技术水平明显提高,依法禁止实心粘土砖工作不断加强。但从总体上看,我市的墙体材料革新面临的任务仍很艰巨。据统计,我市每年生产实心粘土砖耗用泥土资源达240多万立方米,约相当于毁田1200亩,同时,我市每年生产实心粘土砖消耗9.6多万吨标煤。如果实心粘土砖生产得不到抑制,将占用大量耕地,耗费大量能源,加剧我市耕地和能源供需矛盾。

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是改善建筑功能、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如今新型墙体材料在国内外已被广泛应用,事实证明采用优质新型墙体材料建筑房屋,建筑功能将得到有效改善。另外,我市每年产生各类工业固体废物超过*0万吨,累计堆存达到数千万吨,不仅占用了大量土地,而且严重污染着周围的土地、水体和大气环境。因此加快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建筑渣土、冶金化工废渣等固体废物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是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

(一)进一步搞好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要加强对全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各县和湾里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条例》,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市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范围和时间,认真落实具体措施和要求,深入做好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要在已取得的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成果的基础上,向淘汰粘土制品推进,逐步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将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范围由城市向农村延伸。全市实心粘土砖产量每年减少2亿标砖,力争到20*年,全市实心粘土砖年产量控制在2亿标砖以下。全市城市规划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到20*年底,禁止使用包括空心粘土砖在内的各种粘土砖。

(二)积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要积极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凡财政拨款或补贴的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共建筑、经济适用房、示范建筑小区和国家投资的生产性项目等,都要选用和采购新型墙体材料。新建建筑要向强制执行国家颁布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进,逐步提高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比例,增加节能建筑面积,力争到2006年,全市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到20*年,全市城市规划区新建建筑实现节能50%以上。到20*年全市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总量的比重达80%以上,建筑应用比例达到95%以上。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

(一)规范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建立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是国家鼓励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一项重要政策。市、县及湾里区财政部门和墙改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20*]55号)和《*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关于印发<*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1号)的规定,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市、县(区)墙改部门要负责做好专项基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征收,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或减、免、缓征专项基金。

市墙改部门要进一步搞好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联审的建设项目专项基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加强对*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红谷滩新区、桑海开发区、英雄开发区管委会的建设项目专项基金的征收和管理,要强化征收和管理措施,确保专项基金足额征收,及时进入市财政专户。各县、湾里区墙改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基金管理规定,制定和完善措施,切实规范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

(二)严格执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政策法规。各县(区)和市政府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法规。税务部门要贯彻落实新型墙体材料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规范和完善减免税收的申报审核程序,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生产实心粘土砖的一般纳税人,一律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墙改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专项基金返退工作,充分发挥专项基金的政策鼓励作用。市、县(区)、开发区要按照市财政局、市经贸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市对占用耕地而依法关闭的砖瓦企业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洪财发[20*]34号)精神,对依法关闭到位的砖瓦企业予以适当补偿。

(三)加强对粘土砖生产的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严格控制粘土砖生产企业的取土范围和规模。市、县(区)有关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粘土砖瓦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禁止占用耕地建砖瓦窑取土烧砖,禁止向新建、改建、扩建粘土砖生产项目供地,严格限制向空心粘土砖生产项目供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规定的不予办理用地和采矿登记手续,停止发放土地使用证,并依法予以查处;对无证或占用耕地生产的砖瓦企业,要依法责令停止开采并依法进行处罚。工商、环保、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对违反规定生产粘土砖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各县和湾里区墙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力措施,搞好督查落实,对现有不占用耕地生产的砖瓦企业要做好限产工作,按照逐年递减*%的速度下达限产计划和落实限产目标,定期将限产计划的完成情况报市墙体改革领导小组,对违反规定的要予以相应的处罚。各开发区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对粘土砖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的质量监督。各县(区)和市政府职能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的质量监督工作,既要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又要注重保障产品质量。

一是不断强化新型墙体材料质量意识。要本着对社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新型墙体村料看着是关系建筑工程安全的百年大计,切实搞好新型墙体材料质量监督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标准。市墙改部门要依据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标准,依法做好新型墙体材料的认定工作,及时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引导和帮助企业提高产品档次,增加产品科技含量,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要按照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组织生产,对没有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应当依法制定企业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不得生产和销售没有生产标准或者质量达不到标准的墙体材料。设计、建设和施工单位设计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应当是按照国家和本省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确定的产品,并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操作。

三是搞好新型墙体材料质量的监督检查。市墙改部门要协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新型墙体材料进行检测,采取不定期的抽检方式,对已经市墙改部门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发现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要责令生产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对设计、建设和施工单位不是按国家和本省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确定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工程,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予验收备案,墙改部门不予返退专项基金。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各县(区)和市政府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投资、税收、价格等经济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工业废物的循环利用,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发展。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62号)精神,加大对开发技术含量高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支持力度,促进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鼓励支持发展符合环保要求与适应市场需要的复合材料制成的新型墙体材料;鼓励支持民间资本投入开发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探索和研究鼓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引导生产企业大力开发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房地产开发商自觉建造节能建筑。要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政策鼓励作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市、县(区)墙改部门每年可以从上年征收的专项基金中按4%的比例提取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湾里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将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节能建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城乡建筑规划,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发展目标、推广重点与政策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加强对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组织领导,健全机构,理顺关系,落实责任。经贸、发展改革、财政、建设、国土资源、科技、税务、技术监督、环保、工商、农业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由经贸委牵头,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和推进墙体材料革新与节能建筑工作。

第5篇:耕地保护实施意见范文

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围绕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重大项目,千方百计保障建设用地的需求

今年,我市充分发挥规划和政策在灾后重建、扩大内需中的关键作用,严格执行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确保灾后恢复重建的建设用地需要。一是认真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充分发挥土地政策的调控作用,引导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二是认真实施差别化用地管理,确保绵茂公路、成绵高速复线、成绵峨铁路、泰山、凯江路拓宽、岷山路延长线等一批重大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三是继续用好用足特殊支持政策,通过先行用地、用地预审,保障了全市列入灾后重建规划的重大建设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二)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

今年,我市在做好主动服务保障发展的同时,严格规范管理,做到“两手抓两统筹”。

1、严格执行土地审查报批。认真执行国家扩大内需和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实施土地审查报批。凡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中认真进行基本农田论证工作,确保补划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

2、加强“挂帐”管理,加大土地整理力度,“5.12”以来,我市“挂账”面积46973.951万亩,涉及77个项目,开发整理规模457431.12亩;可新增耕地面积58858.83亩;投资预算55265.159万元;截止20__年11月,已竣工验收有5个项目,已完工的61个,正在施工的7个,准备开工的4个。年内可完成所有项目,可核销完所“挂账”指标。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大考核检查力度,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已上报省厅验收。

3、加强矿政管理,巩固整顿成果。开展了对非煤矿产资源的整合工作,制定了《__市非煤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完成了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和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开展了26个矿区、2个矿种开发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年内可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4、以卫片执法检查为为抓手,强化执法监察工作。我市是第一次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也是第一次依据《15号令》实施问责。因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机构,下拨了专项经费,制定了实施方案,加强人员培训,有序开展工作。经过认真清查,到目前为止,全市违法新增建设用地涉及图斑数18个,宗地数为19宗,面积182.09亩。违法用地宗数占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的比例3.66%,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1.67%,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1.37%。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在全省排序第15位;违法用地面积在全省排序第10位。其中:__区5宗,面积42.73亩,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2.23%,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2.05%;中江县1宗,面积10.4亩,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3.6%,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3.59%;罗江县2宗,面积10.9亩,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0.45%,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0.76%;广汉市1宗,面积3.4亩,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0.54%,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0.57%;什邡市6宗,面积78亩,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3.57%,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1.46%;绵竹市4宗,面积36.66亩,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1.05%,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1.17%。全市已经进入立案程序宗地数为10宗,面积70.84亩,立案落实情况:目前已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6159.62平方米,已恢复土地原貌51.72亩,落实罚款36351.5元。

5、市场配置资源机制不断完善。今年全市总供地351宗,面积677.24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244宗,实现出让合同总价款39.29521亿元,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分析土地资产运营形势,精心谋画,,土地资产运营成绩喜人,11月份,投放市场的一宗商业用地,经13轮叫价以435万元的最高价成交,创建我市土地资产运营亩价最高记录。

(三)认真实施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发展

1、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我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从经济发展全局和维护稳定的高度出发,扎实有效推进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因征地发生。严格履行征地程序,采取多元化补偿安置途径,多渠道保障住房落实,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全市应安置人员基本安置到位,思想稳定。根据市委安排和新形势的要求,对全市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和内容进行了调整,出台了《__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2、全力推进涉及国土资源部门的民生工程。继续以对群众的满腔热情,高标准组织实施好“金土地工程”、红层找水打井工程、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和避险搬迁工程、富民安康工程。我市2个“金土地工程”,进入了施工收尾阶段,年底前可按时完成任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已完成了530户搬迁任务,提前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62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已完成全部任务。完成了全市1398个集中安置点的地质灾害隐患复查复核工作,确保集中安置点的安全。

3、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特别是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加强对20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监测,组织开展62处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二是健全完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落实值班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加强充实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小分队人员。三是突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加强汛期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排查,强化各项防灾措施,加强巡查督导力度,将地质灾害类型预警抢险措施、避险疏散路线和预警信号等明白卡和防灾工作明白发到手中,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灾害。上半年共进行了5次应急调查,开展汛期检查8次,对全市灾害易发区段和20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到心中有数并责任到人。在“8.13”绵竹清平爆发特大山洪泥石流中,由于防范措施得力和防治预案合理,避免了重大人员伤亡。

(四)加强国土资源基础性工作,依法

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

1、科学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认真编制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__-2020年),切实把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基本要求,坚持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各业各类用地、加强土地生态建设、强化土地调控的原则,目前已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初步方案,上报省厅批审。

2、开展农村土地登记发证试点工作。我市充分利用“二调”成果,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制定下发了实施意见和技术要求,在全市12个乡镇开展农村土地调研、登记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积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农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经验,为全面铺开打下坚实基础。

3、和维稳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全市各级国土资源系统以集中处理突出问题及为重点,强化源头治理和事件的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全市总量明显下降。切实抓好维稳和责任制的落实,制定了重大群体性上访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没有发生大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行政调解的做法得到市领导的肯定。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68批共158人/次,排查积案18件,结案17件;完成行政调解23起,调解成功率80%,成功避免13起矛盾纠份进入司法程序。

(五)进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今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20__-20__年惩防体系规划》,制定了20__年度具体实施意见,精心安排部署了目标任务,层层签定了责任书,狠抓了具体工作的落实,确保监督权力运行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调整工作机构,加强监督力量。根据班子建设和成员分工情况、中层干部岗位调整的实际,调整了以党委书记、局长吴智勇同志为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各项工作监督检查活动的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下一级对上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统一思想,制定方案。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及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结合《20__-20__年惩防体系建设规划》阶段性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20__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三是加强廉政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利用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办公例会、全局职工大会的时机,层层动员,开展“四个一”专题组织生活会教育活动,全面学习了“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学习效果知识测试,组织了讨论交流。四是狠抓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继续落实先进性四个长效教育机制,巩固作风整顿建设、学习实践活动成果,针对“土地、矿产、测绘”行业特点,把效能监察从行政审批领域向非行政审批领域延伸,强化国土资源窗口和便民服务“两集中、两到位”程度,加大问责力度,着力纠正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还对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新建装修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及各种庆典等方面进行了治理和规范,既纠正了行业不正之风,又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五是加强纪检监察软硬件设施建设。结合信息中心建设工作,筹集办公经费,建立完善电子监控系统,有针对性的对土地、矿权交易按招、拍、挂程序等经营性问题的监督检查活动进行规范,坚持重大事项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重点项目由纪检监察、法规监察及相关业务科(室)、土地收储中心等单位参与集体会审。六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局党委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商业贿赂、“小金库”、选拔任用干部等专项治理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坚持全程监督,不断建立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在各县(市)局、分局、事业单位牵头自查的基础上,市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重点对国家、省投资的5000万以上的3个重点项目和市本级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完成了阶段性整改任务。七是加强民生工程的监督检查。加强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红层找水打井等改善民生工程及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八、严肃查处国土资源领域违纪违规案件。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查处国土资源领域的举报案件,上半年对1封匿名举报转批件进行了调查核实,坚决纠正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以及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中弄虚作假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确保政令畅通。

(六)认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

我局按照厅“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__市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落实厅党委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安排和部署,围绕土地矿业权交易市场整治、整纪纠风专项整治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三大主要任务,各牵头单位认真组织相关科室人员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阶段性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部门,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责任分工,对牵头科室的职责进行了规范,各县局成立了相应机构和工作部门开展工作;二是对土地矿业权市场进行了自查;三是结合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认真总结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制定《__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实施的工作方 案》,形成《__市国土资源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图表)》,将构建宣传教育引导机制、监督制约机制、改革创新机制、利益维护机制、案件查办机制等五大类,共14方面制度,51项具体制度或规定、实施办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手段不丰富。“8.13”清平特大泥石流在“5.12”特大地震后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基础上又新增了13处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我市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增加了更大的困难。目前,地质灾害防治监测主要靠人的监测,科学监测预警手段少,需要更大的投入。

(二)土地资产运营工作困难多、压力大。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对我市的土地资产运营工作产生了不小的压力和增加了不小的困难。

三、明年工作思路

(一) 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目标和扩大内需重大项目,千方百计保障建设用地的需求。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力度。一是加强对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巡查力度,及时解决不稳定因素;二是制定科学可靠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与气象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全市气象预警系统,提高灾害预警水平;三是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健全完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四是配合省厅加大对清平“8.13”特大泥石流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力度。

(三)加大对以“金土地工程”为主导的土地整理开发工作,采取一切措施确保我市耕地的占补平衡。

(四)推进农村土地登记发证试点工作。为了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建条件,明年在全市推进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五)扎实做好和维稳工作,确保无大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坚决实现“小事不出乡镇、大事不出县(市、区)、大集访不出市”的工作目标。

第6篇:耕地保护实施意见范文

____县境内矿产资源丰厚,主要是煤炭、铁矿、石灰岩、瓷石、瓷土、花岗岩、大理石、耐火土和矿泉水等。

____县是中国书画艺术之乡、中国防腐蚀业第一县、全国重点产煤县、全国面粉加工强县、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全国农业科普示范县、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样板县,____省产粮大县、水果生产大县。全县设有23个乡镇,14个经济开发区,其中____县经济开发区为省级开发区,其余为县乡创办的新型乡村工业园(6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园(7个)。

____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于2002年1月31日,设9个内设机构,下辖25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党组成员6人,公务员17人,机关工勤人员1名,全部在编人员208人。

2013年以来,县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市局工作要求,以县委、政府确立的重点工作为主线,抢抓机遇,细化目标、细化责任、细化措施,全面提升“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2013年1-10月份以来重点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耕地保护,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1、认真落实市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168万亩,基本农田144万亩的目标任务。县政府和县局分别与乡镇政府和乡镇国土所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全县设立基本农田保护区23个,设立保护标志牌268块。

2、完成3个批次用地和1个单独选址用地组卷上报,其中第一批次68亩为集体建设用地征收,第二批次70亩为廉租房专项指标,第三批次180亩为2013年市政府下达____县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单独选址30亩为争取圈外农转用指标。

3、十万亩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经过县级初验,竣工材料已上报省厅,2012年15.33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2013年9.73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已完成初步设计,正在进行招标准备工作。

4、完成新一轮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调整,并以____政发[2013]7号文件下发执行;《____县土地整治规划》已通过市级专家评审,并经县政府批准,正报省厅备案;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正在按国土部新规程建设数据库;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申请已经省厅批准,正在编制评估方案。

(二)加大空心村治理力度,积极争取挂钩指标

1、2007年以来,____县共争取置换和挂钩指标7033亩,2012年底之前已返850亩,今年上半年完成2009年第一批次挂钩项目2748亩拆旧区复垦验收,现已完成2010年第三批次、2012年第二、三、四批次挂钩项目2000亩的市级初验,并报省厅待验,还有2010年第一批次、2012年第三、第七批次挂钩项目1249亩,正在拆除复垦中,争取年底全面完成任务。

2、今年我县已完成二个批次1000亩的挂钩组卷,第三批次500亩卷正在组织中,由于没有挂钩指标,挂钩卷不能上报,一些工业项目、城建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无法落地。

3、今年市政府分配我县500亩挂钩周转指标,但由于去年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例行督察,宿州市提前借用2013年的挂钩指标,因此,省厅暂不同意使用此指标,急需用地问题无法解决。

4、为争取挂钩指标解决发展用地问题,我县上半年下达各乡镇2200亩空心村拆除复垦任务,已完成85%,下半年又安排2000亩的任务,要和各乡镇年底之前务必全面完成拆除复垦任务,为争取指标后及时归还提前做好基础工作。

5、我县在10月份,申报四个“861”重点工业项目(600亩)争取省级预留圈内土地计划指标,申报四条道路项目(1600亩)争取省级预留圈外土地计划指标,目前申报材料已经市局上报到省厅。

(三) 加强土地收储工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一是组织完成了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继2012年12月的前期准备,一季度对上一年度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清理工作,完成数据的整理、采集和分析和成果的确认,同期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络及媒体予以公布实施;二是完成国家对工业用地价的调查工作;三是完成____县城镇基准地价的更新调整工作,现已上报省厅待以验收;四是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皖政〔2013〕58号)精神,我局代政府起草了《关于强化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五是至2013年至10月底,完成供地40宗,其中行政划拨8宗,供地面积117.1516公顷

;招拍挂出让32宗,供地面积110.75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3.044亿元。(四)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1、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全面宣传国务院15号令等土地相关法律条例和县政府关于全县建设行为的新要求,增强干部群众依法使用土地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氛围。圆满完成3月下旬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对我县的土地例行督察迎检工作。

2、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过初步验收,我县按照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共计42个,涉及土地总面积593.44亩(含耕地132.77亩)经核查后的土地卫片图斑地块分隔合并为38宗,其中合法用地4宗,总面积为237.99亩(含耕地71.07亩)。违法用地34宗,总面积为355.45亩,其中耕地61.7亩,其中非立案处理拆除复耕其他用地1宗18.59亩。部下发的5个矿产核查图斑已进行了实地核查并立案查处落实,其中越界开采4宗,非法开采1宗。对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所监测到的所有违法用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本着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其中土地卫片立案查处33宗已全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全部结案。矿产卫片违法案件非立案处理2宗,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宗,已全部结案。目前已通过省厅的初步验收。

3、深入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预防和控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各乡镇成立土地管理办公室,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加强对基层国土所巡查情况和效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12336群众举报、案件及时查处。年初以来共发现违法行为149起,涉及土地面积5.34公顷,其中耕地3.62公顷。制止各类违法行为116起,涉及土地面积4.54公顷,其中耕地2.96公顷,立案查处违法行为33起,涉及土地面积0.8公顷,其中耕地0.66公顷。有效遏制了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苗头的发展。

4、群众案件及时查处。今年以来群众举报违法违规立案查处案件7宗,涉及土地面积115.4亩,耕地面积4.86亩,其中建筑物面积11317平方米。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用地矛盾也显得尤为突出,群众量增加,处理难度也随之加大。

(五)切实做好矿产资源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环境管理工作

根据市政府、市局要求,我县从3月到5月份132家非煤矿山进行停产整顿,6月份有条件按秩序对52家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恢复了生产,对70家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实行了关闭,大大减少了非煤矿山数量。按县政府要求,准备保留20家采石企业,使我县非煤矿山从无序开采,到有序安全开采,现在我们正准备学习外地经验,把我县非煤矿山做大做强,做到规模化、行业化。同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2013年我县对5个有安全隐患、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采矿权进行了强行关闭;拆除地面设施,拆除机械设备,遣散从业人员,使我县的采石行业有了新的局面。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方面,完成____县矿山“复绿行动”方案编制等调查资料上报工作。对____省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对____县龙城镇老鸹山东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____县梅山省级森林公园申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区资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目前已被省国厅、省财政厅批准、文件近期下发。

(六)夯实地籍基础业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圆满完成2012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数据汇总上报,“二下”图斑核查与“二上”图斑上报,顺利通过省厅组织的现场核查。两年来共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195本,国有土地使用证556本,土地他项权利证书57本。顺利通过南京督察局2012集中核查工作。我县“三权发证”工作以93分的“良好’成绩通过省厅验收。

(七)加强领导班子和国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领导信任、群众满意、社会公认、廉洁高效的国土干部队伍。

国土工作工作量大、社会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国土干部更是近年来社会高度关注的群体,为了彻底扭转社会上对国土干部的认识,国土局上到党组,下到一般员工,一年来忍辱负重,卧薪偿胆,少说多做,谨言慎行,努力拼搏。

一是建立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党组经过认真讨论和反思,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党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车辆管理制度》《严格公款招待审批制度》《财务重大开支公开制度》等各项制度,从党组成员带头,率先抓紧各项制度。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适应当前国土工作的能力,每周六组织全局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业务学习交流,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三是对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惩腐败、打造一支群众信任的国土干部队伍。

四是破解政策瓶颈力,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好,担当好自己的角色。

1、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太少,每年只有100多亩;挂钩周转指标平均只有500亩,今年的500亩还因去年提前借用还不可用。

2、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有限,县城和有的乡镇在选择地块需布局调整时没有规模可调。

3、基本农田划定比例偏大,设施农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无法审批和使用。

4、部分采石企业拥有强大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对矿山治理整顿、关闭、管理工作有很大影响,我们顶着很大的压力,甚至无所适从给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5、国土资源干部待遇低,工作压力大,年龄结构不合理,人才无法流动。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土地整治规划、基本农田永久划定编制进度,确保规划成果按时报送省厅;做好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确保按时开工建设;按照县政府要求,继续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保障经

济发展用地需求;结合美好乡村建设,重点做好25个美好乡村的土地整治规划。(二)不断加大土地矿产执法巡查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认真做好土地、矿产资源的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对非法占地、非法采矿行为出现反弹的地区,及时开展集中整治,实施重点监管。

第7篇:耕地保护实施意见范文

一、总体要求和实施依据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改善环境的原则,整治腾出的农村建设用地,首先复垦为耕地,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依法推动。

(二)项目实施依据

1.经批准的项目区实施规划和复垦设计规划实施;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3.省建设用地指标。

二、挂钩项目区工作进度安排

全区两个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区总面积为1593.83亩,建新区为1591.58亩,涉及到罗坊镇、姚圩镇、水北镇、良山镇、珠珊镇、鹄山乡、下村镇、人和乡、南安乡、新溪乡、界水乡等11个乡镇和。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年3月:按照科学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制定拆旧地块的拆迁工作计划;收集项目区实施前的相关图片、影像资料等;制订工程招投标及监理安排;上报工作计划和成立领导小组。(责任单位:乡镇政府)

2.年4月—年5月: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做好思想工作,发放征求意见表。(责任单位:乡镇政府)

3.年4月—年11月:完成100%的拆旧点拆迁任务,收集项目区实施中、后的相关图片、影像资料等,区土地增减挂工作领导小组将在6月底以前初步验收全区废旧工矿拆旧点的整理复垦,11月底以前完成拆旧点80%的复垦任务。(责任单位:乡镇政府)

4.年12月—年4月:收集项目区实施中、后的相关图片、影像资料等,完成拆旧点20%的复垦任务。(责任单位:乡镇政府)

5.年5月:落实整理复垦后耕地的耕作主体及路、渠等公共设施的管护主体,建立管护制度;整理每个拆旧点农房及其他附着物拆迁和补偿情况等有关资料。(责任单位:乡镇政府)

6.年6月:组织竣工测量和初验。(责任单位:国土分局);每个项目竣工决算和财务报告。(责任单位:乡镇政府)

7.年7月:准备好验收应提交的资料,申请市国土局和省国土厅抽查。(责任单位:国土分局)

8.年4月—年4月:项目区内建新项目用地申请。(责任单位:乡镇政府)

三、项目区实施和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

为加强对项目区工作的领导,区里成立土地增减挂工作领导小组。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灵敏、区政协党组成员杨绍文任副组长,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建设局、区农业局、区民政局、区水利局、国土分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负责审定增减挂实施规划、专项规划和复垦设计规划,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组织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宋方根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增减挂试点的日常协调工作。

各有关乡镇也应成立土地增减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增减挂钩项目的拆迁、安置、补偿、复垦、建新等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拆迁及安置补偿过程中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制定安置补偿标准及相关的政策措施;负责整理复垦的耕地质量;负责验收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按照全区安排部署,确保项目的进度与质量。

拆旧区内涉及的农村居民点要求统一规划,进行拆除,安置建新。对村庄内的旧房、猪牛栏、厕所、附房和“一户多宅”闲置的房屋进行全面清理,并按规划予以拆除平整。城镇建新区内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和土地供应手续,并足额缴纳各项土地规费。项目实施总的原则是“统筹城乡发展,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拆迁及安置补偿措施

1.在拆旧区所在村进行公告,发送征求群众意见表,待村民代表及被拆迁户同意后,予以实施。由村委会与拆迁户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拆旧区内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进行统一拆除。拆除方式是首先由农户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如果相关农户未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的,由乡镇政府牵头统一对其进行拆除。

3.拆旧区内需要拆除的房屋给予一定的现金补偿;对房屋所占土地执行“一户一宅”的土地政策,按异地安置的方式进行安置补偿,不予现金补偿,建新安置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原住房中的树木等村民的私有财产由村民自行处置,对其它地上附着物不予赔偿。补偿支付方式可一次性将补偿费用支付给农民,也可完成土地复垦后,通过租赁复垦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按合同约定每年(或定期)支付给农民一定额度租金,使被拆迁农民得到长期稳定的收益。

(三)整理复垦工程建设

1.实行项目公告制

2.实行项目由乡镇政府负责制

3.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

4.实行工程监理制度

5.实行整理复垦耕地管护制

(四)投资预算及资金拨付管理

1.投资预算

根据我区实际,依照相关测算方法测算,我区年“增减挂”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总投资预计4700余万元。具体办法是:①房屋拆迁补偿费:土屋200—900元/间、砖屋300—1800元/间;②拆迁费500元/间;③土地复垦整理费:(1)工程施工费2000—6000元/亩,(2)前期工作费(按第(1)项费用的5.4%计算),(3)竣工验收费(按第(1)项费用的3%计算),(4)业主管理费(按第(1)项+(2)项+(3)项总费用的2%计算),(5)不可预见费(按第(1)项费用的2%计算);以上几项费用规划红线内拆迁复垦面积综合标准不超过3万元/亩,规划红线范围外的综合整治面积按土地开发标准预算。

2.资金拨付和管理

①由国土分局、区农业局、区建设局协助做好技术指导和跟踪督查工作。

②由区财政局设立“增减挂”项目资金专户。各乡镇政府向区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区财政局和国土分局根据实施任务的计划和督导进度审核后,区财政局拨付用于农村建设用地拆迁补偿和整理复垦资金。各乡镇自行留用了建新区用地指标的,扣除等面积的拆迁补偿和整理复垦等资金的拨付。

③由区审计局负责检查指导各乡镇项目资金的使用,对我区年度的2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项目区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④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经区“增减挂”检查验收小组初步验收后,逐级报请国土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区财政局将剩余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资金支付给项目所在的乡镇政府。

(五)工作督导措施

1.提前按要求完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项目任务的,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优先支付整理复垦经费。

2.对不能完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项目的,暂停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并将已拨付的资金调回区财政。

第8篇:耕地保护实施意见范文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耕地保护,推进土地整理

1、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坚守耕地红线。认真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不断完善和强化政府耕地保护责任。一是健全基本农田保护体系,做到制度到位。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采取了最严格保护措施,落实了保护地块,明确了保护责任。市政府与各镇、各镇与各村负责人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806份,把保护情况列入镇(街道)主要领导年终考核重要内容。二是狠抓基本农田保护硬件建设,做到基础到位。对全市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进行了整修维护,做到了有片块面积、有片块图形、有保护责任人、有举报电话、有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规定。三是推行基本农田保护预警制度,做到网络到位。全市建立了市、镇、村三级基本农田保护网络。

2、土地整理扎实有效,稳步推进。正在组织实施省级伍姓湖农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投资598.6万元,项目建设规模2793亩,可新增耕地1596亩,工程进展顺利,预计于年底基本竣工。正在申报于乡镇风柏峪等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已通过项目可行性论证,正在进行项目设计和报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力争实现补大于占。

(二)加大工作力度,规范土地矿产秩序

1、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秩序工作。按照永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四、五月份,我局对少数不合理的矿山企业进行了专项关闭和整合。其中关闭了王德令等3家石料企业;对文明石料厂、早富有等6家石料厂进行资源整合为3家,达到了省、市资源整合25%的要求。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改善,矿山开采回采率明显提高。

2、继续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为了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秩序成果,我们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突出重点,严肃查处破坏耕地、非法转让土地和集体土地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上半年,一是共查案6宗,其中2宗,已经立案;上级批转1宗,正在调查;领导交办1宗,已结案;巡查发现2宗,现正在审查。二是对中条山前沿私挖滥采情况组织专门力量多次进行巡查,发现死灰复燃情况14宗,采取责令停工、巡查监管、各国土所配合、拉走设施等措施,现14户已全部关停,有效地制止了违法行为。三是栲栳所对张营镇李天明等三家私自采沙行为责令停工并予以关闭。四是国土所有效监管,坚持巡查,对发现的5宗违法采沙行为已全部制止。

(三)坚持依法行政,优质服务高效

1、大力推行依法行政。一是继续规范国土资源领域行政审批行为,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有关规定,明确局务会研究行政审批16项内容,依据制度和程序规范运行。二是坚决推行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办文、内部会审、集体决策、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增强业务工作运行中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过程的透明度,坚持程序运作,有效制约和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完善规费征管体系,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征管手段,依法足额征收,对规费征收,建立和完善了各股室审核把关局务会集体会审制度。在资金支出上,继续实行局预报制度和多层次环节签字把关,审批一支笔。

2、倾力服务全市重点工程和经济建设发展,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上半年为安德利、粟海铝业、城北中学、中国石油第三、第九加油站提供建设用地414亩。为沿黄干线、涑水河治理、丰喜化工等预征土地1567.91亩。审查报批了20*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制定了失地农民补偿办法,在所有项目中,严格坚持“两公告、两听证、一登记”制度,确保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有力的保障了全市招商引资和重点工程建设用地,切实做到了领导满意,投资业主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3、努力提高信息服务水平。上半年投资10余万元的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已经建立,目前正在进行内部网建设,信息网的建立将有力地促进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交流和资源共享。

4、加大国土资源宣传力度。一是紧紧抓住农村基层党员冬训有力时机,各基层国土所在韩阳、蒲州、开张、城东、卿头、张营等进行宣讲培训,受教育党员达千余人。二是组织开展4.22地球日宣传活动,制做版面6块,印刷资料1500份,编印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手册1000本,分发到市、镇、村三级干部和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在全市掀起了新一轮学法用法。二是媒体宣传。“6·25”我们将在《永济报》开辟专门宣传版面和举办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答题竞赛活动,分管国土工作的副市长将在电视台发表讲话。

(四)夯实基础业务,提高支撑保障能力

1、土地交易市场规范有序。1至6月份共转让国有土地2宗,面积58.57亩,金额27.2万元;处置批复2宗,面积12.22亩;抵押30宗,面积734.95亩。挂牌出让国有土地2宗,分别为市政公司工程构配件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四冯村村委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金额675万元。上半年共完成国土收益1369万元。

2、日常土地登记、确权工作效果明显。上半年共完成国有土地登记44宗,国有土地变更31宗,集体土地登记7宗,集体土地补证9宗,集体土地流转2宗。受理权属争议案件1宗,行政复议4宗,上诉4宗,其中2宗已胜诉,另外2宗正在诉讼审理之中。

3、强化地灾防治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建立健全了地灾防治群测群防网络,严格落实地灾防治工作制度和责任,及时以市政府文件下发了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二是在气象部门的配合下,加强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三是认真组织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全面检查,在汛期来临之前,组织三次专门人员对全市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面排查,发放明白卡210套,避险卡228份,设立地质灾害隐患警示牌36块。到目前为止,全市未发生地质灾害。

4、高度重视工作,“两案”办理落实到位。成立了国土资源工作及“两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要求仔细排查,及时解决,确保在奥运会期间无上访、上诉事件发生。完成了7件人大建议案、6件政协提案的办理回复工作。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件,受理率、处理回复率均100%。

5、测绘职能有效发挥。积极为报批土地及时提供土地勘界图、勘测技术报告书,积极参与征地拆迁中有关工作,为局征地工作的顺利报批奠定了基础。

6、国土所建设成绩斐然。目前栲栳所、卿头所、于乡所、开张所已搬迁新所正常办公,蒲州所仿唐建筑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装饰之中,预计9月份搬入办公,城区所选址已经敲定,现正准备基建前的各项工作。

(五)继续抓好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工作

1、宣传动员,增强认识。局务会年初就如何将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深入开展下去作了专门部署,统一了认识,并充分利用报刊、录像、宣传橱窗、局域网等宣传手段强化宣传,使全局干部职工认识到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是国土资源系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必要选择,是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基础工作,体制和素质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一是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对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作了具体安排,并对如何搞好学习提出了严格的标准和要求,结合实际建立了《学习考勤制度》等,用制度规范学习程序,用制度约束学习行为;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增强员工专业技能。采取不同方式培训30人次;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增强员工积极性和紧迫感。为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以局文件形式下发了各股室、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将共性目标和职能目标量化细化、“责、权、利”落实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任务、个个有压力的工作格局。在责任目标考核中,局将采用乡镇所评机关,干部职工评领导的做法,提高考核的参与度和可信度。

3、素质教育,成效明显。提高素质教育是加强国土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弘扬干部职工无私奉献,服务社会,努力干好本职工作的集中体现。今年在为慈善事业和四川汶川地震灾区捐款活动中,全局干部职工积极踊跃参与,一是给慈善事业捐款2600元。二是给地震灾区捐款6500元。三是交纳“特殊党费”8300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有待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地质灾害的防治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重点对案件和执法难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对策措施;

2、干部队伍素质和廉政建设需要进一步提高和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1、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大局,着力抓好国土资源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对上争取政策支持,为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积极服务。

2、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抓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适时启动于乡镇风柏峪等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3、坚持依法行政,把执法监察关口前移。注重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4、积极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大调查的各项工作。

第9篇:耕地保护实施意见范文

市人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汇报我市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的情况,请予审议。版权所有

我国第一部《土地管理法》是1986年颁布的,今年是20周年。期间经过了2次修正、1次修订。我今天汇报的,是1998年修订、2004年修正的新《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新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一、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基本情况

新法实施以来,我市出台了《关于对市区土地实行五统一管理的通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市场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土地管理工作逐渐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

(一)宣传力度不断加,社会各界的依法用地意识逐步增强。新法出台以后,我市把对新法的宣传作为“三五”普法、“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坚持“6.25”全国土地日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国土资源杯“歌唱××”歌曲创作赛和土地管理电视知识竞赛等形式,对新法进行广泛深入宣传。1999年以来,全市举办培训班100多期,培训1.5万人次,召开座谈会70多次,发放宣传材料70多万份。通过宣传,各级领导、用地单位和广群众对新法的认识不断提高,资源忧患意识、依法用地意识明显增强,有力地促进了新法的顺利实施。

(二)耕地保护机制不断健全,耕地保护力度不断加。一是建立耕地保护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各级耕地保护的目标和责任。特别是在基本农田保护方面,市、县、镇、村、农户逐级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市共签订55万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健全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缴纳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等上级关于耕地保护的各项政策,实现了耕地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十五”期间,我市争取国家级、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6个,争取资金2.2亿元,全市通过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3000多公顷。1997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确定我市耕地保有量为192969.12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为169943.8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8.1%。到2005年,我市经审批的建设用地,连续7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率始终保持在88.1%以上。

(三)土地市场不断规范,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程度不断提高。一是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市及各市国土资源部门都成立了土地储备中心,通过收回、收购等方式储备土地,并制定土地供应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推向市场,起到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作用。二是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2000年,市政府出台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2001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市场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两个文件都明确规定,对商业、旅游、娱乐、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2002年,各市区都建立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率先在全省全面实行。2002年以来,国土资源部门建立健全了局长办公会集体会审出让底价制度、现场监督公证制度、监督管理方案审批备案制度、公告和信息披露制度、拍卖底价和竞买人报名保密制度等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使“招拍挂”工作规范运行,国有土地的资产价值得到充分显现。2005年,我市又进行了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试点。2005年,全市“招拍挂”出让经营性土地129宗,实现政府纯收益9.5亿元,占土地总收益的比例由2000年的6%提高到59%。三是建立地价管理制度。2000年,我市将市区土地划为7个级别,制定了相应级别不同用途的基准地价。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状况的改善,2001年和2004年,又对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了两次调整,使地价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保证了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对采取协议方式供地的,供地价格均以基准地价为基础依法进行评估,并经国土资源部门集体会审确认,保证了土地出让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国有土地资产不流失。四是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交易制度。市及各市都建立了土地交易市场。除城镇居民住房、法院判决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外,对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实行在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对申报的转让价格低于实际评估价格20%的,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该制度的建立,培育和规范了土地二级市场。土地市场建设的不断深化,使土地资产收益逐年幅度增加。2005年,全市实现政府土地纯收益16.3亿元,是2000年的10倍。

(四)征地管理不断加强,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重点强化了四项措施:一是规范征地程序。凡是征地前没对土地补偿标准进行听证或测算征地标准达不到我市最低标准的,国土资源部门一律不受理征地审批报件。二是依法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新法出台后,我市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3次调整。2000年,市政府办公室下发17号文件,将市区征用土地年产值标准和地上附着物标准提高了20%左右。2005年,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城市规划区内耕地年产值最低标准环翠区为每亩1800元,荣成市、文登市为每亩1600元,乳山市为每亩1400元;城市规划区外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为每亩1000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两项合计不得低于亩产值的16倍。为有效解决征地中同地不同价的问题,使征地工作更加公平合理,并进一步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国土资源部门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制订工作。在城市规划区内征地的,适用区片地价;在城市规划区外征地的,适用统一年产值标准。市区区片地价分了10个区片、5个级别:分别是每亩8万元、7万元、5万元、4万元和3万元;统一年产值分了5个区域,标准都是每亩1300元,补偿倍数分别是23倍、22倍和20倍。目前各市区全面完成了制订工作,待省上批准后公布实施。三是严把征地补偿关。从2004年开始,对新增建设用地,供地报件中必须附被征地村出具的土地补偿费到位证明和被征地农民领取补偿费的证明,否则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受理和批准供地。四是做好失地农民的安置工作。我市先后采取了货币安置、农业安置、留地安置、转权让利、土地入股等安置方式。为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2004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通过“政府出一块、村集体补一块、农民个人缴一块”的方式,把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保障的社会化。目前各市区都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关政策。

(五)执法监察机制不断健全,土地执法力度不断加。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都成立了执法监察科,组建了执法监察支队和队,建立了市、县、镇、村四级土地动态巡查网络,制定了《××市土地动态巡查办法》,与公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对土地违法案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2001年以来,扎实开展了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清理整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开发区清理整顿等集中治理整顿工作,全市共制止土地违法行为500多起,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930余件,拆除违法占地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有力地规范了土地市场秩序。截至2005年,市国土资源局连续3年被市整规办评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先进单位;2004年,被山东省整规办评为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先进集体。

(六)土地调控力度不断加,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平稳运行。2003年,国务院把国土资源部门定位为宏观调控部门,把土地作为宏观调控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下发了国发〔2004〕28号和〔2006〕31号文件,制定了一系列土地调控的措施。对此,我市态度鲜明,行动积极,措施果断,一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和用地政策,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做到“三禁止、一严格”,即禁止向违背国家产业政策、高耗能高污染、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项目供地,严格控制列入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的项目用地。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2006年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工作。今年国庆节期间,市国土资源局组成7个督导检查组,进驻各市区,对新开工项目逐个进行土地报件档案和实地现场督导落实。对10个违法占地项目全部依法进行了查处,其中依法拆除的4个,没收的3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的3个,恢复土地原状的1个;对8个项目进行了罚款;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责任人10人,追究刑事责任的2人,做到了既处理事,又处理人。10月16日,我市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顺利通过国务院督查组的检查验收。

(七)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一是强化窗口办文工作,提高服务效率。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都建立了窗口办文制度,把土地审批事项纳入窗口管理,实行“受理”与“办理”分开。依托城镇地籍信息系统,把城镇居民土地登记发证时限由法定的2个月缩短到15分钟以内,极地方便了市民。2003年,市国土资源局办文窗口被省国土资源厅和市直机关工委分别评为“优秀办文窗口”和“文明窗口”;2002年—2005年,连续4年被市行政审批中心授予“群众最满意窗口”称号。二是坚持开源节流,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节约用地方面,全市通过旧城改造、治理“城中村”和“空心村”、处置闲置土地等措施,盘活土地1.6万多亩,节约土地7000多亩。在集约用地方面,2005年,市政府下发31号和38号文件,对30个类别工业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做了详细的规定。依据这两个文件,国土资源部门在用地审批中严格把关,对达不到我市土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的,坚决不予批地或核减用地面积。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得到省政府的充分肯定,2006年,全省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暨节约集约用地先进企业表彰会议在我市召开,我市金猴集团、万得集团、三角华盛轮胎、华力电机等8家企业受到表彰。三是千方百计保证项目落地。2003年以来,我市共争取审批建设用地8.3万亩,综合全省各市城市面积和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等因素(这些因素是省上分配用地指标时的参考依据),批地总量排在全省15个市(除济南、青岛外)前列。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供地政策,实行“五个优先”,即优先保证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教育、卫生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高科技项目,重点利用外资项目以及资金到位的项目用地。

2003年,市政府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实施2001-2002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2002-2005年,市国土资源局连续4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2003年,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被人事部、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05年,荣成市国土资源局、文登市国土资源局被省人事厅、国土资源厅授予“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二、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社会各界特别是个别地方领导依法用地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地方把发展同多占地划等号,认为发展就要多占地,多占地就是发展。有的地方用地根本不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放在眼里,想开发哪块就开发哪块,投资商看中哪块就给哪块,不管符不符合规划,不管有没有用地指标,也不管是不是基本农田,对国土资源部门的依法制止和规范,他们认为是阻碍经济发展。有的地方甚至搞“毁地招商”,什么项目也没有,把地推平了再说。有的乡镇以租代征违法用地现象比较突出。

(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我市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上进行了不懈地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从总体上看,社会各界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还不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还停留在较低水平。开发区中工厂建一层厂房的较多,有的还讲排场,建花园式工厂,搞面积绿地,土地利用效率较低。土地闲置浪费的现象比较突出,不是有项目没地,而是有地没项目,不是土地制约了经济发展,而是有些地方土地的闲置荒芜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土地集约利用的审批考核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有的企业不是根据投资强度确定用地面积,而是虚报投资强度到国土资源部门骗取多批地;批地后,一些用地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投资、建设。

(三)征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仍然存在。发展经济、推进工业化必须要占用农民集体土地,但是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过程,应当是农民分享工业化、城镇化成果的过程,应当有利于增加而不是损害农民的利益,应当有利于缩小而不是扩城乡的差距。但有的地方领导干部脑子里缺乏这种观念,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违背农民意愿强行征地。造成征地纠纷不断发生,农民上访不断出现,影响社会稳定。据统计,因为征地问题引起农民上访占土地量的40%。从反映的情况看,有的地方的征地行为作风粗暴、性质恶劣,庄稼眼看就要收了,一夜之间强行把地推平,这种做法必须纠正。

(四)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较难处理,亟待妥善解决。近年来土地方面暴露出来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其中最突出的有三个方面:一是原来出让的土地,后来由于《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或者规划调整为绿地等原因,使土地使用者不能按原用途使用,形成遗留问题,比如初村北海、张村沿海等1.3万亩土地。土地使用者纷纷要求解决,处理难度很。二是乳山银滩开发区于1992-1993年越权批准出让的一些土地,现在还有1万亩左右由于当时没有确定具置而空挂,用地单位都来找,难以解决。三是以前有的乡镇搞以地生财,把地擅自卖给开发商,由于没经过转用征收,不能办理正常的用地手续,前任领导把收开发商的钱挪作他用,换届后下一任领导不承认,现在开发商想办理用地手续,符合规划的没有资金,不符合规划的办不了手续。

三、今后我市土地管理的思路和措施

今后我市的土地管理工作,将以这次市人常委会审议《土地管理法》贯彻情况为契机和动力,紧紧围绕市委“1161”工作思路和目标,认真贯彻崔曰臣记、宋远方市长、刘命信副市长今年10月9日到市国土资源局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规范管理,高效服务,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可持续的土地保障和优质高效服务,重点做好五个方面。

(一)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一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使修编后的规划既有利于保护耕地,又为经济发展留出合理的用地空间。二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定期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进一步强化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按照“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要求,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坚决制止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占用基本农田报批的违法行为,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三是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积极申报部级、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争取专项资金。认真落实《××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全面推行项目招投标管理,实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规范化运作。

(二)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加宣传力度,彻底转变粗放的用地观念和习惯,提高社会各界的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建立健全土地集约利用考核评价办法和体系,遏制圈占土地和粗放用地。一是批前严格审查。建设项目办理立项手续前,由项目所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用地预审,未经用地预审的,一律不予转报批次用地和批准供地。二是批中严格把关。对超过规定用地定额标准或达不到我市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的,压缩用地面积或不予批准用地。三是批后严格监管。建立新批土地信息库和跟踪检查台帐,建立新批用地项目现场公示制度,及时向建设单位下发提示和督促建设通知,定期跟踪检查,防止土地闲置。把企业现有土地利用情况作为新增供地的重要依据,对土地利用率高的企业,在新申请用地时优先安排;对达不到节约集约用地规定标准的企业,暂缓新的用地审批,待其将原有土地达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后,再考虑新的用地审批,促进企业节约集约用地。版权所有

(三)拓宽用地空间,保障经济发展。一是立足内涵挖潜,彻底清查、充分利用批而未供的土地、闲置土地、空闲土地等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二是继续争取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工作,通过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拓宽城市用地空间。三是全面摸清全市范围内可利用的盐田、废弃虾池和沿海滩涂,在充分做好环境影响论证和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以利用。四是加向上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上预留的建设用地指标,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四)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维护农民利益。一是把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落到实处。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地价批准公布前,严格执行威政办发〔2005〕69号文件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失地而下降。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地价出台后,严格按照新的标准执行,切实解决征地标准偏低和同地不同价的问题。二是严把征地补偿关,确保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到位。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落实的,一律不予受理上报省政府批次征地报件;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到位的,一律不批准供地。探索建立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和统一收缴、发放机制,减少发放环节,防止截留、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