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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县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武学组〔2009〕4号)和《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阶段的有关工作的通知》(武学办〔2009〕17号)的文件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对梳理出的影响和制约*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归类,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对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立即着手解决,对暂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明确时限,分步实施,有效解决,确保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成效。
二、需要整改落实的问题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我们对照有关要求,查找和梳理了工作中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一)受宏观经济和政策性减收因素影响,今年地税系统面临的收入形势较为严峻,没有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预期目标。
(二)在严格执法与优化纳税服务的关系上,还不能做到准确把握和处理,还需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税收执法,完善纳税服务,推进依法治税。
(三)在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好相关税收政策,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方面还存在差距。
(四)在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离科学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存在服务基层,服务纳税人意识淡薄,业务水平不高,作风不实的问题;二是存在干部职务晋升难,向外交流渠道不畅,成长渠道较窄的问题。
(五)在规范内部行政管理,提高公信力、执行力方面还有待改进,在重大决策,评先评优及涉及干部、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应多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建议,力求公正、客观、民主。
三、整改落实目标
通过整改,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解决好阻碍地税发展的问题;巩固和扩大我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提高我局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使全局思想更加解放,作风更加务实,制度更加完善,措施更加得力;自觉运用发展的理念、创新的思维,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前瞻性和科学性,开创*地税事业新局面。实现五个方面的目标:
一是努力完成各项税费收入任务,确保收入随着经济发展稳定较快增长,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资金、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经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是推进依法治税,提高税收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努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走科技强税之路,减轻纳税人负担,降低税收成本。
四是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地税系统的行政效能。
五是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行政问责、阳光政府“八项制度”,深入开展“六好”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基层建设,实现基层与机关的统筹协调发展。
四、整改措施、责任及时限
(一)受宏观经济和政策性减收因素影响,今年地税系统面临的收入形势较为严峻,没有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预期目标,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收入,加强税收收入预测和分析。
整改措施:
认真执行税费分析工作制度,每个月召开一次收入预测分析会,加强税费源管理和税费收入预测,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责任领导:*局长
涉及部门:计会股、规费股、征管股、五个分局
具体责任人:*、*、*、*、*、*、*、*
落实时限:2009年12月31日
2.加强税费征管力度。重点抓好建筑业、销售不动产、交通运输业税收征管,抓好纳税评估和纳税等级评定工作,不断强化对各个税(费)种的征管,防止税款流失,大力清缴欠税(费)。
责任领导:*副局长、*副局长
涉及部门:征管股、规费股、五个分局
具体责任人:*、*、*、*、*、*、*
落实时限:2009年12月31日
3.大力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继续深入开展行业性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性税收专项整治,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继续开展打击制、售、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做好案件协查工作。抓好税收违法举报案件的登记、受理、查处、转办、反馈和奖励工作,维护社会协税、护税机制。
责任领导:*局长
涉及部门:稽查局
具体责任人:李文辉
落实时限:2009年12月31日
(二)在严格执法与优化纳税服务的关系上,还不能做到准确把握和处理,执法随意性不同程度存在,还需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税收执法,完善纳税服务,推进依法治税。
整改措施:
1.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在职责明确、标准统一、考核全面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过错追究,总结执法检查的实践经验,规范检查的组织、范围、程序,强化检查效果。
责任领导:*副局长
涉及部门:法规股
具体责任人:*
落实时限:长期
2.进一步优化完善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和办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多元化纳税申报和缴款方式。切实为纳税人提供快捷、文明、高效的服务,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精简和规范系统内部各项工作和考核程序,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
责任领导:*副局长
涉及部门:征管股、五个分局
具体责任人:*、*、*、*、*、*
落实时限:长期
(三)在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好相关税收政策,及时深入开展税收宣传,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方面还存在差距。
整改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我省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税收政策,促进全县服务业发展。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稳定房地产市场、创业带动就业、中小企业发展等税收政策,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牢固树立不及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观念,认真落实好近年来出台的西部大开发、新农村建设、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下岗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领导:*副局长
涉及部门:税政股、五个分局
具体责任人:*、*、*、*、*、*
落实时限:长期
2.按照贴近税收中心工作、贴近社会热点、贴近纳税人的原则,创新税收宣传方式,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社会媒体,依托《云南地税》内部刊物,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地税网页、政务信息查询系统、96128热线等宣传媒介,以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为重点,加强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宣传、让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收法规,熟悉办税程序,明确纳税义务,实现依法征税和诚信纳税的良性互动,推进建立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责任领导:*副局长、*副局长
涉及部门:税政股、征管股、办公室、五个分局
具体责任人:*、*、*、*、*、*、*、*
落实时限:长期
(四)在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离科学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存在服务基层,服务纳税人意识淡薄,业务水平不高,作风不实的问题;二是存在干部职务晋升难,向外交流渠道不畅,成长渠道较窄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对照《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其配套法规,以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机制为着力点,完善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和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支持,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扩大地税系统内外干部交流渠道;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力度,积极推荐更多符合条件的干部参与各级党委组织的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大力向地方党委、政府输送地税干部。
责任领导:*局长
涉及部门:人教股
具体责任人:*
落实时限:长期
2.在继续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的基础上,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认真解决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的综合性措施和办法,保证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责任领导:*纪检组长
涉及部门:监察室
具体责任人:*
落实时限:长期
(五)在规范内部行政管理,提高公信力、执行力方面还有待改进,单位销售的房产未及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久拖未结。在重大决策,评先评优方面,应多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建议,力求公正、客观、民主。
整改措施:
1.规范机关政务工作,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进一步加强机关各部门工作的整合协调,统筹安排,加大工作督查督办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凡属制定重大的特别是涉及干部职工或纳税人切身利益的措施和制度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责任领导:*副局长
涉及部门:办公室、法规股、监察室
具体责任人:*、*、*
落实时限:长期
2.由*局长亲自牵头,出面协调国土资源局和城建局等相关单位,尽快办理已出售房产的相关过户手续的。
责任领导:*副局长
涉及股室:办公室
具体责任人:*
落实时限:2009年12月31日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整改落实阶段的各项保障措施
整改落实阶段工作要求高,任务重,干部关心,群众关注。我们要进一步精心组织,加大力度,确保整改落实阶段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第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的联系协调和督促落实,严格把关,促进整改落实工作有序推进。全体干部要全力以赴,形成层层负责的有力组织体系,确保整改落实的工作取得新成效。
要学习法律法规提升自己
现场有隐患,自己发现不了,检查不出来,这是基层安全员,尤其是刚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安全员面临的普遍问题,也就是大家说的能力不足的问题。按理说,安全员自身能力欠缺,是不能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由于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通常以应付凑合的态度,安排一个人或几个人担任安全员就可以了。企业负责人很少过问安全员的知识、能力问题。
我从2007年起兼任单位安全主管。当时由于自己对安全生产管理了解不多,还感觉不到安全生产的压力,总以为把上级的安全生产文件传达到位,自己多下几趟现场就可以了,就可以保证单位的生产安全了。
但事实却远非我想得那么简单,在赴任不久,单位的一个工人就被剪板机切断了手指。从那时起,我就开始下决心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并对照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查缺补漏,建章立制,从管理层面上杜绝安全隐患,并将安全操作规程汇编成册下发到班组,督促班组开展安全培训学习,检查并纠正一线工人的不安全行为……。
通过近十年的努力,自己才逐步提升了自身的管理能力,解决了生产一线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问题,使单位基本实现了安全生产。
用法律法规推动企业制度建设
有隐患不整改,这是企业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力不够的问题,也是安全员最为挠头的问题。怎么办?作为基层安全员,一要有法律意识、红线意识,要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赋予自己的权限与职责,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所需资金与整改不力的处置措施,学会用制度管人管事。二要严格执行制度,对超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或企业负责人反映,联合单位有关部门,实行停产整顿,实施处罚措施,在关键时刻要敢于扮演“黑脸包公”角色,不怕得罪人。
笔者从2008年起,对单位所有施工项目实行了备案交底制度。其目的是将安全培训、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起初,大家对这项制度不理解,很少有出工前主动备案登记的。为了将这项制度贯彻下去,一是同生产部门积极沟通,要求他们进行项目备案登记;二是与财务部门实行连锁制度,对超过一周不进行项目备案登记的,立即停止借款停产整顿;三是对备案交底制度超过一周贯彻不到位的,对生产部门负责人实行3000~5000元额度的罚款。如此三管齐下的保障措施,才使单位备案交底制度得以贯彻执行。
学会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
其实最让基层安全员头疼的问题,并非是安全员的能力和现场隐患整改问题,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认知程度、重视程度和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尤其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防护问题,当需要企业拿出一部分资金完善安全设施,配齐劳动防护用品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往往会一推再推,总会以企业资金紧张来搪塞我们基层安全员。这时基层安全员怎么办?我们能否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说服上级,说服企业主要负责人,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笔者在基层十余年间,也遇到过类似问题,也曾为此类问题头痛过、退缩过,也有^放弃安全管理这个岗位的想法。但退缩并不能解决问题,即使自己撂挑子不干了,企业也得有人干这项工作,同样也面临此难题。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党和政府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基本方针。为巩固“六五”普法成果,切实做好“七五”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全面部署“七五”普法工作。在2016年就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镇第七个五年普法工作规划》和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形成了普法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了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了2006年—2010年各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了党委政府以及其它相关部门政治学习计划;纳入了年度综治工作目标考核。每年专门召开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普法治理工作,并在年初制定了每年普法工作计划。由于领导高度重视,“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工作和经费三落实。
二、坚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领导带头学法
2016年以来,镇中心学习小组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全年集体学法在两次以上,学法有记录、有笔记、有体会。结合工作实际,镇领导带头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观念。
2、认真组织镇村民、青少年学法
购买“七五”普法有关的《外出务工适用法律知识读本》、《物权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廉政学习资料,不断增加“七五”普法所学的法律、法规内容,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开展自学。配备了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以法制讲座等各种形式进行辅导学法。在进行辅导学法的同时,还组织学法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村民、青少年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以及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3、加强村“两委”干部培训
2016年—2020年,我们邀请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的干警到镇对村“两委”干部进行法制教育培训。
4、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学习法律法规
自“七五”普法开展以来,为增强普法的实际效果,采用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其中以会带训、集中学习、专题学习、拉设横幅、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为主。
5、切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制定了“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以机关、学校、村为重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6、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围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缉枪治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直接深入农户开展与中心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这种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节约了行政成本。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全社会的法治意识需进一步提高。
虽然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全民的法治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法治观念淡薄、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现象还较为突出。
2、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丰富,群众喜爱的高质量的法制专栏不多,形式单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文艺节目组织不够,也有待于进一步挖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大普法意识。
“七五”普法现在正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领导干部要有大普法这个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普法工作拿到手上,摆上议事日程上,搞好指导,抓好落实。
2、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
(一)依法行政基础不断夯实。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管理目标体系,坚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区人社局、发改局、安监局、金牛湖街道根据人事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区司法局、卫生局、药监局、建工局、农业局、住建局、商务局、水利局、粮食局认真对照《区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专题研究部署本单位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依法行政工作台帐,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目标任务落实。区民政局、文广局、财政局完善责任监督体系,将法制建设纳入全局“一考二评三问责”,对行政执法工作层层分解,与责任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年度任务,形成层级监督、层级考核的监督体系。(二)依法行政制度不断健全。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健全依法行政各项配套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区质监分局坚持实行“四级审理把关”和“查审分开、审处分开”办案制度。区工商局健全评议考核体系,细化考核内容,将评议考核结果与公务员考评挂钩,增强执法人员落实执法责任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区国土分局严格落实涉土重大疑难案件会审、案件移送、过错责任追究等措施,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有效控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区地税局在推进科学决策上求突破,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明确重大税收决策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优化行政决策,建立意见征询、论证、评估机制,形成决策、执行、评估、再决策的良性互动。(三)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执法部门能够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内案卷评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有力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区安监局、地税局建立内部互审制度,定期开展执法案卷互审,提高案卷质量。区城管局、工商局、质监分局坚持执法与教育相结合,在文书制作中着力体现“说理式”特点,注重说情、说理、说法,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能根据案件类型、特点、违法情节、涉案金额等对行政处罚种类、处罚幅度、标准进行细化量化,做到一案一表,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区卫生局、建工局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申请新办、更换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区交通运输局“宁交航许字〔2012〕0007号”行政许可卷宗和人社局“六人社察案字〔2012〕第192号”行政处罚卷宗在2012年度全市13个区县案卷评查中被评为优秀案卷。(四)执法监督渠道不断拓宽。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部门完善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措施,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区人防办、人计局、建工局按照政府职能转变要求,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行政行为。区药监局、卫生局、人社局、烟草区局拓宽监督渠道,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积极受理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答复,行政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区环保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分局、公安分局等部门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开展行风评议,加强行风政风监督,提升工作效能。(五)依法行政载体不断丰富。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单位注重依法行政载体建设,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依法行政工作思路不断拓宽。区人社局坚持单项培训与综合培训相结合,突出学法重点,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区国土分局借助“18”法律宣传广场、全国“6.25”土地日活动,深入开展“人民满意国土所”、“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全区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新的提升。区教育局创新载体,全面落实“法制故事校车行”系列活动,强力推进法治文化传播体系建设。区司法局以援助教育宣传为突破口,利用中国普法网、法制网、《金陵晚报》等新闻媒体,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
考核中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街镇和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认识不到位,把依法行政理解为普法工作或综治管理,工作中有缺位现象;民主法制观念不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淡薄;有行政处罚职权的少数部门数年无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与其履行的执法职权不相符;个别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责任不够明确,推进依法行政抓手不多,实效性不强;还有少数部门没有配备法制员或者法制员变动频繁、业务不精、法律素养不高。(二)科学决策机制还有待完善。部分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不够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标准、程序等具体事项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单位台帐反映的行政决策制度针对性不强,存在考核应付走过场现象,执行效果不强。(三)行政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行政处罚案卷中,少数执法部门依旧存在违法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到位现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过于“自由”,对裁量的标准、幅度把握不准;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法定义务或救济途径不明确;处罚文书制作不严谨,存在错别字、随意涂改现象等。行政许可案卷中,存在受理材料不完善、应告知利害关系人权利义务而未告知、文书送达地址不规范、将行政许可证代替行政许可决定等现象,行政许可案卷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四)案卷装订、台帐收集还有待加强。从卷宗装订看,个别单位卷宗没有卷内目录、装订顺序混乱;处罚执行重点交代罚款收缴情况,其他处罚种类如责令改正,是否履行到位均没有文字或图片记载。从台帐资料看,个别单位台帐较为简单,存在考核项目资料缺项或没有及时更新、整理,少数资料体现的内容与项目要求不一致。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的推进会,也是一次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动员会、誓师会,目的就是要解决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思想作风纪律问题,严管理、严要求、严考核,使各级干部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求真务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促进全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
下面,我主要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为什么要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
一是开展这项活动是认真贯彻有关指示精神的需要。进入四月份以后,全公司产量、销量、效益呈逐月下降趋势,个别单位安全事故接连发生、盗窃案件连续发生、工程设备检查验收把关不严、领导干部不请假私自外出,少数干部严重不负责任的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更有甚者,发生了事故、案件既不汇报、也不处理,引起了职工群众不满,严重影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集中开展干部作风整顿,要求我们要把这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开展这项活动是解决干部中存在的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问题的需要。应该看到,目前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和党委、行政保持一致的,是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但是,在少数干部身上也存在着“五个主义”和“四股歪风”的问题。这些问题虽然不突出,但如果不解决,将会严重影响到全矿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体是指:不负责任的。个别单位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工作宁推不揽,对安排的任务提条件、讲价钱;有的不能按时按量地完成目标任务,工作长期被动;甚至有的因工作不到位出现失误,造成损失。不求实效的形式主义。较突出的就是个别干部严在嘴上、严在纸上、严在会上,松在落实上;干工作不讲效益、不讲效率,好摆花架子。不守法纪的自由主义:有的干部外出不请销假,我行我素;不执行禁酒令,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甚至出现了殴打安监员的违法违纪现象。不讲原则的好人主义:有的干部遇到问题绕着走,怕得罪人,不履行职责;有的对本单位的问题捂着、护着,遇到问题当和事佬;不艰苦奋斗的享乐主义:少数干部贪图享受,不愿吃苦,下井少、值班少;有的现场条件差了,就畏难发愁,不解决实际问题;吃喝玩乐风:有的内部吃够了,跑到外部;甚至有的不讲道德,到了不该去的地方;铺张浪费风:有的一边讲材料费不够用,一边用材料大手大脚,成车浪费水泥。请客送礼风:有的不把心思用在工作上,而是用在跑门子、拉关系上,用在请客送礼上;封建迷信风:有的信佛信教,修炼明令禁止的功法。尽管这些问题和现象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但其危害很大,与当前的形势极不相符,严重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希望大家对照这些问题,对号入座,进行一次严格的自我检查,自我剖析,制定措施,狠抓落实。版权所有
三是开展这项活动是完成下旬及后四个月各项目标任务的需要。-月份,顺利完成了各项经济指标,实现了安全生产,职工效益奖金全面兑现,可以说,这对于激发干部职工的进取心、促进今后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制约生产经营目标完成的因素还不少,最为突出的就是产量和防治水问题。在产量上,现场比较艰苦,没有超产能力。在后四个月,我们只能一班一班的组织,一天一天的落实,才能完成全年生产任务。
四是开展这项活动是搞好治安稳定工作的需要。实践证明,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当前,从治安稳定形势来看,虽然经过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保持了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但是由于影响,各种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各级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稳定工作的长期性、繁杂性、艰巨性,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切实把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做到未雨绸缪、见微知著,积极预防,超前工作,确保矿区长治久安。
二、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干部作风整顿工作
为搞好这次干部作风整顿,党委、行政已经联文下发了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法步骤,提出了明确要求。在这里,我再强调两点。
一是干部要带头。在这次作风整顿中,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自觉坚持盯班、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禁酒令等规章制度;同时,要在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召开党政班子会议,进一步查摆自身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出搞好后四个月各项工作的整改措施,张贴上墙,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二是要抓好文件落实。各单位、科室要按照党政联文下发的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把这次作风整顿活动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三个阶段进行整顿,不能走过场。在学习发动阶段,各党支部(总支)要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机关科室要组织科室人员集中学习,每天学习不少于半小时,并按照学习制度要求,建立学习签到簿和记录本;第二阶段,各级领导干部及机关科室人员,都要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九查三找一总结”。即查思想、查认识、查观念、查作风、查纪律、查缺度、查管理、查精神状态、查责任制落实、找差距、找漏洞、找不足,总结经验教训,并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按照要求,进行认真讨论,人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从思想深处找原因、挖根源、论危害、定措施、明方向,做到一人谈、众人帮、逐个进行,真正把问题找全,把原因找准,为下一步制定整改措施奠定基础。党群部门包干人员必须参加包干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分管要亲自参加其民主生活会,否则一律推倒重来。
三是边整边改。根据存在的问题,各级干部都要根据整改措施边整边改。各党支部及时掌握情况,纪委、组干要用简报对工作变化大的单位、科室及个人及时总结表扬;通报批评活动开展不正常,作风没有转变,工作没有起色的单位和干部。
三、进一步严班子、严干部,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好坏关键看班子、看干部,关键在干部作风。哪个单位工作好,首先是领导班子作风好;哪个单位工作不好,说明班子作风还有问题。检验一个单位、科室作风整顿工作好坏的主要标准,就是看有没有完成目标任务。因此,要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从现在开始,就要严起来,紧起来,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和治安稳定两项重点工作。
一要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在安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没有安全就没有干部的政治生命,就没有职工的家庭幸福,就没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就没有持续发展。因此,在安全工作上来不得半点马虎。要坚持以“双基”建设为平台,在抓好“四个重点、三个薄弱”上下狠功夫和细功夫,确保实现安全奋斗目标。
二要全力以赴抓好治安稳定工作。稳定工作和安全生产同等重要,稳定工作和安全生产一样,都是当前头等的政治任务。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避免因单位、部门工作不力而造成的问题,否则严肃追究其责任。要坚持依法治访,进一步健全完善预警机制,努力构建大工作格局。要加强治安管理,突出加大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治理力度,积极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大造严打声威,震慑犯罪分子。通过狠抓治安两个关键,确保实现“四无”目标,达到上级和群众两个满意。
一、加强法治化建设前沿阵地的现实意义
依法行政是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履行的底线,也是工商部门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在法治化建设进程中,工商所前沿阵地的地位毋庸置疑,并具有紧迫而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工商所是工商部门法治化建设的“终端环节”。工商所是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级派驻单位。是深入县乡村镇的监管执法触角,是上级指令的执行终端和基本单元。依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这一法治化目标,要通过工商所取缔无照经营、查处不正当竞争、虚假出资、制售假冒伪劣等一个个具体的执法行为才能落到实处。法治化的种种程序性规定如关于立案调查期限、管辖规定、罚没物资处理、扣留封存等强制措施的采取、行政处罚的执行等要求,也要在工商所这一终端中得到执行才能真正依法行政。工商所在这一环节上承担执行与反馈两项任务,一方面规范履行法律法规与各项职责规定,另一方面对体现法治精神的措施是否有效进行检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上级予以修正或完善。法治化建设需要终端的执行力,法治化建设的措施需要在终端予以检验,依法行政的效果需要在终端予以体现。
(二)工商所是工商部门法治化建设的“合成车间”。在监管执法重心下移的趋势下,目前基层工商所承担了大部分的巡查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上级职能处室每年数十个执法文件方案最后都汇集到工商所这一根“针”上。法治化建设的各项制度、措施也要靠工商所这一“合成车间”进行分解与落实:对上级机关下达的执法任务,工商所要研究领会行动目的。明确行动范围、方法。然后制定行动方案:同时收到多个检查任务的。要通过统筹合并对该对象的其他检查计划内容一并进行,尽可能减少重复检查,提升执法效能:然后将任务分解到相关岗位,明确结果反馈的渠道,督查各岗位行动的效果。通过“接收解读、统筹整合、任务分解、结果汇总、行为督查”这一系列“合成”的过程,工商所依法规范履行职权,最终产出“营造公平竞争秩序”这一公共产品。如果工商所“合成”能力不强,对法治化的制度和要求在理解上就会出现偏差,执行上级指令就会走样,法治化建设的目标也将难以实现。
(三)工商所是工商部门法治化建设的“形象展台”。工商所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前沿阵地,整天和被监管者打交道。和消费者打交道。基层工商所开展工作、履行职能的过程,即是直接面对各方群众、经营者与之沟通的过程,即是直接调整社会矛盾与各方利益冲突的过程。工商所人员在巡查监管、执法办案、消费维权等职能履行中的一言一行,都是法治化建设水平的直接体现。如果工商所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技巧,具体行政行为遵循“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原则,则会树立公正执法、规范高效的工商部门形象。反之,如果工商所工作人员欠缺法律法规知识,欠缺对法治精神的全面把握,不能严格遵循依法行政原则和程序规定,在案件查处中一味追求罚款不顾社会效应,自由裁量过度。执法作风粗暴,则容易让外界产生一种“工商部门除了收费、就是罚款”的职业印象。引发对整个部门、整个行业的信任危机。因此工商所法治化建设关乎工商机关形象建设的成败,是工商形象的展台。
(四)工商所是工商部门法治化建设的“薄弱短板”。伴随“两费”停征、财政供给体制的改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进入职能转型的特殊时期,促进基层工作中心尽快向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转移,推动工商所法治化建设。是适应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然正如经济学中的“木桶原理”。木桶盛水量的多少并不取决构造木桶最长的那块木板,而是恰恰相反。目前的工商所正是法治化建设的那块短板。多年来的传统理念和工作模式导致的基层工商所法治意识薄弱、行政能力弱化这一问题显得愈发明显,尤其是工商所干部职工对两费停征之后应当干些什么、如何依法履职尽责普遍茫然。而监管重心下移、执法权限的逐步下放,对工商所独立办案、独立核审的能力、依法行政的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越发紧迫的要求。如果工商所法治意识不强、法治能力不强,将严重影响各项工作开展。还有可能面对巨大的职业风险,履职尽责的目标将难以实现。
二、影响前沿阵地法治化建设的因素与分析"
工商所法治化建设的基本内涵包括法治观念、制度建设、法制监督、执法能力等几个要素,对照推进依法行政的原则要求,当前的工商所法治化建设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还存在一些短期内难以克服的问题和困难。
(一)对法治化的认识存在误区,执法理念陈旧影响工商所法治化进程。工商行政管理风风雨雨走过30年,执法方式、执法理念在不断变化,对法治的认识也不断加深。但工商所受传统工作重心的影响。干部职工对基层法治的认识未跟上形势要求:不理解法治的民主、平等、公正、透明的内在要求。死背法律条文、机械执行法律规定;执法中缺乏对管理相对人的尊重,认识不到行政相对人的人格和执法者是平等的;将执法片面理解为法律法规的应用。片面理解为取缔无照经营、打假治劣等具体执法行为。未能全面把握法治精神,不明了合法行政与合理行政的区别,执法实践中存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脱节。两费停征后,一部分基层工商所执法人员仍习惯于沿袭传统的办案模式,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对有经济效益的案件依然争着抢着去办,对一些社会效应高、经济效益低的违法案件则少有人去理会。究其原因是执法理念陈旧,执法目的不明。考虑部门和个人利益多,考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法治理念的少。这种执法理念一定程度上偏离了维护公平正义的目标。
(二)法治素养不高,依法行政能力弱掣肘工商所法治化建设。目前工商所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不高是制约法治化进程的瓶颈,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法律知识欠缺,能力结构失衡。长期以收费为中心导致大部分工商所干部职工技能单一,法律知识极其匮乏,难以跟上监管执法的需要。如有的工商所人员去企业检查时,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尚不及企业老板;有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涉嫌违法的商品时,不按照法定程序下达法律文书,出具扣留财物清单。其二是法律应用能力差。一些执法人员对法律宗旨、证据收集规则、法律适用原则等法律知识缺乏系统的了解,执法中缺少依法行政的理性思维,不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部分工商所干部职工只能查处一些简单无照经营案件,对深层次违法行为难以发现: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很少从案情、违法性质、当事人认识态度、当事人接受处罚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多依从办案人员主观故意,有的同一性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结果却不同,
行政处罚的公正、公平受到质疑,最终导致行政争议案件的发生。其三是执法方法简单化。态度粗暴,缺乏说理;对惩罚性法条适用多、执行多,对行政建议、行政指导等手段运用少,也难以应企业要求给予恰当的行政指导。究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人员中法律专业人员较少,队伍素质整体偏低。年龄老化、观念老化、知识老化、工作方法粗放化。学习动力不足,上级培训指导不到位。
(三)法制监督难以到位,严重影响工商所法治化建设。从实际运行效果来看,工商所内部的法制监督效果不佳。在个别基层工商所甚至存在巧立名目乱收费、行政处罚案件个人说了算、被暂扣的物品不能按法定的期限予以解除等违法行政的问题。监督不力的原因有三方面:首先,工商所“自体监督”效果差。法制员虽领取专门津贴但并不独立,隶属工商所编制。在所长领导下工作。其利益和工商所完成任务的绩效挂钩。不仅核审行为要受到工商所负责人和具体办案人员的思路影响,难以独立提出对案件的核审意见,且大多数法制员本身身兼数职,有的自身即是案件主办人,左手监督右手,这样的“自体监督”难以发生效用。其次,上级法制监督机制未健全。监督形式过于单一,过于依靠工商所的自我监督。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和灵活的督查考核措施。再者,法制员素质参差不齐。目前工商所能胜任法制员岗位的人选奇缺,经选拔任命的法制员经过培养和锻炼。一旦工作出色得到晋升则后继乏人。且法制员绝大多数为兼职,工作热情不高,存在怕担责任的畏难情绪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不求进取表现。有些从其他岗位上被任命为法制员的基层干部,对岗位要求还不适应。有的虽然有主观愿望,但从未办理过经济案件,法律功底比较差,在对具体的经济违法案件实施核审把关时,往往发现不了存在的问题,有的即使发现了问题也难以下手处理。
(四)法治资源的配置与整合缺乏科学性,影响工商所法治化建设。当前工商所人力资源配置与承担任务严重不成比例这一现实问题,在工商所法治化建设中也同样明显。一方面是内部法治资源配置不合理。由于系统内法律人才缺乏,有相关专业学习背景的人大多在上级业务处室,少量在工商所的基本上安排在经检办案岗位,法治意识较强,执法经验丰富;而监管人员刚从长期从事的收费事务中解放出来,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执法能力长期得不到提高。在法制监督资源配置上,基层需要法制员来把关,却又没有相关专业的人才储备;有的人员从未进行过案件核审,被动地“赶鸭子上架”等等,法治资源的人力储备缺少规划。另一方面工商所对外部法治资源整合不足。执法环境有待改善。目前工商所与地方法治部门之间缺少协调和共建,有时甚至存在矛盾和冲突。表现在:工商所与派出所、质监所等职能部门派出机构业务交流少,在一些重点行业监管中单打独斗,执法效果不佳:工商所与地方政府法制办、司法所、食安办、综治办等基层法制机构联系沟通少,一些法定范围内本予查处的违法行为,地方法制机构往往从维护地方利益的角度提出反对意见,使基层执法难以顺利进行。
(五)与上级法治机构事权不明,影响工商所法治化建设进程。首先是层级事权划分模糊,导致工商所疲于应付、执法效能低下。工商所与上级机关监管执法机构之间的事权划分不清。工商所在完成分内工作之外,还要承担一些上级业务科室的其他任务,比如逐户上门送达检查、整改、回访、年检、处罚等各类相关法律文书,耗时耗力牵扯基层精力。使人少事多的矛盾更加突出。基层形象地比喻工商所变成了载重机,网格人员变成了万能机器人。这种情况下执法效能难以提升。其次是工商所对上级法制部门的依赖性过强。长期以来,基层工商所依赖县级局法制科对所办案件的核审监督,遇到复议、诉讼案件一般也由上级法制机构出面协调解决,自身出庭应诉、听证辩论等能力较弱,作为独立执法主体的功能未能充分发挥。第三是上级机关制定的工作标准不细致导致法律责任过于集中工商所。由于监管、执法、维权等各项工作尚缺少明确的责权划分,基层普遍缺少安全感。比如责任区无照经营出现死亡事故,责任风险无限集中到片管人员身上。而工商所、上级机关之间应承担的层级责任,相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没有充分明确。导致工商所工作人员在监管执法中存在惶然心态。
三、当前夯实法治化建设前沿阵地的路径及思考
综前所述,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工商所法治化建设意义重大、刻不容缓。笔者认为可从以下途径夯实法治化建设的前沿阵地。
(一)强化法治观念教育,为工商所法治化建设提供行为导引。一要在工商所市场监管实践中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新型执法理念,使具体的行政行为合法、合理。要坚持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的人格平等,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必须更加注重监管执法的和谐性,摒弃“管”字当头的强势特权思想,对严重危害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对市场主体存在的一般问题要多做说服教育、引导规范工作。努力建立融洽、和谐的监管关系。二要树立规范意识,切实做到内部规范管理和外部规范监管,将各项工作均纳入法律规范的轨道中来,不得随意滥施行政。三要树立程序意识。行政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与正确性除了要有实体保障外,还须要有程序保障。如果忽略和轻视法定程序,不按法定程序执法,即使结果正确,其行政行为也是违法。四要树立责任意识。“责任行政”是现代行政恪守的一大理念。作为公权行使者的基层执法人员必须增强责任意识,慎重使用手中职权。既不能“越位”,也不能不作为。五要增强服务意识。在法定范围内,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出发点,灵活处理市场经济发展中发生的各种新问题,协调各种利益冲突。
(二)加强法治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全面提升基层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是工商所法治化建设的基石。在法治能力的培养上可以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制培训的内容既要丰富又要突出针对性和适用性。既包括法学、文学、社会学、管理学等理论知识,又要突出依法行政理论、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实务及执法程序、行政执法监督网络操作等实践知识。二是培训方式要呈多样性。可以采取模拟执法对抗、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考试、专家讲座等不同形式,对全员进行强化培训。也可以采用现代网络技术、自学与面授、内部网站专题讨论、系统专家在线答疑等形式开展培训。三是培训要着眼长远。前几年江苏省工商局开展的全员法学知识培训活动横跨几年,用几年时间先后学习了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这样的方式非常值得借鉴,因为提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通过长期的学习和培训进行积累。那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培训方式固然可以解“一时之忧”,但制定并执行长期培训规划,对提高全员的法治能力更能解决“实质问题”。
(三)丰富法治手段。推进工商所依法行政的高效
能。首先,发挥信息化优势实现工商所执法手段的现代化。发挥信息化系统功能高效的优势。按照统一、互通、实用的原则,可在行政执法装备上配备可以联通外网的电脑,建立可进行实时监控、具有无线指挥功能的规范化讯问室。并为执法人员装备集成有移动执法、市场监控、调度指挥、辖区监管、条码识别等功能的移动执法终端。执法人员可利用移动执法终端查询市场上销售商品的信息,及时发现侵权商品,还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录音、录像取证,并可实时上传信息。在此基础上开发辅助办案软件,收录所有工商办案文书的电子模板。归纳总结常发案件的讯问模式,并设置法律法规查询等功能。为实现法治化、高效能监管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披露平台,实现与相关政府部门、重点行业主体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其次,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管理等手段实施行政管理,充分发挥行政指导、行政建议等方式在工商行政管理中的作用,增强管理方式的灵活性和多样性。
(四)科学配置法治资源,筑牢工商所法治化建设的基础。从三方面实现对工商所法治资源的合理配置:第一要配置好前沿阵地的“战斗员”。基层工商所执法人员年龄偏大、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应尽快调整解决,从人力资源方面向前沿阵地倾斜,把法治素养好、法治能力强、会管理、懂执法的人员输送到基层工商所。第二要整合好社会执法资源。在市场监管方面,要协调质检所、卫生所等行政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市场检查、产品质量抽检等行政执法活动。在执法指导方面,可以请政府法制办、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对专业案件或疑难、新型案件进行交流、磋商,形成共识后,对具体的行政执法进行指导,避免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第三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优良的执法环境。在受理登记、颁发证照、行政处罚、消费调解的同时,对前来办事的经营者宣传工商法规:对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要尽量详细解释。结合相关案例增强普法效果;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从纠正、预防的角度出发,与违法当事人平等沟通,告知其法律救济途径,对如何预防和纠正违法行为给予恰当的指导。要充分借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赢得社会各界对工商法治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五)健全法制监督机制,强化对工商所行政行为的监督。上级机关要建立完善机制加强对工商所行政行为的监督。首先要对行政权力进行法制监督。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即权责统一。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行政乱作为和行政不作为都是滥用行政权力,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其次,要建立法治监督考核体系。要通过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实施方案,推行依法行政评价考核制度,以此促进基层工商所依法行政水平和各类具体行政行为的质量得到提高。第三。要强化违法过错责任追究。对发生的各类错案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不弄清情况、查明原因不放过;不分清责任、追究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不放过;不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防范工作机制不放过:不深入剖析举一反三、警示全员不放过。对执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做到有过必究、有究必果。最后。要探索丰富法制监督形式。采取层级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等综合形式加强对工商所的法治监督,确保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
一、**大厦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大厦已经走过了XX多年的风雨历程,这XX多年来实质上就是一个对质量不断认识、提高和完善的过程。这一过程既包括管理者对质量的管理和认识,同时又包括员工提供的酒店产品质量。从总体来说,这两方面在北京市当前酒店服务业中还算不错。但我们不能如井底之蛙,目光短浅,我们追求的是和国际接轨。可以这么说,在硬件方面,我们没有更大的差距,但从整体服务水平而言,差距却是实实在在的,令人担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顾客期望值与实际值差距较大
酒店是一个提供以有形产品和无形服务为主的企业,酒店服务是有形的实物产品和无形的服务活动构成的集合体,包括了人员服务和产品服务。而产品服务是酒店提供的实物产品追加了一定的人员服务。由此可见服务在酒店产品中的地位是极为重要的。由于服务产品具有即时性和随机性的特点,因而直接影响了顾客期望值与实际值的契合度。这种差距主要由以下五方面表现出来。
1.客人对酒店服务的需求与期望与酒店管理人员对客人需求与期望的感知判断之间的差距。也就是说酒店管理人员并不了解客人需求的是什么,期望的是什么。或者是对客人的需要和期望缺乏深层的理解。产生这种差距的主要原因,无外乎以下几点:(1)设计酒店的服务产品时,没有进行市场调研和需求的分析。(2)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得出的信息不准确、不符合实际。(3)一线员工了解的客人需求和期望,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完整的传递给酒店管理者。(4)酒店管理人员只是凭老经验、老观念在办事,不能适应客人需求的新趋势。
2.制定的酒店服务质量规格标准与酒店管理者所判断的客人需求与期望之间的差距。产生这种差距的原因有:(1)酒店的管理者没有树立起明确的服务质量目标。(2)服务质量管理中的计划性比较差。(3)计划制定后的实施与管理不力,因而使得计划流于形式。
3.酒店制定的服务质量规格标准与实际提供给客人的服务之间的差距。也就是说酒店员工在为客人提供服务时,并没有按照制定的服务质量规格标准来运作,从而使得该标准成为一纸空文。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制定的服务质量规格标准不符合实际情况,使得员工在实际岗位上难以执行、实施。(2)酒店的设备、设施、技术支持系统不能达到服务质量规格的要求,使得“巧妇难为无米之炊”。(3)酒店的管理监督以及激励系统不力。
4.酒店市场宣传促销活动与实际提供给客人的服务之间的差距。当客人从酒店所做的广告和其他促销活动中了解了酒店的情况,也就形成了很高的期望值。如果慕名前来所获得的并非如此的话,那便会严重的影响酒店的声誉。产生这种差距的原因表现在:(1)酒店的宣传促销活动与酒店的内部经营管理、质量控制等环节脱节了。(2)酒店对外的宣传并非实事求是,有时明显的夸张了。(3)酒店的高层管理人员对市场营销活动缺乏严密的管理和控制。
5.客人期望的服务与经验服务之间的差距,也就是客人的期望值与客人实际感受到的服务不一致。产生这种差距的原因与上述四种差距是密切相关的。如果酒店的管理者能够准确的判断客人的期望、需求,并据此制定合理的服务规格标准,按照标准来为客人提供适当、满意的服务,同时实事求是的进行市场宣传,即使存在着一定的客人主观方面的因素,这种差距也是能够大大缩小的。
(二)服务总体水平偏低
1.服务管理方面。这方面的问题显得尤其突出,是整个酒店服务产品质量问题的难点、重点。以下几点具有典型的代表性。
(1)服务不规范
服务人员擅自移动客人的物品、未经敲门就进入客人的房间、临时取消客人的预定房、客房必备品不全、酒店不供应热水、不开空调等等情况,严重影响了酒店的服务质量。
(2)服务人员态度差,服务意识不强
主要体现在服务人员态度生硬;遇到了问题相互推诿,处理不及时;服务效率低下,动作缓慢;电话总机长时间无人接听,电话中有聊天声等等情形。这些现象在较低星级的酒店中尤为明显,严重影响了酒店的形象。
(3)收费不合理
主要体现在电话、客房、复印以及INTERNET网络的收费标准不明确、不合理,多收客人费用。
(4)服务失误方面也时有发生
比如:行李员丢失客人行李、前台丢失客人代为转交的物品、洗坏客人衣物等等情况。可以说这方面是非常严重的,酒店的许多纠纷都是由这方面引起的。
2.设备设施保养问题。这方面的情况在一些低星级的酒店中似乎更普遍一些,主要表现在部分酒店开业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严重,然而维修保养制度又不健全,导致设备出现故障。比如:客人被困在电梯里、电话总机频繁出现故障、客房设施陈旧、空调无法使用,甚至还有马桶漏水等现象。
3.安全保卫方面。客人进入酒店后,酒店便有责任、有义务确保客人各方面的安全。它们主要体现在:(1)客人在酒店丢失财物,酒店不能及时做好安抚工作,报案不及时;(2)保安人员对客人态度生硬,引发客人不满,严重影响酒店经营及声誉,导致坏的口碑传播。
4.卫生管理方面。关于这一点无论是高星级或是低星级酒店都是存在问题的。有的酒店将死鱼加工后卖给客人;有的食品过期;有的客房清扫不彻底,发现有蟑螂等等。
(三)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质量是酒店的根本,以质量求生存是不争的事实。服务质量,从深层次上说,是管理的结果。管理水准偏低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质量管理意识淡薄。虽然口头上承认质量的重要性,但在行动上却表现不佳。存在安排几个质量监督员或呼吁一下就可以了的问题。
第二,质量管理手段乏力。对质量的重要性认识上还存在差距,因此无论在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的配置、管理方法和管理措施上,都无法对酒店服务质量实施全面的管理。
第三,质量管理有待提高。质量管理中只注重控制、检查,而不注重事先防范,等到质量事故发生后,再去追究责任,使质量管理变成马后炮了。
二、原因浅析:
首先是历史方面的原因,在我们的历史上就有轻视服务工作的传统思想,认为服务是低三下四的活儿,因此很少有人把服务当成自己的事业来做。
其次是顾客的需求值高,而酒店的服务项目复杂细致,高标准、严要求,客人常常横挑鼻子竖挑眼,服务员为此经常在客人面前受委屈,说“服务这碗饭难吃”。
再次是缺乏严密的质量控制体系,不能让服务员自觉的形成一种主动服务的意识,更缺乏服务质量控制的意识。
三、整改措施
服务质量是酒店经营管理的生命线,这一点早已取得了酒店业界的共识。但如何加强酒店服务质量管理,创建服务精品,营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却时刻困扰着企业经营管理者。结合我们大厦发展的实际情形,可以采取如下的全面服务质量管理方法:
1.严密的服务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将其作为酒店人员管理、经营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的核心准则。建立起完善的日检、周检、月检的质量检查管理体系,由各级领导负责,实施全面督导检查。另外,在进行日常三级质检督导工作的同时,还可以聘请业内同行、酒店业星级评定员或是酒店的常住客人等,对酒店的服务质量、卫生质量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以便及时修正、改进酒店的整体服务质量管理水平。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酒店的督导检查条例的制定一定要总经理亲自挂帅,统一部署,全员参与。在实施的过程中一定要质检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赏罚分明,这是极其重要的一点。国内许多酒店之所以质检工作力度不大,最主要的原因可能就在于人情大于法治,制度只是触及表皮,而不能触及灵魂深处。
2.坚持标准化管理与个性化服务的有机结合。要根据国家旅游局颁布的《中国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准》来制定本大厦的一些规章制度等,为客人提供标准化的服务。我们知道,酒店业提供的服务产品是人对人的服务,这在很大程度上就要求酒店服务员随机应变,不能仅仅停留在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共产品上面。其实,我们大部分客人都不愿轻易麻烦别人,凡是可以不提的个要求,通常都不会提出来。这就要求酒店企业一定要培养出一支高素质的、具备较强心理判断能力和敏锐观察能力的员工队伍,善于为客人着想,随时愿意并能够为客人提供精细化的个。
个性化服务其实就是规范化服务向更深层次的发展,如果我们的酒店企业能够提供完美的标准化服务,又能提供精细化的个,这也就表明我国的酒店行业正在逐步走向成熟,服务水平正在稳步提升。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这一点是与酒店服务产品的特性有很大关系的。由于酒店服务产品生产与消费的同步性,事后无法返工或重做,因此酒店质量管理就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并尽可能保证每次提供的服务都是优质产品。在旅游界,有一个著名的“质量否定公式”:100-1=0,它的含义是明显的,以前的每个环节做的再好,只要一个环节出了问题,也就注定了客人对整体服务质量的低感知度。所以,酒店的每个员工一定不可以有“这次不好,下次改正”的心理,要使每位员工每次的服务都成为优质产品。
4.坚持全面质量管理的原则。全面质量管理包括对酒店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两个方面内容。
全过程质量管理是对酒店服务的三个环节:事前、事中、事后都进行严格的控制管理。事前的管理主要是要消除质量发生的隐患,也就是预防;事中的管理主要是当质量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加以改善;事后的管理主要是对服务质量进行科学的评价,提出改进的意见,促使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一、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主要特点
我国是个大国,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全国现有2.6万处煤矿,10.2万处非煤矿山;有汽车2830万辆,加上摩托车、农用车辆,机动车保有量1.1亿辆; 7万多座加油站,1.44万处铁路与公路交叉道口,每天1万多架次民航起落飞机,每天150多万艘大小船只在内河和海上飘泊行驶。据近年来的统计数据分析,每年全国因为各类事故死亡10万多人,伤残70多万人,加上职业危害,一年就有近百万的家庭因为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不幸。其主要特点是:
一是事故总量下降。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后,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和社会生产规模急剧扩大,我国开始进入新一轮事故高发期,事故死亡人数连年增加,2002年达到139393人的历史最高点。经过努力,与2002年相比,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从1.33降到了2007年的0.413,十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从4.05降到3.0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从13.7降到了5.1,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从4.94降到了1.485。2007年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9.3%和10.1%。
二是煤矿事故逐年下降。2003—2006年,煤矿事故平均每年减少350起、562人,年均降幅8%。2006年发生煤矿事故2945起、死亡4746人,比上年分别下降10.9%和 20.1%。2007年煤矿事故起数下降17.8%,死亡人数下降20.2%。
三是重点行业领域取得成效。2003-2006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年均下降幅度。 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同比减少7806人、下降8.7%;铁路交通事故死亡同比减少2595人、下降45.1%。民航飞行、危险化学品、农业机械、火灾、金属非金属矿山、水上交通、烟花爆竹等事故均有幅度不等的下降。
四是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2006年一次死亡3-9人事故比上年下降9.6%和7.6%;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上年分别下降30.1%和49%;没有发生涉难百人以上的事故。2007年3-9人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6%和9.4%,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4%和3.5%。
五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2007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了506376起,死亡人数达101480人。当前事故总量仍然偏大,一些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的现状尚未扭转,一些地方安全状况不稳定,重特大事故上升。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安全监管力度层层衰减,影响安全生产的诸多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
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是一个正在工业化的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经济增长方式和管理手段比较落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抵御事故灾害的能力不足,当前存在八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一是生产安全准入门槛低。从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看,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片面强调经济发展,争相降低门槛特别是安全生产准入门槛招商引资,致使大量企业的立项、建设、准入过程把关不严,安全隐患严重。二是安全保障能力差。大量中小企业生产条件简陋,技术装备和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安全设施不到位。三是非公企业安全形势严峻。非公有制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不少非公有制企业目前尚处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投入不到位,生产规模小,工艺极落后,装备水平低,技术条件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到位,而且大多数企业缺乏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能力,安全保障程度严重不足。近两年非公有制小企业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高达74%和72%左右的比例。
(二)经济增长方式落后。我国每年用了全世界31%的煤炭、29%的钢材、8%的石油、45%的水泥,创造了全世界4%的GDP。落后的经济增长方式给生产安全带来严重压力。一是经济快速增长对安全生产带来了挑战。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流物流量增大,社会生产消费活动增加,工业产品的产量和交通运输的规模急剧扩大,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各类企业、交通工具、乡村道路、水上作业人员和驾驶员、从业人员不断增多,对生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二是经济增长方式落后。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低效率、低回报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市场准入门槛低,低水平建设重复。多数小煤矿仍采用落后的采煤方法,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较高。三是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约有上亿劳动者从业环境存在职业危害。截至2007年底,尘肺病累计报告病例58万例,现有尘肺病患者44万人、疑似患者60万人。
(三)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我国是一个正在工业化的国家,特别是那些深层次、基础性问题突出。一是安全生产基础非常脆弱。一些行业、领域和地区安全
状况比较严峻,生产装置、设备老化,加之维修和更新改造不落实,管理混乱,安全保障能力低下。二是长期安全投入不足。特别是煤矿、重化工企业,不仅是安全投入不足,基础产业更是投入不足。目前我国煤炭产量约占全球的33%,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约占79%,不仅远远落后于先进工业化国家,且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有较大的差距。三是生产安全欠账多。一些地方公用设施严重老化;一些行业存在大量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点多面广,治理难度大;一批国有厂矿历史包袱重,设备陈旧老化,安全生产欠账多。四是安全科技进步进展缓慢。点多面广、规模小、工艺落后、安全生产条件差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改变,相当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仍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安全科技进步进展不快。
(四)安全生产意识淡漠。意识决定行为,行为产生后果。许多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知识缺乏,安全行为不规范,违规违章所造成的。一是领导安全给政绩让路。有些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没有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二是企业安全给效益让路。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轻安全生产,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把一切精力用在片面追求任务的完成、效益的最大化上,甚至牺牲从业人员的生命和健康追逐利润。三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从业人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较为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存在冒险蛮干、违章作业的现象。四是全社会安全意识淡薄。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法规观念仍然比较淡薄。
(五)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量大。2004年我国的城镇化率40.5%,每年增加0.5%,到2010年达到50%。已经有1亿3千万农村劳动力转移,还有1亿农民等着劳动力转移。农村劳动力进城大多从事苦、伤、累、险的工作,加上文化素质不高,安全作业能力弱,易引发事故。二是低素质劳动力比较集中。非公有制企业既是社会就业的主要场所,也是低素质劳动力比较集中的领域。以私营、个体小煤矿为例,约95%以上的小煤矿从业人员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其中30%左右的为小学以下甚至文盲。而且这些企业自我培训教育的能力极低,无力进行岗位培训,也不重视员工培训。三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后,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生产规模的急剧扩大,农村、农业人口向城市和工业转移,而企业和政府的培训教育又相对滞后,导致伤亡事故多发。
(六)安全生产管理弱化。一是行业管理弱化。不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技术规程、设计规范,已不适应需要,但没有得到及时修订;行业的重大技术攻关也缺失,许多问题没有解决。二是企业内部管理混乱。为数众多的非公有制企业是由家庭工场、小作坊发展起来的,在安全生产方面既有不重视的问题,也存在着无人管和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三是企业安全管理松懈。不少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事故隐患普遍存在,违规违章作业普遍存在。四是企业主体责任没落实。
(七)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一是缺乏有效性。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没有层层落实责任,造成安全生产责任悬空,责任制无法落实。二是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内容不具体,没有对责任制目标进行分解、细化,没有落实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和有效办法,虽然层层签订责任状,但落实不到位。三是缺乏监督性。一些地方和单位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工作浮在面上,没有落到实处,特别是在县、乡、村、企业不落实不到位。
(八)安全生产执法权威性不够。一是安全生产立法滞后。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我国虽然先后制定了一些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但一直没有一部比较完整的、全国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性法律。二是安全监管工作还不适应形势的要求。由于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调整不久,机构、队伍虽大部分组建起来,但业务还不十分熟悉,工作还没有完全跟上来。加之在法规建设、制度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还很滞后,也还存在着较多的不适应。三是安监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待于提高。一些监管监察人员法律素质不高,法治观念和执法意识不强,执法工作中存在着“理不直、气不壮、腰不硬、刀不快”的状况。四是安全生产机制不适应形势。目前对安全生产相关经济政策的研究不够,出台不多,更不配套,有的还处于刚刚起步和探索阶段。同时,执法犯法和腐败行为时有发生。
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思路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中之所以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解决条件还不成熟的制约,也有解决措施不到位的影响,因而解决问题总是有一定难度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就是要通过调查研究,找出解决的办法,创造解决的条件,使问题最终得到解决。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以人为本”的方针,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总体
规划,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同时考核,切实抓好落实。
(二)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关键。一是各级政府要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当地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一方平安。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负起具体领导责任,分管其它工作的领导,也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二是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都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的职责,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政府各有关部门也都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三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形成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要通过落实责任制,建立起职责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要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一是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运用多种方式和多种渠道,宣传安全生产科学道理,灌输安全生产科学知识,倡导安全生产科学态度,强化全社会、全民族的安全意识。二是要发挥企业主体责任的作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立足点放在企业自主负责上,使安全管理作为企业的自觉行动,真正把非公有制及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要搞好对企业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新员工的安全培训,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成份的企业法人和个体业主,要分期分批依法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四是严格市场准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源头管理,防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进入生产领域。五是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引导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六是在高危行业生产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提高企业安全事故伤亡赔偿标准。七是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加强安全科技的研究,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一些安全生产技术性难题,组织力量调查研究,开展科技攻关。同时,要及时严重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的淘汰目录,引导企业加快设备更新改造,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八是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坚持安全文化建设与生产经营相结合、与企业管理相结合,推进安全意识形态建设,把安全第一、遵章守法、“三不伤害”等安全理念变为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是生产安全的根本保障。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增加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适应向公共财政转型的需要。各级政府要逐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社会公共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投入,对历史遗留的重大隐患要加快整改,弥补安全欠账。二是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安全投入。各种所有制企业都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淘汰危及安全的工艺设备,抓好隐患整治,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三是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和风险抵押金政策,做到应提尽提,应缴尽缴,专款专用。对不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四是要在高危企业积极推行雇主责任险和商业人身意外伤害险,强化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减轻企业事故赔付成本,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五)要把安全生产纳入法制建设轨道。法规制度是安全生产的基础、灵魂和根本。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我国虽然先后制定了一些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但一直没有一部比较完整的、全国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性法律。特别是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发生变化后,需要通过立法理顺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某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之间的关系,避免在具体问题上因职责不清而产生的扯皮现象。要健全《安全生产法》的配套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用法律法规来规范政府、企业、职工和公民的安全行为。
(六)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一是要加强安全执法。行政执法是法律法规赋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的法律手段,要全面加大执法力度,树立执法权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做到以强化执法推动专项整治,以强化执法推进行政许可,以强化执法加强安全管理,以强化执法促进隐患整改,以强化执法增强企业安全责任意识。二是要加强日常监管。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等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凡检查中发现责任制形同虚设或落实环节有缺失的,要采取经济处罚的办法促其整改。各级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督主体,要切实落实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出资人机构的监管责任。三是突出执法重点。对事故多发地区和企业、事故多发的行业和领域,要实施重点监管监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事故分析,把握安全生产工作规律,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项执法,防范重点灾害,整改薄弱环节。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的、不按要求整改事故隐患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资质的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四是加大联合执法。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各方面齐抓共管。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的实效性,共同做好工作。
(七)要加快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是确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落实的关键。一是要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进行调整与改革,合理界定、划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与专项监管机构的工作定位、工作层次及职能范围,逐步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定位于行使安全生产国家监察、监督的职能,并参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的模式,走国家监察的路子。二是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构逐步从现在国家、省、市(地)、县(市、区)四
级设置的基础上,在乡镇设立安全生产监管站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作为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派出机构,给予有限授权,强化乡镇安办在安全生产监管上的力度。对村居则应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的自治作用,成立相应的安全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则应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三是充实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的力量,并配齐其日常工作运行所必需的设备、交通工具等,保证必需的工作经费,同时逐步改善优化人员结构,增加法律、化工、建筑、机械、矿山方面的人员,并通过不断的培训教育,提高监管队伍的政治、业务、技术素质。四是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及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并管理好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五是建立集中、统一和垂直的管理体系。可逐步推行省以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垂直管理体制,在人事调配上由省局统一任免,以保证集中高效灵活的管理机制。
(八)要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隐患治理机制。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要建立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历年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要认真进行“回头看”,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切实落实好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二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要对所有事故都要及时认真组织调查,对有关责任人员特别是负有领导责任的,要从严查处,强化社会警示作用。三是建立应急救援机制。抓紧建立健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机制,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和隐患。加快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逐步形成信息畅通、反应快捷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演练,提高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建立运行协调机制。要建立重点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协调协商制度、联合办公制度等,对关系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并按各自职责抓好落实。五是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研究深化整治的对策措施,把专项整治与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结合起来,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与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安全生产事关国家和人民利益,事关社会安定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是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的重要前提,是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的最根本的要求。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为改革开放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是个重要的课题。
一、当前安全生产存在主要问题
当前安全生产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五方面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认识不到位是一切工作不到位最为深层次的根源。有些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不能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的现象依然存在,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法规观念仍然比较淡薄,对安全生产工作态度消极或被动应付,或把安全工作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没有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有的地方和重点工程单位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招商引资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没有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有的甚至以挂牌保护为由,回避安全监管监察。一些干部群众安全意识不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监管体系不到位。一是安全生产监管权威性不足。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内的安全生产实行综合监督管理,但由于综合监管的具体职责范围法律法规并未加以明确,质量与技术监督、劳动与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甚至一些负责安全生产专项监管的部门,实际上也管起应属于综合监管范围的某些工作。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并未真正理顺,安全生产工作中各部门各自为政、政出多门、互不通气甚至相互拆台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呈逐级衰减状况。在安全生产监管最为直接、任务最重的地(市)级县(市、区)级安全监管力量最为薄弱,有些县(市、区)的安监机构甚至连应付日常的运行都十分困难。三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几乎陷入“无所不为,无所不包”的困境,所承受的工作范围、工作责任及压力大大超过其拥有职权应承受的、权责不对称的问题相当突出。
(三)安全投入不到位。从政府层面看,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的制约,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对于涉及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公共场所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事故预防所需的投入,甚至连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经费都未纳入财政预算给予应有的保证。根据有关专家测算,我国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占GDP的比重不足1%,而发达国家这一比重达3.3%。从企业层面上看,大多数企业尤其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设施不到位,存在大量事故隐患;不少企业建设项目没有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造成许多历史遗留的隐患难以整改。从当前经济层面上看,一些生产经营单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片面强调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特别是在当前缺煤少电、煤价上涨的情况下,有的煤矿以调煤保电为借口,不顾安全条件大干快上,超能力生产现象普遍,很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四)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相当多的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三资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差,技术装备落后、陈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下,缺乏起码的安全设施,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必要的操作规程,生产作业条件极为恶劣,各类事故多发。二是相当部分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没有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如没有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没有依法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制定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制定必要的应急救援预案,没有组织开展必要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没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三是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企业安全生产设施、事故隐患整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等所需的经费没有保证。四是企业没有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少非公有制小企业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及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他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招用的大量农民工,总体文化水平低,没有经过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就直接上岗,在恶劣危险的作业环境下冒险、蛮干、违章作业的现象十分普遍,成为各类事故的直接引发者和受害者。
(五)安全基础不到位。由于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和产业结构的影响,目前我国的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总体发展水平还比较低,技术装备和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安全保障能力较差。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些基础性、结构性、体制性、机制性矛盾比较突出、比较集中,一些地方、一些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容易出现时紧时松、时冷时热,安全生产形势也容易出现不稳定性和反复性。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安全生产密切相?的各类企业从业人员、交通工具、乡村道路不断增加,渔业生产、水上作业人员和机动车辆驾驶员不断增多,社会生产消费活动增加,人流物流量增大,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
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对策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矛盾,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运行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前提,也是构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项重
要内容。
(一)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党和政府执政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实现好、保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如果一个地区、一个行业,重物大事故不断,今天这里死人,明天那里爆炸,老百姓没有基本的安全感,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就会受到质疑,执政形象就会受到影响。各级政府、各部门领导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基本国策”之一,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党委工作部署、落实、检查的内容,切实落实各个层面上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政府层面上。主要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准入条件,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通过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强化宏观调控,督促地方和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二是各有关部门层面上。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强化安全基矗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违反安全法律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三是生产经营单位层面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扎实做好安全基础工作。四是社会层面上。全社会应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形成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机制。重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这四个层面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构成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体系,必须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总体推进。
(二)加快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是确保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落实的关键。一是要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进行调整与改革,合理界定、划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与专项监管机构的工作定位、工作层次及职能范围,确立统一、高效、权威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逐步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定位于行使安全生产国家监察、监督的职能,对于目前承担的危险化学品、矿山安全等专项监管职能及部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则应淡化带行业主管部门性质的直接监管的色彩,并参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的模式,走国家监察的路子,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作用。二是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构逐步从现在国家、盛市(地)、县(市、区)、乡镇五级设置,或在四级设置的基础上,在乡镇设立安全生产监管站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作为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也可以对现有乡镇的安办实行双重领导,由县(市、区)级安监机构进行业务领导,在对其现有人员进行培训的基础上,对乡镇安办进行安全生产监管的有限授权,强化乡镇安办在安全生产监管上的力度。对村(居)则应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的自治作用,成立相应的安全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则应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三是充实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的力量,并配齐其日常工作运行所必需的设备、交通工具等,保证必需的工作经费,同时逐步改善优化人员结构,增加法律、化工、建筑、机械、矿山方面的人员,并通过不断的培训教育,提高监管队伍的政治、业务、技术素质。四是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及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并管理好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常五是建立集中、统一和垂直的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职责特点是依法行政、依法监察,这就要求其管理体系必须是一个集中、统一和垂直的管理体系。鉴于现行的管理体系,可逐步推进省以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垂直管理体制,在人事调配上由省局统一任免,以保证集中高效灵活的管理机制。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是生产安全的根本保障。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增加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适应向公共财政转型的需要。各级政府要逐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社会公共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投入,配套必要的安全防范、救助设施;对历史遗留的重大隐患要加快整改,弥补安全欠账。加大对煤矿、危险化学品、交通等高危行业的安全投入。二是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安全投入。各种所有制企业都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安全设施建设,淘汰危及安全的工艺设备,抓好隐患整治,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应用现代科技特别是信息化手段,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监测和防范设施,提高综合防范能力。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即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绝不能以节省投资为借口削减安全必要设施。三是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和风险低押金政策,做到应提尽提,应缴尽缴,专款专用。对不按规定提娶使用安全费用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四是要在高危企业积极推行雇主责任险和商业人身意外伤害险,强化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减轻企业事故赔付成本,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四)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是企业,但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实行政府的日常强制管理,通过监察督促等方式,确保企业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一是要加强安全执法。行政执法是法律法规赋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的法律手段,只有通过现场执法,才能消灭事故隐患,才能有效地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神圣职责,全面加大执法力度,树立执法权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做到以强化执法推动专项整治,以强化执法推进行政许可,以强化执法加强安全管理,以强化执法促进隐患整改,以强化执法增强企业安全责任意识。二是要加强日常监管。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等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凡检查中发现责任制形同虚设或落实环节有缺失的,要采取经济处罚的办法促其整改。各级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督主体,要切实落实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出资人机构的监管责任。三是突出执法重点。对事故多发地区和企业、事故多发的行业和领域,要实施重点监管监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事故分析,把握安全生产工作规律,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项执法,防范重点灾害,整改薄弱环节。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的、不按要求整改事故隐患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资质的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五是严格事故查处,强化责任追究。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所有事故都要及时认真组织调查,对有关责任人员特别是负有领导责任的,要从严查处,强化社会警示作用。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一是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安全生产既要依靠必要的物质基础,更要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文化。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运用多种方式和多种渠道,宣传安全生产科学道理,灌输安全生产科学知识,倡导安全生产科学态度,强化全社会、全民族的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建立在广大社会成员广泛参与的基础上。二是建立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在适当增加投入的基础上,组建起“指挥得力、反映灵敏、功能健全、运转协调”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各级政府应对并处置突发性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及紧急情况的能力。三是要发挥企业主体责任的作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立足点放在企业自主负责上,使安全管理作为企业的自觉行动,真正把非公有制及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要着力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及中小企业安全素质和发展能力,把非公有制经济及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逐渐纳入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监督的作用,把安全生产作为行业自律的一个重点内容;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广大群众真正成为安全生产的参与者和监督者。四是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要搞好对企业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新员工的安全培训,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成份的企业法人和个体业主,要分期分批依法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
(六)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在县以上人民政府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的。但从一些市、县的安监机构建设情况看,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必须切实加以改变。一是要完善机构。各级党委、政府要从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出发,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切实改变一些地方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工作不到位的现象。同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健全安全监管机构,配备必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的县(市、区),要尽快把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立起来。要加强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建设,设立隶属于县安全监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监察队伍,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管员;村(居)也要设立兼职安全生产监管员。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均应设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二是要加强建设。各级安监部门要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双向选择、竞争上岗、任期目标责任制、试用期制等竞争激励机制,优化岗位和人员结构、盘活人才资源、尽快建立精简统一、科学高产的内部管理机制。三是要抓好培训。要加强对监管人员的政治?想教育,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使他们做到秉公执法、勤政廉政,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要针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新形势、新变化,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使安监人员掌握现代经济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四是要强化职能。要从单纯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构向行政执法转变,依法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把行政执法作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基本职能,把主要精力放在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监察执法等方面上来。五是要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工作作风,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做到一查到底,绳之以法,决不姑息迁就。六是强化制约。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大过错追究、责任约束、违纪查处力度,对无视法律,搞人情关系,放纵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公司自筹建以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整个装置安全平稳运行,在20__年12月16日,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20__年12月30日,通过了安全标准化的验收,可以说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这些工作只是一个开端,是为公司下一步的安全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目前的安全管理工作还是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很有可能影响日后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一、员工安全意识不够,责任心不强
公司的生产是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的,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保证在生产流程中每台设备都处于最佳状态、每个员工都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设备运行和人员行为出现偏差,影响公司生产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造成设备损失和人员伤害,所以安全管理是贯穿在每一个人的行动中,是公司每一位员工的职责。
但是目前公司的员工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对自己的行为产生的后果认识不清,自我保护意识还远远不够,对于安全操作规程理解不够深刻,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没有完全了解,这些问题归结为一点就是安全意识不强。
员工的安全意识是需要长时间的教育培训养成的,这对我们公司的安全培训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负责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提高自己的培训能力,对工艺、设备、物料的危险性有更深的认识,并把这种理解传达给员工,让他们能深刻体会到危险的存在。
还要确保日常的安全教育质量,对车间员工的教育、活动频次不能只片面的要求数量,要能做到培训一次就对员工的安全素质有所提高,对于达不到培训目的的教育要进行反思,以免培训教育走向形式化,浪费精力还达不到效果。
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等,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依据,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和执行对于提高一个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11年10月至11月,安全环保部对公司下发的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各相关单位基本都能做到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但有些工作和制度要求的还有些出入,这说明制度规定的相关条款可能和实际工作不吻合,或者是执行者对于制度的理解还不够透彻。
这就需要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还有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对制度进行讨论,确定是制度问题还是执行问题,对制度进行修订或是加大执行力度,避免由于制度的缺陷或者执行不力造成损失。
三、各专业安全检查力度不够、隐患整改责任部门不清
公司目前现有的安全检查形式有综合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检查形式很多,但公司相关主管领导没有起到督促带头的作用,以至于在检查过程中存在走过场、检查深入程度不够的现象,不能发现深层次的安全隐患。
【关键词】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方法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大好时期,对电力需求十分迫切。但是,电力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的财产安全、人民生活利益和电力职工的安康,是电力企业最根本的效益所在。它是电力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影响着电力企业本身的内外形象。近年来,电力安全生产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但安全生产时刻提醒着我们: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足尚存,我们不能高枕无忧,要不断加以改进。
一、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分析
随着现在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对电力都有了更高的需求,所以电力企业面临的工作量加大,面对众多客户的需求,电力企业生产的安全性显得尤为重要,电力生产不仅仅指为人们供应电力,还应包括电力基本建设及电力多种经营。
1、电力安全生产影响各行各业和社会稳定
电力企业联系着千家万户的正常生活和各企业商家的正常运转。电力企业具有公用事业的性质,一旦电力安全生产出现问题,直接导致各行各业的停业和人们生产生活的混乱,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无法估量。电力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维持社会秩序长治久安的基础,是与百姓的切身利益相关联的,所以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2、电力安全生产影响电力企业本身
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不仅会对社会经济造成一定的影响,也会影响自己企业的发展进程,如果一个发电厂经常发生安全事故,企业的刚无法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处于混乱的状态,这样的企业将很难承载强大的电力需求,势必会被一些实力强的电力企业所取代,所以企业的安全生产关系着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3、电力生产的特点需要安全生产
由发电厂生产的电能经升压变电站、输电线路、降压变电站、配电线路送到用户,组成了产、供、销统一的庞大的整体。由于电能尚不能大规模储存,因此,产、供、销是同时进行的,电力的生产、输送、使用一次性同时完成并随时处于平衡。电力生产的这些内在特点决定了电力生产的发、供、用必须有极高的可靠性和连续性,任何一个环节发生事故,都可能带来连锁反应,造成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或大面积停电,甚至造成全网崩溃的灾难性事故。因此,电能生产的内在特点需要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管理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1、农电体制改革后,给安全管理带来压力
农电体制改革后,电力部门政企分开,原供电局进行公司化改组及商业化运营,也就是说电力部门不再行使政府管电行政职能。管理职责也发生了重大转变,对农电工进行统一收编,不仅农电工的人身安全纳入了供电企业安全管理范围,就是农村老百姓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供电企业也难逃干系,使供电企业肩上的负担更加沉重。
2、安全管理力度不够
①欠缺依法治企。有线电视线、通讯线与电力线路同杆架设;项目法人与设计、监理、施工方签订的协议不规范等现象普遍存在。②安全监督不严。由于供电企业安全监察部门人员少,专业知识欠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经常被一些非生产性事务缠绕,习惯于事故后的调查和责任追究。③近年来,供电企业农村电力设施发生被窃、破坏的情况比较多。窃电给社会和电力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
3、安全思想意识模糊,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
目前,电力生产企业都已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制度,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存在以下问题:①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②分管生产的领导忙于事务性工作,没有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③主管部门将上级转发的事故通报一转了之,既不认真分析,也不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专业人员对电力安全生产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没有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
4、安全工器具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
一些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质量堪忧。尤其是一些供电所的登高作业器具等安全器具的质量合格率不高。同时,对安全器具的定期检测意识淡薄,报废管理流于形式。
5、不严格执行《安规》,经常习惯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是指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它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有些临时性工作,如某配电修理人员,在没有填写修理票的情况下开始进行修理工作,导致人身触电死亡事故;有些需要停电的作业,在没有停电、验电、挂地线情况下,就开始工作,造成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在处理变压器二次刀闸接触不良故障时,没有对变台停电、验电,未挂地线,严重违章作业而酿成的人身触电死亡事故等等。
三、加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建议
1、规范安全制度建设,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
企业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教育制度、检查制度、考核制度、监察制度、奖惩制度,以及职业健康监护、女工保护规定等,并定期检查。要用制度管人、流程管事,做到安全监管有章可循。同时,严格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坚持行政第一负责人就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将线路、设备划分区域,以线路及配变台区为单位,把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实行各级承包。
2、标本兼治,杜绝习惯性违章
首先,要抓职工安全思想教育,针对常见习惯性违章,增强反事故的正确习惯,培养良好的安全作风。二是规范现场作业程序,落实现场安全措施,确保现场生产流程的可控、在控。三是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有计划地组织学习现代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管理方法,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四是严抓安全监察,严格处理各种违章。
3、系统设计,全面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电力安全生产是个综合指标,必须全方位、全过程、全系统管理,方可受到预期效果。首先,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必须是企业外部和内部相结合;党政工相结合;行政、法律、技术、经济等手段相结合,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创造良好的电力安全生产环境。其次,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实行“规划、设计、制造、施工、运行”等环节,均要严格规范,以电力安全为主线,明确安全职责,做到未雨绸缪。再次,全系统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对电力部门尤为重要。发供用当中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整个系统的安全。因此,必须抓好全系统电力安全生产管理。
4、常抓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设备健康水平是安全生产的硬件基础,直接关系到电网的安全运行,许多事故的发生都是与设备的缺陷有关。一是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以缺陷管理为中心加强设备管理,并落实安全工器具检修管理标准化制度,提高设备的检修质量,改善设备性能,加强对设备的监测与跟踪,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二是加强设备管理中危险点的分析与控制。
5、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电力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预防为主”,即超前做好预防工作,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但在实际工作中事故仍不断发生,究其原因,一是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不尽相同,有的还很低;二是电网设备的运行状况不一样,有的隐患还未被掌握;三是外力破坏和事故防不胜防。因此,电力企业应树立风险忧患意识,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快速机制,把问题设想得复杂些,后果设想得严重些,措施考虑得周全些。
结束语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基础,要使电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地发展,就要不断强化安全管理。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要从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入手,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努力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全方位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邵松平.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 中国水运(下半月). 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