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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资源;保护;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TV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732026
前言
我国水资源总量丰富,居世界第六位,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却相当贫乏,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4,尤其是淡水资源。虽然近年来我国在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水资源保护的意识逐渐提高,也相继出台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但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如水资源保护管理仍然有不科学的地方、体制不健全、基础设施薄弱等,因此完善和加强我国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本文就我国水资源保护的现状以及如何进行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进行深入探讨。
1 当前我国水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
1.1 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不完善
虽然近年来我国在水资源的保护方面陆续出台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如《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但比较笼统有局限性,过于强调原则性,致使当前水资源保护仅仅停留于环境管理层面,可操作性较差,很难从水资源治理层面去进行保护,保护工作效率低下、监管不到位。
1.2 水资源保护意识淡薄
水资源对人类乃至整个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关系到人口、生活以及环境等方方面面。虽然近年来我国对水资源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大,但仍然存在对水资源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意识观念薄弱等问题,尤其是南方水资源浪费现象严重,许多新型节水灌溉技术没有得到广泛推广及应用, 致使水资源大量消耗,利用效率较低。
1.3 水环境治理力度小
虽然近年来我国通过大力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水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得到明显改善,但是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过快,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工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的需求,造成海洋、江河、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污染严重。因此,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必须加强水环境治理力度。
1.4 水资源保护机构和人员不够专业
目前,我国在水资源保护环节如开发、管理、利用等过程中人才流失现象严重,部分机构设置不科学,权责不明,资源配置不合理。此外,虽然目前我国在水资源保护技术研发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生物技术在水污染防治治理中的应用,自动控制技术在节水灌溉中的应用,但这些研究更偏向科技创新方面,管理科学研究方面存在欠缺。
1.5 水资源保护基础设施不足
我国水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重主体、轻配套,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一些基础供水设施陈旧老化或因管理不善,出现损坏未能及时修理,造成渗漏严重,水利用系数极低,导致水资源浪费严重,而新建的污水处理设施,有些因运行经费和人员不足而不能正常运行,致使污水治理不科学。
1.6 水资源恶化,可调节水能力不足
近年来由于毁林开荒,滥砍滥伐,造成森林面积不断减少,地表植被覆盖率低下,水土流失日益严重,大大降低了森林生态系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大气、防止污染等作用。此外,我国水利工程的控制运用没有严格控制节量,生态用水和环境用水考虑很少,生态平衡遭受严重破坏。
1.7 水资源保护资金投入不足,研究相对滞后
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对水资源保护的重视和投入力度的加大,在项目规划、资金支持等方面也出台了一些倾斜支持政策,依旧存在资金投入不足的现象,费用落实不足,致使一些水资源保护机构设备仪器老旧,监测手段落后,严重影响了水资源保护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同时,虽然我国在水资源保护研究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水污染防治处理技术、节水灌溉技术、实时监测评价技术已得到全面推广、普及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但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水资源研究在遥感、雷达和人造地球卫星信息等领域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研究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 我国水资源保护建议与对策
2.1 健全水资源管理体制
我国水利部门应根据我国水资源实际利用及污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各项管理条例及方针,并不断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实行水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制,明确权力和职责,提高相关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的能力和力度,真正将管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同时应加强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建设与完善,实现水资源科学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合理利用。
2.2 提高全面保护水资源的意识
水资源保护其目的是促进其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具体体现在杜绝水资源浪费、创建节水型社会以及防止污染等方面。水资源保护的真正实现不仅仅需要政府层面强有力的国家宏观调控,还需要每个公民的努力,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到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工作中,全面提高水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使节水意识,节水政策法规,节水技术和方法为群众所接受,真正做到科学用水、节约用水,实现水资源合理开发,保护全面,从根本上改善水资源保护基础设施管理及用水体系,从而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使其在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
2.3 加强水环境的治理力度
水资源保护工作包括2个方面:实现现有水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全面治理已污染的水资源。针对当前我国城市用水浪费较为严重这一现象,需采取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适当地调高水价等措施,促进人们节约用水,杜绝水资源浪费。对于农业用水而言,国家应采取相应的扶持政策,鼓励广大农民积极使用节水灌溉技术,促进更多新型节水技术的推广及应用。针对我国工业水资源污染严重问题,必须进行积极有效的污水治理,制定严格的排污标准,未达标的不予排放,鼓励企业更新技术设备,研发新工艺切实提高污水处理质量,从末端治理逐渐转向从源头上控制。
2.4 加大水资源保护资金投入力度
针对我国水资源保护管理中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的现象,国家及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加大资金投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政府拨款,还应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水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并不断积极引进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努力研究新型节水及污水处理技术;注重水资源保护人力资源开发,吸引更多的高素质、高技术人才投身到水利事业中,水利部门应根据实际岗位需求有计划地进行人才选拔,定期组织对基层水资源保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自身综合素质,着力提高水资源保护工作人员的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以便解决和攻关我国水资源保护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2.5 提高水资源保护能力
应积极引进先进科技手段,不断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加强水资源保护能力建设,实现我国水利工程的集约型管理,提高水资源保护的工作效率。同时在完善水资源保护设施的基础上,提高保护工作的科技含量,用科学的方法和现代的观念指导保护工作,加强水利信息自动化建设,建立系统的水利信息管理系统,大力提高水环境监测系统的机动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自动预报能力,实现实时追踪,及时掌握水环境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早解决。
3 结语
水是生命之源,我们日常生活和工农业生产都离不开水。目前,我国水资源正面临着日益短缺、供需矛盾、水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因此,水资源保护工作迫在眉睫。水资源的保护工作是一门复杂、系统的学科,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水利改革的不断深入,需完善健全水资源管理体制,加大水资源保护的投资力度,提高水资源保护能力,促进水资源有效合理利用,提高可利用水资源的总值,使之进一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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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家安全水安全对策研究 1引言
水不仅是一个生态环境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
中国水资源的总量虽然不小,但人均占有量很低,水土资源在地区上的组合不相匹配,水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有专家研究,在中国所有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自然资源中,水资源对中国的人口承载能力限制最大。以至于“中国粮食威胁”论的始作俑者美国人莱斯特·布朗先生,于1998年在《中国的水资源短缺将震撼世界的食物安全》一文中,以中国水资源的严峻形势为其论点提供新的佐证,虽然国人对布郎先生的论点不以为然,但对他所提出的中国水资源危机问题不能不引起国人的高度重视。
2水安全
20世纪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大,全球化进程的日益加快,结果人类对地球的影响力空前膨胀,全球性的人口、资源、生态等危机的出现,导致人们的国家安全观念有了质的变化,由传统的着眼于国家机器维持政权、社会稳定的能力,转变到着眼于整个国民系统因应于其中某一或多个要素的变动的自我调节与恢复的能力,表现在国家安全要素由传统的军事、政治、经济诸要素而扩展到包括科技、文化、环境等非传统的影响国家安全的要素,水就是这样一个非传统的影响国家安全的重要要素之一。
2000年在斯德哥尔摩召开国际水讨论会,从1991年开始每年一次,到2000年已经开了10次。2000年该会议的主题是“21世纪的水安全”。在这次会议上对“水安全”和为了实现水安全人类面临的挑战取得了共识,注入了新的内涵。
(1)水安全
会议提出水安全的含义包括:确保淡水、沿海和相关的生态系统得到保护和改善;确保可持续发展和政治稳定得到加强;确保每个人能够以可承受的开支获得足够安全的淡水来保持健康和丰富的生活;确保人们不受与水有关的灾难的侵袭。
(2)实现水安全,人类面临以下挑战
满足基本需要一承认获得安全、充足的水和卫生环境是人类的基本需要;保证食物供应;保护生态系统;分享水资源;对水资源进行风险管理;提供使用水的有偿服务;确保良好的水资源管理。
3中国水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3:1水量有限供不应求
我国水资源贫乏、短缺的问题,不容乐观。人口占世界的22%,而淡水量仅占世界的7%左右,人均占有量不足2200m3/年,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1/4,我国已被列人世界13个人均水资源贫乏国之一。按照现行国际标准,人均水资源量1000m3/年为人类生存的最低需求,人均水资源量2000m3/年就处于严重缺水边缘。以这个标准来衡量,我国目前有6个省、区(宁夏、河北、山东、河南、山西、江苏)人均水资源尚不足500m3/年,离最低的生存需求都相差甚远。此外,还有16个省、区人均水资源低于2000m3/年。目前,全国一半的城市缺水,其中严重缺水的达130个,全国城市每年缺水60亿m3,不少城市为此不得不实行定时供水。此外,当前全国农村目前1.33亿hm2耕地中,尚有0.55亿hm2为无灌溉条件的干旱地,有0.93亿hm2草场缺水,全国每年有0.2亿hm2农田受旱灾威胁,农村8000万人和6000万只家禽饮水困难。农业缺水量达3000亿m3。水的贫乏、短缺供不应求的危机现实,亟需认真对待。
3.2污染严重水功能衰退
近年来,我国水体污染日益严重,全国每年排放污水量高达560亿t,除70%的工业废水和不到10%的生活污水经处理排放外,其余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人江河湖海,致使水质严重污染和恶化。
全国118个大中城市的水质监测数据表明:86%城市河流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高达64.4%的城市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33%的城市地下水受到轻度污染,仅有2.5%的(3个)城市的地下水尚未受到污染。
从全国情况看,水污染态势呈总体恶化趋势,形势十分严峻。水污染正从东部向西部发展,从支流向干流延伸,从城市向农村蔓延,从地表向地下渗透,从区域向流域扩散。全国9.5万km河川,有1.9万km受到污染,0.5万km受到严重污染,清江变浊,浊水变臭,鱼虾绝迹,令人触目惊心。松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水系污染严重。水体功能严重衰退。
3.3生态环境严重恶化
60年代,中国地下水开采量仅是20亿m3~30亿m3,而目前已突破1000亿m3,占全国供水总量的20%。有100多座城市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华北地区的地下水位每年以高达0.3m一3m的速度下降,目前全国有200个县市共发现757处地面裂缝,其中西安市最为严重。由于地下水位下降,在辽宁、河北、山东、江苏等沿海地区,发生大面积的海水入侵,面积已达1500km2。
水土严重流失,据统计,我国每年流失的土壤近50亿吨。建国以来全国兴建的8.6万座水库,总库容为4000多亿m3,已淤积损失库容1/10,淤废重点水库22座。此外,因河道淤塞而导致通航能力下降,全国河道通航里程由60年代的17.2万km降低至10.8万km。自1972年以来,黄河几乎连年断流,且一年比一年严重,除下游断流情况严重外,各支流控制站亦多数出现断流,甚至1996年和1998年黄河源头发生前所未有的断流现象。1998年辽河干流新城子段断流37天。
由于森林植被受到严重破坏,水资源平衡受到破坏,一方面造成水源减少,加上水土流失,河湖淤塞,一些地区连年干旱,另一些地区连年出现洪涝灾害。1949年一1991年的42年中,全国每年平均受灾面积780万km2,成灾面积431万km2。近十年,长江、黄河、淮河等江河连续发生了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涝灾害。我国是一个河流众多的国家,主要河流沿岸人口集中、城市密布,全国约有1/10的国土面积位于河流洪水位以下,而该地带集中了全国人口的40%,工业总产值的60%,洪水威胁成了经济发展的一大忧患。干旱缺水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每年因缺水影响工业产值约2300亿元。农业受旱面积由70年代的0.11亿hm2增加到1997年的0.33亿hm2。由水资源缺乏而引:起的旱灾在松辽平原、黄土高原、云贵高原等地区年减产粮食200万t一300万t。
4影响中国水安全的主要原因
4.1经济外延式增长人口快速增长及城市化导致水需求量急剧增加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经济规模翻了两番多,但经济结构水平仍然很低,导致用水量的大幅度增长,20世纪80年代全国总需求量为4400亿m3,90年代为5500亿m3。按“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预计2010年的水资源需求总量为6900亿m3,2030年将增至8200亿m3。目前,我国人口已达13亿,21世纪我国人口将继续增长,预计2030年将达到高峰。2050年我国人均拥有水资源量将从20世纪80年代的2700m3减至1700m3。从长远看,人口的增多,经济的快速发展促使水资源需求较快增长,水的供求将形成更为严峻的态势。
4.2长期开发利用不当导致水体污染与生态环境恶化
由于人口增长和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加上对水资源管理不善,使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的水质受到重大影响。长期以来,我国盲目开恳土地,围湖造田,大量砍伐森林,破坏草地植被,过度放牧,致使草地退化,开恳草场为耕地,促使沙化速度加快,消减了植被涵养水资源能力,减少了地面可供蒸发水源,改变了径流形成的时空分布,破坏了大气水、地表水、地下水的自然正常循环,使水资源生态系统受到严重破坏,加剧了洪涝水旱灾害的发生和水体污染。我国长江流域每年新增人为水土流失面积1200km2。自1954年以来长江中下游水系的天然水面减少了12000km2。
4.3水资源宏观管理体制的问题
我国传统的水资源管理在计划经济时期,一直是分部门管理,管理的重点是供水工程建设。这种管理模式存在许多弊端:
(1)以供为主的水利发展模式,使社会经济发展过分依赖水资源的投入,加剧了水资源的浪费和水污染,忽视了水资源的过度开发与自然环境退化的关系;
(2)分部门管理水资源,经常出现部门间政策目标相互磨擦的不利影响;
(3)以中央政府投入为主的水利建设方式,导致了不适当的方式分配水资源,阻碍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水资源产权制度的建立和水市场的培育;
(4)水资源的无偿使用和不合理的供水价格导致了水资源价值的严重扭曲,以及对水资源需求的膨胀,国家对水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投资与补贴不堪重负。
4.4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我国在水资源管理立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制定了专门的《水污染防治法》、《水法》,及一些其他的水资源法律法规。但这些有关水资源管理和水体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之间及与其他资源生态方面的法律缺乏有机的联系。水资源是与其他自然资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水资源的利用方式可以影响到与之相关的资源的利用,同时,其他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也会引起水资源的连锁式的破坏。因而,互不相连的资源保护法不仅不能很好地保护某一专门资源,其拼凑起来的整体也不能从根本上对整个资源作为一个系统起到有效的保护。因此,必须有一部关于资源整体的系统的资源管理立法。
地表水和地下水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但是我国目前还缺乏关于地下水的专门的法律,使得我国地下水管理混乱,而地下水的开采不合理又必然对地表水产生影响,最终影响到整个水环境。
另外,现有的环境、水利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水资源保护工作规定的不具体、不明确,可操作性差,不能体现出环境与资源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
5水安全问题的战略对策
5.亚转变思路从长远利益制定水安全战略
21世纪将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全球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将不再靠资源拥有的多少来衡量国力的强弱,人类社会的发展将从依靠资源消耗转向依靠科技创新。我国是一个人均资源量十分紧缺的国家,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目标,人们必须转变观念,开拓思路,着眼于长远利益,高瞻远瞩,重新审视传统的国力评定方法,从片面追求经济规模的扩大转变到更看重文化、科技水平的提高,国家、社会制度的建设与生态环境的改善等影响国计民生的战略要素上,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科技立国与人文立国并重,建立起和平、富强、稳定的社会。具体到水安全战略上,就是要把节约用水、高效用水当做一项基本国策,要让国民视节约用水为一个重要的美德,并用法律和制度保证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5.2保护淡水生态系统
对河流生态系统的治理不当,将导致极大的经济损失。堤防、大坝、水闸、水库等工程对扩大农业、促进导航和控制洪水等方面确实发挥了作用,但与此同时,它们也对生态系统造成了巨大的损害,这又反过来引起了自然界的报复和灾害。因此,在治理河流时,要把河流当做整个生态系统,而不应当做孤立的区域进行管理。这不仅有助于减少洪水泛滥,而且有助于恢复流域的生态系统。欧洲一些国家已经认识到了保护河流生态系统的重要性。所以采取了措施恢复河流生态系统,挽回其自然功能,例如:提供安全的饮用水、恢复地下水供给、蓄洪等。人类社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适当控制“人力”对河流生态系统无休止的、无限制的干预,适当释放“自然力”对河流生态生态系统的优化。
5.3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与综合管理
水的问题是和其他生态环境问题相联系在一起的,水安全问题应纳入整体生态环境保护当中,既要有权威的水主管部门加强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同时,又要有强有力的资源环境的综合管理,为此,要以流域单元,建立流域管理机构,实行流域综合管理。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必须从全局性和经济效益出发,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能源和原材料的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维持生态平衡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供水、灌溉、抗旱、水土保持以及旅游结合起来。并建立国家统一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对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
另外,要从水资源的供给型管理转变到水资源的需求型管理上来。水资源需求管理强调把水作为一种稀缺的经济资源,对水资源的优化利用着眼于现存的水资源供给,而不是自发地向新的供水能力投资以满足来来需求。
5.4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加快水价改革
建立水资源市场,实现水资源市场化管理。建立水资源市场的目标是在水资源的使用和分配中引入市场机制,实行“使用者付费”的经济原则,利用经济手段和市场刺激,使其成为法律手段的重要补充,确保政府在市场和价格政策扭曲中起调控作用。水资源价格在水资源调控中起着重要作用,水价过低就会将供水部门的效益无偿转让给用水部门,从而使供水成本得不到补偿。同时,水价过低对于居民节水意识的形成和水资源的保护是极为不利的。
5.5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水安全
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水安全。目前最紧迫的任务是根据国家环保法制定各流域、区域的水资源保护法。我国的水环境保护法是建立在按行政区进行管理的基础上的,客观上造成了只顾本行政区的利益而牺牲下游地区水环境质量为代价的地方保护主义,从而加剧了水污染。因此,应结合各流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法,使各个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尽快走上法制轨道。另外,水利工程法、地下水法也亟待研究,对现有的水法,还必须进一步完善,使其更加具体,增加其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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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星桥.全球关注“水安全”.嘹望,2000(4)
关键词:水资源 保护 问题 应对策略
我国目前的水资源处于种总量巨大、人均量贫乏的状态,这种状态决定着我国水资源的使用不足现象普遍存在,虽然从整体上看这与人均水量不足有着定关系,但造成水资源污染及浪费的主要原因仍然是水资源保护不足、国民的保护意识薄弱等,要想改变这种现状,实现对水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就要从当前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出发进行针对性研究和分析。
一、水资源保护工作中的问题
(一)水资源浪费现象
目前我国水资源浪费现象仍然存在。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已经拥有了相对比较完善的污水处理系统,在许多方面已经实现了污水处理和再利用,利于园林灌溉用水基本上都是对污水进行净化处理之后再次使用的。然而这种污水处理体系进行处理的水量毕竟是有限的,从全国范围来看,水资源使用过程中的浪费现象仍然存在,这是我国水资源保护工作面临的首要问题。水资源浪费的现象既有个人的、也有单位或企业的,无节制的用水习惯加重了我国水资源的紧张状态。
(二)城市用水压力加重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用水量不断增加直接加重了用水压力。城市化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使得城市化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城市用水要比农村用水需求更大,所以城市化的建设所带来的居民用水量增加,直接加重城市供水压力。
(三)工业用水量大、污水处理不足
工业发展水平提高仍然是当前我国影响水资源使用的重要因素,工业的发展必然使其用水需求提高,用水量增加,同时工业污水排放指标不达标、污水处理不到位、污水管理机制缺失等现象,更是在加重用水紧张状态的同时,又增加了水资源的污染问题。
(四)地下水过度开采
地下水是我国城市用水的主要形式,许多地区的地下水资源已经几近枯竭,过度开采使我国的地下水总体水量不断下降,然而为了满足不断提高的城市用水需求,仍然需要通过过度的地下水开采才能满足人们的用水需求,这对我国水资源保护极为不利,因此而产生的各种生态问题共同构成了当前复杂的水资源环境。
二、水资源保护应对策略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法制体系建设
水资源保护要取得有效的管理效果通过法制手段是重要途径,完善与水资源的使用、污染治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城市用水、企业用水都能够符合国家所规定的标准,再开展水资源的保护工作,就可以取得良好的成效。目前我国已有的《水土保持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经基本上包括了与水资源保护相关的内容,根据当前水资源保护中的问题还应当在水资源浪费、污染、污水处理不当等方面的处罚进行针对性的立法完善,使水资源的法制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二)建立体化水资源治理体系
目前我国的水污染现象相对严重,因此要做到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加强对污染的治理是关键,只有首先将污染问题有效的控制住,才能为水资源保护工作的进步开展提供保障。一体化水资源治理体系是指从水资源污染产生原因起,到最终的水净化并被循环利用的整个治理系统。首先需要对引起水污染的源头进行有效治理通过专业的技术研发减少污染;其次对水污染的处理技术进行体化研发,实现多种污水处理功能于一身的智能水净化体系;最后加强对处理污水的标准控制,使其达到能够排放或再利用的标准。
(三)提高公众参与度
水资源的保护是一项全民参与的公共事业,提高公众参与度才能使保护工作开展更顺利,保护效果更好。提高公众参与度可通过两个方面来入手进行改革,一方面,继续加大水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扩大水资源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可对在节水、污水控制和处理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群体或企业进行奖励,突出水资源保护的公共性,获得更多公众的认同。
(四)引入市场机制强化水资源市场建设
市场机制在水资源管理中的加入是极为必要的。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时代背景下,无论任何行业或个人都面对着市场环境所带来的各种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单纯依靠个人或政府无法完全控制水资源的保护工作落实效率,而引入市场机制就是将水资源的配置与市场管理方法相结合,建立起完善的水资源市场,使之能够在市场的调控作用中实现更加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1.矿山过度开采破坏生物群落的生态平衡
我国矿产资源近年来的高强度开采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造成了地面的大面积破坏和塌陷,导致矿区地下水资源枯竭和矿区严重的大气、水源污染。由于矿业废弃地具有众多不良的理化性质,尤其是重金属含量过高,而有毒重金属在土壤系统中的污染过程又有隐蔽性、长期性和不可逆性,因此常给周边地区的水资源生态环境造成重大的影响。如破坏土地资源,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破坏水平衡,加剧了水资源危機,危害人体健康,破坏生物群落的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等。
我国水资源总量仍不丰富,区域分布也不平衡,随着人口的增多,水资源的人均占有量较小。尤其是在西北地区一些地区缺水严重,不仅造成人们生活的不便,在一定程度上对当地经济发展造成影响。因此,节约水资源非常重要,我国矿山资源的过度开采对水资源具有重要的影响,加强对矿山开采对地下水资源、水循环、水位、水质等影响进行研究分析,对矿区开采水资源保护具有一定的实用意义。
2.矿山开采对地下水资源的影响
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对地水资源的影响十分巨大,如今水资源日益减少,我们更要重视矿山开采对地下水资源的影响,找出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处理方法,对保证当地人民生产生活用水和区域农业用水都具有重要意义。
2.1 矿山开采对水资源与水资源循环的影响
2.1.1 矿山开采对水资源量的影响
矿山开采过程中,对开采区的表结构会产生影响,会造成其地表面下陷或因开采过度出现裂缝。在这种情况下,会对当地的水资源造成严重的影响,对其循环系统的影响极大,造成地下水资源自我更新困难,其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①由于矿山开采产生地表裂缝,会使地表水转变为地下水,并且会加快这种转变的速度,在一些开采区,雨季大量的雨水会随着地表裂缝渗入到地下,造成地表储水减少,而且矿山开采时也会不断地向外排水、疏干,这就造成了当地水资源不断流失。②矿山开采时由于矿坑需要排水,而且其地表开采产生的变化,会加剧地表水资源与地下水资源的流失,对开采区的水平衡造成影响,这时开矿区域内的地表水资源与地下水资源都在不断地减少,降低了水资源的利用率和水资源的存储量。
2.1.2 矿山开采对水资源循环的影响
矿山开采时对当地水资源循环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水资源自我更新的影响上,水资源具有自我更新能力,矿山开采破坏了这种能力。矿山开采过程中对水资源的循环系统形
成了再造,重建了一个更为快速,也更为复杂,违背自然规律的水循环系统。①在矿山开采前会对地下水进行排干,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地下水资源的存储量,而且会造成地表水向地下渗入,使水平衡系统被打破,导致地表水资源不断减少,也减少了地表水的蒸发消耗量。②矿山在开采过程中也会造成其地表的结构变化,加剧地表水向地下渗入,进一步减少了地表水存储量。以上因素对地下水循环系统造成了严重破坏。③因矿山矿坑的排水也会对地下水的径流产生影响,这会使得矿区内的水资源循环系统变得更加复杂。
2.2 矿山开采对当地含水层水位以及地下水水质的影响
2.2.1 矿山开采对当地含水层水位的影响
矿山在开采过程中会造成地表结构变化,会对原本的力学平衡造成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当地质结构出现不稳定情况时,就会使上覆岩层移位或是产生断裂,其含水层中所存储的水会产生流动,矿区地下水位会下降。这种带动的反应是连锁性的,会直接对该地区的水井水位造成影响,其水井中的水位会下降,这对当地农业与生活用水的影响是巨大的。矿山开采中,相关人员应该使用专业知识对下水位变化进行控制,减少因矿山开采对当地人民生活所造成的影响。
2.2.2 矿山开采对当地地下水质的影响
我国近年来的环境问题所受到的关注越来越多,特别是一些矿山的开采对水资源造成污染与影响,相关部门一直非常重视。这种染污不仅对当地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不可逆转的影响,也会对当地的经济建设造成影响,并且也严重违背了节能减排发展趋势。
矿山开采对于水资源的污染主要体现在开采过程中所排放的废石与尾矿等,这些具有污染与影响。而这些情况的发生,是因为当地决策部门一味地追求地区内的利益,无视资源破坏的后果意识,并且矿区管理也相对落后,使矿区污染物随意排放,造成了对水资源的污染,对当地居民的人身健康造成了损害。水资源污染是大问题,我们对此必须高度重视。
一般来讲,矿山开采过程中对于水资源的污染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采矿废弃物排放对当地的水资源造成污染。矿山开采的废石,因受到雨水或是其他水源的长期浸泡,会产生氧化反应,分解出许多酸性物质,如果这种物质混入到当地水资源系统中,会对当地居民造成伤害。②矿山开采产生的矿坑水也会对水资源造成污染,矿坑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其细菌与矿物质有些呈碱性,有些呈酸性,无论哪一种状态,如果排放到地表或地下水中,都会造成污染。而自然生态系统中的水资源自循环会加剧这种污染。因此,矿山开采时必须对水资源污染进行控制,减少污染的产生。
3.优化矿山开采对地下水资源不良影响的对策
3.1 认真贯彻法律法规
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环境与水资源保护法规规定。在矿山开采过程中,采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环境与水资源保护法规规定。在矿山开采过程中,采取措施避免对水资源造成污染。煤炭、有色金属采矿等相关审批部门,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应该将矿山开采的环境质量报告作为重点审查对象,将矿山开采时对水资源的影响降到最低,保证水资源自身循环系统不会遭到破坏,也不会因矿山开采产生污染。
3.2 提升地下水资源综合利用率
在矿山开采时,为了减少开采对地下水资源造成的影响,应采取严格的水资源保护措施。通过科学的方式提高采矿用水利用率,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水与污水,以及一些矿坑的排水,应进行处理,提高廢水利用率。
3.3 建立水资源影响补偿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对于矿藏开采以及一些地下工程建设中所造成的地下水枯竭、水位下降、地下塌陷等都有详细的说明与规定。矿山企业在矿山开采时,发生以上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补救。各级政府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开采行为进行控制,并且根据当地矿山开采的实际情况,建立建全矿山开采的地下水资源产生影响的补偿机制。
3.4 利用地下水资源保护性的开采技术
这种方法是指开采矿藏时,只开采部分的矿藏,剩余矿藏用于控制其顶板岩层运动。这样可降低导水裂带高度实现对水资源的保护。常用的技术有房式开采法、条带开采法、柱式开采法和限厚开采法等。
3.5矿山开采后的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彻实达到保护好地下水资源
大规模矿山开采后必然留下裸露山体,由于土壤贫瘠,经过雨水冲刷后山体会造成垮塌、土壤沙化,所以必须进行生态治理。尤其注意的是,有些本地植物种类在开采后,土壤条件发生变化而不会成活,而治理的目的是在建立能达到原来地植被功能的自然生态,如果是这种情况就必须引进采矿之外地区的植物种类与原植物相似,能在与被绿化地的土壤类型、水分状况和物种合适等成活,以治理恢复矿山植被,进一步保护好地下水资源。
4.结语
综上所述,对矿山开采进行严格监测管理,防止过度开采破坏地下水资源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作,必须引起政府和社会的足够重视,科学有序地管理好矿山过度开采,有效地保护地下水资源是构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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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地处欧洲北部,近1/3的国土位于北极圈以内,是世界上最北的两个国家之一(另一个为冰岛),西南临波罗的海,国土面积有39万平方千米,人口只有530万。芬兰森林覆盖率近 70%,大部分北方的极地属于人迹罕至的荒原地带,再加上全国 18.8万个湖泊、5100 处激流和 18万个岛屿,就形成了一方极为庞大的、极具旅游观赏价值的天然生态环境区域,因而,芬兰也被称为“千湖之国”, 其年人均淡水资源储量为2.1万立方米,水资源十分丰富。
坐拥丰沛的水资源,芬兰却居安思危,高度重视水资源的开发、治理和保护。在芬兰,80%的湖水和一半以上的地下水,都是可供使用的优质水资源,自来水龙头里的水,打开即可直接饮用。在近年联合国等国际组织进行的几次跨国性水资源调查对比中,芬兰的水质始终名列前茅。
然而,回溯历史,同许多国家一样,芬兰在治水方面也曾走过弯路。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造纸等高污染行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使芬兰的湖区遭受了严重污染,并在20世纪80年代爆发了大规模的蓝藻潮。在那之后,芬兰政府和民众均痛定思痛,并积极行动,环保意识也更加深入人心。现在,经过多年努力,芬兰绝大多数湖水水质已恢复到可饮用水平。
在长期的治水过程中,芬兰不仅积累了众多好的治水经验,也培育了庞大的水处理市场,造就了许多领先的水处理企业,令芬兰在水质清洁技术方面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在这个不大的国家里,有超过250家从事供水和废水处理等涉水业务的企业。目前,芬兰在节水、封闭性工业水循环和高效污水处理等领域,拥有世界一流的技术、工艺和咨询服务。
芬兰卓有成效的水资源保护,最根本的一条是依法用水、管水和治水。1962年,芬兰第一部水法诞生,随后相继成立了专门处理水资源使用纠纷的3个水法院和水资源管理的13个地区环境中心。水法规定,水是重要的再生自然资源,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保护和合理使用水资源,是每个芬兰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除了水法以外,芬兰还先后出台了环境保护法、公民健康法、化学物品法、建筑设计法、污水处理法和原油事故处罚条例等法规,对水资源的使用和保护作出了相应规定。这些法规与水法相辅相成,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强化了该国的水资源保护。
在水资源保护方面,芬兰严格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水污染治理中,各级水资源管理和环保部门,依据水法,对严重污染水源和空气的造纸、化工和金属等企业进行综合治理,规定限期建立污水和废液处理系统,逾期没有达标的企业,被课以巨额罚款、停产整顿甚至被关闭。这些“狠招”使工业废水排放量得到了有效控制,明显改善了湖泊河海和地下水水质。如今,芬兰政府对于相关企业仍然实行认证许可制度,工业污水排放需要达到95%的处理率。在排放之前,企业要对污水进行预处理。芬兰对水污染的处罚是没有上限的,并且,排污企业还可能面临巨额索赔。
有效控制农作物种植和畜牧养殖业废水排放,是芬兰水资源保护注重的另一方面。芬兰水法和有关法律,不仅明确规定了每公顷农田氮肥和磷肥的使用量,而且对小麦、青草、土豆等各种作物使用化肥的最高标准加以限制,防止化肥对地表水或地下水造成污染。
芬兰相关法律还规定,凡是居住人口超过50人的居民区、旅馆、度假中心和其他设施,必须建有污水处理系统,禁止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湖泊、河流。目前,芬兰各城镇均建有污水处理厂。芬兰有关部门还通过取样检测,对水质实行不间断监控,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供水系统和下水管道,制定水污染应急处置措施,以应对诸如原油和有害化学物质泄漏等重大突发事故。
新疆地处欧亚大陆腹地,属于内陆十旱地区,水资源十分宝贵。日前新疆的地表水资源约为79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约为85亿立方米,分列全国的第十二位与第四位,但与新疆的土地面积相比,水资源严重缺乏。2014年新疆党委八届七次全委f扩大)会议召开,提出:“牢同树立环保优先、牛态立区理念,坚持走“两个可持续”的道路。抓住水这个牛鼻子,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牛态保护;搞好污染防治”。由此可以看出,水资源的保护利用在新疆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做好水资源的保护已经迫在眉睫。目前,新疆已饮用水资源中,农业、工业、城镇牛活用水的比例分别约为:97%、2%、1%。从这个数据不难看出,要从源头把握新疆水资源的保护,必须从农村水资源保护做起,从当前新疆现有的关于水资源保护的立法文件来看,相对落后,不能反映现实问题,并且法律、法规不健全,不能够适应经济发展及大开发的条件,而针对新疆农村水资源的保护则少之又少,因此加强农村水资源保护的力度,则为重中之重。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先后颁布了《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自治区实施<防洪法>办法》《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和《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自治区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等一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一步明确了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水资源管理关系比较明确,有效地调整了涉水事务关系,初步构建了新疆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法律制度框架。但专门针对农村水资源污染与防治的法规文件基本处于空白地带。
二、新疆农村水资源保护面临的问题
1.水资源污染严重
目前,新疆农村水资源的污染原因来自于多方面。其一源白于企业的随意排放。地方政府为了追求GDP的数字效应,大量引入企业投资,但对于环境“三同时”制度重视不够,往往是同时设计,但环保工程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完工,同时使用,这样对于农村的污染物排放无法控制,且往往造成的污染面较大,牛态环境整体遭受破坏。同时要注意乡镇企业的污染,乡镇企业具有规模小、分散广的特点,牛产过程中的污染物随意排放,且目前对乡镇企业的监管不到位,因此乡镇企业也成为污染的主要力量之一;其二源自于-化肥、农药残留物等的污染。为了减少病虫灾害对农作物的破坏,农村使用大量的农药杀虫,同时为了农作物牛长的需要,大量使用化肥,化肥通过土壤污染地下水,带来的污染后果难以估计;其三源白于农村牛活垃圾的污染。日前新疆农村未能实现垃圾集中清倒与回收,牛活垃圾没有专门的处理系统,处于无人管理状态。牛活垃圾的治理非常困难,对水源地的污染难以控制,是农村水源污染的又一原因。
2.水资源分布不均,用水矛盾突出
新疆水资源分布呈现“北多南少”的局面,相对于南疆而言,北疆水资源相对丰富,新疆的降水主要集中于夏季,春季的降水量相对较少。时间与空间分布的不均造成水资源的分配矛盾集中。
水资源的时空分布还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布局不相匹配,供需矛盾突出。伊犁、阿勒泰等地区地表水、地下水资源均比较丰富,远远大于该地区开发需要,水资源利用程度很低;乌鲁木齐-奎屯一克拉玛依天山北坡经济带GDP占全疆的56%,而水资源量仅占全疆的7.4%。特别是乌鲁木齐、哈密、吐鲁番是水资源最为紧缺的地区,水资源的“瓶颈”制约日益凸显,当地水资源早已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3.水资源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
新疆农村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对落后,相比于城市而言,农村的水资源管理基本为零基础。日前新疆农村对水资源行使管理权限的不仅有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同时还涉及兵团机关的管理。新疆农村处于兵地结合部或者归属于兵团管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由兵地共同完成,但由于涉及不同的管理系统,造成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效力不高,水资源污染现象严重。
日前,在新疆农村水资源管理体系中,管理机构建设相对完善,但执法队伍的建设相对落后,执法人员少,素质低下是困扰水资源执法中的一个长期问题,新疆地域广泛,水资源分布较为分散,这给执法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监管部门难以全面监管。同时,对于相应的监管服务部门缺乏,对水资源监管技术服务无法及时提供,不能有效开展监管工作。
三、新疆农村水资源保护的完善建议
对于新疆农村水资源保护的立法建议,本文认为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1.明确水权概念,改革水权制度
水权是指水资源的所有权以及从所有权中分设…的用益权。我国《水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由此条不难看…,国家在法律中明确界定了水资源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但对于用益权如何分配在法律中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位。日前我国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即法律主体要先获得取水许可后才能进行取水。取水许可证制度赋予使用者使用及收益的权利,但未明确使用权的地位,使用权没有长期的稳定性,且无转让的权利。南此看…,水权改革迫在眉睫。2014年水利部在系统内部印发了《水利部关于开展水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宁夏、江西、湖北、内蒙古、河南、甘肃和广东7个省区开展水权试点,试点内容包括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水权交易流转和开展水权制度建设三项内容。2014年8月,新疆首个水权交易中心日前在玛纳斯县正式揭牌,该中心的运作方式为由农民用水协会将农户二轮土地定额内节约的水量,以现行水价6倍的价格在交易大厅进行统一交易,并通过“水银行”(水库)调蓄.政府统一回购后,再由塔西河供水于程供给工业同区企业,从而实现农业高效节水向高效用水转变,形成工业反哺农业的良性发展格局。
新疆对于水权的改革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但是玛纳斯县水权交易中心也仅就水权交易流转作出了初步的实验,方式仅有一种,可以借鉴其他省市的有益的转让方式,多种渠道开展转让工作。同时,对于农民关心的水资源确权登记及制度建设,新疆仍未有进一步的规范。笔者通过调研认为,目在新疆进行水权改革,可以从水资源确权登记方面着于,完善取水许可制度,对于现有的取水许可证进行定额管理,核定许可水量,确认使用权;对于无需办理许可证的,进行统计,制订方案,逐步确权发放许可证。同时,按照水利部的要求,应当建立水权交易流转的价格机制、交易程序、交易规则等,并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等。
2.对地下水的立法保护
地下水资源一般指埋藏于地表以下可以开采利用的水资源。新疆地下水资源位列全国前列,但近年来开采严重,已经超过了国际开采警戒线。据2012年统计,新疆除伊犁、阿勒泰两地外,地下水开采率73 .1%,其中东疆达164.8%,属于区域性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北疆达9 8.5%,属区域性超采区;南疆为49%。针对日前新疆地下水资源严重开采的局面,本文认为应当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进行修改。日前的《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主要局限于取水许可制度,对于地下水的污染与牛态保护甚少涉及。
首先,我们应当严格贯彻国务院“三条红线制度”,同时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新疆红线确定的地下水开采量为75亿立方米,而2012年实际开采量是111亿立方米。这将严重影响以后的地下水资源开采与利用。其次,完善回灌技术,在法律、法规中对回灌的标准、条件、程序等进行规定。再次,对于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等对地下水的污染作出进一步的规定,并能就发牛泄漏后的救济措施作出明确规定。最后,利用经济杠杆凋整水资源的配置,利用水价调整用水,逐步确立地下水的确权与流转机制,避免浪费。
3.水资源管理体制的立法设想
我国日前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中,政府占有很大比重,政府在水资源市场中既是参与者又是仲裁者,这不利于水资源市场的良性循环。日前,新疆的水资源管理也存在“多头管水”的现象,尤其是农村发牛水权争议时,经常…现多部门都管或者都不管的现象。针对这种现象,本文认为可以对水资源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可以借鉴以色列的“水委会”制度,即“水委会”为最权威的机构,所有的水资源管理全部南“水委会”作出。新疆在塔里木河流域的治理中,首先建立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而后成立了以自治区副主席为首的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加强了塔河全流域的统一管理体制,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另外,对于水资源的监管机制,应当健全水资源的监测制度,日前新疆的监测网点数量不足,分布不均,资源不能共享,应当建立现代化的监测网络,最大限度的实现地与区级水资源管理平台互连互通和资源共享。
4.对水资源污染防治的构想
新疆农村水资源污染的防治应当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如果对农村水资源污染持放任态度,将会造成农村牛态环境危机,影响到新疆整体的经济发展与稳定。本文认为对新疆农村水污染防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人于:第一,建立农村饮用水保护与监控机制,对农村水源地出现的污染现象加以治理,明确监控的体系、主体与责任等;第二,对相关企业进行重新规划,对污染重、难治理的乡镇企业进行严格环境考核制度,不达标的企业应当关闭;第三,对水源进行实时监测,加大水源地卫牛、防疫部门的投入,对取水、制水、供水实施全过程管理,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第四,对农村牛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加强农村卫牛基础设施建设,从根源上防治牛活污染的扩散。
【关键词】:水资源;水资源保护;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水是生命之源,水资源对人类生存、生活和生产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水资源是支撑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不可代替的重要资源和关键因素。世界各国都在从多方面采取各种措施对国内的水资源进行保护。目前,中国水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
20世纪,世界经济和科技高速发展,在这100年的时间里,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财富,但是人类对资源的开发强度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人类对水资源的过度开发,用水的浪费和对水资源的污染,使世界上的水资源日益短缺。水资源:水资源分为地表水及地下水。地表水包括河流、湖泊、冰川等,其动态水量河川经流量,一般称为地表水资源。地下水储存量是历史时期积累形成的动态水量都比较小,主要靠地表水和降水入渗补给。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水资源保护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治水思路。乌拉泊水库清淤工程、乌拉泊水库清理搬迁工程、乌拉泊水库清淤质利用及生态恢复建设工程正是顺应了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使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三效的和谐统一。
1.水资源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乌鲁木齐市水源保护区管理条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拟定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预案。
1.1水功能区监督管理。陆续出台了《水法》、《取水许可证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制定出各地水域纳污能量核定,提出限制排污总量,从而进一步完善了水资源保护协调机制,在完成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及时将监测结果通报各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布各地区水源地名录。
1.2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按照中央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明确节水型社会的目标和任务,探索不同类型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具体模式和有效途径。把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和社区活动作为落实节水型社会各项活动。
1.3制定突发事件预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突发性水污染的预案。要求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对有序,处置得当,确保饮用水的安全。
1.4大力推进水资源保护和修复试点工程。大力推进水资源保护和修复试点工程,减少人类对水资源的破害,提高全民保护水资源的意识。乌拉泊水库清淤质利用及生态恢复建设工程正是利用乌拉泊水库清淤工程中清理出的清淤质对1573.5亩戈壁沙坑平均覆土约1米厚,选择防风性强、深根性、抗性强、耐旱适宜在项目区生长的乡土树种进行生态建设恢复。一方面即减少外运清淤质费用,另一方面对水库上游戈壁沙坑通过生态建设,可以防风保土,改善水库生态环境状况,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和人工生态系统界面之间的融合,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态系统的整体性,提高城市生态系统的稳定性。项目符合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国策以及支持科技型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与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先行的思路不谋而合。
2.如何保护水资源
2.1、降低工业用水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对重点行业推广节水工艺、技术及设备,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对节水设备、器具的研制,改进生产工艺和技术,是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利用率的重要途径。建立工业节水激励机制,推动节水。根据水资源条件及工业发展方向,对不同行业采取扶持或约束政策,合理制定水价标准,调整工业结构,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进行节水改造和废水再次利用。
2.2、合理安排农业用水。根据不同农作物具有不同的需水量这一规律,把各种农作物进行优化配置,使产量和用水量达到最佳,从而提高灌溉用水效益,并大力推广优化技术与计算机在灌溉用水管理中的应用,提高水管理工作的科学性。
2.3、回收利用城市生活污水,积极推广节水器具的使用。回收和重新使用生活污水,使其变为可用的资源,是另一种提高水的利用效率的有效方法。目前,城市公共用水,如冲厕所、喷洒道路、环境卫生、市政工程等用水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且大多是用自来水。如果污水处理厂将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经过中水管网广泛应用于城市绿化、道路清洁、汽车冲洗、居民冲厕所及企业设备冷却用水等领域,将会大大提高水的利用率。
2.4、完善法规政策,保护水资源 。建立完善的水资源法规政策,加强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是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因此,应建立一系列的水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保护水资源的对策
3.1加强环境责任意识,以利环境资源的永续利用。环境资源的永续利用,也就是说既要满足人的基本需要,又不危害环境;既要满足当代人的福利,又保护子孙后代的利益。人与自然的和谐集中体现为环境公正。环境公正是指在环境资源的使用和保护上所有主体一律平等,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有同等的义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活动时,负有防止对环境的损害并尽力改善环境的责任;对任何主体违反环境义务的行为予以及时有效的纠正和处罚。为了人类的发展和同时保护好自然环境的目的,在人和自然相互作用过程中,人类必须同时兼顾2个基本原则:有利于人类生存和有利于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以“尊重自然、爱护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协同进化”作为主题和目标。
一.南运河与京航大运河现状对比
(一)法律地位
南运河受到《国家江河公产和航海法规》(Code du Domaine public Fluvial et de la Navigation interieure)的保护,这项法规管理着法国境内所有的水系。1913年法律将南运河很多河段列为历史遗迹,此后,1930年法律又将南运河沿岸的遗址和景观列为法律保护的范围。法律规定:任何形式的开发都必须在不违反法律的基础上,在权威机构的监督下开展。(1)作为中华文明乃至世界文明史上的珍品,大运河无疑值得我们珍藏。然而,根据以往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法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只涉及到三个层面: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这样的保护体系无法将运河文化长廊完整地纳入到保护的范畴中。直至前不久,京杭大运河才正式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在2006年6月10日——中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获得“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
(二)管理制度
法国南运河的整体管理由1991年创制的国家公共制度-《法国航海线路》(Voies Navigable de France,VNF)负责。而这项制度是受到法国交通设施及疆域管理内阁(Ministere de L’Amenagement du Territoire,de L’Equipement et des Transports)的保护。而南运河沿岸城市建筑风格和选址、遗址以及景观的确立及保护均由法国文化内阁(Ministere de la Culture)负责。在各省市,基本上由各地的相对应部门管理。因此出现了各管各,缺乏统一规章、总体协调和全局规划的散乱状态,各地保护现状和管理方式不一,缺乏保护的整体性和统一规划,从而使大运河在整体名义上说是大运河,实际上都是各段各地各自为政的“小运河”。
(三)管理及保护基金
目前为止,虽然并没有一个完整的管理计划的实施。但是,1996年6月发行的由相关地区权威机构的代表共同签署的《白皮书》(White Book)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白皮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确保运河未来管理和持续发展的基金来源。此外,对法国南运河的长度、河床以及沿岸的建筑都给予了法律保护。作为世界上开凿最早、最长的人工运河,北起北京通州,南至浙江杭州,流经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六个省市的京杭大运河到目前为止尚无跨省市的联合保护基金。
二.京航大运河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地位不明确,法律体系不健全
并不象南运河受到《国家江河公产和航海法规》(Code du Domaine public Fluvial et de la Navigation interieure)这部专项法规的保护,目前涉及到大运河的法律主要有《文物保护法》、《水资源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缺乏专项法律、法规的保护,而运河沿岸的历史文化名称也只有某些省市有地方性的保护条例,而没有国家法规。事实上,运河本身及其沿岸的名城、名镇和历史遗迹基本上出于无“法”保护的状态,而对于运河及其沿岸的旅游开发更是缺乏权威法律和机构的约束和监督。从而使开发商在遗产地内进行旅游开发,造成严重的商业化、人工化,使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受到直接的破坏。
(二)管理混乱,缺乏统一的管理机制
中国的世界遗产地依据其资源的状况,可能分别归建设、林业、环保、文化、文物、宗教、地址、旅游等部门行使管理权。世界遗产本应属于国家所有,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不同程度地进行管理。大运河亦是如此,各省市各自为政导致缺乏统一规章、总体协调和全局规划的散乱状态。此外,由于地方、部门、单位、个人利益地驱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保护不当、开发过度的现象屡见不鲜。而同为大运河河段,山东济宁段垃圾成堆,河段干涸;杭州段漕运依旧,旅游兴旺的强烈对比便是实证。
(三)缺乏专项基金、财政支持有限
与法国南运河有《白皮书》保障经费来源不同,目前,国家对大运河保护的财政拨款十分有限,国际援助和社会赞助也是凤毛菱角。管理经费员工工薪部分也是靠财政拨款甚至自筹经费。此中管理体制必然导致运河部分河段的闲置与浪费,甚至为了筹集经费不惜以破坏运河为代价,大兴土木。这种开发和经营的无序与低效甚至破坏,严重干扰了大运河的保护以及沿河旅游业的发展。
三.京航大运河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明确分工、加强部门管理功能化
作为公共资源的运河遗产,必须施行强有力的公共管理,其中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部门实施功能性管理。目前,一些部门还是因袭部门统属的观念实施管理,智能交叉,互争地盘,因此出现了各管各,缺乏统一规章、总体协调和全局规划的散乱状态,各地保护现状和管理方式不一,缺乏保护的整体性和统一规划。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是明确和逐步强化功能性管理,各在其位,各司其职。如建设部是规划管理功能,环保部门是环境管理功能,旅游部门是旅游市场秩序和质量管理功能。此外,应该重视服务质量的提高和专业化人才的培养,以确保运河及运河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二)拓宽集资渠道
京航大运河纵贯众多不同的区域,如果没有沿线各市县的合作,很难将运河之旅推向市场并产生良好的效果。而对运河的保护和管理也应该打破区域界限,采取各省市跨区域联合筹集资金的方式,成立运河保护与管理基金。此外,除了政府拨款外,也可以采取公共管理,多渠道筹集民间资金的方法。如希腊、西班牙等许多国家的古堡都允许出售,甚至外国人也可购买。只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对购买者的身份进行认证以及权威监督,就可以保障遗产的维护,保证运河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展示,从而形成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机制。不同性质资金的注入,既可以缓解国家保护运河的经济压力,更可以通过集资的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到大运河的保护之中。
水质监测是进行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的基础,是贯彻执行水环境保护法规和实施水质管理的依据。通过水质监测,达到以下目的:
1)提供代表水质质量现状的数据,供评价水体环境质量使用。
2)确定水中污染物的时空分布规律,追朔污染物的来源污染途径迁移转化和消长规律,预测水体污染的变化。
3)判断水污染对环境生物和人体健康的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的实际效果,为制定有关法规水质标准等提供科学依据。
1.水资源及水体污染
地球表面约有70%为水所覆盖,其余约占地球表面30%的陆地也有水的存在。地球总水量138.6*108亿m3,其中淡水储量为3.5*108亿m3占总储水量的2.53%。由于开发困难或技术经济的限制,到目前为止,海水深层地下水冰雪固态淡水等还很少被直接利用,比较容易开发利用的与人类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湖泊河流和浅层地下淡水资源,只占淡水总储量的0.34%,为104.6*104亿m3,还不到全球水总储量的万分之一。通常所说的水资源,主要指这部分可供使用的逐年可以恢复更新的淡水资源。
水中的杂质悬浮物(水中呈悬浮状态不稳定)胶体(是许多分子和离子的集合体)溶解物(能溶于水的物质统称为溶解物)
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的杂质(其成分复杂,杂质种类繁多)
水体污染水的污染最终会引起水体的污染包括各种厂矿如化工厂冶炼厂造纸厂等等有害物质的排出如汞铅铬镉铜,水体遭到污染居民的健康和工业农业生产以及自然环境都要受到危害。危害的程度取决于污染物质的浓度特性等因素。
2.水质指标和水质标准
1)水质指标是衡量水中杂质的标度,能具体表示出水中杂质的种类和数量,是水质评价的重要依据。水质指标种类繁多可达百种以上。也分为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微生物学指标三大类物理指标常用的有温度浑浊度色度嗅味固体含量电导率等。化学指标有以下几种类型A表示水中离子含量的指标如钙镁离子的含量等B表示水中溶解气体含量的指标如二氧化碳等c表示水中有机物含量的指标如化学需氧量等D表示水中有毒物质含量的指标分无机有毒物如汞铅等有机有毒物如酚类化合物等微生物学指标常用的有细菌总数等。
2)水质标准水质标准是根据各用户的水质要求和废水排放容许浓度,对一些水质指标作出的定量规范,水质标准是环境标准的一种,是水质监测与评价的重要依据。国家对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这里就不一一捅编了。
3.水质分析方法及类型
水质分析就是分析天然水生活用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各类水体含有哪些成分含量是多少等,是分析方法分析技术在水质研究中的应用。
1)化学分析法以物质的化学反应为基础的分析方法称为化学分析法。其又分为滴定分析法和重量分析法。滴定分析法又称容量分析法,这种方法是将一种已知准确浓度的试剂溶液滴加到被测物质的溶液中,直到所加的试剂与被测物质按化学计量关系定量反应完为止,再根据试剂溶液的浓度和用量,计算被测物质的含量。重量分析法是通过一系列的操作步骤(如反应沉淀过滤烘干恒重等)使样品中的待测组分转化为另一种纯粹的固定化学组成的化合物,再通过称量该化合物的质量,从而计算出待测组分的含量通常我们做有如下测定A色度的测定。B浊度的测定。C水中总碱度的测定。D水中总硬度的测定。E氯化物的测定莫尔法。F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钾法。G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光度法。
2)仪器分析法通过用复杂或特殊的仪器设备,测试物质的某些物理或物理化学性质来进行分析的方法叫仪器分析法。通常我们用A比色法B分光光度法。尽管仪器分析法有很多优点,是分析测试的一个发展方向,但是,目前它还不可能完全取代化学分析法。
4.水质监测
1)水质监测其主要内容是A站网布设(对照断面控制断面消减断面)B样品采集(注意的是水样采集后,由于环境的改变微生物的作用及化学的作用,水样水质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应尽快进行分析测定。)C确定监测项目D水质分析E数据处理及资料整编等。
2)水质评价是根据水的不同用途,选定评价参数,按照一定的质量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水体质量定性或定量评定的过程。目的在于准确的反应水质的情况,指出发展趋势,为水资源的规划管理开发利用和污染的防治提供依据。
3)水质评价的一般程序
A调查整理分析水质监测的数据和有关资料。B确定水质评价参数C选择评价方法,建立水质评价的数学模型。D确定评价标准。E提出评价结论。F绘制水质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