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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准则和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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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准则和制度

第1篇:财务准则和制度范文

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税法之间的关系问题,自会计改革以来一直没有中断过讨论,随着改革的深入,要求更全面、更明确地回答这些问题。

一、财务、会计、税收:处理企业、国家以及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切合点

要说明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税法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作出回答。

财务、会计和税务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察。从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出发,他们可视为处理企业、国家和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三个切合点。改革开放之前是这样,改革开放以来,乃至于将来建立起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以后,这个结论也同样是成立的。区别只在于,不同的所有制结构,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这三是也就有不同的结合方式。

改革开放以前,基本经济成份是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方式是通过指令性实现资源的配置和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以集体企业为主体的非国有企业也采取和类似于国有企业的经济运行方式。就分配制来说,国家作为社会总产品分配主体,按照经典作者所阐述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实行对社会总产品的统一分配,形成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基金,从而实现社会再生。其中,财务制度通过规定资金投入、资产计价、成本补偿、收益确定、利润分配、基金形成等标准,成为三大基金分割的直接依据。财务制度也是国家税收的基础,财务制度所划定的补偿标准和收益确认标准,是确定税基的依据。而会计制度则是按照复式记账要求,根据财务制度和税法所规定的分配标准规范企业的会计科目、报告格式以及反映和核算内容。这时的会计制度本质上是薄记制度。

实践证明,以上分配制度以及与其相适应的财务制度、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定位,弊病甚多。主要表现在:第一,分配权力高度集中。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以及发展基金的分配比例都集中在国家手中。企业没有自,大到基建项目,小到更新改造,乃至职工福利设施,都是政府部门决定的。第二,分配过程缺乏制约。社会总产品有多少用于补偿基金,有多少用于消费基金,又有多少用于发展基金,服务于国家计划和预算,而没有考虑经济生活自身的规律。根据国家计划和平衡预算的需要,可以调整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可以推迟确认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计划决定财政,财政决定财务,财务决定会计”的运行机制。在这种体制中,只有纵向决定与被决定关系,看不到相互制衡。

由于分配权力集中,又缺乏内部制衡,导致分配比例失调,突出表现是补偿和消费大量欠账,如,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欠账职工福利欠账,环境治理欠账,等等。这些隐患现在已经充分暴露出来,成为当前改革和发展道路上的严重障碍。

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社会总产品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展基金之间进行分配。这一结论适应于各种社会和各种体制。问题在于如何进行分配,由哪个主体进行分配,在哪些层次进行分配,根据什么进行分配。计划经济体制的突出问题在于,社会总产品是在国家层次进行分配的,企业并不是分配主体。换句话说,社会资金实行的是宏观循五,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是根据国家计划进而通过财务制度进行分配的。改革的方面是,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承认企业是商品经济的细胞,在企业层次上进行分配,按照资本运动规律组织企业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

企业资本运动,首先表现为资本的投入,形成资本存量,然后经过生产经营过程实现资本的增值,对资本僧值进行分配,形成新的存量,进而实现新的循环。从资本的运动过程中,我们就很容易地找到界定财务、会计和税收的各自作用空间,并且能够找到计划经济体制下分配问题的症结。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是投资本运行规律组织社会再生产,社会部产品价值和新增价值界定取决于财务制度,服务于国家计划和年度预算,最终表现为存量与增量界限的混淆,导致分配关系和分配比例的扭曲,这是我国国有企业当前普遍面临生存危机的深刻背景。

一般认为,会计通过价值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这个结论基本上是正确的。但会计的深刻意义还在于,通过资产、负债、权益和收入、费用、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它划定了资本存量和增值量的界限,其中资产、负债和权益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存量的界限,而收入、费用和利润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增量的界限,这六个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贯串于会计循环的全过程,是会计职业的崇高追求所在,也是企业的得以持续经营的基础。包括国家在内的投资者所执行的财务活动,实际上是基于存量和增量的分割所进行的资源的配置,包括资本(即存量)的投放和利润(即增量)的分配。税收也是在合理划分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对增值的分配,尽管参与分配的法量依据完全不同于财务活动。

二、会计准则与财务制度

前面已经说到,传统分配制下,财务制度直接地执行统收统支的职能。是国家实现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工具。由于分配权力高度集中且缺乏制衡,导致分配结构失调,弊病甚多。为此,我们建议全合认训并重新界定会计准则的性质和功能,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转交由会计准则来执行,建立起体现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约束机制健全的社会总产品分配体制。

问题是,为什么会计准则能够执行这些职能,并且能够避免传统财务制度的弊端呢。这是由会计准则的内在机理决定的。

第一,会计准则是市场经济实践和人类智慧的结晶。经过近百年市场经济催化,会计准则已经成为有一套逻辑严密的概念体系支撑的规范系统。象真实与公允、权责发生制、可比性、谨慎等概念和原则,已经成为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因有观念,规范着会计实务,不仅支撑着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在市场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样也使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分割建立在合理基础之上。

第二,在由投资者、债权人、管理者、政府部门、企业职工和会计职业等所级成的多角关系中,会计准则已经成为处理和协调经济利益关系在内的稳定器。企业是各种经济利益关系的联络点。这里所讲的经济利益,既可能表现为直接经济利益,也可能表来为经经济信息形式存在的间接利益,因为谁拥有更多的信息,谁就有更多的决策能力和影响能力,并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其中,对我们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有意义的,是其直接经济利益方面。会计除了其固有信息功能外,另一个重要功能是资本存量与增量这间的分割功能。对于股权投资者来说,存量是其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保证,一般情况下,会倾向于多确认存量(当然,例外的情况也是有的。比如,对于短线投资者来说,只在意企业的短期价值,可能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而这本身就说明了多元利益的存在);对于债权人来说,他们一般也倾向于多确认认存量,因为,存量充分意味着债权的安全系数更大一些;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其直接利益是税收利益,多确认增量,意味着更大税基;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其报酬往往是与企业的当期利润相联系的,他们也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当然,基于长期雇用、追求长期利益的情形也是有的)。类似于这样的利益主体及其利益倾向,还可以举出一些。为了协调各种利益矛盾,会计职业最早以中间人的面貌出现,主持会计准则的制定。

后来的实践证明,会计职业也是有自己独立的利益的,即,以最小的风险,获取最大的收益。其中,收益表现为市场份额、审计取费,风险则表现为可能的审计失误以及由此引起各种利益主体的诉求。所以它在行使其职能时,就会考虑特定利益关系中的力量对比,并以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进行政策选择和设计。这正是为什么美国、英国等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权限先后从会计职业转移到独立的会计准则制定团体手中的真实背景。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有理由将现行财务制度执行的制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的职能分解出来,使其成为会计准则的职能,建立比较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准则形成机制,有效地负担起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割职能。将财务分配和税收分配以及其他分配形式建立在合理划定资本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

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取能改造为会计准则的职能以后,相应的问题是,是否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笔者认为,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改造为会计准则职能,并不意味着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相反,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改善和加强国家作为所有者对企业财务的管理。

所谓财务活动、财务管理,都是围绕资源的配置和分配进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和分配基本上是由所有者在国家法律约束和计划指导下实现的。资金投资到哪里,投资多少,从哪里筹资,怎样安排资金结构,利润应当怎样进行分配,多少分配给投资者,多少用于后备和发展,基本上是所有者决定的,或者由管理部门在投资者的指导下进行。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至多是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小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作出必要的制度规范。可能的领域有,利润分配顺序,社会保障基金的提取,后备基金的建立,等等。现行公司法律对这类问题已经作出规定。

而国有企业的情况就大大不同了。国家是国有企业所有者,或者通过法人行使所有者职能。国家必须对国有企业财务进行管理。理由是:

第一,所有者对其资本的管理和控制,是市场经济赖以正常运行的保证。而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对于国有资本的投放和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以对经营者的考核,必须由国家来执行。

第二,国有企业是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目的的重要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是一个重要而特殊的经济成份。国有企业固然要以盈利为目的,但其所担负的经济社会目标也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的职能,平抑物价的职能、解决就业的职能等等。这都要通过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来实现。

第三,相对于非国有企业来说,国有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要弱得多,随的经营失败风险比非国有企业也要大得多。在任何一种经济体制中,都表现为一系列的授权过程。于对非国有企业来说,有的是由所有者本人直接经营,自己授权自己,其责任心和风险意识都是很强的。有的则是由私人投资的股份公司,也具有极强的风险意识。当然,由于掌握企业命运的大股东,对小股东潜在的损害,保留必要的后备。公司法律有关条款起的就是这样的作用。而在国有企业,授权层次大大增加,有时甚至不能直接确指是谁授权的。这就大大增加了授权风险。注重眼前利润而忽视长期利润,剥夺性经营而不注意资本维护和技术开发,冒险而不顾忌后果,等等。这就是产权经济学一再提醒的道德风险现象。可以说,国有企业的道德风险比非国有企业要大得多。这就有必要改善和加强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和监督,比如规定和监控负债比率、流动性比率指标等等。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

在传统体制下,税法和会计制度都是以财务制度为依据的。会计制度根据财务制度规定的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规范账务处理方法和程序,而税法则根据财务制度确定税基。随着会计制度改革和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职能将由会计准则来承担。

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如何处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关系,是将税基完全建立在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还是另行制定一套扣税办法。或者将税法与会计准则统一起来。最近几年,不少同志倡导建立一门独立的税收会计学,并发表了一些研究成果。总的来说,有两种意见,一种观点是,税收会计学是财务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它集中研究和处理企业与税收有关的会计业务,比如,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以及纳税申报。还有一种观点是,鉴于财务会计与税收的目标不同以及会计准则与现实分配,即所得税会计。更有人建议,不但要确认所得税的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并进行跨期分推,在此基础上建立税收会计学。

关于第二种观点,笔者认为,从会计的角度看,企业的纳税业务,与企业其他各类经营活动并没有什么两样,交纳各种税收,所导致的企业纳税久务形成的负债以及多交税收而应当退回税款所形成的资产,与企业对存货、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经济业务的核算原则是一样的,都要遵循有关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标准。单独建立一门纳税会计学,就象要建立应收账款会计学、存货会计学、固定资产会计学一样说不过去。

关于第二种观点,涉及到要不要保持财务会计与税法在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上的一致。就成本和效益方面考虑,会计准则与税法如果能够协调好乃至统一起来,当然是一件好事。因为那样既有助于简化企业会计核算,又便于税收征管。然而,会计准则与税法在立法宗旨、服务对象和约束因素诸方面都是有区别的。就当前实务来说,税法与会计准则在诸多项目的处理上已经出现了一些差异。绝对地讲会计准则与税法保持一致,已经行不通了。但是,赞成会计准则与税法分离,并不意味着不顾成本与效益原则,盲目地追求两者的差异,甚至人为地夸大两者的差异,而不应当尽量保持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一致,不要夸大纳税扣除政策的作用。实际上,某些税收政策的奖励或抑制作用是有限的,特别是在我国目前经营环境和企业机制下,更是这样。对于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某些项目的确认标准上的差异的处理,笔者赞同我国现任会计制度有关所得税核算的规定,即,企业可以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

有同志建议,不但要跨期分配所得税,还要确认增值税时间性差异,并进行跨期分配,进而建立起税收会计学。笔者认为,借鉴所得税跨期分配原理进行流转税的跨期分期,不失为一种尝试,但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任何一种会计方法的采用,都要符合中国现实和特定环境,符合成本与效益原则,不能为会计而会计,为研究而研究;第二,流转税跨期分配与所得税跨期分配一样,都是会计原理和会计原则的具体运用,属于某一类会计业务,指望因此形成一门税收会计学,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不能成立的。

四、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所要解决的实际上是会计规范本身的结构问题。广义上讲,会计准则是会计制度的一种形式,就象会计制度以外,还有会计规章、会计规则、会计规定、会计处理办法等多种法规体例一样。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搞会计改革,乃至于系统研究会计制度改革,开始用会计准则这个称谓,很大程序上受到西方会计实务的影响。因为美国、英国、加

拿大以及国际会计准则都称accountingstandards或accountingprinciples,分别译为会计准则(或会计标准)和会计原则,当时国内大量介绍和译述西方国家会计文献,使得会计准则这个词成为市场经济制度下会计规范的象征。记得当时还曾就会计准则、会计标准或会计原则的区别或联系以及我们该选用哪一个名称进行过多次讨论和论证,后来在1988年义召开的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本理论和会计准则研究组的的研究会主达成一致意见,今天统一用“会计准则”一词,不再在名词上争论了。

现在我们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已经不再是名词本身的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现在都以其现实存在,直接影响着会计实务和会计理论。当然,由于已经的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际会计经验,会计准则几乎成为新的会计规范的代名词,因而影响更大一些。我们现在要讨论的会计准则,基本上是指已经或即将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而会计制度所涵盖的内容要广泛得多,且复杂得多。其中有代表性的是“两则两制”中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和后来陆续的其他行业会计制度,象公路经营企业制度,还有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制度两个会计制度。从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看,表现形式、体例结构、详略程度、政策选择方面存在一定区别,但所涉及的内容基本上是相同的,相互之间的关系确定需要理顺,从而形成有分工又有协调、结构严密的中国会计规范体系。

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财政部着手研究和草拟会计改革发展规划时,就提出了会计准则体系这一动议。1991年的《会计改革纲要(试行)》以及先后提出的《关于拟定我国会计准则的初步设想》等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包括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在内的会计准则体系的设想。当时,按行为和所有制制定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国营商业企业会计制度等基本上是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格式为框架的,这就是本文前面所说的,执行的是薄记职能。也有一些例外,1985年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会计制度以及1992年年初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除了传统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方面的内容处,也独立地规定了一些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政策。实施“两则两制”时,由于当时《企业会计准则》只有一个基本准则,尚不能满足具体指导企业会计实务的需要,所以根据基本准则按行业制定了13种会计制度。这些行业会计制度也相应地充实一些会计政策的内容,即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方面的内容。这就是为什么随着具体准则制定工作取得进展,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重叠之处越来越多、我们越来越关注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问题的根本原因。

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会计准则时,还主要是直观地借鉴西方国家会计准则这名称和形式,那么经过10年来制定会计准则的长期实践,我们切实感到,分要素、分经济事项制定会计准则这个形式,有显著的优越性。一是分会计要素、分经济业务制定会计准则,有可能将某个要素或业务所涉及的定义、特征、确认、计量和披露要求阐述得比较全面且清楚,逻辑严密;而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其核心是账户设置、记录内容和借贷规则,不可能象会计准则那样根据特定要素或业务的需要灵活组织其结构和内容。二是会计准则这种形式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规范形式,已经为国际社会所认同,象法国、德国等国家也开始采用会计准则这种形式。

曾经普遍认为,会计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应当用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现在看来,评价会计制度,应当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辩证地看。就内容来说,通过会计制度规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等会计政策,并不是绝对不可行。有人说会计制度规定过死,不利于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实际上,并不是会计制度规定过死,而是财务制度规定过死,不能把财务制度的问题算到会计的头上;就现行会计制度来说,除了仍然过多受到财务制度制约之外,很难说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会计政策过死。再说,就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而言,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余地将越来越小。会计制度的问题出在它的形式上,即如前面提到的,由于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因此,无法对特定会计要素和会计业务的确认、计量作充分交代,也就限制了它的作用范围,这也是形式决定内容的一个例子。

会计活动包括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四个环节,因此,会计规范也就有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这四个可能的要素。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都只包括确认、计量和报告三个环节,而基本上没有涉及记录这个环节,就我国的会计准则来说,必要时也有一些有关账的规定,比如,单设账户还是合并反映,直接转销还是备抵方法,就属于记录的规定,因为不影响计量的最终结果。有关记录环节,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账户的设置、账务处理程序、账户对应关系,账户与报表项目的协调和配合等等。现行会计制度的形式特别适合于记录制度。所以,要不要用会计准则代替会计制度,实际上就变成了还要不要对会计记录环节作出规定?有关记账方面的事,是不是交给企业自己来做?

笔者认为,会计制度有关记录环节的规定,主要是帮助企业设置会计科目和建立会计核算体系,并不象会计准则那样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所以,要不要对会计记录环节作出规定,取决于企业会计实务有没有这个需求。离开特定环境,绝对地说取消会计制度或保留会计制度,都是片面的。

近一个时期以来,有不少发展中国家建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包括会计记录在内的账务处理作出规定或提供指南,日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新设的发展中国家和体制转换国家会计指导委员会(即steeringcommittee;我国会计文献大都将其译为“筹划委员会”。笔者认为,译为“指导委员会”更为贴切),其研究课题之一是,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要不要就会计程序提供指南提出决策建议。另外,法国的通过会计制度(即plangeneralcomptibles;国内大多将其译为“会计总计划”或“会计总方案”,这实际上是对法文的直译。法律注册会计师协会最近出版的英文文献,将其译为generalaccountingsystem.笔者以为,为正确表达这份制度所包含的内容,应当译为“通用会计制度”)作为法国会计特色的体现,在西非国家及世界一些地区有很大影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提出的命题也是,要不要提供象法国通用会计制度那样的会计指南。

笔者认为,就我国目前会计实务来说,企业会计制度体系还没有形成,企业会计人员尚不习惯于自己设计会计制度,所以提供一套与会计准则相配套的会计制度,推荐会计科目,解释会计科目的性质和使用方法、交代会计程序、提供主要经济事项分录范例,对于帮助企业更好地运用会计准则,提高会计效率,加强内部监督和政府监督,还是有必要的。鉴于目前会计制度种类比较多,不便于检索和执行,建议适当加以归并。随着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企业会计人员薄记水平的提高,加这之会计准则指南中提供了各类业务的相关会计科目和记账方向,会计制度的作用将逐步弱化。什么时候会计人员感觉到这套制度对于企业说没有什么参考价值了,这套会计制度也就自动取消了。我们实施没有必要再在准则与制度的

第2篇:财务准则和制度范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高等院校;财务管理模式;改革影响

0.引言

几年来,我国高校一直实行新会计准则,对校内的财务管理和学校经济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改革后的财务从反腐到校内财务合理化都更加趋于完善,但是,从旧制度到新制度实行的过渡过程中,也对高校的财务管理模式产生了影响。本文结合了新会计准则中高校财务管理准则,对其加以分析,提出了在新会计准则实行下,对高校财务管理模式所产生的影响,针对这些影响进行分析和研究。最终对高校在新会计准则下的财务管理模式进行优化。对高校的运营成本及高校基本资产和高校的投资风险进行了一系列的分析和优化。

1.新会计准则下高校财务管理

我国新会计准则重新对高校的会计管理项目进行了构建,并对高校的会计计算内容,会计负责项目进行了优化,从高校的财务发展以及财务管理等角度对会计信息进行了整体的改进,保证会计信息的精确性,高校财务账目的真实性,高校财务与各部门间的联系。总体来讲,对高校的财务管理方面进行了很大的改进。传统的会计管理体系已经无法适应目前高校的财务状况。因此,国家针对目前高校的财务状况,在新会计准则中推行了针对高校会计信息管理的新准则。为了进一步的规范高效财务管理机制,使高校的运营预算更加精确完善,我国高校开始进行在新会计准则下的财务管理改革。

1.1高校运营预算改革

为了提高我国高校运营预算的真实性和精确性,新会计准则中提出了对高校运行预算规范的改革。新会计准则下高校的运营预算采用上下两部的预算编程形式。由传统的运营预算统一管理模式改为由各部门分散管理模式。在高校各部门间设立独立的部门预算部。各预算部门拥有自己独立的会计。各部门的预算由会计算出后再统一报到学校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审批进行预算发放。设立各分部门的预算部可以使高校预算更为精确和规范。相较于之前的学校统一进行财务预算相比,各部门相对更加了解部门内的财务支出情况,因此上报的预算数据相对更加准确。

1.2政府及国家统一采购支付改革

新会计准则下的政府采购制度由传统的国家财政部采购转变为由政府负责采购人员根据各高校上报审批后的财务预算数目,统一进行规划和审批。将审批后的结果上报给国家政部门,再由国家财政部门采用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物品采购。利用国家的财政资金以及国家贷款和私人企业资金等进行物品采购,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国家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增大了高校物品采购的透明度。而新会计准则下对国家支付制度的改革则包括国库资金上缴制度及国库资金支付制度。与之前制度不同的是,通过国库所审批的资金不经过资金预算单位,而是由预算单位进行申请,国库统一支付。新制度下的采购及支付方式改革,增加了高校零用余额的使用额度,同时提高了高校资金返还额度。每学期期末由财务部注明本学期未使用的资金额度,上报到当地教育局的财务部,之后由财务部统一进行记录,将多余部分进行收缴,可使用部分注明记录,留存到高校下学期进行使用。

2.新会计准则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

通过对新会计准则下高校的财务管理体系进行分析,得出了以下几点影响:首先高校的财务管理体系与企业财务管理体系不同,高校属于国家公办的非盈利部门。因此高校的运营成本大多来自于国家及当地政府财政部门的拨款。我国之前高校的财务管理部门并不规范,在预算款申请及运营成本资金使用时并不精确,导致多年来,高校运营成本高,收效少。新会计准则首先对高校的运营成本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不仅设立了分部门式的会计预算部门,同时,加大了高校运营预算成本审批的规范性,取消了高校自由进行物品采购体系,改由国家及政府部门进行统一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物品采购。这改变对之前的财务管理体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降低了高校财务部门的职责权利。改由政府财务部进行统一控制,下属高校个分部门进行各部门独立运行。实现国家权利集中制,高校权利分散制体系。其次,新会计准则强调了高校管理体系的规范性。对高校财务管理体系造成一定的约束性。高校的校内活动,资金来源通常是教育部的资金审批。校内的教育,财务,业余活动,税务,人力资源成本都受到了严谨的规范。新会计准则要求高校必须将校内支出全部以表格形式上报给当地政府财务部门。除了每月的支出外,在每学期期末时,还应将本学期所有支出,及原申请预算金额,未使用项目金额全部以表格形式上报给当时政府财务部门。再由政府财务部门统一进行调查审批。改革后的财务管理体系实现了资金透明化,规范化。同时也确保了高校资金链的安全性。

第3篇:财务准则和制度范文

企业的社会职能是创造财富,它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为了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但企业也可能出于某种特定目的而兴办非营利性机构.而非营利组织往往也会利用自身的_些优势举办企业性组织,这就使原本分工十分明确的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在我国,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的界限就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国家允许并鼓励非营利组织将技术产业化,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对外开展有偿服务,因此有些业务明显带有营利目的。而有些企业也开办学校、医院、慈善机构等公益性组织,从而使企业的某些业务又具有明显的非营利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的业务内容相互交叉融合,使两者的界限不再“泾渭分明”,企业会计准则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之间的界限也变得模糊不清,两套会计准则“殊途同归”的趋势已初露端倪。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企业和非营利组织两大会计准则体系并存的问题,对国外会计准则合并趋势的考察,论证我国两套会计准则合并的可行性。

一、我国会计准则构成的特点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改革进展顺利,已基本实现与国际惯例相协调。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体系改革起步相对较晚,有些方面滞后于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与国际会计惯例也存在﹁定的差距。迄今为止,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以“会计准则”命名的会计规范只有一个,即《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但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各自对会计准则适用的内容作了相应规定,因而以“会计制度”命名的会计规范也应属于会计准则的范围。因此,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有以下几个特点:

1.已初步形成“三足鼎立”的会计准则体系格局。我国的会计准则可分为企业会计准则、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三个部分。

2.两大准则体系相分离。基于企业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适用的范围不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具体方法各有特点,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截然分开,各自独立。

3.会计准则与财务通则并列。西方国家一般以会计准则规范会计主体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行为,同时以公司法,税法等规范约束会计主体的财务行为。而我国则分别制定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规则),规范会计主体的财务会计行为。

4.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存。我国采用的是“准则+制度”的规范模式: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主要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行为,非股份制企业主要以会计制度规范;政府会计采用会计制度的规范模式;非营利组织会计以基本准则为原则性规范,以会计制度为具体规范。

二、两大准则体系合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国将企业会计与政府会计划开来是完全必要的。因为在市场经济国家中,企业不可能承担政府职能,政府也不可能直接经营企业。企业与政府的会计目标和会计对象不同,业务性质和范围也不同,需要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但是把企业会计准则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截然分开,各自单独制定一套“基本会计准则”,则值得商榷,两大准则体系合并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1.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大部分内容雷同。例如企业会计准则框架结构、制定的目的和依据、会计核算的四个基本前提等,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完全相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绝大部分适用于非营利组织会计。

2.企业会计准则将“利润”作为一个会计要素,而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并未将“结余”作为会计要素,但在会计制度中又规定设置了“结余分配”“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科目,在收入支出表中也列出了“结余”和“结余分配”项目。从会计要素角度看,“结余”与“利润”并没有实质性区别,因而在1998年预算会计制度改革时,是否设“结余”要素就有很大争议。目前,预算会计理论界已普遍赞同把原来的五个要素改为六个要素(即增加“结余”要素)的设想。

3.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与企业会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性质相同,但非营利组织的资产负债表却采用了类似于“科目汇总表”的结构形式,将所有科目按照“资产部类”和“负债部类”左右顺序排列,编制时只要把报告日的各科目余额直接填入即可。另外,非营利组织由于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一般情况下采用收付实现制,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因而只有通过编制现金流量表才能反映其资金的收支结存情况,但现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没有编制现金流量表的规定。

4.根据政府机构改革的方案,除少数公益性非营利组织仍由政府财政供给以外,绝大部分非营利组织将逐渐取消财政拨款,以市场为导向,实行真正的自负盈亏。按照这种思路,非营利组织实行自负盈亏后,有些业务性质与企业相同,其会计政策与会计核算要求与企业不会有大的差别。但现行制度规定非营利组织会计采用的计量方法却不同于企业,如非营利组织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不反映净值,不计提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等等。

5.以企业会计基本准则为依据,现已经了16个具体会计准则,200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制度》,据此可以推断,企业会计准则的体系结构基本定型,已基本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相互协调。而政府会计除了非营利组织以基本准则为原则性规范、会计制度为具体规范外,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都采用原来的“会计制度规范”模式。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体系还只停留在基本会计准则的层次上,至今尚未制订具体准则,非营利组织会计基本准则是否具有与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同等的指导功能尚未明确。

6.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虽然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度,但在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仍然设置了与企业会计基本相同的应收。应付科目,对一些应收未收和应付未付的收支项目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确认。可见,在非营利组织会计实务中,大多数情况下实际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另外,在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如盘盈盘亏财产物资的处理程序、内部成本核算方法等都参考企业会计进行处理。

以上分析表明,企业会计准则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共性远远多于个性,两者“合二而一”,既有理论基础,也已在会计实务中证明是可行的。

三、对国外会计准则合并趋势的考察

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把非营利组织(尤其是私立非营利组织)看作“准企业”,因而,企业会计准则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的合并趋势并不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产生的特有现象,在西方国家这种趋势也明显存在。下面根据笔者所掌握的资料,主要以美国为例,说明企业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合并的过程和发展趋势。

在美国,由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和私立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制订州和地方政府及公立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而联邦政府及其公立非营利组织适用的会计准则及核算制度则由会计总署制订。

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原先制订的会计准则只适用于各类企业,后来才把私立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的制订权从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接过来,并把企业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结合制订。此前,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有关的专业学会就制定并了一系列适用于非营利组织的公告和指南。这些公告和指南起到了会计准则的作用,但存在许多会计实务上的操作问题,于是社会各界纷纷要求由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980年的《非营利组织编制财务报告的目的》中提出:根据对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论财务概念第一辑:企业编制财务报告的目的》所指出的各项所做的考察,本委员会断定,没有必要为任何特定类别的会计个体探讨其专一的概念体系。企业编制财务报告的目的和非营利组织编制财务报告的目的足以构成一个完整的财务会计和报告概念体系的基础。一旦完成,这一概念体系将适应一切会计个体,而又同时适当地照顾到仅仅适用于某类会计个体的任何与众不同的概念和报告目的。1985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又了既适应于企业,也适应于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报表要素》,并撤销了1979年由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仅适用于非营利组织的《关于某些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与会计报告的意见公告》(孙芳城等,2001)。

第4篇:财务准则和制度范文

[关键词]保险会计;会计准则;保险监管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建设日趋深入,我国保险市场已完全处于开放状态,保险经营国际化趋势加剧,资本市场准入条件放宽使得保险公司有机会进入国际、国内资本市场,保险监管正从市场行为监管向偿付能力监管、资本充足度监管过渡。因此,完善保险会计制度规范,更为准确、及时地反映保险业的经营成果和承担的风险,防止行业性的风险积累应是当务之急。

一、我国保险会计制度的改革发展

(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时期(1982-1993年)

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并在1984年2月颁布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这个时期的会计制度体现了计划经济的特色,以简单的资金平衡理论作为会计恒等式,记账方法以资金收付记账法为主,也可以选用借贷记账法。

(二)《保险企业会计制度》时期(1993-1998年)

1993年,财政部结合保险行业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在《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颁布了《保险企业会计制度》,于1993年7月1日起施行,其重点主要体现在确立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会计要素体系,实行了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原则,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借贷记账法和国际通行的会计报表体系。

(三)《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时期(1998-2001年)

随着《保险法》实施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国内保险市场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客观上要求会计制度与之相适应,做出新的规范。因此,1998年12月8日,财政部对原制度进行了修改,颁布了《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有:重新定义保险业务分类、分险核算;对各类损益类科目的会计处理进行了确认原则和处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会计报表体系。

(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时期(2001-2006年)

200l年11月27日,财政部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改革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又一重大举措,主要体现在实现了会计要素的重新界定以及相关的确认和计量;采用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某些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上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增加了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完善了会计信息披露,等等。

(五)《企业会计准则》时期(2006至今年)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实行。新准则第一次确认了有关保险行业的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意味着我国保险会计制度向准则导向的方向发展。新准则重新严格界定和明确了各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条件;改变了投资的分类方法和计量原则;有条件地引入公允价值计量;规范了资产减值的提取;提出了更严格的披露要求。

至此,保险会计制度实现了国际惯例的趋同性与中国特色的创新性相结合,有助于提升我国保险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

二、保险会计制度的国际比较

(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02年5月决定分两个阶段对与保险相关的会计问题建立相应的会计框架。第一阶段包括国际财务报告标准4(IFRS4),以及广义上的国际会计准则32(IAS32)与国际会计准则39(IAS39),分别给予财务工具的披露与引进它们的认可与测定以一定的指导。第二阶段将会注重于测量保险负债这个具有高度争议性的问题。

根据IASB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IASB所制定的准则是为编报通用目的财务报表(generalpurposestatements)服务的。因此,保险会计准则同样应限定于通用目的的财务报告,而不是法定的财务报告,以确保保险行业会计和其他行业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二)美国

美国保险会计准则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2年6月以前,保险企业主要遵守法定保险会计准则;第二阶段是从1982年6月至今,保险法定会计SAP与保险公认会计准则GAAP并存的双重规范双重财务报告的阶段。

1982年6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AccountingStandardsBoard,FASB)了第60号财务会计准则(SFAS,No.60)“保险企业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从而诞生了保险业的公认会计准则。从此以后,保险公司一方面要遵循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所制定的一般会计准则(GAAP),编制基于通常目的的财务报告,以提供给企业的外部财务信息用户;另一方面还要按法定会计准则编制法定会计报表,以提供给保险监管当局用以评价企业的偿付能力。

(三)英国

英国并无专门的保险会计准则,因而其财务报告主要遵循由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标准会计实务公告(StatementofStandardAccountingPractice,SSAP)的相关规定,并参考英国保险协会(AssociationofBritishInsurers,ABI)推荐的会计处理公告(StatementofRecommendedPractice,SORP),同时其对外信息披露还必须遵循英国1985年颁布实施的《公司法》。

(四)德国

德国没有单独的会计准则,其对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定存在于《商法》,而对保险行业的规范皆出于《保险业监督法》。

德国会计规范的一大重要特点就是税务会计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深远影响,法律规定了财务会计对税务会计的决定性原则,也就是税务会计要尽量顺从财务会计的方法,同时又规定了税务会计对财务会计的反作用原则,以保持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在处理上的一致性。

三、启示与建议

通过上述对我国保险会计制度的改革发展以及国外主要发达国家保险会计制度的现状进行纵向和横向的分析,本文对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会计制度规范建议如下:

(一)与国际惯例接轨,实现保险会计制度规范的系统性

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对保险会计规范的系统性要求非常高。而我国保险业多年来依据的是行业会计制度和中国保监会制定的行业文件。我国保险业在会计规范方面,于1993年颁布《保险企业会计制度》、1995年颁布并实施《保险法》、1999年颁布了《保险公司会计制度》、2001年实施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6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这些会计规范都是针对政府部门对保险业的监督而制定的,在部门规章和法律条文中存在重叠,没有系统性实施细则。因此必须加快保险会计制度向准则导向的发展步伐,尽快根据保险业行业特点进一步完善保险会计制度规范。

(二)区别会计目标和监管目标,实现保险会计规定与监管规定分离会计目标是企业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本出发点,我国会计准则规范的目标将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实现了有机结合,并且与IASB以及美国等主要市场经济主体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其核心是真实、公允,满足投资者等决策需要。而监管目标与会计目标并不一致,其主要是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

会计目标与监管目标之间存在差异,势必影响到相关会计规定或者监管规定。例如我国保险公司过去一直是按照保险监管部门的法定精算规定计提保险合同准备金的,由于法定精算规定是根据保险审慎监管要求设计的,因此保险公司据此计提的准备金一般都远远超出其实际应承担的保险负债。正如美国FASB主席罗伯特·赫兹等人指出:会计准则制定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应逢迎准则规定可能带来的政策影响,那种希望修改会计准则以美化企业财务报告结果进而促进金融稳定的想法,只会干扰会计准则制定,并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投资决策所需的会计信息,反而有损于金融稳定和有效监管。由此可见,只有会计规定与监管规定分离,才能同时兼顾会计目标和监管目标,才能既维护投资者利益,又实现监管目标。

(三)以具体规则而不是以原则为基础,提高保险会计制度规范的可操作性

第5篇:财务准则和制度范文

1992年,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分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于1993年7月1日起在所有企业实施。“两则两制”的和实施,实现了我国会计核算模式的转换,即由适应于计划经济体制的会计核算模式,转换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会计核算模式,建立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会计要素,由多种记账方法统一为借贷记账法;资金平衡表改为资产负债表等。“两则两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会计核算模式的国际化,为引进外资、企业走出国门奠定了财务会计基础。

22001年的《企业会计制度》

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并于2001年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是我国会计核算的一个重大改革。取消了分行业和分经营方式会计制度,建立综合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一致。它加速了我国会计的国际接轨,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会计基础。它同我国原来的按企业经营方式和行业类别设计的会计核算制度相比较,在形式、内容等方面实现了以下几个突破。

2.1统一了全国范围的企业会计核算标准,实现了不同企业性质、不同行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可比性原则是会计信息的重要质量特征之一,它要求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以及不同企业对相同交易或事项的处理都要采用一致的方法。这次改革中出台的《企业会计制度》冲破了原有的思路,将制度定位于全国所有的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和小规模企业除外),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

2.2正确地处理了准则与制度的关系,实现了二者的协调和整合

这次出台的《企业会计制度》则实现了准则和制度的功能组合,博采二者之长,对企业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全过程作出了系统的规定,并把会计核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也融入其中;特别是在制度中纳入了我国业已出台并经过实践证明是比较成熟的十几项具体会计准则的有关内容,较好地实现了准则与制度的协调和整合,使我国会计在服从并服务于国家经济转轨的同时找到了一条实现自身转轨的可行之路。我国著名会计学家葛家激教授在1999年曾指出:准则与制度无所谓孰优孰劣,实质重于形式,只要在内容上借鉴国际上通用的会计惯例,吸取世界上先进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技术,即使采用我国会计界喜闻乐见的“制度”作为形式,也未必能降低它所能起的会计规范作用。

2.3实现了基本会计要素的界定及相关的会计确认、计量的科学化与合理化

会计要素是企业对外提供财务会计信息的基本框架。《企业会计制度》在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基本会计要素的界定上,采用了经济利益流入/流出理论,这相对于1992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而言,无疑是一个显著的进步,也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相关定义保持了一致。实际上,正是由于原来对基本会计要素界定的不妥当、不科学,才导致了以此为基础设计产出的财务会计信息与经济事实相背离。以资产。负债为例,原来《准则》将资产定义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没有强调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这一本质特征,致使一些不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如“开办费”、“待处理财产损失”等被确认为资产,一些价值严重减损的资产也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这就导致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虚增资产和业绩,造成会计信息的合法失真。同样,《准则》将负债定义为“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没有强调“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这一实质,从而使一些符合负债定义的项目如“预计负债”等未能包括在负债内,导致企业对外提供的负债不实。

3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我国会计改革最重要的阶段应该是2006年以来,主要标志是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了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个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准则,其中除了对原有16个准则进行重大修改外,新增具体准则22个,并包括了相应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格式,这充分表明我国的会计改革已达到一个全新的阶段和较高的水平。

3.1新准则必将结束准则与制度并存的局面

本次会计改革主要解决会计理念、原则和方法等深层次问题。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涵盖各类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并可独立实施。因此,实施新准则的企业必将结束准则与制度并存的局面。本次会计改革的显著特点是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是当今世界财务会计发展的方向。经济全球化和资本市场国际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必然要求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乃至全球趋同。会计准则国际协调和全球趋同的现实基础,是各国国家会计准则即财务会计实务规范趋于一致。毫无疑问,如果一国内部的会计规范尚未统一,很难想象该国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不同企业之间的财务信息能够高质量、透明和可比,而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势必难以实现。会计准则国际协调乃至全球趋同所要解决的最为关键的问题,是提高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可以预期,在今后不太长的时间内,我国大中企业财务会计实务规范必将统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3.2企业会计准则更适合市场经济模式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顺应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奠定了基本准则的基础地位,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建立了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极大地提升了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为我国企业走出去、请进来提供了便利,也为大中企业提高国际竞争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持。因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是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在财务会计实务规范方面的深刻而全面的变革,是一次重大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这一制度变迁的促成,既有来自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客观要求的动力,也有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众多机会诱因和巨大压力。新准则体系的标志着我国会计改革已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和层面,新准则体系坚持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原则,并提出了许多新理念和新思维。

3.3推进我国会计国际化的需要

我国经济在国际舞台中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会计作为反映和监督经济活动、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也应走上国际舞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系统工程,而会计准则的制定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因此我们有必要从促进国际趋同的会计准则制定入手,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全面提升我国会计人员素质和会计发展水平,提高我国会计的国际话语权,推动我国会计的规范化和国际化。

4新会计准则体系有利于施工企业加强管理和可持续发展

4.1新会计准则对施工企业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提出较高要求

目前,会计准则的理念与财务管理的理念有融合的趋势。财务管理的重点和目标是进行财务决策,而财务决策的前提是计算和评估企业的价值。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都是关于价值的确认和计量,新会计准则从决策有用的观点出发,更好地考虑了和财务管理的融合。新会计准则与财务学、金融学、管理学以及信息和网络技术等紧密结合,若干具体准则如金融工具、租赁等准则,涉及实际利率法、摊余成本、现值等财务管理工作,对企业的精细化管理和精算工作提出了很高要求,特别是对金融企业,对于某些资产占用形式主要为金融性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司,在经营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的情况下,作为衡量经营业绩的净利润和净资产可能大幅波动。因此,此类公司为了稳定经营业绩,会大量使用股指期货和利率期货等金融期货衍生产品来管理风险,由此又导致对金融期货产品的需求增加。

第6篇:财务准则和制度范文

关键词: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新财务制度;协调性

1两大新制度体系简述

财政部于2010年修订了《医疗会计制度》;2012修订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文简称“会计准则及制度”);2013年正式颁布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此外,还有中小学、彩票机构、科学事业单位等更具有针对性的不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这些标志我国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与成熟(下文“新会计制度)”。与此同时,国内事业单位的“新财务制度”体系也在建设与完善当中。自2010年《医院财务制度》的修订后,2012年4月1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下文“财务规则”)出台;此后,财政部及相关部门在两年的时间内出台了另外九个大行业的事业单位新的财务制度。这些,形成了国内全新的事业单位新财务制度(下文“新财务制度”)。

2新会计制度与新财务制度差异分析及优化建议

2.1会计准则及制度与财务规则差异

对比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及制度”与“财务规则”,两者在立法目的、适用对象及范围、甚至会计要素等概念上都高度统一且相互协调。不过细究可以发现,相关具体项目分类及规定上差异较大并不十分协调,比如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甚至在财务报表等规定均差异明显。这种规定差异性导致新会计制度体系与新财务制度体系两者不协调将延伸到下面各个行业性的事业单位当中。总的来说,“会计准则及制度”因其绝大部分参考国际公告部门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其合理性和规范性更佳,建议“财务规则”可向其靠拢。

2.2行业性的会计制度与财务制度差异及优化

(1)名称不同但内容相同。对比11个细分行业性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来看,除了彩票机构的会计制度与其财务制度名称基本一致外,其他10个行业两类制度之间的各种名称差异均较为突出。比如,医院会计制度中制定的“财政应返还额度”,其核算的内容是在国库集中支付背景下医院应收到的各种财政返还,核算反映同样内容的却在医院的财务制度中名称却换成了“财政应返还资金”。这种名称差异但内容核算却一致的问题比比皆是,容易给实务工作者带来困惑,此类问题应一律参考“会计准则及制度”的规定制定统一的名称。(2)两类制度的口径差异。一是医院会计制度与财务制度在应收预付分类的差异。在医院会计制度中,应收预付由“应收医疗款、应收病人医疗款、预付账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及其他应收款”五个项目组成;而在财务制度中则只有四项,少了“应收病人医疗款”项目。相比较来说,更具有概况性的财务制度里的“应收医疗款”更符合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故,笔者认为应由“应收医疗款”代替会计制度里的“应收医疗款”及“应收病人医疗款”,若十分必要可考虑下设明细分类科目来细化核算内容。二是高等学校的净资产在会计制度与财务制度的规定不一致。高等学校将“事业基金、专用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事业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经营结余”七个项目界定为高校的净资产,金额上为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但是,高校净资产的概念并未出现在高等学校的财务制度中,仅对专业基金、各种结转结余进行了一些规定。针对此类不一致,可参看高校的会计制度进行统一。(3)两类制度中的总分类与“明细分类”科目差异。针对总分类与明细分类差异,主要是指核算内容相同情况下财务制度中用总分类科目核算而会计制度则是拆分为更细的项目(简称“明细分类”科目)。一是医院的流动资产的分类。医院财务制度制定的“存货”项目在会计制度中却没有出现,但会计制度却制定了“库存物资”、“在加工物资”等项目。可发现,后者其实是前者的明细分类,因此可考虑在会计制度设置总分类的“存货”、再设置明细分类“库存物资”、“在加工物资”等项目。二是科学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科学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研收入及非科研收入”两个项目核算的内容合并一起与其财务制度核算的“事业收入”基本一致。考虑财务制度中的收入分类遵循了“财务规则”及“会计准则及制度”,其科学性及合理性更高,可修改会计制度的科目设置让其与财务制度一致。

3结论与建议

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及制度”与“财务规则”,两者在相关具体项目分类及规定上差异较大并不协调,比如: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甚至在财务报表等规定均差异明显。这种两类上位法的差异性将延伸到下面各个行业性的事业单位当中,影响众多行业、急需优化。虽然“会计准则及制度”及“财务规则”修订于2012年,但是仍然面临各种不足。考虑“2013年最新修订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5年最新修订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两类最新会计制度均涵盖了事业单位的各种会计制度并对其大量的优化,故可将2012年的“会计准则及制度”及“财务规则”进一步向此靠拢,也可调解他们之间的各种不一致。

参考文献

[1]王官利.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的弊端及对策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1(13).

[2]吴炳润.如何实现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4).

第7篇:财务准则和制度范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合并;企业;财务报表

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为企业发展与创新提供保障。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基于自身业务扩张与融合的需要,经常会出现业务合并的情况,这对企业发展形成一定的影响,同时对财务管理工作形成一定的冲击,需要财务管理人员适应企业的发展变化,推助企业创新发展进程。而新会计制度的生成,对企业合并财务报表进行有效的规范,增强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工作实践质量。因此,在新会计制度下,企业应重视合并财务报表,依据当前合并财务报表存在的问题,促进新的财务管理方式、模式融入其中,从而达到以新会计准则促进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实践的有效性模式。

一、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概述

(一)合并财务报表概述

企业合并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以某一个企业控制、并购另一个企业为依据,实现两个企业及多个企业的重组与重建模式,从而组成新企业集团的发展过程。企业合并分为同一个控制体制下的企业合并以及非同一个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企业合并过程中,所有工作模式流程都应进行整合与合并。财务管理工作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得到进一步的合并,尤其体现在财务报表工作中,通过财务报表的合并,实现两个或多个企业的经济发展信息融合,使企业经营者从财务报表中知晓企业具体的经营状况,以此为依据,促进企业在合并下实现更好的发展,在时展中促进企业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合并财务报表已经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新常态。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在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财务报表的合并应具有一定的范围界定,以此为依据促进企业与其他企业进行良好的合并。新会计准则中提出,企业在对财务报表进行合并的过程中,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应汇总在母公司体系中,由母公司进行财务报表的合并,并加以核算。企业在财务报表合并中,母公司核算财务信息,可采取间接手段及直接手段,相比较传统的财务管理工作模式,合并财务报表中运用的核算方式,更好地反映企业整体经济发展模式。同时,新会计准则中也提出,在企业合并中部分特殊的子公司不能够融入母公司财务报表合并中。譬如,申请破产的子公司等。基于此,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对这些信息进行考量,以新会计准则为导向,明确财务报表合并的范围与范畴,从而提升企业财务报表合并的工作实践成果。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方式

在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工作呈现一定的复杂性。在企业发展中一直是财务管理中的重点与难点工作内容,因此,合并财务报表应运用更好的方式,以财务报表合并的流程为依据,促进财务报表合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从而提升财务报表合并的水平。通常情况下,财务报表合并的主体有三种,一是母公司观念,二是主体观念,三是业主观念,其中母公司观念在财务报表合并中运用较为广泛,也是一种有效的财务报表合并的方式。公司观念在财务报表合并中运用的范围较为广泛,尤其在现代化技术发展的今天,用先进的大数据技术、物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等手段,可增强合并财务报表方式的实际成效。

二、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变化

(一)细化合并财务报表程序

新会计准则的生成,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标准与规定,细化了财务报表合并的相关规定与制度。在以往会计准则中,只是要求财务报表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合并资产负债表等。而新会计准则对传统快递准则的合并财务报表提出新的建议和要求,要求以母公司为财务报表合并的主体,并提出相关的财务报表合并的编制程序。例如,新会计准则中,母公司在财务报表合并中应将集团的子公司作为多个主体编制,进行逐个公司财务报表的分析与预算,以此降低财务报表核算中存在的失误问题,提升财务报表数据信息的精准性。

(二)合并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项目

相比较原版的会计准则体系,新会计制度在财务报表合并中做出了以下的调整。首先,明确了在财务报表合并中母公司持有长期的股权投资权益,作为集团库存股,减库存股为主内容;其次,在库存股列项中增加了内部销售受益负债及纳税主体等信息内容,财务人员权衡这些内容,可以更好地进行财务报表合并,也实现了财务核算预算工作的最终落实;最后,新会计准则中增加了子公司综合收益权益份额的列表,关注子公司在经济发展中的收益,凸显子公司在母公司经济发展中的地位。

(三)增强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新会计准则中,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工作的实施,要合并多个子公司现金流量表,根据子公司在发展进程中增加的业务模式,依据子公司当前的经济收入,进行现金流量表的分析,将现金流量表融入财务报表核算中。可以说,新会计准则下,为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指明了方向,促进传统财务报表合并方式及模式的变更,让财务报表合并更具科学化与针对性。但与此同时,新会计准则的硬性规定也对财务人员工作产生一定的冲击,需要财务人员具有综合财务能力,以此更好地胜任新会计准则下的财务报表合并工作。

三、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问题现状

(一)合并财务报表制度缺乏完善性

从当前企业发展现状来看,企业较为重视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依据财务管理工作及报表工作模式,践行新会计准则,深化对财务报表合并工作的研究,以此推进财务报表合并的规范化科学化,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在企业财务报表合并中,需要依据新会计准则,构建与完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制度体系,为企业财务报表合并工作的实施指明路径,也让财务人员在工作实践中做到有章可循。但从当前财务报表合并现状来看,合并财务报表制度缺乏完善性。例如,部分企业较为关注财务报表的核算、合并,但未根据新会计制度实施,使制度体系缺乏完善性,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制度体系中的运用也存在不足,影响会计人员工作的规范性。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明确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在实施合并财务报表工作中对其进行明确的范围界定,使财务人员依据新会计制度更好开展财务报表合并工作。从当前企业财务报表合并现状来看,虽然多数企业已经践行了新会计准则,并以新会计准则为财务报表合并的依据,但在具体实践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会影响到财务报表合并的有效性。例如,一些财务人员受到传统财务会计制度的影响,其在实施财务报表合并的工作中,运用的手段与方式单一,造成企业经营数据失真,影响管理者作出正确决策。

(三)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新会计准则下,对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也为企业财务报表合并工作实践指明方向。在此背景下,企业多财务业务及管理模式的整合,对财务人员专业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其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以更好地胜任新会计制度下的财务报表合并工作。从当前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现状来看,多数财务人员缺乏管理能力、专业素养,不仅影响了新会计制度在管理中的落实,也反映了财务报表合并工作中的不足。

四、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实践价值

(一)凸显财务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

企业在发展中,重视财务报表的合并,以新会计制度为导向,通过企业报表的核算与预算工作的实践,精准提供财务报表数据信息,增强财务报表合并工作的实践性和有效性。在时展进程中,企业越来越关注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其在企业合并工作中,管理流程、经营模式的变革,通过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尤其是财务报表合并工作的实施,更好地明确旗下子公司经营管理模式,依据这些信息整体规划企业的发展及子公司自身经营管理目标,从而促进集团企业的全面发展。对于企业而言,精准的财务报表信息,可作为企业发展的依据,是管理者制定发展战略、实现营销目标的主要信息来源,能够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促进企业现代化、全球化发展进程

新会计制度下,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工作的实践,对企业整体发展提出新的要求,企业向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成为其实践工作的主趋势,在此背景下,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实施过程中,如果依据传统的财务管理、核算预算等工作模式,既会给财务人员工作增加一定的难度,也影响财务报表合并的有效实施。而以企业现代化国际化发展为主方向,实施财务报表合并工作,能够促进现代化技术的普及应用,助推财务工作信息化程度不断加深,有利于在先进技术的支撑下,提升财务报表合并工作模式,并以财务工作模式推动企业现代化发展进程。同时,在“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过程中,也能够促进企业走出国门,将世界先进管理理念运用到财务管理工作中,提升财务报表合并工作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实施策略

(一)提升认知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工作的实践过程中,要重视践行新的制度,提升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认知,从而在新会计制度支撑下促进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工作有效实施。首先,企业要重视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明确财务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重视财务报表的合并工作实践。其次,企业依据财务管理工作模式,加强新会计准则的分析,明确新会计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的具体事项,加强新会计制度的宣传与推广,提升财务人员对新会计准则的认知,做到以新会计准则为目标实施财务报表合并工作。最后,加强对新会计准则及合并财务报表的推广,增强旗下子公司对财务报表合并的认知,以配合母公司开展有序开展工作。

(二)明确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财务报表合并工作的实施应明确合并报表的范围,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相关问题,从而达到企业财务报表合并工作的有效实施。首先,企业实施财务报表合并工作,要依据新会计准则,构建合并流程。其次,企业财务报表合并工作的实施过程中,要不断汲取学习国际先进管理经验与财务工作理念,以此完善企业财务报表合并体制。最后,企业应对当前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以新会计制度为依据,明确财务报表合并的范围。例如,根据企业投资实质性来判定其财务报表合并的范围,改变以往通过投资界定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方式,促进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

在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实施合并财务报表工作,应加强财务信息化的建设,以先进技术为依据促进财务报表合并方法的革新。同时,建设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以先进技术为依托,缓解财务人员工作压力,使财务人员更好地践行新会计准则,逐步建立先进科学的管理模式。在财务信息化建设中,企业依据合并的工作模式,建构集团性的企业发展模式,依托互联网平台,依据线下工作实践模式与特性,打造网络与线下融合的集团工作模式。其次,针对财务报表合并模式,运用大数据技术,构建子母公司财务报表合并平台,使母公司与子公司的经济信息实现共享和联通,以便及时掌握子公司的经济数据,进行经济数据的针对性核算与分析。最后,实现财务报表合并信息共享,共享的财务信息应具有相同的数据标准,满足子公司与母公司的业务需求,为其发展提供依据,从而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完善财务报表合并制度体系

在新会计准则下,实施合并财务报表工作的过程中,要重视财务报表合并制度体系的完善。首先,以新会计制度为导向,开展合并财务报表工作,要立足于传统财务报表合并机制,融入共享信息管理条款,促进财务报表合并制度体系的完善,给工作人员财务报表分析和预算工作提供保障。其次,建立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要将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到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纰漏,增强财务报表合并效率,切实防范合并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有效实施监督管理工作。最后,在完善财务报表合并制度体系中融入人才激励制度,构建财务人员激励制度体系,更好地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财务报表合并工作实践服务。

(五)培养优秀财务人员

新会计准则下,财务人员实施财务报表合并工作,对其工作实践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基于此,以新会计制度准则为依据,根据财务报表合并工作的特性,培养专业的财务人员。要充分发挥财务人员的作用,使其更好地为企业财务报表合并实施提供保障,促进新会计准则落实到企业发展进程中。在培养优秀财务人员的过程中,一方面应重视开展财务人员的理论学习和实践培训,不断提升财务人员信息技术能力、财务管理能力,使财务人员具有财务管理的综合素养与能力;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招聘优秀的财务人员、组建优秀管理工作团队,提升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六、结语

在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工作的实施,能够更好地凸显财务管理工作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促进企业有效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高质量高标准推动企业向现代化、市场化、国际化方向迈进。基于此,在企业发展中既要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实施,也要关注财务报表合并工作实践,从而提升企业财务报表合并工作的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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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邹珊珊.探究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信息在业绩评价中的应用[J].大众投资指南,2021(01):140-141.

第8篇:财务准则和制度范文

一、新《准则》中体现的优势

旧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劣势逐渐体现出来,主要问题在于会计制度与市场经济的发挥存在偏差,制度不够完善,会计科目的设置也较为简单。另外在事业单位执行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监管。为了改善这一问题,国家出台了新的会计准则,其具体的优势和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确立会计报表体系

旧《准则》中,关于企业报表的制定并未给出具体的规定,导致的问题就是不同企业的报表差异较大,很多报表很难正确的显示资产特征。新的会计准则在这一基础上采用了固定的表格,并要求每个单位必须定期进行负债表和相关费用表的建立,并给出了适当的策略,从而帮助企业正确的收集和反映自身的资产使用状况。

(二)新准则的目的性较强

新准则的出台从事业单位的现行管理制度出发,具有更强的目的性。在遵循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对我国会计体系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以会计法为基本准则,提出了更科学、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并且加强了对会计行业的监督。政府在会计核算中的作用更加明显,资金流动和去向得到了更好的把握。

(三)完善预算体系,加强会计核算工作

经济市场是快速变化的,会计核算也应与时俱进。旧的准则对于变化因素的考虑不足,因此随着经济的发展,其劣势就逐渐体现出来。新的会计准则出台后,事业单位必须对资金流动状况进行把握,并且及时的进行公布,并且公布的对象较为全面。

二、新《准则》中具体规定的对财务管理的作用

(一)对财务报告的作用

新《准则》对财务报告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在税收上将原有的事业成果和经营成果,这使得事业单位的非盈利性质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新的准则优势还体现在资金利用效率得到提高,财务报表制度对原有的资金管理进行强化,并且增添了诸多的新项目,包括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绩效考核,与我国经济市场的发展相适应。

(二)收入及支出的转变与作用分析

在收入方面,新《准则》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整,主要在两个方面发生转变。其中主要的表现就是事业经费代替了政府拨款这项进步使得事业单位的资金走向更加明确,也使得社会保障和住房改革也作为收入出现,很好的规避了资金的重复支出。

三、新《准则》未来发展趋势

新《准则》已经在各大事业单位得以推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当然其实现是具有一定困难的。在保证收益群体的基础上,如何查找原因,逐步促进会计新准则的实现,我们对这一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如下。

(一)计量属性的单一性将得到改善

随着我国新的会计准则的推出,计量属性更加丰富。在传统的财务管理过程中,财务管理的计量属性较为单一。新的会计制度则不同,出现了多种评价方式,如历史成本、公允价值以及重置成本等,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差距逐渐减少,新的会计准则弱化二者之间的差距。多元化的计量体系是事业单位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将为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的准确性,财务管理的高效性提供基础。

(二)资产的定义将进一步拓宽

我们知道,财务管理完善的基础在于资产的正确分析。而新的会计准则的出台正是从原有的企业中的管理问题出发,使得资产的定义更加广泛,未来这一范围将随着经济的发展进一步拓展。我国资源具有多元性特征,事业单位的很多资产是无法只应用有型资产进行阐述的。因此,未来企业单位会计准则将进一步完善,企业的财务制度也随着更改。

第9篇:财务准则和制度范文

    一、会计准则、会计制成的异同

    会计制度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合计制度指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准则。制度、办法等。会计准则是其组成部分。人们常说的会计制度是指狭义而言,仅为会计核算制度,包括会计科目表及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以及分录举例等,这都是基层会计人员急需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事务处理指南,集中成册,便于使用。会计准则一般按会计对象要素或经济业务的特点、会计报表的种类分别制定,接近财务会计学的确认、计量与报告部分。会计准则中一般不涉及会计科目和会计分录列示。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作为会计规范形式,关键在于确认、计量、报告的标准、方式和内容是否适应本国的社会和经济环境,是否趋同国际惯例和便于国际交流。本文所说会计制度,除特别说明的以外,均指狭义的会计制度。

    二、会计制度规范

    法国采用统一的会计方案,主要内容包括:①全国统一的会计科目、分类、编号;②对术语的定义和解释;③分录格式和账户内容;④会计计量原则;⑤财务报表格式;⑤成本计算方法;⑥财务报表注释。该方案与我们常说的会计制度近似,属于会计制度而不属于会计准则。这个方案的节略制度适用于小型企业,基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高级制度则是为了促进管理会计的发展。会计教科书均以该方案为基础;年度纳税申报的要求亦然。这个方案还用于中央和地方的政府会计,并用于编制详细的全国统计数字。每个行业也都有各自的会计方案(即专业方案)。制定上述会计制度的目标是:①提供较为精确的会计资料,以便促进更合理的国家经济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制定;②协助消灭财政收支不平衡;③向公众报告国民财富的真实分配,尽量减少社会的误解;④提供研究市场动向的资料;⑤促进健康的竞争;⑥对发展公平的税制有所帮助;⑦向股票持有者、货物供应者和银行家提供一个更为满意地检验他们判断的机会;⑧有助于政府当局进行控制(管理)方面的检查;⑨对财务成果提供一个清晰而果断的看法;⑩允许分析和比较制造成本。

    法国是实行有计划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市场调节与国家计划指导相结合。法国强调会计为宏观经济服务。会计标准化是法、德两国会计的共同特色。较之美国的会计准则,它更具统一性、系统性和权威性,不像美国会计准则那样众多、分散,不便掌握。

    前苏联系用会计制度规范。俄罗斯继承前苏联的作法,继续采用会计制度规范,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国际惯例,对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进行了修订。

    由于各行业的经济业务往往各有特点,行业协会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由会计专家为本行业各企业设计会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也为企业提供会计制度设计服务。会计制度是一般企业会计工作的直接规范。

    会计制度的制定可分为三类:一类是由国家主管行政机构制定全国统一会计制度,属于行政法规,如我国、法国和俄罗斯;第二类是体现行业特点的行业会计制度,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由行业协会制定;第三类是企业会计制度由企业自行制定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制定。行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也流行于采用会计准则规范或采用法律规范的国家。

    采用统一会计制度的国家,大多以宏观经济为基础,会计不仅受法律和税收的影响,还受政府对市场经济干预的影响。这些国家的会计制度只是大体相似,仍有很大差异。

    三、会计准则规范

    美国、英国都是竞争性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均属普通法系。在资源配置中,政府力量较弱。股份有限公司是美国经济的基础。证券市场发达,成为上市公司的主要筹资渠道。根据《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由美国国会授权成立的行政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是既负责监督证券市场,又负责制定有关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统一会计规则的法定机构。它把制订会计准则的权力委托给力量强大的会计职业界的代表组织,自己仍然保留对会计准则制订的监督权和否决权。会计目标主要是为投资者服务。

    20世纪30年代初,世界性的经济危机爆发,会计信息失真被认为是重要原因之一。为了克服会计处理的随意性,美国会计师协会于1932年9月首先提出“会计五原则”,并于1936年成立会计程序委员会,其任务是制定和有关会计原则和会计程序的通告。1959年改组为会计原则委员会(APB),1973年又改组为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这些组织先后发表的公报。意见书、说明、公告、解释等等,大都属于“公认会计准则”。众多的会计准则虽不具有法律地位,却有很高的权威性。基于制定的会计准则自相矛盾的教训,FASB还制定了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用以评价和指导会计准则的制定。只有少数美国公司(指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且必须遵循委员会的会计和审计规则。美国对其他公司并无强制性的审计或公布财务报表的要求。所以,美国的会计准则是用以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

    英国是老牌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经济立法比较完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会计实务由法律支配,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会计模式主要服从于较早建立的《公司法》(1948年,其后曾多次修订)。第一个《公司法》提出财务报表必须符合“真实和公允”的观点,这不仅是英国会计模式的指导思想,而且是其特色O1942年,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开始《会计原则建议书》,到1964年共29项,乃是最佳会计实务的说明,但不具有强制性。1976年,会计准则委员会(ASC)成立,鉴于《公司法》对会计的规范不够具体,以及建立强制性会计准则的呼声,ASC陆续颁布具有强制性的《标准会计惯例公告》(SSAP,或泽《标准会计实务说明书》)25项。1990年,ASC改组为会计准则理事会(ASB),已《财务报告准则》(FAS)15项。1997年还制定出适用于小型企业的财务报告准则。看来,英国会计规范的主要特色,一是以《公司法》为依据,以真实与公允为指导思想,建立具有强制性的会计准则;二是英国会计准则起步晚于美国,从而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克服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数量众多、不便于掌握的缺点,形成数量较少的、系统的会计准则;三是小型企业采用简易的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也许是最重要和最成功的民间协调组织。IASC《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其地位和作用与美国的“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相似,但不像美国那样采用很长的公告,而是只用一个条文式的文件,简明扼要,便于掌握,已为我国会计基本准则所借鉴。IASC已准则41项,与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协议,在《国际会计准则》基础上制定核心国际会计准则,将成为跨国上市的证券公司应当遵循的会计准则。日本会计准则制定机关是大藏省的企业会计审议会。它发表了很多会计准则和意见书,如《企业会计原则》(1982)及其注释、《合并财务报表准则》(1975)及其注释、《外币交易会计处理准则》(1979)及其注释、《成本计算准则》(1962)等。

    会计准则规范的制定主体可分为两类:一是由民间有权威的会计职业组织制定并颁布,其条件是有强大的会计职业界,美国、英国都是这样;二是由全国性的行政机构颁布,使会计准则具有法规性质因而更具有权威性,我国和日本正是这样。

    四、法律规范

    许多国家都通过有关经济法律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会计工作进行规范。有的国家通过经济法规直接规范会计工作,德国是典型。

    德国实行社会市场经济,宪法规定社会原则(政府干预经济)和自由原则(市场经济是立法前提),既摈弃老式的自由竞争,又反对国家统制经济。政府干预经济是德国和法国的历史传统。两国均属大陆法系,成文法法典化,经济政策法制化,商法、公司法、税法详细具体,如现行的公司法,法国为509条,德国为410条,英国只有213条。两国证券市场大大弱于美英,筹资主要靠银行贷款,德国多数企业监事会有起主导作用的银行代表。两国会计均实行税法导向,财务会计面向纳税要求,几乎没有差异。有关法律对会计有严格规范。

    德国有秩序的簿籍原则,散见于商法、公司法和税法之中,既没有美国、英国系统而众多的会计准则,也不像法国那样采用统一会计方案(制度)。会计目标强调保护债权人权益。可见,德国直接以法律规范会计工作,权威性最高。但是,法律规范再细,也不可能像会计准则、会计制度那样细,必然要求会计人员有很高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