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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的概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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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的概念

第1篇:社区建设的概念范文

Abstract: High-rise buildings earthquake requirements are stringently regulated according to the local specific conditions and building structure, the high-rise buildings in a non-seismic zone are often required to withstand seismic intensity to meet below 6 degrees earthquake resistance intensity.With the increasing number trend of high-rise building development, anti-seismic building requirement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architectural design is worthy of our exploration and study.

关键词:高层建筑;抗震要求;烈度6度;建筑设计

Key words: high-rise building;anti-seismic requirements;intensity of 6 degrees;architectural design

中图分类号:TU2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4-0087-01

1地震对建筑的破坏方式

根据以往的地震灾害经验,建筑物在地震作用下产生破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地震引起地面的土质松动,引起砂土液化和软土震陷,从而导致地基失效,造成建筑物根基上的损害,对上部结构产生影响,甚至是失去对上部结构的支撑,导致破坏性损毁。其次,建筑物在地震引起的地面运动影响下产生剧烈的摇晃,建筑结构因强度不够,摇晃过程中产生难以承受的变形,从而触发整体倾覆的恶劣后果。此外,地震引起的其他相关自然灾害,如山体滑坡、地面塌陷或地表层错列等对地面建筑物的破坏等等。

2高层建筑结构抗震概念设计

2.1 场地条件场地条件主要包括建筑场地的土质和稳定性。根据建造高层建筑对土质的要求,实地勘测,掌握该地区的地震动向、地质特点和地下岩层结构等,对建造高层建筑所需的地质条件因素进行全面的勘察和测量,从而得出准确的场地综合评价。对于不适合建造的场地,给出危险性评价,予以警示和严令制止,或提出回避的改造方案。从根本上避免高层建筑因地面震动而造成地基的损毁。

2.2 建筑设计和结构的规则性高层建筑结构的规则性对建筑的抗震能力影响也相对较大,规则、对称的剖面结构和良好的整体性,对于抵抗地震带来的地面高层摇晃具有一定的支撑作用。从建筑的竖向剖面来看,竖向抗侧力构件的截面尺寸和材料强度宜自下而上逐渐减小,避免抗侧力结构的侧向刚度和承载力突变。因此,高层建筑不应一味的追求外观结构上的视觉效果,更要注重建筑的抗震结构设计要求,尽量避免过于不规则的结构组成。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不规则建筑,在结构设计过程中,要采取计算机模拟等手段的辅助,对结构对与水平地震作用进行模拟,从而做出内力调整,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设计进行修改,或对薄弱部位采取有效的强化抗震措施予以弥补。对于结构复杂,平面结构极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可按照实际情况合理地设置防震缝,将整个楼体或不规则楼体部分,分割成为多个规则的抗侧力单元,分担地震测力的作用效果,提高结构对地震的抵抗能力。

2.3 结构材料的选择与结构体系的确定从建筑结构材料抗震要求来看,高层建筑的结构材料应满足材质轻、强度高、质地均匀等特性,构件间具有良好的整体性、连续性和延展性,从而发挥结构的整体强度配合,提高结构的抗震能力。从目前建筑中常用的结构方式来看,钢结构与型钢混凝土结构在抗震效果上略胜一筹,是高层建筑高抗震要求的首选结构材质。此外,其他建筑结构也可应用于一般抗震要求的高层建筑中,具体情况也要参考工程的造价要求,经过经济性比较,从而选择出经济对比度高,抗震性能符合要求的结构材料。

传统意义上的抗震结构体系是依靠结构的整体承载力和变形能力来吸收和耗散地震的能量,使建筑物免于过重的损毁。高层建筑在设计过程中,要注重结构的整体性,从而使每个结构构件都能在抵抗震感的时候连动协作,互为支撑,从而保证必要的竖向承载力,免于震后倒塌。

2.4 多道抗震设防体系在高层建筑设计中,设立多道抗震防线,从结构选材到结构设计,并结合各结构构件之间强弱关系的协调,形成多种抗震设计并存,增加建筑的综合抗震能力。通常一次地震不仅会造成持续震动,也有可能造成接连不断的余震,虽强度不大,但从持续时间和反复次数上来讲,会对高层建筑的结构造成持续的动摇,从而引发积累性的破坏。如果高层建筑只采取抗震的单体结构,一旦遭遇破坏就难以应对此后接踵而来的持续余震或地震的持续破坏而产生坍塌。如果采用了多道抗震设防体系,就可以很好的规避这种反复式冲击带来的破坏,有了第二道、第三道防线的接续防护,抵挡后续的地震冲击,降低地震给高层建筑带来的危险性。随着层数的增多抗震要求也较高。多道抗震设防体系的应用,提高了高层建筑的综合抗震能力,是目前高层建筑普遍采用的抗震结构设计概念。

3结语

城市现代化发展的加剧,使城市建筑风格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高层建筑的增多与建筑结构的复杂多样,不仅需要建筑设计与建筑施工领域的共同发展,也需要更新建筑设计过程中的一些相关概念。只要针对以上地震危害进行分析,在结构设计上减免以上因素带来的楼体伤害,就可以提高高层建筑在地震中的稳定性和地基的稳固性,降低生命和财产的损失。因此,在设防烈度6度以下要求的高层建筑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抗震设计的经济可行性结合实地的地质情况,做出科学、合理的高层建筑设计,是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收益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张友全.现代高层建筑结构浅析[J].建筑技术,2009(2):77-80.

[2]邓建辉.钢结构建筑的防震抗震效果研究[J].建筑技术,2009(4):45-46.

第2篇:社区建设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安全社区;安全社区建设;持续推进

为了预防和减少公共社区各类伤害,2002年3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引进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倡导的安全社区理念,以期通过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安全预防,提高社区人员安全素质,增加其安全防范的意识和能力,形成以社区为中心的事故灾害预防和应急管理模式,经过几年的发展,安全健康工作已从传统的部门、行业、单个组织和个人预防发展到社区、城市、社会、国家乃至国际层面,事故预防已从生产事故、交通事故预防扩大到家居安全、学校安全、运动休闲安全、老年人安全、儿童和青少年安全、自杀和自残预防等方面的全过程之中。安全社区建设、安全促进等概念已成为事故预防的理念,成为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安全社区建设方兴未艾,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区各界的广泛关注,但是,由于社区建制不同,管理体制不同,文化背景和全民素质不同,安全社区建设的方法和途径也存在着差异。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安全社区,还处在探索和尝试阶段,还面临着很多问题。

一、目前我国社区的现状

1、普及覆盖率低。由于各地区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经济社会生存环境、安全生产状况也不尽相同,目前安全社区建设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和经济较为发达的区域,广大农村和乡镇尚处于分散管理的状态。

2、社区资源短缺。安全社区作为新生事物,社区内的社会资源几乎没有积累,大量的经济组织、科学教育文化等社会组织与所在的社区仍然存在游离状态,主动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没有被充分发挥出来,出现安全社区建设中“供不应求”的现象。

3、社区资金缺少保证。创建安全社区投入大,需要大量的资金,而现阶段社区发展所需资金来源“底气不足”。一是社区发展所需要的资源还没有成为政府财政体制性的安排,没有用于社区建设的专项资金。二是社区筹集资金渠道狭窄,外部筹集和获得的资金很少,资金来源不足。三是企业型社区主要依靠企业的经营状况来投入,资金来源不稳定。

4、居民参与不高。不少居民认为,社区工作是街道、居委会的事情,与己无关,对单位的依赖性很强,对社区的依存关系较弱,缺乏对社区的归属和参与意识。社区活动主体还传统地依赖老年人、病残、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体。造成居民向心力不足,对社区认可程度不高,远没有成为社区建设中的重要因素和力量。

5、安全理念狭义。在居民的观念中“安全”的重点主要是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等,很少涉及到诸如家居安全、儿童安全等内容。“大安全”观念淡薄,还有待于提高。

6、社工素质参差不齐。社区建制起源或等同于居委会或家委会,其职能大多沿用传统的调解邻里纠纷、计划生育、卫生管理等内容,随着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高度扩充和膨胀,原有的社区工作者难以胜任安全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出现人员资源短缺的现象。

7、社区管理经验缺乏。社区目前大多处在服务功能的建设和完善过程中,涉及到健康与安全的内容尚未规范化,缺乏安全管理经验,工作职能的扩大和膨胀,使原有的管理和服务不能及时适应安全社区建设的要求。

二、持续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几点建议

1、安全社区标准应中国本土化。各地要因地制宜地按照分批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安全社区建设思路,选择一些有条件的社区、村作为安全社区建设的试点,使安全社区建设既适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推广面。

2、完善组织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支持、社区牵头、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多元组织网络架框,明确各方面在安全社区中的责任,紧紧围绕“安全、健康、和谐、发展”的主题,以降低伤害、事故为目的,建立项目实施小组,抓好安全促进项目的组织策划与管理设施,持续改进地实现安全目标。

3、整合内外资源。大力培养社区居民的自治组织、社区服务团体以及中介组织,发挥这些组织和团体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功能。合理运用社区中的安全文化的带头人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找准社区安全工作中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以“共享”促“共建”,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社区安全工作,形成推进社区安全的强大合力。

4、扩展社区功能。扩大社区管理服务的范围和深度,安全管理和服务理念不只是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还要将安全和服务的意义延伸至生命、科学、法制、道德和社会稳定的广泛意义之中,纳入构建和谐社区和维护稳定的总体工作中。依托社区平台,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促进社区经济、文化、环境的协调和健康发展,满足社区个体化、个性化、多样化居民的安全需求。

5、加强队伍建设。随着安全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来保证工作的高效运行,因此优化人才配置,广开用人渠道,吸收觉悟高、素质好、能力强的人才,培养一批懂业务、会管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工作骨干,凝聚集体的力量,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改变传统社区概念中社区工作者的形象。同时要注重社区工作者理论和实务能力的培训,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管理水平,做到人尽其才、人尽起用。

6、加大宣传力度。安全宣传教育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社区安全宣传培训活动,大力开展社区性的卫生、安全、健康、教育、法制、文艺等活动,引导不同层次、不同背景、不同领域的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各项活动,通过文化主导行为,行为主导态度,态度决定结果,用多种形式影响人、转变人、塑造人,促进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的养成,提高社区居民和单位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3篇:社区建设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城市社区建设;社会组织;角色定位;国家与社会

中图分类号:C912.8 文献标志码:A 1002-7408(2014)03-0044-03

引言

1991年国家提出社区建设的思路,强调政府减少干预,发展社区服务,增加居民社区参与,逐步实现社区自治,由此拉开了我国社区建设的序幕。我国的城市社区建设是在“全能政府”失效和“万能市场”失灵的背景下提出的,其重要使命就是重新对社会进行整合。2001年7月,民政部下发了《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决定从2001年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一些基础比较好的大中城市和市辖区作为示范单位,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意味着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开始步入正轨。我国社区社会组织的变化历程是与社区基层管理体制的变迁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可以认为,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出现,而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却是90年代末的事情。进入21世纪以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居民也开始根据自身需求自下而上地建立起各类社区社会组织。[1]在近十年的时间内,城市社区建设从提出到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再到逐渐成为我国城市转型的基础性工程,一直在飞速发展。在这段不长的时间内,全国各地先后对城市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模式等等方面做了许多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最为核心的问题在于如何确定社会组织在城市社区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及如何促进其功能的发挥,本文拟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一、互动与建构: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

美国心理学家雅各布·莫雷诺认为,社会组织也是一种角色。而任何组织之所以能够生成与发展,都因其承担了一定的社会角色期待。进一步说,社会组织的角色最终是由处于各种不同地位和期望的社会网络所构成。[2]我们可以发现,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功能发挥不但在宏观上取决于其在社会大系统中所处的结构关系,也在微观上受到其同属一个系统的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的影响,这种关系往往具体体现为其他系统主体对于社会组织的角色认识以及社会组织对于这种认识的角色领悟,这种认识和领悟统称为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也就是说,在社会组织介入转型期城市社区建设的过程中,社会大系统下的其他行为主体(主要为政府以及社区居民)与社会组织在互动关系中,形成了一定的角色定位,通过不同层面对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过程中功能的发挥施加影响,并且这些影响往往是决定性的。之所以选择角色定位而不是传统的系统结构作为功能分析的视角,是因为角色定位的视角更有助于把握社会组织的内涵,正如文军所言:“因为这一路径既能够有效地拓展社会组织的研究范畴,深化社会组织的研究内涵,也可以从社会组织的角色期待和角色实践的关系来深入检讨社会组织的发展困境及其出路。”[3]

前文谈到,社会组织的发展与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在时间上基本同时,是两条相互影响的脉络。而在这个发展的脉络之中,社会组织不可避免的与同处社会大系统之中的两个最重要主体——国家以及社会(社区)产生互动,这种互动渐渐地促使了社会组织这一新兴事物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并且渐渐地形成了国家以及社会(在本文的语境下更多的体现为社区及其居民)对于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一直作为中国社会学关注的核心问题而存在,同时也是在社区研究中最具影响力的研究范式。[4]而社会则是城市社区建设的大背景,同时也是社会组织存在的“天然土壤”,是无法回避的重要主体。

基于国家与社会的视角分析,社会组织在转型期的城市社区建设中,主要担负了三种不同的角色,继而发挥着相应的社区建设功能,而这三种不同的角色则是在与国家及社会的互动过程中,逐步演变而成的。首先,社会组织在组织形式上不同于市场上的经济组织以及代表国家的各级政府机构,其很大程度上属于社会这一极,是比较典型的“私人领域”,在城市社区的范围之内,社会组织是政府管理乃至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对象和客体,经过近十年的发展,目前社会组织已经融入了社区,成为了与社区事务息息相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城市社区层面的社会组织作为一种非国家权力性的组织,也是参与国家社区公共管理活动的重要主体之一,通过参与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的各项进程,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参与地位主要是管理而不是被管理,其与政府以及社区居民等都是相对独立的社会主体,共同构成了多元的社区建设结构;第三,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组织又是独立于国家与社会(本文主要指城市社区)之外的第三方公共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站在社会的立场上与政府形成某种制约关系, 同时也发挥协调国家与社会良性关系的作用。

我国社会组织的角色及政府与其之间的关系经历了一个变化发展的历程,社会组织从政府的完全附属者逐步向相对独立的主体方向发展(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社会组织将走向与政府“分庭抗礼”的对立面)。

二、作为城市社区建设客体的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首先是社会的一部分,与作为国家的政府相比,是后者的管理对象,从而也是社区建设的客体对象之一。从作为社区建设的客体的角度来讲,社会组织本身就是作为社区建设的一个目标而存在,在扮演这个角色的过程中,其不可避免的受到国家的管理以及一定建设行为的施与,同时在这个互动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功能。这些功能是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并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也是自身成长的某种体现。伴随着转型期的社会发展,我国的社会组织也经历了显著的成长,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3.1万个,比上年增长4.1%,其中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注册个数比2001年分别增长85%、132%;基金会由无到有,2009年底已有1843家。社会组织社会动员能力和自身影响力显著增强,2009年,全国接收各类社会捐赠款物达到332.78亿元,2008年统计志愿者规模接近一亿人。

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客体之一的社会组织,其参与社会建设的功能主要是通过自身组织的壮大和发展而实现的,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功能:一是增强了社区基层的凝聚力;二是扩展了社会的自我动员能力;三是弥补了国家在社区层面权力让渡所造成的空白。这三个功能是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的一部分所承担的一些本体,需要注意的是,在发挥这些本体时,社会组织需要接受国家(政府)的管理,才能保证其自身的有序发展和功能的良好发挥。

社会组织的不断壮大增强了社区层面的社会凝聚力,有效地维护了社区的稳定和团结。[5]增强社区凝聚力的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体现就是对社区公共意识的培育,而社会组织对于实现社区公共意识的培育路径起到了相当大的承载作用。第一,社会组织的壮大,完善了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有助于形成适应现代新型社区建设需要的社区公共意识;第二,社会组织之间交流以及联系的紧密,有助于其分担政府的事务性工作,完善其在社区建设中的各项功能;第三,社会组织之间利益的整合,有助于培育新型的社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社区公共意识,并最终服务于城市社区建设。[6]

社会组织的不断壮大增强了社会资源的自我募集能力,有效地减轻了政府负担,为社区建设的人力物力投入提供了保障。作为区别于政府以及市场之外的第三方力量的存在,社会组织的主要作用在于提供上述两者不能或者不愿提供的公共服务,而社会组织的壮大则使得支撑公共服务的资源变得常态化和多元化,这就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公共服务的有序提供。

社会组织的不断壮大弥补了国家在社区层面权力让渡带来的权力真空状态,行使了一定的政府职能,扩大了社区建设的参与力量。社会学一直有观点认为,在正式组织缺失(国家)的情况下,社会可以自主发展出不同类型的非正式组织(社会组织)来履行正式组织的功能,[7]作为社会的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组织形态,社会组织当然也不例外,在社区建设的过程中,社会组织不但能够弥补一些政府的不足,实现一定的民间治理,形成民间秩序,促进公众之间的和谐相处,而且能够充当社区的保护者,通过各种手段有效地缓和因营利性企业部门和政府部门的利益扩张所引发的一些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8]

三、作为城市社区建设主体的社会组织

一般而言,社区建设的两大主要内容分别为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两者联系紧密,彼此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作为城市建设主体之一的社会组织,其参与社会建设的主要形式也无外乎以下两种:一是扩展社区服务,丰富公共产品的供给;二是参与社区管理,推进社区建设。最早提出社区概念的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认为,社区“是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9]因此,社区不只是一个区域概念,而且是人们共同生活的空间呈现。这种共同生活体现为个人和家庭所必需的但是仅靠个人和家庭无法提供的生活内容,主要包括: 第一,基础性生活条件,如良好的社会秩序、清洁的周围环境、健全的基础设施等;第二,基本的社会交往和交流,包括聚会、娱乐、表达、商业交往等等;第三,便利的公共服务,包括健康服务、医疗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文化教育服务、就业培训和咨询等;第四,社区福利,包括社区救助、邻里互助、社区慈善等;第五,社区归属和认同。[10]而社区建设则意味着上述共同生活需求的合理性满足,这种满足又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提高社区治理水平;二是提升社区服务水平。这恰恰是对于社区管理以及公共服务的一种回应。

尽管就目前中国的社区发展水平而言,政府还是最主要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提供者,但是政府并不是提供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单一主体,其提供者应该是多元主体性的,[11]其中社会组织就是多元主体中最为重要的一员,无论在提供公共服务还是在参与社会管理领域都贡献出了自身的一份力量。在2012年3月召开的全国第十三次民政会议的讲话中指出,政府事务性管理工作可适当交给社会组织,更是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事业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同时,当前在中国,社区服务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即面向全体居民的社区服务与面向居民殊群体的服务,[12]而政府的服务范围往往面向的是全体居民,这就为社会组织服务介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在我国的城市社区建设过程中,社会组织的参与逐渐推动形成了一个主体多元化、职能专业化、参与大众化的社区建设框架。它的诞生,改变了社区建设只有社区居委会一个主体的旧面貌。多元化主体间既有分工,也有合作,更重要的是各类社会组织带来了社区建设的专业化。社会组织能够组织专业化的人才提供专业化的社区服务,包括公共服务、社会慈善服务、社会工作服务,而这些专业服务往往通过政府的购买形式得以实现;[10]同时尽管政府的社区建设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而专业化的社会组织也需要专业人才来管理和经营,但是专业化的建设并没有排斥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大量扎根于社区的社会组织更是推动了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社区建设。

四、作为公共领域①的社会组织

按照哈贝马斯的描述,公共领域是指作为与私人领域(市场经济)以及公共权力领域(政治国家)相对的公共领域(市民社会)以及一个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公共空间,是指“政治权力”之外,作为民主政治基本条件的公民自由讨论公共事务、参与政治的活动空间。[13]作为公共领域的社会组织,其在社会建设中发挥的主要作用在于推动公民社会的崛起,而不仅仅是充当媒介,在这一点上可以说是从更深层次上践行了社区建设的最终目的。王颖认为,社区是中国公民社会崛起的重要组织方式,社区层面的公民社会的崛起主要体现为社区自治和城市共同治理,在这之中,上下结合的两种力量推动了这种表现:一方面,集权力、信息和资源于一身的政府主动向社区让权、还权、授权,成为社区自治的“第一推动力”;另一方面,草根社区涌现出一定的追求自治的公民行动和政治参与,并对现行政治和管理体制形成强有力的冲击。而实际上,作为公共领域之一的、各种形式的社会组织才是承担公民社会崛起任务的最重要组织实体,从这个角色出发,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发挥了相当的更深层次的替代国家(政府)的功能,是推动了公民社会的崛起,而不仅仅是前面所描述的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以及承担相应的社会管理。

对于中国公共领域下的社区建设研究,王敬尧采用了“参与式治理”的概念,认为社区建设中政府与民众、国家与社会形成了“合作互动”。[14]这种“参与式治理”不但在一定的程度上扩展了社区的自由和权力,更重要的是这个过程增强了社会自治的能力,而这种能力更多的体现于社会组织,并由之行使。需要指出的是,国家与社会的良性的关系构建中,最根本的是二者相互制约又相互合作、相互独立又彼此依赖,建立有机统一、互动的正和博弈关系。[15]所以,社会组织作为公共领域的组成部分,其填补国家主动让渡的权力空白,为社区建设服务,并且逐步推进公民社会的崛起的目的并不是要成为与国家分庭抗礼的第三种力量,而是要基于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内在规律, 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找到自己合适的角色定位,促进两者不断地统一协调、良性发展。[16]

五、总结与讨论

总体而言,角色定位的准确与否对于社会组织的功能影响极为显著,这个问题看似老生常谈,却又真切地触及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的问题本质。学界针对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的讨论也是众说纷纭,我们需要看到的是,尽管在近十几年的并行发展之中,社会组织在城市社区中的角色定位日渐清晰和明确,其功能优势也日趋显现,但是该问题却依然存在。例如国家对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往往体现于法定分类管理方式以及相关的政策文件之中;与国家的角色定位不同的是,社区(尤其是社区居民)对于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往往体现于各种新媒体,以及某些特定的社区建设行动逻辑之中,这种正式与非正式定位方式带来的解读困难将不可避免的导致一定的定位失准。同时,不尽明晰的角色定位带来了中国社会组织“虽然数量巨大,但是没有构成一个整体的第三部门,它们像一盘散沙,支离破碎地散落在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中”。[17]因此,如何进一步明晰社会组织在各项社会事务中的角色定位,必将是未来社会组织工作的展开方向。

尽管对于社会组织的未来功能的发挥,我们持肯定以及乐观态度,但是不能忽视的是无论社会组织的功能如何发挥,都不能脱离上述的三个角色定位而存在,作为社区建设的客体之一,社会组织必须摆正其在社区建设中的地位,即必须处于政府的领导与管理之下,而不是与政府平起平坐甚至谋求高于政府的地位;作为社区建设的主体之一,社会组织必须扎根于社区,利用政府的“放权”空间,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性优势,以服务社区建设为己任;作为公共领域,社会组织必须明确自身独立于国家以及市场之外的定位,在社区建设领域发挥功能,为公民社会的崛起做出贡献。

在社区建设事业的发展中,全国各地纷纷开始了各种新式的社会组织创新活动,如杭州的“社会复合主体”建设等等,这些经验为我们更为明晰地理顺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角色定位,有效扩展城市社区建设(乃至整个社会建设事业)中社会组织的功能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注 释:

①尽管公共领域是西方学术语境的一个概念,能否引入中国

开展研究还有争论,但在我国可以借鉴用于作为“公共事

务参与空间”的含义来予以讨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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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社区建设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农村社区;建设规划;路径选择;建议

Abstract:China''s new rural communities construction overall development level, and the city community construction are compared, still in a stage of exploration. According to my own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s well as in the new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planning process in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some own views, hope to be able to better promote China''s new rural community planning level.

Keywords: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planning; path selection; suggestion

目前,我国新农村社区建设的整体发展水平来看,与城市之中社区建设相比较,还仍然处在一个探索阶段。从理论与实践上来看,我国新农村社区建设的新型指导理论正处于探索之中,从实践上来看,我们的新农村社区建设之中在取得较好的成就的同时,还存在着较多的不足。笔者通过自己在新农村社区建设与规划之中实践与学习认为,为了更好的提升我国新农村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对于与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的相关理论与实践层面的问题亟待梳理与研究。例如,对于新农村社区建设发展内涵、定位、建设模式进行深入研究。目前,从我国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的研究成果来看,主要包括新农村社区管理、服务、治理以及目前我国新农村社区规划过程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解决策略等方面进行探讨的。笔者结合的自己所学的规划专业理论以及工作实践,立足于对新农村社区概念的界定,对目前我国新农村社区规划过程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一梳理,进而希望能够更好的促进我国新农村社区的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一?新农村社区内涵的界定

社区一词,追根溯源可至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期由我国著名社会学家先生的相关著作与文献之中。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关于社区的相关研究成果才逐渐增加,进而产生了“什么是社区”“社区的定义”的探讨。对于社区一词,不同的专家与学者从自身的经验、研究视角出发,“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提出了自己认为的“社区”概念。总结与归纳后,笔者发现不同的学者所提出的“社区”内涵相差甚远。社区作为较早进入现代工业社会的西方国家学者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研究的整体范围往往是城市,对于农村社区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所谓“传统的农村社区”是指“以农业生产为主要活动内容而聚焦起来的人们生活的共同体,其社会结构简单,封闭程度较高,日常生活通过其特定的地域内的社会关系网络进行”。但是,伴随着我国农村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交通工具、科学文化知识的大量运用,使得我国的农村社区发展不再是传统的自给自足的、隔绝性与封闭性较强的社区,其与外界社会发展具有着紧密的联系。新农村社区具有着诸多特征:例如,与传统农村社区相比而言,新农村社区的谋生手段主要依托于现代农业生产。第二、第三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并逐渐成为新农村社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新农村与传统农村社区相比较,无论是从人口密度还是从人口的规模来看,都比传统农村社区要大的多。集中性是新农村社区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新农村社区的生活环境、生活水平、生活方式等与城市的发展逐渐趋同,两者之间的差异性与日俱减。笔者结合了传统农村社区的相关研究成果以及目前新农村社区的相关成果认为“新农村社区”是指“农村地域范围内,以一定规模人口为基础、以一定产业为支撑、以地缘和血缘关系为纽带、以社区组织及相应的治理机制为保障、以满足社区居民基本需求为目标的新型农村社区”。

由此可见,新型农村社区与传统的农村社区具有着较大的不同,这就要求为了更好的促进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发展与建设,其在规划与传统的农村社区规划具有着一定的差异性。笔者认为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的路径选择中,要能够立足于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的实际,通过不断的治理与完善,才能够更好的促进建设规划的整体水平适合新农村社区的发展。笔者认为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过程是一个缓慢而持久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之中,我们要能够依据科学的理论,辅之高效的实践,才能够更好的促进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的科学性。

二?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规划主导思想不清晰

新农村社区的规划主导思想要与的新农村建设紧密相联。从新农村建设与发展来看,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以及逐步改善农民的整体生活水平是新农村社区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最为重要的问题。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基础以及核心即是提高农业生产水平,进而提高我国农民的生活整体质量。但是,在具体的新农村规划实践过程之中,新农村规划更多的是对居住空间的梳理以及物质环境的改善,这就造成了新农村社区规划是优先发展生产还是优先改善生活环境之间的矛盾,规划主导思想在“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看似矛盾的两难境地之中徘徊。由于新型农村社区规划过程之中的规划主导思想不清晰,直接导致了在具体的规划实践过程之中造成“规划失误”。众所周知,规划水平的高低甚至将直接影响到一个地区的未来发展,规划主导思想不清晰是影响目前我国新农村的社区规划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5篇:社区建设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社区建设;居民参与;现状;成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F2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2-0132-02

社区概念最早是由德国社会学家腾尼斯提出的,他在1887年出版的《社区与社会》一书中最先使用了“社区”一词。他认为,社区是由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亲密、守望相助、疾病相扶、富有人情味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自然形成的。这样的团体逐渐向异质人口组成的、由分工和契约联系起来的、缺乏感情和关系疏远的社会过渡。目前中国政府认可的城市社区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以后做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

德国社会学家腾尼斯提出,从传统社区向现代社会转变,一个很大的变化就是社区共同体的消失,人们之间的情感联结日益松散。如何重构社区内居民之间的情感联系,让社区居民有参与社区建设,就成为当下社区建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一、居民社区参与的概念及意义

参与包含多方面意义。其一体现的是公民权利。公民,既是国家的主人翁,也是社区的主人翁,凡涉及每个公民利益的公共事务或公益事业,公民都有权参与。其二体现的是一份责任,如自己的祖国处于危难之中时挺身而出,当遇到歹徒行凶时见义勇为。社区不是某个人的社区,是全体社区成员的社区,建设社区是每个社区成员责无旁贷的义务。其三体现的是一份力量。一个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但是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将使这些微不足道的力量集聚起来,形成巨大的力量。人多力量大,人多势众讲的就是这个道理。群防群控、群策群力为取得抗击非典疫情的胜利所起到的巨大作用是有目共睹的。其四体现的是智慧。如人多智广,人多主意多。其五说明的是个体与整体,局部与全局之间的关系,没有个体的组成,就不可能形成整体,没有局部就无所谓全局。其六反映的是社区成员积极性发挥的程度,社区成员的精神风采。社区成员参与的越广泛、越深入,则说明社区成员的积极性越高,精神风貌越好。

二、城市社区建设中的居民参与的现状

1.从参与主体上看, 目前在许多社区参加社区活动的主要是“一老一少一低”。“老” ,即离退休的老同志;“少”,即放了寒暑假的中小学生; “低” ,即定期到社区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从分布上看,参加社区活动的主要是大多数时间都在社区的居民,而在职人员很少参加社区活动。

2.从参与内容上看, 城市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项目主要是娱乐健身学习等文化活动类,而涉及社区公共事务决定、公共服务项目选择等内容的政治性参与较少。

3.从参与形式上看,一方面表现为被动参与和反复参与。被动参与表现为,居民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动员、劝诱、说服下参与(执行)社区管理机构业已形成决定的事项,比如参加居委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开会听取居委会或街道有关社区工作的通报、部署等。反复参与的情形,指同一批社区居民被重复动员、反复参与各种不同类型的活动,年底统计时看似参与人次很多,参与人群却有限。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居民社区参与的组织化程度较低。

4.从参与动力上来看,人情面子是目前居民选择参与社区活动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在被动性参与的社区活动中,人情面子是社区参与的主要因素。居委会工作人员主要利用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关系网络,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执行性参与任务。当然,兴趣、爱好以及相关利益等都是影响社区参与的重要因素。

三、城市居民社区参与不足的成因

城市居民社区参与不足的问题已成为中国社区建设进一步发展的薄弱环节。分析其中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利益关联度低是导致居民社区参与不足的经济因素。现代经济学认为人都是“理性经济人”,追求效用的最大化。社区居民是否参与社区活动取决于“参与”行动所带来的效用。也就是社区居民是否参与以及是积极参与还是消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取决于其参与行为对其自身及其家庭是否有价值, 以及有价性程度的大小。而一方面,社区公共事务、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务又具有“共享性” 的特点, 即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

2.传统的单位意识是制约居民社区参与的文化因素。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个人依靠单位实现自己的一切利益,个人的工作和生活都严重依赖单位,根本没有“社区”的概念。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单位人”逐步转变为“社会人”,单位的社会职能剥离出来,居民的利益关系开始转入社区。但是这一转变过程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人们在减少对单位依赖的同时,单位情结并不会瞬间即逝,单位仍然是大多数居民工作、生活的重要场所。虽然社区对城市居民的重要性在提升,但目前还处于弱势,居民社区意识还比较淡薄,仍然把社区当做住地而已。

3.体制是城市居民社区参与度不高的制度因素。中国的社区建设时间还不长,仍然处在探索阶段。社区建设主要是政府主导,政府是社区建设强大的推动力。这种体制导致社区建设行政化色彩浓厚,居委会实际上成为政府的“腿”或“脚”,没有多少主动权。居民缺少参与社区建设的制度化条件,参与渠道不畅。居民也长期习惯于被动地接受政府的安排,缺乏自治参与的意识。因此,在社区建设中,目前更多的是在运用行政资源,大多数社会资源没有得到利用,居民的主动性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4.居住模式的变化是影响居民社区参与的空间因素。与以前单位院、家属区相比, 现在居民的居住模式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和城市建设,居民的动迁和流动加剧,人们逐步离开原来熟悉的生活环境,开始居住在新的陌生的社区中。从而,社区居民的异质化程度比以前大大增强,居民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都有很大差异。相关调查表明:社区居民的交往程度与居民社区参与意愿呈正相关,即居民的交往程度越密切,居民的参与意愿越强。因此,目前的居住模式在客观上影响了居民之间交往,进而影响了居民的社区参与意识。

四、城市居民社区参与是搞好社区建设的关键

社区参与是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基础,是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途径。面对当前城市社区居民参与不理想的状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提升城市居民社区参与的路径选择。首先, 政府部门和相关社区组织要坚持重视理念、注重过程和区别对待的基本原则来发展居民的社区参与。一是要始终重视参与的理念。作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社区组织,要在日常工作中逐步累积社会资本,增强居民的参与意识,调动居民的参与积极性。二是要注重过程,不要急于求成。居民只有在参与过程中才能得到主体意识的教育,才能逐步提高参与的兴趣和能力。三是要区别对待,尊重差异和个性。应针对不同的社区结构,不同的参与类型,来开展工作。面对老人社区、青年社区、老公房社区、高档商品房社区等不同层次居民的参与要求,需要采取不同的措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其次,社区组织可以围绕参与动力、参与平台和参与意识等方面提升居民社区参与。

2.增强居民社区参与的动力。从利益关联和情感认同两方面来提高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进而积极参与社区活动。通过制度安排,社区能够提供良好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以及社会服务,让居民利益社区化,使居民的利益通过社区得以实现。利益的驱动力是巨大的,当居民意识到自身利益与社区利益紧密结合,参与社区建设有利于其利益实现时,就会增强参与社区事务的欲望和动力。在居民对社区的依赖程度增强后,会产生强烈的社区归属感,在情感上认同社区。正如“社区是我家” 这一口号所表达的,居民生活在这个社区里心情愉悦,对社区产生了浓厚的感情,不愿意搬离所在的社区。

3.搭建居民社区参与的平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社区组织通过搭建更多的参与平台,促进社区内居民之间的交流、沟通,增强其社区意识。可以建立以下几种参与平台:

社区议事平台。运用简报、广播、视频、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让居民了解社区的基本状况,年轻人多的社区,还可以建立网上社区论坛,就实事项目、共同关心的议题,如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充分与社区居民协商、沟通、征求意见,对合理化建议及时采纳,并将议事结果及时反馈,用参与成效来强化参与意识,发挥居民的积极主动性。

社区服务平台,社区在摸清资源和需求(如社区内居民拥有的技术能力、服务意向、服务需要等)的基础上,提供各项优质的、符合社区实际和社区居民需求的服务项目,解决居民的“急、难、愁”问题,逐步形成社区服务和社区参与的氛围和传统。

4.健全居民社区参与的机制。虽然社区参与是基层的活动,但也需要建立和完善居民社区参与的机制和渠道,使社区参与规范化、制度化。目前,很多社区参与活动无章可循,社区组织之间也缺乏合作,导致社区参与活动无法长期坚持下去,临时性组织参与的成本较高,对居民的吸引力也较弱。因此,要完善社区参与的制度化环境,继续健全现有的“三会制度”,即听证会、评议会和协调会,提高社区参与的规范化程度。

第6篇:社区建设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社区经济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战略的深入发展,社会转型和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许多新的变化,“单位”的社会功能正在逐步弱化,城市社区的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而社区经济方面的问题也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在此情况下,深入研究社区经济发展现状,对加快我国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作用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社区经济的基本内涵与特征

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社区建设工作的逐步推行,社区经济才慢慢从城市社会福利性的区服务中分离出来,它是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前后才开始出现的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新概念,所以,对社区经济的研究,目前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然而,社区经济作为一种客观的经济活动早就存在,人们几乎每天都在接触它。对于社区经济的认识,人们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概括起来,目前国内大致有三种观点:一是认为社区经济就是街居经济。因为,既然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单位是街道和居委会,那么,社区经济也就是街居经济。二是认为社区经济是指区域内所有经济活动的组合,凡是街道地区范围内的经济,都可以说是社区经济。三是把社区经济作广义上的理解,认为社区经济是社区各种经济因素及其活动的总称,包括社区经济管理系统(如工商、税务、金融、物价等)、社区经济部门(如区、街和居委会经济组织、工商业、各种服务行业等)、社区经济活动的项目以及社区经济的活动。

以上三种观点主要是从经济学角度、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界定社区经济的。它不仅抛弃了社会学中有关“社区”、“社区建设”的特定内涵,而且也割裂了社区经济与社区建设的密切关系,所以它们都存在不足之处。第一种观点只对社区经济中的“社区”作空间属性上的理解,而没有把社区经济的内涵表述完整。因为社区经济不只是包括街居经济,还包括其他成分;第二种观点则把社区经济的外延给扩大了,有无所不包之势;第三种观点更是穷尽经济之涵盖因素,把社区经济的范围扩大到了极致。由于这几种偏重于经济学意义上的界定都缺乏“社区建设”所拥有的社会学内涵,导致在解释社区经济时显得十分乏力。

那么,如何从社会学的角度,或者从社会学和经济学相结合的角度来理解社区经济的内涵呢?本文认为,要界定社区经济,必须先了解“社区建设”的内涵。因为社区经济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区建设的经济基础,社区经济正是针对社区建设的发展而提出的一个新概念。“社区建设”在社会学上具有特定的内涵,它主要“是指基层社区在政府的帮助和指导下,依靠社区自身的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会问题,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质量,促进社区经济、政治、文化、环境、治安、务等各项事业与整个社会协调发展的过程。”因此,要完整、准确地理解社区经济的概念,就必须从要完整、准确地理解社区经济的概念,就必须从社会学角度来把握社区经济的几个基本特征。

1.地域性。社区经济首先必须是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和社区界定范围之内。社区即地域性社会,地域性是社区经济的首要特征,超出了特定区域范围的经济活动就不能成为社区经济。社区经济的地域性不仅是指其经济主体分布在一定的地理位置上,而且其劳动力构成也具有一定的社区地域性特征,社区居民必须是社区经济的基本劳动力和主要技术的构成主体。

2.社会性。社会性是社区经济诸特征中最为突出的体现。社区虽然首先是指一种地域性社会,但除了具有地域性特征外,它还带有感情、特殊主义和集体主义取向。所以,社区经济不能像其他经济类型那样,一味地只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社区经济的社会性。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社区经济不仅要讲究经济效益,而且更要讲究社会效益,这种社会效益是广泛而巨大的。如文化方面的有偿服务,不仅可以增强社区建设的后劲,而且可以促进社区居民文化生活的普遍改善和基本素质的不断提高。

3.服务性。社区经济是为了社区建设而兴办的,其宗旨是为社区居民的生活和全面发展服务。所以,并非在社区内的一切经济都是属于社区经济的范畴,这正是社区经济区别于其他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社区经济的服务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其构成来看,社区经济一般多以商业、生活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为主。二是从其性质来看,社区经济的性质就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社区居民,其发展方针是“围绕服务办经济,办好经济促服务”。近几年来,我国许多城市社区本着“为民、便民、利民”的宗旨和因地制宜、拾遗补缺的方针,积极发展综合服务事业,这已构成社区经济的主要方面,成为社区经济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4.多样性。社区经济的多样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经济内容的多样性。社区经济的内容丰富多彩,包括房地产、旅游、商业、餐饮、医疗保险、建筑安装、文化教育等产业。二是经济成分多样性。社区经济除了集体经济这个主导经济成分以外,还包括私营、个体、合资等多种经济成分。凡是立足于社区、服务于社区的一切经济成分都可看作是社区经济的一部分。三是经营方式的多样性。社区经济一般规模不大,但经营方式灵活多样。它可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随时调整经营方式,适应市场竞争,以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我国社区经济的发展现状

在我国,社区经济目前正处于实践摸索和理论探讨的阶段。在实践中我们已经取得了很多经验,理论方面也有了一些研究成果,但毕竟起步比较晚。因此,在其发展过程中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压力,面临着不容回避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

1.资本不充足

(1)社区的纵向联系传统化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在对社区街居实行襁褓般的束缚的同时,又给予无微不至的关怀,在这种体制下,社区缺乏积累社会资本的条件和动机。在计划经济转轨时期,产权制度改革后,社区内的企业成为独立的法人组织,社区居委会成为自治组织,互动合作关系。但目前有的地方的社区组织,无论思想和行为上都没有摆脱传统体制的影响,滞后于形势发展,习惯于依赖政府,过着“等、靠、要”的日子。面对重要战略机遇期,有些社区组织不是紧抓机遇,而是“瘸子打围坐着喊”,不行动,依赖政府获得“首长项目”以便取得财政保证。

(2)社区的横向关联程度低

城市社区经济发展,要优势互补、利益共享,节约交易成本,获得最大化利润。而从目前城市社区经济的现状看,长期以来倾向于和政府之间的纵向、封闭、传统的联系,而忽视跨社区和产业之间的交往与联系,产生了经济效益低的问题。

(3)社区资金短缺

我国城市化建设发展到今天,已经有了相当的水平。但对城市社区来说,资金短缺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一方面,政府财力有限,奖金投向社区的数量毕竟太少。另一方面,社区自有财力较弱,城区财政仅能维持一般工资支出,是“吃饭”的财政,险些之外,无力担当投资发展经济的(下转109页)

(上接107页)任务,不能成为国有资金投向对象。一个地方的发展,不能光靠政府拔款,主要要靠自身的实力来支撑发展。我国城市社区经济恰恰是在自有财力上短缺。

2.结构不合理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建设、管理社区的经验和对客观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以至于我们在着力发展社区经济时出现战略决策的失误,战略重点的失衡,产生了许多结构性的新的问题。如,以往在城市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中,把发展重工业放在不恰当的位置,许多城市忽视轻工业,与此相适应,势必重视积累而轻视消费。重视经济增长速度而轻视经济效益,重视生产用品而轻视生活用品。受这种发展战略的影响,我们原先的一些社区经济的结构自然地有着“畸重畸轻”的痕迹。许多城市社区超越自身条件的许可范围而贪大而求全,忽视固有的优势而追求自成体系,忽视长期发展战略而追求短期效益,以至生产结构上比较失调。资源得不到合理开发和利用,生产潜能得不到充分发挥,消费结构上供不应求,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不到提高,技术结构上不能及时更新换代向高层次发展、经济增长和经济效益极不相称,体现不出经济发展的战略要求。

3.管理不完善

我国城市经济管理体制基本上是沿袭苏联纵向的集权式管理机制,虽然也有几次变革,但主要是在调整条条块块的管理权限上做文章,没有跳出以行政部门和行政方法管理企业的圈子,仍然是矛盾重重,根本问题未能得到解决。城市社区经济的管理也不外乎如此,其主要弊端是:

(1)条块分割严重

按行政系统、行政区域管理社区经济,最突出的矛盾是条块分割。在一个城市内,社区工业企业有的按行政隶属关系划分,有的按行业关系划分,自成体系,条块分割,很难对其进行统筹规划,综合管理,造成生产与存储、生产与销售的脱节,影响了商品的流通,阻碍了条块之间的经济活动。特别是改革过程中城市社区所有制的改革取向更弱,无论是“大集体”、“小集体”,还是国有小企业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合作经济没有得到充分发展。而且其产权管理政府仍没有“松手”,过渡性质较为明显。

第7篇:社区建设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城市社区;整合;社区人;意识

[作者简介]马天芳,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系讲师,广东广州511450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7)10-0194-03

一、社区整合与社区意识之关系阐释

在社会学史上,第一个提出社区这个术语的是德国社会学家腾尼斯。他指出,社区是具有共同价值观念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守望相助、富于人情昧的社会团体。20世纪30年代,“社区”的概念由国外引入中国。1986年,原民政部部长崔乃夫把“社区”的概念应用于社会福利服务领域,同时从实践的角度对“社区”进行了阐释。他认为,在城市,社区主要是指以街道、居民委员会为基本单位的。本文研究中“城市社区”主要是采用这个概念,并将居委会所管理的社区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散居型社区。特点是居民分属于不同的单位,他们的重大需求一般求助于各自的单位,居委会只管理无单位人员,负责卫生、治安等社会性事务。第二类是单位型社区。特点是单位所属居民区,在这类居委会中,各种活动开展是在单位的调控和安排下进行,居委会处于附属地位。

社区整合是指社区诸要素相互协调成为一个整体并有效发挥社区功能的过程和状态。社区整合发生于物质(经济)层面、人力资源层面和意识层面。物质资源的发掘、筹集及有效运用对社区建设相当重要。然而从更本质的意义上来讲,社区居民意识的强化、共同体意识的形成更为重要。从增强社区意识的角度来看,社区整合就是增强社区的社会团结。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团结是一种建立在共同情感、道德、信仰或价值观基础上的、人们之间以结合或吸引为特征的联系状态。它是社会共同体存在的基础和基本特征。在他看来,社会团结的基础是社会成员的共同价值观念、共同道德规范和集体意识。他认为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中,传统社会和亲属联系被削弱,而新的社会联系尚未建立起来,于是就会出现社会解组,从而影响社会团结。

二、从社区意识层面分析衡量城市社区整合的具体指标

要增进社区的社会团结就要提高社区成员对社区的认同感,增强他们的凝聚力和相互关怀意识,强化成员与所在社区的联系和社区成员之间的相互联系。下面分别讨论衡量城市社区整合在社区意识层面的具体指标。

1.“社区人”对于社区生活的满意度。即居民对其所在社区情境是否满足其自身生活需求的一种主观感受。显然,居民的社区满意感是社区情境与个人主观期望、评价标准、认识水平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姑且不论个人主观因素的差异,社区满意感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居民对社区实际情况满意程度的反映。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居民的生活需求愈能够得到满足,即意味着生活质量愈高。因此,社区满意感是居民对社区生活质量认知的一种表征。

2.“社区人”对于社区的归属感。即居民认同自己归属于所在社区的一种主观感受。就客观状态而言,居民总是归属或不归属于某一社区,并获得所在社区的成员身份;就心理状态而言,居民对所在社区认同则存在一个完全认同与不认同之间的不同程度,即一定强度的社区归属感。通常,居民归属感愈强,愈能够意识到自己作为社区成员的权利与义务,并愈加喜爱和依恋所在社区。如果说社区满意感是居民生活质量认知的一种表征,那么社区归属感则是居民社区生活情感归属的一种表征。

3.“社区人”对于社区生活的参与意识。即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及活动的过程或行为。其实,人们居住的小区之所以成为一个社区,正在于居民们在生活上不是各自为政,而是在生活的诸多方面相互关联为一个非行政色彩的利益共同体。由此,社区中每一个居民既是管理者又是被管理者,既是服务者又是被服务者。在这个意义上说,社区参与其实是居民社区生活意向的一种表征。在参与意识上,社区诸成员对社区建设的理想目标可能有较高认同,但对具体的行动及过程目标可能有不同的企求。无论人们对社区建设的目标作何等美好的描绘,社区建设的现实行动直接表现为资源的投入。

三、传统城市社区整合强度透视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位体制是我国城市管理和社会整合的一种基本方式。单位作为福利共同体,不仅为员工及其家属提供工资、福利和后勤保障等生活服务,而且包揽了政治、教育、行政等社会管理职能,拥有超强的动员和管理社会的能力,从而把街居组织的城市社区管理职能压缩在数量极少的无单位居民范围内。在这种情况下,居民与单位的利益关系最为紧密,单位的发展也主要依托上级政府、主管单位或国家相应政策,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关系及在社区的形象意义不大。在总体生存的情况下,人力、物力、财务和时间诸资源为公共占有,因而人们可以将资源运用于他们认为有利于组织生存的领域,或者“慷集体之慨”,将资源用于非私人领域,以便大家共享。这种参与意识在单位型社区体现得较为充分。但在散居型社区内,社区参与主体却发生了变化,居委会与辖区内厂矿企业的基层组织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组织并无密切联系,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活动的主要是社区少数居民,甚至是无单位者。

由此可见,在我国传统城市普遍存在“社区缺失”现象,职工大都通过各自的单位获得生活保障和社会福利。在以“单位制”为核心的传统社会管理体制下,居委会只是单位的一个附属物或补充物,是起辅质或边缘性质的作用。毋庸置疑,单位型社区居民的整合性较高,尤其体现在社区归属感和参与活动上;散居型社区与居民的利益是疏远的,无论是参与意识、满意程度还是归属感等,都呈较低水平,社区整合性较低。

四、现代城市社区整合强度透视

伴随我国经济转型和社会转轨,城市人口不断增长,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使城市重心下移,社区建设和管理任务明显加重。城市居民正逐渐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转换,单位职能慢慢被社区所剥离,这不仅改变了人们传统联接和依存的方式,也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价值观、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基于各种利益基础之上的新群体处于不断分化组合之中,“社区”继“单位”模式后,成为联接人们情感和满足人们需求的新的纽带和载体。因此,“社区”取代“单位”成为社会工作的主要区域。单位成为独立的法人,其复合职能弱化了,员工与单位和社区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单位型社区中社

会联系逐渐趋向淡薄。原因主要在于现在的城市正在或已经失去了形成那种密切的社会联系的社会体制和社区生活条件。

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城市失业、下岗人员有所增加,城市退休老人和外来工比重逐渐上升,单位型社区由于来自自身和外界的各种压力基本上是无力管理这部分社会边缘层,把它推向社会,这一部分人便在散居型社区中停留下来。单位型社区由于功能的外移,从而也带动单位内成员团结意识的弱化。这些弱势群体遇到难题就逐渐去找所属的社区居委会。单位办社会的体制转向社区化。由此可见,单位型社区整合强度逐渐在降低,散居型整合强度慢慢增强。但由于单位型社区支持功能逐步弱化,而新的散居型社区支持功能还没能健全起来;由于社会生活的支持网络从单位向社区的转变,而“小政府、大社会”的基本社会管理模式和社会组织框架正在逐渐建立,难以完全发挥替代作用,所以目前在部分领域出现了社会支持网络的失效,使一些人的生活出现困难无助的情况,出现了社会转型中的社会解组。

五、从心理意识层面来分析传统城市社区整合变迁

1.经济利益的追求渗透到社区建设。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人们对经济利益越来越看重,工具理性越来越多地渗入到人们之间的关系中来。在社区建设资源日益部门化、“私有化”的情况下,如何使这些资源的占有者释放资源为社区建设所用是一个现实的问题。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资源占有者的行为更多地表现为经济理性,即以自己的投入是否获利来选择自己的行为。社区建设不同于经济上的交易,这不但在于社区建设的非计量性,而且在于它一般属于“公共物品”。当人们预见到自己活动的产品被纳入不可计量的“公共物品”的时候,他是否有投入资源的积极性是值得讨论的。这就产生了屡见不鲜的在公共福利领域某些大牌企业的“装聋作哑”和在社区建设中的讨价还价及逃避现象。一般说来,企业的性质在于它的经济理性,而不在于其社区福利追求,企业的关注对象是超越社区的市场。这样,如何增强企业及其他驻街单位对所处社区的关心就是一个问题。这种张力还来自于有较多社会资源但却“无求于人”的中高级社会阶层。由于他们拥有较多的经济资源和社会关系资源,可以在区域性社区之外解决自己的问题。因此,他们为社区建设、社区发展作贡献的热情就可能受到影响,社区建设强调内在发展,而社区成员中强势群体却具有强烈的外向性,这使社区建设遇到了深刻的内部矛盾或张力。

2.社区张力的另一个方面来自于现代化对人性的异化。城市重建和社会流动也破坏着原有的共同体关系,原来相互熟识的邻里关系被陌生的关系所代替。现代化是一个破坏传统社区的力量,它以经济理性和社会流动的力量冲击传统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共同体意识和情感性联系,并造成颠覆性后果。正是基于对现代化的这种破坏性后果的反思,人们才提出重建社区的要求。我国正处于现代化的初始阶段,现代化进程对社区的破坏是不可避免的。人们对经济利益的追求、社会流动加剧和私人领域的强化都给社区建设带来严重的挑战。随着西方价值观的侵入,一部分城市居民的私人领域意识不断强化。随着对计划经济时期公共领域无限扩张、私人领域被吞噬现象的批判,白领和知识群体的私人空间开始形成并不断扩展,家庭生活、个人生活正在成为与公共事务相对分离的领域,并被置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样,日益膨胀的私人活动空间就同以扩展公共领域为特征的社区建设、社区发展可能发生冲突。

当然,在现代社会中,社区成员之间的相互联系的需要是存在的。人类的相互需要根源于其本性,根源于个体的非自足性。在现代社会中,人类有了更强的生存能力,但这并不是表明每一个人都能独立地、更有效地处理自己的生活,特别是精神生活。由于现代化隔离或肢解人们之间的密切联系,对人性进行异化,人们在精神上更加希望相互了解和沟通,以缓解来自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压力。在哪些层面和何种程度上去增强社区成员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增强他们的社区意识,已成为不得不认真考虑的问题。因为如果说传统社会中的社区意识是内生的,计划体制的力量可以衍射并对社区建设的建构,即通过设计去有意识地激活社区成员的兴趣,促进社区成员之间的互助和支持性联系,那么在现代城市社区中,应从以下方面去整合社区,加强社区凝聚力。

一是从社区建设的角度去激活人们的相互需要,从而增强支持性社会联系。强化社区联系,关键是要设计能吸引社区成员参与的共同活动。这可能是一些多样化的有组织的社区活动:不同群体的或社区性的、助人的、互助的或公益的社区活动。但一般它们是属于内部效益而非外部效益的活动,即从近期或远期来看有益于社区成员共同生活的活动。通过组织这些利益相关的活动,可以加强社区成员间、不同群体间和代际之间的社会团结。

第8篇:社区建设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设计模式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被称为农村发展的第,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切入点、促进农村发展的增长点,是中国农业经济建设新型城镇化作引领的战略基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不能等同于村庄翻新,也不是简单的人口聚居,而是通过新社区建设,改变农民生产和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缩小城乡差距,让农民享受到跟城市人一样的公共服务。目前,各地已经建成的新型农村社区规模不等,少则几千人,多则上万人乃至几万人,基础设施相当完善,公共服务全面覆盖,生活环境堪比城市小区,城乡差距在这里已显著缩小[1]。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山东、四川、河南、河北、北京等省市把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战略加以推进,其中成都、新乡、苏州、德州等省辖市为此专门下发文件,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推进,成效显著,涌现出很多好的典型,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在通常的概念中,国家有了政策和物资、资金的保证,地方上的建设就可以大上快上,指日可待,但实则不然。一项大的经济建设和改造,不仅要有政府的各项支持,还要有社会各界、各种力量的大力配合。如一个社区在建设过程中,即使政策、资金、物资全部到位,也不一定能建设一个好社区。因为怎么进行布局,建设多少房子,多少人居住,建设哪些服务设施等的问题,需要技术层面的专业人士进行规划与设计。规划与设计有其自身的原则与标准,不能一概而论。当前,在全国范围内的新型农村社区改造活动中,需要规划与设计的城镇乡村很多,但还没有一个通用性的设计模式可以借用。因此,中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的设计模式研究和推广应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1设计模式的创新思路与方法

中国幅员辽阔,东西南北差异巨大,发展水平也极不平衡,由权威部门完成一套“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设计模式显然是不可能的。就像世界上没有适合中国农村经济发展通用的“模式”一样,中国自己也没有通用自己所有省市农村经济发展的“模式”。这个模式需要具体的定位和建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的设计模式必须是针对某一地区或相似区域进行的具体化的系列方案[2]。设计模式是一种理性的解决问题、分析问题的方法论。把解决某类问题的方法总结归纳到理论高度,那就是模式。设计模式是一种指导,在一个良好的指导下,有助于完成任务,有助于做出一个优良的设计方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且最终会得到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环境规划与设计是一门学科,有其自身的规律和要求。方案设计要按客观规律办事,要结合实际办事,要充分尊重和体现用户的要求,维护用户的利益。设计模式是建立在充分的调研、考察,广泛征询意见,实际的实施检验等前提下形成的,具有针对性、特殊性和可操作性等特点。而它又不是一般性建筑和环境设计模式的重复,应有以下创新点:一是设计模式既有文字论述,也有图例说明;二是设计模式既有概念性的规划,也有建设性的实施细则;三是设计模式针对性强,遵从原创性的原则,不重复,不摹仿;四是设计模式在同一类型中,有多种形式可供参选;根据不同的设计对象其复杂程度,可设置为一、二、三、四、五个等级;不同的地理位置可设置为平原设计模式、高原设计模式、江河设计模式、海洋设计模式、丘陵设计模式、岗地设计模式或山地设计模式等。不同的气候环境可设置为热带气候设计模式、温带气候设计模式或季风带气候设计模式等。

2设计模式的运用与实践

设计模式的优劣与否,必须通过实际运用才能够检验。为此选择了襄阳地区保康县歇马镇。选择的理由是:襄阳是传统的农业大市,有较好的农业发展基础,也有比较丰富的地理位置和产业形态。襄阳地形为东低西高,由西北向东南倾斜。东部、中部、西部分别为丘陵、岗地、山地,约占襄阳总面积分别为20%、40%、40%。按照襄阳今后的发展目标和地形条件,在设计模式当中,可进行大的分类,即丘陵设计模式、岗地设计模式和山地设计模式。符合我们理想的T型设计模式系列,即相似模式的梯级排列。保康县歇马镇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山地乡镇,其中有许多的村庄坐落在高山地带,平均海拔在1200多m以上,符合选用“山地设计模式”进行运用。根据设计原则,对歇马镇设计模式进行了2个阶段的分期工作:一期为概念性的规划;二期为建设性的实施细则[3]。首先对镇属的49个村子进行了大量的现场勘察、测量、调研,结合各级相关的要求、规定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发展的政策,根据大的设计模式纲要,再进行单位的模式划分:产业结构设计模式、居民居住设计模式、公共交通设计模式、公共设施设计模式、供水、供电设计模式、通讯设施设计模式、旅游开发设计模式、生态环境设计模式和文物古迹保护设计模式。历时2a多的时间,完成了规划设计任务。受到老百姓的欢迎,镇政府的认可,市、县城乡设计规划部门的验收。目前正在进行第二期的建设规划设计。运用设计模式的方法,可以清晰地看到襄阳地区新型农村社区的形态分布和业态布局,可以根据政策去调控,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去落实。

3结语

设计模式在当前如火如荼的全国范围内的新型农村社区改造活动中有着良好的参照价值和引领作用。通过研究,本课题实际应用价值主要体现在一是为相关部门的决策起到积极的参考作用;二是为用户准备的多方面的设计模式,成熟、可行,可供选择余地大;三是为同行和相关人员提供有益的借鉴;四是为实践性教学、研究积累了大量的素材;五是为与外省、外地区同行间进行学术交流积累了经验。

作者:张波 单位:湖北文理学院美术学院

参考文献

[1]叶齐茂.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图解手册[J].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第9篇:社区建设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安全社区,伤害预防,安全管理

Study on The Countermeasures of Safe Community In China

China Academy Of Safet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bstract:In this paper, the establishment and development of safety communities in China and abroad were described. The criteria and indicators for a safe community developed by WHO collaborating center on community safety promotion were introduced. It is suggested that the criteria and audit specifications for China’s safe communities be put forward. The establishment of safe community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building a well-off society in an all-round way, it is pointed out that safe community is the base of public safety, work safety and accident emergency response systems and safety culture. Safe community at selected communities among cities and contrysides should be established.

Key word: safe community, injure prevention, safety management

1.引言

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全球每年因伤害(injures)造成死亡的人数占全球死亡总人数的11%,每年有500多万人死于伤害和暴力行为[1]。据调查,我国每年大约有70万人死于各类伤害,1991~1995年我国疾病监测资料表明,伤害死亡占全部死亡的11%。每年约有2000万因伤害需要急诊处置和入院治疗者。在各类伤害中以自杀死亡率为最高。其次是交通事故,车祸死亡已成为中国男性和城市居民以外伤害死亡的第一位原因,而且每年以10%的速度上升;淹死是我国伤害致死的第三位原因,对于0~14岁孩子是第一位原因。不同年龄段的主要伤害类型不同:0~14岁以溺水多,15~59岁以车祸为主,60岁以上自杀死亡率最高,如表1、表2所示[2]。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北京市18个区县的调查,伤害是北京市儿童死亡的首要原因,也是儿童发病的主要原因。2003年北京约有5万多名儿童受到各类伤害,儿童致死性伤害的主要原因是溺水和道路交通事故;非致死性伤害的主要原因是跌伤、动物咬伤和道路交通事故[3]。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领域每年发生各类事故约100万起,死亡人数超过13万人,受伤人数达70余万人,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预计2500亿元,生产事故对我国可持续发展能力造成了巨大损失[4]。

2.国内外安全社区建设和发展现状

为预防和减少伤害的发生,探讨伤害预防的模式和途径,1989年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的第一届世界事故和伤害预防会议上,提出了安全社区的概念,来自50个国家的代表共同发表了“安全社区”宣言,强调全人类在保持自身健康及安全方面均享有平等权利。

世界卫生组织积极倡导通过安全社区和安全促进活动开展伤害预防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的目标需要个人、组织和社区共同努力来实现,并在不同的社会层面展开,包括国际、国家、部门、地方和社区。

目前,国际上对安全社区还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安全社区可理解为已建立一套组织机构和程序,社区有关机构、志愿者组织、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工作,持续改进地实现安全健康目标的社区[5]。安全社区的基本思想是强调针对所有的伤害预防,包括所有年龄的人员、各种环境和条件,强调社区内人人参与全方位的预防工作,形成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建设安全社区的目的是整合社区内各类组织的资源,群策群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各类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活动,以提高人民在安全及健康方面的生活质量。安全促进是为达到和保持理想的安全水平向人群提供所必需的保障条件的过程。世界卫生组织社区安全促进合作中心认为,安全社区并非以社区的安全水平为评判的唯一标准,安全社区可以是一个城市、一个县或一个区域,开展了包括所有不同年龄、性别和区域的安全促进和伤害、暴力、自杀预防工作,同时是获得国际认可的安全社区网络的组成部分。

安全社区建设最先在北欧的瑞典及挪威推行,其后扩展至美洲、亚洲及澳洲等地。世界卫生组织设在瑞典卡罗林斯卡医科大学的“社区安全促进合作中心”负责在全球推广这项计划,并在世界各地创建“安全社区支持中心”,以协助和加强计划的推广。目前,全球共有80多个社区获得了世界卫生组织认可的安全社区称号,这些社区的人口从二千人到二百万人不等。2003年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屯门和葵青两个社区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认可为安全社区。国内外安全社区研究和实践表明,一定时期内安全社区建设可使伤害事故发生率降低20~30%。对安全社区伤害预防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表明,较少的经济投入可获得可观的效益。据美国CDC(疾病控制中心),对伤害预防的投入可以获得数倍或数10倍以上的收益,如:用于烟雾报警器上,每投入1美元可获得69美元收益;用于头盔上,每投入1美元可获得29美元收益;用于儿童安全带上,每1美元可获得32美元收益;用于管理上,投入1美元可获得7美元收益[2]、[6]、[7]。近年来,我国山东医科大学、?棠洗笱А⒒?锌萍即笱А⑸峭反笱У鹊ノ簧枇⒘松撕υし揽刂蒲芯恐行模?灾偬谩⑼跎?俊⒍浴⒔鹄凇⒗罾銎嫉茸?叶灾泄?缜?踩??辛擞幸娴难芯亢吞教帧I蕉?〖媚鲜谢币袂?嗄旯?敖值腊焓麓ψ魑?夜?诘氐牡谝桓霭踩?缜?延?004年5月向世界卫生组织社区安全促进合作中心提出了申请。为推动我国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其规范化并与国际标准接轨,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积极与世界卫生组织社区安全促进合作中心建立工作联系,2004年6月25日在北京召开了安全社区建设研讨会,结合国际安全社区标准和有关安全项目指标,正在制定符合中国社区特点的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指南,在北京、唐山、长治等城市和地区选择了一批基础好的社区开展试点工作,逐步推动我国安全社区建设。2004年7月至11月在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指导下北京市朝阳区的4个社区、开滦集团的2个社区、潞安矿业集团的7个社区分别先后启动了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3.世界卫生组织安全社区的标准及有关指标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方式在不同国家和社区有所不同。但作为世界卫生组织认可的安全社区必须符合如下有关准则:

(1)有一个负责安全促进活动的跨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

(2)有长期、持续、能覆盖不同性别、年龄的人员和各种环境及状况的伤害预防计划;

(3)有针对高风险人员、高风险环境, 以及提高脆弱群体的安全水平的预防项目;

(4)有记录伤害发生的频率及其原因的制度;

(5)有评估安全促进项目、工作过程、变化效果的评价方法;

(6)积极参与本地区及国际安全社区网络的有关活动。

近年来,在总结安全社区建设和发展经验的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社区安全促进合作中心在上述六条标准基础上,又对交通安全、体育运动安全、家居安全、老年人安全、工作场所安全、公共场所安全、学校安全、涉水安全和儿童安全等社区安全的9个方面提出了各自7项具体指标。

3.1交通安全的指标

安全社区内的交通安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有一个由社区管理人员、工人、技术人员、志愿者组织以及安全专家组成的跨界组织, 以伙伴合作模式,负责交通方面的安全促进事项,由一名政府代表和一名志愿者代表共同担任负责人;

(2)有交通安全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应由跨界组织制定,并被安全社区内的交通管理部门所采纳;

(3)长期、持续地开展交通安全促进工作, 并覆盖到不同的性别、年龄、未采取保护措施的行人、机动车驾驶员、所有交通场所、环境和状况;

(4)有针对高风险人群、高风险环境, 以及脆弱群体的安全措施;

(5)有记录伤害(包括意外伤害和故意伤害)发生的频率及其原因的制度;

(6)有评估规章制度、项目或措施及其实施过程、变化效果的评价方法;

(7)积极参与本地及国际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

3.2工作场所安全的指标

安全社区内的工作场所安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有一个由社区管理人员、工人、技术人员以及安全专家组成的跨界组织, 以伙伴合作模式,负责工作场所的所有安全促进事项,由一名管理者代表和一名工会代表共同担任负责人;

(2)有工作场所安全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应由跨界组织制定,并被安全社区内的管理部门和工会所采纳;

(3)长期、持续地开展工作场所安全促进工作,并覆盖到不同的性别、工龄的人员以及各种环境和状况;

(4)有针对高风险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的安全措施;

(5)有记录伤害(包括意外伤害和故意伤害)发生的频率及其原因的制度;

(6)有评估规章制度、项目或措施、工作过程及变化效果的评价方法;

(7)积极参与本地及国际工作场所安全有关的活动。

3.4涉水安全的指标

安全社区内的涉水安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有一个由社区管理人员、水资源开发者、志愿者组织、技术人员以及安全专家组成的跨界组织,以伙伴合作模式,负责涉水方面的安全促进事项,由一名政府代表和一名志愿者代表共同担任负责人。

(2)有涉水安全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应由跨界组织制定,并被社区采纳;

(3)长期、持续地开展涉水安全促进项目,并覆盖到不同的性别、年龄的人员及各种环境和状况;

(4)有针对高风险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的安全措施;

(5)有记录伤害(包括意外伤害和故意伤害)发生的频率及其原因的制度;

(6)有评估规章制度、项目或措施、工作过程及变化效果的评价方法;

(7)积极参与本地及国际涉水安全有关的活动。

3.5学校安全的指标

安全社区内的学校安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有一个由社区老师、学生、技术人员以及学生父母组成的跨界组织,以伙伴合作模式,负责学校的安全促进事项,由一名学校董事会代表和一名教师共同担任负责人;

(2)有学校安全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应由安全社区内的学校董事会和社区居委会制定;

(3)长期、持续地开展学校安全促进项目,并覆盖到不同的性别、校龄的人员及各种环境和状况;

(4)有针对高风险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的安全措施;

(5)有记录伤害(包括意外伤害和故意伤害)发生的频率及其原因的制度;

(6)有评估规章制度、项目或措施、工作过程及变化效果的评价方法;

(7)积极参与本地及国际安全学校有关的活动。

3.6老年人安全的指标

安全社区内的老年人安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有一个由社区管理者、老年人、志愿者组织代表、技术人员以及安全专家组成的跨界组织,以伙伴合作模式,负责老年人的安全促进事项,由一名社区行政管理代表和一名志愿者代表共同担任负责人;

(2)有老年人安全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应由安全社区内的跨界组织制定;

(3)长期、持续地开展老年人安全促进项目,并覆盖到不同的性别、所有年龄阶段的老年人以及各种环境和状况;

(4)有针对高风险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的安全措施;

(5)有记录伤害(包括意外伤害和故意伤害)发生的频率及其原因的制度;

(6)有评估规章制度、项目或措施、工作过程、变化效果的评价方法;

(7)积极参与本地及国际老年人安全有关的活动。

3.7儿童安全的指标:

安全社区内的儿童安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有一个由社区管理者、儿童/父母、志愿者组织代表、技术人员以及安全专家组成的跨界组织,以伙伴合作模式,负责儿童安全促进事项,由一名社区行政管理代表和一名志愿者代表共同担任负责人;

(2)有儿童安全规章制度,这些制度由安全社区内的跨界组织制定。

(3)长期、持续地开展儿童安全促进工作,并覆盖到不同的性别、所有年龄阶段的儿童以及各种环境和状况;

(4)有针对高风险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的安全措施;

(5)有记录伤害(包括意外伤害和故意伤害)发生的频率及其原因的制度;

(6)有评估规章制度、项目或措施、工作过程、变化效果的评价方法;

(7)积极参与本地及国际儿童安全有关的活动。

3.8家居安全的指标:

安全社区内的家居安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有一个由社区管理者、志愿者组织代表、技术人员以及安全专家组成的跨界组织, 以伙伴合作模式,负责家居的所有安全促进事项,由社区一名行政管理代表和一名志愿者代表共同担任负责人;

(2)有家居安全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应由跨界组织制定,并被安全社区的志愿者组织采纳;

(3)长期、持续地开展家居安全促进工作, 并覆盖到不同的性别、年龄的人员及各种环境和状况;

(4)有针对高风险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的安全措施;

(5)有记录伤害(包括意外伤害和故意伤害)发生的频率及其原因的制度;

(6)有评估规章制度、项目或措施、工作过程、变化效果的评价方法;

(7)积极参与本地及国际家居安全有关的活动。

3.9体育运动安全的指标

安全社区内的体育运动安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有一个由社区管理者、运动参与者、技术人员以及安全专家组成的跨界组织,以伙伴合作模式,负责运动场所的安全促进事宜,由一名运动组织代表和一名运动参与者代表共同担任;

(2)有体育运动安全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应由跨界组织制定,并被安全社区的运动组织所采纳;

(3)长期、持续地开展体育运动的安全促进工作项目,并覆盖到不同的性别人员、运动场所、环境和状况;

(4)有针对高风险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的安全措施;

(5)有记录伤害(包括意外伤害和故意伤害)发生的频率及其原因的制度;

(6)有评估规章制度、项目或措施、工作过程、变化效果的评价方法;

(7)积极参与本地及国际体育运动安全有关的活动。

4.我国安全社区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我国安全社区建设和伤害预防工作实际,作者提出如下几个方面的对策和建议:

(1)在加强对重大事故预防控制研究的同时,加强对家居安全、公共场所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儿童及青少年安全和老年人安全等安全问题的研究;开展安全社区与小康社会建设、安全社区与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社区与中小企业安全管理模式、安全社区建设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等方面研究;

(2)结合世界卫生组织安全社区标准,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安全社区建设标准和考核管理办法,将目前各地开展的卫生社区、绿色社区、环保社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安全文明校园、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等类社区建设与安全社区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安全社区建设既适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

(3)将安全社区建设作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考量目标之一。整合资源,充分调动和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居民、志愿者以及各界组织的作用;

(4)将安全社区建设作为公共安全和各类事故预防控制体系的基石。安全社区建设应与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社区治安、公共卫生等类事故预防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社区安全应成为公共安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5)安全社区建设和伤害预防工作涉及安全科学、预防医学、灾害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个学科,为使我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建立在科学指导基础上,应建立跨学科联合研究群体,打破目前各学科相互封闭、缺乏交流协作的状况,减少重复研究,提高研究和推广应用效率;

(6)按照分批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安全社区建设思路,抓好北京、广东、山东、山西、河北等地的城市安全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选择一批有条件的乡(镇)、村作为农村安全社区建设的示范,逐步扩大推广面。同时根据不同地区各类伤害发生的特点,将交通安全、学校安全、儿童及老年人安全、消防安全作为城市安全社区伤害预防的重点项目;涉水安全、农药安全、农机农电安全、预防自杀等应作为农村安全社区伤害预防的重点项目;

(7)安全社区建设在我国刚刚起步,在国际上也只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急需有关国际组织、政府机构、科技界、社区建设和管理者广泛参与和交流,共同推进和完善。应加强引进和吸收国外先进的安全社区建设理论和技术方法,积极加入国际安全社区网络,组织和参加国内外安全社区建设和伤害预防交流活动。

5.结束语

从国外安全社区建设和发展来看,安全健康工作已从传统的部门、行业、单个组织和个人预防发展到社区、城市、社会、国家乃至国际层面,伤害预防已从生产事故、交通事故预防扩大到家居安全、学校安全、运动休闲安全、老年人安全、儿童和青少年安全、自杀和自残预防等人类生产、生活的全方位和全过程。从分散的、非持续的、局部的预防方法向综合的、持续的、系统的预防方法转变。

在事故预防理念方面,提出的安全促进、安全社区建设等概念强调了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可以量化的安全目标,重视整合各方面的资源,通过最基层的社会组织——社区的安全促进来构建全社会长期、持续的安全基础。安全社区标准要求采取结构化、系统化、程序化的方式建立持续改进的伤害预防机制,营造社区安全文化氛围,实现预防伤害的目标。10多年来,经过国外实践证明,上述理念和具体实施的方法、措施是有效的。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社区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2001年颁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指出,推进社区建设是新时期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全国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区建设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安全社区建设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要求,是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因此在我国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研究和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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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声?ィ?魄斓溃?撕υし烙肟刂?M],广州:广东省地图出版社,2001年7月,P29-30。

3.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北京市伤害调查——儿童以外伤害报告,2004年10月。

4.吴宗之,安全生产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4年第9期P5-6.

5.吴宗之,WHO安全社区建设标准简介,中国安全生产报,2004年7月8日,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