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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石加工企业应对整个生产过程中的职业性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估,明确所有产生职业性有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工艺过程、设备及原(辅)料、中间产品、副产品,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1)宝石加工所使用的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放射性超标的原料。(2)存放粉粒状或毒性材料的容器,应具有良好密闭性和耐蚀性。盛放易挥发物料的容器应密闭。在开启后,应尽快加盖密闭。(3)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应符合GBZ2.1-2007的要求。(4)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的时间,应随噪声声级的不同而异,并应符合表1的规定。但最高限值不应超过115dB(A)。(5)产生尘毒的生产工艺与设备宜采取密闭(整体密闭、局部密闭或小室密闭)方式。不能密闭时,应设置排风罩。在生产设备合理密闭和通风的基础上宜采取隔离、遥控操作。(6)工艺允许时尽可能采用湿式、半湿式作业,粉尘散发严重的工序不应设置固定操作岗位。(7)操作配有除尘、排毒装置的机器设备,在作业开始时,应先启动除尘、排毒装置,后启动主机;作业结束时,应先关闭主机,后关闭除尘、排毒装置。(8)不应用压缩空气吹扫车间地面及设备、加工件等表面的积尘,宜采用真空吸尘装置清除积尘。除尘器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灰,以保证除尘器的正常运转和使用。(9)应定期对防尘防毒设施进行检查维护,防止堵塞;应定期检查尘毒收集、处理装置的工作状况,防止跑、冒、滴、漏。
工艺过程管理措施宝石加工企业应设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计划,并列入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宝石加工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作业场所检测评价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制度、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等。(3)宝石加工企业应对整个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毒物危害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辨识与评估,明确所有产生粉尘、毒物的作业场所,工艺过程、设备及原(辅)料、中间产品、副产品,并建立档案。当作业场所、工艺过程、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开展辨识评估工作。对不符合防尘防毒要求的作业场所及时整改。(4)宝石加工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5)宝石加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粉尘职业病防治工作。宝石加工企业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防护用品。(6)宝石加工企业应针对可能发生的尘肺、矽肺及其他事故,按AQ/T9002-2006的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施,宝石加工企业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个人防护措施(1)宝石加工企业应按GB/T11651-2008、GBZ/T195-2007的要求为接触尘毒作业人员配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应采购取得了个体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标志准用证的个体防护用品。(2)宝石加工企业应建立、健全个体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和台账。按要求对其进行维护、保养、清洗,当到达使用有效期或失效时应及时更换。(3)接触尘毒物质的作业人员应具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能力,上岗时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加强个人听力防护,尤其是切割整形工和磨削工在工作时应佩戴合适的防噪耳塞。(4)作业人员不应在尘毒作业区饮水、进食、休息,应设置独立的休息室。不应穿戴被尘、毒污染的工作服进入餐厅、办公场所。(5)宝石加工企业应按照GBZ188-2007的要求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定期对接触尘毒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的应急健康检查。不应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作业人员从事所禁忌的作业或相关作业。宝石加工企业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要求,提高安全生产工艺、完善工程防护和个人防护措施、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另外,卫生监督检查机构也应加强对此类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将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作者:傅圣英 单位: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1、贯彻执行国家及总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公司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监督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组织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验收。
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机组安全监督工作。
7、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关键词:化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建设;策略
职业病是诸多疾病中隐藏属性与时间最长的一种,现如今经济发展实现了飞速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快了人们生活的步伐。在这种生活环境下,除了化工企业外,企业中的工作人员也放松了职业病的重视,在此基础上使得职业卫生管理成为社会发展过程中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的主要问题。考虑到职业病能够对人体造成的危害与影响较大,特别是对于化工企业而言,所以在企业中建立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十分必要。
1化工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立原因
在化工企业进行生产与项目建设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较多,并且这些化学品需要技术与工艺进行处理,因此难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能够有效解决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并且为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提供支持。因为化工企业相关工作主要是以高温高压环境为主,长此以往便会使得空气中充斥毒害气体,进而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尽管相关企业也已经建立了卫生管理部门,然而工作人员并没有十分专业的知识作为支撑,所以在效果上存在欠缺[1]。另外,部分中小企业缺乏对健康与安全问题的重视,使安全防护设备得不到安全保证,以上问题都是出现职业病的重要诱因。因此,在这一环境背景下,化工企业建立职业建设卫生管理体系十分重要。现如今,我国的职业卫生管理依然处于发展阶段,这一体系对于部分中小企业而言,并没有发挥出预期的效果,尤其是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方面。我国以化工企业居多,但是企业内部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却有待提升,一些从业人员并没有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会诱发何种职业病,所以也没有安排定期身体检查,导致缺乏对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视,对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2化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建设策略
2.1化工企业方面
2.1.1完善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度
化工企业中一旦出现职业事故,那么损失最大的便是企业自身,针对这一问题,为了减少经济等方面的损失,化工企业必须要对其加以重视,并在企业内部建立一个专业且完善的卫生组织管理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严格控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通过合理、可行的保护与防护措施控制危险因素的出现。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需要执行职业卫生责任制度,并划分具体的责任范围,要求企业中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使工作人员的健康问题成为化工企业关注的重要问题。
2.1.2加大防护措施器材与资金投入
为了实现化工企业的长远发展,在生产时需要运用无毒或是毒性较低的原料,并对企业的生产环境进行改善,为职工提供一个健康的生产环境。另外,也要加大企业防护器材与资金的投入,将原来设备更改为防护性能的防护设备。通过以上几种举措控制工作人员职业病发生的几率,使其能够确保自身安全,也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2.1.3搞好职工培训工作
在化工企业这个大集体中,安全问题是其中最为重要的问题,并且需要所有工作人员参与和监督。为了使工作人员加强对职业卫生健康的重视程度,企业需要组织定期或是不定期的培训,重点对安全知识、职业卫生知识以及职业病防治在内的多种要求与内容进行培训[2],使工作人员能够深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使工作人员能够全面加强自身的安全观念,在工作的过程中始终保持安全观念。
2.2工作人员方面
企业中工作人员需要对自己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解,特别是化工行业,掌握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此制定相对应的预防措施。工作人员自身需要具备安全观念,除了企业组织组织身体检查之外,自己也要及时检查。因为化工行业具有较高的危险系数,所以工作人员必须要提升安全观念,以此才能预防意外的出现。
2.3政府部门方面
政府部门需要将化工企业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放置于首位,以企业中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为前提,遵循以人为本的根本原则,加大对化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建设监督力度,按照化工企业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与实际发展情况,全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约束化工企业生产行为,监督化工企业生产等各个部门[3]。在监督与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不合格之处,便要进行整改,以免问题影响范围扩大,并起到防范于未然的效果。此外,有关部门在监督的同时,也要定期更换并更新相关生产设备,以此减小化工设备对人体的危害。
3结语
综上所述,因为化工企业在其生产过程中存在诸多危害,并且会对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为了合理避免这一问题,除了化工企业要加大重视以外,工作人员自己和政府部门也要加大关注,以此合理控制职业病的产生,并推动化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侯美华 单位: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王芳,李荣,尤国成.浅谈盐化工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整合[J].中国井矿盐,2017,02:42-43.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根据区安监局关于201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我镇继续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重点整治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突出问题,维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保持全镇职业健康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制鞋、皮革箱包、水泥、铅酸蓄电池等行业。
三、整治目标
1、企业职业危害申报率100%、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和职工健康体检率100%;
2、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达到100%;
3、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率达100%;
4、企业职业危害告知率100%。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职业危害重点行业企业情况调查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应结合本地特点,对涉及的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危害情况进行全面认真调查,摸清辖区内职业危害重点行业的企业数、涉危岗位和人数,建立重点整治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和台账,充实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
(二)落实企业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1、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督促列入整治范围的企业必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并落实各级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建立并不断完善以告知、申报、教育培训、个体防护、日常监测、监护档案和岗位操作规程等为重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体系。
2、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各项制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号精神,整治企业所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对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就投入生产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如评价结论为职业危害严重的,应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经环保整治验收保留下来的铅酸蓄电池企业要补做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现状评价,并向安监部门报告。
3、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健康检查。列入整治范围的企业必须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凡超标的,应依法整改,并建立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主要生产工艺、岗位分布和接触人员情况登记台帐,做好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无偿向职工提供。
(三)加强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培训教育
结合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颁布,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增强企业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健康权益保护意识。
今年列入整治的重点行业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监管人员都要接受安监部门培训。同时,企业要加大培训教育的力度,对劳动者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熟练掌握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增强防护意识和能力。
(四)强化重点环节和岗位职业危害治理
制鞋和皮革箱包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有毒有机溶剂和其他含有毒物质胶黏剂,以及现场有毒作业和无毒作业不分,有毒物质超标、员工防护不到位等问题,督促企业改进通风换气排毒等措施,切实降低现场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水泥和铅酸蓄电池重点整治除尘不到位和员工基本防护实施缺失以及不规范使用、不正确佩戴等问题。
五、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步骤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方案制定和宣传发动阶段。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措施和责任,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4月):调查摸底阶段。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安、单位开展辖区内重点行业职业危害调查摸底,并与4月底前将调查的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危害基本情况报镇安监站,报基本情况表。
第三阶段(5月):培训教育阶段。以《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辨识等职业卫生知识为培训教育主要内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对辖区内整治企业负责人以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一遍,提高企业管理人员职业卫生意识和工作水平,确保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阶段(6-9月):自查整改阶段。列入整治范围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督促企业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和工程防护设施改造。
第五阶段(10月):检查督促阶段。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整治企业的监管,要组织专门力量对企业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核,提出整改意见和检查结论,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企业要依法上报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对整改不合格或据不整改的,要依法停产整顿或提请政府关闭。
第六阶段(11月):整治验收。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力量对企业整治情况进行验收。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整治的经验,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14年10月15前报送镇安监站。
六、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杨寿镇2014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安委会成员单位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具体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及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切实保证整治目标的顺利完成。
【关键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改进
引言
员工的职业健康是关系到一个企业的声誉,社会效益和企业发展的大事。作为国家支柱型石油企业,员工的职业健康更加显得尤为重要。随着国家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正式实施,从2004年初开始,塔里木油田各石油企业逐步走上健康管理体系之路,在实际体系运行工作中做到:一、抓落实,在新建、改建、扩建施工建设项目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二、抓实效,定期对企业内部员工进行非职业性健康体检和职业性健康体检;三、抓服务品质,对体检中发现的病症患者和体检结果及时反馈到个人,并组织复查治疗,确保将职业病发生率降到最低点。本文结合石油企业健康安全管理状况及在安全管理岗位的经验,发表一下笔者的意见和看法。
1、目前在石油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缺陷及漏洞:
1.1组织机构不完善,管理混乱
1.2医疗设施、环境恶劣,劳动者缺乏健康权益意识。
1.3剥夺员工受职业健康教育的权利,职业健康检查走形式。
1.4用人单位为节约成本,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5员工本身忽略自身健康。
1.6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1.7健康体检制度不完善,病患员工的诊断、治疗、跟踪未形成系统化。
1.8科技投入资金不到位,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无法正常引用。
2、针对以上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应该如何抓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笔者认为,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2.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建立和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是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具体措施的保证,建立健全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使企业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和执行。
2.2从源头上抓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管理
在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防护设施设计需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方可施工,抓住危害“源头”,防止职业病的危害。
2.3抓住职业健康危害“源头”,做好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2.3.1大对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企业负责人明确自身责任,依法管理企业。
2.3.2加大对员工的宣传教育,使员工了解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2.3.3开展经常性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对劳动者进行岗前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重视个人防护,提高健康意识。
2.4为劳动者提供合格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选择正规经营点购买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也是职业病防护的关键。
2.4.1在选用过程中要了解职业危害性质、个人防护用品性能、职业暴露限值。
2.4.2正确选择和使用方便、结构合理、与工作环境相匹配的防护用品。
2.4.3对使用者及主管进行必要的培训,个人防护用品做到正确使用和保养。
2.4.4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系统检查管理,发现有过期、损坏等现象,立即更换。
2.5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5.1要加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健康监督检查,对没有实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责令其整改。
2.5.2加大对操作现场的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对超标现象及时整改,工作场所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2.6严格执行职业健康检查相关法规制度,完善管理模式
2.6.1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操作岗位。
2.6.2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妥善安置。
2.6.3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6.4建立健康监护档案,每年按计划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为员工健康追踪、职业病诊断、健康损害责任划分以及职业病危害评价提供依据。
2.7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以下职业卫生要求
2.7.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7.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2.7.3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
2.7.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2.7.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2.7.6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2.7.7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7.8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2.8加大科技投入,改善企业员工的工作环境
结论
企业的健康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它需要有资源的保障;需要技术部门提供先进工艺、无毒材料代替有毒材料的支持;它需要设备管理部门提供优良的设备、完好的工业卫生设施来保障,才可以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健康危害,才会使企业健康管理和国家经济得到快速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蔡晓青.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法律研究[J].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09(4).
[2]张萍.某船用器材厂刷胶工人的健康状况调查[J].江苏预防医学,2008(4).
[3]陈瑞梅,刘晓君.2007年清远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岗职工体检结果与分析[J].热带医学杂志,2008(8).
[4]叶炳杰,林文敏,林嗣豪.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中职业卫生调查的质量控制[J].中国工业医学杂志,2009(2).
关键词:职业病危害 预防 消除 控制
中图分类号:F279文献标识码: A
随着社会的进步,企业的发展,预防、控制、消除作业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工作已日益凸显重要。
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为方针,以职业卫生责任制为主线,规章制度作保障,强化教育培训,落实工作措施,借助职业病危害控制工程控制技术,以科技创新为推手,持续改进,做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工作,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促进企业经济发展。
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领导、完善体制
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有组织有保障有落实是关键。企业要在建厂初其就成立厂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全厂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卫生及环保工作.
要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由厂长(法人)任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小组组长,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下属基层单位配备都要配备兼职职业卫生管理员,形成机构和管理网络的健全有效。
2、落实法规、源头控制,严格做好职业卫生管理“三同时”工作
无论是在建厂初期还是后期的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和和使用。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其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在其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各项工作都要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相应开展。
在建厂初期选型时也要考虑工艺是否对环境影响小,劳动强度低,作业环境优,对人员健康伤害小,从源头做好预防控制工作。
3、建章立制,促进职业卫生基础工作
企业是落实职业卫生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做好职业卫生工作,首先要制定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每年初企业要层级签订《职业卫生环保责任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车间、班组、岗位具体负责的原则,形成了从上至下层层负责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网络。每月考核。
将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管理体系,要制定中短期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在原有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的基础上,依据近年新颁布的职业卫生类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补充、修订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按法规要求必须的有12个,制定所有岗位操作规程,在这个操作规程中要包括岗位操作步骤、岗位职业卫生技术知识、岗位危险与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劳防用品的穿戴要求、应急措施。要形成符合生产现场实际,具有自身特色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体系。
4、做好作业现场危险源辩识,有效控制风险
每年根据标准及法规要求,要制定《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控制程序》,将该文件对全厂进行培训教育,要让作业人员会依据其进行辩识,每年一次或工艺调整了,就要对生产过程各岗位现有的每一步作业活动,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关注重点要是危险源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风险等级、怎么做才能有效控制风险.将关口前移,变“事后处理”为“事前控制”。
通过辩识后,形成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控制表》,对识别出具有一般风险的危险源,显著风险的危险源,极其危险风险的危险源点要分层次建立监控对策措施,存在一般风险的由车间管理,存在显著风险的危险源点建立厂、车间、班组、岗位四级管理网络,使其不同层次受控。
每年依据《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控制程序》内容,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有计划的采取消除、替代、工程控制措施、标志、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装备等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控制等措施,,达到控制职业危害风险的目的。
5、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
在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中,主要是提高职工职业卫生意识和掌握职业卫生技能。新入厂员工包括实习生,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中必须有职业卫生内容,对职工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入厂员工100%签订《劳动合同书》,在合同书中如实告知劳动者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后果、预防控制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100%履行企业的告知义务,同时也保证职工的知情权。
每年初制定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发挥厂报、橱窗、网络、班组会、周安全活动会和安全月的作用,开展对《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职业卫生类法律法规的健康教育,同时把健康培训和考试、实践有机结合,在企业范围内形成关心职业卫生、预防职业病、重视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对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职业危害告知卡” ,要在企业所在岗位设置岗位操作规程,将所在辩识出的《危险与危害因素表》全部制成塑板挂在相应岗位,起到24小时告知作用,即告知又提醒职工自主加强健康防护,也体现了职工的知情权,加强职工的对职业卫生工作的主动性。
6、保证作业人员劳防用品符合职业卫生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严格采购高质量、高标准的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的具有劳安标志的防护用品,并建立健全防护用品制度和发放记录及相关台帐,同时加强对职工在现场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职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劳防用品。
在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上,根据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及《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制定了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劳防用品发放标准,发放标准采取动态管理,在实际发放中,如果不满足现场实际需要,经过核实就及时调整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增加发放种类,满足职工在安全和健康方面的需求,从劳防用品最后一道防护措施上起到预防作用。
7、做好职业卫生监护,及时掌握职工健康状况及现场作业环境
要按规范要求建立职业病防治台帐,完善健康监护档案。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依法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卫生检查。按照《职业卫生监护技术标准》(GB188-2007)规定,按规定年限对接害人员进行岗中职业卫生检查,并将个人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对身体不适应或职业禁忌症作业人员要及时调离原岗位。定期按要求对现场进行监测,将数据在作业现场公告。
8、保证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
每年制定安措计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做好职业卫生工作。要依法为每一位职工交纳工伤保险,要执行接害作业岗位津贴,根据岗位不同,可以执行不同标准的岗位津贴。
按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备案.每年要请具有相应职业卫生资质的检测机构来进行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并最好争取到当地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企业的职业卫生提供技术指导,便利快捷的服备于企业,也为企业的此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持。
要持续投入资金来改善厂房的照明、通风系统、操作间、更衣室等条件,为职工提供更整洁、舒适、安全的工作环境。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以来,一些建设单位在施行过程中,还存在着对部分条款理解不准确、执行不规范的情况。为此,本刊分上下两期,对该办法的重点内容进行解读。上期着重介绍了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现场竣工验收的具体规定。本期着重介绍需细化、明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加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这几项内容。
需细化的内容和要求
51号令中第十条、第十七条分别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主要内容作了规定。为了便于操作执行,施行说明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使其更具操作性和指导性。如对预评价报告中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类型分析”做了进一步解释:“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和评价结果,确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51号令第十条、第十七条施行说明)。
51号令中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但是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内容,以及如何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验收没有明确规定。施行说明弥补了这一缺陷,明确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包括建设项目概况、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情况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以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评价、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状况评价、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分析、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对策措施和建议及评价结论13项内容(51号令第二十六条施行说明)。
施行说明还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现场竣工验收的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了应当检查的10大项、55小项具体内容(51号令第三十一条施行说明)。
需明确的内容和要求
为了落实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51号令第十一条、第十八条、二十七条要求,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但对如何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及评审内容未做明确规定,这为51号令的贯彻执行带来一定影响。
施行说明对此进行了明确,以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评审为例,首先,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工程技术、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评审时职业卫生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名,其中职业卫生专家库中专家不得少于2/3,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或者指定分管负责人主持评审。评审时应当明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是否完整、准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是否全面、客观、准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是否准确等7项内容(51号令第十一条施行说明)。
同样,施行说明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的组织,以及评审等内容进行了明确(51号令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施行说明)。
51号令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为评价活动提供符合检测、评价标准和要求的受检场所、设备和设施。为了落实这一规定,保证场所、设备和设施符合检测、评价标准和要求,施行说明中要求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职业卫生专家和有关人员,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自验收。自验收时职业卫生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名,其中职业卫生专家库中专家不得少于2/3,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或者指定分管负责人主持自验收。自验收时要注意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的管理人员等10个方面的内容,并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自验收情况报告(51号令第二十六条施行说明)。
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职业病危害防治这一薄弱环节,施行说明从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环节,到施工过程、工程监理,以及自验收环节,对建设单位、预评价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控制效果评价单位,均提出了具体要求,以控制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在预评价环节,要求预评价单位针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和建成后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具体措施建议。同时还应给出采取这些措施后,各个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51号令第十条施行说明)。
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审环节,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审查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是否合理、可行,能否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51号令第十一条施行说明)。
在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时,设计单位应当对预评价报告中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防治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进行说明。对照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防治对策及建议,查看落实采纳情况。对于未采纳的措施、对策和建议,应当说明理由。
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时,建设单位应当审查是否采纳了预评价报告中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防治对策及建议(51号令第十八条施行说明)。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卫生培训等工作措施。监理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51号令第二十三条施行说明)。建设单位也要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治情况、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情况进行检查(51号令第二十七条施行说明)。
根据对各省(区、市)石材加工企业调查摸底统计,目前全国有石材加工企业1.9万余家,各省(区、市)均有分布;职工总数约25万人,接触粉尘人数约10万人。从规模上看,大中型企业50家,仅占0.3%,小微型企业1万8986家,占99.7%。
基本情况
一般来说,石材加工工艺为:切割加工研磨抛光异型加工(雕刻、磨边、倒角)检验修补等。
此次调研以干法异型石材加工企业为主(19家干法加工企业,1家湿法加工企业),粉尘浓度检测项目包括3类:作业场所总粉尘浓度(简称总尘);呼吸性粉尘浓度(简称呼尘,即可以进入肺部的粉尘);粉尘中游离二化硅含量(粉尘中对人体危害最大的成分)。
工作场所粉尘浓度全部超标
此次检测发现,20家石材加工企业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在2.62%~42.12%之间,仅3家石材加工企业(占15%)含量在10%以下,其余17家企业(占85%)均高于10%。所有加工岗位粉尘浓度均超过了国家标准。其中,总尘浓度在1.50mg/m3~852.00mg/m3,最高超标852.00倍;呼尘浓度在1.20mg/m3~124.33mg/m3,最高超标177.61倍。
干法异型石材加工粉尘危害大
从检测结果看,在湿法加工岗位,总尘平均浓度只有1.5mg/m3,呼尘平均浓度只有1.4mg/m3;而在干法异型石材加工岗位,总尘平均浓度高达56.44mg/m3,呼尘平均浓度达17.56mg/m3,分别为湿法作业岗位的37.63倍和12.54倍。
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现场检测和实地调研,发现石材加工企业在职业卫生方面存在以下3类问题。
小微型企业设备简陋,基本无防尘措施
此次调研以干法异型石材加工企业为主要对象,这类企业多为家庭作坊式,具有小、散、乱的特点,许多企业职工人数不到10人,工作场所极为简陋,现场管理混乱;在切割、雕刻、打磨等加工作业过程中,没有任何防尘设施;个体防尘用品配备与佩戴情况极不理想,所有调查岗位中,没有配备防尘口罩的岗位占30%,佩戴不合格防尘口罩占65%。
职业卫生工作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石材加工企业特别是小微型石材加工作坊,从企业主到工人,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基本不知晓,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等一系列工作处于空白状态。
监督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强
由于这类企业具有分散、用工不固定、生产不连续的特点,监督管理存在一定困难,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的覆盖面不够,监督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工作建议
淘汰落后工艺,开展粉尘治理
目前湿法石材加工已在许多大型石材企业得到应用,降尘效果十分显著,因此必须加大湿法石材加工工艺推进力度,积极争取将职业卫生措施作为石材加工行业准入条件,淘汰一批落后工艺企业。同时,对于缺水地区和无法采用湿法的异型石材加工工艺,建议着手研究一批高效、便捷、经济的收尘装置,降低干法石材加工岗位的粉尘危害。
在此基础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计划用一年左右的时间,组织开展干法石材加工企业粉尘专项治理,到2014年10月底,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推动园区化、规模化生产
近年来,部分石材加工企业集中的地区推行石材加工企业集中化管理,形成了规模较大的产业园区,大幅提升了企业生产的自动化、机械化水平,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也逐步走上了正轨。因此,改变落后地区的石材加工企业“小、散、乱”的局面,借鉴发达地区产业园区化是一个发展方向。
建议各地在充分摸清当地石材企业数量、从业人员接触粉尘危害等情况的基础上,向当地政府上报,积极争取将石材企业进行集中化、园区化管理。
安全员是指企业中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员和检查员。安全员不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者,也是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者,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施者。
一、车间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由安全管理部委派(暂定))
1、车间安全员隶属于安全管理部,协助安全管理部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监督执行。
2、协助、配合车间主任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做好安全工作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上传下达,做好班组级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安全设备以及消防器材。
6、发生事故时须认真了解情况,维护现场,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7、负责车间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控制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8、制止存在不安全因,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和隐患时,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9、按时填写相关的安全记录台帐。
二、《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要求: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班组安全员
1、落实车间安全生产目标,负责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2、做到班前有安全布置、班中有安全检查、班后有安全总结。
3、负责监督管理班组员工劳保用品的穿戴和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
4、确保班组员工熟悉自己工作岗位的危险源和生产现场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如何采取防护措施,负责班组的安全教育。5、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时,立即向车间安全员、班长以及车间主任报告。必要时有权停止存在不安全因素的活动。6、发生事故时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外,并在可能的情况下维护好现场,以利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整改。7、按时填写相关的安全记录台帐。
四、安全员工作内容
安全员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工作的内容就是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安全员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制定并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参与安全决策和安全计划的制度与落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安全检查并监督事故隐患整改,做好事故管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做好职业病的预防和管理工作等。
1.参与制定和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长期生产实践的产物。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也是安全员的主要任务。这就需要安全员严字当头,严肃对待,严格要求,严格落实。促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全面落实。
2.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前提。建立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类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管理等等,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
3.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管理及安全绩效考核体系
完善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管理和安全绩效考核体系,明确目标、制定计划、严格考核,是公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4.落实安全操作规程
参与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是安全员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加强对安全操作规程实施的监督管理,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监督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建立和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实现从管理人员到一线员工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不但要制定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更重要的是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有效实施,从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内容、要求、程序、考核等各方面加强管理,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6.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有效防止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重要手段。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的类型、内容、程序、方法等,形成不同层次、不同时段、不同内容、不同人员的多方位的安全检查,将生产的全过程、所有作业人员、所有设备设施等都纳入安全检查的范围,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是进行安全检查目的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就是要解决问题。这就需要建立安全检查的整改制度。通过整改,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部消除,或是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从而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7.管理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加强对公司中重点部位的管控,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的管控,防止发生事故。同时,参与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不断改进,以保证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8.
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
事故隐患登记管理规定。事故隐患类别、等级、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整改目标、整改措施。
事故隐患检查、整改、复查、验收制度。对于整改后的事故隐患,并经安全管理部验收合格。
事故管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搞好事故管理,对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事故的调查处理,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改善系统的安全状况,防止发生类似的事故。
通过对事故统计分析,有利于掌握事故发生的情况、原因和规律,从而针对生产中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采取避免事故的对策。有利于对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