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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监督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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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监督

第1篇:劳动法律监督范文

金平县总工会:举办失业人员家政服务技能培训班

2月28日,金平县举行失业人员“家政服务”技能培训班。共有43人参加,培训内容包括保洁、护理、制作家庭营养餐等。(龚文迅)

昌宁县总工会: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2月27日,昌宁县总工会邀请消防培训专家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培训采取理论讲解和视图展示的方式向大家讲授知晓消防安全知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火灾起因、危害、常用灭火方法、灭火器材的正确使用及逃生技巧等。(杨文英)

双江县总工会:开展女职工维权周宣传活动

2月27日,双江县总工会联合县妇联、司法等相关部门开展“三八”女职工维权宣传与现场咨询活动。现场共发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e规定》、《劳动合同法》及第十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等有关宣传资料600余册。(邹小花)

宁洱县总工会:举办女子气排球运动会

宁洱县总工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主办的首届“巾帼杯”女子气排球运动会于2月24日至3月5日顺利举行,共有61支代表队参赛。在比赛中,广大妇女同胞同台竞技,在体育竞技中充分感受运动带来的快乐,展示了蓬勃向上的巾帼风采。(李丽霞)

易门县总工会:“春风行动”获实效

易门县总工会与县人社局、县残联等部门举办以“促进转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为主题的“春风行动”暨百日行动招聘会。30余家大型企业提供就业岗位1260余个,共吸引860余人次求职者前来应聘,315名求职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初步就业意向。共发放《农民工手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等宣传材料1 8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80余人次。

禄劝县总工会:欢送第三批318人转移就业

近日,禄劝县总工会举行禄劝县2017年“春风行动”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第三批外出务工欢送会。共有318人外出务工人员参加欢送会。欢送会结束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领导护送111人赴滇中新区云南利宇盟电子有限公司报到。(刘建萍)

第2篇:劳动法律监督范文

根据《__区总工会标准化建设达标创优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街道工会认真组织落实文件精神,以“创优”为目标,以“组织起来、切实维权”为工作方针,紧紧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主题、发挥作用、坚持道路、落实方针、履行职责、服务职工”的工作重点,立足于“建设三个体系”,即加强工会组织体系、维权体系和困难职工帮扶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创优”工会工作,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为职工投身__区建设施展才华搭建平台,团结动员全地区职工为实现__区的各项目标任务再立新功、再创佳绩。[找文章到文秘站 ()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自“创优”工作开展以来,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理清思路,超前工作。先后制定了三大工作实施方案,有力地促进了“创优”工作的开展。

一、坚持“内外兼修”,夯实工会组织体系

一是完善工会干部人员技能,创建一流干部队伍。年初,街道开展了“读好书,创建学习性组织、争做学习型干部”的评比活动,做到了工会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工运方针、熟悉工运理论,每人撰写读书笔记4千余字,大大提高了工会干部政治、经济、法律水平,为创造性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垫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应对形势、结合实际,认真履行工会职责。

第一、街道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工会工作,确保完成区总工会下达的责任目标。专门召开了各层面及相关科室会议,要求各科室协助开展建会工作,到驻街新建企业中大力宣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劳动法》,在走访中利用城管科和经济管理科对驻街企业比较了解情况的优势,按属地管理开展组建工会工作。半年来,在社区工会组织的努力下,新建工会96个,新增会员576人。非公有制建企业建会率90以上,全员职工入会率80。通过大力宣传、积极发展,私企建会工作已逐渐形成趋势,并且越来越走向规模化、规范化。

第二,实行了工会和会员实名制网络化管理。街道和社区工会克服了没有微机、上网难和人员散、人员信息收集不全的困难,建立了街道、社区、企业三级信息网络平台,层层落实责任,全面完成了会员实名制管理。

第三,建立了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处理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各项机制。街道工会针对地域内企业用工较多的特点,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于5月15日经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街道劳动法律监督站、社区劳动法律监督组。街道劳动法律监督站由党委副书记任站长、街道工会主席任副站长、各社区副主任为成员,法律监督站下设5个劳动法律监督小组,组长由社区书记担任。

第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有实效。街道工会结合实际大力开展“八荣八耻”、“文明出行”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展时代先锋、树时代楷模,不断提高职工队伍建设。运用多样的文化娱乐形式,不断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如组织了职工参加__区工会举办的羽毛球比赛,做到了男女各项目比赛都进入了前5名。

二、坚持调查研究,不断开拓维权工作新局面

街道工会关注弱势群体维权,针对地域内流动人员多、农民工多的实际情况,提出重点关注农民工、切实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工作方向。

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街道工会从5月份起经过1个月细致的走访,对辖区内农民工用工情况进行了199份的问卷调查。统计结果表明,目前农民工存在“五难”问题。一是组织入会难。94.4的农民工没有参加任何组织。二是维护权益难。63.3农民工没有签订

劳动合同。三是教育培训难。81.4农民工没有经过岗前技术培训。四是社会地位提升难。70.4的农民工在工作中受到过老板的人格侮辱。五是解决实际问题难。鉴于以上“五难”问题,街道工会提出了“五抓”举措:

一是抓组建,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坚持以党建带工建,以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为重点,创新工会组建方式,依托各类商会、行业协会建立行业工会(联合会),以及楼宇工会、项目工会、市场工会、社区工会等适应农民工就业多样化的新型组织形式。

二是抓帮扶,叫响“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的口号。八经街道工会积极组织驻街企业开展“三送”活动,即在夏季即将来临之际,为农民工送清凉、送健康、送安全,帮助农民工“清凉度夏”。街道工会注重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监督驻街单位切实做好农民工的饮食卫生、防疫等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避免超时工作。位于十一纬路40号的海洁灌汤包不但为农民工发放了半斤降温茶、两条毛巾,还每日为农民工发放西瓜、雪糕、绿豆冰糖水等防暑降温食品。街道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站积极组织社区劳动法律监督小组成员对438家驻街企业进行了安全拉网式专项检查,监督企业严格按规定配备安全设施,保证农民工安全度夏。

三是抓重点,认真解决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认真解决了拖欠克扣工资、随意延长劳动时间、漠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侵犯农民工人身权利等突出问题。督促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年初,驻街一个民营企业——金日吉商贸有限公司开业了,地区工会主席会同社区工会主席前去祝贺,同时认真了解企业员工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得知,该公司经理张佩岩原是一位电力设计院下岗职工,她对下岗的滋味有着切身的体验。所以他在自己开办的企业中,招聘的56名员工几乎都是下岗职工,但该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街道工会切实发挥劳动法律监督站的作用,积极向该企业经理宣传《劳动法》、《工会法》,经过努力,张经理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做到了“三个一”:第一,绝不拖欠员工一分钱工资,有时因物价波动,企业亏损,张经理做到向亲属、朋友借钱,保证按期如数开资。第二,每年组织员工一次3—5天的海滨旅游,以加强与员工之间的感情交流和沟通。第三,员工的婚丧、病,她都有一分关爱。如26岁的男员工张强,没有父亲,母亲又体弱多病,张经理就像母亲一样关爱他,帮助介绍对象,并带着全体员工参加了他的婚礼。张强为此流下了激动的眼泪,表示要给经理当一辈子业务员。我们对此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让这一经理爱员工,员工爱企业的典型事迹在每个企业都能得以弘扬。

三、搭建“三助”平台,健全困难职工帮扶体系

一是搭建扶贫助学平台,维护社区居民的受教育权。八经街道党工委启动驻街单位,大力开展“1 1”结对子互助活动,建立扶贫助学走访制度。今年6月份在北四经街15号活动中心建立扶贫超市1处,扶贫物资总价值20__余元。

二是搭建帮困助医平台,维护社区居民的身体健康权。

地区摸底资料显示20左右的居民有不同程度的疾病,60左右的居民是亚健康的。针对这一情况,街道组织医务专家、志愿者开展健康教育讲座,联系市公安医院为弱势群体争取到每年享受两次免费送医、送药上门的待遇。

三是搭建再就业平台,维护社区居民的生存权、劳动权。

街道下岗、失业人员占低保户总数的50,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就是从源头做好维权工作。八经街道建立了再就业基地,从典型抓起开展维权工作,设立了由社区、院长、组长组成的再就业工作网络,并相应建立了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及公示制。上半年,共安置下岗失业人员900人次,树立再就业典型2人。

总结上半年工作初步具备了“创优”的主要标准,切实贯彻了建一流干部队伍,抓好了“一组三动”、完善了“三个体系”,向“两个一流”迈进。下半年“创优”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点展开:

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会组织体系。继续抓好工会建会工作,力争驻街企业达到“全覆盖”;继续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活动,积极组织职工参加计算机大赛,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办公效率;进一步开展多样文体活动,组织职工参加乒乓球比赛。

二是进一步抓好维权工作。要抓法治,强化政策参与、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三个环节。加强调查研究,推动涉及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法规政策的制定。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在农民工集中区域广泛开展“送法上门”等活动,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要抓机制,要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工会与政府联系(联席)制度的作用,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不断发挥劳动法律监督站的作用,在街道、社区、驻街企业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预防和解决包括广大职工与企业的劳动纠纷。

第3篇:劳动法律监督范文

一、传统用工思维与现代管理理念不相适应

由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确立、运行过程中处于强势地位而职工处于被动、从属地位,用人单位习惯于把职工看作单纯被管理的角色而无限夸大用工自,比如随意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随意进行违纪罚款和克扣报酬、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等,导致劳动争议发生。据统计,在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由于劳动规章惩处条款在内的设计瑕疵(不合法、不合理)所导致败诉的案件曾占企业所有劳动争议败诉案件的23%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剧烈和社会对企业绿色生产和清洁生产的要求不断提高,大多数企业尤其是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了生存必须争取利润,在没有进行改革创新提高生产效率的情况下,采取增加劳动强度、加班加点不支付对价报酬、不缴纳或者少缴纳社会保险降低支付成本,导致劳动争议发生。许多企业对安全生产的不重视也导致工伤事故频频发生导致许多工伤争议。从企业所面临的形势来看,企业要改变传统用工思维,积极响应世界新技术革命的趋势,改变高能耗、低产出的单纯依靠压低人力成本来赚取利润的经营模式,依靠管理创新、工艺创新、市场创新与精细化生产管理来降低单位能耗,增加产品附加值。经营者要依法治企,依照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改革。比如企业应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应缴纳社保而未缴纳,支付职工工资的时间、方式、条件等方面不规范、职工名册、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书面材料记录不完整,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缺失、未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都容易引发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实施,也在降低仲裁、诉讼门槛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争议纠纷的解决途径,明晰了相应操作规程,方便劳动者以更简便、更经济的方式来解决劳资纠纷。在立法政策对劳动者保护力度逐渐加大的背景下,劳动者在仲裁或诉讼中绝对弱势的地位部分正在悄然改变,其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逐步提高,甚至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分庭抗礼、争锋相对的局面。与劳动者相比,用人单位在原有经营管理模式惯性的影响下,对现行法律的适应显得相对迟滞,这是劳动争议频频发生而且单位败诉较高的原因之一。

二、政府职能发挥与劳动关系矛盾不相适应

目前各地都在建立服务型政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但是在劳动关系领域,仍然可以发现政府服务职能有待提升。比如劳动合同法实施3年多来,不少地方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和劳务派遣工的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建立劳动力市场监管机制,规范职业介绍和劳务派遣市场,推动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育,是政府服务职能在劳动关系就业保护领域的重要体现。对于在职职工,推行政府主导下的劳资双方利益制衡机制,促进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防止企业经营者、治理者、普通职工之间的工资收入差距过大,从经济基础上和民主参与中减少劳动争议是政府服务职能在劳动关系报酬保障领域的重要手段。对于企业,政策上要完善对企业及经营者的经济、社会责任考核评价制度,在其中加入履行社会责任的条款与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的考察标准,把劳动争议的发生率与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能力建设作为对企业以及企业管理者任命、考核、奖惩的重点依据。

三、社会法治水平与劳权保护需求不相适应

在劳动法治领域,立法的缺失是导致劳动争议发生的原因之一,比如职业病认定与防治的立法、工资保障支付的立法、企业集体协商义务的操作细则方面的立法基本缺失;已经存在的立法体系也存在不协调的现象,其中既包括劳动法律和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问题的规定相互冲突,也包括地方劳动管理政策变化频繁,比如最低工资标准的给付待遇中是否包含社会保险金的缴扣部分各个省市规定都不一样,不利于对劳动权益的平等保护原则。劳动行政执法部门劳动监察力量在有的地区相对薄弱,同时存在基于吸引本地投资背景下的劳动行政执法不严和处罚力度不够,对企业侵权行为难以形成有效威慑,也是劳动争议发生的原因之二。司法效率不够高是导致劳动争议频发的原因之三,《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在审判实践中,部分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恶意利用法律程序,想方设法钻“法律空隙”来对抗对方当事人的情形十分普遍,诸如企业一方利用仲裁、诉讼程序拖延劳动者时间。充分保证劳动者的诉权,加快案件审理进度,充分运用诉讼程序规则及强制措施维护劳动者利益,帮助劳动者正确理解证据规则,对弱势群体的劳动者权益纠纷优先排期开庭,优先适用强制保全措施,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注意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诉累,是今后的努力方向。

四、工会作用发挥与职工群众期盼不相适应

工会组织作为影响劳动关系的重要变量,在有序反映职工诉求、缓和劳资矛盾、减少劳动争议中的作用无可替代,但当前工会作用发挥与职工群众期盼不相适应。表现在工会组织不够健全,非公企业不建工会、改制企业撤并工会、工会职能弱化问题突出,工会维权工作缺乏组织依托。同时,在已经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工会活动开展的有效性和持久性还有待改善。比如工会参与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缺乏实效;流于形式的职代会、集体协商的比例较大,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机制尚未得到普遍建立与经常运作;企业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新建企业特别是小型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难以建立;一些劳动争议调解员对新形势下的劳动关系研究把握不够,政策水平不高,加之相当部分调解委员会主任由行政领导兼任,身份不清、角色错位,难以有效开展调解工作。减少劳动争议,要在各类用工形态的组织中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并切实开展维权工作,加强工会系统劳动争议调解员、监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变事发后的被动处理为事发前的积极预防,逐步形成“先预防、再调解、后仲裁”的

工作模式。

五、劳方综合素质与企业转型升级不相适应

在社会转型期,我国存在普通劳动力过剩与技能型职工短缺的结构性矛盾。劳动争议所涉及的行业主要集中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餐饮娱乐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在这种劳动力供求格局下,员工往往把谋取就业岗位作为第一选择,把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休息休假等正当权益放在从属地位,特别是劳动技能单一,年龄偏大的劳动者只能从事技术含量低、接受显失公平的劳动条件及报酬待遇的工作,他们对企业的侵权行为,被迫采取无奈、妥协、退让、隐忍、弃权的态度。但是当忍耐超越了一定限度,往往会集中爆发,比如由于企业违法裁员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讨要经济补偿金外加多年的加班费、欠缴纳的社会保险金等一案多标的的劳动争议呈上升趋势。劳动者只有不断钻研业务,提高包括技能水平在内的综合素质,使自身的优势转化为较为稀缺的市场资源,才能在与用工方的谈判中处于有利地位,这种由法律地位平等向实质地位平等的转变对减少劳动争议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第4篇:劳动法律监督范文

 

近年来,利通区总工会权益保障工作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和吴忠市总工会总体工作部署和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积极行动,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7年双节以来帮扶慰问4116人199.7万;技能培训两期100人;四年来职工重特大病医疗互助1078人,478万。

一、扎实开展工会“四送”工作

(一)“春”送技能。以春风行动为依托,免费为困难职工(农民工)开设技能培训班,主动对接用工企业,提供就业岗位,解决就业问题。一是借助“热情回乡·行在利通”征文、摄影等系列活动和基层工会岗位练兵、厨艺技能大赛、岗位标兵竞赛及“安康杯”知识竞赛、班组建设“四比三争二技”树品牌活动,有效提高了职工参与企业建设的积极性。二是每年定期举办大型现场招聘会、“固定日”招聘会、岗前培训、家政月嫂服务培训班等活动的开展,有针对性的解决了我区部分产业用工荒和农民工就业难等问题。

(二)“夏”送清凉。深入一线、贴近职工,广泛开展防暑降温慰问活动,为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以及环卫、公交等户外职工送清凉。2016年在全区重点工程、重点在建项目中开展“情系一线职工·平安度夏送清凉”活动,慰问一线单位11家、职工(农民工)3000余人,发放慰问物品金额约8万余元。

(三)“秋”送助学。以“不让一个困难职工子女上不起学”为目标,扎实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对在档困难职工考上大中专院校及高中的子女给予不同程度的慰问,帮助他们解决上学难的问题。一是每年“六一”期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庆六一,帮扶困难职工子女上学活动”,对不满14周岁的困难职工子女进行救助。2016年共有257名困难学生得到了救助,救助金额75.4万元。二是成立了“扶贫助学互助会”,每年对应届和往届特困大学生进行救助。

(四)“冬”送温暖。一是建立特困职工档案。特困职工档案是开展送温暖活动的基础。目前帮扶中心按照家庭情况清、困难原因清、思想状况清、就业要求清、技术特长清的原则,建立了特困职工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并科学地实行了三级管理制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坚持开展“双节”送温暖活动。筹备帮扶救助资金在元旦、春节慰问困难职工(农民工),帮助他们度过一个祥和的节日,让职工体会到来自党和政府的关心,切实发挥工会“娘家人”的作用。

二、稳步推进工会创新工作

(一)建立“四主”职工维权联动工作机制。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探索建立“四主”职工维权联动工作机制即“工会主代、人社主办、司法主援、法院主审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工会组织加大监督权行使力度,人社部门加大侵权查处力度,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加大对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力度,法院提高劳动纠纷审判时效性,努力推动区域性职工维权工作取得新时效。

(二)双助”互助品牌助力精准脱贫。为了更好地发挥职工重特大病医疗互助和工会帮扶大病医疗救助资金效用,不断延伸工会精准帮扶工作触角,我会将职工重特大病医疗互助和工会帮扶大病医疗救助进行有机衔接,突出困难患病家庭帮扶提前介入,树立了利通区“双助”帮扶救助品牌。2014-2017年度收缴互助金586万元,目前共有1078名患病职工或家属获得补助,发放互助金478万元。

(三)“一函两书”工作机制成效显著。我会2013年探索建立了利通区“一函两书”工作机制,由提示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处理建议书三部分组成,是一个集提示性和纠偏功能为一体的工作体系。它以“提醒、督促、建议处罚”等形式,在推动企事业单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几年来发出提示函154份,下发《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9份,利通区154家非公企业全部建立了“一函两书”工作机制。

(四)“企业内部职称评聘”广受职工好评。我会2014年建立了“企业内部职称评聘体系”,全面推行了宁夏金世纪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职称评聘先进经验,引导企业建立职工技能激励机制。在宁夏恒丰、宁夏美佳乐、宁夏红果等多家企业对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工作表现突出的一线职工,参照国家技术职称评定办法进行非公企业内部职称评聘工作,通过激励机制,落实职工相关待遇,受到职工的普遍欢迎。

二、存在问题

一是资金筹集难。资金是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展工作的物质基础,也是建立工会帮扶长效机制的基石。但是现在帮扶中心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经济基础薄弱,缺乏持久经济支撑,没有稳定的金来源渠道,制约了工会帮扶工作的进一步深化。二是与社会保障体系缺乏有效沟通和衔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作为工会帮扶工作的平台,基本上是工会自己单独运作和管理,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和协调不够,与社会其他组织开展的救助活动联系更少,没有将社会其它救助资源有效利用。三是帮扶力量有限。作为社会团体,无论是在经济上、政策上、信息上都无法与政府职能部门相比,帮扶的力度不够,对困难职工不能从根本上给与扶贫救助。

第5篇:劳动法律监督范文

(一)专项检查范围:各类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镇内各企业),重点是辖区内非煤矿山,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劳动用工较多的各部门。

(二)专项检查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劳动规章制度订立及执行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对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的检查,还包括检查其注册资本、劳务派遣协议是否规范、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有无自设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等情况。

二、专项检查方法和步骤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7月5日至7月14日)。各部门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修订)、《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宣讲依法规范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意识,提高广大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此阶段,督促用人单位对劳动用工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自身劳动用工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执法检查阶段(2014年7月15日至8月4日)。人保中心、派出所、总工会、群工办、安办、安监站要组成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修订)和《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要及时报有权处理机构。

(三)分析总结阶段(2014年8月5日至8月10日)。各职能部门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深入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建立完善长效治理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人保中心、总工会、派出所、群工办、安办、安监站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保中心,由人保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片区党总支书记及同志为工作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检查,依法处理处罚。各部门要抽调骨干,充实一线检查人员,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摸清本地企业用工情况,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用工情况;对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各行业主管部门应认真对下属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6篇:劳动法律监督范文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迅速组织成立了由祝琼副乡长为组长、刘波涛(综合办主任、安监站站长)马达(劳保所所长)为副组长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劳动保障等九部门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共同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及计划,办公室于2009年7月5日将行动方案转发到各部门、各村、各社。要求各部门、各村、社高度重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召开会议,要求全乡在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政府的分管领导为组长,派出所、劳动保障、国土、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抽调精干力量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工作。三是全面排查到位;对辖区的用人单位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四是依法查处到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求各乡镇建好台帐工作,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从而达到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讲究实效,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的良好局面,我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我乡在用人单位较为集中的地方张贴和散发,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宣传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宣传在全乡大力营造维权氛围,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执法取得实效

    认真组织排查、建立检查资料台帐 ,各村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对各自辖区内的采石厂、冶铁厂、水泥厂、磷化公司,所有用人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摸底调查,共排查登记户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人,检查中我乡采取逐户上门实地检查的方式,通过调阅单位的相关证照、工资表、花名册、询问单位负责人及部分职工,确定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填写《情况登记表》,并做好资料数据的汇总,建立了检查资料台帐,对有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我们提出了整改建议。

    四、存在问题

    通过专项检查,我乡用人单位普遍存在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个别砖瓦厂还存在工资按比例发放、年底一次性结清的工资发放方式,这种做法虽然是单位与职工双方协商约定好的,但实际上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第7篇:劳动法律监督范文

一、主动承担和不断强化企业工会的经济责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企业工会组织的职能定位必须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作为重要着力点,因为企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仅是构建和谐企业的必要条件,更是对职工群众经济权益的最大维护。为此,在实践中,首先,要注重并把握新时期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的经济属性和利益机制,立足于企业党政工作的大局和工会工作的全局,紧紧围绕提高工效、降低成本、增产增效和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等企业生产经营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竞赛活动。把蕴藏在职工中的智慧和创造力激发出来,促进劳动竞赛由生产向经营管理领域的转变,由产量向利润效益方面的转变,使企业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和尽可能少的投入,创造尽可能多的价值,在实现利润最大化和价值最大化过程中,提高职工的经济收入,保障职工的经济权益,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经济权益。

其次,要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维护职工的生命权益。安全不仅直接影响企业经济效益,更是职工的最大福利,同时也是企业劳动竞赛的主攻方向和大有作为的战场。在开展劳动竞赛过程中,我们要切实把握好安全生产这一关键环节,并特别注重把危害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作为劳动竞赛的主要内容来抓,以竞赛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工作,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线,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维护职工的生命权益,实现对职工权益的最大维护,使企业在和谐、稳定的环境中健康发展。

再次,要创新理念,赋予劳动竞赛新的活力。

1.抓住三个层面。即劳动者、管理者和监督者。要启发劳动者的觉悟,抓住劳动者最关心而又是企业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把竞赛转化为职工的自觉行动。要把现代化科学管理方法和手段引进竞赛,通过有效管理,把劳动者的注意力吸引到关心企业、搞活企业上来。同时要通过监督机制来确保竞赛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

2.把握三个结合。即: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机结合,把劳动竞赛的成果体现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体现在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与企业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按照党政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确定劳动竞赛活动的重点或主题,为中心工作服务;与实施职工素质工程有机结合,引导职工树立“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不断提高职工学习知识的能力、运用技术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并通过群众性岗位技术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为职工施展才能,展示才华搭建平台。

3.实现三个转变。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生产经营要围绕市场转,劳动竞赛也必须跟进市场,瞄准市场变化来开展。因此,要通过劳动竞赛,促使企业的发展模式由速度型向效益型转变,职工素质结构由体力型向智力型转变。激励机制由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向精神、物质奖励并重转变,使企业的劳动竞赛既能始终体现市场经济的原则,也能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二、主动承担和不断强化企业工会的政治责任――落实党的“依靠”方针,履行工会基本职能,推进企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建设和谐社会,必须首先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依托。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重要内容的企业民主管理是构建和谐企业的支撑和动力,它一般通过“四个功能”表现出来:一是协调功能,有效协调企业内部的利益矛盾关系,其主要手段是推进厂务公开、开展劳动争议调解等工作;二是法制化功能,通过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办事,提高企业的执法能力。三是创效功能,民主管理能创造经济效益,推动企业协调、科学、持续发展;四是凝聚功能,通过上述三个功能的发挥,催生出工会和企业的凝聚力,这就是企业民主管理凝聚功能的实质所在。

工会组织要更好地肩负起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使命,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就必须综合运用企业民主管理的“四大功能”,致力推进“两机制一公开”的配套和完善,为促进职工有序参与和依法维权、和谐维权奠定良好的政治基础。

1.完善职代会制度,确保民主管理工作的落实。职代会是企业职工开展民主管理的主要渠道,职代会职权能否真正落实,往往取决于职代会机制的完备性及有效性,所以应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制度及机制。如建立职代会组长联席会议制度、职代会督办事项检查汇报制度、职工代表巡视及质询制度等。

2.强化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坚持以制度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强和调研工作,并建立企业领导每周接待日制度。针对职工的难点、热点问题,要与职工“零距离交谈”,宣传政策,听取意见,化解矛盾。

3.完善厂务公开机制,用“透明”共铸和谐。厂务公开是实施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其最大优势在于让职工知情、参与、监督。“参与权”是以“知情权”为基础的,落实“知情权”是为了更好地行使“参与权”。从这个意义上讲,厂务公开是职工行使民利的一个平台。

4.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筑起“防护墙”。集体合同在协调劳动关系中具有强制力,进而使劳动关系在合同框架内达到高度的协调。所以,企业应重视并认真实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通过这一机制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主动承担和不断强化企业工会的社会责任――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保持企业稳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把劳动关系引入和谐社会发展中,用稳定的劳动关系助推和谐企业建设,是这项系统工程的重要内容。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逐渐呈现多维性,在新的历史时期,特别是在社会矛盾的凸显期,能否把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是对工会能力的考验。面对当前因多种利益关系引发的劳资纠纷和社会矛盾不断增多的局势,工会组织应当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的维权思路,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从构建和谐企业的目标出发,建立以利益调节为核心的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机制,探索有效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途径与载体,引导职工在共同利益中求融合,在文化娱乐中求提高,在民主协调中求平衡,在社会参与中求满足,以推动和谐企业的发展。

1.建立职工群众利益的表达维护机制。通过建立和发展工会与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及企业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加大职代会提案落实、集体合同履约和职工代表巡视巡查等督办力度,形成职工群众利益表达维护的参与机制、政策执行的监督机制和社会保障的援助机制,建立职工群众利益表达维护的有效渠道和工作载体。

2.建立劳动关系监督机制。运用预测、预审、预报、预控等措施,及时掌握劳动关系不协调引发的企业矛盾,通过定期分析、信息反馈等措施,为党政决策和完善政策提供依据。劳动法律监督是工会依法对企业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有组织的群众监督。我们应把工会法律监督作为企业劳动关系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以广泛的群众性监督为党政提供信息、创造条件、做出评价、矫正偏差,从而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维护职工权益,确保企业的公平和正义。

3.建立价值引导机制。充分发挥思想舆论在利益整合中的导向作用,引导职工群众正确看待企业因客观能力、条件等不同而导致的利益分配差距的现实,教育职工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使他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社会道德标准等与时代前进步伐相协调,并引导他们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推动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第8篇:劳动法律监督范文

甲企业是钢材制造企业,乙于二00三年进入该企业从事成品钢材出炉的操作工(注:未签订劳动合同),二00三年九月的某一天,乙在操作过程中不慎被高温成品钢材穿透左下肢,事故发生后乙被送往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左腓总神经损伤、左足全肌瘫痪。出院后乙则按《劳动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的鉴定,但在劳动行政机关进行上述程序过程中,业主为了逃避该工伤责任的承担,将企业全部资产隐惹转移,后乙虽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并为伤残六级,但由于企业现已无任何资产可供执行,加之无法查找到业主的下落,故乙的工伤保险待遇无法得到实现。

处理中现确无法避免的风险:

甲企业在转移资产过程中,劳动部门虽曾出面予以干涉,但由于劳动部门没有相应的强制措施权力而显得无能为力;乙也曾试图在法院通过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的方式对甲企业的财产予以查封,而按照民诉法诉前保全的规定:诉前保全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讼,否则自行解封;而如欲行诉讼保全则必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法律又规定了工伤事故的处理必须适用仲裁前置程序,因而也无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通过诉讼保全去查封甲企业财产,以达到日后可实现工伤处理的财产目的,因此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业主是明目张胆地转移其资产。二00四年五月经溧水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企业应支付给乙工伤津贴、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赔偿计人民币50000余元且已生效,甲企业未能自觉履行该裁决书义务,乙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甲企业现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甲企业实际出资人又无法找到加之甲企业又未缴纳工伤保险基金,法院遂作出中止执行的决定,故该乙的合法权益依法也难以得到保护。

针对上述类似情况笔者认为主要存在的问题:

1、职工的法律意识不强。由于目前就业形势比较严峻职工求职心切同时又处于弱势地位,而用人单位虽在招工简章写了试用期限和签订劳动合同,但一般都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采用口头的所谓君子协定,职工一般也不敢要求用人单位及时与自己签订书面合同,同时职工在日常工作中也无收集与用人单位之间足可证明相互用工关系的其它间接证据的主观意识,这样就给职工今后的维权设置了重大隐患和障碍,致使许多虽在用人单位劳动但劳动过程中受伤后却因相关证据不充分而无法得到劳动部门的法定确认;2、用人单位申报工伤的主动积极性不高。由于许多用工单位并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用工合同,一旦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后单位也不愿主动申报,而受伤职工当时一般均无能力去申报,等伤情好转后自己想主动申报时,往往又因手头缺乏有效劳动关系的证明,又由于现今劳动部门确认工伤的前提必须是有明确的劳动关系,因而即使主动去申报有时也会因自己提供不出书面劳动关系证据从而难以得到劳动部门的法定确认;3、用人单位依法自觉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积极性不高。我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虽然有用人单位应按工资总额此例缴纳保险费用的规定,同时也有职工因工受伤应当享受保险待遇的规定,但就目前在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不完善的前提下,真正按照规定主动自觉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企业却并不太多,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根本就不愿意也不去缴纳这笔费用。4、政府行政监督体制或行政执法措施尚不尽完善。虽然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确立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强制性保险,也规定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企业缴纳各项保险基金实行法律监督,但如出现用人单位不主动缴纳各保险费用时,行政监督部门并无有力的干预手段和措施,因此许多企业则一直我行我素劳动行政部门也没有什么有效手段去制止和处理,同时许多地方均实行办理和收费管现两分开,即手续办理在劳动保障部门,收取费用在当地税务部门,许多企业为掩人耳目也到劳动保障部门去办理好职工的全部保险手续,但并不实际去缴纳应缴费用,实际上该类企业的所为确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之嫌,而劳动保障部门只要企业在本单位办理完了保险手续也就不会再追究该企业是否去实际缴纳各项费用,因为收费是税务部门的事,而税务部门对保险费用的收缴一般都是采取由缴费单位自己上门缴纳的方式,不可能去到各应缴费单位或个人的门上去一一催缴,因此该两者之间的操作间隙给了不愿缴费或不及时缴费单位可乘之机,同时也显得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能量有所不足。版权所有

第9篇:劳动法律监督范文

大家好!现将2019年我的工作做以总结:

一.工会组织建设

严格按照区总要求建立基层工会档案,企业建会率、职工入会率100%,换届企业工会主席直选材料全部齐全按照程序完成。社区联合工会及独立工会都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并且都按照自身企业特点进行专企专制,更符合独立企业的职工需求。今年区总发起的万家企业建会进度调查,查出131家企业,其中50家完成建会,81家走死逃亡,截止目前企业建会率、职工入会率均100%完成。今年6月街道本级工会和所有独立企业都积极参加经审检查,全都合格,无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二.集体合同工作

25人以上企业8家,经过平等协商全部签订了独立集体合同,完成率100%。区域性集体合同已到期,完成了新一轮的集体合同签订工作,所有新签合同全部完成1+3模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全都落实,做到员工老板都满意。没有侵害职工权益的事件或责任事故发生。

三.服务职工群众.

在档困难职工6人,我做到每户清、每人明,完全掌握每个困难职工个人以及家庭成员情况,困难职工档案每年更新完善,全总帮扶系统每年更新,帮扶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每一笔账目都清,节假日亲自走访慰问困难职工,白内障光明康复行动,我街道共帮助15人,帮扶款18000元(其中3人为双眼白内障手术)。在每一个节日,街道工会都会以不同方式为职工送去温暖。养老护理、农民工培训、安全生产、安置培训再就业、在职职工互助保障、安康保险、报刊征订等所有工作我街道都积极参与,按时、保质完成所有工作。

四.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