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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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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

第1篇: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范文

 

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环境保护的严峻现状和民众的巨大需求,决定了必须对其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地方各级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公众也有权利和义务共同参与环境保护,要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可见,环境管理对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但是如何管理成了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难题。

 

落实这一要求需要梳理当前我国现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识别其存在的问题,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至关重要,同时,我国的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的环境管理模式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因此,探索新的环境管理模式有利于适应“十三五”新的形势变化,确保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对实现美丽中国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1 我国环境管理制度发展历程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环境保护工作至今,我国的环境保护制度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1 起步阶段(1972-1978年)

 

改革开放前,国家实行计划经济,采取的是优先发展经济政策,全力推进经济建设,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国家意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1973年8月5日-20日,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在北京召开。1974年10月25日,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正式成立,中国环保事业开始发展。这一阶段,环境管理缺乏法律依据,同时机构不独立,管理职能和范围受限。

 

1.2 创建阶段(1979-1988年)

 

明确提出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国家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环境法制建设蓬勃发展,大量环境法律法规出台,环境保护真正纳入法制轨道。1979年第一部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法(试行)》标志着环境法体系的建立,并规定了环境保护机构和职责。这一阶段环境管理从单纯的污染治理转变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环境管理职能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管理手段单一,还没有理顺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1.3 发展阶段(1989-2015年)

 

这一阶段,国家的经济政治发生了巨大变化,开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强调环境与经济的协调、持续发展。国家修订和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环境管理的地位日益提升;环保部门机构设置逐渐完善,管理职能逐步强化。环境管理从“末端治理”走向“源头治理”“全过程控制”,治理方式由点源控制转变为点、面结合,环境管理手段由命令—控制型政府主导阶段逐步转向政府引导、市场参与、自愿合作。

 

2 我国现行环境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环境保护工作至今,伴随着社会 、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变革的时代,经过不断发展与完善,逐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管理制度,形成了以环境法治制度、环境管控制度、环境经济制度等为主体的制度体系。其中一些制度的实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对于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很多问题。

 

2.1 环境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

 

环境立法缺位、现行环境法处罚偏轻。环境保护的体制、职能和部分管理制度在环境法律中并没有得到明确和细化,一些重要的环保领域立法缺失,行政处罚普遍偏轻。例如,《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违反环评规定擅自开工建设的,只能给予2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于处罚太轻,一些企业根本不重视环评,采取边开工建设、边做环评报告;一些企业先上车后补票、先建设后环评;甚至一些企业以交罚款代替环评。运用司法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制度尚未建立,环境民事赔偿法律制度不健全,司法诉讼渠道不畅,生态环境损害难获赔偿,生态环境破坏者并未得到应有处罚。基层行政执法缺乏强制手段,现行法律规定执行不到位,缺乏有效性。

 

2.2 环境管控制度执行效率不高且效果不佳的问题依然存在

 

针对决策者的制度不健全,当前环境保护制度并没有解决指挥棒问题,唯GDP的政绩考核机制还普遍存在,不少地方政府缺乏足够的生态责任感;环境保护领域利用市场手段不足,能够体现生态服务和自然资源价值的市场机制和制度尚待构建,资源低价、环境廉价甚至无价的状况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政府、企业与社会公众的有效沟通和协商机制仍未形成,公众和舆论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的制度有待加强。排污收费、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总量控制等部分现行制度设计不合理、执行不到位,难以适应当前环境管理和监管的需求,亟待围绕环境管理转型进行调整。

 

2.3 环境经济制度未能充分发挥市场在环保领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环境经济制度的探索刚刚起步,在基层执行和实施中存在诸多问题,能够充分发挥市场在环保领域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制度亟待建立。环境损害成本的合理负担机制,如环境资源产品定价机制、收费机制和税收机制等尚未形成;现有经济制度政策之间协调不够、配套措施不足、技术保障不力。

 

3 探索适于中国国情的环境管理制度新模式

 

2015年,中国政府先后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清晰规划了未来一个时期生态环境治理的顶层设计和基本路径。2015年12月4日-5日,排污许可制度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出席开幕式。他首次提出要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一项环境管理基本制度,在发达国家已得到很好的运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将“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作为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2014年4月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也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标志着排污许可制度被正式纳入国家改革实施阶段,关于排污许可证的制度设计和立法进入关键时期。

 

目前,环评、三同时、总量控制、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收费、排污权交易、限期治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各行其道,衔接不够,功能单一,缺乏核心和系统整合,导致整个环保管理体系庞大繁重,且不能形成有效管理。“一证式”管理将排污许可证作污染源综合管理的载体,将现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对污染源的环境管理具体要求,集中通过排污许可证加以明确,实现对污染源综合系统、全面、长效的统一管理。

 

3.1 排污许可证是管理执法依据

 

所谓排污许可证,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排污单位颁发的环境行政许可证明。基于“一证式”管理的排污许可证制度是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环境管理制度体系的核心,具有法律强制性、持续有效性和运用多样性的特点。它可以融合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管理、总量控制、排污申报和收费、排污权交易等各项制度的管理要求。政府可根据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来进行核查其环境行为,为执法部门的监管提供依据。

 

3.2 排污许可证是公众参与监督的平台

 

环境保护的公益性使环境信息具有共性,公众有权利知晓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并对其进行监督。排污许可证可以集中排污单位全环境要素、全生产过程信息,并系统地提供给公众,为公众参与提供了一个有效、透明的监督平台。

 

3.3 排污许可证是经济调节的基石

 

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总量控制的体现,同时也是记载排污权的载体。建立基于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基础上的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制度,通过实现环境资源合理配置,提高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促进技术改造和工艺改良,提高环境质量,实现总量控制,同时变被动为主动,依靠排污企业自身的力量来充实环境治理资金,降低总量控制成本,形成企业与社会双赢、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

 

4 结 语

 

“一证式”的环境管理就是要通过排污许可规范污染源的环境行为,实现多种污染物达标排放;以排污许可为核心,整合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按照环境要素对企业提出环境管理要求,建立统一且唯一的环境管理平台,实现排污企业在建设、生产、关闭等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全过程管理;施行一企一证,综合管理;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实现“一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从而提高政府环境管理效能;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监管。

第2篇: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 环境管理;制度;创新;生态文明

文/孟伟 孙启宏

环境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中广泛关注的议题。本文主要从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出发,结合新修改的《环境保护法》精神,探讨环境管理制度的若干创新思路。

我国环境管理制度现状及存在的不适应性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我国首先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和征收排污费制度。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提出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三大政策。1989年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进一步提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环境目标责任制、排污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制度和集中控制制度。三大政策和八项制度形成了我国环境管理的基本政策和制度框架。近年来,我国又探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新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手段:一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是环境监察和应急管理制度,针对跨区域、跨流域环境监管问题,成立了六大区域环保督查中心;三是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和循环经济规划制度,推进环境污染的源头控制和过程控制;四是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机制,不断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及环评中的公共参与等工作力度;五是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初步构建了包括绿色信贷、保险、贸易、电价、证券、税收等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框架。

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总体战略部署,提出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这为环境保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具有深远的意义。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坚持节约优先和保护优先、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严格生态环境监管,这些基本要求为今后创新环境管理制度指明了方向。为适应我国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的建设需要,新的《环境保护法》在许多方面给出了新的法律规定。

当前我国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环境问题愈加复杂,环境问题的现状与人民群众对优质环境质量的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很好的制度保障。对照生态文明的建设要求,我国的环境管理制度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性:

第一,传统环境管理制度主要是围绕污染减排和总量控制而设计的,不能适应环境质量控制要求。一是总量控制制度实施多年,行政性和主观性强,因与区域环境质量不挂钩,难以真实反映污染控制的效果。二是作为控制企业污染排放最直接手段的排污许可证在我国未全面开展,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的技术方法不完善,如何根据技术水平、排放标准、区域环境容量分配、发放和管理排污许可证是其关键。三是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但缺乏有效的手段和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四是目前的环境管理工作主要是针对常规污染物的控制,针对那些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环境风险的污染物控制缺乏制度安排。

第二,现行环境管理制度常常游离于宏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制度之外,不能适应“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要求。一是环境保护不能主动参与宏观决策,不注重源头控制,造成体制和制度效率不高。例如,近年来京津冀地区严重的雾霾天气,很大程度上就是经济结构失调、产业布局不合理、主体功能区执行失位造成的,突出表现宏观决策缺乏环境保护的应有考虑。二是缺少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和有效监管,资源消耗量大,资源利用率低,造成大量废弃物污染环境。三是环境保护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缺乏市场机制,造成环境外部不经济性。环境税、生态补偿、环境损害赔偿、环境责任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不健全、不到位,不能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四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人不清,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难以有效落实,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不完善。

第三,现有环境管理条块分割现象突出,不能适应国家开展统一环境监管的要求。一是生态系统层面,目前缺乏针对山水林田湖这一“生命共同体”的统一保护、统一监管的体制和机制。二是某一环境问题层面,如“九龙治水”问题,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水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相割裂,部门各自为政,弊端突出。海洋环境缺乏综合协调和联合执法的机制和手段,海洋资源利用与环境管理实行单项和部门管理。三是区域、流域层面,存在协调、联防机制不健全,一些区域协调机制,如奥运期间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由于缺乏法律和政治经济基础,可持续性不强。

环境管理制度创新基本原则和基本框架

基本原则

随着环境保护重心逐渐由污染治理向改善环境质量和提升服务功能转变,我国的环境管理正由以环境污染控制为目标导向,向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转变。环境保护模式也应从“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模式,向保护优先、构建保护一修复一再保护体系、着力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提高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的新模式转变。为此,环境管理制度创新必须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环境管理转型原则,坚持生态系统整体论和协调统筹原则。

基本框架

根据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对比我国环境管理制度的不适应性,进行我国环境管理制度创新的顶层设计。本文尝试依照环境保护“总量控制、质量控制、风险控制”的思路,对相关环境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主要考虑三个方面:一是改革和完善现有面向总量控制的环境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健全面向质量控制的环境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健全面向风险控制的环境管理制度。其中,共识别出11项需要加强、改造和新建的环境管理制度(表1)。这些制度的目标可能是多重的,具体可区分为直接制度目标和延伸制度目标。例如,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主要是从总量控制出发,但在目标确定上需要紧密结合环境质量控制的要求;环境基准一标准体系的建立,是在生态风险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基础上,确定环境基准,并根据基准值制定环境标准;环保目标责任制度、部门统一协调监管和区域联动机制、公众参与制度等则涉及总量控制、质量控制、风险控制三方面的内容。

环境管理制度创新方向

改革和完善现有面向总量控制的环境管理制度

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在欧美国家,污染物排放许可是污染源管理的核心制度。目前我国排污许可管理尚未有效开展,最主要的原因是缺少相关上位法规定。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解决了这一问题,法律明确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今后要抓紧完善配套法规,尽快出台《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明确发放范围与条件、持证排污者的权利和义务、环保部门对排污者的监管以及法律责任等问题。要加强制度间的协调,有机整合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排污申报、排污交易、环境监测、环保设施监管、排污口设置管理、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制度以及违法处罚等方面的规定,实施一证式排污管理。

改革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仍然是目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我国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和抓手,但需要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科学性、公平性等问题进行制度和方法上的改革。最突出的问题是,全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不断取得成效的同时,部分地区的环境质量却出现反弹趋势。在总量分配模式上,要改变主要以目标总量为主的模式,逐步向容量总量转变。在控制指标的确定上,要紧密结合区域环境特征和质量控制要求,筛选重点控制的污染物,特别注重对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总量控制。要更加严格制度设计,对工业开发区、广大农村等总量控制的盲点地区,要科学确定排放总量,加强考核和监管。

建立健全面向质量控制的环境管理制度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考虑生态系统本身的敏感性、服务功能在空间布局上的差异性,以及自然环境对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划定并严格实行生态保护红线。一是从提升生态功能、改善环境质量、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等角度,分别划定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以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对重要的生态系统,实行强制性保护,加大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二是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和海洋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三是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保障国家和区域的生态安全,提高生态服务功能。

建立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责任制。依据《环境保护法》,强化地方政府的环境责任,支持地方在优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原则下,实施不同的引导指标、控制要求和环境政策。坚持保护优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区域核心竞争力,把环境质量作为区域发展质量的核心指标,把环境质量反降级作为经济建设活动的刚性约束条件,确保区域的环境等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下降。

建立符合国情的环境基准一标准体系。环境基准是制定环境质量标准乃至整个环保工作的重要基础,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首次明确了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目前,我国环境基准工作非常薄弱,需要加强基础性、创新性研究。要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国家环境基准体系,形成完善的环境基准理论、技术与方法学和支撑平台,制定能够支撑我国环境标准制/修订和环境管理的环境基准值。应明确和设立专门的环境基准管理部门,负责将最新科研成果应用到环境基准研究中,构建规范性的基准研究和应用指南,并借鉴国外环境基准的模式和经验,逐步建立我国环境基准的和管理机制。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制度。十报告提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保护自然放在了优先位置,聚焦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管,使保护生态环境更加具体化。要把自然资源资产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核心内容和切入点,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核算制度。要清楚识别自然资源资产的用途和产权,明确其价值,依据各种自然资源特性和用途特点,辨识哪些是国家必须保护的资产,建立国家、地方政府和各级主体的资产管理链条。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和方法研究,加强制度设计。

健全环保目标责任制度,建立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是中国特色的环境管理模式。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将该制度进行了法律固化,明确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要科学制定环保考核体系、考核目标和奖惩机制,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避免环保目标责任制度执行上的困难。考核目标要全面体现辖区环境要求,特别是对环境质量的考核。要基于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做好领导干部绩效考核、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建立部门统一协调监管和区域联动机制。针对部门、地区间生态环境保护的不协调,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这项工作涉及现有体制机制的深层次改革问题,需要积极探索。辽宁省根据辽河环境治理中的需要,将水利、环保、国土等7个部门涉及辽河管理的职能划归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为流域治理和保护提供了行政、法律保障。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为治理大气污染,建立了区域联动机制。这些都是很好的探索。

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尽快建立与现代市场体系相适应的环境经济激励政策体系。遵循“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着重解决开发和生产活动背离价值规律和自然规律,公共资源沦为特定群体的私产,以及资源开发造成环境破坏、质量降低等普遍存在的问题,实现机会和规则的公平。要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各种自然生态空间;尽快《生态补偿条例》,统一补偿标准和管理机制,推动跨地区、跨流域的生态补偿;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健全面向风险控制的环境管理制度

建立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首次涉及环境风险的控制,分为两个角度:一是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我国现行的环境管理制度对环境风险管理重视不够,环境风险的科学评估不够,“一刀切”的环境评价和管理方法难以实现对具有不同环境风险区域或流域的分区、分类、分级、分期的科学评价和管理;对环境风险的预防和预警性不足,综合决策性不强。要建立基于科学决策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将环境风险管理理念融入到现行环境管理中。要研究针对不同污染类型和污染物的人体健康和生态风险评价、预测和预警技术,制定环境风险评价技术规范和标准,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风险管理模式。

强化公众参与制度。公众是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公众参与水平也衡量着一个社会发展的文明程度。现阶段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尚处于较低水平,一是公众环境意识总体上不高,二是环境信息透明度不够,三是缺乏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四是非政府组织不能发挥独立有效作用。要加强宣传教育,扩展信息披露渠道和范围,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从建设项目的环评到政府重大决策,都要有效和充分听取公众意见。要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主要

参考文献:

[1]张世秋,中国环境管理制度变革之道:从部门管理向公共管理转变[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5,15(4):90-94.

[2]夏光.再论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J].环境保护,2012,(23):19-22.

[3]周生贤,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N].人民日报,2014-2-7(07).

[4]李干杰.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J].环境保护,2014(1):10-14.

[5]段菁春,云雅如,王淑兰,等.中国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现状调查[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2,37(11):16-20.

[6]孟伟,张远,张楠,等,流域水生态功能分区与质量目标管理技术研究的若干问题[J].环境科学学报,2011,31(7):1345-1351.

[7]孟伟,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管理技术体系构建——国家重大水专项在辽河流域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工程科学,2013(3):4-10.

第3篇: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范文

4月21日,维达纸业(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达纸业”)董事长张健从江门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手中领到广东省第一张具有全国统一编码的“一证式”排污许可证,成为广东省首家获得国家版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这也标志着江门全面启动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工作。

顺应时代的电子化证照

为什么首张国家版排污许可证能由维达纸业获得呢?张健说,维达纸业的领导层非常重视这次排污许可申报工作。为了配合国家排污许可管理,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相关自行监测、台账管理制度,同时加强了公司环保部门的人力,积极参加市环保局组织的培训,并指定专人牵头组织申报工作。网上填报期间,公司得到了国家、省和江门市环保局有关领导、专家的耐心指导,经过数次修改,终于首先通过了环保部的审核,取得了广东第一张“国版”排污许可证。

新版国家排污许可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分为正证和副证。正证印有证书编号、地址等信息,副证的记录则非常全面,比如维达纸业排污许可证的副本就多达46页,除了对生产设备、治理设施信息有更加详尽的记录外,还增加了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台账管理、守法承诺等内容。

为了顺应网络化、电子化的潮流,正证上还印有一个企业专属的二维码,纸质副本所载信息由系统自动生成后全部储存在这个二维码中。扫描二维码之后就可以进入网络平台,在上面可以查看同纸质副本中显示的完全一致的内容,非常便捷、高效。

势在必行的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是企事业单位在生产运营期接受环境监管和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监管的重要法律文书,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企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自证守法。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就在各地陆续试点排污许可制,总计向约24万家企事业单位发放了排污许可证,取得初步成效。但总体看,此前排污许可制在环境管理制度中核心基础地位不明确,在推动企事业单位落实治污主体责任方面发挥的作用不突出,环保部门依证监管不到位,各地要求不统一。

2015年12月4日,在“排污许可制度国际研讨会”上,陈吉宁表示,环保部正着手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并强调要将排污许可建设成为固定点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系统提出了排污许可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明确要求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实现对固定污染源的“一证式”管理。

所谓“一证式”管理,是一种旨在扭转此前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多龙治水”局面的管理模式,意味着针对排污单位的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由排污许可证集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测、环境监管、排污权交易等多个领域的环境管理要求,将排污许可证管理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作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领域的唯一数据来源,明确将排污许可证作为企业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

相比原有的排污许可制实践,新的排污许可制有机衔接环评制度,整合总量控制制度,强化了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的协同控制,不仅覆盖了环境管理要求和生产经营信息,而且将生产经营信息、排污许可事项、环境管理要求三者相互关联、紧密衔接,形成一个闭路循环。

国家将在2017年基本建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将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监管执法等工作流程及信息纳入平台,对排污许可证和企业的主要产污设施、排放口进行统一编码,逐步完善固定污染源排放的时间和空间信息数据。

全国排污许可信息平台还将公开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企业依证开展环境管理和自行监测的结果、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环保部门监管执法信息等。

环保部门也将公布无证和不按证排污的企事业单位名单,将违法排污行为纳入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表示,通过排污许可证制度,大约80%的中国环境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

稳步有序的换证核发工作

从广东省的实际情况来看,《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从2014年4月1日开始实施,是国内较早实行排污许可制度的省份,但此前的排污许可更加注重产排污环节,重在排放限值管理。而这次国家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将实现环保“一证式”管理,是一个崭新的突破。

江门市环保局总工程师谭永强告诉记者:“基于企事业单位守法承诺,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发放排污许可证,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是‘放、管、服’(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家版排污许可证实现环保“一证式”管理,可以为排污收费、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工作提供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减少重复申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

“同时,我们可以很方便地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上查阅企业申报信息和排污许可信息。”谭永强介绍说,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监管流程将进行全过程公开,为推动企业守法、部门联动、社会监督创造条件。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部门监管执法信息都会及时公布,通过精准监管推动企业由“要我守法”变为“我要守法”。

第4篇: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范文

1.1缺少可持续发展战略

乡镇企业起步晚,各项基础设施不健全,缺少可持续发展战略,加重了乡镇企业污染结构的比重。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对农村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在认识不足,没有将以环境保护为目标,以经济发展为目标的理念落实到实践中,存在盲目建设的行为,仅看到短期经济效益,忽视了对生态环境长远性的伤害。其次对周围各种资源,例如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等资源没有进行合理的应用,对潜在的价值缺乏认识,导致可持续发展意识没有深入人心。

1.2管理机制不健全

管理机制是环境保护的首要保障,在实践中存在管理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主要表现为多数地区没有形成乡镇统一管理网络体系,部分环保执行部门缺少必要的经费,已经成为乡镇环保部门治理障碍的首要障碍。其次由于管理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管理训练,对工业污染认识性不足,加上农村交通不便利,通讯手段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导致很难适应对环境管理的基本要求。

1.3布局结构的不合理

布局结构是企业建设的基础,在实践中为了促进可持续发展,必须保证布局结构的合理性。但是由于地形、地势及执行政策的限制,布局结构不合理成为当前限制企业建设的重要因素。企业异常分散和混乱布局的情况导致企业无法进行近距离生产,很难达到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导致经济收益不容乐观。其次布局的不合理造成土地、劳动力、矿产及能源存在浪费的情况,增加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难度,给企业可持续发展带来挑战。其次局部污染情况严重,乡镇企业本身对市场导向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如果缺少必要的指导工作,造成发展过程中在污染源不断扩大,导致乡镇企业结构动态萎缩。

2乡镇企业建设中环境问题的应对措施

针对当前乡镇企业发展过程中环境污染严重的情况,为了改善发展现状,需要从实际出发,兼顾细节,制定切实合理的应对措施。以下将对应对措施进行分析。

2.1健全乡镇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环境管理制度是保护环境的基本保障,针对当前出现的众多环境问题,必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首先需要完善现有的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各个企业部门在需要公平、公正对本企业的环境制度进行评价,将管理责任落实个人头上,保证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工作过责任感。上级部门需要不定期对企业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察,对违反常规性操作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适当的惩罚,保证制度的严谨性。其次进行集中控制,由于地形、地势的原因乡镇企业分布零散,进而扩大了污染范围,因此需要进行集中控制,对本区域企业的排污能力进行统一的管理,减少经济投入,达到保护周围环境的目的。

2.2合理规划布局

针对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的情况,需要加强宏观调控,建立环境保护规划的基本目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力。首先需要做到区域综合治理,将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对排污治理进行综合规划。其次调整污染源的位置,利用周围环境的稀释净化的能力,让污染物及资源得到充分的应用。其次对污染物进行集中处理,使企业能达到环境要求的目标,节省额外投资,使企业实现在集中效应和规模发展效应。

2.3运用法律手段进行保护

有效的法律监督手段是减少在污染物的必要途径。在实践中需要提升环境保护的执行能力,改变现有的环境保护制度和执行力度,强调比例和谐。对超标的企业进行严格的惩罚,强调执法机关的执行力度,改变现有环境保护制度执行率低的情况。其次在已经制定的行业污染物标准基础上,对防治体系进行修整,提升排污收费标准,提升企业处理污染物的能力。必要时促进企业节约利用资源,利用资源补偿扶持可再生资源的开采和利用,搞好乡镇企业环境保护。

3结语

第5篇: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企业环境;管理模式;措施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 A

一、中国企业管理模式概述

企业管理模式是指企业为了实现经营目标所组织的资源以及生产活动的基本方式。比较常见的企业管理模式的方法包含了:企业资源计划、制造资源计划、准时生产、精良生产、按类别生产、优化生产技术等内容。现代化的企业管理模式是实现企业管理和决策的有力保障。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在我国的企业管理模式中也愈发突显了信息化和知识的重要性,并将这两方面内容融入到自身的管理模式当中,形成了具有时代特征的中国企业管理模式。

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在我国企业进行经营活动时,应该体现出以人为本的观念,加强对于工作人员创造性和工作积极性的培养,并将这种观念长期和企业的发展相结合。展现了系统整合的观念系统整合是指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环节、层次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协调,要加强每个个体人员对于整体的作用,强调企业中的所有员工都要以企业的利益为重,系统地对企业的管理进行优化和改进。树立了战略管理的思想,一个企业在管理方法上的优化以及管理措施上的制定都要以企业的长远发展作为最终目标,通过树立战略上的管理思想来为企业获得更加健康化的发展。

一、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现状

1、企业经营理念落后

企业环境污染主要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土壤污染和电磁辐射污染等,污染企业大部分是工业企业。长期以来,我国工业企业的经营理念大多以经济利益为重心,将保护环境和经济增长对立起来,企业的经济增长方式也仍以粗放型为主。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提倡改变经济增长方式,但是部分工业特别是重工业企业,短时期内无法转变观念,没有树立环保观念,在资源开采、利用和生产过程中没有强化节约资源、治理污染的意识。

2、企业缺乏明确的环境目标和组织机构

在企业目标方面,部分企业在经济目标和环境目标发生冲突时,往往选择牺牲环境目标,不能很好地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还有一些企业仍没有明确的环境目标。因此,企业也就没有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机构,对企业环境保护进行统一管理,无法将环境管理职能落到实处。组织管理机构和环境目标的缺失是目前污染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3、企业环境管理水平较低

目前,我国大多数污染企业的环境管理方式仍是传统的污染治理模式,即“先污染后治理”的模式,而且治理的目标也只是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就可,对污染物排放达标之后的环境质量问题漠不关心。传统的污染治理模式重视生产末端的治理,忽视了生产过程中和生产完成后的污染问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较低。此外,我国大部分企业的环保工作处于初级阶段,在环境管理方面的技术和设备较为落后,很难实现环保目标。

三、企业环境管理对策

1、制订完善的企业环境管理计划

企业应该根据目前的生产状况和环保情况将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纳入企业的管理计划当中,并制订明确的环保计划,包括近期计划和长远计划两方面,并将近期计划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当中。同时,企业需制订明确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定期对相关部门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和结果,并指导和督促环境管理人员工作的贯彻落实。此外,不同的污染企业要针对企业自身特点和产品情况,综合考虑各项环保指标,制订环境管理制度和规定,并在制度执行过程中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做好维护工作,推广先进的技术,借鉴成功的经验,保证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2、将企业环境管理贯彻落实到各个环节

企业的环境管理应该贯彻到企业管理的各个阶段,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这一对策的实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2.1准备阶段

确定企业生产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排放方式等,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环保部门的要求,预测污染物排放水平,然后综合考虑经济、生态效益,选择合适的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在这一阶段,需要明确环境管理的目标,树立长期双赢的思想。

2.2施工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是针对工程施工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施工单位产生的污染主要是固体废弃物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噪声污染。在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该配备专门的环境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指导,保证工程施工符合国家环保准则。同时,企业应合理规划施工进程,制订有效的环保措施,将建设工作和环保工作同时进行。此外,施工队伍也应加强环境管理,对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后再排放,采取降尘、降噪措施,并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恢复施工现场,以此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2.3运行阶段

这一阶段针对的是生产企业,例如造纸企业、皮革企业、化工企业等。根据治理工艺对运行、处理的技术要求,将污染物总量和浓度指标分解至各生产程序,生产部门通过技术改造和工艺创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能耗,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在生产过程中严格进行管理,防止出现生产漏洞,并严格控制各生产部门排放污染物的指标。在这一阶段中,需要制订科学的操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环保设施治理工艺的有效运用,同时确立信息公开制、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制,明确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将环保工作落实到位。

2.4监测阶段

环境监测是指对企业污染源进行监测,跟踪环境质量变化,为污染源的管理和防治提供科学依据。企业要根据自身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监测项目。环境监测主要由环境管理部门针对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和治理效果配备监测仪器,并建立污染监测档案。当出现突发状况时,企业要及时上报处理并分析原因,为以后的工作做充分的准备。

3、改变环境管理模式

国家环保事业的不断发展促进了企业环境管理思想的转变,部分企业已意识到传统的污染处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以末端处理为主的环境管理模式虽然能够发挥一定的作用,但仍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因此要改变管理模式,将预防作为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从源头减少污染。新的环境管理模式内容包括改造生产技术和设备、重新对产品进行设计、寻找新型原材料、改进内务管理和库存控制;同时发展循环经济,尽量做到污染“低排放”“零排放”,把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融为一体,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管理工作。

4、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企业不仅要确立长远的经济目标、重视经济效益,还要将生态效益纳入企业整体效益当中。在日常工作中,企业应该培养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增加他们的环保知识,使他们充分认识企业环境管理的重要性,这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此外,企业应加强对环境管理人员的系统培训和教育,结合相关管理知识,使他们熟悉环境管理流程和措施,并结合实际岗位职能,通过完善的评价审核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提高企业环境管理的工作效率。

结束语

污染企业要强化自身环境管理工作,执行国家环境保护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环保工作,合理利用资源,节约能源,严格把控防治污染工作,做好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同时还要提高管理水平,改变管理模式,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成金华,谢雄标.我国企业环境管理模式探讨[J].江汉论坛,2004,(02).

第6篇: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范文

论文摘要:我国城市郊区面临严峻的水资源和水污染形势。城市郊区现行的水环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是解决水环境问题的根本出路。通过对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现状进行了系统研究,指出现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所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提出了改革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的对策。 

 

城市郊区指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在周边区域中所形成的,其特征、结构和功能介于传统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地理区域,是城市和乡村社会、经济等要素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的交叉地带。城市郊区是城市发展的最具有生命力的区域,现行城市郊区水环境的严峻现状严重制约了城市郊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城市郊区半工半农的产业特点和以农村集体管理为主导的管理体制使其所面临的水环境问题相较于普通城市和农村具有复合型的特点,所面临的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污染的问题更为复杂,因此对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进行系统研究,破解城市郊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瓶颈”问题就显得格外紧迫。 

一、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统一管理体制,水环境管理与发展不相适应 

现行郊区水环境管理实行的分散式的管理体制,水资源、水污染等管理分属不同部门,水环境管理责权交叉多,难以统一规划和协调,部门间管理工作缺乏有效衔接,造成了水环境管理的脱节,割裂了水环境的整体性和联系性,不利于水环境综合管理,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 

(二)管理法律体系尚不完善 

我国关于水环境管理的法律实行的是水污染和水资源分立立法的形式,部分立法内容存在交叉甚至冲突。目前,我国水环境综合管理的法律体系尚未建立,涉水部门多,部门起草立法时缺乏综合平衡,立法实践又先后,缺乏通盘考虑,涉水法律存在交叉,妨碍水环境管理的法律执行。水环境管理的立法现在注重实体性立法,缺乏程序性立法,造成实体性立法规定的目标难以实现。对于水环境管理的概念缺乏必要的界定,可操作性较差。 

(三)水环境管理运行机制缺失 

1.以行政管理为主导的管理方式不能满足水环境管理的要求 

政府在水环境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实行以行政管理为主的高度集中的调控政策。水环境管理职能和经营职能界限不清,水环境管理主要以各级政府投资为主,造成了水环境管理工作具有片面性和不可持续性的特点,单独依靠行政手段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水环境管理的需要。 

2.水环境管理经济手段运行机制缺失 

市场机制是微观领域有效的资源配置手段,各种税、费、补贴、信贷等是水环境管理的经济手段。在水环境管理相对薄弱的城市郊区,经济手段的实施由于管理力量的薄弱,制度规范的缺失造成实施和监管难度较大,制约了水环境管理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 

3.监督及参与机制缺失 

我国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责任制尚不健全,地方政府在水环境管理方面兼有裁判员和运动员的角色,监管动力不足,造成了水环境管理执法不力、监管不力的结果。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方面的参与机制并不健全,水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尚待健全,公众的水环境知情权落实不够,对水环境规划和水资源分配等参与不够,参与渠道和方式落实不够,缺少公众参与监督的有关规定,不能建立起公众监督机制,使得水环境管理缺乏广泛的公众参与。 

二、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存在矛盾及分析 

(一)水环境整体联系性和水环境分散管理的矛盾 

整体性和联系性是水环境的自然属性,是水环境实行统一管理的必然要求。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的阶段造成我国水环境管理实行分立管理的现状,导致了水环境管理各职能部门权责交叉、利益冲突。水环境管理职能的割裂、水环境管理职能界定的不清晰,造成各职能部门在进行水环境管理的时候不能够充分考虑水环境整体公共利益,造成了在水环境管理立法出现交叉,个别条文冲突的现象。 

(二)水环境管理与城市郊区经济发展的矛盾分析 

城市郊区是地区经济的增长点,是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地带,同时也是水环境管理力量薄弱的地带,水环境管理制度尚待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较大差距,水资源短缺与水污染的矛盾日益尖锐。郊区经济发展以高投入低产出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为主,在各地重视本地国民经济发展,努力增加本地税收的推动下,造成政府对水环境管理的执行性大打折扣,水环境形势日益严峻。 

(三)水环境行政管理与市场机制运作的矛盾 

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管理造成了我国水环境管理以行政管理为主导的现状,水环境管理受政府施政方针的影响较大,水环境管理以政府投入和政府推动为主,缺乏可持续性。市场机制在微观层面上是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客观上要求改变政府职能。改变政府在水环境管理中运动员、裁判员身份不分的现象。 

(四)城乡二元结构现状与城乡一体化建设之间的矛盾 

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原因是资源和福利城乡间分配的不平衡,公共物品的不均衡分配是直接表现之一。城市郊区作为城市发展的新增长区域,具有较强的水资源需求和水污染治理要求,但是城市郊区公共资源投入不足造成水环境管理力量薄弱,制度缺失,造成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加重的现实状况日益严重。 

三、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改革的对策 

(一)城市郊区水环境集成管理 

水环境的分散管理割裂了水环境的整体性和联系性,部门间的分权管理使水环境管理的各个方面缺乏协调和配合,造成管理资源的浪费。构建以政府统领的水环境集成管理的体制,整合管理资源,统筹管理涉水事务。实行水环境的城乡统一管理,实现水环境管理的部门间的集成、地域间的集成、管理内容的集成、管理对象的集成。推进水环境管理体制创新,推行区域水量和水质的统一管理,调整目前水环境管理部门为事业单位性质,增强其行政权力,赋予其财权、事权,加强对涉水事务的协调能力,确保执行的有效性。实现郊区水环境管理开发、利用、保护、治理、回用为一体的综合管理体制。 

(二)加强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各级水环境管理法规体系建设,根据水环境的整体性和联系性的特点,统筹规划水资源和水污染管理立法。完善地方各级水环境管理制度,注重对水环境管理综合性立法,统筹考虑各部门和水环境资源相关单位利益。注重地方水环境管理的程序性立法,明确界定水环境管理的权责。建立水环境管理审批、运营、监督机制制度的建立,推行许可证制度。进行郊区水源污染防治立法,完善取水权、排污权交易立法。加强水环境管理的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提高管理效率。 

(三)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对水环境管理运行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明确进行水环境相关权利界定,实行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建立完善水资源相关权利的市场交易制度,特别是个体与群体的取水权、排污权交易制度。丰富水环境管理的组织形式,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水环境管理的投融资制度,推行水环境管理涉水者治理模式。丰富产业组织形式,实行推行股份制、出租、拍卖、委托经营等形式提高涉水企业的运行效率。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丰富水环境管理调控手段,推行系统的水环境管理税、费、补贴、信贷等经济手段,加大水环境调控经济手段的研究,特别是级差税、费以及绿色信贷方面,促进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产业园区的建立,促进水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四)建立和完善参与和监督机制 

加强水环境管理集体和个人的水环境知识宣传和教育,发挥管理对象的监督和参与作用,是做好水环境管理工作的基础。建立起水环境相关单位、个人在水环境管理中的参与和监督机制,丰富参与渠道,可以以水环境监督委员会、用水协会、节水互助小组、水环境管理听证会等制度形式,加强水环境管理监督。对涉水事务执行过程和涉水企业的运作过程舆论指导、决策建议、运行监督,形成良好的水环境管理的参与氛围,进行提升水环境管理效率。 

(五)将水环境管理与郊区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 

城市郊区是地区经济的增长区域,也是地区社会管理资源的薄弱区域,高耗水、重污染的工、农业单位是造成郊区水环境状况恶化的重要原因。优化郊区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结合地区水环境特点,鼓励发展低耗水、低污染的工、农业产业,从财政、税收、信贷、价格等渠道制定优惠政策,坚持发展绿色经济,发展生态农业,将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环境优化利用相结合,将水文化建设与水景观建设相结合,打造地方经济发展特色,推进城市郊区的城镇化建设,实现郊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佃红.浅谈农村水环境存在问题及治理对策[j].治淮,2008,(2):42-43. 

[2]毛春梅,施国庆,黄涛珍,丁守森.淄博市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体制研究[j].水资源保护,2007,(6):75-79. 

[3]杨继富,李久生.改善我国农村水环境的总体思路和建议[j].农村水利,2006,(5):21-24. 

[4]许玉明.全面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城市发展[j].城市发展研究,2006,(1):63-66. 

[5]曾维华,张庆丰,冯艳,杨志峰.中国水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初探[j].环境污染治理技术与设备,2002,(12):92-95. 

第7篇: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范文

一、整治范围

全市涉重金属及剧毒物质排放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企业、主要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储存企业及其他重点风险源。

二、工作目标

摸清全市涉重金属等环境风险源底数,建立全市涉重金属等风险源动态档案,进一步完善涉重金属等风险源环境管理制度和预警监测制度以及主要河流断面、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超标应急管理制度。

对全市涉重金属及剧毒物质排放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企业、主要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储存企业及其他重点风险源排放废水、废气以及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三、组织保障

成立涉重金属等风险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监察大队、监测站、法制站、管理站、审批科以及各环保所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应急办,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抽查督办、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此次专项整治活动采取辖区负责制,各环保所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监察大队长及各环保所长为第一责任人。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全面排查,摸清全市涉重金属等风险源底数。

1、以全市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排污申报为基础,全面摸清我市重金属等涉毒排放、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以及危险废物产生储存等风险源底数。

责任单位:监察大队、各环保所

2、在摸底过程中要全面查清涉重金属等风险源企业在审批、验收、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废水和废气以及危险废物处置和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汇总至监察大队。

责任单位:监察大队、各环保所

3、监察大队及各环保所将摸底排查情况填写附表并由负责人签字后连同电子版报监察大队汇总备案。

4、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筛选出全市重点和一般环境风险源,确定重点预警监测点位。

(二)第二阶段:对存在环境问题企业实行限期整改,直至关停。

(1)对存在问题的涉重金属等环境风险源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凡存在问题的企业一律要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在限期内完成整改要求。监察大队、各环保所要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监察大队、各环保所

(2)应急办要对全市重点风险源实施抽查督办,并对重点风险源企业下达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书面通知,并与我局在线监控平网,实施全天候无缝式监管。

责任单位:应急办、各环保所

(3)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重点环境风险源,要实行停产整治。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或投产的要责令停止建设或停产,并立案处罚或报请市政府关闭。

责任单位:法制站、监察大队、各环保所

(三)第三阶段:对全市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企业进行集中验收。

由应急办牵头成立专项整治验收小组,对全市所有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企业整改落实以及关停情况进行集中验收评估,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上报市局,实施挂牌督办。

五、相关要求

1、根据省厅《关于对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监察大队及各环保所要建立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报环境监察大队汇总备案,并实行分类管理、分级监控。

2、对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要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进行逐项落实,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新建、改建、扩建及未验收的项目要加大督办力度,限期达到验收标准和上级各项要求,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不断提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自动化控制水平,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废水处理加药设施要全部实现自动化控制。

4、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要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5、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完善环境管理制度。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台帐包括每日设施运行记录、排污记录、投药记录。同时,涉重企业应每月将排污状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月用水量、月耗电数(污染防治设施要单独安装电表)、使用药品发票(复印件)、监测报告、化验报告、检修记录和有关管理文件等整理装订成册,以备检查。

6、实施重点风险源企业月报制度。重点风险源企业应每月5日前将企业污水及污染物排放量、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处理利用量及去向、化学品使用量、车间排放口和总排口每日监测数据等上报辖区环保所(或大队),所在辖区环保所(或大队)根据申报情况对企业各项环境管理情况进行核查。

7、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排放企业化验室应具备特征重金属污染物化验能力,并于2012年3月20日前建成相应重金属化验室并完成化验人员培训。

8、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排放企业要安装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并与市环保局监控平网。

第8篇: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公路,财务管理,现状,时策

一、公路财务管卫里的内尾参

财务管理是一项组织财务活动和处理财务关系的经济管理系统工程,其基本任务是筹措、供应和合理使用资金,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全面监督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认真执行国家政策、法令和财务纪律,维护产权、财产的完整性。公路建设的财务管理是利用价值形式对各种资金的形成、使用、分配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监督工作的总称。其主要内容包括:固定资金管理、流动资金管理、成本管理、投资投入、费用支出与收费利润管理、专门基金管理、管理机构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等。

二、路财自杏管玉里的习见状

(一)部分指导思想不正,缺乏对公路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现象的出现增加了公路财务工作的难度,加剧了财务部门的工作矛盾。同时也淡化了财经纪律观念和法纪观念,使正常的工作关系、同志关系、上下级关系都蒙上了一层商品色彩,进而导致领导的指导思想出现了问题有的单位、部门缺乏全局观念,办事情、想问题总是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对基层的指导中,出现了检查不严格、制度不落实、指导不到位等问题。主要表现为:对基层单位检查走过场,只停留在提要求上,发现不了实质性问题;对基层单位检查指导不经常,时紧时松,上级强调一次就检查一次,或者对基层单位检查不细,敷衍了事,或者借口工作忙,放任不管。加强对企业各生产环节影响环境的因子进行跟踪监测,尤其要对企业排出的废气物进行质量监测和把关,尽量做到达标排放,避免不必要的事故、损失和罚款成本。最后,利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成本控制。控制成本的思路和方法应建立在以计算机为中心的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企业需建立起以电子计算机和国际互联网为中心的高效信息管理系统,为进行环境成本控制提供基础。

三、环境成本控制的方式

(一)实行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健全环境管理制度。首先,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实行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做到杜绝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其次,坚持环境“三同时”制度,即坚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工作必须责任到位,投人到位,措施到位;做

到废水、废气、废渣、噪声达标排放。第三,在实行环境管理目标的同时,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开发环境成本软件,建立健全环境成本控制系统。首先,以初始化的方式,在现有的成本控制系统之上,把产品和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环境成本也设置在成本控制系统之中。而这些环境成本,包括主动性支出和被动支出,主动性支出包括污染预防和污染治理支出等,被动支出包括排污费、罚款、赔偿金等;其次,将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环境成本及其他成本,运用现有的成本控制方式进行成本控制,包括进行成本的预测、计量、核算等。同时,设立专门化成本控制系统,主要用于对能源、废气物、包装物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成本控制。

(三)大力推行无污染的清洁生产工艺。对于那些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环境成本高的必需品的生产项目,除加强企业管理以及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外,最重要的是淘汰那些落后的技术下艺,采用先进清洁的生产工艺。

(四)政府对环境成本控制的支持。政府应通过采用>,!

参考文献

1.李临亚.2003.环境成本及其控制当议.财会月刊,4。

第9篇: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煤炭 放射源 环境管理

1 加强科学管理,实现管理体制的创新

(1)企业各级辐射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辐射安全管理程序,做好放射源管理。对放射源管理要做到统一计划、统一培训、统一部署,形成有效的管理网络。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必须达到100%。加大对放射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提高现场监督检查频次,规划执法程序,防止辐射污染事故的发生。(2)强化人才管理机制,实现管理对象由物到人的转变、管理方式由强制到引导的转变、管理目的由单纯执行到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转变。企业放射源各级管理人员应坚持“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原则,不盲目追求高学历,关键看能力,不仅看其技术能力,而且要看其道德操守、职业素养、团队意识。

2 严守法律法规,实现企业管理体系的创新

(1)顺应管理要求,建立有效管理制度,强化基础管理。一是加强放射源全过程管理制度建设。突出强化放射源的源头管理,确保放射源终生受控。二是健全辐射环境监测制度、辐射防护制度、辐射工作人员查体制度、放射性个人剂量定期监测制度,确保辐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三是加强辐射培训制度建设,明确辐射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从制度上堵塞无资质上岗的管理漏洞,增强企业防范作业风险的水平。(2)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突发辐射环境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置预案。定期开展辐射事件的应急演练,达到应急处置快速反应、处置过程合理有序和处置效果明显有效的目的。做好应急演练的效果评价,找出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缺陷,逐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各级辐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3)加强环境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积极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规范企业环境管理。突出预防为主、领导负责、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科学管理思想,逐步提高企业的放射源管理水平。通过各类管理体系的规范化程序文件建立和实施,逐步把有关放射源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升格为企业标准,用标准规范放射源的全过程管理。

3 依靠科技进步,实现管理手段的创新

(1)随着企业技术水平、仪器设备和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随之带来的不确定因素和未知因素不断增加,导致危险源和隐患呈现多样性与复杂性。因此,要实现本质安全化、必须依靠技术进步,针对放射源使用过程及特点进行安全技术和新的生产工艺研究,努力提高装备水平和生产工艺水平,采用专家系统、模糊智能控制技术等预测并识别危险源,不断改进与完善监控预警系统,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2)在科技创新上,要着重解决放射源使用管理的难题。对重点课题积极组织科技人员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活动,对有价值的创新成果,尽快转化成为生产力。(3)借鉴采用先进科研成果和管理手段,增强安全管理的科技含量。加强放射源安全监管和自动监控网络建设,涉源单位要安装红外监控报警系统,确保对放射源的有效监管;所有放射源暂存库必须达到规划要求,即确保有“三保一器”(即保险门、保险窗、保险箱,警报器),执行“双人双锁”制度;放射源工作场所必须有警示标志,落实安全防范距离规定,工作人员必须配带个人剂量装置,确保工作人员安全;严格执行放射源进出台账登记制度,杜绝放射源流失隐患。(4)建立放射源定位监测系统,在放射源各个使用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的主要目标是:防止放射源丢失以及放射源泄露,对放射源的丢失或者泄露提供报警信息。系统的监测终端包含剂量率监测模块、GPS定位模块、视频监控模块,能够实现放射源剂量率、定位数据以及视频数据进行全天侯自动采集、传输、存储,可以为放射源监管部门提供大量全面准确的检测数据。实现对用源单位及各类应用场景放射源进行相关信息的数据采集,然后相关数据通过网络传输到监控中心,为相关的管理机构提供信息化工作平台,使得相关部门随时掌握放射源的信息,对放射源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4 加速观念转变,实现管理理念的创新

(1)应具有前瞻性思维,要正确认识做好放射源管理对企业安全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企业要树立起重视放射源全过程安全管理的理念,摒弃经济效益的提高是企业唯一目标的观点。放射源应用企业要把放射源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充分认识到放射源管理安全与否直接与企业的和谐发展紧密相连,是对人类生存的环境负责,是对子孙后代负责,是对整个社会负责的头等大事。(2)要实现从事后补救的被动型管理向事前预防的主动型管理转变。放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应放在重特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预防控制、治理和整改上。这样不仅能最大限度降低危害事件的发生几率,同时可以降低企业成本,使放射源应用企业把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到企业的发展壮大的事业中。(3)要实现由经验型管理向技术型、专业化管理转变。过去放射源的管理更多的是凭经验的积累,规章制度的约束等。这种管理方式起到一定作用,但是,随着当今生产社会化和专业化的迅速发展以及产业分工的日益技术化,这一传统管理方式,无疑已不适应时代的要求,应更多地依靠先进技术和专业化、职业化队伍来实施有效的监管。(4)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创造全社会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理念。以人为本,体现在放射源管理上,就是必须以保障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机为最高原则。一方面,要利用广播、宣传栏和网络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载体向企业员工宣传放射源基本知识、辐射防护知识、辐射事件应急知识。另一方面转变工作思路,培育全员安全文化理念,促使企业员工由被动接受管理到主动执行制度,营造企业安全文化氛围,以期达到促进企业安全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