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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XXX消防安全管理人:XXX
2、落实了安全责任制。制定了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明确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小组成员的分工,并作出消防演习的计划。
3、制定了工人生活区和项目管理人员办公区的安全管理制度,消灭了一些在生活用电过程中存在的隐患。
二、认真做好现场各项检查
根据县消防部门的精神,我项目部开展了消防安全工作每日一小查、每周大查、每月一总结的方法,针对施工现场的各项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同时,我们对检查的结果进行了分析,并要求同查人员一起认真开会总结。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消灭死角,杜绝各项隐患。具体检查内容有以下几大项:
1、施工现场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
2、消火栓、消防水管等消防设施设置、运行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
3、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是否符合规定;
4、施工现场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进场规定;
5、施工现场的工人作业情况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我项目部将消防安全纳入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的必讲内容,每月都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安全教育来加强工人的的消防安全知识。
2、我项目部还在施工现场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了登记,并设立明显标识,随时提醒工人注意消防安全。
3、开展了“消防演练”活动,在活动中让施工人员知道如果发生火灾的时候应该如何进行自救。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措施
为保证社区消防安全工作正常开展,我社区将消防安全工作摆上日常议事日程,明确了各自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职,还成立了专门的办公室,负责社区日常消防工作。 在往年建立制度措施的基础上,完善充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措施,并且认真抓好落实。通过组织、制度、措施的到位,保障社区消防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加强社区消防安全基础工作,规范各类台帐和资料,了解掌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掌握消防法规和基本消防常识,不断提高开展社区消防工作的水平。
二、广泛深入开展防火宣传,不断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居民自防自救抵御火灾的能力
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防火宣传教育,介绍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火灾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以及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的基本常识等等,例如利用宣传专栏、黑板报、消防宣传册等进行防火宣传,动员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做到人人防火、时时防火、处处防火,不断增强消防观念和自防自救能力。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社区实际,了解掌握社区消防安全动态,把预防火灾事故放在消防工作的首位,坚持牢抓、抓小、抓苗头,实行消防安全群防群治齐抓共管。
三、认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切实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学校消防安全稳定形势,按xx省教育厅《转发〈xx省人民政府消委会关于印发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x教安函〔2017〕x号)部署,和“毕宝文副省长在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校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我校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精神,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工作中心,以xx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为依托,本着为学校发展建设创造良好的秩序环境,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尽职尽责,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全面推进消防工作责任的确认和落实,真正做到各单位、各岗位、各部位消防责任清晰明了;进一步深化火险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在2017年开展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地毯式火险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即查即改,真正做到对隐患不推诿、不过夜;进一步完善火灾防控的制度、技术手段和措施;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15日前)。各单位认真研判本单位冬春季节火险隐患形势,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动员部署,逐级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目标,全方位、无死角落实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开展自检自查,特别是加大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自查力度,针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建立台账,集中整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天内)。各单位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梳理、自查自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消防安全责任区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针对责任区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特别是要在前期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的基础上,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回头看”,并再次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施工安全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重点是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实验室、水暖电设施、燃气设施、危险品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建立排查档案、做好排查记录,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治措施,迅速落实整改,坚决防止发生校内安全责任事故。对一时无法整治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监控措施,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对放假期间不使用的房间和场所要采取封闭、断水电措施,对放假期间不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断开电源,同时要禁止关闭监控和消防设备电源。
(二)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进一步开展对电气火灾隐患“拉网式”自查自纠工作,针对重点部位逐一深度排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实施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做出了整改意见并建章立制,完善已有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的要及时补充。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明确安全责任,彻底整改学校电气火灾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建立消防组织,完善并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实现消防安全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网格化管理模式,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平台,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模式。
(四)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要紧盯全国“两会”、寒假、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加强对学生公寓、厨房、食堂、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变配电室、体育场馆、会议室、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做好放假期间所属办公室、教室、实验室、仓库等区域的巡逻检查工作,安排人员定期到校巡逻检查,主要检查水暖电气、消防设施、消防供电完备等情况,并做好巡逻检查记录;要将各房间钥匙指定专人保管,以便发生跑冒滴漏等突发事件时,及时打开房间,及时处置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各单位要将假期巡逻检查人员和保管钥匙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放假前报学校保卫处备案;假期所有在校人员一律禁止在楼内使用明火做饭;禁止在楼内使用电暖气等设备取暖;春节、元宵节期间原则上不准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采取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等方式,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qq群、微信群、官方微博等平台,加大对师生消防安全教育,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使全校每名师生都培训一遍消防知识,对师生普及教育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落实消防安全知识常态化宣讲教育和消防安全员“每周一日”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各单位组织策划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微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六)持续加强维修改造等施工安全管理。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黑河学院入校施工安全责任书》规定,同时填报《黑河学院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审核申报表》,施工前必须履行手续,并报保卫处备案,施工方方可进校施工。未履行相关手续的将禁止进校施工,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维修申报部门自行承担责任。施工维修申报部门要按照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在施工现场设立施工公告牌,明确施工责任人、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期限等,并对施工现场采取必要围挡遮蔽,施工完成后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
(七)开展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学院要在12月15日前,对所属学生公寓进行拉网式排查,主要排查学生公寓内有无私拉乱接电源线现象、有无违规用电器或存储易燃易爆物品、有无使用明火现象、有无大量垃圾堆放或其它安全隐患。严禁将照明灯具直接固定在床板上面或将电线插板放到在床上,并教育学生做到人走电断。学校将组织由保卫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人员构成的督察小组,对学生公寓进行随机督查,通报督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频发期,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节日集中,文化娱乐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学校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全面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培训,加强火灾事故防范;要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确保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手段,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各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冬季即将来临,为做好我校入冬前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保障冬季校园的安全,20**年10月28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学校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取暖安全、校舍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及校园周边安全等进行了安全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罗劲副组长:杨乃朋成员:闫福双仇志泉薛宝珍二、安全检查情况
1、消防安全
(1)计算机房、各实验室、伙房、门卫等各部位的灭火器正常。
(2)教室、宿舍、图书室、计算机房、伙房等处,均采用日光灯照明或节能灯照明,无高热灯具。
(3)教学楼疏散通道畅通,学期开学初组织了学生进行消防逃生演练,10月份蓟县消防支队对全校师生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4)学校组建了校园义务消防队,所有教职工对灭火器能熟练使用。校园内无吸烟现象。
2、门卫安全
(1)学校配备两名保安人员(赵振全和方学山),均符合保安标准。
(2)学校按照保安人数配备了防护器材,在警卫室配有固定电话和一键报警器等设施。
(3)保安人员均着装上岗,学校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师生必须持假条方可外出。
3、用电安全
(1)学校线路均符合用电规定,无线路老化、私接乱拉现象。
(2)校园内无小太阳、热得快等电器,教职工不再使用电褥子。
(3)校园内无刀闸,全部使用空气开关或漏电保护器取暖安全(1)锅炉房内无杂物,整理的干净整洁。
(2)校园内无炉火取暖现象,警卫室使用电热器取暖,其它地方全部采用暖气取暖。
5、交通安全
(1)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设有安全教育橱窗。
(2)上下学时间校门口由一位值班领导和两名保安人员执勤,确保学生安全出入学校,学生无租车、拼车和乘坐三无车辆现象,校园内有明确的停车位置,自行车、机动车无乱停乱放现象。
6、财务安全
(1)财务室安装了防盗门,窗户有防护栅。
(2)机房内制度齐全,有软硬件设备置放专用橱柜。
7、活动安全
(1)上下学时间,一名值班教室在车棚执勤,一名值班领导和两名保安在校门口执勤;课间时间,值班教室负责楼内的秩序,值班领导负责楼外的秩序;在校园内组织大型活动,执行集体活动审批制度。
(2)学校一般情况下不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如遇特殊情况,制定好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逐级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活动。
8、技防设施教学楼、宿舍楼、餐厅门口、操场均安装了视频监控摄像头,运行正常。
9、食堂安全
(1)操作间配备了灭火器、灭火毯等应急装备,燃料罐符合要求。
关键词生产;易燃易爆;流程化
中图分类号TQ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708(2016)161-0144-02
消防安全检查不是偶然的检查,这是一项长期严肃的工作。任何小的细节都不能放过,任何有可能造成消防安全隐患的因素,都必须进行清除。作为化工企业的从业人员,要时时刻刻牢记消防安全无小事。
1化工企业消防安全检查的规律性
消防安全检查区别于别的行政类检查,这是关于企业自身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的大事,任何时间都要注意,除了必要的例行检查和消防行政检查,化工企业也要做自查。企业要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成立应急预案小组,组内成员需在全企业范围内选拔。对于参选的职工经常性的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以及消防演练。企业内部要有自己专门的消防检查规定,每日的检查记录,月检查记录以此类推。每一次检查的内容和结果都要记录在案以备下期使用。企业的消防检查要形成规律性,消防安全检查不是为了应付检查而检查,而是本着对企业负责和对职工人身安全负责的态度检查。
1.1按级别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按照从最普通到最高级别进行检查,依次分为由安全员和消防员,每日进行的例行检查。每周企业消防中层责任人的例行检查,最后每月最高消防安全负责人的例行检查。检查范围包括生产线、仓库、运输管道等方面。检查时候形成双向检查准备,第一队检查之后第二队进行复查,以避免因疏忽造成的漏洞。
1.2消防设备的检查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检查中一般分为3个方面的检查,其一化工厂区和生产设备的安全检查;其二消防设备的检查;其三消防安全岗位人员是否到岗。化工厂区的消防检查一般为消防通道的检查,消防通道是否被堵塞或者占用。生产设备是否存在泄漏运输管道是否需要维护,消防设备是否在有效期内,这些都需要严格的检查。化工企业作为消防的重要管理单位,所以一定要严格的管控其消防设备。提前备好需要更换的各类灭火器,检查消防管道是否通水。化工企业消防安全岗位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修改。
1.3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这一点上,各国执行的标准都差不多,行政检查一般分为正常检查和特殊检查2种。第一种新成立企业的消防审批检查,已成立企业的年审固定检查。第二种特殊检查一般指国家在举行盛大节日,大型法定节假日时的检查。例如,我国的春节检查,国庆检查等。这种检查一般带有行政命令性质的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就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问题严重甚至会被停业休整。
1.4重点检查
化工企业在生产和运输以及仓储的过程中,有很多需要严格重视的环节。所谓重点检查不同的化工企业之间的检查也不尽相同。一般即为生产运输中的管道检查,电气化设备中的线路检查和防静电检查,主体生产设备的检查,外部设备防雷电方面的检查,仓储过程中的温度,气压,通风问题检查。从薄弱环节入手从根本上灭掉消防安全隐患。
1.5自请检查
企业自检中难免会忽略一些地方,做不到完全彻底的检查。这个时候就需要有专业的人员来检查,最佳的选择就是申请所辖区域内的消防支队进行检查。专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内容一般涵盖安全通道是否通畅,火灾隐患区域是否附和标准,应急灯指示牌是否达标,消防水龙头是否通水,各类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在电器明火的应用方面是否违规,企业内消防责任人以及队员的专业知识是否达标,消防重点岗位人员是否到岗,易燃易爆的物品的仓储情况是否符合标准,企业内部检查时所检查项目是否准确等项目。利用专业人员检查的结论和自检中出现的问题比对,不断完善和改良企业自检中的漏洞,以此建立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2化工企业消防安全检查方法的简要分析
消防检查方法,指的是消防安检人员或企业消防安全员,在检测安全隐患时候所用的方法,动作,以及记录等流程。依照整套的检测流程之后,分析数据然后得出结论。消防安全检查的主要方法,如同中医看病中的“望闻问切”,企业消防安全检查中也要实施这几个方法。所谓望就是通过眼睛去观察,观察一切需要检查的地方;闻,化工企业中一些化工原料和生产材料都有自身独特的味道,闻就是直接通过鼻子嗅觉闻味道是否有原料泄漏的问题;问,通过询问生产线职工还有消防安全员,是否有异常事件的发生;切,中医中的切就是把脉,这里的切只是的切身实地的去感受,直接通过触摸或者仪器检测发现问题。然后记录在案供给比对正常数据得出结论。问和切,望闻问切中其中问和切尤为重要。问,在询问时候需要有着重点的询问,从专业的角度询问,比如生产设备的运行状况,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压力,仓储的过程如何处理易燃易爆类产品或原料。切,在切实观察的时候,自身感受是一方面,但是更重要的是需要懂得运用仪器,诸如温度测试和压力测试,这都是人体无法直接感受的,就必须要用仪器进行测试,然后得出准确的结果。还有容易引起火灾隐患的电气问题,是否有易燃易爆气体泄漏,电路是否完好无损等问题。外部防雷电设备是否完好并且正常使用。仪器可以得出具有量化的数据,然后利用这些数据得出结论。既可以为下次的检查做参考,也可以为以后的火灾预防提供经验。
3消防检查中的等级分类
化工企业在消防检查中,一般会把检查区域分为3个等级,甲级防火区,乙级防火区,丙级防火区。不同的企业中级别分类的定义不同。这里单独说明从甲级到丙级依次升高。甲级防火区一般为办公区和职工活动区,这里的检查主要就是防火门,消防通道,以及消防设备问题。乙级防火区有部分的易燃易爆物品和生产线,这里主要检测的是生产过程中设备是否正常,有无超过正常指数的高温高压问题,运输管道是否有完好无损有无泄漏问题。消防设备、消防通道、消防指示牌这些也是必须检查的。最后一个等级丙级防火区域,整个区域都属于重点防范的区域,其中涉及甲乙两个级别所有的检查,还要涉及到安全员巡防检查,仓储检查,电气检查等。3个等级的防火区检查完毕之后,还要检查相应的预案文件。甲乙丙3个区域分别有不同的应急消防预案。
4化工企业消防检查的流程问题
化工企业在消防检查之初,第一步检查方案的制定,把所有要做的检查工作全部列入文案之中,依照文案中的顺序开始检查。每完成一项就划掉一项,以此类推保证任何一项都不会遗漏。第二步依照所制定方案分配检查区域以及检查人员。按照不同的防火级别分配一定数量的检测人员。第三步物料准备,物料准备包括专业的检测设备,防护服,记录仪器等。第四步根据所有检测人员反馈回来的记录,统一总结记录然后得出结论。
5结论
化工企业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应当完全的遵循消防方面的规章制度,然后根据企业的实际待检情况,安排一定的人员和设备进行按时,按量的检测。保证检测过程中没有遗漏,落实制定方案中的所有检测项目,据此完善和改良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测工作。
参考文献
[1]陈刚.化工企业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与对策探究[J].江西化工,2014(1):283-284.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区居住出租房屋数量猛增,火灾隐患日益严重,各类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为切实消除居住出租房屋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减少出租房屋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扎实推进“平安*”建设,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集中整治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强化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通过分阶段整治,使现有居住出租房屋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减少或杜绝产生新的居住出租房屋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预防和减少出租房屋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与实施
为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全区深化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相关部门积极参与,消防部门给予指导。
四、整治范围与重点
整治的范围是一房多户形式出租的房屋和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城郊结合部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区域、块状经济发达的区块、用于出租的简易棚屋连片区域。
五、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对本辖区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要将房屋租赁和使用、建筑结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出租房屋列入整治对象,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二)明确责任。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地要通过组织召开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公告等方式,明确整治要求,督促房屋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措施。出租人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出租房屋,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对排查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出租房屋,要督促租赁各方签订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书。
(三)综合治理。对本辖区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整治中,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居住出租房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进行检查治理;建设加强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对公共消火栓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要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治;电力部门负责对居住出租房屋外部供电线路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居住出租房屋内用电安全隐患检查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指导各乡镇公共安全中心和基层安监站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规划、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违章搭建的居住出租房屋整治。各地要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积极推广应用独立式烟雾报警、简易喷淋、救生缓降等消防安全技术,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提高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条件;引导房屋出租人参加保险,提高出租房屋发生火灾后的保险赔付。
(四)严格查处。公安、安监、建设、工商、电力、行政执法等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出租房屋违法行为。违反居住出租房屋租赁和使用规定的,由建设部门负责查处;利用居住出租房屋从事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经营活动的,由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存在违章搭建的居住出租房屋,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责令拆除;居住出租房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不符合治安、消防规定的,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查处。
(五)动态监管。各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单位要建立居住出租房屋日常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居住出租房屋巡查登记,随时掌握居住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的基本情况,保证租赁信息及时准确,实现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的动态化,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相关等部门。
(六)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组织人员深入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居住出租房屋较集中的重点区域,宣传有关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安全使用房屋的知识,提高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要从保障房屋承租人自身安全和利益出发,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常识,增强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提高房屋承租人自我管理、自我防范的意识。
(七)长效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屋火灾危险性分析和消防安全等级评价、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公示、督促整改和政府挂牌督办等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将居住出租房屋的有关安全要求纳入公安部门流动人员管理、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和日常监管内容。流动人员多、租赁需求大的区域,要积极建设外来人员公寓。
六、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20*年12月开始,到2010年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年11月至12月)。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认识。要结合当地实际,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动员,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实施。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0年1月至3月)。组织对居住出租房屋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情况,掌握底数,健全档案。要认真剖析,针对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制定整改计划,签订整改责任书,落实整改责任。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0年4月至9月)。各乡镇、街道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整治标准(见附件2),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对纳入整治的居住出租房屋存在火灾隐患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和进度,确保所有登记在案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处理。对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重点区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工作组,指导帮助整治。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0月)。区政府对全区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检查,验收检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各单位要在10月10前完成自查验收,同时认真总结综合整治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期间,区政府将不定期对各地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各地综合整治工作各阶段的实施情况要及时上报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我省各地居住出租房屋亡人火灾多发,是继“三合一”场所后,又一处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的消防安全重点场所。我区居住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问题也比较严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检查,并落实必要的保障措施。要积极组织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防队、乡镇公共安全中心和基层村(居)委会,并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专管员、协管员、“六员合一”安全员等队伍的作用,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责任到人、集中精力、多管齐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三)统筹兼顾,确保实效。各乡镇、街道要将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相结合,与“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相结合,与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相结合,与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确保出租房屋火灾隐患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一)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堵绝火灾危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泸州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规定,望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人资中心行政部负责协调,各部门设立义务消防队(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由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并呈报行政部备案。
四、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负责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违章行为,并消除火灾隐
(四)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不得阻塞和遮挡。
(五)负责维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安全出口、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八)火灾扑灭,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公司保安队负责监察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七、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以免发生事故。
八、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保安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撤离工作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九、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处100元罚款。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处50元罚款。
(三)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的处20元罚款。
十、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处安全责任人的处200元罚款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消防机构和公司行政部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200元500元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总经理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二)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医院的消防管理,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第61号令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我院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针对各科室的工作特性和实际情况,建立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制度,对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目标管理,使消防安全工作和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三、科室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和正确处理消防突发事故的能力,并积极主动的参加消防演练及培训。
四、科室所有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本辖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证其正常使用,并定期检查,做好保洁,使本科室每个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摆放位置、数量、操作方法。无火灾情况下,任何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备、器材,因火情需要动用,用完后应及时放回原位,并报告总务部。
五、各科室必须确保管辖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不得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并确保安全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标志灯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各科室必须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在消防安全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范要求整改,积极开展本科室内部的安全防火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七、对上级领导安排布置的消防安全工作及相应的通知,diyifanwen.com必须严格执行,贯彻落实。在实施改造施工时,必须贯彻先报批,后施工的原则。
八、使用安装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由总务部和设备科专业人员操作,严格执行有关的技术规范,临时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总务部,经同意后方可由专业人员安装,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禁止私拉电线、电插座和擅自使用电热棒、电炉等。
九、各科室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管理,除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外,还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十、医院对消防安全工作做的好的部门和个人将适时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够、执行不严、管理差的科室和科室责任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医院和科室各执一份。
单位责任人(签字): 科室责任人(签字):
日期: 日期:
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三)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顺利进行,打造和谐稳定的平安校园,落实我校各年级、各重点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特签订此责任书。
1、加强学习《消防法》,提高消防意识。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按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2、各位教工均为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的责任人,特别是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时时处处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保证学生不玩火,不动电,不到危险的地方、随手关闭用电设备。让学生都能掌握消防安全知识。
3、严禁在办公室、教室乱拉电线,不用电炉和热水器。严禁在库房、电脑室、图书室等危险地方抽烟、用明火。严禁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学生自行开关空调和多媒体设备。
4、各功能室、各办公室及各班级负责人每周对所管辖范围进行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发现线路、电器有漏电等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学校领导,力求及时处理。
5、对于学校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各教职工必须掌握使用要领,操作规程确保发生火灾时人人都能参与消防安全救援工作。责任区内的人员必须听从学校消防领导小组的指挥,在发生事故时,应合理安排疏散学生、报案、向学校报告,及灭火各项工作同时进行。保护学生是重点,及时地把学生带到安全地带,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有效期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止。
校长签字(公章) 责任人:
xx学校
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四)
商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商场内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把消防安全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商场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 凡在家具商场内租赁摊位的经营者,为本承租摊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承租摊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营业人员中要确定一名兼职消防员,办理各种消防业务,监督消防制度和责任落实。
二、 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本摊位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商场安全管理的规定,自觉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强化消防业务知识学习。要建立和遵守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努力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职责。
三、 各摊位经营者要保证遵守并做到以下几点:
1、纠正来往顾客在商场内吸烟及违反消防安全行为。
2、不遮挡和挪动消防设施和消防系统报警纽。
3、必须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学会报警,报警电话119。
4、不占用通道堆放物品,不占道经营。
5、不乱接电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使用各种电热炉及超负荷电器。
6、不在商场内明火做饭。
7、每天收摊前应注意检查电源是否切断,电源插座是否拨掉,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8、要自觉接受商场管理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 对不遵守本责任书的经营者,商场管理者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清理出商场,情节严重者送消防监督部门处理。
五、 凡因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消防安全及商场管理规定引发的安全事故,其经营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
六、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经营者和商场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商场租赁期结束前一直有效。
商场管理办公室(章)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
经营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
签订_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五)
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为我镇经济发展和建设平安**、和谐**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镇政府与各村签订二〇XX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全面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集中整治消除火灾隐患,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同时,依法督促各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二、责任分工
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由镇政府统一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派出所负责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九小场所特别是人员比较集中的中小旅馆、城乡结合部人员密集具有三合一性质的中小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派出所要抓好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无主管部门单位的消防工作;安监所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协调和督促,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教育办负责各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工作;乡村办负责建筑工地及农民工宿舍的消防工作;工商所负责集贸市场的消防工作;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饭店的消防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各类医院的消防工作;民政所负责福利院及民政部门管理的老年公寓、敬老院的消防工作;广电、电力、通信等各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所属单位的消防工作;各办事处具体负责监督各行政村的消防工作;各行政村具体负责村域内消防工作。
三、整治排查内容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范围是,在我镇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重点整治以下五类火灾隐患:
1、自动消防设施方面:建筑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消防联动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常用灭火设施器材方面:室内外消火栓数量、压力不足,室内消火栓配件不全,灭火器数量、型号达不到标准等问题。
3、安全疏散设施方面: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足,安全疏散通道被封堵、占用,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缺少或损坏,在公共区域外窗安装铁栅栏等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等问题。
4、区域方面: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等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四、目标考核
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标准
(试行)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地区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地、县(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括列入重点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
文物保护单位不适用本标准。
1.2使用方法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至少每季度按照本标准检查一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意见报告书》(见附录A),在下一季度的前十天上报消防支队或消防大队。
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单位应当每月按照本标准检查一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意见报告书》,在下月的前十天上报消防支队或消防大队。
1.3法律责任
各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等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对检查工作和《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意见报告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各单位不按规定报送《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意见报告书》或经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发现不执行本标准的,公安消防机构应按照《****省消防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1.4实施与解释
本标准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试行期一年。
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地区公安消防支队解释。
2.消防安全责任
2.1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2.1.1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在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2.1.2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2.1.3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车间、班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2.1.4确定部门、班组、岗位消防负责人。
2.1.5每年根据工作实际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存档备查。
2.1.6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2.1.7落实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费。
2.1.8根据消防法规建立专职消防队。(见附录B)
2.1.9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
2.1.10火灾隐患及时整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解决。
2.1.11职工超过40人以上的单位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
2.2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2.2.1单位应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在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2.2.2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3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2.2.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2.2.5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2.6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2.2.7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2.2.8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2.2.9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10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2.2.11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上述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2.3涉外责任
2.3.1实施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
2.3.2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2.3.3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通道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2.3.4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通道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有关合同和文件应存档备查。
2.4重大活动责任
2.4.1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群众性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2.5建筑施工责任
2.5.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2.5.2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责任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2.6专职消防队职责
2.6.1配备足够的队员。
2.6.2执勤人员值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
2.6.3营房设施符合要求。
2.6.4配备足够的消防装备和器材,保持装备器材完好。
2.6.5制订灭火作战预案,开展灭火作战演练。
2.6.6进行灭火战术、技术训练。
2.6.7服从公安消防机构调度。
2.7义务消防队职责
2.7.1配发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品和个人灭火装备。
2.7.2定期学习消防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
2.7.3队员熟悉常用的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2.7.4队员熟悉基本的救人、物资疏散方法。
2.7.5制定灭火计划并组织实施演练。
3消防安全管理
3.1基本要求
3.1.1凡符合《****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应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登记。
3.1.2各单位内部应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3.1.3单位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
3.1.4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以单位正式文件形式公布施行,并存档备查。内容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及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3.1.5员工熟悉并遵守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会报火警,会自救逃生,会使用消防器材。
3.1.6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应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举办。
3.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
3.2.1建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台帐,明确责任人和控制措施。
3.2.2库房电气设备符合防爆要求,灯具下不得堆放物品。
3.2.3库房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或带入火源。
3.2.4库房设置了相应当的防爆、防静电及泄压设施,并能完好使用。
3.2.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地点符合要求,库房通风良好,无被阳光直射。
3.2.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存放,物品标识明显,放置规范。
3.2.7进入库房的车辆安装防火罩,库房及库区不得停放、维修车辆。
3.2.8进入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应防爆。
3.2.9装卸操作人员应穿着防静电的工作服、衣帽,使用无火花工具。
3.2.10库房内不得进行实验、分装、打包操作。
3.2.11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车辆应配备灭火器,悬挂危险物品标志,安装静电接地和阻火设备。
3.2.12生产岗位存放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超过了一天的使用量。
3.2.13各类容器无损坏、滴漏现象。
3.2.14高层建筑或者地下建筑内不得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3仓库管理
3.3.1仓库新职工应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内部考试合格上岗。
3.3.2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
3.3.3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
3.3.4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间距,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3.3.5库存物品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3.3.6甲、乙类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3.7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存放在安全地点。
3.3.8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
3.3.9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0.3米。
3.3.10库房内需设办公室时,具体实施应当征得公安消防机构的同意。
3.3.11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均安装防火罩。
3.3.12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3.3.13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经单位消防安全归口部门批准。
3.3.14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维修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单位消防安全归口部门批准后进行。
3.3.15在丙类固体物品库房不得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低温灯具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3.3.16仓库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
3.3.17照明灯具下放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3.3.18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冰箱、电视等电器。
3.3.19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3.3.20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3.3.21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3.3.22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内部办理动火证,按动火制度严格管理。
3.3.23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3.3.24库区以及周围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3.3.25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
3.3.26库区的消防车通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3.4集体宿舍管理
3.4.1在车间、仓库、公共娱乐、易燃易爆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严禁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3.4.2集体宿舍应按消防法律法规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
3.4.3不得私自拉接临时线路,临时用电应由专门电工敷设,用完后立即撤除。
3.4.4严禁使用碘钨灯、电炉等大功率高温照明灯具和电热设备。
3.4.5不应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或用明火做饭。
3.4.6宿舍及疏散通道内严禁堆放易燃可燃物。
3.4.7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3.4.8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或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3.4.9夜总会、歌舞厅、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除值班人员外,顾客、员工严禁留宿。
3.5重点部位管理
3.5.1根据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合理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3.5.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
3.5.3确定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有无违章现象。
3.5.4消防控制室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3.5.5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清楚、完整。
3.5.6值班人员熟悉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事故处置正确。
3.6火种管理
3.6.1禁烟区内严禁吸烟。
3.6.2吸烟点标志明显,吸烟点无随意乱丢烟蒂的现象。
3.6.3动火现场人员应遵守“无内部动火审批手续不动火,无作业预案不动火,无防火措施不动火,作业预案和防火措施不熟悉不动火,现场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无现场监护人不动火”的规定。
3.7用电管理
3.7.1临时用电有归口管理部门,用完及时拆除。
3.7.2无乱拉乱接电线,随意增设电器的现象。
3.7.3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要求。
3.7.4熔断器的选用正确,严禁使用铜丝、铁丝、铝丝等替代保险丝。
3.7.5灯具或者镇流器无直接安装在可燃、易燃材料上的现象,灯具距可燃、易燃物保持足够的距离。
3.7.6长距离敷设的电缆应有分隔措施。
3.8公众聚集场所管理
3.8.1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应存档备查。
3.8.2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月组织检查不少于1次。
3.8.3装修装饰材料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
3.8.4在宾馆客房内禁止使用电烙铁等电热设备。
3.8.5餐厅内摆放餐桌不应影响疏散。
3.8.6不得使用液体酒精做酒精炉燃料。
3.8.7餐厅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3.8.8煤气、天然气管道不得穿过客房和其他公共区域。
3.8.9厨房内烟道及时清洗。
3.8.10床头柜内音响设备、灯光等进行防火隔热处理。
3.8.11厨房内采用防潮灯具。
3.8.12荧光灯、碘钨灯不得靠近可燃物或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构件上。
3.8.13公共娱乐场所上、下层、贴邻位置不应布置燃油、燃气的锅炉房和油浸电力变压器室。
3.8.14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8.15营业时不超过额定人数。
3.8.16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设声像警报装置。
3.8.17商场营业厅不得设小型中转库、电器及钟表等维修部。
3.8.18商场内柜台摆放不应影响疏散。
3.8.19商场中有禁烟标志。
3.8.20露天集贸市场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
3.8.21露天集贸市场在高压线下两侧5米以内禁止摆设摊点。
3.8.22室内集贸市场不得设置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3.8.23集贸市场半敞开式建筑顶棚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3.8.24集贸市场与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距离不得小于50米。
3.8.25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应在明显处设置疏散图示。
3.8.26人员密集场所的员工火灾发生时应当会组织人员疏散。
4消防设施管理
4.1建筑管理
4.1.1建筑工程施工或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同意。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用途变更、建筑内部装修以及安装自动消防设施的建设项目。`
4.1.2已经审核、验收合格的建筑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4.1.3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
4.1.4无破坏防火分隔的现象,防火分隔墙上的孔洞应采用相应当耐火等级的不燃材料封堵严密。
4.2灭火器管理
4.2.1灭火器管理定人、定点、定措施,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4.2.2灭火器放在方便取用的地点。
4.2.3灭火器配置不应超过其最大保护距离。一般最大保护距离为15米。
4.2.4灭火器配置与场所性质相符。
4.2.5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灭火器的配置数量不应少2具。
4.2.6同一场所选用操作方法相同的灭火器。
4.2.7灭火器设置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4.2.8灭火器设置稳固。
4.2.9灭火器设置有指示标志。
4.2.10灭火器的铭牌朝外。
4.2.11设置在室外潮湿或强腐蚀性地点的灭火器有保护措施。
4.2.12灭火器不得过期失效。
4.3消防疏散设施
4.3.1装修、改造不得影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4.3.2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出口前不应设置门槛和在1.4米范围内设置踏步。
4.3.3公共娱乐场所太平门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或侧拉门。
4.3.4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不得堆放杂物,设置栅栏,楼梯间不得圈占或堵塞,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
4.3.5公共娱乐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学校、幼儿园、疗养院、老人院、医院住院部等场所的房间外窗上严禁安装金属护栏。
4.3.6疏散门向疏散方向开启。
4.3.7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内不得设置门帘、门槛、门垛、管道等突出物影响疏散。
4.3.8不得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4.3.9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关闭状态,并张贴“常闭防火门应随时关闭”的警示用语。
4.3.10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门应是乙级防火门。
4.3.11疏散通道吊顶、墙面、地面严禁使用可燃材料装修。
4.3.12消防控制室、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装应急灯、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4.3.13楼梯间不得设置烧水间、储藏间等突出物。
4.3.14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得穿越楼梯间。
4.3.15安全出口标志、应急灯、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位置、数量、时间、照度等符合要求。(见附录C)
4.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
4.4.1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保证系统能正常运行。
4.4.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值班人员应经消防培训合格上岗,熟悉系统工作原理及操作规程。
4.4.3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每班2人以上。
4.4.4严禁擅自移动、拆除火灾自动报警探头。
4.4.5每年清洗火灾探测器。
4.4.6与消防设施检测维修单位签订定期检查维修合同。
4.5水灭火系统
4.5.1按照要求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保证系统能正常运行。
4.5.2室内外消火栓不得生锈、漏水、接口无垫圈。
4.5.4室外消火栓附近不得有影响使用的障碍物。
4.5.4不得擅自埋压、圈占室外消火栓。
4.5.5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确保水量、水压。
4.5.6室内消火栓箱水枪、水带、消防卷盘齐全好用。
4.5.7室内消火栓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报警控制线路无故障。
4.5.8室内消火栓箱玻璃门完整、箱内无杂物。
4.5.9消防水泵在5分钟内能启动。
4.5.10严禁圈占和遮挡室内消火栓。
4.5.11装修应避免造成喷淋头缺少或被遮挡,不得擅自改变自动喷水系统喷淋头位置。
4.5.1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报警控制阀、闸阀报警控制器、附件、管网接头不得损坏、锈蚀、渗漏。
4.5.13与消防设施检测维修单位签订定期检查维修合同。
4.6泡沫灭火系统管理
4.6.1按规定设置泡沫灭火系统,并保证系统能正常运行。
4.6.2系统应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
4.6.3泡沫灭火系统的操作规程张贴在消防泵房设备附近。
4.6.4手动灭火系统在发生火灾时专人操作。
4.6.5灭火后,对整个系统进行冲洗、检查,并及时恢复到准工作状态。
4.6.6与消防设施检测维修单位签订定期检查维修合同。
4.7气体灭火系统
4.7.1按规定设置气体灭火系统,并保证系统能正常运行。
4.7.2与消防设施检测维修单位签订定期检查维修合同。
4.8防排烟系统
4.8.1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的铭牌标志清晰,能正常运转,风量、风压符合规范要求。
4.8.2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采用消防电源。
4.8.3排烟口、送风口的铭牌清晰。
4.8.4排烟管道和送风管道的支架作防腐处理。
4.8.5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应能联动或手动关闭并能向控制中心反馈信号。
4.8.6与消防设施检测维修单位签订定期检查维修合同。
4.9其他消防设施
4.9.1消防电梯应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4.9.2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孔洞,如必须开设时,应为能够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4.9.3设置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在关闭后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
4.9.4装修、改造时不应擅自将原设计中的防火门、防火窗等改造为普通门、窗。
4.9.5双扇或多扇防火门应设置顺序关门器。
4.9.6疏散通道、防烟前室、楼梯间等处的常开防火门,发生火灾时应能自行关闭并能向控制室反馈动作信号。
4.9.7防火门上的膨胀密封条、防火玻璃(不带有防火玻璃的防火门除外)、闭门器、顺序关门器及门体应完好。
4.9.8防火卷帘应有手动、自动和机械控制功能并保证有效。
4.9.9防火卷帘下方不得堆放物品。
4.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4.10.1本章4.4节—4.8节规定的建筑消防设施保养、检查周期和范围由附录D规定。
4.10.2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单位应保持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建筑消防设施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建筑消防设施因改造或检修必须停用时,应当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方可采取相应的措施。
4.10.3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建筑消防设施生产厂家检查、维护本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
4.10.4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灭火演练。
4.10.5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单位应建立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档案,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4.10.5.1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安装及竣工验收资料;
4.10.5.2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审核、验收等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4.10.5.3建筑消防设施名目表及各类设施的相关资料;
4.10.5.4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管理人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4.10.5.5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4.10.5.6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及检测报告资料;
4.10.5.7其他有关资料。
5电气设施检查
5.1低压配电装置
5.1.1各设备(含母线)的各部位连接点无锈蚀、烧伤和熔接等现象。
5.1.2各设备的套管和绝缘子外部无破损、裂纹和放电现象。
5.1.3低压电气设备的灭弧罩完好。
5.1.4隔离用的挡板无破损和放电痕迹。
5.1.5电缆终端头无放电现象。
5.1.6母线的连接点、分支接点和接线端子的温度和温升符合规范要求。(见附录E表一)
5.1.7刀开关触头、熔断器触头和电缆终端头的温度和温升符合规范要求。(见附录E表二)
5.1.8柜内无火花放电声音。
5.1.9中性线、保护地线和分支回路的相线电流无异常。
5.2照明装置
5.2.1配有镇流器的照明灯具,镇流器的温度和温升符合铭牌标注值。如无标注值,其最高允许温度不应当大于95℃(内有衬纸)和85℃(内无衬纸)。
5.2.2照明灯具及其附件无异常温度。(见附录E表二)
5.2.4灯具及其附件无放电现象。
5.2.4霓虹灯专用变压器外壳最大允许温升不应当大于50℃。
5.3室内低压配电线路
5.3.1低压电器接线端子的最高允许温度和温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见附录E表二)
5.3.2低压断路器,低压隔离开关、刀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防火用漏电保护器等的接线端子的最高允许温度和温升符合规范要求。(见附录E表二)
5.3.3电力电缆的表面允许温度和温升符合规范要求。(见附录E表三)
6防火检查与火灾隐患整改
6.1防火检查
6.1.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每日防火巡查,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6.1.2巡查人员和主管人员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6.1.3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防火巡查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
6.1.4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开展夜间防火巡查。
6.1.5检查要有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查看记录
6.1.6落实节假日检查制度和阶段性检查制度,并有记录。
6.2火灾隐患整改
6.2.1消防管理人员应履行职责及时发现消除隐患。
6.2.2当场改正范围内的隐患应立即改正。
6.2.3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6.2.4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7.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7.1定期对每位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7.2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7.3单位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内容、考核、总结等存档,填写教育培训登记表,存档备查。
7.4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学校、幼儿园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7.5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操作管理等特种岗位人员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8.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8.1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
1、组织机构,设立: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8.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的成员熟悉预案内容,责任和分工明确。
8.3灭火物资、装备和器材齐全。
8.4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8.5消防演练时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人员。
9消防档案管理
各单位必须建立的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9.1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
9.1.1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档案。
9.1.2有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和单位总平面图等档案。
9.1.3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齐全。
9.1.4有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档案。
9.1.5设立消防设施器材台帐,明确数量、类型、位置、管理责任人等。
9.1.6有专职(义务)消防队档案。
9.1.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档案。
9.1.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1.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档案。
9.2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
9.2.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9.2.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9.2.3有关燃油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9.2.4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9.2.5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9.2.6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9.2.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9.2.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台帐及检查记录。
9.2.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9.2.10历次火灾情况记录。
9.2.11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9.3档案管理与保管
9.3.1各单位要确定消防档案保管人员,档案保管处应清洁、干燥、远离火电源等不安全地点。
9.3.2对流动保管的巡查记录等档案,交接班时要有交接手续,不得丢页。
9.3.3对往年的档案不得丢弃、毁损,要保存10年以上。对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审核手续、法律文书等要永久保存。
附录A: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意见报告书
地区消防支队:
我单位按照《****省****地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标准》于年月日至月日,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进行了全面、仔细地检查,我单位认为消防安全符合(不符合)要求。
我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还存在如下问题(隐患):
现我单位已开始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保证在年月日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期间,我单位将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消防安全。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单位消防安全检查人:
(公章)
年月日
本报告书一式两份。单位自行存档一份,一份交当地消防机构备查。
附录B建立专职消防队的规定
根据《****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下列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
(一)大中型发电厂、民用机场;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大中型企业;
(三)储备重要物资的大中型仓库、基地;
(四)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十公里以外的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五)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十公里以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其他大中型企业。
根据2004年4月28日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一项的规定:
发展公安、专职、志愿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凡未设立现役公安消防队的县(市、旗),要建立地方专职消防队;东部地区的乡镇和有条件的中西部地区乡镇要建立多种形式的专兼职消防队,使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成为我国乡镇和农村扑救火灾的重要力量。
附录C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以下内容摘录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修订版)适用于:
一、九层及九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二、单层、多层和高层工业建筑;
三、地下民用建筑。
第10.2.6条公共建筑和乙、丙类高层厂房的下列部位,应设火灾事故照明:
一、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
二、消防控制室、自动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
三、观众厅,每层面积超过15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人员密集且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室;
四、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
第10.2.7条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第10.2.8条医院的病房楼、影剧院、体育馆、多功能礼堂等,其疏散走道和疏散门,均宜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和地下商店内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第10.2.9条事故照明灯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
疏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
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他非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以下内容摘录自《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45-95(2001修订版)适用于:
1.0.3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1.0.3.1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1.0.3.2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9.2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9.2.1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9.2.1.1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9.2.1.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9.2.1.3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9.2.1.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9.2.2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标志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9.2.4疏散应急照明灯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附录D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检查维修保养规则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和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
2、每周检查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室工作环境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层显(或区域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3、每季度检查下列功能:
(1)采用检测设备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工作情况,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2)试验手动报警按钮报警功能,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3)对主机备用电源进行充放电试验。
(4)自动或手动试验相关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
(5)检查所有手动、自动转换开关。
(6)直观检查所有消防用电设备线路是否安全无损。
(7)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按厂家生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试验检查。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每周检查消防泵房工作环境及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管网阀门、喷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试验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泵能否正常工作。
2、每月检查下列功能:
(1)启动消防泵,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进行启动。设备用泵时,应同时试验主、备泵的切换功能。
(2)利用报警阀上的放水阀试验系统的供水情况,报警阀瓣开启,延时器底部有水排出,并延时5-90s内报警装置开始连续报警,压力开关接通电路报警,消防控制中心有显示,并应启动消防水泵。
(3)利用末端放水装置放水,验证水流指示器和压力开关的报警功能、自动启泵功能和信号显示,抽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
三、消火栓灭火系统
1、每周检查消防泵房工作环境及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管网、阀门、水泵接合器、室内外消火栓、储水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试验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泵能否正常工作。
2、每月检查下列功能:
(1)启动消防泵、当消防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模拟自动控制条件进行启动。设备用泵时,应同时试验主、备泵的切换功能。
(2)试验远距离启泵按钮启动消防泵,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20%。
(3)屋顶消火栓出水,检查管网压力和水质。
3、每半年检查下列功能:
(1)打开室内外消火栓,检查供水情况。
(2)试验消防水泵在模拟火警后5min内正常供水。
(3)为消火栓手轮丝杆处以及消防水喉卷盘等所有转动的部位加注油。
四、气体灭火系统
1、每周检查贮瓶间及防护区的工作环境以及贮气瓶、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阀驱动装置、管网、喷嘴、紧急启动按钮、声光警报装置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半年检查下列功能:
(1)对灭火器剂贮存容器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量的95%。
(2)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启动试验,如有问题,则应对相关防护区进行一次短促喷射试验(释放设计喷射量的10%)。
五、泡沫灭火系统
1、每周检查消防泵房泡沫液装置间工作环境及消防泵、电源控制柜、管网、阀门、水泵接合器、储水设施、泡沫混合器、泡沫发生器、泡沫栓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试验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泵能否正常工作。
2、每月启动消防泵,设备用泵时,应同时试验主、备泵的切换工能。
3、每半年检查下列功能:
(1)检查泡沫液质量。
(2)并对地上管道及地下管道进行压力试验。
(3)对报警和自动设备、自动和手动装置进行性能试验。
(4)检查泡沫液储存容器是否损坏,液位高低是否符合要求。
4、石油化工贮罐定期检测维修时,同时检测维修泡沫发生器。
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1、每周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月试验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的工作照度和疏散照度。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
七、防火分隔系统
1、每周检查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周围有无影响门正常启闭的障碍物、门能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门的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2、每季度检查下列功能:
(1)试验自动方式启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2)用手动按钮启动防火卷帘门。抽检数不少于总数的30%。
八、防、排烟系统
1、每周检查送风、排烟机房工作环境以及送风机、排烟机、电源控制柜、送风口、排烟口、防火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半年检查下列功能:
(1)试验自动方式打开排烟口、启动送风机、排烟机。抽检楼层数量不少于总数50%。
(2)试验自动方式关闭空调系统、电动防火阀。
(3)试验手动方式关闭防火阀,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
九、消防通讯事故广播
1、每周检查电话插孔、重要场所的对讲电话、播音设备、扬声器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季度检查下列功能:
(1)试验电话插孔和对讲电话的通话质量,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2)试验选层广播。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3)试验从背景音乐状态下强切至事故应急广播状态的功能。
十、移动灭火器材
1、每周检查灭火器种类、数量、设置位置、标志等是否符合要求。
2、每季度检查灭火器压力、重量、有效期等。
十一、其它设施
1、每周检查消防电梯迫降按钮、集水坑排水设备、缓降器、氧气或空气呼吸器、自救逃生设备、消防电源及切换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试验自备发电设施能否正常发电。
2、每季度检查下列功能:
(1)试验消防电梯的紧急迫降功能。
(2)试验消防电源的末端切换功能。
(3)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
附录E电气设备检查数据表
表一交流低压母线装置各部位的允许温升值
部位材料周围空气温度40℃的允许温升(℃)
母线上的插接式触点铜母线60
镀锡铝母线55
母线相互连接处铜-铜50
铜搪锡-铜搪锡60
铜镀银-铜镀银80
铝搪锡-铝搪锡55
铝搪锡-铜搪锡55
表二低压电器与外部连接的接线端子的允许温升值(以下为电流满负荷情况下的值)
接线端子的材料周围空气温度为40℃的允许温升(℃)
裸铜6060
裸黄铜65
铜(或者黄铜)镀锡65
铜(或者黄铜)镀银或者镀镍70
表三电力电缆最高允许温度和表面允许温升值
电缆类型缆芯长期允许温度(℃)表面允许温升(℃)
带铠装不带铠装
节油性浸渍绝缘电缆(10Kv及以下)652025
今年月,我市职责范围内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死亡人,受伤人,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事故死亡总数占总控指标的%。其中:交通事故死亡人,占该项控制指标的%;工矿企业死亡人,超出该项控制指标的%;建筑安全死亡人。
二、安全生产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稳定大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也是我们党先进性和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职责,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一是全面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下发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专项整治总体实施方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及“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二是先后召开了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分析研究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同时针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召开了次全市非煤矿山专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力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在节假日和重大社会活动期间,及时成立督查组,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全面落实责任,及时跟踪督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追究体系管理。
今年,我市按照地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要求,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追究体系管理。一是制定了《××××年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签订到各乡镇、街道、市直各系统党委党组,同时各乡(镇)、街道、部门又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到了所辖村(居)委会、站所和基层企业,并督促企业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了一线各环节和各岗位,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党委、政府、村(居)委会、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制定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对全市安全生产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三是由市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季度督查,并就存在的问题在全市进行了通报。四是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等生产安全事故认真组织开展调查,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各种手段,严肃追究责任者,并及时召开通报会,警示教育企业业主和从业人员,增强防范事故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性。
(三)强化监管整治,狠抓措施落实,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大检查。
按照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要求,今年我市各部门及时制定检查整治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检查严格整治,全面推动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大力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检查整治中,我市始终把非煤矿山和道路交通安全作为检查整治重点,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加大对非煤井建及生产许可矿山的日常监管力度,严格控制非煤矿山采矿许可的审批发放,严厉整治无证开采、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井建及生产许可矿山;加大对国道线、省道线和市区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加大对消防、建筑、危化、食品卫生、农机、教育、工业企业等行业的安全监管整治。
截止目前,全市专项整治和大检查工作已累计检查各类机动车辆万多台次,纠正违章万多人次,处罚违章万多起;检查各类企业、商户多家(次),其中:非煤矿山企业多家(次),危化从业单位多家(次),食品经营户多家(次),工业、建筑企业多家(次),人员密集场所多家(次),个体工商户多家(次)。下发各类整改指令达多份,提出整改意见达多条。
(四)积极营造氛围,狠抓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今年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以冬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大力营造宣传教育氛围,突出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及生产、生活常识,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一是在全市“安全生产月”期间,紧紧围绕“遵章守法,关爱生命”这一活动主题,在认真配合地区开展安全咨询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安全校园项活动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以政府副市长在电视新闻媒体安全生产的讲话为序幕,组织公安、经贸、建设、机关工委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企业开展了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广告宣传、培训教育、消防文艺晚会、宣传车上街、少年消防警校、小手拉大手交通法规同遵守、“应急演练进企业”、安全社区、乡镇、企业等项活动,将宣传教育活动覆盖到全社会。二是积极开展冬季百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交通安全“五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农机安全等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在自治区《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检查期间,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四是加强非煤矿山、建筑等高危行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力度。五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及有线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类活动累计组织群众、职工、干部观看安全音像制品和安全课多场次,出动宣传车多车次,开展救火演习场次,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家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万多份,悬挂横条幅多条次,彩球个,展出各类宣传图版达多场次,张贴事故宣传画多张,培训特种工、企业负责人达多人。
(五)认真组织筹备,协调联动配合,全力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为有效检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效性,我市组织安监、公安、卫生、建设等部门联合行动,在认真分析研究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各要素、各环节的基础上,将人员密集公众场所领先大厦作为实地救援演练单位,认真组织筹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地演习方案,并于月份多次组织开展实地模拟演练,×月×日正式开展应急救援演习。通过演练,真实模拟了事故报警、人员疏散、重特大生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及部门协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的全过程,有效检验了我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企业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救援部门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责任和任务,增强了各救援部门的配合衔接能力,并使企业职工和观众学习、掌握了火灾事故应急逃生技能,起到了扩大宣传的作用;同时通过演练查找出应急救援预案报警、人员疏散、救援配合、保护措施及事故恢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修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升我市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的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落实防范措施,立足隐患治理,确保重大社会活动和隐患单位安全。
在节假日和重大社会活动期间,我市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对元宵花灯展及各部门、单位、企业举办的各类较大公众聚集活动,都组织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强化交通、消防等安全监管,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责令活动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人员措施加强组织管理,确保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同时针对友谊路批发市场、丰茂市场、领先商厦等重点公众聚集场所和重大隐患单位,由市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落实人员措施,深入企业经营场所,全面检查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并督促企业及时开展自检自查,规范安全经营行为,加强市场商厦日常安全管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车辆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违章超速、逆向行驶;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遵纪守法自觉性不高,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二是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够,防范措施落实不力,致使生产安全事故频发。三是企业管理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规章制度流于形式,“三违”现象在企业不同程度存在。四是非煤矿山企业点多、面广、线长,企业职工流动性大,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安全设施投入不足。
四、今后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深化九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大检查工作,突出抓好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安全整治。非煤矿山整治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哈密市非煤矿山安全与生产管理的决定》和专项整治要求,加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道路交通要充分发挥交警、协管员作用,加大国道线、省道线、市区道路监管力度,遏制事故多发的势头;消防安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要加大对重点单位的监管整治。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督查,督促各签约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帮助各签约单位总结创新工作思路,落实各项措施,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并做好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三)继续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全力做好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农机、建筑等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及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四)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部门、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