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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消除公众的质疑,让更多的人了解页岩气开发的表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2014年12月29日在北京了《中国石化页岩气开发环境、社会、治理报告》(即页岩气ESG报告),这是中国首个页岩气开发环境、社会、治理的专题报告,在国际同行中也位居前列。
《报告》以“清洁能源 中国梦想”、“规范治理 安全运营”、“环境友好 绿色示范”、“社区沟通 和谐共建”四个章节重点介绍了中石化在页岩气开发中的ESG理念和实践,公布了中石化在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社区沟通和谐共建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涪陵页岩气田的开发进展、水平钻井和水力压裂技术创新等情况。
2014年7月,经国土资源部审定,中石化所属的涪陵页岩气田新增探明地质储量1067.5亿立方米,为中国首个大型页岩气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焦方正表示,目前中国页岩气商业开发尚处于初期阶段,绿色低碳开发对我国优化能源结构、建设和谐社会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百亿方涪陵页岩大气田建成后,可每年减排二氧化碳1200万吨,相当于植树近1.1亿棵、800万辆经济型轿车停开一年,同时减排二氧化硫30万吨、氮氧化物近10万吨。
有规范才有经济高效安全环保开发。在理念上,中石化明确了“不安全的进尺一米不打、不安全的工期一天不抢、不安全的效益一分不要”等安全环保理念,并制定相应工作制度体系。
该调研共获得407名志愿者累计11万小时的室内pm2.5数据。
室内pm2.5吸入量占八成
调研结果显示,在采样时间段内,北京室内平均pm2.5浓度为82.6微克/立方米,属于轻度污染水平,且约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室内空气处于污染状态,即pm2.5大于75微克/立方米。
研究组负责人、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研究员张林告诉记者,根据采集数据计算,志愿者日均面对的pm2.5总量为每小时2018.6微克/立方米,一个人每天吸入肺中的污染物总量累计达到787.3微克,其中室内pm2.5的吸入量占每日总量的80%以上。“这主要是因为人们一天中有大约20小时是在室内,只有4小时在室外。”张林说,室内的pm2.5吸入量是室外的4倍。
17楼以上室内空气更好
调研还发现,室内pm2.5浓度与同期室外pm2.5浓度存在0.67的比例关系,体现了建筑物对人体的防护效应。张林说,建筑因素对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调研结果显示,在同等外部条件下,办公环境的室内pm2.5等级略优于居住环境,“家中有很多污染源,如烹饪、吸烟等,而办公室通常有中央空调,对降低pm2.5浓度有很大帮助。”
而在同一栋楼中,17层以上的楼层,室内pm2.5等级更优;距离主干道大于500米的建筑空气质量则相对更好。这主要是因为高空层的大气流动性更好,主干道则受到机动车尾气排放影响。
烹饪吸烟助长pm2.5
张林同时透露,空气净化器、中央空调对室内空气净化起到明显作用,而开窗通风的作用则因室外情况而异。当室外pm2.5浓度低于75微克/立方米时,开窗通风有利于室内空气质量的改善;但当室外pm2.5浓度高于150微克/立方米时,开窗通风则会恶化室内空气质量。另外,烹饪、吸烟、打扫和其它增尘行为也会对室内pm2.5产生波动影响。
数据来源
407名志愿者 11万小时数据
本次“北京室内环境pm2.5调研行动”由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清华大学建筑环境检测中心等联合发起。在两个半月时间内,调研组共获得北京市407名志愿者累计11万小时的室内pm2.5数据,覆盖全市13个区县的7703个地理位置。
数据采集使用的是清华团队自行研发的基于云端校准技术的pimi便携式pm2.5检测设备,通过对比发现,便携设备采集的数据与本市监测站点的官方数据存在约10%的误差。
据了解,此次研究是清华大学的自主行为,是基于一位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目前,他们还没有和环保等部门沟通过这个研究。而此次调研活动只是一个起点,未来他们还将与医学领域的专家展开合作,基于大样本量数据,探究pm2.5与人体健康之间的关系。
专家观点
室内污染源多不排放pm2.5
针对清华大学室内pm2.5的研究报告,记者采访了多名环保领域的专家。多名专家表示,室内本身的污染源主要来自家具、地板等产生的气态污染物,包括甲醛、挥发性有机物等,还有细菌等一些飘尘,除了做饭会产生少量pm2.5以外,室内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产生pm2.5的。室内的颗粒物主要是通过大气传输的,关注大气环境下的空气质量其实就可以知道室内空气质量的大致情况。
提高项目管理人员思想意识和业务技能:要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化管理的意识,要始终把工程当做一个项目来做,要按照项目管理的原理和内容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工程。同时,对项目管理人员要加强项目管理知识培训,激励他们学习项目管理技能,从意识和技能上胜任项目管理工作,为做好工程项目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程项目管理现存的问题
2.1由于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较多,使得工程项目信息反馈不够及时,相关资料也得不到共享,同时也为数据统计和分析也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2沟通和协调困难,纸质化办公成本大,效率低并且容易造成信息的丢失。
2.3难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无法即时的发现问题。
2.4难以对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精细化、规范化管理。
2.5不能全面、实时地对项目状态进行跟踪、难以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效率,并做出相对应决策。
三、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方案的研发设计与内容
3.1方案的技术特点
这套系统将具备工程基础信息记录、工程进度实时显示、工程材料领用自动存档、工程材料结算自动生成、工程施工计划自动生成等功能,设立操作、查询、管理平台,有效管控项目部的工程实施情况。如能扩展建立手机联网,这样工程管理将得到更大的延伸。
3.2方案的设计研发
为了实现工程项目的全方位管理,包括:项目计划、项目进度、验收、决算、合同等。实现工程项目全面的统计分析,使相关部门及时准确掌握工程项目进度,并作出快速科学的决策。
3.3方案的具体内容
a)年度项目计划管理。年度项目计划管理实现工程项目年度计划的流程化审批,包括各部门上报年度计划、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年度计划平衡编制、局领导审批、年度计划等步骤。此外,工程年度计划支持打捆项目。
b)项目变更。实现工程项目变更的流程化审批,包括项目新增、项目费用和内容变更和项目取消。
c)项目设计。实现项目设计的流程化审批,包括主办单位填写设计书、相关单位审核、局领导审批等过程,本系统以设计为核心,对招标、合同、付款等过程的内容和费用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因此项目设计书的内容至关重要,项目设计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详细的预算费用、主设备清单、拆旧设备、是否需要开工许可、打捆项目。
d)设计委托合同审批。实现设计委托合同的流程化审批,包括填写合同申请表、相关部门审核、局领导审批等过程。本系统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提供了规范的合同模板。
e)施工委托合同审批。施工合同审批流程包括填写合同申请表、相关部门审核、局领导审批等过程。同时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提供了规范的合同模板。
f)竣工验收。实现竣工验收报告的审批。包括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量等相关信息。
g)资产处置。如果项目设计书中包括拆旧设备,在竣工验收审批结束后,自动发起资产处置流程,资产处置流程对拆旧设备的处置方式进行审批。
h)项目决算审批流程。实现项目决算的流程化审批,审核项目决算书和完工报告,并对竣工报告的格式进行规范。
四、方案在县局生产管理中风险管控达到的效果
a)实现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和动态跟踪,整个生命周期流程一体化的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b)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工程项目在前期启动运作之前就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严格执行。
c)实现对工程项目的精益化管理和全方位管控。
d)实现对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全方位、多角度的统计分析和辅助决策功能,管理层可实时对工程的投资情况、资金使用效率、执行情况、进度进行跟踪。
五、结论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_______
(注:本参考格式可以应用于产品设计、工艺编制、测试分析、计算机程序编制、工程计算等辅技术服务活动)。
第二条 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
_____。
2.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___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3.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_____元,支付方式如下:
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_____%;
合同履行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余额。(注:双方可约定由乙方实报实销或包干使用等方式)
乙方开户银行帐户为_____。
4.协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_______。
第三条 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依照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____。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在合同生效后___天内通知委托方改进或者更换;
4.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委托方;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第四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各自提供的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承担保密义务:______。
保密期限为:_____。
第五条 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合同中,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注:当事人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约定)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逾期二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的违约金,逾期二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应当交还工作成果,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的违约金。
3.甲方迟延接受工作成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的违约金和保管费。逾期二个月不领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变卖、处理工作成果,从获得的收益中扣除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的违约金。
2.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的违约金。
3.未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应当负责返工改进或如数补。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在工作时间,发现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酌减或免收报酬;
5.在工作期间,发现委托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损的危险,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人,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的违约金。
7.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赔偿损失。
(注: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短期难以发现缺陷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八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
2.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写出验收报告;
3.验收费用由____方负担。
第九条 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服务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________(盖章)
签名:_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委托方担保人(名称):___
服务方担保人(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盖章)
签字:_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
签字地点
: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省政府原则同意省建委关于《福建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检验建设工程全过程及其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建设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必经程序,对缩短建设工期,促进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都有重要作用。为配合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搞好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参照国家计委计建设「19901215号印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计建设「19961105号印发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计建设「1996673号印发的《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竣工验收范围。使用各种资金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地方建设项目(工程),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必须及时申报和组织验收。
国家和地方合资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国务院有关部门无规定的按本暂行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二、竣工验收依据。以有权机关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和设备技术说明书及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行业标准,以及有权部门审批、修改、调整的有关文件等资料为依据进行验收。
从国外引进的新技术或成套设备项目、中外合资合作项目,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
三、竣工验收条件。
建设项目(工程)申报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建设项目(工程)巳报设计规定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要求。
(二)生产性项目(工程)的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形成生产能力;必要的生活设施巳按设计要求建成;生产准备工作能满足正式生产的需要。
(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已经质监单位鉴定合格。
(四)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巳按有权审批部门的批复文件和设计要求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入使用,并经有资质的单位监测和有权机关专项验收或签证。
(五)消防设施巳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入使用,并通过消防部门专项验收或签证。
(六)重要涉外建设项目已经涉外建审办专项验收,建设用地已经土地管理部门复核验收合格。
(七)巳编制好竣工工程决算。
(八)已经工程竣工审地。
(九)工程档案巳通过档案部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还应通过城建档案部门,下同)专项验收或签证。
建设项目具备单独投产条件的单项工程(试生产车间)可先组织竣工验收,办理部门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投入生产,发挥效益。有的建设项目(工程)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或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但不影响正常生产或使用,亦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有的项目投产初期一时不能达到设计能力,不应因此拖延办理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对尾工项目,要列出项目清单,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
四、竣工验收准备。
(一)当工程进行到一定阶段,建设项目法人要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班子,负责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要订出计划,定期检查,限期完成。
(二)为确保工程档案资料完整、准确、规范、安全和有效利用,所有建设项目法人都要将档案资料的形成、收集、归档要求列入各工程合同或协议,保证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进度同步。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及有关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和工程合同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向建设项目法人提交工程竣工图及其他工程建设档案资料。
(三)建设项目的每一项单项工程竣工,建设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办好工程结算。
(四)建设项目法人对未完工程或因设计考虑不周,需要填平补齐的工程,应提出工程项目内容、数量、投资额、负责单位和完成期限,附“遗留问题与处理意见表”,提请竣工验收委员会审定。
(五)建设项目法人要认真及时地做好各项帐务、物资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办好竣工工程决算。
(六)编制主要建设项目(工程)情况汇总表、未完工程项目一览表、主要建筑工程项目一览表、主要设备一览表、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表、建设(安装)工程质量评定表、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和汇总表。
(七)编写或请有关单位编写提交验收委员会审议的各项总结报告。
五、竣工验收组织。
(一)地方大中型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由省建委或由省建委报请国家计委或省政府组织验收;小型项目按项目的审批权限由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地市建委组织验收。
(二)竣工验收要根据建设项目(工程)规模的大小和复杂程度成立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的组成单位由负责组织验收的部门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地方生产性大中型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委员会一般由省建委、计委、审计、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银行、规划、土地、统计、消防、环保、劳动,卫生、工会、档案、建设项目行业主管等部门和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以及建设、接管、质监和主要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单位组成。涉外建设项目涉外建审办应参加验收。
(三)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的主要职责:
1、审议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试生产报告、财务执行情况报告、初验情况报告、土地使用情况报告和设计、施工、监理总结等文件;
2、对工程设计、设备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及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建设管理情况等方面作出评价;
3、审定未完工程的项目、内容、数量、投资、负责单位和完成时间;
4、对遗留问题和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作出处理决定;
5、签发竣工验收证书。
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应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验收单位和人员的相应责任。
六、竣工验收程序。
(一)大中型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原则上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较为简单的中型项目和小型项目可组织一次性验收。
(二)分两阶段验收的大中型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在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巳按《公司法》要求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质检单位和省消防、环保、劳动、卫生、工侍、审计、档案部门进行初步验收,省主管部门和地(市)建委参加;尚未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建设项目,由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组织初步验收。对初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建设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要及时作出处理,并由组织初步验收的单位印发初步验收会议纪要,抄报省建委。
(三)大中型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并通过初步验收后,由建设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报请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地(市)建委转报省建委,或由省建委转报国家计委或省政府组织竣工验收;其他项目的竣工验收由建设项目法人直接报请省主管部门或地(市)建委组织。
七、竣工验收期限。
(一)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投入试营运的工业项目,在一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非工业项目在半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在此期限内办理竣工验收确实有困难的,可报请组织验收机关批准,适当延长期限,行业主管部门对竣工验收期限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大中型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的项目法人必须在竣工验收后三至六个月内办理完竣工财务决算;其他项目在竣工验收后一至三个月内办理完竣工财务决算。
(三)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项目法人应将工程竣工图及其他工程建设档案资料报送档案部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竣工档案资料还应报送城建档案部门。
八、外商投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按省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消防、环保、劳动安全卫生、档案、土地使用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要求。个体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参照外商投资项目(工程)办理竣工验收。
九、竣工验收责任。
逾期不办理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工程),不得移交固定资产,工程建设的工作班子不得撤销,有关部门不予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环保、劳动、消防等行政执法部门可分别依据现行有关规定依法处罚,并追究建设项目法人的责任。
十、省直各部门、各地(市)可根据本暂行规定的,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建委备案。
十一、本暂行规定由福建省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二、本暂行规定自之日起施行。
附件:
1、××××(项目工程名称)竣工验收证书(格式)
2、建设单位与参建单位应提交竣工验收委员会的资料
竣工验收证书
一、工程概况:(也可按专业部颁的格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建设依据:
4、建设规模:
5、征(拨)用土地面积:
6、拆迁面积:
7、建筑面积:
8、设备总重量:
9、建设单位:
10、主要设计单位:
11、主要施工单位:
12、主要监理单位:
13、质监单位:
14、建设进度:
15、工程质量:
16、耗用“三材”
17、工程概算:
18、投资构成:
19、竣工财务决算:(草案)
20、省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审计结论:
二、验收委员会鉴定意见:
三、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与建议:
建设单位与参建单位应提交给竣工验收委员会的资料(各项目视具体情况定)
1、建设单位的项目(工程)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2、设主单位的设计总结报告;
3、主要施工单位的施工总结报告;
4、监理单位的监理报告;
5、调试单位的调试报告;
6、质量监督部门的监量鉴定报告;
7、建设单位财务执行情况报告;
8、生产单位的试生产情况报告;
9、初步验收报告或纪要;
10、环保、消防、劳动、工业、卫生、档案专项验收报告或纪要;
11、遗留问题(包括未完工程和质量缺陷)处理意见;
第一条 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第四条 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五条 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二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条 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第七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
(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公众等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公布。
第八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
(四)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五)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九条 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等,并分别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技术机构应当对其提出的技术评估意见负责,不得向建设单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依法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将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网上审批、备案和信息公开。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三)国务院审批的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建设项目造成跨行政区域环境影响,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共同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10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审核同意。
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可以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任何行政机关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第三章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第十七条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第十八条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第十九条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第二十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建设项目有关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开违法者名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处罚: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未依法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擅自开工建设;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未依法备案。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或者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技术机构向建设单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处所收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所收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等区域性开发,编制建设规划时,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八条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执行。
工程
招标文件
招 标 单 位: 有限公司
日 期:
投标邀请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根据国家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有关规定, 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邀请贵单位参加我司新厂区行政研发大楼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投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单位。
1、招标编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工期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包含但不局限于):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民用建筑装饰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三、领取招标文件: 。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年 月 日(星期 ) 前,过期将不接受任何施工单位的投标标书。
五、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六、招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 电话(传真):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条款
1.投标人资质
1.1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在菏泽市承接本工程所需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1.4 、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所需的 二 级或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已通过年审并在菏泽市建委备案,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 [2003]11 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 类);
1.5 、投标人自 20xx 年 7 月至今在菏泽市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是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承接范围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
1.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1.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8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9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0、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文件的编制
2.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1.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2.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2.2.1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2.2.1.1 技术投标书(原件放在正本上,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2.2.1.2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2.1.3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2.2.1.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2.2.1.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包括工期),注明施工技术条件、验收相关标准要求。
2.2.1.6技术标电子文件,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2.2.2 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2.2.2.1 经济投标书及承诺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2.2.2.2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1)投标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3)工程报价及单价分析表;
2.2.2.3 合同范本(填写好具体条款内容)。
2.2.2.4 经济标电子文件,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3.2 投标文件的正本打印。
【关键词】: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 abstract 】 completion data i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rchives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ical personnel of labor and the crystallization of wisdom, is a project to audit, management, check and acceptance as well as the main basis of equipment maintenance, is the basic document delivery project completion, and summarizes the construction experience of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improve the management level and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because this wants to strengthen file collection, classification, and the file archives management, ensure the integrity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s files, accuracy, systematic, to "build first-class engineering, creates the first-class engineering documents" goal.
【 key words 】 : completion data, collecting, collating, archives and filing
中图分类号:G2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总则
工程开工后就建立施工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贯穿于施工全过程,直到交工验收结束。
凡列入留存的施工技术资料,都必须经各级技术负责人审定。所有资料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真实、准确、及时,内容齐全、完整、全面,整理系统化、表格化,字迹工整,并分类成册。严禁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作。
施工技术资料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损坏,人员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资料管理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本级技术资料情况。各类技术资
料应分专业、分类组卷、编制目录,补充资料要与原设计配套
二、竣工资料管理体系与职责
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部建立项目资料管理网络,层层建立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各部门均明确专人负责配合内业资料的档案工作,根据项目部对资料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与合同内有关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一)、项目经理职责
1.组织项目部各部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2.负责档案工作的总体安排,定期检查档案工作。
3.布置和检查各项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和检查资料、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二)、项目总工职责
1.负责工程技术档案工作的总体安排,定期检查各部门工程技术档案工作。
2.安排和协调项目部资料室与项目部各部门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原始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
3.组织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汇总、移交工作。
(三)、资料管理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统一管理资料。
2.负责组织竣工后项目全部资料、文件的汇总整理,并根据项目资料分类编号有关规定,完成案卷总目录的编制工作。
3.负责检查和协助各部门内业管理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4.项目资料由项目部资料管理部门汇总后,按规定流向统一向有关单位办理移交,移交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
5.项目部资料资料管理部门向有关单位移交档案时应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份数等,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接手续。
(四)、各部门职责
1.各部门接受资料管理部门档案管理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2.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增强档案意识,注意收集有查考价值的档案资料并按规定移交资料室归档立卷。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要负责部门收集整理并交由资料室归档。
4.施工技术资料由技术部负责编制、整理后交由资料室报送、立卷归档。
5.工程质检资料、安全资料由安质部填报、整理和立卷归档。
6.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由工程部收集、整理后送资料室立卷归档。
7.试验资料由试验室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备份复印件送资料室存档。
8.测量资料由测量部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备份复印件送资料室存档。
9.材料、外购成品、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质保书、质量检验报告由物资部收集整理后送资料室立卷归档。
10.计量资料由合约部整理存档。
三、竣工资料管理控制措施
竣工资料工作应从项目部成立开始就着手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和整理工作。在项目部成立时,就要对竣工资料的质量、份数和移交工作做出明确要求。在工程实施阶段,检查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进行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单项工程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应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程度与整理质量,并在验收后,及时整理归档,基本做到工程完工,资料整理基本完成。
项目部应建立竣工资料工作的“四纳入”和“三参加”制度。“四纳入”即将建设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纳入工程计划管理工作;纳入施工管理及考核范围;纳入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中。“三参加”即项目部资料管理人员要参加工作例会和工程质量评定会;参加设备开箱验收;参加工程合同段验收和项目交工和竣工验收。
四、加强各部门接口内容的衔接
1、竣工资料因涉及部门多,由项目经理要亲自布置,总工程师协调,专人负责,并经常过问、检查,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
2、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设计图纸及变更情况计算现场需要的各种材料用量,交物资部门和试验部门以便提供相应资料。
3、物资部根据实际工程量索要供货方的材质单、材料发票,材质单复印件交技术部门和试验部门,材料发票交财务部门。
4、试验部门根据技术人员计算的材料用量,确定需做的试验批次,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出具足够批次的试验报告,将试验资料及时提供给技术部门。
5、技术人员根据试验资料填写检验批资料时,及时复核试验及物资部门提供的试验和材质证明的数量是否满足检验要求,并及时归档。
五、工程技术资料归档范围
工程技术资料是合同内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合同段标准试验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质保书、质量检验报告,外购件成品的合格证及成品制造过程的检验资料等均按单位工程或合同段以时间顺序分类别组卷。
合同段内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组卷。
其他技术资料应在遵照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的基础上,以分项工程为单位依次整理立卷。
六、案卷质量要求
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部门配合,资料室资料员负责组卷、编目。
1、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整。
3、齐全完整。应归档的施工资料、图纸全部收齐,印章齐全,具备法律效力
4、内容准确。所交的竣工文件内容,真实记述和准确反映工程建设过程和竣工时的客观实际,各项原始记录和技术数据详实可靠;竣工图纸已按变更设计和施工洽商记录进行了修改,做到图物相符,施工里程已更换为竣工后的统一里程
5、系统配套。一个建设项目内容内各专业内容,一个单位工程内施工资料、图纸的各项内容应配套完整
6、整洁美观。竣工文件材料装订整齐、美观,软封面及卷内目录填写清楚,字体工整,文面整洁。不的用圆珠笔、铅笔、双面蓝色复写纸书写。图纸图幅标准、线条清晰、字体工整、反差良好、折叠规范统一。
7、卷内目录、备考表不编号、不装订,分别置于案卷的首尾,卷内目录在首页,备考表在尾页。
8、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日期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
9、所有资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真实、齐全,字迹图样清晰,图表简洁,印章签字手续完备,不得追记,不得复印。
10、严禁使用复印表格填写资料,同时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红墨水、纯蓝墨水、针式打印机等填写材料。
11、项目部各部门必须按照内业的相关要求对提供的资料文件进行汇总,每周进行存档,质检、施工记录在上报监理签认前必须经过工区技术主管的审核,对不满足要求的资料进行纠改,合格后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相关监理工程师签认。
12、项目部工程部将定期对下属工区内业资料进行不定期检查,每周各工区资料员对所属管辖范围内的内业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归档。
七、竣工文件装盒
1、竣工文件按已组好的保管单位装入铁道部统一规定的盒内,装盒的顺序是:卷内目录、施工资料、工程日志、图纸、备考表。
2、文字资料组卷时应受控前五项①按开工报告、②竣工验收报告、③施工小结(按规定格式书写)、④工程数量表(同时具备施工图设计数量和工程竣工数量)、⑤变更、洽商、协议。之后可按文件材料形成时间、重要程度排序,检验批必须编置于最后。归档文件中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数量表(逐张加盖)、施工小结以及案卷软封面、备考表、移交目录、移交证明书均需加盖法律受控章。
总之,竣工资料是项目管理、施工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应根据分管业务内容,做好各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
3、《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铁道部办档【2002】08号)
一、狠抓制度建设与制度落实。
进一步完善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对照《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梳理制度建制缺失,完善健全政府采购各项制度,规范以公开招标为主体的各项政府采购操作流程。二是进一步强化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执行,坚持依法行政,严肃操守秘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违反招投标廉政监管制度的问责办法》、《政府采购工作权力节点监控管理办法》等,重点加强对政府采购的操作流程、供应商的诚信监管、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等方面制度和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二、巩固和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与规模。
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采购项目监督、检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一是加强采购政策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网站、报纸、座谈会等平台和载体,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各方当事人对政府采购政策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有利于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政府采购执行力度。与会计局、预算科、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加强协调和合作。积极推进将财政性资金采购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中来,配合采购办开展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全面掌握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工作状况。查找和分析制度建设和采购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进行。三是继续做好空调、汽车协议供货工作。进一步完善定点采购和协议供货的相关配套措施,继续做好镇区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项目的拓展和落实工作,在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的基础上,优化品目结构,发挥规模效益。
三、突出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作用。
将发挥政府采购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作用摆上突出的位置,力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对被列入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清单的产品,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积极推进首购、订购制度,促进自主创新产品、节能环保产品的市场推广应用。
四、强化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文本标准化、格式统一化、程序规范化的政府采购操作流程。一是采购文档标准化。针对采购活动涉及的招标文件、开标程序、采购公告、评标规则、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内容建立和完善格式化的函件、通知及合同文本,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二是评分方法标准化。进一步优化技术评分的要素。一方面要缩小评分跨度,另一方面对技术指标进行细化,规范评分细则,努力减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自由裁量权,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
五、强化服务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勤政务实的优良传统教育,加强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听取采购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与探讨,克服和避免采购人倾向性需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高解决实际工作中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强化爱岗敬业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坚持每周一例会制度,交流工作和解决突出问题,完善政府采购办和中心联席会议制度,认真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管,拓宽采购人信息反馈的渠道。三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提高采购效率,从采购需求确定、方式审批、招标文件制定、组织开标评标活动、供应商履约和服务等方面,建立政府采购事项限时制,规范办事环节,明确办事时限,落实相关责任,努力确保政府采购效率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