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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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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

第1篇: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范文

    为全面贯彻和落实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来凤县统计局严格按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06]84号文件和湖北省统计局鄂统办文[2006]13号文件的决定,组织专人对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和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查基础工作

    2006年,是国家统计基础工作年,为适应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尽快使全县农村基层统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以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各乡镇均按照《恩施州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开展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县8个乡镇均成立了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合理设置了统计岗位,确定了统计人员,有办公场所,配备了统计专用微机,并成功实现国家、省、州、县、乡镇五级计算机联网。各乡镇制定了有关统计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制度、报表报送制度、报表审核制度、考核评比制度,等五个制度。全县所有乡镇农村统计调查核实数据均以村级上报,所有乡镇的2005年报实行了计算机处理。有6个乡镇建有《畜特水产蔬菜季度台账》、《夏收作物播种面积核实台账》、《夏收作物产量核实台账》、《春夏播种面积核实台账》、《农村统计年报台账》、《乡镇基本情况台账》,有2个乡镇建有部分台账。同时各乡镇统计人员还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系,还积极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因此,我们认为现行农村统计调查方法是比较科学的,数据来源较为真实可靠,基本上能够反映客观实际。

    二、查数据质量

第2篇: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范文

按照分局党委统一部署要求,中梁派出所组织了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建立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工作流程,紧密联系实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派出所迅速召开专门工作部署会议,落实责任和工作职责,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为目标,将“三个制度”的落实作为局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持续稳步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

1.立足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制定本部门工作机制。依据行政执法公示的要求,以规范执法,完善法制员审核制度为抓手,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操作流程,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3.规范使用公安部制作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做到每案必审、每案必查,并规范制作审查记录等文本,规范存档,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评查案卷,查漏补缺,促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4.规范执法公开程序。按照公安机关案件办理规定及基本情况公开程序,以分局党委统一审查审核并统一公开出口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开信息程序。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效落实

为保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到实处,派出所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合格法制员。同时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执法办案人员与法制审核人员相分离,确保案件公正办理,程序依法依规。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要求,执法过程中应当进行音视频记录,案件办理中还存在执法仪使用率不高的问题,下一步中梁派出所将力争案件办理实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案件办理中依然存在信息录入不全面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努力提高案件录入的审核力度,确保信息录入更加全面。

第3篇: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范文

一、在任务重,人手少,压力大的情况下,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__年的商贸统计工作的特点是任务重、人手少、压力大。今年来,除了要完成基本的报表任务外,国家统计局又新增了一套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的抽样调查任务,20__年底接到抽样调查任务后,__市统计局专门召开了局领导班子会议,认真研究调查方案,根据__市的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以城区为主,向城郊辐射的调查方法,并抽取了舞阳、小渡船、六角亭办事处和白果坝乡共计42家被调查单位。在此基础上,又召开专门的培训会议,认真传达了上级的指示精神,对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的抽样调查调查方案进行了认真的、细致的讲解和部署。较好的完成了抽样调查的前期准备工作,为顺利完成今年的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的抽样调查调查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今年来,还完成了服务业抽样调查工作,按照州局的统一布署,对被国家统计局抽中的几十家服务业企业进行了入户调查并上报了调查总结,同时还完成了局里布置的其它工作认务。

二、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统计数据来源的真实性

今年以来,__市统计局积极贯彻实施《统计法》和《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按照州统字[20__]43号《关于认真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的精神,做到抓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不放松,抓统计执法不动摇,不断推进统计法制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7月中旬,针对__市辖区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报表不够规范,个别企业对上报统计报表认识不足等情况,市统计局联合市商务局,并邀请州统计局相关专业负责人参加,对辖区内商贸企业进行了抽查。重点对__亚洲大酒店、__兴阶铭泰汽车销售公司等五家企业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大多数单位对统计工作比较重视,统计人员业务素质较好,统计基础工作比较规范。对__亚洲大酒店、__兴阶铭泰汽车销售公司、宏昌轻型汽车销售公司等几家单位存在迟报、瞒报、错报统计数据的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一是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统计违法行为,拿出整改方案,限期改正。二是警告和通报批评,在全市范围内对企业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曝光。30多家报表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写出了自查报告。

通过这次专项执法检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首先,通过上下统一部署和联合执法,引起了各级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视,有效地提高了全社会对依法统计的认识;其次,通过深入基层检查,摸清了统计家底,为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创新统计方法提供了依据;再次,通过对统计违法案件立案查处,起到“查处一家、教育一片”的作用,为加快统计工作法治化进程、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通过这次专项执法检查基层单位依法统计的意识有了较大的转变班。主要表现在:一是广大统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按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及时全面地提供统计资料;二是统计上报渠道较畅顺,三是基层单位通过自查自纠,受到了一次很好的统计法律法规自我教育

另外,__市统计局根据多年来商贸统计工作比较薄弱的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和《湖北省企事业单位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了加强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__市统计局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商贸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试点工作。

今年开展的首个试点单位是__州福达家电有限责任公司。

10月,__市统计局发出了关于开展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试点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湖北省企事业单位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和《__市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要求,努力搞好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要按照“四个一”的标准,配备好统计人员,安排好统计办公室,配备专用电脑,建设好企业数据库。试点单位统计岗位必须要有专用计算机,以便为全国统计网络现代化建设做好准备。

在建设数据库时,要建立统计档案专柜,档案要按达标要求整理,各类文件资料和帐卡表的装订要规范整齐;要建立统计电子台帐;努力营造统计氛围,统计图表上墙要做到适用,能为企业经营和统计工作服务。

为达到预期效果,市统计局已两次到福达家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指导,共同出谋划策,使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11月20日左右将对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试点单位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恩市统字〔20__〕68号文件《__市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进行,并将组织各商贸报 表单位观摩学习。

三、积极撰写分析资料,搞好信息服务工作

统计部门是对外信息的重要窗口,20__年,商贸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利用丰富的统计信息,及时地为党政领导和社会搞好服务。

共撰写分析资料8篇,省局网站采用4篇,州局网站采用6篇。撰写统计信息60多篇,大多被省局外经贸处、州局网站采用。超额完成任务。

四、强化学习,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二是加强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三是加强计算机知识和操作应用的学习。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4篇: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范文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履行区卫生局的法定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全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活动范围及主要内容

对全区基层医疗机(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围绕依法执业、规范医疗行为,狠抓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重点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逐一清查不留死角,全面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违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一)全面清理整顿,摸清机构底数(6月15日前完成)

1.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在“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进行更新,确保联网管理系统数据与医疗机构实际信息、数量的一致性。“国家基层医疗机构电子信息档案系统”的填报,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下一步的部署和要求办理。

2.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以及全区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重新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许可审批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登记号码与本级卫生统计部门共同确定,规范使用22位分类代码。

3.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规范化诊所建设,区卫生局结合清理整顿工作,严把评审标准,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100%。并且及时将规范化诊所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

1.加强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执业行为的监管,指导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基础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严格抓好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及考核。区基层医疗机构以及一级综合医院要建立依法执业档案,规范日常管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按时限和要求向区卫生局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禁止只登记一级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复杂、风险大、难度大、配套设备设施条件要求高的医疗服务项目。

2.医务人员(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执业活动。

3.区基层各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病历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加强处方管理和使用,规范处方书写及保存。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处方点评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设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或者指定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处方点评工作。区卫生局指定部分点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范围,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处方点评,及时干预无适应证用药或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超越权限开具抗菌药物等行为。处方点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

4.遵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等。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保证今年工作指标顺利完成。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使用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严格落实抗菌药物静脉输注管理制度,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区卫生局核准。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专科医院依法享有处方权的医师、乡村医生和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药师,经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5.认真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纳入制度实施范围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网上采购及零差率销售等政策。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基层医疗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

6.规范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和人员必须取得区卫生局的资质认证后方可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具备接种资质的医疗机构要认真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严格执行第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严禁强行推广第二类疫苗,及时处置和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三)严抓消毒隔离,杜绝感染事故

1.加强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手术室、透析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杜绝一次性医疗用品复用。

2.加强和规范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管理,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并建立记录。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索取、审核相关许可证明等文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防范医院感染,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3.口腔诊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消毒。

4.严格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5.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交接时间、种类、重量等登记工作。医疗废物交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确定本单位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方式,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范、安全。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机构、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假医、游医。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行为。

2.重点查处公立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给非本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或销售药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的行为。

3.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13个部门下发的《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要求,落实医疗广告监测制度,对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医疗广告、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以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严重的医疗机构依法吊销其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省卫生厅网站及时公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广告样本,每月公布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机构名单以及违规医疗机构的监测及处理情况,落实违法医疗广告黑名单制度,建立违法行为医疗机构法人告诫谈话、约谈和重点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

三、活动阶段

集中整顿工作分为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3年4月下旬)。召开启动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集中整顿具体工作。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集中整顿和整改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和活动安排,抓好各项工作内容的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月下旬-10月)

1.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按照集中整顿方案要求,结合2010年省厅印发的“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对临床科室、辅助科室、药房、实验室等部门全面梳理排查,查找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方面的漏洞、薄弱环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不断加强管理,重点做好依法执业、制度建设、病历书写与处方点评、规范诊疗、服务环境、收费管理、院感控制和临床输血管理、医疗纠纷处理、安全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控、医护队伍建设、重点科室建设等十二项重点工作,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医疗行为,提升依法执业意识和服务能力。(附件1)

2.医疗机构复核清理。在医疗机构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区卫生局将会下大力查找基层医疗机构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夯实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基础,切实提升各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区卫生局将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逐一复核清理,复核清理结果应及时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同步进行更新,信息更新做到及时、准确、齐全、不漏项,并与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数量一致。

3.监督执法检查。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按照本方案,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按要求上报自查报告。5月份,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组成检查组集中开展一次监督执法检查,每个检查组至少3人,由医政管理、监督执法、临床和疾控专家等人员组成,对本局复核清理的医疗机构全部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将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有效方式,对重点片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监督检查扎实有效,不走过场。检查人员要填写《医疗机构监督(督导)检查表》留存备查。建立监管档案,一户一档,确保每次监督执法的记录规范、齐全。

4.区卫生局结合集中整顿工作,加大规范化诊所创建的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审批挂牌,建立和完善“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档案、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发牌”的管理制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100%。区卫生局每月采取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规范化诊所的名单。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11月-11月30日)。区卫生局于2013年11月对集中整顿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研究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顿工作,严格按照区卫生局集中整顿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区卫生局将按照集中整顿方案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区卫生监督所及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积极配合此次开展的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活动,认真搞好辖区医疗卫生单位的清理整顿、摸底排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和数据,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设置规划,充实监督力量。区卫生局将根据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机构设置整体规划,科学设置基层医疗机构,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许可审批程序,规范许可审批行为,建立健全许可档案。疏堵结合,对符合设置规划及标准的,严格按程序审批;对符合规划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杜绝“不审批、乱审批”的现象。按照“谁许可、谁清理”的原则,逐一复核,该整改的整改,该撤销的撤销。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力量,配齐专业技术和执法工作人员,安排专人负责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和集中整顿工作。

(三)探索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监管。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积极参与,进行业务指导。充分依托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协管力量,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日常巡查制度,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巡查每年不得少于2次。积极借鉴诊所规范化建设的经验,探索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专科医院管理模式,建立常态化、系统化和制度化监管长效机制。强化与工商、宣传、公安、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合工作机制。通过热线电话、满意度调查及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及时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第5篇: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范文

一、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农业普查是国家普查制度规定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十年一次,是举世瞩目的政府行为。国务院决定,我国将以20*年12月31日24时为标准时点,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按照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总体方案设计,这次农业普查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思想出发,查清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决策信息。

根据这个目标要求,我镇根据县农普办的各阶段农普工作计划,结合本镇实际,认真制订农普工作计划,同时下发农普工作考核办法,以西政(20*)1*号文件下发各村及有关单位,按时保质地推进整个农普工作。因为整个农普工作过程长,从试点、清查摸底到上门登记,抄写汇总,光电录入、修改差错等时间长达近一年。从去年8月开始,开展各项准备工作。这次农业普查,在我镇范围内涉及到13个行政村,1.04万农户,涉及本镇农业人口3.83万人,外来户数1932户,人口4000多人,以及18家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要求,全镇共配备了94名普查员和13名普查指导员。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普领导小组印发的《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规划》来看,这次的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重大的社会动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涉及户表三张,593个指标,调查的对象涉及全镇1万多户农户,因此,为了认真做好我镇的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组织参加各项业务培训

为了确保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镇农普办7名同志先后参加了市、县二级的农业普查业务培训,同时,组织各村指导员和普查员,参加了县、镇举办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镇村二级农普业务骨干,全面掌握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要领,理解各种指标含义和填表方法。

2、搞好试点

搞好农业普查试点工作,是要求各村农普指导员,普查员熟悉和掌握农业普查全过程,掌握普查方案和填表说明,把握农业普点,提高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锻炼和培养镇、村二级农普业务骨干,为正式上门普查打好基础,因此,组织镇农普办业务骨干参加了县级试点,同时结合本镇实际,抽调各村农普指导员和(业务骨干)普查员在凤凰村八组进行了镇级农普综合试点工作,使大家了解第二次农业普查的全过程。

3、抓好现场登记和业务指导

按照县农普办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登记,镇农普办人员分三个组每天对十三个村的农普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指导、解答有关问题,要求全体普查员和指导员树立质量第一思想,做到不重不漏不错,确保普查质量。

4、按时保质完成农普工作

现场登记结束后,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三月初镇农普办组织力量做好农普调查表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对各村逐一按标准验收,验收合格上交到镇农普办,按照县农普办要求,审核、复查、议查,抄录阶段要在镇里统一进行,因此,组织了18名农普业务骨干,利用半个月时间对全镇的一万多户农户的调查表,进行了认真审核、抄录,按时保质地完成了任务,通过县农普办对我镇的农普各项指标质量验收,差错率低于国家方案规定的标准,符合了农普质量控制要求。同时,镇农普办按照西政(20*)1*号文件精神对十三个村的农普工作进行考核,在全县也是走在前列的,到6月底基本完成了这次农普工作的各项任务。

经过近一年的农普工作,我镇的三个村(永宁、青莲寺、海塘)被评为县级先进集体,一个村(凤凰)被评为市级先进集体,镇农业普查办公室被评为市级先进集体,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做好农民补贴网信息基础工作

建立农民种粮补贴相关信息统计制度是国家部署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是完整掌握我国粮食产销基本情况,确保对种粮农户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的客观需要,也是今后继续推进对种粮农民补贴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粮食宏观调控,完善“三农”政策,逐步解决“三农”问题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年初主要建立农民补贴网信息平台,农民补贴网建设涉及全镇9239户种粮农户,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农户基础信息建立从2004年至20*年,要求对每家种粮农户的40多个指标进行调查统计,然后录入农民补贴网信息系统。在2月10日前按时上报县财政局和农经局。随着粮食补贴制度的规范完善及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的普及应用,实现对粮食补贴的动态管理,为此,镇领导非常重视这项工作,落实专项经费,落实工作任务,一是搞好宣传发动,二是组织人员培训,三是工作布置,四是信息统计,五是数据收集,审核确认,六是录入信息系统。下半年对种粮农户实行综合直补,共涉及种粮农户9239户,面积56249.87亩,亩均13.6元补贴金额91.7万元,直接发到种粮农户的存折上。三、农经基础业务工作

为了全面及时正确地反映全镇农村经济发展全貌,根据县业务主管部门农村经济统计抽样调查要求,年初落实农经记帐样本户90户,总人口390人,劳动力266人,土地面积511亩,平时做好记帐户的业务辅导工作,为推算全镇农村经济收支情况,农民收入情况打好基础。

四、完善二轮承包土地及土地承包管理

因杭浦高速公路及镇工业功能区建设征地,到*年底还有13个承包组的429户农户,面积2394亩未调整结束,承包权证未发放到户,这项工作列入年初重点工作,经过与村里领导的多次探讨、分析,有个别承包组的矛盾较多,一时难以调整,因此,做到先易后难,到十一月底已完成了8个组,249户农户1571亩面积的上门调查、核实,承包土地登记薄的抄录,以及对15户移民的承包合同进行了签订,并落实了承包权证。办理承包土地权证变更登记4户,涉及变更面积6.27亩,调处土地承包纠纷4起。

五、做好村务公开及农村价格监督工作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根据中央及省市县的精神,全面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要求。完善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切实保障农民的民利,因此,做好村务公开制度是融洽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做到每季度公开一次,重大事项及时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村级财务收支预算,财务收支明细,村干部报酬,福利发放,招待费明细,农民负担情况,行政村重大建设项目,土地征用补偿款,农民建房,计划生育等需要公开的内容。镇会计服务中心每季把村级财务方面的公开表式,按照要求及时填写一式二份,一份公布,一份存档,其他公开内容由村农经员负责搜集整理填写。按照县村务公开领导小组,盐村办[20*]1号文件要求,*年我镇7个村列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村考核验收。根据工作计划在抓好面上村务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七个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十一月上旬通过了县里的考核验收。

农村价格监督工作主要是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三月份根据县发改局(物价局)会议精神,我镇开展了农民负担、涉农价格收费自查,主要涉及土管、村建、农村供水,有线电视、供电等部门,并要求各单位对20*年度的涉农收费进行自查清理,写出自查报告报县物价主管部门。通过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以及对涉农收费的监督、检查、自查,使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下半年(11月8日)经县农民负担减负办的考核检查,我镇的农民负担日常管理工作符合上级规定的要求。

六、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

按照盐农[20*]34号和西政[20*]1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政府对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监督职能,促进村级集体济的发展。今年共安排电庄、海塘、刘庄、新海、凤凰共5个行政村的2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至10月底已全部完成年内计划的审计工作。

七、抓好村级集体货币资金的盘点:

四月份开展了一次对全镇十三个村的货币资金盘点,从盘点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白条抵现数额较大,13个村白条抵现542.5万元,多的村超过100万元,大部分是工程领款,以及历年欠款,通过盘点,要求有关村加强结算资金管理,对各种债权性的应收款和内部往来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催收,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确保集体资金的安全。10—11月份对各村的应收应付款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通过清理对长期挂帐或帐户处理不当,经村班子研究后进行了调整,做到帐帐、帐实相符。

二、存在不足方面:

1、村务公开方面各村不平衡,部分村公开仍不规范,内容不全面。

2、工作上缺乏创新意识。

3、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因多种原因,还有5个承包组今年不能完善好。

三、明年工作思路

按照县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围绕镇“二代会”提出的工作目标,结合农经工作实际,明年农经工作主要任务是:

1.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首先,对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其次,强化会计的监督职能。第三,加强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

2.村级财务审计。按照《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的规定,根据县农村审计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对已到三年一轮审的村进行村级财务收支,以及有关专题审计。08年全镇计划安排4个村(八团、永福、永宁、兴隆)。

第6篇: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范文

州商务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开始实施以来,在州依法治州办公室领导下,根据上级要求和“五五”普法规划的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夯实理论基础、狠抓普法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较好地完成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有力地促进了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结合文治办〔〕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情况如下: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顺利实施“五五”普法工作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为保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局党组研究,成立了州商务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领导实施全州商务系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决定“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光海任组长,局分管政策法规工作的副局长仲云海为副组长,人事教育科长、政策法规科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明确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具体是:组织实施全州商务系统普法规划,安排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协调各科室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并具体组织全州商务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督导检查、考核验收和表彰奖励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党组书记、局长王光海同志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商务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领导责任制,完善了保障措施。我局还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做好普法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根据省、州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制定下发了《州商务局—依法治理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明确了“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提出了“五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我局召开由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和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员会。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全州“五五”普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四五”普法工作经验,就“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以来,我局每年都制定下发“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搭建平台,营造氛围,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五五”普法启动以来,我们充分利用商务网站、政务网站宣传橱窗、标语、上街宣传等网络平台,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搭建法制宣传的网络平台。我们在“商务之窗网站、州政务网”将本局普法依法治理动态、普法学习内容及法律知识上网,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二是开辟法制宣传橱窗。每年都结合集中普法教育活动,制作“五五”普法宣传专刊。按照州禁毒防艾委员会的安排下,我局每年在禁毒防艾宣传下功夫,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是巧借行风热线,加强法制宣传。以来,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先后多次到各县和本局扶贫点“进行宣传万村千乡和商务政策法规,扩大了影响面。

四是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以来,我局先后多次参加了州上有关部门组织的青年志愿者上街宣传咨询、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这些活动中,由局领导带队,局机关干部参加,宣传商务政策法规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普法、商务法规等宣传资料33000多份,接待咨询人员500多人次。我局认真制定了“三月法制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的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在“三月法制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在局机关大楼临街悬挂宣传横幅,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三、强化培训,突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按照州政府安排部署,我局认真开展“法律六进”、“六个一”活动,在普法宣传教育上,坚持突出“两个重点”,即抓好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学法培训;开展好“一项活动”,积极协助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一)领导干部自觉坚持学法用法。我们将“五五”普法纳入局党组学习内容,年初在局党组 学习计划中明确提出,要认真开展“五五”普法知识教育,组织法制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先后邀请省商务厅机关党委副书记等成员进行商务法规讲座,对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带动广大干部职工学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同时按州政府统一部署,局领导干部积极参加了全州领导干部“五五”普法学习培训。

(二)认真抓好干部职工普法教育。我们坚持把“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作为机关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在机关年度学习计划中将普法宣传教育同政治教育、理论学习一道安排,一道抓落实。近年来,我们采取集中宣讲、科长讲业务、参加州里举办骨干培训、网络宣传、法律考试、翻印发放法律法规汇编等多种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对外贸易法》、《物权法》、《消防安全法》、《依法行政基本原则》、《《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条例》、《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拍卖法》、《典当管理办法》、《二手车流动管理办法》、《反倾销条例》、《商标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普法任务。

四、加强整治,强化公开,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一)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机制。制定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执法岗位责任、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及评议等五项制度,按照省、州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梳理出商务局行政执法依据8项,清理保留州商务局行政许可审批1项、州商务局行政处罚50项,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法规授权局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责的行政执法责任,规范了行政行为。

(二)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我们制定了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按照州政府要求,以来,我们对本局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重新审查登记,清理了局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审批流程表,经州政府法制部门审批后对外公布,并纳入州政务中心集中办理,接受统一管理和监督。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在继续坚持“服务承诺”便民服务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制。在局机关人员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局党组专题研究,选调一名责任心强的人员到政务中心商务局窗口担任首席代表,规范窗口受理项目和行政审批工作程序,推动商务示范窗口规范化建设,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促进了机关行政提速。

(四)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创建活动,优化消费环境。我局其他部门启动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创建活动,并对全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进行了复查验收,收到了省商务厅的表彰。全州通过验收的971家农家店参加创建活动,组织州创建领导小组的相关部门进行了验收,并举行了授牌仪式。

(五)加强对拍卖、典当业的行业监管,建立行业信息统计制度。我们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依法加大对全州拍卖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核查、行业统计和信用管理。制定了《州旧货行业管理办法》、《州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加强了对二手车、报废汽车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对经营主体资格进行规范。加强对旧货业的监管,严厉打击文件违法交易行为,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六)强力推进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由商务部门牵头,作为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专项整治中的一项关乎百姓生活及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国家提出了底必须达到的十二个100%和一个95%的要求。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们紧紧围绕这个工作目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2500人次,整治重点区域场点89个次,取缔私屠滥宰窝点26个,缴获私宰肉、注水肉并销毁病害肉4302.5公斤。全州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各类检查316家次,关闭不符合要求的生猪定点屠宰场6个,对我州目前51家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的肉品抽检400余次,有力的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和上州肉品的质量和安全。

(七)进一步规范机关从政行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我们坚持把普法教育与文明机关创建紧密结合起来,增强机关干部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我们连续五年在机关干部干部中深入开展服务效率快、服务质量优、服务方式新、服务效果实的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机关文明创建工作。

五、打牢基础,完善机制,确保法制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党组把“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学习计划,每年都安排相应的法制知识学习。二是建立了集中普法培训制度。为突出学法实效,我局建立集中普法培训制度,每年都集中进行普法学习,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三是建立了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本着“以考促学”的宗旨,坚持了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对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进行考试和考核,学法用法考核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考试结果和考核情况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7篇: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范文

工办实事上。三、同时严格法律法规,积极做好行政拨缴经费的管理,并按时足额向上级工会上缴工会经费。当前,随着我市各区、县工会及开发区工会的经费收入实现了持续稳定增长,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则显得尤为重要。现就我县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以下自查报告。

一、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我市工会所辖13个区县和3个开发区工会。近年来,各区、县工会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区、县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约束不强、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及新建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其弊端日渐凸显,亟待改善和加强。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个区、县工会中,城三区及雁塔区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相对解决得较好,其他区、县或只解决区、县工会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或定额划拨经费,与足额划拨相差甚远,临潼区及3个开发区至今尚未解决。

(二)税务代收的覆盖面不够广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的建会率及工会经费收缴率与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经费收缴空白点。据调查显示,碑林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4000多家,而缴经费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多家,而缴经费的单位只有600多家,也只达到30%。

(三)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

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有的区、县财务制度制订的不全面、财务报销及审批制度不明确,尤其缺少预决算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经费支出随意性大。决算情况表明,有的区、县工会行政费、工会业务费超支达200%,有的经费支出不足预算的5%。有的开发区工会会计、出纳一人担任,不符合会计核算规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四)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

有的区、县审批报销程序中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经办人直接让领导签字报销,待会计人员作账时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还有一些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报账及无效票据报账的现象。有的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支出时超限额使用现金,发放物品未附发放明细单。

(五)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薄弱

(六)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区、县工会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低,人员变动频繁,同时又身兼多职。加之有的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装订不规范等现象。有的单位未制订票据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经费时每人一本收据,开出的收据无人监督和管理,有的长达数年票据和钱无法收回,同时还存在提前开收据和票据丢失的现象。县级文化宫的财务人员很少参加业务培训,无法适应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问题

地税代收后,各单位的经费收入主要分为三大块,即地税代收经费、财政划拨经费及自收经费。在财政划拨工会经费问题上,各区、县工会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区、县财政比较困难,加之我们的协调沟通工作也不到位,导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会经费收缴率不高的问题

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认为地税代收后经费已经比原来多了,够花就行,认为税务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来也没有办法,催缴经费工作不到位。有些单位趁着税务局抓的不严,工会经费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单位甚至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信息化、网络化工作未步入正轨,财务人员每次对代收信息进行手工分类及汇总,这样就很难及时掌握应缴未缴及未足额缴纳单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三)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

一是多年来对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重视不够,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来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县级工会财务人员大多缺乏专业知识,加之培训工作未能跟上,因此,县、区工会财务工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四)乡镇街道一级工会财务管理问题

我市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范围广

,肩负的任务重,人员编制少,非公企业多问题多。如工会经费开支由行政领导审批,工会经费无法正常保证,只能依靠区县工会的补助等,管理起来困难很大。

三、对策及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经费收缴率及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到位率

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要克服地税一代收就万事大吉的思想,充分发挥收缴经费的主动作用,及时掌握基层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情况。针对代收经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与税务局联合下发催拨通知或与稽查局联合检查的方式,督促基层单位足额缴纳工会经费,逐步减少收缴经费的盲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力度,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向同级

党委和政府汇报,与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协调,切实将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全面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

(二)加强领导,为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经费收缴、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要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财务人员依法按章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三)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工会各项财务制度

制度重在管理,管理重在规范。市总工会财务部已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强化区、县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作制度。要求各单位逐步联系实际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当前工会财务工作实际的相关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