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区域规划的作用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吉林大学第四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吉林长春 130011
[摘要] 目的 探讨社区随访与评估门诊结合在社区糖尿病规范化管理中的作用。方法 随机抽取2010年1月—2013年12月社区中的400例糖尿病患者,开展社区随访模式进行干预,并以医院内分泌科诊断作为门诊评估依据,对干预前后,糖尿病患者的相关指标变化进行对比与分析。结果 干预前后,糖尿病患者的专业知识水平、糖尿病患者的遵医率、患者的指标变化等,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社区随访与评估门诊结合在社区糖尿病规范化管理中的应用,能够有效控制患者血糖,降低并发症的发生,模式管理效果明显,值得推广。
[
关键词 ] 社区随访;评估门诊;社区糖尿病;规范化管理;作用
[中图分类号] R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5)01(a)-0193-02
[作者简介] 杨红杰(1980-),女,吉林长春人,本科,全科主治医师,研究方向是社区慢病管理。
近年来,我国的糖尿病[1]患病人数急剧上升,糖尿病也严重影响了我国人民的身体健康。糖尿病的防治非常依赖于治疗经验与专业知识水平,因此,社区糖尿病防治工作的开展需要与综合医院内分泌科结合,并由社区医生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实施。为探讨社区随访与评估门诊结合在社区糖尿病规范化管理中的作用,该研究随机抽取2010年1月—2013年12月社区中的400例糖尿病患者作为对象进行研究,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随机抽取社区中的400例糖尿病患者,均属于2型糖尿病患者,均在综合医院确诊,满足1999年WHO编制的糖尿病诊断标准。其中181例男性,219例女性,患者年龄31~86岁,平均(52.3±7.6)岁,103例患者的学历超过高中,189例患者学历是高中或者是高小,108例患者学历没有超过小学3年级,患者病程1~29年,平均(16.8±2.8)年。
1.2方法
1.2.1调查问卷 在干预实施前,需要专门针对研究对象进行该探究的意义、目的、注意事项以及方法等多个方面的详细说明。调查问卷[2]属于自行设计,调查内容主要针对患者对于糖尿病专业知识的了解程度。
1.2.2随访记录 在干预前后,对患者的血压、运动次数、身高、主食以及用药等进行详细记录,并对患者的血糖、甘油三酯、尿微量清蛋白以及低密度脂蛋白等进行检测,并在患者的健康档案与转诊手册[3]中进行详细记录。
1.2.3干预方案 在社区糖尿病患者日常管理开展的前提下,实施健康教育与宣传活动;并在糖尿病患者自愿的基础上,与社区卫生医院签订管理合同[4];制定健康档案,并定期安排患者到综合医院门诊复查,以完善治疗方案。社区随访保持1月1次的频率,针对患者运动与饮食进行干预,为患者构建健康档案与自我管理方案[5]。开办专业讲座,为患者提供一系列服务如家庭病床、转诊、咨询以及导医等,要求患者详细填写自我管理方案中的信息,并对干预前后,患者的相关记录资料进行对比与研究。
1.3统计方法
①定性资料:分类整理患者的原始记录,并进行归纳总结;②定量资料:对录入员进行专业培训,以完善数据资料的录入,并通过逻辑与数据清理查找错误,保障数据资料的正确性。使用spss11.5软件分析数据资料,计量资料使用(x±s)表示,检验使用t,计数资料检验使用χ2。
2结果
2.1干预前后糖尿病患者的专业知识了解程度比较
对该院治疗的400例社区糖尿病患者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干预前后,糖尿病患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具备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干预前后患者的遵医率比较
通过社区随访与评估门诊结合在社区糖尿病患者干预中实施后,糖尿病患者的遵医率得到明显提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2.3干预前后患者指标变化比较
干预前后,患者的指标变化明显,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3 讨论
糖尿病的发病机制较为复杂,且受到遗传因素与环境因素的影响,因此,其控制难度较高,大大增加了社会与患者家庭的负担。糖尿病主要是患者的代谢紊乱[6],引起的血管病变,只有严格控制住患者的糖尿病,才能够降低并发症发生率。
该探究过程中,随机抽取400例社区糖尿病患者,开展社区随访模式进行干预,并以医院内分泌科诊断作为门诊评估依据,对干预前后,糖尿病患者的相关指标变化进行对比与分析。干预后,糖尿病患者的专业知识水平明显提高,治疗方法的了解度从原来的61.25%上升到83%;而干预前,患者的按时用药、适当运动、饮食合理分别为68%、57.5%、61%,干预后分别上升至91.75%、75.5%、79.5%。与陈燕情[7]等的探究结果保持一致。
综上所述,社区随访与评估门诊结合在社区糖尿病规范化管理中的应用,能够对糖尿病患者的血糖进行有效控制,延缓患者病情的发展,降低并发症的发生率,是一种较为理想的社区糖尿病管理模式,具有重要的意义,值得推广。
[
参考文献]
[1] 陈应军,傅汉菁.全科医生-专家团队管理社区糖尿病模式的探讨[J].中国地方病防治杂志,2014,10(2):330-331.
[2] 王豫.护理程序法在社区糖尿病患者管理中的临床应用[J].河北中医,2014,18(9):1399-1401.
[3] 汤春红,韩昌绍,范凯建,等.上海市社区糖尿病管理模式现况调查及对英国质量与结果框架管理模式的借鉴[J].中国全科医学,2014,38(19):2255-2258.
[4] 吴春香,李锐,马建红.某区社区管理2型糖尿病控制情况及其影响因素[J].环境与职业医学,2014,20(4):276-281.
[5] 曾庆红.对社区内糖尿病患者进行社区-医院一体化管理的效果分析[J].西部中医药,2014,24(6):89-90.
[6] 吴义如.糖尿病社区综合管理联合家庭保健员的效果分析[J].中国医药指南,2013,24(12):382-383.
我国区域规划工作始于20世纪50年代,早期的区域规划目的是为了搞好工业的合理布局,落实国民经济的长远计划,使城市规划有充分的依据。80年代,国家相继开展了全国性、跨省区和地区性的规划工作,如完成了《全国国土总体规划纲要》;完成了攀西六盘水地区、湘赣粤交界地区、晋陕蒙接壤地区、乌江干流沿岸地区、金沙江下游地区等跨省区区域规划工作;在京津唐地区、吉林省松花湖地区、湖北省宜昌地区、浙江省宁波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盟、黑龙江省、安徽省皖北地区、福建省湄州湾地区等开展了区域规划工作。自1992年起,我国计划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就是以经济的自然联系和资源、区位优势互补为主导的、跨省区的区域经济工作开始起步,跨省区的区域经济逐步发育、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层次。在进入新世纪后,在经济全球化和新经济背景下,区域规划又涌现出一些新的规划思想和理念,例如在协调不同利益集团时倡导的管治理念,以及在全球经济整合背景下区域规划中涌现出的新区域主义思想、可持续发展的思想。
二、我国区域规划的发展态势
20世纪90年代初,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编制多层次区域规划的,但是由于国土规划尚未通过立法取得应有的法定地位,不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因此难以发挥其应有作用。
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全国和各省、直辖市都要编制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设市城市和县城的总体规划应有包括市和县的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由于确立了城镇体系规划的法律地位,使得在国土规划衰变后,城镇体系规划仍然在区域规划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我国加速城市化进、提升大城市竞争力的背景下,以都市区规划、都市圈规划和城镇密集区规划为代表的新型区域规划正在不断兴起。
经济全球化所造成的竞争给每个地域单元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发展空间。为了确保各自的竞争优势,强化区域的联合就成为各级政治权力机构和经济发展机构的主动要求。新背景下的区域规划已不仅仅局限于解决区域内部的具体问题,而更加具有增强区域自身竞争力以获取更多发展机会的内容。
经济的网络化及迅速发展的交通、技术体系支撑,城镇发展的日益区域化、区域发展的日益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各地区空间演变的主导趋势,由此带来了对区域整体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生态共存共生、设施共享共建等多方面的需求,因此,区域规划日益凸现出其在区域资源整合和配置方面巨大的价值和优势。
三、现阶段我国区域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在经济全球化和新经济以及我国城市化进程日益深入的背景下,我国区域规划应如何应对的关键在于对现有区域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当前我国区域规划面临的中心问题是,如何在新形势下对传统区域规划的体制、理念、内容和方法进行系统的改革和创新,使其更能适应我国区域和城市的经济发展需要。
在我国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中,区域规划位于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之上,对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供指导和依据。在全球竞争的背景下,城市竞争已经不是单一的城市间的竞争,而是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与其周边城镇共同构成的城市区域或城市集团的竞争。近年来,我国也涌现出各种城市区域的规划,例如广州、南京等城市相继编制了都市区规划,在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中提出了南京、苏锡常和徐州三大都市圈规划,浙江城镇体系规划中提出了杭嘉湖绍、温台、宁舟等城市群规划。
但是,目前开展的各类城市区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之间存在许多矛盾和衔接上的错位。首先,城市区域规划的区域范围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范围是有区别的,这就成为区域规划可操作性的一大障碍。其次,各类城市区域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不清,各类城市区域规划的任务和重点不够明晰,有的重在提供城市的宏观战略,有的侧重于城市的空间结构框架,有的强调中心城市的发展,有的则侧重各城镇之间的关系。
四、区域规划改革的几点思路
(一)以立法为突破,确立区域规划的法律地位
在今后我国区域规划的改革中,首要任务不是编制规划,而是通过立法,明确区域规划与现有各类规划之间的关系,确立区域规划的权威性和法律地位,确保区域规划的实施,发挥其对下一层次规划的指导意义。
(二)以城镇密集区、城镇群、都市圈发展规划为依托,以各部门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为基础,建构区域规划体系
在我国,区域规划被分割成各种类型的规划,在体制上实行的是多重管理。我国目前的规划编制体系中,城镇密集地区规划、城市群规划、都市圈发展规划作为综合性规划,在其编制目的、内容和管理上,最接近于区域规划。因此,依托城镇密集区规划、城镇群规划以及都市圈规划,充分吸纳各行业和部门规划的成果并进行提升和补充、完善,从而建立起由区域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构成的区域规划体系。
(三)规划理念的创新
1.比较与竞争
在传统规划中比较重视对城市和区域发展中比较优势的分析,但在市场化和全球化的驱动下,城市间、区域间、国家间的竞争加剧,因此更加关注竞争优势。能否形成竞争优势,关键是人的因素。而以往在分析比较优势时多侧重于静态的物质资源,对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人文资源往往分析不够。
2.弹性和刚性
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区域规划多属指令性,刚性的规划,对生产力的空间布局,人口居住的空间转移,城乡建设的空间发展和功能定位,都是刚性规定,显然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可变性和灵活性。由于大量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对区域内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空间安排需要有一定的弹性。但是,为了克服市场经济的不理性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旅游环境,也必须对区域内严格划定的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进行刚性的约束。同时,可以确定有选择的引导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这两种区域可留有程度不同的有较多回旋余地的弹性发展空间。
3.协调与整合
区域规划的核心任务是搞好区域空间的综合协调,包括与经济社会发展有关的城乡建设、各类开发区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空间布局协调,以及开发建设布局与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整治的协调,同时还包括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区域内城镇之间和城乡之间的相互协调。综合协调涉及到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利益矛盾,国家利益、地方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也会涉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之间的矛盾,此外,不少区域规划在协调方面还存在明显的不足,没有充分地与利益冲突各方进行协调商议,由此导致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得不到充分的实施。
4.沟通与管治要使区域规划真正成为指导地区开发建设的行动纲领,必须重视公共参与
在规划的过程中,应广泛吸取代表各种R6北方经济?2008年第2期利益的政府有关部门、非政府组织(社团、公司)以及企业家、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加强彼此间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寻求解决区域规划中各种利益冲突的有效途径。新的区域规划要求由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力量之间进行磨合、平衡,转向双向互求互动、协商型规划。在西方国家被称为“非正式规划”,即利用咨询、讨论、谈判、交流、参与等措施,在正式的规划途径之外,开辟出一种不完全是官方意见交流和协商行动的渠道,通过制定公平准则,建立公开的规划体系,广泛吸收各种利益集团参与规划的全过程。这种重视非政府组织作用的协调方法和途径也被称为“管治”。这一点对于我国传统区域规划编制思维的改造是有重要意义的,虽然这个过程可能意味着大量时间和精力的耗费,但却是使区域规划从图纸走向现实的重要保障,这种协商型规划可以处理包括经济结构的调整、就业市场的开拓、环境污染的治理以及土地资源的需求、开敞空间的建设和区域基础设施共享等问题。
5.虚调控和实调控
传统区域规划的效果低下而难以对区域发展起到真正调控和引导作用。区域规划是一种以空间资源的分配为主要调控手段的地域空间规划,即制定“空间准入”法则,实施“空间管制”,是实现区域规划由虚调控型规划向实调控型规划的关键砝码。
关键词:区域规划;理论研究;战略发展
“区域”是个非常广泛的概念,不同学科对“区域”的概念有不同的界定。
对区域的研究,最早来源于地理学的发展,是地理学的三大分支之一。随着对区域研究的广泛深入,逐渐融入了经济学、社会学、工程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形成了区域研究的综合性特征。
区域规划是国家政府进行区域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之一。当代的城市竞争已不再是单一的城市间的竞争,是以中心城市为主导与其周边城镇构成的区域或城市群之间的竞争。当前,在中国城市化的快速进程中,构筑一个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城市区域,是充分发挥中心城市辐射作用和引导整个区域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
区域研究的理论基础发展于Lewis Mumford的“田园城市”和Patrick Geddes 的“进化中的城市” 的思想。“田园城市”要求突破城市的界限,将城市和周边的自然村落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城市的发展问题,体现了最本质的区域规划思想。“进化中的城市”认为,人类居住地与特定地点之间存在着一种已经存在的、由地方经济性质所决定的内在联系,场所、工作和人是一体的。他指出一个城市的工业和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向郊区拓展已成为一种必然,地区城市联系日益紧密,结合成巨大的城市集聚区或形成城市群。因此原来局限于单个的城市规划应当转变为对以一个中心城市为主的区域的整体规划,将城市和周边的乡镇纳入统一体系之中,使规划包含若干个城市以及他们周围的影响地区,由此形成了区域规划的思想。
20世纪初期,在Lewis Mumford和Patrick Geddes 的“进化中的城市”的理论的影响下,许多国家开始着手于区域规划的研究与实施。1920年5月德国的德鲁尔煤矿居民点协会编制的鲁尔区«区域居民点总体规划»开创了区域规划的先河;1921年前苏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经济区划,成为国家计划指导下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全国进行分区开发的典型;1929年美国编制了区域规划。1944年英国学者 Patrick Abercrombie 主持编制了大伦敦区域规划,成为以大城市为中心进行区域发展规划的典范。
随后出现的区域规划理论有:
工业区位论:由德国学者W. Launhard最先提出。随后,德国经济学家A. Weber 和美国空间经济学家E. M. Hoover 等发展了工业区位理论。工业区位理论可以划分为最低成本学派、运输费用学派、市场区位学派和社会行为学派等四类,其中以最低成本学派影响面最大。工业区位论主要针对工业的市场、运输、生产、原料等一系列对工业利润最大化的影响因素的分析,用于合理协调区域的产业布局以推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中心地理论:由德国地理学家W. Christaller 1933年在他的«德国南部的中心地»一书中首次发表了这一理论。他的中心地概念是指一个区域的中心城市,它集合了区域的中心功能和综合功能。该理论认为不同等级的中心地依据三种不同的功能控制关系(市场原则、交通原则和行政原则)构成三种不同等级的数量体系(分别为K3、K4和K7系统),在空间上也具有不同的结构形态。中心地理论在今后的区域发展中占有重要的指导地位。
增长极核理论:首先由法国经济学者F. Perroux 于50年代提出,后经美英学者A. O. Hirschman,J. Boudeville和M. Hanson 等进一步完善。该理论主要针对区域间中心城市形成的必要条件进行研究。
区域空间结构理论:主要包括城市本身的发展规模及空间结构组织规律、城市对周边乡镇的吸聚模式和区域内各个城市相互联结的城市网络结构形态等三个层次的研究内容。其中包含了城市最佳规模理论、空间吸聚理论、区域空间结构演变阶段和类型分异理论等理论。该理论认为区域空间结构的演变阶段通常可划分为四个阶段:a)低水平的均衡阶段。是区域间合作的初级阶段,各城市之间相互影响较小,处于均衡发展时期。多为农业社会的典型空间形态; b)极核式集聚发展阶段,是区域中心城市的形成阶段。区域间的合作优势开始在在中心城市显现,各城市之间开始出现非均衡发展。表现为前中期工业化社会的典型形态;c)由极核扩散发展的阶段。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处于饱和状态,出现了向周边主要城市的扩散,促使区域间多中心城市的形成。多为中后期工业化社会的典型形态;d)高水平的均衡阶段。以网络化、均衡化、多中心为特征的空间结构,地区间的阻隔和差异已逐渐消失并完全融合为一个整体,整个区域的空间和资源得到更充分和合理的利用,区域优势明显。处于高水平、动态的均衡发展之中。多为后工业化社会或信息社会的典型空间形态。该理论对区域间各城市依据自身的区位优势合理定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区域规划的制定,关系着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的战略实施。区域规划理论的发展,是区域规划在实践中的经验提炼,是指导区域规划制定的可靠依据和有力佐证。在制定区域的总体发展规划时,需要综合运用各种理论,扬长避短,找出适合本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方案。
参考文献:
[1] 彭震伟,«区域研究与区域规划»。--- 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8。
[2] 顾朝林,«概念规划»。 ---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关键词】课程 区域分析与规划 模块 教学探索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8 -0241-02
1 引言
伴随中国的快速城市化,区域规划出现了蓬勃发展新景象。其中之一是区域规划类型多样化:(1)地方政府或由发改委组织编制的“功能区划”、发展规划、城乡统筹规划、发展战略规划;(2)建设部门组织编制的区域规划、城市群规划;(3)国土部门组织编制的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另一种景象就是区域规划目的性、实践性性越来越强。区域规划已由过去求全求齐、面面俱到变成为设立有限的规划目标、着重解决主要矛盾的规划。
在高校城乡规划专业教育课程中,如何使《区域分析与规划》这一门课程能够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要求,能满足各类型区域规划工作人才培养的需要,切实提高城规学生的应用能力、实践能力?本文对模块式的教学方法进行了探讨。
2 模块式教学的内涵
“模块课程”的概念最早于上一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在英国出现,近几年它在俄罗斯的教育研究中得到较大的反响。[1] 所谓教学内容模块化,就是以教材为基础,按照模块的形式,将内在逻辑联系紧密、教学目标相近的教学内容整合在一起,重新组织教学内容,也就是将整个课程内容分为若干个“模块”进行教学。每个“模块”有鲜明的主题,有突出的重点,同时有相关的基础知识、相关的基本理论和可以延伸的内容。[2]
经验表明,模块教学方式,有利于学校灵活安排课程,有利于学生的自主学习,有利于教师的合作交流和科研能力的成长,有利于学校特色发展。[3]
3 区域分析与规划课程模块式教学的可行性
《区域分析与规划》是一门应用性和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国内工科、理科、农林院校的城乡规划专业、经济地理专业、自然地理专业等许多专业都选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区域分析与规划》作为教材。该书共15章56节,字数达63万字。[4] 各高等院校该课程教学时数普遍三、五十个课时。在如此短的教学时间内,要系统讲授这么多的专业内容,而且该课程涉及规划空间尺度较大,让学生短时间内融会贯通,有一定难度,效果也不一定好。如果将课程内容模块化,精心设计,突出课程重点,效果将更加理想。《区域分析与规划》课程进行模块式教学的可行性理由如下:
(1)模块式设置,有机整合课程内容。
模块教学的提出是基于系统的整体观念。《区域分析与规划》教材虽然每个章节有一定独立性,但是区域规划是个有机的系统工程。各章节上下内容联系颇多,易于拆分,易于合并,也易于将课程内容模块化。各院校各专业的教师可以按照自己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设置教学模块,充分体现理科、工科、农林学科不同背景的专业教学特色。
(2)模块式教学适合与规划实践结合。
该课程应用性强,本科教学应该和区域规划实践相结合。模块设置可以根据区域规划工作阶段或主题,设置相应教学模块。针对不同模块主题,采用课堂讨论、案例分析、现场实践等多种形式进行实践教学,将实际的问题融入课程,加强教学与规划实践的联系。因此,本科教育不但能承担起培养行业高端研究型人才的需求,而且还能承担起培养大量高水平基层需求的应用型人才的责任。[5]
(3)本科高年级适合进行模块式教学
我国城乡规划专业有四年制和五年制两种学制,一般到高年级才开设区域分析与规划课程。如同济大学,《区域分析与规划》安排在第7学期,中南林业大学安排在第8学期,中山大学安排在四年级学习。对于高年级的本科生来说,有能力进行教材自学和查阅课外文献,可以适应教材内容的重新整合组织,能够适应模块式的教学要求。
4 教学模块的构建
结合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区域分析与规划》课程的要求,对该课程划分不同的主题模块组织教学。例如,教材内容为区域分析知识的,划分为“区域定位”主题,可以相应延伸教学内容为区位分析、功能定位、产业定位等不同内容;教材为空间结构知识的,划分为“区域开发模式”主题,结合国家五个统筹政策,延伸教学内容为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等;教材内容为土地利用知识的,划分为“功能区划”主题,延伸教学内容为区域管治、主题功能区等。需要说明的是,课程模块的设置可塑性很大。模块主题的设置和延伸的内容都是灵活的、可变的,每个模块的授课时间和教学实践时间也是可调整的。
《区域分析与规划》课程模块化教学,每个模块有鲜明的主题,教学活动紧密围绕主题展开,师生可以有很好的教学互动。讲师可以结合各自专业特色和培养目标,考虑目前形势和专业热点,灵活设计每个主题模块,实际上突出了课程的多样性和实践性,体现了具有特色的差异性教学,本专业学生普通反映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5 模块式教学对师生的要求
模块式教学要求师生互动和良好的协作关系。模块式教学的成功与否在于模块设置,而教师在模块设置中起到主导作用。教师本人需要精心钻研教材,还要有良好的区域规划知识积累、理论修养和一定的实践经验,这样才能更好地去设置教学模块,去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对学生进行智力和思维的训练,有效组织教学。教学方式发生了改变,自然对学生的学习就提出了新的要求。模块教育要求学生由过去被动的学习变成主动的学习,要求学生围绕模块主题,自主预习和查阅相关基本理论知识,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互动,不断培养自主学习的技能。
6 结语
区域分析与规划课程实践性强,与规划工作实际有紧密的联系,课程内容前后相关,易于划分为若干模块,适合进行模块式教学。模块式教学是课程教育方式的重大改变,改革了传统的灌输式教学,变为开放的、灵活的师生互动式教学,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自主性,提升教学效果,增强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1]高丹. 模块教学 ―― 二十一世纪适合社会及人发展的教学形式[J].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6):111-115.
[2]周宝娟. 园林专业城市规划概论课程教学研究[J].黑龙江农业科学,2011(11):101-103.
[3]高明海、王宝乾、靖晓英. 高等数学模块教学模式的探索与构建[J].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6(9):102-104.
[4]崔功豪、魏清泉、刘科伟. 区域分析与区域规划(第二版)[M].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2006.
关键词:景观;区域景观;规划原则
中图分类号:J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12-0194-01
自十九世纪末以来,随着全球生态环境的相对恶化和城市发展的病象环生,以协调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为中心的区域可持续发展,成为今天区域规划的重点。因此,作为区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景观规划也日益为一些西方国家政府和人们所重视,美国景观建筑师协会前主席西蒙兹在其《景观设计学》一书中就对区域景观作了专门论述[1]。通过学习和借鉴西方国家的发展经验和相关理论,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积极探索,以达到最终形成在中国行之有效的区域景观规划理论体系并加以广泛推行的目的,因此本文将针对区域景观的相关概念和区域景观规划基础性理论试作初步探索。
一、区域景观概念的界定
在分析区域景观规划理论之前,应该弄清“景观”、“区域景观”等相关概念的内涵,这是研究区域景观和实施区域性景观规划的基础。
(一)景观及景观规划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张,人们对景观概念的理解从在景观园林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入地理学和生态学的思想,构成了现代景观的概念。例如德国景观生态学家Buchwald认为:景观是地表某一空间的综合特征,是一个由陆圈和生物圈组成的、相互作用的系统,包括人的视觉所触及的景观像、景观的功能结构和景观像的历史发展。这些理论都极大地突破了景观即风景的狭窄内涵,使景观上升到作为生态系统的能流、物质循环的载体和社会精神文化系统的信息源而存在的高度。
(二)区域及区域景观
区域是指具有特定共性、同质性、内聚力的地区。因此,区域景观规划应侧重对具有特定资源或特定景观内聚力的地区进行统一规划,以便从全局着手,统筹、合理安排区域的发展,克服行政或地方利益的条块分割所造成的景观破碎和总体效益受损,继而实现保护环境资源和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体现公平原则,并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二、区域景观规划的原则
(一)整体性与连续性原则
区域景观规划必须注重整体效益,尤其是在多种景观特征的区域和总体景观区域规划中,不能强调某一元素的单一效益或局部地区的利益,条块分割、切断区域内景观的有机联系,只能使得区域景观破碎化,区域整体环境和竞争力下降。只有重视区域景观的整体性与连续性,才能协调好继承、保护和发展的关系,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共同发展。
(二)自然优先原则
景观作为生态系统的能源和物质循环的载体,其中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应该由人来调节,而树立人与自然应是和谐的“伙伴关系”的观念,则是协调人和自然关系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对以自然资源为主的区域景观,必须科学分析其自然规律,建立自然保护核和缓冲区,即对危机资源、残留斑块尽量完整保护,并将人为活动排斥在核心区周围的缓冲区以外,最大程度地减少人为的自然破坏。
(三)本土精神原则
特定区域景观都有其自然和文化的过程,在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景观规划中,地方文化、历史风貌应得到充分体现,这是解决城市风格迷失,地方文化丧失的重要渠道之一。在具有特定自然景观组分的区域景观规划中,突出自然特质和乡土特色,像江苏同里、周庄古镇、河北平遥古城、云南丽江古城的保护性建设就是成功范例。
(四)动态、渐进原则
区域是一个大而统一、但界定宽松的地理范围。在后工业时代的今天,人类社会变化发展日新月异,任何一项规划都不可能是一张从一而终的蓝图,因为区域景观的主体始终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同时随着国际社会、经济、科技、文化的交融和发展,人们对区域规划的理论理解也会不断朝科学化、系统化方向发展,区域景观规划必然是一个渐进、动态的过程。
三、结语
区域规划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与具体的发展战略相比较,正确的区域观念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形成科学的区域景观观念,提高对区域景观发展的管理水平,才能使规划得以正确实施。此外,规划者多元化也是体现规划科学化、公平化的标志,其中中央、地方政府所扮演的角色至关重要,他们在区域总体控制、利益协调方面可以起到关键作用,将规划意图和具体措施积极向住区居民宣传,通过更多的民主形式,实现共同利益。我们期待,在新的区域规划概念和理论被倡导和推行的同时,中国的区域景观规划理论会将得到更深入的研究,更广泛的推行,更普遍的被人们所认识和接受。
【关键词】法国新城 区域规划
中图分类号:F1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世纪,针对大城市迅速发展并向区域扩散的倾向,世界各国根据各自的条件,纷纷采取了不同的控制措施,包括绿带、楔形绿地、缓冲带、绿心、区域公园、优先发展轴等等,试图通过规划引导城市建设,60年代末70年代初,法国政府颁布新城政策,开始在巴黎地区建设新城。新城建设对促进巴黎地区的均衡发展、增加巴黎以及巴黎地区的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巴黎在城市竞争日益严重的今天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原因之一。
巴黎地区
巴黎地区作为一级行政建制建立于20世纪60年代法国行政体制改革之后。它由首都巴黎和7个省份共同构成,由内向外分为中心城市、近郊和远郊三个圈层,所辖市镇包括巴黎在内共1300多个。巴黎地区地处塞纳河中游、巴黎盆地的中心地带,是塞纳、马恩和瓦兹三河交汇之地,拥有大面积河流冲积平原,间以森林覆盖的三丘,土地肥沃,适于多种农作物种植,历史上农业生产相当发达。
2、 巴黎新城缘起---相关的历次区域规划
新城在巴黎地区的出现绝非解决现实问题的一时之举,而是20世纪以来一系列区域规划长期酝酿的结果,是区域认识不断提高、区域整体发展思想日益深化的体现。20世纪上半叶,以限制为主体的区域规划在多方面为新城建设奠定了基础;60年代中期,以发展为主题的区域规划直接促进了新城的诞生。
2.1以限制为主题的区域规划作为新城建设的基础
2.1.11934年的PROST规划
19世纪末,在工业加速发展的推动下,巴黎地区的城市建设开始规模增长,工业企业在近郊自发集聚,独立式住宅在工业用地无序扩展,甚至呈过度蔓延趋势。为了对日益增加的城市建设进行有效的规划管理,1932年,法国政府通过颁布法律提出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根据区域开发的需要设立巴黎地区,对城市发展实行统一的区域规划。这是法国历史上第一次从区域高度干预城市建设和管理。标志着巴黎地区真正意义上的区域规划的开始。1934年PROST规划正式出台,针对巴黎地区的区域道路结构、绿化空间保护和城市建设区范围作出了详细规划。它标志着巴黎地区真正意义上的区域规划的开始。主要提出了:
⑴为了迎合当时盛行的汽车交通需求,规划突出了放射路和环状路相结合的道路结构形态。五条主要干道以巴黎为中心、以不同方向向区域腹地辐射,联系首都和法国以及欧洲其他重要城市。
⑵由于无序的郊区蔓延毁掉了大片森林绿地,规划提出了对现有森林公园等空地以及重要的历史景观地段加以严格保护。
⑶为了抑制郊区不断蔓延,规划根据现状将巴黎以外的各市镇土地利用划分为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范围。为未来的城市发展作了土地储备。
PROST规划对巴黎地区的人口增长和城市发展持保守态度,否认城市进一步发展的可能和必然。未能将巴黎纳入到巴黎地区统筹考虑、对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划分过于严格,缺乏应有的灵活性。但是作为法国历史上有史以来第一次区域规划,它的重要性也是无法否认的,虽然规划没有为地区城市发展开辟新的空间,但它以绿色空间和非建设用地的形势为日后的城市建设保留了大量的空地。
2.1.21956年的PARP规划
二战后,法国经过十年的经济复苏期,人口和经济在地区和全国范围内的不平衡分布为当时社会的主要特征。1956年的《巴黎地区国土开发计划》(简称PARP规划)继承了PROST规划的指导思想,继续主张通过界定城市建设区来限制城市空间的扩展。主要规划建议:
⑴降低巴黎中心区密度、提高郊区密度、促进地区均衡发展的新观点。
⑵建议积极疏散中心区人口和不适宜在中心区发展的工业企业。
⑶在近郊建设相对独立的大型住宅区。
⑷在城市建成区边缘建设卫星城。
事实上PARP规划中的城市建设区范围比PROST规划还要紧凑,新建的大型住宅区和卫星城基本被安排在现状城市建成区内见缝插针地进行,以确保郊区的人口增长不会导致城市用地的继续扩大,从而达到提高郊区密度的目的。今天看来,PARP规划提出了区域均衡发展的新思想,提出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4条环路加若干放射状道路的区域道路结构,并建议加速区域快速轨道交通网(简称RER)建设,这为10年后的新城开发在基础设施方面打下了良好基础。
2.1.21960年的PADOG规划
20世纪60年代是法国城市化进程的一个重要转折时期,城市人口有史以来第一次超过农业人口。1960年的《巴黎地区区域开发与空间组织计划》(简称PADOG规划)就是在这种背景下编制完成的,但是通过界定城市建设区来遏止郊区蔓延、追求地区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没有改变。规划认为未来巴黎地区城市发展的重点不是城市空间的继续扩大而是现有建成空间的结构调整,因此建议:
⑴利用工业企业扩大或转产的机会向郊区转移以疏散中心区。
⑵通过改造和建立新的城市发展极核以形成多中心的城市空间格局。
⑶通过鼓励巴黎地区周边城市的适度发展或新建卫星城镇来提高农村地区的活力。
显然,从实质上讲PADOG规划几乎是PARP规划的翻版,其主旨仍然是通过限定城市建设区范围来遏止城市空间的蔓延扩大,PADOG规划的创新之处在于,它在现状城市建成区内设立了若干新的城市发展极核,与巴黎共同组成“多中心的城市聚集区”[2;]这是所谓的“新城”概念第一次出现在正式的区域规划文件里,对5年后的新城政策是一个重要启发。
面对城市建设不断增加、城市空间不断扩张的现实,PROST、PARP和PADOG规划均采取了以限制为主的保守态度,试图通过界定城市建设区范围、规范新增城市建设布局的方式来遏止城市蔓延的趋势;虽然规划引入了区域概念,其关注点仍然局限于城市建成区本身。事实证明,狭隘的区域观念成为上述规划的致命弱点,由于实际的人口增长速度远远超出预测水平,规划的城市建设
区范围屡屡被突破。但是不可否认,正是由于这三次区域规划的铺垫,才使得新
城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成为可能。
2.2以发展为主题的区域规划促进了新城的诞生和发展
1964年巴黎地区作为一级行政建制正式成立,辖区面积扩大到12000多平方公里,《巴黎地区国土开发与城市规划指导纲要1965~2000》(简称SDAURP规划)
于翌年编制完成。
面对60年代以后巴黎地区城市化加速、经济和人口双重增长的现实,新规划坦承城市建设用地继续扩大的可能性和必然性,因此优先考虑满足人口增长和建设发展的空间需求,而把保护农业地区和自然空间置于相对次要的位置上。规划建议:
⑴将新城市化沿地区内自发形成的发展轴布局,作为优先发展的城市轴线;在现状建成区和新城市化地区内大力发展多功能的城市中心,形成多中心的区域空间格局;
⑵利用公路、铁路、RER等交通基础设施引导潜在的城市建设,并且作为优先发展轴上城市化地区的主要交通手段。考虑到巴黎地区的自然条件、地理条件、历史沿革以及实施的可行性,
⑶规划在塞纳、马恩和卢瓦兹河谷划定了2条几乎平行的城市优先发展轴线,从现状城市建成区的南北两侧相切而过,并在其上设立了8座人口规模介于30~100万之间的新城,作为重点开发的新的地区城市中心。至此,新城建设成为巴黎地区城市发展的主要政策之一。
显然与以往的历次区域规划相比,SDAURP规划的指导思想发生了根本性变:它不再将限制城市空间扩展视为规划的首要任务,而是把目标转向促进区域的整体均衡发展,因此提出城市发展轴线、新城和多中心的区域等概念,在强调完善现有城市建成区的同时主动为城市建设提供新的发展空间,兼顾城市发展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双重需求,顺应了区域城市化加速发展的趋势;它从区域高度构架了巴黎地区的城市空间格局,对促进巴黎地区的整体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后,巴黎地区又分别在1976年和1994年进行了2次区域规划,根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对城市发展政策和城市建设布局做出了必要调整,但是区域空间格局始终没有改变,新城也始终是城市发展政策的重要内容。从60年代末70年代初开始,新城建设陆续开工,至今已经初见规模。
巴黎新城的特点
3.1基于区域城市发展的功能定位
首先,巴黎新城的主要职能是吸纳新增地区人口,特别是集中在半城市、半乡村的城乡交接地带的新增人口,避免人口向中心城市巴黎的过渡集聚;其次巴黎新城作为多功能的地区中心城市,是巴黎地区城市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
3.2关注区域整体的空间布局
巴黎新城的布局有意识的追求与现状城市化地区之间的空间连续,形成整体的区域空间格局。因此新城的区位考虑比较靠近城市中心,平均距离大致保持在30公里左右(不同于伦敦的平均50公里有些达到了100公里)而且与巴黎保持了便捷的交通联系,其间虽然也有一些绿化间隔但在空间上基本还是贯穿的。
3.3结合发展现状的空间规划
新城的空间组织:巴黎新城不是从无到有发展起来,而是在已经半城市化的地域内,利用新建城市中心的辐射作用,将一定范围内的住宅区、工业区、娱乐区等集聚在一起,提高半城市化地区的建设密度,带动其逐步向真正的城市化地区转化;巴黎新城的内部空间因每座新城的具体条件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总体上存在着一些共同原则
3.4注重区域合作的规划建设管理
与伦敦新城相比,巴黎新城的最大特点在于:它始终是区域城市空间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孤立于现状城市建成区之外的游离因素,其目的在于促进城市
建设在半城市化地区集聚发展,以加强城市化的空间整体性,促进区域的整体
发展。这一特点在新城的功能定位、区域布局、空间组织等方面都得到了体现。
新城的建设管理:巴黎新城不是一级行政建制,不存在独立的新城政府,而是由特别成立的新城国土开发公共规划机构(简称EPA),以多重身份参与新城的规划、建设与管理。首先作为具有公共性质的国家派出机构,它负责编制新城的土地开发计划和用于住宅建设、市政配套和土地征用的财政计划;其次作为具有私人性质的开发机构,它承担建设用地的征用、配套和出让;此外作为地方的长久合作伙伴,它协助地方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建设跨市镇的市政基础设施等。在土地开发或建设项目完成后,EPA将通过有偿或无偿转让的方式,把管理权移交给各相关市镇或者由相关市镇联合组成的市镇联合体,由地方政府行使具体的管理职能,从而保证新城开发中的利润回归到地方财政。
参考文献
刘健. 基于区域整体的郊区发展—-巴黎的区域实践对北京的启示. 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4,6
刘健,马恩拉瓦莱.从新城到欧洲中心——巴黎地区新城建设回顾.国外城市规划, 2002(1): 27-32
刘健. 从巴黎新城看北京新城. 北京规划建设.2006. 01
赵学彬.巴黎新城规划建设及其发展历程.规划师.2006.11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形势下制定和实施区域发展战略,要正确处理好一系列重大关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努力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
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实施方案的设计,既要坚持市场经济方向,又要从我国具体实际出发;既要保障整体利益,又要兼顾地方合理需求;既要体现中央的统筹指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
社会主义制度是追求公平正义的制度,我们建设市场经济也必须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保障市场公平、公正和有序运行,这是十分重要的,也是毋庸置疑的。
区域板块越细分,区域规划的指导性、针对性就越强,也越能精准发挥各个地区的比较优势,解决其所面临的瓶颈制约。所以我们必须进一步细化区域规划的空间板块,进一步缩小区域政策单元。
各地的水土环境、地质状况、资源禀赋等差别很大,应当把握各自的区情,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国家也应基于各地的具体情况,统筹进行区域空间布局,特别是产业布局。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描绘了“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新蓝图,创造性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提供了基本遵循。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指出,促进区域发展,要更加注重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空间均衡。贯彻落实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必须增强发展协调性,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形势下制定和实施区域发展战略,要正确处理好一系列重大关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努力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一、处理好维护市场竞争公平性与强化对特殊地区支持的关系
社会主义制度是追求公平正义的制度,我们建设市场经济也必须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保障市场公平、公正和有序运行,这是十分重要的,也是毋庸置疑的。但据此质疑甚至否定区域战略中对一些特殊地区的支持,却是不正确的。一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目前国家对一些区域实施支持性优惠政策,妨碍了市场公平竞争,破坏了统―市场规则,应予以废止。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
从过去的实践看,在区域战略层面实施支持性优惠政策大体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对欠发达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实行的所得税优惠等政策。比如对西部地区实行15%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所采取的相关优惠政策等。对这些地区加以支持既是改变其贫困落后面貌的需要,又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需要。从一个方面来说,这些地方基础差、底子薄、贫穷落后,单靠自身努力,很难改变其生产生活状况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状态,必须依靠国家政策支持和地区对口支援,助其赶超,加快缩小其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争取与全国其他地区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恰恰是为了体现平等公正的原则。市场公平性的核心内容是机会均等、发展权利均等。长期以来,为了支持工业的发展、支持城市的发展、支持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农村、中西部地区作出了重要贡献,如农产品的低价销售、土地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廉价供应等。大部分农村、中西部地区仍然是欠发达地区,对这些地区的发展给予积极的、适当的支持,实际上是一种有限的补偿。也就是说,在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上,区域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政府对农村、中西部地区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远逊于城市、东部地区。因此,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特别是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支持,其实是一种必要的“还账”,是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公正原则的必然要求。而且,在已经存在着较大地区差距的情况下,仅靠市场机制是难以实现缩小区域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必须发挥政府的作用,通过必要的政策支持等手段来加快解决地区差距过大的问题。这种做法不仅不违背市场的公正性,而恰恰是追求公正性和保证发展权利均等化的体现。实践表明,正是通过强有力的分类指导的区域政策,扭转了长期以来经济增长速度东高西低的状况和地区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还要强调的是,欠发达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需求潜力巨大,蕴藏的发展潜力也十分巨大,以适度的优惠政策激发这种需求、激活这种潜力,进而发挥这些地区的“后发优势”,对于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实现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另一种隋况,是对一些发展改革实验区和示范区实行的某些优惠政策。比如对横琴的粤港澳合作示范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实行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这些实验区和示范区是探索发展改革特别是优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路径与方式的试验平台,在政策设计上,既考虑了试验主题的需要,也考虑了周边环境、国际通行做法和改革探索的要求。这类实验区和示范区的―部分设立在条件较好的经济发达地区,但这与对发达地区全面实行优惠政策完全是两码事。这种优惠政策实际上是一种先行先试政策,其目的在于积累经验、摸索道路、提供示范。
因此,我们在制定实施区域发展战略过程中,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要始终注重维护市场的公平性,保证各地区和全体劳动者能够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获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必须坚持分类指导,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地区给予差异化的政策支持,并基于试验示范的要求给予相关试验平台以特殊的政策安排。
二、处理好重点制定实施跨区域发展战略与着力缩小区域政策单元的关系
由国家主导制定区域发展战略规划,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特色和手段。“十三五”时期,中央强调要促进协调发展,这意味着把国家主导制定区域规划的重点放到跨省区、跨大区域层面,加强对西部、东北、中部、东部四大板块发展的统筹协调,推动沿大江大河沿边沿海和沿重要交通干线的经济增长带建设。第一,从事权看,编制跨省区、跨大区域的区域发展规划,是地方政府包括省级政府难以推动的,理应由国家承担,但我国地域辽阔、区情复杂、行政层级众多、区域板块大小交错,国家很难包办所有层级和区块的区域规划制定。第二,从现实基础看,这些年国家组织制定了一系列各种类型的区域规划,不仅基本覆盖了各个省区和重点地区,而且为进一步细化区域规划的制定打下了基础、提供了示范。随着“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三大重要战略的推出,国家重点组织跨省区、跨大区域层面区域规划制定的特点和成效都已得到明显体现。
但如果据此认为国家只能制定跨省区、跨大区域的区域规划,就不那么正确了;甚至认为不需要制定省区内或较小区域板块的区域规划,那就更加错误了。各个地区自然、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差异显著,这种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实施分类指导。实施分类指导,在空间上必须突出重点,即分散进行、分块规划、分别实施。从理论上说,区域板块越细分,区域规划的指导性、针对性就越强,也越能精准发挥各个地区的比较优势,解决其所面临的瓶颈制约。所以我们必须进一步细化区域规划的空间板块,进―步缩小区域政策单元。从这个意义上讲,仍然要根据各自具体情况组织编制各省域内的区域规划。―般逻辑是,国家重点组织编制跨省区、跨大区域的区域规划,省级政府重点组织编制跨地市行政区的区域规划,以此类推,―直细化到最必要的空间板块的规划编制,形成多级联动、各负其责、―体贯通的区域规划研究制定工作局面。
必须指出的是,―些关乎改革发展大局的重要功能区和试验区的规划和方案,尽管在省级区域内,但仍需国家组织制定或指导制定,是属于国家的事权和职责。―是因为这些功能区和试验区承担着重大的改革发展使命,关乎全局,涉及长远;二是因为这些功能区和实验区的许多突破性的先行先试政策需要国家相关部门研究并赋予;三是这些功能区和试验区的探索极具创新性,也极具风险性,需要国家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
三、处理好统筹区域空间布局和建立区际利益平衡机制的关系
各地的水土环境、地质状况、资源禀赋等差别很大,应当把握各自的区情,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国家也应基于各地的具体情况,统筹进行区域空间布局,特别是产业布局。这体现了全国一盘棋的需要,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和长治久安。从静态看,地方的发展格局和国家的空间布局是一致的,或者说地方意志和国家意志是统一的。但从动态看,一些地区的发展需求难免会与国家统筹区域空间布局的要求产生矛盾,在变化发展的外部环境和日趋激烈的竞争状态下,原有的地区比较优势可能会转换成比较劣势,从而产生适应外部条件创新发展构筑新的比较优势的需求与刺激。例如,粮食问题关乎民族生存和国家安全,为确保粮食安全,国家统筹布局,以区域资源禀赋为基础划定了一批粮食主产区。但粮食附加值低,主产区光靠种粮难以实现跨越式发展。为了加快实现现代化,粮食主产区必然要求“退农进工”,转向发展非农产业特别是附加值较高的产业。这种想法或做法,从局部看无可非议,但从全局看,国家粮食安全将得不到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也将面临威胁。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重大问题,如何既维护国家的统一空间布局,又使各地的发展水平不至于形成过大差距,尽可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对此,有必要采取科学方式对因承担全局职责而付出代价的地方进行补偿,也有必要采取有效措施来支持这些地区加快发展。一方面,各相关地区应在不影响国家统―空间布局前提下,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和有效利用外部条件,努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经济效益。比如,粮食主产区要探索在不牺牲农业和粮食生产的前提下,走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路子。另―方面,国家要推动建立区际利益平衡初制,通过这一机制,对那些按照国家统一空间布局发展附加值相对较产业的地区给予合理的补偿和必要的支持。
一、循环经济规划制度的必要性
循环经济作为生产、流通、消费和废物管理过程中所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活动,旨在区域、国家或更大层面上建立以“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为物质代谢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具有很强的战略性和宏观性,及其发展过程中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因此,循环经济的上述特征决定了其实施和构建需要强有力的规划措施加以保障。在世界范围内,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实践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我国在推行循环经济的过程中,规划作为一项核心任务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先期的试点示范单位几乎都制定了专门的循环经济规划。贵阳制定了循环经济型生态城市规划,围绕产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保三大体系制定了综合性的循环经济规划;江苏省制定了省级循环经济建设规划,分解成循环型农业、循环型工业、循环型服务业和循环型社会4个组成部分。其后,辽宁省、义马市、日照市先后开展了循环经济规划。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的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明确要求制定循环经济实施方案。其余一些省市尽管没有制定专门的循环经济规划,但在制定十一五规划的过程中,大多明确要求将循环经济的理念和原则融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中。2005年,国务院“国发22号文”明确提出,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有关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其后,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指导,制定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循环经济规划已经在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处于重要位置,并成为国家推动循环经济的有效工具。我国2008年《循环经济促进法》第12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编制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二、循环经济规划制度的定位
循环经济规划制度的确立,需要考虑循环经济规划的定位。这里涉及两个主要问题:第一,循环经济规划与已有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关系;第二,循环经济规划制定的层面范围。
(一)循环经济规划的基本类型政府需要制定规划来应对循环经济的战略性、宏观性和复杂性。当前,我国政府职能开始从项目管理逐渐转向规划管理、从微观管理逐渐转向宏观管理。循环经济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有利于我国宏观调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但是,循环经济规划在我国并没有形成既定的规范体系。概括而言,目前的循环经济规划主要存在两种形式:第一种是制定专门的循环经济规划,设定循环经济的目标和指标,提出发展循环经济的任务、重点和措施等。在实践中,通过出台循环经济实施意见和目标分解等手段强化实施;第二种形式是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一些专项规划中融入循环经济的理念、原则,增设部分章节和内容以及循环经济实施方案。上述两者形式各有所长。第一种形式内容明确,易于落实,但要花费较大的努力,同时也容易引起其与其它已有规划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第二种形式可以避免矛盾和冲突的问题,但循环经济的实施效果要更加依赖于各规划的制定水平和实施状况。在规划实践的内容中,作为第一种形式的专门性循环经济规划,已经出现了过大过小,定位不清的现象。存在两种极端情况,一种是将循环经济规划等同于为各种废物寻找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答案,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废物循环对于产业发展乃至经济发展的反馈作用;另一种是将循环经济规划泛化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人口发展、生态建设甚至社会公平等强加到循环经济规划中,试图赋予循环经济万能的表象。这两种做法都会不同程度地伤害循环经济规划的制定和落实。
(二)应率先在省级以上开展循环经济规划我国2008年《循环经济促进法》第12条规定要求:“在国家、省、市以及跨省、市区域上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专项规划,而对于县级规划则不做法律上的明确要求。”笔者认为,这是符合我们国家目前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第一,是源于循环经济的理论探索性。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目前尚处于试点示范阶段,循环经济规划本身的成熟与规范尚需要一个发展过程,还需要不断的探索其与区域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其他各类专项规划的协调关系。第二,是源于循环经济规划的可操作性要求。目前,我国的循环经济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循环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例如,各级各类规划的相互关系、功能定位,特别是与市场作用的界限,数量上看规划不少,但内容上相互之间交叉重复,区域规划不到位,针对性不强,衔接协调不力,规划编制程序不够规范,规划的评估调整机制尚未形成,规划期的界定比较机械等等。这些问题不仅有损规划的有效性、科学性,而且直接影响到可持续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因此,在当前状态下,急于要求开展县级循环经济专项规划肯定会导致一些不必要的问题。当然,国家要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开展与国民经济、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生态环境等融为一体的循环经济专项规划。须要指出的是,应大力强调在跨省行政区域层面上开展循环经济规划。我国规划体系中,区域规划是一个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但是这个很重要,区域调控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区域规划是区域调控的重要依据。发展什么产业,市场经济国家一般很少干预,但对区域发展则干预比较多。区域循环经济规划旨在根据该区域的地位和作用和不同区域生产要素条件,对区域未来循环经济的发展设定或提出总体思路、方向、目标、保障措施和重点任务等,以达到指导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的目的。
三、循环经济规划的主要内容
循环经济规划内容一般需要包括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战略重点、保障措施、主要任务、发展水平(主要是指节材、节能、节水、节地、废物循环处置和利用的定额指标和标准)等。循环经济规划指导思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优化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坚持政府引导、公众参与、企业实施,强制手段与市场手段相结合,义务与责任公平分担的原则,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循环经济规划发展目标不仅要设定节水、节能、推进计划和制度建设、资源综合利用示范试点等方面的工作目标,还要根据区域情况设定资源节约、消耗、废物排放、循环利用和环境状况等量化约束性目标。明确规定污染物排放强度、资源循环利用率、资源生产率等特征指标。对于循环经济规划主要内容和重点任务,应在充分考虑产业布局、资源条件、市场需求以及经济和环境成本的前提下,根据发展形势和区域特点在流通、生产和消费领域有侧重地选择重点企业和行业开展节水、节能、节地、节材和综合利用等活动。在循环经济规划保障措施方面,要加强分类指导。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明确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对策措施和思路。循环经济规划的核心内容是循环经济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方案,明确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各项要求。以区域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基础,开展资源减量、节约、再循环和再利用的综合规划,同时针对重点或突出问题开展重点区域规划(工业带、农业区、矿区等)、重要专业规划(节能、节水、废物循环等)和重大问题研究工作,尤其重视城乡规划和园区建设。城乡规划和建设应当按照循环经济要求,实施节水、节能、节材、节地,发展再生水回用,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展区域经济,应当根据资源条件、生态功能区划和环境容量,对新建、扩建和已建的开发区和产业集中区进行建设、规划、改造和运营。
首先是战略的引领性。长江三角洲区域规划是我国区域发展的最重要的规划,也是在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经济区域发生重大历史变迁的背景下,在国际金融危机后应对国际经济结构、国际外贸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历史背景下,进一步激发长三角发展的巨大潜力,引领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性战略规划。由于这一地区在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发挥了特殊的率先发展作用,在参与国际竞争中成为我国最具有竞争力的地区,因此规划明确提出长江三角洲地区要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也就是要使长三角地区在我国参与全球合作与对外交流中发挥引领性作用。
长三角区域规划进一步凸显了我省在全国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规划把长三角的区域范围由原来的16城市,扩展到江苏、浙江与上海两省一市的全部区域,从经济总量来看,2009年我省GDP超过34000亿元,超过全国的1/10,浙江为22832亿元,上海为14900亿元,长三角地区GDP总量71793亿元,占全国的21.4%,我省GDP占长三角47.5%,接近一半的总量。规划明确了原长三角16市为长三角的核心区,16个城市中江苏占有8个。新规划中确定了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为区域性中心特大城市,江苏占有3个。从空间战略定位看,规划包括两省一市的全部区域,使得江苏的战略空间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一是苏中和苏北成为长三角的新区域;二是沿海地区成为长三角北翼新的增长极;三是徐州至连云港沿东陇海线与苏北地区成为长三角新的增长极;四是原来的长三角北翼地区,即从上海经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到南京,再加上长江北岸的南通、泰州和扬州,从空间地理关系看,从城市功能与经济功能来看,这一地区实际上已经成为整个大的长江三角洲的中心地区或中心轴线地区。目前已经开通的沪宁高速铁路以及京沪高速铁路的开通,将进一步确立和强化这一地区在长三角地区中的中心作用;五是明确南京成为长三角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门户,提升了南京的区域中心城市的功能地位,明确了南京都市圈的更大的辐射功能。
第二是规划的融合性。长三角区域规划内容丰富,意义深远,涉及空间广泛、目标高远。从长三角规划的内容与我省发展的战略思路的关系看,长三角区域规划与我省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战略思路,在区域与城乡空间上、生产力布局上、产业内容上与发展的重大举措上都有高度的融合性。这说明国家长三角区域规划吸收了我省发展的相关规划与发展思路,同时这种融合也有利于我省在贯彻落实中把长三角区域规划的实施与我省战略规划的实施有机结合起来。从空间关系看,我省先是提出了沿沪宁线城市带和产业带,之后又提出了沿长江经济带和产业带、沿东陇海线城市带和产业带,之后又明确提出了沿海经济带的战略与规划,形成了我省苏南、苏北、苏中与沿海地区协调发展、共同发展的新格局。长三角区域规划中提出了一核九带的空间格局,以此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一核为上海城市区,九带即沪宁发展带、沿江发展带、沪杭甬发展带、沿海发展带、沿东陇海线发展带、沿湖发展带、宁湖杭发展带、沿运河发展带等,其中涉及江苏范围的发展带,与我省空间战略布局是一致的。从长三角地区规划的产业方向与产业布局看,在沿江地区、沿沪宁带地区,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南京、苏州、无锡、镇江等城市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物流、科技、文化旅游等产业,形成以上海、南京、苏卅、无锡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的研发设计与生产中心。加快建设上海、泰州等生物医药产业基地,进一步做强无锡太湖药谷等品牌,建设南京、苏州、连云港、杭州等中医药、化学原料药和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基地。扬州、泰州、南通、温州等城市加强信息产业发展,以苏州、无锡、宁波、徐州等城市为骨干,提升机械装备制造业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和盐城积极发展轿车产业,形成区域性轿车研发生产基地。以苏州、常州、扬州和金华为重点加快形成国内重要的客车生产基地,独立开展新能源汽车研发和生产。以上海、南京、常州为重点,加快形成轨道交通产业基地。长三角地区联手形成上海一核,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五节点的旅游业合作发展空间发展布局,等等。可以看出,规划的产业方向突出了以现代服务业为主要指向,这个指向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产业方向是高度一致的,相关产业的空间布局与我省的产业空间布局也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