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范文

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1篇: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范文

关键词:农村土地确权;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1233139

农村土地确权的内容直接Q定了农村集体改革的发展方向。在开展农村集体改革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对于农村土地经营和转让的试点的应用和拓展,并且应当加速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所有权等权利的鉴定登记机构的工作的完善性、全面性以及有序性。以农村土地确权促进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可以有效的保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

1 以农村土地确权促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农村土地确权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因此农村土地确权对于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意义重大。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度,我国农村现阶段主要的基本经济制度。随着经济制度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和发展方向不动摇。

由于我国农村集体资产的规模和范围十分的庞大,因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工作开展的难度也相对较大。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也得到了有效的提升。但是我国农村集体产权的清晰度始终都不够理想,并且产权管理责任的分配不明确,对于产权的保护措施开展的也相对不全面,从而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有效改革[1]。将土地确权应用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过程中,可以使得农村的集体产权的关系更加的明确,此举使得农村能够更好紧跟我国城市的发展步伐,共同做到经济的飞速进步。

同时随着我国工业的不断发展,我国城市的边界的扩展速度也在不断地增高。因此农村集体产权归法也在不断的变化,大量的农村土地资源存在着流失问题。并且随着农村与城市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在农村土地占有赔偿等问题上,出现分歧和冲突的现象也十分常见,因此开展以农村土地确权促进农村的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对于农村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都存在着重要的意义。

2 以农村土地确权促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式

2.1 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的应用保证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广大的农民,是农村在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所要坚持和明确的基本原则。我国的相关法规章制度,例如《物权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宪法》都对于我国的土地确权和集体产权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我国的集体产权实施过程中没有有效的确立产权的法人地位,因此制度的实施效果仍然不够理想。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的应用保证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可以使得我国的集体产权实施过程中的产权法人地位更加明确,从而使得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得以有效的改革。

2.2 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的应用强化农村土地的集体产权保障

农村土地确权应用的基本内容就是应用法律的方式明确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的各个方面的内容和涵义[2]。从土地管理的角度上分析,集体土地所有权主要具有以下的几个方面的内容:农村集体产权中的发包权。农村集体产权中的发包权的基本内容是指:农民拥有对其所有土地或者是国家依法分配其的土地资源的发包的权利;农村集体产权中的调整权。农村集体产权中的调整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正常情况下已经签订的合同不能够随意的调整或者是变更,但是如果在承包过程中出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期的因素,可以应用农村集体产权适当的调整合同上规定的内容;农村集体产权中的管理权。农村集体产权中的管理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农民在国家和政策和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对于承包放流传土地承包的经营权具有一定的管理权限。

3 总结语

开展以农村土地确权促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应当明确以农村土地确权促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农村土地确权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探究以农村土地确权促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式: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的应用保证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以及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的应用强化农村土地的集体产权保障。通过开展以农村土地确权促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可以促使农村土地集体产权的种类和划分制度更加明确,从而使得我国的农村在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下迎来发展的新纪元。

参考文献

第2篇: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范文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新型农民学校,全面提高农村党员群众素质的意见要求,区委组织部、司法局、普法办联合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新型农民培训法律法规知识宣讲活动,这个活动非常好,意义重大。通过开展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宪法和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牢固树立依法治理、诚信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观念,为全面推进农村法制化进程和建设法治奠定坚实的基础,创造良好的条件。很高兴参加今天这个启动仪式,下面,我就开展好宣讲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明确主要任务,提高宣讲活动的针对性

一要围绕增强农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提高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形成崇尚宪法、法律的社会风尚。深入学习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强化农村基层民主自治观念教育,增强农民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能力。二要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黄蓝”经济区战略措施和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加强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劳动法、合同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的教育,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开展农业生产法律法规教育,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三要围绕平安建设,加强依法维权、依法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促进农村社会治安稳定。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继承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四要围绕保障农民权益,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加强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教育,预防和减少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努力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科学安排计划,增强宣讲活动的时效性

根据农村群众的现实需求,有针对性地设置培训内容,选择适合农民群众学习特点的时间地点、方式方法,教育培训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要本着因人施教、注重实效原则,区分不同群体,突出从业特点,科学制定培训计划。一要力求实用。在制定培训计划前,要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交流、实地考察等形式,广泛了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需要和愿望,根据农民群众需求“对症下药”,做到农民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实现培训与需求的有效“对接”。二要力求实效。根据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市场发展、时令变化,围绕农民群众正在干的事情,及时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让农民群众能够“用得着、学得会、用得上”,增强培训的时效性。三要力求前瞻。围绕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土地制度、资源节约管理、金融税收、环境保护、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系列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群众在致富创业,发展特色产业、打造产业品牌等方面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同时要广泛开展“菜单式”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要力求特色。紧跟区新型农民学校惠民使者工程建设步伐,坚持以“送法于民,送智于民”为导向,结合区实际,开展地域特色浓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第3篇: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范文

1.微观经济学课程及其教学的特点

微观经济学是伴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产生和发展而形成的经济学说,其理论体系和教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理论体系具有综合性

微观经济学以价格理论为核心,以单个消费者和单个生产者为研究对象,主要由价格理论,消费者行为理论,生产者理论,市场理论,分配理论等构成;微观经济学中的众多学派,产生了众多的经济学著作、代表人物及主要观点,有些经济学理论是相互补充、相互完善的,也有一些经济理论则相互排斥、相互对立。因此,对微观经济学各学派的理论和观点要有分析、有鉴别的加以学习和研究。

1.2 研究方法具有多样性

微观经济学的方法论方面有抽象化、数学化的特点。数学方法在微观经济学的应用是非常普遍的,如微积分、求导,几何图形,图表等,但是学生习惯于以普通语言逻辑来分析问题。但是我们说数学在微观经济学中的应用只是为了说明经济现象经济规律,所以说如果只有数学是万万不行的,它会使经济学流于形式主义;必须把数学与其他说明的经济现象经济规律联系起来才能更好的理解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方法。微观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以实证分析为主,广泛运用数学推导和数学模型来论证经济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如需求函数、供给函数、生产函数等。在基本理论的论述中多将语言逻辑分析与数学分析相结合,既有抽象的概念,又有形象的图像;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特别是边际分析法和均衡分析法是常用的分析方法,微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具有可借鉴性。

1.3 研究的内容具有理论性与实用性

如何利用和配置稀缺的社会资源进行生产,以满足人们的多方面的需求是一切经济制度共同面临的问题,不同的经济制度只是以不同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价格机制对资源的配置作用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所普遍存在的,因此,微观经济学中的价格理论、生产理论、市场理论等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对我们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政府都有一定的借鉴作用。虽然微观经济学来源于西方,但它对于市场经济运行环境、运行方式、调节手段的理论却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所迫切需要的,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通过学习使学生扩展理论分析的空间,懂得多角度、多范围、多层面来分析社会经济问题,能对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进行客观的描述。

1.4 教学表现出以下明显的特点

一是现代微观经济学具有很强的开放性,门派很多,有的观点针锋相对,这种理论体系上的开放性和挑战性要求我们要有所鉴别、博采众家之长。二是微观经济学的理论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我们不能割裂它们的历史性。在应用上是如此,在理解上也是如此。大多数理论在教科书中都缺乏充足的介绍,这是每本教材无法避免的特点。但学习过程中不了解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尤其是有关的学术背景,则不可能准确把握理论的渊源,对理论的认识就是不全面的。比如微观经济学中的关键术语,如边际效用,我们最初是难于接受的,如果我们知道了边际革命产生的历史背景,边际主义者的实用哲学主义的由来,边际量的理解就不如现在那么生硬了。再如经济学中的各流派的观点,每一学派都有自己的理论体系,我们没有对这些理论体系的研究,就不能了解理论的基础。

2.工商管理类专业学生的基本特点

工商管理类专业的学生是未来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是未来的职业经理人的主要成员,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经营效益的好坏。这个任务要求经济管理类专业不仅要培养他们学习“知识”,更要培养“能力”,不仅要介绍具体的管理、营销等方面的方法、知识,也要研究公司运营中的战略问题、生产问题、激励员工问题,更重视实际应用性,因此就要求教师在使学生接受良好的知识性教育的同时,不断进行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改革,让学生将所学的知识与实际问题接触,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和用人单位的需要。工商管理类专业学生所处的知识氛围、校园文化及其知识结构、思维方式和未来就业方向与其他类专业的学生有很大不同,把握这类学生的特点对讲好微观经济学这门课有十分重要。总的来讲,这些学生的基本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学生人文知识丰富,数学基础相对薄弱

财经院校有很多文科生,有丰富的历史、人文等方面的知识,在学习时,更希望把微观经济学作为一门纯人文科学或社会科学来学习。微观经济学是经管类学生所学的一门专业课,一般在二年级上学期开设,这些刚刚接触专业课的学生有一些相同的特点:他们虽然读过或听说过一些经济理论,但经济学知识不够完善,没有一条贯穿于经济知识的主线,也不能形成体系。他们在一年级已经学习了微积分课程,但由于经管类专业文理兼收,学生数学基础参差不齐,财经类院校学生对高等数学的学习要求与工科专业的要求不同,他们只需学习“经济数学”。这一明显的知识结构特点,导致学生普遍对定性分析感兴趣,对定量分析的方法和步骤不愿深入。

2.2 学生思维方式偏重于感性认识

教学中讲到经济学家的生平、经济学的渊源时,学生非常感兴趣,而讲到逻辑推导、图、表、公式、数学证明等内容时,则不习惯接受。西方经济学在研究方法上不同于政治经济学之处就在于它广泛使用数学工具进行经济分析。但经济学毕竟不是自然科学,而是社会科学,对许多经济理论的深刻理解要求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人文知识、历史知识和社会学知识,这正是财经类院校学生的优势。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因势利导,结合学生的思维特点组织教学,并有意识地引导学生进行理性思维和逻辑思维。教师要在教学中要把感性的东西理性化,理性化的东西给感性化。

2.3 学生缺乏对企业和社会的深入了解

微观经济学有很强的实践性,但大学生刚刚从高中毕业,基本上是从学校到学校,理论知识学了很多,但实践活动却很少,有少数同学甚至对国家的基本经济方针都难以理解。现代社会的发展特点决定了学生迫切需要了解国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指导企业运营管理的微观经济学理论,了解我国现在的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现状及其深层次原因。因此,“理论联系实际”是微观经济学教学的必然选择。

2.4学生课前不预习,课后不复习

给学生布置的课后作业题不及时完成,在上课时有些同学才赶作业,更有甚者有一部分同学直接就是抄别人的作业答案。

3.提高微观经济学教学效果的几点建议

3.1 把握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内容体系

这点学生往往容易忽视,他们在遇到问题以后不知如何使用头脑中的知识,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理论、什么样的工具来解决。学习过程中他们关心的是知识点而不是微观经济学的统一性,结果是他们难以将知识点串起来。微观经济理论是一个系统的学科体系,把握它的基本框架更易于掌握它包含的知识点。我在讲完这门课时进行复习时归纳出如下几点:一是要掌握最基本的概念:比如稀缺性、均衡、机会成本、市场结构、市场失灵等。二是要掌握三大均衡:需求与供给的均衡,消费者均衡(需求的均衡)生产者均衡(供给的均衡)三是要掌握微观经济学的十大规律(定理):比如需求规律、供给规律、供求定理、恩格尔定理、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边际报酬递减规律、科斯定理等。四是要掌握二个失灵: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也就是说市场不是十全十美的,也有缺陷,需要政府调节;同时政府有时也是不完善的,需要不断改革完善。通过复习归纳使学生掌握了这门课的内容体系及重点。另外要区分政治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是从西方引进过来的,它和宏观经济学构成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在学微观经济学这门课之前,许多同学已学过政治经济学,学习微观经济学,要注意不能把这两门课混淆起来。虽然他们都属于经济学,但它们的理论体系与内容是完全不同的:政治经济学以研究生产关系为主,要揭示资本主义制度产生、发展及将来灭亡的规律,微观经济学不研究经济制度本身,只研究具体经济问题;政治经济学属于规范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属于实证经济学,二者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研究经济问题的。所以,它们的基本概念与理论都完全不同。

3.2 着重讲清微观经济学的基本概念与理论

微观经济学的内容很多。学生要在短暂的时间内掌握这些内容是有困难的。这样,在课堂教学中时就要务求精而不求多,抓住重点,讲清讲透重点和难点,使学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对于其概念,决不能要求学生死记硬背,而要侧重于理解。对于理论要注意它本身的推理逻辑,不要以个别现象来否定或批评一种理论。

3.3 讲授法与案例教学法的并用

以讲授法为主,案例教学法为辅。讲授法是一种传统的、也是一种主要的教学方法。它一般是由教师在课堂上讲述知识,学生在课堂上听取知识,教师处于主动地位,学生处于被动地位。微观经济学内容较多,这种教学方法适合于人数比较多的课堂,讲授理论知识内容的含量比较大。对于大堂课主要使用这种方法。但是教学效果不是很理想。对于小班课,也就是学生人数30—60人之间的,可以多使用案例教学法。通过案例教学,增强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了解众多企业的营运状况,培养了自己独立处理企业经济管理问题的能力。组织案例教学可以结合我国当前经济改革中的一些热点问题,收集信息、数据、案例,组织学生围绕着老师给定的思考题进行课堂或课外讨论。在案例教学中应鼓励学生畅所欲言和有理有据的论证,条件允许的话,甚至可以采取辩论的形式,发挥财经院校学生能言善辩的特长。讲授法与案例教学法并用能取长补短,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具体的实施方法如下:课前,教师布置一个案例或阅读材料让学生准备,提出讨论的问题。要求学生对布置的案例或阅读材料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解析;课堂上,通过提问、记录,促使学生讨论及提供可能有益于班上思考和学习的数据、理论或见解来引导案例讨论;最后对学生的参与进行评价,根据原定的教学目标对案例和其他材料进行评价并更新教案。在这里要首先把学生分成几个小组,讨论时先小组讨论,再由每个小组派一个代表发言。教师最后总结。另外案例讨论也必须在讲解了相关的经济学原理之后进行。

3.4 传统方法与现代多媒体教学法紧密结合

传统教学方法与多媒体教学各有所长,应该把两者的优点结合起来。多媒体教学可以形象直观展示教学内容,信息量大,生动形象。但如果掌握不好仅仅拘泥于多媒体,效果反而不理想,也就是多媒体仅仅是一个工具,是学生与老师沟通的桥梁,学生有时候往往重视了那些华丽的外表而忽视了课程的内容,加之多媒体教学信息量大速度快,学生可能跟不上老师的思路,印象就不深刻。而传统方法粉笔加黑板,学生可能更容易跟上老师的思路,理解所学的内容。所以要把两者很好的结合起来。一部分内容可以采取板书,涉及到的案例、图表等资料用多媒体展示以节省课堂教学时间。

3.5 考核方式要多样化

考试集多种功能于一身,在教学过程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是对学生的“学”和老师的“教”的一次客观的评价。科学的考试方法能够有效地促进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使老师发现教学中的问题,因此,应该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考试制度,变过去一次性闭卷考试为多种考核方式相结合来考察学生的学习情况。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相结合,平时成绩可包括课堂发言、课堂讨论,课堂出勤等,目前我院这一部分可占到总评成绩的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我们认为应加大平时成绩的比重,平时占50%,期末考试成绩占50%,这样可以促使学生注重平时的学习,而不至于只在考试之前突击几天,临时记忆以应付考试,使学生能牢牢掌握这门课程的主要内容体系。

3.6 注重习题训练,多做习题

第4篇: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范文

关键词:马克思产权理论;西方产权理论;国有企业;产权改革

中图分类号:F0-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7-0001-03

在科斯等西方学者创立产权理论之前一百多年,马克思就创立了科学系统的产权理论,S.佩乔维奇曾指出:“马克思是第一位有产权理论的社会科学家。”然而,面对当前中国产权制度改革,许多人大力宣扬、盲目崇拜西方产权理论,否定马克思产权理论及其现实意义。本文就从产权的起源、含义、本质和产权制度变迁等方面对马克思产权理论和西方产权理论的主要观点进行比较分析,阐明马克思的产权理论是真正的科学理论,中国产权理论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应该以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为指导,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坚持公有产权关系为主体的社会基本经济制度。

一、关于产权的起源

关于产权的起源马克思产权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存在着某些相通之处。例如,他们都不同程度地认为产权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权利关系;都认为各种形式的产权起源均以资源的稀缺性为前提条件;都认为无论是原始公有产权抑或私有产权,其形成都离不开排他性等。但从根本上说,关于产权起源的论述马克思产权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存在着本质差别。

西方产权理论以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为哲学基础,采用个体主义的研究方法,认为个人是离开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孤立的无差别的自然人,产权关系是个人对财产的一种排他性占有关系,个人为了维护对财产的排他性占有给自己带来的收益的同时必然要引起一定的交易成本。因此,产权的起源就是由交易成本引起的理性经济人在“成本―收益”的比较中产生的。与此同时,西方产权学派只是在论述私有产权起源时提及作为其产生起点的原始公有产权,将资本主义私有产权的起源说成是产权的起源。可见,西方产权理论把产权制度看做是人类自然本性引起的超越一定历史条件的自然权利,把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制度当做是人类社会永恒不变的自然规律。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广泛的应用于马克思的全部理论,其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与此相适应,马克思主要是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阐明产权的起源,认为长期支配人类社会产权的最初形态是原始公有产权,并认为这种公有产权具有一定程度的排他性。与此同时,马克思还分别从生产力、劳动分工、异化劳动、剩余产品、土地关系、交往关系、婚姻形式等多个角度,具体地分析了人类历史上最初公有产权和私有产权的建立,从而科学的阐明了产权的起源。

二、关于产权的含义和本质

西方产权理论奠基人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主要讨论了产权的法律界定问题,把产权关系看做是超越一定经济基础的法律权利。由此开始,西方产权理论学家,多把产权看做是法律规定和实施的排他性独占权利,认为产权是由法律创造的,是一种法权关系,法权关系决定着经济关系。例如,阿尔钦曾指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用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私有产权则是将这种权利分配给特定的人,它可以同附着在其他物品上的类似权利相交换”[1]。

与西方产权理论不同,马克思科学的揭示了财产和财产权的本质区别,阐明了产权是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属于经济基础范畴,并且指出当这种客观存在的经济权利关系获得法律的界定和认可时,便获得了法权的形式。这种法权关系是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它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2],即马克思产权理论具有二重性[3]。

首先,马克思从主体和客体两方面来研究产权关系、界定产权的含义。马克思认为,财产作为客体指的是“有主之物”,与主体之间存在着特定的占用关系,但财产本身是独立于主体的客观存在,不体现任何社会关系。因此,界定和分析产权还必须研究围绕财产建立起各种关系的产权主体,即与财产相关的责权利的管理者或承受者。所以,产权就是指人与人之间的财产权利关系,包括作为权利主体的人和作为权利客体的财产两个方面,产权表象是人对物的关系,实质却是人对人的关系。由此,马克思关于产权的含义可以界定为:人们(主体)围绕财产(客体)而建立的经济权利关系[3]。

其次,马克思认为,自人类社会产生之日起,人们之间就形成了对财产的权利关系即产权关系,它是经济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曾指出:政治权力只是经济权力的产物[4]。但随着人们之间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化,形成了不同的所有制主体、产权主体和利益主体,客观上需要对日益复杂的产权关系进行明晰化、具体化、并获得法律上的界定、认可和保证,法律上的产权关系即产权的法权形式就产生了。马克思曾指出,“实际的占有,从一开始就不是发生在对这些条件的想象的关系中,而是发生在对这些条件的能动的、现实的关系中,也就是实际上把这些条件变为自己的主体活动的条件。”[5]由此可见,马克思把产权关系看做是经济关系和法权关系的结合,作为经济关系的产权是来源,属于经济基础;作为法权关系的产权是经济关系的反映,属于上层建筑,并受经济基础所决定。

三、关于产权的变迁

以个体主义为研究方法,以理性经济人范式和成本收益为核心的西方产权理论,认为产权是拥有财产权利的个人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而自发交易并形成一定契约关系的结果,因此,产权关系是一种交易关系。产权安排之所以重要,就在于不同的产权结构下的交易成本不同,会产生不同的效率结果。因此,交易费用的大小就成了决定和选择产权结构的主要依据。产权制度的形成和变迁,就是在交易成本大小约束下,个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结果。

与此相区别,马克思认为,产权关系是一种生产关系,产权理论的本质属性应符合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阐明产权关系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是应在于生产力的发展。从而把人类社会产权主体的各种差异及其演变规律归结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的变化引起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变化,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不同和演变具体化为产权主体状况和产权制度的差异和演变[6]。

深入了解产权制度变化的根本原因,必须明确两层意思:一是产权制度是所有制的具体化[7]。所有制主要是指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它同生产关系一样作为一种经济关系,其中必然涉及人们在劳动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必然涉及产品的分配和交换,所以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决定着社会生产的目的和各种社会经济利益关系。但生产资料所有制不是抽象的概念,在确定了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必须把特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结合起来,使其得到经营,因为生产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使其在生产过程中增值才是拥有生产资料的目的。因此,为了有效经营,所有制的关系必须落实到具体的物质利益关系即形成具体的产权关系,也就是狭义的所有权关系、占有关系、支配关系和使用关系,这样才能使不同的主体之间形成清晰明确的权责利关系,做到各行其权、各施其责、各得其利。二是所有制性质决定产权关系的性质和格局[7]。产权关系作为所有制的具体化的独立程度是有限的,其性质只能依据所有权主体状况而定。不同产权的权能可以分离属于不同主体,而产权关系的性质却是一元的,只能在所有制性质的约束范围内调整和变动。

通过以上对比分析可以看出,马克思产权理论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方法论,强调产权的经济性、生产性、历史性和整体性,而西方产权理论以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为哲学基础,强调产权的法律性、交易性、自然性和个体性。由此导致了两者在产权的起源、含义、本质、产权制度变迁等一系列问题上都存在着根本区别,是两种相互对立的理论体系。另外,由于马克思的产权理论的提出早于西方产权理论,并且二者都以产权和制度作为研究对象,所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潜在的受到了马克思产权理论的影响,它们又存在着某些相似之处,例如,都强调制度安排对经济绩效的影响;都认为产权关系的核心问题是利益问题;都认为产权是一组权利束,产权权能可以分离和重组等。但马克思产权理论和西方产权理论的一致性是相对的,区别是绝对的。马克思产权理论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真正科学理论,是必须坚持的中国产权改革的指导理论。

四、马克思产权理论的现实意义

当前,中国国有企业存在着缺乏活力,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责权不明,效益低下,监管不力和国有资产严重流逝等问题,这些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国有企业产权问题的缺陷。合理的产权制度能够明确产权主体的责权利关系,从而调动企业全体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企业运行机制合理化,所以要从根本上改变国有企业的困境,在于对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进行合理的改革,而改革必须坚持以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为指导。

首先,必须坚持马克思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与产权关系的理论。如前所述,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公有财产权利关系是社会主义区别于其他剥削阶级社会的根本标志,因此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改革是对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的探索与改革,即产权制度的改革。通过形成主体之间权责利明晰的产权关系,使公有生产资料在运行中增值,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同时坚持产权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

其次,必须坚持马克思关于产权的二重性的理论。长期以来,由于受到西方产权理论的影响,以及对马克产权理论的片面理解,许多人把产权关系看做是抽象的法律权利,从而导致了把社会主义所有制看做是没有经济内容的法律规定,把生产、分配等经济关系看做是由法律上的所有权所决定。不能把产权看做是具有经济关系和法权关系双重性质的权利体系,尤其是否认产权的经济性质,将导致脱离客观的经济基础来制定所有制和产权制度。这种情况下的所有制和产权制度必将不符合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只有把产权关系看做是具有双重性质的权利关系,才能制定出在符合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产权制度,为生产力发展服务。

第5篇: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范文

关键词:和谐社会;公平;社会建设

纵观国内基于构建和谐社会而对公平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二个层次上,这二个层次的问题在不同时期成为当时的研究重点。

一、“经济学领域”的收入分配问题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20世纪末,学术界对公平问题的研究主要是打破平均主义,使人民迅速摆脱贫穷的落后面貌。内容主要体现在:对公平概念的分析;对公平效率关系的论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国内学术界最初对经济学意义上的公平有几种不同的认识:程恩富等人认为公平是指有关经济活动的制度、权利、机会和结果等方面的平等和合理;厉以宁等人认为公平主要是指机会平等;张五常等人则认为公平只能是结果平等;万俊人等大多数学者则主张公平是机会与结果均平等。

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学者基于公平观有了这样的共识,即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基础上的公平原则具有如下特征:第一,它是以发达的商品经济为基础的,反映了商品经济特别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要求。第二,它的基本内容是承认每个人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第三,这种公平是法律形式上的公平而不是事实和结果上的公平。在我国不同的历史时期,公平的含义和内容也不完全相同。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公平主要体现在生产资料公有和收入分配的高度均等化方面。随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对公平的认识存在以下几种不同的观点:(1)作为市场经济基本规范的竞争的公平。它的实质是人们在法律和政治地位上的平等,是交易的平等和竞争的平等。这种含义的公平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保证。(2)与社会主义人权原则相适应的权利的公平。社会主义的人权强调要尊重和保障人权。(3)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相适应的劳动的公平。这种含义的公平一方面要求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具有平等权利,另一方面默认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每个人天然的特权,要求等量劳动相交换。(4)收入分配结果的平等,即收入分配的均等化。这种含义的公平是现代西方经济学中讨论公平与效率关系时普遍使用的概念。此外,有部分学者认为,经济学意义上的公平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经济公平,指经济主体在再生产过程中权利与义务、作用与地位、付出与报偿之间的平等关系。它是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强调的是要素投入与要素收入相对称。它要求在再生产过程的起始环节,企业和劳动者应具有同等的地位和机会支配社会资源,有同等的机会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即机会均等;在再生产过程中,竞争的规则对所有参与者都应是平等有效的,即规则公正;在再生产的最后环节,收入应与其效益产出相适应,即以效取酬。经济公平首先强调机会均等和规则公正,在此前提下,由于各经济主体提供的生产要素不同以及各种资源的稀缺程度不同所导致的“马太效应”的收入差别,不能在这个层次上熨平。否则,价值规律就会遭到扭曲。第二个层次是社会公平,是在再生产环节之外的再分配过程中,通过一定的机制和政策使收入趋向合理化的一种平等关系。它要求在经济公平的基础上,让所有公民都能获得维持一定生活水平的物质条件,消除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社会公平强调的是将人们的收入差距保持在社会所能接受的范围内,对应的目标是资源配置效率的长期延续和社会秩序的相对和谐。但这要靠国家通过法律手段、经济手段以至行政手段进行调节来实现。

第6篇: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范文

一、社会主义国家存在剩余价值的原因

过去传统的观点认为,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的经济范畴,是与私有制和剥削相联系的一个概念,社会主义与剩余价值不应联系在一起。其实,剩余价值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投资者生产的直接目的都是追求剩余价值,即资本的增值,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也都是扩大和增加对剩余劳动的占有,这就是剩余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剩余价值规律是价值规律在社会生产目的和特征上的延伸与表现,是一个社会的客观目的性规律或特征性规律。

首先,剩余价值表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的实质。一方面,不论属于什么性质的社会,企业从事生产的目的都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生产和追求最大限度的剩余价值,因为剩余价值是社会财富的表现形式,也是社会财富增长和积累的表现形式,企业创造的剩余价值越多,社会财富就越多。这是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生产的直接目的。另一方面,这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一个企业,如果不能盈利,不能生产剩余价值,企业就无法进行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企业在市场经济的主体地位就难以确立,就会在残酷市场竞争中败下阵来。因此,企业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迫使企业不断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这成为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

其次,剩余价值决定着社会主义社会资本运行的各个环节。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不仅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的基础和核心,也是社会主义生产和再生产过程的基础和核心;流通过程则是为剩余价值生产准备条件,并使剩余价值得到实现的过程;分配过程主要表现为剩余价值在社会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分配过程;消费过程是剩余价值生产的要素,即劳动力的再生产过程,同时也是投资者消费剩余价值和维持生活的过程。剩余价值规律支配着社会主义社会资本运行的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全过程。

最后,剩余价值决定着社会主义矛盾发展的全过程。剩余价值是社会存在的基础和发展的动力。追逐剩余价值的目的与手段之间的矛盾决定着社会内在矛盾及其发展过程。在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大力发展生产力,增加物质财富,提高劳动生产率,其目的也是大大降低劳动力的生活资料和生产中使用的生产资料的价格,生产出更多的剩余价值,用于全面提高社会的物质生活水平,在此基础上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剩余价值规律不是资本主义特有,而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在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都存在并发生作用。

二、社会主义社会剩余价值的源泉

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剩余价值源泉问题,必须首先回答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是否是商品的问题。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因此,社会主义不仅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搞市场经济,而且还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就需要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而劳动力市场是市场体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市场之一,劳动力市场的存在和发展,就意味着存在劳动力的买和卖,劳动力就具备了商品的属性。

既然劳动力是商品,按照马克思经济学原理,“剩余价值就是由雇佣工人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以上的那部分价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联系社会主义的现实,联系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当代的发展,创造剩余价值的群体也不再单指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物质生产部门的雇佣工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既包括工人,也包括农民、科技劳动者和经营管理劳动者等,应该说是社会主义全体劳动者。马克思所阐述的“雇佣劳动工人”就应该变为“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即剩余价值应该归国家、集体或企业所有,“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这样的表述就不恰当了,所以社会主义剩余价值就是“由劳动者创造的超过劳动力价值以上的那部分价值”。

是开放的体系,发展的理论,者对剩余价值来源的认识也要与时俱进,丰富发展。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剩余价值的部门大为拓展。不仅包括马克思所指的物质生产部门,也包括非物质生产部门。物质生产部门生产工人活劳动中的剩余劳动,只是剩余价值多个来源中的一个来源,而不是唯一来源。剩余价值的来源至少有三个方面:第一,剩余价值是全社会劳动者活劳动中的剩余劳动形成的价值。第二,剩余价值是过去劳动的无偿服务,主要是历代积累下来的科技劳动的无偿服务,是知识产品的潜在价值转化而来的价值。第三,剩余价值是生产力系统效应形成的价值。现代生产力是―个复杂的巨大系统,它包括企业范围、社会范围、历史范围等不同范围、不同层次的联合劳动和分工协作。这种生产力复杂巨大系统形成的产品价值,不是个人劳动形成的价值的简单总和,在这个总和之外,还会由系统效应形成一种提升了的新价值。

三、社会主义社会剩余价值的性质和使用去向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剩余价值的属性来分,可以把社会主义的剩余价值分为公有剩余价值和私人剩余价值。公有剩余价值占绝大多数,约占80%,私人剩余价值约占20%左右。

我国社会主义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的公有资本主要是掌握国家和集体手里,资本所带来的剩余价值是公有剩余价值,在社会总收入中占据主体地位,是由国家或集体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来掌握和支配,其带来的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后,很大一部分用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公有剩余价值的用途:资本增量中的一部分作为利税上缴国家,其余部分转化为垫支资本,构成劳动者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源泉。在我国,有学者通过测算,认为1987―1996年10年间,我国剩余产品价值总量占GDP的比重保持在31%―33%之间。有关研究也表明,1999年我国剩余产品的价值量是26530.94亿元,占当年GDP的32.4%。如以固定资产折旧占GDP14%测算,我国剩余价值率约为60.4%。另据统计,1981―2000年20年间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年平均为16.2%。由此测算在此期间,我国剩余价值中约有一半作为税金上缴国家,形成国家财政收入,主要用于经济建设事业、文教科学卫生事业、社会福利事业、国防和行政管理费用;另一半作为税后利润留给企业,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非公有制经济中,由于这些企业的投资者不是国家和集体而是个人,由这些企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当然归资本所有者占有,这就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私人剩余价值,与资本主义社会的私有剩余价值是一样的。即使私人剩余价值中也有一部分以利税的形式上缴国家,形成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由国家统一掌握和使用,另外的一部分作为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剩余的部分归个人所有。

由此可见,我国剩余价值的绝大部分可以归劳动人民和作为其代表的国家所有,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和发展各项事业。这显然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社会主义剩余价值的分配去向,大部分符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三个“有利于”要求,但也不排除有一部分会被流失、被剥削、被侵占。

四、社会主义社会剩余价值的作用

第一,社会主义的剩余价值是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国家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保障就是增强国家财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剩余价值,不仅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国家的税金、社会保障金以及国家的财政储备,都来源于剩余价值。没有剩余价值的增加,就没有国家财富的增加,就没有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就无法进行,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就不可能实现。因此,没有剩余价值的积累并由国家掌握,国家就很难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调控,实现国民收入的再次分配,调节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难以得到健康发展。

第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条件下,剩余价值是进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主要内容。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占主体,但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程度给予非公有制留有广阔的发展空间。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必然相应实行非按劳分配的分配方式,而这就是按生产要素分配,都是“分取”,社会生产总成果、总价值,在适当的企业扣除和社会扣除以后,就是剩余价值,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主体内容。即使在公有制范围内,由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出现和发展,个人投资比重的增加,个人收入中除按劳分配以外,按生产要素分配已经成为事实。

第7篇: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范文

在金融市场尤其是货币市场发达的国家,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调节的一般思路是,主要运用公开市场业务工具进行经济生活的日常稳定性操作.抵消任何暂时的货币资金供求波动对金融市场和银行行为产生的破坏性影响。中央银行实施这项技术性调节带有防御性特征.但其目的是试图以此将货币供求波动和市场利率波动控制在货币政策的总体目标之内,保证货币资金供求的长久平衡。如若经济周期性因素或长期因素对社会各部门货币资金盈缺变化的影响较大,中央银行则在实施技术性调节以排除短期影响因素的基础上.设计一个适当的政策步骤来对剩余的货币资金盈缺的周期性或长期影响因素作出反应.以防止经济萧条和通货膨胀的出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这种间接金融调控制度的确立是以货币市场的高效运作为基础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货币市场具有三项内在的经济机能。

其一货币市场工具的一般特点是具有高度的流通性和资本确定性,因而货币市场是为其参与者提供可以调整他们的流动性头寸的重要场所和机制,在银行、企业、政府部门和家庭经济单位的流动性管理中担负着其它市场难以担负的作用.从而使中央银行利用这一市场机制来调节市场货币供求、影响市场参与者的行为有了市场制度基础。

其二.货币市场不仅将银行体系相互连为一体.而且使企业、政府部门、家庭经济单位与银行部门连为一体.从而单个银行的存款实际上成为整个信贷资金来源的一部分.反之,单个银行资金不足实际上需要整个信贷资金的一部分予以弥补.这种运行机制使中央银行通过货币市场买卖证券来对银行体系的超额储备施加影响的作用增大.从而对货币和信贷的控制能力增强。

其三,货币市场是各种短期金融商品价格、利率少的连接器.这不仅表现在货币市场利率随同货币资金的供求状况灵活波动.而且反映一在不同质的短期金融商品依据其信用风险表现出明显的价格序列,从而使货币市场利率可以被作为分析经济中金融压力程度以及借以反映当前货币政策的指示器概括起来.货币市场发展及其高效运行对我国金融宏观调控有效性的贡献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我国货币市场发展.将对银行资产负债结构调整及其管理提供便利.从而有利于改变现有专业银行的经营机制.促使其向商业银行转化。(2)货币市场机能的培植可促使我国商业信用的正常运行.以及为企业的流动性管理和风险规避丰富手段.为企业的灵活经营提供市场基础。(3)货币市场运行可为短期国债发行和交易提供畅通渠道.有助于政府赤字融资债券比制度的确立和完善。这些都是货币市场发展对金融运行基础的影响.将对消除“倒逼”中央银行供给基础货币的机制和财政赤字无规则释放基础货币的机制起积极作用。以上是从货币市场发展对金融宏观调控影响的基础层面来概括的,货币市场发展对我国金融宏观调控方式转换的直接影响是,它将为我国中央银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和再贴现政策操作提供市场工具,市场运行机制和纪律。

二、中国货币市场的运行特征

中国货币市场产生的最初动因是为了调剂由于临时性、区域性因素引起的货币资金的余缺,以抵消条块形式分配信贷规模的不合理性。货币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尽管已经形成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对短期货币资金进行集散的格局,但是从总体上看,目前的货币市场仍主要由一些分散的同业拆借市场、票据贴现市场构成,表现出明显的落后性,从而对公开市场业务政策和再贴现(贷款)政策制度的确立造成制约。

其一,市场形态的单调性。目前,我国最主要的货币市场形态是银行同业拆借形成无形市场和有形市场相结合的拆借市场格局,资金拆借较为活跃,按单方累计发生额计算,1986年全年资金拆借量为300亿元,1987年迅速上升到2300亿元,1988年达到5241亿元,1989一1991年间基本维持在2600一290。亿元之间波动。其它货币市场如票据市场、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才刚刚起步,市场作用非常微弱。从票据市场的现状看,作为一种商业信用活动的高级形式,票据市场在发达国家货币市场中是一种非常活跃的市场形态,但我国票据市场的发展水平极低,据资料表明,到1991年10月底,我国商业信用总规模为2800多亿元,其中以商业汇票形式出现的商业信用仅占30%,另外70%的商业信用是以“挂帐”形式出现的,没有法律约束、具有高流动性的票据交易工具,因而,一旦银根趋紧,经济活动中的“三角债”现象非常严重。并且,目前我国票据市场仍是一种无形市场,商业票据不能交换,合格商业票据的评定制度仍未确立,《票据法》未出台,商业票据缺乏必要的安全性和滚动性,因而其不仅难以成为企业、银行滚动性管理的一种手段,而且离作为中央银行借以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和再贴现及以之为担保提供再贷款的工具仍有差距。从我国的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看,1991年工、农、中、建、交5大银行共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427亿元,在银行筹集短期资金、改善银行负债结构中的作用非常微小。而在一些货币市场发达国家如美国,1984年末大面额银行可转让存单未清偿额达4100亿元,占其商业银行负债总额的15%左右。并且,目前我国的大额可转让存单绝大部分是记名式的,不通兑,名为“转让存单”事实上流通困难,不便于存单持有人调整投资,存单利率与同期存款利率持平,缺乏弹性,存单市场充分反映货币供求状况的利率机制来形成。国库券市场在西方发达货币市场上是丫个最为活跃的市场,并且是中央银行借以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主要据点,在我国.由于国债期限的单一性,一般为3一5年,1年期以内的短期国债至今未产生,而中期国债的交易活动主要在证券商之间进行,中央银行未参与进去,带有明显的自循环性质,因而,国库券市场作为货币市场的一种重要形态,无论在政府的短期融资管理方面,还是在作为中央银行参与货币市场运作的手段方面,均未产生贡献。

其二,货币市场的分割性。我们从两个方面来分析这个问题:(l)同业拆借市场的松散性和区域性。我国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绝大部分是在无形市场上进行的,即通过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联系,直接进行对手交易。有形市场主要是指北京、上海、天津、武汉、重庆、西安、广州、沈阳等区域拆借中心,各“中心”以其所在中心城市为依托向临近地区乃至全国进行辐射,进行短期资金的中介拆借活动。但从我国拆借市场的运作情况看,目前还未形成具有高流动性的拆借市场交易工具,无统一的政策法规进行管理,区域拆借利率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性。我们选择部分省市拆借市场的利率加以分析,1993年5月n日至20日的7天期平均利率为7.393%C,平均离差。.581.其中最高利率与最低利率相差4.89个千分点;2个月期平均利率为n.334%:.平均离差2.223.其中最高利率与最低利率相差7.61个千分点,相割1.2倍以上门一4个月期平均利率13.105军一平均离差1.596.其中最高利率与最低利率相差5.606个千分点.超过54.8肠.充分体现了拆借市场活动的分割性。(2)同业拆借市场和其它货币市场未形成相互联系和有机运行的整体。在发达货币市场上货币市场工具具有明显的替代性,市场参与者通过买卖各种短期金融商品将各个子市场紧密联系在一起.尤其是中央银行作为货币市场资考供求的最终调节者•对协调各子市场之间的联系起了巨大作用•强化了货币市场的一体化动作机能,显然.我国各货币子市场未能发育到这种水平,其仍处于一种分割和松散状态。

其三.市场活动主体的非完全性。考察西方国家的货币市场,其参与者主要有:(1)商业银行.它们是货币市场最主要的参与者;(2)中央银行.货币资金供求的最终调节者;(3)财政部,其经常在货币市场上通过发行国库券来弥补财政收支时差及支大于收造成的缺口;(4)证券交易商,一般分为银行交易商和非银行交易商.有些国家有专门的货币市场交易商,如日本短期资金公司.其最大的经济功能是充当各种短期金融商品的交易中介,并通过在大多数已发行的偿还期已定的票券上掌握活动头寸为各种票券“制造市场”;(5)企业,商业票据的最大供给者以及各种证券的需求者。多元的货币市场参与者及其不同的经济机能作用,为货币市场的形成和有机运行奠定了基础。在我国.货币市场活动主体表现非完全性特征,一是在拆借市场上,活动主体为几大专业银行.其中以工商银行为主.因而拆借活动表现出系统内的自循环性,而其它活动主体如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基本被排斥在这一市场之外,其短期融资行为只能靠变相的方式进行.不规范:二是财政部未能成为短期金融工具的供给者,短期国库券定期发行制度未确立;三是货币市场交易商短缺,目前有形的拆借市场交易商主要为人民银行组织的融资中介.作为单纯的资金拆借的中介人,没有自己的基金,不能起到创造和活跃货币市场的作用:四是中央银行作为货币市场资金供求的最终调节者身份还未确立;五是由于企业对流动性管理的漠视而使其作为短期金融商品的供求动力不足。

其四.市场工具的非票券性发达货币市场上的工具主要有国库券(TB)、可转让存单(CD)、商业票据(CP)、银行承兑汇票(BA)、拆借交易期票、回购协议证券(RP)等,各种票据化和证券化的市场工具的有效运作.既将各个货币子市场连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又为银行、企业、政府部门和家庭经济单位提供了流动性管理便利.更为重要的内容是为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也为再贴现和再贷款操作)调节货币和信贷量提供了可供选择的手段。我国货币市场工具表现出非票券特征.如同拆借市场上的头寸买卖.不论是有形市场的中介交易还是无形市场的对手交易一律套用银行贷款的借款立据程序来进行款项交割,只不过在头寸交易时,必须在拆入方出具的借据上由作为经纪人的融资中心签字公证.其余与银行发放贷款别无他样.借据不能转让流通。在日本同业拆借市场上交易的工具主要为期票,可流通,这一点与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形成显著差别近年.少数地方在清算同城票据时,清付一时头寸不足,亦将差额当作头寸拆入,由人民银行票据交换所公证.向应收行立一简单借据,俗称“打条子”,实际上也是一种简化手续的贷款立据式拆借商业信用主要为’‘挂帐信用”,合格的商业票据发行制度和有法律保障的票据流通制度未确立因而.由于货币市场工具的非票券性,既使市场交易的灵活性和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受到限制.又使货币市场由分割市场向统一市场发展步履艰难。

其五.市场融资用途的经营性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一个主要区别是,资本市场是为融通中长期资金进行投资活动的机制.而货币市场的基本功能之一是为银行、企业、政府部门和家庭经济单位提供流动性管理便利长期以来,由于我国资金求大于供,这一矛盾导致了货币市场基本经济功能的扭曲,货币市场融资出现明显的经营性。例如,由于信贷资金的刚性需求,各地拆借市场的拆借期限一般都远远超过中央银行对拆借资金的规定期限,“今日货币”、“明日货币”式的1一2天的短期拆借极少,大多数为60一90天,有的甚至超过200天。这一现象的出现是因为许多拆借资金被用于弥补信贷缺口,用于信贷投资,甚至流向非银行金融机构或非金融公司用于房地产、股票证券投资。此外,商业信用的挂帐,许多也是因为生产经营活动受阻出现的现象。

其六,市场利率的无弹性。在发达的货币市场上,货币市场利率是由货币资金供求决定的,利率的敏感性非常高,往往作为中央银行借以进行货币政策操作的中介指标。在我国货币市场上,由于货币资金短缺,长期以来市场利率高居不下,同时,由于货币市场发育程度低,统一货币市场未形成,同种同期的金融交易在不同地区利率差异很大,各个货币子市场之间以及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的利率缺乏内在联系,利率随资金供求波动的共振、传导和序列机制来形成。以上分析表明,对于我国中央银行新金融调节方式确立所需的基础条件来说,货币市场的发育程度是不够的,因而,要使我国中央银行能灵活运用公开市场业务工具,并配合以再贴现和准备金政策来对货币和信贷量进行有效调节的金融调控体制最终确立,必须大力发展货币市场;并且,在货币市场的发育过程中,中央银行应积极参与其运作,尝试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不断积累经验,使货币市场发展与金融调控体制完善处在共同进步之中。

三、中国货币市场的发展思路

其一,培植货币市场发展的动力机制。这项机制的确立,必须依靠对现行体制的深化改革,使企业、银行、政府部门等成为货币市场的自觉参与者和各种短期金融商品的自觉供需者。(1)深化企业体制改革。企业体制乃是一国经济制度的基础,企业作为一个市场经济活动的群体对货币市场发展的最大贡献在于,其短期流动性管理的需求构成了货币市场短期金融商品供求扩张的推动力量,同样为其它投资者进行投资选择和货币市场的有效运行提供了能量。但这种贡献的产生有一个基本前提,即企业必须是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发展的独立经济实体,其营运策略必须符合资金运用效率最大化目标。然而从目前情况看,我国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主要依赖政府和国家银行供给资金,缺乏风险约束和企业利益冲动,缺乏长短期筹资和融资策略的明确目标,对短期流动性管理所可能达到的风险规避和资金运用效率最大化比较淡漠。因而应通过股份制形式和其它途径来改变这些企业的现状,为货币市场发展构建富于活力的企业制度基础。

第8篇: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范文

一、新时期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根据我国已初步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进一步发展和改革面临一系列新矛盾、新任务的形势,我们党及时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指导方针,标志着改革开放站上了新的历史起点。党的十七大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坚持改革开放有机地融为一体,为新时期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深刻认识“新时期”,正确把握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后我国发展与改革关系的一系列新特征,是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前提,也为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这些体制机制障碍既有体制转轨不彻底,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的基础原因,但新的矛盾又并不完全由于“市场取向”不够这一原因,产生了复杂的表现形式。特别是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日趋突出,我国经济在迈上新台阶后,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艰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充分考虑上述问题对体制机制的要求,拓宽改革攻坚的层面,着力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二是改革开放推动人民生活总体上进入小康水平,成就伟大,但同时收入分配差距出现拉大趋势,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在减少的同时仍有相当数量,与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城市发展迅猛、农村相对发展滞后,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任务艰巨;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统筹兼顾效率与公平,统筹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显然,深化改革要更加重视民生领域的制度创新,重视各种利益关系的统筹兼顾和利益关系调整的制度建设。

三是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活力显著增强,同时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协调配套的诸多新课题,医疗、教育、文化、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运行体制存在大量的改革任务。

我国进入新时期所呈现出的新问题,是在改革开放取得伟大成就基础上的新矛盾,是生产力和综合国力跃上新的历史台阶后的新挑战。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在初步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经济体制改革所依据的客观情势在总体上已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作为30年改革所集中针对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不复存在,但改革的渐进性特征又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需要的很多配套性、协调性制度,不可能在以“转轨”任务最集中的改革进程中得到同步解决。因此,转轨取得初步成功后,解决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后的一系列配套性协调性问题,就必然成为改革中更加重要的内容,成为新时期改革向纵深推进的方向。

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以建立科学发展观体制保障为重要内容,也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方针的改革。十六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是经济体制改革,第一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这标志科学发展观的形成本来就是改革开放实践所呼唤的。党的十七大全面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下,把改革开放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机统一,实际上明确了新时期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基本方向,为我们解决进入新时期面临的深层矛盾,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

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与继续深化市场取向改革这两个方面,统一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入新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经历从初步建立到逐步完善的转折。进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标志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性转折。完善体制是继续完成“市场取向”为基础的“完善”,也包括更广泛和深刻的新内涵。既要“更大程度地”、也要“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实现市场配置资源,已经成为深化改革的重心所在。解决“更好”的问题,就是“完善”的问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必然包括更好地解决宏观调控与市场基础的互动问题,更好地解决城乡、区域之间改革发展协调性问题,更好地解决经济发展动力与重视民生的配套性问题;更好地在体制上解决可持续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市场机制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巨大的活力,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我国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还带有很大的初兴特点,市场机制本身也不可避免带有自发性和盲目性,通过“完善”体制,可以有效抑制其自发性和盲目性,更好解决过度消耗资源、污染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式经济增长和不合理的经济结构,更好解决经济社会协调、城乡协调、区域协调问题,更好地解决一系列制度建设问题。从根本上说,实现新时期又好又快发展,还是要靠改革开放为动力。

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与连续进行的市场取向的改革是互动的关系,并不是也不能代替市场取向的系列改革。市场取向,体现经济体制改革继往开来的连续性。坚持改革开放方向,决不能离开市场配置资源这一贯通改革开放过程的体制性基础。建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要着力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有利于实现协调统筹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注重民生为重点的多方面制度创新。这些向纵深领域推进的改革是在市场配置资源基础上进行的,与市场取向的改革是协调进行的。仅靠市场机制,固然不可能自发实现科学发展,还要解决一系列制度建设,但离开了市场配置资

源的基础性作用,也就不可能有任何的科学发展。经过30年不懈努力,我国虽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这一基础性领域的改革并没有完成,一些重要环节仍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一些重点领域的改革仍然需要以更大的决心来推进。已经实现市场机制的部位,进一步完善的任务也十分艰巨。例如健全和改善宏观调控、完善各类微观主体现代产权制度、加快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深化生产要素市场的培育、推进垄断行业的改革、打破市场封锁等等。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的推进,必须与深化市场取向的改革相协调,而不能离开这一取向。这就体现了新时期改革向深度广度拓展的时代特征,体现了经济体制改革历程是承继的、连续的,又是适应发展新时期向深度广度的拓展。

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的推进,在市场取向改革基础上拓展和强调的新内容很丰富,其中,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关系最密切的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要更加重视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二是形成推进新型工业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三是建立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城镇化,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四是形成以自律协调为基础的社会运行机制。以下对四个层面分别做一些简要分析。

二、更加重视市场基础上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

新时期深化改革要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保障,体现以人为本的出发点,体现发展观、市场观与价值观的统一。这一问题,是在市场配置资源基础上提出的,也要在市场取向改革基础上得到解决。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了具有活力、动力与资源配置效率的优势,形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但是,市场机制自身也是有缺陷的,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带有利益即期性,如果不能驾驭其“自发作用”,将会对社会效益与公平正义价值产生冲击,这在市场经济形成初期和工业化加速期相交汇的阶段,可能助推经济、社会各种矛盾问题的产生积累。为此,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后,必须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基础上,高度重视弥补市场缺陷的制度建设,重视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既要保障效率,又要重视公平,当前需要更加注重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建设。最重要的是重视分配、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制度建设,重视公共服务行业社会效益的制度建设,更加注重不同社会利益群体、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协调。

围绕“重民生”为重点深化改革,是经济体制与社会体制相交汇的改革,也是新时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题中之义。民生领域的体制都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紧密关联的,不可能离开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来解决民生问题。解决民生问题要靠发展,但在特定条件下,发展并不一定能自动解决民生问题。从根本说,解决民生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公平正义,要靠继续深化改革。在这方面的改革,不仅仅是以提高效率,加快发展作为改革的直接目的,而是要把公平公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深化改革中正确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就业制度创新、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医疗卫生改革、教育文化体制创新、安居工程建设、直到加强各方面的公共服务等方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是新时期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着力点。

要重视初次分配也要有公平观,综合处理好再次分配调节与初次分配制度的关系。再次分配是收入调节的主要领域,是以公平性调节为原则的,当然调节的深度以不损害效益机制为限,我国目前仍有进一步加大调节力度的余地。在我国现阶段,完全依赖再次分配调节是难以覆盖社会各方面的,社会保障体制的建设与完善,是伴随整个工业化进程的一个艰巨任务,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全国城乡范围到位的保障调节。在这个历史阶段,分配体制的改革必须重视初次分配领域的调节。实际上,群众对分配意见的直接感受也主要来自于初次分配领域。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提高劳动在社会收入中的比重,这一论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初次分配领域还是要确保效率优先,这很重要,只有可以促进劳动效率的体制,才能建立起有效的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的体制。但初次分配也必须注重公平,要以制度形式规范收入差距。提高劳动在社会收入中的比重,实际上就是要正确处理好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和按劳分配的协调,要考虑分类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包括农民工最低工资制度。增加农民收入始终是工业化过程中的关注点,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与农业、农民补贴,同时,适时研究农产品价格调控体制,稳定农资产品价格,合理调控农产品价格。

要高度重视就业制度创新。就业既是经济层面的事,也是社会层面、人文层面的事,体现社会的价值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从我国当前劳动力巨大压力的实际考虑,如果就业问题解决不好,仅靠扩大社会保障制度和再分配调节就难以支撑社会和谐与公平。在我国现阶段,发展既应当是可持续的发展,也应当是有利于带动就业的发展。就业问题既是长期压力,也是经济发展的当前现实压力,决不能因其长期性而忽视当前。我国现阶段的就业问题,是工业化、城镇化阶段经济社会转型的特定问题,不能仅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宏观调控指标,而应当有发展战略选择和更有效的制度安排。要大力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作为我国现阶段的重要发展战略之一,真正解决不利于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这是带动就业增长的主要领域。促进就业还要研究新思路。对产业工人、包括进城务工者,要严格实行8小时工作制和双休日,加强劳动保护;对某些产业,包括内外资,可否根据产业特征给予劳动力数量的适当外在调控。该破产、该下岗、该裁员的当然还要进行,这是市场经济规律,但国家应当扶持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职业培训教育、转业培训。就内外需就业结构看,我国在就业压力下,农民工的超低工资支持了超常规的低价格出口的持续增长,维持了扩大农民工队伍就业状态,但这部分就业的过低收入水平不能形成为相当的国内需求,制约了与经济增长相应的国内需求增长,反过来也会制约内需性就业增长,这是需要与扩大内需一并深入研究的。

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在新时期改革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要防止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对社会保障制度重视不够,突出体现在政府性资金直接投资项目数额偏大,而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缺口又很大。今后确实要进一步提高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转移支付和财政支持。另一种倾向是脱离现阶段实际,对社会保障寄予脱离现阶段可能的期望,提出一些不可能在现阶段实现的口号,这同样是有害的。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几个核心问题是,一是尽可能扩大覆盖面。特别要更加重视城市低收入和低就业家庭,更加关注农村社保体系的启动建设。二是对养老医疗保障加大统筹体系建设。首先要提高统筹层次,养老统筹到省,医疗至少到市。其次要加快探索人口迁移所必需的社保转移,中央政府要在社保转移方面加强协调支持和监督力度。三要逐步增加财政投入。这里的投入并不能对应产出,而是政府的公共责

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基础。

三、形成推进新型工业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从总体上摆脱贫困、解决温饱,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阶段。面向未来,深化改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已经从推进生存型发展的需要为主转变为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速发展为主的新阶段。其中,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步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加快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实现这一历史任务,必须在体制上解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关键问题。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形成,推动了中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的发展,但实现可持续发展仍然面临很多矛盾。不解决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问题,我国在人口多、资源不足情况下,就不能顺利地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进程。进一步深化改革,要着力于解决自主创新、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体制问题。对此,我国已经启动了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建设,出台了促进自主创新的系列政策,并正在加快解决涉及主体功能区建设的体制机制问题。我国的工业化、信息化是在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下发展的,也是在完善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发展的,大量体制性机制性问题需要靠深化改革来解决,这是我国发展阶段的基础特征决定的。

党的十七大提出,新时期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着力解决两个关键性问题,即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两个关键问题在新时期是一体互动的。一是在新的历史时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目标,要着力实现二者的统一;二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虽然有其自身特定的内容,但关键问题还是要通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实现。如果仅仅就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采取一些权宜管理措施,那很容易走上行政手段主导的老路,从长远看反而不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也要建立在市场配置资源基础上。重点是要重视市场的约束机制建设。市场本身具有两个方面的机制:激励导向机制、约束限制机制。两个机制都健全,才能构成完整的市场机制,才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我们不能把市场机制仅理解为激励机制,很重要的方面在于市场约束机制的建设,这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础。宏观调控要起作用,没有市场约束机制就起不了作用,除非只用行政手段,那还有什么宏观调控?过去我们花费了很多的行政力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仍然不理想,问题在于体制、机制的角度研究不够。要改革经济管理体制,使经济管理与市场机制相适应。例如资源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未形成、投资管理体制不完善、财税体制不健全等重要问题,要成为新时期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要加强市场主体自身的各项改革,强化市场主体内在约束机制。市场本身就有约束机制,但还要通过市场主体的内在约束机制的健全才可以实现。还要规范市场主体的外部约束,加强市场秩序与市场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市场信息体系建设,正确发挥市场机制的约束作用。

政府“经济调节”也要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力求形成具有制度属性的经济调节机制。增长方式粗放,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环境制约日趋突出等,这些问题确实不能够完全由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自动解决,这在健全的市场经济中也是做不到的,必须健全符合需要的经济调节制度。实际中,对部分高耗能行业投资过热、部分行业过度投资等方面的调控办法更多地采用了行政手段,这也是基于当前制度不健全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但我们应当努力建立基于市场调节,又不放任市场的经济调节机制。所谓带有制度属性的经济调节,即直接利用市场机制作用,对某些重要环节按产业导向意图设置制度性调节机制。一要探讨建立资源产权制度。解决资源浪费无节制问题,税费的办法、处罚的办法能够解决一些问题,但事倍功半。根本的基础还是要建立资源产权制度,使资源形成产权约束。我国的矿产资源、城市土地资源归国家所有,这是我们能够建立资源产权约束的制度基础。二是要尽可能在市场基础上设置经济调节的制度性节点。减排要探讨设立排污费用制度,排污必须列入企业成本,探讨建立排污权交易;节能也可以设置相应的制度,例如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要建立有效的价格分摊制度等等;促进节约利用土地,仅靠计划、项目、处罚也是不行的,关键是要规范土地市场,特别是对农村土地要建立与市场经济接轨的使用和流转办法。

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推进中国特色城镇化

我国目前城镇化进程,是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体制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进行的。一方面,工业化已经推动并形成强大的城镇化趋势,另一方面,由于二元经济经济结构体制没有相应转变,城镇化又大大落后于工业化。根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公布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6157万,占总人口的42.99%,其中包括进城务工农民,如果减去1.5亿经常性进城务工农民,城镇非农业人口比重变为30%。这一数据距离我国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总产值已达到88.3%的工业化参照数据相差甚远。可以说,我国工业化进程已经极大地开拓了城镇化空间,但城镇化的潜力并没有顺畅地释放出来,我们已经到了必须破解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历史阶段。二元经济结构是―个生产力发展阶段问题,也是―个体制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要在发展中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中国特色城镇化的历史进程。

进入新时期以后,统筹城乡发展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环节,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在改革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城乡关系已经不同于改革开放初期,特别是农民进城务工已形成巨大的规模,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城乡关系已经到了发生巨大变革的前夜,很多问题亟待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把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放在改革向纵深推进的重要位置。

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必然要求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而城乡二元结构也只能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逐步消除,这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辩证关系。也就是说,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和延续,是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发展阶段的产物,它首先是一个经济发展问题,不可能通过某项体制变革来即刻改变。但是,目前的问题在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而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步伐已经滞后,在部分地区的农村,已经与城市经济密切交融,但在土地、落户等重要体制上,已经制约了进一步发展。从人口构成看,如果只看三次产业产值,我国第一产业早已在GDP的15%以下,似乎已经实现了工业化。而我国就业人口大部分仍是农业人口,城市的工业产值在相当程度上是农民工创造的,但这部分工业对城镇化作用较小。这种情况给我们带来城乡统筹发展的复杂局

面。在工业化进程中,城乡二元分治的体制会抵消我们提高农民收入的种种愿望和努力,阻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逐步缩小。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现金收入之比逐年扩大,1985年为1.8倍,2007年扩大到3.32倍。近年我国一直着力于提高农民收入,但城乡差距持续扩大的趋势未能改变。这些说明,改变城乡二元体制结构的进程必须逐步展开。既要反对不顾生产发展条件,把改变二元结构和城乡关系理想化,也要看到,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已经到了经济发展和体制创新互动的阶段。有的体制已经具备了先行先试、局部展开的要求和条件。只有深化改革,适时出台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政策措施,城乡协调、工业化城镇化协调才能步入良性轨道。

要稳定和完善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必然包括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发展要融入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也必须得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要通过改革建立农村集体经济适应城乡一体化、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探索适应市场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当然,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涉及面很广,必须在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前提下进行探索,把握好稳定和改革的关系。

农村生产方式也已经蕴含深刻变革。有条件的地方正在促进适度土地规模化经营。没有适度的土地规模经营,就不可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不可能解放已经离土的农民,也就不可能解决我国城镇化进程滞后的很多矛盾。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从“有条件的地方”起步。目前看,“有条件的地方”最主要是大城市周边城乡结合部。在推进土地规模经营过程中,需要解决农民的权利保障、农民离土的权利置换、并逐步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这就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奠定了重要基础。

已经到了必须高度重视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的阶段。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的大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已经难以孤立运行于农村经济社会形态了,这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核心问题之一,已到了非重视制度创新不可的时候。包括农民承包土地流转、农户宅基地确权与农民进城后的流转问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何流转问题。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确实要保护耕地总量、保护农民利益,同时也要在逐步破解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相衔接方面积极探索,促进城镇化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要实现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转化身份的制度建设。基本内容是建立城乡能够对接的身份转化制度。只有让进城务工农民逐步转为真正意义的市民,与原有土地关系脱钩,才能实质性地缓解农村人地紧张关系、提高耕种效益,改善在乡农民生产条件,实现城乡共赢。转化身份的制度不可能一步到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实施。农民工问题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将长期存在,但身份转化的工作也应当逐步推进。

要有一个统筹协调的城市化、城镇化管理机制。目前部门之间协调性较差,多元目标之间缺少统筹。例如空间布局问题,应当统筹我国主导各类空间布局的规划和法律体系的研究,是否可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主体功能区设计为主导,加入城镇化布局的考虑,统筹协调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之间的关系。新农村建设也要在农村社会建设与发展的基础上,注重与我国工业化、城市化道路的模式统筹考虑,与我国城市化道路的制度安排予以统筹协调。

五、形成以自律协调为基础的社会运行机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要把社会自律、基层自治机制的形成放到深化改革的重要战略位置。这一任务在改革开放30年中已经触及,但并未提高到战略性、全局性改革任务的位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的新形势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必要把自律协调的社会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放到重要战略位置。

力求形成社会自律协调、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这既是社会体制,也是经济体制、政治体制乃至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从经济体制看,如果不能有效形成社会自律协调、基层群众自治的机制,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的经济运行就必然会过多地依靠行政力量。依靠行政手段,最终也就难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和公民,在市场经济充满活力的运行中,也必然存在大量需要依靠一定机制及时解决化解的矛盾,各种利益群体产生后,也必然要求有序及时的利益协调机制,在法制的基础上由社会自身调节矛盾利益。可以说,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到一定阶段后,发展社会自律协调机制、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就是必然的选择。

形成以自律协调为基础的社会运行机制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基础。我们已经初步完成了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的体制转轨,进一步完善这个体制,当然需要政府改革的配套,宏观调控的配套等等,但这并不够,更重要的问题在于社会自律协调机制的形成。可以说,没有社会自律协调机制,就不能顺畅实现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使很多本应在市场基础上由社会自律协调解决的问题维系于政府的干预,也必然不能最终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这一重要改革领域,可能是比政府行政体制更具有基础性的改革。不要以为社会自律协调机制只存在于社会领域,它的基础实际上在经济领域,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应有之义。比如现在推出的政府行政体制改革要实现“四个分开”,“四个分开”显然是必要的,但实际操作在政府和中介组织的关系上缺少更为基础的前提,就是把社会自律协调机制摆上更前置的位置。从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角度来说,政府要把应该由社会中介组织协调解决的事项移交给中介组织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还在于市场中介组织的建设是否已经具备条件,需要实现政事分开的中介组织目前是什么性质。可以说,社会自律协调机制没有改革到位,行政体制改革是不可能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