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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许可条件组织生产,切实保障白酒质量安全。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严格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白酒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白酒企业大检查,各食品相关科、所、队要根据食品安全“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对辖区内白酒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白酒生产企业应主要围绕原料、添加剂、出厂检验、白酒标签、质量控制等方面组织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是:白酒中塑化剂的污染控制工作;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严禁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白酒;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特别是不得违法违规使用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严格白酒出厂检验,确保甲醇、氰化物等安全指标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规范白酒标签,不准将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注内容,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督促企业建立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或授权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全权负责白酒质量安全,并以书面形式授权其对白酒质量安全负责,承担白酒原辅材料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和产品出厂签字放行责任,确保白酒质量安全。
(二)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审核白酒生产企业的资质,规范企业的许可和变更行为,进一步完善白酒生产许可退出机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建立和完善白酒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专项检查中,应对企业的原辅料采储、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记录、出厂检验、销售记录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监督企业持续满足生产许可条件,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将专项检查与监督抽检相结合,发现白酒中重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召回产品,彻查原因,依法处理。同时,要充分运用监督抽检结果,有重点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三)加大白酒小作坊的查处力度
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有各乡镇协助对白酒小作坊进行排查摸底,在此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整治,配合各乡镇政府对无证白酒小作坊予以取缔。
三、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排查摸底(2014年1月)
要认真做好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动员部署工作,依据“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模式,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确保各项专项检查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实施检查,严肃查处(2014年2月-4月)
严格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
3、巩固成果,总结提高(2014年5月-6月)
认真总结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把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迎接市省市局对专项开展情况的督查,对专项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局食品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8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吸取天津市滨海新区特别重大事故暴炸案深刻教训,根据《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万府办发〔2015〕75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自2015年8月16日起至9月30日止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加油站(点)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我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导验收等工作,成员如下:
__同志具体负责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市经济信息综合执法大队设定办公室,程德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30日前)
1.
各规模以上企业、加油站(点)召开专门会议部署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
8月底前,系统各企业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
3.
各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综合执法大队。
(二)督导抽查阶段(9月10日前)
9月1日—9月10市经信局将组织检查组分别对相关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防范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监管工作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及节日值班安排情况,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以及职工在生产中是否存在不安全行为和事故隐患。
园区及重点项目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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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30日前)
1.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检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2.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和企业,责令重新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3.
综合执法大队将对各检查组检查的情况采取全面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时开展督促检查。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油站(点)应充分认识此次重大危险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立即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二)强化联动,形成合力。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油站(点)要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建立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三)加强监督,落实责任。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油站(点)要将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工作目标管理,我局将成立专项督导工作组,督促各企业、加油站点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这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认真总结,巩固成效。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油站(点)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修改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并于9月25日前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方案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经济信息综合执法大队。()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督促和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提升管理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二、检点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的范围是全县所有道路客运、货运运输企业,特别是自去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的客运和货运企业,检查的重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情况;
3、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应急组织的建立情况;
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报告情况,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情况,重点是驾驶人员、押运人及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
6、近2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7、执行国家有关行业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三、检查方式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企业认真听取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查阅制度、培训、记录和考核等相关资料。
2.突出重点,随机抽查。提前制定检查方案,采取针对性检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大型客运企业。
3、实地座谈,现场考核。采取现场提问、考核、问答等方式,考核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掌握情况,检查企业培训教育的质量与效果。
4、督促整改,推动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指令,限期督促企业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切实推动企业消除隐患,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从10月18日开始,2012年月1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成立机构阶段(10月18日至10月22日)。县安委会决定成立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小组,由安监局牵头,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工商局和农机中心配合,抽调专人,迅速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专项检查和隐患治理阶段(10月22日至12月22日)。要在12月22日前,分别对全县所有的道路运输企业按照这次执法检查的内容要求全面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从严从快监督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22日至2012年1月10日)。对全县所有道路运输企业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各相关检查单位要对这次专项执法检查进行认真总结,并做好材料整理和上报工作。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把执法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一、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情况
我县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会议精神,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常务会上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学习《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由县安办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三年行动计划”共制定了2两个专题和15个专项整治,涵盖我县安全生产各重点领域,于7月底印发全县。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县安办印发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制度》和《实体化专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机构设置、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制定了工作联络、督查考核等8个工作制度,实行“定期联络、每月报表、阶段小结、年度总结”的工作模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将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各牵头部门按照2两个专题和15个专项整治行动计划,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加强与责任部门的沟通联系,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整合全县执法资源,通过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执法方式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对我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进行全面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开小灶”、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等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跑偏、不走样、不漏项。
1.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切实抓好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的学习宣传贯彻,各级各部门通过职工大会、党组会多次传达学习相关精神。充分利用每月17日的“扶贫走访日”和每周六的“扶贫工作日”走访契机,向群众宣传安全知识,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县教育局通过学校安全工作会邀请应急局培训安办主任66人,通过“五进”活动进学习、进家庭共计宣传66次,2万余名师生和家长接受学习教育。县委党校将安全宣传活动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利用深入社区、与社区居民面对面的契机,普及安全常识,传播安全理念,尤其是独居老人,着重提醒其注意用电、用气安全,避免因疏忽出现安全事故。县委编办组织全体职工观看安全生产生产警示教育专题片,学习典型案例,深刻汲取教训,推动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截止目前,全县共开展77次中心组学习活动、15次集中宣传活动。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责任,制定完善应急处置救援预案,持续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截止目前,已有98家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清单,21家企业完成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建立5支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汲取广汉金雁花炮有限责任公司“7.8”燃爆事故和黎巴嫩贝鲁特重大爆炸事件发生以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乡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级机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个必须”的要求,采取“过筛子”检查方式,盯紧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做到排查全覆盖、整改无死角,确保监管到位。
4.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施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法。检查组深入县乐中机砖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县利鑫页岩砖厂等页岩开采企业,严格按照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对页岩开采企业是否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是否存在不按采矿许可证圈定范围设计、开采。是否存在故意超层、超深、越深、越界。开采边界是否设可靠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于执法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我局立即下发了行政执法文书并要求企业按时整改到位;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制定方案,明确措施,保证生产安全
5.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全面辨识风险。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对辖区内各类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各场所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全体员工,对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疏散逃生演练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确保无遗漏。科学确定安全隐患类别和登记,建立风险台账。二是全面强化措施。根据各类场所的风险特点,逐一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既包括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完善、规范管理、教育培训、等常态管控措施,也包括了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紧急状态下的管控措施。指导各场所在风险点位、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三是落实管控责任。结合前期指导辖区各重点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在全面辨识管控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将风险管控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岗位和责任人。
6.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对国省道沿线公路道口设置的监管,全面排查道路隐患。重点加强对老旧客车、货车等重点车辆的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严格执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7.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认真履职,持续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
8.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城市燃气、供排水、住房安全等领域安全检查,同时强化安全宣传,提高社会大众的安全意识。二是做好动态管理,不间断的对社区、居民、工商业用户开展入户检查,不留余力的消除火灾隐患,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上传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目前共排查整治非法违法建筑物35㎡,城市危房加固改造数量10万㎡。
9.高新区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风险风险辨识,督促企业对自然灾害、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制度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积极开展排险除患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在隐患整改的过程中,结合清单制管理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0.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积极开展摸底调查,主要针对产生危险废物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控制情况、危险废物处置等情况。经过排查,辖区内涉及危险废物产生和贮存量较大的企业为凯达门业有限公司、涌德电子有限公司、镁金铁塔构件有限公司、立江电子有限公司。二是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和污染投诉处理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不规范,标识标牌不清晰等问题,针对检查中问题我局现场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限期整改。三是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要求辖区内的企业在省固体废物信息系统上开展危险废物备案、危险废物转移等工作,截止目前申报备案的企业2020年共转移危废617.652吨。
11.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整治。工作组实地深入企业积极宣传开展三年行动的重要性,要求各工贸企业务必提高认识,认真制定本企业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按照县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扎实开展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风险辨识,建立健全企业《日常安全工作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按照“以查促改,以罚促管的原则,从7月底起,深入我县中沃建材有限公司、湧德电子有限公司、江中源食品有限公司、县德宝木业有限公司等工贸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清单制创建工作,是否开展风险辨识,是否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并针对不同行业按照文件要求有针对性的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求企业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制定方案,明确措施,按时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12.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7月30日,县市场监管局召集县人民医院、金银山游乐园等重点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在我局7楼会议室举行了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清单工作推进会,要求各使用单位要抓好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定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县特种设备安全群、专题培训会、入企业监察时面对面宣传、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自查自检。
13.农业行业安全整治。一是加强了农机监理信息管理。建立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台账。二是加强了对拖拉机安全监管。加强对拖拉机及驾驶人员牌证管理,开展了拖拉机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驾驶人员安全教育等以及警监联合执法查处拖拉机违章行为等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抓好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调查摸底并建立台账、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注销报废变型拖拉机65台。三是强化对农机企业安全监管,对农机经营场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型农业机具等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治理。四是加强农村户用沼气的管理,深入农村开展安全宣传,同时加强农村户用沼气安全检查以及集中供气沼气工程安全监管。
14.校园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提升日常管理能力,夯实工作责任落实,目前65学校均已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积极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和应急演练。二是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强化校车驾驶员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对校车驾驶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共排查校车46辆。三是做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通过部门联动,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完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和联合排查整治机制。
15.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深刻汲取广汉金雁花炮有限责任公司“7.8”燃爆事故和黎巴嫩贝鲁特重大爆炸事件发生以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通过乡镇、县级部门合力做好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加强烟花爆竹流通运输监督管控。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三是以清单制工作为抓手,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目前,辖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都初步完成清单制定工作,后续将按照统一要求持续推进,确保清单制工作落实落地,四是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监管执法,严肃追责问责。
16.商贸流通领城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针对落实主体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防线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消防设施、火源、电源情况进行了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做好清单制的制定,对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大型商超、酒店、物流仓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确保安全落到实处,以季度党组会进行安全生产研判,明确具体的事项和检查标准,并及时告知商贸流通企业,安排专人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接,解疑答难。
17.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整治。县经科局与管道公司一起,全面排查县域内油气长输管道安全情况,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进行积极整改。针对2020年市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制定《关于对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方案》,预计12月底前完成D720管道的搬迁工作。
截止目前,全县共成立126个工作组,督导检查257次,检查企事业单位385家,发现隐患442处,目前已整改完成430处,其余隐患正在整改中。行政处罚共计21次,罚款13.38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抓好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的学习宣传贯彻,结合实际,常态化开展宣传贯彻活动,推进“五进”工作,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持续做好消防安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好“双随机”抽查制度,扎实开展“铸安2020”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从消除隐患入手,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安委相关领导担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办公(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日常协调、督查指导、工作调度和信息传达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二)对排查出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合格的客运企业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驾驶人依法处理到位。
交通安全宣传有一定氛围。三)汽车客运站管理进一步规范。
及时消除道路客运安全隐患,四)强化道路客运车辆的动态安全监管。努力打造平安客运企业。
三、任务分工
加强责任倒查和追究。加快推进动态监管系统建设。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对辖区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的检查和隐患整改;及时填报交通运输系统专项行动整治情况;严把营运客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关。
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牵头组织对所有客运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营运客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建立与客运企业交通违法抄告机制。汇总报送专项行动整治信息和情况。公安部门:对客运企业交通违法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
安全监管部门:配合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对客运企业安全大检查和对客运重大安全隐患企业的挂牌督办。
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通过开展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彻底解决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提高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坚决遏制和防范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推进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整改阶段(月10日至月31日)
二)检查整改阶段(月1日至月15日)
三)验收总结阶段(月16日至月30日)
五、工作重点
一)组织客运安全大检查
开展自查自纠。各地要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月10日至月31日。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月31日,各客运企业向各地专项行动办提交自查书面报告。
组织客运企业联查互检。由市专项行动办牵头组织,月1日至月15日。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配合,抽调客运管理机构、公安和全市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参照《省道路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汽车客运站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分项表》见附件1对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汽车客运站进行安全督查。月日前完成联查互检,并将检查结果于月15日前书面报市专项行动办。
二)积极参与全省客运企业法人交通安全形势报告会
各地要加强典型培育,按照省专项行动办的要求。及时总结经验。组织全市三级以上客运企业参加省专项行动办组织的全省客运企业法人安全形势报告会。
三)组织对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大排查
对去年以来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尚未处理的逐车逐人处理到位。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客运户籍化管理要求。
四)挂牌整治一批客运企业
限期整改。对交通违法排名靠前的客运企业实施挂牌整治。
五)筹建交通安全短信服务平台
及时收集客运企业法人、客运驾驶人等有关信息,结合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短信服务平台,向客运企业法人、客运驾驶人及时交通管理信息、安全提示、事故通报等。
六)组织客运资格大审查
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清理排查,月30目前。落实客运驾驶人资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要求,逐个审查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从业资格,检查驾驶人驾驶资格是否与所驾车型相符,对不相符的要及时纠正,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七)推进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建设
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规范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安装工作。督促运输企业加快安装进度,为所属的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并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相关动态信息要连入省、市级监管平台。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充分运用监控平台加强客运车辆动态监管,及时提醒和纠正客运车辆超速、超载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八)严厉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和客运车辆通行秩序
督促汽车客运站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各地道路运管机构要根据“三关一监督”职责。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集中力量,严查不按批准的汽车客运站点停靠和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等扰乱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各地公安部门要加强执勤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迅速进行动员部署,一)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成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确保每个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工作方案于年月日前报市专项行动办。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我爱你又恨你WWW”为你整理了这篇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汇报材料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市应急局:
根据酒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酒市应急字〔2020〕102号)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安排部署到位。
酒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下发后,我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印发了《瓜州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瓜应急函字〔2020〕59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结合全县监管实际,从有效防范和遏制工贸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对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做出具体安排。《方案》在征求各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县安委会有关单位、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政府办以瓜政办发〔2017〕133号文件下发。《方案》分为工作部署、自查自改、巩固提高三个阶段,落实了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要求。
二、狠抓落实,工作措施到位。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县把隐患整治作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的“牛鼻子”,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反复抓、抓反复,围绕“控风险,除隐患、降事故”的总体目标,开展了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机械加工,建材制造、白酒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家,截止目前,共查出各类隐患问题290条,已完成整改202条,隐患整改率为69.7%,剩余88条隐患问题正在整改中。针对排查出重点隐患,县安委办向行业监管部门下发督办通知2份,督促整改隐患29条。聘请专家对重点行业领域9户企业进行“会诊”检查,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151条,并帮助指导企业进行整改,有效规范了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三、突出重点,做好专项执法检查。
在专项执法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企业的相关证照情况、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两险”购买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及相关表册等资料的收集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及应急预案编制、演练等相关情况。执法检查制作下发现场检查记录20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7份,整改复查意见书9份,整改率达100%。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有限空间辨识、确认工作,并建立了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台帐。县应急局根据企业上报的台帐进行了抽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标识不足、个别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不规范、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等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求企业对照《工贸企业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安全检查表》, 按照《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要求进行自查整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建立隐患管理工作台账,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及时整改。
四、落实责任,全面开展教育培训
针对工贸行业企业安全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从业人员文化水平偏低、管理底子薄的现状,先后在金属冶炼、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分时段、分区域举办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培训班1期,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100多人次,下发安全生产法律读本和应知应会传单、警示教育宣传资料1600余份。有效提升了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首先,成立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领导小组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成,组长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秀英担任,市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副处长郑忠利、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于德水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于8月12日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三部门会签的“崇文区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崇文区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进一步研究了三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具体分工和协调配合。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区长李文玉到会并在讲话中强调,第一要提高对这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当做头等大事,认真贯彻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搞好整顿工作。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是最大的政治,是实实在在的“三个代表”,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安全,两手都不能软。第二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领导和职工都要提高。宣传工作要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第三,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增强大局观念,主动工作,宁失于交叉,不失于疏漏。第四要讲实效,想实招,抓住薄弱环节、重点部位把工作做深、做细。通过这次专项整治,使崇文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得到切实提高。
其次,根据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分行业召开动员会的安排,8月19、20日两天,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开“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按照市、区专项整治方案对辖区交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部署。崇文区的客运、货运、汽车修理、汽车租赁、水运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秀英进行了崇文区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并结合崇文区企业的实际,把《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宣讲。区交通支队的领导介绍了崇文区交通安全的形式,要求各企业加强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安全检查。交通局崇文管理处郑忠利副处长对这次专项整治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会议精神,作好自查工作,严格按标准填写自查测评表,查出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使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
根据市、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8月20日起进入自查自评阶段。在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交通运输企业基本上能做到认真自查,详细填写《自查测评表》,通过对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自评打分,企业自查测评平均得分在90分左右,较好地完成了自查测评工作。
至8月底共收回《自查测评表》210份,其中:
1、客运行业收回17份,占应收企业100%;
2、汽车修理行业收回78份,其中:一类企业5份、二类企业28份、三类企业45份,占应收企业100%;
3、汽车租赁1份、游船企业2份,占应收企业100%。
4、货运行业收回112份,其中:企业95份,个体户17份。
三、联合检查,落实整改。
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崇文区在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和崇文交通支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区域内交通运输企业进行抽查。近期由副区长李文玉带队,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陪同下分批对8家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了抽查。除联合检查以外,三部门还结合各自情况进行分别检查,进一步扩大检查覆盖面。检查组对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自查测评表》内容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机构、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职工教育培训和工作现场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对查出的制度不够规范、应急预案不严谨、培训记录不全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指导意见。
为配合此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9月3日至5日区交通支队和交通局崇文管理处组织驻41个专业运输单位主管领导、车管干部举办了为期三天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培训班。崇文管理处和交通支队领导就《安全生产法》实施的目的、意义以及实施中的要求和《道路交通心理学在交通宣传管理中的应用》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区交通支队领导根据全市交通安全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区交通安全工作实际,作了题为《如何当好安全干部,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管理工作》的报告,剖析了当前专业运输单位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就如何当好一名交通安全管理干部进行了深刻的阐述。通过培训,使参加人员提高了思想认识,从中学到了许多业务管理知识,对今后进一步作好单位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帮助。培训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崇文区对此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非常重视,及时动员,认真部署,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检查,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较好地完成了专项整治工作。并通过这次整治工作,促使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有了较大的提高,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专项整治综合分析报告
从企业自查测评和日常检查掌握的情况看,崇文区大多数交通运输企业能够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能够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满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需要;二是积极开展重要时期和日常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事故隐患,设专人监控,并有临时安全措施。三是及时组织宣传和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有考核培训记录。四是能够按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确保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自查测评表中具体减分情况是:
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58%,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22%;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减分单位占48%,扣减分数占12%。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减分单位占40%,扣减单位占11%;另外,第2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减分单位以及第12项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扣减分数比例较大,分别是35%和15%。
《自查测评表》中分行业各项目减分单位情况是:
1、客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13项执行交通安全责任制有关情况和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53%;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占47%;第6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情况占29%。
2、货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65%;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51%;第11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占36%;第2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占35%。
3、汽车修理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53%;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48%;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占37%;第2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占36%。
《自查测评表》中分行业各项目扣减分数情况是:
1、客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19%;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占18%;第13项执行交通安全责任制有关情况的16%;第6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情况占12%。
2、货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25%;第10项劳动防护用品佩带和使用情况占12%;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11%;第7项安全检查及隐患的整改情况占10%。
3、汽修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12项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30%;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占19%;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15%;第11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占13%。
通过自查测评情况汇总,有些项目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从总体减分情况看,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安全生产的投入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方面存在问题较大。
客运行业在安全生产的投入、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以及执行交通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方面有待提高。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的情况。
三、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4月20日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以及本通知精神,安全监管、*、交通、建设、铁路、民航、电力、国土资源、国防科工、农业、水利、教育和国资委等部门要抓紧制订各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指导意见,并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于5月20日前统一下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制订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于5月底前,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7月底以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地方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地方政府督促检查阶段:7月至8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是查地方政府组织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各市(地)、县(市)、乡(镇)要在7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在8月20日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督查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中旬,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包括综合组和专业组),对地方人民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综合组主要督查各地区开展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及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督查内容包括:地方人民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煤矿“两个攻坚战”和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渔业、农机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故及瞒报事故的查处情况等。专业组主要督促检查道路交通、铁路、水上交通、民航、电力、消防、水利等行业领域以及中央企业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和地方政府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监察等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地区要采取措施将本通知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指导意见以及本地区的安排部署,落实到重点行业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与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及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督促恒低温库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制造许可、设计安装、检测检验情况。
(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冷工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应急器材的准备情况。
(四)配电室和线路安全状况。
(五)恒低温库建筑防火和电器防火情况。
(六)恒低温库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尤其是新建、改建、扩建的恒低温库经相关部门审查、验收情况。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检查阶段。县政府抽调各部门人员组成安全专项检查组,分组深入恒低温库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检查过程中,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根据分组情况,各检查组要对检查乡镇的所有恒低温库企业逐个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应作出《检查记录表》限期整改,《检查记录表》一式三份(企业一份,乡镇一份,检查组留存一份)。
(二)处理阶段。
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隐患,仍然未整改的企业,由各执法部门分别依法坚决予以立案查处。对于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一般隐患的企业,由乡镇部门负责督促整改,企业整改完毕后,由乡镇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县安委会,由县安委会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工作措施及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该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安监、质监、工商、住建、国土、消防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恒低温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乡镇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相应机构,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系统的恒低温库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负直接责任。要切实提高对恒低温库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分析恒低温库安全管理现状,研究整治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各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