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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核算原则 科目 资产现价 计提准备
一、《企业会计制度》体现了会计核算与市场价值的统一
1992年财政部颁布了《工业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又相继出台了《企业会计制度》。目前,国家大型企业《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已经停用,中小型企业两种制度并存。因为我国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创造的GDP占全国GDP总量的60%,上缴国税占全国税收金额的50%,全国有2/3的就业岗位在中小型企业,65%的专利、75%的技术创新、80%的新产品开发都在中小型企业。因此中小型企业对会计制度执行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国家经济的基本面。
《企业会计制度》科目设置更趋合理,会计核算依据更注重与市场变化的一致性。在科目设置上,《工业企业会计制度》重于法律形式,《企业会计制度》则重于经济交易实质。例如:企业长期待摊费用,按《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应列入“递延资产”科目,而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取消了这一科目,改为“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科目设置更趋合理。
科目设置的合理性是由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决定的,而这个基本原则的科学性,在于它符合了市场经济交易的实质。譬如:企业在筹建时期所发生的费用,不可否认有部分属于资产,也有一部分不属于资产。如果按着《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应列“递延资产”科目使资产数额虚升,使本应该在会计当期摊销的费用当作资产长期分摊。因此,将这类经济交易划为资产有失公允,而《企业会计制度》的核算原则就做了这样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由此看出《企业会计制度》核算更注重符合市场经济交易的实质。
二、《企业会计制度》会计中期的设置,使会计报表及时地反映投资的市场价值的变化,使企业决策者能更好的管理过程预期
《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了会计中期的概念,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没有中期的概念,核算和报表只反映初始投资成本,不反映现市值的变化,投资者往往只能在报表的附注中了解市值的变化。因不是规范的要求,附注的数据往往不能准确的反映市场的价格,投资者无法根据会计报表的数据做好过程控制,因此,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了会计中期,作为一项规范要求,中期报表必须准确反映投资市场现值,把期末关口前移可有效的为决策者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使决策者能更好的做好过程管理。
三、《企业会计制度》的计提准备制,使会计核算更符合市场的变化而更科学
1.短期投资计提跌价准备,使会计报表反映了短期投资值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
投资者完成投资后其资产随着市场的价格的起伏或增值或减值。《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对短期投资只做初始成本的反映,不反映市场的变化。因此,会计报表与市场脱节,是计划经济思维的产物。《企业会计制度》以计提投资跌价准备金的方式反映了这一市场变化,它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企业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当单列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项目按照减去其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中期和期末的会计报表及时反映了市场的变化的曲线,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2.新增委托贷款科目及利息的计提减值准备,是我国经济市场化的结果。
根据我国经济市场化的进一步深化企业融资方式多种多样,委托贷款是其中之一。在会计核算上《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了委托贷款的内容,并规定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但是,委托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企业按期计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期末企业的委托贷款应按资产减值的要求,计提减值准备,冲减资产反映净值,该科目本身就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3.《企业会计制度》完善了计提坏账准备的外延,更符合市场经济化的实际,使坏帐处理更加科学。
企业的坏账按原有的会计制度,只限于应收款范畴。随着经济市场化的深入,企业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收取了预付款后无能力供货成为经常发生的事。预付款回收无望也成为坏账的原因之一。《企业会计制度》根据市场这一现实将这类应付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列入计提坏账准备范围。转入其他应收款的预付帐款可以计提坏帐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原来的按制度规定计提变为企业可以自行确定,确定的方法为按照以往经验及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并在坏账核算上取消了直接转销法。这样通过会计制度的改变,使企业坏帐得以及时处理而能及时反映资产的净值。
4.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规定反映了企业流动资产在市场中的真实性。
企业存货在流动资产及全部资产中占有较大比重,其价值的准确反映直接关系到资产负债表中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对存货只反映其初始成本,不反映其发生的毁损、陈旧或跌价减值。《企业会计制度》则对存货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减值作了反映。它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按照减去存货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会计报表及时的反映了存货在市场中的现值。
5.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反映了投资回收效果。
为了使投资者了解投资的回收效果和真实价值,根据投资回收的情况《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了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企业的长期投资应当在期末时按照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四、《企业会计制度》对购建固定资产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更完善
对于购建固定资产借款发生利息的资本化,《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交付前可化为资产,之后即为费用。但是对经常遇到的资本化的准确分摊、资本化暂停都没有明确规定,为会计核算带来混乱。为了弥补这一缺陷《企业会计制度》制定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准确分摊计算方法,并明确规定了固定资产的购建发生非正常中断,且连续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含3个月),就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购建重新开始,这样就使购建固定资产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更完善。
五、《企业会计制度》避免了债权人豁免债务的核算给企业信息失实提供的口实。
1、资产类要素核算的主要差异
(1)资产取得时的入账价值
A、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计价。《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规定:如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如果捐赠方未提供有关凭据,则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作为固定资产成本。而《企业会计制度》对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则除规定以凭据上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或市价加相关税费作为其成本外,还特别指出,如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B、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后的金额作为其成本。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其入账价值。如果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其入账价值。
C、长期债权投资成本的确定。《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以支付现金方式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含有应收利息,还应扣除应收利息部分)后的金额作为债券投资的成本。即企业购入债券所发生的手续费等相关税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投资成本。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以支付现金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权利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不计入投资成本。即《企业会计制度》对购入长期债券支付的相关税费,原则上计入投资成本,同时,运用重要性原则,金额较小的可以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不计入投资成本。
(2)资产的期末计价
A、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如果企业资产发生减值,《小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对应收款项、短期投资、存货等计提减值准备,以反映其实际价值,不要求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计提减值准备。而《企业会计制度》则要求对应收款项、短期投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委托贷款等计提减值准备。
B、计算和确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短期投资应按照总成本与总市价孰低计量,当总市价低于总成本时,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短期投资应按照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企业在运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较重大(如占整个短期投资10%及以上),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准备。即,《小企业会计制度》对短期投资采用按投资总体计算和确定减值准备,而《企业会计制度》对短期投资采用按投资总体或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算和确定减值准备。
对存货跌价准备的确定,两个制度规定也有不同。《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如果某些存货具有类似用途并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实际上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3)具体核算方法和账务处理
A、资产短缺或溢余的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的短缺或溢余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比如《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则按其账面净值,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资产的短缺或溢余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然后根据短缺或溢余的不同原因再分别做出处理。
B、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的摊销方法。《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债券利息收入时以直线法摊销。而《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既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
C、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小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根据不同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但具体的账务处理规定有较大差别。
在成本法下,《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即确认投资收益时,《企业会计制度》有限制条件,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则全部确认为投资收益。
在权益法下,《小企业会计制度》采用简化的权益化核算,即投资时不核算股权投资差额,只是于每个会计期末,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而《企业会计制度》则采用复杂的权益法,比如,投资时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计入资本公积或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在会计期末,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但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计算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确认投资损益时,应以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后发生的净损益为基础。
D、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应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借款费用等,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按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设备价款,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按支付的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而《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企业应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分摊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若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E、以应收债权融资或出售应收债权的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以应收账款等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银行借款,或企业将应收债权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时,根据企业、债务人及银行之间的协议不附有追索权的,即在所售应收债权到期无法收回时,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向出售应收债权的企业进行追偿,所售应收债权的风险完全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承担;企业在出售应收债权过程中如附有追索权,即在有关应收债权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银行有权向出售应收债权的企业追索。而《企业会计制度》对此无相关规定。
2、负债类要素核算的主要差异
借款费用的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专门借款,在满足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条件时至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借款费用,全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须与资产支出数相挂钩。
3、所有者权益类要素核算的主要差异
(1)资本公积的内容。《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资本公积主要包括资本溢价、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其他资本公积等四项内容。《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资本公积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等内容,由此产生“资本公积”明细科目内容的不完全一致。
(2)盈余公积的内容。《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盈余公积主要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三部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利润归还投资等内容,由此产生“盈余公积”明细科目内容的不完全一致。
4、收入、费用、利润类要素核算上的主要差异
为了取得有关数据资料,笔者共发放93份调查问卷,调查40多个小企业,回收问卷75份,回收率80.65%,实际有效问卷73份,占回收总数的97.33%。该问卷调查的对象是小企业的业主、财会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采取无记名填写方式,以确保调查的可信度和效度。针对上述四种影响因素设计的问题分别按不同程度分别给予不同的变量值进行统计分析。均值越高说明正面影响越大,均值越小说明负面影响越大。
一、《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影响因素分析
(一)企业内部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影响分析 企业内部人对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态度取向的调查相关数据见表1。
从表1有关数据可知,小企业业主、财会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的态度取向值在1―2之间,其中业主和财会人员的态度取向值更接近1(即没有必要),这说明企业内部人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的总体意向是持消极态度的。此态度取向主要取决于企业内部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效果的不同认识,或者是基于不同的利益需要。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大多数小企业继续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符合小企业标准只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条件,但并非符合小企业标准的企业就必须执行,如有条件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因此调查中此类小企业的内部人士普遍认为,只要执行其中一种会计制度规定就可以了,加之企业转换会计制度需要付出成本,所以《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中的不完全确定性,给部分对制度认识不足的企业开了绿灯,导致小企业内部人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产生消极态度。
(二)企业外部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影响分析 企业外部压力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的影响值见表2。
从表2可知,四项指标中只有财政部门的影响是正效力的,其影响值接近2.5,其他三项指标都接近1(即没有压力)。在调查过程中,许多小企业反映,目前是否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并无硬性规定,也无检查落实。财政部门只要求派员参加小企业会计制度学习,企业之所以认为财政部门的压力值较大,是因为学习过程的压力,而不是执行的压力。中小企业局也组织《小企业会计制度》学习,但也只是走形式。税务部门侧重是否按规定纳税,并不区分执行哪种会计制度。而金融机构关心的是企业还贷能力。正是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因素对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没有形成必要的压力,导致《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乏力,使企业对新制度的执行持观望态度。
(三)信息使用者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影响分析 信息使用者需求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的影响值见表3。
从表3可知,无论是外部信息使用者还是内部信息使用者对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没有形成任何压力。实践中小企业的股东、税收部门、银行是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而这些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程度不高。尤其是小企业的经营者,本身经营素质就比较低,大多对企业实行粗放经营,除了关心盈利指标外,并不要求企业会计提供更多的信息。由此,造成小企业会计信息不全面、不准确,也给《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增加了难度。
(四)企业自身因素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影响分析 企业自身条件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的影响值见表4。
表4的资料显示,四项指标均值都在1.5以下,说明大多数小企业自身条件是不能满足《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的需要的。调查中笔者发现不少小企业会计机构设置不规范,甚至不设置会计机构。即使设置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分工也不明确,缺乏完善的内部牵制机制。这些都给《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小企业会计人员素质较低,难确保《小企业会计制度》准确无误地实施。调查发现,个别小企业会计人员也认真地组织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显然在这样一支小企业会计队伍中要求做到快速、高效、准确、无误地贯彻《小企业会计制度》确有困难。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差,也不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在短期间内实施。会计基础工作是做好会计核算的前提,但实践中许多小企业都没有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甚至缺乏明确的成本核算方法与制度。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对策
从1993年基本会计准则实施至今,财政部已完成了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至此,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在数量和质量上均与国际会计准则看齐的准则体系。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推行,以后会逐步向非上市公司推行。
在1992年底我国财政部陆续颁发了“企业财务准则”和与之相配套的行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准则”是在1993年7月1日实施,以后又相继制定和修订了38项具体会计准则,而行业会计制度又演变为三大体系的会计制度。那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会计准则是以一套逻辑严密的概念体系为支撑的规范的会计工作系统,是对会计要素或业务所涉及的定义、特征、确认、计量和披露要求所进行的阐述,会计准则是由基本准则和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组成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于1992年11月30日,1993年7月1日起执行。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于1997年5月22日,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第二个《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于1998年5月12日,2001年1月18日修订,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第三个《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998年5月12日,2003年4月14日修订,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会计制度是有关会计记录环节的规定,目的是帮助企业设置会计科目和建立会计核算体系,并不象会计准则那样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企业会计制度主要由三大体系构成,即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是2000年12月29日,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除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外的所有企业;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是2001年11月27日,自2002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呈2004年4月27日,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执行。
我国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主要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因此,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实际上是会计规范本身的结构问题,广义上讲,会计准则是会计制度的一种形式,就象会计制度以外还有会计规章、会计规则、会计规定等多种法规体例一样。
实际上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有一个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在1993年以前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只有会计制度,从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出台开始,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存,是实施“两则两制”时期。1997年后陆续出台了具体会计准则,是基本会计准则指导下的具体会计准则在部分企业和上市公司实施,其他企业依然是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并存。2001年起逐渐将13个行业计制度规范成为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这三大会计制度,笔者理解为这个过程应概括为:我国首先是建立起了基本的会计准则,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一整套的会计准则体系,而这又是一个比较缓慢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必须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存,因为会计制度较准则在会计实务中具有更强的操作性(指就我国目前会计人员的会计业务水平而言)。因此,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存仍将持续一定时期。
我国上世纪80年代末财政部就已提出了建立包括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在内的会计准则体系的设想。当时,按行业和所有制制定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国营商业企业会计制度等基本上是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格式为框架的。但是,1985年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会计制度》以及1992年初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除了传统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方面的内容外,也规定了一些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政策。而实施“两则两制”时,因为《企业会计准则》只有一个基本准则,不能满足具体指导企业会计实务的需要,所以根据基本准则按行业制定了13个会计制度。这些行业会计制度也相应地充实了一些会计政策的内容,即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方面的内容。因此,随着具体准则陆续出台,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重叠之处也越来越多。
而分会计要素、分经济业务制定会计准则,可以将会计要素或业务所涉及的定义、特征、确认、计量和披露要求阐述得比较全面清楚和逻辑严密,这已成为国际公认的规范形式;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逻辑结构,其核心是账户设置、记录内容和借贷规则,它不可能象会计准则那样根据特定要素或业务的需要灵活组织其结构和内容。因此,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的模式可以概括为,会计准则主要规定确认、计量和披露标准,而会计制度则主要提供会计记录指南。
(一)小企业的特性
小企业规模小、数量多,是最具创新活力和变化特性的群体,往往不断出现而又不断 被淘汰。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并未完全分离,而且往往由所有者以人格化的方式直接管 理,这就使得小企业的利益与所有者个人的利益高度相关;小企业在产权制度上,权益 资本构成单一,创业者大多掌握了企业绝对控制权;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合一,使得小企 业在决策方式上高度集权,企业的战略计划和目标的制定往往带有很明显的随意性和非 科学性。在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小企业在数量上都占有绝对的优势,为社会提供了较 多的就业机会和税收收入。在我国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工业企业法人中,按新的中小 企业标准,小企业占工业企业法人总数近95%,小企业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全国国 内生产总值的近50%,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相当部分小企业会 计机构不健全,会计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各项管理制度不够规范。因此《小企业会计制 度》的颁布和执行是及时的、必要的。
(二)小企业的界定
从各国实践来看,对小企业的界定大多有定性与定量两种方法,在我国,小企业被规 定为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这里的不对外筹集 资金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经营规模小是采用了原国家经贸委等四部门于2003年 2月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该标准主要是从资产总额、营业额和雇员人数 三个方面对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等行业中小企 业的划分做出规定。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范围
(一)静态的实施范围
“不对外筹集资金”是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实行会计豁免的小企业的必备条件 ,它是指企业成立之后不再通过发行股票、吸收股本或者通过企业改组形式增加企业的 注册资本,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不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但不应包括企业经营过程 中自然发生的负债行为或者向银行取得借款的行为。
《小企业会计制度》第三条规定,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 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它是指对不在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范围但符合小 企业条件也尚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可在两者之间选择使用;对其中已经执 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可不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鼓励其继续使用《企业会 计制度》;但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符合小企业条件的小企业 如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正在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小企业,以及不 符合小企业标准的企业就无选择的余地,必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此外,鉴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已于2004年5月1日公布了《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 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工作 的全面展开,对准备上市的小企业来说,为使上市前后会计核算口径一致和会计信息资 料的相互可比,为上市提供全面准确的会计信息,建议也采用《企业会计制度》。对目 前符合小企业的条件,但根据市场调研、预测和企业的规划,在近期即将改变经营战略 如大量筹措资金、大量拓展业务,预计会使企业资产总额、营业额发生质的变化的企业 ,为了减少将来调整账务的工作,使企业及早跻入大中型企业行列,建议采用《企业会 计制度》。这是因为《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在遵循一般会计原则并以《企业会计制度》 为基础制定的,而且后者在核算上要更为严密和规范。
(二)动态的实施范围
由于企业的发展以及中小企业经营上的灵活性,据以判断企业规模大小的职工人数、 销售额以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值在不同时期会发生变化。因此,在《企业会计制度》与《 小企业会计制度》之间进行转化以及如何转化的问题上,应一方面遵循会计实务中的一 贯性、可比性、重要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另一方面坚持鼓励企业执行《企业会计 制度》。这是因为一般说来,企业大多是由小做大做强,另外《企业会计制度》核算上 的更严密和规范性,也有利于企业内部控制的加强和完善。比如已在执行《企业会计制 度》的企业无论其执行后规模发生如何变化,即使实际经营过程中“不再对外筹集资金 ”,也不能以“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为由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应仍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若原先是小企业并且执行的也是《小企业会计制度》, 但至年末已达到大中型企业标准,为了核算上的简化起见,当年末不需要按《企业会计 制度》进行变更调整,但次年必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也就是说鼓励执行《小企业 会计制度》的企业向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转化,但不允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 业随意向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转化。另外,企业集团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若母子公 司均执行同一会计制度,则不存在变更调整的问题,因为所执行的会计政策一致;若母 子公司执行的是不同的会计制度,则宜将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的会计信息资料 调整为按《企业会计制度》反映的资料,而不管调整对象是母公司还是子公司。
三、《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
《小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较,为适应小企业经 济业务较为单一、资金规模不大、企业组织结构简单等特点,切实简化了会计核算,如 取消和合并了一些会计科目,简化了一些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方 面:
(一)长期投资项目
1.长期股权投资。考虑到小企业对外投资的情况一般较少,完全采用《企业会计制度 》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规定可能存在困难,本制度要求小企业一般采用成本法进 行核算。若小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存在重大影响、确有必要按权益法核算的则可采用简 化法来处理,即不要求核算股权投资差额以及除年度净损益以外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 益的变动,也就不需设置“股权投资差额”、“股权投资准备”等明细科目。原采用成 本法核算后改为权益法核算时,本制度为简化起见,规定直接将其原账面价值与享有被 投资单位的股权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处理。
2.长期债权投资。本制度规定长期债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不包括取得投资时发生的相关 费用,发生的相关费用不管金额大小,一律作为当期费用处理,从而就取消了“长期债 权投资——债券投资(债券费用)”科目;债券的溢价与折价摊销为简化起见规定只采用 直线摊销;无论长期债权投资、还是长期股权投资,本制度均未要求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这也就取消了“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3.委托贷款。如果小企业发生类似业务,本制度规定视期限长短,分别在“短期投资 ——其他投资”科目或“长期债权投资——其他长期投资”科目中进行核算,不需计提 减值准备。
(二)固定资产项目
1.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1)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由于考虑到在计 算最低租赁付款额过程中涉及的职业判断及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等困难,本制度要求按 照租赁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其他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其他有关必要支出来确定其入账价值,从而取消了“未确认融资费 用”科目。(2)本制度对于借款费用的核算,规定将小企业在固定资产开始建造至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而不必与各期的实际资产支出数相挂钩。(3)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本制度要求在“固 定资产”的借方以及“待转资产价值”的贷方核算。
2.固定资产的期末计价。本制度不要求计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也就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科目。
(三)资本公积
本制度只为其保留了“资本溢价”、“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外币资本折算 差额”、“其他资本公积”四个明细科目。取消了“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 ”、“拨款转入”等明细科目。
(四)所得税
本制度要求小企业只能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取消了“递延税款”科目。
(五)会计报表
摘 要 企业会计改革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广泛的范畴,它包括会计教育、会计制度、会计手段、会计观念以及会计管理体制的变革等,其中会计改革的实质和核心就是企业会计制度的改革,它是决定会计改革成败的因素,对会计改革成效的优劣反映。本文进行分析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现状,并对解决的对策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企业 会计 制度
随着逐步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出现了许多经济生活中过去不曾发生的各种事项和交易,在执行过程中使得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存在着许多弊端。市场经济要求的会计制度适时制定并新的会计制度了,对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准确的反映,使经营者有法可依,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和国家的宏观调控具有重要的意义 。
一、现行会计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行业会计制度的局限性
现行会计制度划分为十三个行业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层出不穷的新行业,但在现有十三个行业会计制度中,就无法归类。如物业管理行业,因其主要负责小区清洁、供电、供水、供暖等工作,具有特殊性的行业。目前有的公司参照《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有的参照《饮食、旅游、服务企业会计制度》,很不统一和规范,核算的需要在科目上也不能满足。外资企业执行的是《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由于外贸企业在作销、出口、收汇、退税、核销等方面的特殊性,没有相应的规定制度,企业只能按外贸的惯例和以前外贸部制定的制度执行。
2.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
企业改组过程中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仍可执行原行业会计制度,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可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但没有明确会计处理规定在小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中。取得营业执照日期就是股份合作制企业成立日期,还是从资产评估基准期算起,规定没有明确。职工入股形式组建的就是股份合作制,没有明确规定个人参股后的有关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股份合作制企业在改制后,按有关政策国有权益不再上交国管局,而转为支付退休职工生活医疗费的长期负债,这部分费用是由劳动部门根据人数,每年人均费用,物价指数,平均寿命等项目核定,一般远远超过国有权益转为负债的数额,使会计无法处理。
3.会计制度核算标准已不能满足新情况的变化
1993 年的会计制度改革,是会计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起到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在经济生活中出现了。在某些方面原有行业会计制度已不能满足核算的需要。有关计提准备金的问题, 目前大多数企业都按财务制规定计提3% - 5%的坏帐准备,企业普遍认为计提比例太低。对于棉纺、汽车等整个行业采取赊销给商的形式,应收帐款大量的形成,这是更为严重的情况。现行行业会计制度除商业企业按照《商品流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商品削价准备金外,其他未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在发生的时侯而是一次进成本。目前由于价格持续下跌的商品,大量存在的存货跌价,尤其是食品冷冻行业,损失较大的过期不能销售出去的商品,造成帐实不符,形成潜在的亏损,时间长了,更加减弱企业消化的能力,只能长期挂帐,形成虚盈实亏, 企业的真实情况不能反映出。现行制度都未计提投资减价准备,由于企业长期投资较多,投资损失也较大,企业的经营情况要是无此费用则难以反映。
二、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1.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构建企业会计制度
发展和建立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就是改革会计制度,而一个从从不规范到规范、不完善到完善的动态过程就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因而,从理论上讲,要不断地进行完善和改革会计制度应随市场经济的发展,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各不同阶段企业经营的特点。但实际上,市场经济发展与会计制度变革具有不同的特征。作为客观环境变化的市场经济发展,具有其内在的规律性,而在市场经济中会计制度变革也是属于一种行政行为,内在必然性的因素缺乏;而且市场经济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具有连续性和动态性,依据一定时期市场经济是会计制度变革运行相对稳定的特征,进行革新和修正原制度,其变化具有相对稳定性和间歇性。
2.重新修订行业制度,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在目前, 行业会计制度广泛使用的情况下,针对外贸、物业管理等行业存在的问题,可制定单独的《基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或在《外贸企业会计制度》础上加以完善,以对外贸企业的作用和特点进行反映。及时归并物业管理等行业执行的会计制度, 调整科目以满足核算的需要。对坏帐准备金的计提可分行业确定计提比例和方法。对长期投资减值和存货跌价损失,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根据情况确定,逐步核销,分期负担,均衡企业各期的利润幅度,企业的经营情况如实反映。对于确认电子类等商品的固定资产,由于更新换代快的产品,应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对施工企业可分阶段确认成本及收入。对折旧计提方法和比例采用特殊性,加快折旧。对类似旅行社代售民航机票业务,应规定统一的企业收入计算口径。对附营业务和主营业务应按其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确定。
3.取消《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
随着逐步完善的行业会计制度,已经没有存在必要的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而且企业在执行中往往是同时执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和所在行业的会计制度。故建议取消《外商投资会计制度》,改为执行相应的行业会计制度,同时,在行业会计制度中,以细目加以规定外商企业的特殊业务。
三、结论
回顾我国这些年来现行会计制度的实践和会计改革的进程,我们认识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仍然需要继续努力。中国会计行业要在国际舞台上更有影响力,更有创造力,更有话语权是中国会计制度改革孜孜不倦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国家为了规范和简化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切实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而出台的具有法律性质的文件,按国家要求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然而,笔者在企业中调查发现,直到现在,不少中小企业并没有将该制度落实到实处,更有甚者,不少中小企业根本不知道存在有该会计制度,这一现象引起笔者的忧虑。为什么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力如此弱化?究其根源,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试就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力弱化的成因及对策作如下探讨。
二、调查结果展示
笔者采用随机抽样方式进行问卷调查,共发出调查问卷150份,收回符合国家中小企业标准的有效问卷137份,有效率达91%。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回收的137份样本中,知道我国出台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只有27%,而有73%的中小企业表示不知道;其中知道我国出台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从2005年1月1日执行的有45%,有55%不知道;在知道的企业中有38%是从新闻中听说的,而62%是通过下发文件知道的;其中21%的企业进行了系统学习,而79%没有学习,仅仅知道而已。作为学习的方式,其中62%的企业经过了系统培训学习,而38%是自己主动学习。对所在的企业或了解的中小企业已执行该制度的调查显示:只有13%的企业执行了该制度,而有87%的企业没有执行,其中完全按规定执行的35%,而有选择执行的达65%;完全按规定执行的理由显示:按国家要求的达66%,由于领导重视的达33%;对选择执行的调查显示:领导要求执行的达35%,对企业有利进行选择达65%;对没有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调查显示:有55%的企业表示上级没有要求,17%的企业表示说单位没人管,28%的比例显示看看再说。另外值得说明的是:问卷设计中已将财政部规定的三种可以不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情况排除在外,即(1)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2)集团公司内部的小企业;(3)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也即问卷是围绕制度执行的必要性进行调查的。
三、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力弱化的成因分析
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力弱化的原因有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个方面。一是内部成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严重缺乏对制度了解的意愿 调查结果显示小企业会计制度出台一年多,作为会计制度的执行者,主动了解并获取新制度信息的意愿十分薄弱,在实际工作中,中小企业存在部分会计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对从事工作缺乏应有的工作热情,工作中往往被动接受行为规范约束;主要原因是中小企业普遍存在注重经营,忽视管理特别是会计管理的思想,企业对会计人员素质的要求不高,许多中小企业的会计人员只求服从且待遇又不高,中小企业这种差距可能直接导致会计制度得不到贯彻和执行。
(二)企业缺乏制度学习意愿 调查结果显示对知道应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来说只有21%进行了学习,79%都没有学习,而其中主动学习只有38%,这表明中小企业对制度学习的意愿不足。众所周知,学习是行为落实的关键,如果没有认真学习制度的内容,深刻体会制度的内涵,那么制度落实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三)缺乏制度的执行意愿 对已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调查结果显示:只有13%的企业执行了该制度,而有87%的企业没有执行,而在执行制度的结果显示完全按规定执行的35%,而有选择执行的达65%;其中选择对企业有利的执行达65%,同时没有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调查显示:有55%的企业表示说上级没有要求,17%的企业表示说单位没人管,28%的比例显示看看再说。行为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企业利益选择的平台,变成企业与国家的博弈的结果。回顾会计改革中不断出现的违法、违规事件,这种结果不仅让人们忧虑,而且使会计改革面临潜在的风险;另外由于小企业规模小,对传统中已使用的其他会计制度具有“路径依赖”效应并习惯上趋同于熟悉的,同时在进行新旧制度转换与过渡中,也需要一定的成本与投入,这也是阻碍制度及时执行的原因之一。
外部原因也是导致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力弱化的主要因素之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度宣传力弱化 调查结果显示从制度颁布到现在历时近两年,不少小企业并不知道该制度的出台,这说明制度宣传不足,也是使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的外在影响因素。
(二)监督管理不到位 调查结果显示对没有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理由选择没有要求或没有人管的高达72%,该比例说明小企业会计制度得不到有效的运行,制度执行力的检查控制不到位,造成制度虚置,也是内控意愿弱化的一种突出表现。目前我国内部控制机制主要集中在对会计核算上的内部控制,对制度执行的内控机制缺位,各项管理制度不够规范,部分中小企业往往存在财务机构设置不合理。
近十年来我国会计领域的改革,尤其是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其规模之大、之深入,都是前所未有的。1993年《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行业财务制度与行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两则两制”)的与实施拉开了这次改革的序幕。而2001年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制度,则将会计核算制度改革推向了又一个。“两则两制”的与实施,意味着我国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是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的。制定会计准则,不但在形式上而且在基本的和主要的会计政策的选择与运用上,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而与实施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为主要内容的会计制度,则符合我国广大会计人员的传统习惯与思维方式,也适应大多数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
然而,在第一个具体准则出台前的1996年,一些会计界人士就对当时实行的行业会计制度口诛笔伐,主张立即“取消”或“消灭”,以扶正被“冷落”了的会计准则,但是会计环境和会计实践人们,企图在很短的时间内按照西方发达国家的作法,采用“单轨制”的会计准则作为我国会计核算的规范,是行不通的。我国今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将要制定的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及小型企业会计制度,也是我国会计核算制度改革在经过了冷静思考后的必然选择,用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三要素(遗传、变异和生存斗争)来解释,会计制度是我国会计规范的“遗传”,而从已经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来看,在“一般规定”中又包括了许多会计准则的内容,这在一定意义上或许也可看成是会计准则的“变异”。总之,在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将长期并行,共同指导和规范我国的会计实践。
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规范:准则和制度
对我国是否应该建立会计准则,十年来学术界有三种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我国根本就不该搞会计准则,它不符合国情;也有少数人认为,必须搞会计准则,并要尽快地以其来代替我国传统的会计制度;不过大多数人认为,考虑到与国际会计惯例的接轨和全球一体化趋势的需要,根据我国国情,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既要设计会计准则,也要制定会计制度。笔者认为,前两种观点都过于极端而不足为取,第三种观点才是现实和理智的选择。之所以产生这些分歧,关键还是在于如何认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它们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规范。
(一)从二者的联系来看:
1.它们可统称会计制度。广义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还包括会计法规。各国的会计环境不同,一些国家只采用会计准则,而有些国家如法国和改革前的我国只采用会计制度,来规范各自的会计工作,形成了各有特色的会计制度。
2.它们都是会计标准。会计标准无非是对各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依据和准绳,只不过有的标准原则一些,有的标准具体一些。但是它们都可以反映各自运用的会计政策。
3.它们都属于会计法规。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的,因此它们都是同一层次的部门行政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从二者的区别来看:
1.规范的目标不同。会计准则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的,同时也规范会计主体应当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而会计制度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记录和报告的问题。确认和计量是记录和报告的前提条件,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记录和报告就不可能。
2.适用的范围不同。会计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的会计处理,而会计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即使在美国也未要求股份公司以外的企业严格执行公认会计原则,我国已经的会计准则中,要求所有企业执行的也是少数。
3.规范的具体内容和可操作性强弱不同。由于规范的目标不同,决定了各自规范的具体内容不同。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主要是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进行“定性”的规定,例如在准则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语言:该项收入(或费用)“计人当期损益”。至于记录到哪个科目,则由会计人员自己去判断。而会计制度规范的内容则具体得多。毫无疑问,准则的可操作性较差,制度的可操作性较强。同时,认准则和制度规定的内容来看,准则是对某一类业务的确认和计量加以规定,而制度是对某一类企业或全部企业的各类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具体规定。
4.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由于可操作性程度不同,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而制度对这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低。
5.在规范体系中的层次不同。现在有一种说法,就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处理会计业务的规范,它们处于会计规范体系的同一层次,是平行的关系,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他们认为,《会计法》和《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居于第一层次,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制度同居于第二层次,这种观点值得商榷。他们也许是因为看到已实施的《会计制度》的一般规定中,几乎包括了已的会计准则的主要,因此认为执行准则和执行制度都一样,何况会计制度中还有科目体系和报表体系。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误导,我们不能因为新会计制度中包括了许多会计准则的内容,就认为它们可以互相代替,处于同一层次了。按照这种说法,确实没有必要再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去设计会计准则,只要有会计制度就行了。
然而西方国家的一些事实有力地证明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属于两个不同的层次:在法国,自1947年以来一直采取统一会计制度的形式,但有资料表明,最近几年他们也在“建立新的会计准则制订机构,组织力量搞本国的会计准则”;而西方一些长期实行会计准则的国家,“公司在实际执行中,仍要根据会计准则制订会计科目体系,据以进行会计核算”,只不过这种科目体系是公司自己制订的,而我国微观主体设计会计制度的能力很差,这主要是由于会计人员素质较差以及相关制度缺乏灵活性所造成的,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需要由国家组织专业人士来设计。如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可以互相代替的同一层次的规范,试问,美国的公司为什么还要设计会计科目?法国又为什么还要制订会计准则?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准则和制度是两个不同层次的规范,前者(尤其是会计基本准则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制约后者。根据会计法规权威性和内容的不同,我们可以将其层次关系作以下划分:会计法是第一层次,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第二层次,会计准则是第三层次,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制定的补充规定或暂行规定是第四层次。
三、关于新制度中的几个具体
1.制度的名称。新制度体系包括三大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和小型企业会计制度。这三大制度都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的。已经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实际上是大中型企业会计制度,但是其名称使人误解为它是规范所有企业的会计制度。为了与金融保险企业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区分,建议直接将“企业会计制度”命名为“大中型企业会计制度”,这样既可省去行文的麻烦,又可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名称相对应。
2.企业会计制度的结构。新企业会计制度由一般规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专业会计核算办法三部分组成。这里有几个问题值得思考:①是否三大制度下都包括这三个部分,如果包括,在“一般规定”中将存在大量的重复。②现行制度的“一般规定”中,包括了许多已的会计准则,一方面使“一般规定”的内容过多(共计5至6万字),显得冗长,另一方面又与“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的许多内容重复,实无必要。③既然会计制度中包括了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又势必回到原来的问题上:只要会计制度就行了,会计准则是多余的。或者可以这样来理解准则和制度的关系;准则是会计对外交往用的,制度是对内进行实际会计处理用的。
关键词:小型企业;会计制度;设计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11-00-01
随着国家鼓励创业以及对于成立企业条件的放宽,新兴的企业将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其中将有为数众多的小型企业。小型企业由于人员较少,在内部控制、岗位设置和职责划分上容易产生重叠交叉现象,影响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因此根据企业经营管理需要和内部控制的要求设计会计制度就十分必要。
一、小型企业会计制度现状
会计制度设计就是根据一定的理论、原则并结合实际,对全部会计事务和会计处理手段及会计人员的职责进行系统规划的工作,它是会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型企业由于规模、财力和人力的限制,组织机构简单,人员较少,工作无法细分,同时很多小型企业属于自然人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结合,对债务要承担无限责任,企业本身发生的各种经济事项与所有者个人及家庭的其他事项常混在一起等原因,因此有些人认为小型企业不仅不需要控制实际也无法控制,使得小型企业普遍存在不重视会计制度建设现象。
二、设计小企业会计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1、遵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法律法规。设计小型企业会计制度必须以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不能超越或突破国家的统一规定。
2、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小型企业会计机构简单,人员较少,不适合设置专门人员从事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符合小型企业会计工作的特点。
3、贯彻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尽量兼容的原则。小型企业的会计信息主要是为了满足国家税收征管的需要,因此,小型企业会计记录最好能尽量与税收法规相协调,使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尽量与税法规定相符。
4、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设计小型企业会计制度一方面要遵循国家的规定,另一方面要考虑小型企业自身的特点,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尽量使小型企业会计制度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5、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在进行会计制度设计之时,要考虑制度收益和制度成本之间的关系,选择制度效益最大化的方案。设计制度时应特别注意,制度的完善和严密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应权衡制度成本及其产生的收益,力求做到会计制度设计科学化的体现与制度效益最大化的实现。
三、小型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内容
第一,会计组织系统设计。会计组织系统设计主要包括会计组织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由于小企业业务量较少,会计核算只能采用集中核算方式,即由会计机构统一办理,由于小企业人员较少,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也少,从内部控制要求看,一般以2-3人为宜,可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在综合性管理部门设立会计组织,并指派一人担任财务主管。
第二,会计信息系统的设计。包括三个方面,即会计信息指标(会计科目)的设计、信息载体(凭证、账簿和报表)的设计及信息处理程序的设计。
1、会计科目的设计。首先,考虑成本效益的原则,小型企业会计科目设计做到够用即可,不能面面俱到,人为地增加核算的工作量。其次,科目设计也要体现会计制度与税法一致。小型企业由于受其会计人员少、业务水平相对较低的限制,要避免税务处理上的大量调整工作,尽可能照顾税法的相关规定。
2、会计凭证的设计。会计凭证的设计分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设计,小型企业原始凭证设计时要适应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满足企业管理的要求,考虑核算的需要,避免重复设计,同时应注意简化原始凭证的相关手续。因小型企业自身特点,记账凭证可以采用通用记账凭证格式。
3、账簿的设计。设计账簿应适应企业的特点与规模,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账簿的种类、数量、格式、层次。小企业可以选择简单的三栏式订本账,普通格式的三栏明细账、数量金额明细账、多栏明细账。
4、会计报表的设计。会计报表包括对外报表和对内报表,小型企业对外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实际工作中,平时每月一般只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对内报表主要根据管理的要求来进行设计。
5、信息处理程序的设计。信息处理程序也叫会计核算形式,小型企业由于规模小,业务量少,在账务处理程序方面的设计应选择记账凭证的账务处理程序。
第三,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小型企业由于规模小、人员较少且一般一人多岗,内部控制尤为重要,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与否,关系到企业经营的风险。设计时既要做到规范会计行为,保证财务目标实现,又要保证其运行质量和工作效率,应在满足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使会计制度设计更简洁明了,更具操作性,要考虑其设计和运行的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实现成本与效益的最佳组合。
设计小型企业会计内控制度,应该对小型企业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重点是小型企业的经济性质、经营规模、运作方式、组织体系和机构设置以及相关的外部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小型企业会计内控制度设计的重点,应以预防控制为主,查处为辅,特别应注意相互牵制的设计:在横向上,一项业务至少要经过两个以上彼此独立的部门或人员;在纵向上,一项业务也需要经过两级以上的岗位和环节,以使上下级相互监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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