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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变更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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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变更管理办法

第1篇:供应商变更管理办法范文

1外委团队管理的现状

1.1外委团队管理的内容

信通公司的外委团队管理是指在外委项目活动中运用专门的知识、技能、工具和方法,使项目能够在有限资源限定条件下,实现或超过设定的需求和期望。[1]信通公司外委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含:(1)对项目的前期调查,资料收集,项目可行性报告的决策,项目立项材料的审核;(2)对项目需求报告的评审;(3)项目计划的评审,项目进度的把控;(4)项目的跟踪和项目成本的分析;(5)管理项目中的问题、风险和变化;(6)项目团队建设;(7)项目的协调工作;(8)项目人员和项目供应商的考核。

1.2外委团队管理的方式

供应商与信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按照服务合同规定的人数,录入运维人员信息,信通公司组织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安规考试,对于考试不合格者重新组织补考。同时信通公司还负责运维人员的考勤、加班、请假和变动等日常管理工作。项目组每周上报项目组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内容给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汇总统计所有项目组的每周周报工作量,生成总工作量报表。因项目需要,项目组需要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需申请办公资源,管理人员按照申请需求分配办公资源,在项目结束后回收办公资源。项目是整个业务的主线,以项目为中心,开展合同管理、人员管理、周报管理、安规考试和办公资源分配等业务。外委项目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管理、人员管理、周报管理、办公资源管理和辅助决策业务。

1.3外委团队管理存在的问题

1.3.1完全信息化的运维流程尚未建立

信通公司和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随着时间的推移,管理人员需要查阅纸质合同文档才能知道哪些合同需要付款,哪些合同即将到期,增加了管理人员的工作强度。日常考勤数据是项目组负责人使用Excel表格手工上报运维人员的出勤、加班和请假数据,管理人员根据上报的考勤数据进行手工汇总统计。目前项目运维人员大约有300人,传统的手工考勤既费时又费力,而且考勤数据还有可能有误;同时不便于统计查询。

1.3.2规范、有效的集中的运维流程和制度有待完善

运维人员的加班、请假和变动等情况,填写相关纸质工单,项目主管签字确认,最后将纸质工单传递给管理人员。随着纸质工单的增多,不便于管理人员查找、统计人员的请假、加班等信息。原有的运维制度和流程已不能适应集中环境下的运维工作,必须建立统一的运维管理流程以适应集中后系统和用户的需求,通过运维流程和制度的建立,改变现有管理信息资源的模式,由被动管理转化为主动,由分散管理转化为统一管理,可以使日常的运行维护工作流程化,人员职责角色更加清晰化,便于指导人员合理安排相关工作[2]。

1.3.3人工辅助统计安排运维工作及资源

运维人员的保密协议签订和安规考试分数,都是以纸质文档的方式备案存放。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便于查找运维人员的保密协议签订情况或安规考试情况。项目组每周手工上报项目周报,管理人员根据项目周报手工计算统计项目组每周工作量,不仅增加了管理人员的工作量,而且不便于统计项目组月度、季度甚至年度的工作量。项目组需要办公资源时,需要向管理人员手工申请,管理人员分配办公资源。项目到期后,项目组忘记归还办公资源,导致管理人员不能及时回收办公资源;项目组临时增加人员又不申请办公资源,占用其它未分配的办公资源,导致在管理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办公资源被占,影响办公资源的分配。管理人员不能实时了解办公资源使用情况。

2外委团队管理问题的对策

2.1新的外委团队管理模式的建立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信通分公司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对管控团队职责重新梳理、完善规范了外委项目管理,从制度、责任、管理上重新建立了外委项目管理模式。

2.1.1建立统一管控制度,实施双经理制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管控团队重新仔细梳理、完善、规范实施厂商管理流程,与公司运维团队相互协同,从技术、业务和管理三个方面保证所有项目按期、保质、合法完成。规范人员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人员进场、离场、变更和请假等流程,落实责任到每个管控经理与技术经理身上。

2.1.2做好运维责任与团队分工,实现外委项目全面管控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管控团队重新仔细梳理、完善、规范实施厂商管理流程,包括人员进场、离场、变更和请假等流程。落实责任到每个管控经理与技术经理身上。

2.1.3规范外委项目驻场人员管理

驻场人员管理是信息化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只有规范的、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将管控工作标准化、流程化,才能确保项目的成功,使项目按时保质完成,侧面支撑项目全过程管理。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的驻场运维支撑人员管理,借鉴了“五位一体”管理机制,将管理的职责、流程、制度、标准、考核相结合,做到统一、优化、奖惩,使人员管理更上一个台阶。

2.2加强绩效考核管理

绩效考核是企业开展绩效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目的是在员工价值创造和价值回报之间构建公正合理、适度激励的价值评价机制,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绩效。[3]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在外委项目管理方法经过不断研究和探索,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

2.2.1进行外委人员多维度绩效考核

。外委人员绩效考核实行月度考核、季度考核。供应商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外委人员绩效考核主要以工作量饱和度维度、安全事故次数维度、考勤维度、综合维度等方面进行。综合维度包还任务绩效、管理绩效、周边绩效。任务绩效主要包含协作性、响应时间、服务质量等。

2.2.2将供应商考核结果运用到供应商等级评定中

进行供应商绩效考核时,将外委人员考核结果作为供应商考核得分的一项重要评分,供应商考核还包含供应商外委人员稳定性维度,项目资料提供准确性、及时性维度,供应商服务质量维度等。对于评定等级为A的供应商进行奖励,对于评定等级为C的供应商进行处罚。将外委人员考核与供应商评定进行挂钩从而协调供应商绩效与外委人员绩效的关系。

2.2.3将供应商考核结果计入外委人员绩效考核结果

供应商在考核外年底进行,将考核结果评定为A的供应商奖励部分按比例奖励给外委人员,从而在外委人员年度考核时表现优异的外委人员将得到进一步奖励。

2.2.4建立积极、协作团队文化

人力资源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人性发展寻求一条科学途径,使组织力量得到最大的发挥,取得优异的组织效益。企业文化能够协调个体与供应商之间的绩效目标并在二者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外委人员之间形成协作、互助、友爱的关系,在合理的竞争的同时强调外委人员之间的配合。[4]

2.3用信息化开辟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之路

在规范化、精细化外委管理目标实施过程中,信通公司以信息化技术为突破口,构建“省信通运维管理规范平台”,积极探索以信息化技术助推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新路子,规范信通公司外委项目管理工作流程,拓展管理方式和手段,完善监督考核体系,从“手工”管理向信息化管理转变、从注重事后统计分析,进一步提高外委项目管理水平和外委项目质量。

2.3.1进一步规范外委人员入职流程

外委项目人员入职时,通过信息平台将人员信息、人员的办公资源、项目信息同步到系统中。

2.3.2加强人员考勤制度

外委项目人员考勤记录通过考勤系统直接与信息平台进行对接,对外委人员请假、加班流程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人员考勤制度。

2.3.3做好项目过程管理

外委项目建设进度维护到平台中,根据项目里程碑平台提醒相关项目人员需要提交项目文档,帮助外委项目管理人员把握好项目质量。

2.3.4规范外委项目组人员周报制度

外委项目人员每周根据项目组填写项目周报,平台汇总项目周报,通过横向纵向数据分析项目组人员工作质量和项目进展情况,为外委项目管理人员过程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2.3.5利用量化数据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在年度对供应商评价时,系统根据人员考勤、工作量饱和度、服务质量、文档完整率等信息自动给出供应商量化得分,避免过去凭借印象或和莫个人的关系对供应商打分的方式。

2.3.6利用平台辅助决策工具帮助管理人员分析外委项目情况

通过平台的辅助决策平台帮助管理人员分析外委项目的人员工作情况,工作饱和度以及与其他项目进行横向比较,帮助管理人员分析外委项目(见图5)。

3结论

文章分析了当前信通公司外委团队管理的现状,通过对外委团队管理的内容、方式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通过外委团队管理模式的建立、加强绩效考核管理和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外委团队。在信息化管理外委团队方面,初步实现了信息资源的集中整合,将原有的分散的运维信息资源,建设成为了新型的、集中的运维信息资源管理模式,提高了维护质量、管理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控制了成本,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作者:管建超 马永 单位: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

参考文献:

第2篇:供应商变更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机构与职责 供应商 采购 质量与验收 仓储 供应

中图分类号:F276.1;F2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9-0087-01

现阶段的国有企业在物资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问题:①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在行业特点、市场环境、企业规模、盈利能力等各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由此决定了物资管理水平的不同。②部分企业对物资管理水平提升的认识不到位。有的企业对物资管理提升能达到的效果认识不足,对此仍狐疑不定;有的企业仅将此当做企业一项普通的职能管理;有的企业尽管认识了其重要性,但不知从何处下手,心存顾虑。③信息化手段利用率不高。④管理经验不足。⑤缺少专业人才。

国有企业的物资管理,主要是针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小型工器具、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其基本任务是从实际需求出发,及时、准确、保质、经济地完成物资供应储备,定额配置,保证供应,加速周转,降耗增效。具体构思如下:

1 机构与职责

国企企业的物资管理,应实行统一领导、集体决策、分级管理,设有专业部门(一般称为物资管理部、物流中心等),这个部门的日常工作职责应有:①贯彻执行国家、行政和上级部门原关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物资管理制度;②制定年度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③建立物资管理统计工作台帐,了解掌握采购,主要物资消耗,及废旧物资处理等管理工作;④按制度处理废旧物资工作;⑤负责物资管理的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注重物资情报和信息交流服务,推动物资管理工作的进步和创新;⑥定期参与并组织物资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⑦对使用物资的单位进行考核、评比;⑧负责物资的采购、合同、物流、验收、仓储、供应、及废旧物资处理,盘点等物资,日常管理工作。

2 供应商管理

物资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制定合格供应管理办法,确认合格供应商,其应满足的条件有:①提供的产品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文件;②产品使用依据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③产品检测合格;④提品的制造厂家要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等体系认证;⑤产品质量优良、供货及时、物美价廉;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且信誉优良。

遇到特殊情况,需在合格供应商名册之外采购物资,应设立特殊采购方案,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合格供应商主营业务中不包括的产品类型;②业主单位指定供应商;③合格供应商中无法满足项目(产品)急需采购物资时间要求的;④国外项目须在当地采购的;⑤其它特殊原因。

3 采购管理

工作原则:科学有效、公开公正、统一管理、招标采购。

对于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所有物资采购到位,必须依据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实施,采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方式,工作中,有计划地提高物资集中采购比例。

一般来说,物资采购应通过招标、比质、比价和协商采购三种方式进行。①针对实际情况,确定招票采购物资的种类和总额,按招票管理办法执行;②不具备招标采购的物资,应采取比质比价的采购方式,其过程记录必须严格,并将之按规定上报审批;③特殊情况时,不具备招标和比质比价条件或唯一供应商的物质,宜采取协商采购模式,但不宜超过总采购的20%。

4 仓储

①仓储管理遵循“合理储备、加快周转、保质可用、永续盘存”的原则。应充分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库存物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库存物资的动态监控,杜绝管理漏洞。②应制定物资库房(堆场)管理、出入库管理、顾客财产代保管、库损责任认定与追究等管理制度和物资短缺或积压等预警机制。③物资仓库管理应做到“四号定位”:区号、架号、层号、位号;“三清”:材质清、规格清、数量清;“三齐”:堆码整齐、存放整齐、排列整齐;“三明”:分类明、编号明、标识明。④保管员应做到“四懂”:懂名称、懂规格、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算、会保管保养、会识别常用标记号。⑤须加强仓库(堆场)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及环保设施,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做好库存物资的防护。物资的货损货差率应小于1%,物资的完好率应大于99%。⑥须建立库存物资台帐,分类编目。定期进行清仓盘点,物资的收、发、存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帐、卡(标签)、物、金额”四相符,符合率应达到98%以上。

5 供应

①物资出库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顺序发放,健全物资发放及交付制度,建立相应的台帐和发料手续,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必要的供应台帐,特别是对隐蔽工程及重要物资应建立专门发放台帐和质量跟踪记录。物资台帐记录应及时、准确、规范。定期组织采购计划、财务、配送对账,做到帐目准确、账物相符。②应制定物资消耗控制制度,实行限(定)额发料,计划管理。坚持无工号、无去向不发料,超计划、无计划不发料。③物资管理部门应树立服务现场的意识,对于项目(产品)生产现场需要进行加工组装和配送的物资应按需求组织好现场服务。④应对物资消耗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定期进行物资成本核算、分析,提高物资管理水平,降低项目(产品)物资消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⑤应急物资应建立以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动态周转相结合的储备方案。

6 剩余及废旧物资处理

①项目(产品)生产结束后,应对剩余物资进行清理,列出清单,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本单位物资管理部门及有关领导审批。②因业主或设计原因,产生原购物资或领用物资不能用于本项目(产品)时,应在接到变更后立即向业主联系退货或索赔事宜,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③废旧物资的认定和处理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废旧物资处理收入应按规定上交财务部门,任何人不得截留或挪用。④废旧物资处理应按竞价方式进行,择优选择价格高、支付能力强、信誉好的单位。⑤应制定剩余和废旧物资、周转材料管理办法。⑥废旧物资处理情况应按期上报物资管理部。物资管理部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剩余及废旧物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7 检查与评比

各单位应加强对物资采购、仓储管理、废旧物资处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稽查,健全物资事件责任追究制度。所有物资均应受控,防止“体外循环”。

8 奖惩办法

奖惩办法的建立是对工作的有效约束。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

第3篇:供应商变更管理办法范文

一、围绕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对采购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全过程监管

1、严格预算采购和方式管理,公开采购

信息,做好采购项目实施的事前监管。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对预算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经费来源、实施步骤等全面进行审核,对采购计划的申报、审批、实施全过程监控,从源头上规范采购行为。严格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对于采购人因特殊情况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依据,或召开专家论证会对特殊需求进行论证,依法从严审批。规范采购信息披露,建立了*市政府采购网,将所有政府采购方面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以及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标结果等信息在指定的媒体上,提高采购透明度。2、加强评审专家的管理,重大项目现场监管,对采购执行过程实时监控。政府采购评审对整个采购活动起着决定性作用,而作用的发挥必须依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为此市财政局建立和使用评审专家库,实施对政府采购评审过程的间接监管。通过自主开发专家管理软件实现了专家资源共享和随机抽取。通过扩充专家数量、实施动态管理,提高专家的“数量”和“质量”。加强政府采购现场监管,对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人员进行内部分工,各自负责对口单位采购项目的政策咨询、采购指导和项目现场监督,及时发现采购过程中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3、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力度,加强资金监管,建立政府采购合同鉴证备案制度,完善采购项目事后监管。进一步增强国库集中支付的力度,将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减少支付环节。加强资金审核,对采购人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发生的支出拒绝支付。通过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数据的分析,对年度内政府采购支出发生极少或违规采购项目较多的采购人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合同签订环节可能出现的擅自变更合同等行为,市财政局制定了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必备条款,同时要求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合同内容、价格进行鉴证,并在合同签订后送财政部门备案。

二、大力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努力提高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绩效

1.强化服务、加强监管,构建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的特点是按照采购项目的流程和步骤,围绕资金全过程流转进行管理和监控,并着力体现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采购人网上报送计划、委托,财政部门网上审批,采购中心网上分解计划,采购实施后及时将采购结构录入系统。此系统的实施,不仅省去了采购人过去纸质传输的程序,而且监管部门可以查询相关单位的采购信息和采购执行情况,使采购过程更加高效、透明。2.公开透明、规范高效,开发政府采购电子化操作系统。在采购的操作环节,*市政府采购中心积极尝试网上采购,一是网上询价系统。将规格型号标准、市场货源充足的货物如汽车、计算机等,通过网站采购信息,供应商网上报价,计算机自动确认最低价供应商成交。二是网上公开招标系统,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网上在线招标、供应商网上远程投标、评标专家网上评标。该系统通过了科技成果鉴定,并取得了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三、建立履约验收制度,高度重视供应商质疑投诉工作,强化政府采购质量监管

1.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履约验收。市财政局将政府采购质量监管作为一项专项工作,建立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共同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质量验收管理工作,制定了《*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办法》、《*市政府采购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采购人验收、付款进行了规范和指导;建立财政和质监部门对政府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联动制度,共同构筑政府采购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网络。市政府采购中心也出台了《加强政府采购货物抽查验收措施》,设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接受质量和服务方面的反映,对违规违约供应商进行处理。2.通过投诉处理,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违规采购行为的监管。我们十分重视政府采购供应的投诉处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处理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过程中做到讲程序、重事实、依法律。几年来共协调处理各类纠纷三十多起、投诉7件,保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进行。同时,通过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并对薄弱环节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促进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发挥以点促面的作用。

第4篇:供应商变更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 物资质量; 安全保障; 油田企业

中图分类号: F426.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3)02-0048-01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决定企业生存和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物资质量管理更是企业物资管理的核心环节。对于油田企业来说,采购物资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油气田生产建设的本质安全,关系油田实现目标的成败,因此搞好物资质量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就谈一谈实施质量管控的主要做法。

一、夯实基础,确保质量管控工作顺畅运行

(一)牢筑物资质量管控的思想基础。物资质量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油田企业相关质量管理规定和制度,并将质量考核指标同各级管理人员及业务操作人员业绩挂钩,明确落实了各级质量安全责任。树立采购物资全过程质量管理理念,使各级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充分认识到质量工作需要“持续改进、不断完善”,从而在业务上不断熟悉和改进工作方法,确保监管与运行各尽其责,执行到位,落实到位。

(二)完善物资质量管控的制度基础。长庆油田依据相关制度,修订完善了《长庆油田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长庆油田物资质量管理办法》,制订了《长庆油田物资质量(事故)处理细则》,使长庆油田物资质量管理工作实现了系统化和规范化。同时,修订完善了《长庆油田重要物资监理目录》、《长庆油田物资必检目录》等,基本实现了管理制度对流程的全覆盖。

(三)巩固物资质量管控的人员基础。举办了物资监造检验理论知识与实务培训、物资供应商管理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通过聘请专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授课讲解,深入宣贯集团公司相关制度、法规、目录、技术标准等,普及物资质量、供应商管理方面的知识,极大地满足了基层单位对业务培训方面的需求,在确保工作效率的同时为质量管控工作提供了充实的业务人才的储备。

二、源头控制,确保供应商资源质量

(一)严格落实供应商准入审核工作。认真把好油田物资采购市场供应商准入关口,严格供应商准入的资质审查、注重稀缺资源的引进,使得物资供应的市场资源基本趋于合理,逐步建立起以生产厂家为主,经销商为辅的供应商资源体系。

(二)严格落实供应商资质的日常管理。严格规范供应商管理,通过信息系统的自动暂停功能对供应商数据进行及时的更新和维护,实现了供应商资质的动态管理。同时,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暂停、注销和资格恢复、主数据变更、准入产品范围变更的审批程序,以及相关资料的登记管理台帐,为质量管控提供了完善可信的供应商信息。

(三)严格落实供应商考核制度。成立供应商考核领导小组,按照供应商考核条款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供应商考核分别从合同履约、供货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采取发出警告,暂停供货资格,撤销供货资格的手段强力执行考核结果。

三、过程监管,实现了采购质量全方位监控

(一)提高合同签订质量。长庆油田物资采购合同采用集团公司格式化合同文本,根据实际业务运行需要,对质量条款进行了细化和补充,进一步明确了供货商的质量责任。通过建立产品标准数据库和对岗位业务人员进行标准知识培训,确保合同签订过程中采用标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了合同签订的质量水平,规避了合同质量风险。

(二)加强关键物资的技术交流工作。对首次采购的非标准产品、技术要求高的新产品,由上报计划单位的技术人员会同设计部门业务处室提出技术规格书,物资采购部门组织进行技术交流,在确认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能满足生产技术要求条件下,由使用单位、相关部门与供应商签订技术协议,并作为合同附件一并存档,并要求严格履行。对重要物资、需要现场安装、调试的关键设备等按长庆油田物资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留取一定金额的质量保证金。

四、落实监造、检验,确保进入使用环节物资质量合格

(一)灵活运用市场竞争机制。近年来,采购物资监造、检验工作量剧增,为了保证物资监造和检验工作质量,满足油气田生产建设需要,在市场调研和实地考察基础上,引进了多家质量服务单位,形成了长庆油田物资质量技术服务市场的竞争格局,在服务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按照服务质量优劣分配工作量,极大的调动了监造单位和检验单位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的能动性,有效地促进了物资监造检验工作质量的提高。

(二)实施监造、检验全方位监控。在工作操作平台,设置了必检物资和监造物资的验收网络自动控制流程,应检验而未检验和应监造而未监造、或未取得合格检验、监造报告的,不能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实现了物资质量过程的闭环管理。

(三)加强监造、检验工作的协调与监督。长庆油田始终坚持“一精、两严、三督”,即以“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扎实开展物资质量基础工作。“两严”指严格落实“两个目录”,必检目录和监造目录,坚决防范不合格品流入生产现场;严肃质量问题查处,严厉追究各种质量违规行为。“三督”一是督促业务部门落实油田公司监造检验目录,规避内部人员的物资质量责任风险;二是根据实际工作中出现物资质量问题,查找分析原因,属受托监造检验单位服务水平问题的,要通过会议、座谈、现场回访等形式督促其提升自身服务和管理水平。三是引导供应商树立“质量、责任、诚信”理念,在制造、监造、检验环节充分认识到质量责任的风险,加强在现场的服务质量,确保物资质量。

五、强化验收,杜绝不合格物资进入油田生产领域

在验收过程中做到了四个落实,“落实验收责任主体、落实验收程序、落实验收检验标准、落实验收时效”。在入库验收时,严格按照《物资质量管理办法》及《物资库存管理办法》进行验收,把好“三关”,即“外表关、资料关、数量关”,拒收外表明显缺陷、随货附送资料不全、数量与合同不符的物资。严格执行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完善问题产品的退料机制,从不合格品的发现,退换货记录都有相关岗位人员签字,对没有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物资,坚决做到“不入库,不上账、不发放”,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物资流入施工现场。

六、履行管理责任,物资质量问题处理及时、科学、规范、公正

(一)构建质量问题快速反馈机制。一是以制度的形式规范了物资质量问题上报程序和时间限制,使得物资质量管理链条得到延伸到生产现场和基层岗位,问题反馈时间大大缩短。二是加强与基层单位物资质量管理岗位的沟通,追踪物资现场使用情况,收集物资质量问题发生的频次和机率,做好质量问题处理方案。三是与外部技术服务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发生物资质量问题后,及时提供技术支撑,第一时间响应,减少使用单位损失。

(二)建立物资质量定期回访机制。采取定期电话、现场座谈相结合的方式,收集采购物资在生产现场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相关问题,将其作为供应商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通过对采购产品的质量性能的评价,指导采购部门采购选型和采购方案的优化。

(三)严格落实质量问题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物资质量问题处理细则》,对于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凡是属于供应商的责任,一律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严格处理;凡是属于内部责任,按照分段负责制的原则,追究设计、采购、检验、验收各环节人员的责任。

参考文献:

第5篇:供应商变更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部直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审计监督,规范审计行为,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审计,是指部直属预算单位审计机构(以下简称"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法对本级及其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的审计和审计调查。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中央预算有直接经费领拨款关系的水利部本级、部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政府采购审计工作。

第四条政府采购审计包括: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的编制和审批,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单位分散采购的范围和工作程序,政府采购事项的审批、备案与合同管理,政府采购资金的审计等。

第五条上级审计机构对下级审计机构的政府采购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政府采购审计工作由审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也可由审计机构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审计机构承担。

审计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及《水利部委托社会审计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被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的政府采购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政府采购审计的主要内容:

㈠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㈡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㈢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执行情况;

㈣政府采购备案或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

㈤政府采购信息在财政部指定媒体上和水利部指定媒体上的情况;

㈥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验收和资金支付情况;

㈦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㈧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

㈨政府采购的招投标及其他采购方式情况;

㈩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第二章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执行审计

第八条政府采购预算及执行审计

㈠政府采购项目是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㈡政府采购项目及采购资金预算是否在政府采购预算表中单列,有无应列而未列的问题;

㈢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进行调查研究、有无弄虚作假问题;

㈣年中因追加预算、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调整或不可预见的原因而需要补报的政府采购项目,是否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补报政府采购预算;

㈤是否存在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未办理预算调整或补报手续的政府采购、突破预算实施的采购项目;

㈥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是否正确、完整。

第九条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审计

㈠政府采购计划是否按照本单位经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㈡政府采购计划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报送;

㈢政府采购计划的变更是否依照程序进行,有无随意变更采购计划的情况和计划外私自采购的行为,有无任意追加突破限额的情况;

㈣因特殊情况,政府采购计划需要调整项目技术指标或需求数量的,是否在该项目实施前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要求;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是否报送水利部、集中采购机构调整后再组织采购。

第三章政府采购审批与备案执行情况审计

第十条下列事项是否报经财政部审批后实施:

㈠政府(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㈡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

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十一条分散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其他采购方式,是否经水利部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下列事项是否备案:

㈠部门预算追加应当补报的政府采购预算、已经批复政府采购预算的变更;

㈡政府集中采购计划和部门集中采购计划;

㈢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

㈣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项目的情况;

㈤限额标准以上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副本;

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备案的事项。

第四章政府采购形式和方式审计

第十三条政府采购组织形式的审计

㈠列入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按规定办理集中采购,有无采用化整为零、分解整体项目、增加采购批次等手段规避集中采购控制的情况;

㈡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有无随意采购,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有无规避政府采购监管的问题。

第十四条政府采购方式的审计

㈠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贯彻了以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理由是否真实、充分;

㈡是否将应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化整为零,有无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或擅自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㈢是否严格按照已确定的采购方式和要求进行采购,有无在执行过程中自行改变采购方式等。

第五章政府采购程序审计

第十五条公开招投标程序的审计

㈠招标审计

⒈自行招标是否符合有关条件,委托招标是否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的事项;

⒉是否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招标公告;

⒊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的时间;

⒋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完整,有无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招标文件指定特定的供应商,是否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其他内容的;

⒌是否存在招标机构、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虚假招标行为;

⒍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是否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规定的时间前,是否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过程中是否存在擅自修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违法行为等。

㈡投标审计

⒈投标人是否具备政府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资格),是否具备招标文件中列举的要求;

⒉投标文件的编写、密封、撤回、更正、补充、替代方案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投标的,其资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⒋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是否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⒌投标人是否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手段谋取中标。

㈢开标、评标与定标审计

⒈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开标时间、开标记录及开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无效标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开标是否在有关监督机关监督下进行,是否公正、公开;

⒉评标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评标委员会是否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专家是否按规定抽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是否按规定回避,评标标准和方法是否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在评标时是否另行制定或修改、补充任何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是否对所有投标人都相同,评标的指标、标准是否科学合理,标底的编制和确定是否合规、合理、科学,评标委员会是否按规定进行评标,是否执行了评标纪律或受单位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是否在有关监督机关监督下进行;

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是否向招标人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排序,采购人是否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⒋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是否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⒌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是否有异议,招标采购单位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㈣中标审计

⒈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是否在规定期限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有无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是否存在中标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行为;

⒉对中标人放弃中标、拒签合同的,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在投标文件中没有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是否按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邀请招标及其他采购方式程序的审计

㈠邀请招标程序的审计

主要审查采购项目是否符合邀请招标方式的条件,供应商是否根据资信和业绩进行选择,供应商是否在三家以上。

㈡竞争性谈判程序的审计

主要审查采购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人数和组成是否符合规定,被邀请的供应商是否符合相应资格条件,是否不少于三家,谈判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㈢询价采购程序的审计

主要审查采购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人数和组成是否符合规定,被询价的供应商是否符合相应资格条件,是否不少于三家,询价方案是否符合要求,报价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等。

㈣单一来源采购程序的审计

主要审查其采购行为是否符合该采购方式条件,采购项目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价格是否合理等。

第十七条政府采购文件完整性审计

主要审查政府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是否齐全并得到妥善保存。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审计

第十八条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审计

㈠政府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

⒈政府采购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⒉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是否符合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的要求,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等;

⒊有关经济合同是否按照《水利经济合同审计签证和备案暂行办法》进行了审计签证;

⒋采购机构以采购单位名义与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是否取得采购单位的授权委托;

⒌采购单位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原采购合同其他条款是否变更,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是否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㈡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和内容是否完整、明确、具体,意思表达是否清楚准确

⒈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是否规范;

⒉数量、规格、质量、性能表述是否正确;

⒊价款和酬金是否明确合理;

⒋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是否明确合理;

⒌违反合同的责任是否明确。

第十九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审计

㈠采购单位或其政府采购机构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㈡政府采购合同的验收是否由专业人员来进行,验收记录、验收证明书是否齐全、完整等。重大采购项目是否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办理验收事项,验收方成员是否在验收书上签字;

㈢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否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如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需要变更合同,或者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变更、中止、终止的合同,审查合同变更、中止、终止是否经过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相关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㈣合同纠纷、合同违约责任是否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及时、合理、合法的处理;

㈤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是否将应当备案的文件资料提交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章政府采购资金审计

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资金审计

政府采购资金的来源是否合法、合规并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挤占、挪用其他专项资金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采购资金支付审计

㈠采购资金的申请和划拨是否根据批准的年度采购预算,科学编制用款计划,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资金支付;

㈡预付款是否符合采购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工程采购还应审查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工程进度);

㈢支付资金是否符合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合同的要求;

㈣预付和结算是否由财务部门直接向供应商、劳务提供者或施工企业支付,有无采购部门或采购机构违规支付的情况;

㈤结算时是否扣除了预付款,是否预留了质量保证金,有无提前支付的情况。

第八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预算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审计机构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责令改正,给以通报批评;责令退还或者追回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根据违规金额建议预算主管部门核减下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㈠拒绝、拖延审计机构要求提供的与政府采购预算及其有关的财务情况和会计资料的;

㈡拒绝、阻碍审计机构执行政府采购审计的;

㈢编制虚假政府采购预算,骗取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的;

㈣擅自变更政府采购预算,改变政府采购预算用款方向或性质,造成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损失浪费的;

㈤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相互挤占、挪用、转移、虚列支出的;

㈥造成政府采购的国有资产流失的。

第二十三条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关责任人员干扰、阻挠、破坏政府采购审计,审计机构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对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有关责任人,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第二十四条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进行政府采购审计时,应当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做到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对、、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6篇:供应商变更管理办法范文

府采购行为的约束,较好地履行了政府采购法赋予的政府采购监管职能。

一、围绕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对采购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全过程监管

1、严格预算采购和方式管理,公开采购

信息,做好采购项目实施的事前监管。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对预算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经费来源、实施步骤等全面进行

审核,对采购计划的申报、审批、实施全过程监控,从源头上规范采购行为。严格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对于采购人因特殊情况申请变更

采购方式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依据,或召开专家论证会对特殊需求进行论证,依法从严审批。规范采购信息披露,建立了*市政府

采购网,将所有政府采购方面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以及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标结果等信息在指定的媒体上,提高采购透明度

。2、加强评审专家的管理,重大项目现场监管,对采购执行过程实时监控。政府采购评审对整个采购活动起着决定性作用,而作用的

发挥必须依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为此市财政局建立和使用评审专家库,实施对政府采购评审过程的间接监管。通过自主开发专家管理

软件实现了专家资源共享和随机抽取。通过扩充专家数量、实施动态管理,提高专家的“数量”和“质量”。加强政府采购现场监管,

对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人员进行内部分工,各自负责对口单位采购项目的政策咨询、采购指导和项目现场监督,及时发现采购过程中的问

题,并采取相应措施。3、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力度,加强资金监管,建立政府采购合同鉴证备案制度,完善采购项目事后监管。进一步

增强国库集中支付的力度,将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减少支付环节。加强资金审核,对采购人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发生的支出

拒绝支付。通过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数据的分析,对年度内政府采购支出发生极少或违规采购项目较多的采购人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合

同签订环节可能出现的擅自变更合同等行为,市财政局制定了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必备条款,同时要求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合同内容

、价格进行鉴证,并在合同签订后送财政部门备案。

二、大力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努力提高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绩效

1.强化服务、加强监管,构建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的特点是按照采购项目的流程和步骤,围绕资金全过程

流转进行管理和监控,并着力体现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采购人网上报送计划、委托,财政部门网上审批,采购中心网上分解计划,采购实施后及时将采购结构录入系统。此系统的实施,不仅省去了采购人过去

纸质传输的程序,而且监管部门可以查询相关单位的采购信息和采购执行情况,使采购过程更加高效、透明。2.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开发政府采购电子化操作系统。在采购的操作环节,*市政府采购中心积极尝试网上采购,一是网上询价系统。将规格型号标准、市

场货源充足的货物如汽车、计算机等,通过网站采购信息,供应商网上报价,计算机自动确认最低价供应商成交。二是网上公开招

标系统,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网上在线招标、供应商网上远程投标、评标专家网上评标。该系统通过了科技成果鉴定,并取得了国家

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三、建立履约验收制度,高度重视供应商质疑投诉工作,强化政府采购质量监管

1.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履约验收。市财政局将政府采购质量监管作为一项专项工作,建立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共同加

强对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质量验收管理工作,制定了《*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办法》、《*市政府采购产品质量监督管

理办法》,对采购人验收、付款进行了规范和指导;建立财政和质监部门对政府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联动制度,共同构筑政府采购

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网络。市政府采购中心也出台了《加强政府采购货物抽查验收措施》,设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接受质量和服务方面的反

映,对违规违约供应商进行处理。2.通过投诉处理,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违规采购行为的监管。我们十分重视政府采购

供应的投诉处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处理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过程中做到讲程序、重事实、依法律。几年来共协调处理各类纠纷三十

多起、投诉7件,保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进行。同时,通过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

,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并对薄弱环节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促进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发挥以点促面的作用。

下一步,政府采购工作要针对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措施不断加以改进。

1、以治理商业贿赂为契机,加强监管,促进廉政建设。继续抓好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工

作,以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为契机,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构建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推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

发展。2、坚持科学发展,促进政府采购规模协调增长。根据全市经济和财力发展状况,按照“循序渐进、量力而行、抓大放小”的原

则,科学合理地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不断扩大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范围和采购品种。3、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为经济

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全局出发,将政府采购工作的重心逐步向发挥政策功能、服务政府中心工作等方面转变,切

实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4、加强宣传培训和交流,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区县经济发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区县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加强指导。针对政府采购改革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和交流,提升我市政府采购管理水平。5、建设

政府采购诚信体系,营造和谐政府采购氛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处罚力度,增加供应商违法违规成本。加强评审专家队伍建设,

不断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核办法,全面提高评审专家队伍整体水平。6、优化采购方式,切实解决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

完善协议供货制度,修改完善招标文件,统一政府采购产品与市场一般产品的配置,便于监控供应商报价。严格价格监管,对违反合同

约定擅自提高供货价格的行为,给予罚款、扣除履约保证金、开除出政府采购市场等处罚。加强协议供货制度的宣传,让采购人熟悉了

第7篇:供应商变更管理办法范文

自2012年烟草企业正式实施《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以来,在国家烟草专卖局“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总要求下,经过几年的努力,烟草企业采购制度体系正逐步建立,但在采购实践活动中,“规范和效率”的问题一直影响着采购职能的发挥,需要在实践中加以调整和转变。

规范与效率的关系

规范与效率相辅相成。规范指明文规定或约定俗成的标准。效率是指最有效地使用社会资源以满足人类的愿望和需要。规范与效率并非两个相互孤立的要素,而是相辅相成、紧密联系的,共同形成了支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合力。规范以效率为目标,归根结底,规范是对行为的约束,其目的在于通过优化流程、强化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效率应以规范为前提,在规范中出效率,在效率中更规范。

规范与效率辩证统一。烟草企业的采购有严格的程序规定要求,实际工作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不规范采购,势必又将回到无序采购的状况。虽然有时严格规范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效率,但是没有规范就谈不上效率;当然,也不能强调规范操作机械地而不是主动创造条件地完成采购任务,限制采购功能发挥。因此,在烟草企业采购中,规范与效率是辩证统一的,是一个对立统一的有机整体。

烟草企业依法采购、规范操作和提高效率的必要性

是法规和制度的要求。《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要求,对采购目录、采购计划的编制,采购预算、采购方式的选择,公开招标、开标、评标的全过程,及信息公告、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合同的签订、交货、验货,对投标人的质疑,投诉的处理等都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制度,以规范采购行为。

是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要求。按照公开透明原则,让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消除歧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将竞争引入到烟草企业采购活动中,通过竞争使投标人提供更好的商品、技术或服务,并且尽量降低投标报价,使用户可以用较低的成本和价格采购到优质商品,从而,既实现采购目标,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公正诚信原则,一方面要求烟草企业在项目发标、信息公布、评标过程要真实;另一方面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时真实,在提供采购物品或服务时,须达到投标时所做出的承诺,对采购活动切实负责。

是发挥烟草企业采购职能作用的要求。《烟草行业“十三五”规划节能减排工作方案》中提出,加强全过程的节约管理,有效提高资源的综合效益,提高发展质量与效益,在条件允许下,尽量使用低能耗设备,不使用高污染设备。因此,发挥烟草企业采购职能,按照“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的要求采购,选择部分节能效果显著、性能成熟的产品予以采购。

是防范采购风险的需要。采购过程应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合同法》《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依法采购、规范采购,从而尽可能规避风险,实现烟草企业采购的公平和效率。

烟草企业采购规范与效率存在的问题剖析

相关采购制度不够完善。从省局(公司)的采购制度来看,存在制度缺乏、不完善或衔接不够顺畅的情况。集中采购部门虽然建立了供应商库,但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导致无法使用供应商库,仍然继续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既耽误了时间,又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采购计划管理不够严谨。在编制采购目录和制定采购计划时,缺乏有效的方法和工具,有时只考虑目前的工作需要,没有从全年或更长远的目标来规划,甚至有时未经审批而随意变更预算或采购方式,影响采购工作的规范和效率。

采购流程不精益。制定的采购流程,过程繁复,操作时间长。集中采购时,单次小规模的集中采购结算不明确,部门间协调不够,手续繁杂。供应商的评价和选择机制不完善,缺乏科学规范的供应商认证和评价体系。合同管理没有固定模板,导致合同审核费时费力。采购管理系统的流程不够全面,没有包含采购的全部过程,降低了效率。

采购监督没有全过程覆盖。采购工作跨度时间长,流程复杂,监督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加之监督人员人手不够,目前还不能保证采购的全过程参与,容易给采购工作留下隐患。

采购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负责采购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采购流程操作不熟练,有的编制采购计划、计算采购预算不精确,有的编写采购文件时忽视关键的问题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采购工作的规范与效率。

加强采购规范。提升采购效率的建议

加强制度建设,严格采购法规落实

确保烟草企业采购有序进行,提高采购的效率,就必须根据“决策者重结果、管理者重规则、操作者重细节、监督者重风险”的原则,健全和完善适合烟草商业企业采购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规定采购操作整个过程、审批方式、公示和投诉以及供应商库的管理办法,从而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加强采购计划管理,合理配置资源

强化目录管理,明确采购范畴:编制《采购目录》时,事先组织调查,从全年或更远的目标来规划,科学构建四级采购目录,同时将日常采购项目全部纳入汇总到《采购目录》,进行规范管理。第四级目录细化至最小预算科目,并逐项明确采购部门和组织形式,使采购方式审查前置化,解决上会频繁和决策低效等问题。未编入目录的项目,不准实施采购。

规范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变更,确保严格高效:制定计划时,全面考虑、从长计议、细致入微,从源头减少计划的频繁调整,同时规范计划变更,凡是涉及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和项目新增,定期提交相关管理委员会实名表决,确保责任可追溯,防止集体决策变成无人担责。

抓好集中采购:将采购的决策权和组织权集中到相关部门或单位,集中负责计划编制、采购立项和实施。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择优”原则,切实做到使用人、主管人、审批人、采购管理人和监管人的“五分离”,确保集中采购正常进行,采物资符合质量安全的要求。

优化采购流程,明确职责与权限

严格落实标准与细节:梳理采购流程,优化采购程序,将业务、合同、监督、公开等融入统一的采购管理系统,严格落实标准与细节,明确职责与权限,规范节点的输入与输出,让每个人都能了解所有的业务要求。

广泛应用模板,做到规范高效:为减少采购人员的行为偏差,使复杂问题简单化,可以将最优做法、经验和技巧固化成普遍适用且符合规范的模板,让操作从“各自解读”变成“即取即用”,省去反复性指导和重复性审核,提高效率。

创新供应商管理,增值供应链:须严格对供应商进行资信、业绩评价和重要材料现场考察评审,建立与企业规模需求相适应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并对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实行动态调整,随时引进新的优秀供应商,及时淘汰有劣绩的供应商。

加强风险防控,实现全过程监管

围绕采购相关流程,梳理出各个风险点,对每一个风险点拟定防范措施。监督部门要全程参与,严格把关,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合法、规范,确保评选出的供应商具备应有的资质和能力。

以人为本,全面提高采购人员素质

第8篇:供应商变更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管理;创新管理

2016-02,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意见》,提出要积极适应农业生产和农村消费需求,按照“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创新机制、加强管理”的原则,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与城市电网相比,农村电网工程的特殊性在于:年度投资大,单项工程规模小,点多面广,施工地点分散,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偏低。传统工程管理模式已不能满足新阶段管理需求,因此,创新工程管理模式,是建设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重要任务。

1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管理中的问题

1.1项目设计深度不够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大,工期紧,设计任务繁重。在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设计人员对项目现场勘察深度不足或未到现场,只是利用原始工程设计图纸进行设计,使设计方案与现场实际情况严重脱节,导致工程无法实施或变更过多而产生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比例过大容易导致概算投资超出计划投资,易造成工程工期和资金双重风险。

1.2物资供应商生产能力不足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以10kV和低压台区改造工程为主,水泥杆、导线、配电变压器是工程的主要物资,需求量极大。如果供应商中标量很大,招标批次又很集中,供应商的生产能力无法满货期,导致工程停工待料,延误工期。

1.3工程管理专业人员素质较低

据调查,我国从事电力工程管理人员的文化素质水平偏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仅占总体的20%.工程管理工作基本都是凭借工作经验应对,管理人员年龄偏大,缺乏技术与管理创新精神,尤其是缺少既精通工程管理专业技术,又具备发展眼光的复合型人才。

1.4工程过程管控力量薄弱

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倒排工期安排不合理,缺乏适度、灵活的工程计划,约束力、执行力差;监理单位和工程管理部门人员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具体。北方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受季节因素影响较大,有效施工期短,没有合理的安排人力、机械、物资和停电计划,容易导致施工成本增加,延误工期,多次停电施工则无法保证供电可靠性。

2管理创新的主要措施

2.1层层落实贯彻管理责任制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涉及部门和单位多、范围广,地市公司发展策划、生产技术、基建、技经、财务、审计、物资供应、调度等部门,县公司相关部门以及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参与工程建设,需要确定牵头部门,在牵头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各单位密切配合,稳步推进施工进度。省公司对市公司、市公司对县公司层层签订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责任状,制订工程管理责任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和发挥每个参与工程建设人员的积极性。

2.2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是大规模的电网改造工程,前期工作会产生大量的问题,比如征用土地、青苗赔偿等。如果没有各级政府和村委的支持,要完成建设任务十分困难。农网工程的特点是供电半径短,电压低,直接服务于农业、农民、农村经济,是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必须赢得政府和村民的支持,才能积极推进工程实施。工程实施前,县公司应利用属地化优势,主动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工程的概况、实施方案、存在问题,赢得地方政府的支持。

2.3进度管控创新管理

由于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要求工期紧,一般情况下要求一个年度完成竣工决算,因此,工程进度的过程管控至关重要,施工单位需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进度规划,工程管理部门需要随时掌握工程的进度情况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对工程进行调节。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工程进度管控环节可以利用工程管理软件实现进度报表,利用微信上传工程进度现场图片,传达工程物资招标、服务招标等信息,随时解决工程中遇到的问题,实时监控工程进度和质量。

2.4细化工程管理办法

十几年来,我们已经经历了农网电网建设与改造、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以及农网完善化、“十二五”期间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又迎来了“十三五”的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这样大规模的工程如果没有一套统一、规范、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就不可能达到工程预期和实现规模效益。《农网工程管理办法》应由网省公司制订,地市公司结合当地情况编制实施细则,对部门职责、前期管理、工程管理、物资管理、结算管理、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等作出详尽的规定并及时修订。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管理工作中,必须强化思想意识,创新管理模式,培养专业管理人才,从安全、质量、成本和人才多角度入手,将新技术、新模式、新思想落到实处,结合日常工作有效开展,努力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民生工程,增进人民福祉。

作者:杨文烨 单位:鞍山市第一中学

参考文献:

第9篇:供应商变更管理办法范文

一、以宣传《政府采购法》为重点,努力营造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

要继续加大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认识政府采购、理解政府采购、支持政府采购,为政府采购工作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政府采购的政策规定,宣传政府采购的性质、作用,进一步加深政府采购工作中单位作为采购责任主体的认识,加深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平台作用的认识。二是对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等集中采购项目,要求操作机构邀请采购单位负责人现场监督;组织社会各界代表参与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全年考虑二次。三是全年选择一次重大采购项目或政府采购管理活动,特别是对社会影响力较大的项目,做好宣传策划,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采购的影响。四是举办一期政府采购知识讲座,重点加强对供应商的辅导和培训。

二、以工程采购为重点,努力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

政府采购规模是政府采购工作成果的重要标志,因此,要把上规模作为首要任务,确保我市的政府采购规模与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充分体现出财政管理的成效。全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要达到40亿元。为完成这一目标,要以工程采购为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推进工程政府采购。(1)注意总结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的做法和经验,巩固成果,将招标标准以下的办公用房装修和水利工程项目全部实行集中采购;(2)努力为城市维护保养项目提供政府采购服务,积极探索投资数额较小城建等项目的政府采购办法;(3)加强与相关工程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为将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做好准备工作。总之,要在现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实施方式框架内,谋求切入点,推进工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二)关注民生,服务民生。随着*确定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全面实施,我们要将采购范围向关注民生扩展,将政府采购的阳光普惠大众。主要是逐步将专项拨款、公共工程,以及中小学教材等关系民生和群众利益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使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年,要为中小学生免费教科书、药品、农机具等关系群众利益的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提供服务。同时,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工程、农村卫生院改造等民生工程给予关注,需要政府采购的积极给予服务。

(三)严格协议供货管理办法,注意扩大协议供货范围。一方面,要严格执行现有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数码相机等办公自动化产品和汽车协议供货制度;同时,要注意完善现行有关协议供货管理办法,不断改进,提高供货价格的更新速度;充分听取与考虑用户的意见,提高服务效率。另一方面,要将协议供货管理制度向其他大宗标准化产品扩展,努力扩大协议范围。*年,争取将空调采购纳入协议供货管理范围。

(四)加强部门集中采购管理。要转变观念,部门集中采购也是政府集中采购,加强对部门集中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及时将部门集中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轨道。

(五)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制订并完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积极研究,适时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扩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增加品种,强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严肃性。逐步增加货物和服务类采购目录,积极探讨中小学校纸张纳入集中采购的管理办法。

(六)巩固公务用车集中保险改革成果。要求对公务用车保险承保公司制定考核方案,严格进行考核;对承保公司履约情况实施检查,公布监督管理电话,促进承保公司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改革成果。同时,不断总结改革经验,研究探索2009年公务车保险改革办法。

三、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为重点,全面强化政府采购管理

政府采购预算是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可以事先预知全年采购规模,有利于采购机构加强采购的计划组织工作,便于提高招标采购方式的比例,达到规模采购效益。为此,要把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作为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全面强化政府采购管理。

(一)全面推进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改革。市级对集中政府采购资金出台了统一管理的办法,我们要深入研究各项配套政策和措施,推进改革,确保改革成功。一是研究统一管理程序,明确局内各业务处室工作职责,形成管理合力,促进办法实施。二是召开政府采购协管员会议,宣传改革办法。三是掌握改革情况,加强动态研究,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办法,解决问题。四是关注改革结点。(1)年初采购计划送交事项要逐步适应;(2)采购计划的审核是关键,审核人员分工要合理;(3)3月份集中采购资金统一申报要到位;(4)采购信息要及时反馈;(5)非税资金采购要有效防止资金短收。五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管理,按程序办理调整手续。六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基础工作建设,注重资料的及时归档整理,形成政府采购从预算审批到计划下达、采购操作、采购结果,全面反映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的管理过程的台账,为进一步深化管理打好基础。

(二)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保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利于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是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公平性的关键。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向社会及时提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告和信息,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网上信息服务,尽可能地让潜在的供应商能获取信息,让每个项目有更多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同时,加强信息审核,保证公开的信息符合政策规定。

(三)严格控制采购方式变更。对凡是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因特殊要求不能实行公开招标的,采购单位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依据,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对需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要严格按照采购方式变更的条件、程序、审批权限等实施管理,实行集体研究。

(四)不断加强专家评委库的建设与管理。(1)做好征集工作。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挖掘专家评委资源,不断扩容专家评委库。在更广的范围内把符合政府采购评审资格的人员吸纳进来,(2)做好专家入库管理。对征集的专家实行集体会审制度,确保入库专家质量。(3)加强对政府采购专家评委的培训。举办一至二期培训班,提高评审专家的业务素质和评审水平。(4)完善专家应用软件,提高微机抽取专家的效率。(5)跟踪评审专家的使用并做好记录,对于一些重大的政府采购活动,要在省级专家评委库中抽取评委。(6)完善专家评审的反馈机制。对参评专家要求采购机构及时反馈使用情况,建立管用分离、资源共享的专家管理机制。

(五)努力加强对政府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1)做好公开招标监督提醒。全程参与重大招标活动,对可能出现的影响招标活动的公正性的现象及时提醒。(2)要求采购信息及时反馈。(3)注重采购后期监督工作。会同采购机构对中标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对物业管理等项目招标后续管理要形成检查方案并认真实施,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化。(4)做好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考核工作,促进集中采购机构工作质量的提高。

(六)进一步加强分散采购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在这项工作上,要坚持五个“必须”,即:(1)对分散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2)分散采购的信息必须在市政府采购网及以上级别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3)分散采购采购人不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能力的,必须委托采购中心或其他采购机构采购;(4)分散采购必须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合同备案制度;(5)实施分散采购的单位必须建立有纪检监察部门参加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

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经济发展

(一)认真学习节能产品、绿色环保产品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增强政府采购人员环境保护、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政府意识。在采购管理上积极研究实施措施和办法。

(二)在集中采购操作上积极探索落实这方面政策规定,从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采购合同等方面体现政府集中采购的政策目标。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优先购买的政策功能和示范效应,努力构建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以及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采购环境。一是在办公用品、汽车等采购项目执行过程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的国有品牌产品。二是自觉购买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对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实施首购政策;对自主创新产品和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设备、网络安全和无线局域网等产品,在评审办法中给予优惠。三是在工程类项目招标过程中,优先考虑采用节能的工程设计方案,尽可能采购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和配套的设施设备等产品。

(三)配合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新增一般公务计算机统一型号和配置的调查研究工作。

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促进规范化管理。

根据上级要求,深入研究政府采购大检查内容,制定大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好政府采购检查工作,将检查工作与促进单位采购行为规范紧密结合起来,力求取得实效,建立政府采购的事后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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