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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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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1篇:社区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完善 农村社区建设 问题 功能 建议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重视农村社区的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三农”工作的重大举措,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地区发展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已发生很大变化,农村人口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流动性增强,越来越多的劳动力转移到了非农产业,农民就业方式、经营方式和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农民渴望像城里人那样,收入不断增加,生活不断改善,有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并对居住环境、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怎样去实现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便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要解决的重大课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之一,就是城乡协调发展、共同发展。会议提出“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要求和任务。这标志着我党已经意识到农村社区建设对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以往的农村建设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以往的农村建设多是着眼于经济建设的某个领域,如粮食生产、农民增收、农业生产效率提高等等,并以此为重点寻求突破。而新农村建设则是以人为本,通过对农民生活条件、生产条件、农民生存环境和农民精神生活的改善与发展,从真正意义上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因此,新农村建设是从以往的强调农村经济建设转向现在的重视农村社会建设。

二、农村社区建设的涵义和特点

“社区”一词源于拉丁语,是“共同的东西”的意思。1933 年, 等在翻译帕克的社会学论文集时,首次将Community 译成中文“社区”。后来它成为中国社会学的通用术语。农村社区是指聚居在城镇以外,以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口为主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包括农村居民生活的自然区域环境,和在这些辖区内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活动的社会群体。《全国农村社区建设暨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情况》中指出:农村社区是相对于传统行政村和现代城市社区而言的, 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在农业生产方式基础上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是一个比自然村落、社队村组体制更具有弹性的制度平台。它围绕如何形成新型社会生活共同体而构建,注重通过整合资源、完善服务来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凝聚力、认同感。农村社区建设是新型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也是提升农民幸福感的切入点。

农村社区的特点:(1)农村社区是一个社会实体。农村社区是一个相对完整的社会结构体系。农村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些现象都可以在农村社区内反映出来,人们能够通过农村社区发现农村社会中存在的各种社会现象,能够从农村社会生活中听到社区居民最真实的意愿。可以说,农村社会是由若干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所组成, 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该从农村社区建设入手。(2)农村社区的主体是农村居民。农村居民是农村社区产生、存在的前提, 是农村社区的建设者, 农村社区的建设与农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这就要求我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村居民的根本利益做为建设农村社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农村居民的主体地位,积极增加农村居民建设农村社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农村社区建设成为农村居民满意的社会经济生活场所。(3)农村社区的基础性经济活动是农业生产。但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农村的产业结构一人发生了显著的改变,在农田种植业发展的同时,林牧副渔和二三产业大规模发展。(4)农村社区中血缘、地缘关系发挥基础性作用,血亲、姻亲以及由于世世代代血亲姻亲关系形成的复杂网路,是农村社会关系的核心和联系纽带。同时邻里关系也是农村社区中重要的人际关系。(5)(农村社区的人口密度较低,聚居规模较小。人口密度和人口聚居规模是衡量一个社区人口状况的主要指标。(6)农村社区的基本构成单位是家庭。农村家庭不仅担负着生育、赡养、消费、文化娱乐等项功能, 而且还是农业生产的最基本单位和农村组织的主要构成单位。家庭的最基本特征能够比较充分的满足农业活动提出的多项要求。

三、农村社区的功能

从上面的分析可见,农村社区不同于城市社区,具有自身鲜明的特点。农村社区以亲缘和血缘为纽带,以居民为基础,在农村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总的来说,农村社区的应具备如下功能:。首先是要具有经济功能。主要表现为农村社区发挥着组织、协调、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提前、产中、产后服务等作用。农村社区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发展社区经济。如何发展农业和其他产业,增加农村社区居民的收入,提高他们的物质文化水平是社区发展经济的目的所在。发展经济,在搞好一般农业生产的同时,发展当地的特色经济,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培育和发展社区特色经济,不断壮大社区经济能力。二是具有政治功能。主要表现为农村社区发挥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发展各类社区组织,推进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等作用。三是具有文化功能。主要表现为农村社区担负着发展教育事业、组织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组织开展为农村社区组织具有维护本社区的治安秩序、调解民间纠纷、管理计划生育、维护社区的社会稳定等项功能农村社区文化。弘扬优秀农村传统文化,开展具有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以传统文化为纽带并通过社区的道德约束和纪律约束来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是文化功能的具体要求。四是提供社会保障功能。农村社区是各种农村社会保障的基础环节。一般来说,农村社区的社会保障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方面利用社区集体资产向社区成员提供医疗、教育、卫生等社会保障;另一方面邻里之间的互助也加强了社区的社保功能,成为农村社保的一支有力的辅助力量。

四、完善农村社区建设的思考

从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正式提出农村社区建设概念,到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农村社区建设进行进一步强调,农村社区建设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经历了探索、实践和逐步推进的过程。新农村战略的实施,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地方政府也进行了很多边试点、边实践的积极探索。但是农村社区建设毕竟还是一个新事物。在发展农村社区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对农村社区理解不透彻、对社区与政府的关系搞不清楚、对农村社区建设缺乏系统认识、农村社区内部组织发展不足、农村社区人才缺乏、社区管理者后备力量不足等等。而造成目前我国农村社区建设各种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主要是三个“不到位” 即思想认识不到位、资源整合不到位、建设资金不到位。(1)思想不到位表现在一是对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性以及长期性认识不足。有一些部门领导热衷于进社区挂牌子、向社区下任务, 而没有从固本强基的高度来正确看待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二是对农村社区的工作职责认识不清,部分农村社区干部的观念和工作方法还没有从原来的村委会的工作方式转换到为社区居民服务上来,仍把社区居委会视为一级单纯的政府组织进行管理;三是居民对农村社区概念的认识模糊,对农村社区没有形成认同感和归属感,未能从“单位人”真正转化成“社区人”。(2)资源整合不到位,表现在“村改居”后,社区居委会承担更多的责任,却未被赋予相应的权利,致使责权不一致;社区居委会只负责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不能建立经营组织,充实开支;责权的不一致使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开展受到资金的限制。(3)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到位,主要表现在缺乏庞大的政府资金和民间资金支持,农村社区建设普遍缺乏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所需资金主要靠村集体自筹。农村社区发展所需经费紧张,无法满足正常运转需要。资金缺乏导致社区发展内容难以拓展、水平难以提高,社区发展的服务供给滞后于居民的需求。

从中国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 民政部提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应当以建设和谐社区为目标, 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健全农村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为重点、提升农村社区村民自治功能,健全农村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为重点,提升农村社区村民自治功能,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按照以上要求,针对当前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应从以下六个方面完善农村社区建设。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视增收为核心

以经济建设为核心,全面发展农村的经济, 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打下坚固的地基。因地制宜,发挥地区优势。结合本地实际,搞好搞活农村经济。将推进农村改革和调整农业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在经济稳步发展, 农民收入稳步提高的前提下,我们才能进一步改善乡村的整体治理结构,加强公共服务。使农民的生活环境越来越完善,使农民越来越具有幸福感。

2.统一农村社区规划与布局

做好农村社区的整体规划与布局, 既能节约建设资金,充分利用土地,既能促进生产发展,又能达到村容整洁的目的。因此要制定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体系。该体系应该对各个项目所要达到的数量和质量标准做出明确统一的规定,做到合理布局,着重搞好生产力、交通设施、基础设施的分布规划建设。

3.多渠道保证资金供应,完善新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资金不足是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 应该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之路。既要坚持政府引导与村民自力更生相结合,也要坚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 坚持以村民为主体、社会参与、政府引导, 建立新农村建设的新机制,以优惠的政策吸引个人、集体、社会、政府等各类主体投资建设。努力完善新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统一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这一中心可以集警务室, 医务室, 学习室和娱乐室为一体。让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功能多元化,多功能化。统筹城乡发展,让农民足不出户也能感受城市的生活。

4.以村民为主体建设农村社区

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建立一批志愿者为骨干,群众广泛参与的庞大“集合体”,才有旺盛的生命力。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是村民,没有村民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就将成为一句空话。要从加强宣传着手,以唤醒群众的社区意识,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归属感,使广大村民认识社区,明确社区建设的目的、意义、要求和方法。要用共同利益的红线将群众与农村社区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使群众眼见为实,亲身感受到农村社区建设在他们生活中的重要位置。只有他们感到社区与自己息息相关,才会有参与的积极性。

5.大力推进农村社区村民自治,加强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 政府依法行政与村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村民自治的主体是村民,只有让村民广泛参与村民自治,依法行使属于自己的民利,村民自治活动才能显现出生机和活力,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自治。将农村社区建设与村民自治进行有机结合, 才能深化村民自治、推进村务公开,提升基层民主政治水平。借助这两者的结合,广泛宣传和发动广大村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使自治内容不断充实、自治形式更为多样。

6.加强对农村社区工作者的培训,提高社区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农村的村级自治组织干部会随着社会成员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得到了优化。但从农村发展特别是社区发展的趋势来看,目前农村普遍存在因缺少专业人才而使社区发展难以获得突破。针对这种情况, 迫切需要培养一支专业化的社区发展队伍来推进农村社区发展。

参考文献

[1]. 政府工作报告[N]. 人民日报,2008、2009、2010、2011、2012.

[2]巩村磊. 和谐社会视阈下的农村社区发展[J].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8,(11).

[3]段炼. 当前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J]. 边疆经济与文化,2009,(02).

[4]詹成付.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讲义[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8.

[5]袁方成.两型社区: 农村社区建设的创新模式[J]. 探索,2010,(01).

第2篇:社区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政府;社区;社区管理;功能定位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共同体。社区管理是指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健康发展的过程,是对社区工作的总体概括。社区管理靠两种力量的推动,一是社区组织与社区居民的力量,二是政府的力量。从目前的实践看,随着城市社区建设的开展,政府支持不力或包办过多(行政化倾向),是城市社区管理中的普遍的现象,而这一问题的存在,相当程度上已影响了社区建设走向深入。因此,笔者认为,要真正找到社区管理的出路,推动社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是: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如何进行功能定位的问题。

一、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中国城市社区管理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功不可没,首先表现为社区建设运动是由政府发起和组织的。政府还通过制定社区发展的相关政策,引导社区建设、规范社区行为,对社区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其次,政府均有专门的机构和组织来具体负责社区管理工作,为社区提供管理和服务;第三政府为社区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政府运用国家财政资金投入社区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硬件建设水平,在政府强有力地推动下,社区改造,尤其是硬件设施建设在短期内得到推进和改善;最后,政府是社区建设的协调者和控制者。在改革开放后,政府在中国城市社区发展过程中渐渐让渡出部分权力,其改革目标是扮演规划者角色。这里说的协调者,是指政府对于中国城市社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进行引导和监管,逐渐由过去的政府机构直接管理,向总体规划协调的间接调控方式过渡。

(二)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毋庸置疑,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从现阶段社区管理的实际来看,政府在其角色的扮演和行政职能的行使中,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现象和问题。总体来说,这些现象和问题可以概括为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政府职能的越位是指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超越了其本来的职能和权限,是超职责、超权限的行政过程。

政府越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行政因素向社区弥漫式渗透,使自组织力量和机制难以发挥作用;政府包揽社区事务必然导致政府承担所有的成本;社区行政化,政府成为社区的惟一资源来源,社区居民没有形成对社区的认同感和责任感。政府的无限责任诱发了社区的道德风险,不利于社区自组织的培育、本地社区内资源的聚集。

政府职能的缺位主要表现在对非政府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等第三部门社会组织培育不到位,对社区内的非政府专业性社团资金投入不够,导致这些非盈利的服务性机构发展比较缓慢;政府缺位主要表现在:政府投入少。有些地方也出现了由于过分强调经济效益,而出现一些违章建筑、马路市场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屡禁不止的问题;宣传力度不够,地域发展不平衡,社区成员的认可和参与程度不高。

政府行为的“错位”主要是指政府混淆了工作的主次和轻重,特别是把社区的社会建设当做经济建设来抓,既当“裁判员”又做“运动员”。政府错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重管理、轻服务”现象相当普遍;社区组织的职能错位。我国现行社区组织中除了政府机构、居委会以外,还包括社区内的各类单位组织,他们往往隶属于各自不同的上级单位,社区内的许多单位处于半封闭状态,“单位办社会”现象十分严重。

鉴于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如此重要的作用和当前存在的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我们必须定位好政府在社区管理的地位。

二、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定位

政府在社区管理中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导致作为社区建设的两大主体政府和自治组织的功能失调、角色错位。因此,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进行定位。

(一)政府应该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

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应当发挥适当的主导作用。表现为:倡导、动员、一定的经济和政策支持、监督、评价和经验的推广,用政策去促进社区建设资源的聚集和社区的持续发展。政府发挥主导推动作用直接目标是支持具体社区活动的开展,而深层目标则是促进社区资源的开放和动员,促进社区成员的参与。因此,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应是: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积极发挥引导推进作用,在负起相应责任的同时,决不可“越位”、过度参与包办。

各级政府是我国社会管理中最具控制力的政权组织,能有效地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准确而有效地引导社区建设的方向,合理运用场地、设备和资源,限制任何偏离社区建设总目标的组织行为和个人行为,保障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总的来说,各级政府通过制定规划和政策、提供管理和服务、组织协调服务和动员社区参与来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

(二)政府应该担当建设社区自治组织的功能

社区自治组织是社区建设的基础,是居民参与公共事务和公共管理的平台、场所,因此建立完善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是社区建设的关键。笔者认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的重点应该放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在街道办事处层面构建社区组织的网络结构—社区理事会。社区理事会在成员组成上具有广泛代表性,包括街道办事处的代表、驻街政府职能部门的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和居民代表等,其负责人由街道办事处代表兼任。社区理事会建立后将成为社区运行的主体组织,其主要职能是规划、协调和监督。

其次,培养专业性社区工作者。社区建设需要大批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的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在于推进社区工作专业教育与实务的发展,协调社会关系,在服务社会成员、推进社会互助、缓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等方面起到安全阀和推进器的作用,因此作为城市政府应积极开展培养专业社区工作者的工作。

(三)政府要培育和发展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途径和实现政事分开的有效载体,要按照行业职能“同类项合并”的原则,界定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的工作界面,逐步将现在由行政机构承担的一些技术性、服务性、事务性工作进行彻底的剥离,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承担,而不要再层层下放到社区。

笔者认为首先要取消挂社团的“挂靠制”,保证社团的民间性、自愿性和独立性;其次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对于从事社团活动的个人,无论是对其所在组织实行完全税收优惠、部分税收优惠,还是完全税收,都要完全按照个人收入的多少,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三要完善社团的有关法规政策,政府是社团组织的后盾,负有为社团提供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的责任;最后要充分发挥社团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在整个社区建设中,政府、社团和居民共同参与,明确定位,合理分工。政府是社区建设的倡导者,社团是社区建设的具体操作者和组织者,是沟通政府和居民的桥梁和纽带,居民则是参与社区建设的主体和基础。三者缺一不可,所以要理顺三者的关系,加快社团的发展,形成社区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另外政府部门要坚持依法管理,从法律上保护社团的合法地位和作用的发挥,引导建设与社区需要相符合的新型社团。

城市社区建设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当前中国社会结构和体制转轨的宏观背景,决定了现阶段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必须得到必要的支持和切实的指导,方能健康发展,这其中政府的作用是最为关键的。政府职能作用发挥得充分、合理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进程与质量,这一点必须引起方方面面的足够重视。

参考文献:

孟华.论中小城市社区建设中的政府职能.泰山学院学报,2003,1.104页

徐永祥.社区发展论.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153页

第3篇:社区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

过于注重形式,特色社区内涵没有得到充分显现。特色建设本意通过提升社区的物理空间条件,提升社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从当前特色社区打造和推进的情况看,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只拼硬件不重软件”、“任务简单化”和“职能错位与不到位并存”等倾向,为特色而特色,忽视社区服务必须接地气、亲民众的本质要求,有的当作装修工程,有的只是贴上特色标签,把特色社区打造作为普通工作、常规动作和年度目标来完成。主要依靠社区居委会,特色社区建设多元化参与不够。从“挖掘内涵”到“精神塑造”,再到“机制再造”,特色社区打造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是群众满意不满意,而达到这一标准的唯一途径就是就是居民的广泛参与。随着规模扩大,各种资源的需求不断上升,若仍是单一运营模式,仍然全靠财政支持,后续活力和支撑力必然不足。社区成员的参与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是社区建设的生命力所在,但目前部分特色社区建设工作出现了“上热下冷”的局面。特色社区的创建缺乏标准和规划,可持续性不强。在特色打造的广度上,目前特色社区建设的种类、规模、布局、标准等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确定,有必要发挥规划对全区特色社区打造的指导作用。在特色打造的深度上,部分社区挖掘和提炼的还不够。特色社区打造不为形式,也不为政绩,而是实实在在地让居民群众方便和舒适。目前有的特色社区有特色但社区服务方面还有差距,有的社区服务不够经常,有的服务项目持续性不够,有的只停留在一般性行政性事务上。特色社区的建设与社区职能转变的关联度并不高。特色社区建设的目标是要实现“创建品牌化、阵地规范化、服务专业化、项目系列化”。而在实际操作中,目标泛化,不够细致,目标与现行管理体制存在诸多不适应。比如目前社区承接了政府太多事务,给基层社区的管理与服务带来极大压力,社会协同机制长期被全能政府包办代替。而且,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和统筹推进机制等等难于在特色社区创建中显现。

二、进一步加快鼓楼区特色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分类扶持:对社区重新评估、考核、分类,以特色社区建设为抓手,分层次推动整体建设水平。实践证明,这些年推动的特色社区建设已经成为提高社区建设水平、提升社区建设层次的有效、有力抓手。但是,由于基础、条件、认识等方面原因,目前每个社区的建设水平是参差不齐的,社区与社区之间的建设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有必要在特色社区建设过程中对现有社区分门别类。建议对所有社区进行一次重新评估并分为待改善型、待提升型、待巩固型三类。待改善型应从改善社区环境、办公条件入手,待提升型应从改善服务、寻找特色点入手,待巩固型需要立足现有条件,巩固、完善提高,扩大服务面。接近居民:从建设和服务中找“特色点”,更多体现“为民”、“亲民”,提高居民参与率。特色社区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居民服务并尽可能地扩大服务面。社区建设和服务中其实有很多的“特色点”,比如近年提出的低碳社区、环保社区、生态社区、和谐社区、智慧社区、尊老社区、运动社区、活力社区、便捷社区、智能社区、法制社区,等等,社区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民主自治、小区自管、共建共享等。其实,社区的某个项目、某个活动,甚至某一项基础设施建设,都可以成为其“特色点”。总之,特色社区的建设要摈弃对“高大上”的追求,要更贴近居民、方便居民的需求。

借用外力:集中全区居民智慧,借用“外脑”,放手社会组织参与,创建多元化的特色社区。特色社区建设要依靠的力量就是社区居民。每一个社区都会有具有参与社区建设的“能人异士”,这就需要社区去专门去挖掘、动员,要有“三顾茅庐”的精神。有一定数量的(不需要太多)居民的参与,社区居委会的负担必将大大减轻。同时,社区、街道乃至区政府要善于利用本区的“专家学者”,让他们协助出谋划策。目前迫切需要一些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到特色社区的创建中去,而社区、街道、区政府可以特色社区建设为一条培育、支持社会组织成长发展的重要途径。分工分责:以社区为基础,明确区政府、街道、社区居委会的责任,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特色社区建设必须综合各方的力量,绝不是社区、街道、区政府某一单方的力量能够完成的。这就需要明确政府部门、街道、社区居委会的责任和义务。社区毫无疑问是特色社区建设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要多考虑如何动用本社区的资源去思考如何创建并付诸行动。街道要努力协调更广泛的资源支持社区的创建。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其主要责任应该是动员、支持、监督、检查,要用一套科学、系统的特色社区评估办法来检查、督促特色社区建设并以此作为经费投入的重要依据。

第4篇:社区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

一、我国社区建设现状

(一)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初具规模

截至2005年底,我国有城区852个,街道办事处6152个,社区居委会79947个,已建成社区服务中心8479个,各类社区服务设施19.5万个,便民利民生活服务网点66.5万个,初步建立起以“一站式”服务为核心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以提供综合和覆盖广泛为特点的社区服务站(所);以街道和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的便民利民服务网络;以现代信息技术为载体的信息服务平台,形成了区、街道、社区三级社区服务网络。据民政部门初步统计,全国至少80%多的居民委员会建立了社区警务室,60%多的居民委员会建立了社区图书室,85%的社区设立了社区卫生服务点(站)。

(二)社区建设的内容日趋丰富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社区建设的内容已经由当初的扶残济困、居民调解扩展到党建、社保、就业、养老、医疗、教育、文体、家务等众多领域;覆盖范围由仅仅为福利对象服务发展到面向社区全体居民;服务形式由单向服务提升到邻里互助、热线电话、志愿服务等多样便捷的形式。社区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平台,也成为增强社会融合,塑造精神文明风貌的家园,在密切党和群众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就业、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社区建设者队伍不断扩大

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支由专职、兼职人员和广大志愿者组成的社区建设者队伍,涵盖了政府、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和驻区企事业单位等不同社区相关主体。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超过30多万人,兼职工作人员50多万人,每年参加社区建设相关工作的志愿者总数达到1600多万人次。

(四)社区服务社会化、产业化的势头初步显露

面对社区广泛而多样的服务需求,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体劳动者兴办社区服务,提供,既提供无偿低偿的公益性月盼,也提供有偿的高档次服务,开始改变街道、居委会独自兴办社区服务的传统格局。社区服务业发展成为扩大就业的重要途径,也成为一些地方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当前社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社区功能定位方面

社区功能的定位重点集中在社区居委会所承担的功能与任务上。根据1989年颁布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其功能定位可以概括为六个方面:民主建设、公共服务、民事调节、治安维护、政务协助、民意表达。从理论上讲,《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社区居委会功能定位的界定是比较恰当的,基本符合宪法和现行社会管理制度的要求。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单位”体制下的社会职能逐步向社区转移,人员流动加大,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日益突出以及社区居民服务需求的日益多样,在实践中,政府在社区层次的管理和服务职能与社区组织应协助承担的任务划分不够明确,社区功能定位需要进一步厘清。

目前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行政化”倾向比较突出。在很多地方社区组织仍然被看作是基层政府的延伸,承担的主要是来自政府下派的工作。抽样调查显示,74.53%的居委会认为完成政府下派的任务是居委会的主要工作,65.63%的居委会反映政府经常开会布置工作任务,而在被调查的基层政府中,每年给社区下派工作在20项以上的占被调查总数的54.17%,其中5.21%的基层政府每年下派给所辖社区的工作超过了100项,居委会政务负担过重的问题普遍突出。二是“费随事转”难以落实。政府在下达大量任务的同时,相应的经费安排基本不到位。抽样调查显示,51.55%的被调查社区认为基层政府没有做到“费随事转”,认为“完全做到”的仅占5.84%。政府拨款大多用于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使社区居委会的职能发挥受到制约。三是居委会自治意识不强。研究和调查显示,部分居委会自身存在不敢、不愿和不会行使自治职能的问题。有的认为社区经费都来自政府,就应该服从政府的工作安排,因而不敢自治;有的习惯将自身作为政府的下属机构,遇事依靠政府,因而不愿自治,也有的受人员素质等影响,缺乏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和能力,不会自治。

(二)在社区组织运行机制方面

参与社区建设的相关主体主要包括各级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各类驻区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居民。目前,各级政府仍是社区建设的主要推动力量,很多地方出台政府文件和扶持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推动本地区的社区建设;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建设的具体执行者,它一方面反映社区居民的需求,另一方面具体落实建设任务,并通过自身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促进社区的发展;民间组织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参与者,特别是一些建立在城市住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影响和作用逐步增强;驻区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居民是社区建设积极参与者。一些驻区单位通过共驻共建、资源整合和后勤服务社会化等多种形式参与到社区建设中,社区居民则以志愿服务投身于社区建设。

这种组织运行机制对于推进社区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的职责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到实处。国内外经验都表明,政府高度重视是推进社区建设的重要条件,发达国家政府重点在规划指导、法律环境、项目组织和资金支持等方面发挥作用,而将大量具体事务交给非营利组织和企业承办。而我国突出的是政府一般性号召多,但支持指导不到位,扶持政策体系不完善,现有优惠政策落不到实处,法律法规不健全,设施建设缺乏统筹规划,政府资金投入不足,来源单一。二是社区民间组织发育相对迟缓。社区民间组织既包括社区居民小组等自治组织、也包括社区义务劳动团体、防火防盗、爱心救助等志愿组织,还包括社区合唱团、秧歌队等居民活动组织。2005年的抽样调查显示在我国社区民间组织中,数量最多和活动最频繁的都是社区居民小组,89.57%的社区有5个以上的社区居民小组,经常开展活动的也占到被调查总数的50%。而其他社区居民活动组织和志愿组织数量和活动都远远少于居民小组。考虑到居民小组无论是建立还是活动都与社区行政事务开展和社区居委会积极推动密切联系的因素,实际上我国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还刚刚起步。民间组织在社区建设中普遍参与不够,

有其自身发展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如养老服务、慈善募捐、文化体育、就业培训等许多公益性的社区事务仍然是由基层政府和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和提供,在社区建设中没有给民间组织留有充分的发展空间,也难以得到政府相应的支持。三是居民社区参与不够广泛。据上海的一项调查显示,有17.2%的居民认为社区参与非常必要,而只有3.4%的居民实际参加了社区志愿活动,56%的居民表示,在采取适当的组织形式和服务内容的条件下愿意参加社区活动,另有6.1%的居民认为参与社区没有意义,表明居民对社区的认同和归属还处于较低水平。四是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等社区组织的关系有待理顺。当前社区居委会与这些组织之间的关系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往往越是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健全的住宅小区,社区居委会的影响和作用越小,相互缺少沟通和配合,存在公共设施重复建设,管理与服务割裂的现象。

(三)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方面

当前,我国平均每9.98个社区才拥有一个社区服务中心,每万名社区居民拥有3.65个社区服务设施,正在使用的各类社区服务设施普遍存在面积狭小、功能不完备等问题。76%的社区服务中心是国家和街道集体承办的,社会化、市场化的程度较低。同时,服务设施建设在地区之间发展相当不平衡。社区服务体系的薄弱,影响到社区服务业的发展和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服务的提供。

三、推进社区建设的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对加快社区建设意义的认识。按照依法行政,转变职能的要求,明确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定位,变行政命令、包办代替为服务、引导、监督,支持社区自主开展工作。属于行政事务范畴的工作,避免硬性摊派到社区;而对必须依靠社区协助执行的事务性工作,要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委托社区承担。

(二)加快编制实施“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应在总结已有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加快编制实施“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明确我国社区建设的目标、原则和内容,完善宏观指导政策,规范投融资机制,将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衔接。同时,各地方政府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级制定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地方各部门在社区建设工作中的具体任务,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

(三)增加投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驻社区企事业单位以及居民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实现政府建设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与社会广泛参与社区建设相结合,坚持资源整合、成果共享,形成社区建设多方投入,多方受益的格局。一方面中央政府视财力可能引导扶持中、西部困难地区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时强调支持社区建设是地方政府的责任,应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并调动社会力量投资社区建设。通过设施建设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社区服务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加快社区服务业发展。

(四)加大扶持力度,试点新的发展政策

要创新管理和服务手段,加快研究制定新的、更加灵活和有效的扶持政策,如进一步明确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必须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社区服务设施,或以政府贴息的形式为社区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在社区范围内尝试以政府向民间组织、社区组织购买的形式提供养老、卫生等公共服务,吸引社会力量投资社区建设项目。应在社区建设基础较好、群众需求旺盛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使政策更有针对性,能够落实到位。

(五)推动社区民间组织发展

第5篇:社区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

河南省是农业大省,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河南省由于不同区域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禀赋等方面存在差异,所以在经济发展模式、发展水平上存在差距,这决定着不同的地理区域内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会选择不同的模式。鉴于这种考虑,选择了新乡、洛阳、巩义竹林镇等3个具有代表性的地区进行了调研,新乡模式突出政府介入、农民的参与并重,洛阳注重项目带动,竹林突出工业的支撑,为此,对其进行了详细的分类,通过类型学意义上的划分,分析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共性、区分了不同地区在实践中的特殊性,以指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继续推进。

(一)“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新乡模式

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整个河南新乡探索最早。国务院确定该市为全国农村改革实验区、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

通过政府统筹规划、群众参与,分类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新型农村社区启动规划建设之初,新乡市即确立“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村庄重建、迁建和合并及农户建设方案,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才能施行。制定实施“五项标准、一票否决”,不强迫命令,不强制拆迁,不损害农民利益,否则一票否决,并无条件地让群众参与监督工程建设和建设质量全过程。

政府扶持、企业参与搭建融资平台,实现融资渠道的多元化。资金打捆使用,避免“撒胡椒面”,拓展政府投融资平台,在整合上级项目资金上下力气。调整市县两级财政支出结构安排资金,逐项目核实、落实,在不改变使用原则的情况下,将各项涉农资金项目向新型农村社区倾斜。其次,鼓励企业和个人以资金、设备、技术、信息等方式投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采取每建成一个中心村社区,县里补助500万元的做法,加大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新乡把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定为培育发展新产业,并以此来实现农民收入的增加。新乡突出经济集聚区的发展,近年来,新乡市已规划建设了27个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辐射了全市半数以上的乡镇、三分之一的行政村。据不完全统计,13个省级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吸纳了从业人员18.44万人。全市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占劳动力总数的近2/3。多数农民都能够就近上班,解决了就业问题

(二)“因地制宜、多元取向”的洛阳模式

洛阳市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城镇体系规划,使新型农村社区成为科学发展的样板,农村经济发展的龙头,社会和谐的典范,党的建设的示范。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

规划建设科学化。洛阳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依据农民的生产与生活需要,充分依托当地各种资源、制度优势,采取分类、多层次推进原则,实施“村村整治千村达标百村示范”工程的同时,因地制宜地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方式。

以奖代补规范化。洛阳市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予以支持。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市财政将根据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规模和进度,进行分类奖补,社区每集聚1000人,市级给予100万元的奖补资金。规定,若新型农村社区未能如期完工,每拖延一个季度将扣减剩余资金的25%。对于拖延一年才完工的,将不再拨付剩余奖补资金。

特色产业带动农民致富。新安县石井乡虽然属于贫困乡,但是受自然生产条件所限发展缓慢的石井乡却依靠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全乡最穷的龙潭沟村,借国家4A级景区龙潭大峡谷的成功开发,一跃成为全乡首富,户年均收入直逼15万元。保守估计,年游客总数能够突破500万人,足以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的就业和增收。

洛阳市要通过合村并城,达到合出新社区、合出新市民、合出新生活、合出新风尚、合出新体制的“五合五新”目标。创新管理机制,倾斜领导力量、人员编制和干部队伍,推行“一月一观摩、一季一小结、半年一总结、全年进行总评”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以镇带村、以工带农”的竹林镇经验

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上,竹林镇根据自身的工业优势,积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依托中心村建设小城镇,走出了一条独特的城乡统筹发展的路子。

坚持城乡统筹,以镇带村,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竹林镇借助村改镇的契机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突破了地域和体制上的束缚,在镇区集中建社区,不断加强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服务功能,竹林镇近年来先后在镇中心建别墅、住宅楼,并且住宅楼按照每平方米750元的优惠价格卖给村民,鼓励农民集中居住,没有能力购买的居民可以按照家庭情况进行适当补贴,保证所有村民可以顺利搬迁到新社区。

较强的工业基础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资源支撑。竹林镇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之所以能自主建设,主要是由于自身强大的工业基础作后盾,坚持工业发展带动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道路。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开办了耐火材料厂、小煤矿、石料厂等,同时坚持“两头在外”的原则,兴办家电厂,制药厂等,不断在提升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发展电子、铁路机车专用件等新兴产业。

注重生态环境建设,保证新型农村社区的可持续性。竹林镇以建设“生态宜居繁荣现代新竹林”为目标。对节约出的土地进行新的规划调整,开发了长寿山旅游景点,长寿山生态环境优美,自然风光独特。北山公园集中展示了竹林艰苦奋斗的创业史。以长寿山和北山为核心的竹林景区被命名为河南省大中小学生德育基地和郑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评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

二、河南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 新型农村社区的定位不清晰

在新乡、洛阳等地区,个别村庄的农民对什么是新型农村社区、对社区内的基本生活模式还难以适应,村民缺少基本的认同感,导致村民只要求社区提供服务,而不愿意承担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责任。新乡一些居民认为新型农村社区仅仅是政府投入和管理为主,不需要自己的主动参与,很多公共性事务采取不介入、不干涉的态度。定位问题是我们怎样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建立什么样的新型农村社区的基础。因此,搞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解决好的首要问题是对新型农村社区进行定性和定位。

(二)对农民差异性诉求的综合考虑不充分

随着农民流动性的增强,农民收入结构的变化,当前农民群体已经出现了较大的分化,出现了纯农户、兼业户和非农户,这种分化导致出现了对不同生活模式的诉求。新型社区建设让农民上楼,对于非农户最为有利,他们由于在外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不需要在土地上耕作,上楼可以满足他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对于兼业户有着一定的冲击,农民上楼如果土地被征用,由于在城市没有稳定的工作,在失去工作后回到村庄就没有维持生活的基本保障,很容易陷入贫困。对于纯农户来说,生活方式变化超前于生产方式变化,增加了农民生产生活费用,造成了务农人员的不方便,出现劳动地方距居住地较远,成本增加,农民上楼生活不方便的问题。

(三)社区的公共服务及经费保障能力不足

三个地区在并村、联村建社区后,都存在着管辖区域增大、人口增多、工作人员缺乏的现状。各种检查、考核随之而来,许多工作都要通过收集资料、制作台帐来反映,社区干部忙于应付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投入大量的精力在文字资料上,导致投入社区服务时间越来越少,没有时间了解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困难,这样以来实际上是弱化了社区的公共服务职能。社区工作经费不足。由于目前公共财政尚没有达到能包办农村一切事务的水平,只能把有限的资金用于解决农民最迫切、最关心的公益事业上去,暂且控制社区工作经费和人员报酬,导致资金供给与社区管委会工作量不成正比,经费不足,特别是报酬较低,一定程度影响工作积级性。

三、加快发展河南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

(一)明确功能定位,扎实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明确管理功能新型农村社区由于原有的村都有一定的集体资产,包括土地、厂房、资金等,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必须对原有的集体资产进行产权界定,在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全面推进集体经济村级核算的基础上成立资产股份公司并对集体资产进行市场化运作,使其保值增值,这样才能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另一方面表现在社会事务管理的功能。新型农村社区建成后,村民集中居住,但农民原有的生活方式还未转型,他们的生活习惯一时很难转变。因此,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也需要加快转变。增强社区服务功能。

(二)注重社区规划,指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是在一定时期内对一定地域范围内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部署或设计。做好社区规划工作,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与当地经济发展相协调问题。首先应充分考虑单个家庭生产与集体组织利益均衡点。二是注意协调新老社区的关系。这是新老社区规划设计中最主要的一对矛盾是新社区兴建与具有历史价值的老社区是否拆迁问题。三是要充分尊重当地的民风习俗。由于不同地区都会形成独特的传统习俗,因此在户型设计上,需要在充分考察当地群众生活习惯的基础上,充分吸取传统建筑的一些优点。只有这样,才可以使之更加适合当地人生活,而且能够保持建筑形式和建筑文化上的传承性。

(三)加大政策投入,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在宏观战略上,需要国家坚决执行向“三农”倾斜的方针,在策略上,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方筹资的投入机制。一是依照国家政策,保证把投资重点放在公共产品领域。如:跟农民密切相关的硬件设施方面;卫生、教育、文化建设等公共事业方面;农村公共服务方面。二是应突出对农业科技教育方面的投入。要想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步伐加快,除了在生活方面投入外,还要建立和完善农业科研、教育和技术推广体系,增加农业生产方面的科研投入和政策支持,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技术。在策略上,完善多元化的融资机制。

第6篇:社区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社区文化 可持续发展 对策

社区是城市组织中的重要细胞!如今,城市居民对社区的概念越来越深刻,对于社区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大。在搞好社区建设的尝试和探索中,社区的公共文化建设已成为社区建设的重大标志之一。文化是一个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和潜在财富,社区文化的建设和发展,是城市和谐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和保障。因而社区文化建设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区自身发展的需要。

一 、社区文化及其在推进社区建设中的功能和作用

(一)社区文化及社区文化建设的内涵

社区的成立需要许多的条件,其中很重要的一点便是社区文化的存在。首先,社区文化是社区共同的文化认同;其次,社区文化是社区特殊的文化传承;最后,社区文化是社区群众的文化生活,也就是社区范围里的文化体育活动。社区文化活动与许多文化机构和设施有关,因而,文化设施的存量和使用情况,直接决定着社区文化生活的质量。

(二)社区文化建设对推进社区全面建设的特殊功能和重要作用

社区文化建设的目的是要发挥社区的文化功能,通过对社区居民的教育、陶冶、塑造来发挥其对社区发展中各要素的支配力和影响力,以便影响、塑造、教育和完善社区人,不断增强社区文化力,为社区形象的塑造提供内在的支撑。首先,社区文化建设具有引导塑造的功能。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文化活动和营造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氛围,社区文化建设能较好地把社区社区居民的思想意识引导到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上来,达到宣传教育人们、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提高人们的认识水平之目的。其次,社区文化建设具有整合协调功能。在社区建设中,社区文化是推动社会沟通、增强心理凝聚力,从而实现社区和谐的有力杠杆。

二、当前社区文化发展面临的三大困境

(一) 社区文化刚兴起时,不少街道由政府投资建造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科技文化中心等。但随着市民文化需求的新变化,不仅到科技文化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的次数在减少,科技文化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的设施也在损耗,维修费日增。

(二) 广场文化为标志的城市社区文化的广泛开展,为城市社区构筑了一道又一道风景线,营造了大城市良好的人文环境。广场文化以群众文化艺术表演为主,也有各类专业艺术团队的表演。但问题在于,专业艺术团队的义演不可能是经常的,它也需要有一定的报酬,而且是水涨船高,要使广场文化不断跃上新的台阶,如何解决广场文化发展的资金是当务之急。

(三) 难以真正实现社区资源的共享。在社区文化兴起之初,社区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基本是无偿的,许多社区单位和个人完全不计较得失及报酬,为推动社区文化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化市场的日渐成熟,一些社区单位已经不可能长期无条件地提供资源(如体育场、操场、文化中心、文化馆等)。因为资源的利用和共享有成本及消耗,仅仅强调义务与无偿,影响资源所有者的积极性,也不利于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这又是一大困境。

三 、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一)加快社区发展,壮大社区经济实力

要解决社区文化建设发展不平衡问题,从根本上就要求我们切实解决社区目前经济空壳问题,做到有钱办事、有人干事。一是要加强与驻社区单位、厂矿的联系与协作,强化动员社区各单位为社区经济发展献计献策,共谋发展;二是社区与单位共建,办好学校、幼儿院、老年活动中心等社会公益事业,为企业发展经济解除后顾之忧,增强社区社会化发展功能,为解决社区剩余劳动力就业奠定基础。三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走社区与厂矿、社区与机关联防联动,同时解决了社区治安联防人员不足,经费不足等问题,确保社会治安稳定,使企业居民都能放心搞生产;四是加强与社区内个体户的联系,促使他们为社区经济发展出力,让个体户发财,求社区发展。

(二)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建立起合理有效的社区文化建设机制

通过逐步完善社区文化建设相关政策法规,从而建立起合理有效的社区文化机制,既为人们群众参与社区活动提供了基础,也为社区工作人员更好的开展社区文化建设工作提供了相应保障。第一,我们要确立和明确政府在社区文化建设应有的角色和地位。第二,要实现社区文化建设主体的多元化,动员多方面的人力,整合多方面的力量。第三,尽快建立和完善有效地的社区文化激励和约束机制。第四,健全社区文化建设的法律和制度,使社区文化建设有法可依,保障社区文化建设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社区文化建设向合理化、有序化发展。

(三)力求服务多样化,增强社区活动吸引力

要提高群众对社区活动的参与度,改变参与人员老龄化现状,就要求我们要加强社区文化服务,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切实解决社区成员最关注的问题;针对社区成员的文化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交流活动;充分挖掘社区文化资源,形成社区文化特色,激励社区成员的参与热情。

(四)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

“文化发展的关键在人才。”社区干部是社区工作的主力军,要搞好社区工作,必须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社区工作和市场经济建设的新型社区干部队伍。目前社区中优秀人才缺乏,关键在于社区工作目前缺乏大的吸引力。使社区工作为广大群众所接受,成为谋职的热点、职业的亮点,社区的工作就会更上一个台阶。

四 、小结

良好城市社区文化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篇章。只有深入学习社区文化的内涵,深刻理解社区文化建设的功能作用,同时正视我们目前在社区文化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不断地去完善它,改造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的理想才能实现。

参考文献:

[1]中国社区建设年鉴2003[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

第7篇:社区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

下面,我强调三个社区建设要突出解决的问题,也是今年社区建设的三个重点。

一、必须加快转换和完善社区的功能

现在,我们有很多同志包括一些在基层做具体工作的同志,对社区的理解不准确,没有形成统一共识,一般理解为社区就是老百姓居住地的居委民委员会,严格意义上讲,这不是社区。过去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设置,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政府职能的延伸,政府的很多工作任务都要通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落实完成,在这个前提下,有些同志错把居委会理解为是一个最基层的政权组织,其实居委会不是政权组织,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职能也不同。而社区也不是政府的职能延伸,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个最基本的社会组织细胞,严格意义上讲不能履行政府职责。但现在社区还是一个"双面人",一方面政府职能还没有完全转出来,政府很多工作任务还需要社区完成,另一方面社区还要提供公共服务功能。所以我们要重新认识社区,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包括社会方式、组织方式、生活方式等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区在将来的发展方向上主要是实现三大功能:一是权利保障功能。即所有居民的社会权利、政治权利、民主权利及其它权利在基层要得到保障。这个保障是在现有政治、经济体制框架下制度建设的表现。现在,老百姓有事找居委会,居委会干部非常热情、非常负责。居民理解为这是一种权利的保障,在这一点上对民主政治建设尤其重要,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充分的体现。二是公共服务功能。居住、生存,就要有需求,市场经济条件下,社区就要提供医疗、卫生保健、文化、商品等一系列的公共服务功能,这是社区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三是宜居功能。宜居不仅仅指山、水、空气、环境建设,还指服务关系,所有居民在社区居住,要感到舒服,不愿走,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很深刻的理念,要把它放到一个重要位置上。

社区组织是一个自治、自理的公共组织,这个组织必须在党的领导下,由全体居民选举产生社区管理成员。关于社区建设的功能、组织形式、职能表现等等,做这方面工作的同志需要了解清楚,把握清楚。我们现在只有一少部分才走向了真正含义上的社区,大部分的社区还是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包括我们现在的居民小区,把社区当作纯商品关系和经营关系,居民在小区居住,小区提供服务、居民付费,有一定利润,这是对社区理解的一个偏差,它忽略了社区的宜居功能和权利保障功能,不要形成建设很多年,最后本质没把握,职能没转化,这样的社区建设就有问题了。今年,社区建设重点要在理念的转换和职能的完备上下功夫,现在已经往社区路子上走的要逐步完备,没有走的要进行转换,不能急于求成,要逐步转换。它涉及到政治体制的改革,涉及到民主法制建设,涉及到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涉及到文化制度范畴等建设,还涉及到老百姓的素质,也涉及到我们各级干部的思维、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涉及一系列问题,要转换机制。做这项工作的领导同志尤其在这点上把握好,当然我们要实事求是,也不要求一天就达到这种程度。

二、必须完成今年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省委、省政府要求,今年内每个社区要建成3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场所、服务场所,这个任务很重。怎样完成这个任务,我讲几点意见:

第一、要坚定不移地进行建设,不要动摇。有的同志认为,当前各级财政没钱,没地方,没权利,没人管,能不能建?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今天开会,就是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坚定不移地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早晚得干,早晚都得有。社区建设很重要,是推进全面小康社会的需要。没地方找地方,资金问题要按照国华市长讲的,按市场化运作方式研究解决。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县(市)区不准在这个问题上?quot;不",必须干。只有研究办法,不能说不行,也不能拖,我们是唯物主义者,唯条件,但不能完全地依赖条件,吉林市和县(市)区都非常困难,需要创造条件。

第二、规划、设计、建设的水平要高,做到长期不落后。社区用房要同城市规划建设协调起来,不要脱离实际、搞造价很高的,没必要。总的要求是简捷、大方、实用。各有关部门、各区、县要在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民政部门的牵头、协调下,要规划好、建设好。不能筹多少钱建多大面积,必须达到300平方米。规划部门要抓紧时间规划设计,不要占道、占绿地,不要出现新的"三小"。各县也要把握好,不要太简单,也不要太复杂。

第三、要按照社会化、市场化思维方式,运作筹措资金、组织建设,不要走简单地政府出资、指定建设单位来建设的路子。虽然单体建筑面积小、但整个建筑量很大,动用资金量也很大,各县(市)区要要逐个研究、处理好。

第8篇:社区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 农村社区 社区建设

一、城乡一体化视野下的农村社区建设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是农村社区建设的首要工作,民政部在《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中要求各地“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应、群众自愿的原则,科学界定农村社区的区域范围,明确农村社区的定位”。综合来看当前农村社区建设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一村一社区”。二是“多村一社区”模式。三是“村庄合并社区”模式。

二、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发展步伐不一致,各农村社区建设水平参差不齐

社区服务中心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标准有高有低,配套设施也不够完善,个别社区服务中心离文件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这虽与各社区经济基础有关,但是也与领导的认识程度、措施落实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不到位有关。

2.资金投入缺口较大,未形成稳定的投入机制

农村社区建设的经费不足,投资主体不明确,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的必要支出得不到保障,资金供应缺口较大。目前,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镇(街)财政,每个农村社区的建设就耗费了大量资金,很难再拿出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农村社区建设运行上,导致农村社区公共设施严重不足或者私自降低公共基础设施标准,很多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未真正运行起来。

3.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比较单一,未形成多方参与的态势

部分农民群众受自身素质的影响,对农村社区建设的认识很模糊,参与社区工作的主动性不够高,甚至认为社区建设是政府的事,存在“等、靠、要”的思想。

4.社区业务开展不到位,存在职责交叉、名不副实等情况

有些镇(街道)虽成立了社区,但形式大于内容,自身职能未能得到发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进驻窗口及项目不完备,大部分集中在家电下乡、粮食直补、农村低保等方面,一般社区服务中心未有效运行,有些部门即使进驻社区服务中心,也存在有职无权、有名无实现象,成了名副其实的“挂号室”,反而造成了群众多头跑,给群众带来了不便。

三、城乡一体化视野下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路径

1.多渠道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中,缩小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促进农民经济发展,让农民增收,是城乡一体化和农村社区建设共同的任务,应该充分发挥当地农村的劳动力和资源优势,利用各自的优势,吸引企业到农村担任龙头企业,带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农村多产业发展;对于农业基础比较好的镇街道,应大力实施”一乡一业” 、“ 一村一物”工程,打响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努力调整农村的产业结构,积极发展乡镇企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更多地吸引本地就业;统筹城乡之间的公共资源,把城市的资源优势引进来,把农村的资源优势推出去,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2.进一步调整农村社区与村委会及上级政府的关系,形成发展合力

在原有的社区党总支-村党支部的组织体系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农村社区与村委会的关系,社区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应是服务,不是一级行政管理机构,不能干涉村级内部事务,也不是以生产经营为主的经营性组织,二者职能应明确划分,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在社区与上级政府的关系上,应明确由镇街道统一领导协调各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并负责日常管理、统筹经费使用和人员配备,基层政府与职能部门和社区之间是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需社区协助完成的行政事务应由政府与社区协商共同完成。

3.继续加大投入,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各镇(街道)在加大投入的同时,努力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捐赠、投资方式兴办社区服务项目,确保社区建设资金需求;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区直部门包社区建设工作制度,区直部门要将资源、职能更多地向社区建设倾斜,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推进社区建设。

4.进一步整合社区服务资源,提高服务效能

为给群众生活创造便利服务,应进一步将辖区内医疗、农资销售和农业服务等方面社会化服务站(点)进行整合,通过协调、帮助和必要的政策支持,使其自愿接受农村社区的领导或指导,承担社区相应义务,有序进行社区服务,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难事不出镇”。 同时各社区应大力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教师、退休职工等成为社区志愿者,逐步建立完善社区志愿者组织,积极推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

5.繁荣农村社区文化,提高农民文明素质

充分利用“道德讲堂”、农家书屋等场所,把“这些资源建设成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提升农民文化素质的思想文化阵地。同时组织科技人员、利用远教、宣传栏等方式,加大农业科技的宣传力度,开展化肥、农药、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等服务,帮助农民群众掌握急需的实用技术,走农业现代化之路。

6.加大农村社区建设的宣传力度,推动多方主体的参与

第9篇:社区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企业型社区;公共管理;基层组织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8.119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08-0-02

1 当前西陵区企业型社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基层受到社会环境、历史问题、规划选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基层管理存在多种形势。如以乡镇、街道为基层政府管理单位,同时指导村、社区的民间自治组织。由于资金、人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企业型社区长期存在自治过程中企业和街道的双重指导。而企业型社区发展关乎企业能否在地方高效运营、长效发展等多方面的内容,涉及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长治久安,也是关乎经济、社会和民生的重要内容。

1.1 当社区服务功能不完善和服务意识淡薄

社区服务在社区建设中是一项长期而系统性的工作,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充分整合,统一管理才能形成一个完整而可靠的服务体系。首先,各社区目前开展的服务项目比较单一,主要依托于政府职能部门,如民政低保、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开展工作,服务内容以政府部门安排的工作内容为主,在引导非营利性组织、社会团体等各类民间组织发挥作用方面有待加强。其次,受场地、资金等因素的制约,在居民大量需要的养老、托幼、保健、娱乐、家政、保洁、绿化等方面的服务还比较欠缺。最后,社区服务中员工素质的高低也直接影响着服务质量的好坏,但目前大多数员工均由企业安排,少数员工从未从事过社会管理工作且年龄较大,比较缺乏社区建设和服务的知识,思想上也只是把自己当成“单位人”,是管理者,而不是社区的建设者和服务者。

1.2 企业普遍缺乏社区共建意识

现在的社区建设工作主要停留在政府用行政力量推进的阶段,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参与意识淡薄。一方面在广大居民中,除了部分对社区依赖性较强的弱势群体外,相当一部分居民认为社区建设的好坏与自己没有关系,尤其是一些有工作单位的居民,对自己所在的单位有着高度的依附性,而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较弱。另一方面,由于现存的企业型社区所属单位大多是央企、国企或者私企,社区对辖区单位缺乏制约,辖区单位对社区组织的各类活动只是应付,不能自觉融入社区共建之中。

1.3 资金不足与浪费

一方面,社区办公经费少,上级部门的工作大部分都会涉及社区,但争取到的办公经费较少,各类办公经费和费用开支给社区增加了沉重负担,多数社区都是负债运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随着网格化管理的全覆盖,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转为网格员,这部分人承担着社区工作的主要职责,工作多、压力大,但待遇偏低,企业派遣社区工作人员、社区聘用专干由相关企业或者部门分口管理,待遇也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的积极性,降低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效益好的单位在资金投入上的力度较大,但大多重视单位小区内硬件条件的改善,实际上资源的利用率较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浪费。

1.4 社区工作任务已逐渐超出了承受能力

社区作为最基层的工作单位,从事大量本应由政府职能部门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的事务性工作,疲于应付各项工作任务。职能部门对社区的地位和民主自治缺乏理解,把本应属于自己部门承担的工作转嫁给社区,向社区布置任务,社区实际成了职能部门的“腿脚”,无力思考与开展更多的社区自治和服务工作。

2 完善企业型社区建设的建议

2.1 打破管理体制障碍,促进工作全面融合

以网格化管理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摸清基础信息,完善社区职责,逐步打破条块分割的管理状态,形成工作全面融合,分类处理问题的新格局。一是推进社区工作职责的融合。改变过去企业型社区存在的综治、城管、食药、民政、党群团工作等管理体制分割或缺失的状况,依托网格化管理进社区,以网格为载体,把城管、卫计、食药、安全、民政等事关民生的工作职责,实行“一口承接,归口办理”,由网格员全面承接,企业型社区根据当前地方与企业的职能分类进行处理,强化居民的归属感,增加企业、地方政府双重管理的融合度,也为稳步推进企业型社区移交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二是推进信息资源的融合。改变过去交叉地段多、责任划分不明、企业社区相关信息不对接的状况,依托网格化管理进社区,探索社区网格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和研判的日常工作机制,加强与企业型社区主管单位的沟通衔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在全面收集信息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待处理事项的性质、类型,交由不同部门进行处理,实现工作协同推进,做到社情信息全摸清、日常工作更融合。三是推进工作力量的融合。通过网格化的推进,转变过去在城管、食药、综治等工作中“区属的范围由区属部门来处理、企业范围由企业来解决”的各自为政思想观念,整合网格员、社区工作者、企业相关执法部门的力量,结合区城管、食工作机制的改革,构建区域性社会工作联席会议和协商工作机制,实现辖区内省企业、事业单位以及街道、社区、网格等各方力量的深度融合,共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2.2 拓展网格化管理内涵,推动服务全域化

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应结合辖区实际,根据不同类型的居民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实现服务全域化。一是探索服务辖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惠及民生的新举措。以网格为信息收集基本单元,以社区网格管理员和社区志愿者为信息收集主体,建立一次采集、统一审核、多方共享的社区综合信息动态收集系统,摸清各类流动人口、弱势群体等重点人群诉求,为针对性的服务提供基础,实现“全天候、零距离”的联系服务,使各项服务更加快捷、精细,更有针对性。二是探索服务辖区企业、推进发展的新举措。加强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实施分类管理,以社区为平台,搭建“社区型”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为其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推介、信息、政策咨询、培训交流等服务,推进社会各界、社会组织与社区、街道之间的广泛交流与合作。指导各行业自律和自主创新,完善辖区在地方经济统计、协税护税、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日常工作机制,着力保持辖区经济发展稳步增长。

2.3 变单向管理为互动治理,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通过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实现从管理到治理,是社会建设理念的转变。着力探索网格员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等自治能力、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建设,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共同参与,是结合基层实际,转变思想观念,逐步推进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的有效途径。一是加强社会治理人才队伍建设。二是鼓励居民参与社区自治。探索社区事务分类管理模式,如居民个人事务属于“私事”,由居民自己解决或寻求市场途径解决,必要时社区提供协助,通过居民互助会、社区听证会等形式,鼓励居民参与社区自治,变单向社区管理为双向社会治理。三是整合资源拓展治理主体,完善区域性党建联席会议、社区共建协调机制等,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社会事务,逐步实现社会治理的多元化。

2.4 加大社区建设资金投入,增强社区服务能力

一是按照社区内居民人数及党员人数确定资金投入标准,将社区办公经费、社区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单独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增长。二是设立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积极向财政争取设立社区建设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动员社会力量捐助、相关部门帮扶,多渠道筹集社区建设资金,形成政府财政投入一点,上级民政专项资金争取一点,街道办事处、社区自筹一点,挂靠社区单位帮扶一点,社会筹集一点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2.5 其他方面

企业型社区是企业的一部分,应引导宣传企业注重企业文化与社区文化的建设与融合。一方面,社区形象作为企业形象的一部分,应该加大文化建设的投入,让人们进入社区后,第一时间就能感受到浓厚的企业文化,因此,企业不仅要搞好环境,还要以文化为依托,将企业文化渗透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另一方面,企业以建设社区文化为载体,支持社区开展文化活动,实现文体资源的全域共享,使企业文化与社区文化相辅相成,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力量。

主要参考文献

[1]侯渝生,陈健.搞好企业型社区建设的探索[J].西南民族大W学报:人文社科版,2004(7)

[2]杨忠华.浅谈企业型社区建设和发展[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