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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4月8日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暨4月22日全区生态环境委员会(扩大)会议暨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会议精神,吴林街道组织相关部门每天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现将5月4日至5月11日为期一周所开展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1、在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全街道上下坚定信心,凝聚共识,强势推进,攻坚克难,及时完成了大气污染防治交办的各项目标任务及街道巡查督查出的问题。本周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在安排部署上,本周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会、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安排超前,部署周密。
3、在重点治理上,强力开展了露天渣土粉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采取立即停产整顿、强化工作调度、加强动态巡查、建立长效机制、借鉴先进经验等一系列措施。
4、每天晚间对辖区内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的现象。
5、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督查为契机,对污染源实行“定人、定位、定责”,做到“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监管,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
6、公路扬尘治理方面。
(1)路面清扫、保洁。结合当天的天气情况,道班养护人员对各自养护的路段进行循环式巡视和清扫、洒水。
(2)公路界内垃圾、积土清理。根据要求,积极清理干线公路界内两侧垃圾、积土。
二、开展工作中存在问题
1、极少部分场所出现土堆裸露未覆盖。
2、交通运输行业的快速发展,枣台路大车聚多,再加天气干燥,洒水速干,对抑尘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需要进一步加强补救措施。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我镇突出的扬尘、燃煤、机动车排气、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提高我镇管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改善我镇空气质量。
(二)总体目标。所有大气污染源实现浓度达标排放,各类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到位,排放量控制在区政府批准的总量指标之内(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6年减少0.2%),全镇空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防治扬尘污染。扬尘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扬尘、地扬尘、道路扬尘、堆场扬尘。扬尘污染防治主要通过加强污染源管控,减少地面,增加植被覆盖面积,减轻沙尘天气影响,削减本地扬尘。
1.施工扬尘防治。
(l)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网格人员监管好本辖区内建筑工地的安全、环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建设单位坚持“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建筑工地继续实行“四员”(项目主管单位监管员1名、施工企业管理员1名、治污巡查组巡查员1名、区建设局督查员1名)现场发现、记录、上报问题制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6个100%”措施,所有建筑工地必须设置2米以上围挡和20厘米以上的基座。土方开挖、填筑过程中,必须采取洒水压尘,遇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盖抑尘网,破损抑尘网要及时更换。水泥、石灰、砂石、土堆、涂料、铺装材料等建筑材料必须采取密闭、设置围挡、苫盖等有效防尘措施。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堆置,必须落实苫盖、喷水压尘等有效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要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施工现场出口铺砖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10米,并及时清扫冲洗。进出入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划定路线和时段行驶,采取苫布遮盖、密闭、挂防漏袋等措施。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水泥或沥青混凝土、铺设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材料,并辅以洒水措施,工地出口至铺装道路要修建30米以上的硬化连接段。施工工地道路不得在未实施洒水措施情况下直接清扫。
(2)拆迁工地。将抑尘防尘合同作为施工的前置必备条件,拆迁工地要设置20米以上围挡和20厘米以上的基座,拆除工程应全封闭。拆除作业时应全程持续加压洒水抑尘,爆破作业拆除工程要在洒水喷湿。拆除工程完工后,10日内不能开工的,应采取抑尘网覆盖、洒水等措施抑尘;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超过半年未开工的,拆迁工程现场地面视同施工现场地,必须采取覆盖抑尘网、绿化、硬化等措施,定期洒水。遇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停止土方作业,同时在作业处覆盖抑尘网。
2.地扬尘防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属区域地落实抑尘措施。落实区域地绿化(固化)措施。对辖区内有绿化条件未实施绿化区域部分进行绿化全覆盖,能够硬化地带用沥青、水泥、铺砖硬化、项目施工现场采用砂砾石覆盖,确实无法固化、绿化区域采用抑尘网覆盖。
开展楼顶积尘清理行动。对社区楼院楼顶积尘进行清理。在沙尘天气结束后,立即进行清扫。区爱卫办要在每次清理活动后,组织检查验收,确保积尘清理取得实效。
3.道路扬尘防治。
(1)落实环卫保洁措施。落实镇辖区内道路、民武路、金武路、金大路等主干道沿线路面保洁,网格人员要宣传、发动辖区居民实施道路抑尘、卫生整治措施,按照“夏天无积水、冬天不结冰、全年保湿不起尘”的原则,对镇区道路实行全天候保洁,坚持先洒后扫原则,每周周五对全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保持镇区道路干净整洁。
4.堆场扬尘防治。
按照“属地管理、网格化监管”原则,网格人员落实建筑工地上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砂石料、土方、生产原料堆场抑尘措施,做好巡查督促整改,对煤炭、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料堆,要利用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密闭存储。对装卸作业频繁的原料堆,要在密闭车间中进行。对堆场露天装卸作业,视情况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渣土堆、废渣、建材等,采取覆盖抑尘网等苫盖措施,定期进行喷淋、固化。临时性废弃物堆、物料堆、散货堆场,要设置高于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要构筑围墙、表面绿化或进行清运。
(二)防治烟尘污染。
烟尘污染源主要包括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烟尘污染防治主要通过强化源头削减,实施分类控制,减少污染物排放。
1.生活污染防治。按照煤质管控方案和燃煤锅炉整治方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抓好煤炭质量管控和燃煤锅炉整治;加大对居民、商户、餐饮单位用煤巡查、监管,发现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煤炭,立即督促整改,同时反馈区工商局追溯查处。镇食药所牵头实施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露天烧烤食品摊点清理整治。按照“关于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大力推行文明祭祀工作的通知》(大气办发〔2017〕2号)职责分工,镇派出所、安监站负责落实在镇区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镇区道路上坚决杜绝焚烧冥纸、燃烛上香、抛撒纸钱等行为。
(1)推行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镇食药所负责镇区新增餐饮单
位清洁能源强制性改造,并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定期跟踪检查已改造燃煤炉灶,监督餐饮企业清理油烟净化设施和疏通专用烟道,规范管理坐店经营的烤肉城、烧烤店等,坚决禁止探头经营。
(2)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烧区管理。严格落实“五禁”决定,严禁在辖区内焚烧垃圾、枯枝落叶、建筑废弃物以及油毡、塑料、皮革等易产生烟尘和恶臭的物品,网格人员发现并及时报告镇环保站,由区环保局对燃用高污染燃料行为进行查处。
(3)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各村委会安排社区、村组具体负责无物业管理公司的老旧楼院内的宣传、查禁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报告派出所查处;镇食药所负责对镇区内所有商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行包抓责任制,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4)大力推行文明祭祀。网格人员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在重大祭祀节日前进行文明祭祀宣传、查禁工作,负责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
2.工业污染防治。网格人员落实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各类工业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生产活动中污染物排放监管。
(1)加强无组织排放监管。按照“属地管理,网格化”原则,负责管理辖区内企业堆煤场、料堆场、卸料口、卸灰口、工业渣场、切割石料、建材涂装、铝合金喷涂及厂区扬尘等无组织排放,发现排污行为及时报告镇环保站。并严格落实散装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所有散装物料堆场地面全部硬化,安装防风抑尘网,水泥等粉状物料全部存放在密闭容器,上料口、筒仓全部安装粉尘净化处理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将全部停产治理。
3.农业污染防治。负责动员群众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地膜覆盖再利用免耕技术、秋覆膜保墒抗旱技术,加大机械深松技术推广应用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根茬粉碎还田、秸秆还田和堆肥发酵技术,大力开展玉米秸秆青(黄)贮工作,秸秆加工利用率达到90%以上。大力推广化肥减量提效、农药减量控害技术,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改进施肥方式,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减少氨、VOCs等大气污染物排放。网格人员负责加强“五禁”决定宣传,落实秸秆和荒草禁烧责任,分组分区域重点盯防,严格禁止烧荒和露天焚烧秸秆、杂草、垃圾、树叶、废旧农膜等现象,同时加强联合巡查执法检查,坚决查处违反“五禁”决定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发〔2017〕47号)、《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办发〔2017〕8号)和《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责任规定》(政办发〔2016〕138号),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盯办、亲自督促、亲自检查,分管领导要狠抓治污措施落实,其他领导要认真落实主要任务及措施,抓好分管包村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各网格人员要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要任务和措施,网格长(包村领导)要督促网格人员做好日常巡查、告知劝阻、整改落实、跟踪督办、发动群众等工作。各村网格化区域的污染源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每天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镇环保站。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查找原因,集中整改,坚决杜绝网格监管出现空白和盲区,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
关键词:京津冀地区; 环境保护标准; 需求分析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环境保护标准是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1],是环境保护工作发挥宏观调控、综合协调职能的有效抓手,但大气环境问题的区域性、复合型特征仅从行政区划的角度考虑单个城市大气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难以有效解决当前愈加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
2010年5月11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要求全面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切实改善区域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京津冀地区作为重点区域之一,到2015年,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区域大气环境管理的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
同时,随着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颁布实施,京津冀地区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改善空气质量的重点区域之一。以区域为尺度,研究分析地方大气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持续改善京津冀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是加强区域大气环境治理的客观需求。
2京津冀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及问题分析
2.1京津冀地区两省一市大气环境质量概况
为充分了解京津冀地区两市一省的空气质量现状,本文采用2011年各省市公布的环境状况公报数据进行简要分析[3-5]:由京津冀地区两市一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得知(图1),北京市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数值最高,天津市居中;河北省二氧化硫浓度较高,但可吸入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浓度最低;从三种主要污染物在各地区的浓度高低来看,二氧化硫在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的浓度值居于最高。
图1 京津冀地区主要污染物浓度情况
2.2 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的来源及存在问题
北京市自成功举办“绿色奥运”以来,实施了一系列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根据《北京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止2012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520万辆,机动车尾气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7]。据调查,大气中颗粒物40%以上来源于工业污染,北京市本地排放源占1/3,周边排放源的传输和化学反应过程分别占1/3[8]。
天津市通过实施7年的蓝天工程,空气质量虽持续改善,污染问题依然存在。燃煤锅炉烟气污染是天津市环境空气污染的基本特征。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汽车尾气排放的NOX、CO和颗粒物成为主要污染物组分。随着工业进程的不断加快,各类企业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显著增加,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环境风险愈来愈大。石化行业集群发展导致非甲烷总烃的污染物等问题凸显。
河北省大气污染物污染物主要来自于工业建设、燃料燃烧和尾气排放,河北省工业发展比较迅速,并且多为钢铁、石化企业,使得各类工业企业排放大量的工业污染物。燃料燃烧和尾气排放大量的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
3京津冀地区大气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及实施情况
3.1北京市
近年来,北京市在大气污染物治理方面工作非常突出,先后针对燃煤设施(电站锅炉和工业炉窑)、机动车、VOCs排放源(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有机溶剂使用装置、油品储运销)、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等主要大气污染源,颁布实施了24项强制性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基本形成了全国最为严格的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保障了北京市污染持续减排和奥运空气质量改善。在地方标准实施的推动下,污染治理技术水平也大幅度提高。目前,北京市地方环保标准体系已初步形成,对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3.2天津市
天津市目前已颁布实施的地方标准共三项,较早颁布的有《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95)和《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12/151-2003),2008年又颁布实施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但天津市地方环境标准现状还存在一定不足:(1)地方标准总量少,与其他三大直辖市以及山东、广东等省市相比存在差距;(2)地方标准工作起步虽早,但“十一五”期间发展滞后;(3)尚未形成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体系;(4)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标准修订等实现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及体系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3.3河北省
河北省地方环保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起步较晚,但在大气环境保护特别是颗粒物污染防治方面较为重视。1997年,河北省第一部地方环境标准《灰尘自然沉降量环境质量标准(试行)》(DB13/339-1997),主要针对河北省范围内环境空气中灰尘自然沉降量的控制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从2002年起,河北省针对典型污染物(固定源一氧化碳、氯化物)及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相关技术规范及操作方法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标准,为改善河北省大气环境质量及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4京津冀地区大气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重点领域
针对京津冀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控制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划和行动指导要求,从区域大气联防联控的管理和规划机制出发,对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制修订需求的重点内容进行如下分析:
2009年,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发展规划(2008-2012)》。根据规划内容,北京市在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方面提出如下重点任务:固定污染源方面,重点控制扬尘、VOCs、固定源氮氧化物的排放、适时补充或修订《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等现行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可行性研究;移动污染源方面,加强机动车排放及相关标准的研究制订,进一步完善和修订配套监测方法标准和技术。
2012年9月,河北省环保厅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以细颗粒物污染防治为重点,落实国家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用最严格的标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此外,加强机动车排放、机动车用油等标准的研究制订工作。从京津冀地区主要大气污染物来看,二氧化硫也是河北省重点防治对象,应从钢铁、石化、冶金、建材等行业制订相关标准及规范。
结合天津市大气环境现状及污染源普查结果,以进一步削减固定源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为目标,适时研究制订工业炉窑、水泥工业以及其他行业重点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研究扬尘污染控制标准与规范,研究控制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标准制订的可行性;加强机动车排放标准及相关规范的研究制订。
表3 京津冀地区两市一省大气污染物防治标准制修订重点内容
5结束语
京津冀地区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区域之一,在建立区域大气联防联控管理机制的同时,需结合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实际情况及区域相关规划制定相应的环境标准。本文通过搜集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对京津冀地区两市一省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物控制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来源。结合目前现行的大气环境保护标准实施现状,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角度,确定了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控制重点内容。通过地方大气环境标准制修订的需求分析,为我国区域层面大气环保标准的修制定工作研究提供技术指导。
参考文献:
[1]王文美, 陈瑞, 魏丽超等. 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现状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J]. 环境科学导刊, 2010, 29(5): 21-24.
[2]《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2010
[3]《2011年天津市环境状况公报》
[4]《2011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
[5]《2011年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
[6]《北京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
关键词:城市中小河道;污染治理;存在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TV85文献标识码: A
人类的文明发展与河道紧密相连。因此,人类的活动对河流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在当今的城市。但是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周围环境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疏浚城市河道、整治城市环境就成为提升城市品味、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的途径。城市河道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发挥着城市防洪排涝及引水抗旱的作用,同时又是城市景观和市民休闲的场所。目前河道整治落后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成了建设用地的侵占目标及生活工业纳污的容器。河道综合整治成为城市生态系统建设的当务之急。
1城市中小河道污染治理的意义
整治河道,是一项重要工作。河道可以调节河川径流,补给地下水,有助于维持区域水平衡,在防治洪涝灾害,以及蓄水方面都起到重要的作用。湿地蕴含着,巨大的渗透能力和储藏的功能,可以减少并滞后降水,削减并滞后洪峰,减少洪水径流,具有水库的功能。
河道整治工程中的湿地,是自然环境中自净能力最强的生态系统,具备很强的污水净化能力和稀释能力,因此也享有“地球之肾”的美称。河道整治工程,有助于充分有效地降低水中具有污染性质的物质,可以减少对周边农田灌溉和饮用水的污染。河道整治具有控制土壤侵蚀的作用。河道整治功能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有力地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农田庄稼免受洪水灾害的威胁,有助于增收,确保产量;另一方面,保护了土壤的肥沃,保证了土质,有效成分免遭流失。
河道整治,是保护两岸人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的重要途径,很好地改变了由于河流的破坏造成的很多问题。其中,像冲滩塌岸等现象减少了很多,滩涂及滩区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渐稳定,滩区土地的利用价值日渐提高,两岸的居民可以安居乐业。另外,河道整治提高了两岸各种类提灌站的引水条件,保障了两岸灌区和人民生活用水需求。
河道整治,让河道变得更加清洁干净,河道里的水也就会日渐清澈,自然环境也会变的越来越好,两岸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相应提高。
2城市中小河道存在问题
2.1河道污染
河道污染问题由来已久,主要是:①企业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尤其是印染、制革、造纸、食品加工、电镀等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不进行污水处理,违法将污水直接排入河道;②畜牧废水,有的养殖场建在河道的滩地里或河道附近,粪便直接排入河道;③河道附近居民将的生活污水、垃圾直接排入、倒入河中;④汇流的雨水挟带污染物进入河中。致使现在有水的河道多是污水,干涸的河道垃圾遍野,河道污染治理已迫在眉睫。大气降水可通过吸收和吸附作用净化空气,然而这一功能却将部分大气污染转为水污染。据测算,1mm/h强度的降水持续15 min,大气中10Lm的尘粒28%可被除去,这些尘粒部分随降水落入河道污染水体。同时,雨水对城市固体垃圾的冲淋,也将大量的污染物质带入河道。
2.2非生态河道治理
传统的河道治理是根据河势的变化发展趋势,在遵循河道发展演变规律的基础上,运用工程的手段治理河道。这些治理工程包括堤防工程、险工工程、控导工程、护滩工程等,其中具体措施有建设丁坝、护岸整治,护岸整治包括平顺护岸、丁坝护岸、守点顾线护岸等。
长期以来,人们比较注重河道的防洪排涝功能,河道治理断面型式单一,多采用干砌石、浆砌石、现浇混凝土、预制混凝土、土工膜袋混凝土护坡,并且一般都是从护脚一直护到坡顶,使原本自然有活力的河道变成了灰蒙蒙、光秃秃的砌石、钢筋混凝土河道。工程注重坚实耐用,却忽略了工程本身对河道生态的影响。由于河坡硬化使河道的自净能力遭到弱化,各种水生植物无法生存,严重破坏了水生态系统。
3城市中小河道污染治理布置原则
为达到彻底清污的目的,综合考虑城市防洪问题,根据河道现状情况和实际地形条件,并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确定以下线路布置原则:
(1)以彻底清除河底污泥、避免污水处理厂达标出水2次污染为清污治理的基本原则。
(2)本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的原则,针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情况及防洪工程体系存在的问题,合理确定工程布局。
(3)立足现状,兼顾长远,在完善河道防洪工程体系的基础上,为城区综合开发搭建平台。
(4)满足防洪设计功能及规模要求,并与已实施段工程有较好的衔接性,尽量避免占地和拆迁,就地取材,尽量节省工程投资。
(5)堤线力求自然,各堤段平顺连接,并考虑防洪抢险和工程管理的要求。
(6)改善周边生态环境,不干扰或尽量少干扰社会经济环境,最终达到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环境健康、社会满意的效果。
4城市中小河道污染治理新理念
4.1 功能性
还原城市河道的本质属性,既满足城市防洪排涝的功能要求,又保护及美化环境,最大程度地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使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达到和谐统一。
4.2生态性
治理应该充分顺应自然的水生态环境,合理设置河道断面及两岸截污系统,保持区域范围内的生态完整性,以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作为场所和景观的底色,把人造环境与自然环境结合起来,创造和谐、有序、优美的生态空间,充分体现当今生态城市的设计理念。
4.3人性化
治理应充分坚持以人为本,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绿化及河道水生态系统,凸显城市特色,形成环境优美,与周围环境和谐一致的城市绿化开敞空间。
4.4文化性
传统文化是现代城市文明发展的基础,设计应该力求做到现念与地域文化完美融合
5城市中小河道污染治理措施
5.1污染治理
5.1.1分类制定措施,整治污染源头
(1)源头控制措施
源头控制措施旨在减少污染源的产生,可采取的措施包括:大力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加强公众节约用水意识,并逐步推广小型家庭水循环系统,减少污水量的产生;加强执法力度,限期治理老污染源,使其达标排放或将污水纳入污水管网,不能达标排放或接入污水管网的应限期停产或转产;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对不具备达标排放或是不能接入污水管网的项目不批复,擅自营业的责令其停业。
(2)输移控制措施
输移控制措施主要是完善市政管网建设和管理,应与源头控制措施和城市尾水措施相结合。城市现有排水体制为合流制管道直排,将来在城市管网建设中应进行雨污分流制管网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对难以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小区,建设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就地处理,以减少直接排入河道的生活污水量。
(3)城市尾水处理措施
城市尾水处理主要包括深度处理、尾水通道和自然处理三大类。在深度处理上,应加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力度,加大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率,这对改善城市水环境及区域水环境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5.1.2依法治理污染,加大处罚力度
建国以来,国家出台了多部关于环境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治理河道污染要依法治理,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处罚金额要大于企业的违法排污成本。
5.1.3强化监测手段,控制污水排放
利用高技术和现代通信手段,通过远程排污口自动水质监测,远程视频监测,对重点污染河段做到重点监测。通过供水和排水数据的合理推算,防止污水私排。
5.1.4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大众环保责任意识
河道是民众赖以生存的环境,发现污水排放,要积极举报,全社会行动起来,污染行为就会得到有效遏制。
河道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主要是水管单位与环保部门联合起来,并且依靠当地政府,掐断污染源,使河道污染从根本上得到治理,早日还人们一个安全、美丽的生活环境。
5.2生态治理
河道生态治理主要通过堤防绿化、生态固岸和河滩种植发挥生态作用。
5.2.1堤防绿化工程
堤防建设中要种植适合本地生长的行道树。临近村庄和城市段,还要尽可能地扩大绿化带,有条件的河段尽可能建设亲水设施,例如休闲亭台等。
5.2.2河道护坡工程
一般河道护坡在设计水位以下可采用砌石、混凝土等护坡,设计水位以上可直接种植植物,利用植物根系对土体加固,做成生态固岸,遏制坡面水土流失,从而起到护坡和美化水环境的作用。直接种植植物,要求护坡工程护坡坡度不大于1∶2,实践证明大于1∶2的护坡坡度,植被成活率低。如果护坡的抗冲要求
较高,可采用块石格宾网,然后在块石格宾网上覆盖不小于30cm种植土,种植草皮等,即加固了护坡,也绿化了护坡。
5.2.3护滩工程
由于在中枯水年份,河水不上滩,可在滩地上种植矮杆植物,进行绿化,严禁种植果树、速生杨等高杆作物,以免在洪水时严重影响行洪。河道生态治理集防洪效应、生态效应、景观效应于一体,是现代河道治理的发展趋势。 在满足生态河道、景观河道的同时,满足河道防洪减灾的作用。
6结语
在恢复城市河道的生态上,如何将多种方式途径融合起来,形成完整的综治系统,实现生态系统的重塑和修复,让河道进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体系,是对河道进行综合整治的最高境界。
参考文献
[1]吴林林.城市污染河流生物-生态治理研究与应用进展[J].净水技术,2006
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北京市任务细化分解方案》、《门头沟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门头沟区VOCs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推进全区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现将《门头沟区2020-2021年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近年来,全区秋冬季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空气重污染发生的频次和峰值有所降低。但大气污染防治成效并不巩固,尤其2020年一季度整体反弹,既影响广大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也影响全年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各相关部门、各镇街要坚持首善标准,充分发挥“争第一”精神,统筹疫情防护和秋冬季攻坚各项工作,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优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领域,推进我区秋冬季空气质量继续改善,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二是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管区领导就各自分管领域加强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决策部署,定期统筹调度。在重污染期间,分管区领导要对各项污染过程应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度。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牢固树立全区“大环保”思想,严格落实《门头沟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完善区级统筹、部门落实、镇街具体监督、村(社区)巡查的工作机制,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深化大气污染防治“0.1微克”行动,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各镇街要聚焦PM2.5、TSP、降尘量等重点任务指标,发挥好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力量,进一步深化、细化、量化任务责任。各部门要聚焦重点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到科室、到数据、到网格,着力解决好突出问题、多发问题,确保“十三五”目标圆满收官、“十四五”开好头起好步。各执法部门要统筹好督促检查与帮扶指导,坚持精准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持精准帮扶,对存在问题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技术,引导企业转型升级,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三是聚焦重点,全面提升。全力推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工作,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多部门加强联勤联动,严厉打击道路遗撒、带泥上路、施工扬尘、非道路移动机械、餐饮无证无照、油烟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开展重型柴油车专项执法行动,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提升重点区域精细化保洁水平,强化监测治理能力,与专业技术单位合作,完善属地降尘监测网,增设降尘监测点位,加大降尘监测频次,加强区域降尘分析和措施研究。
四是强化调度,严格考核。区委生态文明委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小组办公室落实“日巡查、日通报”机制,每日对各镇街空气质量、TSP进行排名、通报,区长办公会周通报镇街环境质量排名、执法等情况。自2020年10月起,各相关部门要统筹秋冬季和“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每月月底前报送区委生态文明委大气小组办公室,区委生态文明委大气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区进展情况,纳入每月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进展情况,上报市委生态文明办。
门头沟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分解
序号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任务措施
牵头区领导
牵头部门
主责单位
协办单位
1
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秋冬季期间
2020年10-12月,全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控制在1天以内。
2021年1-3月,全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1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控制在5天以内。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区交通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科信局
区住建委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
2
2020年10-12月各镇街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
城子街道低于42微克/立方米;大峪街道低于41微克/立方米;永定镇、东辛房街道低于39微克/立方米;龙泉镇低于36微克/立方米;潭柘寺镇低于35微克/立方米;军庄镇低于32微克/立方米;王平镇低于31微克/立方米;大台街道低于29微克/立方米;雁翅镇低于28微克/立方米;妙峰山镇低于27微克/立方米;斋堂镇低于26微克/立方米;清水镇低于24微克/立方米。
张翠萍
3
2021年1-3月各镇街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
潭柘镇低于53微克/立方米;王平镇、东辛房街道低于43微克/立方米;大峪街道低于42微克/立方米;永定镇、妙峰山镇低于41微克/立方米;龙泉镇、雁翅镇、大台街道低于40微克/立方米;军庄镇、城子街道低于39微克/立方米;斋堂镇低于36微克/立方米;清水镇低于33微克/立方米。
张翠萍
4
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源治理
长期坚持
严格落实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方案要求,加大道路洒扫保洁力度、加强重型柴油车、餐饮油烟、汽修维修、加油站、在施工地等污染源治理。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建委
区环卫中心
区公路分局
区交通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消防支队
龙泉镇
军庄镇
大峪街道办事处
城子办事处
—
5
2020年10月底前
同石景山区生态环境局、广宁路街道办事处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日常联合执法巡查,建立志愿者巡查队伍,加大对永定河文化广场东侧在施工地以及爱玛裕、喜玛峪等地区污染源联合治理力度。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大峪街道
—
6
老旧车淘汰
2020年12月底前
严格执行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全市域限行政策,加快淘汰国三柴油载货汽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 的老旧燃气车辆。
张翠萍
区公安分局
区交通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财政局
7
加强重型柴油车执法检查
长期坚持
严格落实《重型柴油车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持续开展重型柴油车专项执法行动,建立“环保跟着交警走、交警吹哨其他执法部门报到、跨区域执法”等执法模式,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进京路口、辖区内主要道路采取24小时执法或机动24小时执法检查方式,提高车辆拦截率,长期坚持联勤联动机制,提高路检执法效能。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交通支队
区交通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8
加强重型柴油车入户检查
2020年12月底前
对于一年内超标排放车辆占车辆总数10%以上的运输企业,将其列入超标车数据库或重点监管对象。强化入户监督抽测。对出租汽车、租赁汽车、驾校教练汽车以及从事运输经营的轻型汽油车辆、重型柴油车辆进行入户检查。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交通局
区公安交通支队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9
强化机动车检测场监管
长期坚持
采取现场随机抽检、排放数据后台筛查等方式,对门头沟区机动车检测场实现监管全覆盖,严厉打击“车虫”违规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
10
划定高排放控制区
秋冬季期间
研究扩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划定,加强对进入低排放区内作业的挖掘机、装载机、叉车等的监督检查。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住建委
11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
按时间节点完成
组织动态完成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依法查处未经过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全区各类工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全面排查建账、执法查处,发现一起排放不达标的处罚一起。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建委
区城管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区房屋征收中心
区棚改中心
区工程中心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
12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
2020年12月底前
以施工工地、高排放控制区等为重点,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执法,做到重点场所全覆盖。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
13
强化降尘量控制
长期坚持
2020年10至12月,各镇街降尘量不高于3.0吨/平方公里·月。2021年1至3月,按要求控制降尘量。
张翠萍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住建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交通局
区城管执法局
14
2020年10-12月各镇街粗颗粒物(TSP)平均浓度持续下降。大峪街道低于109微克/立方米;城子街道低于107微克/立方米;军庄镇、龙泉镇低于104微克/立方米;永定镇、潭柘寺镇低于96微克/立方米;东辛房街道低于94微克/立方米;妙峰山镇低于87微克/立方米;王平镇低于84微克/立方米;雁翅镇低于72微克/立方米;大台街道低于67微克/立方米;斋堂镇低于68微克/立方米;清水镇低于58微克/立方米。
张翠萍
15
2021年1-3月各镇街粗颗粒物(TSP)平均浓度持续下降。大峪街道低于135微克/立方米;城子街道低于130微克/立方米;龙泉镇低于127微克/立方米;永定镇、东辛房街道、潭柘寺镇低于132微克/立方米;军庄镇、妙峰山镇、王平镇、大台街道低于130微克/立方米;雁翅镇低于133微克/立方米;斋堂镇低于112微克/立方米;清水镇低于100微克/立方米。
张翠萍
16
道路扬尘管控
长期坚持
持续开展平原地区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评价,定期通报全区平原区道路尘负荷情况。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
17
强化裸地扬尘治理
长期坚持
按照《2020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和《2020年裸地整治实施细则》要求,严格落实裸地整治责任,建立健全落地治理动态台账,加强日常检查巡视,确保裸地100%苫盖、绿化、无起尘。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建委
区水务局
区林绿化局
区工程中心
区棚改中心
区规自分局
区房屋征收中心
区公路分局
各镇街
—
18
倡导文明祭祀
长期实施
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倡导市民在寒衣节、清明节、中元节等传统祭祀节日期间,采用社区共祭、敬献鲜花、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绿色的祭扫方式。
张翠萍
区民政局
区城管执法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委宣传部
19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2020年12月底前
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于10月底前完成一轮“散乱污”企业全面排查,建立散乱污台账,杜绝虚报、瞒报。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坚决依法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实现“动态摸排、动态清零”。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科信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水务局
20
推进餐饮油烟净化器改造
2020年10月底前
持续推进辖区餐饮油烟净化改造,全面梳理辖区2019年以来餐饮油烟净化器改造情况,建立一企一档,并于10月前报送餐饮油烟净化器改造验证材料。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
21
工业炉窑综合整治
2020年12月底前
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组织各镇街排查并取缔仍在使用的不符合《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的工业炉窑。加强对工业炉窑排放情况的执法检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
22
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
2020年11月底前
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以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建立辖区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台账清单;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科信局
23
开展专项执法
2020年12月底前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印刷、汽修、餐饮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
24
旁路设置情况排查
按时间节点完成
2020年12月底前,对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管理清单。2021年3月底前,对排查出的旁路进行分析论证,督促企业取消非必要的旁路,因安全生产必要保留的,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开启后及时向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
25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排查
按时间节点完成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排查,并建立管理清单。2021年3月底前,完成对排查中发现的泄漏等问题的整改。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
26
加强执法监管
2020年12月底前
充分利用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对在线监控系统报警、未稳定运行和数据不准确的加油站进行依法处理。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
27
自动监控设施安装
2020年12月底前
鼓励对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VOCs排放企业安装用电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设施等。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
28
落实重污染应急预案
长期坚持
根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预警治理,依法依规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各项要求,组织企业严格落实“一厂一策”应急预案,施工工地有明确要求的工序停工到位,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各执法部门要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加强各类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强化执法和督促检查,盯紧“最后一公里”应急措施的执行和落实,不打折扣地落实好各项应急措施。
区生态环境局门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力的情况进行督察督办。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
29
完善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
2020年12月底前
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坚持保先进促落后、实施差异化分级管控原则,全面排查梳理本辖区、本行业涉气源,组织施工工地、企业申报并完成绩效评级,组织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措施。更新完善工地、道路清扫保洁、企业应急减排清单、绩效分级、减排措施,杜绝“一刀切”,确保秋冬季重污染应急取得“削峰降速”实效。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信局
区交通局
区委宣传部
区住建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公路分局
区城管委
区环卫中心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
30
开展环境精准执法
长期坚持
生态环境、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做好监督帮扶工作,向企业宣传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引导企业自觉守法。
生态环境、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职责,利用热点网格、在线监控等新手段、新技术,实施精准监督执法。对排放稳定达标、运行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整改到位,对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依法严厉查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委宣传部
31
明确细化责任分工
长期坚持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门头沟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落实任务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
各镇街要结合辖区实际,聚焦指标任务,细化本辖区秋冬季攻坚方案,具体责任到人,确保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任务指标顺利完成。
张翠萍
各有关部门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
32
定期调度
长期坚持
调度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秋冬季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区长办公会周通报镇街环境质量、执法情况,月通报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
33
建立帮扶机制
长期坚持
建立领导班子包镇街机制,加强帮扶指导,帮扶镇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
34
大力推广新能源车
2020年12月底前
加快推进我区公交、出租、环卫等车辆电动化。
陆晓光
区科信局
区交通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环卫中心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35
油品和尿素质量抽查
2020年12月底前
全年在全区加油站(点)抽检车用汽、柴油22组,在生产、流通领域监督抽检车用尿素6组。
陆晓光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商务局
36
调整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
2020年11月底前
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1家。
陆晓光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37
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材料替代
长期坚持
12月1日起,严格落实国家胶粘剂、清洗剂、工业防护涂料、车辆涂料等VOCs含量限值标准。2021年4月1日前,做好落实国家油墨VOCs含量限值标准准备。
区科信局负责督促生产企业提前做好含VOCs产品标准实施准备工作,在标准正式实施前有序完成产品切换;指导企业建立原辅材料台账,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于2020年11月底前将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材料替代情况和达标情况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市生态环境局。
陆晓光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
38
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
2020年12月底前
针对生产、流通环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月对生产企业、超市等的建筑涂料、胶粘剂、工业防护涂料、车辆涂料、清洗剂等进行抽检、抽查,每季度检测量不低于市级下达任务指标,曝光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销售场所。
陆晓光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
39
清洁能源替代散煤
2020年11月15日前
严厉打击经营性企业非法使用、销售燃煤行为,严防散煤复烧,巩固全区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成果。
陆晓光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
—
40
强化工业企业统一管控
长期坚持
区科信局负责指导开展工业园区、产业基地污染防治工作。
陆晓光
区科信局
石龙管委
—
41
加大督查和执纪问责力度
秋冬季期间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环境空气质量落后、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发现问题未按期改正的,视情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或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在秋冬季污染治理攻坚战中不担当、不作为,环保责任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问责。
范永红
张翠萍
区纪委区监委
区生态环境局
—
42
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材料替代
2020年11月15日前
对文物修缮、施工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全年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使用面积,涂料中VOCs含量检测报告报至区委生态文明委大气小组办公室
庆兆珅
区文旅局
—
43
打击黑加油站点
2020年12月底前
区公安分局牵头持续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区市场监管局对不达标的油品追踪溯源,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
孙鸿博
区公安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城市管理委
44
强化烟花爆竹禁放管控
长期实施
落实《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研究划定全域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全区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孙鸿博
区公安分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
45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
2020年12月底前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未落实有关规定,使用未经信息编码登记或者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记入信用信息记录。
赵北亭
区住建委
—
46
实现扬尘监管平台共享
2020年12月底前
完善运维好全区施工工地可视化、智能化的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做好各部门符合条件的视频监控设备接入的指导及保障工作。组织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区所有房屋建筑和规模以上交通、水务、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等施工工地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消纳处置场所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将数据信号统一接入全区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并动态更新。
赵北亭
区住建委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街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47
施工扬尘监管
长期坚持
按照《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双十条”标准,加强视频在线24小时值守监管,及时向执法部门移交扬尘问题线索,确保建筑工地不起尘。
赵北亭
区住建委
区城管委
区规自分局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区工程中心
区园林绿化局
区房屋征收中心
区棚改中心
区工程中心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
48
长期坚持
强化“小微工程”(施工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投资30万元以下)、线性工程扬尘管控,采取渐进式分段施工方法,针对各类市政管线、道路交通等各类线性工程的小微工地一次开挖作业长度不宜超过100米,新开工段作业前,必须完成前一工段扫尾清理工作,做到场清地平、无浮土。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
49
规范强化扬尘执法
长期实施
对问题严重的项目责任单位,采取通报、约谈、扣分、限制评优、限制招投标、降级资质、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等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联合惩戒。
赵北亭
区住建委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工程中心
区征收中心
区棚改中心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
50
道路扬尘管控
2020年12月底前
按要求开展城市道路尘土残存量检测、考核,定期向社会公布考核排名情况。城市道路“冲、扫、洗、收”新工艺作业率提高到92%。按照《2020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0年道路扬尘治理实施细则》要求,严格落实57条道路尘负荷监测道路治理措施和主体责任,确保道路尘负荷无进入全市后十名道路,全区道路尘负荷考核分值进入前10名。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建委
区环卫中心
区公路分局
军庄镇
龙泉镇
永定镇
大峪街道
城子街道
东辛房街道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51
强化渣土车闭环管理
长期坚持
定期组织开展渣土运输车辆执法检查,严防死守,做好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车辆闭环管理,并通报工地渣土车违规情况,严厉查处道路遗撒、带泥上路、未密闭等违法行为。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区交通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
52
109复线工程扬尘治理
2020年10底
制定109复线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细化、量化扬尘管控措施,包括施工扬尘、拆迁扬尘等,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确保扬尘管控到位,不影响全区各项污染防治指标。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相关部门
沿线镇街
—
53
加强露天矿山生态修复
2020年12月底前
年底前,完成7.78公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赵北亭
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
相关镇街
区国资委
区生态环境局
54
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材料替代
2020年11月15日前
加大力度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材料,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全年建筑工地建筑涂料使用面积,涂料中VOCs含量检测报告报至区生态环境局。
赵北亭
区住建委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
55
对道路画线、沥青铺设等涉VOCs排放道路工程施工施工时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材料,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全年对道路建设、修整用的沥青使用量以及VOCs含量检测报告,护栏等道路设施涂料使用量以及VOCs含量检测报告。
赵北亭
区公路分局
—
56
标准化治理改造
2020年12月底前
落实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防治能力提质升级2019-2020年行动方案要求,力争完成全区2家维修企业在用喷烤漆房的标准化治理改造。
赵北亭
区交通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57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2020年12月底前
落实《北京市2020年能源工作要点》要求,全区煤炭消费量控制量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指标。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
—
58
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源治理
长期坚持
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源治理
王涛
区园林绿化局
—
59
规范强化扬尘执法
长期实施
依据法定职责加强对属地扬尘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推进加大扬尘执法力度,每月5号前将上月管控和执法工作情况反馈市级相关部门。定期对各镇街、各行业施工工地扬尘问题执法情况进行统计、排名、通报。加强扬尘执法相关信息公开及数据共享,及时主动曝光违法行为。对列入台账的施工工地,镇街一线执法部门的月检查率要达到100%;区级执法部门的月检查率(含远程视频监控)不低于60%。
王涛
区城管执法局
各镇街
区生态环境局
60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及焚烧管控
2021年3月底前
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加强露天焚烧监管。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严控秸秆焚烧、烧荒、烧垃圾、树叶、烧套袋等行为。
王涛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管执法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园林绿化局
61
清洁能源替代散煤
2020年11月15日前
健全清洁取暖设备的运维服务机制,有序推进山区村庄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完成3个村煤改清洁能源能源工作;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替代地区实现洁净煤替代散煤全覆盖,按照北京市低硫煤及制品环保技术要求,加强煤质检查。
王涛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
区城管执法局
各位代表、委员、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街道办事处向大会报告街道环境保护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代表、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18年上半年,XX街道始终把环境保护作为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立抓好环保为经济,发展经济促环保的大局观念,全面开展基层环保工作,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实现了街道的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主要做法为:
一、制定预案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一是街道年初按照市、区两级要求制定了《XX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成立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秋冬季大气污染预警期间1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预案严格实施应急停限产措施,为保障措施落实到位街道实行每天24小时驻厂监督,秋冬季期间累计驻场监督人员126人次,有效保障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大气污染排放的降低。二是街道制定了《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问责办法》,通过《办法》将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心和精神传达到了最基层,并对服务区和村具体的环境环保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对出现的各种环境违规事项进行了问责的详细规定,使基层了解了环境保护工作该干什么,怎么做以及做不到位该承担什么责任。使各服务区、村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抓好专项治理,实现全面规范监管。一是做好落叶禁烧工作。自2017年以来,上级环保部门要求落实秋冬季落叶禁止焚烧工作,街道成立了落叶禁烧领导小组,并由各村成立落叶禁烧巡查组,街道每天派出两个督导组,全天候巡查督导,落叶禁烧工作完成较为圆满。二是做好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取缔和补偿工作。自去年以来街道通过排查发现使用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单位共40家,燃煤锅炉71个,今年通过再巡查发现漏报燃煤锅炉10个,所有涉及燃煤锅炉目前已全部取缔。燃煤锅炉补偿资金495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企业。三是做好餐饮油烟治理工作。街道建成区内已督促完成55家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工作,并联合上级环保部门对所有商户油烟净化装置复查后已将补偿款全部发放完毕。四是做好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改工作。街道通过多次摸排共上报小散乱污企业26家,其中取缔类16企业家,规范提升类企业10家。街道组织了多次由街道、公安、环保、综合执法、电力等多部门的联合执法,已将取缔类的16家企业全部取缔到位,达到了“两断三清”的标准;规范提升的10家企业已全部提升到位,获得了环评批复和监测验收等环评手续。五是积极做好涉VOCs企业整治工作。街道通过排查共上报74家涉VOCs排放企业,目前所有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并通过监测,60余家企业已获得监测报告和验收报告,其他企业正积极整改和验收。对不符合产业布局和无法完善手续及污染治理的10家企业漆房进行了强制拆除。六是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解决农村生活环境脏乱差的情况,街道申请中央扶持资金450余万元,新建了四个村的污水处理站,一个农村生态湿地和30余个农村水源地保护项目,有力的提升了农村生活环境的整体水平,减少了村庄生活源污染的排放。
三、做好环保督查,落实问题整改。一是为迎接中央环保督查,街道加大了巡查力度,实行“5+2、白加黑”的工作模式,加班加点全面排查辖区内企业环保上存在问题,并监督企业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中央环保督查期间XX街道共收到中央督查转办案件2起,数量为任城区最少的镇街。二是做好生态环境部京津冀强化督查工作。截止目前生态环境部已开展了27轮次不间断的强化督查,XX街道共发现存在的环境问题共10项。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并通过了生态环境部督察组验收检查。三是做好省环保专项督查工作。去年以来省环保督查反馈XX街道环境问题5项,目前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并完成销号。四是做好济宁市“地毯式”集中行动工作。按照市大气指挥部“镇不漏村、村不漏企、企不漏项”的原则,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市“地毯式”检查组,对XX辖区内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深入、细致、“地毯式”的全面检查,共发现企业环境环评手续问题18个,企业治污设施问题44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坚持综合治理,着力提高环境质量。去年以来由于XX街道棚改、校改力度大、任务重,再加上街道驻地济梁路的重型运输车流量巨增以及气代煤工作的全面铺开,扬尘问题尤为突出,给XX空气质量带来极大压力。街道针对生产类污染源、VOCs污染源、建筑工地污染源以及餐饮油烟污染源和道路扬尘污染源,对街道驻地重污染企业进行污染物排放整改,对因各种无法完成整改的企业进行搬迁或取缔;对建筑、拆迁工地、混凝土搅拌、物料堆场坚决落实8个百分百,对不执行到位的单位进行停业整改。针对济梁公路车流量巨大,扬尘严重的问题。街道办事处大幅加大了清扫频次。并与道路保洁公司签订了增强清扫作业的协议。目前XX街道空气质量排名已从2017年的年均第150名提升到100名,上半年改善率位于全市第5名。
今天这次会议,是区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分析研究我区污染治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动员全区上下,迅速行动起来,做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特别是要以坚定的信念、必胜的信心、超常规的举措,打响水污染治理攻坚战,确保完成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刚才,树波同志宣读了污染源普查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两个实施方案,高营镇和北方印染做了很好的表态发言,区政府与各街镇签订了责任状。下面,就抓好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和污染源普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把水污染防治工作摆在最突出的战略位置
加强环境建设和污染治理,事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坚决执行减少污染物排放,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各项政策,突出抓好以大气和水污染治理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以精细的工作方法、严格的执法手段和科学的运行机制,全面推进“量化管理、点状监督、责任到位、公众参与”的管理模式,加大环保投入,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做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今年,我们大力实施了节能减排“三个一”工程,完成了5家重点污染单位污染物削减治理任务,依法取缔了6家水污染企业,拆除、治理燃煤锅炉(烟囱)24台(根),在全市率先完成了污染减排工作任务,水污染、大气污染整治成效明显,同时也充分表明了我区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坚定决心。
但总的来说,我区的环境污染问题尤其是重点流域水污染问题依然比较严重,已成为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瓶颈。12月14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会议,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迅速行动起来,以超常的举措,打响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在较短的时间内,全市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实现明显改善。会上,市长冀纯堂明确要求,要把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摆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更加紧迫的位置,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硬的措施,集中时间、举全市之力,深入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从根本上解决我市的水污染问题。
我们一定要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水污染治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按照方案要求的步骤、方法和措施,把改善流域水污染环境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突出和最紧迫的位置,以最大的决心、最高的标准、最硬的措施,集中时间,深入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尽快改善水污染现状,从根本上解决我区的水污染问题。
(一)要抓工程减排,提高企业污水处理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排水管网的配套设施,确保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确保出境断面水质符合环保要求。目前,高营出境断面COD居高不下,成为我区考核水质断面的巨大威胁,高营镇政府应加大工作力度,尽快使COD排放达到标准。
(二)要抓管理减排,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一是保护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立排污口。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增排污口,关、停、改造对饮用水源有污染威胁的企事业单位,严格控制保护区内各类开发活动。二是加大监管力度。要按照“量化管理、点状监督、责任到位、公众参与”的管理模式,加大监管力度,尤其对5家重点企业(华曙、华营、大明板纸、北方印染、华旭药业)要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和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目前,大明板纸厂、华旭药业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的改进,通过了验收。北方印染稳定达标,经市局和上级部门多次抽查,华曙、华营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成为我区水治理的重大隐患。三是加大整改力度。区环保分局要对辖区所有的工业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个排查到位,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单位,提出具体整改意见,限期完成。
(三)要抓结构减排,加快产业调整升级。严把环保准入门槛,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要逐步淘汰规模小、污染重、生产能力落后的企业。各街、镇要认真排查辖区内涉水的小印染、小电镀等“十五小”和“新六小”,一经发现,坚决取缔,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拆除设备,杜绝反弹。
水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是改善我区水环境质量,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攻坚战。各街镇和有关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念,按照“完成任务是硬道理,拒绝理由”的要求,量化、实化、具体化,务实、求实、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这次专项行动方案。要拿出“壮士断臂”的决心,该取缔的采取断然措施取缔,该关停的不惜代价关停,该治理的舍得投入治理。对关停、取缔、治理的企业要分别建立档案,做到一一都有详细登记,不能滥竽充数,不能朝令夕改。
(二)各污染企业,要有决心和勇气加强污染治理。企业是排污的主体,更应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按照环境保护基本原则,切实做到“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
(三)环保及其他有关执法部门,要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要坚决查处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求部门和单位一时的经济利益的做法,严厉打击那些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
(四)建立完善严格的奖惩激励机制。建立水质考核机制,实施环境质量与建设项目审核挂钩制度;区水质考核点位水质达标情况与财政挂钩,达不到目标值的,由区财政局从年度经费中直接扣缴不同额度的资金;直接和乡镇、办事处的环保考核挂钩;实行重点治污工程和水质目标领导问责制。
二、狠抓落实,确保污染源普查工作圆满成功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和基础性工作,意义深远,影响重大,而且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街镇和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齐抓共管,同心协力,确保试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为此,必须扎实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这项工作,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多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有关部门和重点普查对象在动员会之后,也要立即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和人员配合抓的工作体系。区环保分局要牵头搞好调查研究、人员培训和工作指导,切实解决普查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是普查力量要到位。各街镇和有关部门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和统一安排,抽调并落实专门人员全力以赴抓好普查试点各项工作。普查员选择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环保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要充分保证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实施普查工作的时间,不得对他们在普查期间内作其他工作安排,让他们集中精力抓好普查工作。
三是指导配合要到位。这次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区环保局要组建强有力工作班子、抽调精干工作人员,加强对全区普查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强对普查试点难点工作的研究。尤其要抓好技术培训,积极组织攻关,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和监测仪器,为普查试点提供有效支持。区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支持和参与普查工作,协力推进我区普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是工作经费要到位。此次普查试点工作量大面广,区财政局要对工作经费予以适当安排,确保普查试点工作顺利启动、扎实推进。
五是工作纪律要严谨。年终岁尾,大家工作都很繁重。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确保普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一起抓、同推进。为此,必须严格纪律要求,强化工作责任。一要大力强化领导责任,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此次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当前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采取倒计时方法,一项一项抓好落实,环环紧扣推进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二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普查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的环保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认真搞好普查填报工作。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纂改普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肃追究责任。三要严肃各项工作纪律,要加强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引导和帮助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要认真处理好普查试点工作与维护生产秩序的关系,不能干涉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能增加企业和基层单位的经济负担,同时严格依法履行对普查对象工艺技术、商业秘密等的保密义务,总之,绝不能因普查试点工作影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关于碧水蓝天工程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宣传,营造工作氛围。要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市级领导联系工作制、县(市、区)政府和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完善例会制度,市碧水蓝天工程指挥部每月召开形势分析会和工作推进会,强力推进各项任务的实施。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开辟碧水蓝天工程专栏,举办环保知识讲座,建立碧水蓝天工程新闻会制度,定期宣传碧水蓝天工程内容,展示工程进度,通报存在问题,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处理破坏环保的案件,提高环保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采取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通过宣传教育,真正使环保成为全民共识,进而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碧水蓝天、人人支持碧水蓝天、人人参与碧水蓝天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政民互动,认真听取群众对碧水蓝天工程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受理群众和企业投诉;进一步加强舆论监督,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视察碧水蓝天工程建设,切实提高碧水蓝天各项工程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推动碧水蓝天工程出成果、见成效。
二是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提升环境质量。今年的碧水
蓝天工程包括27项大任务76项子任务,重点是对水、大气进行综合整治,使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城市品位全面提升。在水污染防治上,要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结合矿产资源整顿及生态建设,加强伊河、洛河上游环境保护,同时加强县(市)出境断面水质监测,实现出境水质达标;加大涧河、瀍河等城市区河渠治理力度,解决好雨污混流问题;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提升,促进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和完善。在大气污染防治上,要继续加强主要排放企业的监测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同时要运用环评倒逼机制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和污染企业搬迁;强力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取缔小锅炉和手烧炉;加快实施清洁能源入市工作;切实解决好城市区建筑和环卫扬尘问题;严格执行机动车检测和强制报废制度,提高旧车过户准入门槛,打击城市流散体无封闭运输行为。与此同时,还要采用政策推动、设施完善等措施,全面推进17个产业集聚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采用一村一策、因地制宜的方式,抓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抓好省定22个村庄的连片综合整治任务,完成45家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任务。
三是强化责任,奖惩并举,以实干促实效。要加强环境监管。深入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提高企业环境违法成本;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切实解决思想观念、办事效率、管理公开公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要加强督查督办。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督查机制,每月由18个相关委局分包18个县(市、区)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市碧水蓝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不定时进行暗查暗访,每季度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对重点县(市、区)和重点工程任务进行督导督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年组织两次视察和督办活动。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解决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实行公开承诺。各县(市、区)政府、相关委局、相关企业要在市内主要媒体上就所承担任务的内容、标准、完成时限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设立有奖举报。对发现涉及大气和水环境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明显的废水废气直排现象,并及时举报的公众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要严格工作考评。制订《市碧水蓝天工程年度目标考评办法》,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月考评排名、季讲评通报、年终总体考核,并将考评结果在媒体上公布年终根据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和考评情况评选出先进单位,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努力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委局领导实行约谈制,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委局实行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不能按时完成污染治理的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济处罚,并实行挂牌督办或列入环保“黑名单”,同时工商、电力、银行等单位在执照年审、电力供应、银行信贷等方面要对其予以限制。
二、关于旅游工作
一是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加快小浪底西霞院、老君山、重渡沟、龙潭大峡谷等伏牛山生态旅游区的整治提升。突出抓好龙门石窟、关林、白马寺和白云山景区及其周边的整体保护开发。推进玄奘故里文化旅游区、市旅游服务中心等35个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开发历史文化街区游和遗址游,规划发展都市游和博物馆游。
关键词:环保;环境税制;构建;开征
中图分类号:F810.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7-0239-02
1 环境税的概念和特点
环境税又称生态税、能源税、绿色税收,可以看作是一种生态环境补偿费,它体现了“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谁受益谁付费”的生态环境保护原则。
环境税作为一个税种,具有税收的一般特征,即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除此之外,它还具有自身的特点;
(1)环境税是一种行为税,征税范围广,它运用税收的调节作用对破坏环境、危害环境的行为加以规范、控制和管理,任何破坏环境资源和利用环境资源的行为都应纳入征税范围。
(2)征收环境税的目的不在于改善和保护环境。征收环境税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增加中央或地方的财政收入,而是在于改善和保护环境。
(3)税款专用。环境税是出于环保的目的征收的,因此环境税收人不能用于其他方面,只能用于环境保护方面。
2 我国构建环境税制的必要性分析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与此同时,经济增长也付出了沉重的资源环境代价。2006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占世界的5.5%,却消耗了世界54%的水泥,30%的钢铁,15%的能源,在国内,80%的河流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全国2800多个湖泊由于接纳城镇污水,大多出现水体富营养化;由于海上油田开发,油轮排污,海洋也在经受巨大的环境污染考验,据我国环保总局的调查预计显示,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00-2010年间年均增长4.2%,2010-2020年间年均增长4.7%,平均每年大气污染损失近200亿元,我国30%的国土面积被酸雨覆盖,森林覆盖面积锐减;水土流失占国土面积的16%,全球空气污染最严重的20个城市有10个在中国。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不断增强,对生态和环境的破坏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公众压力。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诸多问题,对环境保护甚至于资源节约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1)增值税,增值税中规定,对化肥、农药、农膜等适用低税率,在鼓励产品销售和进口促进农业发展的同时,也加大了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2)消费税,2006年4月11日消费税做了重大调整,新增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项目,调整了小汽车、摩托车、轮胎的税率,体现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但其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的税率偏低,起不到抑制消费、节约资源的作用;再比如征税范围窄,像多种一次性用品、电池、含磷洗衣粉等日常且极易产生污染的产品并没有纳入征税范围。
(3)资源税。开征资源税的主要目的是调节企业的级差收益,而不是以节约、合理地开发资源为主要目标,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很窄,很多稀缺和重要资源,如:森林、名贵中药材、淡水资源等未纳入征收范围。而且资源税率与现在的经济发展速度不相符合,过低的税率造成资源的盲目开采。
(4)现行排污收费制度存在问题。我国现行的环保收费制度主要是指排污收费,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缴费人的污染行为,促进企业污染治理。但它也存在以下问题;
①征收范围较窄。它只对污水,废气、噪声等五大类113个小项收费,这远达不到控制环境污染,改善整体环境的要求。
②收费标准偏低,按现行收费标准,全国年征收额大约为512亿元,而我国年环境损失约为2380亿元,按现行收费标准测算的排污费收入只占环境损失的1/4还不到,这就无法保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更无法保证对已污染环境的补偿。
③征管不严,由于对污染环境的行为是以费的形式征收,其立法基础薄弱,征收方式、范围不规范,地方保护严重,导致征收阻力大,随意性强,致使收入不能足额征收。
④排污费的资金使用不明。地方环保部门截留挪用资金,用作环保部门自身事业经费,少部分资金返还给企业后大多用作发展生产,而真正用于环保治污的资金少之又少。
由于现行税制存在以上缺陷,所以建立完善的环境税制就显得非常必要。
3 完善我国环境税制的构想
3.1 调整现行税种
3.1.1 资源税
根据我们在前面提到现行资源税存在的问题,首先应当尽量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将森林、草原、海洋、矿藏、动植物等资源列入其征税范围,并对稀缺、受破坏严重、不可再生资源提高税率,课以重税。
其次,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不合理。由于是以“销售量”为计税依据,开采者只从自身利益出发,不考虑市场需求和资源利用情况,盲目开采。因此计税依据应由按“销售量”改为按“产量”计算,这样才能有效防止盲目投资和资源浪费现象。
在上面调整的基础上。可以再制定必要的鼓励资源回收利用、开发利用替代资源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3.1.2 消费税
将消费税放在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来看,也存在着征税范围窄的问题。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像是白色塑料制品、氟利昂、含磷洗衣粉、杀虫剂、电池以及不可再生资源为原料的产品都应在消费环节纳税,调节消费方式,鼓励绿色消费。
消费税还应进一步实现差别税率。比如在销售汽车时可以设立一个销售差别税,应视汽车排放是否达标、排放达标的程度,是否装有环保催化装置来确定差别税率,以此鼓励节能环保产品的开发、生产和使用。
3.1.3 增值税
增值税中妨碍环保的主要问题在于进项抵扣制度。我们可以依据企业的生产性质将企业划分为高消耗高污染或节约型低消耗等不同类型,并对各不同类型企业制定一个进项最高抵扣限额,其中高消耗高污染企业的可抵扣限额要明显低于节能低耗企业的可抵扣限额,这样既可以限制高耗企业无限制地输入原材料生产,又可以体现对节约低耗企业的支持与鼓励。
另一方面,在增值税中,应取消不利于环保的税收政策,如:不但要取消像农药、化肥等易产生农业污染的用品适用低税率的政策,而且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征税。
3.1.4 城市维护建设税
现在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不再仅局限在城市,在广大
的乡镇郊区。环境问题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也面临挑战,因此要将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乡镇,并将其更名为“城乡维护建设税”。税率也要适当提高,使税率的地区差异更加明显。
3.2 开征新型税种
在调整与完善我国现行环保税费的同时,应开征以环境保护为直接目的的新型税种,建立起独立的环境保护税种。
3.2.1 大气污染税
大气污染税是针对我国向空气中排放有害气体而征收的一种税。由于在我国是试行阶段,可以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排放源进行征收。而且大的排放企业要安装测量废气的装置,便于对其测量计税。对于安装催化装置或在节能减排方面进行研究的企业要给予税收优惠。
制定以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物质为税基,税率视污染源排放量以及排放浓度和种类来划分。对于污染集中的排放源,可以以排放量计征,对于污染源分散、不好控制排放量、监测成本高的,按照排放物的浓度和种类计征。
3.2.2 水污染税
水污染税是针对直接或间接污染水资源的企业和家庭征收的一种税。对于企业,可以由环保部门实地测量,按照抽取污染物的浓度、成份等指标划分差别税率。低于一定指标或装有净化设备的企业应给予免税等优惠措施。
因为家庭的用水绝大部分是以污水的形式排出,可以依据家庭的实际用水量来计征水污染税,这样既达到了节约用水的目的,又筹集了治理污水的资金。
3.2.3 固体废弃物税
像塑料袋、一次性相机、饮料容器、电池都是固体废弃物,都应征收固体废弃物税。对于这些废弃物我们可以从量计征,将税款计人售价后在消费环节征收。而对于垃圾这种特殊的固体废弃物,我们可以采取欧盟的做法,按照企业或家庭丢弃垃圾的重量征收服务费,用于政府或污物处理公司收集、处置此类废弃物的费用支出。
3.2.4 噪声税
现在人们对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噪声源反而越来越多,它严重干扰了人们的生活,在实施初期可以先将噪声税锁定在几个特定的场所。飞机噪声,可以按照飞机的着陆次数计征;工地噪声,可以根据工程规模大小、作业时间长短等因素来计征,汽车噪声,则按用途以辆为单位定额征收。
3.2.5 垃圾税
(1)生活垃圾税。生活垃圾是以单位或个人家庭为单位来征收,在征收初期为了便于征收可以按照家庭人口数量和单位规模来制定定额税。
(2)工业垃圾税,我国的工业垃圾集中在大型制造企业,如机械设备、石油化工等行业,工业垃圾税以我国境内的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排放的各种工业垃圾为课征对象,以排放垃圾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为纳税人,对不同种类需用不同方式处理的垃圾采用不同的征税方法。
(3)电子垃圾回收税。这个税种是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电子产品以惊人的速度更新换代而应运而生的,电子垃圾像废旧电脑、家电、手机等,成为目前世界上增加速度最快的垃圾,由于它们中含有铅、汞、铬等有毒物质,如果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所以。应尽快制定电子垃圾强制回收法规,让消费者在购买电子产品时缴纳回收税。政府可在大中城市设立电子垃圾回收中心,将征缴的税款用作垃圾的回收、再利用或处置的费用。
3.2.6 农业污染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