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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环境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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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环境管理制度

第1篇:生产环境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 环境管理;制度;创新;生态文明

文/孟伟 孙启宏

环境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中广泛关注的议题。本文主要从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出发,结合新修改的《环境保护法》精神,探讨环境管理制度的若干创新思路。

我国环境管理制度现状及存在的不适应性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我国首先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和征收排污费制度。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提出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三大政策。1989年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进一步提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环境目标责任制、排污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制度和集中控制制度。三大政策和八项制度形成了我国环境管理的基本政策和制度框架。近年来,我国又探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新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手段:一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是环境监察和应急管理制度,针对跨区域、跨流域环境监管问题,成立了六大区域环保督查中心;三是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和循环经济规划制度,推进环境污染的源头控制和过程控制;四是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机制,不断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及环评中的公共参与等工作力度;五是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初步构建了包括绿色信贷、保险、贸易、电价、证券、税收等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框架。

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总体战略部署,提出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这为环境保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具有深远的意义。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坚持节约优先和保护优先、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严格生态环境监管,这些基本要求为今后创新环境管理制度指明了方向。为适应我国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的建设需要,新的《环境保护法》在许多方面给出了新的法律规定。

当前我国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环境问题愈加复杂,环境问题的现状与人民群众对优质环境质量的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很好的制度保障。对照生态文明的建设要求,我国的环境管理制度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性:

第一,传统环境管理制度主要是围绕污染减排和总量控制而设计的,不能适应环境质量控制要求。一是总量控制制度实施多年,行政性和主观性强,因与区域环境质量不挂钩,难以真实反映污染控制的效果。二是作为控制企业污染排放最直接手段的排污许可证在我国未全面开展,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的技术方法不完善,如何根据技术水平、排放标准、区域环境容量分配、发放和管理排污许可证是其关键。三是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但缺乏有效的手段和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四是目前的环境管理工作主要是针对常规污染物的控制,针对那些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环境风险的污染物控制缺乏制度安排。

第二,现行环境管理制度常常游离于宏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制度之外,不能适应“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要求。一是环境保护不能主动参与宏观决策,不注重源头控制,造成体制和制度效率不高。例如,近年来京津冀地区严重的雾霾天气,很大程度上就是经济结构失调、产业布局不合理、主体功能区执行失位造成的,突出表现宏观决策缺乏环境保护的应有考虑。二是缺少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和有效监管,资源消耗量大,资源利用率低,造成大量废弃物污染环境。三是环境保护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缺乏市场机制,造成环境外部不经济性。环境税、生态补偿、环境损害赔偿、环境责任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不健全、不到位,不能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四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人不清,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难以有效落实,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不完善。

第三,现有环境管理条块分割现象突出,不能适应国家开展统一环境监管的要求。一是生态系统层面,目前缺乏针对山水林田湖这一“生命共同体”的统一保护、统一监管的体制和机制。二是某一环境问题层面,如“九龙治水”问题,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水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相割裂,部门各自为政,弊端突出。海洋环境缺乏综合协调和联合执法的机制和手段,海洋资源利用与环境管理实行单项和部门管理。三是区域、流域层面,存在协调、联防机制不健全,一些区域协调机制,如奥运期间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由于缺乏法律和政治经济基础,可持续性不强。

环境管理制度创新基本原则和基本框架

基本原则

随着环境保护重心逐渐由污染治理向改善环境质量和提升服务功能转变,我国的环境管理正由以环境污染控制为目标导向,向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转变。环境保护模式也应从“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模式,向保护优先、构建保护一修复一再保护体系、着力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提高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的新模式转变。为此,环境管理制度创新必须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环境管理转型原则,坚持生态系统整体论和协调统筹原则。

基本框架

根据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对比我国环境管理制度的不适应性,进行我国环境管理制度创新的顶层设计。本文尝试依照环境保护“总量控制、质量控制、风险控制”的思路,对相关环境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主要考虑三个方面:一是改革和完善现有面向总量控制的环境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健全面向质量控制的环境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健全面向风险控制的环境管理制度。其中,共识别出11项需要加强、改造和新建的环境管理制度(表1)。这些制度的目标可能是多重的,具体可区分为直接制度目标和延伸制度目标。例如,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主要是从总量控制出发,但在目标确定上需要紧密结合环境质量控制的要求;环境基准一标准体系的建立,是在生态风险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基础上,确定环境基准,并根据基准值制定环境标准;环保目标责任制度、部门统一协调监管和区域联动机制、公众参与制度等则涉及总量控制、质量控制、风险控制三方面的内容。

环境管理制度创新方向

改革和完善现有面向总量控制的环境管理制度

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在欧美国家,污染物排放许可是污染源管理的核心制度。目前我国排污许可管理尚未有效开展,最主要的原因是缺少相关上位法规定。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解决了这一问题,法律明确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今后要抓紧完善配套法规,尽快出台《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明确发放范围与条件、持证排污者的权利和义务、环保部门对排污者的监管以及法律责任等问题。要加强制度间的协调,有机整合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排污申报、排污交易、环境监测、环保设施监管、排污口设置管理、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制度以及违法处罚等方面的规定,实施一证式排污管理。

改革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仍然是目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我国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和抓手,但需要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科学性、公平性等问题进行制度和方法上的改革。最突出的问题是,全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不断取得成效的同时,部分地区的环境质量却出现反弹趋势。在总量分配模式上,要改变主要以目标总量为主的模式,逐步向容量总量转变。在控制指标的确定上,要紧密结合区域环境特征和质量控制要求,筛选重点控制的污染物,特别注重对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总量控制。要更加严格制度设计,对工业开发区、广大农村等总量控制的盲点地区,要科学确定排放总量,加强考核和监管。

建立健全面向质量控制的环境管理制度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考虑生态系统本身的敏感性、服务功能在空间布局上的差异性,以及自然环境对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划定并严格实行生态保护红线。一是从提升生态功能、改善环境质量、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等角度,分别划定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以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对重要的生态系统,实行强制性保护,加大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二是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和海洋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三是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保障国家和区域的生态安全,提高生态服务功能。

建立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责任制。依据《环境保护法》,强化地方政府的环境责任,支持地方在优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原则下,实施不同的引导指标、控制要求和环境政策。坚持保护优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区域核心竞争力,把环境质量作为区域发展质量的核心指标,把环境质量反降级作为经济建设活动的刚性约束条件,确保区域的环境等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下降。

建立符合国情的环境基准一标准体系。环境基准是制定环境质量标准乃至整个环保工作的重要基础,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首次明确了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目前,我国环境基准工作非常薄弱,需要加强基础性、创新性研究。要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国家环境基准体系,形成完善的环境基准理论、技术与方法学和支撑平台,制定能够支撑我国环境标准制/修订和环境管理的环境基准值。应明确和设立专门的环境基准管理部门,负责将最新科研成果应用到环境基准研究中,构建规范性的基准研究和应用指南,并借鉴国外环境基准的模式和经验,逐步建立我国环境基准的和管理机制。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制度。十报告提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保护自然放在了优先位置,聚焦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管,使保护生态环境更加具体化。要把自然资源资产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核心内容和切入点,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核算制度。要清楚识别自然资源资产的用途和产权,明确其价值,依据各种自然资源特性和用途特点,辨识哪些是国家必须保护的资产,建立国家、地方政府和各级主体的资产管理链条。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和方法研究,加强制度设计。

健全环保目标责任制度,建立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是中国特色的环境管理模式。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将该制度进行了法律固化,明确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要科学制定环保考核体系、考核目标和奖惩机制,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避免环保目标责任制度执行上的困难。考核目标要全面体现辖区环境要求,特别是对环境质量的考核。要基于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做好领导干部绩效考核、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建立部门统一协调监管和区域联动机制。针对部门、地区间生态环境保护的不协调,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这项工作涉及现有体制机制的深层次改革问题,需要积极探索。辽宁省根据辽河环境治理中的需要,将水利、环保、国土等7个部门涉及辽河管理的职能划归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为流域治理和保护提供了行政、法律保障。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为治理大气污染,建立了区域联动机制。这些都是很好的探索。

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尽快建立与现代市场体系相适应的环境经济激励政策体系。遵循“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着重解决开发和生产活动背离价值规律和自然规律,公共资源沦为特定群体的私产,以及资源开发造成环境破坏、质量降低等普遍存在的问题,实现机会和规则的公平。要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各种自然生态空间;尽快《生态补偿条例》,统一补偿标准和管理机制,推动跨地区、跨流域的生态补偿;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健全面向风险控制的环境管理制度

建立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首次涉及环境风险的控制,分为两个角度:一是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我国现行的环境管理制度对环境风险管理重视不够,环境风险的科学评估不够,“一刀切”的环境评价和管理方法难以实现对具有不同环境风险区域或流域的分区、分类、分级、分期的科学评价和管理;对环境风险的预防和预警性不足,综合决策性不强。要建立基于科学决策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将环境风险管理理念融入到现行环境管理中。要研究针对不同污染类型和污染物的人体健康和生态风险评价、预测和预警技术,制定环境风险评价技术规范和标准,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风险管理模式。

强化公众参与制度。公众是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公众参与水平也衡量着一个社会发展的文明程度。现阶段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尚处于较低水平,一是公众环境意识总体上不高,二是环境信息透明度不够,三是缺乏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四是非政府组织不能发挥独立有效作用。要加强宣传教育,扩展信息披露渠道和范围,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从建设项目的环评到政府重大决策,都要有效和充分听取公众意见。要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主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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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孟伟,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管理技术体系构建——国家重大水专项在辽河流域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工程科学,2013(3):4-10.

第2篇:生产环境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法律法规 可持续发展 环保制度 持续改进

中图分类号:X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745(2013)06-0172-01

一、企业在谋求发展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经济与环保双赢的局面。2007年9月,我们公司根据自身发展和市场竞争需求,全面启动并运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识别收集73个符合公司生产、活动过程中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对涉及公司环境管理体系适用条款逐一进行合规性评价,并分别有效贯彻落实在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里。而且,公司在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环境方针时通过宣传、培训等形式贯彻到公司每一位员工。同时,公司及时获取最新适用法律法规,并向相关部门进行传达且贯彻落实执行。

二、企业环保负责人积极参加当地环保部门组织的各类环保培训,并将培训内容及时向相关部门转达,也是有效增强企业员工环保理念的一种途径。企业当地环保部门一般会根据国家及地方的一些最新环保法规组织企业环保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宣传普及环保知识。企业环保负责人通过培训掌握相关环保知识后可通过企业内部培训,将现行环保法律法规内容层层深入,传达至企业每一位员工,使企业每一位员工在心目中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强烈责任感。这样,企业更能将生产发展与环保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三、制定、完善、落实环境管理制度能有力的保障企业合法、合规发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无拘无束。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也是保障企业高速、健康、绿色发展的重要环节之一。近年来,国家环保要求越来越高,地方环保部门对于企业环保执法也越来越严格,不但实行经济处罚,同时将在网上予以公布,信用等级也将下调,影响企业贷款,严重的还要面临停产整顿。因此,唯有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方能使企业在发展的道路上走的更稳、更快。比如,我们公司根据识别出的环保法律法规,针对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制定了HSE体系目标和指标管理控制程序、文件控制程序、记录管理控制程序、管理评审控制程序、环境因素识别与危险源识别和评价控制程序、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控制程序、相关方健康安全环境风险控制程序、健康安全环境运行控制程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方案控制程序、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监视与测量和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人力资源控制程序、信息交流控制程序等15个环境管理程序。以及《环保管理制度》、《相关方环境管理要求》、《废液管理规定》、《废气管理规定》、《噪声管理规定》、《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节能降耗规定》、《危险废弃物管理规定》、《废弃物(垃圾)分类堆放处理考核条例》等9项环境管理制度。

四、明确企业各级环保管理职责是有效落实环保工作的重要保障。企业各部门要建立并完善环境保护责任制,并将环保目标纳入部门日常生产活动中与绩效考核范围之内。研究节能降耗的方法,将各生产部门的资源消耗量、污染物排放量作量化统计,并纳入企业各部门成本核算和考核中。比如,我们公司在2008年将能耗和产废均纳入各分厂生产成本考核中,在2009年实现能耗与产废方面下降了5%。

五、持续改进技术设备是搞好环保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能耗与污染物的产生均是在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如何在不影响生产效率的情况下降低能耗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这就需要我们在日常生产中不断积累经验,勇于创新,持续改进设备。比如,我们公司原先车丝机中切削液是循环使用的,但在循环过程中经常被细铁屑堵塞管道,导致乳化液泄漏,不但造成环境污染,而且由于清扫需要大量的木屑,同时又造成污染物的增加。后来经过改进,在车丝机旁外接一套过滤装置,将混入切削液的铁屑过滤掉后再循环至设备中。这样不但无切削液的泄漏,也大大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实现了减排的目的。又如,我们公司在2008年将全厂三相异步电机改为变频式,大幅降低全厂用电量,实现节能的目的。

第3篇:生产环境管理制度范文

1.1安全管理的对象

所谓安全管理的对象即安全管理涉及到的内容,包括环境管理与行为管理。具体而言,煤矿企业的生产系统、空间条件以及其他的辅助系统均属于环境管理的范畴:生产系统包括物流、风流、人流以及抗灾系统;空间由装备条件与支护条件来决定,主要指作业空间与通行空间;条件指自然条件,包括粉尘与有害气体、水源与火区、构造与地压等内容;辅助系统属于与系统本身无关的间接系统,主要包括监测监控系统。行为管理的内容主要是人的素质与意识,素质又分为知识与技能两个方面。知识主要指对系统、空间、设备、工艺及生产常识与管理制度的了解;技能主要指操作设备的水平。人的意识主要是指行为动机。

1.2安全管理的问题

煤矿安全管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环境问题,比如系统缺陷、装备落后、条件恶劣等;②行为不规范,存在违章操作与违章指挥;③措施不得力,即出现安全问题未从根本上找原因,只针对浅层面解决问题;④责任制的落实不到位,比如责任体系模糊,而且只负责事故结果而忽略过程;⑤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整个安全管理缺少科学、系统、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来支撑,对安全管理对象、管理途径、管理措施、管理制度、管理责任以及管理战略等内容未做系统性的设计,安全战略缺位,无法基于战略的高度制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1.3安全管理的途径

对于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要根据其主要内容从两个大方向着手,即环境与行为。要保证环境各因素符合安全管理的要求,就要从技术、工程与装备三个方面进行。要保证环境不会影响安全,就要保证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基于这个角度来看,技术与工程是保证系统合理性的关键途径;提升装备可以保证采场空间的可靠性。保证行为达到安全标准的途径即培训与制度。通过培训提高人的素质,促使人对系统、空间、工艺、设备、常识及管理有更深入、全面的了解;而人的意识问题则要通过制度加以约束,制定严厉的规章制度,对行为进行规范,全面落实责任制,真正做到行为者为自己的行为产生的后果负责。

1.4安全管理的措施

具体而言,加强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其一为环境管理措施即对系统进行优化,提升装备的性能,改善作业条件。优化系统就要保证系统设计的科学性,依靠高水平的专家、工程师设计出合理的系统,再通过投资手段完成系统的构件,在该措施中,关键因素是选择高水平的专家进行设计与投资建设系统;而提升装备的性能就要应用精良的设备,与优化后的系统相结合,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人员投入,真正实现集约化管理与生产;提高支护装备,提高采场空间与系统空间的安全可靠程度;提高截割与运输装备,提高采掘效率等;改善作业条件,通过合理的技术措施消除危及安全的不良因素,比如有害气体、水源、火区以及构造与地压等。另一方面则是行为管理措施,即测试知识、评定技能以及消除侥幸。要有效地解决素质问题,培训是最好的途径,而知识的测试则是关键措施。经过严格的专业测试,评价人员是否掌握了应具备的知识,即资质认定,如果评定不合格则严禁上岗,知识测试的内容包括常规知识、专业知识、作业知识、行为规范、对设备性能的了解等各方面。消除侥幸心理可以利用“三违”处罚的方法来实现。

1.5安全管理责任

安全管理责任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责任、行政责任以及行为管理责任三项。①技术责任要求对环境的设计负责,即要保证对系统、空间以及改善条件的方案设计、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操作规程设计的安全性、可靠性负责,技术层级不同,对应的技术责任也不同,以此来划分技术责任。②行政责任则是对环境结果负责。行政责任又分为决策责任与管理责任,决策责任的主要内容包括系统、空间以及改善条件的投资行为;而管理责任则是对应环境的形成过程与结果。③行为管理责任,即对行为教育的过程与结果负责,管理者要负者行为者的教育与培训,如果使用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员工就属于管理责任,如果行为者由于无知造成事故,谁使用该行为者谁就负责。行为者为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即为自身责任,通常有两种后果,一种是伤害到自己,一种是伤害到他人,或者伤到自己与他人,均要行为者负责。

1.6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就是将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管理标准、相关措施、责任与奖惩均纳入制度化管理行为中,实现程序化、标准化的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责任制、环境管理标准、员工培训、岗位技能等级制、安全风险抵押制以及安全激励机制等。

2结语

第4篇:生产环境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石化企业;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为推动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工作和排污单位“一证式”管理模式提供了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规划。2016年,火电行业、造纸行业相继开展排污许可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首批开展排污许可证申请的排污单位,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于2017年3月申领了全国第一张具备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标志着排污单位“一证式”环境管理工作的开端。2021年3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排污单位排污管理要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要求及相应责任方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强化了排污单位的环境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

1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技术体系

石化工业作为“两高”行业的代表性行业,具有高污染的排污特点,是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重要行业领域。2017年8月,原环境保护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化工业》(HJ853-2017),与之对应,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同步开启了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化学试剂和助剂等工业类别的填报模块,以供石化企业开展线上申请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线上核发工作。同时,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石油炼制工业和石油化学工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支持性技术文件相继,构成了石化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及证后环境管理的全周期的指导性技术体系,为石化企业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提供了管理依据。

2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主要内容

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副本载明的信息主要包括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登记事项以及许可事项三部分内容。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排污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场所地址、主要污染物总量分配文件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以及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时间等。登记事项明确了排污单位工程建设及生产运行情况,主要包括生产装置、生产设施、原辅材料及燃料和产排污节点、污染治理措施等内容。许可事项作为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的主要依据,主要包括各排放口位置和污染物种类、排放标准和年许可排放量,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以及信息公开等要求。

3石化企业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效能,推进排污许可审查审批与证后监管执法相衔接,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的证后监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的排污许可证专项检查工作,根据2021年11月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排污许可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排污许可违法违规问题主要涉及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未提交执行报告以及未建立台账等方面。石化企业排污许可证证后环境管理较为普遍性的存在以上问题,问题的出现主要归结于以下原因。

3.1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排污许可制度构建了一种企业、政府及公众权责更加清晰的固定污染源管理及治理体系,旨在改变排污单位现有的“要我守法”的管理观念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包揽式”的管理模式,以推进企业建立“我要守法”的自主观念。根据已通报的排污许可违法违规案例显示,部分问题企业主动开展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排污许可证“一领了之”,且一定程度上成为生产运行与污染物排放的“敲门砖”,未能有效落实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要求,导致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模式成效不足。其中,通报案例中的某石化公司自排污许可证申领后从未开展执行报告填报工作,且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多次提醒后,执行报告的填报仍未达到相关规范要求,反应了部分排污单位对《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仍未足够重视,对环境治理及管理的主体责任仍未有效落实。

3.2企业环境管理技术水平不足

石化工业排污单位涉及的生产装置及工艺流程复杂,生产设施数量较大,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众多,一个大型石化企业的排污节点甚至可能达到上千个,VOCs核算过程中涉及的动静密封点数量数以万计,一个排放口的污染物种类可能达到数十种,以上行业特点对石化企业排污许可证填报及证后环境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石化工业排污许可规范虽然对排污单位提出了配备专职环境管理人员的要求,但是部分中小型石化企业仍存在未设置专职环境管理人员的现象,且存在环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欠佳,对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及排污许可平台填报规律理解不够深入,导致在排污许可申请环节不能达到排污许可相关规范要求,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现象,进一步导致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证后环境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1]。大型石化企业虽然配备了专职的环境管理人员,但由于石化工业环境管理工作的复杂与繁重,存在环境管理人员数量不足和技术水平欠佳导致无法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落实证后环境管理工作的现象,是导致违法违规现象频发的主要原因。

4石化企业持证管理的工作要点

排污许可证是企业证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也是监管部门对排污单位进行排污许可事后监管的“执法手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推进了“按证排污、按证监管”目标的实现。其中,《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对于排污单位“按证排污”的主要管理要求如图1所示,石化企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条例中关于排污管理的要求,开展证后环境管理工作。

4.1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建立环境管理制度

随着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效推进,石化企业作为工艺复杂、污染物排放量大和环境管理工作专业性强的排污单位,需提高环境管理意识,根据自身需要配备足够的环境专业管理人员,提升环境管理能力,推进企业环保管理的精细化、专业化,推进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的有效落实。同时,石化企业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设置环境管理机构,建立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从企业管理、环境管理到运行岗位等各级岗位的环保责任,促使环境管理与生产管理过程的全过程的有效融合。

4.2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

排污口规范化是开展自行监测,达到科学化、定量化环境管理以及排污总量控制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强化对污染源排放合规性检查的重要监管手段。开展排放口规范化自查自检工作是石化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过程的重要步骤之一,排污口规范化证明材料也是排污许可证审批的重要附件之一。在排污许可违法违规通报案例中,存在较多企业排放口设置不规范,与排污许可证中承诺的情况不一致的现象,排污口的不规范设置导致了自行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可疑,从而导致证后管理的源头性违规现象。作为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的重要内容,排污口规范化的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设置合规的采样口、环境保护标识牌,是否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测设备等。排污单位要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确保排放口设置的规范化,为开展自行监测、总量核算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4.3依法开展自行监测

自行监测工作是排污单位履行的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的责任之一,是污染物达标排放的重要依据,也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及环保税核算的重要数据支撑[3-5]。排污单位存在的自行监测方面的违法违规情况主要包括未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方案不规范、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和监测过程质控措施不达标等现象。2021年1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对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排污许可证证后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且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监测过程无质量控制过程证明记录,因此,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处以一定的行政处罚。为避免出现以上违法违规现象,石化企业首先要在排污许可申请过程中根据HJ947-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石油化学工业》、HJ880-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石油炼制工业》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大型石化企业可通过建立具备自主监测能力的满足质量保证与控制的监测力量和自行监测质量体系,以保证自行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对于不具备自主监测能力的企业,建议委托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开展污染源监测,切忌在未经过监测资质认证的情况下开展污染源监测工作。同时,石化企业可将自行监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企业环境管理制度中,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开展污染源监测工作,并依规开展监测数据记录、保存及公开工作,作为自证守法的一个重要“证据”。

4.4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

环境管理台账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证后监管的重要依据,是排污单位从生产装置、原辅料、污染治理设施及污染源监测结果等从产污、治污到排放的全过程记录过程。石化企业要根据企业生产运营情况、排污许可证载明内容及环境管理台账技术规范要求制定全过程环境管理台账,石化行业环境管理台账主要包括生产装置运行情况,工艺加热炉、焚烧炉等产污设施运行情况,储罐及有机液体装载设施运行情况,原辅材料及燃料的消耗情况,主要产品的生产情况,污染治理措施的运行情况及自行监测数据的记录等内容。排污单位要按照频次要求开展台账记录工作,并保证台账记录内容的真实性,杜绝台账内容弄虚作假现象,且环境管理台账要实现电子台账与纸质台账两种方式的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小于五年。

4.5按时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的排污许可违法违规案例的归纳统计,未提交、未按时提交执行报告的案例占有较大比例。按照执行报告填报频次要求分类,石化企业执行报告主要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执行报告,其中年度执行报告中要求填报的内容最为全面,主要包括生产情况、原辅材料的消耗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自行监测情况、实际排放情况等内容。石化企业要定期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许可证执行记录-执行报告”模块下开展执行报告填报工作。其中,在执行报告填报过程中的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环节主要包括对执行周期内的污染源的手工监测数据、自动监测数据进行达标性分析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符合性分析,值得关注的一点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总量达标判定过程中,需满足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动静密封点及储存废气分别不超过其年许可排放量的要求,此点为企业总量达标判定过程中容易忽略的一点。

4.6自觉开展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

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制度可有效促使企业规范环境行为和环境管理工作,对排污单位依规开展生产经营、促进企业环保技术升级改造有重要的督促引导作用。石化工业作为重点排污行业,各企业必须加强对排放信息公开主体责任的认识,履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义务及责任,依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要求建立健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制度,按时公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源源监测数据等信息,并确保披露的环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客观性。

5结语

至此,石化工业现已建立了包括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自行监测方案制定及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等从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到证后环境管理的全过程的排污许可管理体系,为石化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后环境管理提供了工作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与实施明确了排污许可证的证后监督检查要求,为石化企业的证后环境管理提出了新的管理要求,石化企业的环境管理面临新的压力。在此形势下,石化企业要主动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提升环境管理专业能力,完善环境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以上基础上强化按证排污能力,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执行报告填报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等关键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环保管理水平,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高中伟,赵静,徐文世.石化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精细化管理的探讨[J].石油化工安全环保技术,2021,3(4):13-15.

[2]陈欣维.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要点探讨[J].油气田环境保护,2021,31(3):8-10.

[3]张志旭,毛亚鹏,吕玉新.关于督导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的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21(05):142-143.

[4]饶未欣.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J].化工环保,2019,39(1):101-105.

第5篇:生产环境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环境管理检查;竣工验收监测;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 X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引言

在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中,环境管理检查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贯穿于整个项目监测全过程。根据排放监测数据,环境管理检查能够做出相应的监测结果,同时还能提出针对性建议。因此,开展环境管理检查在竣工验收中重要性方面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价值和现实意义。

2环境管理检查的类别、目的、作用和方法

2.1环境管理检查的类别

按类别来看,环境管理检查包括监督检查和验收检查。

2.2环境管理检查的目的

环境管理检查的目的是对项目的施工期、设计期、环保审批手续、档案资料等进行检查,查看其是否手续齐全完备,还要对施工方的环保机构设置和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另外,还涉及环评、设计中关于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方面的检查,为项目竣工后的环保验收提供及时的数据。

2.3环境管理检查的作用

环境管理检查的作用是确保环评制度落实到实处,督促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和设计期严格落实各项环保制度,落实关于环保方面的各项政策要求,确保防污设施运行正常,正确设置好排污口,确保实现达标排放及污染检测,从而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日常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1]。

2.4环境管理检查的方法

(1)在对环境进行检查中,应首先采用现场踏勘或对照资料等方法,对现场进行核实,以获得现场第一手资料。将获得的资料以照片或图表形式,纳入到验收监测报告中,从而为环保管理部门提供直接、客观的验收数据。

(2)一些环境管理监测方面的内容是不能通过现场检查掌握情况的,如环评要求落实情况、固体废物处理情况、噪声防治情况等,这就需要利用相关资料核查法,对大量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核查,以确定最终结论。

(3)为对现场核查与资料核实进行必要的补充,可采用公众意见调查方法,对历史和环境影响遗留的各种问题进行补充,从而达到确定环评中不合理之处,并采取各种补救措施。

表1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监测检查表

3环境管理检查在竣工验收监测中的重要性

3.1竣工验收监测的重要性

项目的竣工验收监测是落实项目建设中关于环境保护规定的基础性工作,在项目新建和改建过程中,都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监测工作所做出的检测报告,是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的最重要依据。

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建设方在监测中却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现场踏勘不仔细导致调研所得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真实现状、监测内容不详尽导致监测结果不够科学、环保设施和工艺改变导致监测结果明细不够、因工艺和工程变化导致污染物排放超出环评批复核定值而需重新核定、监测工作并未涵盖排放监测、因环境管理检查工作不详尽导致监测报告不够完善、所做出的监测结论缺乏工作针对性等,都可能影响到验收检查工作的效果,这体现出竣工验收监测工作是非常重要的[2]。

3.2环境管理检查的重要性

环境管理检查工作在项目竣工验收中,同样也是非常重要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出了重要的整改建议

通过方案编制的针对性调研、环评、批复等程序,对工程建设内容、环保设施、环评、生产工艺等一致性进行了检验,获得了编制方案所需的各项资料。依据验收监测规范,对环保设施记录、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管理档案、仪器配置、监测人员情况、岗位责任制、监测平台合理性、排污口标志、绿化面积、事故应急预案等实现了实地调研。通过上述方面的调研,可以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意见,为项目竣工验收做好充足准备。

(2)真实反映了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在某些项目建设过程中,有的建设方利用环评批复,试图实现小排放量反而享受大核定排放量的出现,这对于环保显然是不利的。通过实地环境管理检查,能够对项目竣工验收前的污染物排放和环保设施运行的真实状态做到真实反映,这对于客观真实反映环评批复情况是大为有利的。另外,还能够对环保设施工程、辅助工程、建设工程等做出全方位了解,对项目初步设计和环评中所要求建设的各种环保设施、措施落实状况做出最客观、准确的评价。

(3)提高了环境监察工作的落实效果

项目环境管理检查的时间能够涵盖项目建设从立项,到设计、施工、生产的各个时期,而环境管理检查真实反映了环境监测部门在各个时间段的检查工作情况和效果,验证了检查意见落实效果,反映了监察部门工作的效果,也同时促进了环境监察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同时,由于环境管理检查工作可以提供图表、照片等详细检查结果资料,这就为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客观、真实的验收数据。

(4)确保了排放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有的建设方,为获取理想的环境监测报告,采取隐瞒欺骗、强化治理、降低污染负荷、减少投料比、调整生产工艺等违规方式,这就需要监测人员必须在清楚项目生产和处理工艺的情况下深入施工现场,对项目生产运行、污染物处置工艺、环保设施运行、产能耗平衡情况等了解清楚,确保监测结果符合上级管理部门制定的要求[3]。

例如,可通过对能源和原材料的投入、产出的监测,掌握是否做到了物料平衡,检查企业是否偷偷在暗排放,是否对投料比、生产工艺、污染符合等产生着欺骗。这就需要监测人员在参考生产设计参数的基础上,对企业的能量转换和气、水平衡进行大致物料衡算,掌握其平衡关系,之后,在进行详细实地调研基础后,以实测手段,掌握企业是否做到了物料平衡,是否做到了按要求排放污染物,是否做到了生产工况的科学合格,只有这样,才能为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提供最可靠的保证。

(5)实现了监测结果的真实可靠

以工程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工程特点、环保执行状况、监测结果、公众调查结论等为依据,环境管理检查可以对竣工验收监测结果做出最准确客观的结论,并针对性的提出如绿化、污染物核定建议指标、环保设施运转状况、场地硬化、固体废弃物处置状况、环境工程评比、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等各方面的对策和建议,从而确保了监测报告更加具有合理性和完备性。

4结语

在项目竣工验收监测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遵守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操作规范和流程,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客观反映项目建设实际状况,使环境管理检查工作落实到实处。

参考文献:

[1] 马鹏武,宗岩.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J]. 民营科技. 2011.01

第6篇:生产环境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环境管理 八项制度 环境规划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5-0160-01

1 环境管理概述

1.1 环境管理的产生与发展

由于环境污染及其产生的危害,环境管理便应运而生,它是人类在于环境斗争的实践中产生的,其历程大致经历了如下四个阶段:

1.1.1 限制阶段

20世纪50年代前后,世界范围内相机发生了一系列污染事件,由于当时尚未弄清这些公害事件产生的原因和机理,所以只是采取一些一般性限制措施,如伦敦烟雾事件后,英国制定了法律来限制燃料的使用量和污染物排放事件。

1.1.2 “三废”治理阶段

“三废”即废气、废水、废渣。20世纪60年代初,发达国家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各国相继成立环境保护专门机构。当时的环境问题还只是被看作工农业发展带来的污染,所以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是治理污染源,减少排污量。该阶段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尽管环境污染有所控制,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采取的是末端治理措施,从根本上说是被动的,收效并不是特别显著。

1.1.3 综合防治阶段

1972年联合国召开了人类环境会议,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宣言指出,环境问题不仅仅是环境污染问题,还应该包括生态破坏问题;打破了以环境论环境的狭隘观点,把环境与人口、资源和发展联系在一起,以整体的观点来解决环境问题。对环境污染问题,也开始从单项治理发展到综合防治。

1.1.4 规划管理阶段

20实际80年代,由于发达国家经济萧条和能源危机,各国都急需协调发展、就业和环境三者之间的关系,并寻求解决的方法和途径。该阶段环境管理的重点是:制定经济增长、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长期政策,要在不断发展经济的同时,不断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但环境问题仍然是对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1.2 环境管理的概念

环境管理的概念是指根据生态学原理和在环境容量许可的范围内,依据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坚持宏观综合决策与微观执法监督相结合,运用各种有效管理手段,调控人类的各种行为,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限制人类损害环境质量的活动以维护区域正常的环境秩序和环境安全,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实现区域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行为总体。

2 环境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环境与资源保护目标,贯彻执行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原则,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吸收各国的经验,规定了各种保护环境和资源的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下列具有全局意义的基本制度。

2.1 “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他工程项目,其有关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制度。

2.2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又称环境质量预断评价和环境影响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2.3 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是指对环境排放污水、废气、固废、噪声、放射性等各类污染物,按照一定标准收取一定数额的费用,以及有关排污费可以计入生产成本,排污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补助重点污染与治理等基本原则规定的总称。流程如(图2):

2.4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是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具体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污染的单位对环境质量负责的行政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工作程序为(图2):

2.5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是指把城市环境作为一个系统,一个整体,运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采取多功能、多目标、多层次的综合战略、综合控制,以最小的投入,换取城市环境质量优化,做到“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2.6 排污许可证制度

我国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基础,由排污单位的申报登记、排污指标的规划分配、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颁发、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四步组成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

2.7 限期治理制度

限期治理制度是指对现已存在的危害环境的污染源,由法定机关作出决定,令其在一定期限内治理并达到规定要求的一整套措施。

2.8 污染集中控制制度

在一定特定范围内,为保护环境所建立的集中治理设施和采用的管理措施。

3 环境管理面临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3.1 环境管理面临的问题

环境法律中存在环境管理机构设置重叠或空缺的问题:部门立法、利益分割的问题依然存在,统管部门与分管部门关系不明确,管理比较混乱,呈现多头管理的局面。环境管理机构设置重复,致使不同部门的机构担负相同的职责。经济发展的决策过程在一定程度上与环境保护要求相脱节。对于环境管理,不但缺乏公众监督,而且公民参与不够,公民没有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请求权等。

3.2 环境管理的解决方法

3.2.1 完善关于环境管理的立法

把“公民参与”写入法律,让公民享有充分的参与环境管理的权利。增加关于资源管理部门职权和法律责任的规定并建立环境保护与资源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制度。

3.2.2 加强国家对环境保护的管理职能

以环境保护计划统合现行环境污染行政计划和自然保护行政计划;完善信息交流网络和信息公开制度;设立相关委员会以处理环境质量鉴定、重大经济活动的环境决策以及纠纷调查处理等事项;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

3.2.3 加强对环境管理的监督

加强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环境的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的环境管理监督、国家检察机关的环境管理监督;加强司法机关对环境案件的司法监督权,充分发挥其对环境的监督职能;社会团体、公众和群众自治组织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监督权利,更好的实现环境保护。

第7篇:生产环境管理制度范文

农村最突出的三类环境问题

当前,农村突出的三类环境问题:一是现代化农业生产带来的各类污染。二是由于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造成的人居环境污染。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规模迅速扩大,但在“新镇、新村、新房”建设中,规划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未能跟上,每年产生约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超过25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三是乡镇企业和集约化养殖场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的工业污染。

农村环境污染为何愈治愈劣,我想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因素:由于重视程度不够,加之农村现代化以及农村环境污染的特点,导致目前的环境管理体系及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难以应对污染问题财政渠道的资金来源不够,导致污染治理不力;扶持措施不力,导致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治理模式不适,导致农村污染治理效率不高。

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是典型的发展不当和发展不足带来的。解决此问题必须看到一个重要约束一一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里,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可能仍将继续存在,仍然会有相当多的人以小规模的农业经营为生。此约束决定了农村污染治理可采取的措施是有限的。它们首先必须确保农民受益并有利于改善农民的生活,任何激进的、外部输入性的、单纯管制性的政策都有可能面临失败。许多新兴工业化国家如韩国等的经验也说明这种问题必须在不影响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速度的情况下统筹解决,即兼顾“生产发展、生活改善、生态良好”。这与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目标的思路是一致的。

据此,在新农村建设中应采取以下4方面的对策。

一是要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和基础体系建设。基本制度包括有关法规、标准、管理制度及其支撑体系。制订《全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管理制度建设中,应抓好3个重点:首先是逐步推行建设前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和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其次是加强环境保护的机构和能力建设,完善农村环境管理基础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城乡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体化。第三是将农村环境保护体现在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计划和规划中。在地方规划中应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二是推行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自上而下”的筹资机制和“自下而上”的决策机制。在新农村建设中应全面贯彻“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政策,推行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自上而下”的筹资机制,加大财政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明确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资金渠道和部门责任,使农村的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和聚居点的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有明确的资金来源。同时,应加大排污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比例,以体现对受害者的补偿。“开源”之外,必须采取有力的“节流”措施,即要有针对性地解决部门分割、重复建设以及“自下而上”决策等问题。对于农村面源污染这样涉及面广的污染,应将治理资金集中到一个部门统一调配。对于农村聚居点的公共服务资金使用方式和方法,应逐步建立农民自主决策机制。

三是多方配合扶持建立乡镇企业和农村聚居点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应从财政、税收、信贷、价格等渠道制定优惠政策,降低乡镇企业和农村聚居点的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成本,为专业污染治理公司留出足够的市场化条件F的生存空间。

第8篇:生产环境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生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

引 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压力的不断增大,社会可持续发展受到环境以及资源的双重约束。因而,生态工业园区应运而生。生态工业园区是一种以循环经济理念为依据而建立的一种新型工业组织形式。生态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对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社会进步,实现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1、生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的原则

1.1 资源高效利用原则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要依托区域及周边地区的资源、产业、资本和人文基础,将区位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逐步形成一种技术与资源的互动体系,创造出独具特色、良好抗市场风险能力的生态工业系统,使生态工业园区在市场中具备长期的竞争优势。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对土地、港口资源的利用,进行保护性开发和适度利用,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

1.2 “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

1.2.1 减量化原则

要求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流程的物质量,即用较少的原料和能源投入满足既定的生产或消费需求,在经济活动的源头就做到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在生产中,常要求产品体积小型化和产品重量轻型化,产品包装追求简单朴实而不是豪华浪费。

1.2.2 再利用原则

要求产品和包装能够以初始的形式被多次使用。在生产中,常要求制造商使用标准尺寸进行设计,以便于更换部件而不必更换整个产品,同时鼓励发展再制造产业。

1.2.3 资源化原则

资源化原则要求消费者和生产者购买循环物质比例大的产品,以使循环经济的整个过程实现闭合。

1.3 “四个结合”原则

1.3.1 与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相结合

发展生态工业要依托区域及周边地区的资源、产业、资本和人文,在发展过程中将区位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逐步形成一种技术与资源的互动体系,创造出独具特色、良好抗市场风险能力的生态工业系统,使生态工业系统在市场中具备长期的竞争优势。

1.3.2 与引进高新技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相结合

生态工业,要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要将生态工业的建设与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的力度、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重点企业中现有的科技力量作用有机结合。同时,采用高新技术、充分利用本地区优势资源改造传统产业,在每一个产业链网的节点上均要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大产品的深加工和向后延伸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力度,提高生态工业园区或企业群的科技含量,是生态工业系统得以持续的根本保障。

2、生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产业定位比较模糊,特色优势不明,规模小,缺乏抗风险能力

很多工业园区都是综合型的工业园区。因为存在产业定位比较模糊的现象,使得在招商引资的时候没有主攻方向,工业园区的产业趋同化现象比比皆是。很多园区以许诺种种优惠条件来争抢投资者,由此造成恶性竞争和恶性循环,既损坏了政府形象,又失去了应有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后劲。并且生态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企业普遍规模较小,生产规模小,集中度低,缺乏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2.2 缺乏产业共生,产业集聚效应不明显

生态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各个行业与企业缺乏联系沟通,协作和联合,没有形成整体合力和完整的产业链。更缺乏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式的大企业、大集团。

2.3 缺乏生态工业理念

在生态工业园区规划的过程中,没有对生态工业理念进行充分的体现,使得生态工业园区规划中缺乏产业链,没有产业共生,产业集聚效应不明显。

2.4 污染大

在生态工业园区规划中,一些化工产业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废水排放COD未达标,亟需改善,对生态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

2.5 规划建设随意变更,资源浪费严重

一些生态工业园区从一开始就没有经过科学而严密的规划论证,也没有履行过法定的报批程序,园区分区规划、控制性详规等没有法律效力;也有一些工业园区虽然有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规,也通过了当地人代会的讨论并予以批准,具备了法律效力,经过了法定程序,但由于“长官意志”作怪,工业项目及其他配套工程设施的选址布局与建设规模标准,都是由当地领导说了算,有的听任客商提出种种不符合规划、不符合规范的要求;更有个别地方的党政领导随意干预和变更规划,存在“领导一动,规划重弄”的现象,使工业园区规划丧失了应有的稳定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3、加强生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的措施

3.1 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管理

建立高效、完善的规划实施的组织机构、管理体系来组织和管理,是规划实施的基本保障。明确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能,能够避免部门之间因分工不明确产生的职能冲突和利益冲突。园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实施的组织建设应包括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即明确横向的市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以及区政府与镇政府的职能分工。可以成立驻区环保局、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

3.2 经济政策

3.2.1 改善投资环境

加强投资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为投资者提供一流、规范的服务是进行招商引资的重要手段。包括创新招商引资机制、提升招商能力、绿色招商及延伸生态产业链相关政策支持等。

3.2.2 积极落实国家优惠政策

园区应在落实国家已有的产业政策,技术改造管理政策的基础上,对生态建设项目的投资者,在基础设施使用、土地、税费征收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给予适当的优惠和政策倾斜,为生态工业园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基础条件。

3.2.3 增加融资渠道

在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过程中,应该利用各种手段进行企业融资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来解决资金供需之间的矛盾。融资渠道包括:世界银行全球环境资金等;来自欧盟、美国和日本政府的国际援助;国际间运作的社会投资资金;国际环保组织等。

3.3 加强与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的结合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的实施要与现行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相协调。根据规划的要求确立对市以下各级部门实行定量考核制度;编制和实施科学、合理、规范、针对性强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并通过各种媒体定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布。

3.3.1 与现行环境管理制度相结合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的实施要紧紧围绕现行的环境管理制度,以现行的环境管理制度为依托,并与其进行有机的结合,

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环境管理制度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得以健全和完善,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在环境管理制度的支持下得以实施。

3.3.2 加强执法力度

应在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和执行来保障开发区生态工业的发展。开发区必须将生态工业建设纳入本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确立本区生态工业的跨部门综合决策与管理机制;确立本区生态工业的管理制度和各种政策手段;明确本区各部门的管理范围和职责权限;确立本区公众参与原则。

结束语

综上所述,生态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对其地区工业的发展、经济的提高以及环境的保护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在生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中,必须认识到不足之处,并且根据规划建设的原则,采用有效的规划建设措施,保证生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1] 张磊.关于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研究[D].西南大学,2013,(08).

第9篇:生产环境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循环经济;资源节约;低碳环保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发展阶段,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任务很重,路还很长。近30 年成功的经验和教训表明,我国沿着新型工业道路不断前进,急需用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方式取代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讲,覆盖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经济模式,是经济发展方式的基础。只有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才有可能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中,逐步克服和改变基本国情中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各种自然条件和人为因素,为经济社会继续发展创造条件,形成生态文明的良性发展。这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本用意所在。

一、循环经济与环保制度概述

(一) 循环经济概述循环经济相对于传统经济,是一种新型的低能耗、高质量、低排放的经济形式。它实现了产业资源的优化配置,以生态学规律作为经济活动的指导,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加强了不同产业之间的联系进而达到资源的共享,使上游产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和废料等,流通到下游产业,并成为下游产业生产的原材料,实现自然资源的重复和循环利用,达到一定区域内物质和能源的充分利用和有效节能。这与传统经济中的单向性的线性经济“资源产品废物”方式有本质的区别。传统经济主要是以粗放型经营和高消耗的生产作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方式,而循环经济是以产品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的环境和谐经济模式。循环经济过程主要遵循“低排放、再利用、再循环”。循环经济的运行模式如下图。

(二) 循环经济与环保制度的关系一方面,循环经济的兴起和发展催生并加快了环保制度的产生和完善。传统经济下的环境管理制度主张的是“谁污染、谁治理”,主要是集中处理经济生产的末端,加强对生产废物和废料的合理排放的管理,以及废物废料造成环境污染后的治理和恢复工作。这样的环境管理制度是不能满足循环经济关于“再利用、再循环”的要求,循环经济主要着力于生产过程中对废物和废料的重复和循环使用,减少排放,杜绝污染,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下了环保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另一方面,环保制度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环保制度的建设明确了生产企业的“环保”社会责任,深化了行政管理部门的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职责,强化了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的管理职能。环保制度体系对企业、政府、国家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行动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也很大程度上鼓励了公众参与环保的行动。

二、循环经济中的环保制度的建设

(一) 建立和健全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体系1、 完善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完善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是建设循环经济中的环保制度的首要工作。我国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主要有《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等,为了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在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下,要加快对现行法律法规的改革和健全,在法律中体现循环经济的思想,促使环保法律成为循环经济建立的有力保障。把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污染控制有机结合起来,以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例如在《环境保护法中》的分则中单列清洁生产和资源的回收、再用、再生利用的有关规定,或将其分散到污染防治、资源与生态保护的章节之中,这样的修改方式将现有的环保法规与循环经济的发展相结合。

2、加快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专项法规特别是针对废物管理和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等法律法规,也可将循环经济的专项法规与环境保护的资金、企业排污管理、环境税收等法律相结合,此外,加快对社会公众的环保行为也可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特别是针对环保商品的购买及税收等方面。

3、建立和健全行政主管部门的环保管理制度首先、加强宣传工作,帮助企业和个人树立环保意识。推进循环经济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大工程。要通过宣传,讲清楚发展循环经济的迫切性和必要性,讲清楚什么是循环经济。首先要解决我们的认识问题,要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氛围,为我们发展循环经济打下一个比较好的基础。

其次、加强绿色生产管理的试点工作,通过试点企业向产业推广。企业试点,是全面落实循环经济下的环保制度的切入点。试点工作要在深入、提高上下功夫,为制定循环经济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提供实际经验。要从企业层面,从工业园区层面,从城市、区域和行业层面来大力推行循环经济试点。

最后、将环保管理工作与政府的财政、信贷、采购管理等行为相结合。主要可通过税收减免、补贴的方式来鼓励生产企业引进废物回收设备和科技技术,也可通过合理调控银行贷款,优先照顾绿色生产企业的贷款活动等,来促进企业从传统生产方式向绿色生产方式的过渡。行政部分将环保管理工作与其他方面的管理工作的结合,可以更好地刺激企业做好绿色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循环经济的全面发展。

(二) 建立和健全企业绿色生产管理制度企业作为循环经济的主要参与着,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完善自身的绿色生产管理制度:

首先,实施绿色设计,降低废料的回收处理成本。生产或进口者应当对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承担回收利用的责任,产品销售者应当按照产销合同承担回收废旧物品和包装物的连带责任。行业协会可以组织建立本行业的废弃产品及其包装物回收、处置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