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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立公平、有序、规范的食品市场秩序为目标,坚持查疏结合、标本兼治以及“教育在先,查处在后,疏导为主,取缔为辅”的原则,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全面清理整治大学城周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并努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通过整治,要使大学城周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得到整顿和规范,依法领取相关证照,保障良好的食品安全水平;对拒不整改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联合整治,坚决予以取缔,争取全面消除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并建立长效防范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在校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整治工作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年5月开始到20*年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5月31日)。
主要任务是做好针对大学城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户、学生消费群、房屋出租户的宣传教育工作。
1、针对食品生产经营户下发《限期整改告知书》:《限期整改告知书》内容由区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分局分别提出告知要点,在5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统一汇总整理,并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由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太湖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有关村(社区)在5月25日前发放到位。通过告知,要使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提高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切实加强对经营单位规范化经营的教育和引导,提高他们的诚信守法意识和自查自改的自觉性。
2、针对学生消费群下发《给广大学生的一封信》:由区卫生局负责内容拟定,由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印制并负责联系有关学校共同做好发放工作,于5月25日前发放到位,做到在校学生人手一份,同时建议学校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扩大教育面。通过下发《给广大学生的一封信》,加强对大学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3、对房屋出租户下发《房屋出租安全责任告知书》:由区公安分局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负责拟定内容并印制,由基层派出所负责逐户发放,进一步提高村民的规范出租意识,引导他们共同提高规范房屋合法租赁经营的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环保意识,从源头上控制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蔓延。
第二阶段:整改办证阶段(6月1日—7月31日)。
由区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大学城周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综合整治的实际情况,逐户分类审查办理有关证照,依法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对于各项设施条件达到或基本达到有关标准的,应督促其尽快办理有关证照;对于各项设施条件暂不具备办证条件的,应当耐心指导督促其加大投入,加快更新改造,完善有关设施,限期督促其办理有关证照;对于条件设施与基本标准差距较大,即使改造也不可能达到相关标准的,应劝导其改行从事其他非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另寻新址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大学城周边目前地处城郊结合部,各项配套设施不全的现状,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应从实际出发,对选址、环境、布局、面积、建筑结构、卫生设施和设备设置等条件采用切实可行的行业标准;对下岗失业、残疾、烈军属等特困人群,要严格执行税费优惠政策。各部门在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证照的同时,要明确不改变原有房屋的使用性质。对于拒不采取整改措施的经营户,由各职能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取缔。
第三阶段:联合整治阶段(8月1日—8月30日)。
对逾期拒不整改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工商、卫生、环保、公安、城管和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太湖街道等单位进行联合执法,予以全面清理整治,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实施巡查、回访、年审等监管措施,加强对获得证照的餐饮单位的后续监管。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太湖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和有关村、社区要做好整治后的日常监督工作,一旦发现学校周边地区新增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其它有关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区有关部门或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严防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现象的回潮。
三、整治工作的职责要求和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基层单位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综合整治工作总体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协调。加大对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采用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不定期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汇报。
区卫生局:负责拟定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告知书》相关内容和《给广大学生的一封信》,并做好整治过程中对餐饮单位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相关卫生标准对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加强工作指导,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进行查处。配合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太湖街道做好疏导点建设过程中有关卫生设施建设的指导工作。
区环保局: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对经营单位的整改指导,并督促其整改达标。对拒不整改或无法达标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配合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太湖街道做好疏导点建设过程中有关环境设施建设的指导工作。
*公安分局: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相关出租房的管理工作,并加强对出租房业主的宣传教育,引导业主将房屋出租给有证有照的经营者;负责维护专项整治过程中的治安工作。
*工商局:严格落实营业执照的前置审批工作,确保审批正确率达到100%;对拒不整改的无照经营单位,按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进行查处取缔。
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太湖街道及有关村(社区):负责做好疏导点的规划、建设工作,教育、引导各项设施条件不可能满足办证要求的单位转移到疏导点,并按各部门有关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负责对大学城周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摸底调查,及时掌握并反馈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动态情况;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对大学城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生消费群和房屋出租户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对新出现的大学城周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或其它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区有关部门报告。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其他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整治相关工作。
四、整治工作的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学校周边地区食品安全状况关系到广大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集体性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现象的泛滥直接影响了社会稳定和政府形象。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区政府成立大学城周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沈宁宁同志任组长,区卫生、环保、监察、公安、工商、药监和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太湖街道的分管领导为成员,区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和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太湖街道等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2、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整合执法力量,切实增强整治力度。区工商、卫生、环保、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要完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和联合监管机制,切实履行职责,杜绝互相推诿,齐心协力抓好本次专项整治。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太湖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要组织有关村、社区及时了解、反馈工作信息,加强工作沟通。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机构
我乡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既分工又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监管工作、创新观念,不拘形式、不等不靠、大胆探索,创造性的开展食品安全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深入到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从生产、销售、消费等渠道堵塞食品安全漏洞,确保我乡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良好。食品经济健康发展,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在范围内统一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让各部门、企业、消费者都踊跃参与,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与昂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和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诚信自律意识,大力营造社会普遍关注、群众积极参与、企业支持配合、部门合力打造食品安全信用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措施,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今年来,我乡定期不定期组织食安办、派出所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销售摊点、商店、市场、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销售假冒食品的违法行为。针对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开展重点检查,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强化监督。
2、把好农产品生产安全关。按照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乡涉农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农药、兽药经营点进行了政治。此外还经常对蔬菜基地进行检测,杜绝农药残留现象。我们还加强对菜农进行农药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了蔬菜安全。
3、开展包装食品重要农产品加工的安全检查。重点对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烟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种包装食品进行“六查六看”,查处非法使用有害化学品的水果水产品农产品等。在检查市场的肉类和禽类产品时,要求出售的猪肉全部经过防疫检疫,家禽类无病鸡鸭上市。在“端午”期间,乡政府分别对全乡的食品经销店和餐饮点进行了检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管理,积极宣传了《食品安全法》。
一、突出抓好农村及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整治,保障农村地区及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年”活动。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检查,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整治工作,有效遏制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强化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和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进一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填补监管空白。
(三)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糕点、饮用水为主要品种,认真组织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旅游景区食品源头治理,规范生产、疏通及消费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及中外游客的饮食安全。
二、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大农产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围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产品综合竞争力,根据《*省安全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管理试行办法》,抓好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普及无公害蔬菜适用技术,在有条件的乡镇积极开展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示范;抓好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全年积极申报认定无公害产地1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个、绿色食品1个。
(五)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并扩大监测范围,促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工作;开展水产品中“孔雀石绿”检测和液态奶中复原乳相关检测;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专项监测与认证的抽查工作。
(六)深入开展对农产品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大要案查处,抓好种子、种苗、肥料、农药(鼠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专项整治;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兽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扩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积极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保证农资市场营销质量。
(七)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加大对广大农民科学种养殖、科学使用农兽药等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科学生产水平;加大种植养殖基地、出口企业的人员培训,提高防范污染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控制有毒有害生物的侵袭;建立可追溯性标识和记录,提高基层人员安全监控意识;引导基地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发展有机食品认证。加快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建设,提高检测水平,做好农产品检验检疫的技术保障工作。
三、继续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八)严格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组织督促28类食品生产企业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协助实施28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发证工作,确保糖果制品等13类具备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90%以上取得生产许可证,严格证后监管和无证查处;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出厂检验;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厂点普查,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电子监管信息系统。
(九)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工作。深化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紧紧围绕发证食品,突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规范食品标签标志。
(十)加强食品标准化管理。继续开展食品标准化培训工作,提高社会有关方面特别是食品生产企业的标准化意识;加强对食品标准特别是企业标准的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推动企业自觉执行食品标准。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
(十一)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全面开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十二)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在加强食品市场日常监管的同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食品违法案件。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重点解决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开展经营者自律制度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进货验证验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问题,确保大中型食品批发市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90%以上;以节日市场为重点,开展食品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销售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问题。
(十三)加大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力度。强化食品质量准入,加强监测工作,坚持日常监测与快速检测相结合,开展以检测箱为依托的流通环节食品快速检测;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分类监管,重点监管高风险食品,全面实行对婴幼儿奶粉、酒类流通市场备案管理,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
(十四)加强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12315”网络进村镇、进社区、进商家、进市场,在90%以上的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建立投诉站点。结合“12315”行政执法网络建设,完善上下贯通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快速反应体系。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和经销企业食品质量管理员制度。
(十五)继续推进“三绿”工程,确保上市销售食品渠道正、品质好、手续全。加强对城区定点屠宰场的整治和规划建设,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流通市场监管;推进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机械化改造和技术进步;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销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85%以上,定点屠宰检验率*0%。
五、严格食品卫生行政许可,强化日常监督
(十六)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贯彻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和中心城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0%以上。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卫生行政许可,实行亮证经营。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强化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加大卫生执法工作公示公告力度。
(十七)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整治。严格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审核和监督。在20*年8月底前,开展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等生产企业和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专项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
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十八)全面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黟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办法》,构建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在重大节假日前和重大事件、重要工作过程中,由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联合食品安全信息。
(十九)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抓紧出台《黟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制定《黟县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制度》,不断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处理机制和事故整改督查制度。
(二十)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的监控。选择重点地区、行业和品种,探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规律,提高预防控制能力。加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尤其是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对构成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做到快侦快破快移诉。
七、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二十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和责权一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到位的原则,落实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进一步完善《黟县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制定《黟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责任追究;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积极争取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会议认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任何食品安全事件都是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甚至生命的危害,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全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不出任何问题。
会议强调,食品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半年工作情况,认真开展好“回头看”活动,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尤其是影响城市形象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要常抓不懈。
会议指出,从全国的形势看,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呈现出三个从来没有的现象:各级领导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督力度从来没像今年这样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心程度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高。会议认为,食品工作没有尽头,尽管前期市里召开了一些会议,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部署,但仍有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能根本解决,压力非常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二是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三是广大农村及城乡结合部仍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区域,等等。
针对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一方面要深刻认识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竭尽全力开展整顿和打击。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持久战,振奋精神,不断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会议要求,重点强化四个方面的监管。
(一)强化食品种植养殖源头监管。一是抓好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建设。农业部门要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龙头企业带动等多种形式,大力扶持壮大标准化生产基地。以产业化带动规模经营,以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同时,农业、海洋与渔业部门要按照《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对农药经营备案登记、持证上岗、专柜经营等方面的监管,严禁销售和使用国家禁用农(渔、兽)药,严厉查处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使用行为。二是加强生鲜乳收购环节管理。畜牧部门要积极开展生鲜乳三聚氰胺专项监测行动,严厉打击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添加违禁添加剂及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三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肉品市场秩序。商贸、畜牧部门要加强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查,实行产地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不定期抽查,坚决从源头上杜绝染疫或疑似染疫、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流向流通环节。
(二)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质监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严把生产企业准入关。通过强化培训力度,建立审查工作随机抽查等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审查审核。要健全“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的监管责任体系,对生产企业定期巡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未按规定整改的,要依法进行最严厉的处罚,确保全市食品安全不出问题。
(三)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商部门要根据当前监管工作重点,突出抓好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要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整顿规范食品无照经营行为。要创新“一票通行”制度,经常深入基层,将监管重点前移到食品流通的第一站——食品批发商,建立起“以批控零、以零溯源,管住批发、规范零售”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积极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超市、进农村“五进”活动,通过社会各方面消费群体的维权行动,发现问题,严厉打击犯罪。
(四)强化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药监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加快办理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许可证年度审验换发工作。要组织开展一次性筷子、问题乳粉、旅游景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及保健食品等专项检查行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整改各类问题。
三、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上级部署,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抓好日常食用油、乳制品、猪肉、添加剂领域整治。
一是全面开展问题乳粉清查清缴行动。要在前阶段分片负责、企业承诺、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继续落实清查清缴措施,进一步加大排查深挖力度,严防问题乳粉以“过期粉”、“落地粉”名义流向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和饲料加工及养殖环节。要突出专项整治与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产业发展、长效监管有机结合,宣传政策,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扎实推进餐厨废弃物管理专项整顿工作。今年年初,市政府出台了《“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9个部门的职责分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集中整治活动。卫生、工商、质监、环保、药监、畜牧、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以及小餐馆、小火锅店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清查,对群众举报和新闻媒体暗访的涉嫌生产销售“地沟油”线索进行重点督办,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行为。
三是深入开展打击非法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要继续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添加使用行为,落实进厂验收、使用登记备案制度。同时,要认真回顾总结前期食用油、问题乳粉、非法添加剂整治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召开会议进行再次安排部署。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大事全力以赴认真抓好。对于食品安全来说,责任虽在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但关键还要靠今天在座的各位同志。因此,能不能完成彻底抓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与今天参加会议同志的认识程度、责任意识、筹划部署、整治力度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以强烈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以对政府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尽心竭力,务求实效,切实抓好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协调联动。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分管同志要具体抓落实。要增强大局意识,既统一行动,又各司其职,认真搞好协调配合。特别是卫生、质监、经信、农业、畜牧、工商、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认真结合各自的职能,切实负起对有关企业、产品的监管责任,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综合执法强大合力。
三是健全制度,规范行为。食品安全监管必须靠制度、靠体制去规范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工作中要善于研究特点,寻找规律,既要在面上铺开,不放过每一个环节,又要坚持抓重点、攻难点,以重点难点突破,带动整体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强化食品生产加工者的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依法生产,合法经营。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按照国家八部门联合下发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暂行管理办法》,将群众关注的代表性食品,经过收集、汇总、核实,定期向社会公布,让群众定期了解食品安全形势,及时做好预防。
四是严格执法,从重处罚。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成本不高,惩戒威慑力度不大,是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治乱须用重典,监管部门对于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违法,特别是非法添加线索,要决不包庇纵容,决不徇私枉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要求,立即向公安等部门通报,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对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要立案侦查,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从而以强有力的惩戒机制,使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敢犯法。同时,监察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监管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整治,保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年”活动。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检查,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整治工作,有效遏制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强化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和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进一步健全乡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填补监管空白。充分发挥乡镇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作用,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采取分片包干的食品安全责任制,要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保证农村食品市场安全。
二、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大农产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
(三)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围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产品综合竞争力,根据《安徽省安全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管理试行办法》,重点抓好一批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在现有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规模,普及无公害蔬菜适用技术,确保**年全县规模化菜地全面实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继续抓好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努力把我县农产品品牌推向全国市场。
(四)深入开展对农产品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大要案查处,抓好种子、种苗、肥料、农药(鼠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专项整治;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兽药;积极推进农资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保证农资市场营销质量。
(五)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加大对广大农民科学种养殖、科学使用农兽药等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科学生产水平,增强防范污染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控制有毒有害生物的侵袭。引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质量管理规范体系,建立可追溯性标识和记录,提高基层人员安全监控意识。农产品基地要配备检测设施,农委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水平,做好农产品检验检疫技术保障工作。
三、严格市场准入,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六)严格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确保小麦粉、肉制品等15类食品生产企业90%以上取得生产许可证,做到严格证后监管和无证查处;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出厂检验;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厂点普查,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
(七)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工作。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紧紧围绕发证食品,突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加大食品质量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志;加强对食品标准特别是企业标准的管理工作,推进企业自觉实施食品标准。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
(八)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全面开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九)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在加强食品市场日常监管的同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食品违法案件。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重点解决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开展经营者自律制度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进货验证验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问题,确保大中型食品批发市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90%以上;以节日市场为重点,开展食品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销售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问题。
(十)加强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12315”网络进村镇、进社区、进商家、进市场,在90%以上的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建立投诉站点。完善上下贯通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快速反应体系。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和经销企业食品质量管理员制度。
(十一)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流通市场的监管。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销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85%以上,定点屠宰检验率100%。
五、强化日常监管,加强食品消费环节专项整治
(十二)开展学校食堂和周边饮食群专项整治。贯彻实施《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0%以上。卫生、工商、教育部门要集中力量开展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专项整治,坚决取缔不符合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保障学生用餐安全。
(十三)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整治。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卫生行政许可,实行亮证经营。严格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审核和监督,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加大卫生执法工作公示公告力度,强化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
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
(十四)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在重大节日前和重大事件、重要工作过程中,由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年下半年要开展冷饮、学校食堂、国庆中秋等食品市场综合专项检查,积极推进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协调整治作用。加强乡镇和各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构建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定期向社会食品安全信息。
(十五)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全面落实《怀远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处理机制和事故整改督查制度。
(十六)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的监控。选择重点地区、行业和品种,探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规律,提高预防控制能力。加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尤其是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对构成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做到快侦快破快移诉,坚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七、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十七)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和责权一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到位的原则,落实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责任;按照《怀远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并实行政府目标考核。
(十八)加大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领域食品行业实际,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突出抓好信用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逐步推广。探索综合监督与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产供销共建食品保障体系的新路子,促进我县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十九)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继续开展对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与考核工作,完善考评办法,建立绩效考评机制,督促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好监管职责。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升全县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安全感为最终目标,以规范管理为手段,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创新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使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更加科学有效;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主要食品的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较大提高,食品安全消费环境明显改善;食品产业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消费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建立起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制度完善的组织领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责任体系健全;
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有效整合,信息实现统一,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完备;
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占全县农产品基地总面积的70%以上;每个乡镇都有一个以上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各类鲜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其中蔬菜合格率95%以上,水果、食用菌、茶叶合格率96%以上,畜禽产品合格率98%以上,水产品合格率96%以上;
县城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100%,病害生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实施定点屠宰乡镇检验检疫率达100%,酒类批发市场备案率及随附单使用率达95%;
本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通过率达到100%;
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评定率达到95%以上,其中,具有100人以上接待能力的餐饮企业达到100%,学校食堂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0%以上,对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率达100%,对购进食品原料进行验收率达100%,对购进和使用食品原料建立台帐登记率达100%,餐具消毒合格率100%;
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持证率达到95%以上,其中集镇100%;
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率达到95%;
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100%;
食品生产经营规范,食品安全监管覆盖面达100%,举报投诉事件处理率达到100%。
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率为0,一般食品安全事故逐年下降,事故妥善处置率达100%;
公众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率达80%以上,对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创建知晓率达80%以上,公众对食品举报投诉渠道知晓率达80%以上;
公众食品安全满意率达80%以上。
三、工作措施
㈠强化乡镇及部门职责,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和目标考核中,健全组织机构。乡镇成立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员负责具体工作,村信息员协助监督管理员开展工作,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加大经费投入和宣传工作,建立创建档案。二是结合自身优势,创建具有乡镇特色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养殖园区,全力打造亮点工程。三是规范信息员管理,加强考核培训,发挥他们在宣传教育、监督举报、案件协查、聚餐管理等方面应有的作用。四是强化农村自办宴席管理,对农村厨师进行摸底调查和登记备案。
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做好放心消费县创建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一是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定期组织创建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研究和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创建工作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实施意见,并抓好督办落实。二是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展开调查,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指导各部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全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三是整合相关部门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定期向社会创建工作信息和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对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等发展情况进行监测、预警和分析,适时面向社会预警公告。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组织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四是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
农业部门要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从源头抓起,不断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督促各经营单位实行进货报审登记,建立购销台帐,履行告知义务。市场供应必须有准入检测证明,对无检测、检疫证明的农产品不得入市。禁止生产、经营国家明令停用、禁用、已淘汰的或者未经审定的农业投入品。二是加强产地源头管理,建立准出制度。上市的农产品都要有自己的“身份证”,标明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联系地址和电话或网址、检测(检疫)合格证明等,同时,将推行不合格农产品的责任追究和退出市场制度。三是积极稳妥开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三品”认证。查“三品”标志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企业、农户的生产记录,针对农业投入品使用和产品质量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加强对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指导,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农业“三品”形象和公信力。
质监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一是严厉打击食品企业违法生产行为,结合年初工作计划,按照食品专项整治的部署,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二是全面落实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与获证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告知书和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三是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证后的监管。严格年审、复核换证标准,对不按规范生产或生产不合格食品的企业督促整改。四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管,督促小作坊改善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五是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备案制度,杜绝非法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六是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诚信档案。
工商部门要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一是要突出业主自律。全面提高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要强化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的建设与落实,强化食品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导食品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记录或批发记录义务,切实把好食品进货关。食品经营户同工商所签订食品质量承诺书的覆盖率要达到100%。要把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变成食品经营户的自觉行动。二是要突出监管查处。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特别是对经营各种问题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严处,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要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建立起一条食品安全“高压线”,长期形成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三是创新市场巡查方式。要细化巡查措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年度巡查监管方案,采取集中巡查、重点巡查、分类巡查等科学、有效的方法,切实提高巡查效能。要实行科学的巡查监管痕迹管理,建立、健全记载市场巡查事项和处理结果,并经巡查人员和食品经营者签字的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档案。要充分利用全省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积极引导和推动有条件的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逐步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卫生部门要加强餐饮企业监管。一是组织开展取缔无证餐饮单位专项行动。结合“两年大变样”活动,对无证餐饮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对确实达不到餐饮服务许可标准的餐饮单位,责令自行停业。对仍擅自从事食品经营的餐饮单位,组织力量开展集中取缔行动。二是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对C级以下餐饮单位监督、指导,重新对其按照餐饮服务许可条件进行审查,促其增加硬件投入和加强软件管理,自觉上档进位。三是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和农村家庭集体聚餐得到有效监管,开展创建“餐饮消费放心食堂”活动,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和厨师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经信部门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一是抓好生猪定点屠宰的专项整治,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强检疫检验监管,对进入定点屠宰场的生猪实施严格检查,加大对依法收缴并销毁病害生猪及其产品的执法力度;督促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基本建立猪肉产品质量溯源体系。严厉查处销售注水猪肉、病死(害)猪肉、腐败变质猪肉等违法行为,加强市场巡查,对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业主,授予“放心肉店(案)”匾牌。二是抓好酒类流通的整治,加大对含酒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酒类批发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酒类批发市场备案率及随附单使用率达到95%以上,加大对食品商店、食品添加剂市场以及专门从事食品仓储、运输和物流企业的监督抽查力度,落实酒类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和酒类溯源制度。
㈡深化信用体系建设
相关部门要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每个环节确定5家进行试点。要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质量档案,加强对食品市场经营企业的帮助、指导,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检查力度,建立试点企业监管信息档案,建立完整的信用信息等级评定、奖惩、披露机制和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标准。
㈢全面提升食品企业自律水平
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单位要强化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找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各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确定重点企业、重点抽检品种、重点食品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提高地产加工食品抽验合格率。并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切实增强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四、方法步骤
创建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工作从2012年5月开始,按照一年一考核、两年实现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创建目标的要求,分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㈠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5月至2012年6月)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2、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创建工作。
3、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
㈡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6月至2012年10月)
1、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摸清本地区食品安全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可行的方案。
2、在全面开展“放心消费县”创建活动的同时,分步实施、分类指导、逐步推广,深入扎实地开展放心店、放心市场、诚信企业等创建活动。
3、加大食品市场的整治力度,加强日常监管,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整顿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
4、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
5、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的“六进”宣传活动。
6、定期督查创建工作,通报创建情况,适时召开创建工作交流会议。
㈢检查考核阶段(2012年11月至2012年12月)
1、依照《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创建评估标准》进行自查。各部门自查自评材料于2012年11月15日前上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查漏补缺,总结创建工作经验。
3、接受县政府组织的年度检查考核。
㈣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1、针对2012年度考核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对照《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创建评估标准》,细化工作措施,整改落实到位。
2、在2012年创建工作基础上,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3、县政府对各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两年总体评估。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成效,成立县创建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副主任,同志为成员。
六、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级分解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明确,措施到位,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研究加强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的有效机制和措施,在严格履行监管环节分工职责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创建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经费保障到位。并于每月30日前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一月的阶段性工作总结,提出下一月工作目标和重点。
过去的一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一年。纵观全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市各地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监管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全面推进食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三网”建设强势推进,群众消费环境继续改善;信用体系、应急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呈现出“机制创新、亮点纷呈、监管到位、保障有力、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一)机制创新,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在监管机制上创新。分环节的监管体制对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但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交叉、真空。为此,各县(区)正视问题,不断探索完善的监管机制。定海区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普陀区建立了工商、海事联络机制,岱山县制订了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实施办法。这些制度的实施,使各项工作的沟通协作与指导力度得到了加强。
在监管措施上创新。“三网”建设是去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区)、各部门动足脑筋,创新管理办法。普陀区利用上海“家得利”连锁超市品牌好、商品全、食品质量优的独特优势,搭建超市与渔船食品交易的桥梁,使超市食品直接配送到船头,打造海上渔民食品安全网。岱山县实行了放心店监管一周一通报、一店一警示、一月一巡查、一季一监测、半年一督查、一年一回访、一年一考评的“一字工作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监管方式上创新。质量技监部门多措并举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营行为,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品种实行不同的整治方式。对豆制品作坊实行“一岛一策、合理布局、龙头带动、传统提升”的策略,加强整合力度,全市豆制品作坊从2006年底的168家整合为现在的48家。普陀区加强了对展茅鱿鱼市场进行集中加工整治工作,有50家鱿渔加工户通过改造,取得了QS证书。岱山县采用“专业合作社”形式,对蓬莱仙芝茶叶、两头洞海蜇、衢山紫菜三大特色食品加工业实行整合发展,建立了3家专业合作社,改变了过去分散加工、质量水平低的局面。嵊泗县运用股份合作的形式,将嵊山镇36家虾米加工户和黄龙乡12家虾皮加工户,分别整合为3家和1家合伙制企业。
(二)亮点纷呈,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抓得实。全市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作为开展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的有效载体,加大了推广力度。定海区确定了小沙、马岙两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也各确定了一个乡镇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目前,全市已建成食品安全示范乡镇6个,初步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重视、监管责任明确、部门监管到位、生产经营者自律、公众饮食安全有保障的渔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体系抓得实。在2006年开展畜牧养殖、大米加工、儿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去年我市又推行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市海洋与渔业局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选择了马目水产养殖基地等5家单位为我市初级水产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工作,建立了一套符合我市实际的可操作的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保证制度。市质量技监局选择普陀区勾山镇、嵊泗县嵊山镇开展试点工作,建立了信用征集、信用等级、信用披露等八项制度,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是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抓得实。全市以“关注食品安全,共创和谐社会”为主题,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通过新闻媒体、展出画板、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积极向群众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一是结合相关节日开展宣传活动。如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三下乡”、科普宣传周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二是创新载体开展宣传活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活动,深入社区和军营,为群众和驻岛官兵免费提供各种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资料。市农林局举办“千里行”农业综合执法十周年庆典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市质量技监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以“四送五帮助”为主要内容的食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定海区在乡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画报巡回展览时间长达三个月,并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三是加强了与媒体的配合与沟通,充分利用媒体的监管作用,强化知识宣传,适时曝光批评,达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监管到位,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持续好转。
针对我市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方面,市属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分口把守,依法履行职能,确保监管到位;另一方面,紧紧围绕同一目标,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使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促进了全市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狠抓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在海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环节,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海洋捕捞产品的源头质量控制管理。推行了渔船注册登记制度,加强了保鲜剂使用管理,推广无毒无害保鲜技术,开展了海捕虾质量检查;一手抓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实施高效生态养殖新模式,推进无公害水产品双认证工作。目前,全市累计有省级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30家,全国无公害养殖品种31个,“省初级水产品质量信得过”单位405家。建立健全了各类养殖管理制度,加强渔业生产环境、养殖病害、药残的监控和测报。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环节,加强了对农业投入品监管,抓好放心农资店评选工作,积极开展农产品无公害基地建设。全市累计有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46个,全国无公害农产品22个,绿色、有机食品21个。落实农产品例行检测、生猪瘦肉精检测和生猪定点屠宰等工作,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7.08%,比上年增加1.79个百分点。在食品生产加工监管环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年活动,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制订了豆制品、水产加工品、糕点等添加剂使用的有关规定,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强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目前,全市205家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104家建立了质量档案。在流通领域监管环节,实施了流通领域商品准入工程,积极推进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以及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销毁制度,并向渔农村拓展。完善食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建立了“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网,不定期地对农贸市场、农批市场、超市、商店经销的食品质量进行抽查检测。在消费领域监管环节,加快了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推进工作,全市量化分级率达95.4%。加强对渔农村大型聚餐活动的卫生监督指导,建立健全食品卫生检测制度,提升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与处置能力。
二是狠抓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了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和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工商部门开展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酒类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质量技监部门开展了饮用水、豆制品、糕点、水产加工品等专项整治;卫生部门开展了“十万餐饮、百日整治”行动,对小型餐馆、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渔农家乐的餐饮等开展专项整治;农林部门组织开展了对规模畜禽养殖场、农贸市场和屠宰场等重点场所的畜禽产品安全专项整治;海洋与渔业部门开展了养殖水产品苗种、渔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经贸部门开展肉品质量安全整治。去年,全市共计查处各类食品案件1**4起,涉案总货值790.2万元,罚款金额96.4万元,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非法窝点450家。通过专项整治,重点解决了一批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净化了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环境,有效遏制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杜绝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四)保障有力,食品安全工作强势推进。
一是经费投入多,计划落实快。市政府专门安排食品安全专项资金150万,各县(区)合计安排经费338万,比去年增加30%。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农林局成立了渔农产品的质量检测机构,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和市卫生局新添置了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各县(区)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定海区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豆制品专项整治成效明显。普陀区进一步夯实基础,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契机,各项长效管理措施不断完善。岱山、嵊泗两县的信用体系建设、联合执法制度等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二是“千万工程”建设抓得紧,任务完成好。全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提高了对“三网”建设的认识,按照扩量提质、强化配送、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抓好“千万工程”建设。在千镇连锁超市覆盖率已达100%的基础上,全市上下明确目标,齐心协力,狠抓“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按照“政府牵头、工商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力量,深入农村、海岛、企业,积极探索“放心店”创建模式,建立健全“放心店”考核验收监管机制,着力扩大覆盖范围。坚持“五个统一”,完善台帐内容,使“万村放心店”创建范围扩大到了社区、厂区、医院、学校、旅游景点等特殊区域。到去年底,全市累计创建“放心示范店”519家,有店行政村覆盖率达100%。为保证放心店进正货、售正货、树正牌,重点做好放心店货源统一配送工作,配送主体率和配送品种率分别达92.9%和60%,均超过了省政府对我们的考核指标。
三是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继续深化。各地各部门继续强化监管责任网建设,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初步建立起了相应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目前,全市共有社区(村)食品安全协管人员419名,对他们明确了职责,落实了任务,充分发挥了监督检查员、宣传员、举报员、引导员、协调员和记录员的作用。
(五)整体推进,食品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通过各方努力,目前,“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第一责任主体,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各级监管部门根据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通过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进一步消除了监管漏洞,强化了统一、协调、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尤其是去年4个多月的全市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点,合力攻坚,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些薄弱环节得到显著改善,有力地规范了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同时,坚持边整治、边规范,摸清了底数,积累了经验,为下一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打下了扎实基础。在“观音文化节”、“国际沙雕节”、“海鲜美食节”、“贻贝节”等节庆活动举办期间,加强食品安全保卫工作,没有发生一例食品质量投诉案件,确保了大型节庆活动的顺利进行。
海洋渔业、农林、质量技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持续加大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去年,共抽检水产品样品442批次,合格率为97.5%;抽检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蔬菜样品21009批次,合格率为99.92%;抽检农贸市场蔬菜1370件,合格率为99.2%;生猪瘦肉精抽检4023个样品,合格率为100%;市场猪肉“瘦肉精”检测合格率为99.23%;抽检各类食品生产企业产品740批次,产品合格率为86%。其中,水产加工品抽查合格率为91.2%,豆制品抽查合格率为92.7%,饮用水抽查合格率为89.6%;流通和消费领域食品1704件,食品卫生总合格率87.38%;检测餐具1824件,合格率为71.82%;农贸市场、农批市场、超市、商店等定性检测69345批次,合格率为98.81%。
2005年,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要经过3年努力,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三网”及监管、信用、标准、检验检测等体系,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和质量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防范水平和监督能力显著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消费需求不断得到满足。三年来,各级各部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各环节监管,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探索实施长效体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在省食安委对全省各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中,我市获优秀等级。对照《**市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我们已经100%完成了市政府实施意见确定的任务和三年规划目标,**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比以往前进了一大步。
二、关注民生,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在充分肯定去年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取得的成绩大多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与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分析我们面临的食品安全形势,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食品安全面临的巨大压力将长期存在,食品安全状况仍不容乐观。从我市实际看,一是在监管形势上,源头食品质量还不稳定,农(水)产品偶尔还有有毒有害物检出。生产、流通、消费领域无证经营、“三无”产品仍占一定比例。食品加工小作坊还不规范,农村集贸市场卫生问题较多,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同时,境外船只的不断增加和境外食品的不断进入,增加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复杂性。二是在监管能力上,全社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各级政府部门监管力量明显不足,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比较分散,有限的监管资源还没有得到有效配置和整合,造成了有限执法资源的浪费。在省食安委对我市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各项指标中看出,管理指标和公众满意度稍低于全省平均值。我们的监管工作依然存在着重集中整治、轻日常管理,重审批认证、轻事后监督,重投诉查处、轻前期监管,重城镇、轻农村等现象,源头控制能力不强。三是在监管机制上,分段监管的模式导致监管真空或重复监管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了监管的效能。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没有涵盖从源头到餐桌的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全过程,而且相关法律法规被条条分割在各个部门执行,缺乏统一性。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党的十七大把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摆上突出位置,而食品安全正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的要求和对健康的需求不断提高,切实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问题,让人民群众在饮食方面感到踏实放心,是我们各级政府的重要使命。从今年起,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将进入一个新阶段。2008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民生”为根本,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通过努力,放心店食品配送主体率达到95%以上。源头产品质量得到强化,本地产蔬菜农残合格率在95%以上,初级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在93%以上;通过整治,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五小行业”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改观;通过规范,所有列入市场准入的食品生产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通过宣传、查处、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明显减少。通过监管,食品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坚决防止和避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社会对食品安全基本满意。
三、服务民生,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抓食品安全工作要有新思路。
一是理念要新。目前,我市食品产业总体发展形势不错,但生产企业创新能力不强,食品行业经营规模总体偏小,组织化程度低,管理水平落后。要从根本上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必须提升食品产业发展水平。为此,今后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发展这个主题,积极引导企业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在严格履行监管职能的同时,围绕中心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多扶持几个龙头企业,多创几个名牌产品。加强食品行业的准入管理,严把食品生产经营的行政许可关,杜绝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食品行业。要发挥行业协会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功能,促进食品生产行业他律与自律相结合,增强内部约束力。
二是标尺要高。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建设工作。继续抓好普陀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建设。通过抓整治,建长效,促规范,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力争2008年底通过省考核验收。同时,启动定海区、岱山县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面达到75%,全市50%以上乡镇达到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标准。
三是重心要准。要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质量,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从源头上把住群众菜篮子食品安全质量关,使菜篮子食品有出处、能追溯、可放心。由市食安委牵头,工商、卫生、质监、农林、经贸、海洋渔业、市场等部门配合,制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星级管理、诚信建设”的目标,本着“成熟一个,挂牌一个”的原则,运用联合执法、暗察暗访等方式,对农贸市场实施动态管理,促使其自我完善。
四是视线要远。“三网”建设是食品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必须不断深化和创新。要进一步规范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建设,重点是抓提升、抓配送、抓延伸。开展“放心店”动态管理,实施退出淘汰机制,提高放心店的“放心指数”。完善配送机制,强化配送力度,力争放心店配送主体率达95%以上。努力扩展放心店覆盖面,促进放心店由陆上向海上延伸,由集中地向偏僻村辐射,由有店村向无店村发展,由一村一店向船舶修造基地、渔农家乐基地等区域拓展。使全市人民都能享受放心店带来的安全、快捷、价廉的实惠。
(二)抓食品安全工作要有新机制。
一是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要经常开展食品安全形势研讨,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重大事项,研究食品安全全局性和阶段性工作,不定期印发联席会议纪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组织、协调、督促并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经贸、农林、海洋与渔业、卫生、工商、质监等各个监管部门要有大局意识和整体意识,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承担起维护食品安全的责任。在“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中,各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帮助,共同推进这项工作。
二是要建立部门联合执法制度。专项整治是当前抓食品安全的主要做法,通过专项整治和集中整治,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有力打击。今年要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重点开展对“五小行业”和城区农贸市场的专项整治。对一些需要各部门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等,要采取联合执法,使监管无缝隙、无交叉,提高监管效能。要继续抓好城乡结合部、渔农村、风景区、渔农家乐和大型船舶修造基地、学校、建筑工地及周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利用“送货下乡”等名义向渔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是要完善高效的应急机制。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和应急观念,克服麻痹松劲情绪和侥幸心理,把提高应对危机能力作为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任务。各县(区)都要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落实人员、物资。要加强对重大食物中毒和突发食品质量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做到有备无患,从容应对。进一步完善各监管部门应急预案配套措施,建立健全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食品质量监测和预警机制。
四是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市政府与各县(区)和7个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市食安委办公室要从评价机制上下功夫,完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主要把评价的重点放在各地、各部门工作做得怎么样,而不是做了什么;既要看工作的过程,更要看工作的成果如何。要科学设置指标,在考核中增加量化指标和现场检查的比重;要把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合理分配权重系数。要强化督查,对推诿扯皮、拖而不办、进展不快等行为要加强督查督办。对产品质量优、信誉好、管理规范的企业要有褒奖的措施,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在服务上做得更细,在宣传上大力推介;对质量差、管理乱的企业要予以曝光。要完善监管部门的激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和年度考核优秀的在经费保障上予以倾斜,对工作人员予以适当奖励。
(三)抓食品安全工作要有新举措。
农林和海洋与渔业部门要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推行农业标准化建设和水产品无公害双认证工作,积极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船)信得过”活动。试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水产品产地环境、渔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测和赤潮监测,初级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3%以上。加大农兽渔药残留检测力度,市本级无公害蔬菜基地农残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经贸部门要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完善偏远乡镇的生猪定点屠宰或肉品配送工作,推进本岛定点屠宰场点整合工作。规范定点屠宰场的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猪进场验收、瘦肉精检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台帐,形成积极有效的猪肉质量可追溯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保持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100%,乡镇定点屠宰率95%以上。
质量技监部门要继续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依照去年初步探索的证前证后监管的“七大制度”,重点对获证企业加强证后监管。积极探索全过程监管模式,加快构建完整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继续加强“两豆”整治,努力打造海岛豆制品行业发展新格局。将工作的重心从市场准入整治转到产业结构布局调整上来,力争今年全市县城以上实现“放心豆腐”、“放心豆芽”区域市场全覆盖。强势推进小作坊提升工作,在食品小作坊较为集中的区域开展“食品放心镇”活动,推动农村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技术改造,使其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监管,巩固、深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成果,把商品准入工作的重心从重点示范向普遍准入转移。贯彻《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依法监督,规范管理,加大快速定性检测工作的社会化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强检测中心、检测站、检测车、检测点四位一体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定性检测体系建设,扩大抽查品种、范围。建立健全商品准入、进货索证索票和食品进货台帐、放心店商品全配送、应退市食品就地集中销毁等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形成监管常态,全面清理净化食品市场秩序。
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消费环节监管,深入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和“五常法”管理,由大中型餐饮店向小餐饮店推进。强化渔农家乐旅游点、渔农村家宴及学校、企业和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领域卫生监管,全面推行渔农村厨师培训、家宴申报、现场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落实监督巡查制度、登记索证制度、量化分级制度、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等工作制度,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协调、组织”的职能,积极发挥市政府食品安全“抓手”作用,通过宏观研究和整体协调,形成“1+X”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要建立健全暗察暗访制度和监测信息定期通报制度,不定期对各环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暗访,整理、分析暗访情况,为领导决策做好参谋。通过督办、上报、通报等形式,促进市场秩序和食品质量的持续好转。
要充分发挥“多员合一”群众监督网和**食品安全网的作用。“多员合一”的做法得到了省食安委的肯定,要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完善基层协管员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要加强培训教育、考核管理,整合规范群众监督网络。要加强信息统一整理、分析和,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社会监督权。
(四)抓食品安全工作要有新力度。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落实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县(区)、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地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因工作失职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及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对策,解决问题,决不允许部门各自为政或者相互推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特别是要加强与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系,支持其开展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切实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保证办公、办案和监督抽验经费,为食品监管提供财力的支持。
二是要进一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市食安办要进一步加强调研,努力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水产品是我市的主打产品,要在信用体系试点建设成功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切实抓好整治,努力提升我市水产品的声誉和档次。要结合各部门信用分类监管,强化粮食、生猪养殖等信用体系管理,扩大范围,整合提高,探索出一条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之路,促使企业自觉自律于诚信,使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一、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对象:截止目前,我区登记在册的餐饮单位共355个(大型餐馆1个,中型餐馆41个,小型餐馆259个,快餐店10家,小吃店17家,各类食堂27家),上半年新增25个,承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厨师155人。
(二)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对象:截至目前,我区登记在册的食品生产企业9家,食品流通经营户647家(个体642家,企业5家),经营预包装食品617家,经营散装食品26家,经营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11家,经营乳制品26家(含奶粉),现场制售34家,超市10家。
(三)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管对象:截至目前,我区登记在册的药品零售企业20家,医疗器械零售企业14家,医疗机构69家,化妆品经营企业14家。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根据中央、省、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相关要求,我区于2月份相继下发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对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2014年3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与区卫生局合署办公调整为单设,核定行政编制3人。同时,报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了区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加挂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管理和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牌子。为确保我局工作正常运转,切实履行对全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经区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分别从区计生系统和卫生系统划转2名工作人员到区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截止目标,机构实际到位人员8人(含临时人员1名),市局及区直相关部门(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局、区农林水局)也已相继按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工作要求,将相关职能移交到我局。
(二)以创建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为抓手,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水平
上半年,为全力将我区打造成为“食得最安全、吃的最放心”的新城区,全面提升区域竞争能力和美誉度,我区相继召开了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议,对我区创建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同时,出台了《区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实施方案》和《区加快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的决定》,成立了区创建全国最佳食品
安全放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5月,我局牵头组织召开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动员会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做重要讲话,对我区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为确保我区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我局及时组织召开了乡镇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责任人联席会议,并与10多个责任单位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政府分管领导、社区乡村网格员和乡村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三级人员的监管责任,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以强化市场监管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1、针对我区食品生产企业普遍存在生产规模小、生产工艺相对落后、生产设施和设备简陋、广泛分布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从业人员知识水平不高等特点,我局从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入手,帮助企业完善规范的食品安全档案,建立规范的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和有效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把好食品安全第一关。
2、我局在机构不健全、人员严重不足、缺少执法装备等困难的情况下,以“节日”食品消费环节市场整治为契机,充分利用现有执法力量,出动执法人员196人次对180余家经营户开展了以儿童食品、魔爽烟类食品、不合格奶粉、保健品、违法经营鱼肝油和肉制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问题的企业现场下达整改意见书,受理回复政协及食品消费投诉4起。同时,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把检点和范围扩展到了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蔬菜、饮料、酒类、保健食品、儿童食品、调味品、生鲜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
3、上半年,我局组织工作专班,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春雷”行动。一是与教育局联手,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车辆9台次,对全区中小学、托幼机构共计22所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持有情况、环境整体布局的合理性、各种硬件设施的使用及养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原料购进索证索票与进货查验制度的执行情况、食品加工流程、食品留样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22份,并于7个工作日后进行了再复查。二是会同旅游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5人次,出动监督车辆6台次,对我区50家旅游景区饭店及接待旅游团餐的饭店进行餐饮许可证、健康证明、环境卫生、设施设备、采购与贮存加工等方面进行检查,下发监督意见书50份。三是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点经营行为。对学校食堂及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以内的餐饮店进行专项检查对2家无餐饮许可证的进行了现场取缔。
4、今年以来,我局以全面贯彻落实GSP标准为契机、组织专班相继对全区20家药店、8家个体诊所、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了“个体诊所药品安全”、“医疗器械五整治”、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对1家个体诊所经营不规范、7家零售药店不同程度存在药品经营不规范、无票据售药零售、药店经营面积不达标等现象下达整改意见书,目前已经落实整改的有6家,有2家正在整改中。
5、积极推行药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对于开展的专项检查结果实行建档管理,对失信或警示等级的企业、故意逃避监管的企业,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同时,加强药品不良发应监测,对辖区内的乡(镇)卫生医疗机构建立ADR/MDR报告和监测管理兼职人员,落实4名监测联络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6、建立健全农村聚餐备案管理机制。今年以来,结合我区实际,严格落实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将备案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年终目标考核内容。4月,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到宜都市就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进行了参观学习,拟定了《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该文件目前已报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即将出台。该文件下发后,各乡镇(街办)将严格落实以农村土厨师和村干部为执行主体的农村聚餐备案管理做法,规范聚餐备案管理,严格报批手续。
(四)以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为切入点,认真履行行政许可职能。
1、严把市场准入关。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全区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和食品流通环节行政许可已下放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我局严把三关:一是严把培训关,组织审批人员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熟练掌握理论知识和规章制度,做到依法依规,熟练高效的开展许可审批工作;二是严把过程关,现场核查时,严格做到核查人员不少于2人,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证要求,对申办单位认真搞好现场核查,对于不达标的单位,耐心细致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可操作性的整改建议,帮助申办单位达到许可条件。三是严把廉洁关,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着力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在现场审核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切实把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截止目前,我局共接收申请资料40份,目前已办结25份,尚有15家企业仍在整改中。
2、严把食品入市质量关。一是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食品主动退市制度,确保入市食品质量合格;二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经营者把质量管理贯穿到内部经营的各个环节,提高自律意识和能力;三是各超市、批发部建立了自查制度,超市、批发部自行对经营的食品进行第一道检查,对要过期或过期的食品进行下柜,为食品安全作双保险,确保广大人民的食品消费安全。目前我区的10家超市和4家集贸市场已经建立了行业自律制度并在经营场所悬挂自律制度;与专营食品经营户和市场业主分别签订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责任书和食用农产品质量责任书。
(五)以全力保障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为落脚点,大力提高美誉度
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为保障省十三届中学生运动会乒乓球场馆比赛和全市高、中考、端午节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
我局制定了具体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定人定岗全天候现场监督指导,对活动驻地和赛场周边餐饮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对供餐食谱制定、食品原材料的选用、食品加工操作流程、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管,全面实现了活动期间食品安全“零”投诉。
(六)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力度为着力点,大力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水平
一是6月份,我局以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组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开展了以“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宣传展板、宣传栏、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活动现场,发放《食品安全法》小册子300余册,食品宣传资料400余份,现场解答200多人次。同时,分别对我区的各乡镇街办的食品安全的分管领导、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型的食品经营单位的负责人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了食品安全法专门培训,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加强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建设,在全区市场、车站、码头、学校建立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目前街办红光社区和五龙集贸市场两个标准化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三是以平时的检查,重大节日为宣传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了众人参与的打假维权网,人人有责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氛围。四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和集贸市场开办者的培训教育工作,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严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紧紧围绕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不断强化队伍素质,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服务效率,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创新监管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药品安全需要。
一是积极争取,全面落实区、乡(街办)、村三级监管网络。乡镇(街办)政府要切实履行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建立监管执法机构,强化保障措施,落实保障经费,实现社会共治工作格局。同时,理顺对接电子信息产业园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严厉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上下功夫。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加大情况通报、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制度的执行力度,探索稽查工作新模式,进一步健全和创新联席会议、联合执法、重大案件查处奖励等制度。
三是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把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贯穿于监管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多种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的力度与覆盖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引导餐饮单位探索视频式、隔断式、透明式、网络式等多种形式,建设“阳光厨房”,解决餐饮食品安全“最后一堵墙”问题,完善社会公众监督的有效形式。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按照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镇的总体要求,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带动,促进各镇政府和镇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坚持政府推进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提高监管水平与创新监管方式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制度规范相结合的原则,从政府、企业、社会三层面入手,结合实际,切实开展好“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坚持以建设农村食品安全责任网、监督网、流通网等“三网”建设为重点,又好又快地发展地方经济;坚持自主创新,大力发展特色食品经济;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积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建设进程;坚持强化科学监管措施,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的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成立**市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和协调市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伟俊同志兼任。都斛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以健全的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为平台,积极探索和创新镇级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逐步建立靠制度管安全、监管促发展的长效机制。以加强食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突出源头治理,抓好日常监管,把整治与规范、打假与扶优、监管与自律有效结合起来,规范发展一批食品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消费企业,着力构建“食品放心工程”。以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为契机,建设一批按照标准化生产规范进行种养殖、生产加工的食品产业示范基地。以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为支点,促进食品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的升级换代,发展一批当地名、特、优、新食品产业。以积极推行食品安全承诺制为切入点,打造一个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律信用为核心,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诚信体系。以全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市场流通网、群众监督网的建设,搭建一个以专为主、专兼结合、镇不漏村、村不漏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镇村二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不断增强食品安全信息采编、报告及配合上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预警能力的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严谨、业务精良、廉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牢固树立“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各方齐抓共管,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推进食品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基本实现以下目标:
1.镇级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格局基本形成,食品产业得到有效发展。农业经济增长率、食品产业总值逐年提高,地方特色食品产业比重不断增长,食品产业经济保持快速增长势头,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2.食品安全示范镇具体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列入市政府督办事项,基本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食品安全诚信体系等科学合理的长效监管机制;食品企业基本建立和落实诚信承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3.专项治理成效明显,食品深加工得到规范和提升,特别是分布在各行政村(社区)的小作坊、食杂店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100%建立食品购销台账制度。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4.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得到大力发展,经济效应和综合效益明显增加;食品产业化结构进一步调优调强,能够使农业(水、畜)产品、特色食品经济显现出明显优势;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形成大宗农业产品、龙头企业、种养殖农工商一体化产业显现出明显优势,促进富余劳动力就业,使当地农民增收致富。
5.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畜牧业、水产品及农副产品的商品转化率大幅提高,切实转变食品产业经济的增长方式,不断增强食品产业对镇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农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大幅降低,检验检测合格率逐步提高,推进食品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6.食品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各类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基本解决行政村(社区)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问题;生猪定点屠宰率实现100%。促进当地饮食安全系数的不断提高,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三)主要工作任务。
参照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镇考评标准,结合都斛镇经济发展规划,到**年底,努力实现以下工作任务:
1.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完善,镇(街)、村二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覆盖面达100%,镇政府对全镇镇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各行政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率达100%,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2.食品产业对当地经济起到带动促进作用。发挥“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广东省粮食生产重点镇、省级万亩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点、**市千亩稻稻菜生产基地”优势,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3.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得到整合,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抽检各环节有毒有害物质指标均下降,检验检测合格率逐步提高。
4.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
5.流通环节食品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80%的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建设,实现60%以上“食品放心示范店”食品统一配送,食品品种配送率达到80%以上。
6.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农村宴席备案率(100人以上)达到100%。
7.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
8.制定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上报制度,协助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做好统一归集和食品安全信息工作。
9.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至少一个行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建立试点企业信用档案,记录监督检查情况。
10.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
11.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根据“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继续强化覆盖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和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网。一是要继续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食品安全工作“三纳入”要求,严格实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二是要通过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不断加强企业自律,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网。
在现有镇、村(社区)二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的基础上,抓好监管网能力建设,重点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镇、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明确细化工作措施,规范工作管理,建立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选拔任用制度,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应认真做好镇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和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指导及业务培训,保证镇、村(社区)二级食品安全监管网100%覆盖并发挥作用。
(三)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都斛镇政府要协助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分段监管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对省级万亩优质水稻生产示范点、**市千亩稻稻菜生产基地、鳗鱼养殖基地、四大家鱼和鳗鱼种苗养殖基地、米酒和水产品特色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经营、旅游度假区等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同时做好对企业和农户的帮扶工作,重点做好农业标准化生产、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认证、食品经营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等工作的推广,从源头把住食品质量和安全关,使全镇果蔬及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整体提升,果蔬等食品产业得到整体发展,食品安全各项指标达到创建“示范镇”目标要求。
(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广东省及**市《**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市**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都斛镇食品安全状况,认真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以农村、食品企业集中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及小作坊、食品超市、农贸市场和餐饮企业为重点对象,以粮、肉、奶、蔬菜、水果、豆制品、婴幼儿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坚决打击各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改善都斛镇食品安全状况。
(五)全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我市自2005年三月开展以“**市食品放心企业考核命名”为重要举措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来,已有15家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餐饮企业完成了试点工作,并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为重点,强基固本,从源头夯实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为配合食品安全示范镇建设,今年从都斛镇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行业中各选1家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进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并进行“**市食品放心企业”考评,以促进都斛镇食品安全信用水平的整体提升。
(六)加强应急预警体系建设。
食品安全应急预警体系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食品安全事故,降低事故影响和伤害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切实加以重视。依照《**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指导都斛镇进行应急预警体系建设,及时制定《都斛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并加强对镇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事故应急预警培训,把应急预警网络覆盖到村一级,发挥一线优势,及时发现、报告、预警、处置,积极防范并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害。
(七)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一是各监管职能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防范能力;二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有针对性地策划宣传主题,指导和帮助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宣传方案,牵头做好食品安全的系统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展情况,特别要抓好《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宣传,形成全民关心、理解、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职责分工
(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履行食安委办公室职能,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调研,收集、通报创建工作动态和信息,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组织创建工作总结并初审。
(二)市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领域、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以及与食品有关的植物病害的监督、监测、检疫、检验管理,深入推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对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量进行监测,负责动物防疫及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三)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品生产领域、生产环境、水产品生产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监测、检验管理。
(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日常监管,实施生产许可、注册、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负责查处生产不合格食品及其它质量违法行为。
(五)市工商局和市经贸局:负责食品流通的行业管理、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加强上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推进食品流通体制改革。监管生猪定点屠宰,酒类市场的行业管理,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建立食品信用体系。
(六)市卫生局:负责食品加工、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量化分级和卫生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污染及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受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七)**检验检疫局**办事处:负责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确保进出口食品卫生安全。
(八)市粮食局:根据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负责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
(九)市教育局:开展好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抓好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
(十)都斛镇人民政府:加强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完善镇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重点抓好镇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和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选拔、培养、管理工作,食品安全宣传、食品安全信息工作,集贸市场、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在相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落实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
(十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都斛镇政府,根据本部门职能做好食品安全和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相关工作(具体职责分工详见附件)。
六、时间安排
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从**年5月起至**年11月止,分宣传准备、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巩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年5月)。
召开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动员会并开展培训、宣传发动工作,宣传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的指导思想、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6月—**年10月)。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都斛镇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镇活动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都斛镇要对照工作目标,认真部署各项工作,落实创建任务,并及时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示范镇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与相关监管职能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以推动创建工作的开展。
(三)总结验收、巩固阶段(**年11月)。
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考评标准》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并书面报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将于**年11月20日前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活动考核标准》对都斛镇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11月25日前将检查考核情况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做好创建成果巩固工作,准备接受**市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考核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活动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都斛镇政府负责落实。
(二)强化协调配合。
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信息通报、加强联合整治,努力消除监管盲区死角,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
(三)抓好典型示范。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督查调研,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典型,及时推广,促进创建工作的整体推进。
(四)严格经费管理。
都斛镇要根据实际需要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在积极争取**市级经费支持的同时,我市财政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保障,市食安委要认真编制经费使用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专项使用,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五)创新监管方式方法。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解放思想,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要探索将小作坊式的食品加工厂组建成农民合作社,促使其成为规范化生产加工单位,规范其生产,从而使食品安全更加有保障,同时也做大做强品牌。在流通、餐饮环节,要进一步推进索证索票制度、台帐制度等长效机制的落实,严格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要求批发商建立食品购进、销售纪录,提供证照、产品合格证、票据等给零售商、餐饮单位,并且规范票据格式。在餐饮环节,要探索取缔无证照流动食品摊档、饮食店的联动机制,引导其合法经营。要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宴席管理模式,做到管得住、管得好,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特别是对企业,要积极为他们出主意、想办法、搞好服务,实实在在把工作做好,改善都斛镇食品安全状况,确保食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