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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规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今年来,XX市场监管所开展了以严厉打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截止目前,全所共出动执法人员XX人次,检查相关企业X家。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所结合XX区域内的特点,将工作重点集中在旅游、房地产等行业,查看是否存在不规范、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严厉查处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通过摸底排查,加强行政指导,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等多种手段,依法纠正问题条款,规范合同行为,确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
二、开展宣传培训,加强上门指导,今年来,我所对掐区内的旅行社采取上门检查指导的方式,现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其次是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加强宣传,增强企业的自律意识。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极参与。
XX市场监管所共检查各类企业X户,未发现违规格式条款,发放各类宣传资料XXX余份。
关键词:信息系统监理;信息管理;进度控制
Abstract: With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ntinuous progress of all walks of life, the growing importance of information systems supervision. Information system supervision covers a wide range, which covers a number of areas of computer engineering, network engineering, software engineering, computer room construction, systems integration, intelligent monitoring, a large amount of information covering a wide range. Penetrate into all aspects of supervision, is an indispensable element of the project supervision activities.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progress control of th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Supervision and information system supervision.
Keywords: Information systems, supervision;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chedule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N948.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信息系统网络化、复杂化、多样化,尤其是大型信息系统的开发已经成为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投资大、周期长、高技术、高风险。因此,对信息系统的生命周期进行严格、规范的质量管理与控制至关重要。由于开发单位往往由于其技术力量有限,无力对项目的技术、设备、质量、进度等进行控制,因此在系统的开发方与委托方之间引入第三者——监理,这是信息系统工程中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证项目实施成功的要素之一。
一、信息系统监理中信息管理的若干问题
1.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监理
目前在信息化建设领域信息系统建设是一项投资大、周期长、知识密集、高风险的系统工程,行业新颖、人员年轻、科技含量高、智力密集、所涉及的领域宽广、对实践经验要求高。但信息系统工程的市场不规范、政策法规不完善、缺少监督监理机制,致使不成功的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屡见不鲜。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在此情况下应运而生,而信息管理作为信息系统监理“四控、三管、一协调”中的其中一项对信息系统监理起着重要的作用。在这里通过介绍,希望能够使人们认识到信息系统监理中信息管理的作用及其重要性。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依据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是指依法设立且具备相应资质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信息管理是人类为了有效地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对信息资源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的社会活动。简单地说,信息管理就是人对信息资源和信息活动的管理。
信息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信息的使用。它是信息管理活动的目的,同时也是检验信息工作成效的主要途径。
信息系统监理作为服务性行业是受业主方委托,代表业主的利益,保护投资、控制质量、确保进度;站在第三方的立场,公平对待工程各方,确保公正性、公平性、公开性。信息系统监理与生产性行业相比没有产品成果,但在信息系统监理过程中监理文档是记录监理工作信息的重要载体,也是监理项目部的主要工作成果之一,同时作为档案对信息系统工程及信息系统监理工作的具体情况等信息进行查询。监理文档作为信息的一种表现形式更能体现出在信息系统监理工作中信息管理的重要性。
2.信息系统监理中信息管理方法
编制监理文档是信息系统监理工作中信息管理的主要手段。监理文档编制过程中应使文档覆盖整个工程项目生存期,同时还要保证文档的可管理性,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各方对文档的可读性,对专业性文档应标识文档标准。为了进一步提高信息系统监理工作水平,促进信息系统监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为以后监理工作做好基础,监理单位应认真做好监理文档的管理工作。监理文档应与工程形象进度同步建立,按类别及时整理归档,要求真实齐全、纸张统一,编有检索目录,便于查询。
监理单位所编制的正式或非正式监理文档都是重要的,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包括文档计划、编写、修改、分发和维护等各个方面。
此外监理文档的格式应该统一,监理单位结合自身的管理信息系统及国家档案管理相关的要求来统一定义文档格式,这样便于对监理文档进行管理。
信息系统监理过程中信息管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监理文档应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2)监理文档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
(3)监理文档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4)监理文档的编制及保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信息系统监理的进度管理
监理人员主要是对进度管理的整个过程进行审查,包括审查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进度进程的完成情况,以及进度的调整与改进对策等。
1 进度计划制定的监理
进度计划主要是对进度安排的合理性做出评价,目的在于为评价实际进度提供一个可靠的尺度。任何过紧或过松的进度都不足以反映开发方的工作情况。进度太紧会导致项目为了赶工而损害质量,提高成本,进度太松对于开发方没有压力,也会影响质量。合理的进度计划及要给各方一定的压力,要使其通过努力达到既定的目标。
1.1 进度计划书的规范性
监理人员在审查进度计划时,要检查计划书是否按照标准格式编写,这种格式应尽量依照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如果在某项业务上没有相应的标准,开发方应该预先制定本项目的进度计划编写规范,这个规范应该是经过监理人员评审并同意的进度计划的规范,能够全面反映项目过程,并为各种需要阅读计划书的人提供良好的可读性。
关键词:合同管理 会计监督
合同是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一项基本内容,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企业规范合同当事人双方经营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控法律风险;有利于保障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有利于企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会计监督是企业加强经济管理的一种手段,是企业财会人员的一项基本职责。企业签订的经济合同,最终结果都要反映到企业财会部门。企业财会部门除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完成会计核算工作外,还需履行好会计监督职责,并始终将其贯穿于企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本人现就企业合同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履行好会计监督职责谈谈自己的一些认识。
一、合同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合同管理从大的方面可以划分为合同订立阶段和合同履行阶段,合同管理应贯穿于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全过程。企业由于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一套严谨、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再加之会计监督滞后,在该过程中可能存在如下问题:
(一)无书面协议
在企业的日常经营过程中,有的部门或经办人员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存在违反合同管理规定,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就与业务单位发生经济往来;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将无据可依,可能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二)合同主体不当
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忽略对准合同对象的资格审查,将导致合同无效或引发其他潜在风险。
(三)合同内容和条款不完整、表述不严谨准确
合同内容和条款不完整,忽略合同重大问题或在重大问题上做出不当让步,或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将会导致企业合法利益受损。合同文字表述不严谨准确,则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可能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如违约条款在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一旦发生违约,将容易引起争议,并可能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四)合同审核不充分或未严格执行审核意见
企业合同审核人员可能因专业素质或工作态度原因未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合同起草人员没有根据合同审核人员的审核意见修改合同,导致合同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未被纠正。
(五)诉讼时效过期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未及时协商解决或诉诸法律,超过了诉讼时效而给企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六)合同结算条款未严格执行
可能存在违反合同条款,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金额或方式付款;疏于管理,未能及时催收到期合同款项等。
(七)合同管理游离于会计监督之外
财会部门未能参与到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可能使得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影响决策;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财务和税务风险,影响企业发展。
二、如何做好合同管理中的会计监督
针对合同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财会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介入到企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履行好会计监督的职责,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财会部门应会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建立健全自身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拟订、审批、执行等环节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同时应梳理并识别本企业合同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最终汇总形成本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手册》。企业财会部门还需建立定期检查监控措施,确保合同管理制度的全面贯彻执行,从而使合同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合同管理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加强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财务人员要在合同管理中履行好会计监督职责,其自身的业务素质必须提高;不仅要懂财务,懂管理,还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从目前看,财务人员普遍缺乏相关法律专业知识背景;因此,负责合同管理的财务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与培训,使自己成为精通财税知识、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从而适应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需要。合同自洽谈到履行,通常是由企业的一线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办理,企业合同管理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他们自身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因此,企业也应加强对这一部分人员的培训,做好宣传,增强其合同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做好合同的审核管理
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将拟订的合同文本送财会、法务部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审核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经济性、可行性和严密性进行重点审核;财会部门应重点审核合同中与财务和税务处理相关的条款。对重大合同,财会部门应派出人员参与合同调查和合同谈判。合同承办部门应充分听取各审核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对有关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通过财会部门介入合同的事前管理,从而有效地遏制超规模的投资和杜绝计划外资金的支出等问题的发生,同时做好税收筹划,规避税务风险。
(四)做好合同的备案管理
合同签订后,承办部门应及时到财会部门办理合同内部备案手续,而不是待办理合同结算时才提交给财会部门。财会部门应严格复核其是否履行了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审核和审批程序。对未履行相关审核和审批程序所签订的合同,财会部门有权不予办理内部备案手续,同时将具体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对备案通过的合同应做好登记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详细登记合同签约各方的名称、合同标的、合同期限、合同结算和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后续还应对合同的履行、变更和终结等情况做好登记;书面合同应分类连续编号保管,以便后续办理合同结算时使用。
(五)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全程动态监控
合同承办部门应定期将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和完成进度告知财会部门,财会部门应做好记录,并予以跟踪管理。财会部门要督促合同承办部门随时关注和掌握对方的履约情况,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同时根据实际需要督促合同承办部门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对不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财会部门要督促合同承办部门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从而保护企业在经济交往中的合法权益。财会部门应督促合同承办部门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及时催收到期欠款。财会部门办理合同结算时,要查验相关合同和结算资料,审核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财会部门有权拒绝办理,直至其完善相关资料和手续。财会部门在办理合同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其付款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对按照完工进度付款的,则还需审核工程完工进度是否真实有效;对不符合要求的,财会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手续,并将具体情况报告有关领导。在会计期末,财务人员应视合同的履行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确认收入或计提费用、并结转成本;同时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缴相关税费。
(六)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将合同管理情况纳入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之中;对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应当追究有关部门或人员的责任。企业财会部门在办理合同审核、备案及合同结算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有关领导报告请求处理。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与会计监督两者的共同目标都是为了控制风险。企业财会部门应当在合同管理中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并将其贯穿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做好合同管理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从而有效地控制合同风险,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京.合同风险管理攻略[M].中国商务出版社,2011
[2]范彦彦.合同管理与合同风险规避[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1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瞬息万变。如果经济业务执行前期出现失误,将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和影响,轻则影响效率和效益,重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但如果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加以必要的会计监督,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专业优势,则能够有效地规避这种现象的发生,这就是会计事前监督的意义。
影响会计事前监督作用发挥的主要原因是会计人员缺乏有效的介入途径。受传统的单位组织结构和运转机制限制,会计人员往往没有在经济活动发生之前进行监督的权限。即使有,也仅限于财务负责人对单位重大经济业务的决策与参与,但这没有实现对所有经济业务的事前监督。而且在性质上,财务负责人只是进行决策参与,属于管理,而非监督;在内容上,由于这种监督处于决策阶段,宏观性较强,不够细致,不够深入,不能防微杜渐。严格说来,财务负责人对单位重大经济业务的决策参与一般侧重于宏观层面而非微观层面,这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经济活动的事前监督不相符。
二、合同管理之于经济业务的先导作用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经济业务大多以合同的方式进行约定。签约人通过签订合同,明确规定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以此保障经济业务的正常进行和签约各方的利益。即便有的经济业务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其经济行为在性质上也同样是合同行为,同样受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制约。从范围上讲,合同覆盖了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
经济业务进展情况的好坏,经济业务参与人的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与合同的约定有着直接关系。合同所具有的事前约定性使其在经济业务中具有先导性作用,至关重要。一个好的合同应同时具有保障和规避作用,即保障权益,规避风险。保障权益就是保障签约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规避风险指的是合同对于经济业务进程中所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了全面完整地预计,并在合同中就此进行了相应的约定,从而能够有效地避免不利情况的发生;即使这种不利情况实际发生了,合同也可以通过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保障守约一方的权益。从这个角度来说,合同所具有的规避作用也可以理解为“止讼”,即通过合同约定,使经济纠纷能够在合同自身的框架内得到解决,使合同纠纷和法律诉讼的发生率下降到最低限度。因此,合同的作用主要是防患于未然,是事前监督。
三、合同管理定位——经济管理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对于合同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合同所具有的对于经济业务的先导作用,使得合同管理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位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许多单位尤其是规模较大的单位都设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或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也把合同管理作为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如《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指法律顾问机构)履行管理、审核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的职责。
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责是承担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的法律事务和管理职能。对于企业法律顾问的资质也兼具法律和管理的知识背景要求,属于复合型人才。合同管理作为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责之一,虽然与法律密切相关,但是其根本目的则是为本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属于企业的管理活动。在实践中,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往往不负责具体的合同起草工作。合同一般由有关业务部门负责起草,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只是从法律角度对合同进行审查。从性质上讲,合同管理属经济管理。事实上,许多单位的合同管理机构或人员设置在业务部门或者财务部门,而不是法律事务部门,从事合同管理的人员往往也并非法律专业人员,而是业务人员或财务人员。因为这种做法能够使合同的签订更加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更加有利于合同的事前监督。
四、合同管理——会计事前监督的途径
合同所具有的事前监督的性质与会计事前监督具有相通之处,为会计人员进行会计事前监督提供了一条新途径。这是合同管理应用于会计事前监督的理论前提。
从实务上说,合同条文是具体的,每份合同都对应于特定的经济业务。在实践中,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管理合同的弊端是不切合实际,合同条文空洞,容易遗漏问题;业务部门管理合同的弊端是在对外经济业务往来中,由于存在卖方市场等原因,业务部门往往容易受制于人,在签订合同时易被对方压制,不能保持平等的合同主体地位,被迫接受对方的霸王条款。
相比较而言,财务部门管理合同则能有效地克服二者的弊端。财务部门处于单位经济活动的枢纽,熟悉单位的经济活动,能够使合同签订不遗漏问题;财务部门不与合同方直接发生关系,能够保持相对的独立性,能够在合同签订中保持平等地位,保证合同签订的公平。因此,从合同管理机构设置来说,由财务部门行使合同管理职能较适宜。财务部门应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指定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对单位合同进行管理。这样就能将会计事前监督和合同管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同时,会计人员还可以根据其专长,对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并以合同为手段,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事前监督。这种监督是微观的、实时的、事前的从而也是有效的。会计人员通过对合同进行管理,找到了适当的进行会计事前监督的介入途径,使会计事前监督不再是会计监督的盲区。
五、合同管理——会计事前监督需解决的问题
第一,处理好与单位法律事务机构的关系。财务部门是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核和评价,单位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从法律角度对合同进行审核,对合同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后果进行评估和评价,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这是财务部门与法律事务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能分工。
第二,合同管理人员全程参与与合同会审。进行合同管理的会计事前监督要建立合同管理运转机制,使合同管理人员不仅全程参与单位的经济活动而且还参与合同会审,以保证合同管理的质量。为了保证合同签订符合实际,财务部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参与到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中,从谈判开始就进行全程跟踪,将谈判成果完整地落实到合同中去。合同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高效的合同会审流程,集中业务、法律部门的智慧,做到合同签订万无一失,合同技术参数准确,语言文字规范,事前考虑周到。
第三,加强学习与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成为精通经济和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合同管理要求从业人员具有经济和法律甚至一定的技术知识背景,是复合型人才。从目前看,单位进行合同管理的人员大多由其他职务转职而来,普遍缺乏法律专业知识背景。对于会计人员来说也是如此。因此,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会计人员要加强学习与培训,尤其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并在干中学,学中干,成为精通财务知识、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从而适应合同管理工作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徐倩:《关于对我国企业会计监督现状的思考》,《工业审计与会计》2006年第1期。
【关键词】间苯三酚;肾绞痛;山莨菪碱
【中图分类号】R69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959(2009)09-0113-01
肾绞痛是由于肾盂输尿管连接处或输尿管急性梗阻、输尿管痉挛引起的疼痛。具有起病急、疼痛重、病人难以耐受等特点。目前临床多采用杜冷丁加山莨菪碱治疗,多能在短时间内止痛,然而疼痛复发率高,且不良反应多。因此选用一种安全高效,不良反应少的治疗药物非常重要。我院于2008年10月-2009年3月,采用间苯三酚结合杜冷丁治疗本病,取得了较好的疗效,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所有患者均经B超或静脉肾盂造影明确为肾结石或输尿管结石。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治疗组与对照组各40例。治疗组40例中,男31例,女9例;平均年龄(42.7±7.5)岁;初发10例,再发30例;肾结石5例,输尿管结石35例。对照组40例中,男30例,女10例;平均年龄(41.5±8.1)岁;初发13例,再发27例;肾结石3例,输尿管结石37例。经统计学分析,两组病例在性别、年龄、病情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诊断标准:①突然发作的上腹部或髂腰部剧烈绞痛,呈阵发性或持续性,疼痛可向下腹部、会放射,常伴恶心呕吐,体检可发现肋脊区有压痛和叩击痛;②尿红细胞≥10个/HP;③B超提示有肾积水或肾结石或输尿管扩张;④既往有类似发作病史,腹部平片、静脉尿路造影证实有肾和/或输尿管结石。
1.3 排除标准:①糖尿病患者;②合并有严重的心、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损害者。
1.4 统计学方法:计量资料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χ2检验,等级资料用秩和检验。全部统计过程在SPSS13.0中进行。
2 治疗及观察方法
2.1 治疗方法:
治疗组:肌注度冷丁50mg,静滴5%葡萄糖250ml+间苯三酚80mg。
对照组:肌注度冷丁50mg,静滴5%葡萄糖250ml+山茛菪碱10mg。
两组均同时酌情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
2.2 观察方法:根据患者对疼痛的主观感受,治疗前后的疼痛强度采用标尺法(VAS)评定(让患者根据疼痛感觉程度在10cm标尺纸上画“×”)。具体评分标准如下:0分,无疼痛;1~3分,轻度疼痛;3~6分,中度疼痛;6~9分,重度疼痛;10分,剧烈疼痛。观察比较两组患者用药30分钟后疼痛缓解情况、用药后6小时内疼痛复发率及不良反应。
3 疗效判定标准[1]
用药后30分钟时根据疼痛缓解率评定。疼痛缓解率(%)=[(用药前疼痛评分-用药后疼痛评分)/用药前疼痛评分]×100%。显效:疼痛缓解率≥75%;有效:疼痛缓解率50%~75%;无效:疼痛缓解率
4 结果
4.1 两组止痛效果比较,见表1,经秩和检验,两组用药后30min止痛效果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4.2 两组有效患者6h内疼痛复况比较,见表2,经χ2检验,两组有效患者6h内疼痛复况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4.3 两组不良反应比较:见表3,经χ2检验,两组不良反应比较,在口干、心慌及排尿困难方面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5 讨论
肾绞痛临床上大多由肾、输尿管结石所引起,结石刺激尿路引起局部平滑肌剧烈收缩痉挛。当梗阻不能解除时,疼痛持续,可引起前列腺素的释放,加重痉挛所致的疼痛。目前的常规治疗手段以解痉镇痛为主,杜冷丁联合山莨菪碱是最为常用的药物[2],临床应用止痛效果明显,被大多数医师选用。但杜冷丁只是暂时减轻或抑制痛觉反应,不能直接改善局部病变,且镇痛作用时间短,约2~4h[3],因而常在短时间内致肾绞痛反复发作。另外由于度冷丁还有兴奋平滑肌的副作用[3],因此需要抗胆碱药的解痉作用来缓解其对平滑肌的致痉副作用。而山莨菪碱作为M 受体阻滞剂,不但其本身对输尿管扩张作用并不强,而且不良反应较多,如口干、头晕、心悸、视物模糊,排尿困难等,尤其是易导致老年男性患者的急性尿潴留。
间苯三酚一种是亲肌性非阿托品非罂粟碱类纯平滑肌解痉药。它能直接作用于胃肠道和泌尿生殖道平滑肌,与其它平滑肌解痉药相比,间苯三酚的特点是不具有抗胆碱作用,在解除平滑肌痉挛的同时,不会产生一系列抗胆碱样副作用,如口干、心慌、、排尿困难等,对心血管功能的影响极小[4]。此外,药理试验显示,它只作用于痉挛平滑肌,对正常平滑肌影响极小。
临床观察显示,间苯三酚联合杜冷丁治疗肾绞痛,结合了杜冷丁迅速止痛及间苯三酚解痉止痛的功效,并且不会产生抗胆碱样副作用,从而达到持续止痛的效果,其不良反应少,患者易于接受,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郑伊俐.斯帕丰治疗急性痉挛性腹痛症的临床疗效观察[J].华中医学杂志,2004,28(4):261
[2] 吴在德,吴肇汉.外科学(第6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705
[3] 杨宝峰.药理学(第六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179
摘要建筑工程施工之前签订的合同缔约是为了约束甲乙双方的责任行为,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建筑工程有序开展,对合同采取有效管理有利于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面都能够在法律条例下正确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从而提升工程施工质量和效率。基于此,笔者将从法律角度阐述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对促进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更好地开展合同管理工作有所帮助,进而帮助建筑施工企业有效提升自身竞争实力。
关键词法律视角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
在市场经济机制下,各个企业之间的合作首先讲究一种契约精神,有了基本的合作合同,双方就能够在达成协议的基础上严格遵守市场经济活动规律,从而促进市场经济有序发展。有了合同之后对于双方工作开展有了基本保障,企业进行合同管理工作除了要对自身负责,同时也要对合作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有利于提升企业竞争实力,尤其是在国外建筑施工企业大量进军我国建筑市场的环境下,施工企业更应该提高合同管理意识,提高自身合同管理水平,然而从我国目前市场情况来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意识薄弱、管理水平低下。
一、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市场不够规范
建筑行业在是前几年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最近几年逐渐趋向平稳发展,由于我国建筑行业立法不够完善、可操作性比较差,导致建筑市场出现很多不规范的现象,主要发生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责任过程中。其关键问题包括:①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仍然是属于买方市场,竞争相对比较激烈,甚至出现一些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未来保持自身的相关资质并达到年度施工量,而选择赔本经营,让很多小型施工企业无法得到公平的市场资源和机会,同时甲方凭借自身地位和优势,一再压低工程承包价格,让施工单位不得不接受苛刻的条件,于是就出现很多“阴阳合同”、承包商先干活后拿钱、拖欠工程款的现象。②承包商为了得到工程施工权,采取向施工招标负责人进行贿赂等违法方式,最后导致工程质量不过关等问题,在施工行业还有的承包商没有那个能力承包大的工程,就将承接到的工程肆意分包给小企业或者个人施工队,从而使自己得到最大化利益。上述行为都由于建筑市场不规范引起,都是影响建筑施工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如果不加以治理和改善,那么国内很多小的施工企业都将面临很大的发展困境。
(二)建设工程合同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针对建筑市场施工领域,主要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合同》(GF-2011-0216)四个合同文本,但是对于各类工程具体施工招标需要而言,并不能起到关键指导作用,也无法适应建设工程的多样性,导致很多企业在制定合同过程中无法遵循统一规定,给制定和签订合同过程留下很多法律漏洞。
(三)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素质水平有待提高
施工企业在刚开始接触新的建设工程项目时,对于投标、签订施工合同过程还是比较重视的,但是一旦合同签订完毕,拿到施工合同之后就忽视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等行为的重要性,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对合同管理意识不强、个别负责人合规意识不强,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自身专业素质水平有限等。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不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缺乏相应建筑施工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没有对国家政策法规进行全面了解和学习,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却在产业合同纠纷之后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补救,导致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另外忽视合同管理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导致企业没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②在合同管理过程中采取静态管理,使得签订的合同失去原本的约束作用,对合同履行效果没有做到及时监控,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
二、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必要措施
(一)加强建筑施工行业的立法和执法
建设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为了顾及和保障多方利益,必须遵循一定法律规定,因此完善的法律条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行业的稳定性和健康性,保证合同各方顺利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促进我国建筑市场健康运行。①国家要根据目前建筑市场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健全法律体系;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引导建筑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明确立法、执法和管理之间的关系,让建设施工单位明白合同管理对于企业经营的重要性和意义,避免建筑市场出现恶意竞争行为。②在立法之后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执法,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涉及到的各方主体行为,使得我国建筑行业呈现健康发展趋势。我国法治建设起步比较晚,很多人还是习惯于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制度,时代在进步,既然有了新的经济体系机制,就必须转变观念,接受并积极学习新的市场机制并遵循市场发展规律,与国际市场接轨,增强企业自身竞争实力,从而正确机会参与到国际竞争中。
(二)建立并完善建设工程合同体系
我国很多建设施工企业都在近些年发展的风生水起,甚至很多其他大型非施工企业也纷纷进军建筑市场,像中国中铁这样有实力的企业在短时间内被更多国家和专业人士认可和接受,有效促进企业在国际竞争中提升自身优势。榱颂嵘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实力,合同管理工作必不可少,建立并完善建设工程合同体系成为关键,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应当以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进一步制定适应多元化建筑市场发展需求的合同文本,满足不同类型的工程要求,为施工企业提供制定合同的参考依据,从而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的主体行为。中国中铁已经制定并颁布了《工程项目常用合同示范文本》,在执行过程中,要遵循合同订立的客观环境以及本着单位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统筹考虑,并逐步对合同文本的内容及范围进行增补,力求做到合同法律风险可控。同时,在工程承包方式上也应该积极创新,学习国外丰富的工程承包经验,将设计-采购-施工模式、项目管理、建造-运营-移交等多种承包方式,促进企业逐渐走向专业化程度高、综合发展能力强的发展方向。
(三)建立现代化合同管理体系
现代化企业管理不能没有现代化管理体系的支撑,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应该建立现代化合同管理体系,包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法律顾问、项目经理等。合同管理体系涉及到的人都要长期与合同打交道,因此他们自身法律知识专业程度直接决定了合同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所以非常有必要提高合同管理主体的专业素质水平,才能保证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企业目前开展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和法治工作五年规划,决定聘请法律人员作为企业法律顾问,组建自己的法律合规部门,这样就能够对企业法律事务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从而采取更加科学的方式进行合同管理、监控、为进一步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法律审核把关质量,保证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同时保证对方利益,实现双赢局面。而对于企业施工比较分散的情况,通常采取项目经理负责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起到核心引导作用,但合规部门要对履行效果进行实时监督和检查,既要保证工程施工进度,又要达到合同规定质量和效果,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结语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建设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才能不断增强自身竞争实力和优势,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更多市场份额。针对我国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法律角度出发提出一系列解决措施,希望对促进我国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有所益处,提高我国施工企业在国际竞争市场的实力和优势,从而实现进军国外建筑市场的目标。
参考文献:
关键词:客户关系管理;建设工程合同;暇疵;抗辨权;债务人
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识码:A
21世纪的竞争,已不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供应链与供应链的竞争。如何才能留住客户已成为供应链上各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供应链上各企业必须充分利用好客户关系管理,以维持自身的生存与发展。
一、物流客户价值
现代客户管理的对象包括公司外部的顾客,以及公司内部上下流程的工作人员。
1.客户价值的定义
客户价值是客户购买或服务的成本与所获得价值的比较。具体体现是:客户接受某一产品和服务时获得的满足感与支付的货币、时间和精力的差额。针对具体企业来讲,客户价值是企业为客户创造的实物价值和服务效用与成本构成的差额。
2.客户价值的特点
客户价值不是一种货币价值,客户可以感知,但不能精确计算,它反映客户在接受产品和服务后的满足程度。同时,客户价值是一种相对价值,不同客户对同一产品、同一服务的满足感不同,这取决于客户付出的成本和客户自身的状况。
3.客户关系管理的内容
物流客户管理的核心是辨别客户价值,分辨出哪些客户会给企业带来盈利、哪些客户会给企业带来亏损。物流企业不能将所有的客户一视同仁。物流企业通过差异化服务提高客户价值,特别是提高关键客户的价值。
二、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纠纷
1.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纠纷的种类
2.因承包商过程导致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纠纷
(1)因发包人过错导致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纠纷
(2)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的纠纷
(3)对竣工日期的争议纠纷
(4)对计价方法的争议纠纷
(5)对工程量的争议纠纷
2.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纠纷的处理方式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由于对质量、工期、报酬等关键性的条款的约定存在暇疵或盲点,导致合同纠纷的产生,通常对这些纠纷的处理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管理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应的建设工程管理条例。但有一些纠纷并不容易直接适用现有的法律条款解决。即使适用上述法律法规处理,从物流客户关系管理的角度来看,并不是最有效的手段,因为“诉讼,使你在失去金钱和宝贵时间的同时,失去了友情”。
三、物流客户关系管理的角度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物流客户管理的核心是辨别客户价值,不能将所有的客户一视同仁,因此,在合同纠纷产生以后,应该针对不同的客户,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
1.一般客户
一般客户指价值比较固定,不易提升,企业与客户的关系是价格利益的均衡。因此,如果与这类客户发生合同纠纷时,视具体情况,采取诉讼或仲裁解决比较好。
2.关键客户
关键客户指价值上升空间很大,是企业的稳定客户,对企业利润贡献最大,
如果与这类客户产生合同纠纷,中能只着眼于尽快解决纠纷,应该以长远的战略思想来对待现实的利益纠纷,达到利益的均衡。
在签订建筑合同时,应该对承包方的具体情况如设施与设备、作业能力、现
场环境、工作人员情形等进行综合考察,避免因承包商过程导致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纠纷、因发包人过错导致质量不符合约定等纠纷的产生。
在合同签订以后,应与客户共同编制操作指引,提前解决潜在问题,在问题出现之前就提出解决的方案,从而理顺双方合作的关系。
在履行过程中,对建筑工程进行过程跟踪监管,确保工程质量,避免纠纷的产生。
总之,建筑合同纠纷处理,要以企业的长远利益为目标,加强对承包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作者单位: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涂盛善,丁烨,孟俊.物流经营管理实务[M].黑龙江: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
关键词:虎力散;调督理筋针;腰椎间盘突出症
腰椎间盘突出症是指因腰椎间盘退行性变,在外力的作用下,出现纤维环破裂,髓核、软骨板向后或后外突出或膨出,从而刺激或压迫神经根引起的以腰肢放射痛为主的一种疾病 [1] 。近年来其发病率有上升的趋势,尤以学生、司机及长期从事坐姿的工作人员最为显著,且男性多于女性,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 [2] 。调查发现[3],85%以上的患者可采用保守治疗的方法。临床采用虎力散外敷结合调督理筋针法改善腰椎间盘突出症引起的疼痛症状,取得较好的疗效,现总结报道如下。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 选取河北省中医院针灸科、骨科于2014年1月~2015年8月收治的90例腰间盘突出症患者,按患者就诊顺序将患者随机等分为甲乙丙三组各30例,其中甲组男性21例,女性9例,年龄21~65 岁,平均(44.27±12.85)岁,病程1w~3年,平均(16.96±9.73)月;乙组男22例,女8例,年龄20~65 岁,平均(43.55±12.45)岁,病程3d~3年,平均(17.02±8.57)月。丙组男20例,女10例,年龄20~65岁,平均(44.01±12.47)岁,病程2w~3年,平均(17.08±9.65)月。三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病程等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诊断标准 参考《实用骨关节与软组织伤病学》[4]和《中医病证诊断与疗效标准》[5]制定:①多数有腰扭伤等外伤史或慢性劳损史,少数无外伤史仅有受凉史,大多数患者在发病前存在慢性腰背痛史;②腰部疼痛、臀部及单侧或双侧下肢放射痛,腹压升高、负重增加或劳累时疼痛加剧;③脊柱侧凸与腰椎生理曲度变浅或消失,腰椎活动度减小,突出的椎棘、棘突有压痛和叩击痛;④直腿抬高试验阳性,加强试验阳性,屈颈试验阳性,仰卧挺腹试验阳性;⑤影像检查:X线示腰椎侧弯,曲度变直或反张,椎体轻度前后错位,椎间孔变窄,椎体可见许莫氏结节,或有椎体缘唇样增生等退行性改变;CT检查可显示病变椎间盘的解剖位置和神经根的受压情况。
1.2.1中医证型诊断标准 ①血瘀型:腰痛如针刺,疼痛固定、拒按,白轻夜重,腰部板硬,活动受限,舌质紫暗或有瘀斑,舌下静脉曲张,脉涩或紧;②寒湿证:腰部冷痛,身体困重,转侧受限,静息状态下疼痛无减轻,受寒凉或阴雨天痛剧,舌淡苔白腻,脉沉紧或濡缓;③湿热证:腰腿疼痛,无力而软,疼痛部位有热感,活动后痛减,遇热或雨痛加剧,恶热口渴,小便短赤。舌红苔黄腻,脉濡数或弦数;④肾虚型:腰酸而痛,劳则尤甚,卧则减轻,偏阳虚者面色s白,腰腿冷痛,畏冷肢凉,精神萎靡,或有男子阳萎、、妇女带下清稀,舌淡苔白,脉沉细无力,尺脉尤甚。偏阴虚者,头晕耳鸣,咽干口燥,潮热盗汗,形体消瘦,心烦失眠多梦,或有男子遗精,妇女经少或闭经、崩漏,舌红少津,少苔或无苔,脉弦细数。
1.3纳入标准 ①符合上述诊断及辨证分型标准者;②年龄18~65岁;③治疗期间禁用其他中西治疗方法者;
1.4排除标准 ①不符合上述疾病诊断标准及证型诊断标准者;②腰椎有骨折、脱位、结核、肿瘤者或腰椎病术后患者;③先天性腰椎发育异常者,或孕妇者;④患有严重心、脑、肾等器质性疾病及其他全身感染性疾病者。
1.5治疗方法
1.5.1甲组 采用调督理筋针法治疗,调督理筋针法:治则:调和督脉,理筋通络。主穴:腰阳关、命门、腰部夹脊、肾俞、大肠俞、八s、后溪。操作方法:取穴参照《经络腧穴学》[6]取穴,患者俯卧位,穴位常规消毒。腰阳关、命门直刺0.8~1寸,两穴左右各取对应的夹脊穴,针尖向着脊椎方向刺入椎体下方,肾俞、大肠俞直刺0.5~1寸,八s向上斜刺0.5~1寸,后溪直刺0.5寸,针尖透向合谷穴。配穴根据疼痛部位采用不同的配穴治疗,股、膝、小腿外侧疼痛配环跳、风市、绝谷;股、N窝、小腿后侧疼痛配昆仑、委中;股、膝、小腿前侧疼痛配足三里、丰隆。所有腧穴均采用平补平泻法,以局部疼痛,憋胀或针下有紧涩感为得气,出针后用干棉球按压,避免出血,每次留30min,1次/d,7d为1疗程。
1.5.2乙组 采用虎力散外敷治疗,虎力散外敷:制作:在清洁、常温环境下将8~10片虎力散片(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成细粉,用温水调成糊状,均匀涂抹在敷料上;外敷:先将贴敷部位用75%酒精消毒,将药物贴于腰骶部。外敷时间为10~12h,1次/d。
1.5.3丙组 采用上述两种方法联合治疗。
1.6疗效观察
1.6.1观察指标 疼痛视觉模拟评分(VAS)[7],在纸上面划一条10cm的线段,线段的两端分别标注为0("无痛”)和10("最剧烈的疼痛”),中间部分分别表示不同程度的疼痛。让患者在线上做一个记号来表示疼痛程度,医师将记号对应的数值记录下来。
1.6.2疗效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参照《疼痛学》[8]:治愈:治疗后疼痛完全消失,VAS评分为0。显效:治疗后疼痛明显减轻,VAS评分减少60%以上。有效:治疗后疼痛较前减轻,VAS评分减少30%~60%。无效:治疗后疼痛较前无明显改善,VAS评分减少30%以下。总有效率=(治愈例数+显效例数+有效例数)/总例数*100%
1.7出院标准 ①患者经治疗症状明显改善,VAS评分减少60%以上;②患者经治疗症状减轻,VAS评分减少30%~60%,有出院意向;③经治疗后症状无缓解或加重,患者要求出院。
1.8统计学处理 本次试验数据选用SPSS 18.0 统计学软件进行处理并进行分析,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组间对比采用?字2检验,以P
2结果
2.1三组患者治疗后临床疗效比较 甲乙两组的总有效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丙组的总有效率明显高于甲乙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2三组患者治疗前后疼痛平均值变化情况比较 治疗前三组平均VAS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3d及7d时三组均有所下降,甲乙两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丙组明显低于甲乙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3三组患者平均住院时间对比 甲组患者平均住院时间为(11.89±2.62)d,乙组为(12.02±2.75)d,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丙组为(8.97±2.21)d,明显短于甲乙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4三组患者治疗满意率的对比 患者于出院时填写关于本次治疗的调查问卷,其中对本次治疗的满意度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级别,治疗满意率=(满意例数+基本满意例数)/总例数*100%。甲组满意24例,基本满意3例,满意率为27例(90%),乙组满意25例,基本满意1例,满意率为26例(87%),丙组满意29例,基本满意1例,满意率为30例(10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腰椎间盘突出症在中医学中被称为“腰痹”,以腰痛、下肢放射痛为主症为主要表现的综合症。究其病机,或感受风寒,阻闭气机,气血凝滞,或劳作过度、伏案久坐,损及筋脉,气血瘀滞,以上二因皆可使腰部气血运行不畅,“不通则痛”;亦或肝肾亏虚,精血不能濡养腰椎,出现“不荣则痛” [9]。
调督理筋针法是通过调和督脉,理筋通络使经脉通畅、气血旺盛,使"不通则痛”、 "不荣则痛”实现"通则不痛”、"荣则不通”目的,缓解腰椎间盘突出症伴有的疼痛症状。关于督脉《难经・二十八难》有:"督脉者,起于下极之俞,并于脊里,……”其"并于脊里”说明腰椎与督脉有着密切的关系,调督理筋针法通过调理督脉使气血畅达。《灵枢・经脉》中言:足太阳膀胱经"是动则病,……,脊痛,腰似折”,说明改善膀胱经气血也可使改善腰部疼痛症状。调督理筋针法,通过针刺督脉的腰阳关、命门、八脉交会穴之后溪调和督脉,通过针刺腰夹脊穴、八s及膀胱经之肾俞、大肠俞以理筋通络。腰阳关是治疗腰腿痛的最常用穴的腧穴之一[10],针刺此穴可调和督脉、舒筋活络,改善腰骶疼痛。命门有培元补肾,强健腰脊的作用,可缓解腰痹疼痛。针刺腰部夹脊穴为经外奇穴,行于督脉两侧,能理筋通络,与腰阳关、命门相配又有"齐刺法”之意。《灵枢・官针》曰: "齐刺者,直入一,傍入二 ……,治痹气小深者也。”说明三针齐刺法对治疗痹症有奇效。"肾主骨生髓”,因此治疗腰膝i痛应选肾之俞穴-肾俞以调肾气、强腰脊。大肠俞为膀胱经穴,《针灸大成》记载:大肠俞"主脊强不得a仰,腰痛”,因此大肠俞穴也是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疼痛的传统要穴。另外据《针灸大成》记载"八s总治腰痛”,这与《素问・骨空论》关于八s穴治"腰痛不可转摇“相符,这说明八s穴自古以来便是治疗腰痛的要穴。后溪与督脉相通,亦有通督止痛之用。在此基础上,依据患者疼痛部位,予以患者相应的配穴,以梳理、调畅经络,起到"经脉所过,主治所及”的目的。而虎力散片中有制草乌、白云参、三七、断节参,能活血化瘀,通经活络,祛风胜湿,消肿定痛。其中制草乌追风活血,温经通络,胜湿止痛;三七可以活血化瘀,消肿止痛;二药共奏祛风除湿,消肿止痛之效。另外白云参"生气血,补肾添精”;断节参补肝肾;强筋骨;两者匹配,具有补肾健骨的作用。古医言曰:"膏药能治病,无殊汤药,用之得法,其响立应。”虎力散用以外敷,使药物有效成分通过腠理吸收,通经活络,比服药更为方便实用,况且外敷疗法药物吸收不经过肠胃,避免伤及脾胃之虞。
从本次研究的结果来看,单用虎力散外敷或调督理筋针法进行治疗,疗效并无明显差异(P>0.05),而两者联合治疗可明显提高治疗的有效率,缩短治疗时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综上所述,对于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患者,在调督理筋针法基础上联合应用虎力散治疗效果更佳,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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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赵宝昌,崔秀云.疼痛学[M].第3版,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186.
李国丽(大兴安岭松岭林业局财务核算中心)
摘要:合同管理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对于企业的会计核算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方向,所以做好合同审计是会计事前监督的根本保证。
关键词:合同管理审计方法会计事前监督途径
0引言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在国外,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经验的积累,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在发达国家,八十年代前人们较多地从法律方面研究合同;在八十年代,人们较多地研究合同事务管理(Contract Administration);从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人们开始更多地从项目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管理问题。近十几年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分支领域和研究的热点。它将项目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推向新阶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瞬息万变。如果经济业务执行前期出现失误,将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和影响,轻则影响效率和效益,重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但如果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加以必要的会计监督,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专业优势,则能够有效地规避这种现象的发生。这就是会计事前监督的意义。
1企业合同管理审计的方法与内容根据企业的管理模式和要求、合同数量的多寡、内部审计机构资源等的不同,合同管理审计可以采取项目管理式审计和过程参与式审计两种模式。
1.1项目管理式审计项目管理式审计是有重点、有目的地将合同管理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形成特定审计项目,并实施相应审计程序的审计模式。项目管理式审计主要审查合同的管理是否规范、有效,其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合同管理机构或管理网络的审查。企业的合同管理应首先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或管理网络,审计时应着重审计企业合同管理机构或管理网络的设置是否合理;各机构之间的分工和职责是否明确,上下左右关系是否协调;组织最高领导层与合同管理机构及各个机构之间、各机构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是否充分;合同管理流转是否科学、有效;相互之间的控制是否有效;合同的履行是否受到定期检查等合同。二是管理人员素质的审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关系到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优劣,必须重视对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审查。
首先应审查合同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专业知识;其次应审查合同管理人员是否熟悉企业的内部运作流程和外部信息。此外,还应审查其是否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敏捷的洞察、分析能力,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强的责任心等。三是合同管理制度的审查。首先审查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尤其是一些重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否是根据企业实际而制定,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的审查制度或审计审签制度、合同的鉴证、公证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制度、合同档案制度、市场调研制度、大件大宗企业采购(包括物资、服务、工程等)或资产处置的制度。在对合同管理制度的健全性进行测试和评价后,还应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合同执行结果和管理效果的审查。主要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得到全面、严格地履行;审查有无合同违约、违约的原因及违约处理结果,如对方违约,是否及时组织索赔;如本方违约,责任人是否向分管领导提交书面报告,经审批后办理赔偿手续,并追究相关责任;协商不成的合同纠纷是否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和法律部门,通过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合同纠纷。另外,还要审查合同管理效果是否达到合法、规范、效率、效益的要求。
1.2过程参与式审计过程参与式审计是由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对企业内部所签合同进行审计审签,参与监督合同管理的部分重要过程,实现合同审计审签的日常化。其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审“该不该签”;,即对合同项目的可行性审查和效益性审查。应该检查合同项目是否列入年度计划,或经组织内有批准权的部门或领导批准;检查合同项目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或项目评估,其技术性、经济性是否达到了先进、合理;检查与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检查合同标的数量是否适当,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是否能满足对方的要求,或者合同标的数量是否能满足企业的生产、经营的需求;检查合同履行时间是否充分考虑了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能力或实际需要。二是审“跟谁签”;和“以什么样的价格签”;,即对合同签约主体的选择和合同价格选择的合理性、适当性进行的审查。
首先,对合同经办部门是否进行市场调研,是否采用了一定的合理方式确定合同主体和合同价格进行审查。其次,应对合同签约主体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三是审“怎么签”;,即对合同的形式、文本格式和合同条款进行审查。按照民法一般原则,合同属于不要式行为。审查时,首先注意合同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其次应审查合同文本的规范性。签订合同应当尽可能使用国家推行的示范文本,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对企业有特殊要求的,示范文本不能满足的,企业可以自行制定合同文本,但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对其他没有示范文本的,采用手写或微机打印的合同,要特别注意一式多份合同条款的一致性,防止被他人篡改内容,引起合同纠纷。在审查合同形式的合法性和文本格式的规范性后,要重点对合同条款的完备性进行审查。《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此,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合同的性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合同主要条款有无遗漏,各条款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全或过于简单、抽象、原则,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