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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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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第1篇: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

由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在对全区16个街道办事处(含工业开发区)进行了全面检查后发现各街道辖区内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一反三,加强监管

安全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关注民生、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汲取东光辖区出现“4.9”特大安全事故的沉痛教训,举一反三,结合此次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立即开展拉网式排查。一是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并带队深入商场、市场、医院、学校、酒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建筑工地、景区景点、平改坡工程区、低洼棚户区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查找隐患,采取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二是要以查问题、查隐患为主,注重从细微处入手,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和“死角”,确保通过检查能真正找准问题,发现隐患。同时,注重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大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盲区和盲点的排查力度,切实做到工作到位、职责到人,取得实效。三是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措施等,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于4月16日前报区安办。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区安办:依法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负责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区*消防大队:组织开展全区消防安全大检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区建设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提高施工单位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建筑施工现场出现坍塌、高坠、机具伤害、触电、溺水等事故的发生;负责牵头对全区平改坡及特色街区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区城市管理局:对全区所有户外广告设置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加强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对全区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违法建筑、违章搭建物立即进行拆除。

区教育局:立即对学校校舍情况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检查旧校舍、改建校舍的结构安全情况及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区文广局:要加强对全区所有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提高经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区房管局:重点对拆迁工地、装饰装修现场、低洼棚户、公房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对低洼棚户区危房、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危房和其他危旧房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首先采取疏散等措施,再制定方案,限期完成整改。

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辖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以及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拉网式排查辖区安全隐患,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企业、村组、社区、业主,把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同时,区交通局、区*分局、锦江工商局、区卫生局、区商务局、区质监分局、区食药监局、区旅游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对全区娱乐场所、旅游景点、旅馆酒店、农贸市场等公共聚集场所的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隐患的排查、监管工作,特别要加强对玉泉酒店、春南商场、冻青树市场等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立即行动,限期整改

第2篇: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抓好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主要领导挂帅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林业工作人员直接抓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针对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采取法律约束、政策导向、行政监管、搞好服务等手段,推动木材加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形成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县域木材加工行业安全。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1.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政府要把区域内的木材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完善目标考核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所需的经费,开展经常化的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

2.县林业局作为木材经营加工的主管部门,要把木材经营加工安全生产管理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开展经常化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不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联系协调安全职能管理部门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职业危害监控程序与方法;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文件资料和基础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开展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所有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木材经营加工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者,要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明确“安全就是效益”、抓安全就是促生产增效益的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演练,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环境条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严格安全生产操作程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职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逗硬考核奖惩;健全职工养老及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预防和化解各类不安全风险;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存在问题,消除不安全隐患,全面兑现安全生产奖惩措施,让职工清楚认识到安全生产岗位目标责任管理是要严格执行的,真正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现安全生产。

三、严格安全隐患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单位应立即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责任单位应当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由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在限期内予以整改;重大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不安全环节的生产活动,制定整改方案,报经县安监局、县林业局、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定批准后,迅速整改。责任单位安全隐患整改必须经县安监局、县林业局、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验收合格后,方能全面恢复生产。

各木材加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对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检查标准,全面自查整改,对年度登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务必在7月10日前整改到位,我局将在7月10日到20日组织检查验收。

第3篇: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以及存在的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采取强有力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实施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

(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村(场)、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二)道路、桥梁、渡口等公共交通设施。重点检查村(场)易发事故道路,对危险地段要设立提示牌或警示标语,同时加强对道路的养护和河堤的整险加固,看路基、河堤有无塌陷、裂缝等危险情况。同时要加强村(场)桥梁设施和渡口渔船的安全隐患的排查,看有无异常情况。

(三)农业机械及泵站。重点检查渔船、农用车辆、农村泵站、涵闸的安全隐患及整改落实等情况。严厉查处无牌无证、无证驾驶、报废车辆使用等非法违法行为。

(四)特种设备。对部分村(场)、企业涉及锅炉、大压力容器、变压器等特种设备的,要加强对设备的操作及相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未经检测、超期服役等违法行为。

(五)建筑施工工地。对全区所有建筑工地进行“地毯式”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配置必要的防护设施。重点要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

(六)公共活动场所。对超市、医院、学校、小区等人员往来密集的场所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电器设备、线路、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和正常运转,有无必要的消防设施且完好有效。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

(七)学校及校车。对学生接送车辆、教室、宿舍、楼道、运动设施及学校周边安全环境等开展隐患排查。

(八)宣传教育。要加强对本地居民、职工的消防、安全常识的教育,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教育活动。

三、时间安排和检查方式

区管委会将组织专班在4月27至28日对各村(场)、企事业单位进行逐一检查,检查方式采取听汇报、看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场)、企事业单位要把这次大检查活动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的重要举措来抓,要把大检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精心安排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上阵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第4篇: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

第一条安全事故分级

(一)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下,由区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组成调查处理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如实向市交通局报告。

(二)一次死亡2人或重伤4人以上10人以下,由市交通局组织调查处理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向市安监局报告。

(三)一次死亡3人或重伤10人以上,由市交通局向市安监局报告。由市安监局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条事故调查处理

(一)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接报后,主要领导和负责安全生产的人员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和现场保护,并立即如实向区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事故后的10至15天内,对本单位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形成自查报告。积极配合区交通主管部门、市交通主管部门、市安监局及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调查组的调查。

(二)区级交通主管部门在接到辖区事故单位的事故报告后,要立即赶到事故现场,会同事故单位进行现场处理,初步查明事故的基本情况,确定事故等级并及时向市交通局报告。负责对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下的事故进行调查,在事故后10至15天内,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市交通主管部门。

(三)市交通局接到区交通主管部门的报告后,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4人以上的事故,向市安监局报告。对一次死亡2人或重伤4人以上10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组成调查组,对发生安全事故单位进行调查,并在事故后30日内形成调查报告。

第三条调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条件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

2.是否设置管理机构或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是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强制标准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5.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强制标准要求。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3.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4.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制度;

5.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制度;

6.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7.是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8.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登记整改制度;

9.是否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10.是否建立建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1.是否建立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教育和培训

1.新近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记录;

2.离岗六个月以上及换岗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记录;

3.在岗从业人员定期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记录、档案;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的有关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记录。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对定期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制定了整改方案、整改时间;

第5篇: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有效遏制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滑坡,井下现场脏乱、管理混乱现象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式稳定,结合《六师五家渠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树立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思想意识,对公司范围内进行无一遗漏的全面排查治理,通过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要使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新的提高,安全生产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安全基础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内容

专项整治工作要以《煤矿安全规程》、《煤与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法规规定为依据,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为主线,围绕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等各系统开展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全面治理的同时突出重点。

    (一)依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查各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措施执行情况;查各项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散漫作风。

(二)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各主管部室认真考核排查,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动态达标意识不强、考核流于形式、现场脏乱差等问题。

(三)对照标准严查机电运输方面存在的不安全隐患问题;严查各级领导下井值班、跟班、带班,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尽责履职情况。

(四)重点结合《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规定,分系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不足及各类隐患,并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改方案,逐项整改落实。

三、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采用区队、部室全面自查整改,职能部室监督督促,公司组织抽查的方式。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13年6月3日至6月10日)。由各区队、各部室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排查本区队、部室所辖区域不安全隐患,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采取措施全面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并在6月8日前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安检部。

第二阶段:公司组织职能部室验收阶段(2013年6月11日至20日)。公司安检部依据此方案内容组织各专业人员对大黄山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检查验收,并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各专业必须按照“五到位”原则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措施,落实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阶段(2013年6月26日至30日)。

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公司将召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总结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半年安全工作的重点。

四、组织领导及分工

为开展好此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公司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检部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由公司安检部、生产部、通风部、机电部、机械办、企管部、劳资部、调度室组成

    职责权限

组 长:全面负责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事宜。

副组长:具体负责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及督导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掌握解决各专业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各专业专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通风部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通风系统及《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生产部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地测防治水、掘进《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二条、第五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机械化办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采煤、《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六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机电部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运输系统,《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六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安检部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七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调度室负责质量标准化调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四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职业卫生、《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七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企管部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地面设施、《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一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五、工作要求

公司各单位、部室、区队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对查处的隐患问题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切实扎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第6篇: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

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以“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为指导,依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区政府《关于印发新罗区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照上级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切实建立健全一套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科学有效、操作方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保障措施,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工作内容

(一)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企业是否依法取得生产经营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照;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健全、落实;

3、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是否健全、落实(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从业人员招聘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动火)审批及检维修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报告处置制度,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资金及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培训教育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应急救援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等);

4、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

5、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6、事故隐患是否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落实到位;

7、是否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和上级安全生产检查指出的安全隐患与问题;

8、是否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达标以及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3、是否存在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场所、部位;

4、各类安全检查所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与问题的处置(汇总、明确整改期限、指定责任单位人员等)是否到位

5、各类安全检查所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与问题的处置(汇总、报告、指定及审批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指定责任单位及人员、提出防范措施等)是否到位;

6、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三超”问题;

7、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法劳动纪律“三违”问题;

8、安全隐患整改验收复查是否及时、到位;

9、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是否到位、满员;

10、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是否经过法定培训及取证;

11、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内容是否落实到位(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十二项专项整治内容)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新员工(含转岗、复工)是否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四新”(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器材)是否经过专门安全教育培训;

3、是否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是否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抓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宣传工作;

5、日常是否定期利用标语、板报、简报等方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

6、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氛围是否浓厚等。

实施步骤

(一)动员发动阶段(4月底以前):各企业要按照本指导意见和目标和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和2011年“隐患治理年”、“基层基础建设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企业“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同时,要组织动员部署,提高员工的思想认识,防止和克服厌倦心理、自满情绪,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活动中来。各企业制定的“三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报对应主管部门和乡安监站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5至6月):各企业要按照制定的“三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内容要求,有组织、按计划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隐患与问题要及时记录在案,定期汇总、上报,特别是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与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防范,制定好切实可行的治理计划,落实资金,确定专人、限期整改。自查自纠情况于6月30日前报上级主管部门外,还必须同时报乡安监站备案。

(三)迎检整改阶段(7至9月):针对前阶段自查自纠情况,各企业一方面要认真汇总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与问题,以及上级各部门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与问题,区分一般和重大两类隐患与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制定责任单位及人员、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另一方面,要认真总结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收集、整理、汇总自查自纠工作资料,按门类及时归档,并做好迎接上级督促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建章立制阶段(10至12月):企业要综合自查自纠情况、上级督查情况,以及《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和企业现有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认真、全面地进行分析和研究,对过时、不适用的规章制度要予以及时修订、对缺漏的、好的、适用的经验与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一套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科学有效、操作方便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站在“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社会责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搞好动员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突出活动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要做好指导、督查、协调和通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活动情况,督促解决问题,防止形式主义,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第7篇: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实施治本措施为重点,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确保医院安全。

二、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六项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月报告制度、安全隐患跟踪督办制度、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警示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提高安全检查质量和效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实行安全检查制度。

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原则上每个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1次,特别是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及重大活动前均应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单位主要及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参加。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6次,分管负责人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12次,相关科室每周自查不少于一次。每次检查要有记录、有整改、有落实。

2、安全生产月报告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系统安全生产状况,确保安全检查制度的有效落实,实行安全生产月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确保检查次数和质量,每次开展安全检查时,要认真、完整地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1),月底及时汇总,汇总后填写《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月报表》(详见附件2),形成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度检查情况总结,经主要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后,于当月月底报区卫生局安全科。《安全检查记录表》、《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月报表》和月度总结作为重要档案保存备案。检查时各单位也要留下相应的检查记录,经检查人签字后存档备案,以便上级部门督查。

3、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月报告等制度落到实处,实行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制度。

1、区卫生局成立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组,负责对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等工作进行巡查督查。

2、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原则上每2月一次,督促检查时间为每月上旬。

3、巡查督查内容:查各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是否有正确的认识,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责任体系是否落实到位;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安全隐患整改等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点科室、重点部门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以及追查管理上的漏洞等等。

4、安全隐患跟踪督办制度

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对于不能当场整改的安全隐患,实行安全隐患跟踪督办制度。由检查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3),并跟踪整改。整改完成后,检查人负责签字验收,并报局安全科备案。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隐患的基本情况;(2)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3)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被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要立即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制订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5、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责任制度落到实处,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1、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对在巡督查过程中发现安全检查不负责任,不按规定检查安全生产的,安全隐患跟踪整改不到位的,出现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将严格按照监察部《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法定程序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安全生产警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施安全生产警示制度。

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突出和较多的单位由区卫生局进行安全生产警示。被安全生产警示的单位,必须认真分析原因,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并在警示书中规定的时间性内将有关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区卫生局安全科。

三、工作要求

1、提高安全生产认识。各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和落实好安全生产六项制度,切实摆正安全生产与业务开展的关系,深入分析并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稳步开展。

第8篇: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

一、组织领导

雷李葵同志为组长,熊仁河、余敏、卢义、为副组长,刘雄、吴彬、聂武光、曾一峰、晏连烘、潘剑、邓宁、冷绪尧、汪和金、洪林、柯亨河及各村委员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卢义为人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整治工作共发六个工作小组,同时开展工作。

二、工作目标及职责分工

围绕“彻底摸清底数,全力消除隐患,杜绝重大事故,营造安全环境”的整治工作目标,各村、相关单位都负有搞好安全生产整治的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现将检查、整治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1、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对无证或证照不的煤矿及采石场坚决予以关闭,对证照齐全的矿井、石场,要规范安全管理,特别是地我镇现存的三处煤矿要对照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要求严格检查,对违章作业的相关人员要依法进行处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停产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督查。此项检查整治工作由熊仁河、柯亨河同志负责。

2、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要对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事故多发路段及村公路的危桥险深入开展大检查。重点对无证驾驶、黑车上路载客载货、客车隽易燃易爆物品、人货混装、农用车载客等进地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超速行驶、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违章行为。对检查出的乡村公路上的危桥险段要限期修复,一时无法修复的,要设立警示标志牌,以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此项工作由余敏同志及柯垅交警队负责。

3、学校学生和食品卫生安全整治。要对商店、农贸市场经营的食品质量、学校食堂和餐饮业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和整治,特别是要对校园周边的食品商店、饮食店和学校食堂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对经营过期变质、霉变、虫蛀、鼠咬、“三无”食品的,要依法从来查处;对不符合卫生安全条件的,要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不能按期整改的工商部门要吊销其营业执照。要对各学校校舍、礼堂、寝室、附属设施及学校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电路等进行排查,特别是校舍危房严禁学生进入,发现问题的,要限期整改。此项工作由余敏同志及卫生院、工商分局派员负责。

4、易燃易爆物品及“四防”安全整治,对无证经销烟花爆竹,对无证和地下购销的烟花爆竹一律查缴没收。对重点物品、技防单位加强检查和整改,特别是对全镇加油站、液化气站、氧焊站、锅炉压力容器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整治。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点要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对无资格的从业人员要责令用人单位予以辞退;对违反安全操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罚。此项工作由卢义、柯亨河同志及派出所派员负责。

5、电力设施安全整治。对老化线路要进行线改,杜绝乱拉乱接线路,严禁自接线电野生动物,一经发现从严处理;严禁通电线路近距离建房;对违反用电操作规程,不符合安全生产的要限期整改,“三线”交越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要继续进行。此项工作由余敏同志和供电所、电信所、文化站派员负责。

6、公共卫娱乐场所安全整治。对全镇两处网吧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此项工作由卢义同志负责,派出所、文化站、电信所等单位派员参加。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此次检查整治工作由镇政府牵头,相关分管领导负责抓好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各单位、各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各尽其责,又要通力协作,积极配合,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在十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检查和整治工作。

第9篇: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加大隐患治理力度,隐患整改做到责任、时限、措施、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厉打击“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建立隐患台账和分级排查治理制度,健全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排查范围、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乡镇、各单位、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台风、低温雨雪冰冻、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近年来连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月至月):积极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意义,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本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组织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活动。全面清理年尚未整改完成的重大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4月10日前完成整改。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在3月10日之前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县安监局负责制订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工矿商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县公安局负责制订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道路交通隐患。县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整改和危险品运输、农用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县交通局负责制订水上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县质监局负责制订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县建设局负责制订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县电力局负责制订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制订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根据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同时,重点围绕确保低温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月至月)。全面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并将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政府督查和落实整改三项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进行,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同时,要组织对已整改的事故隐患开展“回头看”,并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得到真正落实。

(三)巩固提高阶段(月至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等现象和冬季雨、雾、冰、雪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分析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成果。县政府将根据上述三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隐患治理年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牢固树立排查治理一项隐患,就可能避免一次事故,增加一份安全的思想意识。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加大隐患治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力度。各级安全监察监管部门要加强综合监管,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合力。

2、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把隐患排查治理与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相结合,通过排查治理把攻坚整治推向纵深;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监察相结合,严格安全许可,突出重点地区、行业和企业,加大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力度;把隐患排查治理与推动行业企业安全科技进步和安全基础管理相结合,从根本上改善重点行业企业的安全状况;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完善应急救援体制机制相结合,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预案体系,落实监控措施,增强应对处置事故的能力。

3、落实责任,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严格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隐患治理年”的每一项工作内容布置到基层,分解到各具体单位,落实“一岗双责”。要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岗位、车间、工厂、公司四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将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企业安全生产的全过程;要建立和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整改报告制度,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不及时报告的企业,要严格处罚,由此引发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