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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组织领导到位
我单位历来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事情来抓,做到与全体工作同部署,共安排,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并组建了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对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就安全设施是否充足完备、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人员是否落实到位、安全资质是否具备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二、突出重点,严查细筛,排查隐患到位
本着生命至上的原则,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此次安全隐患排点突出做好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房屋和内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开展了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严格对照上级要求的排查问题,全面检查了房屋和消防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安全状况,以及逃生标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要求和应急预案、工作人员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情况、房屋安全、周边环境、安全和资质证照等。做到了排查不漏楼层、不漏宿舍、不漏设施。
三、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落实整改到位
对于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我们坚持做到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来的每一个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立即进行整治,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四、积极宣传,强化意识,宣教警醒到位
我单位在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组织全体职工参加消防知识学习,请专业消防人员讲授了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从正面引导工作人员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营造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同时,请消防官兵为工作人员开展逃生救生演练,通过接受扎实有效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逃生救生演练,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安全知识水平,强化了安全意识,增强了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
一、工作目标
着力整治委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全力落实各项火灾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强工业企业预防火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任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
三、整治范围
工业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四、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组对工业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重点部位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2、切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小组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指导力度,严格监督,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重特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到位,坚决把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
3、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业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2013年7月10日至9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0至7月15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工作。
2、排查整治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总结阶段(8月16日至9月10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工业企业于9月5日前将本单位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给县工信委。
通过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方位排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督促整改到位,提高全市建筑系统火灾防控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时间安排和检查范围
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止,在全市建筑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报监工程建筑施工领域。
三、检点
1、消防行政许可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是否存在非法搭建现象。
2、是否制定并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是否依法履行职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3、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员工集体宿舍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我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技术安全科。6月25日前,各企业和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纠。6月25日至7月25日前,各企业和各单位要广泛发动一线职工进行排查,梳理汇总,并按“五定”进行整改。
(三)全面排查整治。7月20日至9月18日,在各企业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对于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能整改的,现场立即整改,现场整改不了的,规定期限要求进行整改,同时将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移交消防部门,由消防部门负责安排后续隐患整改工作。
(四)检查验收。9月底前,对大检查工作进行验收,查缺补漏,确保检查质量,同时进行全面总结。我局将适时组织抽查,督促,进一步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和各单位要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为契机加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工作取得实效。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提高火灾防控能力。要层层签定责任状,将责任进行落实。
(二)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各企业和各单位根据本方案精神,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找准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组成若干消防安全检查小组,确保应查尽查。
(三)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必须逐项整改到位,可以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研究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按等级要求,实施挂牌督办整改。
一、战役目标
按照《全省深入推进“五大”活动“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xx市清查建筑内违规住人百日会战行动方案》,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村(居)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隐患存量,最大限度地控制隐患增量,最大限度地控制亡人火灾,全力以赴打好“清剿火患”战役和“百日会战”,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具体目标是:
(一)排查发现的违规住人现象100%消除;
(二)排查发现的“三合一”等隐患100%整改;
(三)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100%摘牌销案;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
(五)单位建筑消防设施100%完好;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100%持证上岗;
(七)成立镇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镇“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谢发枝公安分局局长任指挥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任副指挥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负责“清剿火患”战役指挥调度。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消防大队,张一兵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领导本地“清剿火患”战役。各村(居)委会要针对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开展专项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三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按照省政府《“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基本要求》,深入排查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二)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要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三)高层、地下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其它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对当地易发生亡人火灾的区域性、行业性和场所类的火灾隐患,研究对策措施,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五)违规住人场所。按照市政府《转发公安消防局<xx市清查建筑内违规住人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各类场所整治标准,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治建筑内违规设置人员居住区域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四、工作步骤
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主要情况
我村(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具体可归纳为四个字:“快、广、严、全”。
一是认识到位快。7月19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召开全乡消防安全动员会,传达了镇相关文件精神精神,要求各村、各企事业单位统一思想,迅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同时,及时召开班子会议,成立村(居)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由村(居)***担任组长,***担任副组长,***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办主任由***担任。并制定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展开。
二是宣传发动广。7月22日-7月22日是宣传发动和自查自改阶段,期间,我村(居)充分利用横幅、会议、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是责任明确严。按照安全生产无小事的原则,从严要求各村及相关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负责”。在隐患排查阶段,检查小组都要对排查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填写《西樵镇消防安全日常监督巡查表》,督促社会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社会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登记表》的自查登记,按时上报到镇防火办,形成台帐。在隐患整治阶段,要求各工作小组加强整改督察,做好隐患整改进展跟踪和结果反馈。
四是隐患排查全。在动员会之后,我村(居)迅速展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一方面落实各村、单位的安全检查,以企业、出租私房、“三合一”场所为主要检查对象,通过查资料、查设备、查制度相结合,着重检查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有无存在“三合一”现象等方面,并对隐患排查情况进行逐一登记,建立专档,努力做到零遗漏。目前,我村居共排查社会单位**家,发现隐患**处,进行停水停电处罚**家,督促整改隐患**处。
二、存在的主要隐患及整治难点
经过近两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我们共梳理汇总了以下三种较突出的安全隐患现象,主要表现为:
一是消防管理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自保能力和安全意识较低。
二是安全操作不规范,如易燃物阻路,乱拉电线、不套管,消防通道不畅等现象存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动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建筑消防设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本次活动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消安委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并适时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检查指导。
四、工作安排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年月1日至12月31日,为期四个月,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月1日至月1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召开会议,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方案请于月10日前上报县消安委办公室()。
(二)集中排查阶段(年月11日至月3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制订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协作机制,采取检查指导、联合执法、综合治理、行政强制等方式,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对排查过的社会单位要建立台帐,掌握底数和火灾隐患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年月1日至12月20日)。根据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坚决消除火灾隐患,打击违法行为,确保消防安全。消防大队要组织精干力量,及时联合各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集中整治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详见附件1)于12月18日前报县消安委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总结阶段(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长效措施,巩固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成果。同时,各单位于12月25日前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总结报县消安委办公室。
五、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市、县二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托)老院、福利院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及高层和地下建筑。
(二)重点内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社会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使用情况;建筑室内及外墙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防范情况;“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况。
六、主要任务
(一)确保完成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对市、县二级政府公布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由县政府牵头,相关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要加大整改督查力度。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督促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督促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和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火灾的消防安全措施;对无法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关停;对已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火灾隐患不“回潮”。年12月31日前,确保所有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到位。
(二)严格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经贸部门负责排查直属商贸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规范商贸企业消防安全行为规则;工商部门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排查市场、个体工商户的消防安全隐患,对流通领域的消防安全产品实施监督管理,规范有消防前置审批条件的单位营业执照核发行为;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等场所的检查;教育部门要开展对学校、幼儿园及托儿所等教育行业的检查;卫生部门要开展对医院、诊所等单位的检查;文化部门要开展对歌舞娱乐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民政部门要开展对养(托)老院、福利院的检查。各单位在检查中,要针对社会单位是否办理相应的行业手续,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制度,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及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培训及开展应急演练,是否通过消防部门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必要的情况下,政府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切实督促各行业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此外,消防大队要结合实际出台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并按要求督促指导上述场所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自身消防安全评估工作。
(三)加大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包括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外墙装饰材料及外立面改造)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建设规划部门要联合消防大队部署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专项检查工作,月底前,部署开展对有外保温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边施工、边生活、边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在建施工工地工程是否办理各项施工许可;外墙保温系统和外墙装饰采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立面改造工程是否落实安全措施;电、气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操作现场是否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用气与员工住宿部位是否分开;是否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含自行组织培训和参加统一培训的情况);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开展演练工作;施工现场的防火巡查情况。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四)确保“三合一”场所消防隐患不反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按照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依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按照要求开展排摸工作,对排摸出的“三合一”场所,要以表格花名册(详见附件2)的形式归档,月28日之前,将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及时报县消安委办公室及当地公安派出所,并以《“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详见附件3)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能立即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并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进行整改,对确实难以整改的重点县域,要上报当地政府,并开展联合整治工作。整治完毕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县政府将视情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五)继续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公通字〔〕4号)要求,做好居住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联合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范围是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协助并组织开展整治工作,治安巡防队、安全监管站等基层单位和村(居)委会,应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专管员、协管员等队伍的作用,全面排查辖县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并以表格花名册(详见附件4)的形式归档,月28日之前,对排查出的居住出租房屋,及时报当地政府、消防大队及当地公安派出所,在排查整治中,要求居住出租房屋双方签订责任书,责任书中要明确载明使用人消防安全责任、不得随意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及随意改变居住出租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并严格按照《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详见附件5)开展,对居住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或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依法开展综合整治。县政府将对本地县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并及时公布检查验收结果。
(六)加强对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建设规划、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要联合对本地县高层和地下建筑实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多业主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好率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等情况。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强制执行,并督促高层和地下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确定排查整治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消安委成员单位要认真对照《台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职责规定》(台消安委[]2号),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及时督查。县政府将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督促各地做好消防安全隐患预防、排查、整改工作,促进全社会消防安全的长治久安。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将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及时帮助解决;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的责任,凡是今后发生亡人火灾的地方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安全排查整治范围
此次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宾馆、饭店、浴室、影剧院、歌舞厅、网吧、商场、医院、养老院、校园、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含农家乐)、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安全排查整治内容
1、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责任是否认真履行并得到落实。
2、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超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安全生产、消防等项目手续是否齐备,相关的行业准入行政许可是否齐备。
3、消防验收情况以及消防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及监控设备等配备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和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开展情况。
5、其它应需检查的事项。
(一)组织领导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组长由镇政府副镇长汤谈担任,三产办、派出所、八百工商所、教育中心校、医院、民政办、宣传科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由三产办牵头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需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指定一名业务员为联络员。
(二)责任分工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推进工作,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各部门主要职责:
(1)指导、督促村、社区按照方案部署推进工作,对村、社区上报的调查摸底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2)对村、社区上报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或专项执法,推动落实隐患整改。
(3)在各村、社区督促隐患整改的基础上,对村、社区上报的督促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和问题,镇部门分工负责督促整改:派出所负责对宾馆、网吧、饭店、浴室安全隐患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和执法工作。八百工商所负责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和执法工作。三产办负责商场、超市、旅游景点(含景点农家乐)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教育中心校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建管所负责对车站、码头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卫生院负责医院、卫生所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民政办负责敬老院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文体中心负责影剧院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宣传科负责教堂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
各村、社区主要职责:
1、依据行动总体方案和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分别制定各自辖区的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并布置落实;成员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推进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2、指导、督促所辖各村、社区直接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按照要求核实调查摸底表格。
3、指导、督促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对照调查摸底表各项要示进行自查自纠。
4、将督促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及时上报给工作组,并配合职能部门和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
按照《__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部署,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和基本信息普查阶段(__月26日前)
__月18日前,按照本方案要求,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各有关单位和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并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
__月21日前,将《__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下发给各个村、社区及重点村和社区相关工作人员,明确填写要求,要求村、社区__月26日前必须发到所有下辖村、社区。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__月27日-__月30日)
__月30日前,将梳理出人员密集场所“户头”下发至各村、社区。
__月21日前,各村、社区完成上门登记和核查整理工作,此过程中由本小组和镇推进小组给予指导、督促。
__月30日前,各村、社区完成《__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的核查、整理工作。
(三)属地核查和部门核查阶段(__月1日__月19日)
__月5日前,各村、社区将《__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汇总后报给本专项工作组。汇总数据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隐患和问题数量、已经整改的隐患数量、正在整改的隐患数量、需要本小组帮助督促整改的隐患和问题明细等。
__月9日前,本组将各村、社区上报数据汇总后后报给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数据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隐患和问题数量、已经整改的隐患数量、正在整改的隐患数量、帮助督促整改的隐患和问题明细等。
在此阶段,本小组各成员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责,通过专项执法等形式推进隐患整改。
(四)集中整治和镇领导督查阶段(__月20日-1月__日)
本专项工作组全面集中督促人员密集场所隐患的整改工作,配合镇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一切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及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形成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促使安全隐患和问题全部得到治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落实。
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充分认清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扎实有效的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开展。确保把隐患查实,把问题找准,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对在排查整治行动中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核查不认真、排查不彻底和在排查整治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及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单位,村(社区)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取消其单位和责任人的年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对其具体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一、行动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区、村庄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实现火灾总量同比明显减少,亡人火灾得到有效遏制,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
二、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全面排查社区、农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未委托有资质的维保企业定期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多产权、多家合用单位。对多产权、多家合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分工不明确,擅自封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未统一管理等问题。
(五)其他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针对各镇(街、区)实际情况,将其他容易产生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专项行动范围,着力消除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实行部门联动。各镇(街、区)要成立检查组,充分发动社区居民,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明确每个网格排查的人员、任务及责任,建立排查区域和单位场所“户籍”台账,做到单位场所底数清楚,火灾隐患明确,整改责任落实。要实行逐级责任制,建立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行全民动员,全力开展拉网式排查。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分片划区,按照“实名制”的要求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对重点要害单位和部位,特别是对前期检查发现存在隐患的单位,要实施“回头看”,确保隐患彻底消除。要建立完善消防联席工作制度,明确排查整治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加强指导、沟通和协调,确保单位不漏查、人力不浪费。
(三)坚持严格执法,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举报和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且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
(四)强化宣传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素质。新闻媒体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每周要有跟踪报道排查整治、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的宣传。组织开展消防监督人员和消防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执法业务大练兵,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要继续加强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气焊等特殊工种及各镇(街、区)、村“两委”分管负责人的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素质。
(五)充分发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作用,协助清剿火患。要加强消防工程施工企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消防设施检测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单位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执业能力和技术水平。要发动相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到清剿火患专项行动中来,对火灾危险性大的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护,帮助单位消除火灾隐患。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消防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各社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开展清剿火患专项行动。
(二)清剿火患阶段。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要开展“回头看”。
(三)总结阶段。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各镇(街、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这次清剿火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指挥调度专项行动。每天收集、每周通报工作情况,每月底前向县公安消防大队报工作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一、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聚焦重点、集中精力、攻坚整治,按照《XX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X政传〔2020〕X号)有关部署要求,深入排查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找准查实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实现一般火灾隐患100%落实整改,重大隐患100%挂牌督办,隐患消除前100%落实责任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专项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组织开展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任到人,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等一系列闭环管理,切实消除隐患。
(二)专项整治要点
1.
行政许可。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人员密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2.
消防设施。消火栓、消防龙头、水带、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功能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
3.
电气安全。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电缆井(沟)封堵是否严密;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4.
安全疏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门是否完好,各类消防警示标识是否清晰明了,病区通道有无加床堵塞现象,内部道路是否被占用影响消防车辆进出;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5.
装饰装修。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是否存在违规焊割、违规用电、违规用火的行为。
6.
责任落实。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和单位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落实常态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属于消防重点单位的,是否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7.
宣传教育。是否组织开展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宣传普及;是否及时修订完善消防应急疏散、逃生、救援等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是否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是否掌握“一懂三会”知识(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和会逃生)、是否达到消防安全“四类人员”要求(火灾隐患排查“带头人”“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火灾隐患整改“技术员”和消防宣传教育“讲解员”)。
8.
值班值守。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的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9月10日前)。
各单位要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保方案切实可行,行之有效。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于9月10日前报送区卫健委安监科。
(二)彻查彻改阶段(2020年9月11日至11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对单位内部消防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及时认真填写《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分别于9月20日、10月20日、11月20日前报送区卫健委安监科备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重大风险隐患的管控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巩固和深化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
区卫健委安监科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邮箱:XX@XX.com。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区卫健委成立由委主任任组长,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安监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工作班子,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
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XX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要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一”行动:即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消防工作;组织一次宣传发动,广泛动员部署;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解决一批瓶颈性问题,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三)加强督查指导,严肃工作纪律。
9月底前,区卫健委将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暨国庆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将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将组织约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各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
附件: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附件
区卫生健康系统“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填表时间: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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