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乡镇统计规章制度范文

乡镇统计规章制度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乡镇统计规章制度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乡镇统计规章制度

第1篇:乡镇统计规章制度范文

20*年,*县统计局紧紧围绕省、市依法治统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更加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统计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的保障、服务、监督作用,为全县营造统计工作良好环境,维护统计工作秩序,提高数据质量,积极做好统计法制工作。

一、20*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全面实施统计“五五”普法规划

1、领导超重视。切实加强统计“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把统计法制建设摆上全局重要工作日程,坚持通过加强统计法制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我们坚持将《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列入“五五”普法工作重点。努力加强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统计法》,切实维护《统计法》的严肃性和统计工作的权威性。

2、宣传超常规。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统计法制意识。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经济普查期间始终以《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宣传为手段,充分抓住调查的有利时机,营造社会对《统计法》理解氛围,利用会议、报刊、标语、有线电视、广播等宣传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把依法统计的宣传覆盖到所有统计单位;在今年经济普查期间,在*有线电视台黄金时段和*新闻栏目中宣传相关统计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共书写横幅30多幅,同时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条例》编印成小册子发放到各乡镇、各企业,共印发宣传材料近500份。通过这些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了解和认识,营造了良好的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的社会氛围。二是以统计工作人员为重点。通过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统计业务培训和统计年报布置会议等形式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而进一步增强了统计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做到依法统计。三是突出宣传内容。结合统计工作的特点,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作为重点,深入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推进统计制度建设。

3、机制超常年。积极争取县政府,同意成立了*县执法大队,健全了机构,编制正在争取。县局统计配强法规班子,以保证统计普法力量。为切实加大对统计法制工作的投入,保障普法、执法经费,确保统计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局在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保证实报实销。

(二)强化监督,提高统计依法行政实效

1、提高统计执法水平。我局把统计法律、法规与统计执法业务学习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积极组织本系统统计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与统计执法相关的业务知识,使统计执法人员做到全面知法、懂法,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做好今年统计执法人员的资格考试,9月份,对全县新进入统计队伍的近20名统计工作人员,进行了从业资格的培训考试,做到统计工作人员人人持证上岗,同时,有2名局机关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县的行政执法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依法行政。同时,坚持求真务实,倡导扎实的统计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统计执法队伍,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整体水平。

2、加强统计监督。认真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各单位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地开展统计基础建设、数据质量情况督查,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及时发现问题,限期落实整改。今年来,我局对82家规模上的工业、住宿餐饮业、建筑房地产业和12个乡镇进行了数据检查,发出了执法情况通报,确保“企业一套表”和乡镇“双基”工作的顺利开展。

3、开展统计工作督办。今年以来,县政府加大了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力度,先后多次召开办公会,解决统计工作的问题和困难,对乡镇基层基础工作检查情况发了督办通报,8月,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分成三个专班,对全县的乡镇统计“双基”工作进行了督办检查,有效促进了全县乡镇统计“双基”工作。

4、完成了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对我局以前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现保留了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统计资料向社会公布审批、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审批三个县级行政审批项目,同时,减少了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限,进一步强化服务,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强化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围绕经济发展需求,巩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5月下旬,举办了“双基”工作启动仪式,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通知》文件,县乡两级共同努力,严格按照乡镇统计工作“八有八化”的标准进行了双基建设;二是加强对基层统计的业务指导,各专业人员按照相关专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对基层统计人员搞好业务指导,协助基层统计做好基础台帐工作,规范数据采集方法等;三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做到数据真实并且“来之有据,据之可查,查之可信”;四是加强名录库系统维护,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与工商、税务、编办、民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将名录变更情况及时更新到系统中,为各种抽样调查打好基础。

(四)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依法管理统计活动,提高统计队伍和统计工作水平,保证统计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是拓展统计工作领域的任务。一年来,我们把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一项主要内容来抓。我们逐步完善了岗位责任制,数据质量审核制度、统计检查查询等制度。从而有效地保证了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和统计检查,统计执法的顺利开展。

总之,*县统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还存在着统计普法工作还不够广泛,全民统计法制观念淡薄等问题,与市局对我局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统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还任重而道远。

二、2010年工作思路

1.继续加强统计法制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和第六次人口普查。

2.积极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尤其是统计普法,提高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3.继续实施统计监督检查制度和统计执法责任制度,认真完成各项统计执法工作任务。

4.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统计违法行为。

5.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第2篇:乡镇统计规章制度范文

一、当前乡镇财政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财政基础工作薄弱,不能适应职能转变需要。一是管理体制不理顺,影响了乡镇财政职能的发挥。有些乡镇机构性质和人员身份不明晰,混岗使用现象较普遍;有的乡镇财政和经管站进行合并,有的乡镇财政和统计合并,人员混岗使用;有的乡镇存在不相容职务未分离问题,如会计和出纳由一人负责等,致使稽核作用未充分发挥,存在管理漏洞,影响工作效率。二是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难以适应工作需要。有的乡镇财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系统的财政专业知识培训,无法应对目前的大财政格局下的经济活动;有的将非专业人员,安排到乡镇财政相关岗位上,因为不懂财务,出现帐帐、帐实不符等问题,不能胜任财政工作。三是会计业务基础不扎实,制约了乡镇财政工作的正常运行。有的财政人员身兼数职,不能保证正常的业务工作时间;有些站所之间工作不衔接,会计资料核算不够真实;有的记账不规范,会计差错较多,帐务调整随意性强,会计凭证装订混乱。

(二)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不到位,影响了财政职能的发挥。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够。部分领导财政知识掌握的不够,单纯从增收的角度看待财政管理,忽视了支出结构、财务核算等工作,镇街财政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程度不高。二是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在财政规章制度建设上,没有按照新的工作需要及时建立完善,很多乡镇还是在沿用以前的,甚至是过时的、废止的内部制度,并且个别乡镇缺乏严格的、可操作性强的落实措施,有些干脆成了“纸上谈兵”。三是预算管理弱化。有的财政预算编制只是对政府收支项目进行列举,缺乏科学完整性;预算执行与年初预算编制存在较大差距,预算编制计划形同虚设,失去了约束力。四是国有资产管理存有隐患。有的资产购置未通过政府采购,处置时不办理报废审批手续;有的未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资产帐实不符;有的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资产负债不实。

(三)乡镇财政监管机制缺失,造成监督滞后。一是缺乏严格的内部监督机制。有的乡镇未发挥财政机构的监管作用,特别是建设项目,从工程立项、合同签订、材料购进、工程施工等环节,乡镇财政只是负责拨付资金,缺乏过程的参与和监督,影响了资金效益的发挥。二是外部监督滞后。由于管理机制等原因,财政、审计等部门对乡镇财政决算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及财政部门的监督,往往都是事后监督,缺乏经常性的事前、事中监督。

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夯实乡镇财政基础工作,确保乡镇财政职能发挥。要从提高财政人员素质抓起,会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政工作的业务指导,制定中长期培训计划,严格会计从业资格,确保每名财政人员胜任本职工作。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会计管理部门要制定规范的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及奖惩考核办法。同时,要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支农资金管理、工程资金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以及相配套的落实措施。

第3篇:乡镇统计规章制度范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统计管理体制;统计基础规范建设

所谓基层统计工作是指县级及其以下乡镇、村从事统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利用科学的方法搜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关于社会经济现象数量资料的工作的总称。基层基础工作是统计调查立足之本,是统计系统根基所在,是统计事业兴旺之源。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仅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更是打造“科学统计、依法统计、阳光统计”的关键所在。

一、基层统计工作的现状

1、统计指标体系滞后,缺少应变对策,难以适应当地政府部门的需要

目前,统计指标主要是为了满足开展全面调查的需要而设置的,下级实施业务以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为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相关指标。由于整体统计制度中全面指标相对滞后,而普查和抽样调查方案设计初衷就是为高层服务,因此,国家统计局在制定基本统计调查时主要考虑自身开发统计数据结果的需要,忽视了基层党委政府部门的需要,使得基层地方政府对部分统计数据难以进行开发利用,而地方政府需要掌握的指标,基础统计部门又难以准确去统计和反映。与之相对,基层统计部门为加强服务职能要制定本地区统计调查计划却又受到基层统计人员整体素质,办公设备条件,特别是经费不足的制约。

2、领导不重视,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比较严重

部分领导普遍认为:统计不是直接的经济管理部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也就是没有物质产出,所以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可以不要。特别在基层部门,统计人员往往抽调到其它各部门,在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之后,才来完成统计工作,这样就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3、向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与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重视不够程度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由于统计数字是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促进工作的同时,不得不看到对数字的负面效应。“数字出宫”,“宫出数字”的现象屡见不鲜,数字跟着计划走,年初计划有多大,年底完成就有多好。甚至个别地方出现领导直接干预,多报或瞒报,篡改统计数据,造成统计信息失真。

4、《统计法》的违法处罚不明确,依法治统力度不够

由于历史的原因,经济和文化比较落后的地方,劳动者素质也相对较差。目前新《统计法》,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不够具体,对迟报、瞒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没有明确的限额,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又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案件查办难落实,影响了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这样,难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统计管理体制影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独立性

在现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下,统计业务领导与行政管理分离,地方统计机构直接受同级政府的领导,人事、财务等事项也由其管辖,这就给县、乡两级政府以“人、财、物”权影响统计人员“事权”留下了操作空间。因而这种体制对抵抗行政干预的能力较差,在逐级综合汇总统计数据过程中,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容易受到地方利益的某些不利影响。如一些地方领导一方面为得先进、争荣誉、个人升迁等,需要政绩作铺垫的时候,就虚报主要经济指标,如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额、外贸出口额、招商引资、财政收入以及城乡居民收入等;另一方面为了争取政策的扶持而假报有关经济指标。如虚报贫困户、贫困人口、粮食生产面积及良种面积等,瞒报地方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一些地方领导为了完成名目繁多的责任状,更是把上级部门下达的指导性计划当成指令性计划指标来完成,造成这些指标的统计结果是计划部门将任务层层分解,乡、村统计又按计划数层层上报。统计工作的实践也已经证明,现行的统计管理体制是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源所在。

(二)部门协调不力加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负担

长期以来,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关系一直没有理顺,联系不密切,缺少强有力的协调:一是政府综合统计系统缺乏与政府部门统计系统的横向联系。当上级综合统计部门需要统计资料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向下级综合统计部门布置,而不管同级政府部门统计是否已取得此项统计资料;二是不同政府部门统计机构之间在职能上交叉、重叠,如主要农产品产量、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人口等指标均有多个政府部门统计机构在同时统计;三是部门统计自成体系的内向运行,阻隔了与综合统计部门的有效配合,部门统计的统计指标、计算口径、指标代码等都由部门自主决定,缺乏与综合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协调,多头向下、重复调查、报表多乱、数出多门的现象较为严重,不仅加重了基层统计负担,而且影响了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三)系统内部关系不顺降低了统计工作整体效益

从2004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对所属城市、农村、企业三支调查队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三支调查队的机构和人员整合在一起,成立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由于对改革方案缺乏通盘考虑,宣传力度不够而且操之过急,目前已暴露出一些明显问题:一是局队相互完全独立,协调机制不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可操作性差,已造成了新的各自为政的局面,对统计部门的地位有一定影响;二是调查队内设机构设置不合理,与地方统计局机构重叠,职责不清,进一步割裂了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权威性;三是部分县(市、区)局队分设,进一步加大了基层统计工作成本,降低了统计工作整体效益。

三、以科学发展观统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想走出当前面临的困境,从根本上扭转统计工作“弱在县级、冷在乡镇、空在村居”的局面,必须把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转化为谋划统计事业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统计事业发展的有力措施,转化为领导统计事业发展的实际能力,理顺关系,扎实推进,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一)加快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改革现行统计管理体制,是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更好地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服务、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的客观需要。目前实行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事实上就是“统而不管,分而无责”。基层统计不能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上”不负责。没有时间和精力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客观上也存在对“下”不负责。要改变这种局面,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实际,实行“业务上全国统一领导,机构、人员、经费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体制,同时调整政府统计系统的内设机构和专业统计分工,理顺与部门统计的关系,是一种比较现实的选择。垂直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强统计的抗干扰能力,从过去和现在来看,对统计数据的干扰主要来自地市、县区和乡镇,由省统计局对下垂直管理,操作上更可行,易被各级政府接受。同时也可使基层统计人员切实履行好统计管理和监督职能,形成对政府负责、对公众负责的强势统计。

(二)加强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卸下沉重的包袱

目前基层统计报表数量越来越多,指标不断增加,报告期也越来越短,基本上是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基层负担越来越重。实际上有些报表和指标基本没用或已经过时。因此,必须把改革统计指标体系、减少基层报表工作量提到重要日程。一是精简报表。重点是剔除那些已经过时或不经常用的报表和指标,对有些变动不大,或不常用的报表、指标,扩大报告期,不要每月或每季都统计。二是实施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对现行的各项统计调查项目进行清理整合,消除重复矛盾的内容,实行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不管是统计部门还是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向下布置,做到“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三是扩大抽样调查领域,可以使用抽样调查方法取得数据的项目,尽可能进行抽样调查。要强化抽样调查的培训、设计和操作能力,使抽样调查在社会更大范围派上用场、树立信誉、发挥作用。

(三)完善统计规章制度建设,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基层统计既担负着统计调查的使命,也担负着统计服务的使命,更担负着统计监督的使命。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是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内容,各级统计部门和基层统计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关业务管理、纪律管理、学习管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便于操作落实的规章制度及统计工作规范化流程,强化依法行使统计的监督权,并做到严格执行,落实到位,坚持用规章制度约束和规范行为,使统计业务工作高效、流畅地向前推进,彻底改变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计划,就统计而统计,就数字而数字的工作格局,使统计工作更好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科学开展统计调查,积极开展优质服务,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四)夯实统计法制建设基础,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树立坚强的后盾

实践证明,要抓好基层统计工作,法制是最有力、最有效的手段。各级统计部门要坚持一手抓统计基础工作,一手抓统计法制建设,充分依靠法制手段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改善统计工作环境。一方面,要加大统计普法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基层领导干部、统计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统计法律意识。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让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进一步提高对弄虚作假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的认识,让县级统计人员明确自己的合法权利和法定职责。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及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对于基层代填代报统计报表的问题要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并且要把机构人员是否到位,统计台帐是否建立,登记是否及时,资料是否可靠,工作程序是否规范等基础性工作,列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五)深化统计基础规范建设,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构筑坚实的根基。

规范化建设是从微观上、从技术层面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的必要手段。在改革完毕、体制顺畅的情况下,规范化建设不能松懈。在尚不能对统计管理体制进行彻底变革的情况下,规范化建设更是举足轻重。一要加强统计手段的现代化建设。各级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基层统计工作的现代化和信息自动化水平。当前,要重点解决县乡之间的联网问题,做到县、乡两级统计机构网上互联,实现统计资料的网上传输,逐步实现统计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应用和管理的现代化。二要加强统计资料的档案化建设。基层统计机构应当统一管理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报送、保密和档案管理等制度。统计工作中形成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基层统计表、统计调查分析以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都要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三要加强统计机构的网络化建设。要切实采取各种措施,督促各乡镇建立健全统计站,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切实把乡镇一级的统计工作开展起来。在此基础上,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最大限度地保证统计队伍的稳定性、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统计资料的完整性、统计信息的时效性和统计标准的一致性。

(六)强化统计队伍素质提升,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搭建人才的平台

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事关统计事业的长远发展,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统计队伍是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的前提。要从战略的高度重视统计人才的培养,下大力气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结构优的复合型统计人才。一是“筑巢引凤”,引进优秀基层统计人员。以感情凝聚人,以待遇留住人,以事业召唤人,确保优秀统计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活,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统计干部队伍的潜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县乡统计人员身处统计工作最基层,既是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又是统计业务的具体操作者,要求具备全面的素质。各级统计部门要把统计、经济、法律、计算机等知识的培训列入统计工作的重要体系,通过开会、办班、讲座、函授等多种形式,组织统计人员学习,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三是建立合理的人才交流机制。一方面把有培养前途的人员输送出去锤炼锻造,使得统计人才能走出去拥有更多更广阔的空间,拓展视野、丰富经历、积累沉淀,通过挂职锻炼和基层体验,提升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另一方面实行系统内部的轮岗交流,让干部到多个岗位接受锻炼和挑战,多方培养,全面成长。通过有步骤地轮岗交流,力争培养出一批熟悉几个专业以上的统计业务骨干。

【参考文献】

[1]刘春才,翁祥桂,王桑根.基层统计的特征及存在问题[J].中国统计,1999,(1).

第4篇:乡镇统计规章制度范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统计管理体制;统计基础规范建设

        所谓基层统计工作是指县级及其以下乡镇、村从事统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利用科学的方法搜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关于社会经济现象数量资料的工作的总称。基层基础工作是统计调查立足之本,是统计系统根基所在,是统计事业兴旺之源。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仅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更是打造“科学统计、依法统计、阳光统计”的关键所在。

        一、 基层统计工作的现状

        1、统计指标体系滞后,缺少应变对策,难以适应当地政府部门的需要

目前,统计指标主要是为了满足开展全面调查的需要而设置的,下级实施业务以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为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相关指标。由于整体统计制度中全面指标相对滞后,而普查和抽样调查方案设计初衷就是为高层服务,因此,国家统计局在制定基本统计调查时主要考虑自身开发统计数据结果的需要,忽视了基层党委政府部门的需要,使得基层地方政府对部分统计数据难以进行开发利用,而地方政府需要掌握的指标,基础统计部门又难以准确去统计和反映。与之相对,基层统计部门为加强服务职能要制定本地区统计调查计划却又受到基层统计人员整体素质,办公设备条件,特别是经费不足的制约。

2、领导不重视,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比较严重

部分领导普遍认为:统计不是直接的经济管理部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也就是没有物质产出,所以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可以不要。特别在基层部门,统计人员往往抽调到其它各部门,在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之后,才来完成统计工作,这样就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3、向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与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重视不够程度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由于统计数字是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促进工作的同时,不得不看到对数字的负面效应。“数字出宫”,“宫出数字”的现象屡见不鲜,数字跟着计划走,年初计划有多大,年底完成就有多好。甚至个别地方出现领导直接干预,多报或瞒报,篡改统计数据,造成统计信息失真。

4、《统计法》的违法处罚不明确,依法治统力度不够

        由于历史的原因,经济和文化比较落后的地方,劳动者素质也相对较差。目前新《统计法》,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不够具体,对迟报、瞒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没有明确的限额,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又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案件查办难落实,影响了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这样,难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统计管理体制影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独立性

在现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下,统计业务领导与行政管理分离,地方统计机构直接受同级政府的领导,人事、财务等事项也由其管辖,这就给县、乡两级政府以“人、财、物”权影响统计人员“事权”留下了操作空间。因而这种体制对抵抗行政干预的能力较差,在逐级综合汇总统计数据过程中,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容易受到地方利益的某些不利影响。如一些地方领导一方面为得先进、争荣誉、个人升迁等,需要政绩作铺垫的时候,就虚报主要经济指标,如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额、外贸出口额、招商引资、财政收入以及城乡居民收入等;另一方面为了争取政策的扶持而假报有关经济指标。如虚报贫困户、贫困人口、粮食生产面积及良种面积等,瞒报地方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一些地方领导为了完成名目繁多的责任状,更是把上级部门下达的指导性计划当成指令性计划指标来完成,造成这些指标的统计结果是计划部门将任务层层分解,乡、村统计又按计划数层层上报。统计工作的实践也已经证明,现行的统计管理体制是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源所在。

        (二)部门协调不力加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负担

长期以来,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关系一直没有理顺,联系不密切,缺少强有力的协调:一是政府综合统计系统缺乏与政府部门统计系统的横向联系。当上级综合统计部门需要统计资料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向下级综合统计部门布置,而不管同级政府部门统计是否已取得此项统计资料;二是不同政府部门统计机构之间在职能上交叉、重叠,如主要农产品产量、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人口等指标均有多个政府部门统计机构在同时统计;三是部门统计自成体系的内向运行,阻隔了与综合统计部门的有效配合,部门统计的统计指标、计算口径、指标代码等都由部门自主决定,缺乏与综合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协调,多头向下、重复调查、报表多乱、数出多门的现象较为严重,不仅加重了基层统计负担,而且影响了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三)系统内部关系不顺降低了统计工作整体效益

从2004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对所属城市、农村、企业三支调查队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三支调查队的机构和人员整合在一起,成立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由于对改革方案缺乏通盘考虑,宣传力度不够而且操之过急,目前已暴露出一些明显问题:一是局队相互完全独立,协调机制不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可操作性差,已造成了新的各自为政的局面,对统计部门的地位有一定影响;二是调查队内设机构设置不合理,与地方统计局机构重叠,职责不清,进一步割裂了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权威性;三是部分县(市、区)局队分设,进一步加大了基层统计工作成本,降低了统计工作整体效益。

三、以科学发展观统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想走出当前面临的困境,从根本上扭转统计工作“弱在县级、冷在乡镇、空在村居”的局面,必须把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转化为谋划统计事业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统计事业发展的有力措施,转化为领导统计事业发展的实际能力,理顺关系,扎实推进,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一)加快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改革现行统计管理体制,是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更好地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服务、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的客观需要。目前实行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事实上就是“统而不管,分而无责”。基层统计不能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上”不负责。没有时间和精力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客观上也存在对“下”不负责。要改变这种局面,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实际,实行“业务上全国统一领导,机构、人员、经费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体制,同时调整政府统计系统的内设机构和专业统计分工,理顺与部门统计的关系,是一种比较现实的选择。垂直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强统计的抗干扰能力,从过去和现在来看,对统计数据的干扰主要来自地市、县区和乡镇,由省统计局对下垂直管理,操作上更可行,易被各级政府接受。同时也可使基层统计人员切实履行好统计管理和监督职能,形成对政府负责、对公众负责的强势统计。

 (二)加强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卸下沉重的包袱

目前基层统计报表数量越来越多,指标不断增加,报告期也越来越短,基本上是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基层负担越来越重。实际上有些报表和指标基本没用或已经过时。因此,必须把改革统计指标体系、减少基层报表工作量提到重要日程。一是精简报表。重点是剔除那些已经过时或不经常用的报表和指标,对有些变动不大,或不常用的报表、指标,扩大报告期,不要每月或每季都统计。二是实施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对现行的各项统计调查项目进行清理整合,消除重复矛盾的内容,实行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不管是统计部门还是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向下布置,做到“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三是扩大抽样调查领域,可以使用抽样调查方法取得数据的项目,尽可能进行抽样调查。要强化抽样调查的培训、设计和操作能力,使抽样调查在社会更大范围派上用场、树立信誉、发挥作用。

        (三)完善统计规章制度建设,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基层统计既担负着统计调查的使命,也担负着统计服务的使命,更担负着统计监督的使命。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是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内容,各级统计部门和基层统计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关业务管理、纪律管理、学习管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便于操作落实的规章制度及统计工作规范化流程,强化依法行使统计的监督权,并做到严格执行,落实到位,坚持用规章制度约束和规范行为,使统计业务工作高效、流畅地向前推进,彻底改变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计划,就统计而统计,就数字而数字的工作格局,使统计工作更好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科学开展统计调查,积极开展优质服务,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四)夯实统计法制建设基础,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树立坚强的后盾

实践证明,要抓好基层统计工作,法制是最有力、最有效的手段。各级统计部门要坚持一手抓统计基础工作,一手抓统计法制建设,充分依靠法制手段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改善统计工作环境。一方面,要加大统计普法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基层领导干部、统计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统计法律意识。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让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进一步提高对弄虚作假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的认识,让县级统计人员明确自己的合法权利和法定职责。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及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对于基层代填代报统计报表的问题要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并且要把机构人员是否到位,统计台帐是否建立,登记是否及时,资料是否可靠,工作程序是否规范等基础性工作,列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五)深化统计基础规范建设,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构筑坚实的根基。

规范化建设是从微观上、从技术层面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的必要手段。在改革完毕、体制顺畅的情况下,规范化建设不能松懈。在尚不能对统计管理体制进行彻底变革的情况下,规范化建设更是举足轻重。一要加强统计手段的现代化建设。各级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基层统计工作的现代化和信息自动化水平。当前,要重点解决县乡之间的联网问题,做到县、乡两级统计机构网上互联,实现统计资料的网上传输,逐步实现统计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应用和管理的现代化。二要加强统计资料的档案化建设。基层统计机构应当统一管理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报送、保密和档案管理等制度。统计工作中形成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基层统计表、统计调查分析以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都要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三要加强统计机构的网络化建设。要切实采取各种措施,督促各乡镇建立健全统计站,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切实把乡镇一级的统计工作开展起来。在此基础上,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最大限度地保证统计队伍的稳定性、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统计资料的完整性、统计信息的时效性和统计标准的一致性。

        (六)强化统计队伍素质提升,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搭建人才的平台

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事关统计事业的长远发展,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统计队伍是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的前提。要从战略的高度重视统计人才的培养,下大力气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结构优的复合型统计人才。一是“筑巢引凤”,引进优秀基层统计人员。以感情凝聚人,以待遇留住人,以事业召唤人,确保优秀统计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活,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统计干部队伍的潜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县乡统计人员身处统计工作最基层,既是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又是统计业务的具体操作者,要求具备全面的素质。各级统计部门要把统计、经济、法律、计算机等知识的培训列入统计工作的重要体系,通过开会、办班、讲座、函授等多种形式,组织统计人员学习,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三是建立合理的人才交流机制。一方面把有培养前途的人员输送出去锤炼锻造,使得统计人才能走出去拥有更多更广阔的空间,拓展视野、丰富经历、积累沉淀,通过挂职锻炼和基层体验,提升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另一方面实行系统内部的轮岗交流,让干部到多个岗位接受锻炼和挑战,多方培养,全面成长。通过有步骤地轮岗交流,力争培养出一批熟悉几个专业以上的统计业务骨干。

第5篇:乡镇统计规章制度范文

(一)执行财务制度不严。一是以支代收。很多村实行村干部包组、包片收税费等任务,本来是一项很好的措施,但也造成一部分村干部将所收税费自行开支,年终用发票和工资抵顶。二是村级财务制度明文规定,账款要分管,但有的村干部包揽了会计、出纳之职,直接经手现金的收支,买了东西开了票,回去告诉会计入了账。包办代管,一人说了算,会计成了“记账员”,出纳成了“票据保管员”,会计、出纳形同虚设。现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三是白条支出。从我们审计的几个村看,白条开支占支出的70%左右,而且白条的类型也是五花八门。

(二)挥霍公款现象严重。一是收支失衡,支大于收,非生产性开支过大。有的村集体收入很少,甚至连正常的开支都难以维持,但村干部在花钱时,从不考虑这项支出是否必要,有钱就花,没钱再想办法。有的村村级集体经济条件虽然好些,但村干部只顾自己享受,用公款购置小汽车,给自己配备手机、BP机、安装家用电话;有的用公款吃喝玩乐,年招待费达几万元,甚至达到十几万元;有的以外出学习考察、调产增收为由,到处游山玩水,村民意见很大。

(三)物资管理手续不全。有的村部分财产早已卖掉或报废,但账面没作任何处理。不少村是,账有实无,账实严重不符。个别村干部自身要求不严,打着借用公物的幌子,实则占用集体资产长期不还,最终达到个人营利、占有的目的。

(四)财务账目混乱不清。一是财务科目设置不规范,基本是流水账,不能正确反映财务收支的情况,查账相当不便。比如说要查招待费,每个科目中都有反映,要一笔一笔地登记后再统计,不是专业人员根本没法查出问题,不便于群众监督。二是有的村几本账,我们查的一个村就有两个出纳。有的村一届班子一任会计出纳,各自保管账本,没有统一保存起来。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对农村财务监督渠道不畅。一是司法机关监督乏力。二是纪检机关监督乏力。村干部是党员的,纪检部门还可以查处,对不是党员的,纪检部门根本无法查处。三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部分村民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四是内部监督乏力。由于村级财会人员由村级任用,部分财务人员怕丢饭碗,对村干部的经济违法、违纪行为不愿监督或放弃监督,发现问题不敢管,听之任之,当“老好人”。

(二)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不力。一是村级财务管理缺乏透明度,财务公开力度不够。有些村虽然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但是公开的内容不具体,比较空洞,群众无法了解资金的用途、去向;个别村对一些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没有及时公开,致使群众无法实施民主监督。二是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农经站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人员相对减少,对村级财务的管理职能有所削弱。三是账前审核制度没有落到实处,许多乡镇的农经站根本没有认真审查,在票据上盖上“同意注账”的字样了事。四是村级招待费零管理的配套措施没有跟上,乡镇干部下村工作的伙食费用无法解决。

(三)对农村财务问题重视不够。一是目前乡村干部普遍存在着“重税费、轻管理”的片面认识。二是认为村级自治,不宜多管。由于这种认识上的误差,导致乡村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对群众反映财务方面的问题不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财务管理混乱的蔓延,给某些不廉洁干部开了方便之门。三是财务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些主管财务的村干部不熟悉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财务管理新老问题不断、一片混乱的局面。

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要提高乡村干部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乡村干部要端正思想,摆正关系,搞好财务管理。要把加强财务管理放在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村民合法利益的高度上来认识。

(二)建章立制,规范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体系。一是要进一步解决农村财务管理体制,实行会计委派。根据各村实际,由镇农经站向社会公开招聘财会人员,经培训考核,择优录用,委派到各村。对不能实行会计委派的村,由镇农经站代管账目。二是要建立和完善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如民主理财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集体收入分配制度等,通过制度来规范财务工作。三是将“权”进行适当分解,由一人掌握变为多人交叉掌管,正式发票或收据至少要有两名村干部签名,避免财务开支的暗箱操作,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四是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民主监督的有效方式,加大财务公开的力度。

(三)要加强对村级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乡镇要建立有权威性的审计组织,加强对农村财务的监督检查。由镇农经站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要追究财会人员和村干部行政、法律责任。

第6篇:乡镇统计规章制度范文

一、管理原则

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原则;保值增值原则;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原则。

二、管理范围

乡镇国有资产有明确的主体,其管理范围涵盖以下两个方面:

㈠国有资金投入购置或开发的有形和无形资产。包括由国有资金全额投入和入股形成的资产。

㈡资源型资产。包括国有土地、矿山、森林、水力等资源。

三、管理的主要内容

产权的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资产的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和监督。

四、管理的主要任务

乡镇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节约和有效的使用;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效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五、管理机构及职责

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是县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乡镇国有资产的管理由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县乡镇财政管理局通过乡镇财政所对乡镇政府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施行综合管理,乡镇财政所主要职责是:

㈠负责组织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登记、清查、统计、资产评估、纠纷调处;对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进行审核、报批;

㈡向本乡镇政府和县乡镇财政管理局报告工作。

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㈠负责资产的帐、卡管理;

㈡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㈢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手续;

㈣负责资产的合理配置、参与设备采购计划、验收入库、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

㈤负责对本单位拟开办的经营项目论证、履行资产投入的申报手续,并对投入的经营资产实施投资者监督管理;

六、管理方法

㈠产权登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登记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由各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对年末资产存量进行全面的清理,清理登记的主要内容为:单位名称、住所、单位负责人、管理形式、主管部门、国有资产明细项目、数量、单位及金额、存放地址、保管人及使用人、资产来源、增减变动等。

㈡使用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并做到定期清查、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实相符、防止流失。为了做到物尽其用,乡镇的国有资产要做到优化资产配置,发挥资产的最大作用,对长期闲置不用的国有资产,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主管部门协商后可以调剂处置。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在行政事业单位保证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经县乡镇财政管理局批准后,可以用于从事经营性活动。对已转为经营性的国有资产应坚持有偿使用,以其实际占用的国有资产总额为基数,按有关规定征收一定比例的国有资产占用费,征收的占用费用于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县乡镇财政管理局要对乡镇政府及其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已转为经营性资产的经济效益、收益分配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存在的问题,其资产的国家所有权不变。

㈢资产处置。乡镇政府及其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包括调拨、转让、出售、报损、报废),应向主管部门和县乡镇财政管理局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处置。在处置国有资产时,必须对资产进行重新评估。

㈣纠纷调处。乡镇各单位之间的资产纠纷由乡镇进行调处,乡镇之间的资产纠纷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进行调处。

七、报告制度

乡镇现有的固定资产和新增固定资产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按县乡镇财政管理局的规定填写表格。新购制固定资产应先向县乡镇财政管理局报告,获批准后由政府采购机构进行采购。处置国有资产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乡镇政府及其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添置和处置大宗国有资产以及设置由财政出资的建设项目,须按修文件要求,报县政府批准。

八、清理建档

各乡镇政府和乡镇财政所负责对乡镇及其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清理步骤如下:

㈠宣传发动

各乡镇召开各单位清理国有资产会议,召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财会人员、固定资产保管员和乡镇财政所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㈡清理登记

第7篇:乡镇统计规章制度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我局依法行政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我市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纪委、法制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等23个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共机构工作的组织、推进、督查和指导工作,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也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这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依法行政奠定了强有力的组织基础。为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依法行政工作进程,年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讨论并制订了2012年度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表,对全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具体内容、完成标准等进行逐一细致的分解落实。我们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前,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节能网络、健全规章制度,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网络已覆盖到全市各乡镇(街道)、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形成了统一管理、上下联动、分级负责、运转协调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正有序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制度执行能力

为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开展,我们依据《条例》和《办法》,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办法》、《市公共机构节水、节电、公务用车节油和办公经费节约等管理制度》等;印发《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意见》,制定《市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考评工作意见》、《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节能管理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等。指导、监督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制订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目前,我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节能考核、节能监察、节能采购等制度体系。3月份召开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通报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部署全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表彰奖励2011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7月11日,在盱眙县召开全市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听取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对下半年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作出详细安排。11月14日,在市第二人民医院召开市直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会上,市卫生局介绍近年来卫生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市教育局、体育局、国土局、水利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就本部门、本系统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作了交流发言,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刘天培同志对2012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三、完善监督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质量

我市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列入了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目标进行考核,年初下达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制定考评办法,通过采用百分制量化考核方式,对市级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为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到实处,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条例》和《办法》有关规定,不断强化工作督查力度,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对市直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印发通报,6月12日、7月19至20日,先后两次组织对市直92个部门和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检查,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给予了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好较差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违规用能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在年终考评时予以扣分。在抓好市直机关节能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求各县(区)和科、教、文、卫、体系统,建立严格的考核监督机制,抓好直属单位、乡镇(街道)、各系统所属单位公共机构节能的督促检查和考评工作。

通过检查考评,今年,我市共有10个部门被评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20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2013,我们将按照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规章制度,继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抓好节能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举办一期培训班,邀请省、市节能专家进行培训指导,将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不断提高节能工作人员依法节能、依法用能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第8篇:乡镇统计规章制度范文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是农村村民中最困难、最弱势的群体,对这部分人进行及时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全面提高五保供养水平,既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谐**的客观要求,加强敬老院建设是保障五保对象生活权益的根本途径,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内容之一,中央、省、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各级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敬老院建设,切实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把敬老院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近年来,我县的敬老院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敬老院建设工作得到长足发展。目前,全县共有乡镇敬老院16处,集中供养五保老人995人,年投入供养资金199万元,基本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病有所医”。特别是去年省、市部署乡镇敬老院改扩建计划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敬老院建设目标责任书,各乡镇把敬老院建设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把敬老院建设当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从规划、设计、筹资、开工建设等方面都层层把关,高标准、严要求,行动较快,措施得力,工作到位,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好局面,在社会上反响强烈。**、白彦、郑城、卞桥、魏庄、丰阳、临涧七个乡镇在全县率先进行了改扩建或搬迁,**镇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投入较大资金,新建老年公寓大楼,建筑面积4160平方米,工程完成后,可容纳260人入院;白彦、卞桥、临涧也都在1500平方米以上,其他准备改扩建的乡镇也都拿出了实施意见,工作都非常积极主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各乡镇的重视特别是在场各位的努力工作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全县敬老院建设岗位上的各位同志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敬老院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院舍房屋普遍破旧落后。全县多数敬老院由于建院时间较长,面积、规模小,园容园貌破旧。宿舍内配套设施简陋,与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相适应,也严重制约了五保供养水平的提高;二是管理服务质量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管理方式落后,有人浮于事的现象,管理人员与院民数比例不合理,管理服务人员年龄偏高,整体素质偏低,管理质量、服务水平不尽人意;三是供养比率太低。据统计,2004年,我县有五保对象2563人,其中分散供养1568人,集中供养995人,集中供养率仅为38.8%,2005年新增了2014名五保对象,按照省、市要求,2006年集中供养率不低于60%,全县集中供养人数应达到2746人,但全县16处敬老院现有总床位只有1200张,总床位占老年人数26‰,现有条件远远跟不上发展需要,由于集中供养率偏低,严重影响了我县省、市文明敬老院的创建。四是现有资金还不能满足实际建设需要。目前,我县乡镇敬老院是以本乡镇"五保"对象为主体,以集体经济为依托,以"一乡一院"为建制的福利型体制。这种供养体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难以生存和发展,由于乡镇财政拮据,配套供养资金难以到位,敬老院资金缺口较大,"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病有所医"的办院水平得不到有效的财力支持,特别是敬老院建设资金投入不足,改扩建的力度不大,有些乡镇存有等、靠、要思想,面对困难不去积极想办法解决,而是消极对待,致使敬老院建设速度缓慢,严重影响了我县敬老院改扩建的进程。五是责任心不强。个别乡镇没有长远规划,思路狭窄,设计规模达不到上级要求,有的对建设质量把关不严,给建筑工程留下安全隐患。这些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一研究解决。

二、加大力度,切实做好敬老院建设工作

(一)积极筹措资金,尽快把敬老院新建、改扩建资金投入到位,确保2007年底基本实现五保集中供养。省、市、县提出的乡镇敬老院建设三年规划,对乡镇敬老院建设提出了严格的标准和要求,也为我县的乡镇敬老院建设指明了方向。我县的敬老院建设,要本着布局合理、经济实用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力争今年基本完成敬老院建设任务,2007年扫尾。敬老院建设标准应不低于省民政厅规定的三级院标准,做到庭院美化绿化、路面硬化、水电路畅通,娱乐健身、医务、就餐、洗浴等设施配套,工作人员配备合理,规章制度健全,五保对象应保尽保,集中供养率达95%以上,使敬老院成为农村老年人活动中心和精神文明建设阵地。一要认真落实规划。去年以来,我县制定了敬老院建设三年规划。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抓好规划落实,力争今年年底前全县五保集中供养率有一个大的提高。要保护好、利用好敬老院现有资源。各乡镇政府切实负起责任,凡能够利用的,要充分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要搞好资产处置,不能造成资产流失。要继续坚持“稳定一级院,巩固二级院,发展三级院,转化等外院”的指导思想,需要维修改造的要加以维修改造,容纳能力不足的要逐步加以扩建。要充分挖掘各类资源,尽量降低建设成本,要积极利用撤乡并镇后闲置的政府办公场所及学校、卫生院,也可以利用破产倒闭的企业等房产资源,通过维修改造,作为敬老院使用。要加强对敬老院建设的组织领导,民政、财政、建设、土地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在项目设计、评审、工程招标和验收等环节上,通力协作,共同抓好落实。要实行目标责任制,按照三年规划,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人和年度任务目标。要严把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要将敬老院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定期督导。二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要采取财政列支一部分、社会捐赠的慈善资金投入一部分、福彩公益金拿出一部分的办法进行资金筹措,确保按时完成计划。要充分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和支持敬老院建设,对企业和个体老板愿意向敬老院投资的,如果数额可观,可以让其冠名,凡是对五保事业给予赞助的,可以铭刻纪念。可以劝导企业自己兴办敬老院,政府在供养资金上给予一定的补助。总之,要千方百计挖掘社会潜力支持五保事业,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孤的良好风尚。三要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敬老院工作水平。要继续开展敬老院等级管理,促进敬老院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要选拔政治素质高,热心五保事业,具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人担任院长。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热情的服务态度,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服务技能。民政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要坚持和完善以往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制度建设要细,执行制度要严,靠制度来规范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要加强分散供养人员的保障服务,村里要安排专人负责,乡镇要以敬老院为依托,定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乡镇敬老院管理规程》,使我县敬老院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建立健全院长、服务人员职责,岗位责任制,院民守则,学习制度,卫生制度,财务制度,考勤制度,食堂管理等制度,同时要成立有院民参加的院务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委员会、食堂管理委员会、生产管理委员会,逐步形成民主管理,自我约束的良性管理机制;二是强化管理。要把任务层层分解,实行指标管理,把责任落实到人,要让院民直接参加管理,评定工作优劣,体现院民的主人翁地位,发挥院民的民力,与服务人员一起提高敬老院的工作水平;三是要进行检查评比,县民政局要根据等级管理的标准制定《文明敬老院检查评比标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要把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力争把敬老院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三)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院办经济。为增加敬老院的收入,改善办院条件,提高老人的生活水平,促进乡镇敬老院的发展,各乡镇要根据敬老院等级管理的规定,积极探索发展院办经济的路子,在大力发展院办经济上多动脑筋,大做文章,搞好突破,不断增强乡镇敬老院的经济实力,积极走以院养院的发展道路。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敬老院建设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要将敬老院建设作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分工负责,精心策划,周密组织,明确任务和要求,落实责任,按时完成。民政部门要搞好调研,当好参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措施,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要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敬老院建设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要从弘扬主旋律的高度,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敬老院建设工作中来。敬老院建设是民政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但仅靠民政部门的力量,有些问题是解决不好或解决不了的,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因此,今后,要充分利用**电视台、临沂日报**版等多种传媒,宣传敬老爱老、关心支持敬老院建设的好人好事,呼吁全县人民为敬老院奉献爱心,努力营造尊老敬老,争献爱心的浓厚氛围,各乡镇敬老院要积极争取与各部门、企业结对子,建友好单位,签订建立友好单位协议书,结成帮扶对子,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努力为我县敬老院的建设和发展增添生机和活力。同时,要在县电视台新闻节目中和临沂日报**版设立乡镇党委书记访谈录,促进敬老院建设步伐,要培育、宣传一批好典型,总结、推广一批好经验,把敬老院建设成传递爱心的窗口、精神文明的品牌。

第9篇:乡镇统计规章制度范文

——编 者

问: 乡村医生主要承担哪些工作?

答:乡村医生主要为农村牧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在专业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及时报告,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农村牧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以及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和做好家庭康复指导工作;填写卫生相关统计报表和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问: 乡村医生配备的比例是多少?村卫生室达标建设有哪些内容?

答:每个嘎查村设置1所政府支持的嘎查村卫生室,并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在城区内和苏木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嘎查村不设卫生室。人口较少、没有卫生室的嘎查村,由苏木乡镇卫生院通过开展流动服务或派人驻点方式解决当地农牧民就医问题。《实施方案》明确每1000名农牧业人口的嘎查村要有1—1.5名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工作,人口1000人以下的嘎查村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工作;每所嘎查村卫生室至少要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村卫生室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建设。嘎查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要有诊查室、治疗室、药房,确保三室独立。诊查室要配备诊桌、诊椅、诊查床、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压舌板、出诊箱、接种包、健康档案柜、电话。治疗室配备无菌柜、无菌器械、紫外线灯管、污物桶、有盖方盘、消毒缸、高压灭菌设备、操作台等。药房配备药品柜,至少有80种基本药物。

问: 《实施意见》对乡村医生有什么执业要求?

答: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嘎查村卫生室工作的护理及其他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新进入嘎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问: 旗县(市、区)卫生部门对村卫生室工作有哪些监管职责?

答: 旗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对乡村医生和嘎查村卫生室的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监管。负责编制嘎查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科学合理地划分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的职能分工,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并进行绩效考核。

问:苏木乡镇卫生院对嘎查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包括哪些方面?

答:苏木乡镇卫生院对嘎查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五统一”管理。一是统一行政管理。苏木乡镇卫生院对嘎查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工作程序、规章制度、考评奖惩等实行统一管理。二是统一人员管理。苏木乡镇卫生院负责聘用嘎查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并与乡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三是统一业务管理。苏木乡镇卫生院负责嘎查村卫生室档案和乡村医生技术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嘎查村统一处方笺、就诊登记、传染病登记。四是统一财务管理。嘎查村卫生室需健全各类账、册、卡、簿,做到核算准确、手续齐全、票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并定期接受苏木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监督检查。五是统一药品管理。嘎查村卫生室所有药品、耗材由苏木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药品价格,并进行公示。

苏木乡镇卫生院每半年对乡村医生及嘎查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是嘎查村卫生室获得政府补助经费的依据。

问: 嘎查村卫生室只能使用基本药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吗?

答:所有一体化管理的嘎查村卫生室都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嘎查村卫生室要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包括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在嘎查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由一体化管理的苏木乡镇卫生院统一负责供应。

问:在嘎查村卫生室看病能在新农合报销吗?

答: 目前,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嘎查村卫生室已纳入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范围,在嘎查村卫生室看病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购买的基本药物可在新农合报销,报销比例不低于在苏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比例。

问: 现在不允许“以药养医”,出台的《实施意见》如何保障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获得合理补偿?

答: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补助。由旗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明确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及任务量,根据实际工作量,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原则上拨付资金比例不低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40%。

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进行支付。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和新农合门诊统筹的嘎查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3元,全部由新农合基金报销。其他报销政策与新农合对在苏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标准和办法相同。

此外,政府对一体化管理的嘎查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零差率销售的药品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嘎查村农牧业户籍人口数核定,每1000个农牧业户籍人口(纯牧业旗600个户籍人口)每年补助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嘎查村卫生室8000元。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嘎查村卫生室每1000个农牧业户籍人口,中央财政还要补助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