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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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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

第1篇: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区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切入点,以保障社区居民享有健康和安全权利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充分运用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加强源头管理,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形成公众积极参与机制,全面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水平,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奠定良好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安全社区标准和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理念,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氛围,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创建活动,逐步提高社区安全预防水平,并通过持续改进和发展,创建安全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的基本步骤,全面开展以乡镇(街道)或工业园区为单位的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年底前,每市至少培育个—个乡镇(街道)为安全社区工作示范点,年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推广工作,每县(市、区)力争3年内至少创建个国家安全社区。

(一)年上半年,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发号)及其评定管理办法、评定指标,全区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个乡镇、街道(其中:个)启动创建国家安全社区试点工作,争取在年底前,有个—个试点乡镇(街道)通过国家安全社区验收。

(二)年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推广工作,力争到年,全区建成符合《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的国家安全社区个;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的国际安全社区个(市个,市、市、市、市各个)。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安全社区建设组织机构。安全社区建设包含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场所安全、家居安全、老年人安全、儿童安全、学校安全、公共场所安全、体育运动安全、涉水安全、社会治安、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涉及到安全监管、综合治理、公安(消防、交通管理、社会治安)、民政、社会保障、建设、交通、工商、质监、卫生、教育等部门及工会等群众组织,创建工作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城市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相对独立的大型企业,建设企业主导型社区。各市、县(区)政府要建立跨部门的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机构,制定本地区安全社区创建目标和计划,精心组织,分类指导,落实责任,科学创建。

(二)加强安全宣传与培训。各市、县(区)要突出特色、加大宣传,以试点带动、逐渐扩大覆盖面,推动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快速发展。试点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和国家安监总局的指导意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法,学习经验,勇于创新,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提高社区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与伤害的能力。

(三)开展危险源辨识和事故隐患排查等工作。试点乡镇(街道)要制定事故与伤害预防计划,逐步建立和完善事故与伤害监测机制。对隐患排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预防措施。规范生产、交通、消防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事故与伤害记录和统计工作。

(四)加强社区应急能力建设。试点乡镇(街道)要针对社区潜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制定具体的应急响应预案或计划,配备应急器材和设施,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增强社区居民的自救互救能力。

(五)强化社区安全基础工作。试点单位强化各项基础工作,做好创建过程的全面记录,建立规范完整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档案,采取多种形式,全过程记录本地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情况,将文件资料、表格、照片、图片、音像等相关资料认真规范归档,全面反映创建成果。同时,加强信息交流,建立通畅的信息交流渠道。做好指导帮助和检查整改工作,认真总结交流创建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顺利进行,自治区成立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区安全社区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各市、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于年2月底前,将实施方案和第一批试点单位推荐名单报自治区安监局,由自治区安监局统一向全国安全社区促进中心备案,以做好“全国安全社区”创建申报工作。有关具体工作规范、评定标准、管理办法和需要填写的表格,由自治区安监局负责印发和无偿提供。(联系人:王成东 电话:邮箱:)。

(二)加大建设投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重点完善社区安全基础设施,改造社区环境和公共设施,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宣传培训,并给予试点乡镇(街道)补助和奖励。对取得“国家安全社区”或“国际安全社区”称号的社区,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分别奖励人民币万元和万元。

(三)加强创建考核。将安全社区创建纳入市县(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成果好,群众满意度、参与度高的市县(区)予以通报表彰,优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对命名后的安全社区,加强督导和检查,确保其不断改进和完善;对不符合《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证后管理”要求的,按规定撤销称号。

第2篇: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范文

一、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意义

安全社区建设,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举措。引进安全社区建设的经验,从基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以人的健康安全和全面发展为目标,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新的理念、新的机制、新的方式推进社区建设,对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安全社区建设,就是以镇作为安全社区基本单位,以社区为基础,实现社区群众安全、健康为目标的活动,主要是全面改进社区的安全水平,促进社区生活质量和工作环境的提高,加强安全预防,减少事故和人员伤害,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双基)建设,创造安全、健康、和谐环境的系统工程。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把全国安全社区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实践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安委会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推广安全文化,以实现人的安全健康为目标,以改善社区工作生活环境为主旨,预防伤害和促进安全的建设活动,使人人享有安全和健康的权利,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环境优美的新镇。

(二)基本原则:坚持安全社区建设与社区建设工作相结合,将安全社区建设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始终把广大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生活需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不断推进的整体合力。

(三)建设目标:在镇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在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下,镇安全社区的建设工作将在2014年10月成功建设成省级安全社区的基础上,继续扎实开展工作,加大全员参与、加强资源整合、坚持持续改进,切实提升伤害预防和安全水平,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健康,人人享有安全的工作宗旨,计划在2017年10月建设成全国安全社区。

三、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内容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安全社区6个方面的标准要求和国家《安全社区基本要求》的12个方面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社区建设机构与职责。成立镇建设全国安全社区工作促进委员会,制定建设安全社区工作职责。设立建设安全社区工作促进委员办公室,负责协调和开展建设推进工作。成立安全推进项目工作组。

(二)信息交流和全员参与。借鉴国内外安全促进的成功经验,利用社区内的资源,发挥社区中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及社区内外的各类人才、专家型志愿者的作用与优势,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三)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开展危险源辨识、事故与伤害隐患的调查摸底。确定高危险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弱势群体的主要伤害风险,需要优先解决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及解决方案。

(四)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及计划。在社区内针对高风险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弱势群体,确立干预项目,制定计划,成立干预项目的安全促进小组,开展持续改进工作。

(五)安全促进项目。根据社区调查的结果和我镇实际,挑选几个重点安全推进项目,成立对应的7个安全推进项目工作组,进行安全干预预防。

(六)宣传教育与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经常性地进行各种安全知识、专业技能的教育与培训,让更多居民了解安全社区的理念。

(七)应急预案和响应。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预防措施,应急响应措施。

(八)监测与监督。对高风险场所、高风险环境及弱势群体及安全促进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测,提供数据资料,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九)事故与伤害记录。建立事故与伤害记录制度,收集社区内各种事故和伤害数据,为各项目实施提供依据。

(十)安全社区建设档案。建立规范、齐全的安全社区档案,全程记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总结建设过程中的工作。

(十一)预防与纠正措施。针对不断变化的调查结果,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

(十二)评审与持续改进。循环式地对安全促进项目进行回顾总结,不断消除,降低和控制各类事故与伤害风险。

四、组织领导

根据建设工作内容,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及办公室、7个安全推进项目工作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成立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

(二)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具体建设工作。负责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指导各项目组工作。

2、针对工作中的有关事项向上级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协调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3、制定安全社区建设的目标、计划和规章制度。

4、协调、指导、督查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成员职责:参加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会议;参与制定专项安全的伤害预防计划和专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四)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在镇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领导下,做好日常事务和建设指导工作,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工作的资料收集归档。

(五)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1.非专项工作组

(1)宣传报道组

(2)效能督查组

(3)伤害统计与监测组

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安办主任周敏任组长,镇安办工作人员为成员,其它伤害数据统计单位交警中队、派出所、民政办、卫生院、明德学校、各村等单位配合。对各类记录、尤其是伤害记录进行统计(各类活动文字、图片、声像等,各类规章制度、规定、办法等,各类数据资料,尤其是伤害记录),根据统计进行绩效分析,包括主要问题和各类伤害的发展趋势(如意外伤害总数,住院人数等)以及主要原因,对各类伤害统计分析(按年龄、性别、职业、文化、伤害类别、伤害原因等进行分析)。进行绩效评估(不同年度意外伤害数据比较,不同年度伤害类别比较,不同年龄组伤害类别分布变化情况,不同年度伤害原因分布变化情况,死亡率比较,治愈率比较)。

2.专项工作组

3.村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小组

在镇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建设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建立人口综合信息数据库、社会单位综合信息数据库和公共设施数据库,完善各类工作台账。收集事故伤害等方面的信息和数据,利用墙报、专栏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共建社区、共管社区的建安意识,帮助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五、促进计划和主题活动

建设时间从2015年4月至2017年9月,(共分五个阶段):

(一)前期启动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5月)

1.在社区内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建设安全社区工作规划。

2.组织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考察、学习和培训,借鉴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理念。

3.成立镇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设立安全社区建设办公室,召开建设工作动员大会。成立各项目工作组和村(社区)建设全国安全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实施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4.举行镇建设全国安全社区启动仪式。

5.开展安全现状调查,进行现有规章制度、安全需求、伤害检测点摸排,建立伤害监测网络。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6月至2015年7月)

1.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推广安全社区持续改进,促进事故和伤害预防理念和安全社区建设标准。

2.组识培训,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强化自我防范伤害和事故的意识,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建设氛围。

(三)全面推进实施阶段(2015年8月~2017年8月)

1.依据安全现状调查,邀请有关专家,开展干预项目情况调查、伤害数据收集、危险源辨识,形成统计、评价工作机制。

2.确定重点安全促进项目,制订相应目标、实施方案和计划,分阶段推进。

3.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实施意见进行进一步完善。

4.持续整改薄弱环节,降低伤害。

5.利用电子显示屏、小区黑板报宣传安全社区工作,把各干预项目工作全面引向深入,从而构成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6.定期召开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工作组会议,制定阶段性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7.对推进项目分析评估,数据收集、分析、建立好基础资料。

(四)申请验收阶段(2017年9月至10月)

1.总结两年来安全社区建设成果。

2.对近两年来干预项目进行评估。

3.收集整理材料,撰写汇报书,向省安全社区工作委员提出省全国安全社区的申请,并接受检查验收。

(五)持续改进阶段(2017年10月以后)

1.把伤害监测与评审贯穿始终,完善伤害监测体系。

2.进一步组织运行、实施、检查和纠正,持续改进。

3.推进所有项目分析评估总结。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是一项自我纠正、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系统工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达到全国安全社区标准的基础上,要继续按照镇党委、政府的总体规划,不断推进区域安全建设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把建设安全社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帮助解决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做到各负其责。

(二)服从大局,提高实效。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这个重点,以安全促进项目为抓手,对参加具体项目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式,把安全社区建设与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健康社区、文明社区等建设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步谋划,整体推进,确保安全社区建设落到实处。

第3篇: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范文

1、组建道路交通安全促进项目组工作机构;

2、制订相应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相关职责;

3、到安全社区建设的先进地区学习建设经验;

4、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社区理念、建设程序与方法的专项培训;

5、开展各类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社区理念,提高民众对安全社区理念的知晓率,同时,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二、摸底调查阶段(2012年12月)

收集与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数据,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情况档案。调查受众面要求达到50%以上,知晓率达到80%以上。调查的主要内容:

1、现有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机构、职责及其适用性;

2、现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及其适用程度和有效性;

3、现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活动惯例和程序的适用程度;

4、以往伤害、事故、事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纠正和预防符合程度;

5、安全现状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要求符合程度;

6、社区居民的要求;

7、已开展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活动的信息及相关资料;

8、社区人员、设施和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评价其危险程度并进行分级。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1-6月)

1、根据摸底调查结果,作出社区诊断,确定风险控制伤害干预重点。

2、根据诊断报告,制定总计划,年度计划,确立建设项目,制定项目计划,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付诸实施。

3、建立伤害监测体系。通过医院、交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企业、学校建立伤害监测体系,做好记录。医院、社区卫生院、企业、学校要建立记录管理制度,并阶段性地进行总结分析,从中找出问题,同时,检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效果。

四、整改落实阶段(2012年7-12月)

道路交通安全组对建设工作的过程进行中期评估,通过阶段性检查,纠正错误,及时整改。

1、制定检查制度,规定检查时机、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及检点等。

2、检查类型包括日常检查、节假日检查、重点活动日检查、季节性检查、项目进行过程中的检查以及项目结束后的检查等。

3、检查方式包括自查、社(居)组织的检查、各小组的联合交叉检查。

4、检点如下:

(1)高风险环境,包括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控制的危险源,事故高发、多发环境和区域等。

(2)高风险人群,包括本人容易受到伤害的和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人群。

5、检查的主要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

(3)重点部位、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设施危险控制情况;

(4)单位员工和居民的安全健康意识与安全健康行为能力情况;

(5)道路交通安全绩效;

(6)目前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其他问题。

6、问题整改:

(1)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到各单位或部门,要求限期整改。

(2)存在问题的单位或部门要制定整改措施,规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以及完成时间、完成目标。

(3)整改措施完成后由检查人员进行复查。

(4)若问题具有普遍性,应制定改进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巩固阶段(2013年1-12月)

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运行、巩固建设成果,持续改进。根据需要,调整目标、计划等。

第4篇: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范文

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区委九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区安委办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1366”奋斗目标,以率先跨越发展为主线,按照“抓安全、重落实、严监管、防隐患、控指标、保进位”的工作要求,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为重点,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全街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持续稳定,为全街经济社会实现率先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街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坚决杜绝较大事故,遏制一般死亡事故,减少其它一般事故,努力实现全街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指标在区政府下达预控指标范围内,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在全街考核中继续保持平稳态势。

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

1.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号)切实加强对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指导,综合运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和日常检查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管理责任、保障责任、岗位责任和监督责任等“四项责任”。强化企业法人代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落实技术改造和隐患治理资金,加大安全投入,依法参加安全责任保险,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2.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区安委会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和指导标准,将班组安全建设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整体工作,引导企业抓好以班组长选拔使用为重点的“组织管理能力”、以提高班组员工自觉抵制“三违”行为为重点的“保障能力”、以强化班组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的“现场技能”、以强化班组应急演练为重点的“应急处置能力”等“四种能力”建设。

3.切实强化各社区、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辖区、本部门总体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确保安全生产与总体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一是严格按照“分级负责与属地监管相结合、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街道职责、部门职责和责任制考核,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到位。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每半年亲自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强化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责任,经常性组织安全检查和督查。三是强化各社区、部门联动监管和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4.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严格指标预警监控制度,实行日常监督检查、月度预警监控、季度排序通报、年度责任考核。每季度在街道安委会工作会议上对安全生产、消防等实行排序通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按照《城关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要求,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5.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事故后逃逸等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发生两次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社区或部门要采取警示通报、约谈、召开现场会等,对发生一起较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加大

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要注重事故查处的责任追究,发挥事故查处的警示作用,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二、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

1.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打非”成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纠正“三超”(工业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违章现象,要按照张德江副总理提出的“四个一律”的要求,严惩非法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强化社区、部门“打非”责任制,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实行黄牌警告制度,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而导致事故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春季、冬季、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安全检查,定期组织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及时开展重点督查和专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1.深入开展辖区单位、行业场所的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强单位、行业场所的安全监管。不断提升辖区单位、企业、行业的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2.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检查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集中组织开展安全整治工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强对危险工艺和老旧装备的监管,提高安全控制水平。加强民用液化气充装站(点)安全监管,强化对民用液化气瓶(体)的安全检查检测,依法取缔居民楼院液化气分装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居民楼院安全。

3.严格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零售户的安全监管,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提高准入门槛,重点打击非法经营和非法存储等行为。加强烟花爆竹购销合同管理、标识管理,严格销售、购买和使用的流向登记,认真总结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经验,加强经营销售点的安全、科学布局和管理,提高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水平。

4.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重点打击非法运输、液化气运输车辆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防止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生爆炸、泄漏事故。加大农机安全监管力度。

5.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进一步巩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成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一是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二是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三是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四是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今年底,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

6.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整治。重点加强对寄宿类单位、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和“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区域的隐患整改,特别对民房出租等,要采取强有力地监管措施,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认真吸取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对辖区高层建筑、老旧房改造过程中的消防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配备的安全管理。加大对省、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的监控整治,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有效消除火灾隐患。

7.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全力防范和减少建筑施工事故。认真落实建设工程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台帐,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和重点监控。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辖区所有新开工、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拆迁工地企业必须报区住建局登记备案,并抄报区安监局。各社区要进一步强化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日常检查督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施工现场管理。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强施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强化对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和新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积极探索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不断创新监管手段,提高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8.深入开展非公企业安全整治。抓好全街重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非公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效益与安全生产并重的思想,自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9.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加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力度,进一步摸清全街职业病分布情况。加强监管工作的协调配合和联合执法,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培训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治理。

10.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依法查处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等非法在用设备。严格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确保运行安全,开展大型起重机械安装GPS监控系统试点工作。

11.深入开展校园与周边环境安全整治。加强对校园设施、实验室、消防通道以及校园周边排查治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学生踩踏等安全事故发生。

12.继续推动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冶金、机械等工商贸企业和电力、民爆物品、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领域)都要针对存在的严重隐患和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推向深入。加强对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治理监控。

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认真开展监管底数排查,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检查落实工作。

2.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起,重点在工矿商贸、机械制造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督导企业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三年内全部达标。

3.积极开展创建“安全社区”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努力提高公众安全和健康水平。今年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创建市、区级“安全社区”。试点社区要高度重视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制定本街道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有计划、分阶段地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多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完善社区安全基础设施,改造社区环境和公共设施。

五、推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

1.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安全生产“规划的编制进度,做好各方面意见建议征求工作。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重点工程纳入政府投资规划,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

2.推进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及工亡赔偿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置工作,要建立安全生产统计报送联络员制度,确保报表准确、及时上报。要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各社区、相关部门每月、季度向街道安委办报送安全信息。

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强化安全应急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修订和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社区、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和实用性。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信息更新和定期开展安全评价制度。

2.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依托辖区大型企业,积极筹建区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站,提高处置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七、不断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1.加强安监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契机,开展创建“五型机关”和“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活动,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宗旨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继续运用短期培训、讲座等多种方式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2.加强街道安监组织机构建设。各社区必须明确一名安全

生产专职干部,做到有人负责,有人干事。要加强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社区有一名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工作。

八、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